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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银行体系本身性质及金融法规所限,以银行为中心的债务融资难以解决银行与新兴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及相应的人问题,因而不能满足新兴企业的资金需求。而以公共股票市场为中心的股权市场由于规则限制与交易成本的制约,也将中小创新企业拒之门外。解决新兴企业的资金缺口,显然需要在宏观经济法律框架内设计某种能冲破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制度安排,使投融资人能够安全顺利进入和退出新兴企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出现了一种新型的资本形态创业资本(ventureCapital)。经过近40年的发展后,创业资本成为解决新兴企业资金缺口的典范。培育了诸如Microsoft、lntel等世界级高技术企业,被誉为20世纪最后10年美国新经济的驱动器。80年代我国引入了Venturecepital,并冠名为“风险投资”或“创业投资”应用于企业投资活动,但迄今还是只停留在创业资本作为一种投资形式所具有的意义。
由上可知,新兴企业的生成和发展,要求一种新型的金融市场为其提供融资服务。在银行为中心的债权市场及以股市为中心的公共股权市场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是私人股权市场(privateequitymarket),而在私人股权市场上,创业资本作为私人股权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以其精巧的制度机制与契构机制在解决新兴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发挥着中心作用。
二、银行在创业企业融资中的困境
创业企业(包括种子企业及前期阶段企业)的特点是高度信息不对称性、高风险性及高成长性。信息不对称表现在企业家本人更多知道自己的能力、技术可行性、产品的成功概率及市场前景等,是占有信息优势的一方。而投资者(外部人)对相关信息知之甚少,处于劣势信息状态。同时,创业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过程具有高风险性和高成长性两大特征。高风险性特征表现在三个方面:(1)技术风险。高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的产品或劳务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存在出现技术失败而造成损失的可能。(2)市场风险。技术产品面对着一个激烈竞争的市场,市场能否接受以及什么时候接受这种产品,它的扩散速度、业务前景以及竞争能力等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存在营销失败的可能性。(3)财务风险。对于一个新项目,投资预算很难准确确定,投资能否回收以及什么时候回收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国外多项实证研究都表明,高新技术行业的企业成活率要比其他行业低得多。创新企业的第二个特征是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产品一般具有较强的市场垄断力,一旦这种产品为市场所接受,就会表现出极强的扩张力。据统计,获得美国政府小型企业创新研究项目资助的企业,在1985—1995年间的销售收入和雇员人数分别增长了151%和83%(Lener,1998),这两个数据远远高出其他行业。
从银行业本身的性质与创业家的特性来分析,银行对创新企业的贷款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障碍。主要原因是:(1)因为信息不称,银行很难估价创业企业的信贷风险。在创业企业中,人力资本是其生存与发展的主要因素。但银行很难估价创业家的真实能力及其市场价值。因为相关的信息很难得到,或者收集信息与处理信息成本太高。同理,银行也很难估计创业企业的真正前景。因此在许多发达国家,银行对创业企业贷款时要面对两种错误:一种错误是企业贷款后随之失败,另一种错误是对成功的企业拒货款。从经济学角度来说,银行的理性选择是使第一种错误最小化,因而要求企业提供抵押物作为其对企业或项目质量的信心保障。(2)因为回报的不对称性,银行只能以资产抵押作为贷款的传动机制来降低道德风险。一旦贷款放出后,谁也不能保证企业家按银行的最大利益来经营企业。原因在于,企业家能够完全得到企业成功所带来的利益,因而关心的是回报最大化。但对银行来说,如果企业成功,他得到的还是固定利息,不能得到成功的利益;而如果企业失败,银行则可能损失100%的贷款资金。同理,如果企业陷入财务困境,企业家有可能以某种方式(如增加薪水、超额消费等)抽回自己的投资。另外,银行也很难评估企业家是否贡献了必要的努力来保障企业的成功。因此,银行必须通过合同严格规定企业家的责任、义务与行为并进行严格监视,以降低上述道德风险。但监控成本也可能使银行获利甚微,尤其是小额贷款,银行会得不偿失。而采取抵押贷款的方式(尤其是以个人财产作抵押时),更能有效地解决道德风险问题。(3)抵押是银行挽回损失的法宝。正因这一法宝的权威性,使银行不愿为创业企业提供贷款。存贷利差是银行生命之源,而英格兰银行1992年的一项调查表明,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利息差只有2.96%。也就是说,只要贷款的33家企业出现一家失败,银行就颗粒无收了。而在创新企业的生成活动中,却只有20%左右的创业企业能够最终获得成功。
由此可见,银行的抵押要求是可以理解的。但从宏观上看,抵押手段限制了新兴企业的发展。因为“创业”的特性,创业企业无力提供传统的抵押品,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可供抵押的个人财产(如创业者的私人房产)一般只能进行第一轮融资,而知识产权(如技术、专利等)不能作为合适的抵押保障;(2)经济的快速变化、企业产品生命周期的不断缩短,使固定投资的使作价值及资产价值不断降低,银行对个人资产、企业资产的估价也愈加保守。因此,创业企业增长越快,获得信贷的能力却相对越低。(3)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增加了一批相当数量的无力向银行提供信贷抵押的企业家,如年轻人、工薪阶层及无财产者等。
为解决新兴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融资矛盾,许多国家政府为新兴企业建立了贷款担保制度,或制定各种优惠措施来鼓励银行对新兴企业的信贷。但是,且不论政府的这种措施见效与否,这里要强调的是:即使新兴企业可以获得银行信贷,债务融资对其自身的发展也可能是一种不明智的选择。因为债务融资必须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过重的债务负担会使新兴企业过多关注于现金流的变化,而无力根据宏观经济条件变化驾驭经营管理并把握增长机遇,这种负担限制了新兴企业本身特有的新创功能。另外,企业经营失败最共同的原因之一,就是资本化程度低而债务化程度高,这一不成文的“定律”在发达国家很普遍,在发展中国家也很明显。
三、股权融资的信息不对称困境
在银行债权融资陷入困境的情况下,大多数新兴企业希望能免除债权融资的弊端,因此纷纷转向股权融资并希望从股权融资中受益。在股权融资中,投资人不要求还款,只是以出售股份的形式获取红利和资本利得。因此企业家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资金是长期性的或永久性的。股权融资的资金来源可概括为两类:一是来源于企业内部,如企业家、管理层、企业雇员及利润留成等;二是来源于企业外部的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在企业的早期发展阶段,最急需的外部股权融资;因为在此阶段,企业家在创新过程中几乎用尽了全部内部资源。同时,因为企业规模扩张,固定资产投资增大、研究与开发及销售渠道的扩展等,营运资本的需求也猛增。企业要立于不败之地,唯一的办法是注入外部股权资金来建立自身的借款能力,同时在保障企业所有权不被过分稀释的件下保持正常的运营。
但是股权融资同样不能消除融资人与新兴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缺口。新兴企业的高度不确定性及信息缺口,同样使外部融资人很难估价企业,同时,也可能使企业家在获得融资后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例如,企业获得外部融资后,企业经理人或企业家可能会进行某些浪费性的开支(如购置豪华办公室、高级轿车等)。因为此时企业家(经理人)无需承但全部支出成本而可获得全部使用价值。同时,巨大的信息缺口会产生“逆向选择”及“败德”等人问题。企业家获取外部融资后,可能会将资本投资于一些有益于企业家私人利益而无益于股东回报的战略研究或项目。这种研究或项目能给企业家(尤其是高技术企业的发起人)带来很高的声誉,但投资者可能一无所获。另外企业家可能使项目的风险度增大;因为在外部股权融资完成后,企业家所拥有的股权本质上是一种期权,如果公司运作良好,企业家股权价值很高,但如果公司运作失败,损失则大部分由投资者承担,这种情况与债权融资所产生的问题大同小异。因此,股权融资情况下,企业家仍可能去追逐那些过高风险的项目。
即便企业家的动机是使股东价值最大化,信息缺口也可能使外部融资成本过高甚至完全阻碍外部股权融资。这方面较典型的问题是企业股权的“柠檬市场”问题:如果企业家或经理人熟知企业的投资机会且以股东利息为目的而行事,那么从理性上看,只有当企业股价高估时企业家才肯发行新股以筹集资本。在外部股权融资及股票市场中,这是一种矛盾的现象。国外大量的证券研究表明:新股发行公告出现时,股价则下跌;因为新股发行给市场发送了消极信号。新兴企业进行外部股权融资,实质就是发行新股,且这种柠檬现象更严重。
由此可见,如果外部融资人与新兴企业的信息缺口问题可以解决或大部分解决,那么外部融资的困境也就随之消除了。金融经济学家认为,通过对企业融资事前的密审查和事后的跟踪监控,一些专业中介(如投资银行业)及专业私人股权投资者可以缩小投资者与企业的信息差距、缓解外部股权融资的局限性。但事实上,即使是银行业高度发达的国家,如德国及日本,专业金融中介还是偏向于大型及成熟的企业,究其原因,除前面所述的银行抵押贷款对新兴企业造成的融资困境外,银行体系(包括其它金融中介)的局限性也使其难以通过事前审查与事后监督来缩小信息不对称缺口。这种局限性有法律方面的,如银行不能持有企业股权;也有政策性的,如不能追加高利息来补偿高风险。因此,新兴企业的融资还是依靠私人股权市场,更具体地说,是依靠私人股权市场的创业资本市场。但是,创业资本市场的作用决不是简单的事前审查与事后监控,它是制度机制与契约机制的组合,是不对称信息及委托问题下的一种精妙的资本形态。
参考文献:
[1]刘曼红.风险投资:创新与金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二、构建良好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环境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无疑为市场经济继续健康、有序的发展保驾护航,大学生自主创业有着良好的社会大环境。但是,经济组织的多样化形成了众人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因此,通过提高大学生的自身素质,转变社会就业观念,各级政务机关改善自主创业政策,多方为自主创业开辟融资渠道等等方式方法,去构建良好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环境。
三、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完善大学生自主创业教育体系,促进大学生就业大学生自主创业教育有利于大学生树立理性的职业观,改变以往传统的就业观念,拓宽学生的就业之路。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当前各高校都十分重视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但在具体创业实践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具体来说,许多高校都是以创业实践课程设计、创业竞赛、创业论坛等形式开展创业实践,这与美英等高校创业教育实践较为发达的国家相比,存在实践活动的目标定位不够明确、实践内容与模式较为单一、实践载体不够丰富、实践投入与支持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创业教育的定位只限于实务层面,实践教学方式没有形成独立完整的教学体系,实践内容多集中在事实呈现或介绍经验,缺乏系统的分析和深层次的发达国家创业教育的系统比较研究,普遍存在着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脱节的现象,偏重创业理论知识的学习,或者偏重创业实践的培训活动,创业实践活动存在着形式化、浅层次、边缘化的问题,与真正意义上的创业教育实践差距较远。高校倾向于采用创业报告、创业讲座、经验推介研讨、创业计划大赛等形式进行创业实践活动,缺乏多样性、系统性和层次性,并且针对的对象不是面向多数人的创业实践,创业实践活动的覆盖面也就相对比较窄。创业实践需要一定的物资投入和政策扶持,但大部分的创业计划和实践活动都由于资金问题夭折;创业教师缺乏创业实战经验,重理论轻实践,这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大学生创业实践的主体作用。所以,当前我国多数创业实践仅仅停留在营造创业氛围、激发创业热情阶段,其可行性、操作性、实效性都相对较低,这也造成了学生在创业知识和创业能力方面的不足,学生对常识性、基础性经营管理知识和综合性知识的掌控与应用方面理解有误区,决策时多从直觉出发,缺乏处理和应对问题的基本套路和程序;实践活动管理方面表现比较随意,缺乏利用制度、程序使日常经营活动规范化的能力,与人沟通交往时容易以自我为中心,这成为提高学生创业素质的难点。
