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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法困难实际工作中,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困难重重。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
1、农村环境污染地域广、污染后难以发现长期积累,县级环保部门人员设备落后人员不足。
2、农业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分别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和农村村镇环境保护工作。但实践履行监管治理职权困难重重。3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有乡镇政府保护环境的义务,没有监督和处罚的职权,不利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实施。
(三)救济途经不畅目前农村法律救济的阻碍主要表现在:
1、环境法律责任不明确,法律救济途径不畅通。2、守法、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
3、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和法律责任的规定少。
4、公益诉讼实际案例少,提起主体不主动。面对当前农村环境纠纷日益复杂,环境矛盾情况逐渐严重的情况,显然法律救济途径是缓解争议、解决纠纷的重要疏通途径。
二、农村环保之建议
(一)立法的修改与完善鉴于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各个区域情况各异,为保证环境立法能够得到有效的实行,首先,应根据不同地域的环境状况和地理情况广泛调查听证,增加公众的参与程度。其次,应规定地方乡镇政府机关环境监督和管理的职权,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整体工作,提高积极性,防止不可逆转的环境污染和破环。同时,应给予农民更广泛的知情权,加强宣传、学习,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的内容。
1.引言
在环境问题已经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的今天,人们开始把视野从城市转向更为广阔的农村。在中国,农村人口高达9亿,且分布地域广阔而分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脱贫致富与保护环境的矛盾日益凸显,已经暴露的各种环境问题也亟待解决。因农村环境问题特有的重要性与特殊性,目前已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及国家环保总局的《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都已明确了解决并改善农村环境问题的目标。
2.农村环境问题概述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农业生产及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量增大,农村环境日益恶化,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与身体健康,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污染转移及乡镇企业排污造成的环境污染。随着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一些耗能高、污染重、难治理的企业迁往农村,而农村为图眼前快速的经济增长大多欣然接受。这些迁入的企业和当地自身发展的乡镇企业一样,大多规模小,资金技术力量有限,污水处置设备不完善,布局分散不利监管,加之地方保护主义情况存在,使得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偷排河流及农业灌水渠道难以根除。由此造成的水体污染,不仅会影响农作物生长,还会危害到农民及畜禽的健康。此外,约90%以上的城市垃圾在郊外农村填埋或堆放,这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污染当地的土壤、水体和空气,影响到附近居民的生产生活。
(2)由化肥、农药和地膜等不合理使用造成的农业污染。据统计,我国化肥年使用量达4637万吨,按播种面积计算,化肥使用量达40吨每平方千米,远超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吨每平方千米的安全上限。不仅如此,化肥利用率仅为30%―40%,其余60%―70%进入生态环境,导致土壤有机质降低、理化性质恶化、肥力下降,还会加剧湖泊、海洋的富营养化。我国地膜年使用量超过60万吨,多为价廉的一次性产品,不利回收,据调查,平均残留量为3.78吨每平方千米,因此,造成的减产损失可达产值的20%。
(3)农民生活污染及由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带来的环境问题。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农村生活垃圾逐渐集中化,且其中多为难分解的塑料制品等。农村每年产生的约1.2亿吨生活垃圾和2500万吨生活污水,在无处理堆放及随意排放的情况下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荀彦平、张有贤,2006)不仅如此,规模化养殖业的兴起带来了一种新的污染方式:养殖业的粪便直排。据统计,我国每年养殖畜禽排放的粪便粪水总量已逾17亿吨。据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23个省市的调查显示,90%的规模化养殖场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60%的养殖场缺乏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由于点多面广是这类新型污染的特点,对于该类污染的治理难度较大,效率偏低。在一定程度上,由此导致的水体污染与工业污染的总和相当。
(4)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在广大农村地区,地处偏远及开发度不足限制了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很多地区被迫选择过度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这种掠夺式的开采会破坏当地的局部生态环境,进而提高自然灾害发生的几率。该类环境问题有:水土流失问题,土地沙化和石漠化问题;局部地区土壤盐渍化问题;草地面积的减少;河流断流及湖泊绿洲的萎缩,地下水位的下降;矿产资源开发造成大面积土地破坏。(荀彦平、张有贤,2006)
