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研究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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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论文

篇1

关于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观点,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在较长时期内影响了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和认识论。一般认为马克斯•韦伯引入了的事实—价值两分的观点。他在《社会学与学中“价值中立”的意义》这一经典论文论述了两方面的观点[1]。第一点他吸取了休谟的思想,认为在规范与描述之间、在断言某物实际上是什么与理想上应当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我们加于事物的价值不属于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学关心的是描述实际发生了什么,并且解释为什么。,科学能够而且必须注意个人和团体在事实上怎样做出评价,但他们却不能从根本上真实地记录这个或那个事物是内在地有价值的,因而是在范畴上应当被评价的。韦伯的第二个论点是有规定性的。他从不认为价值是无足轻重的,也从不宣称每个人,特别是社会科学家应当总是避免价值判断。与此相反,他坚持提出指认与评价的区别,二者不容混淆。一个人在表达价值判断时,不应当自称这种判断是得到科学地确认的;因为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当社会科学家推崇某种行动时,他们应当尽力地说明自己所说中哪些是科学的发现,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议。这是知识分子的真诚品质与尊重真理的原则所必然要求的。

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一般都竭力提倡科学与价值、描述与规范、实然与应然判断的严格区别,要求社会科学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亨普尔指出,有关科学的价值中立问题,可以说是围绕着两个不同的方面而展开,这就是:(1)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行为,和(2)批判评价和论证科学断言和程序的论标准。在科学家的实际行为层次上,价值评价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诱导因素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道德的准则、审慎的思考和个性等等显然会影响科学家对所研究领域、问题和所采取的方法的选择。社会和价值有可能削弱研究某些特殊问题领域的努力,也可能鼓励人们赞同某些并无可靠根据的。当然,作为一种,科学研究中决定采取或放弃一个特定的假设或理论,将强烈地受到认知价值或准则的影响,这反映在他们坚持某种方法论程序的标准上。[2]

正是在构成研究行为的重要的诱导因素这个问题上,价值评价与科学研究相关联。因此,必须在心、社会学和科学史解释科学研究行为时考虑价值评价的作用。然而,这种科学解释在谈到科学家受价值影响的时候,并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它在解释科学家接受或放弃一个理论时,并不论证这个理论的合理性,或表明这是个不合理的科学程序。而合理性问题要求的是在可以获得的证据和其他系统的根据的基础上对理论进行批判的评价。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科学观,特别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主张科学理论与证据关系有明确的客观标准,并认为这种标准可用证据与理论之间的肯定或否定的的逻辑关系来表示,由此而为科学的客观性与价值中立说提供了依据。按此观点,恰当的科学研究及其结果是独立于研究者个人的成见、信念或态度的,因而可以把某些程序看作违反了科学规范,并可以用对科学以外的价值观的过度依赖来解释研究者违背恰当的科学行为的动机。

与上述科学哲学观点相类似,现代知识社会学(或科学社会学)的鼻祖卡尔•曼海姆也把自然的与文化的区别了开来,把数学、自然科学与宗教、道德、实践领域等其他方面明确区分开来。“可以说,形式知识在本质上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其内容并不受个别的主体及其社会条件的影响。但在另一方面,显然存在着范围广泛的主体事务,它只能由某些主体、或在某些历史时期被接受,而且从个人的社会目的来看,这也是显而易见的。”[3]他认为,自然科学具有可重复性,而宗教道德等文化的领域则具有不可比的特征。所以他断言,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非真理的。一般来说,意识形态的特征是对其范围广泛的对象进行高度明确的阐述,对其追随者有权威的明确的命令性。与其他类型的信仰相比,意识形态更加系统化,围绕一个或数个突出的价值观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念的变革,它的接受或推行还往往伴随着鼓动性的宣传。谁接受它,谁就要完全服从它,谁的行为就必须完全渗透着意识形态。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产生于特定的文化中,因此它不可能与该文化的重要因素完全分开。意识形态故意掩盖人们的动机与利益,这就迫使利益与对抗着的人们相互欺骗,并用貌似普遍化的方式掩盖狭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识形态不会把系统地追求真理当作自己的一项义务,因而采取取教条主义的认识态度,不愿接受新经验和真理。作为一种文化的产物,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尤其明显。

曼海姆坚持认为,凡政治的或是涉及世界观的一切知识,不可避免地都是有党性的。他因此而暗含的论点是,像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均无法摆脱意识形态和党性的束缚,所以他也承认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有不同的思想。这些观点引起了美国实用主义者胡克的争论。胡克在肯定了曼海姆的开创性工作以后指出,困难在于,曼海姆承认,表现阶级立场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导致在科学意义上被认为“真”的那些关于事物性质的理论和发现,因此,问题就转移到这些“真理”是否取决于导致探索和发现这些真理的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这一点上。“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既然随着历史时期而改变,曼海姆认为这问题就成为一个知识社会学的问题。……现在假定科学的处理方法和客观性是同一的,使曼海姆感到头痛的问题是:任何一种的科学知识是怎样成为可能的?曼海姆在他的书中,不同的一页就有不同的答案,而使读者对于他真正相信什么完全感到茫然。”[4]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独特形态的科学主义思想,对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胡克实际认为,即使存在阶级或党派观点的相对性,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仍然存在超越主观价值的客观性基础,比如根据经验基础所作的证实或证伪的判定。这是我们过去在认识实用主义时所忽视了一个重要论点。

因此,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观点,反映了西方一些思想家在科学以后对其根本任务的一种认识论的反思。在科学知识系统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有必要主动排除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干扰,以相对纯化的方式对待其研究,以便适应客观性的要求。

对绝对价值中立说的批评

韦伯和逻辑实证主义者关于科学价值中立说的观点,在近数十年受到了西方哲学家主要是历史主义者和科学实在论者的批评或挑战。库恩以来的历史主义学派深刻地批判了科学的积累发展观,论证了科学理论的根本转变不简单地只是对关于事实的增长了的知识作出的理性反映。而科学不同学派之间的转换更像是信仰的转变,没有太多的合理性基础可言。劳丹则提出了一种关于科学家理的适中的观点,指出理性的行动者持有各种目的和关于世界的预设信念,为了合理地接受一个信念,他必须能够限定与自己的目标和信念有关的推理范围。劳丹试图把科学合理性的一般要求与价值论、方法论和事实层次的共识统一起来。

科学实在论者普特南对事实与价值关系的看法具有某些独特的意义。他公然声称自己要为一种几乎被了的观点恢复名誉,这种观点认为事实与价值的区分无论如何也是模糊不清、无法实现的。因为事实陈述本身,以及人们据以决定什么是事实和什么不是事实的科学探究实践活动,都预设了价值。普特南指出,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传统观点是建立在科学的工具的成功和多数人的一致意见基础上的。怀疑价值判断具有认识功能的一个理由是,它们不能用“科学方法证实”,而且在福柯所讨论的伦理学观点中还强调调,在伦理问题上,人们不可能取得普遍一致或大多数人一致的意见。许多人相信科学理论的正确性可以作出使大家满意的论证。但在事实上,对于任意选取的一个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人们不可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赞同。许多人对于科学和很多理论都是可悲地无知,至于科学的工具的成功,由于科学的意义决非仅限于它的实际性,故不能由此而推出科学的合理性。所以,用工具的成功与多数主义来证明科学真理的合理性和价值真理的非合理性,这是站不住脚的。[5]

普特南强调,至少有些价值必定是客观的。精确科学的理性上的可接受性取决于像“融贯性”和“实用的简单性”之类认识上的优点,因此,至少有些价值词项不仅仅代表使用这些词项的人的情感,而且代表了它们适用的那些事物的属性。如果这些词项不代表理论的性质,而仅仅代表有关人对理论所持有的“态度”,那么像“正当的”、“充分确证的”、“最有效的解释”等等,必定也完全是主观的。因为理性上可接受性不可能比它所依赖的参项更为客观。因此,至少这些价值词项具有某种客观的用法,即某种客观的正当性条件。同样,对于伦理学判断的主观方面也不能强调过分了。如果说,在科学领域坚持科学是一项客观的事业,并不等于认为每一个科学问题都有一个确定性的答案,某些科学问题也许有一些客观的、不确定的答案,那么,在伦理学领域,某些价值见解是确真的,某些是确假的。“总而言之,某些价值见解(以及某些意识形态)肯定是错误的,某些见解肯定不如其他见解,在这个意义上坚持伦理学探究是客观的,同坚持根本没有任何不确定性的情况这种愚见,是两码事。”[6]

