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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可促进学生专业的发展和知识面的拓展
现在社会对学生的综合能力的要求较高,尤其是需要那些精通专业、博识多才的人才。要想做到既精通专业又博识多才,具备一定的审美能力是一个重要条件。美术教育在培养人的综合能力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前,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的很多专业都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艺术审美能力。如,各种设计类专业需要学生具备素描、色彩、空间想象等基本的绘画能力,因为审美能力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设计作品的优劣。美术教育是超越单纯的美术技法的,提高学生的美术知识、美术素质、美术修养的教育,主要任务是使学生建立美术知识结构,提高审美修养,形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操。
美育可加强学生的具象思维能力和创造力
学生阶段是人生中最宝贵的时期,学生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在一系列美育活动中,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得以发挥,情感得以激发,能够在美育的过程中打开思路,发挥想象,从而做到融会贯通,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的观察力一般较弱,不能深入观察事物,而且兴趣容易转移,而艺术审美活动从内容、形式到过程、结果都能够提升学生的观察力。同时,美育能够有效地激发学生的想象力,激起他们种种美妙的联想,这种联想是比较自由的,能使人超越时间和空间、有生命与无生命、现实和幻想的种种限制。学生在美术教学中发展起来的具象能力、空间想象能力与抽象思维、逻辑思维形成互补,有助于思维的全面发展。
美育可提升学生的情商
一、中小学教育科研的方向
我们明确了中小学教育科研的目的意义,其实也就给我们中小学的教育科研指明了方向,即中小学教育科研更多的表现为对教育教学实践的研究,通过研究来指导教育教学实际工作。因此,中小学的教育科研更应注重自己的教学实际,以小的课题研究为主,做到一个课题能解决一个教学实际问题即可,切忌贪多求大。这是因为:
1、工作需要。
2、自己熟悉。
3、便于操作。
4、利于推广。
二、中小学教育科研的种种不良现象
1.功利主义:今天中小学教育科研热,在很大程度上功利主义造成的,严重违背了教育科研的实质。我们知道,教育科研是一门严肃的科学,。虽然中小学教育科研的起点低,学术性不是很强,但其科学性不容置疑。它更多的表现为对教育教学实践的研究,通过研究来指导教育教学实际工作。一切真知来源于实践。中小学教育科研的实质就是通过教育科研的研究来达到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水平,使之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但眼下的中小学教育科研热,在很大程度上并非如此,而是借教育科研工作为学校招来一块“金字招牌”,那些参加科研工作(特别是参加课题研究)的教师,也大多是出于评职晋级的需要,给自己脸上贴金罢了。至于所研究的内容(课题)是否对教学有益,对学生是否有切实的意义则不太关心。只要上级能肯定,给一个什么奖,那就万事大吉了。
造成科研工作功利严重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主管部门只浮于表面,而疏于管理和指导是分不开的。只要留心一点就不难看出,由于现在许多评定的项目和内容中,都有一条“科研情况”或“课题研究”情况。你想评职,没有参加课题研究,不行!你要获得诸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称号,对不起,未参加课题研究,不行!这种人浮于事的现象的确太多、太普遍了,“功利主义”能不大行其道吗?
教育科研是严肃的、科学的,它不能成为一个指标,也不需要所有的教师都必须参与,因为它必定是理性的,学术性很强的东西。而我们今天的某些领导,不能正确认识其科学性和学术性,硬实要把它作为一项评定的指标,这不仅违背了教育科研的本质,更是把它推进了“功利主义”的死胡同。
2.两头热,中间冷:功利主义必然造成中小学教育科研的“两头热,中间冷”。这里所说的“两头热,中间冷”主要是指在中小学教育科研中的课题研究方面,大家的热情和精力都放在课题的立项、开题和结题上。这种现象在中小学教育科研中是比较普遍的,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简单,应为大家所关心的并不是课题本身,而是课题的影响力,课题在上级那儿能引起多大的注意。说穿了,也就是一个“功利主义”在作怪。
3.泡沫成果多:功利主义、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必然产生“泡沫学术”,在中小学教育科研热的背后,各种“泡沫”现象层出不穷,水分沙子越掺越多。在不少的科研项目中,老师为课题的名称的确化了不少心思,以取悦于领导,课题一旦获得通过,便在开题、结题方面大做文章,包装过度,大话空话不少,但对课题的实施研究过程,却并不看重。更为甚者,对研究的过程凭空想象,造假数据,东摘西抄,胡乱拼凑,把课题越吹越大,但却经不起实践的检验。一些用巨资累起来的课题成果,不要说推广运用,就连本校教师甚至高课题研究的老师也不敢真正把它运用到教学实践中去,谁敢拿教学质量开玩笑呢?
“功利主义”倾向是产生“泡沫学术”成果的温床,而“泡沫学术”成果的飞扬跋扈又直接刺激和助长了“功利主义”倾向盛行的势头。要纠正这些现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要强调教育科研的正确定位,进一步明确并强调教育科研是运用科学理论来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的功能,淡化名利,弘扬科学精神。
三、对中小学教育科研的几点意见
1.克服功利思想,端正科研态度
影响中小学教育科研顺利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就是功利主义思想,因此,要使中小学教育科研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必须克服功利思想,端正科研态度。这就需要我们广大的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努力学习,提高我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正确认识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学的关系,多做实事,少空谈,不为名利。这样,中小学教育科研才能健康顺利的发展,也才能起到指导教学的目的。:
2.切合实际,做小做实
中小学教育科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切合实际,做小做实。作为广大的中小学教育工作者来说,我们不是为搞科研而科研,不是为开展课题研究而研究,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解决我们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因此,我们的教育科研工作必须要切合实际,做小做实。所谓“小”,就是我们的教育科研工作应着眼于教育教学中的具体工作,研究一个方面,解决一个问题,决不能贪多误得。所谓“实”,就是我们的教育科研工作应该做踏踏实实的工作,真真正正地解决我们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不为名、不为利。
美育当在代高职院校素质教育中的缺失现状
(一)高职大学生对美育认识的缺失
我们在高职院校大学生调查中发现,大多数高职学生平时阅读以时尚杂志为主;上网以玩游戏为目的;对于音乐只限于当下流行音乐;美术基本不懂欣赏;没有自己爱好并长期坚持的体育活动;如果不是学校要求,也不太愿意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校学习的目的仅仅就是为了找个好工作,甚至有很大一部分学生认为自己最大的爱好就是睡觉,对于人生的目的、自己的未来和抱负茫然不知。这些结果让我们感到当代高职院校一半以上的大学生没有艺术需求,觉得艺术是一件和他们毫无关系,遥不可及的事情;更谈不上去理解人生的崇高境界就是享受生命成长的快乐,发现美的事物,让世界是一切美的事物来取悦自我。他们现在在学校里学习无非就是为了掌握某些技能,将来就能够立足社会,无视校园、寝室环境、忽略了与同学的和谐关系,甚至不乐意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任何活动。
我国高职自开办以来,一直倡导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已经逐步形成了以培养实用型技能人才为目标,使学生具有一定的系统理论知识和有很强的实践动手能力的办学方针,无论从人才培养方案上还是从课程设置中无处不体现出“够用、实用”的指导思想,从而弱化了对学生人文素质和美育的培养。突出表现在:
第一,高职院校对美育投入不够。高职院校为提高办学能力,可以动辄几万甚至上百万建设实习实训室,却往往因为资金短缺无法建立完善的体育设施,为学生提供较为良好的课内外的活动场所,认为学校里面有个操场,有些篮球、足球和乒乓球台就足够学生进行体育活动了;更不会为形成有特色的校园景观,去花费“多余”的办学经费;所以也谈不上为提高学院素质教育水平,而为学生提供舞蹈房、琴房、画室等。
第二,对美育作用认识不足。部分高职院校甚至认为美育和高职教育没有多大关系,对学生的职业能力形成起不了多大的作用。高职教育培养实用型技能人才,对于学生的职业技能的养成才是首要的,学校的专业教育和素质教育都围绕着学生的专业技能开展。殊不知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是不“完全”的,走向社会后将会缺乏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对美育形式存在误区。很多高职院校将美育等同于艺术教育,教学生唱歌、跳舞或者画画就是美育,其实艺术教育只是美育的一个重要形式和途径,我们应该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和方式去陶冶学生的情操,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从而达到培养“完人”的教育目的。
