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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土地科学利用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土地利用领域中的具体实施,是协调人类当代和后代之间在经济、社会与环境方面的需求,是维持和提高土地资源质量的方式和途径。它要求相关主体在利用土地时既要满足本身的生产生活需求,同时也要为后代提供最基本的、可供依赖的物质资源。联合国粮农组织曾颁布《可持续土地利用管理评价大纲》,指出土地科学利用的内涵为:“保护和提高土地资源的生产力、降低土地生成风险、保护自然资源的潜力和防止土壤与水质退化、经济上的可行性、社会的可接受性。”这五大方面,既是安徽土地科学利用的着力点,也是安徽土地生态伦理体系建设的关照点。土地科学利用与土地生态伦理密切关连。土地利用过程中,无处不涉及到生态伦理问题。土地生态伦理以人地关系和谐为核心,注重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尊重土地系统的内在价值,尤为强调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平等观,主张人与人、人与自然的生存平等、利益平等和发展平等,人的发展不能以牺牲他人及自然的利益为代价;强调要依赖人类善的情感,尊重土地、尊重自然,保护人地生态系统。土地生态伦理在自然观上主张生态整体论和生态有机论,在价值观上主张把人看成自然界的一部分,它具有内在的控制功能,可以约束和规范人们在土地利用实践中的一些不道德行为。同时,鉴于法律需要伦理以获得足够的社会支持,土地生态伦理也可为土地生态环境立法和司法提供基础和条件,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另外,土地生态伦理与土地科学利用在目标层面上亦显一致。它们皆是为了实现人类与有限的土地资源的和谐发展、协同共生。一定意义上可以这么认为:土地生态伦理与土地科学利用两者相互补充,辩证统一。土地生态伦理为土地科学利用提供道德基础和理论指导,土地科学利用是土地生态伦理实现的表征和重要目标。
二、当前安徽农村土地生态伦理缺失的主要表现
土地生态伦理旨在保护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与发展,而在安徽各地农村的土地利用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土地生态伦理缺失的状况。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片面理解人与自然关系。
土地生态伦理要求可持续地利用土地资源,从道德层面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它将人类和土地看成是平等的主体,人类不能时时、处处以征服者自居;要求人们在不违反土地生态平衡的前提下,让所有生物都享有健康的生存环境,保证土地及其生物自由生长及繁衍的权利。当前,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全省少数地方政府、企业和村民由于受“人类中心论”的影响,一切从自身的利益需求出发,错误地认为自身享有凌驾于自然之上、可以掌控自然的特权。他们甚至认为,局部、少量的土地生态破坏根本不可能对自身的生存环境构成威胁,完全没有生态危机的紧迫感,更谈不上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具有发自内心的自觉的生态环境保护行为,结果导致了土地资源被过度消费、生态环境承载力下降。
(二)资源消费观上的误区。
全球土地资源极为有限,其利用只有遵循土地生态伦理,合乎一定的伦理规范,才能实现资源、生态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应给予土地资源以一定的道德关怀,赋予它一定的道德地位,科学合理地利用安徽农村现有的土地资源。土地生态伦理建设,就是要在尊重土地资源限度的前提下,从伦理道德的层面对待土地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毫无疑问,土地是人类和其他生命的共同家园,如果人类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而不顾或忽视土地生态系统的生命支撑作用,随意进行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就可能会对包括人类自身在内的生物界产生严重和广泛的破坏性影响。时下,人们热衷于追求经济绩效,表现在土地资源的消费上,极力追求土地利润的最大化。“不惜掠夺式地利用土地自然资源,同时又把大量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不加处理即向大气、河海和地面任意排放倾倒,把环境看做可以无限收购废物、污物的天然‘垃圾箱’,这是一种为追求局部利益牺牲整体利益、追求短期效益无视长远效益、追求经济效益放弃社会效益的不道德行为。”这种对环境和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与索取,必然会导致土地生态环境的破坏。
(三)生态伦理教育缺失。
土地生态伦理问题涉及全社会。土地的价值,不仅表现在经济层面,也体现在社会和生态方面。安徽各地农村在土地利用中,要从道德伦理层面尊重土地的“权利”,促进人地协同发展。因此,对各地村民进行环境道德教育,培养他们的土地生态伦理意识尤为重要。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在当前安徽许多农村,村民的土地生态伦理道德意识非常缺乏,普遍缺少对土地资源的道德关怀,如为追求高产高利,过度使用农药、化肥的现象比比皆是。土地使用的代际公平更是少有人问津,人们始终短视地认为只要保证自身土地的够用即可,至于后人是否有土地等资源可用则与己无关。这种过多关注自身利益而极少关注自然与后代利益的行为,注定要使人类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而这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生态伦理教育的严重缺失。
(四)缺乏对科技作用的辩证思考。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现代社会的经济活动中,科学技术的作用日益突出,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安徽经济社会的发展。然而科学技术是把双刃剑,既可增长人类改造自然的力量,也可使自然生态系统失衡,生物多样性减少,使人类承受土地生态伦理的严肃拷问。长期以来,全省部分地方政府、企业单位、农民组织和个体,很少能够用生态伦理的观念,辩证地看待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应用。在土地利用过程中,错位使用科技手段,不仅破坏了自身的生存环境,也影响了区域内的整体利益,甚至可能给本地和周边环境带来不可逆转的毁灭性打击。
(五)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规范当前全省部分农村在土地利用中出现的一些不道德行为,实现土地科学利用和环境生态的和谐发展,仅靠土地伦理道德,有时还显得力不从心。因为土地伦理道德,往往只能通过个体的道德自律来实现,它需要足够的内化时间。而要让人们快速自觉地遵循生态伦理原则,有效遏止土地利用中的诸多破坏环境生态的行为,还需要法律手段的弥补。遗憾的是,时下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和细致,对于违背土地生态伦理原则、超出土地道德协调范围的种种行为,还难以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凭,而缺少法律层面的监督和约束,则很难达到有效惩处的目的。
(六)部门履职不到位。
土地是全社会的共同资源,为全民共享。农村土地利用政策的制定,应遵循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则,坚持经济、生态与社会的统一发展,实现生态安全、环境友好、村民生活富裕。然而,当前全省少数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未能切实承担起落实土地生态伦理建设的道德责任,只是一味追求经济发展的高速度,对局部区域内土地利用中造成环境破坏的事件充耳不闻,甚至是以环境的高污染和环境质量的严重恶化作为盲目开发的代价,把眼前的经济利益与长远的生态平衡利益完全割裂开来,在土地利用中选择了一些根本不符合当地生态发展的路径,丧失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历史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有的仅是为了改善小部分人的福利,不顾群体利益,出现许多缺乏伦理的土地利用行为。也由于疏于监督,致使一些与土地整治相关的企业,纯粹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考虑自己与土地开发利用以及生态环境的关系,更谈不上在追求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实现自身利益的基本价值准则。
三、加强安徽农村土地生态伦理建设的几点思考
土地生态伦理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为了在土地生态伦理视阈下实现对全省有限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需要从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一)丰富教育内容,拓宽宣传手段
土地生态伦理是建立在一定道德价值观念上人类利用土地资源的行为规则,核心为善待土地、尊重土地、节俭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人与土地的矛盾中,人为主体。因此只有丰富全民的环境生态知识,完善其生态伦理品格,才有可能实现人与土地的协调发展。调研发现,我省民众尤其是农村居民的生态意识较为薄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针对此现状,强化土地生态伦理的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全民的的环境知识水平和土地伦理道德素养。教育内容上,要注重从价值观上予以引导,让全省各地村民懂得人类并无凌驾于自然的特权;其他生命形式也与人类一样,具有使用自然资源的权利,自然界的一切生命都应受到尊重;人类和其他生命形式之间、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应公平分享自然生态资源。只有培养全民尊重自然、敬畏生命、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的道德感与责任感,树立土地生态伦理观念,形成正确的土地生态道德观,使他们切实认识到人与自然关系相互协调的重要性,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才具有基本的物质条件。教育方式上,要从幼儿园、小学,到中学、大学,乃至终生教育的不同层面设计土地生态伦理教育内容,要兼顾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不同环节,土地生态伦理教育应成为国民教育的重要内容。可以说,在人地关系日趋紧张的当下,“解决土地危机的途径之一在于发展土地伦理教育。通过教育,把土地伦理整合到每个人的修养和社会价值中去,明确他们对待土地的态度和手段,增强伦理责任意识,端正利用土地的态度,处理好经济行为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土地生态伦理作为一种规定土地道德原则和规范的理论形态,并不会自动转化为人们的观念和意识。除了实施教育以外,也离不开宣传的力量。要通过宣传,强化人们的土地生态伦理意识,转变人们的土地利用行为模式。要把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与土地科学利用及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重点。宣传方式上,首先,既要注重各种媒体对土地生态伦理的普及性宣传以唤起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视,又要采用黑板报、标语、电视公益广告、手机信息等多种形式以形成科学利用本地土地资源、保护环境光荣的社会风尚。尤其要注重表彰那些在土地利用中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的组织或个人。其次,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各种环境保护纪念日,开展诸如“争创绿色社区”、“绿色社会”等的绿色行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强化人们的道德责任感,形成“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的文明新风。同时,还要拓宽宣传手段,通过多种渠道培养和加强人们的土地生态道德意识,如通过创作和欣赏各种有关土地生态伦理和环境保护的故事、音乐、卡通、漫画、小说、影视作品以及其他各种科普形式,在人们心中树立起科学利用土地、崇尚自然、热爱自然的道德情操,形成关爱生命、善待生物的道德诉求,自觉摒弃那些在土地利用中的不道德行为,以保持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性利用。
(二)提高认识水平,引领适度消费
安徽农村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必须坚持与自然生态融洽共存的原则。这就需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人与自然界关系的错误判断和态度,提高其土地生态道德认识水平。上文已言,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环境伦理教育,让人们充分认识到保护好土地资源、科学利用土地,关乎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认识到必须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误区,真正将自然视为人类的朋友,形成自觉的土地伦理道德责任感。当前,尤其要创造条件,利用各种渠道和不同方式,唤起全省各地村民的土地生态道德良心。因为土地生态道德良心是行为主体在土地利用过程中所形成的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伦理及道德层面的正确认识,它对土地利用主体的道德行为能起到较好的调节和监督作用。调研发现,目前在安徽的局部地方,过度的消费模式已消耗掉大量土地资源,不仅加剧了环境的恶化,也不同程度地引发了生态危机。因此,“为了人的全面发展,为了使现代人免受污染的危害,为了给子孙后代保存有限的资源,我们应立即行动起来,在全社会倡导适度消费的道德观,以反对那种追求高消费、过度耗费的神话;应在全社会提倡节约之风”。人与自然天然生成的关系和土地的不可再生性特征,决定了人类必须建立一种道德约束,科学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只有使人类自身的活动保持在土地及环境的承载力之内,实现人与自然的生态发展、和谐发展,才能最终实现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要使适度消费的道德观落到实处,还需树立科学的人口意识,优化人口结构。土地生态危机与人口问题密切关联。毫无疑问,人口过多将会给人类带来资源、环境及社会等多方面的问题,不仅会加剧代内的不公平,也很难实现代际公平的愿景。目前安徽部分农村的人口增长速度已超越了区域内土地和环境的承载度,如不注重区域内的人口增长及其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不远的将来,必然会形成新的人地矛盾,对生态环境造成新的破坏,实现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就很难达成目标。
(三)增加科技含量,加强区域合作
技术创新是解决安徽面临的资源匮乏、环境污染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全省土地资源科学利用的重要途径。土地生态伦理能激发人们保护土地与环境的责任意识,培养人们尊重规律、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行为方式,也能催生人们利用新的科学技术来优化本区域生态环境的持续创新精神,并鼓励人们尊重自然规律、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换言之,土地生态伦理就是要求包括政府管理者、企业领导者、科研工作者、村民等在内的人们具备不断探索创新的主体意识,运用新的技术手段实现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当前,政府要积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围绕土地科学利用和生态科技,走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之路。要组织力量重点攻关,抓好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并引导科研人员在涉农、涉地等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上,切实负起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乃至人类未来的伦理责任。鉴于全省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已超过环境承载力的现状,要积极寻求利用新的科技手段,治理已经遭受污染的自然生态环境,运用新的科技知识改变单一的种植结构和模式,维护土壤肥料结构。也可以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为目标,率先建成一批具有本省特色的科学利用土地的示范点,然后逐步推广运用。同时鼓励农民积极运用技术创新成果,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鉴于土地生态伦理属于广义的社会公德范畴,是全人类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具有对全人类共同的约束性和评判价值标准的统一性,所以区域的合作也是实现土地生态的必要条件。只有精诚团结、密切配合、全心合作,主动、积极参与省内外乃至国内外的与土地利用、生态伦理、生态科技及环境保护等相关的会议、讲座等各种活动,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技术协作,注重在交流与合作中学习、引进、消化、创新,方能实现全省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也才能真正建成合理的土地生态伦理规范。
(四)加强法制建设,发挥舆论效用
安徽农村土地利用中,土地生态伦理固然不可或缺,但也需要相应的法律作为支撑。相对而言,土地伦理道德规范侧重在“防患于未然”,而对那些在土地利用中已对环境造成破坏的严重违法行为,则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严加制裁。“法律规范与伦理规范是维持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不可缺少的两种手段。法制作为一种外在约束,而伦理道德则是一种内在约束。任何法律都需要某种伦理理由,以获得足够的社会支持来保证它的有效实施。”土地生态伦理正是相关法律的基础和条件,法律制度的实施需要相应的生态伦理作为其伦理论证和思想基础。当前,要把加强安徽省土地科学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放在重要方面。首先,加大农村的环境立法力度。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区域土地利用实际,制订或完善相应的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的规章,及时掌握域内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动态变化,预防或减轻由于土地的不合理利用而导致的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或破坏。将一些土地生态环境道德规则转化为农村环保的法律规范,通过法律的强制力,增强村民及其他人群的土地环保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其次,加强对土地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严格公正执法。在安徽土地生态伦理建设进程中,要运用法律的手段加大对破坏环境生态的惩戒力度。虽然近年来全省出台了诸多地方性法规,一定程度上规范和制约了土地利用行为,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执行效果并不理想,甚至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有法不依、有法难依等现象,且违法成本也有不断降低的趋势。有关执法部门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依据,对那些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土地利用事件,不论牵涉到什么单位或个人,都应及时查处、严厉制裁,使当事者望法生畏,也警告他人引以为鉴。此外,也要注意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要通过社会舆论,对高尚的土地生态道德行为和良好的道德现象予以赞扬、歌颂,树立榜样作用。而对于各种反土地生态伦理的不道德行为和恶劣的不道德现象,加以谴责、鞭挞,使行为主体迫于舆论压力不得不放弃原有行为。社会各界也要加大对农村土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监督力度,不仅要对有关执法部门的行为进行监督,也要对村民和其他群体在土地利用中的非环保行为进行监督,从而保证有关法律法规在全省各地农村得以有效实施,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五)注重理论研究,构建评价机制
面对目前安徽一些农村较为恶化的土地生态系统,仅仅通过宣传教育来唤醒人们的土地伦理意识是不够的,还需要结合不同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在土地利用实践中开展相关的土地生态伦理理论研究,用理论来指导实践。当下土地生态伦理的研究较为薄弱,一些重要的概念、范畴和行为规则尚处于探索阶段,加上相关法律和管理制度的缺位,可以说,加强土地生态伦理的理论研究已成为当前推行安徽省土地科学利用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应尽快加强对土地生态伦理的理论研究,建立土地生态伦理理论体系,健全一套切实可行的行为规范。不仅如此,还要构建科学公正的生态伦理评价机制。生态伦理评价机制通过对主体行为的善恶评价,引导人们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当前,面对全省各地表现出来的市场经济背景下经济至上和道德沦丧而引发的诸多土地生态伦理问题,把土地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及社会价值一并纳入土地利用的行为评价体系,构建合理的生态伦理评价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六)坚持齐抓并进,共同承担责任