由此可见,普特南在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上,竭力从两方面来阐述二者之间的融合、统一与制约。一方面,他不同意证实主义和旧实在论把事实与价值截然分开的观点,而坚持科学对客观真理的追求与融贯性、正当性、实用简单性和完美性等价值要求的统一,科学的客观性与多元性要求的统一。另一方面,从伦理价值的角度来看,普特南又不同意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观,而认为至少有些伦理价值是有客观标准或依据的。就认识而言,对于概念构架的任一选择,都是以价值为先决条件的,在选择一个描述日常人际关系和社会事实的构架时,在众多的因素中首先会涉及到人们的道德价值。因此,真理理论以合理性理论为先决条件,而合理性理论又以我们关于善的理论为先决条件。

普特南试图把事实与价值、真理与价值有机地、内在地统一起来,既不放弃实在论的客观真理论的基本前提,又不接受事实一价值两分的传统观点。其观点属于一种形式的价值真理论,是对那种离开人的能动的认识过程,而仅仅在本体论上强调真理是对实在或事实的纯客观描述的传统实在论的批评。它告诉人们,追求直理的科学不是与人的价值无涉的中性活动。

那么,是否可以像相对主义者所断言的那样,由此而彻底否定事实与价值、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区别呢?显然也不能。正如普特南所断言的,每一个事实都有价值负载,每个价值又都负载着某个事实。这后一命题说明,没有客观性依据的价值不能算作真正的价值。因此,这里的价值又与传统的事实价值两分观点所说的价值已不完全是一回事,因为后者主要指的是主观价值。可见对价值的不同解释预设了不同的结论。而从根本上说,价值具有主观与客观两重属性,纯粹的主观价值显然无法与客观性或科学性相统一。这里便存在不同层次的价值问题,客观性与价值只能在科学发展的高层次上统一起来。

中的价值

前面论述了当代西方有关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一些基本观点,这些观点为我们合理解决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提供了借鉴。

就本来意义而言,社会科学是以社会为对象的系统的知识探究,因此它在实质上与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有所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基本立场、态度和上。从基本立场来看,社会科学以追求关于社会的事实知识或确切知识为基本任务,因而一般不预设立场。真正的社会科学是真诚而无畏的,无须迎合某些特定的个人或社会集团的口味,因而所采取的态度是合理的怀疑。研究无,一切似乎已成定论或天经地义的东西或结论,都可能成为社会科学家的怀疑对象。即使有可能在研究的过程中否定自己的先前结论或成见,也在所不惜,真正的社会科学家是“无我的”,不怕否定自己。因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是社会科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方法论上,社会科学多用归纳法、统计法等科学方法,以便从具体的社会现象中得出性的东西。尽管归纳法是不可靠的方法,但为了探究事实,社会科学家仍然频繁地使用,包括统计法等科学的归纳方法。

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追随者则与此不同。他们固执地追求信仰,从抽象的观念、原则、口号出发,竭力为某些特定社会集团的利益服务,因而他们采取的是教条主义的顽固态度,对既成的传统和信念不敢怀疑或质疑。其方法大多为演绎法,即从抽象的大前提出发,推演出脱离现实的结论,所以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尽管也打着科学的旗号,但其论证方式却十分繁琐,追求华丽的词句或动听的口号,实质则空洞无物,思维也不讲究逻辑,经常出尔反尔。归纳法和统计方法在意识形态那里只具有纯粹工具的意义,事实成了任人打扮的女孩子。

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还存在一定的区别,前者指的是像学、学、人类学等与科学更为接近的学科,可以采用经验研究和统计学等手段,后者指的是文学、、哲学、学等更具有文化特点和包含更多价值判断的学科,往往与特定文化的价值观分不开。然而,当代的一个趋势是日益要求人文学科也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即采用更多的科学方法和论证方式。比如,伦曾被认为只是关于规范价值的学问,但是,20世纪的科学主义者提出了伦理学不能与现实生活相脱离的任务,伦理价值前提应从实际生活的伦理中得出。因此,人文学科如仍停留在传统的相对价值的水平,永远自说自话,无法像科学那样可作广泛而重复的比较和讨论,那显然是一种落伍的表现。

将人文和社会科学只当作特定社会集团的学问,是其利益的集中表现,甚至提出所谓民族特色的科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等,这实际上是将这些学科降至不具普遍意义的私学的水平,与占星术、风水术没有多少区别了。一门学科只有在成为可跨文化共同研究、讨论和验证的学问时,才能成为公认的科学。社会科学也许因为研究对象的文化特色而加入了某些价值因素的考虑,从而有可能研究者对具体社会问题的看法,但每门科学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的公理、原则、范畴或概念,以及公认的研究和验证方法,包括共同的逻辑工具。比如政治学中的国家、政体、民主制、权利等概念及相关学说,用于民意调查的统计方法和一般数学及逻辑方法,便属于这种共同基础性的东西。

当然,如前所述,纯粹的绝对的价值中立在科学研究中也只是一种难以实现的理想,类似于乌托邦,而且正如普特南所说,从更高的境界来看,脱离客观性的价值只是主观价值,并不具有真正的价值意义。然而,这仍然不能说明科学研究丝毫不需要警惕主观价值的束缚或影响,妨碍认识客观性的实现。而且,人的认识与科学发展的高低阶段之分,在时间上也有侧重点先后的区别。可以说,只有在较低层次上解决了事实与价值相对区分的问题之后,才能实现较高层次上统一的任务。

由此来看我国当前的社会科学研究,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处于较低层次的主客不分、科学与意识形态混淆的状况。举例来说,伦理学几乎还没有脱离规范伦理的阶段,对于当前人们实际上如何处理或对待人伦关系,较少作实事求是的描述性研究,一般仍停留在从抽象规范向下推演的水平。诚然,规范伦理是伦理学的重要之一,但作为科学的伦理学还要从事认定事实的工作,这就需要进行某种程度上价值中立的研究,避免把伦理的“应当”误作“是”。在传统伦理的研究上更存在事实与规范不分的情况,例如有人把写在经典中的规范伦理与社会实际处理人伦关系的事实混为一谈,几乎不指出两者间的区别;更有人将战后日本等东亚社会的成功归结为孔孟之道,对于这些国家在长期传统中形成的带有自身特点的伦理道德作如此轻率的概括,更显出概括者社会科学研究常识的欠缺。

至于像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社会科学,也程度不等地存在着事实与价值混淆、应然判断与实然判断不分的情况。一些人不懂政策宣传与事实认定之间的区别,硬是把“应当”当作“是”,不懂得意识形态与科学并不是一回事。立场相对中立的问调查和事实报告,特别是在涉及政治、性等敏感问题上,做得还相当不够。有时候则以感情代替判断。例如,某个新兴小城市近年在吸引外资和城市建设及环境卫生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但其干部在工作作风上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长期要求机关干部普遍加班加点,休息时间极少,在维护城市卫生时采取了一些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严厉惩罚措施等。这些都是涉嫌违反现有法律、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但有研究者写文章把这些归结为“善良违法”,试图以其行为结果的某些成绩来论证其违法行为的合理性。请注意这里的“善良违法”这一提法,这是用伦理价值判断来限定事实判断。如果有点科学的常识,便不会这样来认识问题。因为事实首先是,这些规定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的基本精神,至于行动者的动机是否善意,则完全是另外的问题。以对动机的价值判断来为违法的行为作辩护,显然是难以服人的。

