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审计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8 15: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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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审计论文

篇1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是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异,而可变现净值的设定是否恰当,是审计其跌价准备计提的核心。审计时,应对以下几方面予以关注和审查:

1.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应为销售的现金流量扣除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作为原材料的存货,还应扣除达到预计可销售状态可能发生的加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扣除后的净现金流量为可变现净值。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按照规定:

(1)企业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测试其可变现净值和计提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测试其可变现净值和计提跌价准备;只有难于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才可以合并进行可变现净值测试和合并计提跌价准备;

(2)原材料等为生产而持有的存货,材料价格下降并不表明其可变现净值已低于成本,只有当预计其加工成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该材料才可以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3)售价、合同价不是可变现净值,但应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销售的存货,有销售合同的,按合同定价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超过合同存量的存货,应以一般销售价为基础计算可变现净值。

审查以上事项时,如果发现企业未按上述原则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应建议其重新进行减值测试,或由审计人员在企业会计人员配合下进行减值测试。如果重新测试的结果应计提的跌价准备,与企业已计提的跌价准备有较大差异,应建议企业进行调整更正。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算方法正确性的审计

首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按照“应提数=存货成本-本项(类)存货可变现净值”这一公式计算的正值计提(负值不提);以后期末再计提时,对于已经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则应按照“应提数=本项(类)存货的账面价值-期末该项(类)存货可变现净值”公式计算,该公式计算结果为正数的,则为应补提的准备,计算结果为负数的,则应按照该负数绝对值与已提跌价准备数两者中较低者冲回已提准备。

审计时,如果企业计提或冲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不符合上述原则,应建议做调整更正。

二、对存货跌价准备使用和转销的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以外,小企业售出商品时可以不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待期末时一并进行调整。《小企业会计制度》在“总说明”中规定:小企业以存货进行非货币易和债务重组(以物抵债),都应结转其付出存货的“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应包括其账面余额和作为备抵项目的跌价准备金额。审计时,如果小企业对于非货币易和债务重组的付出存货未按规定结转已提跌价准备的,应建议予以更正;对售出存货已结转跌价准备的,则不必建议更改。

(二)被审计单位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以付出存货进行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债务重组、非货币易时,应同时结转付出存货的账面余额和相应的跌价准备余额,对于售出存货是否应结转相应的跌价准备,则未提及。

但在之后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中规定:

(1)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的同时,应结转对其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

(2)对于因债务重组、非货币易等转出的存货,也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跌价准备,“但不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而按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的原则进行处理;

(3)某项已提跌价准备的存货部分转出的,应采用转出存货与未转出存货账面余额比例法结转转出存货的跌价准备。

另外,存货发生毁损报废时,报废存货的跌价准备应转出抵减报废损失。

审计付出、报废存货应结转的跌价准备,如果发现企业的做法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建议企业更正;但是,如果应结转存货跌价准备数额并不很大,或者不影响或基本不影响期末存货项目列报的真实性,也可以不要求企业进行更正,但应告知企业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被审计单位执行的是新准则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其《应用指南》,对已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付出时如何结转跌价准备,只提到已售存货结转成本时,“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当予以结转”,结转到什么项目未作规定,其他新准则对此也未作更具体的规定。

笔者认为,这里除《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规定可供遵照外,其他情况下发生存货付出,其跌价准备的结转可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鉴于几种不同的处理方法对企业最终经营成果并不发生或很少发生影响,因此对采用不同方法结转存货跌价准备,审计时都可予以认可。

三、对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审计

已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如果以后价值又得以恢复,其恢复增长的价值应在原计提的限额内予以转回。各类会计制度都有与此相同或相类似的规定。

篇2

1916年,布洛德获得奎恩大学(Queen's University)的学士学位,并于同年进入毕马威会计事务所(Peat Marwick Main & Co.)在加拿大的卡尔加里办事处任职。他在1915年取得公认执业会计师的资格,并于19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20年,他转入毕马威会计事务所在纽约的办事处,1926年成为毕马威会计公司的合伙人,尔后即以合伙人的身份经营,并一直从事会计执业服务工作,1947年被选为毕马威会计公司的资深合伙人代表,1959年从该职位退休。

