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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1世纪上半叶,中国将完成农业的现代化改造。随着现代化程度的提升,现代农业对规模经济的要求与现行分散承包的土地制度之间的矛盾将日渐加剧。如何通过现行土地制度的创新加速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课题。
一、土地制度创新的约束条件和方向选择
土地制度不是某种因素、某种力量作用的简单函数,它是某个特定时期特定政治、经济及社会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土地制度创新必须充分考虑到制约其生成的种种条件。制约我国当前土地制度创新的主要条件有:
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始终被认为是决定经济社会主义性质的基础。由于土地的特殊重要性,决定了土地制度不仅是农业部门最重要的制度安排,而且是整个社会经济制度最基本的方面。特别是对于那些农业比重还很高甚至是国民经济主体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土地制度更成为整个经济制度的基础和核心。鉴于我国整体经济性质和土地制度在整个经济制度安排中的重要地位,现阶段土地制度的创新不能也不应当越出公有制的框架。
第二、从总体技术特征来看,我国尚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阶段,广大中、西部地区,传统农业的特征还相当明显。全社会70%左右的人口仍然要依靠这个最原始产业提供生存保障,近50%的社会劳动人口仍然只能从农业中得到就业机会。根据马克思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性质的原理,现阶段土地制度安排必须与农业发展过度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而不能超越农业发展阶段去建构现代农业阶段的先进的土地制度模式。
第三、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追求的而且是希望尽早实现的目标,现阶段土地制度安排应有利于将农业生产导向现代化目标。鉴于庞大的人口基数和不断增长的人口压力,以及工业化加速导致农业资源的非农转移,粮食安全问题已成为政府推动农业发展的首选目标。政府这一农业发展目标偏好,决定了它必然倾向于有利于上地产出率提高的土地制度选择。增加农业生产收人,缩小农业生产与非农生产之间的利益差距,是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所追求的最现实的目标。上地制度的设计必须有利于满足农民对收人增长目标的追求,这#才能使农民成为推动农业发展最积极的力量。我国现阶段土地制度的设计,既要有利于政府产量增长目标与农民收人增长追求之间的协调,又必须使它纳人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早日实现的长远目标的轨道。
第四、一种土地制度是否合理有效,最终只能由农民在这种制度下的行为反映作出检验。一种可行的土地制度,不仅不能背离广大农民的意愿,相反应当反映他们的利益要求。在我国农业发展现阶段,占有土地是广大农民最基本的愿望,土地的流转化程度低就是证明;产权不受侵犯是来自农民最强烈的呼声,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农民对过重负担的抵制和抱怨;家庭经营是最受农民欢迎的生产组织形式,改革前后农民截然不同的工作态度是最有力的说明。
土地产权制度的有效性,来自制度安排与其所对应的约束条件的协调性。针对不同的约束条件,只能实行不同的土地制度安排。我国新型土地产权制度,只能在上述约束条件给定的框架内生成,并且只能是这些条件的内在要求处在耦合和均衡状态时的产物。上述约束条件给定的我国现阶段土地制度的创新空间是相当狭小的。它们决定了我国土地制度创新只能沿着如下方向推进;(1)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寻求产权主体明确、产权权能完善的新型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也就是说,虽然对现行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改革是必要的,但这种改革最好是集体所有制的完善或新型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建构,而不应是对集体所有制的替代。(2)在家庭经营不变的基础上探求土地资源有效配置方式和有利于农业现代化实现的土地利用方式。家庭经营方式的改变,不仅背离了广大农民的意愿,也会使政府粮食总量增长目标至少经受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土地股份投包制:新型土地制度模式的设计
在理论界提出的各种土地制度模式中,完善家庭承包制模式对现阶段土地制度创新约束条件的考虑相对最为充分,因而它受到政府的推崇并成为我国现阶段上地制度建构的主体模式。这一模式最积极的意义在于对家庭经营方式的充分肯定。这种肯定首先源于推行改革20年来农业家庭经营的成功实践,并且可以从世界农业发展的普遍经验中获得支持,同时现代产权理论和农业发展经济学中亦不乏理论依据。但是,家庭承包制完善模式的最大问题在于,它对传体体制下形成的土地集体所有的权属关系存在的固有缺陷采取回避态度,试图绕过所有制通过经营形式的改善来克服根源于所有制的产权缺陷。不可否认,这只能延缓和积累矛盾,不可能从根本上克服现有土地产权制度的不足进而刺激农业增长。
在现有土地制度创新模式中,土地股份合作制最具创新意义。一方面它在集体所有制或公有制的前提下比较好地实现了集体产权的明晰化,另一方面又为土地的集中和规模化经营提供了一条极富启发性的思路;一方面它迎合了农民实实在在占有土地的愿望,另一方面又满足了政府土地制度创新低政治风险的要求。不难分析,土地股份合制与我国现阶段土地制度创新依赖的约束条件之间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协调的,因而它的出现受到理论界和决策部门的高度关注。现有土地股份合作制探索反映出来的最突出问题,是存在着以合作化经营或集体化经营否定家庭经营的倾向。尽管其出发点是试图克服家庭分散承包带来的规模不经济,但这种倾向还是值得认真反思的。因为农业中集体经营的低激励效应和高管理成本不制转变为土地股份共有制,并把股份共有制视作集体所有制的新型实现形式。土地股份投包制提出的主旨在于消除一些土地股份合作制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个重要误区,即忽视农业产业特性而试图以集中化、统一化经营取代农户的个体经营。因此,与土地股份合作制相比,土地股份投包制的突出特点,是试图使家庭经营方式在土地产权清晰健全、土地配置规模合理的基础上继续成为农业持续增长和农业现代化实现的制度性保证。
三、家庭承包制向土地股份投包制的过渡
土地股份投包制设计的基本目标,是希图在较易得到政府和农民双方接受并支持的基础上,建构起土地合理流转和有效集中的机制,从而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顺利过渡。土地股份投包制的现代化指向和规模经济偏好决定了其建构的主要条件是,农村非农产业应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农业劳动力能够实现较大规模的非农转转移,使目前紧张的人地关系与劳地关系得以改变。如果没有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创造出相对宽松的人地比例关系,70%左右的农业人口依然凝固在农业上实现就业和维持生存及低水平发展,那么,以减小土地有效流转阻力的土地股份化设计必然失去意义,以扩大农户经营规模的投包机制亦无发挥作用的可能。
土地股份投包制建构条件表明,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二、三产业发展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还不具备该模式普遍推行的条件。因此,上地股份投包制在我国的建构,第一,在时间上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为我国农业人口的比重还很高,农业人口的非农转移任务还相当艰巨;第二,在空间上将由点到面逐步扩展,首先在二、三产业发展较快地区形成,然后随着非农产业发展的地域扩张而逐步推开;第三,在农业发展战略上,应把土地股份投包制的建立与加速二、三产业特别是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结合起来。
土地股份投包制是土地制度变迁的目标模式,而这一制度变迁的起点则是现行的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由于在土地所有制和经营方式方面的一致,使得两种制度模式之间能够实现较好的衔接。其衔接过渡可以通过三个阶段完成:
1、由农户土地承包权向农户土地股份所有权转换阶段。(1)认定目前集体土地按人均承包的合理性;(2)限定这种合理性的有效期限为截止目前。以后土地不再根据人口的变动而调整;(3)在承包权稳定化的基础上,赋予农户对经营的集体土地份额的股份所有权;(4)实行土地股份所有权和相应份额土地经营权的统一,农户可以直接经营自己应占股份的土地。
2、股权与经营权统一向股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转换阶段。在农村二、三产业获得一定发展和非农就业机会增加的基础上,确立股份共有土地的经营数量下限,促成小规模经营农户在持有土地股权的条件下寻求农外就业和放弃经营土地,将土地逐渐向少数种田能手手中集中。
3、股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完成阶段,即社区农民股份共有上地的少数农户规模经营阶段。这时,原大部分农民持有土地股权而在非农部门就业,少数农民通过竟包在完成农业税和交纳地租的基础上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
参考文献
1、R.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
2、D.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
一、国外小额贷款发展的主要模式
小额贷款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孟加拉国著名经济学家・尤努斯教授的小额贷款试验。经过若干年的探索和完善,形成了两大主流模式。
1、GB模式为代表的福利主义模式
1976年8月,尤里斯教授基于自己在乡村研究,在吉大港大学附近村庄做了一个试验――利用他自己的财产担保说服当地银行向贫困农民提供一些贷款。实践证明,这些贷款受到了这些人的欢迎,促进了贫困农民的生产自救,还款率也比较高。
GB模式下,以小组为基础的农民互助组织是其支柱。互助组织是按照“自愿组合,亲属回避,互相帮助”原则建立起来的,形成了“互助、互督、互保”的组内制约机制――即一个组员不还款,整个小组就失去再贷款资格。整个模式两大块机构中,自身机构与一般金融机构构建无异,贷款人机构也是从基层向上叠加构建。
2、BRI-UD
它是小额信贷起步阶段的两大类型之一:制度主义模式的小额贷款。1983年,印尼开始金融改革。印尼唯一一家农村国有商业银行,BRI也引进了新的小额贷款管理办法。在1984年成立乡村信贷部(BRI-UD),成为独立运营中心。通过5年的运营,在保证较高的还款率的基础上,它不仅成为了印度尼西亚最大的小额贷款机构,同时也使BRI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化。
BRI-UP模式下,最基本的单位是村镇银行。它是进行独立核算,自定贷款规模、期限和抵押,具体执行贷款发放与回收的单位。
3、两种主流模式的特色
二、中国小额信贷公司的发展模式
1、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国的发展
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其一(1993年底至1996年10月)小额信贷技术初步传入,相关机构进行了小规模试点,NGO小额信贷得到了初步发展。
