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30 11: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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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2)17-007-02
我国的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以及农业灌排技术专业中,一般都设有“工程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或称“工程水文及水利计算”课。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人员所接受的主要是传统的“工程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的思想方法。改革开放以来,代表性文献有华东水利学院(现为河海大学)、西北农学院(现为西北农业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现为武汉大学)合编的《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都科技大学(现为四川大学)、华东水利学院、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合编的《工程水文及水利计算,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水文处主编的《水利工程实用水文水利计算》,蒋金珠主编的《工程水文及水利计算》。朱歧武、拜存有主编的《水文与水利水电规划》这些文献为水利水电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运用提供有关暴雨、洪水、径流、泥沙等方面的分析计算,为合理开发水资源、治理河流、确定水利水电工程的开发方式、规模和效益。以及拟定水利水电工程的合理管理运用方式等提供依据。随着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传统的“工程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的某些内容亦越来越不适应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要求。为使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以及农业灌排技术专业中的“工程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的内容适应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要求,笔者对传统“工程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与可持续发展水利适应性进行了分析研究。
一、可持续发展水利内涵概述
汪恕诚部长曾指出,恢复和建设良好的生态系统,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工作的基础性目标。具体而言:就是要实现环境水利、资源水利和信息水利,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实现水多能控、水少能引、水脏能调,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主要的防洪安全保障、水资源供给保障和水资源保护。为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本质特征。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二是建立节水型社会;三是恢复和建设良好的生态系统;四是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传统水利对水资源“竭泽而渔”的开发利用方式完全不同,它是循着生态经济学的原理,实现生态水利的公平和高效发展,实现当代人与后代人、上游与下游、河道内与河道外、相邻区域(或流域)等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公平。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在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战略下进行的,是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建立节水型社会是一项涉及社会各层面的综合性系统工程。以循环经济理念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新路子,而循环经济是运用生态学规律把经济活动组成为一个“资源开发—产品生产—资源再生利用”的反馈式流程,实现低开采、低排放、高利用,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恢复和建设良好的生态系统,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是现代水利的基本目标。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就是要实现资源、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这是建设现代水利的根本途径。由此可见,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本质特征是高等院校水利专业教学的理论指导,是现代水利水电规划的思想方法,也是“工程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内容的参照系。
二、传统“工程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内容与可持续发展
水利之要求差距剖析前文所提及的代表性文献,不论内容还是形式基本是一致的,几十年不变,只是本专科内容的多少有所不同,显然与可持续发展水利对“工程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内容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
1、强调河流的水文功能,忽略河流的生态功能水文循环(水分循环)是认识水资源可恢复性、有限性和时空分布不均匀性等的基础知识,“工程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一般都在开篇对其做重点介绍。河流是水文循环过程中液态水在陆地表面流动的重要通道。大气降水在陆地上所形成的地表径流,沿地表低洼处汇集成河流。降水入渗形成的地下水一部分也复归河流。同时,对河流的分段、河长、河系、纵横比降以及河流的集水区域———流域等都有详细的介绍,但是忽略了河流是形成和支持地球上许多生态系统的重要因素这一内容。河流在输送淡水和泥沙的同时,也运送由于雨水冲刷而带入河中的各种生物质和矿物盐类,为河流内以至流域内和近海地区的生物提供营养物,为分子输送种子,排走和分解废弃物等,使河流成为多种生态系统生存和演化的基本保证条件。
2、强调人类活动对“量”的影响和“还原”,忽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修复“工程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文献中,都有对人类活动影响使径流资料不一致而进行“还原量”计算的内容,但从不涉及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问题,更没有对生态环境如何修复的内容。一方面,水利水电工程可以促进或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解决“人口——资源——环境恶化”问题,消除因贫困求生存而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对生态环境也有负面影响,比如河流上建水库、电站,特别是梯级较多时,河流形态会发生显著变化,会出现生物多样性退化以及加剧水体污染等问题。
3、水利规划不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在开发利用水资源时,需要对河川径流进行水利规划,以确定水利水电工程的兴利规模。河川年径流的分析计算在“工程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中一般作为一章内容介绍,其目的是提供长期年、月径流量系列以及设计代表年的年、月径流量,用于确定水利水电工程的兴利规模,即为满足工业、农业、城乡生活、发电、航运、养殖等用水部门的用水需要所需的工程规模。但是,一个区域(或流域)的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不仅要考虑本区域( 或本流域)用水部门的用水要求,还必须考虑本区域(或本流域)以及临区域(或流域、或上、下游)的生态环境用水所要求的工程规模,本文称为“生态环境库容”。从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本质特征来分析,后者更为重要,可这恰恰是传统“工程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所缺少的。
4、水库调度图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工程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中,一般都含有水库调度的内容。水库调度可分为兴利调度、防洪调度和水库群的联合调度。水库的兴利调度是依据径流资料以及用水( 用电)部门的用水(用电)要求,按照经济效益最大(比如发电量最大,灌溉面积最大,供水保证率最高) 的所谓“最优准则”预先编制一组水库蓄水的指示线组成水库兴利调度图。防洪调度是依据工程地点的设计洪水资料经过防洪水利计算确定水库的一系列防洪特征水位,其目的是确保水库大坝安全和处理防洪与兴利的矛盾。水库群的联合调度其目的是使库群获得较大的综合经济效益。由此可知,水库调度图不论是在水库的规划设计阶段还是在其管理运用阶段,都没有考虑“生态环境库容”,也没有考虑水库的放水如何使下游河道还原为天然状态,维护下游河流生态的天然属性,更没有考虑“减污调度”、“调沙调度”。显然,传统水库调度图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与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要求极不适应。
参考文献
[1] 华东水利学院,西北农学院,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水文及水利水电规划[M].北京:水利出版社,1981.