2.大学生创业实践实效的影响因素分析。
创业实践教育是一门综合学科,在设计和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学科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以创业学、创造学为基础,以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组织行为学、人际沟通学为辅助,突破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开展一些特色的创新创业活动。影响大学生创业实践实效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实践活动参与者的主观因素和实践环境的客观因素。在创业实践中,参与者的主体作用是具有决定作用的要素,其创业意愿、创业规划、创业技能、心理素质、沟通能力、领导水平、交际手段对创业实践活动的实效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多数大学生参与创业实践的心理素质不够成熟,在创业初期往往热情高涨,对创业前景充满信心,但对创业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困难估计不足,一旦面对失败和挫折往往缺乏足够的耐心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缺乏一种迎难而上的毅力和品质。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氛围对创业实践的实效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使得实践参与者具有创业积极性和创新自信心,从而获得更大的创业支持力度。培育良好的创业实践环境需要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共同努力,国家要建立完善的创业实践教育的保障制度,对实行创业实践教育的高校给予资金、人员、社会资源的支持,要适当对坚持创业实践的学生给予帮助;社会要培育良好的创业氛围,为大学生提供相应的技术、资金或团队支持;在高校校园文化的建设中要注重宣传体现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塑造创业成功的典型示范,与校内外加深联系,创业实践提供尽可能丰富的实践形式和资金支持,保障创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以创业实践为载体有效推进创业教育
1.实践活动引入创业教育内容的案例分析。
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与失业问题,创业教育是传统“就业教育”的内涵拓展与功能延伸,实际上也是培养和提高生存能力的教育。基于推进创业教育的要求和条件等方面的认识,近年来我们把创业实践活动作为目前开展创业教育最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注重以创业课题、项目和实践活动为引导,鼓励学生主动学习和积累创业知识、完善知识结构和提升践行能力,将创新、创意、创业的理念和方法逐步融入创业实践,采用“3+2”(三个平台,两个评价体系)创业实践模式,着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创业心态、积累丰富创业知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利用实践活动使学生形成正确的创业目标和价值取向,全面提高组织管理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和社交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创业综合素质。在“3+2”创业实践模式中,对培养学生创业素质方面三平台各有侧重,创业社团侧重创业心态培养,创业竞赛侧重创业知识积累,电商经营侧重组织管理与社交能力提升,在三平台基础上遴选较好的创业项目,鼓励学生自主扩大创业,对学生的创业素质评价和教师的指导创业效果评价贯穿全部创业实践活动中。笔者对2010~2012年参加创业实践活动学生的创业素质和项目创业效果进行了调查,发现大学生更容易接受采用创业实践的方式进行多样化的创业教育的方式,教育的实效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所以在现阶段的创业教育中,高校应鼓励学生成立大学生创业实践社团,为在校学生提供企业培训、考察、实习等机会,丰富学生对企业运作、社会生活的体验,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择业观、职业观、就业观和创业观,了解和适应社会,为学生走出校园后的实际创业做铺垫;举办多学科、多层次和多种形式的创业竞赛,利用竞赛的方式让学生提高自主学习、自主创新以及对专业知识灵活运用的能力,注重学生团队意识和交际能力培养;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鼓励学生边学习边创业,采用有效的电子商务创业管理模式提高创业效果,增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实践能力。
2.以创业实践为载体的创业教育方式。
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既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实习实践,也包括创业经营性的实习实践,学生通过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了解市场经营的风险,学会预测市场变化,掌握市场信息,提高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能力,为自主创业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梳理分析我院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以培养学生创业心理调节能力、市场调研与开发能力、企业管理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为教育目标,本文提出了以创业实践为载体的创业教育流程。
(1)创业项目选定。
侧重市场调研、基础条件分析、竞争力比较等方面的内容,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准确分析,培养学生信息获取和产品分析能力,加强对宏观环境、产品定位、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培训。
(2)创业团队组建。
侧重团队发展目标、团队框架、团队成员角色定位与职权分工、团队管理机制,注重成员的扬长避短,恰当使用。
(3)创业计划书制定。
侧重特性分析、市场竞争力与前景预测、生产运营计划、市场营销手段、项目风险分析、项目财务需求与回报分析等内容,重点是市场营销和财务分析有关知识的学习与应用。
(4)创业项目启动准备。
侧重项目资金筹措、项目场地选择以及项目运行基础物资购入,该部分注重培养学生社交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特别是商务谈判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和公关能力等。
(5)创业项目运维。
侧重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公司管理、市场战略管理以及市场营销策略手段的应用能力,这是创业教育的关键部分,要着重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和应用能力,特别是规章制度的执行能力、人力资源管理能力、角色转变能力、财会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6)创业项目总评。
针对学生创业素质和创业项目成果进行评价,重点考察创业实践过程中项目管理、市场影响、财务分析等方面的掌握。
三、多途径提高创业实践教育的实效
当前,各高校都在深入开展创业教育等工作,为了使创业教育在真正意义上发挥其作用,就要提高创业教育的实效性,我们认为可以采用以下途径。
1.以观念转变为先导,激发参与创业实践积极性。
面对当前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的不断变化,高校和大学生都要解放思想,重视创业教育,转变教育理念。高校要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树立以知识为基础、以能力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和更新创业实践活动模式及评价机制。大学生要结合自身所学,树立自主创业的想法,明确自身的创业方向,树立创业自信心,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创业实践活动,丰富自身的社会知识,了解社会、观察社会,增强自身的创业实践能力。
2.以教育协同为引领,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高校应从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科学定位出发,做好学生对创业专业知识需求的调查,紧密围绕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知识、创新能力、创业技能来开设课程,建立完善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通过结合、渗透、强化的方式,注重各学科教学协同效应,以实践联动教学,引导多样化创业训练,从而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3.以组织协调为关键,完善创业指导服务平台建设。
高校创业指导服务平台是组织和指导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的最重要运作机构。以创业指导服务平台为抓手,积极开展创业指导和专题讲座,推广成功创业者的经验,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创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各种困难;通过平台的外联功能,协调创业团队与学校、企业、其他机构间关系,为创业实践活动开展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4.以政策激励为驱动,建立可行性强的创业教育实效评价体系。
目前部分高校的创业实践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这需要建立相应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创业教育的管理。将创业实践的效果进行科学评价,评价结果与学生的学分、综合测评、就业推荐、资金补贴、优先培训等挂钩,从根本上提升学生接受创业教育的主动性和自发性。
5.以措施保障为支撑,营造良好创业教育环境。
创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需要专职指导教师指导、多渠道资金筹措、适合的创业实践场地等保障。所以高校应从完善创业导师的绩效考核机制方面,鼓励教师为创业团队提供技能和经验方面支持,组建高素质的指导教师队伍;设立扶持学生创业的专项基金,并做好学生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的协调工作;有条件地开放学校实验室、图书馆、研发基地等公共资源,营造良好创业教育环境。
二、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在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扶持上,主要依靠政府与学校。政府通过出台相关政策,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部分资金支持、注册支持、税费优惠等项目,而各地高校也陆续加大对创业教育的重视,成立创业支持机构,开设独立课程。各项政策的出台与实施,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扶持,但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在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日益优惠的自主创业政策扶持下,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人数逐渐增加。然而,自主创业人数增加的背后,却存在着不容乐观的现状。