美育在高职院校素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一)美育有利于高职学生个人综合素质培养
当今世界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而在人才培养中,健全人格的养成尤为重要。美育是一种全面培育,它的独特价值就在于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塑造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在潜移默化中将人引入一种崇高的人生境界。
首先,美育对于学生智力发展的作用。美育能够弥补科学的概念性、抽象性、机械性,使人生丰富而有意义。高职教育以传授专业技能为主,忽视美育,其结果就是导致学生学习目的不强、思维狭窄、想象力不丰富等。而美育能够使人的感性和理性平衡,极大程度激发学生智力潜力,就像著名科学家李政道认为:“科学和艺术是不可分割的,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它们的共同基础是人类的创造力,它们追求的目标都是真理的普遍性。”他的这段话揭示了智育与美育其实是相辅相成的。美育不但能够使人具备对美的感受力和鉴赏力,同时促进了人的逻辑思维力和创造力。世界上最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和普朗克都有非常高的音乐造诣,他们除了在一起讨论让物理理论之外,还经常在一起演奏。让我们想象一下这样一个画面,量子论的创始人普朗克弹着钢琴,相对论的创始人爱因斯坦拉着小提琴的,他们不但在科学上面为物理学描绘了的一幅优美壮丽的图景,在音乐艺术中,他们同样能奏出扣人心弦的和声。爱因斯坦在他发表相对论后曾说“人的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而美育正是能够培养学生想象力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其次,美育对于学生心理健康的作用。美育使人能够发现美、欣赏美、享受美,理解生命的意义,明确生活的目标,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的发展。认为,人的精神(心理)有三种:一是知识,二是意志,三是情感。知识属于科学,意志的表现是行为,属于伦理学,情感属于美育。美育对于疏导人们情感,保持心理平衡,促进身心健康能够产生明显的作用。情感是心理健康的晴雨表,而美育就是一种情感教育,当人们沉浸在美的享受中时,美的内蕴如甘甜的雨露滋润着人的心田,使人的精神得到愉悦,情感得到净化,心理紧张得到放松,心理负担得到转移,从而促进情绪调节和稳定,保持或恢复心理平衡。
第三,美育对于学生品德养成的作用。美育不但可以丰富人们的情感,而且可以帮助人们培养和激发积极、健康的情感,抑制和摒弃消极、庸俗的情感,使人的品格情操纯洁化、高尚化、得到净化和升华,进而使人的心灵得到美化,人格得到完善。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主张通过艺和乐的感染和熏陶作用来求得人格和人生的最高境界。因此美育能够净化人的心灵,自觉追求生活中的“真、善、美”,将人塑造成为外秀内强真正的“完人”。
(二)美育有利于高职学院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
首先,美育不仅是高职院校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更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就已经明确指出,素质教育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局”,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因此美育是素质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部分。2004年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再次强调“坚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文娱活动,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让高雅艺术进校园,让高雅文化进课堂,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为学生提高素质和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进一步明确了将美育在高等教育中的重要意义。让美育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以及劳动教育各育之中,使人从心灵到外表充满着美感、智慧、创造和活力,促进人的素质全面和谐地发展,更有助于发展学生的创造力。
其次,美育能够促进校园文化的建立和提升。针对高职学生对学习兴趣低、不愿意参加各类活动、习惯上网玩游戏等特点,精心策划和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有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活动,将学生吸引过来,“润物细无声”让学生在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形成美的观点,从而能够欣赏美、享受美,让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最后,美育能够促进高职院校校风、学风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是一种潜在的教育力量和无形的精神力量。是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所形成的文化氛围,是全体师生言行举止准绳和精神文明风貌的体现,抓好校风、学风教育和建设,既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又有利于学院自身的发展与提高;既有利于全体师生发扬学校优良传统,又有利于爱国、爱校、爱文化、爱科学的教育;既有利于贯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生管理,又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风尚;既有利于高校的人才培养,又能影响社会风气,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它对学生的培养和成长起着极为重要的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
美育的形式和途径
(一)开设选修课程
课堂是教学的第一阵地,能够直接有效的达到教育目标。因此为高职大学生建立相对完善的美育课程体系,开设美育理论、艺术鉴赏、美育实践等课程,能够从理论到实践以达到塑造审美意识、发展审美能力、提高审美表现、促进审美创造的教育目标。学生可以通过必修和任选的方式选择课程。
(二)寓美育于专业学习中
教育活动是一种规律性的活动,有其外在和内在的主观追求,因而教育活动又是一种价值性的活动。因而,教育活动的展开,不仅要受制于客观现实,更是预设了人们观念性的“需要”或者是价值趋向。这种观念性的“需要”或是价值趋向充分表征为教育理想,它是推动教育发展的必要动力。
一、什么是教育理想
(一)教育理想概念的界定
教育理想是“一定的主体,依据其价值现,在对教育现实否定性评价的基础上,以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趋向为依据,对教育活动的希望、追求和向往”。教育理想是支配教育生存和发展并体现教育发展规律及趋势的观念系统,包含着人们对教育的本质、教育的价值、教育的功能等等问题的基本看法和态度。首先,教育理想是教育对教育中的人与社会“未来现实”的美好设计与想象,它侧重于教育对社会或人的存在与发展呈现出什么样的意义、价值及作用,它制约着教育目标的确定、教育内容的选择、教育教学方式的运用及教育组织管理的取向,它指明教育前进的方向。其次,教育理想是人们根据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自身的需要,通过想象而确立的教育的价值目标。它要以教育的客观规律为依据,以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依据。第,教育理想是人们根据自己所赞同的教育价值而选择教育的结果,它体现的是教育的价值取向。所以,教育理想包含着教育的价值,它是在一定教育价值观基础上的教育的价值取向。
(二)教百理想的特征
第一,教育理想的超前性。作为对客观现实可能性的反映,理想当然是一种认识,但理想这种反映具有超前性,从而构成主体在实践努力的方向。教育理想亦是如此。教育理想是与教育现实相对应的概念,是对教育现实的反映,但是教育理想又不是对教育现实的简单摹写和反映,而是对教育现实的超前反映。作为人们的超前性认识,教育理想的对象不是教育的历史或现实,而是教育的未来,而人们对未来的建构总是要立足于现实。理想对现实的超越并不意味着与现实的隔绝,相反,其目的恰恰是立足于现实,并在此基础上去提升现实。从这一点来说,我们对教育理想的建构应注意摈弃不切实际的幻想的成分。
第二,教育理想的批判性。作为与教育现实相对应的概念,教育理想不仅是对教育现实的超前反映,而是对教育现实的批判性、反思性的反映,教育理想的构建本质上是一种对于教育现实的批判性的认识活动。其之所以如此,在于既有的教育现实不能满足人类自身发展的需要。教育理想对教育现实的批判,不是形而上学式的全盘抛弃或否定,不是不负责任的,而是立足于发展着的社会需要而对于教育现实的一种积极性的批判和扬弃。它一方面对教育现实中假丑恶的东西加以贬抑和排斥,另一方面,对教育现实中真善美的东西加以确认和发扬。
第三,教育理想的导向性。教育理想包含着人们对教育未来的预测和预见,其预测和预见的目的是要以“未来”来规范和导向现实中教育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和途径。教育理想是人们对应然状态的价值追求,这种“应然”超越于人、社会及教育自身的现实状况的制约,比“现有”形态更规范、更合理、更完善,因而往往会成为人们进一步活动的取向,具有鲜明的指向性。
教育理想作为支配教育生存和发展并体现教育规律的观念系统,体现了每一时代人们对教育应然的价值追求,它可以引导教育实践向合目的合规律的方向发展,有利于改变不合理的教育现实,使教育不断地趋向于真、善、美。
二、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科学主义取向的学前教育研究
