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外包论文范文

时间:2023-04-01 10: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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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外包论文

篇1

业务外包源于工业企业的一种创新经营模式,图书馆编目业务外包,是借鉴工业企业业务外包的一种工作形式,一些图书馆将非核心的工作,通过招投标和签订合同的方式,外包给外界书商或业务机构,以方便集中自身力量搞好核心工作。业务外包体现了图书馆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必然发展趋势,值得我们研究。图书馆业务外包主要有以下形式:采访外包、图书加工外包、编目外包、回溯建库外包、报刊装订外包、流通上架外包、计算机硬件维护外包、现代技术外包、物业管理外包等等,其中编目外包是目前图书馆应用最广泛、成效较显著的一种。

1图书馆编目业务外包的成因

1.1联机编目的发展为图书馆编目业务外包提供了技术条件

我国联机编目的发展是以国家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应用系统1998年12月进行联通并试验运行为标志的;CALIS高校文献保障服务系统也于1998年正式启动。这两个全国性共享平台的运行为编目业务外包服务商制作编目数据提供了标准化的蓝本。由于庞大的联机编目技术支撑以及文献处理加工标准化的实施,为编目业务外包服务商提供图书馆需要的业务创造了条件;MARC数据制作的社会化,图书馆管理软件的通用性都改变了图书馆的作业模式,为编目业务外包提供了一个可靠应用平台、服务环境和服务手段,使编目业务外包的巨大潜力得以开发并蓬勃发展。

1.2书商和中介机构的大量涌现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出现了一大批经营状况良好、信誉较佳的书商和中介机构,如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武汉三新书业等。由于图书馆隶属于事业单位,信誉良好,与其合作风险小。因此,大量书商纷纷向图书馆展示其实力,竞争的加剧使得这些书商不仅要在价格上招式百变,在服务上也是花样翻新。比如从单纯订单式服务转变为图书分类、编目、加工服务一条龙。激烈的竞争关系使得这些书商和中介机构都想建立一支“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专业化的、训练有素的图书分类、编目、加工队伍,为编目业务外包提供了人才准备和可靠的保证。

2图书馆编目业务外包的优势和劣势

2.1图书馆编目业务外包的优势

2.1.1降低成本

由于书商采用的是规模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经营成本低,他们利用国家图书馆,编目中心等单位的书目数据进行一次套录,多次利用,数据成本更低。图书编目业务外包,促进了机读书目数据的标准化,减少了大量重复劳动,提高书目数据的利用率。据统计,目前我国图书馆原始图书编目,每种书的成本在10-15元之间,而套录数据每种书仅0.3元。

2.1.2节约人力资源

图书馆实施编目业务外包,一方面,可以借助外部的人力资源,来弥补自身资源的不足;另一方面实行编目业务外包,可以将节省下的经费投入图书馆内人力附加价值较高的工作中,从而达到减员增效,节约经费的目的。

2.1.3解决图书馆新书积压问题

新书积压、新书滞后是图书馆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近几年来,社会各界对图书馆的重视和购书数量的增加,就显得尤为突出。图书编目业务外包,能最大限度地缩短图书加工周期,从根本上解决图书馆新书积压、新书滞后的现象,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2.2图书馆编目业务外包的劣势

2.2.1外包合同的短期性和松散性,导致编目数据质量下降

图书馆编目业务外包,往往是在图书招标过程中书商作为提供配套服务的形式来完成的,由于每年中标的书商都不一定相同,而且是多家中标,这样,由于多家书商参与合作,对于图书分编细则的理解和书商编目人员素质的差异,外包合同的短期性和松散性,将直接影响到书目数据的质量。

2.2.2过分强调节省成本,导致编目业务外包后书目数据质量下降

图书馆为了降低成本,大量减少原有的图书编目人员,而外包商编目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导致原始编目数据质量参差不齐。外包人员对于图书馆编目的系统性缺乏概念,在处理多卷书时,容易将不同时间到馆的书分散著录,甚至给出不同的分类号。而这些错误又较隐蔽,只有当图书出借时才会被发现,另外,复本不认真,导致一种书有多条书目数据。凡此种种影响了图书馆书目数据库的质量,陡增图书馆书目质量控制的风险。

2.2.3隐藏的成本增长和新的竞争对手形成的风险

编目业务外包既孕育成本节约的优势,同时也隐藏着成本增长的潜在风险,编目业务外包作为图书馆图书采购过程中书商提供的一项配套服务,如果长期外包,不仅削弱了图书馆的编目技能,而且造成书商对此业务的垄断,图书馆过分依赖书商,同时,书商为了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可能采取一些机会主义的行为,降低服务质量,提高此项业务的成本,使图书采购价格提高,长此以往,增加了图书馆潜在的成本风险。

2.2.4图书馆人力资源重新配置的风险

编目业务外包的初衷是为了将更多更好素质的馆员安排到一线读者服务部门,以提高图书馆服务的质量,拓展图书馆服务的层面。但是,人力资源的重新配置,打破了原来各部门的利益格局,因此会出现很多新的矛盾,处理不好,会严重的影响图书馆业务工作的开展。

3图书馆编目业务外包中应重视的几个问题

编目业务外包并不表示编目业务在图书馆的结束,而是意味着另一种更为复杂的管理工作的开始,所以在外包过程中更应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3.1外包书商的选择

对书商的选择直接关系到业务外包的成功与否。图书馆应首先对书商的技术实力、信誉、资金、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社会影响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和调研,并建立相关的评价指数,在招投标的时候将其作为选择书商的硬性条件。对于承揽过该类业务内容的书商可以优先考虑。

3.2加工方案的制定

图书馆在确定了书商后,经过专门小组的讨论研究,应对书商提出详尽的加工方案和加工要求。因为每个图书馆的目录体系都有自己的历史,而书商的员工对图书的历史缺乏了解,所以加工方案除了对必备字段的要求外,还需要有专门的文字规定相关著录、标引原则,

3.3外包的适时考核与监督。

在编目业务的外包过程中,不论是到馆操作还是异地操作,图书馆都需配备审核人员进行适时抽查和监督。审核人则根据规定对外包商提供的数据进行抽样,把不符合加工要求的数据单列出来并提出修改意见,且在表格中进行统计,当书商的编目质量超过双方约定的“出错率上限”时,则根据约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3.4加强沟通,优势互补

我国图书馆的编目业务外包正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外部条件还是内部条件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因此,双方要本着相互理解的态度,进行沟通。要把书商看成是图书馆工作的战略伙伴,对书商的能力要有清醒的认识,不应提出他们无法达到的目标和要求。同时,应鼓励与协助书商谋求与具有庞大编目数据的CALIS联机编目中心、国家图书馆编目中心甚至图书馆系统商等多方的合作,在多方合作中,更好地实现图书馆与书商间数据的“互联互通”,使外包效益达到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黄艳芬.图书馆编目业务外包特点与风险控制[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2

[2]韩超.高校图书馆编目业务外包的成因分析[J].中国科技信息,2007(24)

[3]韩红予.浅析高校图书馆编目工作业务外包[J].现代情报,2008(5)

[4]莫振轩.试论业务外包对图书馆发展的深刻影响[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08(6)

篇2

2文档中心业务外包实践

目前,档案界对文档中心的定位不尽相同,对文档中心定位的认识也在发生变化。随着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和成熟,学者和档案部门对文档中心定位的认识逐步趋于统一,即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行政中心内机关事业单位档案业务指导、接收、保管和向档案馆移交工作,承接了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职能和机关档案室的档案保管职能,是处于机关事业单位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中间机构,是一个特殊的政府性的档案业务外包服务提供机构。

2.1文档中心与机关档案室的业务外包关系

文档中心成立后,集中式办公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再设立档案室,原来由机关事业单位负责的档案保管、统计、利用及移交工作转由文档中心统一负责。有些地方(如北京市海淀区)文档中心成立后,集中式办公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甚至不再设立专职档案人员,只配一名兼职人员负责归档文件收集工作,文档中心负责归档文件从整理、编目到保管、利用的全过程工作。因此,文档中心和各机关档案室之间是一种业务外包关系。

2.2文档中心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外包关系

文档中心除了承接各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室的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外,还对集中办公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承担着一定的业务指导及监督职责。在文档中心成立前,集中办公区域内机关档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由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文档中心成立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的重点转移到这些机关及事业单位以外。因此,文档中心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之间也是一种业务外包关系。