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历史上的中国社会在“百家争呜”时期多种学派并存竞争,源于民间的学问可以被某些统治者所利用,但尚未出现官方垄断学术的局面。只是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一切学问才被打上了官方的烙印。其结果是历史、文学、哲学都摆脱不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成为广义的统治术的一部分,更不用说法学和政治学了。这种情况甚至蔓延到自然科学,如天文学为皇帝订立历法服务。当西学经过外国传教士之手传到中国时,官方思想已严重僵化和落后,采取了抗拒的态度。直到20世纪初的政治和文化变革,才最终冲破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才得以在在中国生根。然而,近百年史仍然是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争取相对独立的奋斗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真正得到贯彻,经历了百般曲折,至今仍然是项艰巨的任务。一些人习惯于唯上、唯书,偏偏不唯实,连面对现实的勇气都没有,制造了许多指鹿为马、改事实、严重脱离实际的“研究成果”,以“遵命为术”为己任。因此,解放思想是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克服传统的体制弊端,使研究者真正摆脱各种束缚,取得真知。

由此可见,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存在着较普遍的事实与价值不分的问题。当然,社会科学中的事实与价值,客观性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区别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二者在更高层次上可以统一起来。但在较低层次,在社会科学发展的初级阶段,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则是更为重要的任务。只有解决了低层次的区分问题,才能解决更高层次的统一问题。另一方面,绝对化地理解科学的价值中立,在两者之间划出截然分明的界限,同样也会陷入乌托邦主义,因为我们只能做到大致的区分。

因此,问题正在于掌握一个合适的度。如果把纯粹的绝对的客观性与完全的主观价值当作两个极端,那么实际的研究者总是处在两者之间的某个位置上。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在相当程度上还处在靠近主观价值的一端,有必要经过艰苦的努力,更接近客观性那一端,当然,谁也无法奢望达到彻底的客观性这一理想状态,只能尽力做到比较高的客观性。反之,毫无客观性的自觉要求,让科学与主观价值混淆不清,那就连起码的科学性也无法保证。

注释:

[1]论文载于韦伯《论》,1949年自由出版社英译本,第1—47页。

篇2

中图分类号:C0 文献标识码:A

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从根本上说就是人。为此,人性就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绝对不可能绕开的核心命题。休谟就曾说过:“显然,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关系,任何学科不论似乎与人性离得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1]但是关于人性,笔者在此并不想陷入无休止的争论,而只想紧扣社会科学研究的主题,来看看我们应当怎样研究人性,才更有助于社会科学的研究。

我们注意到,社会科学所要研究的人,并不是一种静止不动、死气沉沉的东西,而相反是活生生、有血有肉、会思考会行动的一种生物,并且显然正因如此,才产生了一切有意义的结果。所以社会科学研究人,不是要去解剖它的生理构造,而是要去观察、说明和解释人的行为,这才是社会科学研究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从这个主题出发,笔者以为,要使对人性问题的探讨具有意义,那就只有把人性与人的行为联系起来才行。也就是说,社会科学研究人性,实际上就是根据一定的人性假设去解释人的行为;反过来,社会科学解释人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在探讨人性。这就正如有学者所言:“多年来,已有许多人提出多种理论解释人的行为。对其中包含的人性的基本观念和它们所主张的原因需要作仔细分析。这是因为,理论家相信人是什么样的,这种信念既影响他们最充分讨论人的行为的哪些决定因素和机制,也影响他们未考察哪些决定因素和机制。”[2]

一、“经济人”与“文化人”假设的对峙及其整合

社会科学在对人的行为进行解释时,所形成从而所依据的人性假设有好多种,比如“生物人”、“精神人(心理人)”、“经济人(理性人)”、“社会人”、“文化人”、“进化人”等等。我们注意到,在这些人性假设之间有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大体上形成了“经济人”与“文化人”两大假设相对峙的局面,其它的人性假设则分别依附于它们。这种对峙,既表现为它们在社会科学中占有最大的“市场份额”,也表现为各自的支持者不断争论,相互排斥甚至是相互攻击。

(一)“经济人”假设

“经济人”假设自然在经济学中非常流行,“经济理论家们总是预设,经济行为就是人们寻求最优化某种清晰可辨的目标函数的行动。在经济学中,理性是在工具的意义上来说的,即选择达到既定目的的最佳手段”[3]。简单地说,“经济人”总是选择以最好的手段达成目的。

在笔者看来,“经济人”假设其实是和“生物人”与“精神人”假设站在一边的,它就是在这两种假设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实际上,“经济人”假设与成本-收益分析密不可分,也就是说,人们被假定是在对其行为的成本与收益(预期)进行权衡的基础上而作出决策的,以期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而手段就是人们所必须付出的成本,达到目的则是其行为的收益,所以选择以最好的手段达到目的,也就是选择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之所以“经济人”会这样进行选择,这完全源于趋利避害的生物本能,毕竟人首先是一种生物。在“经济人”假设中,手段形成成本,所以是害,而达到目的形成收益,所以是利,因此选择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或者说以最佳手段达到目的,还原到底,就只不过是人们趋利避害(有利则趋之,有害则避之;取大利舍小利,迎小害避大害)的表现而已。因此“经济人”假设其实是建立在“生物人”假设基础之上的,吸收了人作为一种生物而具有趋利避害的本能这一要点。又由于在“经济人”假设中,人们进行利害权衡从而作出选择的过程,需要理性思维,所以这个假设又从“精神人”假设中吸收了一部分养料,并且正是在此意义上,“经济人”亦被看成是“理性人”。

(二)“文化人”假设

与“经济人”假设唱对台戏的是“文化人”假设。这种假设在社会学和人类学别流行。著名的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说:“没有文化,我们便根本不能被称为通常意义上我们所理解的‘人’”。“社会学家们提到文化时所关心的是人类社会那些通过学习而非遗传获得的方面。这些文化要素只有被社会成员共享、合作和交流才能得以发生。它们形成了社会中的个体赖以生活的基本环境。一个社会的文化既包括无形的方面——信仰、观念和价值,这是文化的内容,也包括有形的方面——实物、符号或技术,它们表现着文化的内容”[4]29-30。照此说来,人只不过是文化塑造的产物,人性就表现在文化之中,而文化就是社会化。文化既然塑造了人,那么当然也就塑造着人们的行为,人们就是按照文化的指示而行为的。所以有人类学学者说,关于文化,“最近的定义,倾向于清楚区分实际行为的一面与存在于行为背后的抽象价值观、信仰和世界观的另一面。换句话说,文化不是可见的行为,而是人们用以解释经验和导致行为并为行为所反映的价值观和信仰。那么,可为人所接受的现代文化定义便是:文化是一系列规范或准则,当社会成员按照它们行动时,所产生的行为应限于社会成员认为合适和可接受的变动范围之中”[5]241-242。这就是“文化人”假设对人的行为的解释。

“文化人”假设是与“社会人”假设站在一边的,二者也实在不好区分开来。比如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56吉登斯就说过:“社会就是把个体连接在一起的具有内在相互关系的系统,……所有社会的整合都依赖这样一个事实:它们的成员是在共同文化造就的结构化的社会关系中被组织起来的。没有社会,文化就不可能存在;反之亦然,没有文化,社会也不可能存在。”[4]29不仅如此,由于文化总是跟一定的社会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文化便具有差异性和可变性,这样一来,“文化人”假设与“进化人”假设[7]也是站在一边的。

(三)过去整合的失败

总的来看,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看似诸多人性假设林立,实则是以“经济人”和“文化人”假设为代表的两大阵营相对峙的局面。这相对峙的两类人性假设,分别强调人的生物(自然)属性与文化(社会)属性,或者说塑造人性的内在因素与外在因素,各执一端,从而在对人的行为进行解释时,一个走内向路线,一个走外向路线。这两类各执一端的极端假设,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人也因此被分裂了,从而从根本上损害了它们的解释力。