论文关键词: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监督执法
一、水利建设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水利建设观念的延续
长久以来,我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都是由当地水利局所直接管辖的,水利局负责树立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督以及管理,这样一来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监管与执法,工程的质量全部靠施工人员的自觉。再加上在当初立法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并没有法制化,并没有完善的法律条文能够保护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管执法。尽管这一切随着我国法执法的完善在一点一点地得到改善,但目前为止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不足。
(二)监督执法主体还不明确
正是由于水利工程法制管理上的不完善导致到目前为止,水利工程的监督执法还没能确定一个执法主体。尽管相关的管理条例规定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但是其只负责程序上的管理监督,并不具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利,因而对于相关的违规、违法的单位的处罚尚没有一个明确的执法主体,使得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执法力度大打折扣。
(三)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
目前,国家已经加大了对于相关法律的完善与修订,近年来相继出现了一些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相当一部分法规由于制定的周期过长,根本不适用,无法跟上形势,甚至在一些法律规定中还存在着冲突,这对于水利工程建设执法存在着很大的影响。此外,由于许多水利方面的法律的制定是基于全国的水利建设状况的,因而在一些地区就显得比较不适用,在实际的施工建设执法中就会比较难以掌控。
(四)监督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我国水利工程建设执法才刚刚走入正轨,对于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尤其是一些地方上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其中一些执法人员并不具有相关的从业经验,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没有能够完全的掌握,相关业务的水平不够高,对于基本的执法流程还不够熟悉,对于正常的水利工程建设执法工作有着较大的影响。
二、加大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的途径浅析
水利建设执法存在的种种问题亟待解决,要想提高执法力度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树立水利建设法治观念
树立水利建设的法制化观点就是指制定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将水利建设执法法制化,将其纳入到法律管理的范畴中,从而使执法更加规范有效。在水利建设中是离不开水利建设执法管理的,一项水利建设工程,如果没有完善科学的管理体系,必然会对工程的施工造成很大的影响,无论是工程的施工效率还是工程最终的质量都会大打折扣。而将水利建设管理法执化,将其与水利工程一体化将有利于对水利工程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有助于加大水利建设中的执法力度。水利工程建设执法主要的目的就是使水利建设法制化、规范化,提高工程的质量。其主要是针对工程的施工单位的,以此来加大对于工程建设中各项技术的审查,从而达到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目的。
以法治的观点来进行树立建设的管理,来加大水利建设执法力度,从而提升水利工程的质量,将一切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大化,这便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以后的发展方向,也是水利工程建设执法最主要的任务。
(二)提高水利建设立法质量
正如上文所说的那样,我国在水利建设方面的许多法律法规都存在着较大的缺陷:法规之间的冲突、一些概念方面规定的不够准确等。因而要想提升水利建设执法力度,首要的便是在立法层面上规范化,提高立法质量。当然,在一些相关的国家法律还没有修改的情况下,地方的立法机制可以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相关的地方法规进行修订,细致化,明确相关的执法权以及执法主体,并针对地方水利建设的特点制定来制定出适用的法律法规,从而使水利工程建设执法有法可依,提升水利建设执法力度。
(三)明确水利建设执法机构
水利建设执法管理的主体不明确一直以来也是一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在水利建设中主要涉及三个机构:水利建设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以及水政监察队伍。其中水利建设管理机构主要的是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的,质量监督机构则是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而水政监察队伍则根本没有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管理。因而,要想提高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科学的对三个机构的职责进行划分便是不了忽视的。三个机构各有其特长,但是他们都不适合单独负责水利建设执法,要么是因为人员不够,要么是因为专业知识不对口,因而找到一个合适的机构来执行对水利建设的执法就显得十分迫切。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在平时的监督过程中,需要升入到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对工程有足够的了解,考虑到这一点,可以将水利建设执法的任务也交给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在其部门下设定一个专门负责水利建设执法的执法小队,当然,执法小队的执法并不是以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的名言进行执法的,还是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进行执法,也仅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这样一来,便很好的将两个部门联合起来了,使得水利建设执法更加规范。
(四)创新水利建设执法机制
仅仅解决了以上的这些问题还是无法提升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的,还需要对执法机制进行完善创新。对于水利建设执法而言,最主要的问题之一便是案源的发现较难。一般而言,水利建设执法中的案源主要靠群众的举报以及从日常的管理检查中发现。而证如我们所知,在水利建设中的违法行为一般而言都是隐形的,光靠群众的举报几乎很难发现什么,因而,要想增加对于案源的发现便要加强日常的管理,加大检查的力度。其次便是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执法是的取证向来是一项重难点,还有执法的成效,也一直是一个问题。这些都表明现有的水利建设执法机制已经无法很好的满足如今的水利建设执法了,创新水利建设执法机制已经刻不容缓了,只有找到新的执法机制,才能解决在水利建设执法中的种种弊端,才能真正加强水利建设执法力度。
(五)建立水利建设执法责任制
一、水利建设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水利建设观念的延续
长久以来,我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都是由当地水利局所直接管辖的,水利局负责树立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督以及管理,这样一来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监管与执法,工程的质量全部靠施工人员的自觉。再加上在当初立法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并没有法制化,并没有完善的法律条文能够保护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管执法。尽管这一切随着我国法执法的完善在一点一点地得到改善,但目前为止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不足。
(二)监督执法主体还不明确
正是由于水利工程法制管理上的不完善导致到目前为止,水利工程的监督执法还没能确定一个执法主体。尽管相关的管理条例规定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但是其只负责程序上的管理监督,并不具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利,因而对于相关的违规、违法的单位的处罚尚没有一个明确的执法主体,使得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执法力度大打折扣。
(三)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
目前,国家已经加大了对于相关法律的完善与修订,近年来相继出现了一些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相当一部分法规由于制定的周期过长,根本不适用,无法跟上形势,甚至在一些法律规定中还存在着冲突,这对于水利工程建设执法存在着很大的影响。此外,由于许多水利方面的法律的制定是基于全国的水利建设状况的,因而在一些地区就显得比较不适用,在实际的施工建设执法中就会比较难以掌控。
(四)监督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我国水利工程建设执法才刚刚走入正轨,对于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尤其是一些地方上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其中一些执法人员并不具有相关的从业经验,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没有能够完全的掌握,相关业务的水平不够高,对于基本的执法流程还不够熟悉,对于正常的水利工程建设执法工作有着较大的影响。
二、加大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的途径浅析
水利建设执法存在的种种问题亟待解决,要想提高执法力度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树立水利建设法治观念
