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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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论文

篇1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在上市公司中正式执行,然后再推广到其他企业。综观新准则,很多理念和做法与中国目前的会计规定和实务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把握其特点,明晰其影响,顺利渡过适应期是极为重要的。

一、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新会计准则带来的机遇

(1)有利于股东财富最大化财务目标的实现。现代企业的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在原制度下,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不够合理和透明,造成了投资者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公司治理角度看,不利于企业目标的实现。新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新会计准则重新定义了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内涵和确认条件,突出强调了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同时,在坚持历史成本的基础上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不仅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更有利于充分揭示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及正确衡量经营业绩,而且,信息披露的透明又会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改善和股东财富最大化财务目标的达成。

(2)有利于国外筹资上市。新企业会计准则给企业的国外筹资活动带来了机会。过去,不少国内企业在海外融资时遇到很大障碍——其财务报表不被认可,因而要成功融资就必须根据国外会计准则花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去编制不同的报表,而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企业不用担心报表的“翻译”问题了,这也是新会计准则带来的最大好处,各企业应抓住时机,积极准备在国外上市,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的资金运作,进一步增强企业整体实力,使企业走向世界。

(3)有利于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优化资产结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原会计准则要求企业自行开发新项目的支出全额计入当期费用,这样必然造成企业开发当期利润大幅减少,经营者迫于利润指标的压力,只能顾及眼前利益放弃企业的长远规划。新准则允许开发费用资本化,然后根据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在以后的使用年限内摊销,将大大降低创新投入对当期利润的冲击,减轻管理者在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促使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价值水平,增强竞争能力。

2.新会计准则带来的挑战

(1)会计计量方面存在的难题—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引入是新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受投资者和CFO们的关注,但其目前在上市公司的应用并没有在启用新《企业会计准则》前所想像的那样广泛和深入。从客观环境上看,是因为我国无论是证券市场、产品或要素市场还是人力资本市场都很难达到完善的程度,因此,我国企业如何确认公允价值确实是一个难题;而从主观上看,从早已习惯的、事事确定的成本模式走向充满市场风险、事事不确定的公允价值模式,除了一些绩差公司外,国内大多数上市公司并不十分愿意这么做。(2)企业经营业绩的波动性明显加剧。首先,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对汇率、利率和交易价格变动比较敏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导致拥有大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企业在不同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出现大幅波动。因此,实施新准则后,由于经营业绩的波动,就造成风险的提高,如何通过风险管理来减少企业经营业绩的波动,将成为拥有大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企业不得不正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企业应对新准则的措施

1.加强现有会计人员培训,提高其执业水平

各单位要对会计人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培训。会计人员不仅要丰富和更新专业方面的理论和知识结构,同时还要掌握与会计工作相关的经济、贸易、金融、法律、外语、计算机网络等方面的知识,以增强分析判断能力;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道德教育,促使从业人员正确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诚实守信,客观公正,不做假账。

2.积极推进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建设

由于新准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更高,如对金融工具,要求披露详尽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数量信息等,要求企业风险管理模式必须相应改变,获取市场数据的能力要更迅速。企业应结合实际,积极引进统一的财务与业务一体化的管理软件,逐步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集成和数据共享,保证企业预算、结算、监控与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高效化。

3.调整财务分析思路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必将导致财务报表的变化,那么,以财务报表为基础的财务分析也会受到重大影响。由于报表的项目及其内涵均发生了一些变化,原来的一些财务比率可能失去了作用或应重新解释,相关的数据需要结合附注才能计算,如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各项资产周转率、现金比率等。也应设计一些新的财务比率,如资产减值损益/营业利润(或净利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营业利润(或净利润)、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利得或损失/净资产等。

总之,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应尽快切实理解新会计准则的内涵,发挥新会计准则对会计工作的规范作用,引进人才并抓好现有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把握住新会计准则带来的机遇,迎接挑战,顺利实施新会计准则。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经济科学出版社

篇2

无论是企业的内部管理,还是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和政府各部门,会计信息都是信息利用者们重要的决策信息之一。会计报表是会计信息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会计信息外部使用者经常所能看到的重要决策依据。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一套新的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新准则的变化,对会计报表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如何理解会计报表?作者从以下二个方面浅谈自己的看法。

一、新的会计准则下会计报表信息具有以下特点

1.会计信息易受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影响,也更容易被管理当局人为操纵或控制。会计上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也作为本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但是从法律意义上讲,该固定资产并非是属于本企业所有;从经济业务的实质上看,由于本企业承担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因此会计作为本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经济业务的实质需要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不同的会计人员判断结果可能存在重大的差异。比如,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即使让专业资产评估师去估价,也很难得到统一的结果;同时房地产市场价格本身也会出现暴涨和暴跌现象(如2006—2008年)。会计人员可能会根据管理当局的要求来灵活选用估价方法,这样出具的会计报表就会误导会计信息外部使用者决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外部人员很难知道,至于公允价值是否公允,外部人员更是难以知晓;由此产生的损益是否真实、公允就令人怀疑。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是否合理、足额和充分,易受管理当局控制;会计人员可能会根据管理当局的要求来人为调节利润,少提或不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2.经营业绩的波动性增大,投资者应关注近三年利润的平均水平及发展趋势。新准则广泛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上的经营业绩影响很大。比如,新会计准则对原来采用成本法计量的短期投资,现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2006年初上证股价指数1300点左右;2007年10月上证股价指数6000点以上,到2008年9月降到1800点左右,不到一年的时间,很多股票跌幅高达70%,以公允价值计量会更清楚反映资产的真实情况;而以成本法计量就难以反映这样的变化。与之相对应的是:资产的价值出现大幅度的波动,利润水平会出现更大变化,会因此产生巨额的利润或亏损。这种非主营业务形成的利润或亏损稳定性较差,仅以此来判断企业未来收益状况可靠性较差;投资者应关注最近三年利润的平均水平及发展趋势,尤其应当关注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及未来走势。

