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师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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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师论文

篇1

本文通过调查劳动关系专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专业素质以及工作能力,采用定量分析法、个案研究法、调查法等不同方法、手段来分析和研究劳动关系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从而不断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一、国内外培养劳动关系人才现状

1.国外劳动关系专业人才的培养现状和发展趋势国外对于劳动关系专业人才的培养起步较早,培养体系较为完善。1920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康芒斯教授领导的附属于经济学系的商业及工业关系处首次将劳动关系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和实践领域,随后普林斯顿大学成为第一个完全将劳动关系作为主体成立的学术单位,美国的产业关系协会(IndustrialRelationsAssociationofAmerica,IRRA)也成为第一个对劳动关系进行研究的实务界组织。2.国内培养劳动关系专业人才现状我国在劳动关系专业方面设立较晚,相关研究较少。高等院校开始设立劳动关系课程始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1994年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的杨体仁教授为研究生开设了“劳动关系研究”,同年时任中国工运学院(现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的常凯为本科生开设了“劳动关系学”。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设立了劳动关系专业方向。2005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收全国首届劳动关系专业本科生。目前,全国开设劳动关系专业的仅有5所院校,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山东工商学院。

二、劳动关系专业人才培养方向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新时期我国大学要“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劳动关系专业学生应注重通用能力和专业能力的结合,以通用能力为基础向专业能力转变;并要有外显的关键技能和内隐的关键特质。近5届劳动关系应届毕业生专业工作能力满意度备注:五大类基本工作能力:麦克斯参考美国SCANS标准,把35项基本工作能力划归为五大类型,分别是a管理能力、b理解与交流能力、c科学思维能力、d应用分析能力和e动手能力。单位:百分制对于劳动关系专业就业毕业生来说,由上图可以看出,其重要工作能力包括有效的口头沟通、积极学习、积极聆听、协调安排、科学分析。另外,通过有效的方法构建本专业的素质模型,对现有的劳动关系专业从业人员以及应届往届毕业生展开调查。据统计,法律知识、政策;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合作能力;自信;人际关系等要素相对更加重要。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坚持重视通用能力与专业就业能力的人才培养思路,在专业教育中将两者融合,实现学生“通用能力”向“专业就业能力”的合理转化。劳动关系专业是适应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和社会学的学科平台上的交叉应用性学科。在知识结构上,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工具能力,并具备前沿性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务能力。培养具备劳动关系学科的理论知识体系和能力,掌握协调处理劳动关系事物的现代组织手段和科学技术方法,能够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各级工会组织、研究机构、非政府组织中从事劳动关系处理实物和理论政策研究。因此,对于劳动关系专业来说,知识、能力、素质是统一的整体,其中专业知识是专业能力的基础,专业能力是解决问题的手段,提高专业人才的整体素质是目的。劳动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经济和社会关系。科学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还需要相应的人才培养模式来实现,这是提高劳动关系人才培养质量的重中之重。把创新培养模式作为提高劳动关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突破口。

三、劳动关系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劳动关系学具有交叉性学科特点劳动关系学涉及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这既是劳动关系的竞争优势,同时也是劣势。在研究方面,社会科学的研究需要全面综合地看待问题,将劳动关系系统视为社会关系整体的一个子系统。而在就业方面,多学科的交叉有利于对各种职位的把握,如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但是同样由于此种原因,导致学习的程度不如专门研究其专业的同学精通。2.课程结构不合理劳动关系专业所设置的课程存在结构不合理、内容较为简单以及课程创新能力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大部分学生无法通过四年学习形成较为系统的知识链,对拓宽学生视野作用不明显。这种课程设置方面的缺陷与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缺乏协调性,不利于学生综合竞争能力的培养。另外,教学内容重复较严重,劳动关系教学建设,事先必须进行大量的走访、调查并进行可行性分析,明确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3.师资队伍不合理,因人设课严重劳动关系是新兴学科,合格教师数量不足。高水平教师更是严重缺乏。目前从事劳动关系教学研究的教师多从其他专业改行而来。其学历背景大多是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不能完全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在缺乏专业师资或专业教师队伍素质不高的情况下,为了使专业教师能够胜任授课任务,在课程设置中往往针对不同教师所能讲授的课程安排课程,而忽略了学生应学什么样的课程,因人设课现象严重,这导致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低下,学生难以学到有用的知识。4.实践课程薄弱劳动关系专业本身的额操作性和实践性非常强,因此,在劳动关系专业课程设置中,对实践教学工作提出特别高的要求,一些高校在实践课程的安排上,虽然设置如学年论文、社会调查等环节,但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基本处于无人管、无事做的状态。同时,学生学习专业内容不与实践操作挂钩,高校也未能建立劳动关系实习基地,学生得不到企业、劳动仲裁部门的实训机会。

四、如何完善劳动关系人才培养模式

1.明确教学方向,提升教学质量劳动关系专业本身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毕业生就业应根据专业特点加以定位。院校负责就业的教师应积极辅导毕业生,力促学生根据所学专业与个人爱好确定工作岗位。切忌以通过公务员考试实现自己的自身价值的传统理念,让学生拥有学有所长、学以致用的良好就业观念。教学方式提倡采用讨论式、启发式、研究式、讲评式等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以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激发学生求知欲和创造力为主要目标。建立多种专业实习基地,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此外,专业课程设置有待提高,大学生的知识结构亟待调整。这需要高校根据劳动关系专业的特点做好市场调研工作,以当前结构调整为导向,构建出专业与就业市场相对接的机制。以此为基础,高校应转变办学思想科学调整课程设置,理顺专业结构,以就业市场需求和反馈系统为依托,规划专业课程结构,这种符合市场需求的机制,能培养出技能型、实用型的新型人才。2.加大师资建设力度,拓展学生知识面师资队伍建设直接关系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现。应该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打造“双师型”师资。培养途径包括:一是提高专任教师的理论和实践水平,继续深造、访学等。另外,可以采用鼓励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的方式,也可以利用自有创业平台鼓励教师,聘请专业老师开设专业讲座。3.明确专业就业方向劳动关系专业应立足于应用型社会服务管理,不断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除去部分学生走学术型路线外,院校本身应以应用型教育为指导思想。作为应用型人才,劳动关系专业应以企业和基层服务岗位为基础,更好地服务于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为保证学生就业后更好地融入社会,需加强定向专业培养工作,通过不断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保证他们能够尽快转换角色,为单位发展提供足够的后劲。4.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劳动关系专业人才培养应不断重视学生综合能力素质的培养。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从做中学,引导学生从课本中走出去。培养学生关注身边的劳动关系管理实际,关注劳动关系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情况,关注劳动关系管理过程中的鲜活案例,广泛阅读劳动关系管理相关资讯,积极参与劳动关系管理实践活动,提升劳动关系管理操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夯实基础。劳动关系专业毕业生不仅要掌握较强的理论基础知识,还需将所学知识与岗位、社会相融合。此时,学生的综合素质就尤为重要。所以专业院校应更侧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通过调整就业期望值逐步转变“先就业再择业”的思想观念,也能有效地避免“毕业即失业”现象发生。院校应结合入学新生的特质加以引导,通过“因材施教”提升所有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以思维、语言表达为前提,不断巩固学生的专业理论基础,从而逐步达到事先的预定的人才培养模式目标。

五、结论

本课题旨在分析我国劳动关系现状的基础上,明确指出劳动关系专业人才的培养方向。整合资源,突出特色等层面提出了普通高校如何科学地建立劳动关系课程设置体系,优化劳动关系人才培养模式。本课题的主要创新点: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探寻人才培养规划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不足,分析改革与完善的方向与途径,为劳动关系专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参考文献:

[1]杨观来,赵小仕.应用型本科院校劳动关系专业学生的就业能力培养[J].中国市场,2015

[2]王志强.西部欠发达地区劳动关系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探析[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1

[3]潘泰萍.非公企业劳动关系与工会作用[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1

[4]戴晓霞等.高等教育市场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篇2

一、推进民主管理,加强民主政治

学校布局调整,是**镇年度工作大事,按照市政府“十一五”规划,我镇学校布局有大幅度调整,将原有四所小学撤并为两所小学。为确保8月中旬调整到位,教育工会配合行政做了大量先前工作,从资产登记,并前宣传,财产搬迁及并后遗后问题的处理,工会自始至终参与,所有事情的每个环节中心初中与工会都联手行动,开会讨论并邀请多方代表、领导联席参加,营造民主氛围,形成决议,再做行动。最后,四所学校所有资产撤并只用两天时间,资产无一流失、损坏。

创建区域教育现代化,我镇更是动用大手笔。投入近60万元武装土山幼儿园,投入近500万元新建业小、铁小两幢教学楼,投入近80万元扩建常中学生宿舍,新建篮球场等,每一个项目,每一笔投入,中心初中都要求工会参加讨论,制定方案并分工实施,借助创建平台,我镇各校内部设施得到添置,环境得到改观,教育的品位得到提升,民主政治也得到加强。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考素质

1、组织教师参与“5.10”思廉日活动,业小、铁小、常中三校教师参加签字仪式,并用实际行动规范教学行为。一年中,我镇未有违规家教、有偿补课的举报信和电话。

2、暑假期间,我镇组织中小学全体教师进行了为期18天的校本培训,集中培训时间共为12天。培训期间我们先后请教研室的张为民、袁玥等领导来镇作专题讲座,让教师们进一步认识教育教学改革形势,明确课堂教学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两位专家的报告让与会教师得益匪浅。

3、大兴教研之风。一年来,我镇有16个微型课题申报并经市局批准立项,有12个课题参加如师附小项目中心研究,两个省市“十一五”规划课题顺利通过课题验收。最近,业庄小学、中心初中又申报了两个国家级课题。一年中,我镇先后有22位教师在市级优质课评比中获等次奖,有155篇论文参评获奖,118篇论文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

三、开展多项活动,愉悦教师身心

1、精心组织“三八”妇女节趣味活动。我们认真制定了活动方案,设计了活动内容,比赛规则,评选了一、二、三等奖,发放奖品,奖品有价,意义无穷,凡参与者个个欢天嘉地。

2、“五一”前夕,我们组织了乒乓球比赛,并挑选了6名选手参加西牌比赛,最后3人赴市参赛。

3、组织教师参加全市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我镇6人参加,2人获一等奖,3人获二等奖,1人获三等奖。

4、组织教师参加镇举办的“万人唱红歌”活动。我镇师生4千多人参与,登台表演12个节目,精彩的表演博得观众阵阵掌声,给全镇人民留下了美好的形象。

5、重阳节,我们在业小成功举办离退休老教师茶话会。40多位老教师相聚一起唠家常,谈变化,并参观了业小、常中校园,对两校怡人的教学环境、优良的教学设施和优质的教学质量赞口不绝,会议结束,我们还赠送了纪念品,大家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协调劳动关系,确保稳定和谐

篇3

[关键词]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实践教学 课程设计 实习见习 社会调查

一、地方院校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目标定位

地方院校主要是指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院校,与培养精英人才为主的高等院校相对而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飞速发展,精英型大学教育转向大众化的大学教育,为地方院校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毕业生人数大量增加,他们成为社会劳动者的主体力量,成为广泛参与社会生活、参与社会基层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他们往往在社会基层从事各种基础性工作,直接面向社会大众因而深深融入民众之中,他们必将代表社会群体的整体素质,从而体现民族整体素质与特征,而应用型人才的整体素质的提升和与社会实践的融合,展现着技术进步的时代特征。因此,构建适合社会保障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体系模式的创新十分重要。

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地方高等院校,人才培养方向和培养目标发生了重大变化。地方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具体的培养目标应体现地方院校人才培养特征,应该是培养既有学科综合、文理并蓄、视野开阔、理论基础宽厚,专业特色鲜明,富有科学精神、富有人文素养、富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基础理论,掌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等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运用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分析和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的能力。

