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9 09: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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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内部审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职工认识不足
有些领导对内部审计的职能和作用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内部审计工作可有可无。单位内审部门的设立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设置的,没有具体的工作目标,没有将内审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的轨道上来,甚至于错误的地认为内部审计等同于纪检监察。有的内审人员认为,审计工作容易得罪人,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等、靠、要”思想严重,有的即便发现问题,也不敢请示、汇报,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
(二)人员配备不足,素质较低
目前,内部审计机构虽都配备了专职内审人员,但人员较少,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医疗卫生行业内审工作的需要。并且有相当数量的单位对人员配备不够重视,内审人员大部分是从财务、管理部门调配而来,这些人员虽然有丰富的财会知识和经验,但对审计相关的专业知识相知甚少,缺乏内审工作所应具备的综合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不能满足医院管理的需要,制约了审计职能的发挥。
(三)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
国家没有对医院内部审计的具体准则和实施细则做出规定。这种法规的滞后性,导致医院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具体的审计工作时无章可循,使审计意见和建设难以切实落到实处。在机构设置上,有的医院虽然设置了独立的内审机构,但却没有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有的虽配备了审计人员,却没有相应的独立审计机构,而是将内审和财务合二为一,或是将内审机构置于纪检、监察之下,使内审机构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四)内容过于单一,忽视服务职能
目前,有些单位的内部审计职能还只是停留在单纯地控制、监督方面,主要发挥审计的事后监督作用,其主要工作都集中在财务领域,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花费在审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上,而未深入到单位的经营管理和服务领域,忽视了内部审计的事前、事中监督,没有意识到内部审计机构既是医院内部的一个经济监督部门,也是一个服务部门,人为地缩小了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使内审工作处于被动地位。
二、医院内部审计的发展方向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单位领导对内审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加强和改善内审工作的基础。如果一个单位的审计工作没有领导的支持,是根本开展不起来的。因此,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的好坏,作用发挥是否充分,领导的重视程度是关键。1.使领导转变观念,提高对内审工作的重视,积极指导和支持内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将内部审计纳入工作日程,对内审机构提出严格的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堵塞漏洞;并从各方面给内审人员以支持,努力为审计部门排除工作上的阻力,帮助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使内审机构较好地行使审计职能。2.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逐渐转变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我审”的观念,不断强化审计意识,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当好医院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协助领导抓好内审建设和管理,提高审计在医院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实现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的双重转变。
(二)努力提高内审队伍的素质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为了做好医院的内部审计工作,医院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内审队伍。1.要对现有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使其掌握经济、管理、计算机等多种专业知识,改善其知识结构,配备专业审计人才,吸收临床、医技科室等各类高素质人才,充实内部审计队伍,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内审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要严格考核机制,对内审人员业绩进行评价,促使内审人员注意自身知识更新,努力拓宽知识面,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掌握多种技能,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继续教育等多种方法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2.抓好内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和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使其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高尚品质,确保审计人员不违纪、不违法、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从而树立高效、优质、文明的审计形象。
(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
医院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是实施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保证,设立科学、合理的内部审计机构,是实现内部审计职能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健全的内部审计机构,完善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多数情况下都会出现财务管理混乱、跑冒滴漏、腐败行为滋生的现象。因此,医院应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建立同本单位其他各职能科室相平等的、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明确内审机构的地位,对内部审计机构的人员配备实行专职化,并且保持其稳定性,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管理等职能,使内部审计机构成为医院管理所必不可少的一个机构。