3.净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差额增大,更应关注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会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能等同于实际的变现金额,使净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差额增大。有些企业净利润可能很大,但现金流量可能为负数,不得不采用负债或权益融资(如中国石油2007、2008两年分别以股票和债券融资)。而能够用于股利支付的是现金流量,特别是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更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因此,进行财务分析时更应关注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会计报表本身的可理解性较差。会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更应关注会计报表的附注,并且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更加翔实。认真阅读会计报表附注,将会更准确地把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新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均以净值列示,我们无法从报表本身读到有关资产的期初、期末账面价值;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资产减值准备等。会计报表附注包括八项内容;其中,报表重要项目说明就有31个小的项目,能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我们通过阅读报表重要事项说明,可以知道资产的期初、期末的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等情况;也可以知道营业收入的构成及本期、上期发生额等信息;还可以了解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值损失、营业外收支、非货币换等的详细内容。认真阅读报表及其附注,我们才能更准确把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二、新准则与统一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

新会计准则变化较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增加了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资产和应付职工薪酬三项内容。(1)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对投资性房地产可以选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而统一企业企业会计制度对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且采用直线法摊销,直接冲减“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建筑物则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一般按使用年限法摊销。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有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投资性房地产如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与统一企业企业会计制度核算方法相比,比较相似,均需计提折旧或摊销,但会计科目发生了变化,新增了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计提折旧或摊销方法未发生变化;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与统一企业会计制度核算方法相比,会产生较大的差异。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无须计提折旧或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其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垫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其中变化较大的是原来在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中核算的股票和债券投资,新会计准则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会计科目核算。新的会计准则保留了长期股权投资,取消了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会计科目均以公允价值进行核算,与统一企业会计制度核算差异较大,新的核算方法更能反映资产的市场价值。(3)应付职工薪酬是将原计入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内容并入其中,对会计报表影响不大。

2.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范围发生了变化。原来规定母公司对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新的会计准则要求母公司对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在其日常核算及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再调整为权益法。将这种调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来处理,运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3.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变动较小,主要是企业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商品流通企业原计入营业费用的运费保险费等进货费用也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固定资产费用化的后续支出,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应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不得采用预提和待摊方式处理。

4.关于资产减值损失,新准则要求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时进行估计;统一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年终时预计。新准则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而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则可以转回(存货等的减值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其减值有可能转回)。

5.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准则强调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具有商业实质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确认损益;不具有的则以账面价值计量,不确认损益;统一企业会计制度仅对收到补价部分确认损益,不强调商业实质。

6.关于债务重组,新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资产的公允价值部分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统一企业会计制度按账面价值入账,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新准则下,公司可以通过债务重组获利,成为利润的一大来源(为防止上市公司中的ST公司人为调节利润,证监会制定了一定措施来防止类似的事情发生)。

7.关于外币折算,最大的变化就是收到外币投资时以收到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再使用合同汇率,也不使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因此外币投入资本不会产生汇兑差额。

8.关于会计报表,增加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负债表中取消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增加了库存股和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将投资类业务分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合并了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进应付职工薪酬,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均以净额列示。利润表中对投资收益重新分类,将所有减值汇集成一个项目,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都作为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合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包括少数股东的利润。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篇3

[论文摘 要]会计准则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的行为规范,是处理会计工作的指导方针。由于我国实施了与国际接轨的新会计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只有准确理解新旧会计准则下的差异,才能更好地做好会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新准则与原1+16项准则(以下简称“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等相比,更强调公允价值,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本文试通过比较新旧准则的差异,系统介绍新准则的重大变化及主要内容。

一、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一)国际上的客观形势

1.会计准则发展的最重要规则应当是“适应环境”。而我国新会计准则出台的原因,就是“环境使然”,是顺应国内外环境和经济发展的产物。会计与经济国际化协调的客观要求。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经济已融入了世界经济的大潮。我国很多企业已经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境外融资与对外投资同时并存。企业能否从境外融资,关键因素是能否提供与国际市场趋同的财务报表。而现行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2.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必然要求。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发达国家设置种种壁垒阻挠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且诉诸各种反倾销诉讼使中国遭受了大量经济损失。

2004年欧盟在评估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时,就设置了独立于双边协定和WTO规则之外的条款:必须建立一个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账目清楚的会计记录,该会计记录应当由独立的机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审计。诸如此类的“霸王条款”是促动我国推动建设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新会计准则的最直接外部动力。

(二)国内的实际状况

1.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逐步形成了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的多种分配制度逐渐趋于合理和完善。这就要求会计准则要覆盖不同所有制、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并要求建立符合国际会计惯例的新会计准则。近年来中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给会计实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企业兼并、管理层收购、融资租赁、物价变动影响和国际结算等,迫切需要许多包括新的会计技术与方法的新会计准则。

二、新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

(一)新会计准则的特点

1.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2.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会计理念、内容的创新

3.新会计准则体现了适合国情的中国特色

(二)新会计准则内容上的重大变化

我国政府推行会计国际趋同的态度既积极,又不乏现实。新准则考虑到了中国经济目前的特点,针对特殊类别交易(如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和特定类型行业(如石油和天然气采掘业等)的会计核算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并保留了一些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包括不允许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针对某些政府补助的特殊会计处理和不具有投资关系的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作为关联方交易披露等。

企业会计准则分为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主要是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和会计核算广泛遵循的原则,是具体会计准则制定的依据。具体会计准则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要求,就具体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1)存货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

(2)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3)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4)资产置换又能产生利润

(5)合并报表侧重实体理论

(6)投资性房产计价有可选择性

(7)证券投资按交易所市价计价

(8)研究与开发费用分别对待

(9)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有新规定

(10)所得税会计处理发生变化

三、新会计准则与税收筹划的融合

随着新会计准则新税制的出台,对财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财务人员不仅要会做帐做好帐,不仅要遵守好企业会计准则及新税制改制要求的条条框框,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会把各种准则与制度融会贯通,站在一定的高度,实现税企筹划。所谓税企筹划,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它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或节税,它具有事先策划性、非违法性、权利性、规范性等方面的特征。其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降低涉税风险,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