而上述目标的实现和学生各种能力的培养除了构建理论教学完成课程体系和完成专业理论和基础理论知识的教学之外,还必须加大社会实践的力度,构建实践教学体系,突出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方案中的比例和分量,才能真正实现上述目标。为此,在进行教学计划的制定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设置中,应突出体现了实践性教学,成了具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现状与实践现状

目前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研究从两个大的方面展开,一方面是从实践教学本身出发,结合本专业教学内容对实践教学进行归类,加强实践教学的管理;另一方面是以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为出发点,结合学科特点对实践教学进行描述,构建学科建设基础上的实践教学体系。为了便于区分,我们把第一种研究成为狭义上的研究,第二种研究成为广义上的研究。

1.在狭义研究上,一些研究者根据实践教学的特点将本专业的实践教学划分为基础实验、专业实验和综合实验三种类型。陈淑君中对本专业的实践教学进行分类化管理,构建“分类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1)基本实验课程。这类课程的理论性较强,实践教学的目的是对课程内容的原理和方法进行验证实验,以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2)专业技能实验课程。这类课程与现实对接紧密,实践性较强,需要通过现实操作或模拟操作来完成教学任务。熟练掌握管理流程 、管理方法和技巧。(3)综合性实验课程。但是对这三个方面内涵的描述尤其是对基础实验和专业实验的界定有很大差异。夏艳玲认为基础实践包括计算机文化基础、Internet应用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等能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及掌握常用工具软件的使用等课程。而李艳荣则认为专业认知实践教育、专业文献综述训练、形势与政策教育、军训与国防教育等课程。

另一些研究者根据课内课外的标准,将实践教学划分为课内实践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两种类型。如杜毅把本专业的实践教学划分为(1)是融入课堂的实践教学,包括讨论式教学、观摩式教学等;(2)是课堂外的实践教学,包括到劳动与社会保障机构、社区基层组织以及公共福利部门进行实地参观和实习,或组织学生深入农村进行与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的社会调查等。周慧文将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分为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三个层次。课堂教学包括模拟仿真实验,课程实训等。校园实践教学,是指有教学计划,对学生有明确要求的校园实践活动。专业社会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有:课程实习、暑期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蒋蔷则将实践课程分为(1)模拟实习课程。包括建立模拟社会保险服务大厅该大厅是一个面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和社会保险业务电子化建设的集开发、研究、实验、培训于一体的实验基地。建立模拟法庭,组织本专业学生进行劳动争议、保险案例裁决,培养他们独立判断的能力。模拟实习企事业员工福利管理。(2)集中实践课程。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开展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集中实践课程。

2.广义上的研究,也就是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建设目标定位的角度来对实践教学进行定位与规划。

实践教学是专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教学的开展离不开对专业建设的科学定位。即有什么样的专业建设目标,就有什么样的实践教学。比如,褚福灵(2003)认为首先应照本专业的特点和实际要求对实践教学进行定位,设计成劳动管理职位和社会保障管理职位两大类别,相应地实践教学划分为(1)劳动管理职位模拟实习,包括:劳动力计划与招聘职位模拟实习、劳动关系管理职位模拟实习、劳动组织职位模拟实习、工资福利管理职位模拟实习、劳动力培训职位模拟实习、绩效考评职位模拟实习、劳动人事软件操作职位模拟实习等模块。(2)社会保障职位模拟实习――包括:养老保险业务职位模拟实习、医疗保险业务职位模拟实习、失业保险业务职位模拟实习、工伤与生育保险业务职位模拟实习、社会保障会计职位模拟实习、社会保障软件操作职位模拟实习等模块。(3)集中实践课程包括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两个主要部分。毕业实习即社会实践,将学生安排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或者相关岗位顶岗值班,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毕业论文是学生毕业实习的成果总结,也是衡量高校毕业生理论和技能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以毕业论文或社会调查的形式,就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某一方面的现象进行理论探讨和实际运作设计。

李贺平[8]等把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划分为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实务三大部分组成,因此,在教学实践设计及实施中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展开。 就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课程而言,通过课程实习应使学生了解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劳动力市场政策, 劳动关系运行的规律和特点;人力资源管理课程实习应涵盖人力资源的规划与招聘, 人员素质测评与选拔、培训、工作绩效考核与奖惩、工作分析等内容, 培养学生熟悉管理环节,进行人力资源诊断;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课程实习应着眼于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关系, 劳动就业, 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内容, 使学生了解现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状况, 存在的问题和立法完善方向, 劳动监察管理的要领等等;社会保障理论课程实习,主要研究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社会保障关系、社会保障的基本框架、主要类型及其发展变迁、社会保障的理论流派等方面,了解我国不同群体的社会保障状况,熟悉现行社会保障政策等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课程实验, 进行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拨付,保值增殖模拟实验, 财务核算及其信息系统维护、开发等。

3、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教学实际开展的现状

应该说现在各个高校已经普遍重视实践教学,能够按照教学的具体要求管理实践教学,这对于完成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目标,提高学生素质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实践教学自身的特点如实习中学生的分散性,考核中有些项目很难量化,主要以定性为主,加上长期形成的重理论教学,轻视实践教学的思维,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实际开展还存在很多不足,表现在:

(1)对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许多教师重视理论教学,而轻视实践操作技能的提高。

(2)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问题。实践教学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不明确,组织管理跟不上,实训教学的质量难以保证。

(3)实践教学的考核问题。没有建立规范的实践教学的考核办法,对实践教学的要求远没有对理论教学要求的严格。

(4)实践基地建设问题。由于实践设备和场地不足,使得目前实践教学条件难于满足实践教学的需求。

(5)实验教学安排存在随意性。首先是实验内容安排的随意性,其次是实验教学时间安排的随意性。

(6)经费投入不足。院校中尤其是新成立的地方院校普遍存在实验室设备少,一些模拟实验无法开展。实践教学一般都要外出,由于经费不足,难以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由于各方面的因素,特别是在劳动与社会保障类实践教学过程中,难以做到以学生为主体,学生操作能力训练效果不佳,甚至有些关键的实践项目仅停留在“认识状态”,而没有上升到真正意义上的“应用掌握”。

三、地方院校实践教学体系模式选择

地方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内容,包括地方院校根据其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特点和社会实践的需要,搞好专业规划和专业发展战略。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时,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在教学过程中,实施实践教学,教学实践过程结束后,评价实践效果。

1、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线,构建“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模式

实践教学体系的结构: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线,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践教学体系整体构成有三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体现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包括学生各种能力的提高的必须实践环节;社会保障专业课程的课程实践内容,体现在教学过程中技能的训练上;如学生基本的政务礼仪训练,主要掌握政务礼仪的基本技能和交往技巧;其他必须的各种能力,如写作能力、演讲能力、管理能力等,主要通过开设相关专业基础课程,加强实践训练完成。

第二部分是集中实践,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在不同的学期和不同的课程中进行安排。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主要是:

(1)课程大作业与学年论文:主干课程如社会学、社会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实务、社会工作实务等安排课程大作业;安排学年论文,帮助学生提高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写作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将来写好毕业论文打好基础;

(2)见习、实习:根据学生的学习进程,分别安排认识实习、毕业实习;认识实习安排主要参观社会保险办理流程、社会保险实务,了解有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了解民政部门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等工作状态,见习主要目的是树立学生的专业意识,专业思想。培养学生的爱心、责任心、同情心,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

毕业实习主要安排在第8学期进行,是专业教育与专业实践的最后环节,一般安排9周时间。

(3)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验,也是学生创新意识和综合能力的体现,安排在第8学期进行。

第三部分,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主要集中在寒暑期进行专业课程实习和社会调查研究。

以上实践教学的三大部分,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缺一不可。在宏观的层面整体体现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发展模式。形成以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线,以“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为模式的地方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新机制。

针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特色,根据地方院校师资力量和社会实践基地的选择,可以形成实践内容三大模块专业方向:人力资源模块;社会保险模块;社会工作模块。三大模块实习集群的形成,为学生全面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的社会实践知识打下坚实基础。

“三位一体”的教学体系模式的建立,为确保了学生的科学素养、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得到协调培养和发展奠定基础。

2、建立劳动与社会保障实践教学新活动评价体系

对实践教学的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是实践教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完整教学体系的有机整体。因此,需要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形成评价机制。适合地方院校、特色鲜明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型人才实践教学评价新体系。应分别建立与“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相适应的评价体系指标和评价办法。包括课程设计评价体系;实习、见习评价体系;社会调查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包括:评价等级设置,一般设置五个等级;评价标准根据五大等级要求分别制定,评价过程严格集体评价程序,评价教师签名等。根据各类实践教学性质的不同,设置的评价标准也不大相同。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单独规定(参照河南城建学院关于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的相关规定,制定出适合本专业的具体要求。)(成绩评价参考附件资料,各种实习任务书,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实习、论文任务书)

要实现“三位一体”实践教学新模式,形成良好的实践教学模式运行机制,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条件,为实现实践教学新模式建立良好的必备基础。需要根据专业发展规划和专业培养目标,制定实践教学大纲,加强实践教材建设,教材建设主要通过征订著名院校的实践教学教材,自编实践教学使用教材。

实验室建设,文科实验室建设主要应体现现代社会对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发展的新要求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目标的实现,培养学生实践技能操作能力的需要。现场仿真环境建设,如建设社会保险中心模拟现场;专业实验室群建设,特色实验室建设。

实习基地建设,主要满足三大模块方向建设目标的实现,不同课程社会实践的需要和综合实习的需要。人力资源、劳动关系方向,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职业介绍中心;社会保险方向主要选择,社会保险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民政部门、住房建设部门、住房公积金、慈善部门和各级各类工会等等;社会工作方向主要选择的实习单位应该有社区、国家其他各类基层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妇联等社会公益性组织、慈善组织、为残疾人工作提供服务的场所等等

发展和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实践教学体系,要加强与全国同类型院校的经验交流,不断实现和提高实践教学有效性。地方院校要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建立适合地方院校的劳动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吸取兄弟院校成功经验,与各级各类院校进行经验交流,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型人才实践教学新体系。

四、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实践教学的方式与作用

构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新体系,主要目的是提高实践教学的有效性。因此,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以提高思想意识和个体素质为主的实践教学环节

这种以提高思想认识为主的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形式包括组织大学生在教师的带领下和指导下,根据课程教育和以上实践教学体系设计中素质教育的相关基本要求,有针对性地参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就业职业介绍中心” “社会保险中心”;民政部门的“爱心超市”“儿童福利院”“老人福利院”等,深入社区, 参观社区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重心下移后的工作情况。了解其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参观具有标本意义的村镇或者社区,调查国情民情乡情,跟踪调查毕业生就业状况等,考察我国社会保障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和老百姓的满意度等。从而提升学生的爱心、同情心和责任感,根据教学要求,在学生回校后写出心得体会。

2、以专业知识服务社会的实践教学环节

这种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大学生在专业教师的带领下,根据提高学生能力和教育教学需要,有组织地让大学生参与服务当地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如,学生参与社区社会保险材料的整理、建档;参与民政部门的相关工作;社会保险中心的相关工作。在整个活动和实践中,不仅提高了学生实际工作的能力,而且宣传了学校及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提升了学校和专业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学生在寒暑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对我国社会保障政策还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促进了社会的认知等。

3、以培养学生专业能力为主的社会实践教学环节

该类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形式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设计;到与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部门的工作岗位见习和实习;或协助劳动与社会保障有关部门或协助地方政府、社区等部门开展劳动与社会宝宝长的相关工作;或紧紧围绕专业课程相关的教学内容开展系列社会调查研究等,在教师的带领下进行科学创新研究。

