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与管理论文范文

时间:2023-04-06 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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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与管理论文

篇1

首先,专业素质不高。机构管理者、义工、志愿者,大都未经过系统专业训练,凭借爱心加入进来,靠发起人的热情和事业心支撑。助残组织社会认可度不高,高素质人才不愿意进来,专业社工以及受过较好训练的志愿者,还是缺乏,因此,助残项目实施效率比较低,模仿复制的多,开拓创新的少,残疾人受益面不大,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其次,残疾人职业培训未能开展起来。助残机构的培训,与就业机会缺乏衔接。以推荐方式对培训者进行就业安置,效果并不好,如,鼓楼区爱心助残协会,成立四年来,仅仅推荐成功5名残疾人到企业工作。残疾人就业难,是社会问题,民间助残机构帮助解决残疾人就业,重点是培育他们的就业能力。但多数机构的培训,只能作为康复训练,如串珠子、烙画等,不能视为就业培训,缺少系统的与培训相配套的就业扶持计划。

再次,机构筹款能力弱,缺乏造血功能。助残机构的资金来源有以下途径:会费、社会捐赠、服务收费、政府补贴等。目前,社会捐助的动力不大,政府的补贴有限,助残机构筹资面窄,造成资金来源渠道不畅,严重制约助残项目的开展。

二、关于专业知识的反思

(一)入驻组织正式化还是非正式化

在培育中心实习期间,感受最深的就是其针对各个入驻和想要入驻机构的组织的繁忙工作。社会组织在进入孵化后会接受领导力培训,接触NGO、社会组织、公益等新知识点,可以开阔视野,知道自身未来的发展方向。加上一些个别化的辅导,在专业化的道路上就能够再推进一步。在结束培育后,社区机构开始能独立运作,不需要培育中心,也不需要街道等的帮扶就能扩大规模,好好经营下去。在实习中我注意到,其实入驻培育中心的组织并不都是愿意接受培训的。如爱心妈妈关爱团,她们都是闲暇时间为下岗职工儿女献爱心的小组织,并不想要进行复杂的项目管理、档案登记等,这样反而成为了她们的负担,也违背了她们参加培育中心的初衷,这个矛盾一直难以有效调和。严谨的社会组织评估方法对普通爱心组织是标准化的过程还是负担值得仔细考量。

(二)社会组织是关注培育还是具体实践

可以预见,社区是一个复杂的场域,涉及到人与人的交往,社区工作再深入,也只是提供了一个社区发展的平台,社区能否获得真正发展还有待于社区政策的贯彻落实、社区工作者的体恤慰藉与思路发展创新、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提升和思维方式转变。拿助残组织来说,爱德关注的更多的是如何建立与发展起具有典型效应的社区组织,至于社区组织在社区内具体的服务方式、志愿者管理、财务管理等只能给予宏观层面的培育,真正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都应是由社区机构的工作人员具体承担的,培育内容是否应该更深入细致,包括涉及政府政策法规的学习、人员的具体实务技巧掌握、项目过程评估方法等,是需要进行现实考虑的。

篇2

行业协会是一种主要由会员自发成立的会员制的、在市场中开展活动的、以行业为标识的、非营利性的、非政府的、互益性的社会组织。由于行业协会具有行政依附性强的特点,相比其他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发展更快速,特别是一大批由政府职能部门演变而来的行业协会成为了行业协会的典型代表。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新兴的行业协会也得到不断发展,业务领域不断扩大,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这些行业性社团为企业提供服务、开拓市场,促进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技术进步,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协助进行行业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二)中介组织发展现状

中介组织是政府与社会、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其发展状况如何是衡量市场经济是否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一些五六十年代曾经消失的社会中介组织重新崛起。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建立,各类社会中介组织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规模扩大、质量提高、影响力增强。特别是近年来,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各级政府加大了对中介组织的改制脱钩和整顿发展工作力度,中介组织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中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1999年国家制定《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后,各地先后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劳动力市场、人才交流服务、担保等一系列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了收费原则,如自愿委托原则、服务有偿原则、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原则和无明确具体的服务内容不得收费的原则等,实行了服务价格登记制度,并参加物价部门组织的年度检审。同时,开展了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整顿和监督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有效地规范了中介服务收费秩序。