作为新型的财务人员应当为企业做好税企筹划。这不仅是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从目前企业进行避税筹划活动的现状来看存在以下现象:⑴由于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纳税人试图“合理避税”而进行偷漏逃税,或者是只要能少交税款,怎样做都行。这种情况已严重地破坏了税法的严肃性,影响了国家财税的及时、足额的入库;⑵没有理论支撑的盲目的减轻税负。这种情况并不利于企业从全局着眼进行系统策划,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更不利于企业财务人员对税务理论与实务水平的提升。以上两种情况都应是我们财务人员在进行税企筹划时所应避开的。中国的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差异较大,不同的优惠政策所带来的预期税收利益和筹划成本,以及对税后利润总额的影响是不一样的。由此,从企业的长远发展趋势来看,要求我们财务人员不仅要精通财务管理、会计准则,而且还要当好一位税企筹划大师。真正把税企筹划落到实处,尽力争取税收政策的倾斜和照顾,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获取税收利益,更好的规范企业财务核算,减少涉税风险,真正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篇4

1.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

会计政策的选择受到各方面的影响,有经济方面、政治文化方面、法律方面、社会方面还有企业自身方面。也正因为多方面的影响,使得会计政策选择具有复杂性。然而,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选择有重大影响。第一,新会计准则具有利益导向性,这对会计政策选择有深刻影响。会计准则的利益导向性是指会计准则选择维护哪个集团的利益。在以保护某个固定利益集团为重心的会计准则体系下,企业想做出维护其他集团利益的事情是不太可能的,还容易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管。第二,新会计准则具有约束性。会计准则的约束性是指会计准则自身的弹性约束大小。会计准则约束程度松的国家,企业选择会计政策的机会就越多;会计准则紧的国家,企业选择会计政策的机会越少。我国新会计准则的约束性变得更松,使得企业自我发展的空间更大,更有利于体现以市场为主体的市场经济。第三,新会计准则为会计政策选择提供更多合理选择。新会计准则有更高的质量,充分体现了可靠性、可比性、公允性和相关性。新会计准则在制定时充分吸取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并遵守公开、民主的原则,透明度更强。这些都有利于为会计政策做出更加合理的选择。

2.新会计准则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以市场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注重企业自身发展的积极性,但也注重上市公司的质量。上市公司的质量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质量不好易毁损市场秩序,阻挡消费量的增长。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具有规范作用,让上市公司存在的一部分问题得以避免。新会计准则等于是给上市公司提高了门槛,使得上市公司的质量有了最低的要求,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

3.新会计准则对走出去、引进来的积极作用

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这有利于全球投资的透明化,有利于与形成一个统一开放的平台,让全球的投资者在这个平台中发挥自己的商业才能,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新会计准则是全球化的产物,同时也推动全球化的发展。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相趋同,使得投资者在统一的标准下进行投资,规划自己的资产,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促进经济的发展。

篇5

我国新会计准则认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此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是:如果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如果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如果该资产和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的现值评估确定。

2新准则下的公允价值计量

2.1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计量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例如企业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再如,企业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如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等。此外,企业可以基于风险管理需要或为消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会计确认和计量方面存在不一致情况等,直接指定某些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这些被列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报告价值即为市场价值,且其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也意味着,如果企业能够较好地把握市场行情和动向,其业绩即会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而提升;相反,如果企业的投资策略与市场行情相左,其当期利润就会因此受损。所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被认为是一把“双刃剑”,与老准则采用“只报忧不报喜”,从而使金融工具报告价值经常被低估的孰低法有很大不同。

同时新准则还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至表内反映。这就要求上市银行和证券公司为了避免给财务报告带来过大的波动,应当考虑表内化将对企业利用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以及衍生金融工具对报表的影响。

2.2公允价值法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提出,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减值或土地使用权摊销价值直接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中,并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而不再单独计提。受此影响,在目前房地产价格处于持续上涨的背景下,拥有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或持有待升值的土地使用权的商业、房地产类企业,会受到利好的影响。近年来房地产市场高速膨胀,并且业内也预计涨势将来会有个渐进攀升的过程,由此上市公司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法来计量其早些年购入的投资性房产,必将在账面上充分体现巨额利润。未来以公允价值体现的公司账面资产,其参考价值大大提高。

2.3公允价值法对债务重组的影响

旧准则规定,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并且,债权人一方亦不能确认重组收益。应该说,这一规定体现了财政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减少会计寻租行为的决心,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公平规则,少数企业将无法借债务重组达到操纵损益,欺骗利益相关人的目的。新准则规定,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就明确肯定了债务重组利得可以计入当期损益(对债务人来说一般为营业外收入),企业或公司可以因此而获巨额利润。执行新的债务重组准则意味着,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债权人让步,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升每股收益水平。

2.4公允价值法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易》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一,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第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成本,不确定损益。我国先前的非货币易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非货币易按照交易的账面价值入账,只有在收到补价的情况下按比例确认收益,没有采用公允价值。修订后的非货币易准则引入公允价值来计量。由此产生的结果是,这一交换将产生利润。而此前采用的账面价值法,基本不产生利润。这对于投资性房地产上市公司则孕育了一定机会,由于可能每年重估地产价值,并以市价反映账面价值,将直接大幅提高公司的估值水平。

3应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几点建议

在1998年,公允价值计量出现于“债务重组”、“非货币易”等具体会计准则中,后因实际运行中出现很多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所以在2001年修订后的准则中,公允价值被我国的监管层限制使用。但是在今年新颁布的新准则体系中,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的会计准则中均谨慎地采用了公允价值,从而成为本次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公允价值是否难达“公允”,是否极有可能再次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过去发生的“故事”是否会重演?我们应该怎样的对待公允价值?在此笔者提出自己的几点建议

(1)公允价值可以并且应该适度地运用。

所谓适度,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新会计准则仍是站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并不是所有的都是用公允价值计量。其次,运用公允价值计量要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新准则把能够运用公允价值的业务限定在投资性房地产、金融工具等为数不多的领域,就是因为这些领域已基本满足公允价值运用的必须条件。当然,新准则没有专门设置公允价值一项,对于哪个项目能用哪个项目不能用,分散在不同的业务中加以规定。这样的结构也使新准则更具有开放性和拓展性。