实际上,人显然是既具有生物性又具有文化性的,是二者的统一,人的行为也必定是这二者共同作用的产物[8]76。所以,我们必须把这两种假设整合起来,也就是要把人的生物性与文化性统一起来,恢复一个完整的人,以获得对人的行为的完整而合理的解释。

应当说,这种整合的尝试早已有之,但在笔者看来,过去的努力是失败的。之所以失败,关键就在于,过去人们尽管看到了应该将人的生物性与文化性整合起来,但却没有把握住和揭示出二者是怎样结合在一起而对人的行为产生作用的,从而大而化之,浮于表面[9]。有的学者也试图去探索这两种属性的相互关系,但只是泛泛地谈二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实际上等于什么都没说[10]。还有的学者试图根据的实践观,将二者整合在人的实践中,但依然是空洞的泛泛而谈[11]。更有甚者则是简单地罗列这两种属性,或者简单地将二者相加了事,那更是失败[12]。

二、“文化-生物人”假设的提出

为了把人的生物性和文化性整合起来,要避免重蹈过去失败的覆辙,我们就必须攻克两种属性是怎样结合在一起而对人的行为产生作用这个关键性的难题。为此,我们需要深入剖析“经济人”和“文化人”两大假设的缺陷和贡献。

(一)“经济人”假设的缺陷与贡献

如前所述,“经济人”假设,还原起来就是一个趋利避害的“生物人”假设。应当说在这一点上,这个假设并不是错误的。中国古人早就说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13]1540但是“经济人”假设的确有问题,就在于它有一个错误的假定,这是直到晚近才为个别经济学家所开始注意到的问题[14]5。

我们知道,尽管人人都是趋利避害的,但人们所追逐的利和所避免的害并不是什么客观的东西,而完全是主观的范畴,那是一个人根据其需要而进行主观判断或预期的结果。即,对于任何人来说,符合其需要的,就会被认为是有利的,反之则会被认为是有害的,因此需要是一个人判断何者为利及何者为害的唯一标准。但是对人来说,需要是有生物性需要和文化性需要之分别的。比如吃喝拉撒和是生物性需要,而爱情、家庭、友谊、形象、隐私、尊严等等则是文化性需要。生物性需要是先天的生物本能,是人作为一种生物而产生出来的需要;文化性需要是人在后天的社会生活中习得并产生出来的,即是社会化的结果。如果说生物性需要是人所共有且稳定的话,那么文化性需要则有所不同,它是有差异且会变化的。显然,正是文化性需要彰显了人之为人的特性。然而也正是在这里,“经济人”假设作出了错误的假定。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经济学帝国主义”的鼓吹者加里·S·贝克尔认为[15]7-8,经济分析假定一个人的偏好不随时间的变化而发生根本性变化,而且即使是在来自于不同社会和文化的人们之间,其偏好也没有很大的差异。稳定的偏好不是指对具体产品或劳务的偏好,而是指选择的实质性目标。这些实质性偏好和市场上的具体商品或劳务没有确定的联系,它们显示的是生活的根本方面,比如健康、声望、肉体快乐、慈善或妒忌。也就是说,贝克尔所说的偏好并不是指一个人对某个具体商品或劳务的需要,而是指抽去了具体对象的形式上的需要。但即便如此,“无差异的稳定的偏好”这个假定也是错误的,因为在人的需要中,只有生物性需要才是如此,而文化性需要则是有差异且可变的。比如说对人权的需要就不能说是无差异且稳定的,因为这个文化观念在过去没有过,甚至直到今天在很多地方都还没有或者未被人们所接受。

由于坚持“无差异的稳定的偏好”这个错误的假定,“经济人”假设就存在两个重大的缺陷:一是假设的过度简化,导致对人的行为的解释同一化,而难以解释人们行为的差异(在相似的情境下);二是对人的文化性的轻视或忽视,在一定意义上是把人降低到动物的水平上。照这种假设分析起来,好像只要向一群饥饿的人投下面包,每个人就都会并且总是会像狗一样去扑食,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总之,“经济人”假设的贡献仅限于提出了人的趋利避害的行为机制,而不是“无差异的稳定的偏好”这一错误的假定。

(二)“文化人”假设的缺陷与贡献

尽管相对于“经济人”假设,“文化人”假设注意到了并且也特别强调文化属性的作用,但它也有两个重大的缺陷。

首先是作为“文化单一决定论”,“文化人”假设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忽视了人的生物性,仅仅用文化性来解释人的一切行为,这是行不通的。著名的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就曾告诫说:“我们必须立即承认,如果不与环境和他人发生联系,人类动机几乎不会在行为中得以实现”,但是“一旦承认了这一点,也应继续告诫理论家,要防备过分注重外部、文化、环境或情景。我们的中心研究对象毕竟是有机体或性格结构。情景理论很容易走这样的极端,使有机体仅仅成为情境中的一个附加物体,大概等同于一个障碍物,或这个机体试图获得的某个对象。我们必须记住,个人在一定程度上创造了他的障碍物和有价值的对象”[16]33。“遗传的或其它生物方面的因素既非唯一地起着作用,也非丝毫不起作用;这是一个程度的问题,是一个多或少的问题”[16]150。比如说在文天祥的案例中,文天祥就并不只是产生了维护个人名誉或尊严的文化性需要,他也产生过求生的生物性需要,因为文天祥在与元军的对抗中,曾被元军俘虏并一度逃脱过。若他并无求生之需要,又何来逃脱之行为呢?可见“文化人”假设仅仅用文化性来解释人的行为是不够的。

其次,“文化人”假设虽然看到了文化性对人的行为的作用,但对于这种作用的机制的认识却是错误的。这个假设以为文化是直接针对行为的规范,人的行为就是接受文化的指示的结果。但事实并非如此,人的文化性仍然是通过趋利避害这个生物机制而对人的行为起作用的。也就是说,文化并不能直接促发和指示人的行为,它仅仅是塑造人的文化性需要(通过社会化过程),这种需要再通过趋利避害的机制而对人的行为产生作用。如若不然,文化上说我们要懂礼貌,那岂不是人人时时都有礼貌行为了?

总之,“文化人”假设的贡献仅限于指出了人具有文化性需要,文化性对其行为也具有作用,而不是它对文化性如何作用于行为的错误认识,即以为文化是行为规范,直接指示人们如何行为。

(三)“文化-生物人”假设的提出

通过比较“经济人”和“文化人”假设的缺陷与贡献,我们可以确认:第一,人首先是而且始终都是一种生物,它不仅具有先天的稳定的生物性需要,而且固有一种趋利避害的生物机制——这是其永恒的行为法则。这就是对人的生物性的基本界定。第二,人同时也是文化(社会化)的产物,由此塑造了人的具有差异性和可变性的文化性需要——这是人之为人的特性。这是对人的文化性的基本界定。第三,人的文化性并不能超越趋利避害这个生物机制,而恰恰就是通过它而对人的行为产生作用的。据此,笔者提出“文化-生物人”假设:人是在生物性需要和文化性需要的推动下,通过趋利避害的生物机制而作出行为选择的。

具体说来,“文化-生物人”假设意味着:人类首先是而且始终都是一种生物,它总是产生人所共有且稳定的生物性需要,但人类同时还过着社会生活,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产生出人各有异且会变化的文化性需要。其次,需要(无论是生物性需要还是文化性需要)是人类行为的深层动因或者说动力,由此导致人们产生动机,即采取满足需要的行动的冲动。再次,产生动机的人们将寻找满足需要的手段并通过趋利避害机制而进行选择。即人们将首先根据其需要而对所找到的手段作出主观的利害判断(能满足需要的就有利,妨碍需要满足的则有害),然后在利害判断的基础上进行理性的利害权衡(有利则趋之,有害则避之;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最后根据利害权衡的结果对手段作出选择,从而产生相应的行为(行为选择)。

笔者以为,“文化-生物人”假设应该是很好地整合了“经济人”和“文化人”两大人性假设,从而恢复了完整的人。因为我们没有轻视或忽视人的生物性和文化性中间的任何一个,并且找到了人的生物性与文化性相互结合而对人的行为产生作用的方式,即趋利避害的生物机制。