土地生态伦理具有认识功能、调节功能、导向功能,这些功能的实现需要全省各级政府的正确倡导。各级政府应肩负起土地生态伦理实施的主要责任。近年来,安徽省出台《安徽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纲领性文件,对全省的土地利用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一定意义上也为全省的土地生态伦理建设指明了方向。当前,各级政府要切实把节约土地资源、科学利用土地与环境生态保护列为自身重要职责,时刻抓住不放,确保抓出成效。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改变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观念,建立并执行绿色GDP生态核算体系,将生态成本计入经济增长指标,并将其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奖励的重要依据。对那些由于不称职、不作为、乱作为而造成的土地资源浪费和对环境生态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者,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同时也要赋予环境保护和国土管理等部门的职权,并使之形成合力。土地开发利用等相关企业也要遵守一定的土地伦理道德规范。当前,政府有关部门要注意加强对于这些企业家的土地科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引导,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使他们争做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领头雁”,鼓励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始终坚持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效益的统一。对于那些能够把社会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切实把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企业权利与社会责任结合起来的企业,要给予政策优惠和奖励,使企业自觉地运用土地生态伦理规范来约束自身行为。全省农村的土地利用及生态伦理建设,除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推动之外,还需要民间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的加入。当前,应充分发挥这支民间力量的重要作用。各地要通过各种途径,激励民间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在农村土地利用中对环境生态保护的参与监督效用;并寻求机缘、积极创造条件,使其与政府的相关组织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全省的土地科学利用、环境生态的持续良好保护。
[中图分类号] TU7-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4)14-0079-03
我国土木工程建设有着飞快的进步,房地产产业和住宅的大发展、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网的迅猛兴起,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实力。城市建设中的基坑开挖不仅越来越深,而且开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越发敏感;全国30多座城市已建或在建地铁,大冶露天铁矿开采的边坡高度达到800多米,海底隧道、煤矿开采的深度最深达到1000多米。同时,近些年我国工程建设中事故频发,如杭州风情大道地铁基坑倒塌事故、上海莲花河畔景苑7#楼倾倒事故、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因此,我国对工程建设场地选址及场地内地质条件要求越来越高,水文与工程地质工作是土木工程建设重要的、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
1998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原来的结构、桥梁、道路、岩土、矿井建设、城镇建设等8个专业合并为土木工程专业,成为一个宽口径的大专业土木工程,具有内涵广泛、支系众多、科目复杂的特点,涵盖领域极为广泛,对学科全貌充分认识与把握,以期培养出的学生“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知识面广,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并有较强的科技运用、推广、转换能力”。[1] [2]土木工程概论课程涵盖工业与民用建筑、交通土建、地下工程、岩土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及国防工程等广泛领域。[3] [4] [5]通过对土木工程概论课程的学习,对刚进入大学的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学生以后从事土木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领域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有个较为全面的认识。
一、水文与地质专业对土木工程的重要性
资源开发和基础建设在国民经济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道路桥梁建设、煤矿资源调查等项目开展初期和建设过程中都必须对工程地质自然灾害、水文与工程地质条件、不良地质现象及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和调查。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造成的水文与工程地质条件的恶化,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如采矿导致的地面沉降、人工开挖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尾矿库对地下水的污染、水库蓄水诱发区域性地震,特别是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导致的全国大范围的雾霾天气。故此在各类地质环境评价、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地基基础工程建设等过程中,不仅需要从业人员懂得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知识,而且会科学管理各种工程。但从现实情况来看,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普遍不足。
水文与工程地质的毕业生,既有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又有较强的实践技能,可在大型工矿企业、城市、城镇从事给排水、地下水及区域环境评价等方面从事水文地质调查工作,也可在有关部门从事飞机场、港口、海岸带海洋环境、铁路、公路、隧道、水库等土木工程方面的工程地质勘查工作。
二、土木工程概论课程的特点
(一)涵盖内容全面
本课程包括材料力学和结构概念、建筑工程类型及施工工艺、飞机场工程的选址及建设、地下工程类型及施工工艺、桥梁工程的类型及施工工艺、道路工程的选线及种类、铁路工程、海口工程、给排水工程、海洋工程、土木工程中的灾害等内容,其中不仅涉及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土力学、钢筋混凝土结构等力学内容,还涉及规划、施工及监理方面的内容,因此学好这门课程,对于刚跨进高等学校大门的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的学生而言,理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意义重大。
(二)发展变化快
土木工程虽然是一门古老的学科,但其领域随相关学科的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需要而不断深化、不断拓展。
(三)应用性广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对能源需求越来越大,高层及超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建筑基础形式多以桩基础等深基础为主,这不仅要求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毕业生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同时又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三、土木工程概论课程存在的不足
(一)教材内容的滞后
土木工程建设种类、规模发展日新月异,由于时效性,教材不可能及时反映土木工程的变化,已淘汰的施工工艺技术甚至还有可能在现有的教材中出现。
(二)课堂教学方式不丰富
土木工程概论课程涉及的工程种类多、工程性很强。现代多媒体的运用相较于传统的黑板教学而言,能够大大提高教学效率,在很短的时间内扩大了学生的知识面。涉及高层建筑、桥梁、隧道等工程的施工工艺的流程、各种施工机械的操作过程,学生如不到工地现场则不能很好地掌握关键施工技术,这就导致教学效果不理想,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不牢靠。
(三)教学素材收集难
由于土木工程涉及交通、土建、港口、海洋等方面,其覆盖面相当广泛,要收集各种工程的典型性素材有相当的难度。
四、土木工程概论课程教学改革
(一)精选教学内容
土木工程概论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开拓学生土木工程的视野、培养学生土木工程的意识、激发学生持久的学习动力。因此在讲课时可选择生动宏伟的建设场景和案例,如上海中心基坑施工、广州东塔基坑施工、三峡大坝工程、港珠澳大桥建设及世界各地的海底隧道工程等,以此来让学生建立土木工程的整体和发展思维,从而提高他们学习后续课程的兴趣和质量。同时,在教学中将学生带到实际工程现场,进行现场教学,让学生提前接触生产实际,掌握一些现场施工的知识,为他们走向工作岗位奠定坚实基础。
(二)采用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
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效率,各种如桥梁类型、隧道类型、飞机场形式等可以用静态多媒体直观、形象地展现出来,以此提高学生对工程的直观认识,加深学生的理论知识,以较少的教学时间收到很好的教学效果。土木工程概论内容丰富多彩,为避免课程内容变得枯燥无味,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不应仅仅以静态图片的形式向学生讲解土木工程的有关概念、理论,这样易让学生产生厌学情绪。课间播放一些隧道施工、深基坑维护施工的教学短片,如人工挖孔桩、港珠澳大桥施工录像、广州东塔的施工动画、管桩打入施工过程、双排桩施工过程、锚杆支护施工过程、越江隧道施工动画、边坡加固施工过程。通过教学录像的播放,让学生掌握各种土木工程的施工方法。
(三)穿插专题讲座
为了让学生了解土木工程的最新发展状况,针对新近的一些深大基坑工程、桥梁工程及土木工程方面的试验平台做专题讲座,如上海莲花河畔景苑7#楼倾倒事故分析、上海中心深基坑支护工程、港珠澳大桥施工、国内外离心机试验、动态空心圆柱剪切试验等。随着城镇化的进展,近年来淮南新建了一批深基坑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在教学过程中,邀请现场技术人员到课堂上来给学生做讲座,如进行过“搅拌桩维护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拉森板桩维护施工”、“地下空间施工”、“打入桩施工”等专题讲座。专题讲座不仅充实了教学内容、开拓了学生的知识面,而且能引导学生从事土木工程的就业方向。
(四)知名人物及实验平台介绍
为增加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学生对国内外高校土木工程专业的认识及针对部分学生今后考研的情况,教师在讲解到各种土木工程时,可穿插些相关的历史人物、当代知名学者及国内的一些重点实验室的介绍。如讲到桥梁工程时,可讲一讲茅以升事迹、卢沟桥事件、国内外知名高校桥梁工程专业的知名学者及同济大学的桥梁结构抗风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讲到地下工程时,可介绍同济大学岩土及地下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离心机试验机、动态空心圆柱剪切仪;讲到铁路工程时,可介绍一下中国首位铁路工程师詹天佑、同济大学的道路与交通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讲建筑工程时,可说一说建筑大师贝聿铭的杰出成就等;讲到土木工程灾害时,可介绍同济大学的土木工程防灾国家重点实验室。
(五)新近知名土木工程建筑介绍
国内外的知名建筑发展日新月异,现有的教材很难跟上其发展变化。因此,在讲授土木工程概论时,应介绍国内外最新的土木工程建设进展,以增加本课程的时效性,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讲土木工程材料时,可穿插装修材料的最新发展状况;讲高层建筑时,可介绍国内正在建设的摩天大厦,如上海中心大厦;讲桥梁工程时,可穿插东海大桥、杭州湾大桥的建设情况;讲高铁建设工程时,可结合京福高铁来讲;讲水利工程时,可以介绍一下我国西南地区正在建设的水电站,如向家坝水电站、白鹤滩水电站以及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等“三江”水电基地。通过讲解一些知名重大工程建设的情况,可以拉近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学生与土木工程之间的距离,以此激发学生学习本门课程的兴趣。
(六)授课教师的优选与培养
土木工程概论涉及现有的各种工程,要求授课教师不仅要具有宽广的知识面,而且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此要选具有丰富科研经历的教师授课本门课程。近年来,由于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和高校教师数量的不足,尤其是有一批青年教师缺乏实践经验,致使土木工程概论的教学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不仅要求有经验的教师对年轻教师进行传、帮、带,鼓励年轻教师参与相关研究课题中,而且为了掌握土木工程的最新进展,年轻教师要经常参加国内外的相关学术会议,在寒暑假期间,尽量去工地实习、锻炼,掌握现场施工的细节,不断更新土木工程概论的教学内容。
五、结论
土木工程概论课程教学改革可起到几点作用:1.提高学生学习土木工程概论课程的兴趣、效率,激发了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学生将来从事土木工程建设的热情。2.使学生更深刻地认识到土木工程概论课程的重要性,加深理解水文工程地质对各类工程的影响,以及各类工程与水文工程地质间的相互作用与关系。3.提高了学生在土木工程建设中,保护水文与工程地质环境的自觉性,能够让学生认识并分析不良水文与工程地质条件,并能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处理措施。
[ 注 释 ]
[1] 傅光耀.关于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方向教学改革的探讨[J].高等建筑教育,2001(1):25-26.
[2] 王清标,初明祥,胡永强.大土木背景下《土木工程概论》教学模式创新研究[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4):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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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国外知识转移研究述评林枫,徐金发,LINFeng,XUJin-fa
10.基于SSCI的中国社会科学论文基金资助分析党亚茹,DANGYa-ru
11.论中国高校基层学术组织的形式和制度创新文军,石磊,WENJun,SHILei
12.中国防治荒漠化的法律应对——来自UNCCD的启示陈德敏,胡耘通,CHENDe-min,HUYun-tong
13.论经济法理念与儒家精神的耦合胡光志,王福波,HUGuang-zhi,WANGFu-bo
14.论法院委托调解唐东楚,何文燕,TANGDong-chu,HEWen-yan
15.美英两国商业方法专利适格性标准的悖离抑或趋同李晓秋,LIXiao-qiu
16.法之"道"与法之"理"的由来——探析中国法律的文化根基兼与赵明先生商榷费小兵,FEIXiao-bing
17.战国策派研究述评袁继锋,YUANJi-feng
18.西方主流媒体对重庆大轰炸的报道分析——以《纽约时报》为例张瑾,王爽,ZHANGJin,WANGShuang
19.论新闻舆论监督的机制创新张春林,ZHANGChun-lin
20.论电视新闻的叙事困境欧阳照,OUYANGZhao
21.论文学译者的创造性赵小兵,马冲宇,ZHAOXiao-bing,MAChong-yu
22.从西方艺术史研究模式看丹托"艺术终结"的悖论袁小华,李亚琴,YUANXiao-hua,LIYa-qin
23.论汉语语音的音乐性孙丽娟,江燕,SUNLi-juan,JIANGYan
24.论中国的教育公平及制度安排吕红,温汝俊,LVHong,WENRu-jun
25.哈佛大学"全面教育"本科课程改革:背景、内容与启示蒋华林,李华,王平,JIANGHua-lin,LIHua,WANGPing
26.教育与经济系统视野中的德国职业教育及其借鉴林勇,LINYong
1.西部水电移民动态协同风险管理模式设计郑瑞强,施国庆,ZHENGRui-qiang,SHIGuo-qing
2.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研究的问题与困境王爱民,WANGAi-min
3.城市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国内外的启示刘贵文,陈秋,LIUGui-wen,CHENQiu
4.电子支付工具发展与货币乘数时效性分析陈仲常,李志龙,夏进文,CHENZhong-chang,LIZhi-long,XIAJin-wen
5.WCVaR测度下企业稳健的国际贸易组合研究胡大江,任玉珑,陈学梅,谢非,HUDa-jiang,RENYu-long,CHENXue-mei,XIEFei
6.网络融合趋势下中国电信业市场需求与集中卢志宏,LUZhi-hong
7.创业研究视角及主要变量:综述与展望吴晓波,周浩军,WUXiao-bo,ZHOUHao-jun
8.内容激励理论跨文化适用性探析韩煜东,刘伟,HANYu-dong,LIUWei
9.仿生学视角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成长机制模型构建张玉明,段升森,ZHANGYu-ming,DUANSheng-sen
10.工作特性、人格特质与工作满意度关系的实证研究——以高科技软件企业为例王发明,WANGFa-ming
11.企业家创新行为现状的调查研究李苑凌,李志,张庆林,LIYuan-ling,LIZhi,ZHANGQing-lin
12.不同引文库对学术期刊评价的影响研究——以CSSCI1998-2009图情类期刊为例邱均平,宋艳辉,温芳芳,马凤,QIUJun-ping,SONGYan-hui,WENFang-fang,MAFeng
13.中美学术期刊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未来评价方向李爱群,赵智岗,邱均平,LIAi-qun,ZHAOZhi-gang,QIUJun-ping
14.转承责任基本理论问题新探杨署东,YANGShu-dong
15.法律实证主义的多重转向陈锐,李建新,CHENRui,LIJian-xin
16.文明演进中利益衡平的法律控制——兼论通向生态文明的法律理性马可,MAKe
17.客观归责的理论实质论析——以因果关系为切入点姜敏,JIANGMin
18.整体论、以人为本与可持续——从生态维度看当展理论的共同旨趣张德昭,杨华,ZHANGDe-zhao,YANGHua
19.反思"国民性":儒家政治哲学与"国民性"论题的产生韩明港,HANMing-gang
20.1936-1937年重庆地区"祭拜神灵"救灾述论刘洪彪,LIUHong-biao
21.先秦传世文献"情"考辨张金梅,ZHANGJin-mei
22.幽玄的涅磐:花的阐微——《风姿花传》的形成、意义及其转变韩聃,HANDan
23.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效教学"研究述评范蔚,叶波,FANWei,YEBo
24.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的责任策略徐莉,XULi
25.大学生极端自我攻击心理生成机理及其预防对策探讨白强,王浩,赵旭,BAIQiang,WANGHao,ZHAOXu
26.国防生教育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刘敢新,杜俊容,LIUGan-xin,DuJun-rong
1.西部地区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2.城乡统筹发展中反哺农业的社会公共政策创新:一个制度供给的视角
3.产业结构调整30年:历程与特点
4.中国银行业改革开放历程研究——基于发展路径选择的视角
5.垄断竞争市场——基于不完全信息的持久效用市场模型
6.中国开放式基金羊群行为的实证分析
7.税收增长预测的灰色理论模型研究
8.基于资产定价理论的保险费率研究
9.基于利益相关者多方满意的城市交通PPP项目特许价格调整模型研究
10.基于社会网络分析的网络论坛舆论管理探讨
11.企业管理者与普通员工对人本管理内容评价的比较研究
12.激励框架下农村家庭对孩子人力资本投资动力分析
13.大学城建设中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以重庆大学城为个案
14.学术评价的元评价机制
15.网络信息传播绩效评估的基本要素分析
16.对解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收益分配纠纷的法律思考
17.中国农业补贴反补贴法律制度的问题、挑战与完善
18.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现实困境与法律回应
19.农村集体土地私权制度的所有制基础研究
20.中美老人对专业帮助服务的态度比较研究
21.新城住区邻里交往问题研究——以南京市为例
22.民族情结与开放情怀——论重庆土家族作家群的小说创作
23.中国古代诗歌用典的符号学分析
24.泸县宋墓石刻武士像背景"留白"的审美内涵分析
各位朋友:
我们来到的这个景点叫做“奇园怪楼”,是一个离奇古怪的地方。奇特少见就被称之为怪,怪异独行就被称之为奇。说奇就奇,不奇也奇;见怪不怪,不怪才怪。奇园是1991年新修的一个公园,而怪楼却有它一段实实在在的历史呢。
怪楼的主人叫做辛柏森(W·J·Sinpeson),美国加州人,生于1898年,是从美国著名的耶鲁大学毕业的专攻园艺的林学博士。1928年,他受美国基督新教美以美会的派遣,来到北戴河海滨,创办了东山园艺场。他在北戴河工作、生活了12年,这期间,他引进了苹果、葡萄、李子、樱桃等20多种优良果树,引进了荷兰奶牛、约克夏猪、来航鸡等优良禽畜,并引进和推广了华北绿化先锋灌木——紫穗槐。辛柏森每天辛苦劳动,经常大汗淋漓,衣服上溅满了泥土;他认真进行科研,撰写了许多科学论文和推广农业技术的书籍。他成立了“义工研究会”,培养了许多技术人员。直到全国解放以后,京东地区和北戴河的一些园林技术骨干还是辛柏森当年的学生。爽朗的性格,幽默的语言,渊博的知识,实干的精神,使他和北戴河一带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是中美友谊的使者,是科学技术的导师,是北戴河现代园艺事业的奠基人。对任何一个充满善意和爱心、作出贡献的人,北戴河都不会忘记他。辛柏森的名字,将和他培育的花草树木一样,扎根于北戴河的土地,挥洒他永远的芳香。
1936年,辛柏森自己动手设计了一座从外部造型到内部结构都十分奇特的别墅,由当地建筑师苏全仁主持建造。辛柏森的别墅,整体上属于欧洲哥特式建筑,三层五顶,七角八面,楼顶的每一个角,都用花岗岩做成尖形墙垛,直插云霄,非常好看。全楼有44个门,46个窗,却没有一个方方正正的房间。别墅里边,屋套屋,间套间,大大小小,相通相连。生人进来,三拐两拐,就很难再找着刚刚进来的那个门。走进中间大厅,四周都是大玻璃镜子,往当间一站,到处都是人影,转上一圈,又很难找着出去的门。地下室正中有一口水井,围绕着井口,修了一个盘旋式楼梯,贯通上下。这水井,就成了别墅里的温度湿度天然调节器:夏季用来降低气温,冬季用来增加湿度;这楼梯,用藤条和果树干枝做成,走上去,忽忽闪闪,松松软软,颤颤悠悠,真是妙趣横生。这个离奇古怪的别墅修好不久,很快地就赢得了一个“怪楼”的美称。1940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夕,辛柏森博士回到美国,他的“怪楼”却更加名声显赫,“怪”名远扬,成了北戴河的一道瑰丽而神秘的风景线,吸引了许许多多的游人前来欣赏考察。可是,三十多年前,一场,无辜怪楼也难逃。终于有一天,怪楼被人为地强行拆毁了。
今天,我们眼前的这座怪楼,是根据原来怪楼的建筑风格,在1991年重新设计,重新修建的。我国著名漫画家华君武老先生题写了“奇园怪楼”四个大字,使人更感到一份幽默和轻松。奇园占地90亩,怪楼建筑面积999平方米,共有奇妙怪景99处。为什么选了这么多的9”,因为“9”是大数,无非是想向您说明:来到这里,您就可以领略到什么叫做大奇大怪,什么叫做特奇特怪。设计者用尽心机,一心要作到奇中有妙,妙中有怪,怪中有乐,乐在奇园里,乐在怪楼中。奇园怪楼是北戴河人民为辛柏森博士树立的一座丰碑,也是千千万万旅游者体会奇妙怪异的乐园,请大家在这里尽情欢乐,笑口长开。奇园怪楼设有《芳名录》,请诸位朋友在这里写下您的感想,留下您的大名。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在门外停车场再见!
