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3 1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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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行为主因素’理念,推动民工安全教育深入开展
如果企业和项目部能够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必要持续的安全教育,加强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这对提高整体安全防范水平是十分有效的。由于私营企业主和承包制项目部的趋利性,对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很不到位或者形同虚设。目前工地上的施工管理者和作业民工以及进入工地的其他人员仍属于安全素养不高的群体。实现安全教育的有效性还需期待很长一段时间。因此,笔者倡导,应该在强调实现“本质安全化工地”建设的前提下,逐步有效推进民工动态安全教育,重视班组班前教育活动,杜绝“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这是针对当前许多企业和项目部在安全教育上玩花样,搞虚假应付、自欺欺人的过渡期做法。这样就可以使施工安全管理既有实实在在的基础保障,又有明确有效的提升手段和方向。
树立‘动态可控性’理念,推动安全检查持续定期进行
质量管理的结果是生产出合格的产品,而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生产结束时实现低伤亡率。工程竣工交付了,安全管理也就宣告结束。安全管理工作只是施工过程中的一项工作。安全生产是一个动态过程,安全管理也必定是过程动态地实行。根据施工的进展,正常情况下一般一周左右时间工地的施工进度就会有明显变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在一周时间内也会发生相应变化。目前,大家谈起安全管理往往觉得信心不足、力不从心、有劲无处使或者工作难推进等。但我们应该坚信,办法肯定要比问题多。在安全管理中,杜绝所有事故(或者零死亡)与控制事故发生在合理范围内,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不切合实际,后者则符合事故发生规律。在“利润合法化”、“本质安全化”、“行为主因素”理念的指引下,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有效落实和人员教育不放松,实现安全生产状态动态可控是完全能够做到的。通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企业、项目部、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等通力合作,不间断地持续推进检查、督查、巡查,严厉地闭合监管,实现安全施工的低伤亡率完全可能。
树立‘强制必要性’理念,推动各方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履行
2对建筑施工质量的管理与控制措施
2.1施工质量的控制要点
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遵循以下几方面,首先要严格的按照图纸上的要求进行施工指导,施工之前应该对图纸进行认真的研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全面、准确地预见,从而有助于及时的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并根据实际的施工情况进行图纸的合理优化。其次,对施工材料的质量应该进行严格的管控,这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原材料以及半成品都应该按照工程项目质量建设标准进行选购,对于材料的型号、使用日期以及质量保证书等都严格查看,并合理的保管那些易燃易爆的危险材料,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最后,就是对建筑施工中主要环节的管控,施工人员应该严格的遵守安全施工准则进行操作,要选用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人员,监理人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的监控,不仅要及时的发现错误操作,还要能够对施工人员进行正确的指导。
2.2施工质量的管理控制措施
作者结合实际的工作经验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控制措施进行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施工质量的管理控制要采取技术复核的方式,并增强一些隐蔽性的工程的验收工作,也就是说,采用现代化的技术对一些建筑材料及半成品进行质量检验,还包括高层建筑的标高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另一方面,施工质量的管理控制还不能忽视隐蔽性的工程,例如,电缆、桩基、钢筋、管线以及保温层等各种细小部位的施工,这些环节出现问题可能给整个建筑工程带来极为严重的影响。其二,可以通过抽查的方式对生产的产成品进行实验,尤其是防水材料、混凝土水泥等,不仅要按照我国的规定进行相应参数的测试,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过试水试验和通球试验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其三,采取班组自检策略,就是借助事前控制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最近几年,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速度非常快,施工质量控制必须满足时展的需求,必要的质量评定还是非常重要的,通过班组的自检能够更好的实现建筑工程的社会化。最后,控制建筑工程的施工成本,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减少成本的投入,这就要求监理部门提升质量检测技术,完善质量保障机制,从而更好的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控制工作。
3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与控制措施
3.1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要想从根本上实现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就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施工之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无论是机械设备还是水电供应,都应该严格的把好安全生产这一关,只有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才能够有备无患,最大限度的避免危险的发生,实际上,我国出现过很多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也在不断的总结经验与教训,因此,施工单位一定要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通过采取一些防护性的措施,例如雨季多发的工期内,要设置防坍塌和滑坡的防护栏,修建施工便道,以便于在发生危险时施工人员能及时撤离,夏季和冬季也要做好解暑和防滑等措施。最近几年,我国的施工技术不断的完善,一些先进的施工设备也极大的提高施工的安全系数,一些漏电保护装置、吊车以及通信装置的安装不仅提高了施工人员的工作效率,也极大的提高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3.2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应依据《建筑法》第36条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体现了国家在建筑安全生产过程中“以人为本”的理念,不仅对社会生产力和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保护,还高度的重视了安全生产,由此可见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在管理活动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仅包括行政部门建立的安全监管体系,还包括参与建筑活动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等,尤其是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更是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建筑施工企业的领导应该将安全责任制度落到实处,每个生产环节都要有专门的负责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可以进行有条不紊的管理和控制,建筑企业的内部也要严格的遵循生产管理条例,让每位员工都有极大的工作热情,安全生产的责任机制要层层管控,企业领导以身作则,并实行合理的奖惩制度。
3.3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建筑工程企业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施工人员不仅要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还要对施工流程和技术操作熟练掌握,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置危险标语,增强警示效果,要配备专门的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当地的政府以及建筑企业自身都要加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要认为这增加了生产成本,实际上是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必要保障,在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在安全防护措施的配备方面,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用品、设备和视觉可识别系统上的投入都要相应的增加,包括标牌、规章、标语等安全警示品,总之,安全的重要性怎样强调都不为过,安全生产的理念要根植在每一位施工人员心中,从而推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顺利运行。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思考
