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8 11: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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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单一,师生互动参与不足。经济法课程教学目前相当部分高校已经采用多媒体教学,但教师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比较单一,学生仍然是被动的接受者。这种教学方式使学生发挥不了主观的能动性,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判断分析的思维能力,也激发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课堂教学互动不足,教学气氛沉闷,也挫伤了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热情。
2.理论与实践脱节,教师自身的实践经验需要提升。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学中理论脱离实际的情况还比较普遍,基本上局限于理论研究和学习,真正参与经济法相关学科的实践活动太少。这一方面与缺少实践活动平台相关,另一方面也与目前教学环境是紧密联系的,需要加以改革和创新。教师若没有实践经验,仅仅是从理论到理论,很容易挫伤学生的学习兴趣。经济法的专业性强,其专业性体现在经济法教学内容的特殊性上面,如金融法、证券法、会计法、审计法、税法等法律的教学需要教师具有相应的金融、证券、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具备这些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就很难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做到在教学中注重知识的系统性、理论的科学性和实践性,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体现出教学的实效性和有效性。
3.教材同质化严重,难以适应不同专业要求。从目前课程教学来看,各个专业学生学习经济法的教材要么内容大同小异,要么教材突出的是学者自己的观点,造成学生无所适从,专业的针对性不强。教师在课程教学中也往往就是相同的教案相同的教材适用不同专业,导致不同专业的学生在学习本门课程时学习效果呈现明显的差异性。教师应针对不同专业做到教学内容的侧重方向不同,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效果。
三、提高经济法课程教学有效性的探讨
经济法是一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紧密联系的法律学科,学好这门课程对学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就提高经济法课程教学有效的途径进行如下探讨:
1.根据不同专业要求选择教材和调整教学内容,促进教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根据影响教学效果因素分析,教材的好坏是影响教学有效性的因素之一,好的教材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笔者认为好的教材应该是适应学生专业发展要求的教材。不同的专业,由于培养要求不同,其掌握知识的体系和侧重点就不同。教师应该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要求选择教材,而不能选择一套教材来教不同的专业,也就是要做到教材的专业适用性和针对性。同时还要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的调整变化及时更新教材,确保教材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教师还应根据专业需要来调整教学内容,对不同专业所需法律知识选取不同的体系和内容,使教学内容有增有减,突出不同专业教学内容的侧重点,使经济法课程更能满足不同专业学生的实际需要,促进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坚持以学生为主体,采取灵活多变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如何提高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互动性?笔者认为最重要是教学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成为教学活动中的主人,而不是一个被动的知识接受者。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要采取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而不是一种单一的教学手段。首先,在教学活动中采用启发式教学。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善于启发引导学生思考,调动学生的思维,促进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在经济法教学中,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有些课程内容由教师重点进行讲授,有些内容要引导学生进行自学,还有些内容可由学生和教师共同讨论和学习。教师可以根据教材内容提出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自学和讨论。这样的教学方法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思想,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又培养了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自学能力。其次,要在教学活动中发挥案例教学的作用。经济法的课程内容既与生活相关又是比较抽象的,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有效地提高教学的有效性,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热情。在教学活动中要让学生通过具体案例的感性认识升华到理性认识,既激发学生的思维,又提高了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运用。因此在进行教学时,教师要有意识地讲解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或人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具体案例。最后,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其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其学习的主体作用,还可以采取法律诊所式教育。法律诊所式教育是一种直接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执业技能为目标的教育方式,它引导学生以自己所学理论知识直接去面对和处理一个个没有现成答案的法律问题,从而培养学生的综合判断和创造性思维能力。诊所法律教育法弥补了我国学生法律实践教育的缺陷,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深化对课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强其运用经济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经济管理系的财经类专业需要经济法基础知识和技能