国务院根据国家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要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即在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方面的素质。学生的科学素质应涉及到如下四个方面:(l)科学知识与技能;(2)科学探究(过程、方法与能力);(3)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4)科学、技术与社会。学校的科学教育要以促进每个学生的发展和全面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质为核心,以培育学生科学的态度、情感与价值观为主导,以发展学生创新精神、形成独立思考和探索实践能力为重点,以适应学习化社会所需要的基础科学知识以及科学技能的学习为基础,以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为背景。
凉山属于偏远落后地区,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还较为落后,教育无论在设备和设施,还是其他可实际利用的资源是有限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怎样培养学生的科学能力、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实现教育为社会发展服务的目标。我认为利用现有的自然和人文资源是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
1 自然资源
我们大凉山地势特点为西北高东南低,北宽南窄。山地占总面积71.7%,山原占20%,丘陵、平坝、宽谷和盆地占7%左右。境内有属大雪山脉南支的锦屏山、牦牛山、鲁南山、小相岭、黄茅埂等山,多数山峰海拔超过4000米。高山深谷的相对高差达5633米。主要河流有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安宁河、水洛河、理塘河等,山峰高耸,河谷深切,高差悬殊,不仅构成了特殊的地貌景观,也形成了我国罕见的亚热带干热河谷稀树草原景观。地貌形态在垂直方向呈层状分布,既有多级剥夷面、多级阶地,也存在层状喀斯特溶洞(如雷波马湖溶洞、西昌仙人洞等),以及屡见不鲜的低海拔土壤被抬升到高海拔地区的奇观(如在木里海拔3000~3800米地带的典型的云杉、冷杉树林里随处可见古红壤)。这种多元性地貌的优势,气候复杂,自然生态环境类型多样,决定了自然生态环境的多样性。在1998年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之前,凉山是我省森林资源和商品木材生产的三大重点林区之一,林业用地占全州国土总面积的55.7%,森林覆盖率为28.6%。现在螺髻山以及大风顶、冶勒等自然保护区和木里西部等地,林区植被尚保持原生状态,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亦未遭破坏。栖息其间的陆生野生动物,有脊椎动物5纲40目100科661种及亚种,占全省的51.2%,具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79种。这里也是国宝大熊猫栖息活动的最南分布区。凉山的植物植被的水平、垂直分布也差异明显,但类型齐全,可以说从干热河谷稀树草原植被、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针阔叶混交林、针叶林、硬叶阔叶林,到亚高山与高山灌丛草甸与草甸、旱生灌丛、沼泽草甸、寒漠植被和流石滩植被等,各种类型的植被,应有尽有,号称中国植物王国。由于第四纪冰川尚未完全覆盖过整个区域,所以这里也成为了古代孓遗植物的避难所和走廊。现存各类植物数千种,其中野生经济植物就达2878种。拥有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20种。尤以杜鹃最丰富并最有特色。凉山州作为一个生物起源古老、物种多样、珍稀生物种类众多、分化强烈的基因库,这些都为开展多种类型的科学研究活动奠定了物质基础。那么怎样有效的利用这些自然资源开展科技实践活动呢?是我多年来一直探讨的问题,并在这个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就我的一些做法提供给大家参考和探讨。
一. 我在教育教学和科技活动中,紧紧依托这些资源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生物考察、生物与环境研究等活动。如开展 “认识身边的动物”,“认识家乡的珍惜植物”等主题活动。在三年级以上的各个年级开展主题班队科技活动,如:“邛海冬候鸟考察活动”,、“安宁河鱼类资源考察”等。组织学生观察当地常见的动物,记录下它们的身体特征、生活环境、生长特征,写出观察报告。活动除了集体活动,还动员学生及其家长利用假期外出旅游等机会,认识和了解家乡特殊的的动、植物资源。补充集体活动的不足。增强学生个体活动能力,锻炼学生自觉参与意识,在各个活动中使学生不仅认识了家乡的生态环境,还培养了学生科学研究的能力,也增强了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运用科学解决问题的能力。“邛海冬候鸟考察活动”这个活动,我从98年起,每年在冬季都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观察,实地拍摄、实地记录。在此期间,有的学生毕业了,升入了初中,但是人员变动没有影响整个活动的持续性,我特别注意让高年级学生在考察中带动低年级学生,有意识的让高年级学生教会低年级学生如何观察和记录。使学生不仅认识了许多冬候鸟,也从多年来邛海记录的冬候鸟种类和数量的变化中认识到环境变化对生物的重要性。由于活动坚持了十多年,我们积累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学生从实际活动中认识和体会到:科学活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付出艰苦的努力,而且需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在活动中指导学生写出相关科学论文十余篇。如:《邛海鸟类考察报告》,《邛海水资源调查报告》、 《螺髻山大蹼铃蟾生活环境调查》、《邛海白鹭栖息树木的种类》、《邛海植物资源》等科学小论文。在今年的暑假里,同学们还在科学考察活动中拍摄了两部“DV”作品:《夏令营的新发现――蝉花》;《彝家山寨的珍稀生物――大蹼铃蟾》。这些小论文和“DV”作品,充分展现了学生对大自然的热爱以及科学实践的能力。
2 利用人文资源培养学生科学思考能力
凉山彝族千百年来在这片富饶而迷人土地上,繁衍生息,传承和保留着中国彝族最古朴、最浓郁、最独特的文化传统,创造了凉山独特的民族文化。故而凉山彝族作为中国彝族中有鲜明地域文化特征的彝族重要支系而倍受国内外的瞩目。其中彝族的毕摩文化最具代表,一个彝族从出生到最后回归自然都和毕摩相伴,毕摩是彝族人民传承祖先文化的代言人,在彝族文化中最精髓部分就是著名的“毕摩文化”,它涉及包容了彝族传统文化诸多方面的一种综合性文化。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至上世纪五十年代,凉山地区还完整地保留着延续了2000多年的奴隶制社会形态。毕摩是古代彝族社会结构兹、莫、毕、格、卓中的一个等级。在古代彝族君主制时期,毕摩不仅是专门掌管文书、主持宗教仪式者,而且是教师、军师、医师和法官。同时,他们又是创造文字,撰写、收藏彝文经典,通晓彝族历史、天文、地理的知识分子。彝族毕摩产生于远古的原始社会,有2000年以上的悠久历史。凉山彝人深信不疑万事万物都有特定对应的鬼怪神灵。它们与人为伍,随时随地与人发生着联系,这种文化意识也影响了彝族青少年。直至今天绝大多数彝族无论什么事情都要请毕摩做法,祈求平安幸福,万事如意。甚至生病不上医院而请毕摩通过与神灵对话来求得除病不需吃药。怎样让彝族学生在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同时又破除迷信,弘扬科学呢?我在对我校民族学生的科学课教学中主要开展几方面的工作:
1 是组织学生参观“凉山奴隶社会博物馆”,考察摩梭族、彝族聚居区等让学生认识祖先们在“天文”、“医学”等方面的科学成就,使学生了解民族的发展也是建立在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上的。指导学生正确认识毕摩,毕摩不仅是“去鬼怪”的神人,更是教师、军师、医师和法官;是创造文字,通晓彝族历史、天文、地理的知识分子。
中图分类号:P3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hydrological business of China as an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the process of basic public service has gradually developed. Years of work experience in the hydrology in this paper, a brief summary of the basic position of hydrological possession in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and technical support, and how to further enhance the status and function of Hydrology in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system was introduced in this paper.
Keywords: Hydrology;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problem; status.
我国水资源面临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是人口大国,水资源相对缺乏并且分布不均匀,加上对水资源的破坏与污染熬制目前的水文无法满足生产力布局的需要,我国的水资源管理中面临许多问题。随着经济大规模的开发以及全球气候的变化,我国的水资源形势更加严峻。数据表明,目前我国有劲三分之二的城市出现缺水现象,近2亿的农村人口存在不安全饮水现象,还有1亿多人使用的水资源水量不稳定,水质不安全,。除此之外,农业灌溉用水也出现不足。总体来讲我国每年缺水量达到400亿立方米之多,水资源管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严重影响了我国迈向小康社会的进程,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二、水文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基础地位
不同于其他的资源水资源具有循环可再生利用的特点,除此之外,水资源还具有不可替代的使用性以及空间分布不均匀以及对经济的发展具有两面性的特点。水资源的循环可再生特点是由于水资源存在降水—径流—蒸发的自然水文循环,为了保证循环的安全性,人类在对水资源的利用过程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为了加强对水文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地位,我国的水文部门已经建立了专业的水文网站来对水质、地表水以及地下水进行数据的观测、收集和整理。各级水文机构也按照相同的方法进行水资源的管理,这样做有利于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由于水文在防治干旱缺水、水土流失、洪涝灾害以及水污染四大水资源危机管理中作用是无可替代的,这就为水文在水资源管理中奠定了基础性的地位。
水文在水资源管理中的作用
在目前的水资源管理过程中应该坚持可持续发展观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本着服务国家、改善民生、合理配置水资源、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原则进行水资源的管理工作。在管理过程中应该以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为载体,以加强水文资源制度管理为平台、以改革创新为方法、以水工程规划审批、水资源论证以及水资源费征收等为措施,以能力建设为保障。
在水资源管理过程中,只有做到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并不断对管理制度进行革新,才能保证水资源管理的有效性。除此之外,还应该对水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将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工作提上日程,严格划分水资源管理的“三道红线”,对用水量、排污量以及水的浪费进行严格的管理。这有加强管理才能确保水文在水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3.1 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水文资料与实时监测至关重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飞速发展,用水总量也在不断地加大。这就导致我国各地区逐步出现水量缺失以及水质问题,这就导致了水质纠纷事件的不断出现。为了控制用水总量,应该对水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在配置过程中,首先应该确定分配对象选择定量的水资源,然后按行政区域对水资源进行逐级分配,并对生产用水以及生活用水进行划分。对水量进行控制和合理配置有利于对缺水干旱地区的干礼,并且可以有效的解决生态环境以及水量水质问题,有利于各行政区、各流域统筹用水。所以在制定水量的配置方案以及进行水资源的管理过程中,必须以水文监测整编成果、水文实时监测资料为依据。
3.2 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水文水质水量同步监测作用明显。
为了有效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我国的水文管理部门都制定了水功能区划,并对次提出了水域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为了有效的控制排污总量必须加强对水文水质水量的同步检测工作,尤其是对饮水安全的同步检测至关重要。在同步检测过程中一旦发现排污总量超过控制指标,水质不达标,以及应用水水源地的水量水质出现问题的现象,要及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及时制定出合理的方案来解决上述问题。
3.3 遏制用水浪费,水文计量监督和实时监测手段可靠。
由于我国的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较低并且水资源分配不均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必须要加强水资源的节约管理工作,遏制水资源的浪费。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水文计量监督工作和实时监测手段,并且制定严格的节约以及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法规,这些手段对遏制用水浪费可以起到明显的作用。
四、加强水资源管理的措施。
在进行水资源管理过程中应该坚持可持续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水利中心工作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为中心,以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提供全面优质服务为目标,以提高预测预报能力为重点,以强化科技创新和队伍建设为保障。将水文管理工作从局部建设向整体建设发展,从数据服务型向成果服务型转变,从技术导向型向服务导向型转变,从行业水文向社会水文转变。以此来提高水文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及地位。
4.1 应加强水文在水资源状况基础资料方面的统计职能
为了有效的掌握水文资料,掌握各地区的用水总量,水资源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水资源状况基础资料的收集和统计工作。这就有求水利部门对各地区的供水量、用水量、水文质量、水资源的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统计。冰晶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建立数据库进行管理。
4.2 应赋予水文参与水资源规划的职能
为了提高水文在是资源管理工程中的地位,各级政府在城市规划以及土地规划过程中应该对当地的水资源进行充分了解,所以应该赋予水文参与水资源规划的职能,这样水文部门就可以参与水资源的规划以及评价工作,为城市规划以及土地规划工作提供了方便。
4.3 应参与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统一调度实施方案的编制。
在对各地区进行水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各地区的水文部门应该充分发挥其对当地水文的了解优势,来参与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并为是自愿的合理配置制定出实施方案。
4.4加强入河排污口调查、监测和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管是水法赋予水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实施水功能区的纳污总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水文部门已承担过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工作,具有了一定的基础,应进一步加强重点河段入河排污口的调查、监测和管理。
4.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适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的管理队伍和技术队伍,一方面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另一方面要加大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引进
结束语: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的水资源出现了严重的不足,再加上我国的水资源分布不均匀,水质出现问题等问题。水文在水资源管理中占有的基础性地位以及技术支撑作用。文章中笔者对目前我国的水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水文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地位以及作用,并提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措施。通过这些措施,来提高水文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和支撑作用。
参考文献:
【1】陈东景;王晓峰;高卫东;;哈密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初探[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8年04期
【2】郑通汉;论制度绩效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J];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学报;2004年02期
【3】张平;国外水资源管理实践及对我国的借鉴[J];人民黄河;2005年06期
孟山都在帮助人类战胜饥饿
记 者:对于贵公司所坚持从事的转基因农作物研究,您认为具有怎样的现实意义?
格兰特:世界粮食计划组织的报告则称,饥饿是全球首要的健康杀手,因饥饿死亡的人数相当于疟疾、艾滋病和肺结核等疾病致死人数的总和,目前全球约有10亿人口忍受着饥饿和营养不良的折磨。2050年全球人口将高达95亿,但粮食翻番的目标却很难实现。无论是专注于提高生产力的首席执行官们,还是致力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非政府组织,必须消除分歧,共同应对这些问题。
我们的研究成果,在帮助农民增加单产的同时,降低资源特别是水资源的需求。因为农业不仅仅提供食物,同时也提供生活的必需品,以及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社会物资。如果各方不能够消除分歧达成一致,战胜饥饿和贫穷是不可能的。
记 者:如今,许多一些中产阶级和环保人士认为有机食物和天然食物才是未来农业的方向,转基因遭到极大的不信任。这对你们来说是否是一个挑战?