(一)较低的自主创业比例与成功率。根据麦可思研究院的《2013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数据,2012届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已由2008届的1%上升至2%,受个人经验能力、资金、社会环境等约束,我国研究生自主创业成功率仅为10%[3]。相比之下,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大学生自主创业比例达到20%-30%,成功率约为30%,远远超过我国。
(二)低技术含量的创业行业。受启动资金、技术储备、社会经验等限制,目前我国大学生主要选择低技术含量、低资金要求、竞争激烈度和准入门槛较低的行业进行创业。麦可思《中国2011届大学毕业生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调查》结果显示,创业比例最高的为“中小学教育机构”,占5.7%;其次为“教育辅助行业”,占3.3%;“其他个人业务”、“其他娱乐和休闲产业”、“服装零售业”分居三至五位,比例均在3.2%左右。而作为高技术产业代表的“互联网”与“软件开发”,仅占到2%,大大低于前者。
(三)政策扶持的力度不够。目前政府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力度最大的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税收、社保等费用的减免与支持;二是提供资金支持。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在费用减免方面主要有:企业首次注册登记,3年内免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两年的档案挂靠费;符合小微利企业的,减20%的企业所得税,招用本省户籍人员给予社保补贴等等。相比于欧美等国家或地区,上述政策所涉及的行业少、范围小,优惠幅度小,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的扶持力度明显不够。
(四)扶持政策分散,缺乏系统性。关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在国家层面仅有方向性的指导,而到了各省、市、县,规定却各有不同,政策零散,没有专门针对大学生创业的纲领性的指导政策。政策的和传播以通知、决定等文件形式为主,没有通过立法的程序使政策得以制度化、法律化,难以保证创业扶持政策的系统性、持续性[4]。
(五)扶持政策执行力度弱,难以落实。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缺乏执行力,主要体现在:一是政策本身分散、零散,缺乏省、市级政府层面的专门机构进行协调和监督执行。二是各地创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大多基于促进本地经济发展,提高就业率,对于创业者自身,或是录用的员工,大都有“本地户籍”的要求,导致大量外地优秀学生创业者享受不到相应的创业扶持政策优惠。三是申请扶持优惠的程序繁杂,扶持力度较弱。从企业注册到正式营业,在加拿大需要的时间是两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件资料即可,而在中国至少需要100天,需要提交各类凭证,办理国地税、社保公积金开户、劳动用工备案等手续,纷繁复杂的程序让诸多大学生创业者望而生畏。
(六)创业教育重视程度低。以广东省为例,目前广东省真正的创业教育尚未起步。各大高校担负创业教育职能的机构基本集中在团委、就业中心下属办公室或其他机构,缺乏专业的指导和专职专任的教师。通过对广州6所高校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调查分析,发现仅2.73%的学生非常了解创业政策。根据共青团广东省委的调查数据,在针对3900名2009、2010届高校毕业生的抽样调查中,仅8.6%的学生很清楚创业所需要具备的能力与素质。这都说明了目前学校在创业教育方面严重缺位。
三、大学生创业扶持体系的国外经验借鉴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率、创业成功率均远超过我国大学生同类指标,通过对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自主创业方面的政府政策优惠、金融机构扶持等举措进行分析,发现发达国家和地区完备的创业教育体系、良好的创业环境、高效的创业机构支持、相对健全的创业法规,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一)完备的创业教育体系。1989年在北京举行的“面向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上首次提出了“创业教育是未来劳动者应该掌握的第三张教育通行证”这一口号,高等教育领域掀起了一股“创业教育”的热潮[5]。瑞典将创业教育纳入初中、高中、大学教育,贯穿了整个教育体系;美国哈佛、麻省理工学院等大学建立了50多个创业教育研究中心,近500家大学院校设立了毕业生自主创业课程;英国近一半的大学专门开设创业教育课程。创业教育课程或研究中心的设立,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生创业奠定了坚实的知识基础。
(二)良好的创业环境。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家庭或学校都极为重视孩子的独立性,提倡张扬个性,鼓励个人创业。而社会竞争、开放的风气为创业提供了良好的氛围。同时,作为市场经济的发达国家,也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了经济基础。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个人创业的准备门槛(资金、场地、设备等)在不断降低。这些都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良好的创业环境。
(三)高效的创业机构支持。对于创业者来说,政府或社会组织的支持必不可少。如美国的SBDC(中小企业发展中心)与SBA(中小企业管理局)、英国的UK-SEC(科学创业中心)、法国的CEPAC(创业计划培训中心)、日本的创业研究中心等。这些机构的职能是开展基础调查、推进国际间合作,为创业提供信息支持,等等。可以说,这些高效的创业机构提供的支持,在本国或本地区大学生创业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四)健全的创业法律法规。健全的法律法规,是自主创业的保障和依托,而在这一方面各国、各地区也都是不遗余力。例如,美国制定了《青年就业与示范教育计划法》,英国有《公司创业投资法规》《创业投资信托法规》,德国有《劳动促进法》《就业支持法》等。又如,韩国经过将近30年发展形成的中小企业相关的系列法规体系,以《中小企业振兴法》《中小企业创业支援法》为代表,配以中小企业出口、金融、税收等相关法规,从完备的立法角度系统地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6]。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了相对健全完善的法律保障和依托。
四、大学生创业扶持体系的国内现实构建
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是我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的必然需求,也是缓解不断加大的大学生就业压力的重要途径。因此,整合高校、政府、企业等社会资源,建立政府、高校、大学生群体三位一体的自主创业扶持体系,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提高创业的成功率,是推动产业转型和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举措。
(一)政府角度: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政府是市场经济活动的管理者和引导者,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活动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因此,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从政策支持、宣传支持、资金支持等方面着力,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1.政策支持。政府应该从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出发,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多方联动协作机制[7]。构建完善的、具备较大支持力度和较强可操作性的创业法规体系。顶层设计是指以国家就业促进法律为基础,成立国家层面的创业指导机构,并相应在各省、市及其下级政府成立创业指导机构,对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解答和帮助协调。法律法规主要涉及工商、税务、社保等方面。在工商注册方面,优化工商注册流程,缩短大学生自主创业工商注册周期,减免相关费用。目前自主创业工商注册流程上并没有实现特别的优化,仅仅针对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收费实行优惠,且优惠条件苛刻。因此,应尽量缩减非必要的注册流程节点,扩大优惠范围和幅度,切实让大学生创业者享受到实惠。在税收政策方面,建立多层级的税收减免政策体系。目前国家对于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受益面逐渐加大,但限制性条款依然较多。以2010年财政部与国税总局联合的《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为例,大学生创业3年内,每年能享受8000元的税收减免,然而该减免却有着明确的限制,即“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因此,非常有必要扩大税收优惠范围,针对不同的经营行业,制定不同级别的税收减免政策,而不是盲目实行“一刀切”。在社保政策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整体来说,目前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对于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较强。各地对于创办企业的大学生,对于被招录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的单位部分全免。以广州市为例,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期间社保基数为2529元/月•人,单位部分为689.54元/月•人,每年能够节省至少8274.48元/人。因此,社保优惠政策应该在保持平稳的基础上持续加大优惠幅度,将减免范围逐步扩大到个人部分,大幅减轻用人单位及大学生的社保负担。2.宣传支持。这里的宣传包括对于自主创业的正面积极宣传,以及相关政策的宣传。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对自主创业成功案例的典型宣传,以此激励更多大学生投身自主创业;另一方面,建立统一的宣传、推送平台,对现行的创业相关政策,特别是优惠政策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帮助大学生全面了解政府在工商、税收、融资等方面的政策,同时,及时向大学生传递创业项目信息或其他有助于创业的辅助信息,增强大学生创业的信心,提高大学生的创业率和创业成功率。3.资金支持。在对广州6所高校大学生自主创业展开的调查分析中,2670名大学生谈到了“对成功创业影响因素的认识”,93.63%的受访者认为资金支持对于创业者来说至关重要。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大学生创业项目的贷款、融资要求高、细、杂、严,这跟金融机构的盈利宗旨有关,更体现了创业大学生的经济基础薄弱导致创业实践的举步维艰。政府对于创业大学生的资金支持有所作为,但是支持的额度相对较小,未能形成持续有效的支持机制。以广州为例,可向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而以5人的微型企业来说,月均房租、水电、办公用品等运营成本以及人工成本,至少不少于3万元,也就是说,10万元的贷款仅仅能够维持企业不到4个月的正常运营。因此,政府应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协调作用,发挥经济杠杆的撬动作用,切实为大学生创业扫除资金障碍,“砍低”高设的资金“门槛”,帮助创业者度过最为艰辛的初期创业阶段。