三、“文化-生物人”假设的运用

笔者提出“文化-生物人”假设,是着眼于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去运用的,否则这项研究也就失去了意义。为此,我们就需要说明一下究竟应该如何来运用这个假设。

(一)运用“文化-生物人”假设的前提

任何假设的提出和成立,都是有前提条件的,因此在运用时,就必须要首先指出这些前提条件。对于“文化-生物人”假设来说,其前提条件为:首先,该假设只对有意识状态下的人才适用。在无意识的情况下,比如昏迷、睡眠、麻醉等等,人不能产生需要和动机,不能采取行为,当然也就无法对其进行分析了。其次,该假设只对能够社会化的人才适用。能够社会化的人才具备与他人交流的能力,才能习得人类的文化,才算是真正完整的人。而那些无法社会化或者社会化过程出现严重障碍的人,比如先天性痴呆、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等,严格说来并不是真正的人,顶多算是一种生物。对于这些“人”,按照一般生物来分析就够了,这里的假设对此是不适用的。

不过总的来说,上述两种情况,或者只是极少数的非常案例或非常状态,比如植物人、昏迷者,因而不必予以关注;或者即便是正常状态,比如睡眠,但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也不具有什么意义,因为我们很难想象人类是在这种状态下创造历史的。所以,如果有人以上述情况来反驳这里的人性假设,那么我们将认为那不值一驳。

除去上述两大前提外,“文化-生物人”假设也的确有它的局限性,那就是它只能用于分析和解释单个人的单个行为,至于构成我们社会生活的人际互动,那就必须要用到博弈模型了,因为人际互动是双方甚至多方的战略互动行为。但由于人类的所有活动都是由单个人的单个行为所构成的,所以我们说“文化-生物人”假设不适于用来分析和解释人际互动,那仅仅是说不能够直接用于分析和解释人际互动的过程和结果,但却可以用于分析和解释博弈某一方或某个人的单个行为。其实,“文化-生物人”假设与博弈模型并不冲突,相反,前者正是后者的前提、基础和起点。

(二)运用“文化-生物人”假设进行分析和解释的步骤

根据“文化-生物人”假设,分析和解释一个人在一定情境下的行为,切入点在于把握此人当时的需要是什么及其相对程度如何。

首先,把握一个人的需要是什么,也就是需要的具体内容或内涵是什么,这有助于我们分析和解释这个人对于为满足需要而寻找到的手段进行利害判断的情况,因为利害判断的一般法则是:能满足需要的就有利,妨碍需要满足的则有害。而要把握一个人的需要是什么,我们就要仔细观察当时的情境,包括行为者自身的生理状况和所处的环境状况,因为一个人的需要不是由内在的生理刺激,就是由外在的自然或社会环境刺激而引起的。通常来说,在相似的情境下,人们所产生的生物性需要会是相同且稳定的,比如在口渴时产生对水的需要。但是对于文化性需要来说,这却未必成立,因为每个人的社会化经历存在差异,这就需要我们更深入地去了解一个人的社会化经历背景。比如说,在饥饿且走投无路的情境中,有的人会去乞食而有的人却不会。不去乞食的人,可能就是深受“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教育的人,他们在那种情境中,可能产生了对尊严的文化性需要。

其次,把握一个人的需要的相对程度,这有助于我们分析和解释一个人对于其所找到的手段进行利害权衡的情况。事实上,在对寻找到的手段进行利害判断之前,没有人会仅仅产生一种需要。如果说把手段所用以满足的需要称作一级需要的话,那么随着手段的出现,人们就会产生其它一些基于手段的刺激而产生的需要,可称之为二级需要。比如在乞食的案例中,对食物的需要是一级需要,一个人为满足这个需要所找到的手段,即乞食,就会刺激二级需要,即对尊严的需要的产生。正因为多种需要的连锁产生,才导致人们对于所找到的手段在进行利害判断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进行利害权衡,这样才能最终确定该手段是有利还是有害的。比如在乞食的案例中,从对食物的需要来说,乞食是有利的,但从对尊严的需要来看,乞食又是有害的。那么乞食这一手段到底是有利还是有害的,这就需要进行利害权衡了。可见利害权衡是更加复杂的利害判断。

而在利害权衡的过程中,某一项需要的程度越高,其所占的权重就更大,从而决定着利害权衡的结果。比如在乞食的案例中,对于那些深受“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教育的人来说,对尊严的需要的程度就远远高于对食物的需要,从而在利害权衡的过程中,前者占据更大的权重,所以决定着利害权衡的结果,即判定乞食这种手段是有害的。所以我们需要把握一个人各项需要的相对程度,才能解释此人对于其所找到的手段进行利害权衡的情况。

那么怎样才能把握一个人某种需要的相对程度呢?这确实是有难度的。在乞食的案例中我们已经看到,即使是在相似的情境中,同一种需要的相对程度也可能会因人而异,甚至就是同一个人,也可能会因时而异。但是人们的需要的相对程度还是有一些规律可循的,即生物性需要的相对程度与一个人的生理失衡程度成正比,而文化性需要的相对程度则与一个人的社会化程度成正比。比如说,饥饿是一种生理失衡的状况,因此这种生理失衡越严重,对食物的需要程度就越高;而一个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如果深受“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价值观教育,那么他对贞洁的文化性需要程度就越高。这样的话,通过仔细调查一个人的生理失衡状况和社会化经历背景,我们还是可以把握一个人某种需要的相对程度的。

最后,在利益权衡最终作出后,一个人对于所找到的手段的选择也就出来了:如果手段被判定为有利,那么就采取,否则就抛弃,转而寻找替代手段。不管怎样,这种对于手段的选择,都将导致人们作出某种行为选择:采取某种手段,或者抛弃某种手段而寻找新的手段。而人们的这些行为选择,无不体现出趋利避害的特征。这样,根据“文化-生物人”假设,我们就解释了一个人的行为。

(三)“文化-生物人”假设的理论意义

“文化-生物人”假设不仅可以直接用于分析和解释单个人的单个行为,而且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更为复杂的行为模型(比如博弈模型),以分析和解释更为广泛和复杂的行为和活动,因此该假设的运用是前景广阔且充满希望的。可以说,如果“文化-生物人”假设确实能够将从前四分五裂的各种人性假设,特别是“经济人”和“文化人”假设都统一起来,从而恢复一个完整的人,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元假设,那么社会科学研究就有了一个统一的基础,“经济学帝国主义”和“社会学帝国主义”这两种偏颇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主张则必将坍塌,而社会科学研究的大同主义则有望实现。

有人可能会担心人性假设的统一会使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学科失去身份特征,不过在笔者看来,这可能正是一件好事。社会科学的出路,本来就在于破除学科壁垒和偏见,而走上一条融合统一的道路,因为那才符合社会科学研究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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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正文】

科学技术传播(TheTransmissonofScienceandTechnology以下简称科技传播)是指科技信息的交流、沟通与分享的过程或行为。它是实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关键。哲学家培根早就指出:知识的力量不仅取决于它自身价值的大小,更取决于它是否被传播以及被传播的广度与深度。科学技术是否被传播,传播的结果怎样,不仅直接影响着科学技术本身的价值,而且影响着科学技术的社会价值。本文拟就科学技术传播的社会价值作一些初步的分析和讨论,以此就教于学界同仁。