格兰特: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世界上仍有二三十亿人无法用有机农业喂饱。我们将怎么对待他们?有机农业的操作非常昂贵,需要更多的土地和劳力。我认为,有机运动是一个增长中的小众事物,无法满足未来的需求。
过去十年,世界上玉米产量增加的70%都来自新开垦土地,但未来再也没有新的土地了。从北京这样的城市越变越大就可以得出结论,我们要更高效地使用正在缩水的土地,这将是未来十年最大的挑战。
记 者:之前,贵公司的首席技术官罗伯特?傅瑞磊博士荣获了2013年度“世界粮食奖”。对此,您作何评价?
格兰特:我非常为傅瑞磊博士的成就而骄傲。这些工作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到现在距离最早的开拓性工作有30年了。诺贝尔奖通常也需要30年-40年才能拿到。所以这是一个非常谦卑的时刻,他也是一个很低调的人,这个奖是非常好的承认。
记 者:傅瑞磊博士在近20多年中,一直在开展农作物转基因育种的研究。因此他的获奖也引发了业界与舆论的广泛质疑。您认为他的获奖具有怎样的意义?
格兰特:“世界粮食奖”对孟山都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里程碑。其实不仅对我们公司是这样的,也代表了社会对于生物技术重要性的承认。孟山都公司率先在精准农业方面进行投资一样,我们将一项技术推向成熟发展的催化剂。对于种植者来讲,则意味着是一个保护地球有限的自然资源的同时增加产量和提升生产力的新机遇。
转基因技术的未来无可限量
记 者:贵公司长期坚持的转基因农作物研究,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广泛争议。大家对其安全性充满了质疑。您认为该怎样看待这些争议呢?
格兰特:在早期,人们担心安全问题。但经历了20年的时间、1.7亿公顷的种植面积和数以万亿顿餐食,尚没有哪怕一例与转基因作物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出现。这些是数千篇同行评议的科学论文的结论,科学道理是非常明晰的。1990年,转基因技术当时面对的都是假设,但现在已经到2014年了,科学证据已经给出了结论,没有模棱两可的东西。在孟山都,你会看到独立的、有同行评议过的数据,是毋庸置疑的。
转基因安全的讨论,已经成了情绪化的讨论。我们很难赢得一场情绪化的辩论,而科学必须是非常清晰的。我不认为争论的声音会轻易消失,不会有一天,这一页忽然就翻过去了。但在争论的同时,我们要考虑到还有许多饥饿的人们,这是我的观点。
记 者:不少人认为,转基因破坏了自然界的生物多样性。你有何看法?除了提供科学证据,孟山都是否有其他的策略来回应这些指责?
格兰特: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在世界的很多地方,农民正在参与到这场讨论中来。农民的声音是独立的。我认为未来的挑战是,如何在一块田里轮种作物。就像我们的祖先做的一样,在大豆、小麦、玉米等作物之间选择轮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操作,这也是我们正在花时间研究的。玉米和大豆,都有上百种不同的品种,在每个物种之中也有多样性,然而某些物种的单一种植是目前的现实,现实就是只要人类还在使用作物,这个情况都会存在。
我们花了很多的时间来解释,并阐述这些转基因产品的好处。我不清楚中国的情况,但在世界的很多地方,很多人在高中之后就放弃了对科学的学习。科学教育非常艰难,科学家的声音很难被听进去。所以,我们也在花更多的时间与科学界合作。
记 者:面对如此大的争议与质疑,您认为转基因的未来前景如何?
格兰特:30多年前,孟山都改变了研究和发展方针,是一项非常有远见的举措,而这个关键的决定是经过详细的分析后做出的。我们在研究作物本身机能方面投入巨资,这个相当大胆的举措后来收效甚好,而且,带动了许多其他的公司开始发展农业生物技术。我们把研究重点集中在大豆、玉米、棉花和蔬菜等关键作物中。如今,我的成果将棉花种植中农药的使用从十成减到了两成,实现了连续十年的产量增长。十多年来,我们的产品就在美国占据主要的优势。
我相信,长远来看,他们的研究工作还处在非常初期的阶段。在这个领域最大的机会仍然在前面。在更高效地使用土壤、利用水源方面,仍然有真正的机会留给农业公司。
孟山都要垄断中国粮食是无稽之谈
记 者:一些人认为孟山都的商业模式是种阴谋,能详细介绍下孟山都的商业模式到底是什么样的吗?
格兰特:在我看来,孟山都的成功没有什么神秘的模式。我们的业务非常简单,重点完全放在农业上,只专注于几种农作物:玉米、棉花、大豆和蔬菜。业务模式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都是要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效率,通常是通过提高产量和产品质量来实现。我们希望和合作伙伴一起提高作物产量和质量,我们也非常愿意分享我们的成功经验。此外的业务关键点就是研发,对于实现提高生产率的目标,我们都是进行的长远的投资。
如果农民取得成功,我们也就取得成功,我喜欢把两者关联在一起。但是,农业是一个长期的业务,农民不可能只种一年的地。因此目光要长远,不惧十年以上的投资。
记 者:孟山都的美国身份让很多人觉得,中国的粮食被外国人掌控。美国政府默许你们向中国输出转基因种子,是为本国利益而对中国实施的阴谋。这一点你如何评价?
格兰特:种子的生产、研发和种植是本地人做出的决定,这包含很多自主的因素。中国有8500家种子公司,因此农民有很多选择,我希望未来我们可以增加这样的选择性,但是这个目标还没有实现。我也听说过这个问题,我做了一个计算:中国整个粮食市值达到了1万亿美元,同这1万亿美元的规模相比,我们公司2010年的全球销售额只有105亿美元,我们并不是一个大公司。说我们要控制中国1万亿美元这样大的市场,那纯属是无稽之谈。
对于中国来说,近期的重点和机遇是通过改善种子的质量来提高传统作物的产量。从中期来看,中国遇到的挑战就是水资源,也就是说如何能够提高用水效率。这有可能要依赖于转基因技术,因为农业对于水的需求非常大,它消耗了地球上70%的淡水。所以我关注的并不是这些争议,而是如何满足下一代的需求。这也是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和讨论的问题。
是否接受转基因,由中国政府决定
记 者:孟山都自称有很好的转基因种子,是否有计划在中国发展转基因作物?
格兰特:我想这需要很长时间。中国的科学家和研究者正在(转基因方面)取得重要的进展。但除了棉花,孟山都还不能在中国做转基因作物田间实验。我认为,三年至五年内,改变中国玉米产量的关键,还是玉米育种和农艺学方面的技术。
孟山都目前的计划集中在育种上,短期目标是与合作伙伴共同运作这些育种站。至于长期计划,都还是假设,因为除了棉花,孟山都其他转基因种子未获批进入中国。我们抱有对生物技术美好愿望的同时,还要看到中国市场的现实。
记 者:如果中国政府未来放松了转基因管制,你们会进入中国市场吗?
格兰特:会的,但这依然是假设,政策不允许外资企业在中国开展转基因种子业务。我无法猜测中国政府,他们目前的立场已经非常清晰,短期内我无法期待有所改变。根据现实,投资和决策只能是基于可能的事情,而不是梦想和希望。目前有可能的是,通过育种实现产量增加。我非常有信心,孟山都有能力给中国的种植者提供更多的机会、更高的产量。
记 者:孟山都多年前获得了中国第一个进口转基因作物的安全证书。当时与政府的谈判是怎样的?你认为中国对转基因的态度是否过于谨慎?
格兰特:当时并不是谈判,而是科学评估,是一个或接受或拒绝的答案。批准进口意味着对一种产品营养价值和安全要求的接受,所以这个过程永远都不会是谈判,这些事情是无法谈判的。
根据我的经验,所有的监管机构都是谨慎的。我并不认为中国有任何不同。我也认为就应该如此。作为公司,我们生存在这样的框架之内,并不能改变或主宰它,只能遵守规则。事情本该如此。我也在关注着全世界对于农业生物技术的辩论,特别是欧洲。我来自英国,在过去的20年中,也看到了那里发生的反对转基因的事情。对中国而言,转基因是一个新的话题,其实这个讨论在全世界其他地方已经进行很久了。
记 者:您觉得未来的中国市场是否真的需要转基因作物,又由谁来决定呢?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长期以来,宁夏大学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按照“基础扎实、人格健全、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目标培养创新型人才,确定了“加强基础、强化实践、发展特长、注重创新、分流培养”的教学改革思路。力求通过努力,使所有本科生以不同方式参与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活动,并且使其中30%的学生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目前,学校拥有一批水平先进、设施完善的实验室和科研基地。现有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27个,各学科领域实验室93个。能源化工(天然气转化)重点实验室、西北土地退化与生态恢复重点实验室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宁东基地煤化工资源循环利用实验室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宁夏大学阿拉伯国家研究院,西部特色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西北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重点实验室,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研究中心、旱区现代农业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等研究基地,为培养创新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夯实基础,提升实力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学校确立了“学科建设要有新提高、科技立项要有新突破、科研成果要上新水平、队伍建设要有新成绩、平台建设再上新台阶、服务地方要有新作为”的六大要求,以强化激励机制和管理执行力为突破口,先后出台了《宁夏大学学科建设规划》《宁夏大学科学研究与创新奖励办法(试行)》《宁夏大学横向合作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科技服务地方若干意见》《宁夏大学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政策灵活性和导向性,显著提升了师生员工的科研创新及服务社会的意识和主动性,有力地支持了高素质人才培养。
(一)科学研究能力不断提高
“十二五”期间,学校科研总量加速发展,全面实现历史性跨越的重要阶段。“十二五”宁夏大学科研经费由2011年0.8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47亿元,五年科研经费总量达到7.03亿元,比“十一五”1.5亿元科研经费总量增加了5.53亿元,利用两年时间走完了过去五年的历程,实现了年均1.4倍多的增速。其中,国家级项目经费达到了1.56亿元,占总经费的86%,包含24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1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973计划前期研究等项目课题,重大科研项目的争取和承担规模为学校更好地服务地方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同时,立项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展,获得了自治区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和宁夏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等项目280项,经费1.13亿元。在人文社科领域,获批教育部、文化部、国家语委、国家民委项目152项,项目总经费900多万元,年均增长50%,较“十一五”的12%有了迅速增长,进一步协调了文理工科研立项结构。这些均表明,学校科研创新实力已初步迈上国家创新资源平台,具备了与国内特别是西部地区同类院校教学研究型大学的能力。
(二)科研成果产出不断涌现
“十二五”末期,学校紧紧围绕内涵建设,持续强化了科学研究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严把立项、检查、鉴定、报奖关,尤其是对广大科研人员“科研生命线”的质量意识培养,显著提升了成果质量。共通过科研成果b定(验收)176项,优秀率达到89%;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8项;获宁夏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5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23项;自治区自然科学论文奖一等奖17项,二等奖27项,三等奖45项。特别是在“逐步加大高水平成果奖励力度,淘汰低水平成果”思想和制度引领下,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年均595篇,较“十一五”的700篇有所下降,代表原始创新能力的三大检索收录论文共发表249篇,是“十一五”71.89%,实现了年均1.4倍的增速,创历史新高;授权专利48项,其中发明专利占47%,较“十一五”年均的29%有了大幅提升。
(三)科技创新平台功能不断释放
针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的功能定位,集中力量在督导、检查、保障、奖励上下功夫,激活了创新资源,凝聚了创新合力,起到了引领全校科研创新和服务社会的作用,成为学科建设、科研基础条件改善、科研项目承担、成果产出、研究队伍发展的重要动力源。两年来,获批立项各类科研项目总经费7341.82万元,占全校科研经费的39.05%;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82万元,占全校的28.55%,国家社科基金189万元,占全校的32.85%;形成了215名博士的人才队伍,是全校博士的54.06%,成为全校最强的一支创新队伍;支持了国家重点学科草业科学、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少数民族、211全部8个学科的申报和建设。特别是改善了学校科技基础条件能力,共争取国家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能力建设项目,自治区创新与发展项目经费1200多万元,新增购置大型仪器设备100多台,涉及化工、生物、农业、环境等多专业,对全校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和本科生、研究生的培养起到了突出作用。
(四)科研创新型人才不断涌现
近两年来,面对国内高校人才引进和科技创新加速的新形势,以培养和引进“学科建设需要与研究型人才”为标准,借助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和一般项目历练,以及迅速提高人才引进门槛、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校级基金配套等多项措施,通过面上培养群体,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团队,在青年才俊和高水平领军人才“两端用力”,使创新人才数量有了较大增长,层次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全校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7人、第三层次1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9人,自治区313人才30人,1人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体专任教学科研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比例达到52%,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比例达到21.6%,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比例达到80%。建成了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团队达到了7个和校级科技创新团队8个,获批了“宁夏回族学人才”等3个高地,特别是入选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1个、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首次获得。
二、政产学研结合,实现共赢
围绕建设“服务宁夏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服务中心”目标和“创制政策、畅通渠道、完善机制、搭建平台”的服务思路,集中加大了与区内各级政府、事业单位、行业企业的联系、联络、联合的“三联”,拓展校企校地合作力度、频度和广度,持续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咨询,得到了政府认可,取得了服务双方的“双赢”,激活了校内资源与校外服务需求的互动积极性,探索了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政合作带动型服务社会模式”。
(一) 借助学校资源,提高服务地方能力
近年来,学校先后召开了四次宁夏大学服务社会新闻通报会,推介了服务资源,吸引了社会各界重视。与科技厅、发改委、民政厅、经信委、农垦集团、宁东管委会等厅局举办了合作交流会、座谈会和洽谈会,争取了支持,畅通了渠道,建立了牢固的服务关系,为长期合作打下了基础。搭建了每年召开的“宁夏大学地方科技局长论坛”服务合作交流平台,邀请全区县以上科技局主要领导来校洽谈合作,突破了瓶颈,建立了地方需求瞬时反馈与资源立时对接的服务机制。以此为基础,聚焦一线需求,与银川市金凤区、西夏区、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签订了校地合作协议,设立了3项合作基金,推动10多个学院与科技创新平台与县区管理部门建立了长期服务关系。
(二)横向合作结构优化,质量显著提升
通^不懈努力,在自治区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的支持下,学校横向科研规模显著扩大。“十二五”期间,学校横向合作经费达到7670万元,超过整个“十一五”1200万元的经费总额,年均增长达到30%左右,增速历史最快。进一步改善了学校科研纵横比,占到科研总经费的近两成。2011年,首次实现了单项横向合作项目经费超100万元,全年超1000万元的突破。2015年40万元以上的横向经费项目达到11项,占全部立项数的21.6%。
与此同时,学校创新了校地校企产学研合作模式。与神华宁煤集团、英力特化工有限公司共建了煤化工工程实验室、与百瑞源枸杞有限公司共建了西部特色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与西夏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和御马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共建了宁夏葡萄与葡萄酒研究院,与青龙管道共建了旱区现代农业水资源高效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与大北农饲料共建了宁夏饲料工程技术中心,与小任果业公司共建了宁夏大学设施农业人才科技培训有限公司、与国电隆基硅业有限公司共建了宁夏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等,以此实现了13个科技创新平台的全面开放运行。
(三)实现产业联盟,组建专家服务团队
牵头成立了“清真牛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在32个企业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基地。通过这些努力,持续不断地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将企业和政府事业单位的资源和需求纳入学校发展轨道,在机械制造、绿色建筑、生物医药、生态治理、设施园艺及牛羊饲料等方面申报了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示范推广和转化了红枣分级分选机、盐碱地改良技术体系和改良剂等一批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的科技成果。