懂经济、懂法律是财经类专业大学生具备较高综合素质的体现。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依法办事是现代社会人基本的行为规则,我们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提高我们自身的综合素质,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尤其作为财经类专业的学生,更应该深入学习经济法,以此提高财经类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体现出高素质的大学生应有的综合技能,为今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2.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为了使经济法课程中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增强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就需要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对于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说,应用技能的培养显得更加重要。而运用模块化案例教学法无疑是比较恰当的教学方法。与传统的课堂讲授相结合,采用模块化案例讨论法不仅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掌握所学知识,更能使学生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认识我们学生的特点和我们的培养目标
1.高职学生基础薄弱,过多理论讲解会消化不良,导致厌学
高职院校的学生底子薄,文化基础差是不争的事实。在中小学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缺乏良好的学习氛围,大都是不会学习,也不爱学习。因此,高职学生学习缺乏主动性,学习积极性不高,没有良好的学习风气。另外,高职学生注意力易分散,兴趣容易转移,对学习以外的东西接受能力较强,接受程度高,但是钻研深度不够。
2.S-ESE培养模式下的课程改革要实现岗课对接,注重能力培养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以创新的S-ESE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深化教学改革和加强内涵建设的突破口,强化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在课程建设方面,始终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职业能力为核心,以岗位技能训练为重点,既强调职业通用知识与技能,又重视培养特定岗位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以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培养为主线,进行课程开发和课程体系设计,将培养目标分解落实到课程建设中,建立相应的理论课程体系、实践课程体系、素质课程体系,从而形成三者相互渗透、密切结合的统一的教学体系。
二、找对方法,循序渐进
(一)整合教学内容,强调实用、够用
高职经济法的教学内容不能不分轻重,面面俱到,而是要遵循高职高专教育“以岗位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度”的原则和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这一目标,按照教学过程的实际要求进行概括和总结,对经济法教学内容的进行取舍和整合。我将经济法课程内容分为三个方面:法律基础理论、经济实体法律、经济程序法律。
(二)议案学法,模块化推进
我将经济法教学任务的68个课时,分为四个教学模块,以模拟诉讼的方式逐个推进:第一模块:民法案例诉讼16课时,包含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合同和担保;诉讼时效等。第二模块:公司法案例诉讼20课时,包括公司设立条件;公司章程的章程制定;公司的经营过程等。第三模块:劳动合同法案例诉讼16课时,包括劳动合同的拟定和劳动仲裁等。第四模块:知识产权法案例诉讼,16课时,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
(三)突出能力培养,实现岗课对接
1.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
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应创新现有的法律教育理念。传统教育模式没有把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作为培养的目标,这一理念直接影响整个教学体系。因此须首先转变教育理念,树立全面的以养成学生法律思维能力为目标的教育理念。其次,应完善法学教学课程体系。全面的法律思维应兼具学理性和实践性的思维能力,其中更为重要的是以法律思维培养作为导向,进行多元化实践性教学模式的探索。模块化案例教学法将学生置身具体案例之中,引导学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案例中的人和事进行判断和推理。
2.培养学生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
模块化案例教学法从学生的兴趣出发,采取任务驱动、行动导向的设计模式,以活动设计、角色参与为手段,帮助学生提高语言表达能力。模块化案例教学过程由理论到实践、由简单到复杂的关系,符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及交际场合的普遍律。在每个模块中都安排了精选的案例、活动设计和测试内容,让学生用法言法语来表达的所思所想,使得学生的学习过程就是一种法律语言表达与沟通的实践过程。
3.培养学生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