布洛德一生在各种会计职业组织中极为活跃,不仅担任了相关职务并做出了相应的贡献。特别是在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简称AICPA)中,他先后在多个部门任职:1939~1940年间担任副会长,1940~1944年担任财务主管,1944~1945年担任会长;1934~1935年任执行委员会(Executive Committee)下属会计原则研究部(Development of Accounting Principles)成员;1938~1944年任审计程序委员会(Auditing Procedure)主席;1939~1947年任执行委员会成员;1946~1948年为会计程序委员会(Committee of AccountingProcedure,简称CAP)成员,1948~1950任主席;1955~1958年任职业道德顾问委员会(Advisory Committee on Professional Ethics)成员。

在其它政府机构与民间组织中,他也多有贡献:1934~1935年任联邦储备委员会刊物修订委员会(Revision of Federal Reserve Board Pamphlet)成员,1935~1936年任主席;1934~1939年、1942~1944年和1947~1950年间三次出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合作关系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cooperation with the SEC)的成员,1936~1937年担任技术信息委员会(Technical Information)成员,1937~1938年任主席;1940~1944年担任预算和财政委员会(Budget & Finance)成员,1945~1946年任提名委员会(Nominations)主席;1948~1950年任审判委员会(Trial Board)成员;1950~1952年任社论顾问委员会(Editorial Advisory Board)成员;1952~1955年任会计人事委员会(Accounting Personnel)主席;1959~1961年任公立事务所委员会(Public Affairs)成员;1947~1959年任美国会计师协会慈善基金组织(the AICPA Benevolent Fund)的理事;1952~1953年任公众联系委员会(Committee on Public Relations)的顾问;1962~1963年任公立小学教科书委员会(Public School Brochure Committee)顾问。

布洛德还曾担任过美国会计学会(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 AAA)的副会长(1950)和美国纽约州注册会计师(New York State Society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简称NYSSCPA)会长等职。由于其出色的学术成就,1952年获得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发的金质奖章。布洛德的会计名言是:“会计人员的道德底线就是知法、守法与执法。”由于其对会计原则与审计程序方面的贡献,会计学家约翰・L. 凯里(Johy. L. Carey)在评价布洛德时感叹道:“他是对审计目标最富思考的学者之一。”

布洛德还经常为专业期刊撰写论文,一生共发表各种演讲与论文40多篇,其中主要有:1936年,在纽约州注册会计协会(NYSSCPA)上发表的演讲――“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独立审查问题”(Examin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by Independent Public Accountants),1948年,在美国全国成本会计师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ost Accountants,简称NACA)第29届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著名演讲――“物价水平变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The Effects of Price Level Changes on Financial Statements);1939年,发表于《会计帐簿》(Accounting Ledger)第4期上的“审计程序可以标准化”(Can Audit Programs be Standardized);在《会计杂志》(Journal of Accountancy)上发表的主要论文有1941年第11期上的“审计准则”(Auditing Standards)和1945年第10期上的“为什么需要会计师”(Why do we need Accountants?)等;在《会计评论》(The Accounting Review)发表的主要论文,有1942年第1期上的“资本原理”(The Capital Principle)和1950年发表于第3期上的“存货计价”(Valuation of inventories)等。下面择其要者介绍两个方面的学术贡献。

第一,关于存货计价理论方面的学术贡献。布洛德于1949年在密尔沃基市举办的威斯康星州注册会计师税务论坛上发表了题为“存货计价”(Valuation of inventories)的论文。文中讨论了成本、成本的偏差、市价、成本分配方法、后进先出法、存货的临时性清算、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的成本以及一贯性等问题,该文发表于《会计评论》(The Accounting Review)1950年第3期,全文分为三个层次来论述存货计价的相关原理。首先,论述了存货资产的重要性。其次,论述了存货配比原则与常用计价方法。最后,围绕存货计价这一主题,主要谈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学术认识:

(1)成本的性质。成本定义为“为达到存在条件和场所在某个项目上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支出和费用”。实务中经常会出现许多技术问题和难题,尤其是在某些项目的正确分配上。

