时间:2023-03-27 16: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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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统架构及技术分析
系统架构主要由数据仓库系统、模型库系统、知识库系统及可视化接口4部分构成。采用的关键技术是数据仓库技术(DW)、数据挖掘技术(DM)、在线分析处理技术(OLAP)。
(一)数据仓库的作用
电子政务的决策过程是一个从非结构化数据中抽取结构化信息,再提供非结构化决策分析结果的过程。因此,为了营造良好的电子政务决策数据环境,获得高质量的数据分析结果,建立适合政府决策的数据仓库系统是电子政务决策支持系统的关键环节,以确保政务系统中的数据能够更好地发挥分析、决策的作用。这种数据仓库系统的功能要能向两个不同方向拓展,一是广度计算,二是深度计算。广度计算是使数据仓库系统的应用范围尽量扩大,能基本涵盖市级政府决策、服务的领域;深度计算使数据仓库系统克服了以往数据库简单数据操作处理(即事务处理)的缺点,对数据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其能更多地参与政府对数据分析和决策的制定等工作。
(二)模型库系统的功能
模型库系统包括模型库及其管理系统,模型库是一个包含有财务、统计、运筹和其他定量模型的软件包,存放解决行政管理问题的经验模型,是为决策提供分析能力的部件,给予决策者通过推理、比较、选择来分析、预测和解答整个问题的能力。因此,研究一些决策支持模型,建立一个政府决策的模型库系统是完成系统的关键环节之一。这种模型库系统应具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能实现多目标决策;二是能实现多领域、多部门、多用途的决策,即按经济内容来看应具有预测类模型、综合平衡模型、结构优化模型、经济控制类模型等,按决策活动来看应有规划模型、推理模型、分析模型、预测模型、评估模型等。
(三)知识库系统的功能
知识库系统包括知识库及知识库管理系统,其功能是对知识进行系统化组织与管理,存储、增加、删除、修改和查询知识,以及对知识进行一致性和完整性校验。知识库与数据库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知识的逻辑表示观点来看,关系数据库是一种简单的知识库,数据库中的每一个关系是一个原子公式,即一个谓词,关系中的元组即是知识中的事实,因此利用关系数据库来建造知识库,就可以充分利用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功能,便于知识库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四)可视化接口
可视化接口包括预测、分析、查询和维护等4个子系统。通过数据分析和预测工具对数据仓库中的数据进行多维分析、汇总,结果可以用二维表、饼图、折线图和直方图表示。
二、数据挖掘的技术工具和基本过程
数据挖掘就是从大量的、不完全的、有噪声的、模糊的、随机的实际应用数据中提取隐含在其中的、人们事先不知道的、但又是潜在有用的信息和知识的过程。数据挖掘常用的技术有神经网络、决策树、遗传算法、近邻算法和规则推导等。数据挖掘常用的工具有:
第一,基于神经网络的工具。由于对非线性数据具有快速建模能力,神经网络很适合非线性数据和含噪声数据,所以在政府数据库的分析和建模方面可以应用。
第二,基于关联规则和决策树的工具。大部分数据挖掘工具采用规则发现或决策树分类技术来发现数据模式和规则,其核心是某种归纳算法。
第三,基于模糊逻辑的工具。其发现方法是应用模糊逻辑进行数据查询、排序等。
第四,综合多方法工具。不少数据挖掘工具采用了多种开采方法,这类工具一般规模较大,适用于大型数据库或者并行数据库。数据挖掘的基本过程包括数据准备、模型搜索、结果分析和生成报告。
数据准备:收集和净化来自数据源的信息并加以存储,将其放入数据仓库中。
模型搜索:利用数据挖掘工具在数据中查找模型,搜索过程可以由系统自动执行,也可以由用户参与执行。对于一个主题的搜索,可用神经网络、专家系统、统计方法等。
一、引言
“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狭义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扑灭)火灾的意思。 Fire control;Fire fighting;Fire protection灭火与防火。亦指灭火、防火人员。郭孝成《浙江光复记》:“卫队及巡警消防,见势已烈,均袖缀白布,以表输诚。”如:必须抓好消防工作。例如:消防车、消防技术。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消防历史,“消防”一词是二十世纪从日本引进的,是一个外来语。但“消防”的根在中国。日本的文字是从中国的汉字演变而来,汉字早在西晋太康五年(284年)就开始传入日本。“消防”一词不仅字形与汉字完全相同,字义也无差别。现代意义的消防可以更深层的理解为消除危险和防止灾难。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只有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在全社会成员的关心、重视、支持、参与下才能搞好。消防工作具的社会性;消防管理应渗透到人类生丰收的一切领域之中,从而决定了消防工作的社会性;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到各行各业,乃至千家万户,在生产的工作和生活过程中,人们对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漏,对生产一时失神、失控、失误,就有可能酿成火灾,这就决定了消防工作的经常性;纵观多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尽管致灾原因复杂,但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火灾乃源于一人一事一时之误,这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一条真理,只有广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才能控制、消除火灾事故的发生,这又决定了消防工作的群众性。
二、强化消防意识,杜绝火灾隐患
消防意识必须要贯穿于整个社会和人民的意识之中,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让人民群众自我的杜绝生活中不安全的用电习惯、用煤习惯等等,提高自身对于火灾的防范意识和思想。在企业中,消防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生产的重点摸排,对于消防设施不到位的企业或个人,要给与停止生产、尽快整改的措施和意见,督促企业或个人加强安全生产意识。