在此阶段,我国引入了小组联保贷款为主的信贷技术。社科院发农所与商务部先后进行了小规模的试点活动,在农村引导了建立了联保小组,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了小额的短期贷款。根据技术差距理论,由于外援资金的限制和技术的有限流入性,我国仍然要经历一段模仿滞后期。因此在这一阶段,小额信贷的规模很小,收益不明显,覆盖面有限。
其二(1996年10月至1999年)“政策性小额信贷”扶贫项目扩展,我国开始主要采取GB联保模式。
更多的相关机构(国务院扶贫办系统、民政部门、社会保障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妇联和工会等)参与到小额信贷领域,政策性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获得发展。
此阶段,我国主要采用GB模式,但与已经发展成熟的GB不同,此时小额信贷还是以国家财政资金和各界贷款为资金来源,没能成为真正自负盈亏的商业机构。小额信贷的积极作用在这一阶段还未能完全显现,仅仅是作为扶贫多样化的一种措施而存在。
其三(1999年至2005年6月)RCC(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逐渐发展。
此阶段,我国度过了掌握滞后期,将小额信贷技术与国情密切联系。在RCC开辟和扩大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业务,此外还得到了中央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支持,扩大了小额信贷的影响力和业务深度。这是我国首次将小额贷款技术运用到正式金融机构。顺利开创了中国式的正式金融机构与农民互助组织相结合的小额贷款模式。但这仍然只是对已有主流模式的进一步吸收和改造。
其四(2005年6月以后)小额信贷多样化,小额贷款公司出现。这一阶段至今,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小额信贷技术的日臻成熟,我国开始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2005年6月我国开始了第一批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应运而生。
而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和监管则是以2008年的《意见》为蓝本的。《意见》中提出了一些方向性措施:
A本省的省级政府有明确成立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的方可成立小额贷款公司。
B应建立发起人承诺制度:即公司股东应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
C按照《公司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贷款管理制度、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其经营活动。
D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确保全面覆盖风险。
E实行信息披露制度并接受社会监督,杜绝非法集资。
F中国人民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其纳入信贷征信系统。
2、小额贷款现行模式存在的及潜在的问题
A发展呈现违背最初宗旨的倾向,福利性效用未能较好实现。在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寻租问题也不可避免地出现。政府的介入和公司背景的控制,使得信息更加不对称,小额贷款公司悖离了其公益性宗旨,愈发地商业化。
B覆盖的范围有限,我国的贫穷人口未能获益。原因有二:其一,市场经济欠完善,许多贫困的地区的市场机制尚未成形。这从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它们融入市场经济的程度不够深,在“三农”问题上发挥的效用也相应打了折扣。其二,由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仍然在探索阶段,贷款发放的条件相对也较为严格,能参与到这个市场中的人群也相对有限。最贫穷的人依然只能依靠国家的援助,而无法从小额信贷上发家脱贫。
C收益无法较好覆盖运营成本,长期发展受限。主要表现有二:其一,资金短缺且资金来源单一。融资形式缺乏多样性。据《意见》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只贷不存”。具体而言,如基金储蓄、代扣罚金和吸收入股等方式在中国小额贷款公司中都比较少或者没有。其二,理论与实际收益率出现偏差,受到税收及利率等问题的限制,许多小额贷款公司并未达到预期收益率。从目前的试点结果来看,现行格局下,农村闲置资金无法得到充分吸收,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规模不可能快速扩张。
D内部机制仍需完善。其一,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着无力承担不足的内部控制以及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意外损失的瓶颈。相应的,小额贷款应对此类风险的能力也很弱。其二,内部决策和监督机制欠完善。其三,小额贷款公司高层并未有明确的计划和目标,仅仅知道从小项目做起,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对小额公司的监管中,现行的政策框架也存在很多漏洞和疏失:
A监管主体的不明确性。尽管《意见》指出小额公司要有一个明确的主管部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出现了是人民银行还是银监局,是金融办还是县政府进行管理的悬疑之争。
B征信系统覆盖还不够完善。第一,员工的信息缺乏全面性,信息出现不对称性,公司在博弈上处于不利地位,道德风险系数更高。第二,在这种模式下客户群狭窄,长此以往,并不利于公司业务的扩大。
C缺乏具体的规范文本和制度。相关主管部门并未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汇报材料及监管细节要求给出明确规范。
三、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模式的完善方向
1、中央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战略,给小额贷款公司创造良好的市场载体时,还应给予小额贷款公司有力的政策和资金倾斜。国家应该充分认识到小额贷款公司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推手。此外,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也将为城市中小企业和薄弱产业提供更多样化的融资方式。
2、国家有层次地进行规划,再补充相应政策支持:首先,给予不同类型的小额贷款公司给与不同的政策优惠。公益性的商业性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其发展初期,我国应区别对待,在政策扶助资金及税收政策上对公益性的公司有所倾斜。其次,逐步放松其利率及融资方式、规模限制。与市场化进程同步,小额贷款公司的控制也应相应改变,促进其长远发展。此外,小额贷款公司的正名问题,一直保守争议。作为非经融机构,其业务相对不易展开。在鼓励经营效益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转型的同时,我国应该相应放宽准入和限制,允许其参加一些简单的金融活动。再次,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国家及公司自身都应加强对就业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同时,人民银行应尽快将其纳入征信体系,部分有障碍的地区可以与公安部门的征信信息绑定。
3、加大力度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推进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同时,也应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农村金融多层次服务体系进行规划。而现行的银行类金融服务,特别是资金融通服务和资金管理服务,主要关注点在大众城市和大中型企业,所以中小企业和中小资金需求的农村客户需要一个庞大的专门服务体系。今后的农村金融的发展不仅需要继续完善补充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同样也不能忽略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的金融服务机构的不断完善。此外,目前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限制了闲散资金的吸收,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缺乏良好的环境。具体而言,实现农村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要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扶植一些辅助金融机构的成立,并且实现农村的征信体系与相应更多金融机构的绑定。
4、建立健全内部机制,从控制风险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良性发展。其一,从放贷程序到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均要严格规范。其二,设立风险控制部门,加强对放贷资产的管理,在降低运营成本的基础上确保一定的收益率。其三,咨询相关人才,并聘请法律顾问保证公司日常的文件材料及一些行为的合法性及严谨性。再次,公司的决策部门要形成严格的责任负责制,权责明确。
5、避免小额贷款公司的的服务宗旨和管理目标的偏离。其一,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体系,防止公司背景及政府官员的操纵。在探索阶段,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各部门的监管出现重叠和偏差。结合社会各界的监督,我国应出台具体的条例辅助监管,并划出各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有主有次,层次鲜明。其二,严格监督小额贷款公司对国家扶助资金的运用,在保证一定收益率的同时,应真正惠及广大贫农及城市弱势产业。
6、扩大业务的覆盖面。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应该继续多样化,地域上从农村向城市继续拓展,服务领域不只局限于农业领域等;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步入正轨后也应该参考GB模式下的自动瞄准机制小额贷款,发挥自己的效用。
7、实现小额贷款与小额保险的结合,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拓展小额信贷的保险市场,一方面可以拉动内需,有利于保险业业务的创新和拓展;此外,也利于小额贷款公司承担道德风险或意外因素引起的损失。
参考文献:
[1]唐红娟,李树杰 标准小额信贷:理论、问题与讨论[期刊论文]-乡镇经济 2008,24(7)
[2]姚志强 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的难点及建议[期刊论文]-经济师 2009
[3]汤文东 对小额信贷组织可持续发展的思考[期刊论文]-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9,1
