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施工论文范文

时间:2023-04-03 1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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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施工论文

篇1

树立‘行为主因素’理念,推动民工安全教育深入开展

如果企业和项目部能够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必要持续的安全教育,加强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这对提高整体安全防范水平是十分有效的。由于私营企业主和承包制项目部的趋利性,对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很不到位或者形同虚设。目前工地上的施工管理者和作业民工以及进入工地的其他人员仍属于安全素养不高的群体。实现安全教育的有效性还需期待很长一段时间。因此,笔者倡导,应该在强调实现“本质安全化工地”建设的前提下,逐步有效推进民工动态安全教育,重视班组班前教育活动,杜绝“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这是针对当前许多企业和项目部在安全教育上玩花样,搞虚假应付、自欺欺人的过渡期做法。这样就可以使施工安全管理既有实实在在的基础保障,又有明确有效的提升手段和方向。

树立‘动态可控性’理念,推动安全检查持续定期进行

质量管理的结果是生产出合格的产品,而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生产结束时实现低伤亡率。工程竣工交付了,安全管理也就宣告结束。安全管理工作只是施工过程中的一项工作。安全生产是一个动态过程,安全管理也必定是过程动态地实行。根据施工的进展,正常情况下一般一周左右时间工地的施工进度就会有明显变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在一周时间内也会发生相应变化。目前,大家谈起安全管理往往觉得信心不足、力不从心、有劲无处使或者工作难推进等。但我们应该坚信,办法肯定要比问题多。在安全管理中,杜绝所有事故(或者零死亡)与控制事故发生在合理范围内,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不切合实际,后者则符合事故发生规律。在“利润合法化”、“本质安全化”、“行为主因素”理念的指引下,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有效落实和人员教育不放松,实现安全生产状态动态可控是完全能够做到的。通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企业、项目部、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等通力合作,不间断地持续推进检查、督查、巡查,严厉地闭合监管,实现安全施工的低伤亡率完全可能。

树立‘强制必要性’理念,推动各方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履行

篇2

2对建筑施工质量的管理与控制措施

2.1施工质量的控制要点

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遵循以下几方面,首先要严格的按照图纸上的要求进行施工指导,施工之前应该对图纸进行认真的研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全面、准确地预见,从而有助于及时的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并根据实际的施工情况进行图纸的合理优化。其次,对施工材料的质量应该进行严格的管控,这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原材料以及半成品都应该按照工程项目质量建设标准进行选购,对于材料的型号、使用日期以及质量保证书等都严格查看,并合理的保管那些易燃易爆的危险材料,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最后,就是对建筑施工中主要环节的管控,施工人员应该严格的遵守安全施工准则进行操作,要选用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人员,监理人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的监控,不仅要及时的发现错误操作,还要能够对施工人员进行正确的指导。

2.2施工质量的管理控制措施

作者结合实际的工作经验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控制措施进行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施工质量的管理控制要采取技术复核的方式,并增强一些隐蔽性的工程的验收工作,也就是说,采用现代化的技术对一些建筑材料及半成品进行质量检验,还包括高层建筑的标高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另一方面,施工质量的管理控制还不能忽视隐蔽性的工程,例如,电缆、桩基、钢筋、管线以及保温层等各种细小部位的施工,这些环节出现问题可能给整个建筑工程带来极为严重的影响。其二,可以通过抽查的方式对生产的产成品进行实验,尤其是防水材料、混凝土水泥等,不仅要按照我国的规定进行相应参数的测试,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过试水试验和通球试验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其三,采取班组自检策略,就是借助事前控制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最近几年,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速度非常快,施工质量控制必须满足时展的需求,必要的质量评定还是非常重要的,通过班组的自检能够更好的实现建筑工程的社会化。最后,控制建筑工程的施工成本,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减少成本的投入,这就要求监理部门提升质量检测技术,完善质量保障机制,从而更好的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控制工作。

3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与控制措施

3.1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要想从根本上实现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就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施工之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无论是机械设备还是水电供应,都应该严格的把好安全生产这一关,只有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才能够有备无患,最大限度的避免危险的发生,实际上,我国出现过很多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也在不断的总结经验与教训,因此,施工单位一定要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通过采取一些防护性的措施,例如雨季多发的工期内,要设置防坍塌和滑坡的防护栏,修建施工便道,以便于在发生危险时施工人员能及时撤离,夏季和冬季也要做好解暑和防滑等措施。最近几年,我国的施工技术不断的完善,一些先进的施工设备也极大的提高施工的安全系数,一些漏电保护装置、吊车以及通信装置的安装不仅提高了施工人员的工作效率,也极大的提高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3.2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应依据《建筑法》第36条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体现了国家在建筑安全生产过程中“以人为本”的理念,不仅对社会生产力和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保护,还高度的重视了安全生产,由此可见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在管理活动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仅包括行政部门建立的安全监管体系,还包括参与建筑活动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等,尤其是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更是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建筑施工企业的领导应该将安全责任制度落到实处,每个生产环节都要有专门的负责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可以进行有条不紊的管理和控制,建筑企业的内部也要严格的遵循生产管理条例,让每位员工都有极大的工作热情,安全生产的责任机制要层层管控,企业领导以身作则,并实行合理的奖惩制度。

3.3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建筑工程企业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施工人员不仅要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还要对施工流程和技术操作熟练掌握,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置危险标语,增强警示效果,要配备专门的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当地的政府以及建筑企业自身都要加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要认为这增加了生产成本,实际上是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必要保障,在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在安全防护措施的配备方面,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用品、设备和视觉可识别系统上的投入都要相应的增加,包括标牌、规章、标语等安全警示品,总之,安全的重要性怎样强调都不为过,安全生产的理念要根植在每一位施工人员心中,从而推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顺利运行。