科学主义取向的学前教育研究是以儿童心理发展理论为其主要基础的。在教育史上,从赫尔巴特、第斯多惠、乌申斯基到实验教育学创始人拉伊和梅伊曼等等,都把心理学看成是建立科学教育学的重要基础。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美的教育研究界风行教育实验和心理测验,教育学日渐成为心理学的应用或应用的科学,而学前教育学则成为了儿童心理发展理论的应用或应用的科学。
“科学主义”取向的研究者强调在研究方法上强调定量研究,极力把人的主观价值观排除在研究之外,也不太考虑历史因素。在人的主观性、历史文化背景等因素都被排除在研究之外后,从事学前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研究者也开始了对科学规律和标准的追寻,他们相信:全世界儿童的发展是有共同规律的,可以运用定量研究方法找这种科学的儿童发展规律,并把这种规律制定成可以操作的标准,推广到全世界,让所有的学前教育机构都按照这种科学的标准去实施学前教育。于是,丰富的学前教育实践被公式化的教育教学原理、通则和规律控制,教学过程似乎可以由这些固定的信条和不变的法则来决定,而真正的学前教育实践本身的情况到底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教育实践必须按照科学的规律和标准去实行。
(二)学前教育的民营化改革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
在学前教育领域引入社会民间资本,推进学前教育的“民营化”,这在我国许多地方已形成一种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私立幼儿园纷纷出现,一些公立幼儿园也在一夜之间转制为私立幼儿园、贵族幼儿园。有些地方也出台专门文件,要求大力发展民办学前教育,要求当地的民办学前教育到2010年占90%以上。民营资本进入学前教育,一个比较重要的目的就在于营利,实现利润最大化,这必然侵蚀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所以,广泛推行民营化之后,学前教育领域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格局:资本实力雄厚、教学条件好的幼儿园不用担心生源,各项收费会进一步水涨船高,而那些缺乏强劲资本做后盾的小型幼儿园为了获得生存空间,必定要进一步降低办学的软硬件条件,以期通过低收费吸引到生源。这样一来,当前已经一定程度存在的富人家的孩子上好幼儿园、穷人家的孩子上差幼儿园的分化现象必然会进一步加剧教育的不公平。
(三)不正确的幼儿园课程评价
评价是对课程成效的宣判,但是幼儿同课程评价对幼儿园老师来讲很难操作和实施。例如,在幼儿园课程改革中强调幼儿发展,将幼儿发展水平作为评价幼儿同工作的重要指标,要求通过幼儿园教育达成幼儿认知、情绪、人格等方面的发展指标。而幼儿的发展并不全然归因于教育,更不全然归因于幼儿园教育。又如,将幼儿园有没有编制园本课程作为评定幼儿园是否达标或能否上等级的指标,要求所有幼儿闶都必须编制自己的课程。殊不知教师是课程的实施者,他们同然可以对专家编制的课程作出调整和取舍,甚至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但是他们无需人人去编制课程。幼儿园也无需园园去创造与别的幼儿园不一样的课程。因此不难发现,这种幼儿园课程评价制度实际上是以客观“证明”幼儿园课程在多大程度上合乎所谓的标准为价值取向的。评价的目的在于获得“证明”结果,评价者和被评价者最为关注的也是证明结果。在这种“证明”过程中,教师是完全被动的,不管评价者的评价是否合理,他们只能迎合和接受,这实际上给园长和教师带来了额外的负担。
三、教育理想在学前教育阶段的实现
首先,科学主义把自然科学的一般有限原则加以不适当地推广和转换,将自然科学的观念、方法不加限制地外推搬用并用以规范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是不合适的。学前教育中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新矛盾并非科学主义的研究能够解决的,学前教育迫切需要的是从学前教育现场问题出发的生态研究。学前教育的变革者也不应始终坚持以“理想化”的状态为标准,强行规范和改造“不理想”的状态的幼儿园及课程。
一、问题的提出
《教育法》中明确规定:“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教育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石和先导,是塑造未来的事业,所以教育领域的法制化和法治化是非常重要的话题。
我国现已有大量的调整教育活动的法律法规出台,而且关于教育的立法活动还在不断进行。但是现实情况是近年来涉及教育权,教育活动的纠纷频仍,诸如涉及侵犯受教育权、残疾儿童的入学权、教师的惩戒权等等问题的案件不断出现,但是从诉讼立案到判决都遇到了难题,从程序到实体都遇到了适用法律上的障碍。有的案件如齐玉苓告陈晓琪侵犯其受教育权案最终按侵犯姓名权进行判决;有的援引了行政法的法律规定;有的是作为民事关系进行了解决,各地方法院在处理同类问题时依然存在大量观点上的不统一,这些法律适用活动仍然没有被最终明确。究其原因是当前社会处于迅速发展和剧烈变革中,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对教育领域不断渗透,教育主体多元,教育关系错综复杂,来自于社会的各种矛盾与教育领域内部的固有矛盾交织在一起,使得矛盾与纠纷丛生。
另外,从法律的价值上讲,教育的法律控制的实现,不单是在于在立法上制定了多少倡导和维护教育法律关系和教育秩序的教育法律、法规,关键在于使这些教育法律关系和教育管理秩序在教育管理中得到全面的实现。教育法律适用过程是实现教育法律价值的过程,法律适用的概率越高,表明法律价值的实现程度越高,即法律价值化程度越高。
所以,通过对教育法律关系的进一步分析,明确教育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从而准确、及时、正确地实现教育法律法规的适用,实现教育领域的法治的要求已经非常紧迫,这种要求已经深刻触及了制度和法律的层面。
二、不同的观点
2O世纪60年代,日本法学界对教育法的地位提出两种对立的观点,即“教育行政法规学”和“教育制度独立自法说。”这一理论启发了我国教育法学研究者对我国教育法地位的讨论,探索,引发了1993年至今仍未衰退的学术争鸣,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观点:
(一)完全独立说
主张是以特有的教育关系作为调整对象,有特有的法律关系主体和法律基本原则并有相应的处理方式。
(二)隶属说
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教育法隶属于行政法,是行政法律部门的一个分支,不是独立的法律部门,不具备构成部门法的条件。因为“教育法体现了国家对教育的干预和管理,或者统称为国家调控教育的原则,这种调控在我国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通过行政行为实现的,因此,教育法就其基本性质而言,可以界说为调整教育行政关系的法规的总称。”
(三)相对独立说
认为教育法应脱离行政法,与文化法、科学技术法、体育法、文物保护法、卫生法等共同组成文教科技法,教育法是其中一个分支。从尊重人才,重视文教科技等因素来考虑,亟须加强这方面的法律,这一部门法中包括:教育法、科学法、版权法、专利法、发明奖励法、新闻法、出版法、文艺法、广播电视法、文物保护法。
(四)发展说
认为目前教育法的调整对象仍以行政法律关系为主,调整方法也属于行政法范围,但教育法同时调节着具有纵向隶属特征的行政法律关系和具有横向平等性质的教育民事法律关系。随着教育法的继续深入发展,调整对象、调整方法的继续完善、教育法应当独立。由于教育社会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有明显的独立性,这就为教育法归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打下基础。
以上的不同学说是在不同的基础上,从不同的角度上提出的。笔者认为,要明确教育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位置,明确教育法律关系的性质,从而使教育法律法规得到切实有效的适用,必须分析在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性质,只有这样,才能从理论和现实上解决问题。
三、解析教育领域内的社会关系
“教育关系”属于行政关系,民事关系,还是其他性质的社会关系呢?调整这些关系的教育法律法规的性质如何界定?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何种程序法呢?只有对这些与教育相关的社会关系进行科学地考察,才能明确“教育法”处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哪个部分。这是教育法学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它不仅与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教育法的分类、体系构成等直接相关,而且对教育立法活动和司法实践也有着深刻的影响。
学校作为法人组织(有的学者认为高等学校具有法人地位,中小学不具有法人地位),在社会生活中和方方面面发生着联系,形成了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对一些主要社会关系进行解析。
(一)我国教育与政府的关系
在我国政府《教育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这说明政府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行政管理、行政干预和施加行政影响,学校处于行政相对人的地位,两者之间是行政关系。
随着大量社会力量介入教育领域,大量的私立学校纷纷建立,而私立学校的办学自的来源不是国家权力,而是民事权利,权利的特点是“法不禁止便自由。”但是这种权利的运用方向是教育,而教育是一个利益冲突集中的领域,不同的人对教育有不同的利益追求,试图通过教育实现不同的目的,因此决定了这部分领域而不能完全交给市场,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如果出现“市场失灵”,将带来极大的影响,因为教育是有时效性的,但是也不能完全由政府来掌控,因为政府既不是投资者,也不是办学者,所以政府必须有限介入,进行宏观调控,对民间办学权利明确界限但同时给予保护,《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颁行,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府的有限调控,在这个范围内形成的就是行政关系,在此范围之外形成的社会关系,应该定位为民事关系。