[4]杜庆鑫 发展农村小额保险支持农村小额信贷持续健康发展[期刊论文]-成人高教学刊 2008(5)
[5]郑 论农村小额保险与农户小额信贷的结合[期刊论文]-福建金融 2009(6)
[6]叶扬等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状况分析[期刊论文]-生产力研究 2009(5)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4-0083-02
一、新疆近年来小额农贷的发放情况
新疆农业发展最大的障碍是资金问题,小额信贷能否持续发展,关系到新疆三农问题的解决。就全国而言,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由于农村支行经营成本过高等原因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因此农村信用社成为县域地区小额信贷投放主体,2005年以来新疆农村基本形成了以农信社为主体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1]。新疆小额信贷始于2001年,农村信用社是发放小额信贷的主要机构。2007年的一项新疆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中国银监会的调研数据表明,新疆农村信用社有1 085家机构网点开办小额信贷业务,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年均累放额已由 1999 年的 27 亿元增至 140 亿元,年均增长率为 26% [2] ;2012年全区农村信用社累计投放各项贷款1 382.24亿元,同比增加196.5亿元;小额信用贷款102.32亿元,较年初增加31.55亿元,增长44.58%;农户联保贷款190.79亿元,较年初增加32.69亿元,增长20.68%[3]。截至2013年11月末,新疆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1 440.58亿元,较年初增加265.75亿元,增幅22.62%;其中,涉农贷款余额1 025.5亿元,较年初增加219.55亿元,增幅27.24%,占各项贷款余额的71.21%,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的金融保障[4]。虽然新疆农信社的小额信贷规模越来越大,但是根据一项面向新疆农户金融需求调查显示,新疆有 79.4%的农户有借贷需求。因此,就新疆农村小额信贷的需求而言,农信社依然不能完全满足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
二、小额信贷引入农业保险对于缓解农户“贷款难”的博弈分析
(一)农村小额信贷中的信用博弈分析
农村小额信贷信用博弈的参与人为信贷机构与借款人(即农户),二者均满足理性人假设。因为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缺少资金,所以只要贷款利率合适,农户一定会选择借款。因此双方博弈中,假设信贷机构有贷款与不贷款两种策略选择(贷款,不贷款),农户有还款与不还款两种策略选择(还款,不还款),农户借款金额为M,借款利息为r,信贷机构的收益为X,设农户贷款后用于生产的收益为N,其中X=M(1+r),则小额信贷中的信用博弈模型(见下表)。
借贷双方的“博弈模型”
当信贷机构选择贷款策略时,若农户选择还款策略,则信贷机构收益为X=M(1+r),农户的收益为N;当信贷机构选择贷款策略,而农户选择不还款策略时,农户的收益为N,信贷机构由于不能收回贷款,则损失所贷金额M;当信贷机构选择不贷款策略时,农户选择还款策略,则信贷机构会损失本来可以贷款给农户的利息收入,农户也因得不到贷款,损失了本来可以用贷款资金从事生产所得的收入N;若信贷机构选择不贷款策略,农户选择不还款策略,则双方的收益均为0。因此,从上述博弈来看,只有当信贷机构选择贷款策略,而农户选择还款策略时,才能达到双方效益最大化。但农户如果首先考虑的是自身利益最大化,会选择不还款策略,那么信贷机构之后必然选择不贷款,结果双方终止合作,结果造成信贷机构的“惜贷”现象。
(二)农业保险参与后缓解农户“贷款难”的理论分析
假设农户购买农业保险,如果信贷机构通过代办农业保险收取的中间费用为z;农户贷款从事农业生产,发生风险事故后保险公司给信贷机构的赔偿额为b;农户贷款经营后,有能力还款的概率为q,若此时信贷机构的贷款利率不变任然为r。则此时信贷机构的期望收益为T2,T2=M(1+r)q+(1-q)(b-M)+z。同时可知农户没有购买农业保险时信贷机构的期望收益T1,T1=M(1+r)q-(1-q)M,现对T1与T2进行比较,T2-T1=(1-q)b+z。
由于q在区间[0,1]之间,发生风险事故后保险公司给信贷机构的赔偿额b>0,信贷机构收取的中间费用z>0。因此,T2-T1=(1-q)b+z≥0。说明农户购买小额保险后,信贷机构的期望收益提高了,因而提高了信贷机构贷款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户的“贷款难”问题。
三、基于农村保险引入模式,完善新疆小额农贷的措施
小额信贷与农业保险是现代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小额信贷引入农业保险机制,符合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求。新疆是我国的农业大省,也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一个省份,新疆农村地区的发展有利于加强各民族团结。小额信贷与农业保险结合,对于完善新疆农村金融市场,促进新疆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有着重要的意义。
新疆农村小额信贷引入农业保险这一模式经历了数年的发展,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但仍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第一,政府作为农户、保险公司、信贷机构三方的协调者,需要强化政策上的支持,给予开办农业信贷与保险的信贷机构和保险公司更大的税收优惠。
第二,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完善巨灾保险保障机制以及再保险制度。巨灾对农业生产所造成的损失是毁灭性的,一般商业保险公司无法承受如此巨大的赔偿责任,因此要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完善巨灾保险保障机制,同时需要建立再保险制度,减轻和分散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的风险,提高农业保险的供给率。
第三,需建立信贷机构与保险公司风险共担制度,促使信贷机构风险与收益趋于平衡,促进农村金融资源有效配置。
第四,完善监管制度,增强新疆农业信贷与农业保险协同发展稳定性。
第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政府应大力弘扬社会诚信意识,规范社会信用行为,信贷机构与保险公司通过信用评价体系共享等方式,强化农户信用在农村信贷和保险中的基础性作用。
参考文献:
[1] 徐琪疆.新疆农户小额贷款发展问题研究[D].呼和浩特:新疆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首先,我想谈谈这篇文章的写作意义。
近年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在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支持下,农民收入连续几年获得稳定增长,农村的消费水平也在逐年提高,但与城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当前,农村是扩大内需的突破口,经济增长的潜力在农村,而农村资金短缺,农民贷款难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阻碍了农村市场的发展。这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相违背的。
本课题通过分析农村消费信贷的现状,发现其中的问题,并提出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策略,可为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提供政策建议和理论依据,使我国农村需求潜力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农村金融市场实现繁荣。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文章的研究方法和写作思路。
研究方法:
1.文献综述法。在前人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农村消费信贷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相应策略。
2.定性分析法。以当前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状况为切入点,定性的研究阻碍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的多方面原因。
思路:
从调研农村消费市场和消费信贷情况入手,深入分析新时期我国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状况,针对制约我国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因素和农村消费需求和消费信贷需求的特点,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进而提出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策略。
最后,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分析农村消费市场的需求状况,指出目前农村消费市场缺少足够的信贷支持,从侧面说明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二部分通过分析我国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现状,提出目前农村消费信贷市场还存在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信贷资金投放不足、农村信贷产品创新落后于经济的变化发展以及农村消费信贷相配套的政策和法律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第三部分针对我国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快改革步伐,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同时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不断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开拓创新,推出多样化的信贷产品;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改善农村金融的外部环境等若干对策。
与其他文章相比,本文创新的之处是对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问题和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阐述。
本论文经过一二三稿并最终定稿,在这期间,我的论文指导老师——***老师对我的论文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和指正,并给予我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这里,我对她表示我最真挚的感谢和敬意!
以上就是我毕业论文答辩自述,希望各评委老师给予评价和指正。谢谢!
上午好!