法律文书是公检法机关和律师、仲裁、公证机关在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中制作和使用的各种文书。每个法律人都离不开法律文书的制作,法官要制作判决书,检察官要制作书,律师要写辩护意见等。因此法律文书的写作非常重要。法律文书既要反映实体法规定,体现对案件处理的实体决定;也要反映程序法的规定,体现对案件处理的程序规定。模块化案例教学法由学生自己撰写状、答辩状和判决书等,为其提高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提供锻炼机会。
三、付诸实践,不断探索
下面以第一模块为例,对整个模块化案例教学法的步骤和方法进行说明。第一,确定班长为本次模拟法庭的总导演,再把班级同学分成3组,各组选出组长1名。明确导演职责:监督、检查各组任务完成,观察各组成员对案件讨论和材料准备的参与情况;负责各组之间联络和协调,注意各组任务的衔接和配合。明确组长职责:组织组员讨论案件,收集、总结组员观点,负责庭审材料和道具的准备;负责对本组同学的参与积极性和具体贡献进行评价。明确各组成员职责:立足本组角色定位,每个成员积极思考、发言;梳理发言内容,形成完整、严谨的观点材料。第二,给出案例和问题,各组研究案例、思考问题、总结观点、相互点评。精心选取案例,要求精确、恰当,带有目的性和针对性。教学案例的针对性,能强化经济法教学的目的性。提供案例:甲、乙、丙、丁是朋友关系。2000年3月1日,四人同桌喝酒。席间,甲、乙签书面合同,乙向甲借款一万元,借期一年。丙签字愿做保证人,丁签字愿以自有房屋做抵押。2000年3月5日,甲将一万元现金交付于乙。此后无话。2003年3月3日,甲要求乙偿还一万元借款并支付三年的利息,乙声称已过诉讼时效,不愿还款。甲遂要求丙、丁承担责任,也遭拒。2003年3月10日,甲将乙、丙、丁人告上法院。提出问题:(1)如何认定甲、乙、丙、丁的主体资格?醉酒状态是否影响一个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什么?(2)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是否生效?乙是否要还本付息?为什么?(3)乙声称已过诉讼时效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4)甲、丙之间的保证合同是否成立,丙是否要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5)甲、丁之间的抵押合同是否成立,丁是否要承担质押责任?为什么?(6)法官该如何判决此案?第三,抽签决定三组的角色分配:原告组、被告组、法官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内部再分工,准备庭审材料:状、答辩状、判决书等,指导老师在各组准备过程中,对其分别辅导。步骤如下:①各组立足本组角色背景,再次研究案例和问题;②各组寻找出对己方有利的法律依据和证据;③原告组根据案例写出状一式三份,自己一份,法官、被告各一份;④被告组根据状写出答辩状一式三份,自己一份,法官、原告各一份;⑤法官组根据状、答辩状写出判决书一式三份,自己一份,宣判后发原、被告各一份;⑥各组写出发言稿,准备证据材料、标牌、法槌等;⑦导演组织排演,各组就排演中出现的问题讨论修改。指导老师老师参与讨论,适时引导。第四,组织庭审。各组推举表现优秀者代表本组参与庭审,分饰原、被告及其诉讼人和法官、书记员、法警。将教室布置成法庭,严格按照庭审程序进行。第五,导演点评,根据表现情况给组长打出参与此次模拟法庭的得分。组长给组员打分。第六,老师点评学生表现,指出成绩与不足,将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再进一步系统化阐述。①点评合同成立与否等实体法律问题;②点评庭审过程中的法律程序问题;③点评法律文书的写作问题。
二、用案例分析方法讲解经济法的内容
从理论上对经济法律制度的解析是通常使用的教学方法,但是毕竟是用抽象的理论知识去讲解有关规定,学生不易具体适用。因为经济法的实践性较强,比如《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有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从理论上容易将其界定,职务发明的条件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和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进行的发明,非职务发明的条件是利用业余时间完成,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而实践中具体案例的情况是该发明人是利用业余时间,租赁本单位的实验室进行的发明,那么这一发明是属于职务发明呢?还是属于非职务发明?法律依据是什么?这就需要学生在理论的基础上去理解分析具体的案例,因为通过接触大量的实际案例,学生们会清楚:法律规定是硬性的,具体案例是活性的。由于社会的复杂性,在经济领域中很难找到两个完全相同的案例。那么如何用同一法律规定去适用不同情况的具体案例?这就要学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别的问题要特殊对待。这样使学生从抽象的理性认识向具体的感性认识过渡,让学生通过独立思考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因此在经济法教学中,特别是实用性较强的《公司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中均针对疑难问题,常举几个典型案例加以分析,比如讲《反不正当竞争法》时,给学生讲明该法规定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怎么确认,怎么处理。然后举出具体典型案例,让学生分析这些案件中的行为在哪些方面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于该法规定的哪种禁止行为?确认的依据是什么?处理的具体方法和意见?通过列举的生动案例,既丰富了教学内容,同时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他们不但能掌握法律知识,而且能学会具体操作。在经济法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的方式是可行的,但关键问题是作为教师如何选择案例的问题。本人认为:案例教学本身只是一种教学手段而不是教学目的,它的基本功能是论证并说明理论,以实例的形式指出法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指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为此,教师必须使所选的案例服务于教学,防止为了举例而举例的现象。本人认为:在选案例时应侧重一些社会影响大,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由于典型案例往往反映了当前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或者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会引起社会各界的深入思考和讨论,学生们也对此有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这类案例的课堂讨论较深入,其特点是涉及的观点多,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对学生观察和思考问题,开拓思路有很大启发。本人认为:如果说正确地选择案例是搞好案例教学的前提和基础,那么科学地评述案例则是案例教学的核心和落脚点。案例本身只是一个具体事件的陈述,只有通过分析讨论,找出其所反映的法律问题以及争论的焦点和核心是什么,运用经济法理论和法律条文对其定性并指出其法律后果。评述案例时应观点明确,条理清晰,语言流畅,富有表现力。这样才能赋予案便以生命力和教学的意义。
