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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6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306(2000)02-0084-04
VentureCapital是指对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或创新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或近似于股权融资的资本,其特性是以承担高风险为代价追逐高回报。国内将VentureCapital翻译为“风险资本”,我国台湾、香港,以及新加坡等其他华语地区则将其译为“创业资本”,国内学术界对此存有争议。但无论是“风险资本”还是“创业资本”,其表达的内涵是相同的,“风险资本”这一名称已为国内公众所普遍采用,本文也无妨沿用之。
一、风险资本运作机理
风险资本包括无中介、无组织的私人直接投资资本和有中介、有组织的间接投资资本(如风险投资基金)。风险资本的运作过程分为融资过程、投资过程和退出过程。对于风险投资基金来说,融资过程是风险资本家向机构投资者和富裕家庭或个人筹集资金的过程。这个过程的难易程度取决于风险资本家的个人魅力和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政府的政策法规,而对于私人直接风险投资来说,融资取决于投资者的自有资金实力及对投资项目的兴趣和判断。投资过程包括三个阶段:(1)投资项目的取得和筛选、投资项目的评估、合作协议的签署。(2)风险资本注入创新企业,注入金额和注入方式根据创新企业成长的不同时期(即种子期、创立期、扩展期、成熟期)来决定。(3)风险资本家参与被投资创新企业的经营管理。回收过程是风险资本运作的最后一站,风险资本出售企业的股份退出企业,收回资金外加丰厚的利润,以及光辉的业绩和成功的口碑,然后进行下一轮的融资和投资。从风险资本的运作机理可以看出,融资是风险资本的起点,投资是风险资本的实质,退出则是一个完整投资周期的终点。
风险资本退出是风险资本规避风险、收回投资并获取收益的关键。
风险资本是以资本增值的形式取得投资报酬,不断循环运动是风险资本的生命力所在。因此,当风险资本伴随着企业走过最具风险的阶段后,必须有出口让其退出并进入下一个循环。否则,风险资本呆滞,不能增值和滚动发展,更无力投资新项目,风险投资也就失去了意义。风险资本家投资创新企业不以取得该企业的长久控制权为目的,经过若干年,无论创新企业取得成功还是面临失败,风险资本都会从创新企业中退出。退出方式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外部金融环境而有所不同。常见的为股票上市、股权转让或股票回购、破产清算等。其中,股票上市是最佳退出方式,其原因主要有二:
首先,股票上市,特别是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PublliccOffering,IPO)为创新企业管理者提供了一个选择权。它是一个关于企业控制权的买入期权合约,在风险资本家与创新企业管理者签订的投资契约中,允许创新企业管理者在达到某种业绩目标时,购回风险资本家持有的股票,增加创新企业管理者自己的股权份额。特别是当风险资本家欲将其股权卖给第三者时,买入选择权允许创新企业管理者以同样的条件、同样的价格向风险资本家优先购买。因此,只要事业进展顺利,企业剩余控制权的分配就会向有利于创新企业管理者的方向倾斜。否则,当创新企业的经营风险由大到小,而收益由小到大时,风险资本家对创新企业的服务逐渐减少。创新企业管理者承担了努力的全部成本,如果只能获得部分回报,他必然会增加在职消费或使企业效益体外循环。所以,此时控制权应向创新企业管理者倾斜。美国的风险资本家一般在首次公开募股后的一年内,减少其对创新企业持股份额约28%,三年之后,只剩下不到12%的风险资本家还持有公司不到5%的股份(贺海虹,1998)。所以,IPO提高了创新企业的市场价值,为企业发展筹集了更多的资金,并增强了原有股份的流动性,使创新企业管理者有更高的热情和动力去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
其次,IPO对风险资本同样形成激励。创新企业成功上市一方面使风险资本家获得了数目可观的资本收益,另一方面也是外部投资者衡量风险资本家业绩的标准。风险资本家培育企业达到上市的越多,风险资本家今后的融资渠道就越广,融资成本就越低。因而,风险资本家就越有动力为创新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尽快协助企业走上成功之路。
当创新企业达不到IPO退出条件或不是很成功时,风险资本家可
以选择出售股权的方式收回投资。在这里,风险资本家通过订立卖出选择权,保留一定退出资本的渠道。卖出选择权的好处是允许风险资本家在该企业无法达到一条经营目标时,有机会释出其所持有的股权。卖出选择权的运用可以使风险资本家能尽快结束与营运业绩不佳公司的关系,使风险资本抽回,重新运用在其他项目中去。此外,卖出选择权的运用,也可能发生于被投资创新企业营运业绩不错,却因某些原因无法在短期内上市,而风险资本家因自身需要,必须将其所持有的股权售出。当然,当风险失败时,风险资本家只能采取破产清算方式退出。这种方法一般只能收回原投资额的64%(刘曼红,1998)。由此可见,风险资本的退出对整个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风险资本市场的特征和功能
风险资本市场是一个与一般资本市场相对应的概念,是资本市场中一个具有较大风险的子市场(、许小松,1999)。它是对处于发育成长期的新生高技术企业进行股份融资的市场。按市场的结构和作用可分为风险资本一级市场———私人权益资本市场和风险资本二级市场———小盘股市场。风险资本一级市场包括风险资本的融资和投资。大多数情况下它是一个非公开的市场,股份由买卖双方在市场上私售私买,市场相对较封闭,信息流通不畅,投资规模较小,但有利于新生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在初始期的融资。因为私人权益资本市场不需要这些小企业具有信用历史,也不需要它们以自己的资产做抵押,只要这些小企业具有发展潜力。风险资本二级市场包括风险资本退出和创新企业再融资。这个市场与一般资本市场中的股票市场一样,属于公共权益资本市场,具有公共权益资本市场的属性和特征,但由于服务的对象是高新技术创新企业,因而在运作和监管上又与公共权益资本市场不同。风险资本市场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整体。一级市场是二级市场存在的基础。创新企业在一级市场的发育状况决定了二级市场的前途;二级市场是一级市场扩张的前提,二级市场为风险资本提供退出渠道,实现其投入———退出———再投入的资本有效循环,为创新企业提供进一步的资金融通,培育创新企业迅速成熟至进入一般资本市场。所以说,风险资本二级市场是连接风险资本一级市场和一般资本市场的桥梁。
风险资本市场存在着比一般资本市场更高的风险,这种风险来自于市场主体———高新技术创新企业。由
于处于发育成长期创新企业自身的不成熟性和不稳定性及较低的信息透明度,会使投资者在投资决策和管理上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增加市场风险。而一般资本市场的风险来源于市场衍生产品运作的复杂性和市场对风险的放大作用。因此,风险资本市场有着与一般资本市场不同的特征,表现在:
1投资主体不同。一般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是社会公众和各类机构投资者;风险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是有相当资金实力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市场主体不同。一般资本市场的主体是发育成熟的大公司;而风险资本市场的主体是处于发育成长期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3投资对象不同。一般资本市场的投资对象是具有经营稳定性和赢利性且风险相对较小的传统产业;风险资本的投资对象是新兴的,具有增长潜力,同时存在较高风险的高新技术产业。
4投资方式不同。一般资本市场的投入主要是一次性的,投资周期较短,股份流动性较强,而风险资本市场则根据企业不同成长期对资金的需求,分次、多阶段的进行投资,投资周期一般在3~7年,股份流动性较差。
5投资收获方式不同。在一般资本市场,投资者主要通过分红派息和股份增殖实现投资收获;在风险资本市场,投资者不以获取企业股息红利为目的,而是通过风险资本退出时的股份增殖作为投资回报。
6上市标准和监管理念不同。一般资本市场上市标准较高,注重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风险资本市场上市标准较低,对企业的经营规模要求不高,注重企业的经营活跃性和发展潜力。一般资本市场强调信息透明,重视对投资者的保护;风险资本市场强调在充分信息披露基础上的投资者自我保护。
尽管风险资本市场与一般资本市场相比有着不同的特征,但是,在市场功能的发挥方面与一般资本市场相似。即具有:(1)融资功能。风险资本为创新企业提供急需的资金,保证创业对资金的连续性。(2)资源配置功能。风险资本市场存在着强大的评价、选择和监督机制,高新技术的经济价值通过市场得以公正的评价和确认,以实现优胜劣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3)产权流动功能。从现资理论角度看,如果一种资产不具有流动性,那么,无论其潜在回报率有多高,它都不具有优先投资价值。风险资本市场为创新企业的产权流动和重组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的转换机制和灵活多样的并购方法,促进创新企业资产优化组合,并
使资产具有了较充分的流动性和投资价值。(4)风险定价功能。风险定价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本资产所带来的未来收益与风险的一种函数关系。投资者可以参照风险资本市场提供的各种资产价格,根据个人风险偏好和个人未来预期进行投资选择。风险资本市场正是通过这一功能,在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配置中发挥作用的。
三、对我国建立二板市场的设想
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风险资本市场的培育。对于风险资本来讲,风险资本一级市场好比是“进口”,风险资本二级市场就是“出口”。有进有出,市场才具有流动性和吸引力,才成其为一个完整的市场。我国风险投资之所以十年来没有取得大的发展,除了一级市场资金制约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风险资本没有“出口”,能买不能卖,能进不能出,使风险投资功能丧失。因此,在我国,解决风险资本的“出口”问题,即建立风险资本二级市场或称二板市场显得尤为重要。
关于二板市场的争论集中在两个方面:(1)建不建国内二板市场?(2)二板市场的模式应是什么样?关于第一个问题。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对高新技术创新企业投资一方面风险大,另一方面投入的资金又存在较大的停滞性,所以,为满足投资者易于套现的需要,早日开通二板市场,解除投资者的后顾之忧,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涉足高科技风险投资领域。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已先后开辟了二板市场,如韩国、印度等。所以,我国也应尽快开辟二板市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机制尚不完善,目前的主板市场投机性过强,大量短线游资的冲击已使股市风险加大,而二板市场的风险比主板市场更大,能否实现有效的外部监管值得怀疑,二板市场未必是风险投资的灵丹妙药。本文认为,从风险资本的运作机理和风险资本一、二级市场的关系分析中,我们可以肯定二板市场要开通,这是大势所趋,也是发展整个风险投资业的核心所在。但是,在发展步骤上应确定近、中长期目标。
近期目标:限于各方面条件不成熟,不宜立即新建二板市场。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国家应放宽对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的条件,对于直接上市较为困难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应鼓励上市公司进行收购,一些具有一定实力但上市困难的高新技术企业可通过买壳上市来实现资本退出。目前以协议收购国家股、法人股的方式实现买壳上市较为普遍,即风险投资公司培育具有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
企业,投资银行挖掘壳资源,二者通力合作,促使高新技术企业买壳间接上市。上市后,高新技术企业注入自己的优质资产,使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上升,然后风险投资公司通过有偿转让国家股或法人股,实现退出战略并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但由于国家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协议转让价较低,高新技术企业的资产价值被低估,风险投资的回报率不高。因此,可以将各地原有的证券自动报价系统的设备和网络进行改造利用,建立区域性的场外交易市场,解决因地域问题而出现投资者与受资者的信息不对称,同时由于场外交易市场的交易价格、费用较低,便于吸引当地的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和监管,促使高新技术创新企业尽快达到二板市场的上市条件,避免直接进入二板市场可能引发的风险。
中长期目标:香港创业板(股票第二板)市场经过十年的酝酿,已于今年11月25日开始运作。与主板市场相比,香港创业板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比较宽松。如对上市公司的盈利无要求,只需有两年“活跃业务活动”记录,上市后的最低公众持股数不低于3000万港币或总股本的10%(二者取其高),但在市场透明度方面实行更全面、更详细的信息披露制度,包括详细的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经营状况、投资状况、内部管理、技术与市场前景以及潜在的风险,并定期公布财务季度报表、中期报表和年终报表,及时披露影响股价波动的敏感资料,使投资者能够最充分地得到最真实的信息,防止少数人黑箱作业、操纵市场。由于香港创业板没有对上市企业作区域限制,这为我国内地中小高新企业海外融资开辟了新的渠道。国家应积极鼓励和培育国内中小高新企业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学习和借鉴香港风险板市场的经验,加快国内市场机制的建立,加快风险投资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最终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二板市场。
关于二板市场运作模式,国际上通常有两种:非独立的附属市场模式和独立的市场模式。非独立的附属市场模式是二板市场作为主板市场的补充,与主板市场组合在一起共同运作,拥有共同的组织管理体系和交易体系,甚至采取相同的监管标准,所不同的是上市标准的差别,如新加坡、马来西亚。独立市场模式,是指二板市场与主板市场各自独立运作,拥有独立的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并采用不同的上市标准,如美国的NASDAQ、日本的OTC交易市场等。国内对于市场运作模式同样存在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应选择非独立的市场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现有主板市场
行为金融理论是从人的观点来解释金融学和投资是什么。为什么是这样以及怎样形成的,把投资决策看成是投资者在一种心理上计量风险与收益并进行决策的过程,因此受投资者的心理特征影响,是经济行为科学化研究方法的一种价值分析回归。
行为金融理论以有限套利理论和非理模式为两大理论基石,其大致有这么几个重要的分支:期望理论。行为组合理论和行为资产定价模型。在市场行为模型方面,近年来行为金融理论研究中,有四种模型BSV(Barberis.Shleifer.andVishny,1998)模型、DHS(Daniel,Hirshleifer,andSubramanyam,1997)模型、HS(HongandStein,1999)模型又称统一理论模型(Unifedtheory,andmode)和羊群效应模型(HerdBehavioralModel)。
尽管行为金融理论发展至今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但是它通过心理和决策行为等因素的引入,已经成功的对证券市场的异常现象进行解释。如股权溢价之迷、流动性之迷和可预测之迷、封闭基金之迷,反应过度与反应不足、小公司现象与规模现象、股票市场的季节效应、周内就效应,并可将理论运用于对投资者行为、投资经理选择和公司金融的分析中去。
在金融实践方面,行为金融研究的丰硕成果,在国外已经开始为投资行为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理论指导。尤为重要的是,行为金融理论与传统的技术分析方法在许多方面建立起良好的“同盟”关系。确切地说,用传统的技术分析方法所发现的问题,可以在行为金融理论中寻求到它们存在的理论依据。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已经开始了解行为金融,并把期望理论(ProspectTheory)、易犯的认知错误、后悔规避(regretaversion)、非完美的自我控制等行为金融理论应用于自身的投资实践中,以完善投资行为。一些先行者甚至还建立了行为金融投资基金,试图利用金融市场上人们的行为特性和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来完善投资策略来完善市场套利的实践。
二、行为金融学在中国资本市场的适用性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的市场,在许多方面尚未成熟。目前一个的突出问题是过度投机性,其最主要原因就是众多中小投资者的非理。东方证券冯玉明等研究人员2001年所作的对1994年9月到2000年10月在沪深两市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月度数据的统计研究表明,中国证券市场存在明显的动量效应,中国的证券市场不是一个有效市场,行为金融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同样存在。
(一)对我国当前股市面临的持续性低迷的解释
根据期望理论,投资者的效用(价值)不再是财富的函数,而是获利与损失的函数。价值函数与标准函数的主要区别在于参考点的存在。参考点的位置是由个体的主观印象确定的,它是个体进行比较的现状参照。价值函数在参考点以上的部分(获利区间)与标准效用函数相同,是凹函数;在参考点以下的部分(损失区间),价值函数是凸函数,且其斜率有明显增加;在参考忘附近,价值函数的斜率有明显的变动,表明人们风险态度的变化——对损失的感受大于获利。
我国股市自2001年7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弱市之中,就与投资者在价格发生逆转之后,面临不确定性的政策性因素,对风险的厌恶程度递增有关。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心理因素作用的必然后果就是基于“羊群行为”模式的股价过度反应,此时即便宏观经济基本面有“利好”因素或管理层出台一些针对股市的“利好”政策,但由于投资者具有“损失恐惧”,不能利用所接触到的信息进行理性预期,因此,股市对利好“消息”的反应肯定与在股市上涨时不能同日而语。
笔者认为,在当前我国股市中政策还能够起较大作用的情况下,要改变股市的疲软状态,必须考虑到投资者在认知上的偏差,加大“利好”政策出台的力度和集中度,以加强投资者对于政府搞好股市的信心,影响投资者的心理。促使投资者的行为摆脱参考点以下部分的凸函数区域。
(二)对我国资本市场“圈钱饥渴症”的解释
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债券融资逐步取代了股票融资,成为国际融资的主渠道。始于1987年的中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缓慢,1992年至今,股票融资远大于企业债券融资。股票市场的发展速度远快于债券市场。上市公司跃跃欲试上市募投筹资,截止2001年10月31日,上市公司在沪、深交易所累计发行股份总额为4757.35亿股,其中上市股份为1466.8亿股,总计筹资额约为人民币6300亿元。我国资本市场呈现出一种“圈钱饥渴症”的“火爆”现象。