二、存在的问题

1、行业协会作用发挥不够

多数产业经济类协会未完全发挥在组织生产,推广先进技术、共同开拓市场方面的作用,活动开展较少,缺乏主动性、目的性。学术事业类、文艺类、奖励基金类协会工作开展较正常。维权类协会开展维权行动较少,作用发挥不够。

2、公正独立的地位不明显

不少协会、中介机构特别是公证类中介机构是政府机构职能转变的产物,与有关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么是隶属关系,要么存在利益关系,例如工商的个协、消协、咨询服务中心等等。这类协会、中介机构负责人多为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有的甚至连财务人员也是由主管部门指派,业务收入由主管部门“一支笔”审批。这样的中介机构缺乏独立性、公正性和竞争性。在这种情况下,中介机构借助主管部门的影响力包揽了有关方面的全部业务,部门垄断现象比较严重,而这种垄断防碍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阻碍了具有公正独立法人地位中介机构的出现,影响了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

3、中介服务和收费标准不规范

有的的行业主管部门从局部利益出发,利用部门权力优势,通过成立附属于部门性质的协会,以收取会费、捐赠之名,行乱收费之实,把行业协会作为本部门筹措经费的平台。由于不少中介机构不是依靠市场生存,而是依附于部门权力,指定服务,一些独家经营性的服务项目或垄断性行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高,收费名目多,随意性大,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和收费情况,存在超范围服务及收费的情况。相当部分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带计划经济痕迹,从市场经济建设和廉政角度讲不适应形势。

4、监督管理职能不到位

多数行业主管部门本身就是行业协会的发起者、组织者,这种“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行业主管单位,难以对行业协会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登记管理机关,只是注重审批登记和年检验证,而对其是否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很少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协会和中介机构形式多样,种类繁多,涉及面广,客观上造成了监督管理的困难,有些中介机构既没有固定人员,又没有固定场所,也无财务帐目,有些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无执业资格或借用别人的资质,凭一张广告,一个电话,或一个简易的招牌从事中介活动,一旦出现问题,顾客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有效保障。

5、自律意识不强

有的中介机构缺乏职业道德,不按行业规则办事,所有的经营活动都以盈利最大化为目标,在利益的驱动下,只要赚钱,什么都干,虚假评估,缺乏诚信,丧失了客观公正的立场,损害了市场中介机构的形象和声誉。

三、几点建议与对策

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促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需要行业的自律,更需要工商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笔者认为应针对出现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和完善。

(一)改革管理体制,加强规范管理

一是归口管理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各省(市)政府应指定一家综合经济部门设置专门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克服当前各自为政的局面。当前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远未形成,所谓中介服务市场竞争激烈实质上只是政府各部门之间权力和垄断地位的角逐,形成了各政府部门按照行政职责划分中介服务,中介机构为这些政府部门创收的中介服务市场的局面。而政府部门的机构改革更加剧了这种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竞争。二是理顺管理关系。重点是加快“政会分开、政企分开”的改革步伐,推动“官办”中介脱钩改制,割断其与政府部门的经济联系,彻底解决行政人员在中介机构兼职的问题,使中介服务真正成为建立在供需双方自愿基础之上的,符合市场交易规则的活动,中介机构真正成为自主经营、平等竞争的经济实体。三是加强对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各类协会的管理。行政机关的领导不应在协会中任职,协会的人员不应享受行政机关的待遇。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法律保障

一是实行登记核准制度。中介组织必须依法设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从事业务活动。市场中介组织的设立要实行登记核准制度,应当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未办理登记的不得从事中介活动。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市场中介组织必须在取得中介资格证书和中介备案证书后,方可从事中介活动。中介组织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开悬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行业自律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公开的有关材料,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工商管理及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严格中介组织登记审核制度,从源头上把好中介组织执业准入和人员素质关,促使中介组织自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资质等级,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所有符合市场准入条件、愿意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中介组织能够进入中介机构库,共同参与竞争。三是健全公开运作制度。健全中介机构产生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市场活动过程中,中介组织和评估专家的选择应从相关的机构库和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产生,产权交易中的拍卖机构实行公开竞价的办法产生,切实杜绝人为操作和干预;建立中介公示制度,相关部门要将各个市场化配置项目对机构的等级要求、确定的机构名称以及中介组织收费情况、过程的信息、结果等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促进行为“阳光作业”。