(2)加强对公允价值的监管:统一规定。

我国新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规定是分布在不同的会计准则里,比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而且对于不同的项目,公允价值的应用条件是不同。针对广泛运用公允价值带来操作上的难度,我们认为相应的监管部门应尽快对公允价值的定性和定量给予明确标准,使公允价值这个标准不会出现太大的差异。我们可以总体上规定公允价值计量,在具体的会计业务上,可以有针对性地使用。同时要注意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一致性。

(3)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会计人员的素质对会计准则的正确实施影响很大,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和会计准则中会计方法的运用。就公允价值而言,采用现行市价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及时收集和应用交易商品的市价,采用估价技术,熟悉理财学方面的知识,经过综合分析、判断,才能熟练地操作。同时,会计人员还应具备计算机方面的技能,以摆脱复杂的计算,减少人工计算的失误,提高精度。

(4)完善市场体系以促进公允价值的推广。

必须完善市场体系,提高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各种市场的健康发展,以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与公允性。首先,企业应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或负债的类别标准,建立对公允价值变动专人负责、定时按既定途径收集数据,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稳定性。其次,外部制约力量应加强,确保公允价值的真实。一方面,政府应不断完善公司法,刑法,会计法等与公允价值有关的法律,对滥用公允价值的企业和授意者、执行者进行严格监督,给违法者以刑事处罚、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以震慑他们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心理。另一方面,中注协、财政部应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对于企业财务报告中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发表恰当的意见。这样才能给公允价值的实施创建一个良好的环境。

4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虽然前些年,我国曾出现过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现象,但我们不能因为有人利用估计、假设、判断来进行利润操纵就否定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和利润操纵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公允价值是利润操纵的一个手段,而非其根源。随着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准则体系更加完善,同时通过增加对资本市场上会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加强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对会计准则的恶意误用,提高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等手段多管齐下,减少利用公允价值进行利润操纵的可能性,保证公允价值在新准则执行过程中能被正确使用,使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可靠,对信息使用人更加有用。

参考文献

[1]段全虎、王云莉.公允价值会计计量模式的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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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回收金额计算复杂。资产可回收金额、预计未来资金流量现值等是确定与计量企业资产价值准备的标准。可收回金额是在资产公允价值,去除处置相关费用后净资金,以及资产预计未来的现金流量,在两者之间所存在的较高者进行明确。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较大主观性,结果因人而异,且计算中使用的估计数,也难免会有主观因素存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需要根据资产持续使用中,以及在最终处置中所出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适合折现率,将其进行折现后对金额进行确定。对折现率进行明确,其中所存在的不确定性更大,在资产减值准备中,因计提空间大,导致计提缺乏衡量与制约手段。

3.资产减值的计量和确认存在一定的难度。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价格市场缺乏规范,相应的机制还不够健全,资产信息的管理和透明程度不高,使得计提工作缺乏可靠的依据。同时,在当今社会,市场价格的变化和技术的更新速度很快,价值的波动增加了计算的不确定性,给会计人员的工作带来了难度。另一方面,企业中的资产类型较多,如果要对这些资产逐一进行计量和确定,是一项十分浩繁的工作,操作性较小。

4.缺乏较为有效的外部监管措施。首先,对于资产减值的计提,其公允性是很难评价的,在资产价值的计量和确认资料中,很多是要靠工作人员的主观意识来进行判断,这样最终结果会导致工作的主观性较大,使得资产减值的相关工作缺乏约束;其次,从权威性上来讲,证券监管机关、注会以及审计部门在监督中的功能体现较少,缺乏足够的权威性。

二、资产减值问题的解决对策

1.企业内部要制定完善的制度。企业制度愈加完善,对于问题的预防和规避能力就越强,完善而科学的企业制度,可以有效的协调企业各方利益,防止人为的不公平和利益独揽现象发生。随着新的准则,资产减值对于制度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因此要做到职权的明确划分,对日常的经营和决策进行监督和限制。

2.做好监督工作。在新颁布的准则中添加了一条新的规定,就是经过计提的资产减值在进入到审计核算的过程中不能再被转回(这只是针对长效性的资产)。这一规定的出台,使得之前在这一环节能够获得利益的企业失去了操作空间,部分企业仍然想通过漏洞获得盈余,这时监督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了,要加强企业的审计工作,全面掌控企业财务信息,防止违规操作。

3.完善经营者考核和激励机制。企业进行利润操作的原因无非是为了寻求更大的利益,从这一角度来讲,一定的激励政策能够使企业自觉的遵守新的准则,同时通过考核来进行优胜劣汰,让企业将目光放得更加长远。

4.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素质。新的准则给资产减值中的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具有更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才能更好的完成相关工作。首先要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不仅要有扎实的工作能力,还要熟悉国家新的政策和法规;其次要具备创新能力,运用新的技术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最后要保障其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行业规则。

5.优化市场环境。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资产交易市场还不够成熟,缺乏完善的制度和透明性,不能很好的为资产减值提供良好的环境,国家要加大制度建设和市场管理,不断优化市场坏境,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篇7

一、新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的确认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收入的确认标准是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而经济利益的流入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其中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的确认标准在多数情况下,与相关税法对收入的确认标准是一致的。有出入的主要体现在下列两条:

(一)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销售商品的价款。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果估计销售价款不是很可能收回,即使收入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企业在确认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时,须结合以往与买方商业往来的经验以及目前反映买方支付能力的相关信息等因素综合分析。

企业采用赊销或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商品时,通常情况下,企业销售的商品只要符合合同要求,发出货物并将发票交付买方,买方承诺近期付款,或与银行办妥委托收款手续,表明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此时应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应收债权。如果以后由于购货方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无法收回该应收债权时,不调整对该项业务销售确认的处理,而是通过提取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的方法处理。

如果企业在与买方商业往来的历史中,买方有不良信誉纪录,或买方虽然商业信誉良好,但在销售时却得知买方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了巨额亏损或在涉税案件中资金被冻结等,近期资金周转困难,就可能会出现与销售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不能流入企业的可能情况发生,则不应确认收入。