市场时机理论是行为金融学对于证券发行。资本结构,投资等公司金融领域进行分析的一个基本理论框架。这个理论的假设前提是投资者是非理性的,而公司经理是理性的,在投资者非理性的前提下,上市公司的股价往往错误定价。假如在公司股价高估的情况下,公司经理很明显会采取发行新股的做法。而且,由于问题的存在,经理并不一定选择公司真实价值的最大化,而可能从加强自身的特权出发,在企业规模等其他目标方面最大化。这样,公司经理就会倾向子在股市进行融资,或扩大投资规模,或持有现金,或者投资于资本市场其他证券,以投资者的非理性亢奋来建立自己的“帝国大厦”。这个理论可以帮助我们研究“圈钱饥渴症”的成因。
我国资本市场上机构投者数量很少。资金总量也不多,整个市场投机气氛很浓。投资者为赚取二级市场差价而购买市盈率高的新股,为企业恶意圈钱提供了条件。此外,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由于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整和经理股票期权等机制的缺乏,导致公司内部问题非常严重。公司经理不是以公司的真实价值最大化作为目标,而往往倾向公司经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决定了公司经理融资和投资行为决策不可能是完全理性的。这也是上市公司存在严重的“圈钱饥渴症”的在内原因。
三、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对我国结构投资者的启示
(一)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
市场参与者的非理性造成的行为偏差导致了市场价格的偏离,而若能合理利用这一偏差将能给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这就形成了行为金融学的投资策略。传统投资策略还存在投资者搜集信息,处理信息能力的变动,而人类的心理决策特征是长期演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所以某些行为是稳定的和跨文化的,行为金融投资理念的交易策略相应也就更具有相当的持久性。从国外看,基本市场异象的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主要有价值投资策略与反向投资策略:动量交易策略,成本平均策略和时间分散化策略等等。近年来,美国的共同基金中已经出现了基本行为金融学理论的证券投资基金,如行为金融学大师RichardThaler发起的Fuller—Thaler资产管理公司,其中有一些还取得了复合收益率25%的良好投资业绩。
(二)对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启示
行为金融学对我国开放式基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开放式基金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基金份额的赎回,基金经理要根据其对赎回量的估计确定资产的流动性,而这就不可避免地要估计投资者的行为决策方式。投资者往往在受到压力时高估风险,稍有风吹草动,他们就可能大量赎回,而从众心理又可能深化这种趋势,使基金受到更大的压力。另外,由于投资者的后悔与谨慎心理,他们常常利用人制度转移其对经济结果的责任及受到的压力,通过深入分析这一点,基金经理就能确定合理的管理费率,提高基金的运作水平。
机构投资者本应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中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的领导者,但我国的各类基金却一直是投资风格模糊。其可以考虑利用市场现象的行为金融学解释,并依据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性,采取相应的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
1、反向投资策略与价值投资策略
该策略就是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好的股票。如选择低市盈率的股票。选择股票市值与账面价值比值低的股票、选择历史收益率低的股票等。行为经济学认为,反向投资策略是对股市度反应的一种纠正,是一种简单外推的方法。
中国的股票市场素有“政策市”之称,不同的投资者对政策的反应是不一样的。普通个人投资者由于消息的不完全,往往对政策信息表现出过度反应,尤其是我国的个人投资者对政策面消息的反应尤为强烈。而机构投资者的信息库和专家队伍则可以对政策的把握有一定的预见性,针对个人投资者的行为反应模式,可以采取反向投资策略,进行积极的波段操作。我国证券市场还存在大量的“跟风”,“跟庄”的羊群行为。使整个市场的预测出现系统性偏差。导致股票价格的偏离,并随着投资者对价格趋势的积极跟进而进一步放大了价格与股票基础价值的偏离。这些对股票价值的高估或低估最终都会随着金融市场的价值回归而出现异乎寻常的股价下挫或上扬,也就带来了相应的价值投资机会。
ST股的股价往往在特别处理或特别转让的消息公布后现出不跌反涨的现象。从现为金融学的角度看。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上壳资源的稀缺性,这类公告效应带来的不仅是公司陷入严重困境的角度看,更是该公司可能会成为潜在并购目标,紧接着就有资产重组等大动作,给投资者带来其未来收益流价值的预期。这类股票也可以成为机构投资者资产组合中的构成之一。
2、动量交易策略
该策略的核心内容是寻求在一定期间中股价变动的连续性。如股价变动连续趋涨,则采取连续卖出的策略;如股价变动连续趋低,则采取连续买入的策略。
我国投资者的“处置效应”倾向比国外同类研究的发现更加严重。根据赵学军、王永宏(1998-2000)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股市中投资者卖出赢者的概率是其卖出输者概率的两倍,而Odean(1998)的研究中,国外证券市场中投资者卖出赢者的概率是其卖出输者概率的1.5倍。处置效应会带来股票基本价值与市场价值之间的差幅,而这一差价最终的收敛意味着那些有大量资产收益未实现的股票一般要比那些有大量资产亏损未实现的股票有更高的预期回报。利用这一异象可以采用动量交易策略,也就是基于过去股票价格的走势,通过差幅获利。
一、引言
内部资本市场产生于美国,由美国经济学家威廉姆森1975年提出,上世纪90年代末成为关注的热点。内部资本市场的研究多半是伴随着企业多元化战略的兴起和并购重组的日益频繁而逐渐活跃起来的。国外对内部资本市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研究内部资本市场是有效的资源配置(如Gertner,Scharfstein和Stein,1994)还是无效的资源配置(Jensen,1993,1999);二是对内外部资本市场之间关系的研究,即共生(如Williamson,1995和Peyer,2000等)、危害(如Inders和Muller,2003等)或消亡的关系(Guilien,2000等);三是发展中国家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的正面效应(如FauveihHounston和Naranjo,1998)和负面效应等(如Claessens等,1999)。
当前,我国正面临着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的特殊时期,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是我国今后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在外部资本市场欠发达的情况下,对我国内部资本市场的研究有以下4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第一,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企业集团日益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其内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问题和资金管理问题也逐渐成为理论和实际关注的焦点。
第二,针对我国公司治理尚不完善,问题比较严重,股权集中度普遍偏高的特殊问题,控股股东有很强的利益侵占动机,内部资本市场的存在很可能为控股股东进行利益输送创造条件。因此,如何将内部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分析和探讨,将为我们提供一个崭新的研究视角。
第三,随着网络信息的发展,国内研究型数据库(如CSMAR等)的建立为内部资本市场的研究提供了大量的数据,有效地弥补了前期研究样本小、数据跨度时间短的局限性,大大提高了对内部资本市场研究的说服力。
第四,随着企业集团附属公司数量增加,附属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信息传递成本、监督、控制成本也将不断增加,内部控制是保证企业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如何将内部资本市场和内部控制紧密结合,将为我们研究内部资本市场提供另一个新的方向。
二、中国对内部资本市场与融资约束之间关系的研究
邵军、刘志远(2006)通过理论模型,说明了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具有放松融资约束的功能。总部能够从外部市场筹集到比单个成员企业更多的资金,能够在集团内部进行有效率的配置,而且随着成员企业数目的增加,融资效率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赵红梅(2007)基于我国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对成员企业投融资的效率分析,表明内部资本市场由于在监督、激励和资本的重新配置以及低融资成本等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能起到提高集团成员企业的投融资效率,但是我国内部资本市场并未充分发挥提高集团成员企业投融资效率的功能。
卢建新(2007)构造了一个多分布企业内部跨期资本配置模型,把内部资本市场“有效率论”和“无效率论”结合到一起。研究表明,若通过内部资本市场重新配置并能诱使两个经理努力工作的情况下,内部资本市场的效率可能高于地域或等于两个单分布企业组合的效率,而不是其中的某一种结果;其强化不同分部之间的生产力差异,并重视管理激励,进而降低配置成本。
魏馨、徐荣(2008)借鉴Hyun-HanShinYoungSPark的方法对中国上市公司进行研究,选取了290家上市公司,并将其分为两组。168家国资委下属有多家上市公司企业集团和122家非国资的仅有一家上市公司的企业,其结论与Shin和Park(1999)对韩国财阀中内部资本市场的运作情况研究结论不同。研究表明,中国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的非有效性现象非常突出,导致内部资本市场异化的原因,是我国H型组织架构的上市公司第二委托-关系较为复杂,即大股东侵占小股东权益问题严重。
三、中国对内部资本市场相关问题的实证研究
我国对内部资本市场相关问题的实证研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苏冬蔚(2003)基于对数单位模型(logitmodel),对内部资本市场的配置效率与多元化决策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但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未能提供企业集团内各经营单位的财务数据,不能直接研究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笔者间接地分析了母公司与外部资本市场现金流状况对多元化决策的影响。如果多元化程度与母公司同外部资本市场的现金流入/流出呈负相关,即多元化程度高的公司与外部资本市场的金融交易少,则资本市场可能较为有效;反之,若呈现正相关,则内部资本市场就可能无效。其次,笔者分别通过Logit模型和Tobit模型探讨我国上市公司内部资本市场效率和多元化决策之间的相关性。研究表明,两模型的估计结果基本一致,表明价值高的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多元化程度,对外部资本市场依赖程度小的公司具有较高的多元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从侧面说明了内部资本市场较为有效。尽管研究结果具有间接性,但是为后续的研究提供了参考。如寒张璋(2006)借鉴苏冬蔚的方法建立数学模型,选择中国沪深股市A股中的电信和计算机板块的66家公司为样本,分析其在2002~2004年的财务数据。研究结果表明,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内部资本市场较为有效,适当运用内部资本市场的配置功能可以增加企业价值。
曾亚敏、张俊生(2005)选择中国1998~2000年进行股权收购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了自由现金流量假说和内部资本市场假说对中国上市公司收购动因的解释能力。经验分析结果显示,上市公司收购前后的会计业绩变动和市场业绩变动与公司融资约束程度基本上无关,否定了内部资本市场假说。
涂罡(2007)以2000~2004年在沪深A股市场发行上市的山东公司为研究样本。结果表明,在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内部资本市场功能发生异化,隶属于企业集团的公司更易发生占款;多元化经营有助于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大股东占款金额与关联企业数呈正相关关系。
饶静、万良勇(2007)以1999~2001年为样本年度,从内部资本市场与外部融资互动的视角考察了集团内部资本市场行为如何影响到上市公司外部股权融资行为。研究表明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决定了上市公司所处的集团内部资本市场具有典型的机会主义特征,这种机会主义的集团内部资本市场运作是上市公司偏爱配股融资的重要动机之一。而大股东的这种机会主义行为一方面是由于大小股东之间的委托问题引起;另一方面源于更为深刻的制度根源,如金融抑制环境、政府干预等。
四、中国对内部资本市场相关问题的个案研究
周业安、韩梅(2003)通过对华联超市借壳上市进行案例分析。笔者认为,中国上市公司以国有股为主的股权结构特征为内部资本市场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分析强调,通过适当的内部市场设计来实现内部资本市场和外部资本市场的互补,进而放松股权融资约束,造就集团内部投资机会的均等。在此过程中涉及到公司治理问题、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券商行为等问题。
万良勇、魏明海(2006)以三九集团和三九医药为例,分析了我国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的运作形式、困境以及实现内部资本市场优化资本配置功能的条件,指出非相关多元化会加剧内部资本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此外,约束缺位及激励扭曲,导致的问题也会影响到我国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的有效性。杨棉之(2006)基于内部资本市场理论,以华通天香集团为例作了分析,得出原本是为了提高资本配置而存在的内部资本市场却部分被异化为进行利益输送的渠道,同时没有发现企业进行明显的跨部门交叉补贴证据。李宁波、邵军(2007)以华立系的内部资本市场为例,研究大股东的内部资本市场运作对其附属上市公司价值的影响。研究表明在当前的资本市场环境下,作为一个整体的“系族企业”所构造的内部资本市场为大股东进行关联交易,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了方便。
吴国栋(2007)以三九集团的内部资本市场困境为案例,重点分析该集团内部资本市场的活动与治理问题及其内部资本市场所面临的困境,指出三九集团应该通过以下途径提高内部资本市场的配置效率。首先是出让非相关多元化业务,做强主营核心业务;其次是变革组织结构,减少层级控制;最后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等。
此外,部分学者结合具体的行业特征对内部资本市场进行了深入分析,如吕洪雁(2007)结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自身的特点,尤其是煤炭行业整合重组过程中的特殊问题,探讨了内部资本市场运行的机制、模式及效率。冀凝煜(2007)基于建筑行业中的大型企业集团,就建筑行业中内部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及其优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五、对我国内部资本市场研究的评价
通过对以上内部资本市场研究文献的归纳和整理,受到我国对内部资本市场研究优势和不足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近年来,尤其是2004年以后,我国对内部资本市场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较以往有长足改进,采用实证研究和个案研究方法的文献数量在不断增加,大大提高了对内部资本市场研究的说服力。随着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关于大股东如何通过内部资本市场输送利益的实证文献在近两年也有所增长,主要归因于:首先,国内相关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为现有的实证研究提供了较为详实的数据,但是对内部资本市场的配置效率及与之相关的多元化程度均缺乏直接的衡量标准;其次,是现有的文献个案研究较多,典型的案例研究较多,缺乏对中国大企业、大集团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研究,再加之个案研究自身的局限性,其结果推广仍有待进一步考究和探讨。
第二,把内部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紧密结合起来的研究文献较少,结合中国特殊制度背景展开研究也较为薄弱。在我国,公司治理尚不完善,问题比较严重,股权集中度普遍偏高,不仅存在股东和经理之间的关系,还存在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关系。因此,在外部资本市场欠发达的情况下,控股股东有很强的利益侵占动机,内部资本市场的存在很可能为控股股东进行利益输送提供运作的平台,同时也使公司治理问题更加复杂化。因此,将内部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问题如何紧密结合起来,将提供一个新的研究视角。
第三,将内部资本市场和外部资本市场结合起来,进行系统性研究的文献较少,尤其是探讨二者之间互动关系的文献则更少。卢建新(2006)利用比较制度分析方法研究了内外部资本市场的制度特征、效应以及不完全信息等问题,得出了提高内部资本市场中信息完整性的建议,其主要是从组织安排方面提高信息的完整性。但是如何发挥内外部资本市场之间相得益彰的互补特性,仍需深入的探讨。
第四,从内部资本市场角度探讨企业多元化经营失败的文献较少。将二者结合在一起研究的文献主要偏向于对多元化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的演化轨迹和运作机制进行规范研究,缺少实证研究。在我国采用多元化发展战略的企业较多,但是多元化企业经营并不尽如人意(如春兰,三株、巨人等)。因此,如何使多元化经营和内部资本市场之间形成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并不断提高公司业绩仍有待进一步研究。
第五,企业集团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内部资本市场的监督成本、信息传递成本和成本。因此,如何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为内部资本市场功能的实现建立保障机制,使其与内部资本市场相关的成本和收益之间达到有效均衡,仍有待今后不断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杨棉之.内部资本市场公司绩效与控制权私有收益——以华通天香集团为例分析[J].会计研究,2006,(12).