(四)完善制度化建设
2.讲究用语,注意条理。要按照会议纪要的不同用途,恰当地使用不同的用语。上报的会议纪要,就应使用对上的语气,如“会议讨论了以下几个问题”、“会议考虑”等;下发的会议纪要,则可用“会议决定”、“会议要求”、“会议强调”、“会议号召”等。
然而同为总结发现,国内学者大部分还是偏爱被动语态,这大大的影响了英文摘要的写作质量。关于医学英语论文的写作,我们应当与国际惯例接轨,更好地进行国际医学学术传播和交流。
科学研究的起点往往不是已有的问题,而是从现象和事实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因此提出问题的能力也是培养学生能力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审视我们的传统教学总是强调确定性,排斥可能性,在教学中往往习惯于教育学生“如何解决问题”,而忽视了教育学生“如何提出问题”,正像李政道博士说过一句很深刻的话:中国古代讲究做“学问”,而现在的学生,都在做“学答”,其结果往往是墨守陈规、缺乏创新。要真正塑造创新型人才,教师在教学中必须鼓励学生勤于观察,敢于质疑,勇于提问,因此,在中学地理教学中应将学生的“提问”能力的培养放在重要地位。
一、更新教育观念,创设平等民主的教育氛围,让学生“敢问”
我曾在学生中进行过一次书面调查。题目是:谈谈你对“提问”的看法。学生的回答近似一致。有的说:可以启发我们……;有的说:可以了解我们的……;有的说:可以调动我们的……。不难看出所有的回答,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提问”是你教师的事,而我们只管一个“答”字,那么,学生在课堂上为什么不敢提问,究其原因,我想有以下几个方面:
1、心理素质差,一提问,一发言就心慌,胆怯;
2、害怕别人笑话,担心自己的问题档次不高,遭人取笑;
3、不善于积极思考,无问题产生,只能被动地接受老师所讲的知识;
4、学生提问技能的缺乏;
5、学科教学内容呆板;
6、教师教学方法陈旧,只注重传授现成的知识,而忽视了知识的发展过程,过分地强调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都忽视了学生学习中产生的疑问;
7、教学评价体系的单一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目前,评价一个学生学习成绩的好坏,往往仅采用考试这一评价方式,而试卷上往往是现成的问题,只要求能够正确地写出解答过程,几乎从来没有要求学生提出问题。
……
因此,要想让学生主动提问,要让每一个学生意识到自己有发现、提出问题的权利,不管提的问题多么肤浅,多么粗糙,都不应遭到别人的挖苦、耻笑,不管问题多么不着边际,也不应遭受人格的污辱。平等和民主要求教师不仅应对学生提出的有价值的、有创意的问题予以表扬鼓励;对不符合教学需要的过浅、过难、甚至离奇的问题也应予以合理的肯定和尊重;对学生提出的针对教师和教材的问题的勇气和态度首先予以肯定,然后再是引导和分析;还要引导全体同学正确对待其他同学所提出的问题,要让主动提问的学生有“安全感、成就感”。这样,就能激发学生主动提问的动机,也能互相引发思考、发现和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学生也会由“不敢问”到“敢问”,再由“敢问”到“善问”,进而能做到提问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扩大创新思维的空间,提高创新思维能力。
二、激发学生旺盛的求知欲,让学生“想问”
学生旺盛的求知欲是主动提问的重要心理条件杂志铺小论文。可以经常对学生进行学习地理科学的意义的教育,经常给学生介绍历史上科学家及周围有识之士的故事,结合教材阐明学习地理的价值,使学生切实感受到地理科学知识的可用性和学习地理科学的现实意义,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同时以丰富有趣的教学内容和生动多样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学生在学习中产生愉快情绪,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引起新的探究要求,从而产生问题、提出问题。也可以根据中学生好表现的特点,用竞赛的方法激发学生积极地发挥大脑潜力,引导展开以提出问题为主题的学习竞赛活动,用精练的语言,点拨学生思维,使他们置于“愤”、“悱”的状态之中,学生就会不断地打开一个个思想的窗口,提出一个又一个问题。
三、教给学生发现问题的方法,让学生有问题“可问”
1、引导学生把书本、听课中不懂的地方、作业中不会做的习题、实践中碰到的棘手问题提出来,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真正原因,作为发现问题的方法。
例如,我们在野外观察土壤剖面时,学生的头脑中就会产生如下疑问:为什么有的土壤层次颜色较深;有的层次颜色较淡;为什么有的层次较为疏松;有的层次比较紧实、黏重;此时,教师可以让他们提出来,并与他们一起深入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
2、较中发现问题:
在具体的地理教学实践中,可以引导学生在理论和实践的比较中发现问题,在地理事实与地理事实的比较中发现问题,在新知识与旧知识的比较中发现问题,在教师的讲解与课本、课外的资料练习的对照中发现问题。如在讲到发展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城市化进程时,可让学生列表、比较两类国家城市化进程,然后引导学生针对表格进行提问:如特点有什么差异,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什么……
3、在发散思维中提出问题:例如,学生在野外考察时,就会提问:山坡的两面树的颜色有差异。在此,教师就可引导学生从影响植物分布的因素着手来具体解决这种问题。
4、在生产和生活中发现“问题”:生活中的地理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只要留意观察,问题便会滚滚而来,有些问题可能立时可解,有些问题又能一时无解,但记下来,日后也许会“柳暗花明”。例如,在居民区中生活的学生就可发现,为什么有的季节底楼有阳光照射,有的季节底楼没有阳光照射,为什么有些楼房的底楼终年可见阳光,而有的底楼终年就见不到阳光?同样在夏季的晴天,走到有些地方,就感到热浪滚滚,而走到有些地方就凉爽无比?……通过这些问题的提出和解答,学生既学习到课本上难以学到的生活经验,又激发了学生学习地理的兴趣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论文,使学生认识到学习地理重要性以及地理科学的实用价值。
5、在想象中找问题:在平时,我经常告诉学生,不仅艺术需要想象,事实上科学也需要想象,由于事物发展的阶段性限制,使人们不可能对任何事物的本质一下子就准确把握,因此,不妨通过想象提出某种理论,这种尚未证实的理论称为科学的假说,科学假说是人们将认识从已知推向未知,进而未知成为已知的必不可少的思维方式,是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地理发展史告诉我们,假说为地理学理论的建立和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如魏格纳的“大陆漂移学论”就是在想象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理论……,所以要学好地理,想象也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可以想象出以下问题:⑴未来的人居环境会是什么样的?⑵人们未来是否可以到其它星球上生活?⑶如果地球自东向西转,地球上的环境将会出现什么样的变化?⑷再过20年,我们所学的地理知识,哪些将会大放异彩,哪些将会被淘汰?……
6、在研究性学习中找问题,进行研究性学习,并不是让每个学生都成为科学家,而是为了让学生掌握一种科学研究的方法,让学生在实践中发现、探索。每次研究性活动之前和之后,都要让学生想一想:
①今天实践、研究的方法是否科学,能否换一种方法?
②今天的观察是否仔细?还有好点子吗?
③今天的活动遇到了那些问题和困难,我能解决吗?
……
