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3 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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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将不断发展和完善。作为具有涉税鉴证与涉税服务双重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的注册税务师行业也将不断发展壮大。我们相信,随着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进程的加快,注册税务师行业必将被社会各界认可,社会的认知度也将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社会有识之士将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倾注更大的热情。到目前为止,全国有6.2万余人考取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超过2万人。这支队伍的发展与状大,已经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做一个合格的财务人员,应该非常了解职业道德规范,熟悉财务法规,知道哪些事情是必须要做的,哪些事情是一定不能做的。特别是在物欲极其膨胀的今天,更要具备抵制诱惑的能力,恪守道德底线,把握好方向。在这里,我之所以把职业道德修养作为我论文的题目,是因为我认为道德素质在会计这个领域比其他的能力呀,专业知识呀,更具有关键作用。专业知识有等级考试及资格证书之类等断定,企业老板不必去操心,没有能力和没有技术的人员,企业是不会选这样的人的。唯有道德这个东西,没法评判,但是却是企业后来发展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的根本。那么,何为会计职业道德?所谓会计职业道,就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活动中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它是调整会计人员与国家、会计人员与不同利益和会计人员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及社会道德规范的总和,是基本规范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它既是会计工作要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也是衡量一个会计工作者工作好坏的标准。
一、会计职业道德在资金往来中的重要性
我们大家都知道出纳工作是财务工作中最基础的工作,主要负责资金收付的工作,在这个工作中最容易出现舞弊,如果没有一定的职业道德素质,很可能就会给企业带来损失。现在好多私企的出纳工作都是由老板的亲戚及家属担任的,相信他们一定是知道这个出纳的重要性,但是这些人有些可能根本不具备财务知识,缺少一颗公正之心,为所欲为,根本不按财务的原则办事。久而久之,资金往来账务混乱,损失的可能不只是一点点金钱,而是企业的信誉。相反如果是一个具备会计职业道德素质的人来担任,负有很强的责任心,懂得怎样合理调度资金,而不单单仅是保证资金收付的安全,能够很好的协助和配合领导层作决策及各方面的需要。这两者之间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一个良好素质的专业人员有时不仅会给企业带来正规化、良好的信誉等一些正能量的东西,而且还能够为企业的机会成本和管理成本降至最低,真正做到互利双赢,员工受到老板的重用,人生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心情愉悦,从而更为老板重用,而老板用了这样的员工,放心、舒心,从而两者配合更默契,达到良性循环,何乐而不为呀?
二、会计职业道德在账务处理方面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财务工作是每个企业的核心工作,企业从成立之初,就深知它的使命,企业的目标非常明确,那就是每股利润最大化。每股利润最大化用老百姓的话讲就是要赚钱,要赢利。那么怎样才知赔钱、赚钱,盈利及亏损的数额有多少?这一系列的任务就是由我们财务部门的会计来完成的。会计的使命与责任是非常巨大的,在某种意义上说,他所提供的数据的参考价值能够关系的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当然,这是由会计业务知识水平及道德素质的诸多要素来决定的。我们说在同样的知识水平下,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就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现实中,企业会计暗箱操作或与外部人员勾结致使企业蒙受损失的例子也不算少数。这关键是受利益的驱使,古话讲,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在诸多社会活动中,金钱可以满足人的私欲,满足虚荣心,会觉得很有面子。如果在众多的利益面前,能抵制住,能以平常心对待,能经得起考验,能对得起良心,能把握住方向,这种职业道德修养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修炼成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企业的文化,企业的领导者的素质都可能影响财务人员的道德价值观。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他们影响着会计信息的质量,从而影响企业决策层,进而影响整个企业的运作与经营。归根到底,如果把会计数据比作产品的话,会计数据的真实性是决定产品的质量的好坏的重要标准。这里面所说的真实性是指有能力来提供而基于相关利益的驱使不操作数据的。会计人员应该具备有自律的修养,就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自己的行为也要谨慎检点,防止违背道德的意识与行为的出现。要自觉检查自己的言行,思考自己的得与失,对与错,自觉纠正言行偏差,这样才能以公正之心来对待工作,才能为企业的建设添砖加瓦,才能避免企业在经济上出现大的漏洞,才能使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三、会计职业道德在税务申报方面的重要性