三、摸排重点地区,设立特勤消防站
消防管理部门,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于辖区内的重点防火单位进行摸排,对于人口密集、生产过度集中的地区,可以申请设立特勤消防站,可以保障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就可以进行有效的灭火和管理。
四、加强联动体制,联合灭火、提高灭火效率
联合灭火时现代消防管理体制中的重要部分。现代的灭火“战争”离不开人民的支持和帮助,联合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和协调机制,可以让消防灭火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挽救更多的生命和财产,如某地交警驾警车巡逻至金马路看到,正昌水果市场内冒出阵阵浓烟,李钟勇立刻朝冒烟处赶去。察看得知,浓烟出自市场内一香蕉储存冷库,其间夹杂着蹿起的火苗,李钟勇迅速联系消防部门通报险情,附近值守的交警也闻讯赶到,立即对现场进行布控,划定警戒范围,疏导交通,为消防车开辟救援通道。约10分钟,消防车赶到,在交警及消防人员共同努力下,控制了火势,扑灭了明火。经查,火情因电源线路年久失修、下雨受潮短路所致。加强企业消防人员的联动和演练机制可以有效的帮助消防人员掌握企业消防设施、重点营救人群的位置等,争取一分一秒去挽救更多的人。如某地,随着火场总指挥“演练开始”一声令下,灭火演练在中医院门前正式开始。根据预案设定,当日下午,医院4层住院部发现火情,冒出滚滚浓烟,火势迅速蔓延。医院工作人员发现火后立即发出信号,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辖区客车厂中队官兵及时赶到“火灾”现场,经过火情侦察,按照准备展开、预先展开和全面展开的步骤,利用单干线出3支水枪,设置3个水枪阵地,利用水枪和水炮进行扑救。经过参战官兵的奋力扑救,火灾被及时的扑灭。消防官兵清理火场、清点器材,讲评归队,演练结束。整个演练过程中,全体参与人员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扑救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检验了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了部队的战斗能力。
结语
实践证明,加强各单位的联动管理和协调机制,有利于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相关职能单位介入管理,在消防队赶到之前进行前期的灭火准备与人员疏散,保障交通畅通等一些列的措施,之后由消防人员进行统一而又专业的消防灭火与救援工作。作为消防管理单位,要积极的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加强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任务,提高专职人员的防火与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人民与企业的安居和安全生产意识。
参考文献:
[1] 谢菊,伏虎,熊亚楠.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的影响因素及其防范策略――基于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方法[A].2015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C].2015
[2] 徐耀州.浅谈消防与保险的良性互动机制[A].消防科技与经济发展――2014年浙江省消防学术论文优秀奖论文集[C].2015
[3] 谢菊,伏虎,熊亚楠.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的影响因素及其防范策略――基于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方法[A].2015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C].2015
一、思想政治工作在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中的作用
国有企业实现长足稳定发展的动力来源于思想政治工作,在新时期下,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越来越快,市场经济逐渐实现全面深化,在此背景之下,社会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也越来越多。而治安保卫工作能够切实保障企业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因此在国有企业当中对治安保卫人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能够有效强化治安保卫工作效果。事实证明,国有企业之所以多年以来始终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思想政治工作在此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思想政治工作能够帮助治安保卫人员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和价值观念,加深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依赖感,在爱岗敬业、勤奋刻苦的观念指引下,治安保卫人员能够有效提升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帮助国有企业不断扩大利益空间的同时创设和谐社会。
二、新时期国有企业治安保卫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积极创新思政工作。在新时期下,国有企业治安保卫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与其自身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因此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始终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严抓工作作风。同时需要对以往国有企业在对治安保卫人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经验教训进行总结,保留其中的精华部分,并不断结合时下最新的技术方法和新鲜事物进行创新。国有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应故步自封,而是应当对当前国有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面临的市场需求等进行深入剖析,在积极学习其他企业优秀的工作经验下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理念,使得其能够始终保持活力。