所以,每次活动之后,我都会收到一堆“点子”,当然,有些是幼稚的,甚至是错误的,但是“发现”了比没有发现好,想过了,即使是错的,也比不想为好。
参考文献,引导学生自学,使学生接触到大量的信息,拓宽知识面,这样就能突破课堂教学的局限性,引起课内知识与课外知识的矛盾,产生提出问题的欲望。
四、培养学生主动提问能力应注意的问题
针对本文所讨论的终审裁定书的法律论证而言,也许有朝一日会出现“人们所说”的没有争议的情况。这是可能的,尽管从目前看来不大可能,因为,我们毕竟起码看到裁定书明确标出“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字眼,这是明显的“运用‘集体’应对外来某方压力”的一种有效策略,也是暗示外在争论持续存在的修辞象征。而且,我们的确看到了不少人还在争论着。[34]自然,这一情形不是我所关心的核心,我所关心的核心在于回应困难。我们依然从这份裁定书入手。
第一,我们需要注意一点,也即我们通常是在什么意义上使用“没有争议”、“一致意见”这类陈述的。在我看来,这类陈述的使用,总是隐约地指向特定群体、特定场合、特定时间的。换言之,人们所说的“没有争议”和“一致意见”,是在特定群体、特定场合、特定时间内显示意义的。在条件限定的情况下,的确有如“人们所说”的,曾经出现过“没有争议”或者“一致意见”。但是,同时也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针对一个源自有争议案件的法律论证,我们如何可以想象所有人在所有时刻产生“没有争议”、“一致意见”?相反的意见或者争议,总是可能的,而且有时又是我们未曾觉察的。于是,问题在于什么主体、什么场合、什么时间出现 “没有争议”或者“一致意见”。就这份裁定书而言。我相信而且某些人也会同样相信,其中所提到的该法官和辩护人,以及二审法院里的某些法官当然包括审判委员会里的某些“重要法官”,对裁定书中法律论证的“充分”是没有意见的。在他们之间可以看到“没有争议”或者“一致意见”。然而同时,这才是重要的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中另外一些主体比如控方以及二审法院的“异议”法官,依然可能持有不同意见。这意味着,在特定主体之间是可以看到“没有争议”的,在另外一些主体之间是可以发现“争议”的。而且,所有这些是在特定时间及特定场合内呈现的。之所以提到特定时间和特定场合,这又是因为并不能够排除在此时间之前之后以及在另外场合,赞同者变成了不赞同者,还有不赞同者变成了赞同者。此案中的辩护人就一定始终而且将来也都赞同裁定书的“充分”论证?控方就一定始终而且在将来也都对其加以拒绝?显然,这是不一定的。因此,从较大范围来看,第一,我们要问“在谁之间没有争议”,第二,“什么时候没有争议”,第三,“什么条件下没有争议”,以及反之“在谁之间存在争议”,“什么时候出现争议”,“什么条件下产生争议”。
此外,公开化的裁判文书是要进入社会的,其阅读者当然并不限于具体诉讼结构中控方、辩方和二审法院。作为佩雷尔曼“一般听众”[35]概念的社会阅读者,是潜在地不断增加的。至少现在我们已经看到,这份裁定书自公布后通过网络已经走入社会,越来越多的社会阅读者加入了阅读行列,或赞同或反对地加以讨论。社会阅读者的角色复杂,以及数量的不断增加,意味着本文前面提到的说理方式、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的“多样化”和“地方性”的进一步的加入,尽管,在这种“多样化”和“地方性”不断加入的同时,也在出现着新的特定群体、场合、时间的“没有争议”或者“一致意见”。[36]因此,不仅从更大范围而且从动态角度来说,我们都能而且更能发现人们不经意使用的“没有争议”及“一致意见”等陈述究竟是在什么意义上使用的。
也是因为这个理由,本文所主张的“不应充分论证”,其没有而且也不可能彻底否定特定群体、特定时间和特定条件的“没有争议”或者“一致意见”所呈现的经验事实,而是直指经由潜在变动而带来的可能的“对立意见”,同时提醒对前一经验事实保持必要的清晰认识。谁能否定本文多次提到的“多样化”和“地方性”在动态的社会中完全可能带来新的“疑问招惹”、“话语纷争”?[37]
第二,即使针对特定群体、特定时间和特定条件下出现的“没有争议”或者“一致意见”,我们也是可以追究其中一个问题的。在我看来,没有争议,主要是因为原有争议据以作为自身基础的说理方法、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可以出现几方之间的暂时“融合”,[38]准确来说是特定主体、时间、场合、条件中的几方“融合”,而这种“融合”的根本原因又在于一方在说理方法、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上运用自己的“知识相对丰富”,得以暂时战胜对方的“知识相对有限”,从而实现暂时“说服”对方或使对方暂时“失去”论辩能力。这是“没有争议”这一过程发生的基本机制。
显然,如果情况的确如此,那么首先我们可以发现,这种“知识相对丰富”暂时战胜“知识相对有限”,其所解决的问题是理解上的“是否很有道理”,而不是纯粹的法律事实问题以及纯粹的法律规定问题的“多少”,所以,其无法像连续不断地确定具体事实一样,更为准确来说像“1+1=2所以2+2=4是必然的”一样,给予人们以确定不移的认定信息,从而不断增加无法抗拒的接受份量。就此而言,暂时“说服”以及使对方暂时“失去”论辩能力,其所带来的暂时“融合”没有并且也不可能直接增加“科学、实证、逻辑”意义上的法律理解。我们再回到裁定书。在阅读这份裁定书的过程中,我们接受二审法院的R37、R38(假定接受),和我们接受二审法院的R35,是不同的。前者没有增加我们的“科学、实证、逻辑”意义上的法律理解,后者则增加了。通过前者,我们只是发觉自己被带到了一个思路上,发觉“比较可信”,从而比较相信一个看法:因为民事诉讼中一方败诉后采取极端行为是极为罕见的,而且因为流露极端行为情绪和倾向才有可能使人预见,所以,民事诉讼中应当预见极端行为是有基本前提的。与此相异,通过后者也即R35,我们确凿无疑地知道了根据最高法院以及相关的具体法律规定,如果在判决之后出现了新的证据从而使判决与事实不符,那么该判决不属错案。在这个意义上,所谓“很有道理”或者“充分”所带来的“没有争议”,不是牢固结实的,而是软性易变的,其和运用明确法律规定(包括法律原理)和一般形式逻辑所带来的“没有争议”,不可同日而语。
接着我们可以发现,“知识相对”这一概念,也许正是我们理解“没有争议”或者“一致意见”何以是在特定群体、特定时间和特定条件下出现的关键概念。换言之,因为在说理方法、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上,“知识相对丰富”或者“知识相对有限”必定是存在的,所以,我们才能看到乃至才能谈论特定群体、特定时间和特定条件下出现的 “没有争议”或者“一致意见”。
第三,更为重要的是,即使我们看到一个特定情形下的“一致意见”、“没有争议”,发现这是“令人欣慰”的,对于一个当下具有争议的案件,我们也是无法断定“使得法律论证充分”在将来其作用对此案件究竟是保持争议,还是催生争议,还是消除争议。对本文提到的裁定书中的法律论证,当下就是有争议的,而问题的重要同时在于,我们怎能依据过去可能出现过的特定情形中的“没有争议”,来断定这份裁定书引发的法律论证“充分”注定可以消除争议?因此,探讨“一致意见”以及“没有争议”的机制,探讨法律论证是否应当充分,也意味着我们必须关注未来时态的理解问题。只要社会存在着说理方式、经验常识、法理认识的“多样化”和“地方性”,那么,并不存在一种逻辑可以证明:过去具有的“一致意见”或者“没有争议”,在将来完全可以带来没有争议的皆大欢喜;也不存在一种逻辑可以证明:过去较多的“一致意见”或者“没有争议”(假定其的确较多),将来可以带来较多的“一致意见”或者“没有争议”,而非相反,亦即更多的意见纷争。何况,它们本身无一不是处在特定情形之中的。
概括来说,通过“‘很有道理’或者‘充分’的法律论证有时实现了没有争议”这一经验,来设想并主张推进法律论证的充分,也许不是恰当的思路。[39]
七
除了上节提到的基本困难,本文必须面对另外一个基本困难:纵然说理方式、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的使用,并不一定终结人们可能产生的争议,但是,它们至少可以表明法院裁判的正当性,表明法院裁判是理性的、有根有据的。[40]这意味着,这种争论的开放不会削弱反会增加法院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41]这是强烈支持法律论证应当充分的关键理由之二。
这里涉及两个问题。其一,通过“充分”的努力,能否表明法院的法律论证是理性的?其二,法院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与这种“充分”努力的相互关系是怎样的?