需要说明的是,作为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实施的基本方式,作为大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经历的研究创新体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创新性调查研究在目的方式等方面又与一般意义上的研究性学习有很大不同。从目的来看,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调查研究性创新活动不仅注重知识的把握与运用能力的培养,还特别注重知识的内化与外化,所谓内化是掌握所学习的理论知识,使之成为自己已有知识的有机组成部分,所谓外化是把已经掌握的劳动与社会保障的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在实践活动中综合运用;从方式来看,该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创新性研究依托实践,倡导以社会实践为主导,从而推动学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与专业素养。

4、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主要作用

在构建社会实践教学体系过程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与传统的实践教学环节具有相一致的作用。通过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使本专业实践教学活动环节更加科学与完善,成为教学环节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并通过具有地方院校特色的实践性教学体系的实施,促进本专业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相结合,丰富本专业教学资源的支持系统,增强学生专业发展竞争力。

通过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实施,增加实践教学环节,有利于更加科学的培养学生基本实践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从事本行业的职业素质、职业素养和能力,使学生能够更好的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从而开阔眼界,增强应用能力,在实践中对理论知识进行修正、拓展和创新。实践教学体系中学生能力培养,主要突出4个方面:一是实践能力。实践能力可通过单项能力、模块能力、综合能力和扩展能力的顺序分阶段逐步提高。二是职业素质。实践教学体系不是单纯培养实践技能,而应以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素养为目标,注重学生职业道德、奉献精神、团队精神的培养。三是创新能力。通过实践性教学体系的实施,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这是应用型人才的必然选择。四是具备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人际沟通能力。

在实践教学教学环节中,有利于利于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和个性心理品质,培养学生的社会情感和情感实践观念,关注社会问题,关心弱势群体,富有爱心、同情心、责任感,为社会培养具有高素质、富有人文情怀的应用型人才。

障专业的特殊性就是与弱势群体交往多,通过践教学环节的目的是把知识转化为信念,培养大学生一定的道德觉悟,大学生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构建一种自主探究事物规律的方式和方法,而后对事物会形成一定的看法和价值观。这样大学生就能在实践活动中创设一个有利于沟通、交流和合作的学习情境,能互相交流认识,体验情感,分享彼此的成果,从而养成合作、分享、积极进取的良好个性心理品质。在接触的人群中形成对特定人群的情感和人文关怀。

五、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基本特点

具体来说,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体系具有以下特点:

1、作用的独特性

社会实践教学环节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过程,作为一种独立形态的教学过程,超越具有严密的知识体系的学科界限,强调以学生的经验、社会实际、社会需要为核心,以主题的形式对教学资源进行整合,有效地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它要求大学生参与实际活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积极探索、主动体验,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实践教学环节则强调学生参与现实生活,在亲身体验和身体力行中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和把握,并逐步实现从专业理论认识到行为的转化。它在保证大学生获得系统基础知识及提高大学生认识水平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对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对于丰富大学生的精神生活、扩展大学生的知识视野和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

2、功效的特殊性

社会实践教学环节与传统的理论教学环节平行存在,自成体系,在教学体系中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在育人功能上,它们相互配合,共同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传统的理论教学环节是实施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必要基础,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反过来又促进传统的理论课课堂教学环节的发展。社会实践教学环节与传统的理论课课堂理论教学环节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二者共同构成完备的教学体系。从这个层面讲,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效弥补了传统的课堂理论教学环节发挥不了的特殊功效。

3、方式的综合性

社会实践教学环节是一种功能型综合教学过程。这里所说的功能型综合教学过程,主要是与结构型综合教学过程相区别,它是指把知识看成是促进综合经验增长的一种资源,注重学习主体在探究活动和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中,灵活地理解与运用知识。它不像结构型综合教学过程那样强调教学过程领域内知识结构的重组,而是要打破纯粹的理论教学环节的结构。在实践教学环节的价值目标追求上,它并不仅仅是要求大学生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更重要的是要求大学生能根据现实需求把各种知识有机地综合在一起,灵活地运用在具体的问题情境之中,以大学生的需求、社会生活为基础,强调发展学生的素质能力、实践能力、探究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它紧密结合生活实践,集教育性、科学性、知识性和时代性于一体,融观察、实践、学习于一炉,展开多方面的联系,高效地解决实际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是系统性的综合实践。整个实践教学过程体系是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任何一部分都不能游离其外。社会实践教学体系的系统性不仅指适应实践教学过程的组织形式的系统性,而且还包含适应大学生身心发展的系统性,即体现为社会实践教学环节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由简单到复杂、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规律。

参考文献:

1、陈淑君.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管理改革的探讨 .商场现代化.2010(6).总第614期

2、夏艳玲,劳动保障专业实验教学的思考与探索.劳动保障世界.

3、李燕荣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教育教学研究.2009(10)

4、杜毅. 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机制的构建.三峡高教研究.2010.

5、周慧文.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研究.商场现代化.2009(10)

篇4

连锁企业具有统一经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商品价格、统一核算、统一标识、统一营销策略等特点,在采购、服务、管理等各方面有着统一的内在要求。这使连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具有特殊性,表现在连锁企业组织结构的复杂性、门店管理的可复制性、人力资源开发的超前性和管理技术的复合性等多个方面。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和目前我国连锁企业的实际情况,笔者总结得出连锁企业不同于非连锁企业的特点,并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如下。

一、人力资源规划

1.人力资源规划应具有更长的超前性。几乎每家连锁企业都有大量的网点和门店,并且在不断扩张之中。每个新店开店后都需要店长等管理人员,也需要大量的基层员工。目前许多企业都处于快速扩张阶段,人才需求量很大,而且呈多样化的趋势。同时,连锁企业人才流失现象严重。例如,2008年连锁店店长的流动率达到50%,近几年来中餐连锁企业从业人员的平均流失率达到了33.7%,而消费品零售行业2010年员工离职率达20.5%。由于连锁企业布点往往需要提前很长时间准备,而人力资源准备也需要时间,因此连锁企业在人力资源规划上必须超前,可能需要超前2~4年开始规划。绝不能缺乏事前规划,人员流失多少便招聘补充多少。

2.模式化要求工作分析的规范化。连锁企业员工人数众多,门店的高度一致性决定了各门店人员岗位类别、任职条件、招聘渠道和方法等都具有很大的一致性,合乎规范的工作分析为连锁企业人员招聘、配置、绩效考评等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可以收到比非连锁企业更好的效果。而目前许多连锁企业缺少规范的工作分析,使连锁企业的招聘、培训、绩效考评等环节失去了基本的标准。此外,连锁企业的工作分析还需要有人执行和监督,其结果需要作为一个标准加以运用,才能真正起到良好的作用。

3.根据职务特点配置人员。连锁企业人力资源计划需要依据企业总部、配送中心、门店等不同层级的职务特点来配置各类人员,还需要根据连锁企业特有的职务特点来配置人员。例如,连锁企业总部、分中心或子公司、门店都有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但各层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务特点是不一样的,任职要求也不一样,需要分别确定所需人员的质量和数量,从而配置人员。连锁企业具有不同的岗位设置和同一岗位不同的工作特点,工作内容与也需要专门研究和规划。

二、员工招聘

1.招聘层级、主体可多样化。连锁企业分企业总部、配送中心、子公司、各区域中心、门店等多个层级,人员选聘计划应包括不同层级的人员需求。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经营信誉、规模优势、网络资源以及行业影响力吸引高素质人才,提高招聘的效率。连锁企业各分店招聘主体不同,直营店一般执行总公司的统一用人计划和招聘策略。加盟店自负盈亏,人员招募主体多样化,可以主要由分店自行招募人员,少数由总部或分中心统一招聘人员。

2.突出规范化。连锁企业招聘需要规范化的准备、规范化的面试、规范化的评估工具等。可以由各分店自行招聘,也可以由子公司、地区或区域中心,甚至总部人力资源部统一实施招聘,招到合适的人后再分到各用人部门。

3.建立更加科学的招聘模式。由于员工高流失率、属劳动密集型行业等原因,大多数连锁企业人员招聘频率一般较高,对基层员工招聘的频率尤其高。许多零售企业招聘按周计算,有的每周安排1次招聘,有的每周安排2~3次。考虑成本等原因,能招聘到的员工与岗位的知识、技能要求也有一定差距。连锁企业需要建立更加科学的招聘模式,更加重视员工能力的测验和性格、志趣等方面的选拔。不能一味追求低成本,应与岗位要求对接,招聘到具有一定技能和经验,更加适应岗位要求的员工,使员工能够完成较高的工作指标,增加工作积极性,减少流失率,适当降低招聘频率。

三、员工培训

1.建立可移植的培训标准和内容。连锁企业需要建立可移植的培训标准和内容,提高培训的标准化和适用性。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目标、培训方法、达到的标准、评价的机制、培训后的保持与激励等。对于各不同门店的人员培训,都需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和内容进行,以达到整个连锁企业的协调统一发展的要求。连锁企业总部人力资源部都应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力资源培训体系,甚至建立自己的培训机构,确保培训标准和内容的一致性。

2.管理人员突出在岗培训。连锁企业需要先进的经营理念,需要大量具有专业管理水平的管理者。经过多年实践,许多本土连锁企业已经形成了较完整的营运体系,积累了许多经验,培养了一批连锁经营管理人才。企业可以在这部分管理人才的带领和指导下,通过实际岗位工作积累经验,迅速成长。也可以跟高校合作开展定制班,并要求定制班的学生提前进入企业实施在岗培训,实践证明校企合作定制班毕业生比零散毕业生的稳定性高、适用性好、成材率高。高校专业教育、各类培训机构的人才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在岗培训仍是目前我国连锁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最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

3.基层人员突出短而频繁的特点。连锁企业基层员工工作量大,上班时间固定,很难抽出大块的时间用于培训,时间短、实用而又频繁的培训适用性更好。由于连锁企业地域分散的特点,连锁企业可以借助远程培训等新型的培训方法,实施在岗培训。例如:网络培训、电视电话培训等。

总之,连锁企业应该本着持续开发和保持的理念,建立完备的培训机制,不能因为担心培训后的人才外流给企业造成损失就因噎废食。要有专门的培训部门、专项资金、设备和师资支持。避免出现把培训了仅两、三个星期的新员工当作老员工使用,直接面对客户的现象。

四、绩效考评与薪酬

(1)把软指标的考核放到重要位置。连锁企业竞争激烈,绩效考评主要针对硬性指标,例如:营业额、利润、成本、员工离职率、促销费的比例、单店成长比率等,而软性指标较少。但从留住员工、确保企业长期发展等角度考虑,软性指标起到很大作用。这就要求连锁企业把团队合作、员工发展、人文关怀、企业文化建设等软指标的考核放到重要位置,软硬指标结合,以利形成科学的考评指标体系。(2)提高薪酬水平。连锁企业员工工作时间较长,工作量大,节假日经常加班,而薪酬水平及福利待遇教低,在薪酬支付和社保基金缴纳等方面还不够及时和足额。例如,某餐饮连锁企业成渝地区的店长2011年平均能拿到约6万元,而普通服务人员则平均只能拿到20400元。近年来,提高薪酬水平已经成为企业发展、激烈竞争以及通货膨胀下必然的选择。2010年3月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连锁百强数据显示,连锁企业人工平均上涨15%,近两年仍持续上涨。(3)建立更科学的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连锁企业需要科学、完备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全方位激励。利用具有凝聚力的企业文化、精细化的业务流程、科学化的绩效管理体系、企业独特的奖罚体制或晋升机制等方法来来提高员工效率。合理制定有竞争力的薪酬体制,对外尽力使本企业的薪酬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对内根据工作内容的难易、工作量的大小、工作的复杂性等适当拉开差距,体现劳动力价值,降低员工流动率。2010年3月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连锁百强数据显示,续约房租成本平均上涨约30%。运营成本持续上升,必然要求连锁企业科学管理、提高效率,稀释成本上涨的压力,以免直接转嫁给消费者。