3文档中心法律地位和职能定位

3.1文档中心的现实困境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小政府、大社会”已成为机构改革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由于专业优势,首先提出了创新机关档案管理的思路并付诸实践,于是文档中心应运而生。也正是因为其最初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首先提出,文档中心一经成立就成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内部机构,与当地政府及各机关关系不大,随之而来的是文档中心在机构定位、人员编制、管理职责、经费来源等方面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如2012年,四川省泸州市档案局在总结文档中心运行情况时指出,文档中心限于档案部门自身下达和完成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还不够重视和支持,各机关事业单位也不够了解和主动。各地文档中心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其一,由于文档中心成立时定位过低,依附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人员编制普遍较少,财政经费不足,致使文档中心开展各项工作显得力不从心。其二,由于文档中心事实上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内部机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仅要继续做好业务监督、指导及档案接收、保管工作,还要增援文档中心所面对的机关档案业务工作,工作量很大,常感力不从心。其三,各机关从档案业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体验到了文档中心带来的益处,但逐渐淡忘了自身责任,档案意识有所减弱。可见,如今文档中心管理模式的优势并没有得到凸显,文档中心面临的处境不仅给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而且不但文档中心管理模式的优势没能得到凸显,长期下去,也将对机关档案业务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当然,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文档中心的创新管理思路,更不能倒退回原有的机关档案室管理模式,我们要做的是分析其原因,并对文档中心的法律地位、行政隶属关系、工作职能、管辖范围等进行重新梳理和定位。

3.2文档中心的法律地位

档案界对文档中心法律地位的认知有以下几种:第一,应定位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下属机构,依附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第二,应定位为政府的直属机构,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第三,应定位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从目前国内各地文档中心实践看,第一种观点被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普遍认可,如深圳市文档服务中心、太仓市机关文档管理中心、重庆市北碚区文档中心等均为档案局下属机构。然而这种实践已经给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带来了尴尬。第三种观点直接受欧美国家商业文件中心实践的启发,但忽视了国内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的实践和背景,文件中心这种半现行文件管理模式可以借鉴,但不能照搬。国内文档中心的工作对象是机关档案,文档中心的成立是一种政府行为,不同于社会上的一般档案服务外包企业,不宜直接推行社会化。基于对国内文档中心与机关档案室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业务外包关系分析,结合各地文档中心实践,本文比较认同第二种观点,即文档中心为政府直属机构,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业务上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其优势在于:一是文档中心更能得到政府及各机关的重视,以便在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得到更大支持;二是能够厘清文档中心、机关档案室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发挥文档中心创新优势,促进档案事业协调发展;三是有利于强化文档中心对各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力度,更好地开展档案接收、保管及提供利用等各项业务工作。

篇3

流通业务外包是图书馆继编目业务外包后的又一个业务外包项目。流通业务外包可以降低图书馆的用工成本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可以改善图书馆人员队伍结构,提高读者服务水平。下面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图书馆(以下简称“本馆”)为例论证流通业务外包的可行性。

1可以节约人力资源的用工成本

本馆流通服务部编制34人,占全馆总编制的39%,其中合同工(本馆称“非编人员”)13人、事业编制工人9人。以2010年为例,工作人员上架的图书总量大约为80万册。书库工作人员24人,除去寒暑假和周末,按1年180个工作日计算,每天书库每位工作人员的图书上架量为185册。据了解,北京一些高校图书馆将流通业务外包后,外包商给员工核定的工作量是每人每天上架图书800册,如果未达到800册的上架量,则需要整理书架。即使按照每人每天上架图书600册计算,外包商员工的图书上架量也是本馆工作人员的3倍有余。如果我馆将书库工作外包给外包商,就可以减少2/3的用工,而且,外包商付给员工的薪酬明显要低于学校付给本馆工作人员的薪酬,我馆参照其薪酬标准外包,这样就可以节省一笔不小的用工成本。

2可以节约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

由于高校图书馆存在事业编制人员和非编人员,非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个人发展空间都远不如事业编制人员。但近年非编人员的学历不断提高,大都在本科以上,他们中的很多人往往工作几年后就会离开图书馆,辞职现象比较普遍,如本馆每年都有2~3名非编人员辞职。由于人员招聘的繁琐性,工作人员的辞职会给图书馆的人员安排和管理工作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流通业务外包既可以减少非编人员的聘用,减少劳务纠纷,也可以简化人员和岗位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3可以优化人力资源的结构

信息时代,高校图书馆将更多地参与到学校的教学与科研活动中,学科化服务将成为高校图书馆未来工作的重点。为适应形势的发展,目前许多高校图书馆都提高了新进人员的标准,引进了一批学历层次高、知识结构多样化的人员。所以,在图书馆处于新老人员交替的时期,把好图书馆的人力资源关,对图书馆人力资源结构进行优化,是很有必要的。例如本馆2013~2014年就有8名同事退休,如果在这个时候引进一批高学历的工作人员,把书库的上架整架工作进行业务外包,可以让高学历人员集中精力开展学科化、个性化读者服务,同时实现对我馆人力资源结构的优化。

高校图书馆流通业务外包的运行管理

1建立定期的沟通制度

实行流通业务外包工作后,图书馆内部管理层之间、员工之间、管理层和员工之间要经常沟通。通过沟通,以随时了解外包服务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同时也要经常与外包商进行沟通,建立定期的沟通制度。如北京工业大学图书馆与外包商建立了日常沟通机制,外包商每月向该大学图书馆领导汇报一次情况,把双方需要协调的工作提出来,经馆领导决定后,再进行安排、实施。如果遇到突况或者问题,双方则随时沟通。另外该馆还本着谨慎与诚信的原则与外包商就读者投诉、整体形象塑造等建立可靠的协商机制。

2加强对外包服务的监控

业务外包的最重要一环就是对业务外包工作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图书馆需要建立一套合理详细的业务外包质量监控制度和标准。如北京的一些高校图书馆就规定每个星期要检查一次书库,检查组成员由图书馆分管领导、相关部门主任、外包商负责人组成。要对图书的上架率、错置率进行检查。对于上架率、错置率要制定出量化(如优良、达标、整改等)标准。如本馆实施的每月书库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整体架面是否整洁、图书是否及时上架、错架情况等。错架情况又细分大类错、跨层复本错、同层复本错等,并给出不同的分值。另外,图书馆还可以组织馆内资深高级职称人员对各书库上架率、错置率进行检查,这样可以促使工作人员在业务上精益求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监控还包括外包商对自身员工工作的检查监督和图书馆对外包商工作的监督。如北京工业大学图书馆的外包商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首先,外包商项目经理每周对在图书馆工作的员工进行2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员工的工作面貌、仪容仪表,书库图书是否有序、整齐,并进库抽查错架率,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其次,外包商给每位员工划分责任区,每月按组长日检查、项目经理周检查,对责任人进行奖惩评定。最后,外包商员工每月必须写工作总结,每月回公司述职一次。外包商根据员工述职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与奖励。因此,加强监控是业务外包工作顺利开展和保证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

3建立读者评价体系

除了图书馆和外包商要有一套日常的监控措施和标准外,还要建立起一套良好的读者评价体系,从读者的角度和感受对流通服务工作给予评价。比如可以在网上设立一些评价指标,读者只需在相应按键上(分为“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按一下即可。读者评价体系的建立,可以起到随时监督的作用。但因为网上评价结果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它只能起到一种参考作用。因此成立由读者组成的检查小组,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流通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打分,将他们对图书馆的反馈意见作为图书流通服务工作的标准。

高校图书馆流通业务外包中应注意的问题

1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在进行流通业务外包工作之前,图书馆一方面要与学校领导和人事处沟通,把业务外包的优势和可能出现的问题阐述清楚,让学校对业务外包的利弊有充分了解。如果学校认为是利大于弊,决定进行业务外包后,图书馆要把外包的方案尽可能地做详细,尽可能把所有问题都考虑到。另一方面要使图书馆内部的工作人员明白业务外包能够给图书馆发展带来机遇,消除工作人员对岗位调整的担忧。

2选择信誉好的外包商

图书馆业务外包涉及到学校、图书馆、外包商三方利益。业务外包的可持续发展要建立在三方的利益都得到满足的基础之上,如果损害其中任何一方利益都会对其他一方或两方的利益造成影响,最终也会使图书馆业务外包的可持续性和外包服务的质量受到影响。外包商的选择是业务外包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如北京工业大学图书馆在选择外包商时综合考虑了以下因素:一是外包商的信誉与行业背景,包括其是否具有较高的诚信度,是否有过成功案例。二是外包商的能力架构,包括外包商的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员工素质及其是否具备可调整的灵活条件和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等。三是企业文化的相容性,即外包商是否具有以客户为导向的服务理念,是否认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四是所需的外包费用。在同等条件下,选择能提供价廉物美服务的外包商。外包商的信誉和行业背景以及是否有相关业务的外包经验是非常重要的,这直接关系到外包服务质量。外包价格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绝不能作为决定的因素,决定因素应为质量、效率、管理服务。好的业务外包服务是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能够达到共赢效果的。因此,图书馆在写招标书的时候一定要把外包商的资质等综合考虑清楚,并尽量详细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3制定详细周密的合同