三、司法实践教学是经济法课程的核心
(一)课堂讨论是经济法教学中常采用的形式。
经济法在中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但经济法伴随着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而不断完善,从计划体制的经济法到商品经济的经济法,发展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法,其中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问题,特别是理论上存在着许多争议大,难以把握的问题。比如老师认为《企业法》中涉及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怎样正确分离问题?在当前形势下增强企业活力采用什么形式分离是必要的和有益的?企业为什么要改制为公司?等等问题均引起学生浓厚的兴趣,安排学生讨论,非常热烈,许多学生还为完善这些制度提出了颇有见解的意见和建议。
(二)课堂法律咨询是近年在经济法教学中采用的一种方法。
尝试的结果颇受学生欢迎。例如在讲授如何依法签订合同内容时,改进以往的教学方法,采取课堂法律咨询的形式,编写许多问题及综合性案例,制作成卡片,以抽卡片的形式向学生进行咨询。本人作为咨询方询问学生:承租方要想签订融资性租赁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哪些条款应作为防范的对象?有的卡片上陈述具体案情,向学生寻求法律依据和处理结果,以此了解学生的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及应变能力与口头表达能力。同时还采用让学生彼此之间临摹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的方法,使学习学会签订合同的技巧,学会防范对方设计的陷阱,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学生对此教学方法感兴趣,而且反映强烈。
(三)学生通过去法庭身临其境的旁听同样也是经济法教学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这是理论与实践最直接的结合。旁听的案件往往是选择一个较为典型和突出的,通过旁听使学生的感觉和认识更直接,不但对法律的实体内容清楚了,而且对法律程序也更熟悉了。旁听之后再组织学生讨论,从实际案例中提高对经济法基础理论的认识,收效甚佳。
(四)模拟法庭教学的开展以鼓励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探索、主动思考、主动实践为基本特征
以实现学生多方面能力综合发展为核心,以促进学生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为目的的一种新型教学形式,模拟法庭教学具有教育性、创造性、实践性及操作性。模拟法庭活动不仅培养了学生的个人能力,还增强了学生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使学生懂得了个人能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模拟法庭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他们的角色已经不是学生了,而是完全融入到案件的角色之中,这不仅仅是一个角色的转换问题,而是视角的转换。老师在其中起的作用是辅的,模拟法庭中的老师应当切忌成为正确答案的提供者,切忌用自己的思维模式禁锢学生的思维,而是应当成为引导学生自行思考。
二、基于网络的自主学习环境:
随着科技的进步,各门学科都产生了其学科本身特点所决定的深层次的变革。高校学生在知识获取过程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开阔性与实时性变化。学生的学习再也不像以前一样局限于教师授予和课本介绍,不论哪个学科学生学习过程中所要涉猎的知识越来越广阔,甚至连图书馆藏书都不能满足学生实时的需要。而基于此问题应运而生的基于网络的自主学习环境的建设就是各高校在现阶段需要完成的重点问题。
首先,基于网络的自主学习环境的建设的第一方面就是教学资源的准备。在网络技术与信息飞速发展的新时期环境下,教师的教学资源不仅仅局限于授课过程中使用的讲稿与电子课件,而要根据学生学习需要建立起适合学生随时自主学习的网络教学平台。教师将课程相关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验素材、课程要求、操作步骤、重点讲解等内容公布于网络教学平台,供学生随时下载与练习,跨越了空间与时间的限制,使课程开展于学生可供选择的随时随地,大大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
一.文艺理论教学的境遇
当前时代不是“诗”的时代,纯文学作品很难引起人们的关注,文学阅读,相比于30年前少了很多。这一方面与“影像时代”、“网络时代”所提供的电视、电影、网络、移动通讯等媒体的多样选择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上述媒体的图像、声音等视听轰炸有关。即便在文学阅读领域,传统的纯文学,即所谓的精英文学、高雅文学,也面临着网络文学、手机文学等快餐消费文学产品的冲击。[1]其结果是,对穿越、重生、校园爱情文学了如指掌的年青人却不知道方方、刘震云是谁。所以,在学生多对纯文学提不起精神的背景下,如何将文学基础理论教学进行下去,并且要产生较好的效果,则成为一个难题。这是文艺理论教学遭遇的尴尬境遇之一。
尴尬境遇之二是理工背景的高校没有像南京大学那样的人文氛围。表现为几个方面:首先,生源来历复杂,有些学生甚至是从理科调剂过来的,他在高中本来就偏重于理科,只是高考成绩不是很理想,所以被调剂过来。②有些是被家长“要挟”来的。其次,学生一方面受到社会功利倾向和狭隘实用主义价值观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对汉语言文学认识不清晰,从而导致他们一开始就对“汉语言文学”有抵触情绪。尤其是到了文艺理论这一较为抽象的专业基础课程时,更是不断地在逼问:“为什么要开这个课?”“上这个课有什么用?”“这个课程对我找工作有用吗?”这种逼问,实际上正是社会功利主义对于现代大学精神内涵的冲击。在很大程度上,中国大学基本模式都与这种功利主义有所妥协。再次,学生的阅读量相对较少,他们很大程度上是按照理工科方式来学文艺理论,即希望文艺理论的概念和原理能够像数学公式一样纯粹。