但是,政府在对学校的管理中关于学校的自主办学权的内容必须要研究,因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教育的民主化的不断演进,学校需要更多的办学自,实现政府的角色定位和权力的分化是必然的要求。
(二)学校与学生、教师的关系
教育法律法规的功能简言之就是能够实现“依法管理”和“依法维权”。
《教育法》第28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以下权力:“……2.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3.对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4.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5.对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所以,从教育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学校是经《教育法》授权,行使国家权力,学校在行使这些权力时,与学生和教师之间形成的是行政关系,学校是行政主体,学生和教师是行政相对人。作为学生,在校期间要接受学校的管理,虽然在学理上有从不同角度形成的不同的认识,如公法上的特别权力关系论,教育法上的教育契约关系等等。但是学校出于教育目的,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设立校规,对学生进行管理,甚至惩戒,尤其是在我国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总体上应该被认为是行政行为;而涉及到学生在校内所使用的硬件设备,包括教学设施、伙食、住宿等完全可以根据合同进行约定,如果发生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就可以解决。但是私立学校还是有其特殊性,学生入校时需要和学生的监护人签定相关的合同,不仅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和服务标准进行约定,同时对管理的内容也进行约定,所以体现出了特殊性,公权力和私权利发生了一定的交叉,如果出现了纠纷,根据法学理论,我国一般是公权优先,可以按照行政关系界定,但大部分关系是作为民事关系界定的。随着社会力量办学规模的逐步壮大,对这部分领域进一步研究并作出相关规定是非常迫切的。
在学校内部,学校和教师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由权责分配和学校工作的特陛所决定的管理关系。
《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都规定了教师聘任制,双方作为平等主体签定聘任合同,但是基于我国教师制度的历史和现实中教师聘任制度和教师的资格制度、职务制度密切相关,而高等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对本校教师以及拟聘本校的教师实施资格认定,代替履行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在教师职务评审中,高等学校作为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此,无论是在教师资格认证还是教师职务评审过程中,高等学校和教师之间形成教育行政关系,中小学教师也面临这个问题,所以学校和教师之间形成了微妙的关系,一方面作为管理者,与教师形成了不对等的管理和被管理的法律关系;而作为聘任人,学校和受聘教师问形成的是平等主体问的法律关系,在这双重身份下,学校很难主动放弃行政职权;而且长期以来,教师和学校形成的复杂的人身依附关系、如人事关系、住房、子女就学等等,使教师在聘任过程中更加处于被动地位。所以公办学校和教师的关系主要还是行政关系,是内部行政关系。但在私立学校和教师的关系是合同关系。
(三)学校与社会其他组织的关系
学校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与它所处的内外环境构成了一系列的社会关系。学校和企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团体、个人之间,既有互相协作、又存在着复杂的财产所有和流转关系。在这些关系中,学校是以独立的民事主体的资格参与其中的。最突出地反映在所有权关系、邻里权关系和合同关系上。这些都是明确的民事关系,完全可以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活动,不过由于我国还大量存在机关办学的情况,所以学校在产权的界定、变更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障碍,尤其是学校合并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政府机关的财产权和学校的财产权无法区分,无法实现产权明晰。所以,进一步明确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实现政府的角色转化和权力分化是非常迫切的事情。
四、结论
综前所述,教育法律关系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性的法律关系,一般称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另一类是横向性的法律关系,一般称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根据法律关系的不同,自然可以由行政法和民事法律进行调整,而不是单纯的讨论教育法,所以,本文作者认为,不应当把“教育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教育法”的外延应当包括“教育行政法律”和“教育民事法律”两部分。由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调整方法不具有独特性,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就可以解决,如果按持“完全独立”说的学者所论,“教育法”作为一个单独法律部门,就会出现法律部门间的交叉,给立法和执法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和我们划分法律部门的初衷相违背。而随着教育领域的不断发展,我们面临的问题不是创新法律部门,而是实现公权利和私权利的边界的界定,明确政府、市场主体、办学者和参与学习者在教育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并提供权利的有效救济途径和权力的恰当的实施方式。:
同时对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的性质认定需要进一步研究
本文的以上观点是基于为了解决现实问题而提出的相对有可行性的方案。如果从理论上仔细分析,还是有缺陷的,比如《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的性质是不是行政法,如果是,学校当然是行政被授权主体,反之就面临立论被全面的危险。
(二)政府在教育领域中的定位需要进一步确认
作为行政管理者必须和办学者、出资者的身份有一定的区别,尤其是高等教育建设中,减少直接以行政手段干预学校工作,而可以采取规划、审批新建高等学校、制定标准、评估和监督等手段对学校建设进行调控。从未来发展来看,教育领域的法治化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有密切的联系。
(三)确认学校的法人地位,保护学校的法权利
虽然对学校的法律地位有种种不同的看法,但是学校作为法人不管是从《民法通则》,还是《教育法》的规定上看都是不容质疑的,但是现实中学校的财产权、人格权受侵犯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行政办学的情况下,行政权力和学校的法人权利间的冲突是经常存在的。
(四)继续深化教师资格认定及相关职称等认定的社会化
音乐艺术有娱乐性特点,这是吸引幼儿积极参与音乐活动的重要特点之一。利用音乐的娱乐性特点引导幼儿在玩中学,在乐中学,把音乐教育寓于愉快的音乐感受和音乐表现之中,学得愉快,学有所得。引导幼儿在愉快活泼的、富有艺术特点的教育活动中受教育,把教育寓于欢乐的音乐活动之中,以“乐”作为对幼儿进行教育的有效手段,以促进幼儿性格活泼开朗,身心健康,精神满足,德、智、体、美等方面同时受到教育。
音乐教育是在儿童愉快的音乐活动中进行的,它的教育影响往往不像语言说教表述得那样直截了当,而是像春雨点点滴滴渗透到儿童的内心情感、心灵深处,起着熏陶、感染的教育作用。因此,音乐教育中无论是能力培养、思想认识提高,还是心灵陶冶都需要经过一个循序渐进的、连续不断的、潜移默化的教育过程。而音乐艺术教育作用于人的内心情感心灵深处的潜移默化的教育影响,比说教更有说服力,更深刻,更持久。
1、激励幼儿主动、自信地参与活动
在以往的音乐活动中,总有一部分幼儿老当演员,一部分幼儿老当观众。那些天赋好的幼儿经常有机会表现,而那些条件较差的幼儿却因自卑而不敢表现。如果我们任其自然,这部分幼儿不仅失却了学习音乐知识技能的机会,还可能导致一定的心理缺损。我们应将音乐活动作为手段,让每个幼儿都能积极、主动、自信地参与到活动之中,满足幼儿自我表现的需要。基于这一思考,我设计了小步递进的“阶梯”,提出合适的要求,尽可能使教育个别化,使每个幼儿都能按各自的步调发展。
2、注重幼儿的探索发展
布鲁纳认为发现法能激发智慧潜力,培养内在动机,有利于学会发现的技巧以及记忆的保持。由于幼儿年龄小,坚持性与忍耐性较差,他们不能长时间在看不到进步的情境中探索,因此我们应有目的创设有利于幼儿探索发现和积极操作的环境,以激发其探究内驱力。如在幼儿认识切分节奏探究内驱力。如在幼儿认识切分探究内驱力。
3、培养幼儿的创造意识
在音乐活动中,不能只强调技能技巧的训练,还应引导幼儿去表现美、创造美。因为音乐活动包括感受、想像、理解、创造等思维阶段,它对培养幼儿的创造意识及能力具有独特的作用。
新时期教师劳动的知识性、专业性、艺术性、长期性、示范性、创造性的特点决定了构成教师素质的特殊性。教师素质作为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培养人所必须具有的身心的想对稳定的潜在的基本品质。其本质特点是指教师自身的质量,主要包括教师的机体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与心理素质等。