(二)落实以人为本理念。以人为本的思想应当始终贯穿在国有企业治安保卫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当中,因此在思政工作人员实际工作中,需要做到尊重、理解、关心治安保卫人员,用积极正面的话语不断鼓励安保人员,并将人本思想融入思政工作,耐心倾听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落实解决其反映的问题。另外,国有企业需要充分展现出其人文关怀,通过适当提升治安保卫人员的绩效福利,在强调集体利益的同时不忘维护其个人利益,采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代替简单粗暴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对治安保卫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使其能够在国有企业当中感受到“大家庭”般的温暖。
(三)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当前互联网技术已经深入到社会各领域当中,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因此国有企业治安保卫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也需要与互联网相结合,通过利用其庞大的数据信息量和超快的传输速度等巨大优势,为治安保卫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创造有利条件。除此之外,国有企业还可以通过网上直播等方式开展治安保卫人员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远程会议、网络讨论室等突破时空的限制,使得全体人员均能够被纳入思想政治工作范畴当中。考虑到思想政治工作还可以加深员工与企业文化之间的联系,借助于微博、微信和微课视频等方式完成企业文化的宣传教育,使得治安保卫人员能够在优秀的企业文化熏陶之下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工作当中,不断推动国有企业向前发展。
(四)发展思政工作人才。无论何时,具有优良工作作风、先进思想意识和创新精神的专业思想政治团队都是国有企业对治安保卫人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需要积极培养现有党务人员,在敦促其不断学习思想政治理论知识的同时,采用换岗方式使其能够深入到基层治安保卫工作当中,与一线员工进行接触交流。不仅如此,对于具有极高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治安保卫人员,国有企业也可以考虑将其纳入思想政治工作团队当中,通过对其展开科学文化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使其成为既有多年从业经验、又懂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的新经济时代下,国有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市场需求以及其自身的发展定位等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传统的“开大会”等形式的治安保卫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已经逐渐开始暴露出弊端。为此本文从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内容、人才队伍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简要介绍了在新时代下国有企业落实治安保卫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措施,以期能够为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长足稳定发展提供必要的帮助。
【参考文献】
“医闹”事件这几年只长不息,尽管在2012年公安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严打医闹,2015年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将医闹“入刑”,但是据中国医院协会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我国每所医院平均每年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高达27次。在医患矛盾尖锐、相互严重缺乏信任的情况下,“医闹”严打不止,原有的诉讼、调解方式已完全不能适应双方需求。
一、“医闹”的概念
“医闹”的概念学术界众说纷纭,有人认为“医闹”是一种现象,是人们对于患者非理性地采用极端手段与医院交涉现象的一种描述[1]。有人认为“医闹”是一种行为,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和中国医院协会医院维权部副主任郑雪倩认为,“医闹”是一种借医疗纠纷的名义,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2]。有人认为“医闹”是特指一群人,包括患者方及其雇用的人,其中被患者方雇用并以此为生的人专指“职业医闹”[3]。笔者认为,“医闹”是特指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一种现象:患者方通过雇佣人员或者单纯聚集人员,采取各种不正当方式扰乱医疗秩序获取赔偿。
“医闹”的主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指患者、家属、朋友等单纯情感聚集的“非职业医闹”群体;一类是指被雇佣,将“医闹”作为职业为生的“职业医闹”群体。
“医闹”的行为方式分为“暴力”和“非暴力”两种。暴力的行为方式从医务人员角度来看主要分为“身体暴力”和“心理暴力”芍郑身体暴力包括打、踢、拍、扎、枪机、推、咬、刺等直接对医务人员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心理暴力包括通过辱骂、聚众滋事、骚扰、威胁等对医务人员的心理造成威胁或潜在影响的行为。非暴力的行为表现方式主要有:阻塞交通、堵住大门、纠缠医务人员、散布医院谣言等。