我是**专升本**班的***,我的论文题目是《企业保持持续盈利能力研究》。这篇论文是在我的指导老师***老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这段时间里,*老师对我的论文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和指正,并给予我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这里,我对她表示我最真挚的感谢和敬意!下面我将这篇论文的写作研究意义、结构及主要内容、存在的不足向各位老师作简要的陈述,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为什么选这个题目及这篇文章的研究意义。
我当时之所以选择《企业保持持续盈利能力研究》这个题目是因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中国很多企业都因为不能适应这种变化而走向衰退。如何使企业既能保持目前的发展,又能在未来依然取得良好的发展势头等持续发展问题,引起各界越来越多的重视。因此,我们无论从社会财富创造、国民经济发展、国家财政收入、充裕就业机会、提升市场竞争力等哪一个方面去进行考察,都需要对其不断地进行研究,以不断提升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能力,从而促进我国经济更快的发展。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文章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我的论文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概述了企业的盈利能力的涵义,之后又从企业的生命周期角度阐述了企业一旦失去持续盈利的能力,根本就无法维持生命,突出了持续盈利能力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持续发展已成为企业生存最基本的保障。我们应在企业消亡和终结前,尽可能地延长企业的寿命,使其在有限的生命周期内实现其最大的价值。这既是对企业的盈利能力概念的补充和完善,也为下文进行深入论述打下了基础。
第二部分,着重分析了哪些因素影响了企业保持持续盈利的能力,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恶心竞争;二、战略规划缺失;三、缺乏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管理体系;四、企业家浮躁的心态。
第三部分,主要从外因和内因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企业保持持续盈利能力的现状,并对企业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原因分析,指出外因只是对企业的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并不是制约企业发展的决定因素。而真正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还是在于企业内部,并且具有普遍性。
第四部分,主要是针对前文所提到的影响企业保持持续盈利能力的因素和现存企业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1.不断创新,回避恶性竞争;2.加强企业的战略规划,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3.建立完善的核心制度和科学管理体系;4.企业家要具有企业家精神和良好的心态;5.塑造优秀企业文化;6.高瞻远瞩,树立远大发展意识。同时,也将论文的结构作了最后的收尾和完善,使论文整体结构完整,论述合理。
一、我国目前小企业银行信贷的现状
通过考察国际上有关方面在小企业贷款方面的良好做法和先进经验,结合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小企业客户双方普遍存在的问题,银监会、人民银行陆续出台了《银行业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着力解决小企业融资问题。
截至2009年末,全国小企业贷款余额达5.8万亿元,占企业贷款余额的比例为22.2%,较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同时小企业贷款(不含票据融资)增速比企业贷款平均增速高5.5个百分点,比各项贷款增速高0.61个百分点。[1]
2010年2月23日,中国银监会表示,今年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的投入力度,对小企业贷款明确提出两项“不低于”的监管硬指标:即小企业贷款余额的增量不低于2009年,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的平均增速。
二、各国小企业贷款现金银行的具体实践
1. 德国
德国政府通过资金支持来激励小企业的创立,成为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的主要来源。德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是通过直属于联邦经济部的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和直属于财政部的德国平衡银行(DTA)实现的。
除了直接向小企业提供各种贷款之外,这两家银行还免费向企业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对小企业,联邦政府设立创新基金 (ERP),规定凡新成立的企业存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可以得到'ERP'计划的自有资金证明,凭证明到银行贷款,进行创业实践。
此外,成立担保银行也是德国政府扶持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德国在各州设有私法性质的量保银行,在政府设有公法性质的再担保机构,为小企业在成立和发展阶段向商业银行、储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毕业论文,国际经验。。
2. 美国
美国发展起来了小客户信用评分方法来管理小企业贷款,借鉴了信用卡贷款的经验,主要依赖企业的历史信用来做出贷款决策,减少了人为因素对贷款的影响。这是一项运用现代数理统计模型和信息技术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定量分析从而做出决策的新技术,成本低而效率高,最大限度利用了大银行集中决策和处理标准信息的优势。这种方法扩大了小企业贷款的客户范围,加强了小企业信贷市场竞争,提高了小企业信贷市场的效率。
3. 韩国
韩国中央银行(韩国银行)通过相应措施,鼓励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为小企业贷款:一是规定性指导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贷款的最低比例,全国性商业银行为45%,地方性商业银行为60%,外国银行分行为35%(约有25%的外国银行分行在韩国不受这一比例限制)。二是实施优惠贷款利率。韩国银行将各商业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作为再贷款优惠利率的参考因素之一。此外,韩国各商业银行业通过常规贷款业务和商业票据贴现方式为小企业提供各种融资业务。
4. 日本
建立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包括民间中小金融机构和政府金融机构两大类。实施利率优惠政策,支持在市场中处于竞争劣势的小企业发展。毕业论文,国际经验。。小企业可以按照最低利率在国家专业银行获得贷款,可以延长还款期限,对小企业还实行无抵押贷款。
5. 欧盟
欧盟设立了专为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欧洲投资银行(EIB),其资金的90%用于欧盟不发达地区的投资项目,10%用于东欧国家和与欧盟有联系的发展中国家。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对小企业进行融资:一是全球贷款,用于支持小企业在工业、服务业、农业领域的投资和与欧盟发展规划、能源及运输有关的小规模基础设施投资。二是贴息贷款,为雇员人数不超过250人、固定资产少不超过7500万欧元的企业提供贴息贷款,利息补贴由欧盟财政预算支持。三是阿姆斯特丹特别行动计划(ASAP),是用EIB的经营利润所设立的总额为10亿欧元的三年期计划,旨在对高度劳动密集型和新技术领域的小企业进行投资和资金支持。[1]
三、对我国的经验启示
1.银行要加强针对小企业融资的信贷产品开发
银行要努力开展信贷创新,通过对信贷品种、信贷期限、信贷流程、信贷方式、信贷制度的创新增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适合小企业特点的评级制度,适当下放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大力开发如产业链放贷、供应链融资、流动资产质押、机器设备按揭贷款等产品。进一步开发贷款类金融工具,例如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将授信、贸易融资和理财产品进行组合设计,推出“订单质押”、“发票质押”、“存货质押”、“收费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国内保理等担保方式,满足了不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毕业论文,国际经验。。可以将信贷利率与抵押担保设计成负相关的关系,由此达到分类式信贷契约的均衡。依托交易链延伸,积极发展有真实物流和现金流的贸易融资业务,推进小企业贸易融资业务发展。探索小企业资产证券化、小企业集合债券等新业务,多渠道支持小企业资金需要。
通过对小企业信贷的客户信用评分方法,为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绿色贷款通道。针对困难企业专门出台授信指引,实行“一户一策”,逐个落实差异化授信政策,支持基本面良好、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建立新型小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包括情景分析和行业动态追踪机制、标准化授信提案和授信审批机制、多维度的早期预警机制、防范道德风险的反欺诈机制、资产组合管理机制等,简化业务流程,加强标准化管理,开发了中小企业客户定性信用评估系统。
在此过程中,应满足本银行风险控制的要求,加强对利率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种类的动态监管。
2.发展地方性中小银行,组建为小企业服务的民营银行
建立主要服务地方中小企业和个人的地方商业银行,在《商业银行法》的框架下发展规模适度的民营银行。
相对于大银行而言,中小银行在对小企业贷款方面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在收集信息的激励方面,中小银行扁平化的组织结构使得信息易于在基层经理和上级领导之间传递,信息损耗较少,基层经理的激励较强。因此,发展以中小银行为代表的新型银行,可以满足小企业信贷的现实需要,使关系型信贷成为小企业融资的中坚力量。
从我国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看,最有效的直接融资渠道就是组建民营银行。民营银行能够解决中小企业急需风险资金的要求,为高新科技企业尤其是民营高新科技企业融资创造条件。有利于降低不良贷款,有效控制风险,促进我国良好金融秩序的建立,在控制风险的同时,积极增加赢利,为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提供很好的服务。毕业论文,国际经验。。
3.减少现存银行体系的金融抑制,放松利率管制
减少信贷资源的行政性分配,减少信贷资源配置上的国家管制。我国对于贷款利率的上限限制,使得银行不能把风险与收益配比,不符合市场运行规律。可以从中小银行、民营银行开始逐步放宽到所有银行对小企业信贷的利率限制,通过放宽利率浮动幅度、浮动利率制度、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等不同程度的手段,将银行业产权的渐进改革与利率的渐进市场化改革结合起来,避免对资金的过度需求和资金使用的无用损耗。
4.对国有控股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加大商业化的改革力度
虽然要大力发展中小银行和民营银行,但大银行对小企业融资仍有一些比较优势,例如有较高的金融分析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专业的信用风险模型和风险分析人员,管理成本相对较低,风险态度更接近中性,降低对小企业贷款的抵押要求。
国有控股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应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小企业客户的满意程度。将小企业信贷业务纳入中长期的发展策略,强化小企业信贷主体部门建设,与各级政府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签订小企业金融服务协议,加入各地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平台,寻求政府部门的专业指导。可以尝试建立流水线式或一站式服务模式,建立批量承做、组团放款方式,缩短信贷审批周期。
与国外小企业信贷经验丰富的金融机构结成战略伙伴关系,推动产品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
5.完善小企业信贷支持体系
小企业的信用条件一般都比较差,信用记录不完善,缺少充足的抵押品。直接导致了贷款困难,进而严重影响小企业的成长。小企业贷款需要外部担保来提升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帮助小企业取得贷款。通过担保机构介入,能有效解决小企业抵押品不足和难以找到保证人的问题。
在当前我国小企业信贷担保机构监督能力和筛选能力较为低下的背景下,应该以银行为主来选择担保对象,而不是以担保机构为主。毕业论文,国际经验。。担保机构实行部分担保,通过让银行承担部分风险的做法激励银行履行对企业的监督责任,发挥银行对贷款对象事前筛选和事后监督的主导作用。担保机构与银行在“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原则下实行比例担保,建立起与银行风险联动机制,有效分散和化解风险,促进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共同发展。毕业论文,国际经验。。以“流程管理”为核心,从严格的信贷准则、明确的客户标准、精准的授信额度核定、健全的授后跟踪四方面着手,完善信贷支持体系。
参考文献
[1]董彦岭.中小企业银行信贷融资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8).
[2]李扬,杨思群.中小企业融资与银行.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8).
[3]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中国中小企业金融制度报告.中信出版社,2005(8).
[4]中国银监会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小企业融资工作国际经验借鉴.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12).
[5]何韧.美国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关系借贷浅析.新金融,2005(2):43~45.
[6]林强.小企业信贷违约影响因素分析.东南学术,2009年第4期,103~109.
[7]林毅夫,孙希芳.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经济研究,2005(7):35~44.
[8]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经济研究,2001(1):10~18,53.
[9]纪敏.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创新.中国金融,2005(9):16~18.
[10]姜秀昶.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经验做法及对我国的启示.山东经济,2004(1):75~77.
[11]万强,黄新建.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特区经济,2009(1):102.
[12]袁象,余思勤.国外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给我国的借鉴及启示.科技创新导报,2008(7):108.