(二)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是指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同时转移。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是指商品可能发生减值或毁损等形成的损失;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报酬,是指商品价值增加或通过使用商品等形成的经济利益。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构成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重要条件。通常情况下,开出商品销售发票并交付商品后,可以确认为该售出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了购货方。

但是对于企业发生的自产自用情况,例如将自产的商品用于本企业的基建工程、专项工程或职工福利等方面,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没有发生转移,或者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发生转移,但这种转移不是通过交易行为发生的。以上行为通常也不须开据商品销售发票。此种行为按新会计准则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不确认为收入。

二、相关税法关于收入确认的法律规定

(一)增值税法关于收入确认的法律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指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应税、扣缴税款行为应承担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起始时间。

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证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具体规定不同。其中:

1.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2.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按规定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本企业的基建工程等非应增值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视同销售行为,税务部门按下列顺序确定企业的销售收入额:

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对于制造企业指的是自产货物的实际生产成本,“成本利润率”增值税法统一规定为10%。

(二)所得税关于收入确认的法律规定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纳税人在按照所得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时,与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会计利润往往不一致。依据会计准则确认的收入与费用与所得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所得税法的规定确认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所得税法中关于确定收入总额时特殊情况的税务处理中规定“纳税人在基建工程、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应作为收入处理”。

三、新会计准则收入的确认与相关税法的协调处理

(一)在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同时执行相关税法

企业售出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不流入企业。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角度,不符合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条件,不确认收入。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新准则增设了“发出商品”会计科目。“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

例如,假设ABC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5月10日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向W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5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增值税税额为85,000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00,000元。ABC公司在销售该批商品时,已知晓W公司资金流转发生暂时困难,很可能收不回款项。但是与W公司合作历史较长,W公司是ABC公司重要的销售客户,为了维持与W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商业关系,ABC公司仍将商品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

1.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

本例中,由于W公司资金流转发生困难,ABC公司很可能收不回款项,也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不能流入企业,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为此ABC公司在发出商品且与银行办妥委托收款手续后,不能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而应将销售商品的成本通过“发出商品”科目反映。依据新会计准则有关收入的确认条件,ABC公司的会计分录为:

借:发出商品300,000

贷:库存商品300,000

2.根据增值税法的账务处理

因为ABC公司就该项销售业务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增值税税法的角度已经确认为销售收入,发生了纳税义务,应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依据增值税税法,ABC公司继续进行销项税确认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W公司8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85,000

如果销售该批商品没有开出销售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则不必作此项分录。但就本例来说,销售方ABC公司如果不开销售凭证,则不符合银行结算办法管理规定中关于委托银行收款的结算条件,也不能采取委托银行收款这种结算方式。

3.根据所得税法的账务处理

所得税中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标准为权责发生制。假定在本会计期间W公司的经营状况没有明显好转,W公司没有许诺近期付款,则ABC公司就该项销售业务还不能确认收入。而按所得税法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其成本为当期准予扣除项目,按其差额当期缴纳所得税。当其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为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与成本之差,即:

500,000-300,000=200,000元

假定本会计期间的所得税税率为33%,企业当期应交所得税增加数额:

200,000×33%=66,000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6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6,000

4.本例后续处理

假定2007年12月W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并向ABC公司承诺近期付款,则ABC公司在W公司承诺付款时确认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W公司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500,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300,000

贷:发出商品300,000

同时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6,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66,000

假定ABC公司于2008年2月5日收到W公司的上述款项,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585,000

贷:应收账款——W公司585,000

(二)直接执行税法

对于企业自产自用商品会计处理与税法的协调,应直接执行税法。

例如,某家用电器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2月10日将新研制的一款数码相机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本次发出数码相机200台,每台生产成本800元。

1.根据增值税法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当月和最近时期没有同类货物的销售纪录,按照增值税暂行管理条例规定采用组成计税价格确认销售额。

该数码相机的组成计税价格:

800×(1+10%)=880元

按增值税法规定确认该数码相机的销售收入额:

880×200=176,000元

销项税:

176,000×17%=29,920元

同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正确体现该经济事项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205,920

贷:主营业务收入——数码相机17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9,92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数码相机(800×200)160,000

贷:库存商品——数码相机160,000

而不能处理成: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800×200)160,000

贷:库存商品——数码相机160,000

此项处理按税收征管法规定属于偷逃增值税、城建税、所得税与教育附加费的行为。

2.按所得税法的账务处理

假定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

此经济事项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176,000-160,000=16,000元

此经济事项当期应交纳的所得税为:

16,000×33%=5,280元

篇8

企业投资决策是按照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的原则,对企业诸方案的筛选。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对外投资将呈现出越来越普遍、产权关系越来越复杂的趋势,因此,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对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降低经营风险越来越重要。

一、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实施将对上市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业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带来许多重大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进一步规范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新准则将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合并形成的和非合并形成两个方面,而原准则并没有对此作非常明确的区分与说明,对于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与原有的准则又很大的区别。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又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在合并当日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按其差额调整投资企业的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方在购买日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将对子公司由权益法改为按成本法核算,即意味着在进行初始确认后,即使子公司盈利较多,但只有在分得红利时才能确认投资收益,这对母公司单独报表来说,利润将大为降低,当然,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可按权益法予以调整。

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投资所产生的差额只能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不能调整企业的投资收益,这对于那些通过合并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上市公司来说,将会减少其调节投资收益,进而调节企业利润的手段,压缩其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

对于非合并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原准则规定,初始投资成本与被投资单位账面价值出现差额时,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列示,并予以逐年摊销;新准则规定,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该公允价值时,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投资成本。这样,当出现长期股权投资小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相应份额时,原规定是计入资本公积,新规定下可将其一次计入当期损益,这将会使公司当期利润提升。

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新规定,有利于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建立,维护对外投资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保证对外投资资产、收益在会计报表中合理反映与揭示。

二、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

原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及存货的计量属性一般均为历史成本,并计提折旧或摊销;《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应以成本模式为基准计量模式,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可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不需计提折旧或摊销,而是以期末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条规定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呈繁荣景象时对公司业绩较为有利。

