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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勘察实践中的重要作用①痕迹检验技术的普及和应用给侦查案件、严惩犯罪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条件。从转移理论中可以知道,传统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必定会在现场留下犯罪证据,当其离开现场时也必然带走现场的某些物质。于此基础上,转移理论认为,刑事勘侦人员充分运用现有的痕迹检验技术,能够有效提取犯罪证据,从而精确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提高办案效率。②痕迹检验技术的发展改变了刑事勘查方式,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我国的侦查机构拥有过于宽泛的侦查权利,导致审讯逼供现象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侵害了嫌疑人的人身权利。随着痕迹检验技术的发展,侦查部门充分利用科学的痕迹检验技术,能够更有效更准确的掌握客观证据,减少错判或误判现象的发生。痕迹检验技术的种类和方法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断增加,各种新型技术手段的运用使得痕迹检验技术更加高效,是刑事案件侦查中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现场痕迹的提取、收集、检验、鉴定,为办案人员提供客观证据以供他们分析与判断案件。并且,痕迹检验技术是刑事科技中一项重要内容,对保护公民安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
3痕迹技术的发展道路
现阶段,刑事犯罪的发生率正在逐年上升,犯罪分子愈加狡猾猖狂,作案手段也越来越高明。因此,痕迹检验技术的更新和发展也就显得越发重要。在过去,国内的痕迹检验技术比较落后于,对于痕迹也只是停留于初步的收集和鉴定,消耗较多人力物力且需要工作时间较长工作效率低下,对案件侦破提供的证据也不全面。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刑事侦查科技含量得到了有效提高,痕迹检验技术水平不断攀升,而且还扩充了痕迹检验的范围,纳入了DNA技术、生化技术、分子生物技术等最新技术,大大提高了处理刑事案件的效率。在将来,刑事科技工作者们将继续致力于研究创新刑事科学技术,以便于更好的完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
中图分类号:D918.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4-0276-01
1 前言
工具痕迹是基层公安机关日常案件现场常见的一类痕迹物证,工具痕迹检验鉴定对于认定作案工具、澄清犯罪事实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工具痕迹检验难度大,实际工作中利用率却不高。工具痕迹检验的难点在于用作分析、比对检验从而得出鉴定意见的样本的质量决定检验成功与否的重要条件,对鉴定意见的可靠性以及证明力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梳理工具痕迹检验鉴定样本使用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问题,规范收集、制作、使用样本的程序和方法是提高工具痕迹利用率的当务之急。
2 工具痕迹样本
样本就是研究中实际观测或调查的一部分个体,研究对象的全部称为总体。工具痕迹检验中的样本是供鉴定对照、比较用的已识物,是痕迹检验鉴定人员有目的地进行侦查、调查活动后所获得的,称为比对样本。工具痕迹检验鉴定是依据同一认定原理,通过对先后出现的工具遗留的特征反映体进行检验,解决先后出现的工具是否同一的认识方法。其中先出现的工具即被寻找工具,后出现的工具即受审查工具;先出现的工具的特征反映体即物证,受审查工具的特征反映体即样本,是鉴定用的比对材料。工具痕迹鉴定样本多数是实验样本。即用嫌疑工具可能留痕部位,在适当材料上模拟现场痕迹形成的动作进行实验,有目的地制作出来的痕迹称为工具痕迹实验样本。有时在发案后,因某种原因工具严重磨损变形,或某人有持工具作案的嫌疑,但是找不到作案工具而失去了直接用工具制作样本的可能性,就要设法寻找遗留样本,即作案工具在发案前或发案后不久遗留在其他物体上的痕迹,可以利用该痕迹作为比对现场痕迹的样本,称之为遗留样本。