3.农村环境问题的特殊性及其原因
为区别于城市中的各种环境问题,总结农村环境问题特点有:污染源分布点多、面广且分散;缺少必要的污水、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设备、场所;影响地域广、人口多、时间长,且潜在危害性大。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源,经分析总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民生存困境。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相对于城市的日趋繁荣,农村的经济发展迟滞,已是不争的事实。对于部分自然条件较差地区的农民而言,迫于生计,常以开山修路、毁林种田、过度放牧、开采矿藏等方式改善生活。随之而来的,如水土流失、草场退化、沙漠化、盐碱化等环境问题也因此加剧。较之城市生活,农村的工作机会偏少,农耕生产回报较慢,因此,陷入生存困境的农民们倾向于通过发展工业致富。在资本引进方面,因农村地区投资环境偏差,多以土地及矿产资源吸引资本。以此模式进入农村的各式企业,常常在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牺牲了当地生态环境,加剧了农村环境问题。(荀彦平、张有贤,2006)
(2)环境意识薄弱。环境意识尚未在农村地区深入人心,而政府管理层环境意识的缺失造成的危害则更大。基层政府常关注传统职能,偏重短期经济收入,对环境问题则相对忽视。农民群众对环境权认识不深,在切身利益未受损时多轻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时则对自身权益的法律救济不甚了了。
(3)环境投入不够,法制不够健全。由于农村经济欠发达的状况一时难以改变,当地政府可能尚无力组建全面的环境保护体系。中国农村人口数量庞大,完全由国家财政补贴环保支出显然不现实。我国现有的农村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亟待完善,在部分环保领域依然存在立法空白。目前,立法上对于各个不同类型企业的环境保护规定,普遍缺乏针对性,导致实际操作中的执法难度较大。(张浩,2007)
4.从农村环境规划角度提出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建议
环境规划是为使环境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而对自身活动和环境所做的空间和时间上的合理安排。此类规划于城市中的应用已初见规模,但由于农村环境问题关注度不够,因此,农村环境规划尚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村已有环境保护意识,自觉采取一些环保措施,然而因缺乏科学的规划和必要的引导,往往加大了环保投入却没有收到理想的效果。因此,对广大农村地区实施环境规划,是近几年我国环保事业亟待采取的措施。
农村环境规划应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为农村居民提供让他们长期发展和逐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环境保障。良好的农村环境规划方案将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彻底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其中,笔者认为以下几点需予以重视。
(1)从宏观上规划整个区域的农业生产结构,并注意整体与局部的协调关系,避免过度重复影响其经济性,大力提倡发展生态农业与循环经济。在生态农业中,以生态学和环境经济学原理为指导,应用系统工程的方法把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技术相结合,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和社会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规划设计和组织开展农业,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使农村环境问题的恶化得到有效的遏止。
(2)规划要保证经济性并尽量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避免过多的管理成本与税赋压力,必要时可采取政策倾斜、财政扶持。由于农民最为关注的是增收致富,因此,规划的可操作性要求农村环境规划建立在经济性的基础上。应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给予农民关于环境规划的各类指导意见,改善现有制度以激励环保新技术的开发、农业技术推广,并辅以政策资金扶持、合理的生态补偿、有效的环境质量监控管理。(叶安珊,2006)
(3)注重节水节能,从源头控制污染,加强产前预防,弱化产后治理。水资源规划应开源、节流、治污并重,在西北缺水地区尽量回用中水,实行错峰调蓄补充河湖水源;农业上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切实加强乡镇企业污水排放监管,避免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饮用水、灌溉水取水河道。同时,加强农业环保技术推广,建立农业污染监测网络与控制体系。对化肥、农药、农膜使用者加强教育和培训,减少施肥盲目性,推广高效、低残留农药和可降解地膜的使用,提高化肥、农药、地膜利用率。
(4)对农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注重基层干部素质培养,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应统一协调农业资源的配置,对各企业布局合理化统筹,同时因地制宜地开展地方生态旅游。在干部素质问题上,应将环境保护的相关目标纳入干部选拔与考核指标中,加强基层干部的环保意识。在立法完善问题上,应推动环境保护立法,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推动环保法制进程的同时,也应加强环保意识宣传、教育。(郑环,2006)
5.结语
农村环境保护乃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百年大计,虽因短期效益较低一度被忽视,所幸现已得到政府及公众的关注。相信在全民关注与良好的环境规划之下,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荀彦平,张有贤.对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深入研究.农业环境与发展,2006年第4期.
[2]李世元.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环境问题研究.农业环境与发展,2007年第2期.