建筑施工行业属于高危行业,整体来说其主要的特点包括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立体交叉作业多和劳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等。尤其是目前我国建设投资逐步实现多元化,生产方式也在不断变化。鉴于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高危险性,我们应加强施工过程的生产安全管理与相关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1.我国建筑施工中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成因
1.1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在投资计划上做了一些体制上的改变,以往传统的建筑生产安全管理模式已经完全不能够适应当下的建筑施工生产方式。传统的生产安全管理模式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可弥补的管理漏洞,如政府主导安全管理导致管理涣散且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相关适应的经济和法律体系并未成熟。更为严重的是,目前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在实际生产中并没有得到完全地落实,基本处于一种比较分散的管理状态,真正能够起到行业管理作业的扳指可数,这就自然而然地导致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施行标准和管理模式的不统一,管理工作的职责分配交叉不清,最终得到的只有“没利监管失控,有利打架不顺”的现状。
同时,由于我国建筑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与日俱增,业主单位在招标过程中有意地压低中标报价,在一定程度上对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的措施费用不予认同并拒绝交付相关地安全费用,合同工期也在为实现经济效益的情况下被强力压缩。这样一来,施工单位就不得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忽略一些在自己看来不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以有限地资金投入实现施工成本和工期目标,安全隐患大大增加。
1.2导致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的原因
1.2.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
施工单位没有针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负责人,部分施工单位虽有配备却没能真正意义上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职责,落实缺失,纵容施工劳务人员铤而走险,冒险作业,施工操作违章的情况屡见不鲜。还有,有些专职的安全管理负责人由于权限所限,在发现现场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只有通过请示上一级领导,而不能够直接向最高管理层反映。这样的情况,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情报延误,或根本无法实现向上通报和得到最终的解决结果,以致于安全隐患未能得到及时的整改。
1.2.2现场施工管理工作脱节
我国建筑施工的劳务人员多为技术水平偏低的农民工,而实施现场施工管理的技术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施工管理的模式主要是施工单位和施工队伍的工长签订一项单项工程的成本合同,包工不包料,二者分别担负的责权很明了,质量安全基本是由施工队伍来负责,而施工单位只片面地追求产值和利润。在施工过程中,抢工期、赶进度的情况非常普遍,短期的经济效益得到了充分的满足,但施工质量和安全却被置若罔闻,安全隐患处处存在。
1.2.3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明显不足
施工单位参与投标活动,有意压低投标报价取得中标的优势,而在中标后从各个方面刻意削减投入和开支,尤其是一些规范要求的安全设施建设投入,如劳务工具、安全网等。这些安全防护设施按照规定应该是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投入,但实际上并不能够完全做到位。安全设施建设投入明显不足的情况对安全生产是一种非常大的隐患。
1.2.4岗前专业培训流于形式
施工劳务人员多为农民工,要在施工准确前组织相关的岗前专业培训,主要是针对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培训学习,同时还需要对施工作业中的一些安全技术措施、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防范教育。岗前专业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手段,我国施工单位组织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变化工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教育等。问题是很大一部分施工单位并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组织有效地培训工种,仅仅是走过场,实际效果只是流于形式。本来为培训工种作资料记录并不真实,通常都是由施工单位由资料员一手编写,对于施工劳务人员的培训却没有真正达到作用。
1.2.5转包、分包及以包代管
施工单位中标以后,将工程以分包的形式装包给施工队,施工单位和承包队伍共同牟利。施工单位凭借自身拥有的资质中标,通过中间人承包,包工队专区大部分利润,而施工单位仅仅是赚取小部分作为中标的劳务费。可以想象,这一小部分的利润根本无法满足一个完整项目部的正常运营,施工单位不得已地疏于对现场施工质量及安全的管理,而现场施工安全的管理职责主要就在施工队伍的管理。但是,施工队伍并不受上级相关监管部门所限制,任意妄为,胡干蛮干的情况都是造成安全施工隐患的重要原因。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2.1中央或地方有关施工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控
中央政府有关施工监管部门主要是通过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对建筑市场经济机制实施操控并发挥其基础性配置作用,同时保证为建筑市场创造一个相对比较公平、公正的竞争氛围。另外,还需了采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策略通过各级监管部门落实对建筑施工实施严格的监控与管制。严格推行安全施工生产的市场准入(即建筑安全资格问题)和退出机制,在施工阶段必须严把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资质关,杜绝一切依靠挂靠实现分包代管等转包现象。根据我国《建筑法》内容要求拟建工程所在当地的有关监管部门也需指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定并给通过安全资质审查的施工单位颁发安全生产的资格认证书,未取得资格认证书的施工单位将不被视为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和资格。
2.2加强各方在工程安全施工监管中发挥的作用
2.2.1业主单位
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就施工安全问题应达成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双方必需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生产安全的政策与方针。业主单位也要具备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对各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配置齐全,并制定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2.2监理机构
加强监理机构下属从业人员的队伍素质建设,尤其是在施工安全责任无法明确确立的情况,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经济制衡体制和手段提高每一名监理人员的施工安全责任意识。
2.2.3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控制安全生产应施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制定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施工现场环境必须要达到文明施工的标准要求,施工劳务人员必需经过严格的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3.结束语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是建立在“以人为本”和施工质量双重保障的基础上的。施工项目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系统工程,为保证施工生产安全和有效避免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我们还需进一步认真积累和总结更多的生产经验,探寻更为科学的安全管理办法,依靠落实更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和检查制度,才能够真正实现事故零事故的突破。
在建筑施工现场,很多企业的设计方案和工艺措施的执行都未按遵从法律规定,安全教育执行不到位,多数为形式主义。而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也未依照国家指标搭设,且周围杂物较多,所用材料不规范,这些都未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是重大事故的诱因。
1.2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
建筑施工的一个特点就是劳动密集性,但是多数从事人员的文化水平不高,这就导致施工管理较难。而且,在施工现场上,施工工具随意堆放、施工材料规整差、施工步骤不合理等现象多发,从事人员之间没有协作精神,现场没有严格的纪律管制。
1.3建筑施工单位不重视
建筑施工单位的领导安全意识薄弱,对经济效益的重视程度高于人员的安全,这就导致安全生产的责任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甚至于一些单位未签订安全保证责任书。部分单位为了节省开支,不设置安全员或者监督人员较少,且专业能力不达标,导致施工过程中无人监管或者监管不到位。
1.4安全监管投入不到位
建筑企业为了降低项目成本,缩减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费用和保障设施,安全管理所需的资金配备较少,导致事故频发,影响恶劣。甚至于有些施工企业完全忽略安全管理,不仅不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还存在违法行为。有些企业为了提高自身利益,在采购环节大打折扣,降低建筑质量,而监理单位也未履行自身职责,造成安全隐患。