树立水利建设的法制化观点就是指制定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将水利建设执法法制化,将其纳入到法律管理的范畴中,从而使执法更加规范有效。在水利建设中是离不开水利建设执法管理的,一项水利建设工程,如果没有完善科学的管理体系,必然会对工程的施工造成很大的影响,无论是工程的施工效率还是工程最终的质量都会大打折扣。而将水利建设管理法执化,将其与水利工程一体化将有利于对水利工程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有助于加大水利建设中的执法力度。水利工程建设执法主要的目的就是使水利建设法制化、规范化,提高工程的质量。其主要是针对工程的施工单位的,以此来加大对于工程建设中各项技术的审查,从而达到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目的。
以法治的观点来进行树立建设的管理,来加大水利建设执法力度,从而提升水利工程的质量,将一切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大化,这便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以后的发展方向,也是水利工程建设执法最主要的任务。
(二)提高水利建设立法质量
正如上文所说的那样,我国在水利建设方面的许多法律法规都存在着较大的缺陷:法规之间的冲突、一些概念方面规定的不够准确等。因而要想提升水利建设执法力度,首要的便是在立法层面上规范化,提高立法质量。当然,在一些相关的国家法律还没有修改的情况下,地方的立法机制可以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相关的地方法规进行修订,细致化,明确相关的执法权以及执法主体,并针对地方水利建设的特点制定来制定出适用的法律法规,从而使水利工程建设执法有法可依,提升水利建设执法力度。
(三)明确水利建设执法机构
水利建设执法管理的主体不明确一直以来也是一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在水利建设中主要涉及三个机构:水利建设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以及水政监察队伍。其中水利建设管理机构主要的是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的,质量监督机构则是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而水政监察队伍则根本没有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管理。因而,要想提高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科学的对三个机构的职责进行划分便是不了忽视的。三个机构各有其特长,但是他们都不适合单独负责水利建设执法,要么是因为人员不够,要么是因为专业知识不对口,因而找到一个合适的机构来执行对水利建设的执法就显得十分迫切。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在平时的监督过程中,需要升入到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对工程有足够的了解,考虑到这一点,可以将水利建设执法的任务也交给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在其部门下设定一个专门负责水利建设执法的执法小队,当然,执法小队的执法并不是以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的名言进行执法的,还是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进行执法,也仅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这样一来,便很好的将两个部门联合起来了,使得水利建设执法更加规范。
(四)创新水利建设执法机制
仅仅解决了以上的这些问题还是无法提升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的,还需要对执法机制进行完善创新。对于水利建设执法而言,最主要的问题之一便是案源的发现较难。一般而言,水利建设执法中的案源主要靠群众的举报以及从日常的管理检查中发现。而证如我们所知,在水利建设中的违法行为一般而言都是隐形的,光靠群众的举报几乎很难发现什么,因而,要想增加对于案源的发现便要加强日常的管理,加大检查的力度。其次便是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执法是的取证向来是一项重难点,还有执法的成效,也一直是一个问题。这些都表明现有的水利建设执法机制已经无法很好的满足如今的水利建设执法了,创新水利建设执法机制已经刻不容缓了,只有找到新的执法机制,才能解决在水利建设执法中的种种弊端,才能真正加强水利建设执法力度。
(五)建立水利建设执法责任制
一、水利建设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水利建设观念的延续
长久以来,我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都是由当地水利局所直接管辖的,水利局负责树立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督以及管理,这样一来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监管与执法,工程的质量全部靠施工人员的自觉。再加上在当初立法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并没有法制化,并没有完善的法律条文能够保护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管执法。尽管这一切随着我国法执法的完善在一点一点地得到改善,但目前为止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不足。
(二)监督执法主体还不明确
正是由于水利工程法制管理上的不完善导致到目前为止,水利工程的监督执法还没能确定一个执法主体。尽管相关的管理条例规定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但是其只负责程序上的管理监督,并不具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利,因而对于相关的违规、违法的单位的处罚尚没有一个明确的执法主体,使得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执法力度大打折扣。
(三)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
目前,国家已经加大了对于相关法律的完善与修订,近年来相继出现了一些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相当一部分法规由于制定的周期过长,根本不适用,无法跟上形势,甚至在一些法律规定中还存在着冲突,这对于水利工程建设执法存在着很大的影响。此外,由于许多水利方面的法律的制定是基于全国的水利建设状况的,因而在一些地区就显得比较不适用,在实际的施工建设执法中就会比较难以掌控。
(四)监督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我国水利工程建设执法才刚刚走入正轨,对于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尤其是一些地方上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其中一些执法人员并不具有相关的从业经验,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没有能够完全的掌握,相关业务的水平不够高,对于基本的执法流程还不够熟悉,对于正常的水利工程建设执法工作有着较大的影响。
二、加大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的途径浅析
水利建设执法存在的种种问题亟待解决,要想提高执法力度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树立水利建设法治观念
树立水利建设的法制化观点就是指制定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将水利建设执法法制化,将其纳入到法律管理的范畴中,从而使执法更加规范有效。在水利建设中是离不开水利建设执法管理的,一项水利建设工程,如果没有完善科学的管理体系,必然会对工程的施工造成很大的影响,无论是工程的施工效率还是工程最终的质量都会大打折扣。而将水利建设管理法执化,将其与水利工程一体化将有利于对水利工程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有助于加大水利建设中的执法力度。水利工程建设执法主要的目的就是使水利建设法制化、规范化,提高工程的质量。其主要是针对工程的施工单位的,以此来加大对于工程建设中各项技术的审查,从而达到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目的。
以法治的观点来进行树立建设的管理,来加大水利建设执法力度,从而提升水利工程的质量,将一切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大化,这便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以后的发展方向,也是水利工程建设执法最主要的任务。
(二)提高水利建设立法质量
正如上文所说的那样,我国在水利建设方面的许多法律法规都存在着较大的缺陷:法规之间的冲突、一些概念方面规定的不够准确等。因而要想提升水利建设执法力度,首要的便是在立法层面上规范化,提高立法质量。当然,在一些相关的国家法律还没有修改的情况下,地方的立法机制可以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相关的地方法规进行修订,细致化,明确相关的执法权以及执法主体,并针对地方水利建设的特点制定来制定出适用的法律法规,从而使水利工程建设执法有法可依,提升水利建设执法力度。
(三)明确水利建设执法机构
水利建设执法管理的主体不明确一直以来也是一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在水利建设中主要涉及三个机构:水利建设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以及水政监察队伍。其中水利建设管理机构主要的是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的,质量监督机构则是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而水政监察队伍则根本没有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管理。因而,要想提高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科学的对三个机构的职责进行划分便是不了忽视的。三个机构各有其特长,但是他们都不适合单独负责水利建设执法,要么是因为人员不够,要么是因为专业知识不对口,因而找到一个合适的机构来执行对水利建设的执法就显得十分迫切。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在平时的监督过程中,需要升入到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对工程有足够的了解,考虑到这一点,可以将水利建设执法的任务也交给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在其部门下设定一个专门负责水利建设执法的执法小队,当然,执法小队的执法并不是以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的名言进行执法的,还是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进行执法,也仅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这样一来,便很好的将两个部门联合起来了,使得水利建设执法更加规范。
(四)创新水利建设执法机制