一、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农村环境主要是指以广大农民的聚居地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的自然及社会条件的总和,包括,大气、土壤、水体以及地面植被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发展都在日益提高,但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幅员辽阔、人口稀少,工业化程度相对较低,相比于发展迅速的城市来说,环境污染的空间还相对富余,因此,农村环境逐渐成为城市环境污染之后的另一个区域。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加大了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一些大中型企业的发展也逐渐伸向了农村,使我国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也受到严重挑战。
我国农村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农村水体土壤污染严重
由于国家对新农村发展的推动,农药、化肥以及地膜的使用逐渐加剧,使农村的水体和土壤受到严重污染。化肥、农药的使用可以对减少虫害、提高作物产量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化肥、农药用量的不断增加也造成了严重的问题。首先,大量使用化肥造成土壤板结、有机质含量减少、土地质量下降,不得不依赖更大量的化肥。其次,农药、化肥中所含的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作物,使产品品质低劣,市场竞争能力差。农药、化肥同时还大量杀死无辜的动物、鸟类、昆虫,破坏生态平衡。大量废弃的农膜遗留在土壤中,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土壤中有益微生物的繁殖,也妨碍作物的生长。而且这些“白色污染”很难被消除,因为农膜在50年之内都无法被分解。
(二)农村的废弃物处理不当造成的污染
随着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中造成的废弃物也越来越多,加之不恰当处理就会对农村的环境造成危害。我国的人畜粪便、日常生活垃圾和使用污水被认为是目前农村三类主要废弃物污染源。据有关调查,农村人畜的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还不到5%,农村生活剩余的垃圾和污水都没能进行统一有效管理,农民自己的生活垃圾和污水随处倾倒,流向路边地头、沟渠池塘以及被蒸发到空气中,严重污染着土地、大气、水源和庄稼,严重破坏了农村生态平衡。
(三)滥砍滥伐造成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在农村,有很多农民只看到眼前利益,把大量的树木森林砍伐使之变成耕地,他们没有认识到森林是农业的生态屏障。目前我国森林覆盖率越来越低,已经不足15%,除去大片林区,广大农村地区的森林覆盖率则更低,。水利是农业生产的命脉,由于地面植被被大量砍伐使我国的水土流失,水资源严重浪费。水土流失使土壤的肥力和水分渐趋荒漠化,有的只能弃耕,使一些地区的环境不在适合农民的生活居住。我国经济发展规模扩大、人口逐渐增多,饮用水的需求也大大增加,而实际可用的水量却逐年减少。可见滥砍滥伐造成的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了,如果不加以制止后果不堪设想。
(四)一些新型企业造成的污染
十指出,对新型农村的建设要围绕全面推进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其他文明建设一起发展。但是,目前国家为了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一味的强调以工业致富农村,致使乡镇企业在农村大力发展起来,但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也凸现出来,由于乡镇企业主要是化工、建材等重工业,大部分都是重污染行业,而且这些行业技术含量较低,经营分布比较广,使得农村环境污染面覆盖较大且不容易治理。另一方面,我国农村为了加快致富的步伐都开始搞一些副业,比如禽畜养殖等,并且规模越来越大,这样造成的污染也大大加深,在农村,人口分布密度较大,禽畜粪便的污染对人体的影响和土壤地表造成很大杀伤,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
二、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一)公众参与率比较低
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地位处于弱化的状态,特别是处在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村,农村环境保护还仅仅依赖于政府的推动。中国虽然已经完成了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但是农村人们的接受能力毕竟有限,更何况是环境法,知之者就少之又少,公众只是的跟随政府的脚步,当政府进行农村环境进行决策时,公众就会被组织起来集体参与;在政府没有环保政策时,便很少有公众参与。由于这种参与是在政府倡导下进行的,公众并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立场。农户们不能有效地监督政府权力。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也更加注重生活质量,公众的环保意识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对于不断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象,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依然不强。公众在面对环境问题时,往往缺乏社会责任感,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不高,这也导致我国环保项目开展的成效也打了一定的折扣。
(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健全
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看,我国还缺少专门性的法律来规范农村环境的保护,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还远远达不到要求,有些甚至还仅仅只是停留在概念上,根本没有可执行性。农村环境形势已经十分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污染共存,生活污染与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但是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仍然达不到要求,这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和财产的重要因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农村环境保护还有很多方面没有涉及到,一些城市法规条例根本不适用农村,而适用农村环境的法律又不够完整且滞后,目前,我国农村的各项环境保护的政策都跟不上发展的步伐,以农药的检测体系为例,不仅检测的能力落后,就连检测的标准和覆盖面也很低,而且对农药残留超标监管力度远不能适应国际上对农药残留监测工作的要求,还有近几年来发展较快的农村城镇化以及乡镇企业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问题等等,当前的法律都没有相应的规定。
(三)农村环境保护执法系统混乱