尴尬境遇之三是部分学生的心理素质和思想认识水平还不足。毋庸置疑,中国大学生面临考试、社交、经济、情感、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焦虑,尤其是对于家庭背景一般的学生来说,经济、就业上的现实压力确实是时时压在心头的铅石。长期以往,学生会形成一些消极的心理状态和思想认识模式,主要表现为颓废型和发难型两类。前者表现为学生受到一些不良思想观念的感染,对于大学和专业提不起精神、失去信心,从而在学习上是消极怠工、无所作为;后者则表现为学生经常怨这、怨那,总认为一切不如意是别人造成的。所以,在特别焦虑的时候,她们很可能就会“发飙”。③他们“发难”不是对文艺理论问题的质疑,而是一种焦虑情绪的发泄。
所有这些问题都在到课率、听课率、作业率、反馈率、优秀率等方面得到反映。有一部分学生是应付的,还有一些是有心而无力的。在这种情势下,老师更像是救火队员,只管扑“明火”,却无暇、无力去深究其中起火的根源。
二.境遇的形成
理工类高校形成的文艺理论教学境遇有着多种原因。
第一,历史造成的。大部分理工类高校的汉语言文学专业都是2000年左右高校改革风潮的产物,即改变了过去的专业性、行业性方向(比如师范性的、气象行业性的、邮电行业性的等),而走综合性道路。④汉语言文学等文科性质的学科专业都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这些专业作为后来者,其角色或多或少地都是一种点缀,一般都处于边缘地位,所以,社会没有给予形成良好人文氛围的历史条件。这样的状况学生那里,就表现为人文基础不足,也不经常阅读相关人文历史文献,功利性教学观念更强。
第二,社会的原因。随着大学生由90年代以前的“天之骄子”称号沦为“弱势群体”的时候,普通学校乃至名校大学生一度是迷惘的。社会日益浓郁的功利性,以及大学毕业日益增大的就业压力,也使得学生被“功利化”了。上课不再是说学更多更新的东西,而是更多地为“混”学分而来。有些学生会将社会的压力转移到理论课程的学习上,认为它们没有任何“实用”价值。这种观念一度盛行,典型的就反映在本校2005-2008年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上,文艺理论、美学、文艺批评写作等基础课程只是作为选修课,其他课程如古代文论、西方文论、马列文论都被去掉了,增加了秘书实务、社会管理等貌似技术实践性的课程。结果,这些技术性的课程学习不仅没有给直接就业带来多大优势,而且使得专业特性变得模糊,其显著结果就是在研究生专业考试当中屡屡吃亏,原因就在于文艺理论方面的素养太欠缺了。
第三,课程本身的原因。任何一个学科都有一个专业基础理论的课程体系,这种课程通常都很抽象。这是由其使命和课程性质决定的。学生不喜欢抽象的东西,既是人的“天性”,也是当代社会功利观念和中国传统文化功利性方面影响的结果。
第四,教学设计上的原因。课程的抽象对教学的组织者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从实际情况来看,教师的教学设计和教法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依照自己的状态来安排内容和设计教学,对学生的困惑和状态了解较少。用教育学术语来说,就是“不以学生为主体”。突出的一个例子就是,学生看什么书?看什么样的文学作品?对什么样的文艺作品和现象感兴趣?很多教师并不清楚。在缺乏必要的调查背景下,教师的教学组织基本上离不开他上大学的背景。这是一种时代和语境造成的隔离。2013年8月在长沙召开的“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第十届年会暨‘文艺理论研究与中国文化发展’学术研讨会”上,许多学者就深感到自己与青年学生在文学关注点上的区隔,认为很需要接触网络文学等新兴文学现象和作品,否则,在理论教学上教师就存在隔靴搔痒的尴尬。
三.解决路径
要解决文艺理论课程的教学困境,寻求其解决方式,一方面要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和主体性,另一方面必须要在院校二级管理体制上寻求长期的动力保障,这就或 多或少地会涉及到对大学教育体制的反思。
首先,解放教师,激发学生的认同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是主体。但这两个主体的性质与功能是不一样的。学生作为主体,是指教学中学生必须主动投入精力和兴趣,希望在这门功课上得到优秀的成绩,而不是及格。而教师的主动性,就要在学生主体的原则下,发挥自己的专业所长和师道良心,投入相当的精力和创造力去设计教学方法和内容。在现有的体制下,相对而言,教师的主体性和主导性作用更大。他既可以在教学方式上注重学生主体的反馈与交流,也可以在知识和信息面上更加贴近学生实际,更可以在语言等方面更生动幽默些,将课堂过程呈现得更加轻松。所以,解决的方式应当重点放在教师身上。笔者将之归纳为“管、亲、贴”三原则。
所谓“管”,就是指教师对与课程学习有关的情绪、精神状态的调度和管理。比如课堂上,迟到、早退、玩手机、睡觉、应付作业等不良习惯要采取措施。这是上好一个课程的硬件氛围建设。
“亲”,则是拉近与学生的情感关系。教师应该主动找同学交流,发现其优缺点,以诚恳的态度进行沟通。在作业批改、课间交流、课堂互动讨论、下课交谈、课外活动互动等过程中,教师都可以有意与学生建立起良好关系(这种关系在中小学有较好的传统)。这种“亲”还可以与“管”结合起来。比如将点名与“亲”结合起来,要求个别无故不到课的同学来找教师谈话。教师谈话一般是先问其不到课的原因,目的是想了解其在想什么,干了什么,并不是要给予什么处罚(当然,起初学生基本上都认为是来“挨训”的)。结果教师会发现很多有益的信息,比如有学生说他身体不舒服,发烧几天,焦虑,几天都睡不着觉,去医院,也查不出什么;有学生说出自己与其他室友的矛盾关系;有学生想考新闻、影视等专业的研究生;有学生喜欢文学写作。教师应该都一一给予一些回应和诚恳的意见:能提供帮助的,就提供帮助;不能提供帮助的,也在情感上给予关心,给出适当的建议。这样下来,老师虽然辛苦,但是他掌握了一些甚至连班主任、辅导员都不知道的信息,在感情上与学生拉近了。而且教师的倾听、解惑和力所能及地解决难题,都为良好的师生关系打下了基础。这个情感关系是课程教学的有力保障。
“贴”是指教学内容、教学设计与学生的兴趣点相贴近。要做到这一点,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有自己的“教材”。市面上的文艺理论教材多有传统性、深度性,编者也多为综合性大学的教师,这些都与理工类院校文艺理论教学实际有较大差距。所以,教师应该结合实际,博览众长,形成具有特色的“教材”或讲稿。其着重点在两个方面,一是将概念、原理、基本问题条缕清楚,讲述时,要注意结论与论证材料的紧密结合;二是材料和作品要“新”,应该从当前影视剧本、网络文学、畅销书、文化现象等汲取资源。这需要教师的积累和不断刷新信息。如果有条件,教师尽量能与文学界有较好的联系。笔者深感与作家的这种联系对于大学文艺理论教学的好处和便利。第二,课堂上,教师力争运用幽默、甚至是脱口秀的一些技法,会达到更好的效果。除此之外,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还要掌握详略、处置重难点、把握张弛、师生互动的尺度。这对于更抽象些的文艺理论课程是很有针对性。第三,从教育学和心理学上说,教师尽力精心打造第一堂生动幽默的课,它能为后续课程教学发挥着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次,革新学校的管理体制。学校的指导思想和管理体制很重要。对于理工类学校而言,尤其是一本类的理工高校,一般都有一两个王牌学科,其他都是烘托的“绿叶”,作为人文学科的文学更是“嫩叶”。这些都对学校的管理体制设计提出了高要求。我们都知道,管理体制对于文艺理论课程教学没有直接影响,但是管理体制会通过教师影响到包括文艺理论在内的课程教学效果。所以,学校的管理制度设计应体现“教学主导”、“以人为本”和“从实际出发”的宗旨。这其实是要求理工类高校须精心打造自己的人文氛围。