合同是图书馆与外包商合作的基础,也是维护双方利益的有效凭证。所以制定详细周密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合同十分重要。在合同中要明确外包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对于一些临时性的工作安排、突发事件的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等等都需有一些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如北京工业大学图书馆的流通业务外包的合同里就有一条:在不增加总工作量的前提下,服从图书馆因工作需要的临时性调整。

篇4

业务外包(outsourcing),又称“资源外包”。一般认为是由美国学者GaryHamel和Praharad于1990年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中首次提出“outsourcing”———外部寻源这一概念的。银行业务外包,是指银行将原本应有自身处理的一般性业务或者服务的辅助环节交给外部专业公司和服务商完成,以便降低银行经营管理成本,将自身核心能力集中关注于体现银行竞争优势的知识密集型活动,从而不断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银行业务外包既是银行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也是银行主动调整战略、实现核心价值的有效手段。

二、银行业务外包的收益分析

(一)外包能降低银行经营成本

业务外包的最初目的就是出于成本管理的需要,把自己做不好的业务外包给专业性公司去做,这是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又一次生动应用。一个银行不可能在其业务流程中的每一个部门都占据优势,这时将一些业务外包给提供这方面业务的专家,不但有利于节省这些业务的成本,还可以节省下一大笔资金用于其他更有战略意义的方面。

以某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外包业务为例。外包之前,该分行金库中心专职清分整点人员10人,年均人力费用约为40万元;出纳机具折旧及耗材费用一年约43.9万元,全年合计需费用83.9万元。现金集中清分整点业务实行外包管理后,年费用总额约51.54万元,每年可节约费用32.36万元。同时,由于外包公司一般实行计件工资制度,员工的积极性很高,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外包人员在完成日常上缴现金的整点工作的同时,还将长期占压库存的小面额人民币、残损币整点完毕并上缴人行,大大提高了现金的整点效率和资金利用率。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二)外包能有效应对客户需求

在金融市场愈加国际化、现代化和社会化的今天,一家银行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全面的竞争优势已非常困难,同业竞争的焦点已从传统的价格竞争、品质竞争和服务竞争转向应变能力竞争、客户价值竞争和技术创新竞争。竞争态势的变化促使银行必须把自己非常有限的金融资源集中于一个特定的领域,挖掘和寻求特定的客户群体,为客户提供最快的、能够带来最大价值的金融产品,从而确保获得高额利润。应用业务外包战略,将部分非核心业务采取一定方式外包出去,一方面是因为银行不再为一些非核心的业务所拖累,可以专注于跟踪市场,专注于如何更好更快地满足不同顾客的各种需求;另一方面当外部环境和需求发生变化时,银行只需要对核心业务进行相应调整。

(三)外包能分散和转嫁业务风险

在新技术,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银行要想自己使用最先进的技术和工具往往是不可能或成本极其昂贵。银行面临的选择是要么大量投资于这些新技术但冒着极大的风险,要么就是忽略客户的需求而冒着竞争中被淘汰的危险,哪种情况对银行来说都不是最优的选择。通过业务外包,银行可以与服务商共同分担风险,而服务商的专业水平使其能够适应科技的发展,因此银行就可以间接地与最新技术接轨。例如,银行的现金守护押运业务存在很大的风险,将押运业务外包给押运公司后,通过签订相关合同,银行将押运风险很大程度地转嫁到了公司,而银行只负责对公司进行监督和考核。

三、银行业务外包的风险分析

依据巴塞尔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BCBS)在2005年2月颁布的《金融服务外包文件》(OutsourcinginFinancialServices),金融外包风险包括如下几种:

(一)系统失控风险

银行将某项服务特别是核心服务外包给第三方,很可能因为疏于对外包服务运行状况的追踪与评估,或者缺乏充分的专业能力而无法对服务商提供的服务进行有效的专业检查,在外包进程中形成“路径依赖”,对自身外包服务项目的技术、成本和发展动向无法形成有效的把握,从而被服务商“牵着鼻子走路”。即使服务商打着设计、改进外包项目技术的幌子而为自己的利益行事,银行也难以在服务外包设施投资和成本支出方面对服务商形成有效约束。

(二)对手风险

这种风险主要源自承接银行服务的服务商,既包括服务商由于人力、物力、财力发生变化而无力提供外包合同原先规定的服务所引发的风险,也包括其提供的服务质量低劣,与客户互动不符银行所需的整体标准,以及其从事不符合银行要求的损害银行利益的不当行为及信用恶化等因素所引起的一系列风险。

(三)信息泄漏风险

这种风险是指银行在有些服务外包中需要将保密性数据、战略性技术或者自身的账簿、交易记录交由服务商处理时,由于服务商不具有完备的守法体系与控制能力致使其雇员无法保证做到遵守隐私方面的法律,包括消费者保护法、审慎法规要求或双方的保密协议而出现上述信息泄漏的现象。

(四)战略风险

资产的专用性和技术的依赖性使得银行在服务外包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如果银行对服务商的服务水平不满,选择中途退出或者期满后终止外包合同,都要支付很高的退出成本。因为银行重新选择服务商会面临外包服务无法连续的问题,处理不好会使银行在财务、信誉、运作和潜在客户资源等方面蒙受损失。

(五)法律风险

外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不可能预测未来合同执行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以及相应的解决办法。囿于信息不对称,银行对完成外包服务所需技术支持的了解不如服务商,很可能会出现合同上的一些解决条款因缺乏可证实性而不利于银行。此外,该风险还表现为因合同法律适用选择不当致使银行败诉而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四、我国银行业务外包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银行不断进行业务外包的尝试,但我国银行在这方面仍处于起步阶段,主要局限于IT相关业务、信用卡业务。表1总结了我国隐含的重要外包项目。

篇5

一是处理好管与放的关系。随简政放权力度的不断加大,随外汇管理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保险业务外汇管理领域的改革及各项工作亦应跟上时代的步伐。换角度说,即是要处理好管与放的关系。该管的应牢牢管住,该放的应一步到位。具体说,第一是在市场准入方面应按照最新立法思路,对非法人保险机构市场准入放开,省级以下分支机构(含省级)市场准入原则上以备案为主。虽不再进行准入审批或核准,但应要求各级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第二是对保险机构开立外汇账户应予放开,即不再将保险机构外汇账户视同金融机构同业往来账户,而将其视作一般企业账户进行监管,纳入账户监测系统,由系统自动采集数据,外汇管理部门通过监测系统对数据进行监测。第三是重新设计保险监管报表内容,按险种、本外币等统计保费收入、赔偿、分保费等数据,报表应由各法人保险机构分地区(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统一报送,便于外汇管理部门监管。

二是处理好松与紧的关系。从目前外汇保险业务的监管现状看,外汇管理部门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准入(含续办外汇业务)、外汇项下保险报表报送等,监管内容简单,监管手法落后,监督频率不高,现场核查低效,貌似日常监管工作都在进行,但其监管成效不够彰显,监管力度明显不够,概括地说,即是监管流于形式,过度宽松。今后的监管工作中,应坚持依法行政,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应尝试建立稳健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在充分掌握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实施松紧适度的监管策略。前不久,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保险外汇监管报表报送方式的通知》(汇综发[2014]64号),决定自2014年6月1日起上线保险外汇监管报表系统,同时调整保险外汇监管报表报送方式。就目前的情况而言,鉴于保险外汇业务报表已经实现网上报告,应要求保险机构提高报表报送质量,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及时。

三是处理好促与帮的关系。基于江西省等内陆欠发达地区保险外汇业务开展不甚理想或不尽如人意的现实,应鼓励并督促保险机构大力拓展市场,积极争取客户,主动营销产品。以江西为例,截至2014年上半年,全省共计有进出企业超过5000户(进出口名录企业为5048户),但在江西省内保险机构投保的企业仅1000户左右(其中包括同一企业在不同保险机构投保),占比仅为五分之一不到。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既有企业因报关地在沿海发达地区故投保也在口岸保险机构投保,或因保费费率因素选择异地保险机构投保等因素外,也与内陆地区保险机构少、自身不够重视拓展市场有一定关系。作为管理部门应多与本地保险机构交换信息,互通情况,为内陆保险机构开展外汇保险业务提供便利及支持。