篇3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思考

篇4

建筑施工行业属于高危行业,整体来说其主要的特点包括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立体交叉作业多和劳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等。尤其是目前我国建设投资逐步实现多元化,生产方式也在不断变化。鉴于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高危险性,我们应加强施工过程的生产安全管理与相关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1.我国建筑施工中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成因

1.1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在投资计划上做了一些体制上的改变,以往传统的建筑生产安全管理模式已经完全不能够适应当下的建筑施工生产方式。传统的生产安全管理模式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可弥补的管理漏洞,如政府主导安全管理导致管理涣散且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相关适应的经济和法律体系并未成熟。更为严重的是,目前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在实际生产中并没有得到完全地落实,基本处于一种比较分散的管理状态,真正能够起到行业管理作业的扳指可数,这就自然而然地导致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施行标准和管理模式的不统一,管理工作的职责分配交叉不清,最终得到的只有“没利监管失控,有利打架不顺”的现状。

同时,由于我国建筑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与日俱增,业主单位在招标过程中有意地压低中标报价,在一定程度上对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的措施费用不予认同并拒绝交付相关地安全费用,合同工期也在为实现经济效益的情况下被强力压缩。这样一来,施工单位就不得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忽略一些在自己看来不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以有限地资金投入实现施工成本和工期目标,安全隐患大大增加。

1.2导致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的原因

1.2.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

施工单位没有针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负责人,部分施工单位虽有配备却没能真正意义上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职责,落实缺失,纵容施工劳务人员铤而走险,冒险作业,施工操作违章的情况屡见不鲜。还有,有些专职的安全管理负责人由于权限所限,在发现现场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只有通过请示上一级领导,而不能够直接向最高管理层反映。这样的情况,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情报延误,或根本无法实现向上通报和得到最终的解决结果,以致于安全隐患未能得到及时的整改。

1.2.2现场施工管理工作脱节

我国建筑施工的劳务人员多为技术水平偏低的农民工,而实施现场施工管理的技术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施工管理的模式主要是施工单位和施工队伍的工长签订一项单项工程的成本合同,包工不包料,二者分别担负的责权很明了,质量安全基本是由施工队伍来负责,而施工单位只片面地追求产值和利润。在施工过程中,抢工期、赶进度的情况非常普遍,短期的经济效益得到了充分的满足,但施工质量和安全却被置若罔闻,安全隐患处处存在。

1.2.3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明显不足

施工单位参与投标活动,有意压低投标报价取得中标的优势,而在中标后从各个方面刻意削减投入和开支,尤其是一些规范要求的安全设施建设投入,如劳务工具、安全网等。这些安全防护设施按照规定应该是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投入,但实际上并不能够完全做到位。安全设施建设投入明显不足的情况对安全生产是一种非常大的隐患。

1.2.4岗前专业培训流于形式

施工劳务人员多为农民工,要在施工准确前组织相关的岗前专业培训,主要是针对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培训学习,同时还需要对施工作业中的一些安全技术措施、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防范教育。岗前专业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手段,我国施工单位组织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变化工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教育等。问题是很大一部分施工单位并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组织有效地培训工种,仅仅是走过场,实际效果只是流于形式。本来为培训工种作资料记录并不真实,通常都是由施工单位由资料员一手编写,对于施工劳务人员的培训却没有真正达到作用。

1.2.5转包、分包及以包代管

施工单位中标以后,将工程以分包的形式装包给施工队,施工单位和承包队伍共同牟利。施工单位凭借自身拥有的资质中标,通过中间人承包,包工队专区大部分利润,而施工单位仅仅是赚取小部分作为中标的劳务费。可以想象,这一小部分的利润根本无法满足一个完整项目部的正常运营,施工单位不得已地疏于对现场施工质量及安全的管理,而现场施工安全的管理职责主要就在施工队伍的管理。但是,施工队伍并不受上级相关监管部门所限制,任意妄为,胡干蛮干的情况都是造成安全施工隐患的重要原因。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2.1中央或地方有关施工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控

中央政府有关施工监管部门主要是通过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对建筑市场经济机制实施操控并发挥其基础性配置作用,同时保证为建筑市场创造一个相对比较公平、公正的竞争氛围。另外,还需了采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策略通过各级监管部门落实对建筑施工实施严格的监控与管制。严格推行安全施工生产的市场准入(即建筑安全资格问题)和退出机制,在施工阶段必须严把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资质关,杜绝一切依靠挂靠实现分包代管等转包现象。根据我国《建筑法》内容要求拟建工程所在当地的有关监管部门也需指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定并给通过安全资质审查的施工单位颁发安全生产的资格认证书,未取得资格认证书的施工单位将不被视为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和资格。

2.2加强各方在工程安全施工监管中发挥的作用

2.2.1业主单位

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就施工安全问题应达成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双方必需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生产安全的政策与方针。业主单位也要具备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对各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配置齐全,并制定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2.2监理机构

加强监理机构下属从业人员的队伍素质建设,尤其是在施工安全责任无法明确确立的情况,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经济制衡体制和手段提高每一名监理人员的施工安全责任意识。

2.2.3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控制安全生产应施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制定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施工现场环境必须要达到文明施工的标准要求,施工劳务人员必需经过严格的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3.结束语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是建立在“以人为本”和施工质量双重保障的基础上的。施工项目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系统工程,为保证施工生产安全和有效避免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我们还需进一步认真积累和总结更多的生产经验,探寻更为科学的安全管理办法,依靠落实更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和检查制度,才能够真正实现事故零事故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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