作为一个财务人员,在日常的财务工作中,税务申报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做人要讲诚信,作企业也要讲诚信,诚信是生命力的根本,财务人员首先要熟悉国家的相关法规,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如实申报是对企业负责,也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如果你作为财务人员,欺报,瞒报,不但会给国家税收带来损失,而且也不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如果在以后的工作中被发现,企业不但要支付违约金及罚款,而且名誉还会大打折扣。我们说讲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不是指我们所有的工作不分青红皂白都要听从投资人的,而是我们要在遵守国家法规的前提下,为企业尽可能的做出自己的贡献。既要保证国家的利益,也要保证企业的利益。企业与税务局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如果我们没有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有可能我们企业后期的发展会受到制约,被列入黑名单后,企业各方面的工作都不好开展。有时不能因小失大,不按要求如实申报,也许会有短暂的经济利益,但更大的风险隐患埋在其中,不利于企业长期的发展。
认识了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就成了当务之急。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有以下几个: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学习,提高思想觉悟,从我们刚入学时,老师就这样教诲我们。如今,踏到社会,我们更要时时鞭策自己,时时想起老师的教诲,保持一颗纯洁的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我们财会人员的使命感。
二是建立监督机制,以科学的方法管理企业。监督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内部监督,另一方面是社会监督。内部监督主要是通过审查及岗位轮换等措施,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监督。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公正、客观地处理每一笔经济业务,以高度的责任感来对待每一个经济事项。社会监督包括财政、税务及事务所等方面的监督。社会监督面宽,影响力大,从而可增强财务监督的力度。
三是建立和健全选拔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建立健全选拔机制。任何财务活动,都要通过会计进行收支与核算。会计工作质量的高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是决定因素。因此,要选择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具有会计知识和技能的人从事会计工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企业发展建设需要高素质的合格会计人才。在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如果能够及时的对优秀的财务人员进行适当的精神与物质奖励,就能使优秀的财务人留在本企业,为本企业做出更多的贡献,因为经济事务的发生都是有连续性的,这样也就加强了企业财务人员的稳定性,加强了企业财务工作的稳定,避免企业发生人才断缺,节省了重先培养人才的时间和金钱,从而把主要精力放在开拓业务发展方面。
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在当今的社会,财会人员所维护的不仅仅是企业和国家的利益,还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因此,在新形势下,对财务人员职业素养的要求更高。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还具有很强的时代性。我们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这样才能使我们的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年代立于不败之地。
一、管制理论与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模式
(一)管制的经济学含义