五、劳动关系管理

(1)改善劳资关系、提高员工认同感。连锁企业往往采用较严格的员工管理制度,劳资双方关系不易融洽。企业沟通机制不完善,缺乏对员工的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不重视员工的劳动权利保护。例如,有的零售企业员工工作的时间一般是从上午8点到晚上8点,周六周日照常营业;有的美容院的美容师一个月只有四天的休息时间,收入也很低。连锁企业应实施“以人为本”的员工关系管理,特别注重融洽劳资关系,关注员工个人发展,使员工的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发挥,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使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实现企业战略目标。(2)保障员工利益、提高员工福利。连锁企业一般在基层集中了大量年轻但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劳动者,一些企业管理人员因为这些员工知识、阅历的不足轻视他们,甚至利用这些不足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严重违背了劳动关系管理的要求。连锁企业应当给予员工应有的福利,从基本的“五险一金”、休息休假、带薪年假到帮助解决员工住、行以及子女上学等具体问题,应立足长远搞好劳动关系。

目前,连锁企业的选人和留人成为两大关键任务,人员流失严重已成为连锁企业面临的重大难题。一些企业在此情况下,为了留住员工出尽奇招,例如有的企业提前公布优厚的业绩奖励政策,有的外企甚至签订保薪合同来留住人才等。此外,连锁企业还具有人员可在广泛的地域内调配、员工升迁机会多等特点和优势,但也有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滞后等问题,需要连锁企业注意到这些特点,充分利用优势、克服劣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参 考 文 献

[1]黄芳.我国连锁零售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探讨[D].硕士学位论文.2009(2):13~16

[2]苗国庆.我国连锁企业人力资源问题研究[J].沿海企业与科技.2011(2):56~58

[3]刘子龙等.连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10):

20~25

[4]邵丽蓉.如何降低员工高流失率——连锁企业HR畅谈管理心得[N].人才市场报.2009-11-14.A18版

[5]邢妍,王薇.浅析中式餐饮连锁企业人力资源开发[J].企业经济(总第

358期).2010(6)82~84

[6]蔡影妮.珠江三角洲连锁企业人力资源现状及开发对策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7:106~107

[7]陶宇.中国零售连锁行业人力资源管理初探[J].中国商贸.2009:86~

87

[8]宋之苓.连锁经营与管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及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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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与社会保障人才建设的背景

社会保障是与西方国家社会救助事业和福利国家建设密不可分的。从1601年旧济贫法到1834年新济贫法,从德国各种社会保险法规到美国1935年《社会保障法》,从贝弗里奇报告到福利国家建设和改革,社会救助理念从过去的特殊人群向全体公民拓展、从传统的救助体系向新型救助体系发展,社会福利不断扩张和完善。西方国家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推动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发展。

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建设是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之下开始的。首先,为了发展市场经济,为了释放政府沉重的负担,为了激活企业的积极性、能动性,国有企业实行了减员增效的改革,大量的富余劳动力被迫下岗失业。如何妥善地处理下岗失业人员,这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民生问题。这对我国社会保障建设提出了巨大的现实问题。其次,随着我国户籍制度的松动,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近年来我国已经形成了庞大的农民工队伍。农民工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很多农民工的权益却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农民工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险,农民工子女教育遭受忽视和排斥。如何构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建设的重要课题。再次,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不断出现。失地农民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失地农民因为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而面临生存危机,虽然地方政府以现金的方式进行了一次性的补偿,但是失地农民却因为失去土地而缺乏其他技能,难以在城市里谋生。如何系统地解决失地农民生存问题,制定和实施相关的配套措施、政策是地方政府需要研究的问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面临着双轨制的改革、发展企业年金、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等任务。这些现实问题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出了挑战,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提出了时代要求。地方实务部门、基层政府、企业等需要大量的实务性、应用型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目前,既懂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又懂法律法规的人才、面向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人才存在着较大的需求。

目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在课程体系上却面临着如下基本问题:(1)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尚未形成独立完整的学科体系,课程设置无基准。(2)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成果在课程体系中的反映滞后。(3)学校师资力量参差不齐,很多学校面临因人设课和无人而不设课状况。(4)本科和硕士两个层次课程界限模糊,知识点的衔接混乱甚至重复。(5)各个高校之间开设的课程大同小异,高校之间同质性恶性竞争非常严重,许多高校专业建设没有自己的特色与优势。(6)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实践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基本处于从属的地位。学生普遍缺乏实践或实习机会,最终使得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弱,陷入就业状况不佳的尴尬境地。

二、四川理工学院深化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复合应用型人才的探索

四川理工学院地处四川西南地区,是一所地区性高校。根据学校的地理位置和教育定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定位是为地方基层的经济社会建设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复合型人才是指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或学科)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应用型人才是指具有宽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社会能力,并能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高级技术人才。[1]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大学生必须涉猎多个学科的知识和理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在教育环节的设计、教学方法的使用、实践性课程设置及实习基地的建设上加大建设力度,要重点突出并与实践紧密结合。大部分高校或专业往往将学生实习环节放在最后一个学期,但由于学生忙于找工作、职业资格考试、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等,实习形同虚设,效果可想而知,必须加强实习环节设置的研讨,使得实习环节设计合理化、科学化、实效化,防止实习环节流于形式。

四川理工学院法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经过近几年的建设与改革,形成了建设复合应用型人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学生能力本位为取向的办学理念。

第一,构建复合型课程体系。法学院具有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法学四个专业。基于自身的资源与条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主要以社会学、法学、行政管理等为基础进行建设。培养方案在经过几年的修改和完善的基础上,在法学院内部融合四个专业的核心课程,确定了社会保障概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公共政策学、社会保险学、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劳动经济学8门核心课程。培养方案将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专业的课程也纳入其中,实行学生自由选课。学生只有具备了法学、行政管理专业的知识背景,才能在未来的工作中同客户或群众处理好关系,依法开展工作,依法行政。

第二,以市鲂枨笪导向。课程设计紧紧围绕着市场需求,不断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现实需求,不断增加社会所急需的课程,删除过时的无用课程,积极培养应用型人才。随着“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逐步形成,非营利组织也在迅速发展,公益性部门的就业市场将会逐步扩大,根据该领域的就业市场,相应地开设了社区管理、 劳动关系和社会工作实务等课程作为选修课。随着社会治理和依法治国的深入,国家需要大量的懂得法律知识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人才,培养方案将经济法学、合同法学、民法等课程作为选修课,而保险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作为必修课。随着经济建设的深入,企业需要大量的劳动管理人才。这些劳动管理人才专门负责企业的劳资关系,处理劳资纠纷。培养方案增加了劳动经济学、劳动社会学、劳动关系学、劳动争议处理等课程,特别是开设了《劳动协调员》等实践课程。

第三,以“能力本位”为取向。“能力本位”课程体系,包括一定的理论课程,更体现在实践教学环节。课程最终着眼于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提高。实践环节的优化设计是打造本科生能力的关键。实践活动是根据实践制度设计来进行展开和实施的,如果实践制度不合理、不科学,那么本科生能力的锻炼和提升会受到极大的阻碍,受影响的学生不是少数几个而是大多数甚至所有人。学院根据历年的实践教学经验、学生意见建议的反馈等,进行了如下探索和改革。1.在学分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大幅度地提高实践课的比例,压缩理论课的比例。2.将实践教学融入到理论教学的过程中,这有利于防止理论与实践脱节,使得理论教学更加生动有趣,吸引学生,调动学生的参与。特别是大一新生的专业课,任课教师就要践行好这个理念,让新生熟悉和适应这个制度。3.将实践环节分配到大学四年的全过程中,这防止了将实践压缩在大四最后一年集中实施,实践归于虚无。实践分为认知实践、专业实践、毕业实践等。在大二,安排学生到人社局、民政

局、保险公司等单位去认知实习。在大三,安排学生到相关部门进行更深层次的专业实习。在大四,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的方式,安排学生进行毕业实习。根据学院与许多地方部门和单位的交流,地方部门和用人单位希望有学生能长期到它们那里进行实习锻炼,希望有一定数量的优秀的学生能成为它们的“固定”的人力资源,并且希望学生能经过一两年的实习锻炼最终留在单位内。即地方部门和用人单位希望尽量缩减学生的“打杂”期,缩减用人成本。

篇6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  张喜亮  北京巴特尼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周祈军  

北京同联广顺劳动事务咨询中心主任律师  张攀顺

近日,各媒体竞相报导了合资企业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唐晓东被解除劳动合同一案,多冠以醒目标题“北京第一个被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会主席”。其实,工会主席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会主席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此案非是第一桩。此案引发的思考确实引起了较大的轰动。北京市总工会郑重表态:支持唐晓东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9月13日《北京晚报》报导:“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首例合资企业炒掉工会主席一事即将进入法律程序。今天上午,唐晓东告诉记者,他将根据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法律专家的时间安排,于明天或后天前往海淀法院起诉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据了解,今年初,41岁的唐晓东曾以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违反《工会法》及不支付工会经费为由,到海淀法院起诉,但海淀法院立案庭书面裁定驳回‘违反《工会法》’的起诉,口头通知不受理‘不支付工会经费’的起诉。唐晓东是在8月30日被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严重失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他则认为该公司是报复自己为工人争取权益的行为。昨天,本报记者采访了这位为工人争取了不少权益的工会主席。”

工会主席因维护职工权益而遭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恶运,这样的事件发生在中国是不能不令人愤慨的,这样的事件竟然发生在与日本合资的企业,知情人都清楚,发生在有日资的企业此类案件并非首例,这就更加引起了民众的愤怒之情。但是,情绪不能代替法律,法律也不能相信情绪;法律只相信“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怎样的呢?从媒体报导的情况看,我们看到的多是情绪化很浓的当事人唐晓东的说明,却很难看到此纠纷的来龙去脉,即此案的事实情况。几费周折我们找到了这样的一则情节:

去年11月3日,公司以唐晓东向北京一家媒体提供不真实的公司情况为由,决定解除其职务,公司贴出《关于解除唐晓东总务部经理职务的决定》:解除唐晓东总务部经理职务,回家待岗。待岗期间,唐晓东应认真反思,写出深刻检查。当天下午海淀工会回应认为唐晓东反映情况属实。今年1月9日,经过海淀区劳动部门三方协调会,三环相模公司撤销原决定,恢复唐晓东工作岗位,补发两个月工资;今年3月,海淀区卫生局在检查三环相模公司的集中式供水及生活饮用自备水源井时,发现该公司从2002年开始就没有换发卫生许可证。这期间,唐晓东正担任该公司总务部经理的职务。公司认为由于唐的失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三环相模公司决定解除唐晓东劳动合同。这一情况公司已经向上级工会进行了汇报。唐晓东回忆说,正是考虑到公司不合格的饮用水会影响职工健康,他向海淀区卫生局举报了公司的饮用水卫生不合格的情况。不过没有想到的是,公司从2002年开始就没有复检和换发卫生许可证。8月30日,公司通知唐晓东被解除职务,并给唐两天的时间交接工作。在该公司交给唐晓东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上,表明原因是唐在任总务部经理时存在失职行为。唐晓东承认,自己应该承担未复检和换发卫生许可证的责任。但他表示,自己承担的应是“领导责任”,由于此事由设备科专门管理,设备科的消毒人员应承担复检不合格的责任。他认为,根据《工会法》,自己不属于严重过失,不应被解除劳动合同。