科技传播的社会价值是科技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技术的一种文化形式。科学技术作为人类的创造性劳动,既是人类认识客观存在的智慧结晶,又是人类认识客观存在的武器。从价值论的角度看,科学技术是“对于事物存在价值的确认。……事实上不可能找到一种科学知识,它不是对事物存在价值的断定。因为那样的知识没有反映事物存在的合理性和客观性,没有揭示宇宙联系和规定的丰富性,没有揭示事物所遵循的规律,因而也没有任何指导人的社会实践的能力。”科学技术正是由于其本身的价值所在,才有了传播的可能与必要,才有了其社会价值意义。正如马克思所说:“由于自然科学被资本家用作致富手段,从而科学本身也成了那些发展科学的人的致富手段。”“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扩展,科学因而第一次被有意识地和广泛地加以发展、应用,并体现在生活中,其规模是以往的时代根本想象不到的。”今天,发达国家工业生产的增长大约有三分之二来自先进的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生产力。国家的强弱及其国家在世界舞台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科技发展水平及有效地利用科技成果的能力。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并对社会进步起决定性影响的思想深入人心。近20年来,许多国家和政府纷纷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如美国的“星球大战”,欧洲的“尤里卡计划”,日本的“技术立国”等,即是科学技术所具备的社会价值的表现。科学技术的传播过程,无论这种传播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只有经过传播过程或传播活动,科学技术才能内化为生产者的技能,进而作用于劳动对象,发展社会生产力,推进社会各领域的变化。重视科学技术的生产力作用,就必须重视科学技术的传播。换句话说,科技传播是使科学技术的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的必要环节,其社会价值意义即在于此。

一、社会成员科技意识的提高及整个社会科技氛围的形成

日本森谷正规认为,一个国家的技术向来是该国文化的产物。日本之所以能在二战后获得飞速发展,就在于它使来至欧美的技术,适应了日本的环境,即取决于日本“技术性格”与“技术风土”的相适应。我国长期以来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崇尚道德人伦,轻视工艺技巧的社会民众心理不能不说是近代以来,我国科学技术落后的一个重要因素。虽然我国历史上不乏将西洋先进科学技术传播给国人的贤仁志士,但终因没有适宜的社会文化环境而未能产生较大的社会效果。我国发展的历史及科学技术发展史都表明,社会及其所属成员对科技的认识、态度和评价是影响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一因素能转化为制约或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主观精神和客观社会条件。科技意识就是以这些认识、态度和评价为基本内容的。较高的社会科技意识,会使全社会自觉意识到科学技术的巨大社会价值,增强对科学技术的理解,形成尊重科学技术劳动和科技劳动者,支持科技事业的社会环境,影响、吸引更多优秀的社会成员投身科技。所以,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非常重视通过科学技术传播工作,将科学技术普及,进而提高社会成员的科技意识,形成全社会理想的科技氛围,如在英国的许多会议厅、甚至餐厅墙上悬挂的更多的是科学家的画像;我国特别行政区——香港仅科技传播的专门机构就有10几个;我国长春市图书馆也建立了国内第一个“院士厅”,厅内挂有许多院士的画像及生平介绍。各国政府都在通过各种形式的传播将科技意识、科技思想、科技态度传递给每一个社会成员,从而影响他们对科学技术的态度,影响他们对科技的理解、重视、支持及内化为科技劳动的积极性。科学技术的生产力功能只有依靠人的自觉的有意识活动才能实现,这种意识就是科技意识。科技意识的能动性是和它的超前性(相对于某一具体实践而言)、科学性不可分的。在科学技术的作用越来越大的当今世界,对科技的传播会使科技社会一体化发展,这样,科技才能适应社会环境,取得社会的认可,为社会及社会成员所容纳,才能被劳动者主动地内化为自己的知识,变成生产工具和从事实践活动的武器。

社会成员的科技意识问题实质上是一个社会民众心理问题,是社会发展的一定时期社会民众对科技价值的基本判断和基本态度。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社会民众心理的产生是特定文化传统和现实文化状况共同作用的结果,正如著名社会心理学家DavidG.Myers所说:“社会心理的变迁更多地是基于文化而不是过程。不同文化中的人可能形成不同的主张,并具有相同的形成方式”。在Myers看来,人的社会心理主要表现为人的社会态度,包括人的信念、意愿、好恶、目的、相信等等,这些社会态度作为一种价值判断会深深地影响甚至决定人的社会行为,于是,在人的社会态度和社会行为之间形成一种内在的关联效应。如果人的社会态度以一种普遍的社会共识被民众所拥有,就会在人的社会行为中形成一种内聚力,表现为较为一致的社会行动;相反,社会态度的混乱或多样,也必然引致混乱的社会行为或多样化的社会行动,社会就失去了其整合力。Myers认为,人的社会行为与社会态度之间的关联性用右图表示。

附图

从这一图示可以看出,态度与行为的关联性具有内在的双向导引途径,态度可以决定行为,行为也可以决定态度。行为和态度的内在关联构造又存在于一个更大的社会背景之中,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因而可以说,行为态度的相互作用是在作为整体的社会环境的影响之下进行,而通常我们对于态度的认识则主要是通过被表达出来的态度实现的。Myers认为,态度和行为的这种关联性具有非常普遍的意义,它真实地反映了各种文化传统中的基本状况,是一种普遍的结构模式。

根据Myers的结构模式,人们不难作出如下分析,即在一个社会中,如果其社会成员在信念、意愿、好恶、目的、相信等社会态度方面对科学技术的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具有良好的判断,具有发展、推进、大力利用和规范科学技术的良好社会共识,即具有良好的科技意识或关于科学技术具有良好的社会心理态度,那么,人们在行为上就会做出发展、推进和大力利用科学技术的活动,并通过这种活动,形成更好的有利于科技进步的社会氛围。如上分析结果表明,科技态度或科技意识在推进科技进步和发展中确实具有不可或缺的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全民科技意识的提高必然要得力于科学技术的传播,这是不言而喻的。

从传播的角度看,并非所有科技成果都能得到社会的承认,都能内化为人们的社会态度,都能存在于人们的科技意识之中。事实上,只有被社会所承认的科技,才能引起其成员对它的重视、理解,才能真正变成民族的科技,才能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贝尔纳在《科学的社会功能》中指出:“只有能够理解科学的好处的全部意义并加以接受的社会,才能得到科学的好处。”科技意识是理解科技的基础,科技意识的获得靠科技的传播。

二、科学技术的传播有利于科技知识的现实生产力转化

科学技术总是最先被少数的科技工作者所拥有、掌握,而科技的发展要靠全社会的力量,科技对社会的作用也必须借助于社会的力量。这就要求科学技术必须变少数人掌握为多数人掌握。而要达到这一转变,必须通过科技传播。通过科技传播,科学技术与生产力三要素相结合,转变为现实生产力。

科学技术与劳动者这一生产力中最活跃要素的结合。通过科技的传播,劳动者掌握了科学技术,从而提高了智力,提高了支配自然的有效性。科学技术与生产工具相结合,知识形态的科学技术通过生产工具“物化”出来,创造了新的生产力。科学技术与劳动对象的结合,使得新的劳动对象不断被开拓出来。运用科学技术的力量能够创造出自然界原先没有的劳动对象。新的生产工具、劳动对象无一不是科技的“凝聚物”。马克思关于“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著名论断,深刻地反映了这一本性。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今天,人才、科技、信息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本。计算机与自动控制技术的产生与发展,尤其是信息高速公路的普遍应用,使生产工具中增加了信息化、智慧化、网络化的新的计算机控制系统,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引起了社会产业结构的巨大变革,改变了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及管理国家的方式。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一方面使得科技信息的传播、交流与共享速度、容量成倍地增加,人们能够很便捷的获得最新的科技、经贸信息,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人们能通过信息高速公路进行有效的合作,尤如一个单位。这样,科学技术在传播的过程中又促进了它自身的发展和其它学术的传播。正是由于科学技术的传播,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才能引起欧洲技术的变革、生产工具的改进和人们思想与行为选择的变化。哥伦布的航海之行不能不说是指南针传播的结果之一。马克思在《机器、自然和科学的应用》中评价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中的三大发明时曾提出:“火药、指南针、印刷术——这是预告资产阶级社会到来的三大发明。火药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指南针打开了世界市场并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术则变成新教的工具,总的来说变成科学复兴的手段,变成对精神发展创造必要前提的最强大的杠杆。”