四是处理好大与小的关系。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近年提出的抓大放小的监管理念或思路,作为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的一项内容,保险业务项下外汇收支金额相对较小,理论上说可不作为管理重点。但我们理解,抓大并不是放小,放小更非放任不管,而是在日常监管监测工作中,合理调配监管力量和监管重点,保险外汇业务亦莫能外。而在对保险外汇业务进行管理或监管的时候,也应抓住重点,抓住要害,发现隐患,控制风险,如重点监管业务量大的保险机构或业务,且应注重通过非现场监测,及时发现保险项下异常外汇资金收付行为及外汇业务,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应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五是处理好教与罚的关系。在监管工作中,应辩证理解并妥善处理好教育引导与检查处罚之间的关系,关注面、抓住点、把握度。对过往存在的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轻微违规行为,或者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或者出于尊重客观规律的考虑予以“赦免”,具体包括:虽经上级公司授权但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开展业务或者以自身名义开展业务(展业除外);未经批准以上级公司名义展业但以自身名义开立外汇账户且直接收取外汇保费;外汇保险承保、理赔的收付币种不匹配,以外汇收取保费、以人民币支付赔偿的行为;未充分注意原《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未在到期前规定时间内向外汇局申请继续经营外汇业务以及遗失《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等。上述行为虽违反现有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法律法规,但从发展和长远看,对该类性质尚不算严重、或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违规行为,建议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但对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则应依法予以处罚。

二、内陆欠发达地区保险业务外汇管理定位

综上所述,内陆欠发达地区保险业务外汇管理应找准定位,主动作为,正确及准确履行好外汇管理职能。就此,特提出以下改进意见及建议,具体说则是建立“五项制度”:即通报制度、会商制度、培训制度、核查制度、评价制度。上述一整套制度形成的机制,也可理解为内陆欠发达地区保险业务外汇管理的基本定位。一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以适当方式建立定期情况、信息通报制度。具体可考虑建立辖内保险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也可考虑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如设立网站、QQ群及微信公众账号等),对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政策法规进行宣讲,对辖内对外贸易企业情况、进出口情况及其他对外经贸合作情况进行通报,使保险机构了解和掌握第一手政策法规及相关资讯,便利其正常开展或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联席会议从频次上可考虑最少每年一次(或每半年一次),轮流由各保险机构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二是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横向可考虑与相关部门(如保险监督、商务、海关、银行等)共同建立会商制度,交流上述部门间涉及保险外汇业务的内容及其他相关内容,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作,协调解决保险机构在开展保险外汇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难题,促进保险外汇业务健康稳健发展;纵向可考虑建立保险机构同业间(亦可扩大范围至企业)的外汇业务研讨制度,由外汇管理部门牵头或联合当地保险监督部门共同开展工作。会商及研讨可每2年分别轮流进行一次。

三是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为保证保险机构全面准确理解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保证保险机构外汇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严格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可考虑建立定期培训制度。集中或分期分批对相关人员有针对性、有区别地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并由其自主组织相关政策法规测试,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外汇管理部门可协助其进行开展此项工作,包括协助命题、协助阅卷等。测试结果可提请保险机构在对其从业人员安排岗位时作为参考依据。测试原则上可每年或每两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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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服务外包,战略

有关数据表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FDI总额的一半以上流向了服务业,每年FDI新增流量中服务业约占2/3,2005年服务业在全球FDI总存量中占60%,与此同时,制造业所占比例从1990年的41%下降到2005年的30%;目前,全球1,000强企业中有95%制订了服务外包战略。可见,国际产业转移的重点正由制造业转向服务业,全球服务外包市场将不断扩大,服务外包将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标志和全球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重点。伴随着制造业的国际转移,很多为制造业服务的一些服务业价值链也跟着转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度不断加深,制造业国际转移的规模越来越大,对服务业的转移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满足制造业的要求以及提升服务业本身的国际竞争力,服务业价值链也开始走向了大规模的转移,走向了专业化的道路,开始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

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任何一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要想融入全球化,分享国际分工的好处,就必须以积极的姿态迎接服务业国际转移和发展服务外包。对于中国来说,中国要以比承接制造业外包更加积极、快速、坚决的态度来承接服务外包,进而抓住经济发展的新机遇。各级政府和其他社会各界要特别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制定国家级发展战略

服务业是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重点,我国如果要想抓住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就必须借鉴我国承接制造业外包的成功经验,从国家层面上制定发展服务外包的战略。从我国承接制造业外包的历程来看,1978年我国明确把对外开放作为基本的国策,1992年进一步明确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每一次外贸政策和外资政策的变迁都是围绕加快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积极利用外资、承接国际制造业转移等目标展开的。总的来看,国家层面制定的各种战略政策是我国承接制造业外包取得巨大成功的基本保障。因此,我国也应该根据对服务业转移的趋势进行深入研究,结合中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基本国情以及比较优势,尽快制定国家层面的发展服务外包的战略,有重点、有选择地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根据我国改革开放的经验,发展服务外包不能遍地开花,应该有选择地把部分省市培育成承接服务外包的重点地区,不同的省市发展不同的业务,使不同的省市成为我国各类服务外包的集聚地,这样就可以从源头上避免地区问的无序竞争,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整体竞争力。

2、大力发展服务业

服务贸易发展滞后是影响我国服务外包发展的因素之一,而服务贸易的发展滞后又是由于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的滞后。从中国服务业发展的现实来看,1991服务业产出占GDP的比重为33%,2007年所占比重增加到39%,16年仅增加了6个百分点,发展速度较慢且明显低于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所以说,我国要想发展服务外包,就必须发展服务业,服务业是承接服务外包的产业基础。另外,服务业发展比较滞后,效率比较低下,成为制约我国未来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有关对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进行的一项调研表明:服务业发展滞后已成为影响制造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分销、物流、融资和其他生产业发展明显滞后,成为影响其在中国投资企业竞争力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这也要求我国尽快发展服务业。

3、制定战略性承接策略

(1)承接方式战略。我国承接服务外包的经验比较缺乏,起步比较晚,因此,在服务外包市场上,我国在承接战略上就要有策略性,如同制造业外包一样,服务外包一级承包商在获得一级发包商提供的发包合同后,可能把有关业务进一步分解并向下一级厂商发包,形成二级甚至更多层次的外包关系。因此,中国内资企业可以选择从二级或三级承包商做起,这样比较容易以较快的速度融入外包市场。少部分实力比较雄厚、国际竞争力比较强的企业也应该主动地与一级发包商接洽,直接以较高的起点融入国际市场。

(2)承接国别战略。目前,在开拓欧美外包市场的进程中,我国企业存在着一定的弱势,例如,既懂专业技术又精通外语的综合性人才较少,缺乏完善的销售渠道和营销网络,美欧的市场已经被印度、菲律宾、爱尔兰和捷克所占领,竞争十分激烈。因此,在承包国的选择上,我国应该以开拓亚太地区市场为主,充分发挥与日本、韩国、台湾以及邻近的其他新型工业化经济体在地理上邻近、文化上相通、经济上频繁往来以及中国有200万会讲日语和韩语的语言人才的优势,积极承接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服务外包业务。另外,还可以和印度互相外包,充分发挥各自在服务外包方面的优势,在和印度的合作过程中学习印度的先进经验,推动中国承接服务外包的业务发展。

4、大力培育本土品牌

与制造业相比,服务业外包更重视质量,因此,发包商在进行发包时,更重视承接企业、行业或国家的品牌因素。例如,马来西亚共享服务和外包产业的蓬勃发展就是得益于多媒体超级走廊品牌。由于这个独一无二的走廊,马来西亚继续吸引着世界主要的信息及通信技术企业将其业务落地在多媒体超级走廊,从事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并以此作为出口基地。目前,入住的跨国公司、外商独资和马来西亚的国内企业已达900多家。中国承接服务外包的优势因素极为明显,但是,中国的最大问题在于缺乏服务外包的品牌企业。中国企业没有品牌效应,这种现状让中国企业在与国际同行竞争时处于不利的地位,严重影响了我国承接服务外包的速度和数量。因此,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该联合起来,承担起扶持和培育本土外包品牌企业和产业的重任。