(一)宏观层面目前这方面的研究涉及法律制度、创业资本市场成熟程度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多个方面。Cumming和Dai(2010)比较了39个国家的法律环境(包括法律渊源、会计准则等),并对这些国家1971-2003年间的创业投资数据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良好的法律环境会对联合创业投资的形成产生积极影响。Meuleman和Wright(2011)则分析了创业资本市场成熟度对联合创业投资形成的影响。投资公司和投行的数量均对跨境联合创业投资的形成存在显著影响。具体地,本地创业投资公司数量与参与跨境联合创业投资呈现倒U型关系,而投资银行的数量与参与跨境联合创业投资显著正相关。此外,Cumming等(2005)发现,资本市场的流动性越充分(IPO规模越大),创业投资机构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动机就越低。Vries和Block(2011)则分析了2000-2001年互联网泡沫危机期间和2008-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的创业投资表现,发现经济危机中退出机会和创业投资资金供应的减少,直接导致创业投资公司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倾向减弱以及联合创业投资规模的缩小。
(二)微观层面微观层面的研究具体可以分为创业投资机构特征和投资项目特征两个方面:1.创业投资机构特征。关于创业投资机构自身特征对其构建或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影响,学者们的研究主要基于机会和需求两个视角。首先,从机会视角出发,学者们发现创业投资机构自身的声誉、地位和投资记录可以起到向其他投资机构传递信号的作用,因此直接影响了其构建或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机会。Lockett和Wright(1999)利用英国数据发现,声誉塑造了未来伙伴对将来收益的信心,并提升了未来伙伴对其的信任程度,因此具备良好声誉的创业投资机构通常拥有更多的构建或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机会。Dimov和Milanov(2010)利用1980-2004年间美国2498家创业投资机构35757个创业投资项目的数据发现,当面对新颖的投资项目时,创业投资机构的地位对联合创业投资的形成有积极影响,原因在于联合创业投资中网络地位较高的创业投资机构通常在获取关键性资源方面具备独特优势,因此拥有更多机会吸引其他合作伙伴。与地位和声誉类似,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记录同样是影响其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重要因素,Hopp和Lu-kas(2013)利用德国创业投资数据发现,与联合创业投资领投者合作频繁的创业投资机构更容易被邀请参与联合创业投资。其次,从需求视角出发,学者们发现创业投资机构自身能力和参与联合投资所需承担的交易成本直接影响了其构建或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意愿。Meuleman和Wright(2011)认为,当创业投资机构的组织学习能力较高时,其所面临的经营风险、经验壁垒等问题就会降低,因此通过参与联合创业投资来提高增值服务能力和降低进入壁垒等需求也会减弱,他们利用1990-2006年间英国私募股权对欧洲大陆跨境投资数据证实了这一观点。Verwaal等(2010)则分析了创业投资机构自身规模对其参与构建联合创业投资的影响。他们发现创业投资机构的规模与联合创业投资形成的概率呈现负相关关系,并指出这主要是因为在联合创业投资关系网络中,规模较大的创业投资机构往往处于联合投资网络的中心位置,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协调成本,从而降低了他们构建或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需求。然而,Gu和Lu(2013)从机会和需求两个视角同时进行分析发现,创业投资机构的声誉与联合创业投资形成并非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一种倒U形关系。原因在于声誉的提升虽然增加了创业投资机构构建或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机会,但也同时降低构建或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需求,这是由于声誉较高的创业投资机构完全可能凭借自身知识和能力获取高额投资收益。2.投资项目特征。投资项目(即创业企业)特征对联合创业投资形成的影响主要是基于投资项目的不确定程度,并主要表现为创业企业生命周期(企业成熟度)和创业项目新颖性两个方面。首先是创业企业生命周期对联合创业投资的影响。一般而言,在不同的生命周期内,创业企业对各类资源的需求程度以及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等方面均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对于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创业企业,创业投资机构通常会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Ferrary(2010)认为,参与创业企业种子期投资的投资机构多为纯粹性的创业投资机构,而且此时不需要很多的资金投入,由于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之间形成稳定的社会网络关系是一个非常耗时的过程,因此在种子期只有少数创业投资机构会参与到创业投资过程中。到了成熟期,创业投资机构为了尽早实现退出,会通过邀请非纯粹性的创业投资机构(如,投资银行、大型企业、私募股权等)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由此导致联合创业投资的规模增大。与之相反,Lockett和Wright(2001)认为,种子期的创业企业风险比较大,对创业投资机构参与管理能力的要求更高,所以无论是出于分散风险还是增强管理能力的动机,创业投资机构在早期通过联合创业投资形式参与投资的概率都要高于后期。Deli等(2010)调和了上述两种观点。他们认为,创业投资机构在创业公司成立早期进入要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在晚期又急于实现退出,因此在创业企业发展的种子期和成熟期都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本投资。显然,通过构建和参与联合创业投资可以克服单个创业投资机构面临的人力资源约束问题,因此联合创业投资的投资规模与创业企业的发展阶段应是U型关系。①其次,同样是从机会和需求两个视角同时进行分析,Dimov和Milanov(2010)还研究了投资项目的新颖性对联合创业投资的影响。他们发现,对于创业投资机构而言,当投资之前很少或者是尚未涉及的行业时,其通常会面临两种不确定性,即自我中心不确定性和他人中心不确定性。前者表现为创业投资机构由于缺乏相应投资经验,而在投资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疑虑,它增加了联合创业投资的需求;后者表现为潜在合作伙伴在理性评价创业投资机构能力方面存在的困难和疑虑,它减少了联合创业投资产生的机会。而且,投资项目的新颖程度越高,联合创业投资出现的可能性越大,而创业投资机构自身声誉和地位又显著影响了二者的关系强度。
二、联合创业投资的经济结果
联合创业投资究竟产生了何种经济结果?对于这一问题,已有研究主要基于互补增值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委托理论,考察了联合创业投资对创业企业成长和创业投资机构整体投资绩效等方面的影响。根据其所依据理论和研究结论,相关研究可细分为积极观、消极观和整合观三类。
(一)积极观研究基于互补增值理论,联合创业投资可以实现合作成员间资源、信息和管理技能的互补,增强创业投资对创业企业的增值服务能力,促进创业企业的快速成长。大量实证研究显示,相较于单个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联合创业投资所投资的项目具有更高的财务回报水平、经营能力、IPO绩效。Hochberg等(2007)在对1980-1999年美国3469家创业投资基金数据分析后发现,联合创业投资有助于缩短退出时间,并可以提高获取下一轮融资和通过IPO、M&A退出的概率。Giot和Schwienbacher(2007)还发现联合创业投资的规模越大,创业投资机构的退出速度越快,特别是成功通过IPO退出的速度。也有学者发现,联合创业投资有利于培育创业企业的创新精神,并能在IPO之后取得更好的绩效,还有助于降低创业企业的IPO抑价,提高其市场价值。Smolarski和Kut(2011)对瑞典186家创业投资支持的中小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发现相比单个创业投资支持的企业,联合创业投资支持的企业除了表现出更好的经营绩效外,还表现出更高的国际化水平。Guo和Jiang(2013)利用中国1998-2007年制造业企业面板数据发现,相比非联合创业投资支持的创业企业,联合创业投资支持的创业企业拥有更高的销售利润率、劳动生产率、销售增长率和R&D投入。①除了影响创业企业成长和项目投资绩效,有学者还发现联合创业投资还可以显著提升创业投资机构的经营能力,如在退出时机的把握方面,提高了创业投资机构的判断能力;在投资范围方面减少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本地偏见;在谈判力方面提升了创业投资机构对创业企业的谈判能力,等等。
(二)消极观研究基于交易成本理论和委托理论,学者们发现,联合创业投资内部各成员在行业知识经验、成立年限、创建地点方面存在一定差异,这种差异性虽然可以达到提升创业投资机构增值服务能力和分析投资风险的目的,但也增加了创业投资机构之间的交易成本和冲突,尤其是随着创业投资机构的增多,协调多个投资机构达到同一目标所花费的协调成本也随之增加,甚至还会出现领投机构的“道德风险”和跟投机构“搭便车”行为等问题。因此,他们认为联合创业投资中各成员间的差异性会显著降低创业企业的经营绩效和上市表现。Chahine等(2012)发现创业投资机构间差异会加剧创业企业IPO之前的盈余管理,而创业投资机构间差异和创业企业盈余管理的共同作用则会提高创业企业的IPO抑价,并降低其上市后的绩效表现。②Dimov和Clercq(2006)发现,联合创业投资规模与投资项目的违约比例呈正相关关系,认为在创业企业的预期表现不佳时,联合创业投资的规模越大,创业投资机构间的“搭便车”现象越普遍,从而导致投资项目绩效的进一步恶化。刘伟等(2013)比较了不同联合创业投资合作模式的投资绩效,发现中国情境下,“混合型”联合创业投资项目的投资回报水平要显著低于“纯粹型”联合创业投资项目的投资回报水平。
(三)整合观研究通过对以上两类研究的整合可以发现,联合创业投资作为创业投资机构间的战略联盟形式,一方面带来资源互补的收益,另一方面也会产生成员间的交易成本,这两种效应的共存使得联合创业投资与创业企业成长、投资收益等之间可能不是简单的正向或负向关系,有时甚至存在非线性关系,而且这种关系会受到外部环境的调节。因为,企业战略本身就是一个整合企业治理与市场竞争等相关要素的行为。③总体而言,如果某一轮联合创业投资中各成员间资源互补和信息共享所产生的收益大于其沟通协调成本时,则联合创业投资将使得成员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并促进创业企业更快成长。反之,当沟通协调成本超过合作成员间资源、信息和管理技能的互补收益时,联合创业投资将产生消极影响,阻碍创业企业成长,降低项目的投资回报水平。此外,同样是关于联合创业投资与盈余管理关系,胡志颖等(2012)的研究结果与Chahine完全相反。他们发现中国创业投资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其参与影响了IPO公司的盈余管理,但是联合创业投资并没有恶化风险投资的盈余管理,相反起到了抑制的作用。其原因在于我国新兴市场的制度背景下,联合创业投资中差异性产生的各成员间冲突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创业投资的会计行为道德风险问题。①由此可见,不同制度背景下,联合创业投资所发挥的作用存在一定差异。