[2]万良勇,魏明海.我国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的困境与功能实现问题——以三九集团和三九医药为例[J].当代财经,2006,(2).
[3]周业安,韩梅.上市公司内部资本市场研究——以华联超市借壳上市为例分析[J].管理世界,2003,(11).
[4]曾亚敏,张俊生.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收购动因研究:构建内部资本市场抑或滥用自由现金流[J].世界经济,2005,(2).
[5]卢建新.内部资本市场与外部资本市场——基于不完全信息的比较制度分析[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6,(2).
资金积累和资本形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之一。一般来说,没有资本积累和资本形成就不可能进行扩大再生产,也就缺乏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变迁的动力。以股份制为前提的资本市场的出现和发展,借助于其独特的资金聚集机制,为一国或地区的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注入新的生产要素,扶持瓶颈产业部门,促进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和合理化,实现新增资源的倾斜配置。具体而言,其途径主要有:一是通过上市、重点支持基础产业、支出产业的发展。二是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建立专门的板块,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三是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提高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能力。
(二)资本市场的风险配置功能
作为一种独特的金融制度,资本市场的出现挖掘和培育了一批具有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他们愿意在高风险中追逐高收益。而且,资本市场所固有的有效的风险分散或风险分担机制,一方面为具有不同流动性偏好的投资者提供了股权交易的场所,资本所有权在整个技术生产周期内可以实现不停的转移。发达的资本市场降低了所有权交易的成本,减少了流动性风险,有力地促进了技术进步;另一方面资本市场使创新项目的异质性风险可以参与项目的众多投资主体之间进行分散和分担,特别是风险资本和创业板市场的发展鼓励了人们对创新的投资,有力地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资本市场的存量优化功能
从现实的经济运行来看,一国或地区增量资源的投入往往会受到资金来源的约束,而改变现有资源在不同产业间分布能迅速实现存量结构调整。资本市场在存量调整中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支持上。资产重组主观上是企业为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自我调整行为,客观上是一种存量资产流动重组的机制。它本身不一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但是资本市场高度的流动性和信息获取及传递的充分性为资产重组提供了最便捷、最经济的场所。
2、浅谈中国资本市场的问题
(一)股票市场
任何制度都有路径依赖。一是出于挽救国有企业的目的,忽视了股票市场功能提升的问题,弱化了资源配置和制度创新功能,导致了市场功能被扭曲的倾向,把中国股票市场在特定时期的主要任务(圈钱)当作了股票市场的总目的,把股票市场的主要功能单纯地理解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忽视了多元化风险主体和多元化的金融资产的建设,忽视了增强社会资产的抗风险能力。二是股权分置矛盾及政策性因素困扰导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给投资者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难。集中表现在占上市公司三分之二的国有股、法人股的流动问题。尽管股权分置改革初步解决了“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的问题,但过了限售期的巨额“大小非”,始终是悬在投资者头上的一把徳默克里斯之剑,令人谈“非”色变。三是中国股市投机氛围浓重,市盈率和换手率都较高,经常由于非理性的亢奋或恐慌引起股票价格的大幅波动,再加上流动性提供上的行政限制,A股市场成了泡沫、系统性冲击和风险集聚的场所。
(二)债券市场
债券市场不成熟及利率市场化改革造成中国债券市场的三大缺陷:一是发行者忽视了债市的可持续发展,如在低利率环境下发行大量的长期券,并通过固定利率债券和招标上限的模式,锁定自身成本,转移利率风险,因而导致中长期券定价的扭曲以及整个收益率曲线的扭曲。在稍有利率风险的预期变化情况下,就导致了债市的大幅波动。二是央行、政策性银行和财政部的协调性不足,导致债券多头竞相发行和债券市场的投资预期紊乱。三是市场缺乏对冲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因此对于依靠单边上扬而获利的债券投资机构来说,在面对不利的市场环境时,投资是相当被动的,也可以说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归结起来,我国债市的风险累积既是债市初级阶段的制度缺陷问题在债市中的体现,同时也是市场对长期债的非理性定价,投资心理的短期性和盲目性等风险因素的暴露,加剧了投资的难度。
3、结语及政策建议
要解决中国资本市场的问题,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形成法治和产权保护体制。特别是完善股权结构(妥善解决“大小非”问题),市场的进入和推出制度,新股发行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对内部交易的严厉查处制度。
其次,采取有效措施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尽快形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积极推进证券市场的改革开发和稳定发展,扩大直接融资。毕竟,推进直接金融工具的多元化和金融市场的分层化,是构建功能更为强大、向实体经济渗透力更强的直接金融体系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吴晓求,赵锡军,瞿强.经济调整中的中国经济增长与资本市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陈志武.非理性亢奋.北京:中信出版社,2008.
[3]黄达.金融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瞿强.比较金融体制—兼论资本市场与市场中介的关系.经济学动态,2002,(11).
关键词
QFII资本市场金融自由化风险控制
一、QFII的经济背景:渐进式金融自由化的必然产物
QFII(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s,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是中国渐进式金融改革或金融自由化战略的一个必然产物。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推行渐进式的金融体制改革,经过20年的努力,我国金融体制在产权结构、市场结构以及金融产业规模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展,金融体系逐步完善,金融部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日益明显。在金融业的改革逐步推进的同时,我国也在努力推进金融业的开放,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在我国的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逐步扩大。但是我国对资本市场的开放是相当谨慎的。我国在上世纪末的亚洲金融危机中之所以未受较大冲击,其主要因素在于我国资本市场是基本封闭的,人民币资本项目下不能实现自由兑换,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外国资本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冲击。就象有些学者形象地指出的,“我没有输球,因为我没参加比赛”,但是这种幸运并不是永久性的。封闭不是长久之策,中国的金融体系终究要面对世界竞争。资本市场的开放和资本账户下人民币的自由兑换是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成长的必然趋势。QFII的出现,正是这种要求的产物,是我国走向资本市场完全开放和资本账户下人民币的完全自由兑换这个目标的一个中间目标,一种渐进策略。
从国内近年来资本市场的发展态势来看的话,我们认为,QFII的出台与近年来我国股市的低迷有一定关系。从1999年到现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可以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1年9月之前,这个阶段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态势良好,市场交易非常活跃,给经济发展注入了不少活力;但在2001年9月之后,我国证券市场逐渐走向低迷,人们对股票市场的消极预期增强,2002年全年的低迷态势更是十分明显,股票投资收益率也有很大下滑。资本市场的低迷态势与我国持续高速增长的国民经济总体发展趋势十分不协调。因此,引入QFII,对于激发资本市场活力,遏止资本市场低迷态势是有一定作用的,尽管我们不应将其估计过高。
QFII出台的第三个重要的背景是中国加入WTO。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所作的有关金融业开放的各项承诺近期要逐步兑现,其中包括银行业的开放(最终允许外国银行业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证券业的开放(允许外国证券公司从事中国股票的承销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交易以及基金的发起)以及保险业的开放(最终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开展保险和再保险业务)。QFII的引入,是资本市场开放的一个步骤,通过引入QFII,我们有选择、有控制、有目的地引入一定规模的外国资本,实现资本市场的部分开放和资本项目下人民币的局部可自由兑换,这是WTO在金融业开放方面的基本要求。中国历来是以开放促改革,在内部改革压力和阻力增大、各方利益主体矛盾难以消弭、改革推行成本加剧的时候,通过对外开放来促进改革,是我们一贯的秘诀。QFII的引入和金融业的逐步开放,也必将发挥同样的作用。
二、QFII对资本市场将产生五大效应
可以说,作为我国金融自由化(包括国内金融体系放松管制、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经常帐户和资本帐户的自由化)的一个过渡性的步骤,QFII制度对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未来影响必定是深远的。具体而言,我认为QFII制度会产生以下的效应:
第一是资本市场结构的“改善效应”。我国资本市场中以散户投资为主,机构投资者的比例仅仅占10%,这种资本市场结构非常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容量的扩大和市场稳定性的提高。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机构投资者占整个证券市场的股权比例来看,英国约占75%以上,日本是50%左右。引入QFII,可以大大增大机构投资者在整个证券市场中的比重,这不但可以较快地扩大资本市场容量,而且机构投资者的长远投资和理性投资会增加市场的稳健性,减少资本市场的波动性。美国股票的年波动率在20%左右,而我国股票的年波动率在60%以上。机构投资者增多,对减少波动率有好处。
第二是资源配置中的“引导效应”。QFII都是在全球有影响的、投资实战经验丰富的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来到我国之后,其投资倾向必然会对我国的投资者产生相当大的引导作用,从而影响我国资本市场中的资源配置。从首批获得QFII资格的瑞银华宝和野村证券的投资倾向看,它们的投资选择基本集中于蓝筹股。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境外机构投资者选择的并非一定是大盘股,但肯定都是行业龙头,可见在初期阶段QFII感兴趣的投资方向是蓝筹股。蓝筹股的普遍特性是具有行业代表性、流通量高、财务状况良好、盈利稳定、派息固定。但是蓝筹股作为证券市场的基石,却在资本市场中长期受到冷落,在沪深股市的价值长期被低估,这可能与蓝筹股大多属于传统行业的骨干企业、盘子大、缺乏想象力有关,而境外机构投资者对蓝筹股的青睐,必将使蓝筹股在股市中的遭遇有所改观。
第三是金融监管中的“纠错效应”。QFII的引入对东道国金融监管提出了崭新的要求。境外投资者的最终目标是实现资本供应者的预期投资回报,因此从利益驱动的角度来说,境外机构投资者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寻求投资利润的机会。当东道国的政府金融监管、外汇管理机制、证券市场游戏规则、托管银行管理制度等方面出现漏洞的时候,境外机构投资者就有可能利用这些漏洞进行投机性活动,获取投机利润。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QFII的投机活动虽然有可能带来一定风险,但同时也建立了一种有效的“纠错”机制。它逼使金融监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和证券市场管理者及时修补“漏洞”,逐步将相关监管制度严密化、监管规则规范化,同时不断提高监管行为的有效性。在QFII的投机性投资活动和监管者的监管行为之间,永远存在着这样一种动态的博弈过程,俗语说“水涨船高”,随着QFII纠错功能的实现,我国的资本市场规范性和金融监管水平也必将得到提升。
第四是金融运作和证券投资中的“学习效应”。实际上,一个国家金融业开放的过程,就是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向国外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学习过程,外国金融机构给东道国带来的最重要的东西,不是资金,而是理念。国内投资者从学习国外金融机构的投资理念中,逐渐学会如何判断金融市场的趋势,学会如何从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趋势和公司内部机制等方面遴选和甄别不同成长前景的公司,学会如何进行资产组合和资产管理以提高投资回报率,学会如何进行金融创新以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和投资收益。获得我国QFII资格的都是国际知名的金融机构,它们在资本运作方面具备长期的全面的全球性经验,国内金融机构必将从中汲取宝贵的营养,学习到有价值的投资理念。
第五是公司制度变迁中的“介入效应”。国际经验表明,机构投资者能够有效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从而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在美国,机构投资者一般通过“关系投资”和“过程投资”两种形式参与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关系投资”是指投资者作“耐心股东”,从财务评价和公司治理两方面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以获得长期回报。机构投资者积极介入企业管理,参与到企业的财务、人事和发展战略等重大决策当中。“过程投资”指机构投资者一般不干预企业的管理决策,而是着眼于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改善、实施反映股东价值取向的治理活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可以达到双方福利的同时增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降低了“内部人控制”的可能性,上市公司的管理机制和运作模式根本改变,从而提高自身盈利能力;而同时,机构投资者也通过介入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的改善而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从而在弥补监控成本之余获得更多回报。我国引入QFII之后,国外机构投资者必将对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产生巨大影响,从而对我国企业改革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自然,这些正面效应的显现并不是没有条件的。我们一方面将QFII看作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助推器,另一方面,我们又应该对QFII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有足够的估计,尤其是要加强监管力度,防范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同时我们还要清醒认识到,QFII并不是我国资本市场的“救命稻草”,在引入QFII促进金融业开放的同时,我们应该加快金融业内部改革的步伐,尤其是进一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改革,同时为国内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和国内民营资本平等参与金融业竞争创造制度条件。[NextPage]
三、QFII制度的国际经验与资本市场风险控制
新兴市场经济中,有许多国家在90年代以来开始实行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其中包括拉美的巴西等国,东亚的印度尼西亚、韩国和南亚国家印度等,我国台湾地区也于1990年12月28日公布开放外国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台湾股市。应该说,QFII的引入,对于促进东道国金融市场的竞争、对于东道国投资者投资理念的提升与改变、对于东道国资本市场游戏规则和金融监管的国际化与规范化、以及对于东道国金融人才的培育等等,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但是,一些国家和地区引入QFII的经验表明,我们千万不要将QFII当作本国资本市场的“救命稻草”。这基于三个理由:第一,在引入QFII初期,由于国内金融体系中存在的大量系统性风险,境外机构投资者会持观望犹疑姿态,因此所引入的QFII规模必然是有限的,对其作用不应作过高预期。第二,尽管大部分国家引入QFII之后引起相当规模的外资流入,从而对本国资本市场产生积极效应,但是也有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经验表明,QFII进入初期由于各种市场因素的作用,QFII介入股票有可能产生不盈反亏的情形。1991年4月QFII正式进入台湾地区股市,但是QFII介入的股票跌幅超过投资者预期,可谓亏损惨重,截止到1993年10月进场外国资金累计亏损36%。但到1994年8月,由于基本面利好的刺激,外资概念的股票才恢复涨势,QFII平均获利率达到42.12%。第三,外国机构投资者的目标与东道国政策制定者的目标并非一致,对这一点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对于外国机构投资者,它们所关心的是满足资金来源国投资者的收益回报要求,这种强利益约束和利益驱动导致我们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即国外机构投资者有可能利用东道国在资本市场监管和游戏规则方面的漏洞和缺陷进行投机性的投资行为,这些行为会对本国资本市场带来比较大的负面作用。
但有些人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开放持一种过分的担忧态度。他们认为东亚金融危机的根源在于资本项目的过早开放,这种观点虽然并非没有道理,但无疑是非常片面的。新兴市场资本项目的开放是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资本账户自由化的次序和路径选择、金融体系中金融机构行为的规范化改革、自由化过程中的政府监管和宏观经济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从资本账户自由化的次序和路径选择来讲,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之所以在资本项目自由化之后出现较大规模的金融危机,是因为其激进式的自由化策略导致国内经济政策衔接不力。资本账户自由化必须遵循一定的次序,不能一蹴而就。许多实证研究表明,不同国家在金融开放过程中,国内金融自由化、经常账户开放、资本账户开放的次序不应一概而论。经济学界的共识是,资本项目本身的自由化应该是先直接投资,后证券投资;先长期证券投资,后短期证券投资;先放开资本流出,后放开资本流入。我国资本市场的自由化正是遵循了这样的路径。南锥体国家中阿根廷、智利和乌拉圭等国都在20世纪70年代实现了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的自由化,但因其采取激进的自由化策略,导致国内宏观经济政策难以与金融自由化进程匹配,从而屡次引发金融危机。
从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体制改革的角度来讲,东亚国家普遍存在着严重的结构性弊端,这些弊端是导致东亚金融危机的内在根源之一。东亚金融体制的最显著的特征是:强调政府在金融体制中的主导作用;金融体系的产业工具性质;广泛的信贷配给现象;不透明不明确的金融监管框架;中央银行缺乏独立性;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特殊地位;扭曲的银行——企业关系。这些特征增加了东亚国家金融体系的脆弱性。有人把东亚金融危机仅仅归结为资本项目的过早开放,这是有失公允和全面的。
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与货币市场相对应的概念,资本市场着眼于从长期限上对融资活动进行划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融资活动组成的市场。是提供一种有效地将资金从储蓄者(同时又是证券持有者)手中转移到投资者(即企业或政府部门,它们同时又是证券发行者)手中的市场机制。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的交易几乎已经覆盖了全部金融市场。
我们可以将资本市场进行分类。从宏观上来分,资本市场可以分为储蓄市场、证券市场(又可分为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长期信贷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债券市场、其他金融衍生品种市场等。其中证券市场与债券市场又形成了资本市场的核心。
1.2资本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经济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资本市场能够有效地行使资源配置功能
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就是资源配置。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一般由四个部门组成,即企业、政府、家庭和国外部门。家庭部门一般来说是收支盈余部门,企业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额部门。盈余部门一般要将其剩余资金进行储蓄,而收支差额部门要对盈余部门举债,收支盈余部门将其剩余资金转移到收支差额部门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现代社会中,要完成这种转化,曾经有过两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即由计划经济性质决定的中央计划配置方式和由市场经济决定的资本市场配置方式。在发达市场经济中,资本市场是长期资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实践证明效率是比较高的。
1.2.2资本市场还起到资本资产风险定价的功能
资本资产风险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资本市场也正是在这一功能的基础上来指导增量资本资源的积累与存量资本资源的调整。风险定价具体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本资产所带来的预期收益与风险之间的一种函数关系,这正是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核心问题。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功能在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配置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1.2.3资本市场还为资本资产的流动提供服务
资本市场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提供资本资产的流动。投资者在资本市场购买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这种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称为资本市场的流动。流动性越高的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积极性就越高。流动性的高低,往往成为检验资本市场效率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
1.3资本市场的主体
资本市场的主体通常被称为市场参与者,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发行和购买金融工具的市场参与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业、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资者.境外投资者一般包括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发展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外国公司以及境外个人投资者。
参与资本市场的服务企业分为金融中介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其中金融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的所有参与者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他们一般主要提供以下传统金融服务:
1.金融中介功能。发行各种金融工具;
2.客户进行金融资产的交易;
3.自身进行金融资产交易,为其客户设计新类型的金融资产并将其销售给其他资本参与者;
4.投资咨询服务;
5.资产管理服务。
1.4中国的资本市场
1.4.1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
中国的资本市场形成经历了不太长的时间,作为其标志的中国证券市场是从1981年发行国库券开始的。后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标志着证券交易体系开始走向规范。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委员会,相继颁布了一批证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至此,中国资本市场才初具框架。