5、完善知识产权环境

与制造业外包相比,服务业外包对知识产权具有较大的依赖性,因此,欧美发包商在选择承包商时,对于东道国的管理水平、商务和法律的国际规范有着很高的要求,欧美商家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尤其关注。因此,我国应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大规模承接服务外包营造良好的环境。从现实来看,发包商主要关心知识产权法律环境和信息安全、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支持等问题,因此,在企业层面上,我国企业应尊重国外的知识产权,知法、守法,在政府层面上,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加大对违反知识产权的惩罚力度,加快发展外包产业发展所需的知识产权高端中介服务,推行外包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认证,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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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在石化行业企业中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同时,作为传统能源企业,由于专业方向和人员原因,大量IT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也对一些企业带来了过高的成本和人员负担。在这方面,部分企业已经进行了有限范围内的IT服务外包的尝试,但对外包业务的效果,分化极大,没有统一定论。企业IT业务外包的效果,虽然与发包方需求、接包方业务能力等相关,但决定其成败的基础,却是IT业务服务外包的范围。对于石化企业来说,到底哪些工作应该实施业务外包,哪些工作能够进行外包,哪些工作需要留下来由自己的核心部门人员掌控,是企业领导者和IT部门管理者需要思考的首要问题。

    企业IT业务外包的方式有两个极端:一种是业务完全外包,即将企业信息业务管理中的所有业务环节都委托出去,比较极端的例子是一些企业完全没有IT部门,所有IT业务都由其它公司处理,甚至一些企业将自己原有的IT部门都独立或卖出,以签订合同,支付费用的方式接受服务;另一种是业务完全内留,即企业自行把握信息管理业务中所有环节,从开发建设到运行维护都自己进行,不假手于他人。两个极端方式在少部分的特殊企业可能会有其适用性,但对于更广泛意义上的绝大多数企业来说,尤其是有特定技术方向、考虑成本、人员不足的企业,可能更需要根据自己的切身需要选择一种中间方式——部分外包、部分内留。

    石化企业由于基于业务特点和能源战略重要性等多种原因,管理者首先要考虑企业业务特点,从多个角度区分出来在企业IT业务中,哪些是需要企业进行自建自营的工作,又有哪些是可以交给专业公司的工作。在石化企业种类繁多的IT业务工作中,很难以一条线简单绝对的划分出哪些是能外包的工作,哪些是不能外包的工作,范围的划分需要了解企业自身情况的管理者和IT专家从规划、建设、运维、安全等多个角度细致考虑,最终建设一套企业IT业务服务外包的标准。

    企业的信息业务应该有一个中长期的规划,虽然由于行业和技术原因,目前IT业务还无法跻身到化企业的核心竞争业务,但规划是一项战略性的工作,为保障企业未来的竞争优势应确保IT业务规划在石化的行业中的先进性。目前很多企业会请专业的咨询公司或行业解决方案公司进行咨询,或到一些行业领先的公司进行学习或效仿,但实际上这种做法投入大量成本的结果下效果并不好,毕竟只有企业内部的业务人员才最了解企业业务的背景、现状、细节与深入存在的问题,外来的公司工作进行的再细致,也无法在短时间内了解企业的全部诉求,针对外部意见,尤其是重大的成功和失败解决案例,可以进行参考,但在企业的IT规划进行时还是应从企业内部选取各方面、各业务的资深人员结合本企业IT业务的特点、优势、短板等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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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的分析

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讲,电子政务是一项面向社会、造福社会的系统工程,是一种公共责任,理应动员全社会力量来共同完成。具体来说,近几十年来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层出不穷,而大部分政府部门又缺乏精通信息技术的专业人员和信息系统建设的实践经验,有些时候显得无所适从。随着电子政务建设的深入开展,系统建设规模更大、范围更广、技术更新,对工作人员的要求也从仅要求技术背景向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过渡,相应的政府部门更显得难以判断和选择,造成了很多问题。

采取外包的设想

电子政务建设应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既实现政府管理水平的跨越式发展,又带动产业,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高效配置作用。大力推行市场化,实现不同角色的精确定位:出资方角色应通过招标确定,赋予特许经营或优惠政策;系统集成方、运行维护方、监理方三个角色应通过公开招投标参与系统建设;政府是制定标准、支付运行维护费或使用费的使用方角色、进行监管的监管方角色。政府部门最好不承担出资和建设运维等角色,为了有效制衡,出资人和系统承建者最好是不同主体。

新建系统应优先选择企业出资建设方式,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应注意的问题

构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局面,首先要求政府理清思路,明白电子政务的发展方向以及一步一步的战略部署,否则在和企业的合作中只能跟着企业的思维方式去行动,把网络建设起来,把软件买走,能不能用得上、用得好则是这以后的事情,企业这么做是符合经济学原理的,经营行为最终是为了赚取最大的利润,而政府必须在其中起到掌舵者和导航仪的作用,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赢得企业的尊重。为了做好电子政务,我们需要一个长期的合作伙伴。这就是认真挑选IT承包商的重要意义。

外包的模式

实行总体统筹负责制,对包括电子政务在内的重大信息化应用工程,在招标的基础上,按市场机制承包给企业来建设、运营,政府负责支付运营维护费用,其他费用在资源、政策外包基础上支持企业自筹。这一做法有利于政府集中精力做好规划、提出需求,加强政策贯彻,统一宏观管理、监控和服务;避免建立庞大的专业队伍;把技术工作交给专业化公司,把政府从具体的技术工作中解脱出来,使其集中于城市的管理和服务,也有利于资源共享,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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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何外国保险机构都不得逃避监管

各国保险监管机构之间合作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没有任何保险机构逃避监管。在注意避免重复监管的同时,每一个监管机构都有义务确保其辖区内所有的外国保险机构均受到有效监管。对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监管是有不同之处的,子公司一般应由东道国辖区监管,并受到东道国对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的规章约束。分支机构通常由东道国辖区实施日常监管,但分支机构的偿付能力既可由母国辖区,也可由东道国辖区适用的条款来评估,东道国辖区的监管当局也可以借助母国辖区监管当局的评估结果得出自己的判断。

(二)所有国际保险集团和国际保险机构都应受到有效监管

在决定是否给辖区内外国保险机构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授予许可证或延长许可证时,东道国辖区监管当局需要对国外保险机构在母国辖区被监管的有效性进行仔细评估,必要时须向母国监管当局咨询。这种评估应考虑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一般监管原则和标准,以及母国监管当局应用处罚条款限制与有效监管冲突的保险机构的能力。传统的保险监管方式一般把重点放在对每个保险公司的单独监管上,因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相比,保险机构不那么容易受到传染性连锁风险的危害,它们也不那么容易对大范围的金融体系造成系统风险。保险监管当局尽量对其辖区内设立的单个保险公司筑起一道“篱笆”,以便把它与同一集团的其它机构隔离开来。然而,当保险机构的母公司对其他保险机构或金融机构有实质性的参股时,在评估母公司和整个集团的财务能力时,把由于集团的存在而可能造成的潜在风险考虑进去就显得非常重要。

(三)设立跨国界保险机构应由东道国和母国国监管者协商决定

东道国监管当局需要就许可证申请的某些方面向母国监管当局咨询,它在授予许可证之前应该进行必要的核实工作,以确保申请者的总部或母公司所在国的监管当局没;有不同意见。这一过程为母国监管当局提供一个机会,使它能够把不同意其所监管的保险机构跨境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理由告知东道国监管当局,并可以建议东道国监管当局拒绝颁发许可证。东道国监管当局在没有得到母国监管当局的肯定答复,或在收到有保留的答复时,应考虑选择拒绝许可证申请、加大监管力度或对授予许可证提出附加条件等,并且应该将自己所采取的措施通报给母国监管当局。东道国监管当局在对那些偿付能力在母国辖区没有受到谨慎管理的国外保险机构,或者没有明确的母公司对其负责的合资公司进行许可审查时,应特别谨慎。是否授予许可证的最终决定,应由东道国监管当局根据非歧视性标准作出。同时,母国监管当局也应当掌握它们的保险机构所属的所有跨境机构的情况。

(四)提供跨境保险服务的国外保险机构应该受到有效监管

是否允许国外保险机构在某一辖区提供跨境保险服务,通常涉及该辖区的法律问题。当消费者能不受任何约束,自愿、寻求国外保险服务时,一般认为他们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然而,当允许积极推销跨境保险产品时,东道国监管当局通常需要了解该国外保险机构在其辖区内推销保险产品的真实动机,并进行核实,以确保该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在母国辖区受到了谨慎的监管。另外一种方式是通过专门的许可证审核程序,或采用具体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本国投保人的利益。如果允许积极推销跨境保险产品,母国监。管当局对确保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负有主要责任,而东道国监管当局则应非常认真地考虑母国监管当局对保险机构拟开展的跨境经营活动提出的保留或反对意见。母国监管当局如果认为其辖区内的保险机构没有充足的财务能力、或者没有对其业务进行有效管理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它就应该阻止该保险机构到境外推销其保险产品。