由于农村大部分远离城市,环境保护的执法情况不能得到保证,而且农村环境保护职能和职权及各部门的分工不明确。另外我国涉农环境保护事项范围广泛,而国家关于涉农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又太有限,因此,对于涉农环境保护事项,农业部和国家环保总局“都管”或者“都不管”也是有根据的,这种职权分工上的不明确导致两部门争相管理对自己有利的行政事务,而对于自己不利的行政事务则相互推诿。还有就是地方官员为了政绩都把主要环境执法力度都放到城市里面,从而忽略了农村环境的执法,例如对于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事项,生态保护执法等,往往是城市严农村松,甚至农村根本就得不到执法,这都导致了农村环境执法过程中出现难以操作的事实。
三、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立法建议
通过上对我国目前农村环境污染情况的了解我们可以发现,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已经越来越严重。为了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立法建设已经势在必行。
(一)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立法是关键,环境立法是环境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但目前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还相对比较薄弱,这就给农村环境保护的进行带来了很大阻碍。所以,当前最重要的是认真贯彻政府的要求,努力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定村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设施建设的规划,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机制的投入和运行机制,对重要饮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水库等环境敏感地带,制定并颁布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技术标准,制定农村环境质量、人体健康危害和突发污染事故相关预案,另外还应当尽快制定针对乡镇企业等新型行业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最重要的是无论制定法律,还是法规都应当充分面向公众,让每一个公众参与进来,这样所谓的法律体系才能发挥作用。考虑到农村成员的文化水平及法律意识比较低,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应该浅显易懂,以便每一个公众都能了解学习,这样也有利于执法部门的执法。
(二)强化农村环境执法与监督检查
农村的经济发展对我国整体的经济发展都有着很大的影响,保障农村的环境要从多方面进行加强。在当前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下,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就愈来愈重要,只有从环境的问题上得到了有效解决,才能更好的促进“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
1 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影响“三农”发展的问题
1.1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分析
“三农”的发展是促进农村经济水平提升的重要基础,在农村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加强就比较重要。农村的环境主要是农村居民为中心的人工改造自然因素的整体,其中有诸多的因素,例如大气以及土壤等层面,在这些方面进行加强,就比较有助于“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对农村的环境加强保护,能够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发展要求,在农村的环境方面得到了保护对整个农村的风貌优化就有着积极作用[1]。
再者,农村的环境保护有助于促进新农村的生产发展,新农村的建设和环境保护两者的和谐发展是农村生产发展的需求,只有将两者得到有效的结合,统一化的发展,才能真正保障农村生产发展水平的提升。对农村环境加强保护,是农村村容整洁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在这些方面要能得到有效加强。
1.2农村环境保护和“三农”发展的问题分析
从当前我国的农村环境的发展现状来看,在诸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解决,环境问题对“三农”问题的解决也有着很大的影响,所以要注重对农村环境的优化解决。当前农村的环境字各个方面都正在进一步的恶化,其中的水污染现象比较严重,对农业的生产发展已经有了很大的影响。水污染的严重性对农业的生产产量和质量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甚至会造成农作物自身含有有毒元素,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直接的威胁[2]。
再者,农村环境污染中的土壤污染也比较严重,以及草地的污染也比较突出。其中的土壤污染是对农作物有着直接作用的,由于农作物是依靠着土壤生长的,如果土壤的破坏比较严重,或者是土壤当中存在着有毒物质,就会直接作用于农作物上。还有是草地方面的破坏也比价严重,这样就会对畜牧业的发展带负面影响。
除此之外,农村的环境问题还体现在土地的沙漠化以及水土流失等方面,这就会造成耕地面积的减少。这些层面的环境问题,对农民的经济收入就会造成直接的影响。并且对农业的发展也会带来很大的危害。所以对这些方面要能得到充分重视,要能充分重视,并要找到针对性应对的策略加以解决。
2 农村环境保护促进“三农”发展的优化策略探究
对农村环境的保护加强促进“三农”的优化发展,在策略的实施要从多方面充分考虑,要在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上进行加强。各地的领导干部要能充分重视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并要能够将带头作用得以体现,主动的对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深入到基层进行宣传。在宣传的方式上也要能够多方面的加以体现,可以通过广播以及电视和互联网等技术的应用,让农民能够在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技术的学习上有更深的认识[3]。
再者,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的优化实施,还要能够充分证实环境保护的监督机制的完善。从制度上进行规范,让每个农民都能够在环境保护的工作上做出自己的努力。还要能实现新农村和新环境的发展目标,构建环境保护的完善体系,将环境保护卫生以及综合管理等系统得到有机的整合发展。
另外,对农村的生态环境系统进行有效优化发展,这就需要能够对新农村建设的资源开发和环境容量两者得到有机的结合,将生态平衡这一问题得到充分的重视。再有就是要能够对农村的生态配置得到优化体现,要能将环境保护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如此才能真正的保障农村环境的良好发展[4]。要能对农民生态权益方面进行改善,加强其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深化认识,政府的职能作用发挥要充分,并要能在环境保护的资金以及技术的投入上要能得到充分。这样才能真正的保障农村环境的良好发展。
3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