中国的证券市场体系经过了10年的风雨,在这10年中,中国的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为中国的改革和开放起到的关键的作用。从证券市场来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仅有上市公司14家,市价总值109.19亿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资者开户数目已经达到5800多万户,境内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计筹集资金将近5000亿元。另外,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市值已达到4.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从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亚洲甚至世界新兴市场中最活跃的市场之一。
1.4.2中国资本市场的不足
与国际上先期工业化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相比较,中国现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与问题。简而言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资本市场总量规模偏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占全社会融资总量的大约1/10,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国家的银行偿贷间接融资与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大约为1:1。
另外,资本市场内在结构不尽合理。例如,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而占据,国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约为50%、30%、20%。流动性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流动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第三,中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运行秩序不很规范。由于法律环境、制度、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证券市场发展一直处于不很规范的状态,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导致了诸如虚假财务报表,虚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户操纵股价等一系列违规现象出现;由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筹资而淡化经营、出现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场的退出机制不完善,致使市场投机气氛强烈,市场价格严重背离公司股票价值的情况比比皆是。
虽然中国资本市场存在以上缺陷,但是这些问题总的来讲是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其他国家在发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经出现过这些问题。中国的资本市场是发展中的资本市场,是新兴的资本市场,其中蕴涵着巨大的潜能,充满着活力和生机。
二投资银行理论概述
在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当中,投资银行应当是最活跃、发展最迅速的。可以这样讲,没有投资银行的努力和创新就没有国际资本市场今日的繁荣。
2.1投资银行的定义
投资银行这个名字其实名不副实,它主要从事同证券相关的业务但并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美国著名金融投资专家罗伯特·库恩根据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趋势曾经对投资银行下过如下四个定义:
(1)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银行,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最广义的定义,它不仅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甚至还包括保险公司和不动产公司。
(2)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第二广义的定义。因此,证券包销、公司资本金筹措、兼并与收购,咨询服务、基金管理、风险投资及证券私募发行等都应当属于投资银行业务。而不动产经纪、保险、抵押等则不属于投资银行业务。
(3)更狭义的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义仅包括某些资本市场业务,例如证券包销,兼并收购等,另外的资本市场业务,例如基金管理、风险投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工具的创新等则应该排除在外。
(4)最狭义也是最传统的投资银行的定义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募集资本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当作是投资银行。这一定义排除了当前世界各国投资银行所现实经营着的许多业务,因而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国际投资银行界普遍认为,以上第二个观点最符合美国和现代世界投资银行的现实状况,目前是投资银行的最佳定义。
2.2投资银行业的发展简史
在国际投资银行发展历史当中,英国和美国的投资银行发展历程是最具特点的,其他国家投资银行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参照和模仿了它们模式,以下是欧美投资银行业发展的简单回顾。
2.2.1欧洲商人银行的发展
投资银行萌芽于欧洲,其雏形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商人银行。早在商业银行发展以前,一些欧洲商人就开始为他们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债务进行融资,这一般是通过承兑贸易商人们的汇票对贸易商进行资金融通。由于这些金融业务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这类银行就被称为商人银行。
欧洲的工业革命,扩大了商人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帮助公司筹集股本金,进行资产管理,协助公司融资,以及投资顾问等。20世纪以后,商人银行业务中的证券承销、证券自营、债券交易等业务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银行积极参与证券市场业务还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在欧洲的商人银行业务中,英国是最发达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仅次于美国,另外德国、瑞士等国的商人银行也比较发达。
2.2.2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
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并不很长,但其发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全球一直处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资银行业,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国的投资银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始于19世纪,但它真正连贯的历史应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
(1)《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前的投资银行。
1929年以前,美国政府规定发行新证券的公司必须有中介人,而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证券发行与承销,这种业务只能通过银行控股的证券业附属机构来进行。这一时期,所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都从事证券(主要是公司债券)业务,这一阶段投资银行的最大特点就是混业经营,投资银行大多由商业银行所控制。由于混业经营,商业银行频频涉足于证券市场、参与证券投机,当时证券市场出现了大量违法行为例如:虚售(WashSales)、垄断(Corners)、大进大出(Churning)、联手操纵(Pools)等。这一切都为1929---1933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埋下了祸根。
1929年到1933年爆发了世界历史上空前的经济危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从892亿美元下跌到156亿美元。美国的银行界也受到了巨大冲击,1930-1933年美国共有7763家银行倒闭。
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被用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开始分业经营。许多大银行将两种业务分离开来,成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例如,摩根银行便分裂为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和J.P摩根。有些银行则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经营方向。例如,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成为专门的商业银行,而所罗门兄弟公司(SolomonBrother)、美里尔·林奇(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等则选择了投资银行业务。
(2)70年资银行业务的拓宽。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颁布以后,美国的投资银行业走上了平稳发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国政府取消了固定佣金制,各投资银行为竞争需要纷纷向客户提供佣金低廉的经纪人服务,并且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货与期权交易。这些交易工具为投资银行抵御市场不确定性冲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资银行掌握了回避市场风险的新工具后,将其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如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这种业务使得抵押保证证券市场迅速崛起。
(3)80年代以后美国投资银行发展
80年代美国为了放松对市场和机构的管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如1980年颁布的《存款机构放松管制机构法》以及1989年颁布的《金融机构重组、复兴和强化法》,1983年实施了"证券交易委员会415条款"(SECRule415),这些对投资银行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使美国投资银行业在80--90年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产生了大量金融创新产品。8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结束后,美国的利率开始从历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发行股票与债券充斥市场,出现了不够投资级的垃圾债券(JunkBond)。大量垃圾债券的发行给投资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并影响了美国投资银行的历程。
随着世界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国际上投资银行业发生了许多变化。主要是国际型大型投资银行机构规模越来越大、投资银行重组大量出现、高科技发展带来投资银行业务的革命、创新业务大量涌现等等。
2.3投资银行的内部环境
2.3.1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从组织形态上来看,国际投资银行一般由两种形态:一种是合伙人制;另一种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绝大多数国际投资银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资银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承兑贸易商号。这些家族经营的企业一代一代的继承,慢慢的由开始的独资性质变为数个继承人按份共有,成为合伙企业形式。早期的投资银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时、丹麦等国的投资银行仅限于合伙人制,德国、荷兰的法律虽允许股份制,但其投资银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国的六大投资银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现在高盛已经有将近200个合伙人。
19世纪50年代,欧美各资本主义国家公司立法开始兴起,到20世纪50年代趋于完善。投资银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组织形态过度。现代国际投资银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过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国现在只允许投资银行采用股份只形态,合伙制则被禁止。
2.3.2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各国对两者的处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则采用混业经营模式。
1933年通过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在法律上确定了美国分业经营的基本模式。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管理。保证了美国金融与经济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持续发展。二战后,美国将其经济与金融体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证券交易法》规定银行和信托机构不得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类业务应该由证券公司从事,日本的证券公司其实就是专业投资银行。由于美国投资银行业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许多国家在制定投资银行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上都沿用了美国模式。
混业经营在欧洲国家是比较多的,除德国以外,瑞士、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都采用了混业经营模式,又称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混业经营使得银行能够便利地进入各种金融市场,在这一点上混业有着分业无可比拟的优势。但由于混业经营的风险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银行体制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资银行业务
2.4.1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
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就是投资银行协助企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筹集资金,并且帮助客户交易证券。
(1).证券承销业务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原始的业务之一,最早的投资银行的业务收益主要就来自与证券的承销。在承销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起了极为关键的媒介作用。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它不仅承销本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所发行的债券,各种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外国政府与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甚至还承销国际金融机构,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发行的证券。证券的承销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投资银行承销证券由四种方式:(1)包销。(2)投标方式。(3)尽力推销。(4)赞助推销。投资银行的承销收益主要来自差价或叫毛利差额(Grossspreed)和佣金(Commission)。
(2).证券交易
投资银行参与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主要有三个原因,同样,他们在二级市场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证券承销以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以保持该种证券的流动性和价格稳定。一般在证券上市以后,承销商总是尽量使其市价稳定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是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上的做市商业务。
另外,投资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促成客户所希望的交易,并据此收取一定的佣金,这就是投资银行的经纪收入。
第三,投资银行本身拥有大量的资产,并接受客户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只有通过选择、买入和管理证券组合,投资银行才能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这就是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另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进行风险套利、无风险套利等业务活动。
(3).兼并收购业务
投资银行所支持的收购兼并活动,在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戏剧性,最引人入胜的。投资银行在收购和兼并的过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仅为猎手公司服务,也在为猎物公司服务:
首先,投资银行替猎手公司服务。替其物色收购对象,并加以分析。并且提出收购建议.提出令猎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东满意的收购条款和一个令人信服的收购财务计划,帮助猎手公司进行财务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资银行同样也为猎物公司服务:判断猎手公司的收购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如果对方是敌意收购,则与猎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购的策略,如果判断对方是非敌意收购,那么投资银行便以猎物公司的立场向猎手公司提出收购建议,并向猎物公司提出收购建议是否公平与合理及应否接纳对方建议的意见。
2.4.2投资银行的创新业务与延伸业务
随着投资银行竞争的逐渐加大,仅靠传统业务已经很难维持投资银行迅猛发展的需要,投资银行作为最活跃的金融部门,从70年代以来不断开拓创新业务,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既活跃了资本市场,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也为自己赚了巨额收益。
(1).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就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提供咨询,策划或运作,一般可分为三类:其一是按照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产品、某种证券或某个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参考资料。其二是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突变,使某些公司、企业遇到困难时,投资银行往往主动地或被邀请向有关公司、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重新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化解这些公司、企业在突变事件中带来的压力与困难。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购的过程中,投资银行作为,帮助咨询,策划直到参与实际运作。从目前情况看,投资银行在第三类业务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财产权益作借款保证责任的一种融资方式.从理论上讲,项目融资的贷款方主要看融资项目有无偿债能力,评估和保证的范围以项目为限。因此,一旦贷款发生风险,贷款方只能以项目的财产或收益作为追索的对象,不涉及其他财产和收益即要求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或第三方(包括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政府机构等)做出某种保证或承诺,但这种保证和承诺仅仅停留在投资者将不会放弃投资项目,承诺某种支持或保证项目的收益的层次上。贷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机构提供的还款保证,更无须出具政府担保。借款方将项目资产和收益均抵押给贷款方。
由于项目融资无金融机构担保,也无政府担保,全靠项目投资者的信用和项目本身的前景,这样,仅从市场角度看起来不错的项目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资银行的介入将有利于增加项目的可靠性,有利于争取到信用级别较高的投资者参加。运用项目融资的方式要订立一套严谨的合同来转移和分散风险,投资银行有各种专业人才,通晓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惯例,能够尽力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顺利执行。投资银行还可以运用自己的各种渠道,为项目寻找合适的贷款人,也能为贷款方找到好项目。
(3).基金管理
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投资工具。投资基金实行的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集资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或受益券,从而将分散的小额资金汇集为一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资运作。投资基金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制度。它强调分权,制衡。由于认购和赎回机制不同,投资基金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大类。投资基金是发达国家投资者常用的投资方式,投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基金经理人活跃在此领域。
(4).资产证券化
1970年由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担保发行的第一批公开交易的住宅抵押贷款债券可视为资产证券化的先驱。进入90年代以后,资产证券化开始从美国向世界扩张,从国内资金市场向国际资金市场延伸,由在岸市场向离岸市场扩展。所谓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与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筹资步同的新型融资方式。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是企业以自身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及股票权益的偿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虽然也采取证券的形式,但证券的发行依据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财产而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一部分资产,证券权益的偿还不是以公司财产为基础,而是仅以被证券化的资产为限。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者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5).证券网上交易
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在线经纪和网上交易给传统的证券市场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证券业面临着巨大的变革与挑战.有报告预测网上证券交易商的资产从1999到2003年将增长7倍以上,从4150亿美元到30000亿美元。许多大型国际投资银行纷纷进入证券网上交易领域,并且出现了专门经营网上交易的经纪商。
(6)风险投资(创业投资)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也称创业投资,是由职业投资人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中的一种股权资本;风险投资是由专业投资机构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注入资本,并运用科学管理方式增加风险资本的附加值。
风险投资公司曾为诸如微软、英特尔、康柏、戴尔、思科、太阳系统、联邦速递等公司提供了最初启动资本,这些公司都已在各自的行业中成为领先者。虽然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只有20年的时间,但国外的投资银行已经把它培育成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同时,因为创业投资的大力帮助,全球的高科技产业以迅猛的速度全面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亮点。