先论其一。我不否认,通过所谓充分的法律论证,有时的确可以使人认为“法院裁判是理性的”、“是有根有据的”,而且“还是具有正当性的”。在有些情况下,充分的陈述裁判理由,的确为法院赢得了“并非任意”、“并非专断”、“理性审理”直至“司法公正”的赞誉。[42]但是,表现法院裁判是理性的、有根有据的一个基本前提是,法院在不断努力“充分”的过程中的确表现了难以指摘的“道理呈现”,至少是暂时的难以质疑的“道理呈现”。众所周知,仅仅讲出某些道理,仅仅说明某些根由,仅仅陈述某些理据,并不足以让一种法律论证变成通常理解的“理性”或者“有根有据”。如果这些通过法律论证体现出来的道理、根由、依据遭遇了有力的反驳,或者,更为严重的是,经过反驳,人们认为反驳表达出来的道理、根由、依据才是“真正的”或者“可以接受”的,或者至少是“比较可以接受”的,那么,谁会认为曾经阐述出来而又遭遇反驳的道理、根由、依据是理性的、有根有据的?这意味着,准确来说,当人们提到法院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要求法院裁判的理性和有根有据的时候,人们不仅在希望法院应当讲出一些道理、根由、依据,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希望这些内容是无法辩驳的、不可动摇的。于是,进一步的问题就是法院裁判能否通过这种“充分”的努力,实现无法辩驳、不可动摇。在我看来,并且通过前面几节的分析已经表明,这种“充分”的努力至少时常是颇为难以实现这一“理想”的,虽然不能认为毫无可能。
因此,可以指出,通过“充分”的努力,时常难以表明法院的法律论证是理性的。[43]
此外,我们还需小心翼翼地分辨这种“理性”以及“有根有据”其在法律语境中的性质。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至少可以发现,类似本文讨论的裁定书中的“说理方式”、“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其带有对话意识、说服一方的策略,甚至带有“化解对立”的积极预期[44].这种对话意识、说服一方的策略,以及 “化解对立”的积极预期,就一般社会政治生活意义而言是极为宝贵的也是应该竭力发扬的。但是,这不是我们将其推入司法领域尤其是法院裁判理由生产机制的一个理由。[45]因为,所有这些意识、策略和预期,其所体现的理性是种“政治理性”,在法律语境中更准确地来讲是种“立法理性”。在政治领域中,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必须具有起码民主的对话意识、相互说服的设想,以及“化解对立”的宽容愿望。这是现代政治生活以及立法运作的基本要求,毕竟,社会时常没有确定不移的唯一正确的公共理想。与此不同,司法固然是在解决纠纷争议,然而司法终究不是解决政治立法问题。司法至少不应是对话、相互说服、希望化解对立的过程,而是依法裁判的过程。司法是在依据某个标准(至少理想上是如此)解决相关的社会问题,尽管对此标准人们可能有时具有不同的理解甚至相反的理解直至发生争议。[46]这是司法的特性所在。因此,司法也就需要有别于政治理性或者立法理性的某种理性。我们再看本文提到的裁定书,其中R30,尤其是我们反复提到的R22后半部分、R37和R38的理性探讨。通过这些“理性探讨”,我们可以发现,二审法院是在运用对话技术、说服修辞、克服对立等策略并且是在无形之中建构新的标准,这是运用政治理性或说立法理性的明显表现。我们暂且不说是否应当允许司法活动运用立法理性方式去解决案件纠纷,[47]我们起码可以认为,这种“理性”的司法活动是种错位的理性表达,其不大符合司法运作的基本目标。我们至少可以认为,司法运用的理性应当是符合司法目的的自恰理性,也即司法理性。[48]其与相互印照的“有根有据”应当是司法的“有根有据”,而不是政治、立法的“有根有据”。而且,我们不要忘记了,在对话、说服、化解对立的过程中,还有一个“知识相对丰富”驯服“知识相对有限”的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没有增加确定法律信息从而逐步令人确凿无疑”的问题。司法是不应当这样展开的。
在这个意义上,即使认为通过“充分”的努力可以表明法院裁判的理性,这种理性,依然是可疑的甚至不是我们期待的标准意义上的司法理性。
再论其二:法院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与这种“充分”的努力,其相互关系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可以注意,中国当代相当一部分主张法院应当充分说明自己裁判理由的学术文本,都在提到英语国家重要法官的“充分”法律论证写作,并且时常有意或者无意地以其作为中国制度变革的蓝本模式,尽管,这些学术文本时常也提示了司法制度的基本区别。[49]在我看来,在观察英语国家的法官法律论证写作的时候,尤其是在“这种充分判决是否带来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问题上,人们有时带有了部分的浪漫想象,也即仿佛这些国家的法官“充分”的法律论证写作与 “法院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有着某种内在联系,[50]因而在中国实现“法律论证充分”是可以带来同样效果的。
实际上,这些国家的法官“充分”的法律论证与“法院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的联系,并非像人们想象得那样联系紧密或者那么乐观。相反,我们倒是可以轻松地发现,在英语国家,一份“颇为充分”的裁判文书出现后引起人们争议是司空见惯的。旁观者经常看到的恐怕不是“一致推崇”,而是“不断讨论”,或赞同或反对。而所有这些 “不断讨论”又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法院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甚至法院的“公正形象”。关于“负面影响”这点,我们可以注意为什么在英语国家尤其是美国,经由法律推论从而对法院裁判正当性提出深度怀疑的现实主义法学理论、批判法学理论和狭义的后现代法学理论,首先得以产生,并且迅速蔓延;[51]以及在这些国家以律师作为标志的法律专业人士最为关心论辩修辞、对立判例、胜诉技巧,从而时常“漠视”法院可能作出的公正裁判这种行业现象竟然如此普遍;[52] 以及在这些国家关于法庭辩论、展示律师技艺、暗示法律推论的重要,从而批判法院裁判正当性的大众文化运作,比起大陆国家而言可说大行其道。[53]此外,我们可以注意英语国家的“繁荣”的法学学术生产,尤其是美国的。在美国的法学学术文本当然包括一般媒体表现出来的文本中,人们可以看到大量的对复杂裁判论说的不断争论,出现了许多对法院的批评。其实,一个现象是值得注意的,也即英语国家针对法院裁判所从事的法学学术生产,时常多于大陆国家。其中原因固然是复杂的,但是有一点则是可以加以分析的。这点就是英语国家的法学学术生产时常瞄向了“裁判论说”。我们可以注意许多英语法学学术著作,时常研究讨论法院的裁判论说,从中引出法律理论的研究。[54]一个较为典型的辅的例子说明,就是英语国家的法学教材时常备有大量的司法实践裁判论说的举要及分析。应当认为,针对法院裁判的学术生产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展开的,其一是裁判结果,其二是裁判论说。裁判结果自然可以成为学术生产的一个刺激来源,而且学术生产者可以从多重角度对其展开分析研究,这也是大陆国家法学学术生产所从事的一个重要工作。但是,对裁判结果和裁判论说进行双重研究,显然不同于仅仅对裁判结果作出研究。“两个对象”和“一个对象”的区别不是决定性的,然而肯定是重要的。深入来说,裁判论说特别是“充分”的裁判论说更为涉及或者直接涉及说理、常识、法理,所以,其为法学学术生产提供了更为广阔更为直接的刺激需求,因为,学术生产常与“推论”有着天然关联。这从一个方面说明了为什么英语国家的相关法学学术生产多于大陆国家。当然,法学学术生产的多少并不必然说明法院裁判社会认同的问题,因为,社会公众可以而且的确时常不去理会法学学术生产。然而,其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说明这个问题的。因为,如后面将要提到的,一般社会听众是有可能从对裁判结果的关注转入对裁判论说的关注的。于是,源于争议案件的裁判论说其所引发的法学学术生产的复杂,通过媒体传播方式以及法律教育方式,总会渗入社会意见的生产,使其变得较为复杂,从而较为可能影响裁判结果的社会认同。进而言之,针对法院裁判论说而出现的学术生产的多少,其可以从侧面说明裁判论说的“充分”对法院裁判社会认同的完全可能出现的反向刺激。另外可以作为补充说明的是,在其他许多国家尤其欧洲大陆国家,并不“充分”的裁判文书反倒时常同样可以获得法院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而且,那里人们对法院裁判的反应一般来说是比较平静的,除了一些极个别的情况。[55]
所有这些现象的原因,也许正是在于,在开始阶段,广义的社会听众通常更为直接关注裁判结果,对裁判论说通常并不在意,然而,当案件本身就已进入争议视线,尤其是当这些听众开始进入争议的时候,对裁判结果的关注就容易(起码较为容易)慢慢转入对裁判论说的关注,于是,在这里也是在这时,与其说社会听众更为关注裁判结果,不如说社会听众更为关注裁判论说,一定要对裁判论说提出若干个“何以如此”的质问,从而当法院提出裁判论说并且面对多样化、地方性的质疑而乏力自圆其说的时候,社会听众也就容易出现对法院裁判的怀疑甚至不予理解。这里的转化时常是自然而然的。就此来说,法院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的缘由是复杂的,同时,“充分”的法律论证和社会认同的背离关系比起两者之间所产生的合谋关系,可能是更易出现的。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在参考外国裁判理由“充分”的意义的时候,更为重要的是深入地理解判决理由“充分”的内在结构之中可能包含着我们并不希望的某种负面机制。这种负面机制是具有共性的。
其次,认为裁判论说充分与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同存在着某种内在关联,有时和人们认为“思考理性”与公正有着内在关联,是相互联系的。人们容易认为,越是增加“思考理性”,越是容易实现公正或者达成公正共识。而公正实现了,或者公正共识出现了,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同也就自然而然的不是问题了。[56]但是,尽管我们可以假定甚至认定公正实现和公正共识的出现,是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同的一个基本条件,然而,实现公正和公正共识的出现,显然并不一定是“思考理性”运作的结果,有时也许与“思考理性”是根本无关的,更为极端者,有时甚至越是增加“思考理性”,越有可能无法实现公正,越有可能引发“公正共识”的分裂,至少,“思考理性”的增加既有可能引发“公正共识”的实现也有可能引发“公正共识”的缺席。经验有时说明,一些公正的实现以及公正共识的出现,是历史变迁的自然产物、人们直觉的产物、人们妥协的产物,甚至是人们斗争的产物。更何况“何为思考理性”其本身也是可以争的,“何为公正”以及“何为公正共识”其本身又是可以争论的。在法律语境中,诉讼以及司法审判制度的普遍存在,已经反向说明了利益纷争总是普遍存在的,[57]而利益纷争的普遍存在足以说明社会理解的多样性和地方性是普遍的,而所有这些,又从根基上动摇着“思考理性和公正”的可能勾连。这样,我们就有理由至少认为“思考理性”不是容易而是较为可能不易走向公正。在法律语境中,实现公正以及公正共识的达成,也许更为依赖“思考理性”之外的其他种类的实用智识资源。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与其对“充分”的法律论证激起振奋的期待,不如对其保持慎重的对待。“充分”的裁判论说的解放,可能是较为容易削弱对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同的,至少是不易增加对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同的。
二是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进行全员培训,促进全体民警对依法行政的认知、理解、掌握和运用。自支队统一分期分批有序地开展声势浩大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集中进行学习、培训和考试后。鱼峰交警大队以“规范执勤执法示范活动”为平台,进一步展现执法为民良好形象。一是规范路面执勤标准。以大队为单位,每周利用一天时间对民警进行执勤动作、普通话、日常执法用语训练和交通疏导、纠正违章等业务技能培训,做到疏导合理,站位得当,纠违行为正规。二是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大队建立了民警个人《执法考核档案》和电子执法台账,对民警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岗位执法责任主体,对有过错案件逐一倒查,严格追究责任。同时,由一名副大队长兼职的法制员,对大队民警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强化广大民警依法执法意识,进一步树立了良好执法形象。