在知识经济扑面而来的时代,由于各种仪器的标准化、微型化和商品化,知识的获取、整理、支配、利用等操作在今天已发生了变化,我们有理由认为,信息机器的增多正在影响并将继续影响知识的传播,就象早先人类交通方式(运输)的发展和后来音像流通方式(传媒)的发展曾经做的一样,今天的科学技术传播对于知识这一重要生产要素的拥有及拥有质量来讲起着“瓶颈”的作用。正如后现代哲学家利奥塔尔所提出的那样,知识只有被转译为信息量才能进入新的渠道,成为可操作的。因此,我们可以预科,一切构成知识的东西,如果不能这样转译,就会遭到遗弃;新的研究方向将服从潜在成果变为机器语言所需的可译性条件。不论现在还是将来,知识的“生产者”和使用者都必须具备把他们试图发明或试图学习的东西转译到这些语言中去的手段。这也就是说,在科技高速发展及物化的时代,无论是科学技术的创造者还是科学技术的接受者,都必须掌握科学技术传播的知识或工具。

三、科学技术传播有助于塑造正确的社会价值体系

科学技术是人类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过渡的重要保证,它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扩大和深化的结晶。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加广泛深刻地引起社会各领域的变化,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及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甚至从根本上影响到社会价值体系的重塑。由于科学技术在其本性上具有深刻影响社会价值体系的功能,所以,科技传播必须在有效的和正确的社会控制之下进行。

新科技传播对人类社会价值体系的影响来说,可作如下概括:

首先,科技传播会深深地改变我们的文化观念。正如美国哲学家Lowrance所说,“科学已经消除了大量的文化神秘,清除了许多谜信,使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魔法的世界上,它把物质转化成毒气、体液、香味、惩具和生命力,重铸了身体和心灵、自然和教养以及古典的技术和手艺,展现了人类的那个大写的手。科学揭示了死亡、遗传和健康的原因、回答了人类的起源,指明了人类的趋向,使我们有能力理解我们所见所说的意义。科学不仅描述了特殊的文化,而且帮助我们精心制作不断变化的文化和社会观念。”

其次,科技传播能够创造全新的公众认识,形成新的社会透视热点。在科技传播过程中,当利用大众传媒手段对最新科技成果宣传报道和分析时,往往会在公众中造成强烈的震撼,创造出全新的大众认识,从而形成全社会对某些科技成果的关注,形成新的社会透视热点,从而动摇、修正或重铸出新的道德的、伦理的、审美的、行为的或实践的、甚至宗教的规则,这些规则在社会价值体系中的变迁,对于科技自身的发展和人类整体的演进,都会产生推进或阻碍的作用。

第三,技术的社会传播能够强有力地改变竞争社会选择的注意力,改造人们的价值观念。例如,在Lowrance看来,太阳能的广泛应用和储存方法的不断跃进,意味着大范围内对太阳能电池的梦幻般的进步,不是基于更有效的制造业,而是基于科学的发现。太阳能的技术应用所具有的这种促进人们价值观念的状况,并不是人为的,而是技术传播的结果。

第四,科学的社会传播能够澄清和帮助分析人们的社会选择,帮助提高公众的注意力。科学描述因果现象,人们的社会行为和态度是基于知识而改变的。因此,基于科学的认识和知识,有助于改变人们的社会态度和行为,对此,前文已作了较深入讨论。

第五,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传播同样具有改变人的现实价值体系的功能。

从如上几点讨论可以看出,科学技术的社会传播对于改变人的现实社会存在,尤其是对于改变人的现实社会存在的观念或社会价值体系,是影响甚大的,之所以会如此,是由科学技术的基本的社会功能决定的。

我们知道,科学技术知识是思想启蒙和思想解放的先导,科学技术对人的智力、思维方式都有重大的促进作用。随着科技的综合渗透,科技与社会的一体化发展,科技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社会事务的必要成份,贯穿于社会及社会事务管理始终。科学技术为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科技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物质与变化条件。任何一种科技的发明与传播都会不同程度的引起人们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例如,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发现,不仅丰富、发展了物理学理论,而且导致时空观、运动观和物质观发生了深刻的革命,改变了人们考虑问题的角度。资产阶级用科技这一物质手段,倡导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反对宗教神学的封建的世俗权威。“在技术方面,蒸汽机的产生及其广泛使用,极大地刺激了整个社会生产领域,钢铁工业、机器制造业、交通动力业、冶金和化学工业等生产部门的迅速壮大,一个席卷欧洲大陆的第一次产业革命普遍展开,导致了世界性的工业革命,这是一个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步的狂飙时代。”可见,正是由于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的发展及其广泛传播,才有了人的较为全面、较为彻底的解放和自由,从而使人充分发挥其潜能,摆脱自然的束缚,使人的认识及其实践逐渐从宏观领域走向微观领域又走向宇观领域。科技价值观、科技思想和科技方法逐渐深入人心并成为人们认识改造世界的理性工具。每一次科技革命及其科技传播都在科技普及的基础上,不同程度地解放了社会成员的脑力,提高了社会成员的智力,引起了人们思想观念的根本性转变。正如亨利·哈里斯所说:“在二十世纪里接受教育的人——不管他知道不知道,不管他喜欢不喜欢——没有一个能够不受哈维、牛顿、达尔文、以至普朗克的学说所影响”。

四、科技传播有助于科学技术自身的发展

任何一种科学及其物化形式——技术都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科学技术是为解决某个或某些方面的问题产生的,所以科学技术只有变成现实的武器,才能实现它的社会目的。由于社会的系统性,某一问题的解决,仅靠一门科学或一种技术的运用是不可能的。它一方面要依靠其它科学技术知识,另一方面需要所有参与人对科学技术的掌握运用。如果离开科学技术的传播这一客观行为,科学技术知识就不能成为社会的力量。所以,就科学技术产生的直接目的的解决来讲离不开科学技术的传播,而每一次科学技术知识的传播结果都是以后科学技术产生与发展的前提或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著名科学家牛顿讲,我之所以站得高,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由于科学技术知识的可传播性及其被传播,人类知识、人类文化才能得以继承和完善。事实上,任何一种科学技术的发展、完善本身都是继承的结果。拿内燃机的设计原理来说,它是从汽缸内部产生热汽,这明显地区别于从汽缸外输入蒸汽的蒸汽机原理。但是,它同蒸汽机一样,都是靠热汽推动活寒在汽缸内运动而产生动力的,这是它对蒸汽机原理的继承和改进。任何科学技术的发展都是一个由传播到吸收、继承,再到发展完善,然后再传播的过程,科学技术本身也正是在这样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中,得到补充和修正从而获得发展。

根据如上讨论可知,科学技术对人类及人类社会所引起的积极社会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科学技术的传播也带来了一定范围的反功能、负价值。马克思讲:“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象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渡的疲劳。新……的财富的源泉……变成贫困的根源。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和自身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我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具有理智革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现代工业科学与现代贫困、衰颓之间的这种对抗,我们时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这种对抗,是显而易见的、不可避免的、毋庸争辩的事实。”事实上,科学技术每将人类带向文明一步,人类都要为此付出相当大的代价。现代科学技术在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却增加了高科技犯罪;能源为人类提供了动力,但带来了环境的污染,生态环境的破坏;原子核裂变在为人类开辟了一种新的能源——核能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毁灭性的危机,1945年8月6日日本广岛原子弹爆炸就是铁的例证;电视使人们信息灵通,生活丰富;但却浪费时间,影响工作、学习及儿童的社会教育。克隆技术的发明、运用,克隆人的出现既能避免减少人类工作的负荷、损伤,却也可能带来更多的混乱、犯罪。科学技术越发展,科技传播越迅速,科技消极的社会功能暴露得就越明显。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科学技术传播亦是如此。我们应在积极推进科技传播的同时,有意识地将科技传播的负面效益限制在最小范围,并利用其它科技知识加以彻底解决。只有科学技术才能最终解决认识世界、改变世界的问题。对此恩格斯早就指出:“在科学的猛攻下,一个又一个部队放下了武器,一个又一个城堡投降了,直到最后,自然界无限的领域都被科学所征服,而且没有给造物主留下一点立足之地。”