二、关于跨境保险活动相关国家保险监管当局之间的监管信息交流问题

(一)母国监管当局的信息需求

母国监管当局的主要希望是能够及时、充分地得到保险机构总部或母公司的有关信息。为此,需要建立一个完善而又可以核实的报告体系,要求任何一个境外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都应向其总部或母公司报告,并且还必须有满足特别信息需求的可行办法。为此,母国监管当局应要求保险机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设在国外的机构应向总部或母公司定期提交综合性的报告,以便母国监管当局能够对该保险机构的总体财务状况及其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比较准确的评估。如果东道国监管当局有理由怀疑某一外国保险机构出现比较严重的问题,就应主动通报母国监管当局。因为东道国监管者通常处于发现问题的最佳位置,所以应该主动采取措施。母国监管当局有可能希望对其国外保险机构上报的资料进行独立核实,当母国监管当局需要跨境检查时,东道国监管当局应当允许。如果母国监管当局暂时不能进行跨境检查或者不拟启动跨境检查程序,它可以向东道国监管当局提出咨询,请求东道国监管当局对该保险机构跨境活动的情况进行核实或做出评价。当东道国监管当局决定撤消某国外保险机构的许可证或采取类似行动时,它应在可能的和适当的时候事先向该机构的母国监管当局发出预警。东道国监管当局应该向母国监管当局通报任何由于提供跨境保险业务活动引起的问题。

(二)东道国监管当局的信息需求

如果母国监管当局对母公司或整个集团的审慎监管能力和政策措施有充分了解,那么东道国在对国外保险机构实施监管的效果就会更好。为此,母国监管当局应向东道国监管当局通报对其保险机构跨境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监管措施,让东道国监管当局根据自己的判断行事。母国监管当局应积极回复东道国监管当局提出的各种信息要求,如当地机构的业务活动范围、在集团内的作用和内部控制情况,以及东道国监管当局进行有效监管的其他相关信息要求。当母国监管当局对某一特定辖区的监管标准有疑问,并因此而准备采取可能对该辖区国外保险机构产生重要影响的措施时,它应事先与东道国监管当局沟通和协商。一般来讲,母国监管当局应尽可能地让东道国监管当局对跨境保险机构保持信心。即使在敏感时期,如某一保险机构将发生产权变化或面临问题时,母国监管当局与东道国监管当局之间的充分沟通也会对双方都有利。母国监管当局应积极回复东道国监管当局提出的有关在东道国提供跨境保险服务的保险机构的各种信息要求。

(三)信息交流的保密问题

进行监管信息的自由交流可以增强监管者之间的有效合作。当然,这种自由要受到一些旨在保护信息提供者和接收者的条件限制。不同辖区有不同程度的保密规则,这对监管信息的传递可能造成一定障碍。如果辖区的保密要求限制了不同保险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共享,或者有的监管当局不能对其他监管当局提供的信息予以保密,那么这些辖区的监管当局则应考虑着手审查其保密要求,总的原则是获得的信息只能用于与监管金融机构有关的目的;应允许信息双向流动,但不能要求信息的形式和详细特点严格对等;所传递信息的秘密性应受到法律保护。当然,所有保险监管当局都应该遵守职业保密制度,对其活动过程中,包括进行现场检查时所获得的信息保密。获得信息的监管当局如果准备根据所获得的信息采取行动,应在可能的情况下与提供信息的监管当局协商。至于被监管机构的信息被监管当局之间交流以后,是否应把监管当局之间沟通的情况通报给被监管机构,目前仍是讨论的问题,实践中往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关于金融集团模式下对被监管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和重要股东的资格考察问题

在金融集团模式下,对被监管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和重要股东的资格考察的目的在于确保金融集团内部有关机构的监管当局能够有效行使他们的职责,对这些机构是否得到审慎的监督和指导,以及主要股东是否对这些实体构成损害等问题做出评估。同时也可以促进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磋商和信息交流,从而实现有效监管。

(一)对金融集团模式下对被监管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和重要股东的资格考察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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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金融中心、长江三角洲经济商圈的核心城市,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对外贸易口岸,凭借较为完善的通讯与交通基础设施环境,学科齐全的服务外包人才储备库等优势,软件外包业发展迅速。据上海市外经贸委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上海软件出口9.9亿美元,占全国软件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2001年到2006年软件出口的平均增长率为64.59%。上海软件外包业已经成为中国承接软件外包业务最重要的城市之一。

一、上海市软件外包业快速发展的基础

1.政府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上海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上海服务外包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鼓励政策,完善配套服务,营造服务外包发展良好环境。

2.跨国公司资总部经济带动上海软件外包业务的发展

上海市2007年9月已累计批准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178家,外资研发中心215家,全球六大专业服务外包公司中,IBM、惠普、EDS、埃森哲都已落户上海,总部经济发展策略已见效。

3.长三角区域的协同发展提高了上海软件外包业的整体实力

2005年上海软件对外贸易联盟在全国率先发起成立了长三角地区软件行业合作联盟。联盟在发展软件服务外包,发挥区域优势,互通信息,共同发展软件外包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4.产业集聚效应促进了服务外包业的上下游产业链的发展

上海市重点发展软件开发外包、研发设计外包、物流外包和金融后台服务外包等领域,目前已初步形成了“软件产品出口、来料加工、系统集成、整体方案和软件服务并举”的软件外包产业链。

二、上海软件外包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障碍

1.软件企业自身承接能力仍较薄弱

目前国内外软件外包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我国软件企业的自身承接能力仍较弱:一是外包总体规模小,品牌知名度低;二是巨型外包企业缺乏,国际化程度不高;三是出口软件技术含量低,附加值偏低;四是核心人才缺乏,市场开拓能力弱;五是整个产业链不完善,公共信息提供渠道少,尤其以欧美市场为主要目标的接包渠道不畅。

2.人民币升值降低了软件出口的价格优势

自2005年7月21日汇改以来至2008年6月19日,人民币累计升值幅度超过了20%并继续升值势头,对软件外包企业构成了巨大压力。由于国内绝大多数外包企业从事的仍然是利润低、技术含量低的低端外包业务,人民币升值使外包企业的低成本优势正被抵销。

3.软件外包市场竞争加剧,本土企业发展更为困难

全国各地政府扶持、优惠政策不断推出,加之内地较低的运营成本优势,国内软件企业不计成本、竞相压价的情况依然普遍存在。同时中国外包企业还要面临本土化的跨国外包公司的冲击。2005年上海市软件外包出口业务中,外资企业占了90%,可见本土外包企业居于非常弱势的地位。

三、上海市软件外包发展对策和建议

根据上海“十一五”期间软件产业的发展目标,到2010年上海软件产业经营收入要达到1200亿元,占全国软件产业经营收入的近八分之一;软件出口达到20亿美元,占全国的六分之一。在这种状况下,对上海市软件外包业发展提出以下建议:1.继续加大政府扶持作用

(1)健全法制,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机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软件发包企业对接包企业所在地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的高度重视,因此必须为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

(2)政府服务外包,提升外包企业形象。目前政府服务外包还停留在IT等设备维护外包的低层次阶段,距离公共服务等核心内容外包有较大差距。因此可以试行将咨询、投诉等内容进行外包,这样既为外包企业开辟了新市场,也提高了外包企业的形象。

(3)以组织会展、驻外机构扶持等多种手段支持服务外包。上海有很多驻外机构,可以通过这些驻外机构经常联系、服务外包的信息,加大政府的公关力度;上海的会展、论坛在全国会展经济中也占据了重要位置。目前上海国际商业性展会每年已达300多个,借助这些会展和论坛,积极推动软件外包企业开展国际间的技术交流和产业合作;大力宣传本国承接国际软件外包业务的优势和能力,提供品牌效应。

2.外包企业应尽快提高外包业务层次、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1)加强对日韩外包业务的核心业务承接。上海是国家首批认定的国家级软件出口基地之一,软件外包以软件出口为特色,其中日本是上海软件外包业务的主要来源国,对日出口占上海软件出口总额的60%。目前相对成熟的对日韩的业务外包,因长期的合作关系,现在已经有条件对其核心业务进行规模开发。积聚能量做大做好韩日软件外包业务,提高企业的软件开发能力和过程管理能力,促使所承接的软件业务沿着价值链向软件设计与核心业务服务外包等产业链的高端发展,不断提高中国软件外包的品牌认知度,在此基础上逐步拓展美国和欧洲外包市场,形成中国企业整体的竞争力。

(2)有实力的企业应积极拓展欧美国际市场。一些有规模、有品牌的企业应该开始在国外设立研究开发、市场营销等分支机构,尤其是在欧美设立地区,拓展与欧美关键性用户的沟通,了解客户的商业习惯,以此更加贴近发包市场,为客户量身定做需求解决方案,使客户满意度达到最大化,起到双赢的作用。