仅仅解决了以上的这些问题还是无法提升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的,还需要对执法机制进行完善创新。对于水利建设执法而言,最主要的问题之一便是案源的发现较难。一般而言,水利建设执法中的案源主要靠群众的举报以及从日常的管理检查中发现。而证如我们所知,在水利建设中的违法行为一般而言都是隐形的,光靠群众的举报几乎很难发现什么,因而,要想增加对于案源的发现便要加强日常的管理,加大检查的力度。其次便是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执法是的取证向来是一项重难点,还有执法的成效,也一直是一个问题。这些都表明现有的水利建设执法机制已经无法很好的满足如今的水利建设执法了,创新水利建设执法机制已经刻不容缓了,只有找到新的执法机制,才能解决在水利建设执法中的种种弊端,才能真正加强水利建设执法力度。
(五)建立水利建设执法责任制
伴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近年来兴建了一大批河道堤防、水库、水闸、大坝等水利工程。我国的水利行业不断发展,尤其是我国成为wto的一员,新的发展形势要求建设更加符合这些标准的技术标准体系来促进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本文从我国现行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的标准进行分析,揭示现行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总结建设适应新时期发展的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新标准,以便更好地完善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标准,配套相关水利工程管理项目标准。逐步改变现行体系缺项多、起点较低、技术工艺不配套等现状,使新时期的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1、我国现行标准体系的简介
我国现行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标准主要由《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水利技术标准汇编》、《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负责的标准项目现状表》中的相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标准及工程建设所采用的国家标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及机电设备的安装等方面的施工标准。水利工程管理标准根据工程类别进行分类,包括了对我国水利工程管理的综合技术、河道堤防工程项目管理、水库大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闸工程项目管理等。
2、我国现行标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水利工程与管理技术标准体系中,一共有163项技术标准。其中综合类标准为19项、水利工程建设类标准为102项、水利工程管理类标准为42项,三者分别占标准总数的12%、62%、26%。另外,我国现行的标准体系中,强制性标准106项,推荐性标准23项。因此,在水里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标准体系中强制性的标准占主要部分。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中,施工质量检验类的标准有6项,验收及评定类的标准有14项。因此,在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的现行标准体系中,涉及工程建设的安全及环境标准的只有2项,明显较少。同时,对于验收及评定的标准只有14项,其中10项都是评定类的标准,验收标准明显不足。
3、建设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标准新体系
从对我国现行的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标准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现行体系主要以强制性标准为主,推荐性标准为辅,这种体系标准不适应我国加入wto协定的相关要求。因此,在建设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标准新体系中,我们应该后对现行体系中的强制类标准做出一定的修改。并且,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来修改并组编强制类标准较低的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标准。
其次,对于加入wto后,现行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标准中出现的结构不合理、不配套的项目建设标准要予以修改。进一步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来配套相关的施工技术标准。同时,建立配套的施工技术标准并符合我国相关行业的标准。伴随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市场不断完善,我国新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于水利工程质量的建设与评定做出了新的规范。水利建设行业等建设行业要实现验评分离,严格实施好工程验收标准。
第三,对于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标准中技术内容相对比较陈旧的部分要加以修改。由于我国现行体系标准是在上世界八九十年代编制的,,应该把这些工程建设施工的新技术、新成果及时的反应上去,以更好的配合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同时,对于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标准中缺少与环境安全及卫生等方面的内容加以补充。
第四,重新整合并编制相关强制性的工程建设标准。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后,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与管理,工程建设与管理部门应该对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制类标准加以认真审核并从“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考虑,全面贯彻实施相关标准。并对零散不完整等条文进行填充,完善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汇编。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新体系的建设一定要符合国家现行法规的要求,并且新体系的核心内容要以我国法律、法规、wto/tbt协定为基础依据。
第五,加快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修订。水利工程建设作为一项特殊的工程建设项目,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提高对水利工程管理的标准制订,不断促进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同时,由于水利工程建设是利国利民的必然举措。因此,通过新体系的建设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及技术标准,是我国建设的水利工程有标准可依,适应新时期的发展。同时,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能够有效的保障我国江、河、湖、库等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建设适应新时期发展的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新标准体系能够更好的完善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标准,配套相关水利工程管理项目标准。改变现行体系缺项多、起点较低、技术工艺不配套等现状,使新时期的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4、结论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标准新体系的建立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的wto协议,深化建设标准以适应我国加入wto后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同时,新的体系建设还能促进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促进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并且,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对于河道堤防、水库、水闸、大坝等水利工程建设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需要新的标准进行有效的管理并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同时,我国的建设水利工程中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的经验也应加入到新的标准体系中以更好的适应行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尤其是在我国成为wto一员之后,新的发展形势要求建设更加符合这些标准的技术标准体系来促进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随着近年来强调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先进的思想理念,我们在深刻总结传统的水利建设旧理论的同时,发展新的水利理论,促进我国水利建设的现代化发展,满足当前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水资源的需求。本文针对当前我国的水利建设观念还比较落后,分析我国水利的现代化发展状况,实现我国水利现代化事业存在哪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及为适应水利现代化的发展需要,新水利理论应运而生。
1 实现我国水利现代化事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1.1 实现我国水利现代化发展事业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水利建设事业同国际上发达国家先进的水利水平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管理工作水平相对比较落后,管理人员的选拔不严格,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受传统水利建设理论影响,思想观念仍比较陈旧,河流的断流、湖泊的干枯等都是因为人类不合理的侵占生态用水导致了生态退化,大量的围湖造田、森林开垦等人类活动也严重地破坏了生态平衡,这些都是由于在观念上存在局限,传统的水利建设理论中更多的强调人类自身的发展需要,而忽视了人也是流域生态系统的一分子;与国际上先进的水利建设水平相比,我国仍需要不断努力提高水利技术装备水平,采用先进的水系生态修复技术,提高效率。
1.2 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我国水利现代化的发展