引入公允价值计价将对有条件适用此方法的上市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由于过去投资性房地产以历史成本计价,多数账面价值大大低于其公允价值,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因中国目前房地产持续活跃,房地产价格普遍上升,公允价值将普遍高于账面价值。且在此方法下,公司不需计提折旧或摊销,因此,如果采用此方法,公司账面利润将大幅上升,资产、所有者权益也将有较大幅度增加,这将促使部分有条件企业的目光转向房地产投资。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大好前景下,进行房地产投资,提升企业业绩。

这意味着房地产公司在调节利润上可以对这两种模式进行选择。本轮房地产已经持续景气了六年多,所以一般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都高于成本价。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拥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当期净利润会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在没有相关该项利润减税豁免的前提下,一般企业不会选择该种方式计价,以宝贵的现金流出获取纸上的富贵。当然,不排除新的会计准则成为某些公司粉饰业绩或者达到某种目的(如,达到再融资条件、实行股权激励)的工具。

但是,也应意识到,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把双刃剑,由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较大,在地产价格下跌时,有关上市公司的业绩也会大幅下降。

三、无形资产准则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对于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并对其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前者在当期确认为损益,而对于后者则要求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因此,对企业研究开发支出阶段的划分将直接影响不同会计期间的损益,相对于旧准则中研究开发支出不加区分,全部费用化的规定而言,提升了自行研究开发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而提高了企业对自行研究开发企业无形资产投资的积极性。

根据新准则,无形资产后续计量主要包括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和对无形资产减值计提。新准则规定,对于确认后的无形资产的成本,首先,要判断其使用寿命是否有限,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其次,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将成本在有限的使用寿命内系统摊销,其摊销方法由企业根据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进行确定,可采用直线法摊销也可以采用加速法摊销;最后,企业应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减值的无形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上述方法的选择中,存在着合理的预计和职业判断,提升了企业对无形资产后续计量不同方法选择的自主性。

四、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公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全面而深远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新会计准则规定,发生债务重组时,作为债务人是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差额部分计入收益或负债减少,净资产等额增加;作为债权人是一项资产的增加而另一项资产的减少,差额部分属于重组损失。因此采用新准则以后,发生债务重组将会影响当期损益,也就是说,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以后,上市公司可以因此而获得利润。此前,2001年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将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能产生利润。

2.新会计准则规定了公允价值的使用。由于使用了公允价值,除债转股形式以外,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果就会产生损益并计入当期。

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可以带来利润,从而提升公司业绩,对投资者而言这是非常有好处的。

五、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改变了金融工具的分类原则,不再按期限划分资产、负债类别,而是采用按金融工具的属性来把金融工具划分为四大类金融资产和两大类的金融负债。这更好地反映了金融工具的实质,比如把金融资产和企业的持有意图相联系来进行分类,这使得投资者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各类金融资产所隐含的风险,也可以对企业的金融资产投资和管理政策有一个更直观的认识和更恰当的评价。准则除了对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划分为某一类别做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外,还严格限制了不同类别之间的重分类原则。例如,准则第19条规定,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其他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负债。这种限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利用不同类别投资的计量方法的差异人为操纵利润的现象。

同时,准则规定把衍生工具纳入表内核算也必将对上市公司产生巨大影响。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衍生工具不纳入表内核算,但是衍生工具又具有很大的风险,一旦出现问题,将给企业带来极大的风险甚至是致命的打击。导致巴林银行、安然公司破产的一个重要的因素都是衍生工具交易的巨额亏损,中航油遭受的重创也是对衍生工具的不恰当运用,但是在中国对衍生工具长期以来并不纳入表内核算,只要求在报表附注中进行相关的披露。而很多公司经常会采取选择性披露的方式来提供信息,对于衍生工具这样高风险的项目通常都采用避而不谈的方式。这就导致了投资者在投资之前很难恰当的评价一个企业的投资风险。准则把衍生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并要求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分析,作为独立的金融工具进行核算,这使得上市公司进行的一些高风险金融投资可以及时地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使管理层可以更直接的获取相关信息,为管理层更好地履行其职责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使投资者可以更直接的了解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的情况,及时察觉公司潜在的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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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融资据侧中新会计准则的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融资市场的影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根据自己的发展状况来合理的使用资金,以满足企业在发展需求,因而为了使企业能够运用足够的资金,就必须制定科学的融资决策,选择正确的融资方式,以筹集企业所学要的资金。在资本市场中,企业可以通过长期的银行贷款或是证券的形式来进行融资,资本市场的秩序对企业融资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使企业能够开展有效的融资活动就必须确保市场环境的稳定性,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也是同样的道理。只有建立健全的会计体系,创新传统的会计准则,才能保障会计准则反映出的企业财务状况具有真实性,才能客观地体现出企业的经营情况。新会计准则能够规范企业的融资市场,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为企业的投资和信贷等活动提供信用条件,以降低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保障企业融资活动的高效开展。

(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融资活动的影响在企业的经营发展过程中,其需要利用融资来扩展企业的经营规模,通常而言,企业的融资方式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若从性质上来说我们也可以将其分为债券融资方式和股权融资方式。企业长期融资方式和短期融资方式都是向银行贷款,而债券和股权这两种融资方式是企业向人民群众筹集资金。新会计准则的建立对企业的融资方式产生极大的影响。首先,从费用方面来说,新会计准则要求将企业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资产量化后才可以纳入企业成本,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从资产方面来说:新会计准则中认为企业融资中的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只要是符合资产量化需求的都可以将其纳入融资范围中,扩展了企业融资范围;从借款时间方面来说,新会计准则的而成立更体现出了人性化的一面,企业融资的借款时间有所延长,从过去短期和长期的融资方式转化为中长期融资,而且企业能够根据其融资的目的和资金的用途来制定相适应的借款日期。

(三)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影响企业融资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环节,我们认为企业的发展就是一种融资循环过程。选择何种融资方式的时候,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经营水平和企业财务会计信息数据所反映出的具体情况来进行选择。在新会计准则体制建立的情况下,企业的融资方式也愈来愈科学和规范。