教师道德是一种职业道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而道德素质并不是指规范本身、准则本身,而是教师把这些规范、准则逐步内化成为教师从事教育事业的准则。实际工作中许多教师并没有把道德规范、准则内化。体罚学生、心罚学生的行为并不少见,教学中言行不一致等等的行为与教师所从事的教育人、塑造人的工作极不相称。生活中我们发现儿童、青少年接受知识的过程正是个性与品德形成时期。尽管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对儿童、青少年的个性形成和品德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但教师的作用最大。教师通过一定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对学生产生影响的同时,还通过本人的人格特征言行举止等对学生产生影响。在儿童眼里,教师是正确的教师的话都是对的。教师的言行就潜移默化地影响儿童个性的形成和品德的发展。因此被称为“师魂”的教师道德素质将比文化素质更重要。
其次,师德修养的魅力将主要从教师的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
历代的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他们都把师德高尚的教师作为学习的榜样,模仿其态度、品行、乃至行为举止、音容笑貌、板书笔迹等。
宋代杰出的爱国诗人陆游在他的《冬夜读书示子律》中写道:“纸上谈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意思是说,从书本上得到的知识终归是浅薄的,未能理解知识的真谛,要真正理解书中的深刻道理,必须亲身去躬行实践。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为了在当前和未来的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各国都采取措施,在知识传授的同时,比以往更加注重了学生能力的提高,特别是在音乐教育中,对具有音乐实践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大学生的培养,受到了普遍的关注。而且我们的高师音乐教育,培养的是今后要走上中小学讲台的音乐教师,所以在高等师范院校大力开展实践教育和实践活动,对于提高大学生的审美能力、创新能力、合作能力,使我们的毕业生更好的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的需求,有着极大的促进意义。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也成为高师音乐教育中一个值得长期关注的课题。
一、高校音乐实践的主要包含内容
实践是通过改造客观对象来满足主观需要,在对象世界实现主观目的的一种对象化的活动。音乐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生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都需要一定的音乐实践活动予以表现和检验,并在这个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而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修养。在音乐实践中,大致可以分为课内实践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两大方面。课内实践活动包含教育实习、学分音乐实践等。课外音乐实践主要是一些校内外节目的编排、策划、演出等。如果说,在一般的课堂教学活动中,学生主要是对教师所传授的基本音乐知识和技能进行吸收和掌握的话,那么音乐实践活动则是对这些知识和技能的运用、深化和提高。没有严格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和掌握,艺术实践活动便失去了依托和根基。而适度、正常、健康的音乐艺术实践活动本身就是对音乐课堂教学情况的检验和考查,对教学工作有着积极地促进作用。通过让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音乐实践活动,可以启发、激励、引导学生学习、掌握所学的专业知识,促进学生人格发展,弥补课程学习的不足,开拓学生知识视野,增强创新精神,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养成科学思维的习惯,从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 音乐实践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意义
1。有助于丰富大学生的审美体验
人对于客观事物的认识与了解,来源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直接经验,即通过自身的实践所取得的认识;另一种是间接经验,也是就通过书本和向他人学习得到的知识。具体到音乐教育中,我们从教师那里学来的知识和感受,就是间接经验,为了将这种间接转化为直接,就需要一个平台和载体,音乐实践活动无疑就是最佳的选择。例如我们对于一些民族民间音乐的欣赏,通过欣赏,掌握了其大致的艺术特征,但是如果能够深入到这些民间音乐的发源地进行采风,则可以更好的感受到这些音乐所特有的地域文化、民族文化精神,让我们在认识上有一种本质的提高。又如我们对于《黄河大合唱》的欣赏,之前只觉得这部合唱曲气势宏伟,富于激情,但是只有我们真正演唱它的时候,我们才能够被歌曲传递出来的爱国激情和民族自豪感所感染。这种审美感受,或者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或者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加深了一个层次。正是通过各种各样的音乐实践,来亲自感受各种不同的审美体验,这对于个人情感的丰富,以及审美能力和审美素养的提高,是一个前提性的基础条件。
2。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
21世纪,创新被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而音乐实践对于学生创新能力提高有着诸多的益处。在音乐实践中,提出新问题、新思路、新方法,都是一种创新。也就是说,音乐实践活动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了创造的过程,也是一个培养创造力的过程。在音乐实践中,宽松和谐的氛围,让每一个学生都有加入的冲动,愿意在这个活动中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尽情的展示自我,当他们对活动有着高涨的热情时,思维便处于高度积极的状态,帮助学生深入的钻研,最大限度的激发他们的兴趣和好奇心,以此为推动、探求更好的方式和方法,获得自身创新能力的提高。
3。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群体合作能力
音乐是一门合作的艺术,很多音乐活动的开展,只靠一个人是力量是难以完成的,需要很多人、很多部门通力合作,才能予以完美的展现。学生们正是在这个合作的过程中,锻炼了个人的交往能力与合作能力,理解了相互尊重的必要性,学会了与他人的合作,从而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例如一场演出的举办,从场地的选择,到节目的设置;从人员的调配,到演出器材的提供,整个过程都要在大家的合作下,才能顺利地完成,缺少了任何一个环节,这个演出都难以进行下去,每个同学都感受到了自己身上的责任,也欣喜的看到了自己的对于这个临时集体的贡献,更在彼此的合作中建立了友谊,加深了理解。这种群体合作精神,对于新时期的大学生来说,是尤为需要的。
三、音乐教育中开展音乐实践的思考和建议
1。课堂实践——改革现有的课程体系设置
要想切实培养高师音乐教育学生的实践能力,就要对现有的课程和教学进行全面的改革。首先在课程的开设上,要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及时的增补一些必修或者选修课程,供同学们进行选择。例如当今方兴未艾的音乐治疗学,很多有志于从事这类相关职业的同学,却因为没有合适的学习渠道,不得不放弃,如果学校能够组织有相关理论知识的教师为同学们讲课,或者针对同学们的学习意愿,主动地提供一些学习的渠道,那么学生们也就多了一个实践的机会。其次是在课程的设置上,不单是音乐系,几乎所有的师范类高校都将实践类课程放在了大四这一年,但是大四临近毕业,很多同学或者忙于找工作,或者忙于考研,缺少时间和精力来进行实践类课程的学习。同时,仅仅靠大四一个学期的突击学习,也难有理想的教学效果。笔者建议能够在整个大学阶段中,用各种形式,持续贯穿的进行实践类教育,不一定都集中在大四进行。诸如对音乐教师职业的要求的学习、师范类音乐毕业生的主要择业等等,都可以在日常的教学中穿行。再次是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要改变以往的教师在台上讲,学生在台下听的传统模式,而是将理论课程与实践有机的结合起来,校园内的音乐活动,本身就是音乐课程的一部分,更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大舞台,让学生们亲身投入到这些活动中来,能够为他们今后的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2。课外实践——搭建各类音乐实践平台
课外实践作为课内实践的有益补充,能够让学生尽可能多的接触社会,从本质上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首先是要建立一个稳定的音乐实践基地。音乐实践基地的建设是深化音乐实践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学校和社会相联系的重要渠道。大多数师范类学校都有附属中小学,但是在实际中,却发现这一最方便的基地却和音乐系学生联系的很少,很多学生反而要到学校之外的学校去实习。所以要正视自身的资源优势,在充分利用之后,再对照相应的实际需要,建设一些实习基地。例如可以和一些歌舞剧院签长期的合作协议,在教师的指导下,接触社会各行各业的人和事,锻炼其应对任何问题的胆量和各种环境下进行专业表演的信心。对于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今后的就业,都是受益匪浅的。