全面实现我国水利事业的现代化发展,首先要制定完善的水利现代化建设计划方案,做好水利的管理工作,流域管理部门要重视管理人员的选拔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注重人才的培养。规范管理体制,健全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采用先进的流域管理技术,重视综合治理流域的管理思路,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策略,最终实现流域的可持续发展;这都要求我们转变思想观念,回归自然,人与河流和谐相处,大力宣传人与流域和谐共处的观念,使流域生态系统保持稳定和平衡;强化技术规范,大力发展先进的水利技术,更新水利修复设备,不断提高水利建设施工技术水平,保障水利资金的投入,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机制,实现我国水利现代化发展。由于当前我国正加快经济发展,我国水利现代化建设也要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以防为主、治为辅、防治相结合的策略。根据地域的不同,制定符合当地发展需要的水利现代化计划方案,分阶段综合治理,提高效率,加大资金的投入,发展我国水利事业,实现人类社会与水域生态系统的和谐共处。
2 我国水利新理论的形成及发展方向
2.1 实现水利现代化发展推动水利新理论的形成
20世纪我们在建设大型水利造福于人类的同时,各种生态环境恶化的现象也越来越明显,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由于大量的不合格水利工程的建设,流域的水循环系统遭到破坏,出现短路的现象,破坏了地表水的平衡,导致地下水位上升或下降;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建设也影响了水域生态系统的连贯性,导致食物链中的某些环节遭到破坏,物种急剧减少,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被破坏;防洪工程的建设在杜绝了洪灾的情况下,也阻止了洪水泛滥区与河流之间的水循环工程,导致洪泛区的生态活动难以进行;对流域水资源的开发速度超过它的再生速度,过量的开发地下水资源,引起地下水位的下降,造成地表植物的枯萎、地面下沉等严重的后果;流域一般都具有自我净化的能力,但大量污染物的排放超出了环境的自净能力范围内,环境的总体质量下降,流域的物质循环受到阻碍。这都要求我国发展新的水利理论,实现我国水利的现代化,维护生态的平衡稳定。
2.2 我国水利新理论的发展
为实现我国水利建设的现代化,水利新理论应运而生,在总结传统理论优缺点的基础上,充分体现高科技、现代化的管理思想。传统的旧水利理论是以改造大自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为主要指导思想,以力学知识作为支撑,在这种思想下的水利建设工程严重的破坏了水流域的循环系统。水利新理论在总结传统理论优缺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技术和生态等因素对水资源的影响情况,发挥水利在流域可持续性发展过程中重要作用。水利新理论跨出传统水利理论的局限,将流域观念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在重视流域的物理特性之外着力分析流域的社会及自然特性。在研究流域的水文规律的基础上,从天象、地象及生态整体上观察水域情况。同时,不可忽视人类活动在其中的影响。顺应水利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水利新理论在综合分析水域的自然特性、水文状况以及社会特性,实现流域范围内的社会可持续发展。
3 总结
21世纪的新社会,人们要求建设现代化的水利工程,在总结传统的旧水利建设理论优缺点的基础上,发展水利建设的新理论,平衡国家经济迅速发展与维护流域生态平衡稳定需要之间的矛盾,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水利新理论的指导下,充分体现我国水利事业高科技和现代化的管理思想,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共处,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随着近年来强调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先进的思想理念,我们在深刻总结传统的水利建设旧理论的同时,发展新的水利理论,促进我国水利建设的现代化发展,满足当前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水资源的需求。本文针对当前我国的水利建设观念还比较落后,分析我国水利的现代化发展状况,实现我国水利现代化事业存在哪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及为适应水利现代化的发展需要,新水利理论应运而生。
1 实现我国水利现代化事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1.1 实现我国水利现代化发展事业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水利建设事业同国际上发达国家先进的水利水平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管理工作水平相对比较落后,管理人员的选拔不严格,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受传统水利建设理论影响,思想观念仍比较陈旧,河流的断流、湖泊的干枯等都是因为人类不合理的侵占生态用水导致了生态退化,大量的围湖造田、森林开垦等人类活动也严重地破坏了生态平衡,这些都是由于在观念上存在局限,传统的水利建设理论中更多的强调人类自身的发展需要,而忽视了人也是流域生态系统的一分子;与国际上先进的水利建设水平相比,我国仍需要不断努力提高水利技术装备水平,采用先进的水系生态修复技术,提高效率。
1.2 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我国水利现代化的发展
全面实现我国水利事业的现代化发展,首先要制定完善的水利现代化建设计划方案,做好水利的管理工作,流域管理部门要重视管理人员的选拔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注重人才的培养。规范管理体制,健全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采用先进的流域管理技术,重视综合治理流域的管理思路,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策略,最终实现流域的可持续发展;这都要求我们转变思想观念,回归自然,人与河流和谐相处,大力宣传人与流域和谐共处的观念,使流域生态系统保持稳定和平衡;强化技术规范,大力发展先进的水利技术,更新水利修复设备,不断提高水利建设施工技术水平,保障水利资金的投入,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机制,实现我国水利现代化发展。由于当前我国正加快经济发展,我国水利现代化建设也要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以防为主、治为辅、防治相结合的策略。根据地域的不同,制定符合当地发展需要的水利现代化计划方案,分阶段综合治理,提高效率,加大资金的投入,发展我国水利事业,实现人类社会与水域生态系统的和谐共处。
2 我国水利新理论的形成及发展方向
2.1 实现水利现代化发展推动水利新理论的形成
20世纪我们在建设大型水利造福于人类的同时,各种生态环境恶化的现象也越来越明显,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由于大量的不合格水利工程的建设,流域的水循环系统遭到破坏,出现短路的现象,破坏了地表水的平衡,导致地下水位上升或下降;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建设也影响了水域生态系统的连贯性,导致食物链中的某些环节遭到破坏,物种急剧减少,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被破坏;防洪工程的建设在杜绝了洪灾的情况下,也阻止了洪水泛滥区与河流之间的水循环工程,导致洪泛区的生态活动难以进行;对流域水资源的开发速度超过它的再生速度,过量的开发地下水资源,引起地下水位的下降,造成地表植物的枯萎、地面下沉等严重的后果;流域一般都具有自我净化的能力,但大量污染物的排放超出了环境的自净能力范围内,环境的总体质量下降,流域的物质循环受到阻碍。这都要求我国发展新的水利理论,实现我国水利的现代化,维护生态的平衡稳定。
2.2 我国水利新理论的发展
为实现我国水利建设的现代化,水利新理论应运而生,在总结传统理论优缺点的基础上,充分体现高科技、现代化的管理思想。传统的旧水利理论是以改造大自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为主要指导思想,以力学知识作为支撑,在这种思想下的水利建设工程严重的破坏了水流域的循环系统。水利新理论在总结传统理论优缺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技术和生态等因素对水资源的影响情况,发挥水利在流域可持续性发展过程中重要作用。水利新理论跨出传统水利理论的局限,将流域观念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在重视流域的物理特性之外着力分析流域的社会及自然特性。在研究流域的水文规律的基础上,从天象、地象及生态整体上观察水域情况。同时,不可忽视人类活动在其中的影响。顺应水利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水利新理论在综合分析水域的自然特性、水文状况以及社会特性,实现流域范围内的社会可持续发展。
3 总结
21世纪的新社会,人们要求建设现代化的水利工程,在总结传统的旧水利建设理论优缺点的基础上,发展水利建设的新理论,平衡国家经济迅速发展与维护流域生态平衡稳定需要之间的矛盾,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水利新理论的指导下,充分体现我国水利事业高科技和现代化的管理思想,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共处,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引言
管理是水利工程充分发挥兴利除害功能的关键,是整个水利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不仅关系到水利工程建设目的的及时、准确、持续实现,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水利工程管理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工程管理的主客体和环境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当前,水利工作处于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农村水利向都市水利、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的关键时刻,水利工程管理更要适应变化。
2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质量管理目标不明
虽然大多数工程都提出了“优质工程”、“一流工程”等口号,但这些目标口号概念是模糊的,很难完全、准确把握工程质量要求。一是建设管理关系不顺。一方面大规模水利水电建设动态的质量管理工作中人员队伍和工作精力受到限制,难以保证检杳的深度和及时;另一方面,工程的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管部门有时隶属于同一个地方或部门,容易导致地方和行业保护,不利于质量管理工作。
2.2 建设程序执行不严
水利水电工程大多数为公益性项目一般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回报,投资形式以国家投资为主一些地方和建设单位往往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争取国家投资上。争取到建设资金后,存在着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甚至小办理立项审批手续的现,以致完工后无法验收,对整体工程质量无法评价。