篇10

一、拥有较多投资房产的上市公司受益匪浅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为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提供了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两种可选择的计量模式。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将比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准则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期末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在确认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的情况下,企业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减值或土地使用权摊销价值直接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中,并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反映。因此,对企业利润产生的影响。不再单独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但新准则又明确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或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等。这样,在当前房价持续上涨的大背景下,拥有较多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或持有待升值的土地使用权的商业、房地产类企业,将会从中受益。投资性房地产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有可能成为股价表现的催化剂。当然,由于投资性房地产不再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所以在增加企业利润的同时,在严格的税收制度下,相应也会增加企业实际交纳的所得税,导致投资性房地产现金流下降,从而降低公司价值。

二、无形资产准则带来的经济后果

在新颁布的无形资产准则中,将企业的研发与开发支出区别对待,允许将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准则将无形资产的开发划分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计人当期损益,即费用化;而开发费用如果能够满足相关条款规定时,可以进行资本化处理计人无形资产。

研发费用资本化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及创新企业的业绩,减轻经营者在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并且提高这些企业在研发投入上的热情。因此,研发经费的资本化具有明显的后效性。

由于研发支出的特殊性,与之相关的经济后果可以用以下例子进行说明,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考核指标是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非常重视对企业利润和净资产的管理,凡是导致企业利润下降的行为都是消极的行为,由于研发费用从支出到收益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往往超过管理当局的任期,很容易产生“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的效果,这就会导致管理当局减少研发支出等,这对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极为不利。如果能够将研发费用予以资本化,对促进企业投资研发是有积极作用的,企业可以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使得企业的产品更加具有竞争力。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尽管目前我国GDP增长很快,但我国企业做的更多的是“世界加工厂”,我国企业自主的品牌、自有专利、自主开发的技术很少,研发的投入与国外相比也是少得可怜,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政策对使我们的社会成为创新型的社会,增强我国企业整体的竞争力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三、新准则对价值计量基础运用谨慎,即非主导性和较为苛刻的限制条件

尽管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已较为广泛地运用了这些价值计量基础,但这种运用又是有条件的、谨慎的。我国新会计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这实际上是在强调历史成本计量基础在我国会计计量中占主导地位,即在坚持以历史成本计量为基础的前提下,引入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在具体准则中,几乎所有用到价值计量基础的地方都一般规定要以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才可以用价值计量基础进行计量。另一方面,我国新会计准则对价值计量基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用,设定了较为苛刻的限制条件。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明确规定: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应当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并且规定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四、分析盈利构成,重点关注主营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公司基本经营活动的成果,也是其一定期间获得利润中最主要、最稳定的来源。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主营业务利润在净利润中占领先地位,说明盈利质量稳定,反之,则说明盈利构成不合理,盈利质量不稳定。新准则中的一些规定,如债务重组的损益化。虽然会影响到净利润的大小。但并不会影响主营业务利润的大小。公司的盈利操纵行为也不影响主营业务利润。此时,要排除债务重组损益化等对盈利质量的不利影响。就必须认真分析盈利构成。尽量不用净利润而用主营业务利润指标来衡量盈利质量。尽可能运用现金流量分析法FASB在其备忘录中曾经提到,盈利转化为现金的程度是衡量盈利质量好坏的重要依据。现金流量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计算出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差额,与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计算出的会计利润存在应计项目调整差异。一般来说,运用应计项目分期处理的不同方式操纵盈利的手段只能改变账面的盈利。并不能改变现金流量。因此,现金流量指标比利润指标更客观和真实。投资者应尽可能运用现金流量分析法。即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现金净流量,分别与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进行比较分析,以判断上市公司的盈利的真实性和持续性。

五、总结

新的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权威会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它作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资本市场的配套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有着很大的约束作用,对于规范我国上市公司市场,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有着重要意义。当然,新会计准则还有许多有待成熟与改善的地方,这一方面要求不断引入西方先进理念,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另一方面更要充分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出适宜我国市场环境的会计准则体系。

参考文献

[1]马丽娜,浅谈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5,(20)

[2]周文涛、方晓彤,浅析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J].财会研究,2006,(11)

[3]任秀梅、赵晓华、任亮,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影响研究[J].理论观察,2006,(05)

[4]孙莹,基于新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改进探讨[J].时代经贸(下旬刊),2007,(07)

篇11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标志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实现了实质性趋同,是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和提升中国在国际资本市场中地位的非常重要的一步。

一、新会计准则的创新对销售行业的影响

(一)新增加的会计计量属性——公允价值对销售行业的影响

基本准则第九章对会计计量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规定,除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等已有的计量属性外,特别增加并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明确规定“在公允价值的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公允价值模式符合会计发展的趋势,能够较好地反映销售企业的市场价值和盈利能力。与历史成本等其他计量属性相比,公允价值能够直接反映销售企业有关资产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有关负债所牺牲的未来经济利益的信息。

(二)变更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对销售行业的影响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14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取消了现行准则中所允许的发出存货计价采用“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的规定。所谓“后进先出法”,即销售企业在核算成本时,参考的是最近购入的原材料存货价格,而“先进先出法”,则是参考最早购入的原材料存货价格。在原材料价格一路下跌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显然扩大了销售公司的利润率,而用“先进先出法”,则缩小了销售公司的利润率,原材料价格上升则反之。可以说,“先进先出法”更侧重于反映销售公司长期的经营情况。

(三)取消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对销售行业的影响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17条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资产减值计提是此次修订的重点。这条新规定截断了销售公司调增利润的一大途径。以前,有不少销售公司都在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特别是一些ST销售公司,往往在前一年大幅计提减值准备,又在第二年以种种理由进行转回,造成盈利假象,其实销售公司的主营仍无起色。新准则一经实施,转回的准备无法体现为利润,这种手段无疑将失效。

(四)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销售行业的影响

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减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按新规定,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销售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

(五)所得税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销售行业的影响

《所得税》准则是本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会计准则彻底改变了原先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此前,销售企业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或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这里的债务法为损益表债务法。而新准则明确废止了以前的会计核算方法,要求销售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扩大了可转回差异的核算范围,以前的损益表债务法只核算时间性差异,不能处理非时间性差异以外的暂时性差异,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可核算所有的暂时性差异,包括时间性差异和非时间性差异以外的能转回的差异。在这种方法下,直接得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能直接反映其对未来的影响。