中图分类号:F830.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1018201
1 农村金融对新农村经济建设的作用
1.1 农村金融促进乡镇和私营企业的发展
通过农村金融信贷的支持,中小型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利用获取到的资金发展起了自己的业务。随着规模和业务扩大,以及为了满足适应市场化和国家化的需要,都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同时,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小城镇建设,从而带动了企业产业的发展,这些都归功于农村金融的支持。
1.2 农村金融带动了农村信息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在“三农”的开展过程中, 引进农业所需要技术、购置优良品种和进行农用设施的改造以及聘用技术人员等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随着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进一步完善,将给激发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进而促进农村经济产业化的步伐。
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农民需要农村金融来服务于自己的生活和生产
农民发展农业、养殖业以及扩大生产都需要在前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些资金的来源就依靠农村金融来解决。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在仅仅满足于以往的贷款和还款业务,更加倾向于更丰富和方便的服务,比如:结算业务,投资业务等等。农民的生产生活、收入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都与农村金融有直接的关系。
2 农村金融发展和改革的建议
2.1 大力发展新农村经济,实现农村金融需求与金融供给的均衡发展
金融和经济发展是离不开,是一个整体,经济决定金融,没有一个个的经济体,金融就很难发挥其作用,因此,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的现象,只有不断地通过在供给中创造出更多的需求、在需求中提供更多的供给,才能真正的解决这一问题。
2.2 建立和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根据农户和企业发展多层次性和多样化的要求,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竞争性的多层次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允许农发行逐步开展信贷以外的咨询、项目融资、企业并购等金融业务,以增强其盈利水平,催进其可持续发展;开发适合新农村建设所需金融品种和服务,使农村金融资源总量平衡;建立和完善贷款的风险管控机制,遵循信贷资产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通过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协同运作,能够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要,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2.3 优化农村金融信用环境,为农村金融健康运行提供良好的环境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强化农村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依据,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建立更加灵活的担保机制,为贷款发展农村经济扫除障碍。
2.4 引导和规范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金融不能很好的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所以在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竞争性的发展过程中,不能忽视其作用,同时要重视民间金融的规范和引导,加强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放宽市场准入提交,杜绝非法操作,使其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3 结语
总之,只有不断的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和发展适合新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才能更好的为新农村经济的发展服务,满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参考文献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而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必须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其总体水平还处在初级阶段,发展中面临着很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缺失的问题。本文在认真剖析现行金融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的同时,从现代金融发展理论和功能视角出发,提出了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现行金融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
(一)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缺乏金融扶持
从产业经济和金融经济相关联的角度来看不同的产业性质决定不同金融机构的滋生和发展…。我国目前农业的生产特点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迫切需要与此产业性质相对应的金融机构产生,农村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要素的缺失,恰恰是农村金融机构缺失的充分体现。我国农村金融体制虽然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和创新,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从现行农村金融机构来看,其市场定位虽然是为“三农”服务的,但从贷款的额度、期限和服务方式上很难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更不用说需要大量资金支撑的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发展。同时 ,对农业产业化发展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后调整了其发展战略,在县域及农村的分支机构向中心城市收缩,信贷业务向大中城市倾 斜。据统计,4家 国有商业银行从1998年开始至今 ,共撤并 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上收了贷款权限,县域网点功能萎缩。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融资特别是直接融资制度缺失
尽管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快,但农村直接融资所占比重很小,间接融资仍然占主导地位。一是股权融资渠道狭窄,占比较低。我国较严厉的企业股票上市条件,只对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上市有利,导致金融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严重不对称。据有关部门统计,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人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上市的仅有 10%,绝大多数国家龙头企业资金供给主要依靠间接融资。二是债务融资渠道单一。在中国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的情况下,长期以来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农村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是债务融资,而债务融资的90%以上来源于银行。在不能获取信贷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农村中小企业就不得不以非正规金融形式融资,造成企业成本上升,影响了其发展。
(三)农村金融利率市场改革缓慢,致使大量信贷资金从农村流出
农村经济因受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影晌,生产效果和经营效益存在着较大的不稳定性和难估测性;农业实行产业化经营出现的众多中小企业,分布广泛,监测、管理成本相对较高。因此,金融机构投到农村的信贷资金,必须获得与其风险监管相对应的回报,但是由于我国利率市场改革步伐缓慢,国家对利率的控制较严,投向农村的信贷利率,不能覆盖整个风险,不仅国有商业银行不愿发放贷款,而且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也经常出现非农化的现象。据统计,从2000年至200年9年间我国农村资金金融系统外流量累计高达27 344亿元,且每年呈递增趋势。
(四)金融中介组织不到位,使众多中小企业缺少担保服务
我国银行业的改革,不但使金融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日常经营管理也更加严格、规范和有序。源于民间资本兴建起来的农业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加之县域范围内基本没有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担保公司、信托公司或者租赁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在急需信贷资金支持时,由于没有相应的中介机构为其提供担保服务,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只能依靠自身力量来发展,丧失了很多发展机会,企业在缓慢发展中求增长求生存,很难取得规模效益。
(五)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抵押担保制度的矛盾,使农业企业有资产而无法抵押
厂房抵押是当前银行信贷通用的一种担保形式,也是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重要途径。《担保法》明确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大多数农业企业建在乡镇或村组,厂房用地多是集体用地、宅基用地,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在法律上的模糊,造成在实际工作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很难确定,这种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在抵押上的错位,已成为众多农业企业难融资、金融机构难变现、担保机构难担保的“死结”。
(六)民间融资长期得不到政府的承认与支持,削弱了民间资金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促进作用
民间借贷自古有之,特别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更是普遍存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使民间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同时农业企业的兴起和发展,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在银行信贷资金缺位的情况下,民间借贷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通过民间借贷的融资高达 8 000亿元至 14 000亿元。民间借贷虽然有发展的必然性,也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在历次金融改革中都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地位得不到认可、发展得不到支持,致使农村金融市场出现了“有资金的不能发放、需求资金的又得不到资金”的困境。
(七)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农业企业信用等级普遍较低
我国金融机构的征信工作不完善,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还不普及,不用说是在农村,就是在城市对贷款客户的认定也有困难。由于广大农村地区征信工作开展得较晚,对贷款客户资料的收集存在不少困难,目前农村的各类企业法人和农民的信用档案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而少有的中介机构服务又不规范,信息经常失真,使得农村企业信用等级普遍不高,难以得到银行的支持。再加上当前农村逃废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法律“白条”增多,金融胜诉案件执行不到位,兑现的资金甚至不足以弥补维权的成本开支,使得银行在涉农贷款的发放上更加谨小慎微,不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八)统一的金融监管制度,削弱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效能
农村金融天然具有较高风险,其服务对象是我国的弱势产业(农业)、弱势群体(农民)、弱势区域(农村)。在当前我国尚未全面建立农业保险体系的情况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更高于其他商业银行,但是金融监管部门在制定监管指标和进行日常监管工作时,大多数还是实行统一的监管制度和办法,没有考虑农业经营成本高、收益低、风险大的行业特征,区别情况,分类对待。
二、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
(一)根据农业产业化的特点和金融需求,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
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层次性,各种需求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表现出较强的多样性。因此,在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时,应从功能视角出发,以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为标准,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健全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小企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借贷组织等多种形式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效率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国有商业银行要把在县域经营的重点放在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农业产业化发展上,根据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信贷产品种类,积极拓展金融服务方式,扩大金融服务领域,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时,不断壮大自身实力。
(二)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培育农村资本市场
由于种种原因,中国资本市场发育较晚,农业运用资本市场又更为滞后。农业的产业化和现代化,是一个资金大量投入的过程,也是一个资产负债结构不断优化的过程。要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必须依靠资本市场、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一是深化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制运作;二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进入证券市场,充分发挥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在证券市场上为涉农公司融资的作用,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
(三)加快推进农村利率市场化进程,解决农村信贷资金外流问题
风险不同,要求的收益也不同,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农村金融服务的对象是分散、小额、风险状况各异的众多农户和农村企业,客观上要求农村金融机构有足够的利率自主权对不同的客户收取不同的利率,从而减少风险、增加收益。金融市场利率放开后,农村地区资金价格一般会呈现出较高的水平,不仅能有效地动员农村地区的资源、调动农村居民进行货币积累的积极性,而且能够极大地吸引非农资金流人、扩大资金供应。同时,资金将会更为有效地使用,从质和量两个方面保证农业产业化投资的顺利进行。
(四)健全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为农业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国外经验证明,中小企业因受自身条件限制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规定的条件时,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务便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因此,应由政府出面或者出政策,成立各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为产品有订单、经营有效益的中小农业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同时积极推动民营资本参与组建担保公司,拓宽担保公司资本金的来源;发展信托业务,通过为农业企业发行各种信托产品筹集发展生产所需资金;大力兴办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发展金融租赁业务,为农业企业发展壮大提供租赁服务。
(五)创新农地担保制度,解决农业中小企业贷款抵押难问题
修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将宅基地归农民所有,扩大集体用地的使用权,使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农业企业真正享有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含抵押)在内的土地经营权。建立农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农地的流转,将农地使用权这种固定的财产价值变成流动性较高的价值,优化资源配置,扩充农地贷款资金来源。
(六)放开民间借贷,尽快出台《贷款人条例》,为农业产业化多渠道融资开辟合法的途径
实践证明,一个经济体健康持续的发展,应该是以民问和社会投资为主体。特别是在当前,不经过银行体系的实体经济投资活动,还有助于减少货币创造。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顺应经济发展要求,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引导与规范,尽快制定《贷款人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民间融资应有的地位,明确其性质、活动范围、运作方式和借贷原则等,建立长效管理和监测机制,适时向社会进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为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证,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弥补农村金融市场信贷资金不足的作用,为县域经济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
(七)加快农村征信工作进程,为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增加金融有效供给实现经济与金融互动发展的根本所在。因此,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农户、农业中小企业等征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他们对征信工作的认识,促使其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统计报表等规章制度,提高与银行打交道的能力。同时,要不断完善征信评价机制,规范对农户、农业中小企业信用评定的管理工作,提高其信用等级,促进农业产业化金融信用环境长效机制的建设。
(八)创新监管制度和模式,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差别监管
农村金融服务对象的弱质性,决定了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不能同商业银行一样,应给予其更加宽松的监管环境和优惠政策。除了在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款比等方面实行差别监管外,还应在市场准人、资金拆借市场、投资保险、中间业务发展等各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壮大农村金融机构实力,从而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郑秀峰.中国农村金融深化的产业约束分析[J].财金问题研究,2004,(4):57-62.