从上述情节我们必须要弄清楚的是,公司究竟是解除了唐的“总务经理”的职务还是解除了唐的“劳动合同”。该案向海淀区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就更让人莫名其妙:“违反工会法”和“不支付工会经费”。如果用人单位只是解除了唐某的总务经理的“职务”,那么此案不在法律受理的范畴。因为这完全是用人单位内部管理的权限问题,非法律调整的对象。如果用人单位解除的是唐某的“劳动合同”,按照法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则应当首先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据报导的情节而言,就本案来说,用人单位并没有说明因唐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解除其劳动合同,而是以其担任总务经理期间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而为由,唐某自己也认为其应当承担“领导责任”。那么,以此为由,无论是解除其职务还是解除其劳动合同,都是冠冕堂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四款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严重失职和造成利益重大损害,如果法律法规没有具体界定,用人单位则具有自由裁量权。可见,以此为由解除唐某的劳动合同也不为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看,根本就没有关于不得解除工会主席劳动合同的规定。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职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职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除外。”此规定是针对工会主席劳动合同是否延长而言的,并非是指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就本案而言,用人单位并非因唐某“履行职责”而解除其劳动合同,而是以其失职行为为由。由此可见,运用工会法维护唐某的劳动权益,并不存在有力的根据。我们或许可以凭理智或者感情,知道唐某为维护员工的利益而遭到了打击报复,无论是被解除职务还是被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只相信“法律事实”,法官不可以依理智或感情作出案件判决。从“法律事实”分析,认定用人单位对唐某的处理则尚未有明显的不当之处。此案的解决途径无外乎两条:一则是本级工会或上级工会依照工会法请求劳动行政部门予以处理,事实上,对唐某在去年11月被解除职务的做法,就是采用了这样的办法解决的;二则是就唐某被解除劳动合同而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当然,如果仅仅是解除其职务,无论劳动仲裁还是人民法院都不便于受理。

对此案的感言,我们认为:第一,法律和法律所认定的事实与案件的事实是不完全一致的,法律只相信法律事实;第二,运用法律维护权益选择的途径及切入点必须准确,要与法律制度本身一致;第三,工会及工会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依法的同时还需要掌握各种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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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7月,富士康的员工孙丹勇因工作差错不堪重压坠楼以来,该公司频发员工自杀事件,仅今年就发生了12起,10死2重伤。富士康因此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富士康的新闻发言人刘坤介绍跳楼事件都是受害人个人原因所致。这显然是在推卸责任,是站不住脚的,本人根据相关报道分析认为,富士康坠楼事件除了企业为追求高额利润,增加工人劳动时长和劳动强度人力资源管理论文,降低工人基本工资。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我国职工教育的缺失和劳动者权益监管不到位。

一、新生代员工的特点

新生代员工在我国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日益依赖现代通讯手段 生活逐渐富裕,因此他们与父辈相比,从思维模式到行为特点都大大不同,在由家庭学校走向社会前台的过程中,会出现许多心理问题,应引起社会更多的关注。

(一)自我意识较强

新生代员工自我意识较强,是在家庭和社会大环境下形成的。新生代员工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索取意思较强。自小受到长辈的疼爱,不善于妥协与忍让。加之在网络信息环境下,受西方观念影响,更加强调自我。

(二)团队合作能力薄弱

新生代员工往往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妥协、协调能力,不善于与他人合作。在工作场所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把工作交给几个新生代员工共同完成,往往效率很低,而交给一个人则很快完成。

(三)抗逆能力较差

抗逆能力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需要环境的激发才能被唤醒 尤其他们面对初入职场种种不适应和压力接踵而来,会产生四种结果:一是失调人力资源管理论文,比如吸毒犯罪或自杀等;二是自我否定或价值感丧失;三是自我调节以适应环境;四是激发潜能,增强抗逆能力 富士康员工自杀频繁就是新生代员工对逆境不能自我调节的一种表现。

二、新生代员工的管理方法

(一)创新组织文化

组织文化是被组织成员广泛认同、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准则等群体意识的总称。组织文化是组织的价值体系、灵魂。根据新形势下的特点,对组织文化进行创新是有效帮助企业员工缓解压力的重要措施之一。在组织文化中,企业员工遵循时展的规律与要求,把自己塑造成综合性的知识型人才,勇于接受挑战,善于改变自我,并且将这种新的组织文化渗透到每名员工的行为之中。同时,积极打造和谐、融洽的、富于人文关怀的组织文化 建造多元化组织文化 ,提供顺畅的人际沟通平台,建立友好的人际关系。凝聚企业员工 ,给员工更多的归属感。

(二)加强对员工进行培训,增强员工的适应能力

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对企业员工个人的知识、能力、技术等方面的要求相应的提高。这要求员工提高个人素质,给员工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同时也间接给企业员工带来了学习的动力。而快速更新的知识与技术,也让员工感到难以应对。此时,企业管理人员应协助员工一起来缓解这种压力。例如,企业为员工开设一些企业内部的培训班,免费为员工提供培训,以此帮助员工增强社会的适应能力。

(三)建立完善的员工福利保障体系

企业协助企业员工缓解压力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建立完善的员工福利保障体系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让员工无后顾之优 ,实现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相挂钩 ,员工自然会对企业更加忠诚,更加关心企业的发展 ,更安心地为企业工作。

三、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存在的弊端

(一)依赖劳动行政监察并未能有效保护劳动者权益

我国现行劳动法十分偏重以国家行政权力特别是劳动行动监察手段干预劳资关系,试图以此遏制用人单位违法用工以保护劳动者权益,这实际依循的是一种私法公法化理路。

但行政监察的实际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劳动行政监察机构及人员往往因缺少普遍性执法的条件(编制少)而疏于执法,更常常因缺乏严格执法的动力而惰于执法,故劳动者权益并未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是无需争辩的事实。

(二)劳动者个体维权达不到倾斜性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效果

我国现行劳动法主要将劳资关系当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个体利益冲突来处理,试图通过劳动者的个体维权达到倾斜性保护劳动者的效果,这实际依循的是一种特别私法人力资源管理论文,即私法社会化理路。

在特别私法的视野中,所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是个体之人。劳动法即便给予了劳动者倾斜性的保护,保护的对象也只是劳动者个体而非劳动者集体。作为特别私法的劳动法相信每个劳动者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可以接受什么、放弃什么,并且劳动者的这种判断选择合乎个体理性因而是妥当的,应给予充分的尊重。。这种将劳动关系主体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原子化 ,并对其个体理性给予充分尊重的法律理念 ,其实最有利于用人单位控制、 剥削劳动者 ,当然最不利于倾斜性保护劳动者权益。在深圳富士康 ,过于原子化的职工确实普遍感到个体既无能为力又缺乏集体归属感。在占地 2.3平方公里、拥有45万名职工的深圳富士康 ,“ 最熟悉的陌生人 ” 是对他们之间关系贴切的描述。

四、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机制

(一)工会集体协商维权是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有效机制

工会集体协商维权所构建的法律关系秩序为劳动者的有机团结,而劳动者的有机团结强调劳资关系主要被当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集体(甚至用人单位集体与劳动者集体)之间的利益博弈来处理这实际依循的是一种社会法理路。劳动者的有机团结最不利于用人单位控制、剥削劳动者,最有利于倾斜性保护劳动者权益。让我们记住法国大思想家涂尔干的这些团结主义话语:“我们希望我们的力量能够凝集起来,而不像以前那样各自为战,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把以往在广度上所失去的强度重新找回。”

(二)强化与完善工会集体协商维权机制

现在我们面临的严峻课题已不是该不该而是如何强化与完善工会协商维权机制,而其中的当物之急是推进我国企业工会的组建与运行。

在我国 ,企业工会的组建与运行 ,不仅需要上级工会的大力扶助和广大劳动者的积极参与 ,而且需要创设法律制度规范吸收更广泛社会力量鼎力支持 ,我们应为上级工会、 社会集体力量与劳动者三者找到恰当的协同组合面。我个人就此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第一 ,企业工会由上级工会牵头组建并监督其运行 ,彻底摆脱其对企业的依附隶属性。第二 ,企业工会由上级工会派出人员(1/5)乃、 企业劳动者代表(2/5)、外聘社会贤达人士如愿意从事该公益事业的专家学者和律师(2/5)共同组成 ,。最后一类人选和企业工会负责人由上级工会差额提名经本工会全体劳动者表决确定 ,劳动者无人愿意担任企业工会代表就相应增加外聘社会贤达人士担任企业工会代表所占比例。第三 ,企业工会外聘社会贤达人士担任企业工会代表的少量酬金及其他活动经费 ,依我国《工会法》第42条规定由工会经费负担。第四 ,集体合同和工会做出的重大决议应征求全体劳动者的意见并实行多数决 ,但有些事项依法也可不经过表决直接做出 ,特别是应淡化企业工会组成中劳动者代表的作用 ,以对他们形成有效保护。第五 ,法律应进一步明确企业工会负责人与其他组成人员的权利、义务 ,特别是明确违反法定义务损害劳动者集体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结语

加强对职工的人格培养和企业文化教育,重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是从富士康事件应吸取的重要教训。今后对我国劳动部门在开展职工工作方面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谷田,吕明珠.人本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32).

[2]李松瑜.人性化:现代企业管理的走向.[J].四川劳动保障.2009(10).

[3]张晋龙.试论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人本管理.[J].甘肃科技.2009(23).

篇8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9-0180-03

坊间,研究生常将导师称之为“老板”。这样的用语反映了商业大环境对传统师生关系的“非正常颠覆”。为何老师会变老板?为何单纯、清白的教育关系会变为复杂、功利的“劳动关系”?这正是研究生师生关系的一种畸形演变。当下社会,和谐一词极为热门。如何将和谐一词应用到研究生师生关系的构建当中,首先要对构建研究生和谐师生关系的必要性进行分析,然后通过对师生关系的构成要素进行深入的剖析与探究,得出构建研究生和谐师生关系的几大要素。我们要敢于直面“伤口”、剖析“痛处”,找出原因、揪出元凶,方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一、探究研究生师生和谐关系的必要性

对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和谐关系(以下简称“和谐关系”)研究的必要性是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的:第一,这是培养称职的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研究生教育担负着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高层次应用人才的重任,为保证与提高其质量需要内外多方的努力,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导师和研究生两者之间的关系。这不仅关乎研究生整体素质培养目标的达成,而且还关乎这一目标在有限的时段内有效快速完成的问题。第二,在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和培养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和谐的因素。如师生角色定位偏颇及缺乏认同感,甚至发生了关系异化的现象,冷漠、平淡、不平等、严厉及世俗倾向时有出现,这与和谐关系的理念是背道而驰的。传统文化倡导下的师生关系在我国高等院校中已有开始消褪的迹象,如果放任不理,我们有可能培养出这样的研究生:他们虽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但是在不和谐关系的影响下人格是存在缺陷的,这种“人才”绝不是社会需要的栋梁之才,甚至有可能会危害社会。

二、对构建和谐关系的剖析与检视

1.称谓回归本位――为师生关系“正名”。“老师”与“老板”这两个词,虽然相差一个字,但含义大有不同。英国哲学家培根称“老师”为:“科学知识的传播者,文明之树的栽培者,人类灵魂的设计者。”[1]“老板”旧时指商店主人,今泛指工商企业、公司行业的产权所有人。我认为两者最大的区别是老板称谓中包含着利益关系、雇佣关系,而这恰恰是师生关系中最不应该存在的。谷超豪教授也对“老板”这个叫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教育领域里,不能搞这一套。师生不是雇佣关系,选择做教师,就是选择了责任和奉献。”[2]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所以要想理顺关系,创建和谐,称谓必须回到教育关系的正常轨道上。“老师”这一称谓,它不是一个简单的称呼、一个冠冕堂皇的高帽,它是约束老师的不恰当行为的“尚方宝剑”,它时时刻刻提醒着老师,教书育人是他的职责与使命。