1.1资本市场的概念与分类
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与货币市场相对应的概念,资本市场着眼于从长期限上对融资活动进行划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融资活动组成的市场。是提供一种有效地将资金从储蓄者(同时又是证券持有者)手中转移到投资者(即企业或政府部门,它们同时又是证券发行者)手中的市场机制。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的交易几乎已经覆盖了全部金融市场。
我们可以将资本市场进行分类。从宏观上来分,资本市场可以分为储蓄市场、证券市场(又可分为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长期信贷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债券市场、其他金融衍生品种市场等。其中证券市场与债券市场又形成了资本市场的核心。
1.2资本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经济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资本市场能够有效地行使资源配置功能
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就是资源配置。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一般由四个部门组成,即企业、政府、家庭和国外部门。家庭部门一般来说是收支盈余部门,企业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额部门。盈余部门一般要将其剩余资金进行储蓄,而收支差额部门要对盈余部门举债,收支盈余部门将其剩余资金转移到收支差额部门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现代社会中,要完成这种转化,曾经有过两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即由计划经济性质决定的中央计划配置方式和由市场经济决定的资本市场配置方式。在发达市场经济中,资本市场是长期资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实践证明效率是比较高的。
1.2.2资本市场还起到资本资产风险定价的功能
资本资产风险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资本市场也正是在这一功能的基础上来指导增量资本资源的积累与存量资本资源的调整。风险定价具体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本资产所带来的预期收益与风险之间的一种函数关系,这正是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核心问题。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功能在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配置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1.2.3资本市场还为资本资产的流动提供服务
资本市场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提供资本资产的流动。投资者在资本市场购买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这种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称为资本市场的流动。流动性越高的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积极性就越高。流动性的高低,往往成为检验资本市场效率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
1.3资本市场的主体
资本市场的主体通常被称为市场参与者,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发行和购买金融工具的市场参与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业、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资者.境外投资者一般包括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发展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外国公司以及境外个人投资者。
参与资本市场的服务企业分为金融中介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其中金融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的所有参与者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他们一般主要提供以下传统金融服务:
1.金融中介功能。发行各种金融工具;
2.客户进行金融资产的交易;
3.自身进行金融资产交易,为其客户设计新类型的金融资产并将其销售给其他资本参与者;
4.投资咨询服务;
5.资产管理服务。
1.4中国的资本市场
1.4.1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
中国的资本市场形成经历了不太长的时间,作为其标志的中国证券市场是从1981年发行国库券开始的。后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标志着证券交易体系开始走向规范。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委员会,相继颁布了一批证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至此,中国资本市场才初具框架。
中国的证券市场体系经过了10年的风雨,在这10年中,中国的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为中国的改革和开放起到的关键的作用。从证券市场来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仅有上市公司14家,市价总值109.19亿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资者开户数目已经达到5800多万户,境内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计筹集资金将近5000亿元。另外,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市值已达到4.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从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亚洲甚至世界新兴市场中最活跃的市场之一。
1.4.2中国资本市场的不足
与国际上先期工业化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相比较,中国现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与问题。简而言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资本市场总量规模偏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占全社会融资总量的大约1/10,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国家的银行偿贷间接融资与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大约为1:1。
另外,资本市场内在结构不尽合理。例如,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而占据,国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约为50%、30%、20%。流动性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流动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第三,中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运行秩序不很规范。由于法律环境、制度、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证券市场发展一直处于不很规范的状态,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导致了诸如虚假财务报表,虚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户操纵股价等一系列违规现象出现;由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筹资而淡化经营、出现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场的退出机制不完善,致使市场投机气氛强烈,市场价格严重背离公司股票价值的情况比比皆是。
虽然中国资本市场存在以上缺陷,但是这些问题总的来讲是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其他国家在发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经出现过这些问题。中国的资本市场是发展中的资本市场,是新兴的资本市场,其中蕴涵着巨大的潜能,充满着活力和生机。
二投资银行理论概述
在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当中,投资银行应当是最活跃、发展最迅速的。可以这样讲,没有投资银行的努力和创新就没有国际资本市场今日的繁荣。
2.1投资银行的定义
投资银行这个名字其实名不副实,它主要从事同证券相关的业务但并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美国著名金融投资专家罗伯特·库恩根据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趋势曾经对投资银行下过如下四个定义:
(1)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银行,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最广义的定义,它不仅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甚至还包括保险公司和不动产公司。
(2)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第二广义的定义。因此,证券包销、公司资本金筹措、兼并与收购,咨询服务、基金管理、风险投资及证券私募发行等都应当属于投资银行业务。而不动产经纪、保险、抵押等则不属于投资银行业务。
(3)更狭义的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义仅包括某些资本市场业务,例如证券包销,兼并收购等,另外的资本市场业务,例如基金管理、风险投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工具的创新等则应该排除在外。
(4)最狭义也是最传统的投资银行的定义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募集资本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当作是投资银行。这一定义排除了当前世界各国投资银行所现实经营着的许多业务,因而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国际投资银行界普遍认为,以上第二个观点最符合美国和现代世界投资银行的现实状况,目前是投资银行的最佳定义。
2.2投资银行业的发展简史
在国际投资银行发展历史当中,英国和美国的投资银行发展历程是最具特点的,其他国家投资银行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参照和模仿了它们模式,以下是欧美投资银行业发展的简单回顾。
2.2.1欧洲商人银行的发展
投资银行萌芽于欧洲,其雏形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商人银行。早在商业银行发展以前,一些欧洲商人就开始为他们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债务进行融资,这一般是通过承兑贸易商人们的汇票对贸易商进行资金融通。由于这些金融业务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这类银行就被称为商人银行。
欧洲的工业革命,扩大了商人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帮助公司筹集股本金,进行资产管理,协助公司融资,以及投资顾问等。20世纪以后,商人银行业务中的证券承销、证券自营、债券交易等业务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银行积极参与证券市场业务还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在欧洲的商人银行业务中,英国是最发达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仅次于美国,另外德国、瑞士等国的商人银行也比较发达。
2.2.2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
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并不很长,但其发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全球一直处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资银行业,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国的投资银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始于19世纪,但它真正连贯的历史应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
(1)《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前的投资银行。
1929年以前,美国政府规定发行新证券的公司必须有中介人,而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证券发行与承销,这种业务只能通过银行控股的证券业附属机构来进行。这一时期,所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都从事证券(主要是公司债券)业务,这一阶段投资银行的最大特点就是混业经营,投资银行大多由商业银行所控制。由于混业经营,商业银行频频涉足于证券市场、参与证券投机,当时证券市场出现了大量违法行为例如:虚售(WashSales)、垄断(Corners)、大进大出(Churning)、联手操纵(Pools)等。这一切都为1929---1933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埋下了祸根。
1929年到1933年爆发了世界历史上空前的经济危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从892亿美元下跌到156亿美元。美国的银行界也受到了巨大冲击,1930-1933年美国共有7763家银行倒闭。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被用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开始分业经营。许多大银行将两种业务分离开来,成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例如,摩根银行便分裂为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和J.P摩根。有些银行则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经营方向。例如,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成为专门的商业银行,而所罗门兄弟公司(SolomonBrother)、美里尔·林奇(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等则选择了投资银行业务。
(2)70年资银行业务的拓宽。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颁布以后,美国的投资银行业走上了平稳发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国政府取消了固定佣金制,各投资银行为竞争需要纷纷向客户提供佣金低廉的经纪人服务,并且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货与期权交易。这些交易工具为投资银行抵御市场不确定性冲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资银行掌握了回避市场风险的新工具后,将其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如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这种业务使得抵押保证证券市场迅速崛起。
(3)80年代以后美国投资银行发展
80年代美国为了放松对市场和机构的管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如1980年颁布的《存款机构放松管制机构法》以及1989年颁布的《金融机构重组、复兴和强化法》,1983年实施了"证券交易委员会415条款"(SECRule415),这些对投资银行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使美国投资银行业在80--90年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产生了大量金融创新产品。8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结束后,美国的利率开始从历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发行股票与债券充斥市场,出现了不够投资级的垃圾债券(JunkBond)。大量垃圾债券的发行给投资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并影响了美国投资银行的历程。
随着世界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国际上投资银行业发生了许多变化。主要是国际型大型投资银行机构规模越来越大、投资银行重组大量出现、高科技发展带来投资银行业务的革命、创新业务大量涌现等等。
2.3投资银行的内部环境
2.3.1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从组织形态上来看,国际投资银行一般由两种形态:一种是合伙人制;另一种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绝大多数国际投资银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资银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承兑贸易商号。这些家族经营的企业一代一代的继承,慢慢的由开始的独资性质变为数个继承人按份共有,成为合伙企业形式。早期的投资银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时、丹麦等国的投资银行仅限于合伙人制,德国、荷兰的法律虽允许股份制,但其投资银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国的六大投资银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现在高盛已经有将近200个合伙人。
19世纪50年代,欧美各资本主义国家公司立法开始兴起,到20世纪50年代趋于完善。投资银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组织形态过度。现代国际投资银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过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国现在只允许投资银行采用股份只形态,合伙制则被禁止。
2.3.2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各国对两者的处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则采用混业经营模式。
1933年通过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在法律上确定了美国分业经营的基本模式。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管理。保证了美国金融与经济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持续发展。二战后,美国将其经济与金融体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证券交易法》规定银行和信托机构不得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类业务应该由证券公司从事,日本的证券公司其实就是专业投资银行。由于美国投资银行业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许多国家在制定投资银行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上都沿用了美国模式。
混业经营在欧洲国家是比较多的,除德国以外,瑞士、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都采用了混业经营模式,又称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混业经营使得银行能够便利地进入各种金融市场,在这一点上混业有着分业无可比拟的优势。但由于混业经营的风险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银行体制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资银行业务
2.4.1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
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就是投资银行协助企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筹集资金,并且帮助客户交易证券。
(1).证券承销业务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原始的业务之一,最早的投资银行的业务收益主要就来自与证券的承销。在承销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起了极为关键的媒介作用。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它不仅承销本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所发行的债券,各种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外国政府与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甚至还承销国际金融机构,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发行的证券。证券的承销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投资银行承销证券由四种方式:(1)包销。(2)投标方式。(3)尽力推销。(4)赞助推销。投资银行的承销收益主要来自差价或叫毛利差额(Grossspreed)和佣金(Commission)。
(2).证券交易
投资银行参与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主要有三个原因,同样,他们在二级市场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证券承销以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以保持该种证券的流动性和价格稳定。一般在证券上市以后,承销商总是尽量使其市价稳定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是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上的做市商业务。
另外,投资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促成客户所希望的交易,并据此收取一定的佣金,这就是投资银行的经纪收入。
第三,投资银行本身拥有大量的资产,并接受客户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只有通过选择、买入和管理证券组合,投资银行才能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这就是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另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进行风险套利、无风险套利等业务活动。
(3).兼并收购业务
投资银行所支持的收购兼并活动,在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戏剧性,最引人入胜的。投资银行在收购和兼并的过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仅为猎手公司服务,也在为猎物公司服务:
首先,投资银行替猎手公司服务。替其物色收购对象,并加以分析。并且提出收购建议.提出令猎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东满意的收购条款和一个令人信服的收购财务计划,帮助猎手公司进行财务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资银行同样也为猎物公司服务:判断猎手公司的收购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如果对方是敌意收购,则与猎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购的策略,如果判断对方是非敌意收购,那么投资银行便以猎物公司的立场向猎手公司提出收购建议,并向猎物公司提出收购建议是否公平与合理及应否接纳对方建议的意见。
2.4.2投资银行的创新业务与延伸业务
随着投资银行竞争的逐渐加大,仅靠传统业务已经很难维持投资银行迅猛发展的需要,投资银行作为最活跃的金融部门,从70年代以来不断开拓创新业务,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既活跃了资本市场,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也为自己赚了巨额收益。