失地农民,是指在城市化进程中因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无法再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民。由于土地被征用后,征用者只提供少量的经济补偿而不负责就业安排,导致我国许多地区出现了这样的相似景象:大量失地农民转变为“城市人”后,难以进入城市的经济职业结构,成为城乡夹缝中的“似农非农,似工非工,似商非商”的庞大的“三不像”群体。引起这一现象的原因就是失地农民职业虚化,这将最终导致失地农民家庭现有的经济结构失衡、家庭成员地位和关系变更,进而衍生出诸多的社会问题。因此,失地农民问题实质上是后续生计表象下的就业问题,相对稳定的就业,可以瓦解一切失衡与不稳定,实现市民身份的转换与安居乐业。如前文所述,失地农民就业通常也有两种形式:从他人处获得劳动报酬的工资就业和创业投资的非工资就业。第一种就业对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依赖性较强,异地就业情况下易于造成儿童、妇女和老人留守人,“尤其是这6000万留守儿童,本来有望成为祖国未来建设的栋梁人才,但目前城市化的现实却极可能使他们成为流浪失学儿童乃至少年犯的最大后备军”,会伴生较多的社会问题。第二种就业方式意即失地农民创业投资,是指农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开辟新的生产领域和经营形式,扩大劳动就业,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此种方式可以催生大批个体经营者和中小型企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推动经济发展和繁荣。国内外经验表明,鼓励和扶持创业投资,不失为一种破解失地农民就业的有效方式。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第一,基于背景差异,国外学者关于失地农民创业投资研究成果很少,基本倾向于农民创业投资的研究,研究的焦点汇集于三个方面:1.农民创业概念界定。西方学者将创业划分为农村创业与城市创业,这里的“农村创业”就是“农民创业”,认为所谓的农村创业是指“在农村创建新组织以生产新的产品或提供新的服务,或者创建新市场或采用新的技术”(Wortman,1990)。2.农村环境对农民创业的影响研究。西方学者认为农村创业环境反映了不同的创业机会,并且受到不同条件的限制;不同的创业机会与限制条件最终影响创业过程及其结果(Stathopoulou,2004),比如创业所在农村地理位置的偏远程度对所创事业的业务创新、业务增长以及就业创造等会有显著性的影响(Smallbone,2000)。3.创业者自身条件的研究。学者们认为,创业农民自身条件与创业活动本身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年龄和性别都会对创业意愿产生影响(BlanchflowerandMeyer,1994)。第二,国内学者对失地农民创业投资的研究主要汇集于:1.失业农民创业融资研究。学者认为,资金短缺是制约失地农民创业的关键(韩志新,2009),只有创新金融机制、拓宽融资渠道,才能有效破解农民创业资金不足的“瓶颈”(张梅,2009)。2.失地农民创业培训研究。学者认为创业培训效果与创业绩效存在正向关系(罗军、张叶平,2013)。因此,通过合理设置创业培训内容、增强实用性,采用多元化的创业培训方式,提升创业培训实效就显得尤其重要(花月,2014)。3.失地农民创业政策研究。学者认为,单纯的考虑补偿和保障不足以彻底地解决失地农民长远生计问题,只有建立完善的创业支持体系,才能很好地解决失地农民生计问题(郑风田、孙谨,2006)。国内外学者研究,为更好地解决失地农民创业投资问题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些许问题还需进一步的探讨:失地农民创业投资行为界限界定不清晰;鲜有对西部多民族聚居省份失地农民创业投资问题研究。本文拟在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开辟新视角,将这一问题的研究更进一步。
三、失地农民创业投资行为界定
我国目前尚未对失地农民创业投资行为范围进行界定,梁惠清、王征兵(2009)以投资规模是否在于2万以上确定了其研究农民创业行为的范围与界限。周易、付少平(2011)认为“失地农民创业”是指既包括投资数万元办企业,也包括投资数千元开饭店、经商,或进入非农产业部门,或从事有别于传统小农生产方式的农业生产活动。由此可知,“失地农民创业投资”包括两类形式:资本增值形式和扩大就业形式,且差异明显:首先,起始条件不同。资本增值形创业投资多存在于失地前就已在参与创业行为,已有一定的财产积累的情况下的土地被征用,失地对其经济来源影响不太明显,甚至会出现财富累积的马太效应;失地前家庭财产积累较多,失地后国家赔偿也多,成为失地农民中的最大受益者,无论资金来源还是创业投资经验,都明显优于扩大就业形式创业投资者。其次,投资诉求不同。资本增值形式的创业投资主要目的是实现现有财产的保值和增值,而扩大就业形式的创业投资,主要的目的是寻求一个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机会,解决眼前及将来的生计问题。依据笔者前期调研显示,青海省东部农业区失地农民中,资本增值形式创业投资者与扩大就业形式创业者并存,第二种投资情形占绝大多数,应该做为研究和扶持重点。
四、失地农民创业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一)创业投资项目选择盲目好的项目是创业投资成功的一半。失地农民在创业投资项目选择过程中最常见如下问题。第一,盲目跟风。笔者调研中看到,失地农民创业投资过程中不会抓市场空白,而只会盲目跟从,加剧竞争同时严重影响投资效果。第二,轻视非农领域。数据显示,青海省东部农业区农民现有创业实践及创业意向涉农倾向明显,57%受访者选择种、养殖作为创业首选。第三,盲目的风险预判。失地农民对风险的预判往往表现为两个极端,即盲目的悲观和过度的乐观。两种极端要么导致机遇错失,要么经营受挫,都极不利于创业投资的顺利进行。
(二)创业投资培训效果欠佳创业培训是提高农民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促成其取得创业成功的关键。调查显示,75%以上的失地农民对创业投资培训抱有较高期望,然而实际的创业培训却因诸多问题难以达到期望。第一,培训内容脱离实际。原因之一,大部分培训师本身不具有创业投资的经验,能向学员灌输的仅仅是书本上的创业方式以及创业理念;之二,培训内容的选择上缺少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环节,内容不接地气;之三,培训内容零散,课程间没有形成体系。第二,培训形式单调。现有的培训以课堂灌输为主,造成培训内容过于抽象和枯燥,难以吸引失地农民的目光。第三,培训主要集中于创业前的培训,忽视了创业过程中的指导服务,使得创办企业的失败率高达70%以上,影响创业培训效果达到理想状态。
(三)缺乏必要创业投资金融支持金融支持的缺乏主要表面为两个方面:第一,缺乏必要的金融信贷支持。创业的实施与资金支持是密不可分的,这也是创业与工资性就业重要的区别。商业银行作为最重要的资金融通渠道,仅有农村商业银行和农业银行在县以下设立分支机构,金融网点少,且贷款审批程序复杂,抵押要求严苛,无情地关上了为失地农民提供融资服务的大门。第二,创业投资风险保险无门。保险经济补偿功能的发挥,就能够解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推动失地农民积极投身创业投资。但是,我国目前只有极少部分地区和保险公司提供针对农民创业投资风险的保险险种服务。
(四)失地农民与政府工作人员合作协调性偏低生计问题单纯凭借失地农民的单打独斗是难以彻底解决的,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协作。但笔者调研过程中发现,失地农民与基层政府工作人员间的对立较为明显,导致政府的理性与善意往往会被农民曲解,各种惠民性质的培训、项目推介都会不同程度地遭受农民质疑,严重降低政府工作效率,也使很多商机随着质疑的消释而烟消云散。
五、失地农民创业投资引导对策
(一)搭建创业投资项目推介平台鉴于失地农民创业投资项目选择的盲目性,专业性与公信力兼备的推介平台的搭建是非常必要的,这一平台的搭建任务应主要由政府来承担。可以通过赋予相关部门创业投资信息的收集与职责,借助与企业及其他民间组织的合作,通过设立投资项目公告栏、信息公告网页或印刷品的方式,由专人负责定期更新与发行,及时将创业投资信息传递给失地农民。这一平台主要承担如下职责:第一,关注创业投资行业的宏观布局,适当引导失地农民投资行业与项目的选择,防止一窝蜂现象滋生与漫延。第二,鼓励非农投资。以旅游业为代表的非农产业,一般投资周期短、技术要求低、生态负担小,易于形成招牌式特色产业链,如互助县小庄村等,政府可以通过奖励与补偿方式更好地发挥这一职责效能,推动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第三,宣传科学合理的创业投资理念,在失地农民中树立正确的投资风险观,正确对待投资风险,提高创业投资成功率。
(二)落实创业投资培训针对现有培训方式中的不足,加大国家对农民教育培训的支持和财政支出力度的同时,首先,应该严格失地农民创业投资培训机构与师资遴选,选择口碑好、实战经验丰富的机构与师资开展培训。其次,设立农民培训相关问题研究课题,邀请专人有针对性地对失地农民创业投资内容体系、培训方式做研究,从理论上攻克失地农民培训零散、不成体系的难题。第三,借鉴日本和韩国的经验,分层次和分部门对失地农民开展培训,杜绝培训流于形式。第四,建立农民创业实训基地,帮助想创业的农民进入企业近距离学习实践,在具体的管理、操作中让想创业的农民身临其境地学习,促进其迅速成长。第五,增加创业中培训与指导。
1.融资缺口。融资缺口存在于学术支持和商业支持之间,是研究基金和投资基金之间存在的断层。其中,研究基金通常来自个人、政府机构或公司研究机构,它既支持概念的创建,还支持概念可行性的最初证实;投资基金则将概念转化为有市场的产品原型(这种产品原型有令人满意的性能,对其生产成本有足够的了解并且能够识别其是否有足够的市场)。创业者可以证明其构想的可行性,但往往没有足够的资金将其实现商品化,从而给创业带来一定的风险。通常,只有极少数基金愿意鼓励创业者跨越这个缺口,如富有的个人专门进行早期项目的风险投资,以及政府资助计划等。
2.研究缺口。研究缺口主要存在于仅凭个人兴趣所做的研究判断和基于市场潜力的商业判断之间。当一个创业者最初证明一个特定的科学突破或技术突破可能成为商业产品基础时,他仅仅停留在自己满意的论证程度上。然而,这种程度的论证后来不可行了,在将预想的产品真正转化为商业化产品(大量生产的产品)的过程中,即具备有效的性能、低廉的成本和高质量的产品,在能从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的过程中,需要大量复杂而且可能耗资巨大的研究工作(有时需要几年时间),从而形成创业风险。
3.信息和信任缺口。信息和信任缺口存在于技术专家和管理者(投资者)之间。也就是说,在创业中,存在两种不同类型的人:一是技术专家;二是管理者(投资者)。这两种人接受不同的教育,对创业有不同的预期、信息来源和表达方式。技术专家知道哪些内容在科学上是有趣的,哪些内容在技术层上是可行的,哪些内容根本就是无法实现的。在失败类案例中,技术专家要承担的风险一般表现在学术上、声誉上受到影响,以及没有金钱上的回报。管理者(投资者)通常比较了解将新产品引进市场的程序,但当涉及到具体项目的技术部分时,他们不得不相信技术专家,可以说管理者(投资者)是在拿别人的钱冒险。如果技术专家和管理者(投资者)不能充分信任对方,或者不能够进行有效的交流,那么这一缺口将会变得更深,带来更大的风险。
4.资源缺口。资源与创业者之间的关系就如颜料和画笔与艺术家之间的关系。没有了颜料和画笔,艺术家即使有了构思也无从实现。创业也是如此。没有所需的资源,创业者将一筹莫展,创业也就无从谈起。在大多数情况下,创业者不一定也不可能拥有所需的全部资源,这就形成了资源缺口。如果创业者没有能力弥补相应的资源缺口,要么创业无法起步,要么在创业中受制于人。
5.管理缺口。管理缺口是指创业者并不一定是出色的企业家,不一定具备出色的管理才能。进行创业活动主要有两种:一是创业者利用某一新技术进行创业,他可能是技术方面的专业人才,但却不一定具备专业的管理才能,从而形成管理缺口;二是创业者往往有某种“奇思妙想”,可能是新的商业点子,但在战略规划上不具备出色的才能,或不擅长管理具体的事务,从而形成管理缺口。
二、创业风险的分类
1.按风险来源的主客观性划分,可分为主观创业风险和客观创业风险。主观创业风险,是指在创业阶段,由于创业者的身体与心理素质等主观方面的因素导致创业失败的可能性。客观创业风险,是指在创业阶段,由于客观因素导致创业失败的可能性,如市场的变动、政策的变化、竞争对手的出现、创业资金缺乏等。
2.按创业风险的内容划分,可分为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政治风险、管理风险、生产风险和经济风险。技术风险,是指由于技术方面的因素及其变化的不确定性而导致创业失败的可能性。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情况的不确定性导致创业者或创业企业损失的可能性。政治风险,是指由于战争、国际关系变化或有关国家政权更迭、政策改变而导致创业者或企业蒙受损失的可能性。管理风险,是指因创业企业管理不善产生的风险。生产风险,是指创业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从小批试制到大批生产的风险。经济风险,是指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大幅度波动或调整而使创业者或创业投资者蒙受损失的风险。
3.按风险对所投入资金即创业投资的影响程度划分,可分为安全性风险、收益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创业投资的投资方包括专业投资者与投入自身财产的创业者。安全性风险,是指从创业投资的安全性角度来看,不仅预期实际收益有损失的可能,而且专业投资者与创业者自身投入的其他财产也可能蒙受损失,即投资方财产的安全存在危险。收益性风险,是指创业投资的投资方的资本和其他财产不会蒙受损失,但预期实际收益有损失的可能性。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方的资本、其他财产以及预期实际收益不会蒙受损失,但资金有可能不能按期转移或支付,造成资金运营的停滞,使投资方蒙受损失的可能性。4.按创业过程划分,可分为机会的识别与评估风险、准备与撰写创业计划风险、确定并获取创业资源风险和新创企业管理风险。创业活动须经历一定的过程,一般而言,可将创业过程分为四个阶段:识别与评估机会;准备与撰写创业计划;确定并获取创业资源;新创企业管理。