2.3 施工过程控制不严
施工过程工艺作风比较粗糙,质量缺陷较多,虽然制定了作业指导书、施工措施等,但未能严格执行并落到实处。并且质量记录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闭合性较差,生产性试验结果整理、分析、总结、改进的资料不全。
2.4 人员队伍素质偏低
少数现场质量控制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按施工规程和监理有关规定操作;工人素质不高,存在偷工减料现象等。
3 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措施
3.1 统一认识,转变观念
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关键在领导,领导的关键在观念的转变。领导工作的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要转移到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上来,从根本上转变那些不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管水要求的传统习惯和方法;从过去只重工程建设转变到加强管理、建管并重;从过去主要对水利行业内总的管理转变到对全社会的水事活动的管理;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管理转变到用法律、行政、技术、经济手段,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进行管理上来。着力研究和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工作新机制、新格局,为管理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3.2 多管齐下,广泛宣传
要紧紧抓住“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的有利时机,做到与长年性宣传相结合,与案例宣传相结合,与水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与宣传水利建设成果相结合。宣传应着重向基层乡村干部转移,向山区、半山区群众转移,运用多种形式、多种载体深入开展宣传,如组织大型晚会、水利成果展、万人签名、水法规咨询、知识竞赛,散发宣传资料,制作大型广告宣传牌等,通过各种形式,使水法律法规逐步入耳、入脑、入心,形成全县上下共同保护水利设施,依法保护水资源的良好局面。
3.3 健全网络,明确职责
一是聘请水利员作为水利协管员,定期组织水法律、法规和管理业务培训讲座,明确他们对本乡镇范围内水工程运行负有检查监督职责,考试合格的发给聘书。对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年终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放任、玩忽职守或失职者,建议当地政府给予调离或辞退处理,以增强其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是各流域管理所增挂水政监察中队牌子,实行合署办公,明确规定对本管辖区内的水工程负有日常的管理职责。而且各管理机构要明确一名副职负责工程管理,分片划组管理到每个工程。
三是水利管理所作为县级、乡镇水利工程管理职能部门,侧重在水工程维护修缮、检查观测、控制运行等技术方面加强督察。县水土保持监督所、水政监察大队作为全面执法管理单位,依法对生产经营、开发建设活动中涉水事务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水法律、法规监督实施。这样各个层次、各个方面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同,变一家管水为多方管水,合力同唱“一台戏”。
3.4 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贯彻查处和预防相结合的方针,全面推行巡查执法责任制。
首先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程着手,如制定颁发了有关《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加强水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水政监察大队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出台《水利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水利局行政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分别对考勤、巡查、受理、立案、考核、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
其次是建立和完善水行政主管部门层级监督和互相监督办法。建立社会举报制度,凡举报有功人员均给予适当经济奖励。各职能单位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做到每周巡查两次,巡查时要有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一般水事违法案件由各流域管理所按简易程序进行处理。发生较大的一时制止不了的立即上报县水保所、县水政监察大队调查取证,按执法程序进行调处。每个层次管理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不同,都有相互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3.5 加强科学管理,努力提高管理者的素质和水平
要加强管理技术自动化、现代化的研究,加强防汛、供水工程的科学调度和运用管理,加快工程管理预警系统建设,对国有水利工程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努力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科技含量。要积极培养和引进既懂水利又懂管理,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加强现有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育一批农民技术管理队伍,通过提高管理者素质和管理水平,达到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目的。
3.6 大力开展水利综合经营
各级水利管理单位要依托工程资源优势,围绕主业,积极开展综合经营,兴办实体。要进一步增强水的商品意识,挖掘水土资源潜力,认真做好项目包装,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水利二、三产业。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改善职工福利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增强水利工程管理的后劲。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开展的综合经营项目,工商、税务部门应给予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3.7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水利局局长对水利工程管理、执法负有全面责任,要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做到建管并举,强化执法。水利局分管水工程管理和执法的副局长,要全身心地扑在管理和执法工作上,以身作则,知难而进;要运用多种载体,组织开展/管理“执法年”活动,同时建立管理、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会议,分析研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探讨管理、执法的新办法、新措施;加强对管理、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努力成为精通本职工作的内行;完善评议考核制度,明确职责和目标,强化监督和考核办法,把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作为评选进行单位、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条件;加强管理、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严于管理、勇于执法、敢于执法、敢于碰硬、纪律严明、勤政廉政的水利队伍。
结束语
施工企业项目质量管理是一门科学,质量是永恒的主题,搞好项目施工质量,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不断地探索质量管理的新途径,探索更好地先进科学的管理措施,是每个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共同追求的目标,只有锲而不舍地学习、探索、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技术,完善企业管理及技术标准,保证项目施工优质,才能使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很好地生存、发展。
参考文献
1 设计概算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国家现行的各种政策,设计文件,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条件和资金来源以货币的形式表现的经济文件是为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是水利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纲略。设计概算作为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反映出建造该水利工程的社会总必要劳动时间,总必要劳动时间是工程造价的基础;设计概算的编制也能反映出设计单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设计概算一旦确定,就具有约束力,因此设计概算的编制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工作,在编制前应确定编制依据和原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保证概算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编制设计概算有一定的原则:为保证设计概算在工程施工阶段发挥出作用,必须做好设计概算的编制,主要根据以下原则:执行政策;保证质量;侧重要点。水利工程作为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社会关注度高的基础设施,与国家经济各部门,社会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都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在编制设计该算时,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水利工程的性质、资金、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确定设计概算按那个部门的法规执行。比如,中央直属和参与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应执行水利部要求的相关政策,地方性水利工程执行地方的规定和定额;保证质量是水利工程得以发挥作用的基础,在设计概算中的质量控制直接关系到水利工程设计是否合理,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的关键,质量高的设计概算,既应该起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也能达成施工要求的目标;侧重要点指要用重点的对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人员工资等具体资金需要处合理统筹,水利工程的建设费用巨大,资金使用任何一个环节设计不到位,出现的资金偏差就难以估计,因此侧重要点要对资金的使用上保证较高的准确度,以实现水利工程在预算内的造价。