[2]何广文.中国农村金融转型与金融机构多元化[J].中国农村观察,2004,(2):12-20.
1农村金融对新农村经济建设的作用
1.1农村金融促进乡镇和私营企业的发展
通过农村金融信贷的支持,中小型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利用获取到的资金发展起了自己的业务。随着规模和业务扩大,以及为了满足适应市场化和国家化的需要,都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同时,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小城镇建设,从而带动了企业产业的发展,这些都归功于农村金融的支持。
1.2农村金融带动了农村信息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在“三农”的开展过程中,引进农业所需要技术、购置优良品种和进行农用设施的改造以及聘用技术人员等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随着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进一步完善,将给激发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进而促进农村经济产业化的步伐。
1.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农民需要农村金融来服务于自己的生活和生产
农民发展农业、养殖业以及扩大生产都需要在前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些资金的来源就依靠农村金融来解决。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在仅仅满足于以往的贷款和还款业务,更加倾向于更丰富和方便的服务,比如:结算业务,投资业务等等。农民的生产生活、收入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都与农村金融有直接的关系。
2农村金融发展和改革的建议
2.1大力发展新农村经济,实现农村金融需求与金融供给的均衡发展
金融和经济发展是离不开,是一个整体,经济决定金融,没有一个个的经济体,金融就很难发挥其作用,因此,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的现象,只有不断地通过在供给中创造出更多的需求、在需求中提供更多的供给,才能真正的解决这一问题。
2.2建立和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根据农户和企业发展多层次性和多样化的要求,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竞争性的多层次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允许农发行逐步开展信贷以外的咨询、项目融资、企业并购等金融业务,以增强其盈利水平,催进其可持续发展;开发适合新农村建设所需金融品种和服务,使农村金融资源总量平衡;建立和完善贷款的风险管控机制,遵循信贷资产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通过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协同运作,能够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要,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2.3优化农村金融信用环境,为农村金融健康运行提供良好的环境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强化农村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依据,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建立更加灵活的担保机制,为贷款发展农村经济扫除障碍。新晨
2.4引导和规范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金融不能很好的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所以在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竞争性的发展过程中,不能忽视其作用,同时要重视民间金融的规范和引导,加强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放宽市场准入提交,杜绝非法操作,使其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3结语
总之,只有不断的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和发展适合新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才能更好的为新农村经济的发展服务,满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参考文献
在我国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中国农村经济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农村发展对资金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需求越来越大,而融资渠道不畅通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压抑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原因。农村贫困问题很大程度上是资金缺乏,而资金缺乏归根结底是金融制度安排不合理。因此,如何构建合理的农村金融制度,对于改变农村整体面貌,构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至关重要,也是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下走出困境的有效途径之一。
一、我国现行农村金融制度的缺陷
历经几十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国农村逐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多层次、多渠道提供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但农村金融问题突出,商业性金融远离农村,政策性金融支农济,合作社金融名存实亡,非正规金融活动频繁,但管理缺乏规范,资金供给渠道不畅,与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极不相称。
㈠涉农金融制度安排不合理
第一,商业银行的趋利性动机使其支农功能严重弱化。近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和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转变,信贷业务重点逐步向大城市倾斜,县域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大量撤并,对农村的信贷业务逐步减少。同时,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资金管理体制改革,普遍上移贷款权限,县域营业网点逐渐演变成“多功能的储蓄所”,只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随着国家行政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政府机构精简,实行乡镇撤并,原来设立的乡镇商业银行网点也将不复存在,银行信贷资金也将退出这些农村市场。
第二,农村信用合作社支农功能发散,势单力薄,而且存在结构性的矛盾。许多地方农信社功效失灵,形成大量不良贷款和亏损挂账。以短期融通为主的资金供应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周期长的资金需求,经营的商业化倾向越来越明显,大量资金流向收益率相对较高的城市和非农业部门。另外支农乏力,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筹,对大规模的农、项 目资金投入能力不足,并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业务创新能力和市场化程度不高。
第三,政策性金融支农严重不足。政策性金融机构仅农业发展银行一家,而且基层的机构设置到县域,远离农村,无法为农村建设提供,泛的支持。目前农发行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资金来源渠道和资金应用方式不规范。
第四,非正规的金融供给操作与管理混乱。其形式有自由信贷、典当业信用、民间贴现等,在正规金融支农不足的情况下,非上E规金融为满足农村资金需求发挥重要作用。但现行的金融制度不承认其合法性,非正规金融的法律地位及身份缺失,只能在广大农村开展“地下活动”,其支农效能受到严重限制。
㈢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协调能力不足 目前我国农村存在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但这些金融组织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农业银行作为国家商业银行,市场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业务范围已与其它国有商业银行无异,而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属于非正规的金融部门,不受政府政策上的鼓励与保护,且具有较高的金融交易成本,如今在农村农信社“一家独大”,其它涉’农的金融组织难与其竞争,农村金融组织基本上是各自为政,各为其事,造成较高的信息成本和资源浪费。
㈢农村金融信用建设滞后,道德风险高 由于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对欠账、赖账的个人惩处力度不大。许多农户受教育程度不高,信用意识淡薄,法制意识薄弱,严重影响了信贷资金的安全。一方面,居住于农村的借贷人通常居住分散,生产手段简单、生产规模小、信贷需求不大的特点,使得金融机构的规模效益难以发挥;另一方面,农村的信贷往往难以严格用于生产性用途,非生产性需求仍是主要的金融需求,为仅实现低小康水平的农户借贷人具有较强的刚性生活融资需求,足出现婚丧嫁娶、疾病、子女上学等问题。
金融品种单一,不适应新农村建设多样化资金需求 收入较低的农户阶层在出现资金缺口时,向亲朋好友寻求无息和贴息贷款的居多,互助信贷为其首选。对于收入较高的农户来说,需要的是大额农资信贷,但是又苦 j:寻找到担保对象和抵押品,因而获得正规贷款的机率较低,而散户人际信贷所能提供的信贷规模又极其有限。目前农村金融业务仍然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信息化水平低,缺乏信贷服务品种创新,农村金融结算以手工为主,银行汇票、本票等结算工具使用很少,支付结算票化程度低。
二、我国金融制度安排的战略取向与对策
㈠对涉农金融机构支农功能重新定位
建立多层次金融安排,以金融和止规金融优势补的农村金融体系。 第进步加强和完蒋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支农功能。首先,将原属农 银行务范的如于人贫息贷款、农业综合开发划归农业发展银行为这些业务由农行承办将向商业化靠拢,难以得到支农的效;其次,调整信贷结构,逐步将支持晕点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础设施建设领域,以提高农资贷款的利 川效 率,实现 资金优化配 置;冉次,完善政策性金融机构体系,将其机构设置下放到乡镇,可以设一级机构,走进群众,倾听使其成为躬剐其实的支农助农开发银行。
第一,发抨比较优势 ,深化衣信社改革。要奇:足 于农村 ,服务农厂应该牢牢抓住农村这片沃土,,发挥其在乡村 点多、与农户联系紧密的优势:构建独特的企业文化,加强自己业务效率建设,促使内部产,L集聚效应,对外产生辐射效应;创新金融产品,以效益为导向,实施有效的业务创新,在农户中培养一批黄金客户,注意拓展信贷领域,扩人支农范围,加大农村运输业、农产品加工业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电算化建没步伐,发展 兑结算、租赁、咨询、投资理财等中介业务。
第三,积极 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非规金融 已经成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日益活跃。应尽快 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 ,承认其 市场 主体地位 ,给予其合法 的身份 ,同时允许非 公有制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并对其给 积极疏导,规范其操作降低法律成本,搞活民问金融市场。