2、加强内务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认真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在认真搞好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基础上,对民警进行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实行持证上岗,以增强违法处理民警的责任感。二是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按照“便民、利民”和“微笑、高效”的工作要求,着力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增加了窗口服务的协警员,确立了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一站式”服务工作站,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通过法制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和服务意识得到了增强,服务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认真进行盘查、整改和建章立制。
1、牢固树立依法管理交通、依法行政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在交通管理执法活动中,多年来,交警在道路执勤中,少数民警我行我素思想不同程度存在,纠正和处罚道路交通违法,对人不对事、感情用事的情况时有出现。比如,同样的交通违法,当事人经济条件也相当,处理结果不一样。暂扣车辆、证照不开凭证,扣留的证照私自保管,导至当事人东奔西跑,找不到地方处理。
2、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交通管理的目的是什么?交警究竟是在为谁执法?这个问题有的交警至今还在含糊不清,以至他们在道路执勤、执法工作中抓不做重点,主次不分,方法不但,和老百姓、和交通参与者纠缠不休,费了不少口舌,牺牲了大量时间,,又激化了矛盾。比如,一企业的一辆非营运小客车忘带行驶证,执勤民警的确又清楚该车有合法的行驶证,该车系市内短途行驶而确有急事,就不要逼着驾驶人非倒回去拿证来才给以处理不可。外地车辆走错了路或停错了车。又如,一辆核载五座的小客车超座1人,核算起来是超过20,但是这种情况仍然按客运车超员20的规定处罚显然就不够公平了,要举的例子还有很多。所以通过认真学习,使我们公安交警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处处多为民着想,多为民服务。从而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更加明确执法的目的,把管理的重心放在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上,对营运性客车严重超员、对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货厢载客,对无证开车、“黑车”非驾、弯道超速、超车等等这些事关千家万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上限处罚,决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它事关千千万万人民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3、在道路交通管理执法活动中,能够把公平与正义准确的付诸于实践,从而减少交通参与者、交通违法者对执法交警的一些误解和不满。比如,有两个驾车人出现相同的一起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查获,按法律规定应处200元罚款,但张三是企业老板,经济条件很好,200元钱对他来说毫无半点影响,而李四是下岗工人,每月仅靠400元基本生活费维持家庭生活,李四拿出的200元和张三拿出的200元钱显然价值悬殊就太大,所以对张三处罚200元、对李四处罚50元都属于执法上的公平和正义,不能视为法律上的不平等。过去在道路执勤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不理解的群众弄得交警很难处理。
4、增强交警识大体、顾大局的观念。过去,交警在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考虑单一的保畅通、保安全多,对老百姓的利益、老百姓的一些特殊情况、企业发展的艰难以及加快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思考得少,对道路交通管理的最终目的和方向不够明确,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交警工作的最终点和落角点是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5、进一步增强民警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培养民警养成不拈轻怕重、不损人利已、遇到困难和矛盾不回避,遇事不推诿、勤奋好学的好作风,进一步规范民警的言行举止,保障民警文明执法、礼貌纠章、热情服务、助人为乐、吃苦耐劳一以贯之,尽心尽职完成好各个时期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总之,坚持社 会主义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我们公安机关每一个民警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深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全面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认真贯彻执行,并在执行中边学边用,边领会边整改,为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提高执法水平,推进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更好地规范执法行为。真正把促进执法公正作为执法活动的基本准则,做到严格执法、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
【摘要】这一变革,将会促进公司采取更加合法与规范的会计处理、税收筹划手段,从而以前那种“打擦边球”、虚拟经济业务减少所交税款等等方式,其使用的风险将会增大。为取得一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有理由相信,公司会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
【关键词】促进公司采取更加合法与规范的会计处理 税收筹划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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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其公司性质, 应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应当首先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此基础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方能将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若投资主体是自然人, 那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 投资者还应就税后分配利润, 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表1 自然人创办一人公司的税负比较表应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率个人所得税率实际税率个人所得税实际税率不超过5000 元18% 20% 34.4% 5% 5%超过5000 元到1 万元(含) 18% 20% 34.4% 15% 15%超过1 万元到3 万元(含) 18% 20% 34.4% 20% 20%超过3 万元到5 万元(含) 27% 20% 41.6% 25% 25%超过10 万元33% 20% 46.4% 35% 35%一人公司个人独资企业超过5 万元到十万元(含) 27% 20% 41.6% 30% 30%于是, 当一人公司惟一股东为自然人时, 就会出现对公司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惟一分配利润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经济性双重征税。而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 万元,高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因此,自然人设立一个一人公司,其税负加重,进行税收筹划的难度也加大。2、新《公司法》所要求的“强制审计”,限制了税收筹划的手段与操作空间据新《公司法》第165 条规定:公司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需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应该按法律法规制定。也就是说,从06 年1 月1 日开始,无论公司大小都必须在每个会计年度报表上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一变革,将会促进公司采取更加合法与规范的会计处理、税收筹划手段,从而以前那种“打擦边球”、虚拟经济业务减少所交税款等等方式,其使用的风险将会增大。为取得一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有理由相信,公司会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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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市级财政收入征管质量检查和农村中小学贫困生“两免一补”资金等17项财政专项资金专项检查完成情况
(一)市级财政收入征管质量检查完成情况
我处在2010年11月与市国税、地税部门联合,继续开展了市级税收收入征管检查。这次检点从规范市级收入征管部门的操作运行,建立健全财、税、库联网系统入手,检查核实纳税手续、凭证和税款解缴入库各环节,查堵征管漏洞,保证市级税款及时、准确、足额入库。通过检查,共查处违规涉税金额2373万元,影响市级收入1186万元。目前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调库。
(二)农村中小学贫困生“两免一补”资金等17项财政专项资金专项检查完成情况
我们于2009年11月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对与政务公开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检查。一是及时向各区财政局转发了鄂财监发『20099号文件,并召开了各区财政局监督科科长会议,布置了与政务公开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推动和督导各区认真开展检查;二是制定了《有关财政专项资金检查计划》;三是组成检查小组,按照检查计划认真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基本上无截留、挪用现象,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存在现金支出现象;二是专项资金存在结余的情况,有些是因为未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三是有个别区的少数专项资金没有单独核算、专账管理;四是退耕还农补助资金等有少数街镇缓发到农户;五是粮食直补资金等有抵扣农户水费等情况;六是个别资金有少数享受对象不符合规定;七是有些主管部门在变更补助对象时没有向财政有关部门申报手续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整改措施,并逐一整改,整改落实率100%。