总之,科技传播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快速交通工具的出现,增加了人类活动的半径;电视机的普及,使“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成为可能;航天技术的发展,开始了人类“太空旅游”的年代;电子计算机使人类信息共享。科技传播以其巨大的力量无孔不入地进入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今天随着知识越来越成为新型的生产要素,科技传播的功能及其价值必将日益明显。科技传播的速度与质量将成为一个民族知识拥有与操作的基础环节。所以,加大科技传播力度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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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DavidG.Myers"SocialPsychology"McGraw-HillBookcompany,1993,第16页第38页。

〔6〕《马恩全集》第23卷,第664页。

〔7〕〔8〕让·弗朗索瓦·利奥塔尔《后现代状态一关于知识报告》,三联书店第4页。

〔9〕〔10〕W.H.Lowrance"TheRelationofscienceandTechn-ologytoHumanValues".quotedHickman"Technologyasahumanaffair".McGraw-HillBookCompany,1990,第429页,第430页。

〔12〕〔U.S〕亨利·哈里斯《科学与人》商务印书馆,前言。

篇4

一、小学社会科的学习形态

社会科教学活动的本质,是通过“社会学习”达到熟悉社会、理解社会、关心社会、适应社会的目标。它从知识能力和实践活动两个方面,指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去获得有关社会的新知识和新熟悉。作为“学习活动”,它不能满足于知识的量的获得,而是强调通过知识体验(或实践)提高相关的技能和熟悉。例如有关地图的教学,不能只说“知识领域”中的地图概念,首先要让学生理解的是地图在实际生活中的功能,然后指导他们去利用、去制作。换句话说,社会课上理解地图,不仅仅是获得“会看”的技能,更重要的是从制作中心得、熟悉地图的实在功能。这里既反映出一种教育思想或态度,也透过不同的学习形态反映出学科的本质和教师的能力。

我们把教学中学生的活动形式称作学习形态。一般地说,学习形态着眼两个方面摘要:班级学习的组织形式和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形式。前者主要指课堂教学中的集体学习、小组学习和个别学习。后者主要指现场学习(调查、参观),构成学习(手工制作、编制图表和绘画),视听觉学习(看电影、电视),讲义学习(听报告和看讲义),报告学习(写报告书和论书),戏化学习(角色扮演),对话学习(讨论)等等。在社会科学习过程中,前者和后者经常根据学习内容采取不同的组合,如集体学习+视听觉学习,小组学习+构成学习。选择怎样的学习形态,既要考虑客观的学习条件和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也要考虑学习内容的布置和学习时间。

集体学习为使所有学生达到同样的学习目标,在同一时间、地点接受同一教材和学习新问题的教学方式,称为集体学习。这一传统的学习形态的突出特征是,一位教师面对所有学生做内容划一的讲解。优点是可以提高教学效率,也轻易把握和检查教学质量。但是它也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点摘要:无视学生的个性差异,过分地强调教师意志和教科书的权威性。今天,日本的小学社会科虽说还是以集体学习为主要形式,但在课程观念上有了很大的变化,不仅引入了小组学习和个别学习,而且非凡强调活动性课程的功能。即便还是一位教师面对三四十名学生,可是学生已经成了真正的学习的主体,教师不再扮演“权威”的角色,他们成了学生的学习向导。

小组学习其特征是以学生活动为中心。活动性质是主体的、积极的和协作的。一般多以课题、喜好或学习目标编组,讲究自愿组合的原则。这种学习形态强调发展学生的个性,要求组内成员积极、自由地交换意见,并在讨论和探究课题的过程中,培养具有社会性的学习态度;以及相互尊重人格、相互协作、主动分配和承担角色,培养负责任的社会态度。

个别学习社会科在强调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相互适应、相互学习的同时,也重视发展有个性的学习形态。个别学习就是为适应学生个人的能力、喜好等个性差异而提倡的。在日本,个别学习多采用程序学习和教学机器等形式。但是,由于该学习形态还不能反映学生思索过程的多样性,也不能为学生的社会性发展提供帮助,因此它仅仅是个辅助的学习手段。

现场学习让学生走出课堂直接观察社会现象,查访人和人的社会生活,我们把这些参观、访问、调查和谈话等学习活动,称为现场学习。因为社会科是有关社会现象及新问题思索的学习,所以不能单纯地依靠书本知识。现场学习要求学生用自己的眼睛看、耳朵听、脑子想,用自己的行动去体验具体的事,对一切社会现象的理解,都建立在自己搜集的事实、自己提出的新问题的基础上。这是社会科学习的特征。

构成学习它是将参观、考察等获得的资料、素材,制成模型或标本、图画或图表的一种表现活动。也就是说,它是一种将参观、调查的内容,有目的地、具体地进行归纳和整理,并用一定的技能形式表现出来的学习形态。它极易诱发学生的学习动机,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日本小学低年级社会科以造型为中心,常采用制作全景画和漫画的形式;高年级多以文字和数字为中心,并将其制作成资料集和历史小报。

戏化学习让学生通过扮演角色达到体验真实的社会生活的学习活动,称为戏化学习。将历史人物或社会生活戏剧化,由学生担任不同的角色,有助于学生如身临其境,心得社会生活,深刻地理解社会现象的意义和价值,培养他们的社会合作精神和有责任感的社会态度,也可以间接地丰富他们的社会经验。

二、小学社会科的教材和教学内容

谈及教学活动不能没有教师、教材和学生。学生从教师那里获得知识的依据是教材,而预备好的教材和能自如地驾驭教材的能力,又是教师的重要资质。那么在社会科中,好教材是个什么样子,怎样去预备好教材呢?

教师有必要解决好教材观的新问题。教科书中心主义是社会科中最要不得的东西。社会科教师必须知道,他如何制定教育目标,他的社会价值观和文化价值观如何通过知识、概念和法则等教学内容传达给学生。因此,教材是作为一定的教学内容学习的前提,其功能是向学生提示具体的素材,其价值是向学生传达教育内容。

例如,三年级“我们的生活和商店街”单元,了解社区的消费生活状况和商店街的买卖情况是教育内容。怎样理解教育内容呢?首先,从“看得见的东西”入手,如买东西的人如何挑选、如何品评,卖东西的人如何促销、如何经营。其次,通过已经直接接触、直接体验的“看得见的东西”,去探索它背后的社会存在意识和观念。此时必须有教师的高明指导,因为人们的消费愿望和目的等种种“看不见的东西”,既不能用教材简单地固化,也不能单纯地指望学生自己消化,尤其是让学生通过鲜明的表象看到“买和卖”的社会意义,更不是看看、听听就能够理解的。这就存在着一个教师将教材的意义和界限明确意识化的过程。

教材的意识化过程,就是教材的选择和开发过程。作为教师必须具备选择和开发教材的能力。从教学情景看,教育观念、教育内容、学生差异和地域实态的不同,也决定了同一教材有着不同的教法。那么,如何选择和开发教材呢?首先,我们要着眼于好教材,其条件有4点摘要:①教材和教育内容密切关联。教材能正确地反映教育内容,并具有反映教育价值的典型内容。②符合学生和地域的实态,并能反映教学过程的文化价值和学生发展价值。③适宜学生的情感和思索,注重到学生的学习盲点,有助于帮助学生产生学习好奇心和新问题。④学习内容富有弹性,有利于学生多方面的思索,多方面探求解决新问题的方法。所谓预备好的教材,就是将教材梳理成有连贯性和发展性的学习程序摘要:发现学习新问题——解决新问题——通过学习过程生成新的看新问题的方法和思索方式——再发现新的新问题。

三、社会科实施的基本条件

1.教育思想应该具有民主的和开放的性质。社会科教育内容必须包含明确的价值观念和文化信念,并尽可能地将社会意志和个人发展意愿统一起来。

2.教育目标必须是整体的和可以评价的。它应有效地承担社会科的传授功能、练习功能和养成功能的教育任务。

3.教学方式必须是弹性的和多样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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