近几年,鄂尔多斯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2008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放宽了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条件和额度,加强和完善了小额担保贷款审核程序、财政贴息管理及风险管理等。2010年又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方案》和《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几项具体工作》,规范了初始创业者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市、旗(县)两级财政以奖励形式全额返还创业企业前3年缴纳的税收。2011年印发《鄂尔多斯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全力扶持自主创业。
(二)加大贷款等金融扶持力度
“十一五”期间,鄂尔多斯市累计投入资金4068万元,为13052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小额贷款4.26亿元,直接或间接带动了约4万余人就业。2013年,为5440名创业者发放了小额贷款2.4亿元,为15家企业发放贷款1345万元,扶持14916人步入工作岗位。金融政策的重点是降低创业者小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的门槛,同时增加贴息额度、放大担保金担保比率、扩大贷款惠及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完善小额贷款审批发放及贷后管理工作制度等。这些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青年创业的发展。
(三)建立创业服务系统
一是实行免费培训。目前,鄂尔多斯市实行的是免费创业培训,聘请优秀创业培训教师授课,重点培训高校毕业生、农牧民、退伍军人及其他失业人员。2013年鄂尔多斯市共组织了205期创业培训班,5952人接受了免费创业培训。二是成立创业咨询指导工作机构。2010年鄂尔多斯市就设立了创业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该机构由劳动、工商、税务、个体协会、银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组成,为创业者提供免费的咨询指导服务。三是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创业发展。鄂尔多斯市连续6年开展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通过事迹报告会等形式,讲述“创业之星”事迹,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效应,积极引导青年创业者创业成功。四是建设“创业就业见习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为鄂尔多斯青年搭建创业就业见习平台,扶持就业创业。截至2013年,鄂尔多斯市共建成了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近70个,提供见习岗位1258个,累计安置见习创业人员约1800名。
二、鄂尔多斯市青年自主创业存在的问题
(一)创业者自身的问题
一是市场适应能力弱。目前,我国的学校教育中很少涉及对创业知识及能力的教育和培养,许多高校毕业生等年轻人不了解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不熟悉市场规则,对市场变化的判断力、风险驾驭能力等较弱,直接影响了创业成功率。二是投资方向有偏差。随着鄂尔多斯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热度”不断升高。一大批创业成功的青年,不是将赚来的钱用在扩大生产上,反而是投入到民间借贷中,热衷于购房购车,奢侈消费,极大地影响了所创企业的发展。三是缺乏创业精神。一些青年创业者家庭较富裕,总是想着做“大生意”,加之许多创业青年都是独生子女,普遍缺少吃苦耐劳、敢为人先的创业开拓精神,在项目的选择上缺乏创新和远见,多是“复制”成功例子,也很容易被别人效仿,大大降低了企业或项目的竞争力,影响创业面的扩大。四是缺乏精细化管理。大部分企业都采用的是粗放式的管理模式,主要原因是创业者本身就缺乏相关的管理知识,缺乏精细化管理的理念,也不聘请专业管理人员和团队,风险管控能力较低。在商业交往中契约意识不强,多数不签订合同,都是口头约定,很容易产生经济纠纷。
(二)创业者面临的社会问题
首先,创业成本较高。鄂尔多斯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创业者带来了商机,也带来了高额的创业成本。首先是场地租金高。随着鄂尔多斯房价快速上涨,各类场地租金也大幅上涨,使得经营性商业用房无论是购买还是租赁成本都很高。其次,用工成本高。据统计,2010年鄂尔多斯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3015元/年,到了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8232元/年。鄂尔多斯市平均工资已经比呼、包及陕甘宁等周边地区高出很多。最后,政府扶持创业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扶持政策的针对性不强。目前,创业扶持政策仍集中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下岗失业人员,针对青年创业的扶持少;二是在资金投入方面,没有设立专门的青年创业基金,小额担保贷款也没有专门针对青年自主创业的政策。政府确定的5万元贷款额度无法满足和解决青年创业的资金问题;三是扶持青年创业服务体系不健全。与发达地区相比,在创业咨询、指导等方面有很大的差距,能够提供的服务较少、服务效率较低、服务质量较差。没有建立完善的创业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的信息有限;四是教育培训体系不完善。培训机构较少,培训的受众面较小,没有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培训教育体系。
三、推进鄂尔多斯市青年自主创业的建议
(一)保持经济增长,保障创业条件
实现创业成功的先决条件是保持地方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快速发展。经济增长快、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增强才能给创业者带来机会、提高创业成功的概率。经济增长和稳步发展能吸引大量的外来人口,扩大居民数量、提升人口基数,大幅提高总体消费能力和水平。由此可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是创业者进行创业选择的关键,保持经济增长、促进经济发展也是自主创业的决定性因素。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1.出台或设立专门针对青年创业者的扶持政策。将各部门出台的创业优惠措施进行有效整合,并在资金扶持和帮助、税收的减免、社会各项保障措施及信息服务等方面制定配套措施,确保政策措施具备较为完备的扶持内容、具有较强的操作性。2.简化行政审批,促进青年创业发展。取消或整合行政审批各部门之间的审批权限,施行联合审批。同时规定办结时限,推出承诺服务等,下大力气解决办理手续复杂及周期较长等问题。引进超市化选购模式和快速反应机制,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为创业者提供“一条龙”服务。3.完善创业政策与产业政策衔接。根据创业需求,加强对产业及主要行业创业的分类指导,使产业政策在整体规划、规范行业发展等功能之外,通过统筹衔接、协调引导,使创业者根据自身的实际与城市发展的需要选择正确的创业内容。
(三)提高培训质量
1.建立高素质的创业培训队伍。建议重点在鄂尔多斯市当地培养和发展素质较高的培训教师,同时根据创业者的需求,聘请国内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企业管理、法律、工商、税务等领域的资深专家、企业家作为客座教师,通过定期交流、座谈、培训等形式,向青年创业者传授经验,增强青年志愿者的创业信心,拓展商务人脉。2.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指导机构。不断完善“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建设,健全创业培训工作机构的成员单位,确保就业管理、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开发、职业培训机构等相关单位参加,加强经费筹措、优惠政策的制定落实等工作,帮助青年实现成功创业。
(四)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目前鄂尔多斯市在资金扶持方面主要是提供小额贷款,每年投入资金约2亿元。但是这些资金要分摊给城镇、农村牧区的各类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等众多的群体,专门给予青年创业者的资金较少,不能满足创业的需求。对此笔者建议:一是扩大整体贷款的规模,同时协调金融企业向青年创业者提供适度贷款,帮助其解决资金问题。二是提升贷款额度。目前,鄂尔多斯市提供给个人的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为5万元,根据目前的物价水平,这笔钱对于创业前期投资来说,根本无法满足创业的基本需求(如房屋租金、装修、人工等)。应当根据社会消费水平,适当提高单笔贷款额度。三是简化放贷手续。虽然经过多次简化,但目前的贷款手续仍然复杂。建议由金融行业如银行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全面简化各类审批手续,确保创业者及时得到创业贷款的支持。
在当前社会发展还不能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的大环境下,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已是不争的事实,而处于相对弱势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更是难上加难,健全和完善民族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成为民族院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学校改革建设、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必须面对并切实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民族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形成、发展及现状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是在我国现代高等教育发展改革的大背景下实现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对高等教育制度促进的结果。从1977年恢复高考到1999年的20余年中,高校的招生和分配是以国家计划的方式靠行政手段去实现的,考上大学就等于端上了“铁饭碗”、进行了“保险箱”,上学不缴费毕业有工作,考大学成了年轻人“奔前程、谋发展”的主渠道。这期间,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从1990年代初开始我国高校相继进行了教学、管理、人事、分配等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国家在宏观调控学科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教育教学质量等前提下,逐步扩大了高校办学自。毕业生就业工作由单一的国家分配逐步向国家分配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并举,实现毕业生自主择业目标过渡。