2建筑工程现场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对策
2.1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
安全施工和企业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安全施工直接关系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安全意识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避免出现安全隐患。首先,责任到个人,制定奖罚制度。其次,通过对设备故障率、事故起数以及人的精力等方面的评判找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完善责任管理制度,不仅可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还能够提高施工的安全性,每个员工都明确自身在安全施工中的责任,一旦事故发生则追究责任。
2.2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管理
建筑材料的控制与管理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利益,还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施工安全。在采购材料时要做好调查工作,对比市场上的材料,开阔进货渠道,采购部门还要简化采购环节,避免中间环节出现材料偷工减料等情况,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检验,确保材料合格。材料发放要进行跟踪,避免施工现场中有材料随便堆放现象。
2.3加强监管力度
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对监管人员专业能力进行考核,确保其能力合格;制定监管制度,责任到人,每天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细节进行检查,避免微小隐患,发现隐患后要立即根据有关标准和施工现场情况进行整改。
2.4加强施工现场技术管理
结合建筑工程的施工图纸,对工程施工的工序进行合理优化,落实施工方案,有效的管理施工组织。对已经完成的工序进行测量和排查,确保每个工序都符合标准和施工要求。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熟练各种新材料和新技术,确保各个施工工序的规范性。
2.5做好施工前的管理工作
在施工之前要对施工建设工作做好准备,通过图纸和技术人员对施工的难点、重点以及易出现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讨论和分析。负责施工现场管理的工作人员要对施工中的各管理项目熟悉,确保在管理和施工中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在工程开建前,将组织工作做好,对多使用的机械、采用的技术和所用的工程材料要全面了解,做好质量工作。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科学计划、落实方案、符合规范。
2.6建立信息化的安全动态管理模式
息化安全动态管理模式依靠的是计算机技术,建立动态管理平台,实际上是采用信息技术,将施工安全进行分解从而分配给不同层级的相关人员,也就是精细化和责任化一体的计算机系统。这个管理系统可以根据工程的进度查看最新的安全规范,对施工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计划并指导到实际的工程施工中,从而减少因沟通或者技术等因素而产生的安全隐患;动态查看工程进度,安全管理的计划和引用情况清晰化,可以将整个施工阶段的安全重点准确的传达给施工和监管人员,从而避免了粗放式管理中出现的隐患。
1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风险识别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是要确定在建筑施工中存在哪些安全风险,这些安全风险可能会对工程产生什么影响,并将这些风险及其特性归档。为此,就需要了解建筑施工中主要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哪些及引起这些事故的原因。
下面将从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分析发生这些事故的原因:
1.1事故的直接原因
参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CTB6442-1986)的规定,可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施工机具、材料以及建筑产品(统称为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1)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①安全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②机械设备、设施、工具等有缺陷;
③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手套、护目镜及面罩、防护服等)缺乏或有缺陷;④施工场地环境不良。主要包括现场照明不足、通风不良、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所混乱、交通线路配置不安全、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和地面滑等;
⑤恶劣的气象条件或现场条件,如暴雨、酷暑、严寒、台风、龙卷风、洪水、泥石流等易造成事故。
(2)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操作错误,忽视警告;
②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③使用不安全设备;
④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和工具等)存放不当;
⑤手代替工具操作:
⑥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⑦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吊车吊钩等);
⑧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⑨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调整、检查等工作;
⑩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⑧在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⑩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等。
1.2事故的间接原因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属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
①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建筑物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②安全教育培训不够,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③劳动组织不合理;
④对现场工作缺乏安全检查或指导错误;
⑤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⑥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等。
工程管理人员可参考有关检查标准或规范规程及上述发生事故的原因,对照本工程的建设环境、建设特性、建设管理现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方面采用检查表法来分析可能出现的主要安全风险。
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估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估是安全管理中的必要环节,对于确定安全风险的相对重要程度并且获得关于它们的核心与外延信息很重要。而确定安全风险的相对重要性是确定安全风险控制的优先权的基础,包括确定安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伤害的可能程度。
工程管理者可以采用调查和专家打分法来确定安全风险的相对重要性:
首先,识别出某一特定工程项目可能遇到的所有重要的安全风险,列出安全风险调查表;其次,利用专家经验,对所有安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伤害的可能程度进行评价。
步骤如下:
第一步:确定每个安全风险造成伤害的可能程度,伤害程度可分为1,2,3级,1级为轻微事故(如所有损失工作日不到3日的事故,假设为1分),2级为严重事故(如使工人3天或者更长时间不能工作的事故,假设为2分),3级为重大事故(如死亡和重伤事故,假设为3分)。
第二步:确定每个安全风险的等级值,按发生可能性很大、较大、中等、较小、很小这五个等级,分别以0.9,0.7,0.5,0.3和0.1打分。
第三步:将每项安全风险造成伤害的可能程度与等级值相乘,求出该项安全风险的得分,求出所有得分后进行比较,就可以得出各项安全风险的相对重要程度,即可确定哪些是需要更多资源投入的高风险领域,以方便选择合适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控制与管理决策
在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工程管理者所要做的是根据安全风险的性质及潜在影响,选择行之有效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将安全风险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降低到最低限度以减少损失,增加收益。
笔者将建筑工程施工中常用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总结为:风险回避、风险缓解、风险转移和风险自留。
3.1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指当项目的安全风险发生可能性较大和损失较严重时,主动放弃项目或变更项目计划从而消除安全风险或安全风险产生的条件,以避免产生风险损失的方法。对潜在损失大,概率大的灾难性安全风险一般采取回避对策。风险回避可以在某安全风险发生之前,完全彻底地消除其可能造成的损失,而不仅仅是减少损失的影响程度。风险回避是一种最彻底的消除风险影响的控制技术,而其它控制技术只能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的严重程度。