按照《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的解释,管制是指政府为控制企业的价格、销售和生产决策而采取的各种行动,政府公开宣布这些行动是要努力制止不充分重视社会利益的私人决策。丹尼尔·F·史普博将管制定义为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机制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供需决策的一般规律或特殊行为。曾国安教授将管制界定为:管制者基于公共利益或者其他目的依据既有的规则对被管制者的活动进行的限制,并将管制分为政府管制和非政府管制两大类。综合而言,管制作为国家干预市场的一种方式,通过政府依据一定的法律规章对微观主体的市场进入、价格决定、产品质量和服务条件等施加直接的行政干预而体现一定的政策目的。关于管制存在的原因,存在以下几种学说:1.管制机构酝酿论,该学说认为管制在行业内部受损集团的请求下,为了行业内部的利益分配,经济性管制机构才得以成立。2.行业保护论,即行业本身为了保护在位的厂商和防止潜在进入者,要求成立管制机构。3.公共利益论,即保护消费者。4.政府管制俘虏论,该理论认为管制是一种由国家供给的商品,由于企业利益集团和消费者利益集团之间的政治力量比对差异,政府管制是为满足产业对管制的需要产生的。不同的管制学说,提醒我们既要看到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同时也要注意其局限性,对政府管制应进行理性反思并加以完善。
(二)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模式比较
从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来看,属于非营利组织的管制,即非营利组织的管制者基于组织利益或者公共利益,依照该组织制定的规则对所属成员或者其他相关主体的行为进行的管制。按照世界各国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管制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完全管制型、混合管制型和自由管制型。
1.完全管制型,即由政府专门立法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注册税务师机构和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准则、职业道德以及执业质量控制等进行规范,甚至对职业服务的定价也由政府管制。以日本为例,政府制定《税理士法》,严格规范税理士的职业准入、执业标准以及职业道德等执业行为。完全管制型模式的优点是,注册税务师和注册税务师机构的执业行为较为规范,注册税务师的素质较高,通过统一规范的行业管理,可以降低税务服务过程中涉税成本,从而促进税务服务需求。但是,国家为此承担的管制成本很高,不能有效发挥民间组织的自律作用,而且会影响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独立性和自由发展。
2.混合管制型,即一方面政府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管理法规,进行宏观行政管理,另一方面,成立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组织,进行具体事务管理。其中,以自我管制为主,政府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微观层面的管理虽有介入,但介入的幅度与程度较低,性质上属于自律管理为主的混合管理模式。美国即采取这种行政管理与民间自律相结合的模式,在政府设有注册税务师管理局,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其行业组织为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人会等。美国财政部还制定了《管理纳税人规则》,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准入制度、注册税务师业务之限制与责任、惩戒程序等基本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部分管制型注册税务师制度综合了政府集中管制和民间自我约束两方面的优势,既能保持行业独立性,又能合理配置资源。
3.自由管制型,即国家管制很少,不专门立法和设立管理机构,只管一般工商登记。注册税务师行业微观层面的事务均通过其职业组织来实施控制。通常这种管制模式,职业垄断性不强,强调行业自由竞争,主要依靠行业自律监管。以澳大利亚为代表,注册税务师登记委员会是独立于国家税务局的组织,负责注册税务师的资格认定和注册税务师机构的开业登记管理。此外,作为民间组织的租税协会,还定期给会员提供资料,负责税务人培训等。其优点是节约国家的税收成本,能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的作用,但是,由于市场准入相对容易,注册税务师机构素质可能参差不齐,纳税人的监督成本也相对较大。
二、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的政策功效
(一)规定行业准入制度以协调行业供求
从保护行业利益角度看,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进行管制,需要对特定约束条件下该行业的供求状况进行估量。注册税务师需求主要取决于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税法制度完善程度。一国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对税务服务的需求层次也不相同。由于注册税务师的多数业务与会计师、律师的业务范围重叠,因此在政策上涉及两个方面问题:其一,是否对注册税务师进行职业垄断,即是否设计职业税务师制度,职业税务师与律师、会计师职业的关系如何。其二,如何协调各职业业务范围之间的关系,即应考虑设定的职业垄断领域是否得当。在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制度供给方面,由于涉税知识和技能的特殊性,通过政府管制设定行业准入制度来决定进入该行业的必备条件非常关键,设置这样的行业准入标准,可以排除不胜任的和低质量的税务服务进入市场,也有利于区分与其它行业的执业行为,规范注册税务师执业行为。
(二)制定职业规范、惩戒制度确保服务质量控制
