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报告范文

时间:2022-11-17 22: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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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报告

篇1

公司现已逐步开展淘汰移动监控平台的工作,所剩的还未淘汰的少量车辆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快淘汰更新工作,尽快完成对移动监控平台的替换工作。

二、公司使用的河南迅灵监控平台未入围全省营运服

务商;

公司将和河南迅灵营运服务商联系、协调相关事宜,并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进展。

三、监控管理人员对监控平台操作业务不熟练等;

篇2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定义和分级标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专人专管,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水利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应当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随时排查,并适时组织集中排查治理,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档案和台帐。排查内容包括:

1、水利工程建设。以重点在建工程为重点,防范坍塌、起重机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落实三同时原则情况;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水利设施如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支护、脚手架安拆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在建工程水库、水电站及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

2、水利工程运行。以病险水库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库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

3、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以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和用电户为重点,对水电开发、项目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工作包括:已建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无规划、无审查、无监管、无验收的四无水电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水电站分类年检安全管理和 两票三制 执行情况;乡办和小型股份制水电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和制度建设;农村水电企业设备检修、试验和农村水电供电区的安全供电。

4、河道采砂。以违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较大河段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桥梁和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

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

五、隐患登记制度。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专管人员每月要对本股室、本单位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治理情况分别进行登记,逐级汇总。

六、隐患报告制度。对一般隐患要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要区分事故隐患的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彻底进行治理。对较大隐患应向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篇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实施治本措施为重点,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确保医院安全。

二、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六项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月报告制度、安全隐患跟踪督办制度、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警示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提高安全检查质量和效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行安全检查制度。

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原则上每个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1次,特别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及重大活动前均应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主要及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加。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6次,分管负责人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12次,相关科室每周自查不少于一次。每次检查要有记录、有整改、有落实。

2、安全生产月报告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安全生产状况,确保安全检查制度的有效落实,实行安全生产月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确保检查次数和质量,每次开展安全检查时,要认真、完整地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1),月底及时汇总,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月报表》(详见附件2),形成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度检查情况总结,经主要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后,于当月月底报区卫生局安全科。《安全检查记录表》、《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月报表》和月度总结作为重要档案保存备案。检查时各单位也要留下相应的检查记录,经检查人签字后存档备案,以便上级部门督查。

3、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月报告等制度落到实处,实行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制度。

1、区卫生局成立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组,负责对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工作进行巡查督查。

2、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原则上每2月一次,督促检查时间为每月上旬。

3、巡查督查内容:查各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是否有正确的认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责任体系是否落实到位;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安全隐患整改等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点科室、重点部门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以及追查管理上的漏洞等等。

4、安全隐患跟踪督办制度

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隐患,实行安全隐患跟踪督办制度。由检查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3),并跟踪整改。整改完成后,检查人负责签字验收,并报局安全科备案。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隐患的基本情况;(2)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3)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被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要立即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制订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责任制度落到实处,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1、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对在巡督查过程中发现安全检查不负责任,不按规定检查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跟踪整改不到位的,出现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将严格按照监察部《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法定程序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安全生产警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施安全生产警示制度。

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突出和较多的单位由区卫生局进行安全生产警示。被安全生产警示的单位,必须认真分析原因,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并在警示书中规定的时间性内将有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区卫生局安全科。

三、工作要求

篇4

一、镇人民政府镇长是全镇安生产工作的行政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本和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包片领导为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各下乡干部是镇政府派驻所包村的安全监管员,各村支书和主任是所在行政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领导组实地排查检查与片长、下乡干部、村干部分级负责抓的办法。镇安全生产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各包片领导负责所包行政区域内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下乡干(来源:文秘站)部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主任负责所包村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日常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下乡干部每日进点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包片领导、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如发现私挖滥采、非法建筑等非法生产立即制止,如制止有困难,立即报镇主要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证照不全的责令停产办证;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委24小时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本村范围内的一切企业的新建、生产、工程建筑等都必须报告镇党委、政府、下乡干部、包片领导和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直接报镇主要领导,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将排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出被检查单位,以便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

五、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及时收集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对于无证非法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要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不得虚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要依法行使权利,不得,以不正当理由干扰合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运行,违者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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