风险回避虽然能有效地消除风险源,彻底消除某些安全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可能造成的恐惧心理,但不可否认它是一种消极的风险应对措施,因为在回避了风险的同时,也回避了可能的获利机会,从而影响建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3.2风险缓解
风险缓解是指采取措施降低安全风险发生的概率或减少风险损失的严重性,或同时降低安全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后果。风险缓解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1)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采取各种预防措施,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是风险缓解的重要途径。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常用的措施有:工程法、程序法和教育法。
工程法以工程技术为手段,减弱甚至消除安全风险的威胁。例如:在高空作业下方设置安全网;对现场的各种施工机具、设备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防护棚、安全通道、安全标志等;给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在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等设置围栏、盖板等均是工程法的具体应用。
程序法要求用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从事工程施工以保证安全风险因素能及时处理,并发现随时可能出现的新的风险因素,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在施工中就是要真正落实好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例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会议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职工守则和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
教育法是针对事故的人为风险因素为着眼点实施控制的方法。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实践表明,项目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构成项目的风险因素,因此要减轻安全风险,就必须对项目人员进行安全风险和安全风险管理教育。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普通员工,都要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减少风险损失。
减少或控制风险损失是指在风险损失已发生的情况下,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以遏制损失继续扩大或限制其扩展的范围,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例如: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对受伤人员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同时加强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制定各类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置预案,对员工进行安全事故处置训练,提高施工单位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对能力,降低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
(3)分散风险。
分散风险是指通过增加风险承担者以减轻总体安全风险的压力,达到共同分摊安全风险的目的。例如:企业内部的扩张,增设实体以分散安全风险或通过企业兼并以加大风险承受的能力;企业通过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发动企业各下属单位、基层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分担安全风险。
3.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项目管理者设法将风险的结果连同对风险应对的权利和责任转移给其他经济单位以使自身免受风险损失。转移安全风险仅将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转移给他方,其并不能消除安全风险。一般分保险和非保险两种方式。安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当所投保的安全风险发生并造成人身伤亡时,由保险人给予补偿的一种制度。1998年3月开始施行的《建筑法》第4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这对施工单位而言是强制保险。非保险风险转移方式主要有工程分包和利用合同条件的拟定或变更。例如: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遇到对自身而言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特殊施工(如水下施工作业)时,可将其分包,将安全风险转移给分包人。
3.险自留
风险自留,又称风险接受,是一种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安全风险后果的风险应对策略。风险自留是一种财务性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后备措施,一般需要准备一笔费用,作为安全风险发生时的损失补偿,若损失不发生则这笔费用即可节余。其主要用于处置残余风险,因为当其它的风险应对措施均无法实施或即使能实施,但成本很高且效果不佳,这样只能选择风险自留。所以,风险自留是处理残余安全风险的技术措施,与其它风险管理技术是一种互补关系。
(1)施工人员管理不当。我国的建筑施工中一般都聘用农民工作为施工技术人员,虽然他们的用人成本较低,但是他们的专业能力一般也较低,工作责任感也比较差,更别提在工作中能保持较高的工作积极性。许多农民工在工作时往往没有热情,因为他们从事的这项工作主要是为了维持生计,对自己从事的工作毫无感情,施工效率和企业效益的高低与这些施工人员根本无关。如果管理人员再不重视对工作人员进行科学的管理,将会使施工质量和施工的进度很没保障,甚至影响日后的安全使用。
(2)施工安全管理不当。质量是工程的根本,而安全则是命脉。所以,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工作时,一定要将安全和质量摆在同一高度,给予两者同等的重视,双管齐下才能真正的提高工程质量。可分析我国实际情况可以发现,我国的一些企业并没有给予施工安全足够重视,常常是一味的追求进度而昼夜不停的施工,忽视了工人在工作时是有疲倦性的,让他们超负荷的工作,这极易产生意外。一旦发生意外,除了会对员工的人身安全产生威胁,还会影响企业的社会效益,更别提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了。综合上述,安全管理才是现今建筑施工中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
(3)技术管理不当。很多施工单位的管理理念都会受到传统思想的制约,因此长期使用不先进、不科学的管理方式,这不仅与现阶段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方式非常不相符,还可能使工程中由于采用了不恰当的施工技术而产生技术问题,使建筑施工管理工作的难度更大。
(4)制度管理中的问题。不仅上述的施工技术、工作人员和安全施工队整体工程质量有很大影响,施工管理制度的不科学也是施工管理工作中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因为它也对工程质量有着很大的影响。一些建筑企业在设置管理方案时,常常忽略了对工程实际的考核,这便会使管理制度和设计工作间有较大的误差,相关规定的不完善也会使施工责任无法追究到人,使施工工作的效率极低。
2建筑施工管理措施的优化
保证建筑施工管理方案的科学性,能大大提高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促进工程的顺利竣工。结合本文上面的叙述,作者提出了下面几点来提高施工管理的水平,主要包括:
2.1优化施工人员的管理
要提高施工管理工作的水平,要先从施工人员也就是被管理人员人手。单位聘用的施工人员不仅要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和理沦知识,还要有较丰富的经验,这样才能够熟练的进行各个环节的工作,才能在心底明确怎么干是最合适的。施工人员不仅要有很强的专业技能,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在工作中始终褒有积极的心态,将工作当成自己生活的一部分。总而言之,要从根本上提高每个工作人员的素质。这就必须要要科学的培训工作来提供支持,要对每个从业者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工作,并在工作期间定期进行培训,培训完还要进行合理的考核,这样才能使严格的专业能力和T作责任感都有所提高。此外,还要给予员工适当的物质激励,这样才能使员工在工作中始终具有较好的热情。让员工感到自己的利益与企业是密切相关的,这样才能更好的激发员工的创造性。
2.2优化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只有科学的施工管理工作才能很好的保证工程质量,因此要将施工管理作为工作的重点。老旧的管理方法一般都是事后管理,意外发生后做好善后工作即可,如此工作模式,不仅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还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要改善上述情况,就必须提高、改进管理方法,在前期做好预防和监督工作:管理人员要在施工开始前做好全面的防护工作,将意外发生的可能降到最低;施工期间,还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并注意到施工中的每一个细节,尽量减少任何事故发生的可能。万一事故真的发生,必须第一时间予以解决,使施工.能尽快恢复正常。
2.3优化施工技术管理措施
技术方面:要提高施工管理水平,跟上世界发展的脚步,就要提高施工管理技术手段,而提高技术手段要以先进的理念为前提。因此,我们需要不断更新管理理念、不断提高管理技术手段。有条件的组织人员对外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及管理手段,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摒弃以往的单一模式,要有全盘考虑的观念,积极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并根据实际进行一定的改进,这样才能对各个内容都进行科学的施工管理,使我国的施工管理水平有大幅度的提高,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2.4优化管理制度