(3)加大CMM、ISO等各类认证力度。通过各类认证,切实提高企业的软件开发流程管理能力,尤其是大型软件开发项目的质量控制和交付保证。

3.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印度软件外包发展的成功,原因之一是建立了强有力的行业协会(NASSCOM),这是服务外包走向国际市场并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上海服务外包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虽已建立,但在沟通联系、解决困难、扩大宣传、组织研讨会、组织展览、关注国际市场动态、保护企业利益、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企业呼声和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同时,专委会相应的权力和义务也需政府在体制改革中予以进一步明确和释放。

4.重点拓展离岸外包,全面发展境内外包市场,实施承接与转包并举的外包策略

外包业务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离岸外包和境内外包。离岸外包指转移方与为其提供服务的承接方来自不同国家,外包工作跨境完成;而境内外包指转移方与为其提供服务的承接方来自同一个国家,因而外包工作在境内完成。

上海市城市人才综合素质较高,企业研发能力较强,同时商务成本也比较高,适合发展技术含量较高、处于价值链高端的研发环节和软件市场开拓环节,因此要加强软件外包的承接与转包作用,对外积极承接离岸外包,对内向国内二、三线城市发展转移境内外包,与内陆地区同步起跑,和谐发展,创造有中国特色的服务外包产业链。外包企业这样既可以从离岸外包中获得较大的利润,又可以借助服务外包转移的经验来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总之,上海软件外包业的发展中我们不仅要看到其发展的速度和数量,还要考虑软件外包业的质量和综合发展。要以提升上海软件外包企业的内在竞争力为核心内容,提升上海软件外包行业在国内外的竞争地位,并最终形成承接外包到转移外包,并以发包作为终极目标的发展路径。

参考文献:

[1]刘绍坚:中国承接国际软件外包的现状、模式及发展对策研究[J].国际贸易,2007,(6)

[2]中国商务部: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07

[3]李岳云:国际服务外包趋势与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J].江苏对外经贸论坛,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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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多种经济成分的产业经营模式逐步渗入我国的经济领域。众多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在向发展中国家大量转移其制造业的生产职能和加工基地后,现在又开始将其非核心的服务产业的部分职能向海外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转移。旅游业作为一种重要的服务产业,也将不可避免地迎来由服务生产国际分工而导致的机遇和挑战。

一、服务外包的概念和由来

服务外包(servicebusinessprocessoutsourcing),或称离岸服务外包,是指作为生产经营者的业主将服务流程以商业形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服务提供者,以保持服务的稳定供应以及最优的质量和最低的成本的经济活动。其本质是通过合同发包、分包或转包等方式向第三方转移非核心的商业技术和服务流程,以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益和利润空间。近年来,随着国际通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发达国家的大型跨国公司将低附加值的经营环节和服务职能转移到相对具有比较优势的发展中国家,自己则专注于产品研发、生产管理、财务运作、营销推广、产业升级等具有相对竞争优势和高附加值的核心业务,服务外包由此发展起来。服务外包的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IT产业的软件服务,在90年代由于“计算机千年虫问题”得到加速发展。随着服务外包这种经营模式在IT领域的成功,本世纪初外包业务范围逐步拓展到金融、保险、医疗、资产管理、顾客服务等服务业领域。据统计,全球的服务业外包市场已从2001年的1500亿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3000亿美元,成为一项新的全球性产业转移和增值模式。从外包方式上看,离岸外包将成为服务外包的主要方式,如国际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公司提出将把80%的公司外包业务采用离岸方式。著名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预测,今后五年内,美国白领工作的离岸外包将增长30%。

二、旅游业发展服务外包的可行性

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项支柱产业,一直都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同服务业的产生与发展是有历史阶段一样,旅游业本身就是一个集吃、住、行、游、购、娱等相关要素于一体的关联度较高的传统产业。随着近年来我国旅游业的迅速发展,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得到了进一步的改造和提升,实现了现代管理理念指导下的现代高科技、信息化的运营模式。在此基础上,产品形态日趋复杂化和专业化,与相关传统产业及新兴产业的交叉和融合进一步加剧,对原来形成的产业固定化边界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整和改造,出现了诸如会展旅游、旅游咨询、旅游规划与策划、旅游信息服务等新型业态。但几乎与此同时,也发生了行业恶性竞争激烈、经营绩效持续下降、行业管理边缘化的不良现象。因此,如何有序、规范、健康地发展我国旅游业,提高行业自身效能和产业层次,是新时期我国旅游业界和学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旅游业作为一种高成长性的服务产业,其产业扩张能力和渗透性较好,因此具有外包的潜力。旅游业在原有生活核心业态的基础上,受到生产服务业、专业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创意服务业的明显影响,从而引致旅游业内部结构和能级提升,出现了高增值性、高层次性、高功能性、高技术性、高知识性的新特点。随着我国旅游产业规模的不断增长,“入世”的呼声日渐高涨,通过外包的方式实现与国际旅游业接轨的内在需求已经成熟。

其次,旅游业是服务业经济中一个较为活跃的产业代表,是国家经济和社会繁荣的“晴雨表”,包含了传统服务业的内容和现代服务业的元素,有着显著的二元结构特征,即以生产和生活为其要素的产业结构模式。而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延伸,现代企业制度的普及和生产职能的强化,旅游业的服务对象也扩大到了生产者,建立以生产为主体的新型旅游业已是大势所趋。这就要按生产要素和生产方式来重新布局旅游产业,通过“归核化”的战略,将“非核心”的生产环节通过外包的方式加以整合、重组,实现旅游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由于现代旅游服务业同样具有高技术性、高知识性和高人力资本等现代服务业特征,因此决定了在同样的产出水平下,无形智力投入较高而有形资产投入较少,引进外包经营方式,不仅能直接创造价值增量,还有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增加无形资产等间接途径和作用。如现代企业的一些非核心业务的外包,使旅游业为生产性企业提供第三方会展、商务等专业服务成为可能,从而形成某种经营功能的规模化效应,促使企业经营成本的大幅度下降。又如旅游规划或策划、旅游咨询和信息服务的外包,可使企业的经营效益大幅度提高,创造可观的经济价值。再如旅游企业形象的策划和营销、旅游广告的宣传运作,将使企业的品牌声誉和社会形象得到明显改善,无形资产的价值也就随之上升。

三、旅游业发展服务外包的对策和建议

服务外包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思想和经营实践,将成为旅游业今后获取竞争优势和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抉择之一。由此,笔者认为,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服务外包,抢占旅游业发展的制高点,形成现代服务业驱动GDP增长的新型发展模式。

(一)加强旅游业服务外包的外部环境建设

相比生产性企业而言,服务性企业对外部环境的依赖更大。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集中建设公共支持技术平台,强化对旅游业服务外包的技术支持和基础,以低廉的使用成本向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旅游产业的综合开发环境、服务环境和管理环境,制定针对承接服务外包的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改善其运营环境。积极构建旅游服务的外包数据库,为旅游企业提供服务外包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使企业能把握服务外包国际市场动向和发展趋势,在发展中少走弯路。另一方面,采取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鼓励引进世界著名的专业化旅游服务商,优化配套服务措施;鼓励境内、外企业参与旅游相关产业带的基础建设,加快建设进度,提高旅游服务产业的规划和建设水平。加大地方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增强旅游外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已经建立的行业规范的基础上,集成现有法律、法规,构建服务外包政策体系,充分利用已有的政策资源,形成对服务外包的支持体系。

(二)旅游业服务外包的组织文化协调和流程再造

企业与外包商的文化协调,是指在外包运作过程中,外包双方能相互尊重,,努力扩大双方产业文化的兼容性和共识面,从而有效地减少或降低因文化冲突和摩擦带来的不利影响。旅游业通过实施服务外包,各相关企业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都将发生较大的改变,经营职能也将随着外包业务控制权的转移而与以前有所区别,这必然要求企业对自身的组织文化和运作机制进行再造,以确保旅游企业外包业务的正常运营。具体地说,企业应就实施外包的业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合作模式,整合各方资源,共同建立科学、有效的沟通机制,包括:定期举行信息会、案例分析会、提交各自的业务报告等,尽量消除交流中的文化壁垒,充分了解外包企业的相关信息,并采取建设性的态度化解因组织文化差异引起的各种纠纷。其次,对外包企业的生产模式和服务流程进行监控,及时搜集和反馈业务运转信息,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业务培训,建立外包服务产品的评介体系和质量标准,以使外包企业的服务产品符合自身的质量要求。最后,企业还应本着互助与诚信的原则,与外包商就售后服务、企业CIS的统一化等建立可靠的协商机制。