2.学术权利平等――奠定和谐关系的“基石”。在我国,教授独占学术权力统治地位是众所周知的客观存在。伯顿・克拉克在他的《高等教育系统》中将学术权力划分为扎根于学科的权力、院校权力、系统权力,我国的学术权力属于第一种,以教授占统治地位。教师的学术权力过于集中,使学术权利成为教师的附属特权,是时候该为这种特权“祛魅”了。研究生们在求学阶段正处于思维活动最活跃的时期,享受着师兄师姐们不曾享受的丰富教育资源,他们不仅有条件站在学术前沿,而且也完全有能力成为学术先锋,他们不必对导师言听计从,成为导师的跟从者。他们同样有探究学术工作的权利,可以与导师研究从截然不同的方向开展研究甚至针锋相对。论文排名问题――打破学术权平等的“坚冰”。敢问,大家上研究生阶段有多少高水平的论文是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我在这里不是想抹杀导师对论文的指导之功,而是想指出为什么会有排名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某些导师在现有的职称评定以及业绩考核体系之下,背负上了这一沉重的包袱,但是由于导师身负科研、教学以及指导学生等这么多的任务,他为了减轻压力自然要将其转嫁到其研究生身上。所以我认为要彻底解决论文排名问题,营造平等的学术氛围,首先,导师评价制度、规范要革新,要为导师评价营造一个宽松、愉悦的氛围。在评价导师工作时,要将“研究生培养质量”这一评价指标的权重提高,适当降低“文章发表”指标的权重,或者甚至可以将其“研究生的数量和质量”作为一个新的评价指标加入到导师评价指标体系中,让导师能够安心教学、开心育人。其次,导师自身的心态要调整。评价一个导师成功与否,不是看他(她)发表了多少高水平的论文,而是看他(她)培养了多少高素质的人才。

3.杜绝导师职权的滥用――保障和谐关系的“防火墙”。某媒体中曾经报道过上海一所大学9名博士申请转导师并获批准的新闻,俗谓“博士生炒导师鱿鱼事件”。触发该事件的导火索正是导师职权的滥用:博士生们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导师却将课题演变成“交易”,自己成为这笔交易的实际意义上的“老板”,并使博士生成为束缚在交易中的廉价劳力,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因而无法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究。类似情况并不少见,目前,在高校中,个别导师只关注科研的经济效益,并不考虑自己的工作是否适合学生参与,单方面要求甚至强迫学生参与。某些导师私下注册了公司,打着培养研究生的旗号为自己寻找廉价劳力,完全无视自己作为师者的职责和义务。而造成此类情况发生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因为导师职权的滥用。(1)制度保障,不让学生成为“廉价劳动力”。例如,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要求投入给研究生科研津贴中的30%由导师进行负担。这项规定既避免学生成为导师的廉价劳力,又是给导师们以警示:研究生培养也是要讲求投入与产出的。(2)机制创新,保障学生的毕业“生命线”。在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自身的关系当中,最最重要的话语权一直是掌握在导师手中。导师掌握着研究生能否顺利毕业的决定性砝码,学生即使对导师的某些方面有微词,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往肚咽”。建立“多因素、多主体”研究生毕业评定机制,削弱导师对研究生毕业的影响权重。将研究生能否顺利毕业的权重进行重新分配,例如,权重可分配给研究生的综合测评(由其所属的研究团队进行打分),研究生在校的综合表现(由管理人员、曾经的授课教师和同伴共同打分)等等。(3)建立中介机构――让学生想说也敢说。这个中介结构可由本单位的非研究生导师的年轻老师组成,他们与研究生年龄相似,大多数为研究生或以上学历,所以相似的学习经历、接近的生理年龄,而且他们与研究生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师生关系,所以研究生更易向他们敞开心扉,倾诉心事。中介结构的老师将学生的意见建议以不记名的方式反馈给导师,为导师纠正错误、弥补不足提供一段较长的缓冲时间,如若导师知错能改,这些意见建议绝不影响导师的职称评任和评优评先;否则将上报导师主管单位,由主管单位进行协调处理。中介机构起最大程度保护学生也保护导师的目的。

4.爱与尊敬――构筑和谐关系的核心。老师和学生的关系,应该如同自己的左手去握右手一样。即师生关系应该是互为主客体的、互相依托的、共同成长的。这样的师生关系是人们期盼的和乐意看到的。古语云:“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3]所以师生关系的核心就是爱与尊敬。导师真心爱护学生,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学生必然会发自真心地尊敬导师;学生要尊敬老师,即使导师有时候恨铁不成钢,方法手段或许有些急躁冒进,正所谓“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要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导师培养出懂得爱与尊重的学生,是除了学术成就外的更大成就。

孔子“不耻下问、教学相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无损他的“圣人”威名,受到世人的爱戴与尊崇。常言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些都证明了,学生敢于超越师者、追求向上;师者欣然接受、乐为人梯。师生之间的和谐关系并非空中楼阁,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良好人际关系之一。以上笔者对构建研究生和谐师生关系的几个关键要素进行了粗浅的探索,希冀对研究生和谐师生关系的研究与探索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对导正研究生师生之间的不良风气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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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西北政法大学201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于创新人才培养的《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专业课教学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是法学教育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法学教育的效果。笔者在《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教授过程中深感教改之关键在于摈除传统教学模式忽视学生个体需要和自我发展的弊端,寻求培养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途径,从根本上促进学生的发展。项目式教育作为一种教学改革模式,其注重培养学生自主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值得在本科教学过程中应用以及推广。

项目式教育概述

1.项目式教育概念及应用说明

所谓项目式教育,本文特指在本科生的教学过程中以科研项目为基础,由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教师有条件的吸纳本科生参与课题研究工作,或以项目为教学补充或以项目为教学延展,在课程教授与项目研究的过程中启发和促进学生思考,提高学生分析研究能力的一种教学模式。

笔者在高校一直从事《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的教授与研究工作,该门课程在我校属专业核心课和专业必修课,2010年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作为法学本科生而言,了解和掌握本学科非常重要:不仅可以帮助其构筑完整的法学理论体系,而且有利于学生的继续学习和发展,加之本学科实用性非常强,因此日益受到学生的欢迎与关注。随着对劳动法学研究的升温,也给本课程的教授提出了新的挑战。而传统教学模式存在许多突出问题,难以全面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第一,忽视学生自我需求及学习兴趣,难以调动学生积极主动性;第二,教学模式单一,难以实现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第三,师生之间交流途径有限,缺乏互动。2010年4月,笔者申报本学科的校级课题获准立项①。以此为契机,笔者将部分本科学生吸收进项目组,意通过项目式教育寻求教学模式改革之尝试,实现培养创新人才之目标。

2.项目式教育的优势

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项目式教育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有利于提升学生自我认同感,激发自主学习兴趣。项目式教育是吸收学生主动参与的方式,学生与教师共同研究将会大大提高学生的自我认同感,其本身就是一次受到肯定的过程;能够进入项目组的学生,往往是对项目存有兴趣的学生,学其所好,研其所想,可以有效地将研究兴趣与研究内容结合在一起,不论最终是否能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仅就这一教育过程而言,学生所获将远远大于传统教学模式。

第二,有利于拓展学生视野,培养良好法学思维和研究思路。以法学专业为例,法学教育在本科阶段受课时、教学模式等限制常常沦为普法教育。本科生大多只关心本专业的基本制度,对许多专业问题的认识只停留在皮毛阶段,视野不够开阔,更谈不上法学思维的养成。开展项目式教育实际上使学生有了一次更深入了解相关知识及作深入研究的机会,在教师的引导下其视野得到了拓展,思维局限障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突破;同时,开展项目式教育也使教师与学生之间实现资源共享,在教研的过程中学生不仅可以从教师那里获得资料搜集整理、论文写作等技巧,更重要的是可以学习正确的法学研究思路,培养法学思维能力。

第三,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为进一步深造打好基础。一般而言,高校课堂教学主要是向学生介绍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侧重的是基础教育。而社会对法学本科生的要求绝不止于此,因此高校越来越重视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实地调研、法律诊所等各种实践教学方式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期望达到培养全面创新人才的目标。笔者认为,项目式教育就是一种直接实用并且经过教师精心设计的实践教学方式,可以使学生的素质得到全面提升:项目式教育尊重学生的主观需求,对学生的培养目标远远超过基础理论的传授,其时刻关注学生法学思维和实践能力的提高。对毕业后即就业的学生而言,项目式教育为其提供了从事劳动法律工作技能的训练机会;对毕业后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学生而言,项目式教育巩固和增强了学生的专业素养,为其进一步深造奠定了基础。从一定意义上讲,项目式教育可以成为连接高校教育与社会需求、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之间的桥梁。

第四,有利于增进师生交流,构筑和谐师生关系。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互相配合的一个人才培养过程。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欠缺师生良性互动机制的问题,高校代课教师与学生的交流基本局限于课堂上,课外的交流互动比较少。虽然网络发达,但有很多局限,网络互动往往只能成为课后解答专业问题的工具。通过项目式教育,实际上使教师与学生之间在一定期限内建立了一种定时交流沟通的机制,增加了课外的师生相处时间。而且面对面可以让教师更直观的感知学生需要、更深入具体的对学生进行指导,增进师生之间的感情。可以说项目式教育本身就是对“教学相长”最好的诠释。

3.项目式教育的教学目标

通过开展项目式教育,笔者试图实现以下教学目标:第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自主学习的方法,提升学生在语言表达、法律思维等多方面的素质;第二,提供更多途径使学生在深刻理解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应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三,扩展师生交流方式,搭建构筑和谐师生关系的平台;第四,研究和检验法学本科专业课教学模式改革的方式,实现教学改革的创新,探寻培养创新人才的路径。

项目式教育应用实例

1.学情分析

本次项目式教学改革的实施对象是笔者所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二年级本科学生以及经济法专业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方向研究生,以本科生为主。从本科生的知识水平来看,除哲学等公共课外已修完法学概论、民法总论等专业基础课,具备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同时正在学习合同法、人力资源管理等课程,对这些课程的学习有利于对笔者教授劳动法知识的理解。从实践能力上来看,学生都具备对网络等媒体的运用技能,而专业课的实践操作能力相对较弱,基本上没有参与过任何法学实践活动。从情感起点上来看,学生大多认为现有教学模式难以激发学习兴趣,因而对教学模式改革持有欢迎和积极的态度,乐于接受教师设计的项目式教育。

2.实施策略与过程

笔者应用的项目式教育主要通过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主要的流程是项目介绍——学生报名——确定成员。为了进行项目式教学改革,笔者首先在所教授的部分本科学生中举办了专场项目介绍会。一是向学生介绍笔者获准立项的课题基本情况,包括课题内容、立项依据、研究方案等等,让学生了解项目情况及判断是否对该领域有研究兴趣;二是向学生介绍项目式教育的基本构想,主动向学生发出邀请并告知学生报名方式等等,让学生了解何为项目式教育以及笔者预备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步骤。会后在笔者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陆续有十余位学生提出了报名要求,最后笔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十名学生(包括一名研究生)参与项目组。为了规范日后的教研工作,笔者还与部分学生签订了“助研岗位聘用协议”,该协议主要包括:学生成员的基本信息、进入项目组的职责等等。

第二阶段:项目教研阶段,这一环节实际就是围绕课题开展具体项目研究工作,是项目式教育提升学生能力的关键环节。首先,笔者与学生确定了“定期研讨+不定期沟通”相结合的联系方式,即每月至少与学生见面一次,就项目进展及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平时学生有任何关于项目开展的问题可以随时与教师进行沟通。其次,笔者将课题分解为若干子课题,充分尊重学生学习兴趣,让学生在此范围内自选题目。最后,为了引导学生进行自主研究,笔者专门向学生介绍了项目研究的思路及方法、资料的收集整理技巧以及论文的写作规范等。在此阶段,笔者发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不仅在项目研讨时积极发言,而且平时也非常认真的收集资料,备写论文,自主学习及创新能力得到很大提升。例如:项目组中一名学生有出国留学的打算,因此在自选课题时,该生就选择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国际比较”这一子课题,在学习过程中利用外语专长拓展项目研究视野,用项目研究锻炼和检验自己的外语水平,可谓一举多得。