另外,根据学校不同专业访学,结合自治区区域发展需求,学校在现有的110余名自治区农业科技特派员基础上,遴选和组织了45名专家带项目服务企业、14名专家深入全区贫困村指导致富,23名专家积极参与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厅专家团服务基层。尤其是依托自治区农业科技服务示范基地,以8位首席专家、28名队员专家的综合团队,全程指导了20个基地的建设和运行,示范应用了丰富的科研成果。同时,以“教授+青年骨干+学生”形式,组团20余支,主动对接基层需求,承担了100多项横向合作项目,包括技术咨询、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技术服务等任务,已经成为自治区生产战线长期提供稳定智力支持的一支队伍。
(四)对接发展需求,提供决策参考
对接行业发展需求,先后承担了西夏文研修班、宁夏阿訇短期培训班、宁夏葡萄产业技术人员培训、天地奔牛实业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培训、泰瑞制药和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的员工培训、奶牛饲料与疾病防治技术培训、马铃薯贮藏技术培训等培训任务,并借助国家支撑计划项目,为石嘴山市、中卫市、固原市等培训技术人员和生产者,共有20000人次。
以创办的《决策参考》《生态决策参考》《211工程宁夏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为窗口,瞄准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针对葡萄产业发展、扶贫攻坚、生态补偿、内陆开放型试验区建设、黄河金岸发展、中部干旱带生态保护与发展、中南部生态移民、宁东基地循环经济及化工产业发展为专题,提供了决策咨询报告,部分得到了自治区主要领导的批示和实施。同时,全校以学院、研究机构为单位为自治区提供了宁夏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蓝皮书2011、宁夏现代物流业发展调研报告、贺兰山和罗山自然保护区植被监测与生物保护、宁夏“十二五”工业科技发展规划、宁夏清真食品国际认证中心建设咨询、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宁夏人口发展总体思路和对策研究等100多项政策、法律、创作、规划、理论等研究成果,为自治区民族团结稳定和繁荣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明确既定目标,开创服务新局面
党的十报告提出“要更加注重协同创新,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科技工作两大主线,在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标准、激励机制、转化机制基础上,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推动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以此为指引,按照此前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的主要路径,结合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和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社会要求的“两大中心任务”。
(一)明确目标,多点开花
今后学校要以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驱动力,细化管理、强化奖励、注重鼓励。加速扩大科技规模,快速提升内涵,强化特色,持续推进原始创新,集中开展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加大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学科建设力度,注重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协调发展。以“政产学研用”密切结合为突破口,以“五型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服务资源的开放化和市场化,紧密围绕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最大限度地将科研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供高水平的社会服务,支持高素质人才培养,为推进宁夏经济社会跨域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争取项目,产出成果
在项目上,力争在“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等重大项目立项上取得新突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立项达到100项左右;教育部社科资助项目立项达到50项,科研经费总量突破1.5亿元。
在成果上,力争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论文数量增长1倍;出版研究著作200部以上;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翻一番;新增国家级奖励实现新突破。在领域上,力争建成5-10个自治区层面的特色突出、优势明显、水平较高的研究领域,1-3个优势研究领域进入国家级行列。在服务上,力争横向项目增长1倍,建成5-8个专业化人才培养培训基地、100个左右服务地方基地、100个左右服务地方团队、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大学科技园、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3个专业化检测服务中心、13个校企联合实验室或技术中心和3-5个人文社科领域的服务平台。
(三)重视科研创新,促进人才培养
科研水平的高低是高校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关系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必须更加强化观念,坚决走高水平科研创新与社会服务支持高质量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要大力推进科研成果应用于教学,将前瞻性研究与课堂相结合、应用研究与学生实践相Y合。进一步加强社会服务的教师与学生团队结合形式,在实践中提高学生创新能力,激活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和研究院等机构要在博士生、硕士生全部参与科研基础上,面向本科生开放,吸收本科生参与。通过高水平的科研和服务,培育优势特色学科和专业,实现科研与教学的有机结合。
(四)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服务社会
将科研定位提升一个档次,通过多层次、多方式的激励,鼓励承担高层次研究项目、产出高水平成果,提升创新层次。逐步加大国家重点项目、高质量论文、国家及自治区政府奖励和优秀著作的一次性奖励力度。突出应用成果转化和技术咨询服务的地位。加强重点科技项目过程管理,促进高水平、高质量成果产出。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倡导严谨治学、自由探索、负重拼搏的精神,引导广大科研人员更加重视科研和科研促进教学工作。将持续探索,力争建立健全一套符合学校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体系,使全体科研人员开展高水平研究和全方位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5(b)-0185-02
遥感作为一种高效的探测、获取、分析和处理空间信息的先进技术手段,已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高等院校是我国遥感专业人才培养的主战场,它提供了一个综合性高、专业性强的平台[1]。在该平台上,可以针对社会的应用需求,塑造学生不同的个体特征,培养出适于不同岗位的研究型、应用型人才。因而,构建旨在培养学生综合素养,并突出其个体特征的课程体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特色鲜明的体系可以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的同时,也能够突出学生个体,因而可以更好地满足我国遥感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
现阶段我国为遥感专业人才培养设置的本科专业主要有摄影测量与遥感、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等,在这些专业的培养方案中,《遥感导论》和《遥感图像处理》在多数高等院校中都有开设,并为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有的高等院校还开设了《数字图像处理》。《遥感导论》和《数字图像处理》两门课程可以视为《遥感图像处理》的前期基础课,因而在课程学期安排上应该提前。
《遥感图像处理》以地理学、测绘学、数理统计、计算机技术等为背景,在学习了遥感技术、图像处理技术的原理和理论基础上,着重介绍遥感信息处理的原理、过程与方法,并掌握遥感图像处理技术的发展动态与实际应用。由于《遥感图像处理》是多学科的交叉,与很多专业都有很密切的联系,而且发展速度较快,在遥感图像处理的教学中,一方面要求不同对象的学生掌握、理解或了解图像处理技术的基本原理;另一方面,还要求不同对象的学生理解或了解遥感图像的成像机理、处理技术和流程等。同时,图像处理技术和遥感技术具有技术更新快的特点,因而还需要学生掌握现阶段的状态以及最新发展情况。除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外,实验教学也是《遥感图像处理》课程的重要的环节,传统的课程教学大都偏重于理论,一些已有的实验也主要是针对特定图像处理的一些应用,缺乏图像处理技术应用与遥感图像特征无缝结合和系统组织。
总的来说,目前的《遥感图像处理》课程体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2]:(1)传统的课程体系多注重经典理论,轻实验和实践[3]。除了应该重视理论教学外,有效地利用实践教学环节,有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该课程内容,取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2)传统课程体系脱胎于数字图像处理,和遥感处理关键技术之间存在断裂面,遥感处理知识体系不够完善。
本文以我国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的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专业为例,针对《遥感图像处理》课程的教学目标,提出了适合高等师范院校本专业领域学生的课程体系的构建方案,并就其实践教学的效果和课程体系特色进行介绍。
1 课程体系的建立
内容的模块化设计是目前课程体系建设的主要方案,在很多高等院校的专业教学中得到了较好地应用[4]。为适于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的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教学需求,通过近10年左右的实践教学,我们将《遥感图像处理》的课程体系结构分为7个模块,如图1所示。
(1)图像基础模块:这一部分主要介绍遥感数字图像的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遥感数字图像、遥感数字图像的计算机存储、遥感数字图像的计算机视图与表达等内容,让学生了解遥感数字图像的基本概念和特点,并从计算机存储和显示的角度,定性了解数字遥感图像,引导学生建立遥感图像处理研究和实践的兴趣。
(2)定量遥感处理模块:遥感定量化是当前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其分析和处理过程涉及到物理、大气等学科;本科生由于前期所开课程较少,感觉定量遥感处理的难度较大,因而我们主张在本科阶段掌握定量遥感的基础理论和图像处理,深层次处理设置在后续的研究生课程开设。
该模块的主要内容涵盖辐射定标、大气校正、热红外地面温度反演等,以Landsat TM图像为例,了解遥感图像的辐射校正和定量反演的技术方法:辐射定标结合Landsat TM的0级、1级产品,介绍遥感图像数字值(digital number,DN)转换为光谱辐射亮度的方法;大气校正主要讲述基于辐射传输方程的校正方法,结合6S和MOTRAN辐射传输软件包,完成遥感图像的大气校正;热红外图像地表温度反演以Landsat TM6为例,介绍单波段热红外图像的地表温度反演方法和技术流程。
(3)几何遥感处理模块:该模块针对遥感成像的纯中心投影、多中心投影、侧视雷达等不同构像方式,解释它们的几何纠正方法和技术流程;对于多项式纠正方法重点介绍,强度多项式的构建、地面控制点的选择、最小二乘法拟合等相关内容。
(4)数字图像增强模块:数字图像增强模块按照彩色增强、辐射增强、空间域增强、频率域增强、多光谱增强等顺序进行讲解。在这一部分,我们遵循系统深入的原则,基于遥感数字图像处理的实例,帮助学生系统复结并领会各种理论方法之间的逻辑顺序与本质。由于图像处理具有理论性和可视化强的特点,在这个部分教学中,我们希望加强学生对前置基础课程(如《遥感导论》和《数字图像处理》)所学基本理论和方法的深入理解,使其充分认识遥感机理理论知识在遥感图像增强应用中的指导意义,并体会理论本身的魅力。
(5)遥感图像融合模块:该模块从遥感图像融合的目的出发,介绍图像融合的主要方法和技术流程、图像融合结果的性能评估等;联系数字图像增强模块的多光谱增强子模块,以HIS变换、主成份分析、傅里叶变换和小波变换等为基础,阐述遥感图像融合的主要技术方法,并对其方法的缺点进行分析,提出改进的遥感图像融合方案。
(6)遥感图像分类模块:该模块主要包括计算机分类的基本原理、非监督分类、监督分类、计算机分类的新方法、分类结果后处理、精度评估等内容。在这一部分教学中,我们充分发挥图像处理应用性强的特点,选择最小距离法、ISODATA、最大似然分类法等,重点讲述其基础理论和技术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7)变化检测模块:该模块是对前面所学模块的综合运用,向学生展示《遥感图像处理》立体而丰富的专业内容。在介绍遥感图像变化检测意义和技术流程的基础上,重点论述变化检测的分类后比较法和直接比较法;将变化向量分析法(CVA)作为典型算法进行讲述,通过土地覆被变化检测的应用实例,综合遥感图像辐射校正、几何纠正等知识,重点论述变化强度和变化方向的确定方法,并利用图像处理实践提升学生的研究性思维,初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2 课程教学实践及其特色
2.1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动手能力的培养
本课程主要教学目的是使学生了解和掌握遥感信息处理的基本知识、方法、基本技能和发展动态,初步掌握应用遥感信息处理技术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而,实践教学能力培养是我们课程建设的核心部分。我们在每个模块中设置了多个实践环节,多角度、多目标的提升学生动手操作能力。
通过理论学习、实践处理等环节,增强学生对本课程的理解,并在此基础上使学生进一步掌握遥感图像成像的基本原理、基本理论和这些理论在遥感图像处理中的应用。近10年的教学实践证明,该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较好地调动了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2.2 内容延伸模块化,形成分层次课程体系
我们依据课程教学内容,构建了授课内容的基本框架,按照教学内容分块设置,根据学生学习阶段、课时安排、专业特色延伸等可以灵活变化,因而给授课内容带来了较大的机动性。
在每个教学模块中首先确定知识体系和拓展专题内容,将这些拓展专题分为偏应用型和偏理论型。每个专题中设置基本内容和扩展内容,形成模块化分层次的课程体系。
例如:在数字图像增强模块中,目前的大多数教材中存在直方图均衡化的内容,然而随着图像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的拓展,人们发现在绝大多数遥感图像增强处理中不适合直方图均衡化处理,因此这部分内容可以不讲或让学生自学。图像增强部分的内容非常多,使学生清楚掌握第一节内容介绍的关键词,课程的延伸内容就会更易理解。根据学科特色和学习层次,可以有意识地引入偏应用专题或偏理论专题,更好地满足不同目标、不同层次的学生的需求。
通过遥感图像处理课程教学内容的分块划分,形成了层次化、模块化课程体系,在确保授课内容体系完整情况下,使内容选择更具条理和可操作性,便于培养不同目标导向的学生,更适于我国高等师范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学设计。
2.3 多目标人才及其创新能力培养
社会对人才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分类,从生产或工作活动的目的来分析,现代社会的人才可分为学术型(理论型)、技术型、工程型和技能型等。多目标人才就是多功能人才,其特点是多才多艺,能够在很多领域大显身手。当今社会的重大特征是学科交叉,知识融合,技术集成。因而,《遥感图像处理》多目标人才培养是培养学生在各个方面都有一定能力,同时在某一个具体的方面要能出类拔萃。
在高等师范院校地理学背景创办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等本科专业的情况下,不同层次、不同培养目标导向,可以让学生针对自己的发展方向选择应用型还是研究型,因而该课程体系更加具有灵活度。我们课程体系中设置的定量遥感模块,可以满足学生在应用型《遥感图像处理》课程中学习到研究型知识,丰富和完善学生的有关遥感处理的知识结构,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教学证明,我们的本科生经过该模块的学习,也能够独立完成研究方案构思和具体研究路线设计,并在老师的指导下撰写科学论文。
3 结语
卫星遥感、图像处理技术的迅猛发展,其应用领域愈来愈广泛,该领域受到很多学生的垂青,激发了他们的学习热情。目前很多高等院校都开设了《遥感图像处理》这门课程。如何根据各个高等院校的学科特色、学生特点构建适合自己的课程教学体系、安排好授课内容、提高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有效性是很多高等院校主讲教师最关注的,同时对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加强实践应用能力以及培养信息技术时代的创新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结合多年《遥感图像处理》课程的教学经验,设计了一个课程内容模块化、专题内容可延伸、分层次的课程体系,它采用专题框架,在保证授课体系完整性的前提下,授课教师可以依据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特色、学时要求引入模块化延伸内容,有机地将课程教学内容联合在一起,形成多层次、多目标的授课内容。实践证明,该课程体系设置达到了我们高等师范院校相关专业的课程教学预期效果,可以为我国其他高等师范院校的相关专业的《遥感图像处理》课程教学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邓磊,赵文吉,胡德勇.遥感课程实践教学模式探索与教改实践[J].科技创新导报,2012(7):136-137.
一位瑞典教授曾这样描述自己的国家:“只要瑞典科学院不再参与诺贝尔奖,他就可以摆脱所有的批评,但是这样的话,隅居北欧一个黑暗角落的小小瑞典,将会失去与世界科学事务所保持的独特接触。”
一句“独特”似乎能说明所有的问题。每年秋季,世界文学界的目光都会投向这个北欧小国,每年任何一个时段热爱和懂音乐的人都对此地趋之若鹜。但国土面积只有45万平方公里,人口不足950万的瑞典,何以立足世界?何以受世界推崇?