2 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措施
(1)用技术和经济相结合对造价进行控制,这是全程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技术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特点,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技术的运用贯穿于整个阶段,并且技术的运用,设备的购买、使用等都是占据总生产成本的重要因素,因此对技术的掌握理解是十分重要的,除此之外,还要掌握水利工程的经济运算,水利造价工程师就是水利工程成本控制的衍生,造价工程师掌握工程建设技术和经济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确定工程总造价。在设计阶段,通过技术比较和经济分析,力求达到技术的合理运用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有效控制造价成本。
(2)以预防为主,对可能发生的造价偏差因素进行主动控制。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巨大,如何运用最少的投资实现水利工程的建设,是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内容。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长期以来存在投资失控,预算超标的现象,这对国民经济的危害是极大的,一方面,预算超标就意味着要舍弃其他的建设项目,给国民经济的计划安排带来困扰,另一方面,意味着设计决策或者设计方案的错误,有可能水利工程的设计作用达不到预期需求。因此,对有可能影响出现偏差的因素要提前调差,勘测清楚,针对性预估建设金额的额度。
另外,施行限额设计控制也是在设计阶段有效控制造价的重要手段,水利工程作为巨大的工程,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节很多,个别环节出现造价超支导致的总成本超支的现象,可以采用限额设计,每个环节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在要求内对资金使用严格控制,维护投资的严肃性,增强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责任感和使用意识,有效节约国家建设资金。限额设计控制要求在建设中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只重视技术先进而忽略了从水利工程的实用性,这也要求设计者既重技术又重经济,二者有机结合,从而达到控制造价的作用。
(3)运用价值过程对过程造价进行控制。价值工程指运用群体智慧,通过有效组织对工程进行分析,使用较低的成本,实现所要达到的要求。这要求设计人员密切联系,群策群力,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运用最佳方案,每个环节最佳方案的叠加,整体的最佳也就实现,具体到水利工程造价控制中,就要求设计人员将建设需要的环节分离,将每个环节的最佳方案集成到整个设计的造价控制中。
3 结语
水利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一个管理问题,基本过程就是编制质量高的设计概算,按照设计概算,运用一定的方法以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这个过程要求设计人员运用技术手段,发挥群体智慧,经济分析建设环节的最佳化方案,在执行过程中,严格预算定额,防止出现设计规划外的资金支出。水利工程的造价控制事关重大,造价控制严格,国家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就能用更少的资金实现更多的功能,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不仅适用于水利工程,也适用于其他基建建设,对于水利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需要我们不断深入研究,服务于国家人民。
1 设计概算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国家现行的各种政策,设计文件,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条件和资金来源以货币的形式表现的经济文件是为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是水利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纲略。设计概算作为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反映出建造该水利工程的社会总必要劳动时间,总必要劳动时间是工程造价的基础;设计概算的编制也能反映出设计单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设计概算一旦确定,就具有约束力,因此设计概算的编制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工作,在编制前应确定编制依据和原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保证概算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编制设计概算有一定的原则:为保证设计概算在工程施工阶段发挥出作用,必须做好设计概算的编制,主要根据以下原则:执行政策;保证质量;侧重要点。水利工程作为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社会关注度高的基础设施,与国家经济各部门,社会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都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在编制设计该算时,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水利工程的性质、资金、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确定设计概算按那个部门的法规执行。比如,中央直属和参与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应执行水利部要求的相关政策,地方性水利工程执行地方的规定和定额;保证质量是水利工程得以发挥作用的基础,在设计概算中的质量控制直接关系到水利工程设计是否合理,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的关键,质量高的设计概算,既应该起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也能达成施工要求的目标;侧重要点指要用重点的对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人员工资等具体资金需要处合理统筹,水利工程的建设费用巨大,资金使用任何一个环节设计不到位,出现的资金偏差就难以估计,因此侧重要点要对资金的使用上保证较高的准确度,以实现水利工程在预算内的造价。
2 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措施
(1)用技术和经济相结合对造价进行控制,这是全程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技术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特点,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技术的运用贯穿于整个阶段,并且技术的运用,设备的购买、使用等都是占据总生产成本的重要因素,因此对技术的掌握理解是十分重要的,除此之外,还要掌握水利工程的经济运算,水利造价工程师就是水利工程成本控制的衍生,造价工程师掌握工程建设技术和经济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确定工程总造价。在设计阶段,通过技术比较和经济分析,力求达到技术的合理运用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有效控制造价成本。
(2)以预防为主,对可能发生的造价偏差因素进行主动控制。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巨大,如何运用最少的投资实现水利工程的建设,是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内容。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长期以来存在投资失控,预算超标的现象,这对国民经济的危害是极大的,一方面,预算超标就意味着要舍弃其他的建设项目,给国民经济的计划安排带来困扰,另一方面,意味着设计决策或者设计方案的错误,有可能水利工程的设计作用达不到预期需求。因此,对有可能影响出现偏差的因素要提前调差,勘测清楚,针对性预估建设金额的额度。
另外,施行限额设计控制也是在设计阶段有效控制造价的重要手段,水利工程作为巨大的工程,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节很多,个别环节出现造价超支导致的总成本超支的现象,可以采用限额设计,每个环节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在要求内对资金使用严格控制,维护投资的严肃性,增强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责任感和使用意识,有效节约国家建设资金。限额设计控制要求在建设中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只重视技术先进而忽略了从水利工程的实用性,这也要求设计者既重技术又重经济,二者有机结合,从而达到控制造价的作用。
(3)运用价值过程对过程造价进行控制。价值工程指运用群体智慧,通过有效组织对工程进行分析,使用较低的成本,实现所要达到的要求。这要求设计人员密切联系,群策群力,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运用最佳方案,每个环节最佳方案的叠加,整体的最佳也就实现,具体到水利工程造价控制中,就要求设计人员将建设需要的环节分离,将每个环节的最佳方案集成到整个设计的造价控制中。
3 结语
水利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一个管理问题,基本过程就是编制质量高的设计概算,按照设计概算,运用一定的方法以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这个过程要求设计人员运用技术手段,发挥群体智慧,经济分析建设环节的最佳化方案,在执行过程中,严格预算定额,防止出现设计规划外的资金支出。水利工程的造价控制事关重大,造价控制严格,国家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就能用更少的资金实现更多的功能,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不仅适用于水利工程,也适用于其他基建建设,对于水利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需要我们不断深入研究,服务于国家人民。