同时,学校应大力开展各类音乐活动以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学校领导要对实践活动在财力、物力上予以大力支持,鼓励学生放开手脚,全面参与。例如对于音乐活动团体的支持,应当鼓励学习努力创建品牌,推出新人。每年予以专门的经费,在场地、器材、设备上大开绿灯,并委派专业的教师予以协助。对于经常参加公益演出、各类比赛的同学予以鼓励,在政策上予以倾斜,以此来带动学生参加音乐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活动机制上,将活动的管理权交由学生会、团委、党支部等承担,策划、导演等权利完全下放,充分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力求全员参与。每个具体环节选定负责人,由负责人排练和组织演出。这样使学生强化了责任心、增强了凝聚力,提高了协作能力,活动形式和内容推陈出新,管理与组织工作有条不紊,真正意义上锻炼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另外还要加强校与校之间的交流,共同提高普通高校音乐艺术实践的水平,甚至要与国外的学校进行交流,以扩大学校的知名度。
综上所述,随着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如何为中小学培养出合格的音乐教师,成为了高师教育工作者首要关注的课题。作为一个合格的音乐教师,除了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之外,更需要具有相应的实践能力,更好地与基础教育的改革相结合,才能达到师范类院校学生的培养标准。音乐实践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学习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可以尽可能多的让学生获得与专业相关的社会经验,在一个新环境里用全新的视角审视自己,了解自己,从而进行合理的自我调整,更有利于专业学习和能力的提高。本文分析了音乐实践对于学生个人素质发展的几点益处,对课堂音乐实践和课外音乐实践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希望越来越多的高校音乐教育工作者,能够重视音乐实践,大力开展音乐实践,因为这是音乐教育发展的必要环节,并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整个高师音乐教育的发展,以培养出更适合社会需要的全面发展的音乐教育人才。
参考文献:
[1]王文仲。能力培养是高校素质教育的关键[J]佳木斯大学社 会科学学报。2000(8)
1、文学艺术修养可以提高大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优秀的文学作品具有丰富的哲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形象思维能力。对学生进行文学艺术的熏陶,能够陶冶学生的情操,激发学生的发散思维,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爱因斯坦曾表示,艺术比知识更有想象空间,利于拓宽人的思维,无限的想象力推动着知识的进化。在实际教学中,将文学艺术的形象思维与科学的逻辑思维相结合,进而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学生的探究能力与创造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文学艺术修养可以提高大学生的审美能力
大学生的审美能力是伴随他们文学艺术修养的提高而提高,文学艺术使大学生的审美意识与审美范围逐渐扩大,涉及到科学技术的各个领域。居里夫人曾认为对科学研究与探讨的过程是对美的探寻,而实际上的确如此,理论的研究与技术的创造本身就极具审美情趣,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人类创造了更多美的奇迹。而对大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实际是指对他们进行职业岗位的审美培养,使大学生热爱自己今后从事的岗位,通过文学艺术修养在岗位中发现美、创造美。
二、当代大学生加强文学艺术修养的策略
1、开设文学艺术课程
文学艺术课程,实质是指鉴赏文学经典作品的课程。在课堂教学中,挑选优秀、经典的中外文学作品进行分析与鉴赏,尤其是要将作品中的精神、思想传递给学生,让学生从中获得启发,感受到文学作品的艺术美。同时,在课堂上应让学生积极发言,表达自己对文字作品的理解与感受,从而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培养学生的自我表达能力。对于文学艺术课程的教学模式可以依据学生与学校的具体情况来设置,以自由形式为主,最终提高学生的文学艺术修养。
2、编写科学适用的教材
提高大学生的文学艺术修养,主要是指拓展大学生的知识视野,使大学生的思想、情感、鉴赏能力得到提高。在编写教材时应注重文理学科的渗透,根据当代大学生现有实际水平编写科学适用的教材,完善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注重对人文素质类教材的编写,进而提高大学生对人文知识的兴趣,加强对大学生文学艺术修养的培养。
3、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的作用
各高校应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营造积极有趣的文学氛围,开展人文艺术节、沙龙活动(如书法、绘画、舞蹈、歌唱等),社团文化艺术节,举办各种人文、艺术讲座(文学、音乐、美术、电影等)等,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其主动参与到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中,从中收获快乐与知识。同时,在校园环境中也可以营造一种文学气息,如在校刊、黑板报上可以开设文艺专栏,让有才能的学生在上面任意施展才华;在校园建筑中可以增添文学艺术形式,小桥、亭子等都能营造出文学氛围,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文学艺术的陶冶。
4、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提高文学艺术修养
引言
构建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密不可分,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教育,理所当然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大学生作为未来的社会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因此,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功能
1.1精神激励功能在漫长的中国革命实践中,我们党正是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激励人民战胜了无数艰难险阻,夺取了一个个伟大胜利。在今天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这种激励作用仍然十分重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是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如春风化雨,启迪人的思想,感化人的心灵,激励人们前进;通过关怀体贴,信任理解,使人心灵得到慰籍,情感得以交融,精神得以振奋;通过设置激励目标,增强人的动力,激发人的奋斗热情;通过鼓励参与、鼓励竞争,增强人们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从而有效促进人们积极向上,不断进步。思想政治教育的这种精神激励功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要通过这种精神激励让广大学生认识到,和谐社会是一个美好的蓝图,是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的社会状态,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导向作用和凝聚力作用。
1.2信仰定位功能信仰的存在,使人的整个精神活动以最高信念为核心,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精神导向,并调动各种精神因素为它服务。它体现着人对价值理想的建构或最高价值的承诺,在根本上影响人的精神生活和社会活动,凝聚或整合着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所以,理想和信仰不但给人以行动的动力和勇气,而且它能塑造人的高尚人格,提高人的思想境界。我国目前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和冲突愈益激烈和公开化,这很容易引起人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合理性的怀疑,由此导致理想信念上的动摇,心理上的离散和行为上的无所适从。针对此种情况,必须高度重视大学生对理想目标的认同和信仰问题,以思想政治教育将大学生的思想统一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想目标与方向上来。
1.3疏导防范功能保持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大学生是即将步入社会的人,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疏导,即对人们的思想认识问题,不是强制压服、简单堵塞,而是疏通开导、说服教育。采用民主的方法、讨论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可以达到使后进者感动、感化和感染的效果,使不同意见得到交流和统一。思想政治工作能发挥其预见性、预期性和预防,把消极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这样的功能是其他手段所难以取代的。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当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