(六)变革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对销售行业的影响

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的《企业合并》准则的变革与创新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第一,合并报表基本理论和合并范围的变化。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多地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要求对所有母公司能够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一变革,对销售公司合并报表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

第二,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目前中国的销售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双方可以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新的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合并对价按资产账面价值进行会计处理,是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和市场经济发育的实际出发,谨慎地使用公允价值,规范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提高企业利润的可信度。

这一变革,将对销售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产生较大影响,阻断了一些销售企业利用分离若干子公司,缩小持股比例,将经营状况不好的业务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从而粉饰企业集团业绩的惯用伎俩。与此同时,新准则也可以防止一些企业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

(七)扩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对销售行业的影响

在新《借款费用》准则中,扩大了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如果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构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可以作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这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构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并且,如果相关资产的构建或生产占用了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的,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也允许资本化。另外,借款费用扣除项目规定更加严谨科学。

二、新会计准则对销售行业发展的深远意义

(一)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能有效地提高销售行业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新会计准则体系在规范销售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和企业管理层等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方面作了较大的修改,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相关,从而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和未来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或预测。

(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境外销售市场信息的可比性

目前,会计准则全球化趋同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而且最近几年趋势越来越明显。截止到2006年,已经有97个国家表示将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越来越高,活跃在国际贸易和境外资本市场的中国销售企业更需要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从而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加透明可靠的财务信息,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正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戴维·泰巴爵士在2006年2月15日新准则会上的致辞中所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吸纳了国际投资者所熟悉的会计原则,这将使投资者更加信任中国资本市场和财务报告,也将进一步刺激国内和国际资本投资。对于正在全球经济中扮演越来越重要角色的中国销售企业来说,企业会计准则获得国际认可有助于降低企业在海外经营时遵循不同国家和地区会计标准的成本。”

(三)有利于中国销售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

中国的销售企业越来越多地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经济竞争,按老制度编制的报表,与按国际标准编制的报表差异很大,业绩反映明显不同,必然影响国外投资者对数据真实性的信任。对于有海外上市计划的中国销售企业,国内、国际准则的不同是这些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一大障碍。为克服这一障碍,中标销售企业不得不编制多套财务报表,编制成本巨大,同时还要花费大量精力向投资者解释两项会计标准对企业业绩的影响,进一步增加了融资成本。

(四)有利于销售企业科技创新

新准则将无形资产的开发划分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即费用化;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能够满足相关条款规定时,可进行资本化处理,计入无形资产。在旧会计准则中开发阶段的支出是不能资本化的。开发费用资本化将显著提高科技销售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提升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业绩,减轻经营者在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从而促进销售企业在研发方面的投入。会计准则的这一调整一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另一方面也鼓励了企业科技创新,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及创新类企业的政策扶持。

(五)提高销售企业的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

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的引入和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出台,要求销售企业必须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建设。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衍生金融工具大量涌现,新准则及时对衍生金融工具提出了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要求,将有效防范和控制企业的风险。新准则对销售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有利于销售企业和广大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沟通和交流,进一步促使销售企业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监督与约束机制,完善治理结构。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销售行业竞争也日趋激烈。新准则的实施对我国销售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笔者相信我国销售行业一定能够尽快适应,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参考文献】

篇12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除了将拥有的房地产用于生产厂房、办公场所等自用外,还可能将持有的部分房地产出租以获取租金或持有闲置的房地产等待合适的市场机会将其出售以获取资本利得。在会计上,这些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被划分为一类专门的资产,即投资性房地产。与此相对应,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被称作自用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在实物形态上完全相同,例如都表现为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或构建物等,但在产生现金流量的方式上具有各自的特点和显著差异。房地产投资是为了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因此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而自用房地产必须与其他资产(如生产设备、原材料、人力资源等)相结合才能产生现金流量。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两类房地产应区分进行会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而自用房地产适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准则。

我国以往的会计准则并没有要求企业区分对待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然而在实务中许多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由于两类房地产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的方式有较大差异,将投资性房地产和企业自用房地产都纳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不利于反映企业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新的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区别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一项资产单独进行反映,无疑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从而更好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决策提供依据。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企业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取得的方式不同,则取得时的成本计量也不同。现分别介绍几种取得方式的成本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相关税费及其他支出等。

(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土地成本、建造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支付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等。本文将在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中专门阐述。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某项房地产部分自用或作为存货出售、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情形。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出租(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出租(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与普通自用房地产在会计处理上的最大不同表现在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上,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或《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按月(期)计提折旧或摊销。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不得转回。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只有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才允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只有在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能够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企业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并按计量模式变更时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但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房地产的转换,实质上是因房地产的用途发生改变而对房地产进行的重新分类。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时,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有三种转换形式: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自用的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

在成本模式下几种转换形式的处理较为简单,就是将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下面主要介绍公允价值模式下几种转换形式的处理,公允价值模式下的转换应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或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1、公允价值模式下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持有的开发产品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出租,存货相应地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为租赁开始日。应当按转换日该项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记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同时转销原存货账面价值和已计提跌价准备。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公允价值模式下自用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将原本用于生产或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改为出租,即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相应地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为租赁开始日。应当按转换日该项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记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同时转销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和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及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

企业将原来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房地产改为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日为企业开始自用的日期。应当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出售、转让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对报废或毁损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处置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模式下,还应将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其他业务收入”,如存在原转换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则一并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四、综合示例

2007年4月10日,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企业签订了租赁协议,将其开发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租赁期开始日为2007年5月1日。2007年5月1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价值9000万元,公允价值94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9600万元。假定2008年3月31日租赁期满,企业收回该投资性房地产,并以11000万元出售,出售款已收讫。

2007年5月1日转换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94000000

贷:开发产品90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000000

2007年12月31日: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20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0000

2008年3月31日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110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10000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9600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94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2000000

同时,将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000000

同时,将转换时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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