一、奴隶制度下的水权思想及内容
原始公社中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没有国家和法律。世代相传下来的习惯就成为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的行为规则。习惯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如果出现违背习惯的行为就要受到公众的谴责和惩罚,在使用水时也是如此。夏王朝时期产生了《禹刑》,里面包含了水事的内容。统治者通过治水而逐步达到权利集中的目的,出现“禹朝诸侯之君会稽之上,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由于是按水系来划分行政区域,所以大禹“平治水土,定千人百图”,水与政权紧密连在一起。
二、封建制度下的水权思想及内容
这一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建立、发展的时期,至此正式的水权制度已有所体现,但总体看来是较为零碎的、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中国第一个封建大一统的国家—秦朝,他强调用法律手段治理国家,秦,明法度、定律令、推行重农政策,因此秦法律中对农田水利、水旱灾害都有充分的反映。例如,在农田水利方面,已出土的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中的“田律”规定:“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及壅堤水”。这反映了当时人们已认识到自然环境的保护与人们生存之间的重大关系。
西汉时期的重要成就就是制定了我国最早的农田灌溉用水制度。据《汉书·倪宽传》记载,汉武帝元鼎年间,倪宽在六辅渠的管理运用方面首次制定了灌溉用水制度,“定水令,以广溉田”。这标志着水利成文法规的正式产生,水权的有关内容也从习惯准则正式成为约束人们用水的法规。
北魏时,刁雍在前人的基础上,在河套地区制定了新的灌水制度,“一旬之间则水一遍,水凡四溉,谷得成实”。联系到作物生长计划来制定灌水计划,突破了西汉时期用“水门”的纯技术方法,而通过制度措施来节约用水。西晋初年,杜预修浚召信臣旧渠时,曾“分疆刊石,使有定分”,这也类似于“均水约束”的规章,告诫人们节约用水、提高了管理水平。
唐朝是我国农田水利建设蓬勃发展的时期。水权在汉代的基础上有进一步发展,唐朝制定了用水管理的详细办法,其中涉及到更多的有关水权的内容。再用水部门的关系协调及用水次序上,唐代已有专门的条款规定,《水部式》残卷中有详细的介绍。在唐代航运—灌溉—碾硙的用水次序,正是水权中优先权思想的明确反映。
宋朝的水利建设盛极一时,同时各类水利工程已经有明确的岁修制度,灌溉工程已有用水管理办法。公元1069年颁布的《农田水利约束》是由中央政府颁布的农田水利政策,它侧重于鼓励兴办农田水利,将“灌溉之利,农事大本”的原则用法令形式确定下来,将兴办水利列为政府官员考核的重要内容,“自是四方争言农田水利”。
元朝其统一的封建政权是在长期战争中建立起来的,战争致使“民无遗类,地尽抛荒”。为恢复遭到严重破坏的水利事业,元朝前期采取了一些有利于水利和农业发展的措施。其《农桑摘要》、《农桑之制》中的政策法规,较前代更为明确、周详,它明确指出在别无违碍的前提下,老百姓有通过自行引河取水、凿井取水以及凿地蓄水等方法使用水和获取收益的权利,同时政府还保证其权利的执行或型经济上给予扶持使其得以实现。到了秋收之后,对用水的农户进行实际验收来合理确定纳税份额。这种由民自行用水,然后根据用水家户的收成情况确定税收的方式,显然蕴藏着计算水价值的内涵,是重视水的经济价值的思想萌芽。
明代初年即重视水利,“太祖诏所在有司,民以水利条上者,即陈奏”。明代还提出了水利综合利用的原则,据《明史·职官志》所记:“碾碓者不得与灌田者争利,灌田者不得与转漕争利”。这是继唐代以来,第二个明确规定用水次序的朝代。
三、民国时期水权概况
近代,西方先进国家纷纷制定国家水利法规及与之配套的水利管理各项专业规章制度,开始实现国家对水资源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水资源国有化管理政策。受西方影响,为改善当时我国受灾后的水利事业和解决日益严重的水利纠纷,水利界的有识之士奋斗多年,终于在1942年颁布了中国近代第一部《水利法》,以后又有相应的专业水利管理规章制度相继修订,与之配套。《水利法》中对用水次序也很重视,第十五条中规定取得水权的用水工程须遵守的用水次序是:“用水标的之顺序如下:(一)家用及公共给水;(二)农田用水;(三)工业用水;(四)水运;(五)其他用途。前项顺序,省市主管机关对于某一水道,得酌量地方情节形式,恳请中央主管机关核准就更之。”民国时期的用水顺序和历史上许多时期的用水顺序有相似之处,但它更具有时代特点。明确用水顺序权能起到减少用水中的纠纷、节约用水的作用,是对水权界定的补充。水的所有权是国家所有,即公共水权制度,但使用权的取得采取申请登记制度。民国的水权既具有该时代的特点,又继承了传统,借鉴了西方水权观念,因此,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把水资源利用的法制化进程推进了一大步。
参考文献:
[1]中国水利水电学研究院、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合编[M].水利电力出版社,1989.
[2]常云昆.黄河断流与黄河水权制度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1执法力度不到位、法制意识不强
首先对水利水电监理、施工等单位及个人的基本合格条件审查力度不够,对无证上岗、高危从业、违法分包等行为不及时查处,甚至对此行为采取睁一眼闭一眼的放任态度。其次从业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够硬,质量监督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人员素质低,不遵守操作章程及偷工减料等现象无处不在,这无疑有碍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的提高。
2施工前准备工作不充分
由于前期施工方的准备工作不到位,没有合理的安排与统筹规划,这无疑会影响工程进度,从而导致人力、物力的浪费。施工方为最大利益化,在施工过程中过分裁减人员配置和挤压工程必要开销,导致在质量管控与监督上出现人员空缺,从而引发后期一系列质量问题。这充分说明工期前期的专业人员统筹规划与资金的合理利用,是做好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前提。
3施工时管控、运作机制不健全
在很多工程项目中,建设企业是先招标,后建设。在前期没有准备充分或者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取得项目建设权,在后期施工时经常出现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施工过程工程控制不到位,建设管理精细化不足,质量缺陷等重大问题,最后导致项目产品不合格或逾期交付使用。水利水电工程规模大,监督及管理机制是其得以按时保质完成的重要因素。
4对隐蔽性工程施工质量的不重视
由于质量监督及管理人员的知识局限性及质量责任意识的不强,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忽略或减少对隐蔽性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及监督,为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留下隐患。所以,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有必要由甲方、施工方和监理方积极配合,对隐蔽性工程的质量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2]。
二、水电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措施的提出
针对目前我国水电水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管理问题,为了提高其管理水平,增加水电水利工程带来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特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
1重视行业法规,加强执法力度
鉴于目前,我国水电水利工程施工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的素质还不是很高,其自觉性、自律性有限,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可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利用行业法规来进行人员管理。另一方面,可以完善举报制度。对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级产生负面影响的行为,决不能姑息,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并严格按照行业法规予以惩处,同时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与普及,完善行业法规政策。
2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教育
在水利水电施工过程中,要避免施工管理人员因自身质量意识不足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因此,在加强施工管理人员技术水平的同时,还要向他们灌输质量第一,质量即效益、质量即金钱的意识教育,通过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来减少甚至避免工程质量问题,从而保障工程质量。
3加强对原材料的管理及检测
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原材料不仅种类多,而且数量大,涉及的部门也多。因此,在工程建设开始之前,一定要加强对原材料的管理,首先对原材的进入一定要把好质量关,严格质量检查,要达到水电水利工程施工规格后方可准其进入。而且,对于具有危险性的材料要加强管理,像炸药、水泥等。再者,可以通过使用全新的检测方法和手段保证原材料质量。为确保原材料使用安全,可以加大引进全新的检测方法和仪器,将原材料安全隐患消灭在工程开工之前。第三,在原材料使用过程中,要提醒施工人员要有质量意识,要求其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及材料特点进行施工。比如,在运送混凝土的时候,要注意环境温度,分析选择保温措施或者遮盖措施,以确保混凝土在使用过程中达到最佳效果。第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也可以引进新的施工工艺,以保证工程技术施工水平,提高工程施工质量。
4建立健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机构,制定配套质量管理制度
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应做到质量管理有部门管,有相关管理法可依,有监督施工单位的监督保障。因此,首先要建立健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管理部门,定制岗位质量责任制,将质量任务分配到个人,并制定质量规范以及相关考核方法。其次,要制定配套的质量管理制度,使质量管理有法可依。第三,监督施工单位要以身作则,发挥其正常的监督作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5重视工程建设资料的整理
资料整理这一工作对工程竣工后的验收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作为施工单位要重视对资料的收集、整理,真实记录工程建设过程,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并在现场检验完后,将其上报监理单位审核之后统一入档,为工程的质量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