第一,学校管理制度的设计要体现教学主导原则。毋庸讳言,当前整个高校体制都是重科研轻教学,教师基本是被“科研主义”体制绑架的。即便是说重视教学,也只是在教研项目、教研论文、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学生竞赛获奖等量化考核上。其实质仍是一种科研规制,与课程教学成效仍有较大差异。所以,学校应该给予教师更多地从事教学的宽松环境。
第二,制度设计要有针对文学等人文学科的灵活性,不搞一刀切。学校对于一些王牌和中坚专业,适当突出科研在教师评价体系中的份量是可行的,但不宜将之普适化。对于文学等人文科学,学校应当有特殊针对性的政策,即给予学院和教师注重教学质量和培养学生的时间和基础。
第三,学校要在制度设计上体现“教师主体”原则,淡化或去“行政化”。相对而言,理工类高校、有行业背景的高校,因为历史沿袭等原因,其衙门气息更强烈些。一些职能部门多把学院和教师当作“基层”和“工人”来看待,专业科研、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升职人事、国际合作与交流等要求最后都归集到学院一线教师身上,使得教师背负着太多的包袱。
第四,在教学管理和制度设计上,学校对学生不应当采取犬儒主义的政策。以学生为主体是正确的,但不等于把学生看成是市场消费和民主政治场中的主体,而应当将学生看作为教育主体一方来看待。如果按照前者来设计制度,就会导致纵容学生、宠哄学生的现象。[2]比如学评教是必要的,但过分看重学评教的效力,将它与教师的奖金、职称评定直接挂钩,就会限制教师的“管”,从而影响教师的创造性和热情,也降低教学上的投入。因为,当教师对学生有很多顾忌的时候,就不大敢管学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现在的学生基本上都是被宠养着过来的,如果教师对学生严格些,部分学生很可能会在评教的打分上给教师“好看”;甚至会因为某项纪律问题处理或是某句批评的话“得罪”了学生,教师会面临生命安全的危险。[3]所以, 综合看来,学评教应当是一个参考因素,而不能让它成为某些职能部门一劳永逸的管理利剑。
最后对人文学院在保障文艺理论等基础课程教学上的做法作一个补充说明。首先,在一个行政化色彩浓郁和科研主义盛行的背景下,学院实际上是一个矛盾和能量的聚集点,好的学院是尽力为教师争取一个缓冲空间。所以,学院管理体制的建设应当以教师和学生为本。即学院如果真正以学生培养质量为核心,关注教师的负担问题,关注学生的思想情感状态,则会为教师的专业基础课程教学活动撑起一个较为宽松的内部环境。长期坚持,会有所成效的。
综合起来说,建立起院校领导、教师、学生在学风、教风建设上的良性合作关系是提升教学质量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软件条件。在现行评价机制下,这些不仅需要部门、学院、领导、老师的共识与努力,而且还需要付出一些利益代价。因此,总体上不容易施行。
注 释
①文艺理论类课程包括文艺理论、美学、文艺批评写作、古代文论、西方文论、马列文论等。以下均以“文艺理论课程”代之。
②笔者所在学校是一本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一般是一本线上10分左右被录取。
③笔者就遇到一次,在讲评文学批评写作的作业时,她认为本人布置的作业不好。我问她遇到了什么困难?她说没有做。班上同学很诧异,都有“嘘”声了。我缓和地批评说:先按照要求和方法做作业,中间如果遇到问题,再找我交流,并当场告诉手机号、qq号和邮箱。
④一般而言,这些后起的转型大学,要走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综合性大学之路,几乎不大可能,因为“长短腿”的问题,不是十年、八年就可以弥补回来的。
参考文献
一、西部少数 民族 地区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
2003年,我们带领 哲学 系应届毕业生到贵州省雷山县千家苗寨 实习 ,这里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苗寨。同学们带着体验苗族淳朴民风的期望,走进苗家。其中几个同学,带上礼物,到一户苗家作客。东道主非常好客,摆酒上菜,待同学们吃完以后,户主却出乎意料地要收费,同学们顿觉古风无存。在这些崇尚古朴民风的学生眼里,在这些赞赏我国少数民族丰富多彩文化的学生眼里,这是一件坏事,是少数民族文化的衰败,是势利的金钱文化腐蚀了少数民族的朴质、豪放和好客的优良品质。但对当地人们来说,这是经济社会进步中的一个必然结果——接受商品经济新观念、接受 市场 经济产品交换的形式。当地苗族人民学会了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易,户主是在经营“农家乐”。这只是其中一个小小的插曲,设想这世界最大的苗寨,其独特风格的吊脚楼村寨变成了一般城镇随处看见的砖瓦房怎么办呢?是维护苗族人民住上现代化砖瓦房的权利,还是维持他们的安全卫生水平落后但独具风情的山寨生活呢?
我国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就是文化保护和文化变迁的矛盾。其一是经济发展可能使得某些少数民族文化不复存在。在现代化市场经济强烈冲击下,一些弱小的少数民族文化正在衰退和消逝[2],文化学术界因此极力呼吁在经济建设中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3],和对少数民族 语言 的拯救[4]。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文化又严重阻碍着现代化发展,必须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的旧观念和旧思想[5],改变少数民族的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和生活方式,才能使少数民族地区由自然经济进入市场经济[6]。
在民族团结问题上经济发展和文化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落后影响了民族团结和 政治 稳定[7],因此要积极迅速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为此要消除“贫困文化”对经济发展的“壁垒”[8], 这不可避免地会带来的宗教和其它文化冲突[9],而这些冲突又会影响民族团结[10]。但是,我们如果保持少数民族现有文化,则很难实现经济迅速发展,因此会使东西部差距继续扩大,也影响民族团结。保持少数民族文化而经济难以发展会影响民族团结,发展经济却又扭曲了少数民族文化也会从而影响民族团结,这是西部大开发的一个两难困境,这也是本文提出的“文化可延承性经济发展”概念的理由之一:没有文化可延承性的经济发展,就难以有西部的高速经济发展,而东部与西部社会和经济水平的差距也就无法弥合。
二、地区主体式开发模式是文化可延承性发展的必由之路
如果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要能够发展,文化又能要得以延承,那么,经济发展就必须以地区少数民族为主体。只有以少数民族为主体的发展,才能维护民族文化的整体性,使西部在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各方面得到协调发展,并在发展中增进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10。要以西部地区当地人 民主 体进行西部开发,就必须转变目前国家政府作为西部开发主体的形式,让国家和政府只是作为提供帮助、扶持和服务的开发客体。