施工管理中的各项工作都是依据施工管理制度来进行的,所以施工时一定要结合实际,这样才能保证施工管理制度的完善性、科学性、可行性,然后以此制度为依据,科学的解决工程施工管理中出现的大小问题,并根据实际进行一定的完善,这样才能使施工管理制度更科学。
1.2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问题随着人们对建筑要求的不断提高,工程项目组对施工安全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但是因为施工安全体制不健全,致使很多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适应不了时代的发展需要。加上施工工程安全管理部门没有专业工作人员进行监管,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率提高。此外,部分施工单位还存在着为了节省开支,撤销安全管理部门的做法,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对安全管理造成影响。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及关系到人们生命安全,又连接企业经济效益的工作,所以一定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强政府的管理职能,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将高层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列为重点工作。
1.3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技术质量问题现阶段,建筑公司对于建筑工程安装技术和科技含量要求越来越高,所以其设计到的专业面也越来越广,且对每个专业除了具备自己本身的特定技术外还要满足其他专业施工对于时间和空间的合理需求。若果技术成名考虑不周全就很容易出现问题。当下建筑公司对于施工项目的个性化要求越来越高,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施工的技术难度,同时导致各专业领域出现矛盾。由此可见,施工人员对于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应用不到位也会给施工带来一定的危害。
2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策略
2.1明确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责任为保证施工项目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完善的目标体系的制定对整个施工的安全管理提供了一定的指导方向,同时,施工过程中需严格遵循安全施工,人人有责的理念。当安全管理目标确定后就将其进项分解,然后交由下面的工作人员进行落实,各环节均应制定有针对性且目标明确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相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监督、管理和宣传环节的责任,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责任意识。
2.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首先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于施工过程中可能寻找的安全隐患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将问题扼杀在施工过程中,而对于已经发生的安全问题则通过检查,然后及时进行整治,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需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并寻求最快的解决方案。其次,在建筑工程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应对整个工程项目实施全方位监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作业等情况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对其进行纠正,以确保施工流程的规范性。最后,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进行管理,对施工过程中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儿的人员实行有责必究,加大监管制度和处罚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2.3加强对危险源的安全掌控施工过程中有众多因素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危险源的控制可以有效减少安全施工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所以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应对工程项目的特点、规模等进行有效分析,同时将施工人员伤亡等安全风险因素考虑在内,对施工设备、人员和施工材料等各方面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有效分析,从而推断出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危险源的管理要点,然后将发生概率大,安全隐患指数高的危险源作为重点进行掌控。除此之外,还应就危险源掌控的实际情况,有效引进国外先进安全检查设备,构建一批综合素质较高的救援队伍,以便于在发生危机情况时,能够最快速度对其做出控制,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2.4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在保证工程项目高效施工的前提下,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建筑工程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其中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不仅要包括各项施工内容的规范性操作,还要结合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安全责任和安全培训进行划分,以便明确各部门之间的经济责任。刺猬,为防止出现安全管理制度只是流于形式,在施工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不断优化和完善,不断提高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2.5做好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宣传工作工程项目复杂性、系统性的特点使得建筑工程在进行施工时存在着很多管理因素、人为因素,一定程度上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但究其根本还是人为因素最关键。只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对安全隐患的控制能力,就能够提高整个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水平。同时,在对员工进行培训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并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实行奖惩制度,以保证培训工作的有效性,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更好的服务于施工项目。
1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监理与管理的现状
1.1安全监理事故的原因分析:根据安全系统论的观点,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可以概括为四点: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物—物(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环境—不良的生产环境会对人的行为和物的状态产生负面的影响;管理—管理的欠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有时甚至是直接的因素,因为管理对人、物和环境都会产生作用和影响。
1.2项目安全监理模式的现状分析:目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安全监理是通过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来实施的,安全监理人员与施工管理人员属不同的岗位,它们之间的本质联系被认为隔断开来,施工进度安排、工序穿插、人员调配、物(设备)的状态管理等与安全由直接关系的要素,因为安全与施工管理岗位的不同而人为的割裂,对施工管理人员的考核与安全指标、安全职责挂钩较少,甚至不挂钩。安全监理人员由于管理职位与其它人员的等同或较低,造成了安全监理指令不畅通,安全监理措施落实不及时。安全监理资源严重浪费,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2新型项目安全监理模式的理论和法律依据
2.1理论依据:(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是安全生产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安全监理模式,都必须坚持这个原则。新的项目安全监理模式从组织、流程到方法都应该体现这个原则;(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前提,因此,做为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生产方法的安全性进行事先评估和过程控制,确保生产安全。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必须防止把安全监理与施工生产分开管理的误区;(3)全员参与的原则。
2.2法律依据:(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为我国的安全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对违背安全监理的行为提出了处罚措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监理方针,并自始至终贯彻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是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第一个法律文件,其中,对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监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总承包企业承担起安全监理的责任,把所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理纳入到统一管理中。