(三)完善服务项目,规范收费行为

一是完善服务项目。由省一级统筹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对中介机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对明显带有计划经济痕迹,明显带有部门利益痕迹,不利于优化发展环境的服务项目,该撤销的撤销,该归并的归并,从政策上尽量减少行政许可的前置中介服务要求。对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等明显带有民生性质的中介服务纳入公共政务系统无偿提供。二是加快中介组织立法步伐。国家应尽快制定《中介组织法》,从宏观上对中介机构的地位、性质、功能、资格确认程序以及权利义务、法律责任、违法处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根据《中介组织法》,修订、制订《中介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现行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最大的问题是,将中介服务收费划分为两大块,并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具有垄断的仲裁、认证、检验、鉴定收费排除在中介服务收费之外,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人为地割裂中介服务收费管理体系,中介服务“不中介”由此而生。建议将《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更名为《中介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形成统一的、规范的中介服务价格管理体系。三是建立中介服务收费管理体系。中央一级主要负责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法规、重要政策的制订和调整,对极少数带有强制性和垄断性的中介服务收费,以及跨省市服务且服务成本地域差别较小的,实行统一管理和协调。省一级主要负责组织监督中介服务收费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制定本省中介服务行业收费管理规章和制度,审批、协调和调整大部分委托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并向中央提供或反馈中介服务收费执行情况等有关资料,提供改进管理的建议。

市、县物价部门除负责上级收费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外,也应有权制定少数新兴的区域性强、服务成本差异较大和当地特有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研究制定竞争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坚持开展经常性的中介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并向省级提供或反馈中介服务收费执行情况。四是明确中介服务收费原则。中介服务收费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委托者付费原则。中介机构接受国家机关委托对企业或其它单位进行年审、检验、评估等,其费用由国家机关支付,不得向被检验、年审、评估单位收取,国家机关将不再把本职工作委托给下属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机构只能依靠自身实力提高服务质量招揽生意。二是按完全成本加税金加风险金定价原则。公益按部分运行成本定价,公用事业按完全运行成本定价,价格中均不包括投资成本在内。而中介服务价格则应按完全成本定价,既包括运行成本,也包括投资折旧和风险金。中介机构的简单再生产、扩大再生产资金均须从服务收费中支付。三是非营利原则。中介服务机构与经营机构不同,不仅要提供有偿服务,更要承担一定的社会义务。四是区别定价原则。从中介服务分类可知,中介服务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从事不同行业的中介服务,其服务性质、成本支出差异很大,不宜笼统定价,应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作价原则和管理办法。

(四)加强行业自律,发挥约束作用

篇3

2房屋和设施

小蚕共育室可设计为地火龙式,它具有保温、保湿、保持桑叶新鲜良好的性能,具有节省燃料、调节温湿度方便、感温均匀恒定、降低养蚕成本等特点。共育室也可采用空调或电加温方式。小蚕共育所有设施可由各家兑出,然后集体洗刷,严格消毒。

3技术措施

根据小蚕生理特点,小蚕共育室应做好以下几点:一是严格消毒防病。共育前按照养蚕消毒技术操作规程对蚕室、蚕具和周围环境打扫、清洗和消毒。二是小蚕具有耐高温、耐多湿能力,应做好薄膜覆盖育,保持桑叶新鲜。三是叶质选择以叶色为主,叶位为辅,适熟偏嫩、老嫩一致。四是小蚕给桑时做到一撒、二匀、三补、四整,四边给到且必须均匀。五是采取早提青、迟止桑、饱食就眠、迟饷食的眠起处理办法,严格淘汰迟眠、弱病蚕,促使蚕儿齐、全、壮。可在95%左右眠蚕时,把较嫩的适熟叶切成较小的碎片,每匾补给少量,让没眠蚕饱食就眠,见有起蚕开始止桑。六是注意调匾和通风换气,控制好目的温湿度。

4小蚕共育适度规模

根据目前蚕桑生产实际情况和技术水平,一个共育室的饲育规模以20张左右为宜。按现在农村房屋面积(共育至3龄),一间平房能放40只蚕匾,可共育10张蚕种,两间平房即可共育20张蚕种。

篇4

AbstractThroughathoroughmeasurementofthetemperatureandairvelocityfieldsintheoccupiedandnon-occupiedzonesinthegymnasium,evaluatesthecharacteristicsofairdistributioninthespaceandoffersadvisesonresearchandengineeringdesignforthesimilarbuildings.