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完成情况
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地方开展201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我们及时组织开展了这项检查。一是下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开展201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对全市2010年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二是抽调检查人员82人,组成34个检查组,对34户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查出企业会计核算不实金额18071万元(资产5163,负债6973,所有者权益1768,收入2011,费用73,利润2083),补缴各项税款25万元。三是在各区汇总总结的基础上,我们按照省厅的要求认真做好了信息的汇总和总结工作,在省厅组织的各地市州交叉检查会计信息检查资料中,顺利通过了检查验收。四是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对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率100%。
三、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督促情况
(一)省审计厅对我市2009年度本级财政决算《审计报告》下达后,按照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认真组织整改工作,将审计反映的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处室,责任到人,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认真研究,切实落实整改。另外,为了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切实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我们还督促各相关业务处室制定长效管理措施,避免检查出来的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我们对审计建议也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采纳,督促各相关处室采取切实措施,在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财政行为;加强预算分配管理,建立预算编制管理体系;大力推进财政政务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深化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不断提高预算执行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做出改进。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督促率100%。
(二)市审计局于2009年对我局2008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收入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下达了《审计报告》。我们根据局领导要求,和局各处室密切配合,对审计出的问题逐一认真落实,并帮助有问题的处室制定整改措施,加强整改。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标本兼治,规范管理的原则,举一反三。对容易产生漏洞的地方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防患于未然;对审计后仍然还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有问题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并责任到人。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督促率100%。
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综合协调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要求,我们和市编办等相关单位一起自今年4月份开始,组织和开展了全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圆满地完成全市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截至12月底,全市上网公开财政资金393项,公开资金总额272109.87万元,扩大上网公开资金127项,金额150925.07万元。公开的专项资金中,到人(户)资金196项,户数3545029户,金额116286.18万元;到项目资金137项,项目数2950个,金额52731万元;上网公开转移支付资金135项,公开资金总额62155.62万元;上网公开部门预算单位425家,公开资金总额2184.23万元,超范围公开265家。全市设立免费查询点172个;按期回复群众网上咨询、投诉和建议100条。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的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五、服务单位满意率情况
服务单位满意率在95%以上。
六、督办件按时办结率、群众来信来访回复率完成情况
2010年接到群众举报一件,我们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进行了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督办件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来信来访回复率100%。
七、依法行政、廉政建设、综合治理、政务公开、财政信息、文明创建、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完成情况
2010年我们狠抓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把综合治理、政务公开、财政信息、文明创建、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一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五不许”等各项文件精神开展监督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坚持持证检查,依法行政,清政廉洁,秉公执法,不以权谋划私。
二是认真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关于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要求,我们认真开展优质规范服务,努力创建文明窗口形象,杜绝了”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行为。同时,我们不断加强处室内部建设,广泛开展了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以及廉政勤政等教育活动,掀起了“比学习、比贡献”的热潮,使我处形成了一个团结协作、务实高效的战斗团体,营造出了良好的处室工作环境。
1.1 内部控制环境基础薄弱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医院内部控制的执行和贯彻,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其他控制能否实施或实施效果的好坏。目前医院在组织机构设置中,比较重视纵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对横向的协调重视不够,导致同级各职能部门间缺乏必要的交流,信息沟通不灵敏,协调性差,进而影响医院内控的成效;大多数医院院长来源于医疗骨干或学科带头人,缺乏系统的管理知识,对于内部控制的认识不到位,使医院内控工作缺乏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即使有些院长对医院内控工作有了较清楚的认识,也会因其管理能力所限而无法建立和实施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2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
有些学术参考网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医院财务管理部门与会计核算部门未明确划分,将两项工作合并一处,财会部门的主管人员既管理财务收支又处理会计信息,如此极易导致基于需要而捏造会计信息。权利、义务与责任对等是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之一,而目前医院的会计人员按有关规定所担负的责任大于其实际拥有的权力,同时医院又对他们缺乏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导致责、权、利严重背离。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却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或束之高阁,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
1.3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人员缺乏应有的专业素质
人员素质是决定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重要因素。如果人员心理上、技能上和行为方式上未能达到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要求,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程序或措施误解、误判,即使内部控制制度再完善,也很难充分发挥作用。就目前医院情况看,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偏低,参加学习培训的机会很少,缺乏应有的分析判断能力,难以适应财务会计内部控制所需的知识层次,只满足于日清月结、做凭单、记账等,缺乏敏感性和分析辨别能力。
1.4 医院财务内部审计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内部审计是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人员是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检查执行的首要责任人,但他们的独立性不够,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医院经营者,而内部各职能部门都是在经营者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各项经营管理行为尤其是重大行为大多在他们的授权下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无法真正履行其职能。有的内部审计人员只是兼职或是挂靠,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使得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检查流于形式,稽核缺乏完整性和全面性。
2 加强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对策
2.1 营造良好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环境