(2)存货成本的偏差。存货成本也有不能正确配比的时候。存货减值不仅是物理上受耗损,还有市价下跌产生的损失。保持历史成本的困难是存货会有价格下跌,在正常利润应该减少直到货物卖出的这个预期中,实际存在一个对未来利润的抵押。在货物的有效性降至成本以下时,如果成本因为货物的有效性降至成本以下致使数字并没有正确地记录在某账目上以与未来收入相配比,这会使将失去效用的部分包括进入存货计价的一部分变得很难评判。

(3)存货的市价。市价主要与重置成本有关,但是对它的选择规定了上限和下限。上、下限都与可实现净值有关,上限是可实现净值,下限是可实现净值减去正常毛利后的差额。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是重置成本下降是否会导致售价的下滑。

(4)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发出存货成本可以用先进先出法确定,也可以用后进先出法,折中的方法是先进先出法的变更即加权平均法,即以一段时期内的全部购进或生产的货物与期初存货的成本计算出加权单位成本的方法。个别计价法适用于由于产品种类不同而质量不同的公司,这种情况下平均成本不能反映最精确的经营成果。

(5)后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能迅速反映原材料成本变化,它假设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其实务流转应当一致即以后收进的存货先发出为假定前提。后进先出法公认的支持观点是,后进先出法代表当前收入与当前费用配比的实务方法。因此,它被看作是一种将先进先出法下由于存货价格上涨而造成的收益从收入中剔除的方法。采用后进先出法的结果是将由于存货价格变化而引起的收益或损伤从收入中剔除。

(6)存货的临时性清算。若后进先出法的目标是当期收入与当期费用配比,但将产生一个问题,即产品现销大于现产以及部分正常储备时存货成本的清算。在直接针对利润确认的会计原则下,仅仅依靠正常储备是否自发来判定不同的处理是很难的。若后进先出法是对当期收入和当期成本正确配比,那么用重置成本似乎也可。重置的预期成本数据可能很难估计,但在此情况下当期重置成本可能是一个合理的选择。

(7)采用后进先出法与市价孰低法计算的存货成本。有时面临的问题是:在后进先出法情况下,当市价低于后进先出法成本时是否采用市价。在当期成本与当期收入费用配比的原则下,与当期成本无关的费用将明显扰乱关联程度。不管在哪种计价基础下,在此期间发生与旧成本不相干费用价格的下降会将存货效用减至成本以下的数字。

(8)一致性问题。一致性是与存货确认相关的税务规则的基本要求。如果年初采用后进先出法年末采用先进先出法,若不披露存货影响则披露的经营结果是毫无意义的。

第二,关于资金运营理论方面的学术贡献。20世纪40年代初期,美国开始对会计原则的基本问题进行全面研究。针对AAA所属执行委员会(the Executive Committee)于1941年的专题 研究报告――《企业财务报表的会计原则》(Accounting Principles Underlying Corporate Financial Statement,以下简称“报告”)中,对有关“资本”内容的提法与学术争论观点的介绍,布洛德选择了几个认为需要进一步讨论的话题进行研究,所形成的认识以“资本原理”(The Capital Principle)为题发表在《会计评论》(The Accounting Review)1942年第1期上。在该文中,他主要探讨了与资本营运密切相关的五个问题,指出他所认为的会计报表中关于资本账目的弱点和不一贯性,通过列出反对方的有力论据及他自己的观点,使其论点的有效性得到尽可能的检验。本文以评述“报告”观点为切入点,主要论述如下:

(1)关于再获得股票的溢价。文中指出,公司资本是所有股东的权益,公司对股东的经营责任并不是用资产衡量的资本,也不是从股东立场看的资本。它的概念是作为一个公司的权益纯粹与公司相关。文中指出,认为公司的存在与股东相脱离的观点,并未注意到“声明”第7段中明显期望公司对不同的股东采取单独的会计核算。布洛德认为,任何将收益分配插入资本交易的法律意见会导致部分区别消失。从法律角度和从公司权益角度看,公司有且只有一项资本金。法律的要求毫无疑问地被认为是最低而不是最高标准。会计概念与法律概念不同的是:必须有证据支持而不是仅仅有定义。会计实务在有些情况下会超出法律概念之外,这种情况是有合理理由的,如缴入公积和所获盈余的差异仅仅是会计概念上的,只是后来才被法律所认可。