3新型项目安全监理模式的特点
3.1具有新的项目安全监理理念:建筑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人数庞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许多相关人员对于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的错误观念由来已久,由于大量的事件或者错误操作并未导致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事故,而且,同一诱因导致的事故后果差异很大,不少人认为施工安全事故完全是由于一些偶然因素引起的,因而是不可避免的。
3.2以新的安全文化为核心:安全监理是全员全过程的管理,因此,安全文化应该是全员文化。塑造新的安全文化就是要培育全员安全文化。全员管理不仅包括总承包管理人员、分包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人,还应包括业主、设计、监理及社会相关方。
3.3实现了四个转变:新的项目安全监理模式与传统的项目安全模式相比,有四个转变,分别是:变单纯的安全专业人员的岗位安全监理为全员参加的体系安全监理;变单纯的安全监理为安全监理与进度、工序穿插和施工方法紧密结合的综合管理;变以点为主的间断的、静止的管理为线面结合的、连续的、动态的管理;变并行的安全与生产两条线为安全与生产紧密结合的安全生产一条线。
4如何建立新的项目安全监理模式
4.1建立项目安全监理组织
4.1.1项目安全监理组织的定义:新的项目安全监理模式下,项目安全监理组织已经不再是单独的岗位安全监理,而是以项目经理为首的,以专职的岗位安全监理为核心,以各专业工程师为骨干,班组长及工人全员参与的,安全监督管理层和安全监理实施层既独立设置又互相依托和紧密联系的体系安全监理,是将生产与安全的紧密结合的组织,是对项目安全监理资源的充分挖掘和充分利用。
4.1.2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图:(1)安全监理监督层: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专职安全员;(2)安全监理实施层:包括专业工程师、班组长和操作工人。
4.2调整安全监理职责
4.2.1安全监理监督层的职责:(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因此,项目经理必须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监理目标,建立项目安全监理组织,划分安全监理责任,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对安全监理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2)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是项目安全监理的直接执行者,与项目经理一样,也是项目安全监理的直接责任人。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应主持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参与施工方案的编制,重点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核;负责对施工员进行总体安全监理方案交底,负责按分部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对施工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审核;负责监督安全监理方案和技术交底的落实工作;负责对安全监理过程进行监督。
4.2.2安全监理实施层:(1)施工员:施工员(专业工程师)是工程施工的中坚力量,具有数量多、学历高、总体素质好的优势,但由于传统的项目安全监理模式把安全与生产没有有机结合起来,造成了施工员的安全监理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因此,调整安全监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就是调整施工员的安全监理职责;(2)班组长:班组长是操作工人的直接负责人,班组长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对工人具有直接影响,因此,班组长的安全责任与安全生产有直接关系。作为班组长必须做到,熟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知识,坚持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塑造遵章守纪的风气,加强自我防护和自我保护;(3)操作工人:从事故伤亡人员的统计分析来看,事故伤亡人员几乎全部是操作工人,而从事故原因来看,绝大多数是违章操作引起的,因此,操作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章守纪的程度是安全监理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因素。对操作工人来说,应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4.3理顺关系,正确行使监理职能
监理方与承包商的关系既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同时也是合作关系。建筑产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服从监理方,一切施工资料、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都必须报监理方。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要使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指令,都能让承包商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所以,协调好与承包商的工作,让他们理解、支持监理的工作,执行监理发出的工作指令,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各方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应鼓励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实施状况、实施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向他汇报,以寻找对目标控制的干扰。双方了解得越多越深刻,监理工作中的对抗和争执就越少。(2)落实旁站制度,保证关键部位质量。监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事前控制,这是监理职能要求。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监理人员要实行旁站、巡视或平行检查,不能等到即成事实,待施工质检报验后,才“秋后算帐”,因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一
旦形成,轻则做返工处理(如钢筋尚未隐蔽)影响工期,重则违反强制性条文,留下工程质量隐患或永久缺陷。
结语:对于建筑安全监理与控制,不仅国家要从宏观上进行建筑安全监理控制,建筑企业自身也要从微观上进行建筑安全监理控制。并且要以国家的管理来指导建筑企业的安全监理,以企业的建筑安全监理为具体实施方法。要综合运用国家和企业共同管理与控制,以求达到建筑生产安全,高效的目的。
参考文献
一、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安全监督不到位
我国建筑安全监督不到位主要存在一些监督执法人员的思想业务素养不高,不能正确依法福星职责,有时还玩忽职守。有些地方监督结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积极主动执法,不采取分片包于,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监督责任,不强化责任监督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巡查职责,致使规避监管行为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安全监督不能及时到位。已纳人监管的项目,对事故隐患查处力度不够,措施不坚决、整改不到位,致使建筑工地存在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无法及时消除。有的项目监理人员是所谓的“聋子的耳朵”中看不中用,未能真正起到安全监理的职责。规范监理企业的市场运作,规范监理人员的资格考核、人员行为是目前建筑市场正待解决的问题。
1.2现场人员安全习惯养成的问题
安全意识转变为安全习惯,安全习惯成就安全行为,是安全管理的最高境界。比如: 新交规出台前,在县级市开车系安全带觉得不可思议或被人们所不理解,但随着史上最严的新交规的出台并实施,县级市开车系安全带逐步成为习惯(也许受经济处罚的影响),因此,不得不为新交规叫好。作为建筑施工现场,如果利用前述监控系统运行平台,对操作人员的行为实施监控,并对其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我想即使每次是很少量的处罚,久而久之也能使一线操作员工的行为得到很大改善,逐步养成安全习惯,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1.3现场不按现行的标准规范执行的问题
施工现场所谓的“隐患”简而言之就是不按现行的标准规范执行而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从现场来看,比如: 现行的临电规范执行 tn-s 系统,而有的电工则按原来的 tt系统理念操作或 tt,tn 系统混用,造成事故隐患; 脚手架搭设从基础、立杆、剪刀撑、连墙件设置等标准规范均有要求,但架子工不按标准规范执行,造成事故隐患; 悬挑脚手架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做法已发生改变,应按新规范 jgj 13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中“6·10·5”的条款要求操作,但有的企业( 项目部) 不知新规范的出台,还按原规范执行,不能紧跟新的标准规范要求等等,类似情况在施工现场是常见的。因此,加强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等管理人员学规范、用规范是必须的;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新规程、新标准也是必须的。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相应措施