强化财务会计内部控制意识是提高医院内部会计控制有效性最基本和最迫切的要求,医院内部应建立以院长为首的经济责任制,加强总会计师在会计工作中的地位,提高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认识,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财务内部会计控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保证其正常有效运行。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是一个涉及医院经济活动全方位的控制,是一整套相互监督、制约、联系的控制方法,医院各个层次的人员,上到院长下到各部门、科室、职工要共同实施,只有全院上下统一认识,才能保证医院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此外,领导重视才能保证内部会计控制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2.2 建立健全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该全面、系统,要涵盖预算控制、收入控制、支出控制、货币资金控制、资学术参考网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产控制、工程项目控制、对外投资控制以及信息系统控制。要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账物分离的原则,做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确保财务会计内部控制成效。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涉及所有与经济业务相关的岗位及人员,并对经济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财务会计内部控制涉及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同时,医院应选择一些影响面广、作用大的关键控制点,实行重点控制。
2.3 全面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近几年医院会计制度作了较大改革,新增内容较多,由于人的素质因素,不能适应新形势,跟不上事业发展需要,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从而导致技术性会计信息失真;由于从业人员政治素质的影响,不能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履行义务与职责,在利益驱动下,步入歧途,形成经济犯罪。为加强医院会计内部控制,必须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医院负责人应鼓励和支持会计人员学习和掌握新的专业知识,使其知识和技能得到不断更新、补充、拓展,进一步掌握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和财政政策,从而跟上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同时,还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这是有效发挥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作用的重要条件。
2.4 强化内部审计的职能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审计财务核算的正确性,同时也是为了检验各项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便发现不足,弥补漏洞。内部审计机构应强化其独立性和权威性,独立于有关部门的经济活动之外,通过定期和经学术参考网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常的审计活动,对经济运行进行审核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在医院内部建立以内部审计为主线的监控机制,应实行院长负责制,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科室,保证医院内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避免“形同虚设”,真正使内部审计起到卫士、谋士的作用。医院审计部门要制定出一整套的内部监督制度,将整个内审工作的重心从过去的事后审计,转向事前计划预测、事中跟踪控制、事后审计并举,从查处违规违纪审计转向内控制度审计和绩效审计,实现对医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评价,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把医院的经营风险降到最低,从而使内控制度更加完善和严密。
主要参考文献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对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审计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审计整体素质的一种开化程度或外在反映,肩负着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使命。加强新形势下的审计文化建设,就要进一步树立和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审计干部队伍,营造一个专业、文明、廉洁、和谐、严格、奉献、奋进、包容的审计事业发展氛围,逐步形成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认同并自觉为之奋斗的目标使命、价值取向、道德操守和职业习惯,进一步提高审计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以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审计文化建设
1.1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引导审计人员掌握立场、观点和方法,增强党员意识、公务员意识和审计人员意识,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审计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开展和机关党的建设全过程,以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传统道德和时代精神,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
1.2全面提高审计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以“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塑造审计精神,做到坚定信仰、崇尚法律、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扎实苦干、求实创新;坚守审计职业操守,做到廉洁、质量、文明;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做到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不断提高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1.3加强审计心理干预。要坚持以人为本,推行人性化管理,把审计人员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议事日程,为审计人员排忧解难,减轻审计人员负担,积极为审计人员营造和谐的内在环境;针对审计人员产生的不良心理,联合社会机构,开展集体心理辅导和个别心理咨询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努力为提高审计人员心理素质创造条件;制定审计人员业务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对审计人员每个具体项目的审计业务优劣做出有效的、公正的评价,对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用人机制。
2以坚实的审计基础保障审计文化建设
2.1推进审计法治化建设,依法规范审计行为。实现审计工作的法治化,不仅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更要严格执行到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健全完善与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等配套的规范和指南,初步构建起国家审计指南体系;要持续关注审计实践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相关制度规范不断加以调整和改进,使之更加具体和细化;要增强审计人员的法治观念,使法律法规真正转化为内在约束,成为自觉遵守和执行的行为指南,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做到以道理服人、用事实说话,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不讲粗话、大话、过头话,言行举止规范文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处理问题。同时,也要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办事、管人、理财,实现规范管理。
2.2抓好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依法审计能力。要着力提高审计人员的学习实践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积极推进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培养一批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内部管理的行家里手;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建立以品行为核心、作风为基础、能力为重点、业绩为导向的干部培养选用机制,为审计人员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氛围;要加大青年干部引导和培养力度,注重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建立具有审计特色的干部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建设高素质的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队伍,努力打造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专业化审计队伍。
2.3加强审计理论建设,充实审计文化建设理论依据。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探索和把握审计的本质及规律,继续加大对国家审计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加快构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不断增强理论研究的系统性、计划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拓宽研究视野,积极关注财政、金融、企业、环境保护等相关领域的理论发展和实践现状,及时掌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和国际审计动态,为我国国家审计理论研究提供有益参考;积极整合审计理论研究资源,规范科研管理,完善优秀审计论文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审计理论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审计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信息,正确有效地引导舆论,积极探索用多种表现方式宣传审计工作、激励审计干部,使社会充分了解审计、理解审计和支持审计,为审计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化审计文化建设