(1).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就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提供咨询,策划或运作,一般可分为三类:其一是按照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产品、某种证券或某个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参考资料。其二是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突变,使某些公司、企业遇到困难时,投资银行往往主动地或被邀请向有关公司、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重新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化解这些公司、企业在突变事件中带来的压力与困难。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购的过程中,投资银行作为,帮助咨询,策划直到参与实际运作。从目前情况看,投资银行在第三类业务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财产权益作借款保证责任的一种融资方式.从理论上讲,项目融资的贷款方主要看融资项目有无偿债能力,评估和保证的范围以项目为限。因此,一旦贷款发生风险,贷款方只能以项目的财产或收益作为追索的对象,不涉及其他财产和收益即要求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或第三方(包括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政府机构等)做出某种保证或承诺,但这种保证和承诺仅仅停留在投资者将不会放弃投资项目,承诺某种支持或保证项目的收益的层次上。贷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机构提供的还款保证,更无须出具政府担保。借款方将项目资产和收益均抵押给贷款方。
由于项目融资无金融机构担保,也无政府担保,全靠项目投资者的信用和项目本身的前景,这样,仅从市场角度看起来不错的项目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资银行的介入将有利于增加项目的可靠性,有利于争取到信用级别较高的投资者参加。运用项目融资的方式要订立一套严谨的合同来转移和分散风险,投资银行有各种专业人才,通晓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惯例,能够尽力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顺利执行。投资银行还可以运用自己的各种渠道,为项目寻找合适的贷款人,也能为贷款方找到好项目。
(3).基金管理
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投资工具。投资基金实行的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集资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或受益券,从而将分散的小额资金汇集为一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资运作。投资基金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制度。它强调分权,制衡。由于认购和赎回机制不同,投资基金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大类。投资基金是发达国家投资者常用的投资方式,投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基金经理人活跃在此领域。
(4).资产证券化
1970年由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担保发行的第一批公开交易的住宅抵押贷款债券可视为资产证券化的先驱。进入90年代以后,资产证券化开始从美国向世界扩张,从国内资金市场向国际资金市场延伸,由在岸市场向离岸市场扩展。所谓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与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筹资步同的新型融资方式。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是企业以自身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及股票权益的偿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虽然也采取证券的形式,但证券的发行依据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财产而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一部分资产,证券权益的偿还不是以公司财产为基础,而是仅以被证券化的资产为限。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者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5).证券网上交易
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在线经纪和网上交易给传统的证券市场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证券业面临着巨大的变革与挑战.有报告预测网上证券交易商的资产从1999到2003年将增长7倍以上,从4150亿美元到30000亿美元。许多大型国际投资银行纷纷进入证券网上交易领域,并且出现了专门经营网上交易的经纪商。
(6)风险投资(创业投资)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也称创业投资,是由职业投资人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中的一种股权资本;风险投资是由专业投资机构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注入资本,并运用科学管理方式增加风险资本的附加值。
风险投资公司曾为诸如微软、英特尔、康柏、戴尔、思科、太阳系统、联邦速递等公司提供了最初启动资本,这些公司都已在各自的行业中成为领先者。虽然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只有20年的时间,但国外的投资银行已经把它培育成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同时,因为创业投资的大力帮助,全球的高科技产业以迅猛的速度全面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亮点。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230(2008)05-
收稿日期:2008-05-29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公司治理及其评价研究”(70532001);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基于公司治理的投资者关系价值创造及其战略管理行为研究”(06JJD630008);南开大学985、211工程项目资助
作者简介:马连福(1963—),男,河北沧州人,南开大学商学院、公司治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导;
高丽(1981—),女,山西阳泉人,南开大学商学院、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博士生。
大量文献研究认为自愿性信息披露可以降低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通过增加自愿信息披露的数量和质量可以提高股票流动性,降低资本成本。但目前这一假说受到了公司可见度学说的挑战[1]。对大规模公司或本国(本地)公司的媒体报道、分析师跟随的数量大于小规模、本国(本地)上市的外国(外地)公司,前者为投资者所熟悉,因而会增加持股数量,提高股票流动性。公司制度和公司行为对公司固有的特征起到调节作用,投资者关系管理(IRM)战略是上市公司向资本市场传递信息的中介,可以发挥促进投资者了解公司、吸引目标投资者和第三方信息中介从而提高公司可见度的作用[2]。
投资者关系管理在我国开展的时间并不长,2001年深交所的第一份《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应用提上了议事日程,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的大背景真正推动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普遍开展。目前国内对投资者关系管理效果的评价多从公司价值、公司业绩的角度展开[3][4],本文则试图系统分析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价值传递过程,对其在资本市场上的直接作用——提高公司可见度方面进行检验,有利于进一步深入理解IRM的价值效应传递过程。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可见度主要表现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识和熟知的程度。目前国外可见度研究的对象多为公司的顾客以及对顾客施加影响的媒体,有些将研究对象扩展为企业的所有利益相关者,而对资本市场可见度的研究较少。Heath和Tversky在进行一系列实验后发现:人们倾向于在自认为熟知或可驾驭的环境中投资,熟知和驾驭能力这一假设有助于解释为什么投资者有时情愿放弃多元化投资而专注于少数他们熟悉的公司。但是他们也发现人们倾向于购买和持有熟悉的股票,并不出售,投资者对熟悉的股票一般会采取静态的“购买并持有”策略[5]。实际上,人们的熟悉“偏见”反映了对熟悉事物的乐观和友善,如对熟悉公司的信心和对本国公司股票预期收益的乐观[6]。因此,对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体投资者)而言,可见度高的公司会降低搜寻成本和投资风险,带来更高的收益;对上市公司而言,可以获得稳定性投资者,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提高股票价格和公司价值。第三方信息中介如证券分析师和财经媒体是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重要媒介。证券分析师通过为目标投资者提供专业分析,可以减少其与被跟随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提高整个资本市场的有效性[7]。媒体是公司行为的“放大器”,对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宣传起到正反馈作用。他们善于挖掘公众不知晓的故事,帮助投资者获得潜在的公司信息,影响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心目中的地位。
现有文献对公司资本市场可见度的研究多以机构投资者或第三方信息中介为对象展开,影响他们对公司关注程度的因素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的结构性特征,如公司规模、行业、经营状况和成长性等,这些是吸引机构投资者的重要因素。机构投资者符合“谨慎人”假设,公司规模和股票价格表现都会影响机构投资者持股,注重规模反映了机构投资者对“胜利者”的偏好[8]。媒体关注与分析师跟随高度相关,他们更乐意跟踪被看好行业的大型公司[9],这可能是因为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信息的获取越来越容易,而且大公司能够为分析师和他们的客户带来更多的交易[10],即分析师对跟踪对象的选择主要是出于获取信息的成本和收益考虑。另一类是制度性特征,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对机构投资者的选择和分析师的跟随意愿有重要影响[11]。分析师对存在潜在抑制或操纵信息的公司跟随少,如家族或管理层是控股股东的公司,并且在投资者法律保护弱的国家这种倾向更加明显。机构投资者从“用脚投票”到“股东积极主义”行为的转变,使得他们偏好于外部股东有更多发言权的公司,股权的分散化程度和控股股东的行为是决定其是否持股的重要因素。总之,机构投资者和分析师更愿意关注治理较好的公司。根据上述理论分析,我们提出如下研究假设1:
假设1:公司结构性特征和制度性特征会影响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可见度。
影响资本市场可见度的公司行为是公司的根本性战略行为,会影响投资者的决策选择。投资者关系管理可能是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可见度的最佳战略行为。它以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等第三方信息中介为对象,通过一系列金融工具和营销手段的运用吸引潜在投资者的关注,获取投资者的信任,提高投资者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从而降低公司股权融资成本,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12]。
从信息经济学角度讲,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本质是减少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当公司外部人不易获取公司信息或获取信息的成本过高时,处于信息劣势的投资者将做出逆向选择,他们不再花费过多的精力和成本去搜集各个公司基本面的信息,而是将好公司和坏公司等同对待,并将整个市场的平均质量纳入其对单个公司价值的判断之中,从而产生类似阿克勒夫所说的“柠檬市场”或“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上市公司主动披露信息,与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等进行互动沟通,加大其获取公司信息的可能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合理引导他们的投资预期,提高公司整体的可见度和声誉的过程。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公司的战略职能,是控股股东权利意志的体现,是公司在资本市场可见度压力下的主动行为,通过与机构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的沟通交流,可以向外界传递公司透明度的信号,取得公众的信任,成为投资者熟知的公司;投资者通过沟通渠道获得知情权的同时拥有话语权,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反馈意见,提出良好建议,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因此,控股股东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高的公司会克服控股股东本身所带来的抑制公司可见度的负面效应,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是上市公司主动实施的自主性治理行为[13]。由此,我们提出研究假设2:
假设2:投资者关系管理可以调节公司结构性特征和制度性特征对公司资本市场可见度的影响。
二、研究设计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指标的设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是指与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等第三方信息中介沟通公司的非财务信息、未来预期的信息。我们参考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自律公约》的相关内容,将历史性非财务信息、前瞻性信息披露以及与投资者、分析师等的互动沟通作为度量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的主要指标;同时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公司高层的支持和组织机构作为保障,于是我们加入度量组织设置的指标。根据专家建议,确定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评价的四个主因素及相应子因素:历史性非财务信息(包括公司行业竞争状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重大投资、公司治理、文化建设等子因素指标)、前瞻性信息(包括未来公司业绩影响因素、顾客关系管理方案、公司发展战略与成长性分析、产品市场及新产品开发、行业前景预期、社会责任投资等子因素指标)、沟通信息(包括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分析师会议和业绩说明会、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主动走访投资者等子因素指标)和组织设置(包括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培训、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高管层参与、激励约束机制等子因素指标)。在指标的设计过程中,对于原始数据属于定性指标的,采用语义差别隶属赋值法将定性指标定量化;原始数据属于定量指标的,采用功效系数法对定量指标无量纲处理。根据专家评分和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通过加权平均计算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的值IRMI。
(二)模型设定及变量选取
为衡量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对公司结构特征和制度特征的调节效应,我们选用带有交互项的多元回归分析模型,基本模型如下:
VISIBILITY=C+f1(结构特征)+f2(制度特征)+f3(IRMI×结构特征)+f4(IRMI×制度特征)+f5(控制特征)+
综合相关文献对组织可见度、机构投资者持股和分析师跟随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13][14][15],本文回归方程中各变量的选取如下:(1)被解释变量公司可见度VISIBILITY包括上市公司的机构投资者数量NII、分析师跟随数量ANLST和媒体报道数量MEDIA三方面,机构投资者数量取当年各季度末数据的平均值,我们认为机构投资者数量比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更能反映公司在所有机构投资者中受关注的程度,是可见度的直接衡量指标,而持股比例反映的是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介入程度,更多地体现为关注基础上的信任与持有,比数量指标反映的内涵要多;跟踪上市公司的分析师数量和财经媒体的报道数量均选用当期的数量和;(2)公司结构性特征包括公司经营和市场价值两方面,公司经营用年末总资产对数表示的公司规模SIZE和债务比率LEV衡量,市场价值用市盈率的倒数E/P衡量,不用惯用的市盈率指标是考虑到某些公司的每股盈利为负[16];(3)公司制度性特征包括股权结构和董事会两方面,股权结构从实际控制人的性质CONTYPE、控股股东对其他股东的侵占效应OREC两方面进行衡量,其中,当实际控制人性质为各级政府时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0;控股股东侵占效应借鉴林小驰等所用的其他应收款与总资产的比率指标衡量。董事会的独立性及其效率用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比例INDDIR来衡量。(4)本文将系统风险值作为风险控制变量,并控制行业变量INDUSTRY,由于2005年是中国的股权分置改革年,股改消息的可能引起投资者的关注,对投资预期产生影响,因此对上市公司是否股改计划REFORM进行控制,上市公司若在2005年12月31日前股改消息,变量取值为1;否则取0。
(三)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的研究样本为深圳证券交易所2005年的上市公司。2003年10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简称《指引》),率先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发展。因此,选取深交所上市公司具有典型代表性,同时选择一地上市公司可以避免不同地区交易所带来的投资者投资偏见[1]。以2005年为研究年度是因为进入2005年度,证券监管部门在各种场合不断强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对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作用和意义,并于2005年7月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投资者关系管理在中国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深交所的《指引》使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效果在2005度能够得到充分地体现。
样本选择过程中剔除以下公司:(1)ST上市公司和新上市公司。这两类公司自身均备受资本市场关注,此类消息带来的可见度影响不在我们的研究范围内;(2)本年度发生更名的上市公司。此类公司中有一定比例的并购或重组行为发生,公司重大战略行为会影响公司可见度;(3)金融类上市公司和数据缺失及有异常值的公司。最后得到267份研究样本。
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的数据来自于对上市公司2005年年报和网站观测的数据,其中前瞻性信息、历史性非财务信息、部分沟通渠道信息以及组织设置信息通过对样本公司2005年年报查阅、分析、专家评分以及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跟踪获取,另一部分沟通信息内容来自于对上市公司网站的跟踪观测。公司可见度数据来自Wind数据库,分析师跟随数量以数据库中调研报告的分析师为选择标准,媒体报道数量选择数据库中收录的200字以上的财经媒体报道(不包括行业报道中的相关描述)。公司特征和其他控制变量数据来自CCER经济金融数据库。
三、实证分析
(一)多元回归分析
回归分析之前首先对变量进行了皮尔逊相关系数检验,检验结果表明(限于篇幅输出结果省略):三个被解释变量与大部分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在5%或10%的水平上显著。公司规模与股权结构变量和独立董事比例均相关,其他解释变量不具有显著相关性,控制变量与解释变量间相关系数不显著,总体而言排除了变量存在多重共线性的影响,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回归分析。
由于截面数据易导致异方差,本文选用加权最小二乘法进行统计分析。多元回归分析结果见表1。模型1、3、5是在没有IRM作用下公司结构性特征和制度性特征对公司可见度影响的回归结果,除独立董事比例对机构投资者数量和分析师跟随数量不显著、最终控制人类型对分析师数量不显著外,其余解释变量均显著,基本支持了假设1的结论。公司规模(SIZE)越大,可见度越高;LEV表示与公司特质相关的非系统性风险,负债率越高,公司可见度越低;但市场价值E/P与林小驰等以海外分析师为研究对象得出的结论相反,他们通过回归分析得出在每股盈余一定的情况下,股价越高反而不会引起分析师的关注[16],而本文中国内分析师对股价越高的公司关注度越高,这可能是由于国内上市公司质量差异性大,股价低的公司对分析师来说信息搜寻成本大、收益小;控股股东的侵占效应(OREC)与媒体报道数量正相关,这也是提高媒体关注度和公司可见度的一个方面,但其带来的价值效应是负值,降低了机构投资者的关注,最终损害了公司的市场价值。
模型2、4、6是引入投资者关系管理变量后的回归结果。在公司结构性特征方面,模型2的回归结果表明,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公司规模(IRMI*SIZE)的可见度调节效应不显著,机构投资者对小公司的关注程度不会因为其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高而有所提高,但这一调节效应对分析师和媒体的吸引作用是显著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公司特质性非系统风险(IRMI*LEV)的调节效应与公司规模一致。因此我们推断IRM对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可能存在滞后效应,需要通过分析师和媒体关注度的提高进而提高机构投资者对小公司的关注,降低非系统性风险的负面效应。对此,我们将在稳健性检验中做出进一步验证。模型2、4、6中加入投资者关系管理变量后,市场价值(E/P)的回归系数符号均发生改变,从正面提高公司可见度变为对可见度起抑制作用,但不显著(对媒体在10%水平上显著),而IRMI*E/P的系数显著,说明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高股价带来的高风险,有利于投资者真正认识公司价值。综合公司经营和市场价值两方面,可以看到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发现公司的市场价值上,通过挖掘公司的市场价值和发展潜力,形成对公司良好的未来预期。
在公司制度性特征方面,模型2、4、6中加入投资者关系管理变量后,最终控制人类型(CONTYPE)的回归系数发生改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对机构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跟随的抑制作用显著,说明国家控股对公司可见度产生抑制效应,IRMI*CONTYPE的系数均为正,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投资者关系管理可以弥补国有控股带来的负面效应,通过与外界的沟通交流使控股股东的行为透明化,提高国有上市公司的可见度与市场竞争力。在控股股东侵占效应方面,从模型1、2中OREC系数绝对值的增大可以看出,投资者关系管理发生作用后,控股股东的侵占行为越容易被机构投资者发现,因此做出不持有公司股份的决策,从而降低机构投资者数量。而投资者关系管理作用于控股股东行为(IRM*OREC)的结果是改变了控股股东侵占行为对公司可见度的抑制效应。如果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较高,投资者对公司拥有充分的信息知情权,能够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活动,则会增加投资意愿。模型4中投资者关系管理对控股股东侵占行为的调节效应(IRM*OREC)为负,仍然抑制分析师跟随的数量,但OREC的系数相比模型3从显著为负变为不显著,说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调节效应对公司可见度的提升起到一定作用。模型6中媒体对控股股东的行为关注度进一步提升,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调节效应(IRM*OREC)显著为负,说明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助于抑制媒体对控股股东侵占行为的过多关注,促使媒体更多关注公司的正面消息,减少媒体“放大器”的负面效应。
在董事会方面,独立董事所占比例(INDDIR)只在模型5、6中显著,原因可能是媒体对董事会结构的规范性、是否符合证监会要求较为敏感、关注较多。投资者关系管理对此变量的调节效应为负,抑制了媒体对此项指标的过多关注,我们认为这与分析师和机构投资者不太关注独立董事比例的原因一致,因为多数公司都能做到独立董事的比例达到法定要求,但仅限于刚刚达标,对独立董事作用的发挥关注很少,在我们的样本中独立董事比例超过一半的仅有一家,达到一半的为6家,独立董事的可见度效应无法得到发挥,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其效应的发挥也无法起到正向调节作用。
综合上述分析,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结构性指标的交互项仅对机构投资者不显著,与公司的市场价值指标和制度性指标的交互项均显著。因此,我们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调节效应是较为显著的,并且回归方程的拟合度均有所提高,基本支持了研究假设2。