2.1加强企业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工作方针,为了执行好安全教育工作,应着重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让他们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得到增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做好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的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组织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另外其他管理专业人员需加强学习和掌握安全法规、劳动保护与消防、中小型机具、土方作业、现场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垂直运输设备、模板工作、起重吊装、文明施工、现场急救等安全常识。
加强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是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根源。对于农民工文化素养偏低、安全意识薄、自我防护意识差等情况,施工企业应充分利用民工学校等教学资源,对建筑工人的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安全基本要求进行强制性培训;鼓励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通过劳务交易,规范劳务承发包行为,杜绝用无合同上岗的农民工现象出现。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时间必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抓好施工
场一线操作人员的基本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安全教育要注重实效,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2.2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法规和运行机制
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应有个健全的机构来运行机制,为了进一步完善,加强各监督机构的建设,建立一直高素养的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建筑企业每年都得有安全教育计划的制定,一般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设备人员必须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培训,对新进的工人有企业安全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并对所有员工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继续教育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等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标准。执法监察机构应依法依规进行管力,不要停留在以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只管施工单位的单一管理模式。要对施工单位施工情况进行监督,还要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监督力度加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罚,只要这样才可以做到依法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行为,落实建筑生产安全责任,狠抓工地安全生产管理。
2.3狠抓施工现场安全活动
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应把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企业良好的形象一起,做到安全生产,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周密的布置,例:围墙、办公室、大门等应大方美观,施工现场的材料应堆放整齐,员工行为举止文明,材料设备标识清晰,安全施工标志要醒目,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标准做好每项安全防护管里工作;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施工组人员在上岗前,应按照当天生产内容,工作环境、天气情况或遇到的不安全因素等提出具体,针对性的安全要求,确保每个上岗工作的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2.4建筑施工企业应坚持进行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坚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对本施工单位所负责的施工项目自检查,存在容易发生事故安全监管薄弱的环节,应提出预防措施及落实。并重点检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问题,全面彻底做好安全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对不配合工作的单位,应马上处置。对存在违反违规行为应跟踪监督、直到落实。
三、结束语
安全生产关乎工人的人身安危,为施工企业立业之根本,也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尽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有种种原因及特点操作起来难度很大,但只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理论上求实创新、在实践中狠抓落实,就一定能“防患于未然”,并进而使其转化为一种新的劳动生产力,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体系只有在各个因素统一和谐的运作下,才能相互作用,共同推动整个体系的良好运转。目前,工程施工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这就决定项目工程的安全体系最关键的因素是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体系中的各因素的积极性和相互之间的协调协作能力,故而决定着项目工程的安全状况。
参考文献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接连发生,充分暴露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二是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还不够得力,有的责任没有真正落实,措施没有真正到位;三是在企业经营规模扩大和建筑施工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管理粗放;四是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较差。
二、预防为主,在条款中加入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内容
1、招标文件及其相应的合同条款中,应当对施工安全生产措施提出明确和具体的要求。需要制定安全措施的方面包括各类基坑支护结构、各类临时支撑体系、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等的安装、使用和拆除)、各类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临时用电系统和电动机具、设备、“四口五临边”防护、现场消防安全、高空作业、(防高空坠落和坠物打击)、现场周边环境安全,等等。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时针对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单独报价。
2、投标文件中除施工现场的
总体安全管理措施外,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措施都必须分别配以相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必要的计算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特殊专业工程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等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中应就安全措施进行单独列项报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投标人必须在“措施项目”中就安全措施单独列项进行报价。
3、评标办法中,对施工安全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把对安全保证措施的评审作为技术标评审的重要内容,并设立安全保证措施评审的合格标准,投标人的安全保证措施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应作为废标条件之一施工安全措施的评审
甲,采用综合定量评标的,除响应性评审中应当体现对招标文件中对安全措施要求的响应外,应当对安全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独立设立评分标准,安全措施的评分不得少于总评标分值的5%;评审的标准应包括安全安全措施的完整性、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与国家有关规定的符合等等;
乙,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安全措施作为符合性评审的重要方面进行评审,安全措施不完整、缺乏针对性、不合理或不能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评审,也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与安全措施有关的费用构成投标人个别成本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在评判是否低于个别成本时必须纳入评审范围,对其报价与措施结合的针对性、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判。丙,有关安全措施的评分或评审细则应当分类细化,属于技术标的评审内容的,在技术标评审的标准中设立标准并分别细化(如总体安全措施,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安全保证措施等等),属于符合性或响应性评审内容的,在符合性或响应性评审的标准中设立标准并分别细化。