(二)宏观调控农村金融市场 促使农村金融主体在竞争中谋求合作,在合作中谋求发展,优化资金配置,实现功能互补。
第一,重新整合现有金融体系,明确各自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职责和分工,并尽可能强化合作,信息共享。积极开拓市场,在保证基本重组的情况下,加强监管,规范风险,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尝试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的金融主体,配置新的竞争力量,如建立农业互助组织、互助保险机构和农村基金等,设立乡镇农行、社区信用合作社。
第二,加强协调机制的系统化建设,催生协同效应,减少组织运转的交易费用。通过对各成员、各环节、各要素的功能磨合和能力整合,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生的整体功能远远超出各成员、各环节、各要素的功能之和的效应。由于新农村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深化的进程,所以应以动态发展的眼光不断深化改革,不断推动农村金融机构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将农村金融机构置于新农村建设的大环境中,通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协调机制的建设,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新农村建设的贡献度。
㈢加强农村金融信用制度建设
第一,通过创建信用户、信用村镇活动,引导广大农户增强信用意识,推动农村地区信用建设,逐步在农信社和农户间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和诚信桥梁,对高信用用户在同等条件下简化手续,服务优先,刺激更多的农户遵守信用。
第一,加强对 内授权、对外授信的管理,合理界定信贷授权授信限度,以效益性和风险性原则为标准,根据经营规模、经营实力和经济效益实施不同程度的授予权。同时,授权、授信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定期调整和期间调整。把好贷款审批关、正确选择贷款投向是新增贷款风险管理的关键,农村信用社应该不断加强信用社班子的民主建设,充分发挥贷审会职能,对贷款决策进行集体审批,减少决策失误,严禁搞“一言堂”[4]。
第三,扣‘击金融欺诈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违法行为,保护金融债权。对在清理整顿农资金融机构的 良资产过程中,地方政府要予以帮助和清收,盘活和变现,减少农信社的资产损失。建立科学的网络体系,使信用社和银行同业之间联合起来,利用人民银行的信贷琶记查询系统相互配合,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停止对其发放贷款并清理结算户,维护良好的信用环境。呼吁尽快出台《金融债权管理条例》和《金融债务行为处罚办法》,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
㈣完善农村金融配套设施建设
第一,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由于农业固有的高风险,必须主要依靠政府的力量直接或问接支持农业保险。根据农业保险面厂‘量大、风险高与赔付率高等特点,政府应给与财政税收、贷款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建立由农户、农村经济单位自愿出资形成非赢利性的合作保险组织,承担理赔范围主要是农户的养老、家养牲畜死亡及乡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等。
第二,开发多样化的贷款担保形式。除传统的担保方式、保证和不动产担保外,应探索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在担保机构上既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和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拓农村市场,还要积极探索吸收民问资本进入农村担保信贷,推进其市场化。
第三,提供优惠的金融财税。人民银行给一些低息长期再贷款,中央财政分期拨款给信用社补充由于保值储蓄的贴补支出:降低农信社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对西部地区试点的农信社律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政府承担部分农信社的坏账,再由农村信用社利用自身积累冲销部分坏账;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实行灵活的利率政策。
参考文献
[1]黄成莲,温智良.从农户融资看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取向[J].武汉金融,2 006,(12).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农村金融支持体系 重庆市
一、问题的提出
重庆市不论是农户还是涉农的龙头企业,融资需求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中均没有得到较好的满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农村信用社等农业银行难以对接农业产业链延伸融资需求,业务规模小;贷款期限结构及金融服务水平的不合理难以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运作模式的融资需求;信息不对称加之缺乏有效地抵质押品使得中小涉农企业贷款难问题突出,企业发展受阻;农村信贷重任集中于农村商业银行等少量的金融机构,农业产业化配套体系金融支持落后,难以满足各项发展需求。融资供给方面供给规模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重庆市的经济越发展,对农业的政策性支持以及补贴越少,严重阻碍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融资工具落后,农村资金外流也使得信贷数额在总信贷额度中比重较小,加剧了农业产业化融资供给不足的程度。综上,重庆市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现状无法全面满足农村各项融资需求,需要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去适应当前的融资需求。
二、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的构建与更新
基于上述问题,构建完善的金融支持体系是重庆农业产业化主体最迫切的需求,通过降低融资风险及提供多元化资金供给主体解决各项供求矛盾。构建思路应从功能性、覆盖面与持续性综合考虑(见图1),具体如下:
1、政府政策扶持
与政府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是重庆市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必要条件。重庆市政府应发挥其引导作用,在农业产业化的初期进行各种优惠政策的指定与实施,连续有效的保证农业投资,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融资难的问题。具体来说,以扩大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金供给为手段增加农贷资金额度及来源;以吸引社会投资资本为依托,建立健全的农村金融补偿机制,辅以减免税引导信贷资金往农业生产流动;放宽农村区域内的金融机构准入条件,鼓励相关机构进行农业产业化支持的产品创新与开发;有限度的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吸引非政策性金融机构进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
2、金融产品与服务开发
政府应支持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参股或控股的小额信贷机构、农业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村镇银行以及金融租赁公司等进入农村地区,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作支持。在金融组织处于宽松的金融环境之时,为金融产品与服务开发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金融机构对于农户贷款的呆账核销流程应得以简化,新生的金融机构的设立也需得到监管部门的扶持,为农业产业化的金融创新尽可能的创造条件。
3、信用等级体系管理
深入发展重庆市的市区县信用等级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评级管理方法;信用信息要通过农村信用工程习题的建设得到强化,并积极探索信用助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核心作用,确保农村金融受益面的不断覆盖。
4、金融风险防范保障降低不良贷款水平
优化并简化涉农贷款流程及手续是完善农村金融防范保障的主要手段,辅以完善的涉农贷款风险预警环节,降低相关贷款的不良率;同时农业产业化参与主体自身的保险意识与理解程度也是重要关注方面,将农业保险归纳入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中去,促进农业产业化的保障机制。
5、农村金融法规体系保障完善制度建设
首先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进行农村金融法律体系假设与创新,将相关法律的作用充分发挥,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同时建设与农业产业化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写与实施,完善重庆市农业产业化的所适合的政策与环境,扩大资金来源途径。
三、重庆市高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相关建议
农业产业化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性过程,政府及金融机构等均需发挥各自的作用,进行合理布局与有序发展。
1、创新融资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传统的金融模式结合创新性互联网、众筹等融资途径,是扩大农业产业化信贷资金的可靠手段。尤其是第三方支付方式的出现,改变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资方式的变化,重庆市相关金融机构应加大互联网金融等创新模式的开发与利用,规范操作,合理进行信用融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2、增进农户与农村金融机构法律意识,完善融资环境
在现阶段,新生事物多且产生的新问题与矛盾不断出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农户与涉农金融机构法律意识淡薄,融资环境存在漏洞。在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要不断加大法律投资,提升农户与农村金融机构法律意识,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培训,并对融资进行决策帮助,提高金融风险的控制能力,完善融资环境。
3、合理创新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实现健康发展
创新发展合理性的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需要全面解决重庆现阶段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诸多问题,对于产生的原因进行分解与研究,进行有针对性的创新性创建。新要素的补充与发展将促进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各方应保证各要素的作用发挥与不嗤晟啤
参考文献:
[1]方妍.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融资问题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东北财经大学,2007.
[2] 黄薇,于明霞.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弱化成因分析【J】.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8-10.