Keywordsgymnasium,largespace,airdistribution,measurement

1研究背景

体育馆比赛大厅的气流组织,一直是体育馆类大空间建筑设计的一个难点。而气流组织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运动员的水平发挥和比赛成绩,因而比赛大厅气流组织是整个体育馆空调设计的关键。

目前国内在进行体育馆空调气流组织的研究中,普遍采用模拟实验研究和数值模拟研究,尚缺乏大规模的现场实测研究。究其原因,主要为以下三点:第一,由于受现场条件和测试仪器的影响,测量数据不易测准;第二,体育馆属大空间建筑,测试区域面积及高度均较大,因而测点难以布置;第三,由于进行实测的空调系统已投入运行,因而各种测试工况无法全部满足;此外,还需要投入相当的人力与时间,以及存在着测试时的协调配合等问题。

然而现场实测研究有其必要性,现场测试是在实际运行情况下进行的,其所得出的各种数据均是真实数值,这是任何模拟研究所无法比拟的。不仅可以发现并提出空调系统中的实际问题,而且也可为模拟实验积验证数据,用以改进模拟研究的准确性。因而,现场实测是进行大空间气流组织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种背景下,笔者对北京一大型体育馆比赛大厅非等温工况下的气流组织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实际测量,积累了相当的实测数据,为今后体育馆的空调设计与研究提供基础材料。

2工程简介

该馆为北京第11亚运会正式比赛馆,建筑面积25300m2,比赛大厅83m×70m,其中比赛场地70m×40m,大厅中部高度为17.5m,南北最低处高度为12.5m。观众席总数为5748个,其中固定座位4668个,活动座位1080个。比赛大厅空调采用全空气系统低速风道集中送风,南北看台采用机部向下送;场地和东西看台采用侧面喷口送风(一般情况下采用大喷口,乒乓球、羽毛球比赛时采用较小的旋流风口),两部分分别设集中空气处理机组。比赛大厅空调设计参数为:夏季室内温度27℃,相对湿度65%;冬季室内温度16℃,相对湿度40%[1]。

3测试介绍

本次测试于2000年7月进行,测试时间内室外平均气温为32.7℃。

测量的内容为在非等温送风状态下,比赛大厅内部的气流组织状况。本次研究的现场实测是在该体育馆比赛大厅东南的场地(包括比赛区和观众席,41.1m×35m)上进行(图1为比赛大厅概貌),较为详尽地描述了该馆的气流组织状况。由于本次测量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反映描述非等温工况下的气流组织特性,因此,我们把重点放在了温度场的测量上。

图1体育馆比赛大厅概貌

该馆采用将比赛场地与观众席分区进行空调的气流组织形式。测试时间段内,比赛场地东部为喷口侧送,负责该区空调的空调机组送/回风温度经测定分别为23.0℃/26.5℃;观众席为空场情况,南看台东部为旋流风口加散流器上送,负责该区空调的空调机组送/回风温度经测定分别为22.1℃/25.5℃。

在空间布点上,我们利用了馆内顶棚下的检修马道,沿马道在大厅的东南部区域共布置了10组测点(图2中双线圈编号处),每组测点用4~5个温度计测量不同标高的温度值,高差为2m(如图3所示)。考虑到场地上有运动员进行训练活动,经过与馆内工作人员协商,为不影响运动员的正常训练,因此在场上的最低测点高度定在距地8m处。

温度测量采用RHLOG智能型温度自计仪。这种仪器体积小、质量轻、可以预先设定记数的起始时间,定时对目标环境温度进行自动测量,并把测量保存在内部存储器中,不需人工记录,非常适合于在大空间的布点测量。将一组自记式温度计悬挂在事先准备好的线上,由测试人员从检修马道垂下,温度计按照预先设定的起止时间进行读数并自动记录。待测试完毕后,测试人员将温度计取下,并将数据传入电脑进行处理。