戊,施工和监理合同的合同条款中应当纳入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岗位人员要求$奖罚规定以及其它与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要求有关的条款。监理合同条款中应当确立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权威,确保监理工程师能够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作用,杜绝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
三、加强日常管理
1、监管的方式手段要改变。一是要主动出击,建立稽查、巡查队伍,无论是在建工程项目还是拆除项目,无论办了手续的项目还是没有办手续的项目,无论是普通区域的工程还是开发区、高教园区的工程都不能忽略,要全盘纳入监管范围;二是要抓住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监管要针对出了问题的企业,出了问题的地区,让有安全问题的企业、工程项目不得安宁;三是要改变单一的运动式检查,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2、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
该群体安全教育培训虽然能分批分时段进行,但培训时段的设置不够灵活,缺乏弹性,时常会跟日常确实紧要的工作相冲突,会挤不出时间来接受再教育。而且该群体工作岗位分布大江南北,需要返回企业注册地受训,会带来诸多不便。特别是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塔吊司机、指挥、司索等特种作业人员,基本不可能连续数天脱岗培训。
2.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
不难理解,若培训内容单一,讲解内容缺乏深度,参与培训人员得不到有效的教育,想再次参与培训的热情、自觉性就会明显降低,培训工作极有可能陷入“走过场”。如“三类人员”中各自需要接受的安全教育侧重点肯定不相同,像项目负责人来说,经过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结合日常项目管理经验,就基本不需要继续深化对一般的法律法规的重复解读,可能更需要一些比较前沿的项目管理经验、富有创新的施工技术和行之有效的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的实施经验总结,等等。但这些若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来讲,就又会显得略超前了,与实际岗位不配套,对安全管控帮助不大。所以不切实考虑需求,不细分专业,而实施培训教材相同,培训内容相同,培训学时相同,且采用统一集中授课的方式,虽然培训组织工作简单了,但培训效果出不来。
3.培训师资力量参差不齐
参加培训的人员知识需求不尽相同,但要按照材与培训大纲要求,保证教学质量确实勉为其难。另外,师资人员选择局限性较大,有经验、标准与政策解读能力强、善于授课的专家或学者很忙,不愿来。更多的授课老师是遵循教学大纲,照本宣科,按部就班地完成给予的教学任务,很难有互动沟通,加上标准理解不统一,缺乏权威性,疑义之处得不到解答。
二、第二类群体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状分析
1.安全培训经费投入不足,缺乏有效跟踪监管
我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使用范围中也单列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虽然安全费用提取有总体额度要求,但涉及单列的项目支出没有测算相应的比例。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房屋建筑工程为2.0%,但涉及具体项目支出比重不明确。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更加乐意增加业务经营费用的开支,往往会忽视人员安全培训经费的落实,会更注重眼前可见、短期利益,而往往不会注重潜在的安全效益。
2.教育实施情况缺乏监督,从业人员呈现“被教育”趋势
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自律完成,反映在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中,就需要通过安全教育台账来体现。通过日常安全检查中,不难发现,现场作业人员未受岗前安全教育与未完成年度安全培训的情况相当普遍,到工程后期装饰装修阶段,受教育情况更加不容乐观。一些列入教育台账中的受教育者,也纯粹只完成了签字流程,没有切实受到培训,变成虚假记录,成了“被教育”对象。也恰好迎合了部分监督人员“轻现场、重台账”的检查作风。
3.群体流动性太强,很难实施系统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普遍来自偏远农村,一些人员今日放下锄头,明日就到现场上工,农田与工地两头奔走,就业不稳定。外加工程施工任务繁重与缺少连续性,与亲人异地分居等种种缘由,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的现状及特点就明显表现出短期性、流动性、分散性、阶段性、穿插作业、流水作业、农民工等。由于这些客观原因存在,“半工半耕”短期内没法改变,使得农民难以完成向职业工人的彻底转变。工作的不稳定性或高流动性决定了教育培训工作很难进行合理规划、完成系统培训。
4.实施教育培训缺乏有效载体,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
一线作业人员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班组讲评活动等常规性教育活动通常由区域(分)公司、项目部、班组来完成,教育者基本由公司分管工程管理成员、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班组长构成,授课场所基本局限于现场食堂或会议室。因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体系不完善,教育者综合素质不优秀,缺乏教育培训实施平台,教育成效如何,也无从评价,基本只停留在安全台账的记录上。
三、第一群体的解决方法与措施
1.创建合理、弹性的培训方式
为了更好紧扣企业经营活动,立足于培训实效,可以根据培训对象集中受训难、难以脱产学习等客观情况,创建视频课件进行网络远程授课,同步由指纹考勤改为实施网上脸谱视频考勤系统,教育学时允许间断累加。这样,就可以有效地借助网络优势,让安全再教育更趋灵活,也可以较好地纠正“代教育”现象。
2.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
由于受教对象需求不同,根据现有材与大纲,短期内要做到内容细化,贴近需求,确有难度。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有时间也有能力调动社会资源来做此项系统性工程。特别是针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再培训内容,可以委托资质机构或权威专家对现有在实施的标准规范进行细化、解读,编制配套的可视化、形象化的教学课件,让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3.组建一支权威性较强的专业队伍,创建统一免费的网络答疑平台
若安全标准、规范的制定滞后,可能会带来灾难性后果,但对现有的标准、规范理解不统一,解读不权威,不充分考虑地区的差异性,轻率宣贯实施,轻则带来财物损失,重则造成生命殒落。这里,我们可以参照招投标市场领域的专家库的建立模式,充分吸纳安全研究领域权威的专家或学者,更可通过一套流程来筛选出一批实战经验丰富的现场型专家加入,组建一支权威型、现场型的授课队伍。也可以依托网站同步建立统一免费的答疑平台,实现有效的互动解答,让安全条款尽可能无疑义,实施起来更畅行。
四、第二类群体的解决方法与措施
1.加强安全培训专项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
第一类群体由于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并以政府为主导在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基本可以得到保障。难点就集中体现在第二群体上,由于现阶段我国对建筑市场劳务人员没有建立从业准入制度,对农民工进入建筑施工领域没有一套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办法,施工一线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违规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十分普遍,是造成建筑施工事故多发、突发和伤亡人数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加上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也没有明确的制度依据。在此,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权威机构就安全教育培训费用比例进行测算,参照《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相应条款要求,明确安全教育培训费用总额,并将费用计划列入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的前置条件,并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强化监督检查。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2.借助计算机辅助技术,实现被教育者的动态管理
可以借鉴《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建建[2011]68号)文件精神,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来统一开发务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推出“务工人员教育卡”或“平安卡”等,有效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实际教育情况的数据库。更可以与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考勤进行整合、优化,推出“务工人员实名考勤教育卡”,建立人员花名册、考勤册、工资册、教育单等实名管理台账,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时间清、安全教育培训清“六清”目标。可以逐步改变省区域内建筑施工作业人员流动无序、管理难度较大的局面,使一线作业人员的流动走向有序,管理能够得到落实。
3.持续推广民工学校办学经验,充分发挥载体效应
民工学校办学经验已经非常成熟,覆盖面逐步得到推广,宁波市区还建立了建筑业民工培训教育网,实现网络平台教学情况可视化查询。还可探索成立公益性志愿者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公益力量。也可在原有统一的民工教育培训教材基础上,逐步改变以往说教授课方式,形成教学课件视频化、形象化、图像化,做到寓教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