3.1积极转变作风。要全面贯彻落实“实、高、新、严、细”的工作作风要求,切实把爱岗敬业、务实奉献的精神体现到各项工作中,积极营造全心投入、尽职尽责、争创一流的良好工作氛围。以治理“庸懒散”、“娇骄暮”为重点,匡正风气、磨砺意志、提振精神。同时,通过开展学习身边人身边事活动,形成向先进人物看齐、不看待遇看贡献、不比职务比业务的良好风气。
3.2坚持依法审计。要牢固树立对法律负责的意识,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严格依法办事,严格规范审计行为,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讲真话、报实情,努力做到依法律、按程序、重质量,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
1 引言
财务管理是单位发展的一个永恒主题,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工作中非常重要。因此,在搞好会计核算的同时,必须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使单位的财务工作进入一个定性的运行的状态。
2 健全内部财务会计制度
健全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是提高会计信息准确性、保证资产完整性、保证财务活动合法性、保证业务目标实现的主要措施。健全内部会计制度包括建立严密有效的内部会计制度,健全的会计核算规程,合理的会计帐簿组织,凭证组织,及时的财务报告制度,定期的财务盘点制度,必要的预算控制制度和重大投资决策控制制度,这些制度的执行包括:①授权批准控制,即每次经济业务都必须经过授权。②职责分工控制,即实行职责分工,以防止或减少有意无意的错误或舞弊行为发生。③会计记录控制,建立表格的凭证制度。凡经济活动所涉及的事项必须要有合格的凭证,规范标准的会计记录,严格的定额核对。
3 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监督管理
坚持依法理财,就是使财务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实现财务收支活动的规范化,做到“取之有据,用之有道”。气象部门的财务管理要从以下4个方面抓好工作:第1,要从自身抓起,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各级气象部门要制定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增强预算分配的透明度,建立内部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第2,要建立健全气象部门财务规章制度,凡有预算资金运行的地方,就要有相应的制度去规范、去约束。制度要跟支出走。第3,要切实加强对分管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除州局内部审计直接监督检查外,还要充分发挥县局兼职经检员的作用,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重要监督相结合。第4,要加强对各县局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的培训,提高各单位有关领导和财务人员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业务素质。
4 加强财务物资的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实质上是国有资本金的管理,国有资本金换一种说法是国有产权,包括产权的界定确认、计量、产权纠纷的调处,产权转让、交易、资产评估,资产统计及重大的资产处置的监督管理。管理的目的是实现国有资本金的保值增值。由此可见,国有资产不是一种具体存在形态的经济资源,而是能够(或者期望能够)带来最大增值价值。国有资产管理主要是价值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全部国家投入的,就是该资产构成是单一的,所有资产即是国有资产。把财产物资管理和货币资金的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做好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对保证气象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近年来,各级气象部门用国家财政,地方财政拨款的资金建设,购置和调入的各科财产设备,仪器器材等数量总值即在不断增加。所以,我们要结合黔南州气象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做到会计凭证建立帐卡,实行数量、单价、金额3核算,原则上1年清算1次,实现了从以物资量度为主到以货币量度为主的转变。运用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分析的各种手段,加强固定资产、专业设备、仪器等的物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总帐,定期检查,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卡相符,做到认真清查、认真制单记帐、认真管理、认真交接、认真报送报表等5个认真。
5 大力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
内部审计监督是审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与控制的重要举措。各内审机构应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尤其在全县实现跨越赶超的关键时期,各镇、各单位内审机构更应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力度,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依法履行职责,及时解决好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真正发挥内审机构在促进规范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管理绩效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促进内审转型升级,倡导内审工作新理念
各内审机构要紧紧围绕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重点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揭示问题和防范风险并举,逐步实现从财务卫士向经济谋士的转变。切实履行内部审计职责,通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促进单位加强内部管理;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基本建设项目审计规范项目管理和造价;通过专项资金审计和调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通过效益审计和内控制度审计,推动经济社会改革创新。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防范决策风险的建议,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的参谋助手作用。内部审计要关注省市“十项规定”、县“八项规定”的执行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以其特有的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
三、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努力提升内部审计效能
(一)加强内审队伍建设。各单位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为契机,从强化内部监管的目标出发,继续加强机构建设,充实专职内审力量,提高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各镇、县属机构要在现有机构编制条件下,大胆创新,尝试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逐步将审计工作独立于财务工作之外,同时还要重视兼职内审队伍建设,有条件的要充分调动基层单位财务审计专业力量,建立特约审计员队伍,确保内审工作开展的需要。
(二)健全内审工作机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内审工作主要领导直接分管制度,健全和完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推进审计实施,监督审计整改,促进成果利用。在审计工作组织方面,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轮审制度,确保审计覆盖面;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审计制度,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内审监督范围。在审计形式上,要注重整合内外审计资源,探索开展对基层单位的集中会审、交叉审计,努力提升审计监督成果。
(三)提升内审业务水平。一是要规范审计工作程序。要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规范,规范审计取证和记录,严格执行征求意见、内部复核等审计程序,防范审计风险。二是要提升审计项目质量。从项目计划着手,统筹安排、科学组织审计项目;深化审计实施,突出审计重点,注重分析研究,力求将问题查深查透;积极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等先进技术方法,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充分发挥审计效益。要特别关注审计整改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建立审计整改督查工作机制,组织定期回访活动,促进审计整改切实到位;要注重业务研究,提高综合分析能力,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归纳和提炼,提出可操作的建议,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
四、拓展平台、优化考核,推动内审工作科学发展
(一)拓展内审工作交流平台。一是继续加大内审培训力度。认真组织和支持内审人员参加中内协、省内协的专业培训,促使内审人员的专业知识得到及时更新,提升内审人员依法审计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整体水平。二是加强内审业务交流。以全县同步实施的“一条鞭”项目为契机,进行审计项目质量交流和评比,通过看档案、问情况、听汇报,比质量、比效果、比规范,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今年各镇的“一条鞭”项目是对农村专业合作社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县各部门(单位)是对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实施审计。三是通过建立内审信息员队伍,强化内审宣传,扩大内部审计工作影响,放大内审工作效能,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上报内审工作动态,挖掘典型性的经验和做法,更好地宣传我县内部审计工作的特色和亮点,以点带面,促进我县内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优化内审工作考核。根据《市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市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县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比办法》,增加对审计项目质量和特色工作的考核内容,其中审计项目质量考核主要结合项目评优工作实施,在项目质量考核、特色工作考核中,将采取内审人员互评方式,提高内审人员参与度,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