由于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特殊技能要求,基于公共利益保护考虑,除了通过设置行业准入制度,弥补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市场失灵之外,还需要一定的职业规范控制服务质量。执业标准的制定因各国注册税务师制度传统而有不同,在有些国家是通过民间组织制定严厉的准则和惩戒制度来约束其成员,而发展中国家或转型期国家则多数通过国家立法来确定执业规范。对服务质量的控制,还可以考虑通过一定的职业监督方式,如税务机关监督、内部控制机构监督或公众监督方式来实现,这些都应在管制制度中加以规定。
(三)注册税务师的职业定位与职业操守
对注册税务师进行规制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帮助人在税制和客户之间达到一种恰当的平衡。所以,注册税务师管理规章应体现注册税务师的职业定位,并对其职业操守加以规定。现代税收国家税法理论和立法实践,大多将注册税务师视为独立于税务机关,为维护纳税人利益,协助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专家。注册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会面临两方面的利益冲突:一方面是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保障税法公平、效率等的国家利益;另一方面是实现最低限度纳税的客户(纳税人)利益。当国家利益与客户利益相背离时,基于注册税务师职业独立性的考虑,以忠于客户利益为基本原则。注册税务师为保守客户秘密,可以不向税务机关告发,应是其基本职业操守。另外,与注册税务师职业独立性相关,还应考虑税务官员能否进行注册税务师业务。在转型期国家,注册税务师机构与税务机关的牵连关系会影响到注册税务师的职业忠诚和信誉度,也会制约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理论实践
从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实践来看,主要沿袭大陆法系国家的制度传统,实行完全管制模式。在行业准入上也采用日本、德国的税务师职业垄断模式。针对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的实践,我们认为应加快完善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制度,由完全管制模式向混合管制型模式转变,发挥管制和市场两种手段来规范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
(一)建立健全注册税务师制度体系
首先,要加快《注册税务师法》的立法步伐。一方面,要先抓紧制定《注册税务师条例》待日趋完善后,在适当时机向人大提案批准颁布《注册税务师法》。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注册税务师的法律地位、法定业务范围等。另一方面,为保证注册税务师执业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应构建起税务服务执业准则规范体系,指导和规范税务行为。
(二)建立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行业管理体制
鉴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尚属初级阶段,为保证其稳步健康发展,应当建立税务行政监督与行业协会自律的相结合的混合管制模式。行业行政监督主要由税务行政部门对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及其机构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负责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和备案登记等工作。协会行业的主要是发挥监督、自律、指导、服务的作用,负责制定执业质量标准和惩戒制度,对成熟业务制定统一的业务操作规程;统一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强化行业自律制度建设。
(三)提高注册税务师的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一项知识密集、技术密集、高智能综合产业,所以提高专业素质是客观要求。执业人员不仅要熟悉税收政策法规和掌握操作技能,还要具有丰富的财会知识,要懂税收、懂核算、懂管理。要从思想上把以人兴业建立高素质人才队伍作为战略任务来对待。以提高专业素质为重点,促使从业人员真正做到终身学习,提高专业判断能力和执业水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强烈的开拓意识、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以上措施将有助于改善注册税务师行业制度环境,形成合理有效的管制制度和结构,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继续创新发展,最终构建起纳税申报、注册税务师鉴证、税务监管的高效、公平、合理、综合、立体的税收征管监督制约机制,促使国家、纳税人、注册税务师走向合作共赢,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
参考文献
1.丹尼尔·F·史普博,《管制与市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5页
2.曾国安:《管制、政府管制与经济管制》,《经济评论》,2004年第1期,第93-103页
3.《税法起草与设计》(第一卷),V·图若尼主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译,中国税务出版社2004年版,第143页
一、管制理论与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模式
(一)管制的经济学含义