3 工具痕迹样本注意事项
3.1 客观充分是选择样本的首要条件
工具痕迹检验是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工作,科学可靠的鉴定意见是在客观全面的认识和充分深入实验的基础上得来的。工具痕迹自身的多变性要求样本制作必须客观充分,避免因为样本数量的有限使片面的、偶然的因素导致错误的鉴定意见。同时必要的样本数目是保证样本指标具有充分代表性的基本前提。
首先应当根据现场痕迹的遗留情况,安排不同的实验方案,每次实验样本,都要观察、确定两者特征的异同,对相同特征要反复实验验证确保其稳定、可靠;对差异特征要考虑能否得到解释。在几次样本中都出现的特征才能认为是工具上具有稳定性的特征,才能作为下一步比对检验时可以利用的可靠的特征。其次,要保证制作实验样本痕迹的数量,几个甚至几十个。目的是便于对几个样本痕迹进行比较,从中选择多次重复出现稳定特征的样本痕迹。这样做对于避免误用偶然因素形成的特征,保证样本质量是完全必要的。对于疑难痕迹,更要坚持反复实验,保证充分的样本数量,同时,制作实验样本的过程也是深入认识痕迹形成的有效方法。客观充分原则不仅保证样本特征的稳定性,同时,也保证样本选择在一定范围内的随机性和样本检验可重复性的要求,是鉴定结论科学性的重要保证。
3.2 准确性是选择样本的必要要素
工具痕迹检验难度大的重要原因是工具痕迹具有多变性。不同工具会形成不同的痕迹;同种工具的不同部位也会形成多种痕迹;同一工具的同一部位因为动作不同也会形成不同的痕迹;甚至因为受力大小和方向的改变也会形成不同的痕迹。这就要求制作痕迹样本时准确分析工具与客体的接触部位以及作用力的方式、大小、作用点等,才能保证样本和检材具有比对价值。准确性主要体现在,首先选择适当的实验样本材料,原则上要选择与F场承受客体的物理属性相同的材料。应该选择软硬度适当、干湿接近、物质结构、塑性适合、材料表面光洁度相同或相近。这样制作的样本没有增加或消失特征,才能真实反映工具接触部位的特征。其次是持械动作要准确。持械破坏动作影响痕迹的种类也影响特征的质量。例如按压与打击都形成凹陷痕迹,但是痕迹形成机理不同,特征反映也会有所区别。还有受力大小、方向、角度要一致;如垂直打击形成凹陷痕迹,倾斜打击就有线条状痕迹,当近似平行打击时痕迹反映以线条痕迹为主,单一线痕的宽度、深度以及线痕间距、线痕总体数量、宽窄都会有变化。最后是嫌疑工具接触部位必须准确。工具可能留痕的部位很多,留痕部位的随机性很大。例如,钢丝钳剪切形成钳剪断头,我们要考虑上刃、下刃、里刃、外刃,还要考虑位于刃口的前端、中部还是后部等,只有认真分析、准确定位才能制作出好的样本。
4 结语
综上所述,要保证工具痕迹鉴定样本的质量和鉴定结论的可靠性,提高工具痕迹的利用率,就要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充分等要素,除此以外工具痕迹样本的使用还应遵守独立原则、合法原则等收集使用证据的一般原则。同时基层公安机关工具痕迹技术人员也要随时掌握技术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有的放矢、从容布局,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具检验工作的开展,才能给侦查破案的破解提供更有效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钟新文.犯罪现场上工具痕迹利用率偏低原因及对策[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1998,(2).
[2] 徐立根.物证技术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09.
[3] 张书杰,工具痕迹学[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02.
[4] 王洪宾,工具痕迹利用率低的原因及对策[C].全国痕迹检验学术交流论文选,2005,545.
[5] 马洪臣,浅谈痕迹的分析和利用[J],刑事技术,2001年06期.
1 前言
某化工厂3#风机轴承油于2010年5月27日进行了更换,该设备运行一周后,发现前轴与轴瓦的油的色泽发黑。该化工车间委托设备研究所对该风机的油变质原因进行诊断分析。3#风机设备的部位为轴与轴承铁谱分析,轴承结构为滑动轴承,使用的油牌号为DTE13M,其方式为飞溅。
2 原因分析
根据油色泽变黑的情况,对油进行了外观色泽的观察、水分分析、元素光谱分析、红外光谱分析、铁谱分析免费论文下载。分析结果如下:
2.1、对油进行了外观色泽的观察,发现油的色泽为浅黑色,油品浑浊铁谱分析,可以见到明显的悬浮颗粒。