當我们把目光从沃尔沃汽车、爱立信、伊莱克斯电器、ABB、哈苏相机,以及宜家家居、H&M等全世界响當當的品牌中跳跃出来,去审视他的文化、外交以及艺术上的成就,或许我们会找到这个以软实力撑起来的国家是如何发挥着比自身实力比例大得多的国际影响力的答案。
平等的典范
“瑞典”一词来自瑞典语“安宁的王国”的意思,国名来自瑞典的起始地区(今瑞典中部),别称“森林王国”。同很多北欧国家相同,瑞典也是“高工资、高税收、高福利”的国家。他更被视为具有社会自由主义倾向以及极力追求平等的现代化福利社会。
瑞典的安宁首先来自于他的平等。1991年,瑞典完成了与此相关的第一部法案——《平等机会法》,这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案。在世界范围内,瑞典在反对歧视、确保性别平等方面被认为是最成功的国家,并被称为“瑞典模式”。对于瑞典文化中的这种平等主义,以研究跨文化心理著称的美国心理学家特里安第斯将其称作为“平面式个人主义”,也就是更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他的平等首先在王室继承上得到体现。瑞典历史学家安德松说:“瑞典历史实际上就是一部帝王史。”这观点即使在瑞典也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国王在瑞典历史上,尤其是在中近代历史中曾起过重大,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
从1980年起,瑞典开始实行完全的王位同源继承制,也就是王室的第一个孩子,不管是男是女,都是法定的王位继承人。王储维多利亚公主将成为瑞典第70位国王,也是瑞典王国历史上的第三位女王。
瑞典人相信,性别平等就是政治,他是民主政治的产物,反过来又推进了社会平等、权利平等和机会平等。
1994年,具有高度性别平等敏感的瑞典首相帕尔梅提出了一项新的战略——社会性别主流化,这一战略随后在1997年被定为联合国的国际战略。1974年,瑞典政府规定所有公民均享有“父母津贴”,在當时的欧洲各国引起很大关注。1999年1月,瑞典政府又引入新法案,给客定罪(最高刑罚为入狱6个月)。这个基于“是对女性有系统的剥削形式之一”的理念制定的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法律,对其他国家产生了极大的震动。
也正是在这种核心文化的影响下,瑞典人在性别平等问题上对世界作出了一系列的卓越贡献。一直以来瑞典都是举世公认的在确保男女平等方面最成功的国家。1998年,联合国在一次人文调查中把瑞典选为世界上最平等的国家,其“参数”主要是在男女平等和穷人富人之间的经济分配两个方面。10年后,在世界经济论坛公布的各国性别平等排行榜上,排在最前面的依然是瑞典。这个排行榜的主要依据是4个方面:男女薪酬、教育机会差异、政治代表权差异和包括平均寿命在内的健康差异。世界经济论坛对瑞典的评价是:男女劳动力就业和薪酬之间的差距正变得越来越小。
2009年10月,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的欧盟第八次减少贫困和社会排斥圆桌会议上,欧盟委员会负责就业、社会事务和机会平等的委员弗拉迪米尔·什皮德拉表示,“就业市场歧视仍然是欧洲社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欧盟在此领域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反对歧视不能只是一句空话,而要成为现实。”而至于如何让反对歧视、确保平等成为现实,瑞典政府在确保性别平等方面的做法,显然是一个值得其他国家学习和借鉴的成功模式。
文化输出立身
平等是瑞典国家的核心价值观,也树立了他平等、谦和的国家形象。而每年诺贝尔奖的颁发和瑞典的文化输出是其对外交流的主要窗口。
外人很难想象在寒冷的瑞典,人们对于诺贝尔奖是抱着怎样的激情。每年10月份快到时,甚至计程车司机似乎都会参与到猜测游戏中去。诺贝尔奖是以瑞典著名的化学家、硝化甘油炸药的发明人阿尔弗雷德·贝恩哈德·诺贝尔的部分遗产(3100万瑞典克朗)作为基金创立,1901年首次颁发。
“诺贝尔奖颁奖典礼为全世界不同文化、肤色的人提供了一次交流的机会,这是瑞典人向世界打开的一扇窗口,他提供了一个外国人看瑞典的视角。带着高贵血统的诺贝尔奖晚宴非常受关注,这一切都能让外界了解瑞典”。瑞典民众如此评判。
虽然到现在人们对诺贝尔奖的设立和评选标准仍褒贬不一,但瑞典借此连接世界的作用显而易见。
除了诺贝尔奖影响,瑞典文学和音乐的输出也是闻名遐迩。
乌普萨拉现在已经成为世界上小有名气的文化城市,瑞典历史最悠久的大学——乌普萨拉大学就建于此地。乌普萨拉大学附设众多研究所,其中有享誉世界的地震观测所,乌普萨拉城因此而扬名世界。
瑞典文化生活生机勃勃,充满活力。小说家兼剧作家斯特林堡、诗人特朗斯特罗姆、儿童文学作家林格伦使瑞典文学充满生机。他们的作品被翻译成包括中文在内的世界各大主要语言,对世界文学包括中国文学产生了重要影响。2004年,中国北斗文学奖就把终生成就奖的荣誉授予了瑞典诗人特朗斯特罗姆,以表彰他对當代诗歌的贡献。这是第一次一个外国诗人获此殊荣。
作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和英国的第三大音乐输出国,从ABBA到Cardigans,从Emilia到Hives,瑞典流行音乐在世界上享有盛誉,吸引着无数世界乐迷的目光。以Max Martin(为后街男孩、小甜甜Britney Spears等制作了许多经典的热门单曲)为代表的瑞典制作人、作曲家,对世界流行音乐排行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瑞典的知名乐队,相信稍微了解一些欧洲音乐的人都会挑起大拇指,瑞典的音乐绝对堪称欧洲最佳之一,例如70年代的ABBA,这个瑞典四人组曾经轰动全世界。
在电影方面,虽然瑞典电影还很小众,但是特色分明。瑞典人自己拍片从1898年开始,1917年,斯约史特洛姆拍摄的故事片《赛尔日·维根》开始了瑞典电影发展的新阶段。在这部影片里,确定了后来被称之为“瑞典古典学派”的一些美学原则。这个学派曾对世界电影艺术的发展产生过影响。
80年代以后,瑞典每年摄制故事片15~20部。瑞典电影学会从1966年起也摄制影片,该学会是电影情报和科研单位,有自己的电影俱乐部,学会所属斯德哥尔摩电影资料馆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影资料馆之一。
对文化的重视也在国王身上得到体现。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对环境问题非常关注,是公认的环境问题专家,曾获得过美国环保署奖等奖项。他每年都会参加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斯德哥尔摩水周,并亲自颁发水奖。国王也很重视和关注瑞典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譬如向公众开放王宫、展出王室收藏和花园等建议都先后得到落实。
卡尔十六世的祖父、68岁才即位的古斯塔夫六世(1950年~1973在位)是一位热情的中国艺术爱好者和专家,也是一位著名的考古学家。1914年在他推动下,瑞典国家博物馆举行了首次从青铜器时期到19世纪的中国艺术展,其中许多展品出自他的个人收藏。
被称作中国境外最大的中国史前文物收藏地的瑞典东方博物馆,就是在他的收藏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如今已经成为欧洲研究东亚和中国文化的中心之一,收藏的中国文物约8万件,时间跨度从史前直到近代。
中立外交艺术
无可置疑,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化要想长足发展,都需要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瑞典王国是北欧最大的国家,居欧洲第5位。在17世纪,瑞典长期奉行“平时不结盟,战时守中立”的对外政策,近两个世纪没有任何内外战争,在一个世纪里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一跃成为现代化的福利国家和经济高度发达的工业强国。
“中立”的外交政策正是瑞典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瑞典国家外交的艺术。
而瑞典的外交也经历了多次转变,1630年,国王古斯塔夫·阿道尔夫二世决定介入欧洲的30年战争,以保护新教、扩大斯德哥尔摩在欧洲的影响。在接下来的近200年间,瑞典曾热衷于欧洲政治并参与了大陆许许多多的争战,直到1809年被俄罗斯打败并割让一块土地(即如今的芬兰)给后者为止。
这也导致瑞典随即发生了宫廷,并采纳了新宪法。新宪法大大削弱了国王的权力,规定国王与议会分享国家的统治权,不再醉心于征战欧洲大陆,贪图王国的领土扩张。如此一来,瑞典在对外政策的选择上变得更加谨慎,开始权衡各种政策的利弊得失。瑞典最终选择了“平时不结盟,战时守中立”的外交取向。拿破仑战争结束后,瑞典即退出了欧洲大陆的政治、军事纷争,成功地避免了欧洲的连绵争战。
瑞典采取“平时不结盟,战时守中立”的独特外交和安全战略,并不意味着他不介入世界事务,置身于国际事务之外;恰恰相反,他的中立主义是以积极的国际主义外交为补充的。与其有限的国家规模和外交资源相比照,冷战期间瑞典在国际外交舞台上的活跃程度是十分引人注目的。
战后瑞典介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独特的政治经济体制,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其福利制度之完善,即使當时最成功的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也难以企及。一时间,“瑞典模式”成为各国学者和政治家们纷纷研究和关注的焦点,甚至被经合组织誉为“世界的典范”。这一成就给瑞典政府带来的不仅仅是自信,而且使他获得一种道德上的优越地位,加上他不依附美苏集团任何一方的中立主义外交取向,这一切很自然地将他推向“国际主义”外交路线。
然而,德国的统一和冷战的结束,促使瑞典重新审视他在欧洲乃至整个世界上所处的位置。特别是1990年瑞典遭遇50年来最大的经济衰退和社会问题,传统的“瑞典模式”正在走向一个时代的尽头。
瑞典也随之试图通过加入欧共体来缓解国内面临的经济困难。不过,此时欧共体正准备发展成为欧洲联盟,这对瑞典这个最坚定的独立外交维护者来说是难以接受的,与瑞典长期以来所奉行的不结盟、中立的对外政策格格不入。同其他北欧国家一样,瑞典加入欧盟实际上是在进行两种交换,即“以自主换取富有,以换取声音”。
创新推动转型路
當然,对中立瑞典的处国艺术,评判不一而足。而瑞典的发展却有“积极”的一面,科技创新是瑞典由“软”变“硬”的重要途径。
瑞典是世界上最具创新力的国家之一,拥有众多知名跨国公司,在各自所在领域掌握核心技术。科研投入在国内生产总值占比居世界首位,并坚持把有限的资源高度集中到几大支柱性产业,而不是遍地开花。
从瑞典全国科研经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来看,瑞典在世界各国中高居榜首。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布的数据,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瑞典科研经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已达3%,比美国高出将近05个百分点。进入21世纪后,瑞典进一步加大了科研投入。经合组织的数据显示,2001年,瑞典科研经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一度高达4.3%。
瑞典科技创新机制的一大特色是,企业起到了科技创新的主导作用,绝大部分科研创新成果是企业取得的。约20年前,瑞典企业用于研发的经费就已经占到全国科研发展总经费的2/3,时至今日,其比重进一步增大到3/4,如2007年瑞典全国1100亿瑞典克朗的科研总投入中,企业研发投入占到74%;高等教育机构的研发投入占21%;政府机构,如备事业署、备省市研发资助机构的研发投入占5%。
瑞典雄厚的科技创新实力还得益于大学和企业的密切合作,知名学府成为企业科研项目“孵化器”。
1.背景
在发展中国家,农业十分重要,称其为食物、收入、就业甚至往往是外汇的来源并不夸张。高产和持续增长的农业,同国民良好的健康状况一样,对于实现经济增长和减少贫困非常关键。世界贫困人口的大约四分之三生活和工作在农村地区[1]。经济学家和决策者除了对农业在维持收入和就业方面的直接作用,还对农业,特别是农业科技进步在刺激整体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进行了充分讨论。提高农业的生产率能直接提高依赖于农业的大多数贫穷人口的收入和就业水平。对生活在农村和城市地区的贫穷人口来说,还有助于(相对或绝对地)降低食品价格。
由于农业为发展中的城市和工业区提供了食物、劳动力和财政来源,因此在历史上农业被视为维持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当然对于这一观点是存在争议的。在食品价格不提高,并且对于工业增长和减少贫穷没有妨碍作用的情况下,实现这种转变通常取决于生产率的提高。发达国家认为,农业技术和设施的进步有助于工业革命。
在发展中国家中,技术进步传统上是通过田间实验、选择和使用传统的当地作物品种(landrace)[2]来实现的。后来主要是通过对具有所需优点的植株进行杂交而有目的地繁育新品种作物来实现。在过去的三十年,在国际农业研究咨询集团(cgiar)的组织下,此类研究主要由国家研究机构依靠国际研究机构网的资助在公共部门内进行。正是这个国际研究机构网以高产的半矮生稻和小麦品种为基础领导了20世纪60年代的绿色革命。尽管对这种技术产生的环境和销售影响有批评,但由于其对营养、就业和收入具有有利影响,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能保证合理灌溉的地区,因此该技术仍得到广泛的信任,此后,为了将这些技术拓展到新的作物以及雨灌和旱地地区,尝试了其他育种计划,但鲜有成功。
最近,在农业的技术和研究结构方面出现了重大的变化。首先,在最近的二十年,生物技术特别是基因工程的出现,已大大地提高了在农业研究中取得成就的可能性(例如,将新的基因性状引入植物中)。其次,尽管近年来至少是通过国际农业研究咨询集团在公共研究中的公共投资已趋于停滞,但私人企业的投资在迅速上升[3]。市场力量对增加研究经费的投资方向和目的的导向作用增强。
2.农业中的知识产权
在历史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主要应用于各种机械发明或艺术创作。将知识产权赋予生物是最近在发达国家兴起的。无性繁殖植物到1930年才首先在美国给予专利保护。植物品种的保护(或植物育种者权利)作为一种新型知识产权在20世纪后半叶才变得普遍。因此,植物保护制度发源于这个期间在发达国家占优势的经济体制和农业环境。这种保护制度反映了私人育种者对保护其知识产权日益增长的关注。长久以来,农民一直是将往年的作物种子重新栽培、交换或出售,这意味着育种者难以通过重复出售种子来补偿其在改良品种中所作的投资。专利或植物育种者权利通常会限制农民销售成熟的种子(有时是重复使用),因此增加了对育种者种子的市场需求。即使是在发达国家,虽然对许多作物来说,每年购买种子已成惯例,但重复使用种子的现象仍很普遍。在发展中国家,大多数农民重复使用种子,并通过非正式方式与邻居交换或销售种子。因此,在绝大多数国家,每年都购买新种子是比较罕见的。
随着trips协议的通过,发展中国家被迫通过专利或其他方式对植物品种进行保护,而未仔细考虑过这种保护是否对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是有益的或其是否会影响粮食的保障。如同药品一样,关键问题是:相对于发展中国家和贫穷人口的需要,知识产权保护是否能够以及如何帮助促进研究和革新。我们还需要了解知识产权保护如何影响农民获取种子以及其他所需农业投入的成本和途径。
如果植物品种保护的目的是为鼓励育种者,那么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即怎样认识和保持农民参与植物基因资源的保存和开发的贡献。在引入正规育种程序之前,品种和栽培的改进一直依赖于农民的选择和实验。此后正规的育种程序利用这些品种和知识开发出具有较高产量或具有某些理想性状的改进品种。问题是农民对于保存和革新的贡献是否应当保护或奖励。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包含的原则(在下一章讨论),新的关于植物基因资源的国际条约(itpgr)寻求制定便于获取植物基因资源的规则和建立公平和公正的利益共享机制。
在本章中,我们提出下列问题:
l在发展中国家,对植物和基因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产生农民所需的技术吗?
l知识产权保护会影响农民使用其所需技术吗?
l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于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关于植物基因资源的国际公约中规定的获取和利益共享原则如何发挥积极作用?