二、“医闹”问题的应对现状
(一)执法难
2016年,丁香网一项针对医疗暴力的调查数据显示:49%的医疗暴力都未进行调查,仅有19%的暴力事件警方介入调查。可见当发生医闹事件时,公安机关出警保障医疗秩序的效果并不理想。首先,“医闹”表现方式的多样,除了典型的暴力威胁医务人员人生安全外,患方还会采取非暴力不合作手法,这些非暴力的方式由于其不典型性往往在法律法规中很少列明,公安人员很难分清“医闹”的界限在哪里,不知“该不该管”。其次,目前没有明确清晰的法律文件加以参考,虽然从“医闹”出现之日起颁布了很多相关规定,但是相互之间难免有冲突,这就导致公安人员不知该“如何管”。最后,医患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一方面,公安机关多管了怕担事,要承担行政责任。另一方面,公安人员即使撒手不管,也没有明确的法律对其进行追责。
(二)第三方介入难
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探索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方式,涌现出“宁波模式”、“北京模式”、“深圳模式”等多种方式,其中“宁波模式”被浙江、江苏、天津等多地采用,2015年,被国家卫计委向全国推广。“宁波模式”中医院参加医疗责任险,再由独立的医疗理赔中心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作为“第三方”介入诉讼,另外,宁波还颁布了条例明文规定1万元以下医患双方调解解决,超过的则由“第三方”调解解决。而在推广实践中这一第三方医疗纠纷解决机制仍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医疗责任险费用较高且保险标的范围有限,医疗责任险的专业要求高且投入成本较大导致设有医疗责任险的保险机构很少,目前只有人保、天安、太平洋等几家大型商业保险公司办理这样业务。医疗责任险体制不完善,尊崇自愿购买原则等,很多医院特别是盈利小的诊疗机构在权衡下往往不会选择购买医疗责任险。其次,医患双方“私了”并未禁止,即使赔偿数额大的“私了”也没有相应规定会受到惩罚。
(三)诉讼难
对患者来说,诉讼一般是他们不愿选择的一种处理医患矛盾的方式。第一,诉讼的时间长、成本高。第二,由于医疗纠纷的专业性极高,因此判决时依附医疗鉴定的程度很高,然而目前现行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与卫生部门和医院总存在者一定联系,还未实现完全独立,所以其权威性受广大患方的质疑,从而也影响到了诉讼判决的有效性。第三,目前赔偿的标准不一,一些医疗事故出现一些怪现象:属于医疗事故的赔得少,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反而赔得多[4]。患方对诉讼结果难以掌握,倾向于选择能实现自己权益最大化的“医闹”。
对公安部门来说,虽然2015“医闹”入刑,但是真正执行的却很少,原因在于条文并不具体明确,首先对何为“医闹”,这个范围无具体规定。其次医患双方对阵不平等性,患者作为个体对阵整个医疗群体,舆论往往导向弱者一方,一味将焦点聚集到患者弱势群体的这一身份上而忽视其“医闹”本质的行为的不合理性,片面不合理地给公安人员的执法造成巨大压力。再者,刑法是最后一道防线,是处理争端纠纷的末端机制[5]。只有在其他方式无法很好的解决问题时,执法者才会谨慎使用。
三、解决“医闹”的对策思考
目前,第三方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的解决方式的被应用概率很小,根据2016年丁香调查的一份调查显示:受访者中75%表示一般由医院科室出面和患方进行协调,29%和21%的人表示由医生或者第三方协调机构出面协调,22%的人反映会诉讼解决。可见,在解决医疗纠纷的方式中医患之间“私了”仍占主导地位。“私了”的这种方式中医方往往让步比较多,患者获得非合理性赔偿多,严重损害医方权益,反而增长了患方“医闹”的气焰。因此,必须从根源上抑制医患双方“私了”的做法,增加第三方医疗纠纷解决方式以及诉讼的应用率。
(一)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监督机制
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医学专业性,因此这些人员必然必不可少的会来自于医院里的医护团体,这对医疗鉴定的公正性和中立性必然有所影响。另外,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鉴定专家的出席接受质证的很少,鉴定人员缺少外力监督,鉴定意见的可信度下降。切实推行鉴定专家出庭参加质证的制度,由具有医学背景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医疗事故鉴定进行审理,从而完善对医疗事故鉴定的监督机制。
(二)完善医疗责任保险
“宁波解法”将保险公司纳入第三方范围内参与医疗纠纷的解决,这样的做法的确有利于帮助构建公正、中立的第三方,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医疗责任险还不成熟,此项保险仍存在许多问题,比如保险标的单一、保险费医院负担高、保险方缺少处理医疗纠纷的专业能力等等,无法将其作为一项强制险来推广。目前自愿购买医疗责任险的医院较少,“宁波解法”的全国推广困难重重。国家需要加强投入,完善整个医疗责任险的服务体系。
(三)明确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条文
“医闹”非一法学概念,缺少相关法律文件来对它的概念、范围加以明确规定。解决“医闹”的法律条文也是散见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文件中,目前各地也在陆续出台各种解决办法,法律纷杂。有学者认为,解决医疗纠纷需要尽快修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制定《医疗过失责任法》[6]。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来指导相关人员对“医闹”的处理会增加很多便利,也更有利于医患双方审视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从而对其行为产生约束效力。
参考文献:
[1]赵桂民.“医闹”违法犯罪及其防控研究[A].中国犯罪学学会.中国犯罪学学会年会论文集(2014年)[C].中国犯罪学学会:,2014:6.
[2]刘秋生,钟旋,施祥,何思中,曾中A. 医院处置与预防“医闹”事件的应急机制探讨[J].中国卫生法制,2010(01):55-57.
[3]谢小丽.“医闹”冷暴力索赔现象的法律分析[J].人民论坛,2011(05):9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