2.2、对油中的水分%(质量分数)进行分析,水分测定的标准为GB/T260-1988,分析结果为痕迹,说明油中含水量没超标。
2.3、为了确定油样分析结果的可比性,对2#风机和3#风机油同时进行机械杂质和元素光谱分析,分析结果如下:
表1
样品名称
检验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依据
2#风机
2#风机
机械杂质 %
0.003
GB/T511-1988
微量金属铁 ug/g
3.57
SH/T 0715-2002
微量金属铜 ug/g
13.9
SH/T 0715-2002
微量金属钠 ug/g
11.2
SH/T 0715-2002
微量金属钙 ug/g
101
SH/T 0715-2002
微量金属镁 ug/g
1.84
SH/T 0715-2002
微量金属铅 ug/g
1.08
SH/T 0715-2002
3#风机
机械杂质 %
0.007
GB/T511-1988
微量金属铁 ug/g
3.52
SH/T 0715-2002
微量金属铜 ug/g
60.9
SH/T 0715-2002
微量金属钠 ug/g
7.46
SH/T 0715-2002
微量金属钙 ug/g
102
SH/T 0715-2002
微量金属镁 ug/g
1.82
SH/T 0715-2002
进入21世纪,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事活动日益活跃。当需要在合同、借贷、证言材料、授权书等民事法律文件上签名、盖章、捺指印时,一般在落款处先签名后捺印指印,起到双重印证的证明作用。在某些特殊的文件中出现当事人姓名或修改的地方时,需要捺指印,表示对签名、修改等法律行为的认可,这时指印比签名、盖章更令人信服。当发生纠纷需要进行民事诉讼时,指印检验就显得尤为重要。民事案件指印的检验是对当事人一方是否在相关文件上“捺印过指印”这一民事行为的检验,即检验只需通过指印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虽然民事案件指印检验任务单一,但捺印双方通常不具备捺印常识,或沿袭一些民间的捺印习俗,使遗留在相关文件上的指印表现形式多样,反映出一些有利于检验的特点和一些不利于检验的特点。笔者依据在司法鉴定实务中的观察和思考,剖析这些特点,力图找到民事案件指印检验较好的方法与途径。
一、民事案件中指印的特点
(一)有利于检验的特点
1.造痕客体多为右手食指,指位相对固定
捺指印表示信用及个人识别的方法在我国已有2000余年的历史,长期以来人们习惯用右手来捺印,表示尊敬、慎重。民事案件中出现的指印大多为右手所留,一般情况下在一个签名处只捺印一枚指印,个别情况下出现两枚指印或多枚指印甚至整个手掌印。据笔者所在鉴定机构鉴定过的近百份民事案件中,指位以右食指居多,占90%以上,其次是右中指、右拇指,少数人由于手指残缺、左撇子习惯等原因,出现环指印、小指印或左手指印。
2.承痕客体多为纸张,客体单一
民事案件中出现的指印一般遗留在纸张上,承受客体比较单一。指印所留纸张的材质比较丰富,主要是办公、文化用纸、印刷用纸,如普通打印纸、复印纸、稿纸、作业纸、新闻纸、报纸等。纸张的成分、物理、化学性质,如光滑、粗糙、平整、凸凹、渗透性等性质影响指印的质量及指印在纸张上客观形态保持的状态。
3.乳突纹线明显,多为红色,可以直接观察
民事案件中的指印,均为有色纹线,多数为红色印泥或印油形成,偶尔也见黑色或蓝色指印,指印一般不需要显现,既可直观观察到有色纹线。纹线大多为乳突线痕迹,条条脊纹清晰可见,偶尔可见小犁沟痕迹或乳突线与小犁沟混合痕迹。
4.检验对象已知,样本范围确定
民事案件中出现的指印,均有特定检验对象,且指位相对固定,样本指印采集时捺印目的明确,可以进行重点捺印。一般情况下捺印当事人一方的十指指印,重点捺印右手食指,特殊情况下需捺印多人或进行多指位捺印。
(二)不利于检验的特点
1.捺印器材不专业,使用介质种类多,背景复杂
民事案件中指印的捺印器材、工具不专业。捺印盒内的衬垫物多为海绵或纺织品,少有以陶瓷板作捺印盒的,由此导致捺印介质在指肚表面上分布不均匀,指印捺印效果不理想,使流畅连贯的纹线断裂呈虚线状。捺印使用的介质种类多,有印泥、印油、鞋油、墨水等,颜色常见的是红色,但也有黑色、蓝色、紫色等,造成民事案件中指印虽然均为有色指印,但浓淡不一,以形成堆积,清晰程度不佳。另外指印一般捺印在纸张上有证明作用的文字、签名、修改、纸张的格线等地方,背景复杂增加了指印检验难度。
2.捺印不规范,指印残缺,多为指尖印
民事案件中出现的指印是当事人有意捺印,但大多捺印动作不规范,用力不均匀,局部变形大,如捺印时有的当事人手指沾取印油后,用手指尖在纸上戳几下;有的当事人担心捺印不清用力过大;有的当事人滚动手指捺印但滚动不到位等。捺印后呈现在文书纸张上的指印残缺、移位、扭曲、变形等情况非常普遍。其中指尖印较多,面积较小,有的留下一个轮廓几条纹线;有的特征量少不具备检验条件;有的乳突线和犁沟挤在一起、纹线清晰度差、稳定性差。