此外,还对比赛场地和观众席的人员活动区域(图2中所有编号处)进行了风速和温度的实际测量。所采用的仪器为RH-31A型数字式风速/风温测量仪。在测点的选择上,除了与空间布线的测点相对应以外,还在比赛场地和观众席的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位置进行了测量,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比赛大厅内部的热状况。

图4、图5为放线悬挂自记式温度计的照片。其中图4为比赛场地上空的一组测点,从图中可以较为明显地看到为场地送风的侧送射流喷口;图5为观众席上空的一组测点,从图中也可以较为明显地看到为观众席送风的上送旋流风口。

4测试分析

4.1工作区

4.1.1比赛场地

场地距地2m处平均温度为25.1℃,最高25.7℃,最低24.9℃,如图6所示。可以看出,场地的分布均匀。测试时场地上人员较少且热源分布比较平均,这种情况与实际比赛时情况很接近,可以断定,在实际比赛时,是可以满足运动员对场地温度的要求的。

但测试结果显示场地的风速不够平均,比赛场地距2m处平均风速为0.65m/s,最主0.8m/s,最低0.3m/s,如图7所示。在进行篮球比赛时,场地风速可以达到0.5m/s,而实测的平均风速为0.65m/s,是偏大的。因为比赛场地采用喷口侧送形式,所以场地人员活动区域的风速比较不均匀。设计者在考虑进行乒乓球等小球比赛时,场地送风口由喷口切换为旋流风口,这样可以加快送风气流扩散,使场地上风速有所减小。

4.1.2观众席

观众席座位处平均温度为25.3℃,最高26.2℃,最低24.4℃(见图8)。由于测试时观众席为空场情况,因而我们主要对其温度场地均匀性进行一些分析。由测试结果可见,观众席温度的均匀不及比赛场地,这是由于两方面的原因:第一,观众席测点之间存在高度差造成的温度梯度;第二,观众席送风较多,存在着风量调节不平均的问题。

观众席最高温度点出现在第15号测点。由图2可知,该测点们于东看台上部,由于东侧看台观众人数较少,因而设计者在设计时将该区与比赛场地合并在一起进行空调。由侧送喷口送风,看台前部侧下回风,这种气流组织形式造成了看台上部形成涡旋死角,得热较难排除,温度升高。这种气流组织死角通常热湿环境较差,是在设计中需要避免的。

图9为观众席座位处风速实测值,最高1.2m/s,最低0.5m/s,。可以看出:观众席风速普遍高于比赛场地,平均风速为0.79m/s,但对于观众席来说,特别是考虑到因观众看激烈比赛而情绪高涨时,这种风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观众席风速最大点出现在第2,3号测点,风速分别达到了1.2m/s和1.13m/s。由图2可知,这两点位于南看台前排,基本上处于比赛场地射流送风区域和观众席旋流风口上送区域的交界处,其气流流形较为复杂,因而风速偏高的可能性较大。

在实际有观众观看比赛的情况下,会产生相当大的人员发热量,在大空间建筑中,热空气上升会造成上下温度判别增大、上部温度升高;在体育馆建筑中,则会产生后排观众席温度高于前排的情况,使得后排观众席热环境较差。设计者为了抵消这种温度梯度带来的负面结果,按照相反的梯度进行观众席设计温度的取值,后排设计温度稍低而前排稍高,以此改善后排观众的热舒适环境。

在本次测试中,还对南侧看台前后排观众席平均温度的温度梯度进行了比较。由于测试是在空场的情况下进行的,看台上的负荷同有人员是热产生的部分。结果显示,从第二排观众席座位处至最后一排(第18排),其温度值依次减小,温度差为1.15℃,垂直温度梯度达到-0.18℃/m(如图10所示)。对观众席采用不同的设计温度参数,这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尝试,值得在体育馆空调设计中参考。

4.2非工作区

4.2.1比赛场地上空

对比赛场地上空平均温度的温度梯度的比较见图11。由图11可知,其温度梯度随高度的增加呈增大的趋势。距地8~12m内的垂直温度梯度为0.04℃/m,而距地14~16m内的垂直温度梯度达到0.62℃/m。由测得的场地距地2m处的平均温度25.1℃,可以计算出比赛场地内总的垂直温度梯度为0.20℃/m,由于测试条件与实际较为接近,因而这是一个基本上能够代表实际情况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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