(三)旅游服务外包的人才培养

人才是保证旅游服务外包成功的根本前提,旅游业发展服务外包离不开大量既熟悉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又具备相关外包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门人才。我国发展旅游服务外包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人才严重不足,尤其缺乏具有相关技术和项目管理能力的高级管理人才。同时,由于旅游业人力资源的流动性较大,服务业外包缺乏相应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会阻碍旅游服务外包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对于服务外包这种快速增长的行业来说,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人才供给机制显得更加紧迫。政府可以通过建立专属的服务外包管理机构,联合行业协会和服务外包行业工会,为服务外包人才的培养提供引导与支持;第二,通过举办国际性企业与人才洽谈会,搭建有利于人才与企业交流的平台;第三,推动建立“产学联盟”,支持大学的商学院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按照全球服务外包的发展趋势与特点,包括管理、策划、运作、外语能力等,为服务外包企业培养和提供高素质的服务外包人才;第四,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制定相关政策吸引和聘用海外高级人才,鼓励“海归人才”回国创业,以提升我国旅游服务外包业的国际化水平。

四、结论

世界服务业加速现代化和跨国转移的趋势,一方面进一步推动了世界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另一方面也使服务业日益告别传统的地缘导向发展模式,不断打破时间、空间乃至文化、观念的隔离,开始进入全球化发展阶段。这不仅使服务业的全球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达到了空前高度,也正在使世界各国经济、产业、技术创新乃至经营管理模式出现全方位变革,对世界经济的重大影响。我国旅游业正进入快速发展期,特别是其中的科技、研发及营销、设计等环节,对整个产业链的技术进步和创新越来越有关键性的决定作用。在此基础上,积极发展旅游业服务外包以促进服务业现代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客观要求,对于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文建,试论奖励旅游与生产者服务[J].旅游科学,2005,(1)

篇12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5-0118-02

一、金融后台业务外包的作用及我国的现状

金融后台业务外包是指金融机构持续利用外包商来完成其后台业务。① 现今,国内外金融机构后台业务外包已成为一种趋势。其作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对金融机构而言,随着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和竞争程度的加剧,金融机构重新战略定位,通过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系统的再造,把众多非前沿、非核心后台业务部门外包给具备技术和成本优势的外包商,进行批量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运作,既可以整合资源、降低成本、保障安全、分散风险,又可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经营绩效。其二,对金融行业而言,金融机构后台业务外包是随着技术进步、金融行业进一步分工细化带来的规模效应和专业化效应,同时,是交易成本降低的一种新的资源配置状态。金融机构和外包商将核心资源各自集中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不但提高生产效率,还改变金融资源分布的格局,优质高端、具有潜力、接近客户的产业前沿要素会向金融中心集聚,而与之相对的处于低端的或者为前沿要素服务的后台要素会向边缘区域扩散,并在边缘区域甚至更远的地区形成了产业集群,这种资源的流动进一步加强了规模效应的程度和交易成本的降低。这对金融行业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相对于国外金融业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后台业务外包,我国金融后台业务外包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我国金融后台业务外包于20世纪90年代起始于IT外包领域。最早是1992年中国银行成立的博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1996年,中国工商银行成立的软件开发中心,专门为本行提供应用软件的开发与维护。1997年,中国银行信用卡部将其长城信用卡的营销和部分附属业务交给北京天马信达信息网络公司承包。2001年7月,深圳发展银行与GDS(万国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五年的灾备外包服务协议。2002年,国家开发银行将PC等设备外包给惠普公司。2005年,民生银行将会计账务集中处理外包给华道数据。2006年,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在国内金融企业竞争加剧和外资银行的示范效应下,金融后台业务外包特别是IT服务外包迅猛发展,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同时,一批本土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发展起来。其中,华道数据2009年被评为全球外包100强企业;神州数码凭借在核心业务系统外包方面的优势成为国内第二大金融解决方案提供商,同时也是唯一能提供金融高端咨询服务的本土服务商。

二、我国金融业后台业务外包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金融业已经意识到后台业务外包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希望能通过后台业务的外包增强自身业务能力,提高效率,但由于此产业我国发展时间短,规模小,人才缺乏,国家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扶持不到位等原因,我国金融业后台业务的外包仍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市场规模小,市场化程度低。《中国BPO服务外包市场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08年底,中国金融服务外包市场规模仅为48亿元人民币,而同期美国市场规模为9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54亿元,中国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不及美国市场规模的7.4%。市场化程度低表现为目前除一些中小商业银行将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给专业公司外,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从安全和成本的角度考虑,其软件开发、技术研究、支持推广业务均外包给了隶属于总行的软件开发中心,外包给其他专业公司的较少。这些银行在后台业务外包的理念上还比较保守,参与市场化的运作程度不高。因此,在我国完全的、充分的、高效率的金融外包市场尚未形成,金融后台业务外包还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2.外包形式简单,层次较低。目前我国现有的金融外包案例都属于传统的外包服务类型,以操作简单、重复性强的如IT服务、数据加工、单据审核等基本后台处理的低端业务为主,相对复杂、涵盖环节较多的高层次的整体流程外包尚不多见。而在国外,金融后台服务外包已经成为大型金融企业降低成本、获取新技术、整合资源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首选途径,不但外包形式多样化,如ITO(信息技术外包)、BPO(业务流程外包)和 KPO(知识处理外包)等,而且已从在岸外包发展到离岸外包,如世界银行、花旗集团、汇丰集团、德意志银行、美洲银行等都在印度设立了规模浩大的海外后台服务中心。

3.本土金融外包服务企业的数量少,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高。据杨琳(2010)研究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在我国较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金融服务外包机构有100家左右,其中,跨国金融机构在我国自建外包机构22家,占比22%;大型跨国外包服务提供商在华设立分支机构30家,占比30%,这些机构的规模普遍高于本土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从我国IT服务外包市场排名看,近几年排前三名的都是大型跨国服务外包企业在华分支机构,它们是IBM、HP和EDS。此外,本土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承接业务的能力都远远落后于跨国企业,在承接大型项目和系统服务以及包括人力资源培训、知识创新和产品研发等知识流程外包(KPO)方面更显不足。

4.国家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扶持不到位。我国2004年开始颁布涉及金融服务外包的相关法律,在原则性层面提供了一些指导。但总体来看,还没有引起监管机构的足够重视,除了一部专门针对商业银行外包的征求意见稿,其他主要是在一些银行业务管理文件中零星涉及到外包的规定出台,对于证券、保险等其他金融服务领域中日益广泛的外包现象涉及很少,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后台业务外包领域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极大阻碍了我国金融后台业务外包的发展。另外,我国对金融后台业务外包的政策扶持不到位,许多金融后台业务外包发展迅速的国家都对该行业实行零流转税,或减免所得税,而我国在此方面的政策优惠措施稍显不足。

三、对于金融业后台业务外包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我国金融后台业务外包成迅猛发展趋势,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对此我们提出以下两点对应措施。

首先,金融机构要顺应后台业务外包趋势,不断扩大外包范围。

1.金融机构要明确后台业务外包的目标。我国金融机构后台业务外包的目的是金融机构战略定位创新,通过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再造,突出核心竞争能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只有在后台业务外包目标明确的前提下,才能圈定后台业务外包范围和外包的形式,确定哪些是构成核心竞争力的不能外包部分,哪些是可以外包的非核心技术。

2.确定后台业务外包的目标后,逐步有序的扩大后台业务外包的范围。首先,从营运操作入手,将企业内部一些操作性的、非核心的、成本高的、风险较小且可控的业务,如数据处理业务、电话银行业务、信用卡业务等向社会化专门机构外包,以节约管理成本和人力资源。其次,可以尝试将资产评估、人力资源培训、知识创新、产品研发等高层次环节外包给专业服务商来完成,促进金融后台业务的外包从价值链的底端向高端延伸,从专业化向产业化发展。最后在风险可控和不影响核心竞争力的前提下,解放思想,尝试利用全球资源为金融企业发展服务,实行离岸金融外包。

其次,提高本土金融外包企业的承包水平。

1.对于承接金融服务外包的本土企业而言,要在金融外包服务需求不断扩大的市场环境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扩大市场份额,扩大业务承接范围,从承接金融机构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向承接金融机构的营运和管理环节外包业务的方向发展,形成金融产业外包服务链,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能力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

2.本土企业要向成熟的跨国服务提供商学习,学习它们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商业模式,并结合自身的人力资源优势、市场优势、文化优势,不断创新,通过较短时间的发展能够在国内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上与跨国同行抗衡,甚至在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中分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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