按照《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的解释,管制是指政府为控制企业的价格、销售和生产决策而采取的各种行动,政府公开宣布这些行动是要努力制止不充分重视社会利益的私人决策。丹尼尔·F·史普博将管制定义为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机制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供需决策的一般规律或特殊行为。曾国安教授将管制界定为:管制者基于公共利益或者其他目的依据既有的规则对被管制者的活动进行的限制,并将管制分为政府管制和非政府管制两大类。综合而言,管制作为国家干预市场的一种方式,通过政府依据一定的法律规章对微观主体的市场进入、价格决定、产品质量和服务条件等施加直接的行政干预而体现一定的政策目的。关于管制存在的原因,存在以下几种学说:1.管制机构酝酿论,该学说认为管制在行业内部受损集团的请求下,为了行业内部的利益分配,经济性管制机构才得以成立。2.行业保护论,即行业本身为了保护在位的厂商和防止潜在进入者,要求成立管制机构。3.公共利益论,即保护消费者。4.政府管制俘虏论,该理论认为管制是一种由国家供给的商品,由于企业利益集团和消费者利益集团之间的政治力量比对差异,政府管制是为满足产业对管制的需要产生的。不同的管制学说,提醒我们既要看到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同时也要注意其局限性,对政府管制应进行理性反思并加以完善。
(二)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模式比较
从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来看,属于非营利组织的管制,即非营利组织的管制者基于组织利益或者公共利益,依照该组织制定的规则对所属成员或者其他相关主体的行为进行的管制。按照世界各国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管制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完全管制型、混合管制型和自由管制型。
1.完全管制型,即由政府专门立法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注册税务师机构和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准则、职业道德以及执业质量控制等进行规范,甚至对职业服务的定价也由政府管制。以日本为例,政府制定《税理士法》,严格规范税理士的职业准入、执业标准以及职业道德等执业行为。完全管制型模式的优点是,注册税务师和注册税务师机构的执业行为较为规范,注册税务师的素质较高,通过统一规范的行业管理,可以降低税务服务过程中涉税成本,从而促进税务服务需求。但是,国家为此承担的管制成本很高,不能有效发挥民间组织的自律作用,而且会影响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独立性和自由发展。
2.混合管制型,即一方面政府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管理法规,进行宏观行政管理,另一方面,成立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组织,进行具体事务管理。其中,以自我管制为主,政府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微观层面的管理虽有介入,但介入的幅度与程度较低,性质上属于自律管理为主的混合管理模式。美国即采取这种行政管理与民间自律相结合的模式,在政府设有注册税务师管理局,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其行业组织为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人会等。美国财政部还制定了《管理纳税人规则》,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准入制度、注册税务师业务之限制与责任、惩戒程序等基本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部分管制型注册税务师制度综合了政府集中管制和民间自我约束两方面的优势,既能保持行业独立性,又能合理配置资源。
3.自由管制型,即国家管制很少,不专门立法和设立管理机构,只管一般工商登记。注册税务师行业微观层面的事务均通过其职业组织来实施控制。通常这种管制模式,职业垄断性不强,强调行业自由竞争,主要依靠行业自律监管。以澳大利亚为代表,注册税务师登记委员会是独立于国家税务局的组织,负责注册税务师的资格认定和注册税务师机构的开业登记管理。此外,作为民间组织的租税协会,还定期给会员提供资料,负责税务人培训等。其优点是节约国家的税收成本,能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的作用,但是,由于市场准入相对容易,注册税务师机构素质可能参差不齐,纳税人的监督成本也相对较大。
二、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的政策功效
(一)规定行业准入制度以协调行业供求
从保护行业利益角度看,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进行管制,需要对特定约束条件下该行业的供求状况进行估量。注册税务师需求主要取决于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税法制度完善程度。一国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对税务服务的需求层次也不相同。由于注册税务师的多数业务与会计师、律师的业务范围重叠,因此在政策上涉及两个方面问题:其一,是否对注册税务师进行职业垄断,即是否设计职业税务师制度,职业税务师与律师、会计师职业的关系如何。其二,如何协调各职业业务范围之间的关系,即应考虑设定的职业垄断领域是否得当。在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制度供给方面,由于涉税知识和技能的特殊性,通过政府管制设定行业准入制度来决定进入该行业的必备条件非常关键,设置这样的行业准入标准,可以排除不胜任的和低质量的税务服务进入市场,也有利于区分与其它行业的执业行为,规范注册税务师执业行为。