第三阶段:项目考核总结阶段,这一环节贯穿项目式教育始终。关于项目考核,主要是根据学生完成教师布置任务情况来判断学生参与项目式教育的效果。例如,学生是否按时提交了研究书面计划、是否按时参加研讨活动等等。关于项目总结,一方面是师生之间对研究课题本身不断进行自修、反思、再讨论等,另一方面指师生之间对项目式教育的进展进行不断修正与总结。

项目式教育在本科生教学过程中的推广及反思

一直以来,项目式教育多应用于研究生阶段的人才培养,在本科生中应用较少。随着社会对法学本科人才素质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现代法学教育的目标也由单一知识型向综合素质型转变,即融传授法律知识、培养运用法律能力和提高法律职业素质于一体②。因而在高校本科生教育过程中引入项目式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对其进行推广的现实土壤也已形成。首先,项目式教育通过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学生实现了教研一体化,即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一中心,把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有机的结合起来,以教学为基础,以科研为补充,实现二者良性互动、协调发展、融合提高。其次,现代社会对高校教师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教师不仅要完成教学任务,更要关注学生的综合发展,寻求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不仅要承担“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也要不断提升自身科研能力。项目式教育很好的把二者结合起来,真正实现教师与学生共同提高、教学与科研共同进行的“双赢”局面。

当然,项目式教育也有许多值得再思考的地方:第一,对项目式教育外延的理解不应过于局限。笔者此次教学改革有立项课题作为支撑,所以将其称之为“项目式教育”似乎比较贴切,但如果对“项目式教育”的理解仅局限于教师有课题才能应用就太狭隘了。即使教师没有课题,也可以就所教授学科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作为专题而开展项目教育。毕竟,项目式教育的精髓在于给学生提供一个提高能力的平台,有无项目支撑并不是必然要求。第二,项目组学生成员的吸纳要科学合理。笔者认为,首先项目组成员的人数应该和研究内容相匹配并作好分工和研究计划。另外,确定参与学生时有必要了解学生的知识储备情况。以本次教改为例,笔者所选择的学生均具备基本法学理论基础,已修过或正在学习《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这样才能将基础教学与能力提升结合起来。如果参与项目组的学生不具备理解项目研究内容的基本知识,将会直接影响教改和能力提高的效果。第三,项目式教育的考评体系有待完善。在笔者的教改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学生访谈、问卷调查和学生科研成果的提交等方式来检测项目式教育的开展情况和效果的。但项目式教育考评体系还有更多的研究空间,比如如何将项目式教学效果与高校对学生或教师的日常考评结合起来等等。这些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实践与研究。总之,缺乏教研的教学是无生命力的教学,项目式教育是既注重教学又注重教研,值得在法学本科教育中采用和推广。

注释:

①2010年4月,西北政法大学校级优秀青年人才项目——“和谐劳动关系视角下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9XJC006.

②陈红梅.对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教学方法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9:19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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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西北政法大学201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于创新人才培养的《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专业课教学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是法学教育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法学教育的效果。笔者在《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教授过程中深感教改之关键在于摈除传统教学模式忽视学生个体需要和自我发展的弊端,寻求培养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途径,从根本上促进学生的发展。项目式教育作为一种教学改革模式,其注重培养学生自主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值得在本科教学过程中应用以及推广。

项目式教育概述

1.项目式教育概念及应用说明

所谓项目式教育,本文特指在本科生的教学过程中以科研项目为基础,由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教师有条件的吸纳本科生参与课题研究工作,或以项目为教学补充或以项目为教学延展,在课程教授与项目研究的过程中启发和促进学生思考,提高学生分析研究能力的一种教学模式。

笔者在高校一直从事《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的教授与研究工作,该门课程在我校属专业核心课和专业必修课,2010年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作为法学本科生而言,了解和掌握本学科非常重要:不仅可以帮助其构筑完整的法学理论体系,而且有利于学生的继续学习和发展,加之本学科实用性非常强,因此日益受到学生的欢迎与关注。随着对劳动法学研究的升温,也给本课程的教授提出了新的挑战。而传统教学模式存在许多突出问题,难以全面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第一,忽视学生自我需求及学习兴趣,难以调动学生积极主动性;第二,教学模式单一,难以实现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第三,师生之间交流途径有限,缺乏互动。2010年4月,笔者申报本学科的校级课题获准立项①。以此为契机,笔者将部分本科学生吸收进项目组,意通过项目式教育寻求教学模式改革之尝试,实现培养创新人才之目标。

2.项目式教育的优势

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项目式教育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有利于提升学生自我认同感,激发自主学习兴趣。项目式教育是吸收学生主动参与的方式,学生与教师共同研究将会大大提高学生的自我认同感,其本身就是一次受到肯定的过程;能够进入项目组的学生,往往是对项目存有兴趣的学生,学其所好,研其所想,可以有效地将研究兴趣与研究内容结合在一起,不论最终是否能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仅就这一教育过程而言,学生所获将远远大于传统教学模式。

第二,有利于拓展学生视野,培养良好法学思维和研究思路。以法学专业为例,法学教育在本科阶段受课时、教学模式等限制常常沦为普法教育。本科生大多只关心本专业的基本制度,对许多专业问题的认识只停留在皮毛阶段,视野不够开阔,更谈不上法学思维的养成。开展项目式教育实际上使学生有了一次更深入了解相关知识及作深入研究的机会,在教师的引导下其视野得到了拓展,思维局限障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突破;同时,开展项目式教育也使教师与学生之间实现资源共享,在教研的过程中学生不仅可以从教师那里获得资料搜集整理、论文写作等技巧,更重要的是可以学习正确的法学研究思路,培养法学思维能力。

第三,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为进一步深造打好基础。一般而言,高校课堂教学主要是向学生介绍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侧重的是基础教育。而社会对法学本科生的要求绝不止于此,因此高校越来越重视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实地调研、法律诊所等各种实践教学方式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期望达到培养全面创新人才的目标。笔者认为,项目式教育就是一种直接实用并且经过教师精心设计的实践教学方式,可以使学生的素质得到全面提升:项目式教育尊重学生的主观需求,对学生的培养目标远远超过基础理论的传授,其时刻关注学生法学思维和实践能力的提高。对毕业后即就业的学生而言,项目式教育为其提供了从事劳动法律工作技能的训练机会;对毕业后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学生而言,项目式教育巩固和增强了学生的专业素养,为其进一步深造奠定了基础。从一定意义上讲,项目式教育可以成为连接高校教育与社会需求、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之间的桥梁。

第四,有利于增进师生交流,构筑和谐师生关系。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互相配合的一个人才培养过程。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欠缺师生良性互动机制的问题,高校代课教师与学生的交流基本局限于课堂上,课外的交流互动比较少。虽然网络发达,但有很多局限,网络互动往往只能成为课后解答专业问题的工具。通过项目式教育,实际上使教师与学生之间在一定期限内建立了一种定时交流沟通的机制,增加了课外的师生相处时间。而且面对面可以让教师更直观的感知学生需要、更深入具体的对学生进行指导,增进师生之间的感情。可以说项目式教育本身就是对“教学相长”最好的诠释。

3.项目式教育的教学目标

通过开展项目式教育,笔者试图实现以下教学目标:第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自主学习的方法,提升学生在语言表达、法律思维等多方面的素质;第二,提供更多途径使学生在深刻理解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应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三,扩展师生交流方式,搭建构筑和谐师生关系的平台;第四,研究和检验法学本科专业课教学模式改革的方式,实现教学改革的创新,探寻培养创新人才的路径。

项目式教育应用实例

1.学情分析

本次项目式教学改革的实施对象是笔者所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二年级本科学生以及经济法专业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方向研究生,以本科生为主。从本科生的知识水平来看,除哲学等公共课外已修完法学概论、民法总论等专业基础课,具备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同时正在学习合同法、人力资源管理等课程,对这些课程的学习有利于对笔者教授劳动法知识的理解。从实践能力上来看,学生都具备对网络等媒体的运用技能,而专业课的实践操作能力相对较弱,基本上没有参与过任何法学实践活动。从情感起点上来看,学生大多认为现有教学模式难以激发学习兴趣,因而对教学模式改革持有欢迎和积极的态度,乐于接受教师设计的项目式教育。

2.实施策略与过程

笔者应用的项目式教育主要通过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主要的流程是项目介绍——学生报名——确定成员。为了进行项目式教学改革,笔者首先在所教授的部分本科学生中举办了专场项目介绍会。一是向学生介绍笔者获准立项的课题基本情况,包括课题内容、立项依据、研究方案等等,让学生了解项目情况及判断是否对该领域有研究兴趣;二是向学生介绍项目式教育的基本构想,主动向学生发出邀请并告知学生报名方式等等,让学生了解何为项目式教育以及笔者预备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步骤。会后在笔者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陆续有十余位学生提出了报名要求,最后笔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十名学生(包括一名研究生)参与项目组。为了规范日后的教研工作,笔者还与部分学生签订了“助研岗位聘用协议”,该协议主要包括:学生成员的基本信息、进入项目组的职责等等。

第二阶段:项目教研阶段,这一环节实际就是围绕课题开展具体项目研究工作,是项目式教育提升学生能力的关键环节。首先,笔者与学生确定了“定期研讨+不定期沟通”相结合的联系方式,即每月至少与学生见面一次,就项目进展及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平时学生有任何关于项目开展的问题可以随时与教师进行沟通。其次,笔者将课题分解为若干子课题,充分尊重学生学习兴趣,让学生在此范围内自选题目。最后,为了引导学生进行自主研究,笔者专门向学生介绍了项目研究的思路及方法、资料的收集整理技巧以及论文的写作规范等。在此阶段,笔者发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不仅在项目研讨时积极发言,而且平时也非常认真的收集资料,备写论文,自主学习及创新能力得到很大提升。例如:项目组中一名学生有出国留学的打算,因此在自选课题时,该生就选择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国际比较”这一子课题,在学习过程中利用外语专长拓展项目研究视野,用项目研究锻炼和检验自己的外语水平,可谓一举多得。

第三阶段:项目考核总结阶段,这一环节贯穿项目式教育始终。关于项目考核,主要是根据学生完成教师布置任务情况来判断学生参与项目式教育的效果。例如,学生是否按时提交了研究书面计划、是否按时参加研讨活动等等。关于项目总结,一方面是师生之间对研究课题本身不断进行自修、反思、再讨论等,另一方面指师生之间对项目式教育的进展进行不断修正与总结。

项目式教育在本科生教学过程中的推广及反思

一直以来,项目式教育多应用于研究生阶段的人才培养,在本科生中应用较少。随着社会对法学本科人才素质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现代法学教育的目标也由单一知识型向综合素质型转变,即融传授法律知识、培养运用法律能力和提高法律职业素质于一体②。因而在高校本科生教育过程中引入项目式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对其进行推广的现实土壤也已形成。首先,项目式教育通过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学生实现了教研一体化,即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一中心,把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有机的结合起来,以教学为基础,以科研为补充,实现二者良性互动、协调发展、融合提高。其次,现代社会对高校教师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教师不仅要完成教学任务,更要关注学生的综合发展,寻求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不仅要承担“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也要不断提升自身科研能力。项目式教育很好的把二者结合起来,真正实现教师与学生共同提高、教学与科研共同进行的“双赢”局面。

当然,项目式教育也有许多值得再思考的地方:第一,对项目式教育外延的理解不应过于局限。笔者此次教学改革有立项课题作为支撑,所以将其称之为“项目式教育”似乎比较贴切,但如果对“项目式教育”的理解仅局限于教师有课题才能应用就太狭隘了。即使教师没有课题,也可以就所教授学科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作为专题而开展项目教育。毕竟,项目式教育的精髓在于给学生提供一个提高能力的平台,有无项目支撑并不是必然要求。第二,项目组学生成员的吸纳要科学合理。笔者认为,首先项目组成员的人数应该和研究内容相匹配并作好分工和研究计划。另外,确定参与学生时有必要了解学生的知识储备情况。以本次教改为例,笔者所选择的学生均具备基本法学理论基础,已修过或正在学习《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这样才能将基础教学与能力提升结合起来。如果参与项目组的学生不具备理解项目研究内容的基本知识,将会直接影响教改和能力提高的效果。第三,项目式教育的考评体系有待完善。在笔者的教改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学生访谈、问卷调查和学生科研成果的提交等方式来检测项目式教育的开展情况和效果的。但项目式教育考评体系还有更多的研究空间,比如如何将项目式教学效果与高校对学生或教师的日常考评结合起来等等。这些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实践与研究。总之,缺乏教研的教学是无生命力的教学,项目式教育是既注重教学又注重教研,值得在法学本科教育中采用和推广。

注释:

①2010年4月,西北政法大学校级优秀青年人才项目——“和谐劳动关系视角下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9XJC006.