这一阶段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主导大学生就业工作主流,国家包干分配的旧格局被打破,学生有了自主择业的主动权,也增加了毕业自己找工作的压力。1999年开始高校招生制度打破公费自费界限实施并轨招生,所有学生缴费上学,招生规模迅速扩大,高等教育完成了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跨越。与之相适应,从本世纪初开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也进入了完全自主择业的新阶段,大学毕业生作为普通劳动者参与人力资源市场的竞争,国家包干分配就业的时代宣告结束。
伴随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而逐步建立成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必然受到社会进步和经济文化发展大势的影响。同时,不同地区、不同类别、不同层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的内涵、载体乃至效力均有差异。就民族院校而言,主要有以下特征:其一,学科设置重文史轻理工,社会学、民族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类的优势学科也是高校学科建设中的长线学科,受专业口轻限制,毕业生就业路经少,社会需求量不大,呈现典型的学科设置与社会需求结构性矛盾;其二,民族院校的性质决定了招生政策和人才培养过程的特殊性,一是与其他普通高校相比,民族院校必须以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承担少数民族享有接受高等教育权利的指标性重要责任,特别是地方民族院校,2000年以前生源地域严格限制,生源构成以本行政区域考生为主,后虽有不同省区兄弟院校对等调剂计划招生的实践尝试,但扩大生源地依然困难重重,限制了民族院校改善生源结构的愿望。二是历史的客观的原因造成少数学生与汉族学生的差距,落实国家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相关政策必然导致少数民族生源质量的参差不齐,这种政策性差异的结果是民族院校生源构成的复杂性和学生基础的相对弱势,从而进一步影响学校教育培养和就业指导工作。第三,中国各民族分布的格局告诉我们,少数民族大学生主要来自边疆、山区、牧区、农村,因此,贫困和落后的所有特征都会在少数民族大学生身上得到体现,等等,这种主客观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弱势不可能经过大学学习而消除。从这些特征中不难看出,民族院校要把传统文化不同、风俗习惯各异、多元、家庭经济贫困、知识基础较弱的各民族大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具备专业技能的建设者,要比其他普通院校付出更多的努力,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作为大学生群体中相对弱势群体,他们求职就业的道路同样比同时代大学毕业生要艰辛得多,需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
适应民族大学生的特殊需要,民族院校在构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的探索中也体现了自身特色,即:充满人文关怀的帮助和扶持贯穿就业指导工作始终,其工作任务、服务目标与其他类别院校基本相似,不同的是民族教育工作者对各民族学生的那份真情。到目前为止,民族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雏型已现,内涵尚待进一步充实。
(一)思想认识方面
在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关乎学校生存发展大局的今天,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已经成为师生广泛共识。思想观念上也确立了公平竞争自主择业的意识,就业指导工作也已成为学校工作的重要方面,上至学校党政领导,下至各民族师生都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其中。但从就业观念的视角看,接近六成的毕业生仍以传统的观念来左右就业意向,当公务员、进事业单位仍是毕业生求职的主要取向,从一个方面证实了不少毕业生“有业不就”的重要主观原因。
(二)就业意向方面
学生就业意向和期望值日趋理性。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2009届毕业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69%的毕业生愿意到基层工作,58%的毕业生表示愿意考农村中小学教师特岗和村官岗位,80%学生选择及时就业,客观反映了民族院校学生主要来自边疆民族地区、农村、牧区及内地高寒山区的结构、就业去向及就业态势。也就是说,大多数少数民族学生愿意回家乡就业,而且对具体工作岗位也无过分的要求和挑剔,他们迫切希望及时就业、自力更生。验证了民族院校为边疆民族地区培养合格建设者、接班人的客观事实。
(三)信息平台构建方面
学校建立了以网络、报刊、广播、电视为载体的信息收集平台,并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信息制度。从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2009届毕业生抽样调查结果看,63%毕业生通过网络获取信息,16%的学生主要依靠报刊等媒体广告,13%的人通过朋友介绍,还有8%的同学完全依赖学院就业信息宣传栏来获取信息。说明网络和媒体是大学生信息交流的重要平台,建设完善就业信息网络和动员报刊媒体资源为学生服务,既是学校信息化建设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新体系建设的需要,也是毕业生谋职求岗的最基本的技术需求。在获取信息过程中,约有65%的学生是积极主动、广开门路寻找就业信息的,而另外35%的学生则处于等待学校提供帮助而不能主动收集就业信息的被动状态,反映出学校教育及就业指导的不足。
(四)组织保障方面
一是民族院校均已建立就业指导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工作经费基本能够满足就业指导工作的需要;二是搭建了政府主导、用人单位和学生为主体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供需洽谈平台;三是疏通毕业生考公务员、考村官、考企事单位工作人员扶持服务渠道,为学生考试提供相应服务;四是以“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为载体,辅之于学涯设计、心理健康咨询、创业计划等内容,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帮助;五是出台导向性激励规章,引导毕业生向基层、艰苦行业就业等等。应该说,在国家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的环境和政策中,各高校各尽其能做了大量创造性工作,为促进民族大学生就业构筑的基础性保障。
(五)长效机制形成方面
首从先教育教学改革人手,着眼于毕业生能力素质拓展和提升,对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规格、人才培养模式、传统教育教学方法手段等进行了实事求是的改革和创新,从源头上把住人才培养的质量关;其次,及时跟踪毕业生就业去向,客观分析人才培养规格质量与社会需求结构性矛盾,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几十年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民族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为民族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也显露出其局限性。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民族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打铁要靠本身硬”,只有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才能帮助学生主动收集就业信息,才能指导学生客观准确地把握就业创业的基本形势与政策,才能构建民族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新体系。
二、完善民族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是前提,实践是关键,科学发展是主题。学习实践活动能否取得实效,不仅受学习的态度、深度的制约和影响,更取决于科学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换言之,科学发展目标的实现,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科学理论指导我们分析、解决现实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实现真正的科学发展。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教书育人事业的进步都有其自身的规律,要真正实现学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就必须遵循规律、实事求是。面对日趋激烈的毕业生就业竞争局势,面对毕业生择业、创业过程中强烈的知识和技能渴求,面对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和使命,民族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体系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为学生应对社会竞争提供有力的知识和能力保障体系
在影响大学生求职或创业成败的因素中,虽有学校知名度、专业需求度以及学生的社会关系背景等因素的影响,但决定性因素还是学生的知识和能力。公务员、事业单位、金融保险系统、电信通信、电力、烟草、生物化工等高薪行业岗位,等等,被人们普遍认同的“好单位”都是凡进必考,不仅有学历门槛、专业方向等限制,对求职者的性别乃至五官形象也有要求。但竞争的激烈程度依然残酷,几十分之一、几百分之一,甚至是几千分之一的录取率只能由超级雄厚的知识积累和鹤立鸡群的超强实力来支撑。对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来说,知识和能力是其闯荡社会、应对市场竞争的硬功夫。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目标取向就应该为学生提供知识和能力硬功夫。因此,加强学科建设、调整专业结构、改革育人模式、改进教育教学手段、提升师德师风、培养良好的校风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都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民族院校科学发展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的实际问题。
(二)形成并完善学生能力培养训练体系
2构建软件人才的创业教育模式
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学院是国家37所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以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创造型行业领军人才为培养目标,更致力于培养未来在软件产业中有担当的创业者。作为国家首批示范性软件学院和国家高等人才的培养和教育基地,软件学院一直以来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探索以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为中心、以第一课堂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及第二课堂氛围营造为补充,建立工业化人才培养体系,开展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创业教育工作,通过俱乐部等实践环节,在创业教育实践方面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结合国内外高校创业教育体系和创新实践项目经验,笔者认为创业教育是一个人才培养的系统工程,不仅靠课堂学习创业课程,还需要各种企业化实践活动;不仅学校要重视,而且国家从政策和社会环境等方面也要积极倡导和支持。我们针对软件人才的创业教育培养,提出以创业课程、创业实践、创业研究互为依托的创业教育模式。1)创业课程建设。随着创业教育计划的不断推进,各高校已经意识到创业教育是针对大学生基础知识培训和基础技能培养的一种方式,而针对软件人才,培养大学生实习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更加便捷,因此在创业课程的设计上应该更能体现软件人才培养的特点,软件人才创业课程建设应该从国家政策解读、法律法规培训、创业基础知识及师资建设等方面进行。