3.检材形成时间长,印油多扩散,不易寻找特征
民事案件中的指印从捺印到检验鉴定经过的时间一般较长,有的相隔三、五年,有的相隔十余年。由于检材形成时间长,文书保存不当,受自然环境温度、湿度及霉变的影响,纸张粘连或纸张变脆,出现印油扩散,致使乳突纹线和小犁沟糊在一起的现象,或出现指印纹线颜色变淡,特征模糊,不易寻找特征的情况。
4.出于多种因素,捺印往往不配合
中国是指印应用的发源地,在司法行政、民事活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一般公民都有“捺印行为代表契约和信用”的常识。在实际的民事活动中,由于多种原因,有的不愿意承担某种民事责任;有的态度轻率;有的想逃避责任,而不愿意捺印。所以捺印时往往不配合,故意使动作过大或过小,或随意捺印,致使指印残缺、模糊、变形,细节特征反映不充分、不稳定,增加检验难度。
二、民事案件中指印的检验方法
针对民事案件中指印的特点,在进行检验鉴定时,立足充分利用有利于检验的特点、克服不利于检验的特点,进行逐步检验。
(一)针对有利特点的应用
1.重点检验右食指,其余指位不放过
民事案件中的指纹,指位相对确定,可以减少工作量。检验时,一般先重点检验右手食指,从纹型、中心、三角、指尖等几个重点部位着手,确定种类特征,在种类特征相同的情况下再逐步寻找细节特征。当排除右食指后再依次检验右中指、右拇指。实践中罕见用环指和小指捺印的(有些地方认为使用小指捺印表示对人的侮辱)。
2.纸张客体,扫描放大检验
民事案件中形成指印的承痕客体多为纸张,属于平面承痕客体。检验时可以用放大镜直接检验原物,或者用扫描仪将文件扫描到计算机中放大观察。一般可以选择600~1200dpide分辨率,彩色扫描,反差自动调整等方式进行扫描,得到最真实或最有利于图像检验指印。指印在扫描、放大过程中无变形,能较好保持原貌,原有纹线、特征位置关系不变,为检验提供了有力条件。
3.检验有色纹线,省时省力
乳突纹线多为有色纹线,减少了区分乳突纹线和小犁沟的工作。但少数情况下因沾取印油过多,用力不均匀等原因,形成小犁沟痕迹,或形成乳突线和小犁沟混合的痕迹。小犁沟痕迹以特征出现的位置及特征相互关系为检验依据,不必再拘泥特征名称,注意与样本乳突线痕迹特征的相互印证;混合痕迹可分区检验,分区检验乳突线痕迹和小犁沟痕迹,注意两种痕迹过渡处的断线、错线。
4.充分捺印,制作实验样本
由于样本采集对象单一。捺印样本指纹时,可以充分捺印,如对十个手指进行三面捺印、平面捺印等,对重点手指、重点部位可以多次捺印,充分收集样本指印。遇到残缺、变形指印,可以分析形成指印的具体部位,形成动作,用力方向等,模拟原始条件,按照特定的部位、顺序、动作进行实验样本捺印。
(二)针对不利特点的检验方法
1.排除干扰,分离纹线
民事案件中出现的指印常有文字、格线、印刷暗纹等背景干扰;有的签名写在乳突纹线之上,朱墨顺序颠倒,难以判断指印真假;有的模糊红色指印粘连在一起。对字迹的干扰一般用多光谱照相法、或Photo-shop图像处理软件颜色通道功能进行分离。红色、蓝色、蓝黑色字迹分离效果好、细节损失少;黑色碳素墨水字迹分离效果不明显。对朱墨顺序的辨别,先用显微镜观察法、交叉点切面镜检法、光谱成像法等进行分离,这些方法属于无损检验;效果不好时可用转印法、脱色法、粉末吸附法、扫描电镜检验法进行分离,这些方法对检材有一定耗损,并且不可逆,需慎重使用。对模糊红色指印可进行高分辨率彩色扫描处理,对经过扫描仪获取的红色印泥指印,效果不理想时,还可用《图像处理系统》进行调整处理。模糊红色指印还可进行高倍像素拍照处理,选择小光圈、高倍像素,通过透光、反射光拍照,可以取得比扫描效果更好的指印检材。
2.分析指印形成动作,定准遗留部位
民事案件中出现的指印一般是面积小、残缺、模糊、变形的疑难指印。针对这些疑难指印首先要判断形成动作,是一次形成还是晃动、重叠形成?是垂直向下静态捺印还是滚动中动态形成?手指与纸张是水平还是倾斜形成?可以通过检材指印形成的环境和手印遗留情况判断当时的动作。其次要判断指印遗留的部位,可以根据指印移动的方向、纹线的形态如弧向、弧度、粗细等确定具体部位,是指尖或是指侧等。在确定的具体部位中一般能寻找到的几个特征,但这几个特征在完整指印中是孤立的,很难确定这几个特征距中心、三角的距离,也就无法和样本指印相应位置特征进行定位检验。这时需要对残缺部位再次定位,即残缺部位在整枚指印中的具置,如距中心、三角的纹线数或距某一特殊特征的纹线数,可以根据纹线密度、稀疏、纹线弧度、形态来判断,确定残缺部位特征和中心、三角的位置关系。之后在样本指印相应位置上寻找对应特征进行检验。
3.灵活寻找指印特征,重点观察纹线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