民族文化的发展是一个重新构建的过程,需要对外来文化引发的政治、经济、社会、技术等方面的冲击,有一个理解、吸收、消化和转化的过程,这一过程就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对外部 环境 的适应过程[11],是一个文化社会面对对世界环境变化的适应过程。广义文化作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只有根植于当地 地理 环境,并以特殊的定位与外界环境交流,才能发展成独特的,有生命力的文化形态。这种根植于当地的地理、社会和文化环境的总体发展,只能由本土内源性的创造力来完成,因为外源性的发展缺乏地方少数民族拥有的地方性知识。所以只有以少数民族为主体开发少数民族地区,才能在吸收现代化先进科技的同时,充分发挥长期积累的民族文化的智慧与精华,实现文化可延承性发展。
“延”有伸展和延拓的意思,用到“ 文化 可延承性”,就是强调了文化的演进、进化、进步。但是,延也有延续的意思,就是强调了文化进步的平稳连续地传承基础。
人类 历史 上有许多非延承性的文化进步,其路径是强势文化以战争形式消灭弱势文化。美索不达米亚、埃及和克里特文化消逝了,中美洲和安第斯文化也消逝了,因为它们被后来的优势文化所取代了。文化的非延承性进步,不单会造成人道主义灾难,而且会造成 社会 资本的损失和人类文化的损失。以强势文化替代弱势文化,或消灭弱势文化重建优势文化,都要付出沉重的社会 成本 及毁灭历史悠久的人文资本[12],都不能为今天的信息时代所接受。特别是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在少数 民族 地区 经济 社会发展中,渐进式的文化演变是既能够缩小东西部差距又能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唯一选择,是我们时代进步途径的 道德 选择。
在以往人类文化进步历程中,每每以牺牲弱势文化为代价,造成许多不必要的社会资本损失,所以,我们必须了解影响文化变迁的各方面因素,以制定出文化可延承性的发展策略。
马克思把社会经济发展看作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 建筑 矛盾统一的社会运动过程[13]。马克思认为生产力是最活跃的因素,我国改革开发以来,都以发展生产力为主要政策目标,如今,已经使生产关系由公有制经由、自负盈亏等转变到股份制,并促进上层建筑发生相应的变化,如 宪法 的修改,法制的健全,精神文明和 政治 文明的建设等。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往往由于旧观念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其区域性的本土社会上层建筑,如习俗、观念、信仰等,如果不能连续地从传统模式演化为现代模式,那么这一区域经济就难以高速发展,或者其高速发展以民族文化的毁灭消逝为代价,两者必居其一,这是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 原则所决定的[14]。所以,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必须走文化可延承性发展道路。
制度 经济学 把社会经济发展看作是人类经济生活中各种制度形态持续演进的历史过程。制度经济学定义的正规制度的产权、货币制度、 合同 权利等制度实际上就是理论中生产关系概念的一部分,而宪法、婚姻等制度是上层建筑概念的一部分[15];制度经济学中的非正规制度,则都属于理论中的上层建筑概念,如意识形态、世界观、习俗、信仰等[16]。制度变迁理论以古典经济学中成本效益分析为工具,认为只要制度变化的成本低而收益高,则会诱发制度变迁。而收益来源又分为四个方面:规模经济、外部性、风险和交易费用。就贵州少数民族地区而言,如果政府政策和 法律 建设可以降低贫困 人口 进入 市场 经济的风险,降低交易费用,那么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就有可能找到现代化的对接口。而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政府必须对西部软 环境 有较大的投入,对法制建设有较大的投入,这样才可以使文化可延承性发展成为可能。
人类学家把文化系统分为技术、制度和观念三个子系统,而每一个子系统又各自有三大类。技术系统被分为以物为操作对象的自然技术、以人为对象的社会技术和以概念为对象的思维技术;制度被分为以信仰为纽带的宗教制度、以权利为纽带的政治制度和以财产为纽带的经济制度;观念被分为信仰观念、理性观念和价值观念[17]。政府促进西部少数民族文化进步也要从这三方面着手: 传播 技术用以促进技术更新、法制的建设用以促进制度变迁, 教育 培训用以增强理性并促进观念更新。为了文化的可延承性,这些工作必须结合当地实际,尽量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观念解释现代化现象,或以科学理性重新解释传统观念以使其与现代观念接轨。政府绩效考核,要以调动当地居民积极参与的程度为主要绩效考核,以地方自身努力取得的成果为最终绩效考核。
文化的演变有三种途径:进化、传播和涵化[18]。人类七个初始文明中,只有
,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这就是西南弱小少数 民族 文化 所面临的日益开放的 环境 。
五、制度创新内生是文化可延承 经济 发展的决定因素
从制度 经济学 角度来看,造成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的最主要因素这一,就是东部文化鼓励更多的制度创新而西部缺乏制度创新机制[21]。由于东部和西部这一制度创新能力的差距,造成东西部经济 社会 总体水平日益扩大。那种将西部落后的原因,归咎于西部缺乏资金、缺乏 地理 优势、缺乏基础设施的观点,虽然不能说没有理由,但至少也可以说是缺乏说服力的。因为如果这些理由都成立的话,那么这些理由也同样可以成为
西部开发目标之一就是改变落后贫困面貌,为了 文化 可延承性发展,为了少数 民族 由开发客体变为开发主体,扶贫政策应贯彻相应的文化可延承性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把面上扶贫原则改为现代化边界推进式扶贫原则。我国在扶贫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丰硕成果。但大力度扶贫的副作用之一,就是形成了某些地区等、靠、要的依赖文化[39],甚至产生“自愿贫困” 人口 [40]。所以,扶贫政策要有相应的阶段性修正,就是扶贫目标不是谁贫扶谁,而是谁有意愿朝现代化多迈进一步,政府就应该给予合理的帮助扶持。让我们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一原则:张三比李四富有,张三想采纳新技术而李四没有劳动致富意愿。政府仅有有限的扶贫资金,不能同时扶持张三和李四。按迄今的面上扶贫政策,应该先扶李四,因为李四更贫穷;但按照现代化边界推进原则,就应该扶持张三。应用这一原则有以下几点理由:其一是主体开发原则,扶助张三是因为张三为开发主体,扶持李四则主体是政府,客体是李四;其二是示范外溢效应,张三的进取会促使李四产生对未来的期望,看到劳动致富的奔头;其三是兼顾效率与公平,维护 市场 激励机制,消除造成返贫的贫困文化;其四是政府有限扶贫资金,扎扎实实地产生了区域 经济 和 社会 发展的效果,积累了 人力 资本和社会资本,改变作为贫困根源的“贫困文化”。不按现代化推进原则的扶贫,往往会由于缺乏贫困人口本身改变现状的意愿而失败,如发给的良种被吃掉。