各高校可在创业教育中注重创业基础课程的设计,针对软件人才培养的特点,开展具有高新技术产业特点的创业知识讲座;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是创业教育直接、主要的引导者和执行者,创业教育推行的质量和所取得的成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综合素质。目前,大部分教师本身缺乏创业经历,因此在培养软件人才创业教育工作中,要注意从企业或集团引进或聘请具有实战经验的管理层人士,建设一支创业教育型的师资队伍,改变创业教育“纸上谈兵”的状况,将创业课程的讲授真正变为创业讲堂和实践之地,以便为大学生今后的创业做好充分的准备。2)创业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经过实践锻炼,才能更好地将课堂上学到的理论进行验证,进一步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在软件人才创业教育培养模式中,创业实践是中心,教师可通过开展创业大赛、企业实习实训、创新项目培养、工业化俱乐部实践等环节,在创业实践中提高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创业大赛是大学生创业模拟练习的最有效方式之一,目前,国内外开展的创业大赛比较多,最先开展且影响比较大的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针对软件类的创业大赛有“蓝桥杯”等,特别是像百度等软件公司资助的创新创业大赛不断涌现。学生通过参加创业大赛,在组织团队、确定发展项目、开展市场调查、制订营销策略、撰写创业计划书以及项目推广答辩等方面获得经验,不仅能够积累创业知识、培养创业能力,还可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和事业心,为未来创业打下良好基础。工业化俱乐部是仿照小公司运营模式,由学生和软件公司共同支持的实践类学生社团组织,其依托实际项目,模拟企业真实经营环境,有效培养学生的IT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同时加强校企技术交流活动,是非常有效的学生创业实践活动。要想学生真正能够实现创业,最有效的办法是让学生实际了解企业情况,在企业中体验员工生活和企业运营情况,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学院利用一年的时间让学生在企业实习,切实体验企业文化和生活,对于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和实现有效创业具有重要借鉴意义。3)创业研究。创业研究是更好地进行创业课程建设和创业实践的手段,学生通过研究可以探索创业实践规律,获得有价值的理论成果,更好地指导创业课程和创业实践;通过研究、撰写论文、召开学术会议可以进一步交流思想,通过专业教材建设可以更好地开展创业课程培训,因地制宜地做好创业的顶层设计和氛围营造,将大学生创业教育更好地发展下去。
(2)做品牌每一种产品都有其相应的生命周期,但是一旦该类产品成了品牌,那么就在很大程度上延长了其寿命。包装作为产品形成品牌的重要途径,得到了王小帅的充分重视。做品牌就要做精做实,名副其实。具体体现到包装环节,即要使包装物既精致又牢固,具有高质量。为达到此目的,博远在生产中进行质量教育、实施质量监管、坚持质量跟踪,使出厂产品百分之百处于优良和可控状态,杜绝了质量事故的发生。
(3)用骨干博远现有员工一百一十人,核心骨干20人。骨干们默默地各司其职、忠于职守、打理企业,日常运转有条不紊,王小帅外出非常放心。骨干靠的是王小帅的挖掘、培养,包括从其他企业引进人才。单枪匹马的年代早已过去,精诚合作才是治企之道。王小帅按此认知身体力行,使用骨干放手不疑,关心骨干细微周到,最近又在考虑建立内部股权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
二、职业教育大学生创业教育现状分析
1.课堂教学与实践脱节
创业是一个很难具象表达的词汇,具有非常强的实践性。但是,就目前职业教育大学生创业教育情况看,存在明显的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情况,主要表现在目前职业教育创业教育主要以理论知识教学为主,没有充分认识到能力实践的重要性,进而导致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除此之外,由于创业教育属于新兴学科,缺乏成熟的教学体系,教学内容较空泛,教学手段十分单一,一般以案例分析结合课堂讨论为主体,辅之以简单的情景化教学。随着社会对于专业化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这种落后的教学方式已经无法满足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需求。为了改善这一现状,我校经过各方面努力,开展了“挑战杯”、“诚莲杯”创业大赛及“黄牛庄”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的创业积极性,但是由于经费不足、场地紧缺等因素,这些活动仍然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无法充分将课堂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
2.创业教育改革相对滞后
就目前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来看,已经不再局限于具备专项技能的专业型人才,而是需要多项技能与较高专业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在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的时候,必须保证教学形式的多样化、教学内容的趣味化。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创业教育体系仍然停留在初级阶段,相关的改革工作仍然未能落到实处,部分教育工作者教学观念陈旧,使得大学生创业教育改革相对滞后,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这种不足在创业教育课中得到充分体现,相当一部分教师的课件只是教学过程或教案的翻版,教学改革滞后,对教学环节缺乏规律性认识,教学热情不高,缺乏先进的教学理念,使得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适应知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3.评价机制的缺失
在进行创业教育的时候,为了提高教学效率,便于开展实践活动,一般会将学生进行小组分配,在教学初始阶段,学生往往对此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但是,随着课程的不断开展,教师布置的一些作业一般只是小组中部分人员合力完成,其余同学则仅仅在完成的作业后面署名,明显没有达到小组实践合作的根本目的。造成这一结果的根本就在于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缺失,没有科学、系统的方式对学生成绩进行考核。
三、提高创业教育质量的措施
1.加强课程体系建设与教材建设,充分发挥核心课程的主导地位
创业教育的根本是为社会输出某个领域的专项人才,因此在进行创业教育的时候,需要与当前专业、社会需求、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紧密的结合,才能构建切实有效的课程体系,充分发挥专业课程在整个创业教育中的核心地位。对于包装与印刷专业的毕业生而言,要充分重视自身技能的应用,更好地达到执业资格考试要求的相关标准。
2.构建特色素质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
不同专业都有其不同的职业素质特点,在进行创业教育时,需要结合相关专业特点,因材施教,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案,实现专业、职业、素质、能力的全面提升。在进行课程教学的时候,要将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与理论知识学习摆放在同等的地位上,充分重视实践操作能力对于提高创业教育质量的重要性,让学生学以致用,将理论知识完美地应用于实践中,解决实际操作中的各种问题。
学校依据企业的用工名额拟定招生计划。学生入学后,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
1.2校企共同招生招工
学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校企双方共同组建招生队伍,实施招生招工一体化,完善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缓解了企业用工难和学生生源紧缺问题。
1.3共同制定教学文件
校企双方根据企业的用人需求,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分阶段、分层次、校岗交替,根据岗位标准和职业资格标准编制课程标准,确定校企双方师资队伍构成及聘任标准,制定人才培养质量监控标准以及相应实施方案。共同完成各种制度建设。
1.4共建实习管理平台
完善传统的家政技能实训室、共建满足在线家政电子商务实战教学需要的现代化实训室、校办家政企业,共同优化校外实习基地。建立“学生实习心理疏导”、“学生创业咨询”工作室,适时发现和调整实习中的问题。严格执行校企双方“师资培训”制度,提高双方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打造了一支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学团队。总之,这种方式解决了学生的后顾之忧,克服了学校培养人才针对性不强的局面,激发了企业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2“前校后企、校岗直通”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2.1含义
校内的家政实训基地和各种教学资源形成“前校”,承担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储备。在现有校外实习基地的基础上,精选百强企业和校办企业石家庄尼特家政公司,结成战略联盟,作为工学结合教育的“后企”,完成学生就业创业实践能力培养的轮岗训练。采取2+1模式,即前两年,在学校的基础理论学习与在企业的岗位实习反复交替进行,螺旋式递进,完成学生就业创业基本技能准备。最后一年,在家政企业进行毕业顶岗实习,或自主创业,完成就业创业技能的演练。
2.2教学体系
学徒式教学体系的建立,实现了职业能力和岗位技能要求的高度统一。通过理论与实习的反复交替式训练,创造了接触社会、调整自己的机会,学生逐步由一个门外汉变成行家里手。
2.3以学生为本的“通识+模块”的课程体系
校企双方依据人才培养定位,召开专业建设委员会,构建了“通识+模块”的课程体系。通识课程为第一学期-第四学期第1学段的所有课程,培养全体学生的通用管理能力、部分专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模块课程为第四学期第1学段模块课程理论部分到第六学期的全部课程,分家政企业运营管理、家政服务信息化平台维护与管理、管家三个方向,可在协议允许范围内自选一个模块学习,培养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2.4逐层递进的实践体系
创业企业观摩、家庭服务、家政企业日常管理、模块课程顶岗实习以及顶岗毕业实习的五段式的创业实践体系,由基础(初级)、中级、高级到就业创业层层递进。在本企业内聘任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优秀员工为师傅,学生为徒弟即企业的准员工,在师傅的密切指导下完成实习。实习和毕业答辩实施多元化评价,由学校教师、企业师傅、用户、行业专家、学习小组或者学习者本人共同进行。
3融合式教育
将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是本次研究的重要成果,表现如下。①贯穿于每个学期。创业教育的融入课程、创业知识、创业企业观摩、创业理论与实践等贯穿整个人才培养的始终。第一学期的思政课程上直接传授创业知识;家政专业导论及KAB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中,加入学习企业创业优秀案例分析、政策解读、家政创业教育讲座等内容,让学生们带着创业的心开始他们的大学学习;在第二至六学期完成创业课程、三项学徒项目和一项就业创业模块课程,最后学生完全以一种社会职业人的姿态去面对工作。②融入专业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均设有一项专业项目的市场调研、某一创业机会的识别甚至是创业计划书的撰写等学习项目。使就业创业以专业为依托,专业与岗位对接。③融入第二课堂。举办了家政创业计划大赛,以优秀的创业计划书引起一家明星家政企业的扶持;家政网络服务中心平台或网店运营管理的无偿服务;成立线上线下“午餐快递”创业小组;依托校办企业,学生运营的创业项目成立早教部和老年陪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