②陈红梅.对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教学方法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9:19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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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发展,各类组织已经越来越重视人才的作用,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与此同时,如何吸引人才、培育人才、留住人才和用好人才等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也受到了高度的重视,使得所有组织将目光聚焦于人力资源管理。相当一部分组织或企业致力于为企业选拔和培训兼具创新思维、丰富知识和实战经验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的数量和质量较20年前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2.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需求具有系统化、职业化、规范化的特点

所谓系统化,是指各类组织,尤其是各类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理论知识的要求,即要求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掌握人才招聘、人员培训、绩效管理、员工激励、薪酬管理、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劳动关系管理的理论知识及其他相关领域(如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的研究成果,具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从业素质和能力。

所谓职业化,是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要具有职业资格,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要求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具有特定的知识范围、从业标准、行为准则、职业规范。通过国家的有关任职资格考试,加强和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所谓规范化,就是指人力资源管理要改变过去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要求从业人员运用科学的理论作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掌握工作的实践性和艺术性,为组织或企业搭建一个和谐的人力资源管理环境。

二、新建地方本科院校人力资源本科专业办学优劣势分析

1. 新建地方本科院校人力资源本科专业办学优势

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大多地处二、三线城市,主要以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作为其人才培养目标,努力将地域条件变成人才培养的资源,在办学中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强”。这种定位既与老牌、名牌大学产生错位,又满足了地方和基层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其差异性办学定位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主要体现在专业定位差异、课程设置差异、实践教学体系的差异等方面。

此外,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师资队伍双师型特点明显。由于许多新建本科院校都是由过去的高职高专合并升本的,教师实践经验较为丰富,许多教师一直与地方企业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这种双师型的教师队伍有利于教师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2. 新建地方本科院校人力资源本科专业办学劣势

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在办学条件、办学经验、教学资源等方面较老牌、名牌大学有一定差距,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成果虽然可以支撑教学工作,但前沿理论和代表性学术成果较少,这需要这些院校在发展中注意逐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三、新建地方本科院校人力资源本科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的基本思路

1. 在人才培养上,主要面向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培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

使学生能够独立完成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如人力资源规划、职务分析、员工招聘与培训、薪酬设计、绩效考核、劳动关系管理等,帮助企业摆脱目前的传统人事管理状态;培养学生成为领导者和变革推动着,帮助企业建立和形成良好的组织文化氛围,使其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提高人力资源的效益。

2. 在专业设置上以岗位能力需求为依据,来设置专业课程群

人力资源管理人才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底蕴,对人力资源管理了如指掌,而且需要通晓市场营销学、管理学、心理学等各方面的知识;要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经验,能在工作中运用经验准确做出判断。

3. 在学科体系设计上,充分体现交叉复合学科特征

要培养学生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定性与定量的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以及领导的基本能力;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4. 厚基础、宽口径

人力资源管理属于管理学范畴,从人才成长、发展的阶段性考虑,应在拓宽专业口径,加强管理学、经济学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再考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特色问题。另外从人才的社会适应性考虑,较宽的专业背景有助于毕业生的就业与进一步深造。同时,兼顾课程设置不应该偏重于宏观管理层面,而应该着重于企业管理中的特定职能。

5. 培养学生从业素质

敬业、守信、主动、规范、服务,具有沟通能力、领导能力、谈判能力,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的基本职业修养,也是从业的基本要求。

四、新建地方本科院校人力资源本科专业应用型人才课程体系的构建

1.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理论教学课程体系的构建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理论教学课程体系的构建应体现以下特点:

第一,公共基础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学时、学分比例分配合理。

第二,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学时、学分比例分配合理。

第三,全学程贯穿学生的素质培养与专业技能培养。

2.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构建

第一,首先要明确实践教学体系的设置原则。地方本科院校必须将实践教学体系与理论教学体系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这是建立实践教学体系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由于地方性本科院校其人才培养主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因此,其学生就业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管理的第一线,因此除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外,还要具有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贯穿学生大学四年学习的全过程。

第二,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应体现以下几个特征:课程实践教学部分与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的有机结合、专业技能实践与综合技能实践的有机结合、校内实验与校外实践的有机结合。因此,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应包括这样几个部分:

(1)课堂实践教学模块。主要包括: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模拟操作等,所有理论课程教学中都应该包括一定比例的实践教学内容,便于学生理解、消化所学知识。

(2)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模块。主要包括:以培养专项技能为主的实践课程,如模拟招聘、职务分析、绩效管理等专业模块,此外还包括以综合能力培养的综合实训课程,以及借助于人力资源管理教学软件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全程模拟训练、人力资源测评系统、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等,有助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此外,学年论文、教学实习以及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都应纳入课程体系。

(3)社会实践模块。主要包括学生的认知实习、校外专家的学术讲座、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等环节,旨在帮助学生了解目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的特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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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取得了明显成绩,它正以鲜明的办学特色、较高的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率得到社会的认可。“订单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一种新型的办学模式,引起了教育界、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高度重视,成为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新亮点。

“订单教育”是高校和企业之间所商定的人才培养合同,是作为人才培养方的高职院校与作为用人方的企事业单位、针对社会和市场需求共同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签订用人订单,并在师资、技术、办学条件、学生就业等方面合作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其基本要素包括订单、人才培养计划、运行机制、工学交替、就业等。

“订单教育”作为高职高专一种新型的校企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模式,既增强了高职高专教育对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学生的就业,也增强了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和学生的“三赢”。“订单教育”开辟了高职高专教育的新思路,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

近几年来,“订单式教育”已成为许多高职院校和民办高校的重要办学特色,也成为许多院校招生的一大招牌。“订单式教育”不同于传统的应试教育,是一种更为务实的教育,与当前各种学校专业设置重复性大、毕业生结构性饱和相比,“订单式教育”的专业设置更适应市场需求,更符合企业的用人标准,所培养的人才就业竞争力也更强。在连续几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只有70%左右的情况下,许多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则高得多。如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2005年的就业率是96.25%;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根据社会需要,积极开设老年人服务、现代殡葬服务与管理、戒毒康复等专业,增强了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因此学生就业率达到100%;河南的郑州经贸职业学院经济系与河南多家企业合作,开设实践实训基地,定向培养专门技能型人才,学生一毕业就能直接上岗工作。

但是,有些院校的“订单式教育”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据笔者了解,一所国内知名的民办大学所进行的“订单式教育”为例:学生在上了1个学期的专业基础课后,被学校安排到相关单位实习,由于专业基础太差,学生在实习期间只会做一些简单的工作,技术上根本达不到一定水准。学生毕业后,学校给学生推荐了工作,但是由于没有一技之长。这些学生只能从事一些技术含量很低的工作,有的工作时间达12小时或者更长,而工资只有600元,这样的“订单式教育”简直就是在赚取了高额学费后,变相地为企业输送廉价劳动力,是对相关教育法律的公然践踏。

基于以上认识,借鉴同行的经验教训,并通过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笔者构建了一种“以学生为主体的柔性就业导向办学模式”,一种突出学生主体性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

“订单教育”要从转变学生实习方法起步。面对高校学生实习安排越来越困难,实习经费日益短缺的困境,学校应一方面加强实习基地和实验室建设,另一方面不断改革实习内容与方法。学校调整教学计划,大幅度延长实习时间;此外,修订和完善一系列实习管理办法。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及其选择权,充分体现学生的市场主体性及其权益。

“订单教育”突出的特点是在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关系中,以学生与用人单位雇用劳动关系为主,学校处于协调配合的地位。具体内容可从以下六个方面阐述:①以学生为主体。本文中的所指的“订单教育”应以学生与用人单位关系为主,具体体现为以协议方式建立学生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关系,学生是劳动力市场的供给方,应尊重其市场主体地位。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准雇用劳动关系。这一关系受劳动力市场规则的约束和支配,学生实习期间不仅不需支付实习费用,而且可以按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价格(工资)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该模式要求时间较长,才能真正收到实效,同时有利于企业安排,有所收益。③学生与学校仍然存在着教与学、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学校在整个实习期间安排指导教师(我们称之为“导师”)全程跟踪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过程,导师除应承担指导学生完成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各环节的教学任务外,还负有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生活指导、职业生涯设计等责任。这一特征将“订单教育”与一般的劳资雇佣关系区别开。④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提高就业能力为重要目标。传统的常规实习,虽也是产教结合教育模式,但其主要是以对理论教学的补充和验证为特征。订单教育模式将学生置于一种真实的社会环境中,在学校和导师的指导下,体验到真实的社会生活,将会极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学生顶岗工作虽不要求专业对口,但应从事具有较强专业背景的工作。⑤学生身份多样性。该模式中学生与学校与用人单位具有多方的关系,既是学生又是打工者,管理工作非常复杂,不仅受劳动力市场规则支配,同时也受教育服务市场规则所约束。⑥实习结束双向选择,优秀毕业生可能留企业工作。

实施订单教育有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是学生自主联系形式,此形式特点是学生本人根据人才市场的信息或通过亲朋进行推荐,而与用人单位达成劳动雇用关系。学生一方面进行工作,同时另一方面接受学校老师的指导而形成一种多方合作的教育模式;另一种是在学校与企业签订协议搭建平台的基础上,由学生与企业双向选择而形成的一种多边合作教育模式。订单教育实施过程中,我们应从以下六个方面来开展:①完整计划:订单教育的实施应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对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进行整合,特别是集体组班式的合作双方应密切配合,对学生学习与工作进行周密的部署和安排,制订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方案,切忌盲目与随意。②工学结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课程学习达到一定程度后开始工作或工作一段时期后再回校学习,以及工作期间在导师的指导下边工作边学习,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和教学要求的过程。③顶岗工作:在学校的总体要求下(如所从事的工作性质范围),通过与用人单位谈判,签订劳动协议,真正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从事一定量的工作。④相应报酬:按照劳动力市场的规则,通过工作获得相应的报酬。⑤过程监控:一方面要求顶岗过程要写实习日志及心得体会,回校后要交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另一方面导师应加强对所指导学生的实习检查,帮助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对工作加以指导和督促。学校派巡视员分片了解和掌握学生和指导教师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⑥考核评价:一是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二是对工作模式进行考核评价,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订单教育是一种较好的产教结合形式,它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教育发展的自身规律,符合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思路,符合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科学定位,因此,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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