(二)稳健性检验
为考察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公司规模和资产负债率作用的显著性,我们用机构投资者数量的下一期变量即2006年度各季度末数量的平均值作为替代变量进行回归,但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与前文推断的通过分析师和媒体提高机构投资者关注度的观点和国外学者的研究结论不一致,因此在我国资本市场中,中小上市公司应将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公司可见度的重点放在其他调节作用上,通过树立投资者信心,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渠道对上市公司的监督。
四、结论
对上市公司而言,提高资本市场可见度是公司运营的目标之一。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增加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吸引目标投资者和分析师的关注,向目标公众传达公司信息的同时获得投资者、分析师的反馈意见,促使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规范控股股东的行为,改进公司经营,从而获得更多机构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的关注。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公司市场价值的调节作用显著,有助于投资者进一步深入挖掘公司的市场价值和发展潜力,理性看待公司规模和经营状况,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可见度和声誉。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公司制度性特征的调节作用也显著,尤其是在规范控股股东行为方面,可以显著降低分析师和机构投资者的风险预期,提升公司价值。
本文还可进一步具体分析投资者关系不同维度指标对上市公司可见度的影响,进一步细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公司自身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活动,做到有的放矢。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可见度调节效应是IRM绩效表现的一个方面,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在资本市场上价值传递过程中的直接作用结果,是IRM对公司价值产生影响的基础。在可见度提高的基础上,通过有效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可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高公司声誉和市场价值。因此,对投资者关系管理价值效应及其机理的分析是今后研究的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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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投资发展的内在动因
1.保险投资可以减少保险市场因竞争加剧,而导致保险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下降的程度。
保险公司的业务大致分为两部分:承保、投资。从发达国家成熟保险业的情况看,承保利润为基本持平或亏损,主要作用是吸纳资金;而投资利润决定了保险业的生存和发展。在1975~1992年间,除日本和德国以外,其余几国平均承保利润均为负数,保险公司主要利润来自投资收益。
2.保险投资可以加快保险资金积累,提高偿付能力。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由资本金和公积金构成。保险投资获得的利润,一方面可以按比例计提公积金,成为保险公积金积累的间接源泉,提高保险资金的安全性,做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在保险公司认许资产和负债之差不满足保监会要求的数额时,保险投资利润的一定余额可以转为扩充资本金,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壮大提供了资金准备。
3.有效的保险资金投资收益,可以降低保险费率,提高市场竞争力。
在现阶段市场经济环境下过高的费率,无疑会影响投保人的投保积极性。通过保险投资活动,可以增强保险企业的赢利能力,为降低保险费率提供物质条件。这样既能发展壮大保险企业自身经济实力,提高其收益,也能降低保费,提高保险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保险投资发展的外在动因——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
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一方面使得各种金融工具不断创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以及股票发行的品种和数量不断增加,使保险投资有了更多可选择的客体;另一方面,各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的占有率也稳步上升,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共同基金成为资本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不仅了扩大的资本市场的投资规模,还降低了资本市场的非系统性风险。
二、我国保险投资现存的问题
我国保险业在改革开放以来,始终保持了平均30%以上的高速增长。截止到2003年底,全国保险业资产总额为9122.84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但在高速增长的背后隐忧亦存。投资收益率下降是保险投资中最突出的问题。
我国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下降的表现:
第一,保险可用资金的快速增长和资金运用渠道狭窄的矛盾突出。
从国际保险市场看,保险投资采用了多种保险投资方式,具体包括:银行存款、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不动产投资等。安全灵活多样的投资方式使得不同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选择投资方式,按照收益性、流动性的要求和原则对基金进行投资组合。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同业拆借和保监会同意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虽然保险基金能进入国债市场和同业拆借市场,但受到交易品种、交易额、交易环节及市场本身发展程度的制约,难以进行现券交易,缺乏流动性,也制约了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
第二,保险资金利用率低且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投资结构不合理。
在发达国家,保险投资率一般位于80%以上,寿险的投资率可达到97%。以美国为例(见表2),而我国保险投资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限于银行存款,资金投资运用率很低,结构单一(见表3)。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经整理得到
1.从表2中可以看出,1993-1997年这5年间,美国寿险公司的投资中,证券投资所占比重达70%。其中,政府债券在投资比例中呈减少趋势,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比例在逐年上升;抵押贷款比例下降,保单贷款和不动产保持稳定。1997年,资产结构比重依次为:公司债券、股票、政府债券、抵押贷款、保单贷款和不动产。
2.从表3中可以看出,我国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保险投资所占比重不到50%。在保险投资中,国债投资的比重较大,在投资比例中呈逐年减少趋势;证券投资基金比重较小,基本保持稳定,其他形式的投资在逐渐增加。
3.两表对比分析可见,美国寿险公司以证券投资为主;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仍以银行存款为主,占其资金运用的一半以上。这种保险投资结构使我国保险公司投资收益与国外产生很大差距:美国、英国等西方保险公司1975—1992年的年平均投资收益率在8%—12%之间;而2002年我国保险资金平均收益率仅为2.97%,投资收益率很低。
由于资金无法充分利用,巨大的资金余额正处于低效益的空转状态。同时,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的比例过大,证券投资基金的比重过小的投资结构,也不利于保险资金分散投资风险和建立有效的投资组合。
第三,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严重不匹配。
资产与负债的匹配一般是指投资资产与对投保人负债之间期限结构的配比关系,包括资产与负债期限不匹配、预期资金运用收益率与保单预定利率不匹配等。资产匹配的最基本要求是构造一种资产结构,保证在任何时候资产的现金流入与负债的现金流出相对应。如果这种对应不能实现,就会产生资产与负债不匹配的风险,导致保单偿付发生困难或资产预期收益受到影响。
寿险资金一般具有保险期限长、安全性高等特点,因而在我国现今这部分资金比较适于投资长期储蓄、国债、房地产等。财险资金期限相对较短,流动性要求较强,比较适于同业拆借、股票投资等流动性强、收益高的投资品种。目前,由于我国比较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资金来源如何,期限长短与否,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这使得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严重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第四,保险公司资金受到银行利率影响,存在较大的系统风险。
由于我国保险投资中利率产品的比例过大,利率变化对保险投资收益影响很大。尤其是近几年来,人民银行连续8次调低银行存款利率,使保险公司的资金成本高于存款利率。目前5年期存款利率仅为2.88%,而保险资金平均成本高达6.5%,保险资金大量存于银行产生了较大的利差损。这使得我国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面临较大的利率风险。
三、充分利用外在动因,使保险投资与资本市场互动结合
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有效的保险投资,从各国保险业的投资结构来看,证券投资在保险投资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资本市场成为保险投资的重要场所,保险投资也成为联系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重要纽带。
(一)我国已从宏观层面把资本市场作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重要领域
保险投资的渠道狭窄,限制了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也影响了保险投资的收益率。从各国保险监管机构对资金运用渠道的规定来看,一般对保险资金入市的限制比较宽松。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践看,我国也正在开始把资本市场作为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的重要领域。1999年10月,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间接入市。根据当前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规模,确定保险资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的规模为5%。新《保险法》将原法第104条第三款,修改为第105条第三款“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公司以外的企业。”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留下了空间。2004年2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表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方向和趋势已非常明确。
(二)资本市场提供多种信用形式,为保险投资结构的合理配置奠定基础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由于投资结构不合理,形式单一,存在较大的系统性风险。而资本市场上多种投资工具的选择,使保险投资可用空间增大。保险投资在资本市场上可选择不同期限、不同性质、不同风险和收益的证券组合。既能满足不同性质和期限保险资金的需要,达到资产负债匹配;又能有效地分散风险,形成一个合理的投资结构,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三)保险投资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保险业务的特性使保险公司拥有大量的长期稳定的投资基金,成为资本市场上一个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保险业通过吸收长期性的储蓄资金,并按照资产匹配的原理直接投资与资本市场,实行集中使用,专家管理,组合投资,可以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即增加了资本市场资金供给,又刺激了资本市场筹资主体的资金需求,扩大了资本市场的规模。
保险公司通过承购、包销、购买参与一级市场的发行和做为机构投资者参与二级市场的流通,以其在风险一定的条件下通过经常性的调整投资资产组合,实现受益最大化。这不仅有利于稳定资本市场,削弱投资者操纵市场的能力,降低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而且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促进市场主体的发育成熟和市场效率的提高,从而实现资本市场发展和保险投资收益提高的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良性循环。
总之,中国保险业要发展,不仅要发挥好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还必须充分重视和发挥好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把保险资金运用与保险业务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加大保险业参与资本市场的力度。资本市场要利用保险投资的有利条件,盘活资金,产生效益。促进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最终达到保险业与资本市场“双赢”的目的。
参考书目:
《新形势下的保险资金运用:开放与投资安全》作者:张洪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3年6月第1版
《现代保险企业管理》作者:董昭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作者:魏巧琴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版
所谓PE即PrivateEquity,我们将其译为“私募股权”,它是一种新的社会资本运作管理模式,专指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而产权交易市场是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而出现的一个交易平台,其初衷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交易中的暗箱操作。
目前,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由分布于全国的200多个产权交易所组成,产权交易市场也属于资本市场的范畴,这是我国的特色。由于PE属于私募资本市场,按照美国的划分,这属于第三和第四层次,与产权交易市场同属于场外市场,这两者的发展一定能给场外交易市场带来新繁荣,也必定会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为我国的“平民”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
一、PE与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
近些年,PE在我国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中国已是全球股权投资发展最为迅速的地区。从2006年到2008年第三季度,一共有138支投资亚洲市场的私募股权基金,成功募集了1005.3亿美元的基金,第四季度中国政府批准设立的第三批产业投资基金,也将先后开展新基金的募集和设立工作。同时,中国社保基金首次以市场化方式运作,加之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这些都为中国和亚洲私募股权市场注入新的活力。PE在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促进企业重组和产业升级、降低风险以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这次金融风暴下,由于面对信贷紧缩、赎回压力、政府加强监管以及全球流动性冻结等压力,特别是受金融市场动荡导致杠杆效应减弱的影响,PE为大型交易进行融资的能力大受影响。正是这种压力使得PE在我国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在近几年也非常快。中国的产权交易市场诞生之初是国资委为了方便国有企业改制而设立的交易平台,几经合并和重组。目前,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由分布于全国的两百多家产权交易所构成,其中上海、北京、天津、重庆四家交易所为中央管辖。除此之外广州产权交易所、武汉产权交易所和西部产权交易所等也颇有实力。近几年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量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从近三四年的数据来看,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成交额在2004年和2005年均高于股票市场的融资额,2006年股票市场有了大幅度的发展,融资额高于产权交易额。从这几年的数据看,产权市场交易额与股票市场融资额属于同一数量级。由于产权市场的交易量在融资作用上几乎等于股票市场IPO,同时中国企业众多,每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IPO量很有限,如果等待企业上市融资可能要花几百上千年,因而产权交易的重要性不言自明。而在经历了这些年的高速发展之后,目前可供交易的国有资产也越来越少,交易对象已经从国有资产扩展到其它产权交易,比如林权、未上市公司的股权等等。因而在未来的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更广泛的寻求与PE等机构合作,尽可能扩展产权市场的交易对象。
二、PE与产权交易市场对接的重要意义
由于PE与产权交易市场同属于场外市场。PE最为关注的是具有投资前景的项目,产权交易市场在这一方面恰恰有其优势;而产权交易市场在目前发展中也需要进行业务拓展,PE可以增加其活力。具体来看,PE与产权交易市场的相互促进作用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产权交易市场可以促进PE行业的发展和繁荣
PE的运作可分为募资、投资、退出三个阶段。在募资阶段,资本主要由社会上的机构投资人,如基金、社保基金、大学基金、慈善基金等,以股权形式投资给基金管理公司。在投资阶段,资本由基金管理公司以股权形式投资给标的企业。在退出阶段,这些资本及其相应增值离开标的企业回到基金管理公司和机构投资人手中。然后照此过程复制。在这几个过程中,充分的企业信息都是非常重要的,而恰恰产权市场在这一块具有独特的信息优势。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了这么多年,承载了中央和地方数万家企业物权、股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的流转和交易的任务,有着非常丰富的企业信息资源。PE可以利用这一优势集中地对多个项目进行比较,从而将资金投入到最具有投资潜力的项目,提高投资效率。另外在PE的这几个阶段中,退出机制是十分关键的,在以往成功的投资项目从资本市场退出,可以在股票市场上市,也可通过进入产权市场公开竞价转让。由于股票市场上市的条件非常苛刻,这会影响PE的顺利退出,真正通过上市渠道完成退出的仅占5%,其余90%以上的项目多为私下并购交易。由于产权交易市场的进入门槛较低,且产权交易所分布非常广泛,这为PE的退出提供了一条新的路径。近年来随着产权市场的发展,其功能已不单是满足国有产权的转让,很多产权交易机构已由国资交易占据半壁河山转向了全方位为各类企业服务的经营模式。产权市场业已成为汇聚投资方和项目方进行对接的专业平台。产权市场的企业并购重组平台功能也为PE提供了通畅的退出渠道,利用这一平台,PE的退出就更为便利。因而我认为产权交易市场的业务平台和信息优势可以极大的促进PE在我国的繁荣发展,这也必将成为未来这几年PE发展的方向。
2、PE也可以促进产权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产权交易市场最初是为了国有企业改革而服务的。发展至今,在可供交易的国有资产日益减少的情况下,产权市场应该探寻新的领域,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这种背景下,PE与产权市场的对接为产权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根据最新的《中国产权市场年鉴》统计,其收集的全国80家产权交易机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产权市场的成交宗数和成交金额继续放大,交易行情稳定增长。2007年,完成产权交易35718宗,成交金额总计为3512.88亿元,同比增长9.99%。其中,国有产权交易占比相对稳定,非国有产权交易则同比大幅上升。产权交易市场已经开始成为了PE发展的新的舞台,PE的广阔前景使得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可持续性大大增强。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PE的发展与产权交易市场的对接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种重要性在全球金融风暴蔓延的今天显得更为突出。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海外PE在中国的投资项目超过1000个,大多数都是Pre-IPO项目(待上市公司),尤其是从2007年四季度开始,基金投资的单个项目额度开始大幅度提高,由过去平均每个项目投资500万美元,上升到过千万美元。然而随着中国股票市场的走低,公司上市受阻,PE的发展受到了严峻的挑战,这样产权交易市场对于其发展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三、PE与产权交易市场对接的方式探索
既然产权交易市场与PE的合作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那么应该如何才能将PE与产权交易市场充分对接呢?借鉴北京、上海等比较发达的产权交易所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相关经验,本文认为可以有以下方式。
1、逐步建立产权交易所做市商制度
我们可以考虑在上海、北京等几家大的产权交易所以试点的形式吸收一部分私募机构人员为特别会员,逐步建立产权交易所做市商制度,以其示范效应为全国范围内的PE与产权交易市场的合作提供指引。关于做市商制度,在股票市场上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经验表明,做市商制度与上柜的中小企业的特征比较匹配,它能使做市商的利润同其所负责做市的上柜公司证券之交易活跃程度(交易频率)直接相关,故该制度能够有效激励做市商挖掘信息,并为流动性较低的上柜企业的股票进行买卖双向报价,随时以自有资金或其所拥有的股票为交投不活跃的上柜企业的股票买卖造市。由于证监会严格规定产权交易市场不能切割,不能细分,不能标准化,这些都决定了券商很难在产权交易中充当做市商。这样可以探索利用有实力的产权交易所和私募股权机构合作的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做市商制度。
2、各产权交易所和监管机构应该在政策上多加以支持
为PE在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提供一个高效的、透明的、有影响力的资本市场平台。在这方面,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目前包括伦敦亚洲基金、Cerebus、中美风险投资集团、摩根富林基金和扬子基金在内的诸多私募基金机构均与上海联交所建立合作关系。这些基金分别投资于不同的项目领域,包括中小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业、环保能源企业、基础设施项目、房产企业等。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得相关数据显示,2006年1月至2007年11月,上海联交所各类投资公司收购项目分别占到产权交易宗数和总金额的12.76%和17.72%。从退出交易情况看,同期,投资公司转让宗数735宗,占比14.49%,成交金额261.35亿元,占比17.09%。与此同时,浙江产权交易所等其他交易所也都在积极探索PE与产权交易市场的合作之路。除了产权交易所各自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更多的举办全国性质的产权交易会,打造这一品牌的方式为PE与产权交易市场的合作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
3、建立相关的产业投资基金
可以考虑产权交易所和私募股权企业之间建立相关的产业投资基金,以这种深层次的方式进行合作。由于产权交易所拥有丰富的企业信息资源,私募股权类公司拥有大量的资金以及私募股权投资方面丰富的经验,这两者直接合作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可以最大程度上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投资效率,促进这两者的共同发展。
4、产权交易所应该细化规则
尽量区分PE和VC(资本市场风险投资),按“成长型”和“相对成熟型”特点细化交易平台,以便于不同投资风格的私募股权基金寻找合适的中小企业,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产权市场与PE的合作效率。
总之,我们应该利用好这一有利的发展机会,在宏观政策上和微观机制上努力促进PE和产权市场的对接。在这一轮金融风暴下,如果我们抓住这个稍纵即逝的时机,在这一领域有所突破,这必将促进这两个领域的飞速发展,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走出实质性的一步。
【参考文献】
[1]潘新平:中国产权交易市场概论[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李连发、李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理论及案例[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9.