2.1教育体系方面的要求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要实现这种理想状态,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按照和谐社会的这个要求,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加强校园建设和管理,构建思想政治教育的和谐的科学体系。一是要建立和谐的工作体系。转贴于中国重点是要把德育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常抓不懈,强调德育首位;把学校、家庭和社会高度统一起来,建立起协调的、高效的德育网络,并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三大主体之间的合力,实现教育目标的和谐与全面发展。二是建立和谐的服务体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应当把建立和谐的服务体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思想政治教育总体规划中,关注学生中的各类弱势群体,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增添力量。三是建立和谐的育人体系。我们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改革和创新,以建立和谐的教学体系。要深入开展社会实践。创新育人方式,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动力,同时,要大力发展校园文化,使之成为学生探索真理、全面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载体。
2.2教育内容方面的要求从根本上讲,和谐社会是指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全面和谐的社会。其中,人与人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也是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产物。这就对当前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他们能够正确地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的复杂关系,进而引导他们明确学习的目标和奋斗的方向,从而发奋图强,努力成才,这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之所在。二是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帮助他们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从而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境界,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三是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学生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增强和提高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三、和谐社会构建中开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应注意的问题
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目前, 我国已加入《华盛顿协议》, 本科工程教育认证体系日益完善。高职层面的工程教育规模较大, 却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 还没有加入针对“工程技术专家”认证的《悉尼协议》。近年来,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和“一带一路”等产业发展战略的提出, 需要高职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的国际流动能力。《悉尼协议》是工程教育与工程师国际互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高职院校参与此项认证已成为必然趋势。成果导向教育是《悉尼协议》认证的关键核心理念, 它已成为高职院校教育改革的重要研究方向。同时研究发现, 目前困扰高职院校教育质量的重要问题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不良学风, 而高职院校的学风问题必须从理念与制度上着手解决。所以基于成果导向教育理念健全学风建设制度, 构建新的学风建设模式极具现实意义。
1 高职院校的学风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学风是学生“知、情、意、行”等在学习问题上的综合表现, 是一种学习的习惯与状态。优良的学风有助于教育和引导学生端正学习目的和动机, 养成科学的思维方式, 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因此, 学风建设工作是学校的基本任务。随着“中国制造2025”口号的提出, 高职院校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国家、社会及人民的重视, 培养出高水平的高职人才成为复兴我国制造业的重中之重, 而高职院校的学风建设是决定其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从整体上看, 我国高职院校的学风情况并不理想,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生源基础较差
在高校扩招及部分院校实施单独招生之后, 高职院校的整体生源层次不高, 主要表现在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习惯及自我控制能力方面。学习能力差会使学生难以适应大学的学习节奏, 面对较难课程 (如高数、英语、力学等) 时学生望而却步;没有好的学习习惯, 让部分学生把不认真学习当成很平常、没什么大不了且一向如此的事情;而缺乏足够的自控能力, 则让某些学生过分沉溺于网络游戏、影视小说及恋爱中不能自拔, 这些问题都在无形中破坏了学风。
1.2 学风建设制度尚不完善
由于高职学生自律性不强, 仅靠学校及教师的感召与学生的自觉, 难以达到优良学风的建设效果。学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涉及到教育理念和学风建设的整体思路、模式、途径和措施等, 必须依靠相关学风制度来约束。只有通过制度建设, 才能更好地解决学风建设问题, 让学生明白高职院校并不是随便就能达到学业目标的, 可以“宽进”, 但必须“严出”。
1.3 学生缺乏专业及职业的自信力
高职院校的学生多数对学习缺乏自信, 由此而产生自暴自弃心理, 使学生畏惧甚至是厌烦学习。与本科院校相比, 专业水平及未来的职业发展也让高职学生缺乏足够的信心。高职学生没有意识到自身职业的重要性及发展潜力, 在学习过程中易产生迷茫等情绪。
2 成果导向教育理念对于高职院校学风建设的意义
成果导向教育 (Outcome based education, 简称OBE, 亦称能力导向教育、目标导向教育或需求导向教育) 作为一种先进的教育理念[1], 已成为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教育改革的主流理念。目前, 我国高职院校正努力申请通过国际工程专业教育认证体系之一的《悉尼协议》认证, 采用成果导向教育理念引导高职院校学风建设, 具有现实意义。
经调研发现, 高职院校学生在学业水平上差异较大, 其中学业优异的学生多出自校级、二级分院班级内的学生干部;而在普通学生中普通存在“混证”, 学业出彩渴望不足的现象。成果导向教育理念强调让每个学生都成功出彩, 扩大成功机会, 激起学生成功渴望。成果导向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 强调能力本位, 紧紧围绕学生能力的提升设定教学目标与过程, 让每个学生都能体会能力提升的喜悦, 都享有学业出彩的机会。学风建设主要体现在学校宏观学习风气的提升上面, 通过以成果导向理念进行的学风建设, 有利于全面提高高职院校学习风气, 让学风建设真正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通过能力的逐步提升, 可树立起学生的专业自信及职业自信。另外, 成果导向注重评价机制的建立, 其特有的多元化评价机制有助于对学风建设制度层面的补充与完善。
3 基于成果导向教育理念开展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成果导向教育范例的内涵在于期待所有学生成为真正且成功的学习者, 把培育优良学风作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永恒主题, 坚持以学生为本, 以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为切入点, 以规范管理和严格控制为着力点, 从制度导向、行为约束、过程控制、效果评价等关键环节入手, 齐抓共管、标本兼治, 促进学生行为养成, 建立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3.1 健全学风建设规章制度
学院以“让学生爱上学习, 提升学生核心能力”为学风建设总体目标, 以学风建设为龙头, 以增强教师严谨的治学精神和育人意识为基础, 以教育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为核心, 以大学生涯设计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抓手, 以班级建设和公寓管理为重点,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 着力构建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由于成果导向教育理念注重学生的学业过程表现, 所以黑龙江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严格把控学生的课堂表现。为此特设立《黑龙江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课堂管理规定》, 对学生在上课时睡觉、玩手机、吃零食等各项违反课堂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成果导向教育理念要求有详细的考评标准, 故制订《黑龙江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学业表现评定办法》, 评定学生总体学业表现, 并建立学业预警机制, 通过对学生考勤、成绩、学籍异动、纪律处分和毕业审核全程监控, 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和文体活动等方面进行量化计分, 全面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评价结果将与学生评奖评优及推荐实习就业单位挂钩。通过学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让学习在学生的心中占领制高点。