二、植物和知识产权保护
1.引言
根据trips协议,各国可以将植物和动物及其主要是生物学的生产方法(但不包括微生物)排除在专利保护主题之外。但成员国需要采取某种形式,如专利或专门制度,对植物品种给予保护。
trips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定义,如“植物品种”、“微生物”或“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的准确含义在法律上是很复杂的。但重要的是应当指出,trips并未提到来源于植物、人类或动物的基因是否可以获得专利。由trips协议而产生的问题是:什么内容构成了有关遗传物质的发明。例如,对于从自然界中识别出来的遗传物质,是否可以因为将其分离和纯化与不能获得专利的发现有所区别而给予其专利?这是应当由国家法律来规定的情形。trips协议的唯一特殊要求是,对于除微生物以外的植物品种应当给予保护。
某些人士出于道德原因坚决反对给予生命体专利保护,他们认为私人占有从自然界产生的物质是错误的,并且对世界不同区域的文化价值是有害的。人类基因组序列也产生了特殊问题。我们认识到这些问题,并将在第六章设计专利制度的部分中进一步讨论。关于授予dna专利权的道德和法律问题在纳菲尔德生物伦理学委员会(nuffieldcouncilonbioethics)的最近报告[4]中曾予以讨论。本文的任务是考虑给予植物品种专利保护在农业中的实践和经济后果,以及这种后果会怎样影响贫穷人口的生活和政策的走向。
对于植物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l采用美国式的、与常规(发明)专利不同的植物专利。
l允许对植物或其部分如细胞授予常规专利。
l象美国和少数几个国家(非欧盟国家)一样,授予植物品种专利权。
l采用专门的植物品种保护形式(pvp),如植物育种者权利(如欧盟或美国)或其他类似形式。
l允许对dna序列、包括该基因的基因构成物、由该构成物转化形成的植物、该植物的种子和后代授予专利。
此外,专利被广泛用于保护在植物染色体组研究中所使用的技术[5]。
除了采用专利和植物品种保护形式,还可采用技术手段保护植物的知识产权。诸如市售杂种[6]玉米一类的作物,如果要保持杂种产量和活力就不能重复使用其种子。某些杂种的这种特性使其具有天然形式的保护,这样种子公司就能通过重复销售种子更迅速地获取其投资的回报。相反,其他类型的种子品种可以每年重复播种而产量不会降低,因此农民可以重复播种他们自己的种子而无需重复购买。绿色革命品种就是这种性质的,这是它们如此成功的一个原因。只是在最近才研制出杂种稻以及小麦。基因使用限制技术(简称为gurts)是用于描述控制基因在植物中作用的不同形式的一个术语。所谓的“终止基因”技术是众所周知的。该技术使种子不育,从而使其从生理上说不能生长第二代作物[7],但出于农业或商业上的原因,还可以控制其他特性。技术保护的效力与知识产权保护相似,但可能更便宜,并且从自我执法的意义上来说无疑更有效。
2.研究和开发
与医学研究相比,农业研发活动更多地是由发展中国家承担的或者与之有关。例如据估计在1995年,尽管分布不均匀,发展中国家公共机构在农业研究上的总支出达到115亿美元(按1993年的国际货币单位计算),而与此相比发达国家的支出为102亿美元[8]。大多数研究在亚洲和拉丁美洲的技术比较先进的发展中国家中进行。此外,这些国家的研究支出在1976至1996年间每年增长5-7%,而在非洲则毫无增长[9]。相反,世界范围的私人研究支出总计115亿美元,其中仅有7亿美元来自于发展中国家。
这意味着全球农业研发投资的约三分之一花费在发展中国家,与估计最多5%的费用用于发展中国家的健康研究形成显著对比。这里应指出三点。第一,全球的农业研发费用仅比健康研发估计费用的一半略多[10]。第二,公共机构的农业研发投资几乎是私营机构的两倍。而在医药领域,正如我们所知,私营机构的投资所占比例较大。第三,发展中国家在农业研究方面提供了相对较好的服务,这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原因。
无论如何,目前的趋势仍值得关注。尽管国际农业研究咨询集团每年仅花费约3400万美元,但这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例如,国际农业研究咨询集团中心在绿色革命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并且现在充当世界最大的与发展中国家有关的基因资源收藏的管理者,该收藏是今后作物改良的主要来源。但由捐赠团体提供的国际农业研究咨询集团体系的资金自1990[11]年以来按实数计算已下降,这威胁到其研究成果和基因库的维持,或帮助发展中国家维持其本国收藏的能力。实际上国际粮农组织和国际农业研究咨询集团已经建立了一项基金专门用于确保全世界的这些遗传物质能得到适当的保存[12]。尽管来自援助捐赠团体的资金没有增长,但私营机构是农业研究与开发中的动态因素,不过其成果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与发展中国家的贫穷农民直接相关。
3.植物品种保护的影响
在这一部分,我们要研究植物品种保护(pvp)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影响的证据,以及植物品种保护体系可以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什么。
关于植物品种专利保护对研究的影响的绝大多数证据来自于发达国家,并且很少。在引入知识产权保护之前,私营机构的育种开始时集中在杂交品种,在美国尤其集中在玉米上,因为这些品种的固有性质是“技术保护”的一项要素。在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一项研究表明:尽管引入了植物品种保护对大豆可能还有小麦[13]有一定影响,但没有证据证明由于引入了植物品种保护,导致总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增加。小麦还占已颁发的植物品种保护证书的多数。还有证据显示植物品种保护被用于推出具有区别的新产品的市场战略,并且促成种子行业内发生大量公司兼并。但该证据没有决定意义,主要是因为难以将植物品种保护的作用与其他正在发生的变化相分离。即便是现在,研究杂交作物的经费占销售额的份额还是超过非杂交作物的,而非杂交作物才是植物品种保护的主要对象[14]。最近的一项研究发现,在美国对于小麦的植物品种保护没有促进私营机构在小麦育种方面的投资增加,但可能对公共机构的投资有促进作用。职务品种保护对产量的增加也没有帮助。但私有品种的小麦播种面积的份额显著增加了,这更加表明植物品种保护的主要作用是作为市场手段[15]。
在中等收入的发展中国家[16]进行的一项重要研究发现,几乎没有证据显示由于植物品种保护导致农民可用的植物品种范围扩大或革新增加。使用外来遗传物质的机会增加了,但其使用有时受到限制,例如在出口方面。一般来讲,商人化农民和种子工业是主要的受益者。贫穷的农民不能直接从上述保护获益,却可能在将来因限制种子储存和交换而受到不利影响。
根据trips协议,发展中国家可选择一种“有效的特殊”植物品种保护制度。重要的决策是确认一种适合其特定的农业和社会经济状况的制度。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见专栏3.1)以欧洲和美国法规为基础,或许是发展中国家可以采纳的一种制度。这样选择的优点是它提供了一种现成的立法框架,但缺点在于它是按照发达国家的商业化农作制度量身度作的。因此对于在发展中国家采用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模式存在一些疑问,特别是考虑到提供各种植物品种保护形式的情况。
授予植物品种保护证书的门槛标准低于授予专利的标准。尽管要求被授予证书的植物品种具备新颖性和独创性,但并没有相当于非显而易见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工业可应用性)的要求。因此,植物品种保护法允许育种者保护具有极相似特性的品种,这意味着该制度易于被推出只有微小差别的新产品和有意废弃旧产品的的商业因素,而不是农艺特性的真正改良所驱动[17]。发展中国家可以考虑抬高门槛,从而只保护对全社会有利的具有特殊特征(例如产量增加或具有特殊营养价值)的重大或重要革新。因此可以提高独创性的标准,而且出于农业政策的目的,还可以提高实用性标准。或者,各国可以决定对某些植物种类保持较低标准以便促进新生的本国育种工业获得植物品种保护,由此获取商业和出口利益。
还有,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体系对均一性(和稳定性)的要求排除了农民开发的地方品种获得保护的可能,因为这些品种在遗传上是比较异质的并且不太稳定。但这些特性使得这些品种适应性更强并且适合大多数贫穷农民生活的农业生态环境。因此应当允许发展中国家设计能够为满足环境要求的品种和贫穷农民依赖的作物提供保护的制度。但这种标准可能难以制定,并且这种制度运行的成本昂贵。各国政府可能会认为推广这样一种制度不会对其农作体系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另外还需关注的是均一性标准。尽管支持者主张植物品种保护通过刺激新品种的产生实际上增加了生物多样性,但其他人则认为对均一性的要求和对本质上相似的作物品种授予证书会增强作物的均一性,损失生物多样性。这种担忧思考问题的广度显然大于植物品种保护。许多国家在种子法中规定了严格的均一性要求,有些比植物品种保护规则还要严格。此外,绿色革命品种的成功使得相关品种具有更高的均一性,这种均一性导致作物抗疾病能力差,田间生物多样性降低,这也带来了同样的问题。随着育种活动逐渐变为主要由私营机构进行的活动,新品种大规模地取代了传统品种,因此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在田间或在“基因库”保存和维持遗传资源以备将来可能之需[18]。
此外可能还需要区分保护不同种类作物的标准。例如,具有重要的商业和出口机构的国家可能会对这些机构内的相关作物采取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标准以鼓励革新和商业化。但他们可能对农民种植的粮食作物采取另外的标准以保护其储存、买卖和交换种子的实践行为以及非正式的革新体系。例如,在肯尼亚,植物品种专有权似乎主要由外国的花卉和蔬菜出口商申请以支持其商业化和出口。这可能对肯尼亚出口工业和商业化农业生产的扩展,以及间接地对贫穷人口是有利的。植物品种保护使在肯尼亚使用新品种更便利(如果缺乏保护,就不会有这种便利),但看来似乎对刺激本地研究没起什么作用。该制度也似乎与肯尼亚的贫穷农民以及他们种植的作物没有直接的关系。
专栏3.1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联盟(upov)
国际上公认的关于植物品种保护的协议是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联盟公约。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联盟公约缔结于1961年,此后经过三次修订。除南非以外,最早参加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联盟的发展中国家是乌拉圭和阿根廷(1994年),当时总共有26个成员。从1994年开始,又有24个发展中国家参加了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联盟。尽管trips仅规定应有特殊的制度,但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已成为一种明显的选择,因为它提供了一种现成的解决方法以发展该法律。此外,在双边贸易协定的情况下,迫使各国参加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联盟(例如,最近达成的越南-美国贸易协定要求双方都是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联盟的成员,其中美国已经是成员了)。
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联盟公约的目的是按照统一的、明确规定的规则使植物新品种的育种者得到排他性的财产权,确保联盟的成员国承认其成就。
由于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联盟公约已经过多次修订(1978和1991),保护的范围和期限已经扩大了。在1991年公约中,最短保护期(分别从以前的15和20年)增加到20年(藤本植物和乔木是25年)。与专利不同,获得保护的标准不包含创造性。相反,为了获得授权,品种只需是有区别的、均一的和稳定的(简称为dus)以及新的(就在先商业化利用而言)。
1978年公约允许育种者使用受保护的品种作为新品种的来源,然后新品种本身可以被保护并且上市销售。1991法保留了育种者的例外,但育种者的权利延伸到“本质上来源于”被保护品种的品种,未经原品种持有人的许可,这些品种不能进入市场。
1978年公约保护育种者为销售而生产种子、许诺销售和销售种子的权利,因此默许农民重复种植和交换种子(尽管此权利并未明确指出)。1991年公约则对农民的权利有更多的限制。现在,育种者的权利除销售繁育或收获的种子以外,还延伸到生产或繁育(第14(1)条)。但通过一项非强制的农民例外使限制得以缓和,该例外允许“农民为繁育的目的在其自己的土地上使用收获的产品(他们通过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而获得的)、被保护的品种或[实质上派生的品种]”(第15(2)条)[19]。
因此,发展中国家应考虑将其植物品种保护法规建立在如何使其农业发展和粮食保障受益的现实评价的基础上,同时还要考虑农业在形成出口、外汇和就业方面的作用。尤其是需要考虑对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模式进行合理的修改以使其适应自己的情况[20]。许多国家已经通过或正在考虑包含上述因素的立法[21]。
特殊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农民例外的范围。与专利不同,植物品种保护法规通常允许例外,如1978年的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联盟允许农民无需经过权利持有人的许可,便可在自己的土地上重复使用收获的种子。在美国,这种例外扩大到允许为了种子的目的向其他农民有限地销售收获的作物。而且,在发展中国家,在缺乏法律规定的情况,农民非正式地交换和出售其种子。正如我们所注意到的,这在发展中国家的贫穷农民之中仍是非常普遍的作法,甚至在发达国家也仍是常见的。这些销售和交换制度是一种重要机制,农民传统上据此选择和改善他们自己的品种,对这项权利的限制可能会阻碍此革新过程。尽管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1991)同意各国允许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作为种子重复使用他们自己的作物,但不允许非正式的销售或交换。相反,trips仅仅要求应对植物品种有某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并未以任何方式对被保护品种的所有人的权利规定例外条款。
许多国家和组织在此方面进行了各种尝试。例如,oau(现在的非洲联盟)已提出示范法,推荐非洲国家在其立法中采纳。该示范法规定了储存、使用、繁育和加工农场保留的种子的权利,但未给予大规模销售这种种子的权利[22]。印度政府最近决定加入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联盟,已在其植物品种保护法规(2002)中加入了一项条款(第39(1)(iv)条),该款规定:
农民应被视为有权以此法生效之前其有权采用的同样的方式储存、使用、播种、补种、交换、共享或出售其农场生产的包括依据此法受保护的品种的种子:但是该农民无权出售依据此法受保护的品种的有品牌种子[23]。
依据植物品种保护规则,育种者享有的例外也不同于专利法,区别之处在于育种者可以不经授权而使用被保护的品种作为繁育另一品种的基础(新品种本身可获得保护)。因此植物品种保护提供的保护力度小于专利,虽然我们已经证明这对研究没有什么激励作用,但相应地对逐渐增加的后续革新的限制要少于专利。而且发展中国家能够完全自由地选择规定什么样的例外条款。从一个极端来说,植物品种保护可以作为一种高级的种子证书或标记,授予持有人以此标记销售种子的独占权。但只要没有借助此证书销售,就无权保护随后的种子使用或销售。此权利优于商标或种子证书,但不能以任何方式限制随后的收获物的重复使用。该制度可能是使植物品种保护制度适应贫穷农民需要的一种方式,但对育种者几乎没提供什么激励作用[24]。
4.专利的影响
目前只有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对植物品种本身给予专利保护,其中在美国授权数量最多。1930年的美国法引入了一种特殊种类的植物专利用于保护无性繁殖品种,现在在美国,植物品种也可以被授予标准的发明专利。专利通常赋予权利人通过限制农民销售或重复使用他们种植的种子或其他育种者为了进一步研究和育种的目的使用该种子(或有专利权的中间体技术)的权利,对专利品种的使用施加最有力的控制,在此意义上,专利是最强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然而,专利法可以提供与植物品种保护制度相似的例外条款。例如,欧盟生物技术指令不允许授予植物品种专利权,同时规定了一项例外条款,使得有关关于遗传物质的专利不能妨碍农场的重复使用。此外还包含在某些情况下强制许可的条款,以使得育种者使用有专利权的遗传物质不会侵犯专利权[25]。
在美国,植物品种取得专利权是特别重要的,因为利用专利中适当的权利要求,专利品种的持有人可阻止他人为了育种的目的而使用该品种。这是与植物品种保护的显著区别。由于植物品种保护的标准比较低,因此与获得植物品种保护相比,证明一个新品种满足可取得专利的标准更困难并且更昂贵。通过要求保护基因、影响转化的媒介物或载体等常常可以获得范围宽泛得专利保护,这种专利可能覆盖了许多可能含有该基因的品种或作物。从实用目的来说,这种做法可能与整株植物取得专利权具有相同的效果,因为该专利通常会延伸到“其中含有该产品的所有物质”[26]。
无论取得专利权能产生什么激励,市场力量驱使私营机构进行直接的研究工作,因为其中有潜在的实质性回报。然而,与医药研究相比,各公司有可能被发展中国家广泛种植的作物所吸引。投资成本比医药研究低,而潜在的市场比较大。例如水稻,仅在印度的产值就超过了美国的玉米市场,这种作物的育种工作一直由本国或国际公共机构(主要是国际农业研究咨询集团)掌握。现在私营机构对水稻研究越来越感兴趣。monsanto和syngenta公司一直致力于获取两种主要的水稻品种的稻基因组序列。美国每年颁发的与水稻相关的专利数已从1995年的不到100件上升到2000年的超过600件[27]。
到目前为止,大约80%的转基因作物的试验在发达国家进行,其种植了世界基因改良作物的四分之三。跨国公司的育种策略当然适合发达国家市场以及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例如巴西、阿根廷或中国)商业部门的需要。诸如除草剂耐性这样的遗传特征的研发方向主要由商业利益所决定、而不是由对发展中国家贫穷农民有益的性能决定。各公司正在推广基因改良品种,因为尽管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于基因改良品种都是有争议的,但某些发展中国家认为可能对其有利(例如提供昆虫抗性的bt基因)[28]。bt棉花或bt玉米现在至少在5个发展中国家中种植,假设可以解决环境问题的话,其他国家可能也感兴趣。例如,印度最近批准了种植bt棉花。各公司还贡献出与发展中国家有关的技术(例如通过免费专利许可),包括与富含维生素a的水稻(金稻goldenrice)和木薯相关的技术。一些公司已出版了基于其染色体组研究的科学论文,但因未将原始数据存入公共数据库而引起争议。关于在公共数据库存放的协商因各公司希望限制获取具有最大潜在商业价值的数据部分而变得很复杂[29]。
因此在发展中国家,私营机构开发的农业技术可能会过于考虑商业部门的利益。如果说用公共机构资金开发和应用的绿色革命不能有效地帮助生活在不同农业生态雨灌环境中的贫穷农民,那么由私营机构领导的生物技术相关研究显然更不可能了。因此,公共机构需要进行更多的研究,尤其要关注上述地区的农民。1998年,国际农业研究咨询集团在上述研究上花费了250万美元,与之相比monsanto投资了12.6亿美元[30]。
除了对与贫穷农民相关研究的激励问题以外,有证据表明,专利和植物品种保护(在某种程度上)在全球种子和农业物资行业的重要兼并中产生了一定作用。兼并似乎受科学技术进步驱动,目的是纵向和横向整合以便通过更好地控制销售渠道包括辅助农业物资(如除草剂)的销售渠道,使研究投资的效能最大化。
各公司获得专利权以保护其研究投资和防止他人的侵犯。但同样其他公司的专利权也可以阻碍公司自己的研究。例如,bt技术有几百项重叠的专利权,至少四家公司获得了包括bt-转化的玉米的专利[31]。最近,syngenta在美国提起了两项针对其许多竞争者的诉讼,指控他们侵犯了与此技术相关的一些专利,而实际上牵涉的公司使用这些技术并且销售含这些技术的种子已经有若干年了[32]。交叉许可[33]或战略联盟也可作为克服专利冲突问题的一种机制[34],但公司兼并或收购可能是在特殊研究领域自由使用所需技术的最有效方式。不仅仅是最后一种方法,所有上述方法,都能减少竞争。随着大的跨国农业化学公司越来越多地控制核心专利技术,对后来者的革新形成了可怕的障碍[35]。在20世纪80年代,大学和公共机构拥有50%的涉及bt的美国专利。到1994年,独立的生物技术公司和个人拥有77%,但到1999年,六家大公司(随着农业巨头astrazeneca和novatis合并成syngenta就变成五家)拥有67%。此外,1999年这些公司的bt专利的75%是通过收购较小的生物和种子公司获得的,这证明了他们的控制越来越强大[36]。
在发展中国家,有证据显示同样的趋势,跨国公司在进行非常迅速地兼并和收购。例如在巴西,自1997年引入植物品种保护后(但大概也与预计许可种植基因改良作物有关),monsanto在1997和1999年间将其玉米种子市场的份额从0%增加到60%。它收购了当地建立的三家公司(作为一件国际交易,还包括收购cargill公司),而dow和agrevo(现在的aventis)也通过收购增加了他们的市场份额。只有一家巴西自己的公司保有5%的市场份额[37]。这种趋势在发展中国家中似乎很普遍[38]。