小额农贷,是指金融机构专向农村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在我国,政府大力推动小额信贷作为-种有效的扶贫模式在全国扶贫战略中大量运用, 但从目前该业务的运作情况来看,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我国小额农贷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职责定位不明确
我国政府对农村小额信贷的参与,更像是行政行为,而不是市场行为。主要表现为:(1)强大的政治组织力量导致行政强迫命令,使小额信贷在政府主导扶贫中,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工作中不免出现租糙,甚至强迫命令的现象。(2)政府的其他职能淡化、分散了对小额信贷扶贫的力量。政府虽然对扶贫脱贫感兴趣,但他们还要考虑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社会安定,从而就可能使小额信贷的力量淡化或分散。(3)政府官员一般不具备从事小额信贷的企业家精神。对于职能众多的政府机关来说,虽然可以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小额信贷知识的培训并提出严格的要求,但要使他们对小额信贷的操作达到熟练程度,困难很大。
2.法律法规不健全
尽管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扶贫基金会大力支持我国进行小额贷款扶贫的项目试验,但小额贷款的各种组织还未能完全获得正式的合法身份;而且,小额贷款以何种组织身份来进行运作,尚未确定下来。目前,我国小额信贷组织几乎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临时观念,对其内部的制度化管理重视不够,这显然不利于小额信贷的顺利、健康发展。
3.民众观念落后
在我国,由于长期推行政府主导的扶贫式小额信贷模式,导致普通民众甚至一些官员和学者对小额信贷的属性还缺乏正确认识,政府推行的小额信贷更多地体现了一种短期政府行为,忽视了小额信贷运作中的有偿性和可持续性,甚至将小额信贷视同财政性资金。小额信贷组织没有形成完整、正规的小额信贷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金融产品也比较单一。信贷资金的来源、发放、回收也大多不是由金融机构或其中介组织进行,公众普遍的把农村小额信贷理解为一种短期模式。
4.利率不合理的问题
在中国,小额信贷项目确定合理的利率和可持续发展的利率受到政府金融政策的限制,我国政府在金融领域仍然实行着严格的国家管制政策,规定了全国统一的基准利率,同时严格限制非政府组织介入金融活动。
5.小额信贷的放款额度和期限问题
农户在农业结构调整起步阶段,农户对资金的需求预期增大。当前小额信贷的贷款额度与此相比则明显偏小,导致农村经济资金总体缺口增大。另外现行小额信贷的期限较短,最长期限是一年,一般是数月不等。从新农业的生产来看,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在一年内能够收回成本并偿还贷款的可能性不大,即使能还贷,还贷之后易造成资金不足而对生产造成危害。所以小额信贷期限问题上对促进发展农村金融支持中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6.资金筹措问题
目前,我国小额信贷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的扶贫资金,其数量是有限的,品种单一,受金融政策的制约(如存款利率、吸收存款的政策与金融机构等)。又因为由于没有组织自愿存款,因而缺少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目前国际上现有小额信贷组织常见的公开吸收储蓄,基金储蓄、代扣罚金和吸收入股的形式我国都没有。
7.农户信用等级评级制度有待改善
目前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现象:一是由于没有建立家庭收支账, 对农户评级存在底细不清、农户经济档案资料不全的现象。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信用评定失实;二是评级授信把关不严, 信用等级比例失调;三是没有根据农户家庭经济状况、资信情况方面的变化重新评估,造成信用等级不匹配。因此,金融机构应制定出相应的评级制度。
二、促进我国农户小额信贷持续发展的对策
1.重新定位政府职责
在我国开展小额信贷活动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协调。但政府的介入应该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首先政府应把握“参与但不干预”的原则。参与政策的宣传,但不干预贷款的审批发放;参与联保小组及个人的信用评级工作,但不干预小额信贷机构对其的奖惩情况;参与监督贷款的使用和回收,但不干预贷款数额、期限和利率的制定;参与向客户提供市场信息、技术指导、政策扶持,但不干预贷款者对经营项目的选择。其次探索建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政府可以建立风险基金。一旦出现风险,可以从风险基金中拨出一部分补偿小额信贷机构的部分损失。另外,政府也可以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小额信贷项目,成立小额信贷保险项目,转嫁一部分风险。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小额信贷的发展离不丌会融法规的规范和引导,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一是要尽快修改《人民银行法》,补充有关小额信贷的法律条文,在法律上赋予小额信贷组织独立的主体地位;二是要尽快开办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保险:为小额信贷壮大资金来源、增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三是要允许小额信贷享有同农村信用社同等比例的利率浮动权,促使其以近乎市场利率的水平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筛选信贷市场的风险因素,增加其盈利水平:四是要准许小额信贷组织同国有会融、城乡信用社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有意义的存款、贷款、拆借等业务联系;五是要尽快制定适合小额信贷发展特点与发展阶段的监管政策。
3.加大小信贷款的宣传力度,加强民众对小额信贷的认识
政府要通过办专刊、贴标语、门柜和日常宣传,让农民、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各界了解现在小额信用贷款在范围、权限、用途、期限及信用等级、贷款授信等方面的.过加强教育使民众改变对小额信贷的一些认识误区。
4.逐步推行利率市场化
扶贫不是一种单纯的慈善救济行为,主要应看作是一种经济行为。只有把它作为一种经济行为,才能充分发挥其功效。在资源比较短缺的情况下,制定合理的小额信贷贷款利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显得尤为重要。
5.改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和期限的规定
针对目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无法满足农户较大规模经营资金需求的实际,中央银行应继续加大对农信社支农再贷款的投放力度,适当提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授信额度,此外,农信社还可以通过发展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借贷,疏通横向资金融通渠道,发展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借贷,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结合农业生产的特点,适当延长管理办法规定的贷款期限, 由信用社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贷款的用途商议决定。根据农户要求、资信程度、资金的投向、还款能力和信用社的能力适当放宽小额农贷金额和期限的限制。
6.扩大资金来源渠道,解决资金供应问题
这可以从政府和金融政策两个方面着手解决。政府要加强对农村的教育、卫生、农业救济等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的投入,给予农业一定的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这样才能增加农户的收入,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增加农民的抗风险能力,起到扶贫和资金回流农村的效果,同时也提高了农户利用信贷资金获利的能力,间接的减轻了小额信贷机构放贷的风险性。金融方面根据中国农村的经济现实,构建能切实为中国农村经济服务的金融体系,有效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动作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邮政储蓄银行和引导民营资本建立的金融机构,可以有效地引导资金为广大农户提供大量的小额信贷服务。努力拓宽资金筹集的渠道。可以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从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或是寻求合作伙伴,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农民共同基金,面向农民筹资,取之于农,用之于农。
7.加强信用评估管理, 构建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
一、大库伦乡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发展现状
(一)大库伦乡信用社小额信贷办理流程
担保和抵押是不需要的在大库伦乡农户在贷款,主要是依靠信用。农户简单的信贷办理流程如下:农户申请贷款---农信社调查---评定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发放贷款证---直接到信用社贷款。这就是大库伦乡信用社小额贷款办理流程,但在实际的小额贷款流程中,信用社、农户双方未能完全按照规定的贷款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迫于时间人力的因素,部分重要环节都会被忽略。据不完全统计,被忽略最多的环节是农信社调查、评定信用等级。按照正规的贷款流程这些环节是至关重要的,大库伦乡经济落后,无严格的政策规定导致这一现状的出现。
(二)大库伦乡信用社资金发放对象
大库伦乡信用社信贷目标客体群为具有农业户口,从事农村土地耕作,贷款者多为户主年龄在60岁以下。具体来讲,大库伦乡信用社资金发放的对象并未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据不完全调查统计每年有56%的农户是非目标客体群,原因在于大库伦乡是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各个村的医疗保健设施比较落后,多数高龄老年人无子女赡养,在突发的疾病情况下不得不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还有的农户为供子女上学在违规的情况下也向信用社申请贷款。经济滞后,无严格的正规组织是大库伦乡信用社这一现象出现的缘由。
(三)大库伦乡信用社小额信贷用途
根据有关规定,小额贷款用于生产、消费、经营、扶贫等各种用途。事实上,大库伦乡信用社规定贷款用于支持“三农”的比例不少于80%,尽量控制大额放贷,单户贷款最高不超过资本金的10%。从大库伦乡农户目前贷款用途来看,农业是比重最大的。据不完全调查统计,农户取得的信用贷款,40%的贷款用于种植业、养殖业生产费用;农机具用到贷款的20%;农业服务占20%;购买生活用品占贷款的20%。大库伦乡农户主要以经营农业生产为主要收入来源,因此他们会把大部分资金投入到农业生产中,为的就是有个好的收成,获得家庭的一桶金。
二、大库伦乡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存在问题
(一)大库伦乡信用社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大库伦乡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投放方式不灵活
大库伦乡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投放方式不灵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贷款投向单一。种植业和养殖业是大库伦乡信用社小额信贷的主要投放点,约占79%,个体工商业仅占21%(二)贷款额度小。大库伦乡信用社规定最高额度为3万元,高效农业,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难以得到大额资金需求。(三)借款期限短。
2.大库伦乡小额信贷对农业的组合投入力度不到位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投资主体,都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而大库伦乡信用社农户小额贷主要着眼于支持单个农户或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没有将小额贷款和农业产业紧密的结合起来,若农户单独面对市场,供需信息及市场价格不足,便导致农户承受市场风险的能力弱,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就会出现问题。
(二)大库伦乡信用社受外部环境制约存在的问题
1.大库伦乡种植农作物的自然风险
大库伦乡的农业以种植为主,受天气、季节影响大。沙尘暴、病虫等自然灾害每年都有发生,每年都会有不同的灾害造成农作物减产。而且土地一旦遭受灾害,农民的收入就会被减弱,还会影响到第二年的耕种。所以,农业生产收益和工业不一样,发放出去的贷款很可能存在拖欠或坏帐的风险。还有,大库伦乡农村地区是粗放式经营,靠天吃饭的现象很严重。农民如果遭遇“天灾”,一方面农民无法还贷,加大信用社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小额信贷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服务三农。
2.大库伦乡农产品市场风险
小麦、玉米、菜籽等是大库伦乡主要的农作物,近几年,农产品价格普遍上涨,但农业生产资料涨幅也很大,例如,种子、化肥、农膜价格涨幅达到24%以上,农业效益仍然低。还有农民面临的市场风险也大,主要表现在:狭窄的信息来源渠道,不对称的市场信息,收集信息的困难,加上农民无法精确预期农产品市场价格、规模。农民形成一种跟风心理,盲目效仿别人的成功,导致大量单一产品出现在同一地区生产,供过于求,价格下跌,给小额信贷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三、解决大库伦乡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问题的策略
(一)加强宣传提高大库伦乡信用社及农户对小额信贷的认识
大库伦乡信用社要充分认识开办小额信用贷款的重要性,这也是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库伦乡信用社要确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提高信贷服务手段,改善贷款方式应该做到,让每个农民感觉到贷款就像存取款方便一样。
从大库伦乡农户的角度来讲,改变把小额信贷当成扶贫款的观念是首要的,信贷理念被树立。意识到小额信贷是一种信贷关系,而不是简简单单的救济。小额信贷被合理的利用,发挥自己的创建性,以便实现良性循环的小额信贷。
(二)加强大库伦乡信用社队伍建设及提高员工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