3.2 构建齐抓共管的学风建设工作格局
成果导向教育理念强调以学生为中心, 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组织者与管理者, 即从教师“怎么教”变成了学生“怎么学”, 所以需要加大力度改变学生的“学法”。同时学院领导、任课教师及辅导员也需要改变传统工作思路, 加强责任意识, 在坚持以原有的学生“四率”管理为主要抓手的同时, 加强联合深入课堂、寝室开展学风检查的力度, 重点检查迟到、早退、晚归和旷课等情况。成立学风督导组, 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领导为学院学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辅导员为直接责任人, 负责学生日常学风建设, 保证学风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实训教学团队主抓学生技能大赛工作, 在学习效果评价机制基础上, 优选学生参加省级、国家级技能大赛。建立起“校、省、国”三级专业技能大赛筹备体系, 以此增加学生的专业竞争意识, 促使学生不断挖掘自身潜能, 同时了解行业前沿技术与工艺, 开拓职业视野。
4 取得的成效
通过以上学风建设措施, 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 学生上课的到课率、自习出勤率、图书馆资源利用率均有提高。主要表现在:1) 考试违纪率逐年下降。2015年学生考试违纪率低于0.05%, 违纪人数同比2013年减少50%。2) 学生学习效果明显提升。近两年学生专升本报名人数逐年增加, 专升本的升学率同比2015年增加26%;英语二级半、四级与计算机等级通过率同比2013年提高20.60%。3) 实行学业预警, 有效地降低了补考率和延修率。2015年同比2013年, 在校生预警比例减少1.80%, 毕业年级补考人数减少0.13%, 降级学生人数减少0.31%。4) 学生创意创新能力不断加强。优良的学风激发出了学生身上无穷的创造潜能, 并在各级大赛中大放异彩。如工程造价专业学生李一鸣凭借智能家居项目获得全省首届“互联网+”创业大赛一等奖。同时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发起了一系列课外创意制作活动, 其中“变形金刚焊接机器人”等代表作品均在省级大赛中获一等奖。
5 结论
21世纪的今天,我国正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急剧转型,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医学生正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目前医学教育重专业轻人文的现状,加上新闻媒体不断曝光的医疗纠纷,医疗行业的服务态度问题,以及医学模式的转变,这些信息正在向我们传达一个重要的信息,加强医学生人文教育迫在眉睫。那么如何在医学教育中进行人文教育就变成了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医学院校主要以培养医务工作者为己任,是培养与人的生命打交道的人才事业。从本质上来讲,医生是通过与人交往而挽救人的生命的职业,这就要求“救死扶伤,体现人道主义”等基本的职业理念必须体现于每一位医务工作者的内在素养之中。怎样才能培养出不仅有较高的医技,而且有博大的人文情怀、能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医学人才呢?必须要遵循教育的发展规律:“将医学教育和人文教育有机的融合”,然而在融合的过程当中我们更应该关注哪些方面的问题呢?在这些方面我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重视教师自身的专业水平和人文素质
想要在医学教育中渗透人文教育,教师的自身素质便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必须要精通本专业,要有甘坐冷板凳的精神,进行扎实的学术研究,力图接近本学科的最高峰、最前沿,以一流的学术水平进行教学,这是基础和前提。其次教育是一个过程,而人文素质教育则是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教师的角色和地位决定了他是学生学习的榜样,也是学生模仿的对象,教师的言行,一个动作,一句话,甚至一个微笑,一个惊讶,都会影响学生,都在随时随处地对学生发挥着示范作用。同样教师本身的人文修养也会自然而然的反映在他的言谈举止之中,甚至衣着都会有人文素质的映照。所谓“为人师表”的意义也就在于此。然而在日常教育中,言传较易,身教甚难,因为身教需要教师本人与所教之物的和二为一,需要教师不仅能“知道”,而且能“体道”。故教师要言于律己,以身作则,要求学生做到的,首先自己必须做到;如果要学生学会‘关心’,自己首先必须善于‘关心’,关心学生,关心同事,以心换心;要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自己首先要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治学严谨;要教育学生学会创新,自己就必须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拼搏,善于创新。
二、抓住核心部分,关注人本身
人文精神和人文素质教育是对人本身的认识,包括人的情感、意志、道德感、责任感、以及人生观和价值观等。科学教育关注的是人之外的事情,它不能解决人自身的问题,只有把两者真正的结合起来,人才能够得到全面的发展,社会才能得到真正的进步。医学教育更是如此。比如说医疗器械与人的关系,为什么在医疗器械已经能代替人做许多事情的今天,还要继续强调医生的道德感和责任感?医生不是机器,医生做的也不仅仅是单纯的手艺活。他们要面对的是人和社会的关系,这都不是“技术”和机器本身能解决的。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医疗纠纷事件,有许多是由于医生的素质较低引起的纠纷,其中有些是与医生的技术素质有关,但也有不少是由于医生对人的生命的漠视和利益取向所致。所以在医学生的培养过程中,人文教育更应该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精神,体现出对生命的关爱。让他们懂得医疗工作是关乎人的生命的职业。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病人的就诊就是把自己对生命的希望寄托于医生,庸医害人,会贻误生命,而对人的生命的漠视更是对人的生命的戕害。
三、注重价值导向,树立理想的道德品质
科学技术本身是价值中立的,但科学技术用于实际,既可能为人类造福,也可能为人类带来灾难,这其中就有鲜明的价值取向。学习和研究医学的最终目的就是增进人类身体健康,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要本着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精神学好医学,以造福人类,同时也要防止由于知识的不正当运用和误用给人们带来不幸。医科学生作为人的存在,不能沦落为“灵魂的空场”,否则必然会在这种精神的黑暗中迷失自己前进的方向。作为医学教师,应时刻把传授学生善与恶的概念、培养学生救死扶伤的思想境界和争做白衣天使的崇高理想,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医学一旦丧失人性是非常可怕的。20世纪最骇人听闻的两大案例,也是当代医学史上最黑暗的一页,就是日军731部队在中国东北与德国纳粹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惨无人道的人体“科学”实验。尽管历史已离我们远去,但人民不应停止反省。
四、严格规范,杜绝虚假行为
医学所面对的是一个个生命,正因为如此,它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是任何一个学科所不可比拟的。就拿临床诊断和治疗来说,对一个病症必须用理论知识考虑全面,如果由于知识片面或者仅凭想当然以及不严格遵循治疗原则而进行诊疗,都可能对病人带来无法挽回的生命损失。然而现阶段部分医科学生却存在着缺乏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的情况,表现在学习过程中实验马马虎虎,实验结果弄虚作假,表现在实习阶段临床观察敷衍了事,病历书写主观臆造,临床操作图方便快捷。这些问题应该让我们引起高度的重视。有这样一句话:‘严是爱,松是害,不管不教会学坏。’对于医学教育我们更应该以严字当头,努力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让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我相信这对学生今后一生的学习和工作都会起到关键的作用。
教书与育人是一个统一的过程,医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融合也是顺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解决:“是什么?为什么?”的同时我们也要解决:“应该是什么?应该如何做?”的问题,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培养出我国卫生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也对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有着重大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