一、我国财务理论中资金成本与资本成本的混淆
关于资本成本,目前最权威的定义是《新帕尔格雷夫货币金融大辞典》给出的:“资本成本是商业资产的投资者要求获得的预期收益率。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公司的经理把资本成本作为评价投资项目的贴现率或最低回报率(《新帕尔格雷夫货币金融大辞典》第一卷第470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7月)”。可见,按照现代公司财务理论的解释,资本成本既是投资者所要求的回报率即预期收益率,同时又是有条件约束的资金使用者的融资成本。
而资金成本,属于我国财务理论研究有的范畴。“所谓资金成本,是指资金使用者为筹措和占用资金而支付的各种筹资费和各种形式的占用费等,是将盈利和资金的一部分支付给资金所有者的报酬,体现着资金使用者和所有者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刘恩禄、汤谷良:《高级财务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43页)”。从资金成本的这一定义看,是单纯从资金使用者角度考虑融资成本。
两者的计算方法也完全不同:以普通股为例,资本成本的计算通常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折现现金流量模型以及债券收益加风险报酬法;而在我国财务学界,资金成本=每年的用资费用/(筹资数额-筹资费用)(汤谷良、王化成:《企业财务管理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195页)。从上述我国资金成本的定义出发,还有一种经常被引用、直接以定义计算普通股资金成本的方法,即把股票投资股利(率)和股权融资交易费用(率)简单相加的结果作为普通股资金成本。
二、从定价理论看资金成本与资本成本的根本区别
从定义上看,资本成本与资金成本都是企业发行融资工具的代价,也即决定企业融资决策的价格指标。这一共同点启发我们应该到定价理论中去探讨它们的根本区别。
(一)从是否应考虑风险因素看
在金融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定价理论一直作为贯彻其中的轴心,推动着整个金融理论的发展。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定价理论的轨迹正是沿着商品价格-资金价格(利率)-货币资产价格-资本资产价格这样的路线向前发展。与普通商品相比,金融资产最大的特点是收益具有不确定性,而且资本资产的风险性远远大于货币资产。因此对金融资产定价时,其风险就成为人们不得不考虑的因素。其中,货币资产由于期限很短,可以忽略其风险,直接以筹集费和占用费来定价。但资本资产的定价就必须考虑其风险的大小。西方公司企业在融资决策中就主要使用风险定价的资本成本概念。相反地,我国理论界过去一直都忽视资本定价中的风险因素,在我国理论界缺乏风险意识的背景下,企业融资时侧重使用建立在筹集费和占用费基础上的资金成本概念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二)从是否体现出完善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看
委托理论认为,在公司企业中,公司管理者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公司管理者需要的是他们个人收益的最大化,而这种个人收益最大化却可能与股东利益最大化发展冲突。因此,必须设计相应的公司治理机制以保护股东的利益。
在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下,投资者就能够保护自己的投资利益,对公司管理者形成硬约束。一旦公司大肆进行股权融资,而其实际支付的资金成本(筹集费与占用费)达不到具有同等经营风险公司的资本成本时,就会出现原股东回报率下降的情况,后者就可以利用公司治理中的约束机制制约管理者的行为:或者“用手投票”,在股东大会上否决该再融资提案或撤换管理层,或者“用脚投票”,撤资转向其他的投资项目造成该公司的股票市值下跌,从而使公司容易遭到敌意收购,以此形成投资者对公司管理者的硬约束。这就要求公司管理者在制定融资决策时必须支付一个最低的风险报酬率。这时股权资金成本将被迫等于股权资本成本。在这种情况下,资本成本与资金成本就会趋于一致。
但是,如果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投资者就无法约束公司管理者的融资决策。在这种软约束机制下,公司股权融资的实际资金成本(筹集费与占用费)就会小于其股权资本成本(投资者要求获得的必要收益率),甚至可以为零,从而严重侵害投资者的利益。这时资金成本与资本成本就会成为完全脱节的两个概念。
鉴于我国公司治理机制还很不健全的现实,资金成本与资本成本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资本成本的理念体现了现代企业制度中保护投资者的公司治理机制,而资金成本则体现了我国国有企业“所有者虚置”的特征。
三、资金成本与资本成本在我国混淆的原因及其危害
(一)资金成本与资本成本混淆的原因
1.我国设立资本市场时只注重资本市场架构的建设而忽视了相应财务理念的引入。
我们出于为国企解困的目的引进了资本市场架构和投资学体系,但却忽视了与之配套的现代财务管理思想,包括资本成本理念的更新。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建立,实现了低端信用的债权融资制度向高端信用的股权融资制度的迅速切换。然而,正是这种忽视市场内在发展逻辑的强制性制度变迁造成了资金成本与资本成本的并存与混淆。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初期的指导思想存在一定失误。
资本成本是现代公司制的产物,因此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时必须考虑资本/投资者的必要报酬。
1992年以前,我国国有企业实行的都是资金平衡表体系,没有资本、净资产等概念。1992—1995年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国有企业普遍展开了按照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计价的清产核资工作。在此基础上,国有企业开始实行资产负债表体系,也就有了第一笔净资产。由此可见,国有企业第一笔净资产即资本是1992年以后才问世的。我国财务界接触资本概念才不过10余年的历史,对于代表资本所有者必要报酬的资本成本就更加陌生了。由于改革的初期主要是考虑向企业下放经营权,因此存在削弱股东权利和作用的倾向。因此,在这一历史局限性下,代表投资者必要报酬的资本成本迟迟不能正位,资金成本和资本成本的混淆自然就在所难免了。
(二)资金成本与资本成本的混淆所产生的危害
在现代财务理论中,资本成本是公司融资决策与投资决策的交汇和依据所在。而资金成本只能反映企业单方面的融资成本。在资金成本与资本成本混淆的情况下,如果将资金成本用于企业投融资决策,就会带来严重失误。
1.如果企业在融资决策时使用资金成本,就会出现股权资金成本远远小于债权资金成本的现象。
据《2003年中国证券期货统计年鉴》,在深沪股市2002年分配方案中实施现金分红的668家公司中,现金股利支付率在25%以下的公司有120家,其中每股现金分红低于0.05元的上市公司就达184家之多。这样,以该年证券市场平均市盈率40倍来计算,流通股投资者的平均回报率只有0.95%,还不到同期国债利率水平的一半。即使加上股权融资交易费用,流通股的股权资金成本也奇低,远远小于债权资金成本。许多学者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袁国良、郑江淮、胡志乾:《我国上市公司融资偏好和融资能力的实证研究》,《管理世界》1999年第3期)(仇彦英:《企业过度偏好股票融资有副作用》,《上海证券报》2001年5月29日)(黄少安、张岗:《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分析》,《经济研究》2001年第11期)。
2.由于企业融资的资金成本远远小于资本成本,如果将资金成本混同于资本成本,在实践中就有可能误作投资项目决策中的折现率,从而高估项目的净现值,导致投资过度和资本浪费的后果。我国2003年和2004年上半年的投资过热现象不能不说与资本成本意识淡漠有密切关系。
3.资金成本与资本成本的混淆还给我国资本市场建设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例如,本来同一家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与非流通股都具有相同的经营风险等级,因而都应该具有相同的资本成本。但按资金成本计算,则溢价的流通股资金成本就远远小于非流通股的资金成本,。用被大大低估的流通股资金成本作为股票定价的折现率,就会高估股票的理论价格,使国有股减持在定价方面迟迟不能取得进展。
再如,由于资金成本并不考虑投资人的回报,国有股股东就缺乏对公司管理者的约束动力。在资本成本缺位的背景下,由于国有股的产权代表是政府机构或其授权的国有持股公司,其具体人在法律上并不拥有剩余索取权,因此他们虽然有权力选择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但不必为资本收益承担任何后果。这也是我国公司治理结构难以完善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与国际接轨,摒弃资金成本概念是我国财务理论界的紧迫任务
资本成本体现的是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和对资本风险报酬的尊重。而资金成本是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的财务概念,在其诞生及之后的一个时期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资本市场的出现是一个划时代的里程碑,从此企业的价值就不再与历史成本有关,而是取决于未来现金流的折现。这时,与风险程度相匹配的资本成本就应该取代资金成本成为投融资理论中的核心概念。面对资金成本与资本成本?昆淆带来的危害,财务理论界也应该尽早摒弃资金成本概念,全面接受资本成本理念。
[参考文献]
当我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成本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固定的、双向征收的3.5‰佣金成本;二是固定的、双向征收的2‰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于是,在此种体系下,一笔交易的完成所需费用为5.5‰;与国际上佣金制度和税收政策的变革趋势相比较,我国证券市场交易成本明显偏高。分析现行税制的特点,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过高的交易成本损害了投资者对我国证券市场的信心,而如我们所知,证券市场是虚拟资本市场,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利益对于这个市场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其次,高交易成本不利于竞争机制的培育;固定的高佣金制度实际上是对目前尚相当落后的证券行业的保护,不利于我国证券业的行业重组和业务创新,难以实现优胜劣汰。第三,高交易成本阻滞了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加大了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成本和难度;这不仅削弱了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影响了现有企业的低成本重组,而且加速了我国资本的外逃。第四,现行税制对交易活动本身征税,而不论该笔交易的盈亏,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常常会起到拉大目前市场上已经十分悬殊的贫富差距的作用,有悖于税收理论中的量能原则和公平原则。
与现行税制相比较,资本利得税的优越性是比较明显的。
所谓资本利得税,简单而言就是对投资者证券买卖所获取的价差收益(资本利得)征税。在西方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中,一般不征收或征收极低的印花税,代之以对资本利得征税。在这样的税收体系下,一般能起到“多获利者多交税”的效果,对资本市场的贫富两极分化能起到一定的自发抑制作用。不仅如此,当市场活跃时,由于获利者的绝对数量和获利程度都大大提高,税收收入将随之有一个较大的增幅,从而对正日渐升温的市场起到持续自发“抽血”的作用,有利于市场理性的维持和千衡发展的实现;当市场低迷时,获利者给予数量(通常会)下降,但由于做空机制的存在,市场上仍不乏投机获利者,此时对资本利得进行征税,在客观上起到了抑制空方投机获利空间、减轻(甚至免除)多方税收负担的作用,有利于市场走出低迷、重新振作。简言之,资本利得税体系及其内在的自发调节市场起落的机制有利于市场的稳健发展;当然,西方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也是经常起伏动荡着的,那是因为决定市场升降趋势的因素为数甚多,而税收对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也有其客观上的局限性。另外,资本利得税制度下“多获利者多交税”的具体实施效果比之印花税也更好地体现了税收征管的量能原则和公平原则。
在我国,以资本利得税代替印花税作为资本市场的主体税种,还具有特别的意义。
如我们所知,我国股票一、二级市场在实际上是相互割裂的,二者存在相当大的价格差;并且一级市场资本利得收益具有明显的短期性和单纯性特点,因此单对一级市场的资本利得征税,不但在现实上是完全可行的,而且对解决目前市场中存在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将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如果按20%的比例税率计算,只要新股上市后涨幅在50%以上,则征收资本利得税所得就会超过按10%筹资额减持国有股的所得。因此,其现实意义是非常明显的:通过对一级市场征收资本利得税所获取的新增收益补充社保基金,就可顺势降低国有股减持售价,从而为有关利益方在定价问题上达成共识创造关键性的条件。其合理性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其一,一、二级市场的割裂主要体现在二级市场价格水平远高于一级市场,由此造成绝大多数新股上市都有相当可观的涨幅,一些析股的涨幅甚至超过100%,一级市场普遍存在的这种超额收益与其所对应的风险是极不相称的,也是非市场化取向的。从公平税赋的角度看,应该对一级市场存在的这种低风险高收益征收资本利得税,这有助于维护投资者财富增量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其二,在很大程度上是国有股暂不流通导致了两个市场的割裂,那么对于由此在一级市场产生的超额收益,理应通过征收资本利得税的形式来“弥补”国有股暂不流通的“损失”。在一级市场引入资本利得税不仅是解开国有股流通难题的钥匙,而且它将对整个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首先,它实际上降低了一级市场的收益水平,对于申购成本很低的普通投资者来说,征税以后仍然能够保证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但对于申购成本较高的融资申购来说,征税将可能使其面临亏损;因此,征税将遏制融资申购行为,提高申购中签率,从而保护一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其次,根据所得税制的超额累进原则,对于涨幅过大(往往是小盘股)的还可以在20%的基础上实行加成征收,由此可以打击“恶炒”小盘股的行为,加强价值型投资的市场主导地位。再次,它可以促进新股发行市场化的改革,为一、二级市场的接轨创造条件,最后,先行在一级市场试点资本利得税可以为我国全面推行资本利得税政策积累经验;毕竟,如赫如玉先生指出的,一般来说新兴证券市场征收印花税,成熟的市场则以所得税为资本市场主体税种;免征印花税、改征资本利得税随着各国证券市场的日渐成熟日益发展,将成为全球证券交易税制演变的长期趋势;从我国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来看,以资本利得税代替证券交易印花税,也是大势所趋。
二、我国二级市场推行资本利得税的可行性分析
尽管单就理论分析,以资本利得税替代印花税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二级市场)的主体税种具有必然性,但就目前客观情况看,笔者认为立即推行这一税收体系的替代时机尚未成熟。过去数年中,证券市场对开征资本利得税时有议论,但最后都未能实施,2001年11月间,为扭转股市连续数月的低迷态势,财政部还调低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而资本利得税的推行则仍被排除在政府的决策选择之外,足见政府对开征此税的谨慎。就客观情况看,目前在二级市场推行这一税种存在如下困难;
1.技术方面的困难,也即“利润确定”的困难性。是按当笔交易课征或是按当月累计交易所得课征?如果出现当期亏损是否可以抵扣?又如何进行抵扣?如此等等,都需要有具体的规定。同时,开征此税需要有先进的税务电子化系统和科学的稽查技术,才能对利润进行及时准确的确定,而目前我国显然还不完全具备这样的科学技术条件。
2.就监管方面要求看,显然对利得征税有其合理性,但因为利得税远较交易印花税复杂,核算利得困难而且操作可行性差,因此推行开来会对证券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从世界范围来看,凡是征收交易所得税的国家,均对交易的损失补偿作了相应的规定,使得交易所得税是在净所得的基础上进行征收,而这一环节的完善不但需要技术上的配套,同时还需要监管体系的更加完善,以防止投资者通过资产的转移以规避交易所得税。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监管机构要想做到这一步,短期内是有一定难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