(二)制定职业规范、惩戒制度确保服务质量控制
由于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特殊技能要求,基于公共利益保护考虑,除了通过设置行业准入制度,弥补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市场失灵之外,还需要一定的职业规范控制服务质量。执业标准的制定因各国注册税务师制度传统而有不同,在有些国家是通过民间组织制定严厉的准则和惩戒制度来约束其成员,而发展中国家或转型期国家则多数通过国家立法来确定执业规范。对服务质量的控制,还可以考虑通过一定的职业监督方式,如税务机关监督、内部控制机构监督或公众监督方式来实现,这些都应在管制制度中加以规定。
(三)注册税务师的职业定位与职业操守
对注册税务师进行规制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帮助人在税制和客户之间达到一种恰当的平衡。所以,注册税务师管理规章应体现注册税务师的职业定位,并对其职业操守加以规定。现代税收国家税法理论和立法实践,大多将注册税务师视为独立于税务机关,为维护纳税人利益,协助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专家。注册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会面临两方面的利益冲突:一方面是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保障税法公平、效率等的国家利益;另一方面是实现最低限度纳税的客户(纳税人)利益。当国家利益与客户利益相背离时,基于注册税务师职业独立性的考虑,以忠于客户利益为基本原则。注册税务师为保守客户秘密,可以不向税务机关告发,应是其基本职业操守。另外,与注册税务师职业独立性相关,还应考虑税务官员能否进行注册税务师业务。在转型期国家,注册税务师机构与税务机关的牵连关系会影响到注册税务师的职业忠诚和信誉度,也会制约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理论实践
从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实践来看,主要沿袭大陆法系国家的制度传统,实行完全管制模式。在行业准入上也采用日本、德国的税务师职业垄断模式。针对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的实践,我们认为应加快完善注册税务师行业管制制度,由完全管制模式向混合管制型模式转变,发挥管制和市场两种手段来规范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
(一)建立健全注册税务师制度体系
首先,要加快《注册税务师法》的立法步伐。一方面,要先抓紧制定《注册税务师条例》待日趋完善后,在适当时机向人大提案批准颁布《注册税务师法》。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注册税务师的法律地位、法定业务范围等。另一方面,为保证注册税务师执业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应构建起税务服务执业准则规范体系,指导和规范税务行为。
(二)建立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行业管理体制
鉴于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尚属初级阶段,为保证其稳步健康发展,应当建立税务行政监督与行业协会自律的相结合的混合管制模式。行业行政监督主要由税务行政部门对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及其机构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负责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和备案登记等工作。协会行业的主要是发挥监督、自律、指导、服务的作用,负责制定执业质量标准和惩戒制度,对成熟业务制定统一的业务操作规程;统一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强化行业自律制度建设。
(三)提高注册税务师的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一项知识密集、技术密集、高智能综合产业,所以提高专业素质是客观要求。执业人员不仅要熟悉税收政策法规和掌握操作技能,还要具有丰富的财会知识,要懂税收、懂核算、懂管理。要从思想上把以人兴业建立高素质人才队伍作为战略任务来对待。以提高专业素质为重点,促使从业人员真正做到终身学习,提高专业判断能力和执业水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强烈的开拓意识、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以上措施将有助于改善注册税务师行业制度环境,形成合理有效的管制制度和结构,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继续创新发展,最终构建起纳税申报、注册税务师鉴证、税务监管的高效、公平、合理、综合、立体的税收征管监督制约机制,促使国家、纳税人、注册税务师走向合作共赢,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
参考文献
1.丹尼尔·F·史普博,《管制与市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5页
2.曾国安:《管制、政府管制与经济管制》,《经济评论》,2004年第1期,第93-103页
3.《税法起草与设计》(第一卷),V·图若尼主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译,中国税务出版社2004年版,第1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