因此,这个领域的垄断速度产生了严重的竞争问题。如果技术的定价高出小农的购买力使之无法支付,或没有可替代的新技术,尤其是来自公共机构的新技术供选择,就会对粮食保障造成重大威胁。此外,垄断的增加,以及当公共机构和私营机构都取得植物技术的专利权时相冲突的专利权利主张都可能对研究有抑制作用。私营机构的应对措施是联合或收购,而公共机构的问题是怎样获得从事研究所需技术而不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如果开发新技术他们可利用的条件。美国农业部最近发表的一份评论说“现行知识产权制度是促进还是阻碍研究仍不清楚[39]”。我们将在第六章中回到这个题目。
5.结论
因此发展中国家可能有三个选择以履行其根据trips协议保护植物品种的义务。他们可以采用下列各项中的一种或多种的组合:
l基于1978或1991年公约的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联盟形式的法规(尽管这些发展中国家可能现在仅加入了1991公约);
l另一种形式的特殊制度,包括或不包括当地品种;
l植物品种专利。
我们关于专利可能产生的影响的观点不仅适用于植物品种专利,而且适用于通常所说的植物和动物。目前似乎没有多少证据显示为生物技术相关发明提供专利保护真的是为了大多数在此技术方面几乎没有能力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因此我们建议最大限度地利用trips协议提供的可能性将上述发明排除在专利保护以外。即使在trips要求给予专利保护的方面,例如微生物,发展中国家仍有余地限制保护的范围。尤其是在还没有任何普遍认可的关于什么是“微生物“的定义时,发展中国家仍可自由采用一种限制物质保护范围的合理定义[40]。
发展中国家通常不必为植物和动物提供专利保护,这是trips协议第27.3(b)条允许的,因为这类专利可能对农民和研究人员使用种子构成限制。相反,发展中国家应考虑对植物品种采取不同形式的特殊制度。
在符合trips的条件下,具有有限的技术能力的那些发展中国家应限制农业生物技术方面的专利申请,并且应对术语“微生物”采用限制性定义。
必须或者希望发展生物技术相关工业的国家可能希望在此领域提供某些类型的专利保护。如果这样做,应为植物育种和研究制定排他权的特殊例外条款。还应审查专利权延伸至专利发明的衍生物或复合产物的程度,并且为农民重复使用种子规定清楚的例外条款。
trips协议第27.3(b)条的复审也应保留各国不给植物和动物包括基因和基因改良的动植物授予专利权的权利,以及为保护适合各国农业体系的植物品种发展特殊制度的权利。上述制度应允许为了进一步研究和育种使用被保护的品种,并且至少应提供农民储存和重复种植种子的权利,包括可以非正式地销售和交换的权利。
因为种子工业的垄断越来越严重,公共机构及国际机构的农业研究应加强,并且应提供更多资金。应确保实现以下目的:研究是为适应贫穷农民的需要;能够获得公共机构的品种以与私营机构的品种竞争;保持世界植物基因资源遗产。此外,各国应考虑在此领域内利用竞争法应对私营机构的高度垄断。
三、获得植物基因资源和农民的权利
1.引言
如上所述,对未来农业研究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保存野生的及国家和国际收藏的基因资源,以及保证研究者在承认发展中国家农民保存,改良和提供这些资源的贡献的同时能够获得这些资源。
保障植物基因资源的保存、使用和可获得性的国际行动的根据是1983年达成的关于植物基因资源的国际粮农组织协约。随后在国际粮农组织的讨论中出现了农民权利[41]的概念,其中承认在给予新植物品种的育种者知识产权权利与提供了上述品种主要来源的植物遗传资源的农民的权利之间存在不平衡。第二个关注问题是使植物遗传资源成为人类共同遗产与取得来源于此的品种的私人知识产权权利之间的协调性。
1989年,国际粮农组织同意通过将“由于农民在过去、现在和将来在保存、改良和利用植物遗传资源,尤其是原产地/多样性核心的植物遗传资源方面所作贡献而产生的”农民的权利加入约定中以承认这些关系[42]。农民的权利通过一项用于植物遗传资源的国际基金实现,该基金会资助相关的活动,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随后国际粮农组织同意“植物育种者的权利,如根据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联盟…提供的,与国际约定不矛盾”,这种用语反映出一些发展中国家对约定和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联盟间的潜在的一致性存在持续的矛盾心理。[43]
在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通过之后,在此基础上开始着手把国际粮农组织协约转化成条约(植物基因资源国际条约),并于2001年获得通过[44]。植物基因资源国际公约具有为了公共利益促进对缔约国和国际收藏拥有的植物遗传资源的使用的特殊目的,并且承认这些遗传资源是作物遗传改良必不可少的原料,以及许多国家依赖来源于别处的遗传资源。这实际上代表了考虑到植物遗传资源的特性时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则的实施。现有的绝大多数品种,尤其是来源于政府育种计划的那些品种,含有来源于许多资源的遗传物质,通常是来源于基因库中的遗传物质,本身就可能有不同的起源。
植物基因资源国际条约还承认农民在保存、改良和利用这些资源方面的贡献,并且这种贡献是农民权利的基础。该条约不以任何形式限制农民根据本国法律可能享有的储存、使用、交换和销售农场保留的种子的任何权利。该条约还阐明了农民有参与对这些资源的使用做决定的权利,以及由这些资源的使用而获得的公平和公正的利益(见专栏3.2)。
2.农民的权利
植物基因资源国际条约将农民的权利的实现方式完全留给各国政府来规定(9.2款)。因此实现具体的农民的权利不是trips协议条款所规定的那种强制履行的国际义务。
农民权利的合理性结合了关于公平与经济两方面的主张。植物育种者和整个世界都从农民承担的植物遗传资源的保存和开发受益,但农民并未从他们贡献的经济价值中获得回报。农民的权利可视为对农民提供激励的一种方式以使其继续提供生物多样性的保存和维持的服务。如上所述,植物品种的保护含有鼓励均一性和减少多样性的内在倾向,而农民的传统实践是对这种倾向的必要制衡。应支持农民对于他们保存的经济价值的认识,而这种价值在市场体制中是不被承认的,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技术改革和植物育种者权利扩大的威胁。此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扩大确实带来了限制农民重复使用、交换和出售种子的权利的风险,而正是这些实践活动形成了他们在保存和开发方面的传统作用的基础。
农民的权利不是一种知识产权权利,但必须将其视为对由政府机构赋予育种者的植物品种保护或专利权利的重要制衡。然而,规定如何由国家实施这些权利是很复杂的,这一点我们将在下一章中关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文中讨论。该公约规定需建立一种集资机制,由捐款和一部分商业收入提供经费,以使所达成的保护那些“保存和持续利用粮食和农业需要的植物遗传资源”的农民的计划和项目能够实施[45]。
专栏3.2植物基因资源国际条约中的农民的权利(第9条)
9.1缔约国承认世界上所有地区,特别是在原产地和生物多样性核心区域的当地和本土社会和农民已经并且将继续为构成全世界粮食和农业生产的基础的植物遗传资源的保存和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
9.2缔约国同意实现农民权利的义务由本国政府负责,因为其涉及用于粮食和农业的植物遗传资源。根据其需要和优先次序,各个缔约国应根据本国法律合理地采取措施保护和促进农民的权利,包括:
(a)保护与用于粮食和农业的植物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
(b)公平参与分享由用于粮食和农业的植物遗传资源的使用而产生的利益的权利;
(c)在国家水平上参与决定与用于粮食和农业的植物遗传资源的保存和持续使用相关的事务的权利
9.3本条内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解释为限制农民根据本国法律和合理地储存、使用、交换和出售农场保留的种子/繁殖材料的任何权利。
3.多边体系(multilateralsystem)
根据该条约,各国同意为获取来自附件中所列作物名录的植物遗传资源提供便利,这对粮食保障是很重要的。通过签署该条约,各国政府同意在他们直接的控制下将上述资源放在“多边体系”中。各国政府还鼓励不在它们直接控制下的各研究机构也这样做。在国际农业研究咨询集团支持下,对发展中国家有利害关系的遗传物质的大量收藏是极其重要的,当然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都有许多在世界范围内很重要的国家收藏。
关于知识产权,该条约中可能有争议的部分是涉及从多边体系中获得的资源的保护。最终通过的条约规定:
受领人不应对从多边体系领受的内容要求任何可能限制方便地获取用于粮食和农业的植物遗传资源或者其基因片断或构成部分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46]。
这种说法必然是一种外交上的折衷,反映了许多发展中国家希望避免因授予知识产权而施加的对获得遗传物质的限制的愿望,和一些发达国家希望根据本国现用标准允许授予遗传物质专利权的愿望。关键文字“以领受形式的物质”意指领受的物质不能被同样地授予专利权,但允许对该物质的修改获得专利(无论如何定义)。
该折衷的说法显然不包括授予从种子库获得的种子专利。但对于从该原料中分离出来的基因到什么程度可以获得专利是有争议的。在该条约的谈判过程中,一些国家主张此条款应理解为不包含上述专利。其他国家认为分离形式的基因(该基因的功能已经确定)与“领受形式的基因”不同,因此应该可以取得专利。所以,该说法提出了一个基本问题,即对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来说,什么是授予遗传物质专利的适当规则。这要围绕授予专利所需的创造性的性质、创造性地使用该物质的权利要求的性质和那些权利要求对于相当遗传物质的可能限制程度进行考虑。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第六章中进一步讨论。
该条约还制定了一项重要原则,即遗传物质的任何使用者应签署一份由该条约的执行机构设计的标准的遗传物质传递协议(mta)[47],该协议包含了条约中约定(12.3款)的获得遗传物质的条件并且规定通过根据该条约建立的基金对由该物质而产生的任何商业化收入进行利益共享。这大大地超出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规定,基于多边而不是双边协定提出了利益共享的具体机制。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加速批准关于用于粮食和农业的植物遗传物质的国际粮农组织国际条约的进程,特别是应执行该条约涉及下列各项的条款:
l对在多边体系框架中以领受形式传递的任何物质不授予ipr保护。
l在国家水平上实现农民的权利,包括(a)保护与用于粮食和农业发植物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b)公平参与分享由用于粮食和农业的植物遗传资源的使用而产生的利益的权利;(c)在国家水平上参与决定与用于粮食和农业的植物遗传资源的保存和持续使用相关的事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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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fad(2001)“ruralpovertyreport2001-thechallengeofendingruralpoverty”,ifad,罗马,第14-15页,/poverty/
[2]见术语表.
[3]下一部分。
[4]见nuffieldcouncilonbioethics(2002)“theethicsofpatentingdna:adiscussionpaper”,nuffieldcouncilonbioethics,london,pp.21-23.,/filelibrary/pdf/theethicsofpatentingdna.pdf
[5]见术语表.
[6]见术语表.
[7]此技术还未在商业上实现.
[8]pardey,p.&beintema,m.,(2001)“slowmagic:agriculturalr&dacenturyaftermendel”,internationalfoodpolicyresearchinstitute,华盛顿,第10页,/pubs/fps/fps36.pdf.,应注意这些数字是以购买力平价汇率未基础的,作者认为这能更准确地反映相对量。按常规的美元计算,发达国家的份额高得多(69%,而不是44%,见第5页).
[9]pardey,p.&beintema,m.,(2001),第4页
[10]与健康相关的研究与开发的数据见commissiononmacroeconomicsandhealth(2001)“macroeconomicsandhealth:investinginhealthforeconomicdevelopment”,who,日内瓦,脚注103,第124页,www3.who.int/whosis/cmh/cmh_report/e/report.cfm?path=cmh,cmh_report&language=english
[11]pardey,p.&beintema,m.,(2001),第8页.
[12]geoffreyhawtin在worldfoodsummit上所作演说,2002年6月13日,/worldfoodsummit/top/detail.asp?event_id=12899
[13]butlerl.&marion,b.,(1985)“theimpactsofpatentprotectionontheusseedindustryandpublicplantbreeding”,foodsystemsresearchgroupmonograph16,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
[14]shoemaker,r.,etal(2001)“economicissuesinbiotechnology”,ersagricultureinformationbulletinno.,762,usda,华盛顿,第36页.
[15]alston,j.&venner,r.,(2000)“theeffectsoftheusplantvarietyprotectionactonwheatgeneticimprovement”,,eptddiscussionpaper第62期,国际粮食政策研究所,华盛顿,/docs/eptdp62.pdf
[16]vanwijk,j.&jaffe,w.,(1995)“impactofplantbreedersrightsindevelopingcountries”,inter-americaninstituteforcooperationonagriculture,sanjose,和amsterdam大学.
[17]rangnekar,d.,(2002)“accesstogeneticresources,gene-basedinventionsandagriculture”,cipr背景报告,3a,cipr,伦敦,第39页,
[18]louwaars,n.&marrewijk,g.,(1996),“seedsupplysystemsindevelopingcountries”,technicalcentreforagriculturalandruralcooperation,wageningen农业大学,wageningen,第99页.
[19]upov1978.,upov.int/eng/convntns/1978/pdf/act1978.pdf.,upov1991.,upov.int/eng/convntns/1991/pdf/act1991.pdf
[20]ipgri已出版了一份有用的文件,该文件讨论了发展中国家在采用特殊制度时应考虑的问题.,ipgri(1999)“keyquestionsfordecisionmakers:protectionofplantvarietiesunderthewtotripsagreement”,ipgri,罗马,/publications/pubsurvey.asp?id_publication=41.,amoredetailedreviewwehavedrawnonhereisleskien,d.&flitner,m.,(1997)“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andplantgeneticresources:optionsforasuigenerissystem”,issuesingeneticresourcesno.,6,ipgri,rome.,http///publications/pubfile.asp?id_pub=497
[21]见例如grain网站,/publications/nonupov-en.cfm
[22]“africanmodellegislationfortheprotectionoftherightsoflocalcommunities,farmersandbreedersandfortheregulationofaccesstobiologicalresources”,非洲联合组织,2000,第26条.,/publications/oau-model-law-en.cfm
[23]“protectionofplantvarietiesandfarmer’srightsact”,印度政府,2000年.,/brl/pvp-brl-en.cfm
[24]此观点出自leskien和flitner(1997).
[25]1998年7月6日欧洲国会和议会关于法律保护生物技术发明的directive98/44/ec,officialjournall213,1998年7月30日,第13-21页,(第11and12条).,europa.eu.int/smartapi/cgi/sga_doc?smartapi!celexapi!prod!celexnumdoc&lg=en&numdoc=31998l0044&model=guichett.,这些条款在英国于2002年开始实施,patent.gov.uk/about/ippd/notices/biotech.htm
[26]见directive98/44ec,第9条(以及第8条).
[27]barton,j.&berger,p.(2001)“patentingagriculture”,issuesinscienceandtechnology,2001年夏,第4页,nap.edu/issues/17.4/p_barton.htm
[28]在nuffieldcouncilonbioethics(1999)的,“geneticallymodifiedcrops:theethicalandsocialissues”,nuffieldcouncilonbioethics,伦敦,第4章中讨论了基因改良作物对发展中国家的可能利益和风险,/filelibrary/pdf/gmcrop.pdf
[29]见,例如,normile,d.,(2002)“syngentaagreestowiderrelease”,science,第296卷,第1785-1787页,/cgi/content/full/296/5574/1785b?ijkey=purgaggeb0z7.&keytype=ref&siteid=sci
[30]pardey,p.&beintema,m.,(2001),第19页。
[31]barton,j.&berger,p.(2001)第4页。
[32]/en/media/printer.asp?article_id=234
[33]见术语表
[34]见例如在2002年四月2号/3号的monsanto和dupont以及monsanto和ceres之间的两份协议。/monsanto/media/02/default.htm
[35]这六家大公司一般认为是astrazeneca、aventis、dow、dupont、monsanto和novartis,在2001年随着novartis和astrazeneca的合并成为五家。
[36]dejanvry,a.,graff,g.,sadoulet,e.&zilberman,d.,(2000)“technologicalchangeinagricultureandpovertyreduction”,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wdr关于贫穷和发展的概念报告2000/2001,第6-7页,/poverty/wdrpoverty/background/dejanvry.pdf
[37]wilkinson,j.&castelli,p.(2000)“theinternationalisationofbrazil’sseedindustry:biotechnology,patentsandbiodiversity”,actionaidbrazil,riodejaneiro,第49页,.br/e/pdf/seed.pdf
[38]byerlee,d.&fischer,k.,(2001)“accessingmodernscience:policyandoptionsforagriculturalbiotechnologyindevelopingcountries”,ipstrategytoday,第1期,第2页,/ip/ipst1hr.pdf
[39]shoemaker,r.,等(2001),第37页。
[40]基因不是微生物,并且根据狭义定义也不是细胞株,尽管例如英国专利法认为后者属于微生物。见ukpatentofficemanualofpatentpracticesection1.40,参阅adcock,m.&llewelyn,m.,(2000)“microorganisms,definitionsandoptionsundertrips”,不定期论文2,quno,日内瓦。
[41]见术语表.
[42]iupgr决议5/89.,/resources/library/iupgr91a.htm
[43]iupgr决议4/89
[44]itpgr正文,/ag/cgrfa/iu.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