(2)关于分配股利的盈余来源。公司法允许从实收股本中支付股利,实收股本的可支付限度应在财务说明中列示。布洛德认为这样处理在实务中很危险。其一,盈余是“可用来”分配股利的,假如公司处在现金和资产都可以用来支付股利的情况下,用资本盈余来分配股利是允许的,但却可能是“不可用”的。其二,这种要求会使会计人员脱离会计领域。会计目标实现的基本基础是成本,成本不仅是资产还是盈余的基础。除非资产价值超过负债和法定资本,股利是不可以支付的。

(3)关于亏损弥补。“声明”中认同弥补亏损是实收资本的减少,并且要求补亏应有股东批准。股东的批准对会计原则没有什么影响。既不能使坏的现实好转,也不能使好的现实转坏。

(4)关于盈余限制。许多州的法律不允许公司的股东分配股利,除非总资产大于负债和法定资本;购买重获股份,法定资本不会减少,直到股票被偿还;法定资本作为一个重要数字应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布洛德认为,若仅仅从资本总额和盈余中推导重获的股份,而没有更进一步的详述,股东将没有清楚地被告知其局限性。

(5)关于披露。布洛德认为,“声明”中的第5段关于财务报表的内容,第6段关于清算时摊派优先股,第7段关于重获股份和盈余限制的条例,很难称为会计原则甚至原则的解释说明。

【主要参考文献】

[1] Broad. Samuel J.,The Capital Principle. The Accounting Review, Jan,1942,pg.28~41.

篇3

(1)李晖:《谈企业存货管理》,金融经济,2009年10期

(2)侯春兰、李红梅:《企业存货内控管理之我见[J]》,现代审计与会计,2008(5)

(3)王晓颖:《企业存货管理方法的探讨》,中国工会财会,2009年08期

(4)万茹:《对存货管理的几点认识[J]》,辽宁经济,2008(8)

(5)任生明.存货管理的问题及对策.会计之友(下旬刊),2009年10期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讲解[S].人民出版社,2008(2).

[2]沈贤香、浅析企业存货管理【J】.现代商业,2008,(06)

[3]吴敏红.浅谈企业存货管理[J].现代企业教育.2010

[4]杨颖.浅谈企业存货管理【J】企业家天地,2010,(02)

[5]李晖。谈企业存货管理,金融经济,2009年10期

[6]王晓颖.企业存货管理方法的探讨.中国工会财会,2011.08

参考文献

[1]沈贤香.浅析企业存货管理[J].现代商业,2008,(06).

[2]黄秋.浅谈企业资金及存货管理的内部控制[J].现代商业,2008,(21).

[3]汤雪静.中小企业存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01).

[4]杨颖.浅谈企业存货管理[J].企业家天地,2008,(02).

[5]夏中泽.浅析存货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J].财经界,2008,(02).

[6]邹波.基于ABC分析法的存货管理策略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8,(07).

[7]范国欣.事业单位存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时代经贸,2008,(01).

篇4

一、家族式企业的的产生及其意义

二、家族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股权状况不明晰,企业家族化

(二)资信度较低,融资难,抗风险能力较差

1. 从银行信贷方面

2. 从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方面

(三)投资能力较弱,缺乏科学性

(四)财务管理观念淡薄,财务控制薄弱,财务管理混乱

(五)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缺乏社会审计监督

三、改善家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明晰股权,明确责任:决定家族企业兴衰的杠杆

1. 股权集中的方法

2. 分散化股权安排。

(二)积极开拓融资渠道,提高家族企业的资信度

(三)规范投资程序,建立项目评估体系,提高资产回报率

(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的财务控制

1. 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遵守相关法律。

2. 加强对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管理,降低企业风险。

3. 进行合理避税,树立企业形象

(五)建立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

1.是要设置企业的会计、出纳、保管机构,明确各自职责,形成有效的内部牵 制,做到“统而不死,分而不乱”

2.是要加强内部稽查工作

3.是要加强对民营企业财会工作的检查监督及审计工作。

4.严格区分家务事与公司事务,建立以契约关系为主要管理方式的企业管理制度,增加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5.投资要面向市场,正确进行投资决策,努力降低投资风险:应以对内投资方式为主;分散资金投向,降低投资风险;扩大投资范围,力争实现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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