第二个原则是努力与回报均等原则。 在以往公平与效率争论中,公平被分为机会均等的公平权利和收入均等的公平权利两种模式[41]。这两种模式都不利于西部文化可延承性发展。对于弱势文化民族来说,他们在现代化市场中竞争能力不强,机会均等只会使他们失去机会,落后于东部。而收入均等抹杀了市场激励机制,抑制了少数民族文化中的创新进取精神。故此笔者提出第三种公平原则,就是努力与回报均等原则。这一原则的应用之一就是上文提到的现代化边界推进原则。如果大家都努力劳动致富,按照机会均等原则,能力强的回报自然就高;能力弱的如果屡试屡败,按照 心理 学操作性条件反射原理[42],就会逐渐放弃劳动致富行为,最终沦为“自愿贫困”人口。所以政府对于能力弱的有意愿劳动致富的贫困人口,应该设法弥补他们能力的不足,提供技术培训、 法律 咨询、信息获取补贴和小额贷款等等。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政府不能用收入均等原则来扶贫,而应该给他们以劳动致富的机会,并帮助他们利用这一机会。人人都有参与市场经济的机会的权利,而且人人都可以经过自身努力致富,无论其能力差别有多大,致富效果要基本与努力程度成正比。致富期望不能高不可攀,必须一步一步小台阶提高,而且每次努力都能有回报,这就遵循了操作性条件反射原理40,培养少数民族创新进取文化,使他们变为西部开发的主体,使西部得以文化可延承性地发展。
六、地方政府 电子 政务的制度供给导向
为了提高西部区域制度创新的能力,提高地方政府的制度供给能力,就必须建立有效的政府与民间首创精神互动的制度更新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必须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进行。
创新的方式之三,是对于重大案件,尤其是经过升级机制才能解决的案件,案件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结案后写出报告,分析案发原因,提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的具体建议,提出短期、中期和长期解决类似问题的建议。
“案件注册追踪系统”也是政府服务部门绩效考核的有力工具,政府可以根据案件处理量和处理速度两个指标,不断完善和提高政府内部 管理 水平。
“案件注册追踪系统”是一个以服务为导向的系统,它可以用于如何政府服务 社会 的机构,例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甚至直接设在政府接待室。西部地方政府要在短期内赶上东部政府,
七、结论
西部要缩小与东部的差距,并在发展中弘扬少数 民族 和地方 文化 ,就得在制度创新竞争中走出自己的模式,要走出自己的模式,就得以当地人民为主体,走文化可延承性的发展道路。为此,政府政策性 投资 ,要由以往的固定资产投资为目标转变为以社会资本和 人力 资本投资为目标,建设西部 社会文化 的软 环境 ,建设目标就是要扶持少数民族由开发客体转变为开发主体,为此要实行现代化边界推进原则和努力收益均等原则;软环境建设还要注重产权建设和 法律 建设与宣传,注重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可以以电子政务为切入点,寻求跨越式发展途径。
cultural evolutionary development of western region:
with argument on the shift of object of adjustment investments to the west
abstract: china’s western development facing a dilemma between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minority ethnic culture preservation. in order to solve the dilemma, the development must be cultural evolutionary. for the culture to be evolutionary, the local people must be the actor of the development, not the subject. accordingly, the government must invest on the buildup of social capital and the accumulation of human capital, these include improving the legal environment, government reform, and education. fighting poverty should follow the principals of pushing the boundary of modernization and equal return on corresponding effort. digital government may be an opportunity to increase the institutionary ability of the government.
keywords: cultural evolutionary development, institution economics, western development, poverty reducing policy, digital government, upper infrastructure
参考文献:
[1] 贵州省省长基金《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研究贵州省中小企业 发展战略 》科研课题项目阶段成果。
[2] 王希恩,《论
,因为没有综合利用的水电开发往往破坏了生态,并造成沉重的移民搬迁 社会 成本 。对于其它自然资源和 文化 资源也一样,要通过合理产权设计和 管理 ,将开发的负面外部效应内部化,才能够发挥西部资源优势,能够有西部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36]王炳梅,《试论 水利 经济 与发展》,《水利经济》南京 1998第4期第4~7,13页。
[37] 章竟,《关于西部资源产业化管理的几点思考》,陈育宁主编 《
《经济法基础》(以下简称“经济法”)是中等职业学校会计、营销等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课,是一门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的学科。旨在通过对经济法基础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理论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从培养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角度,结合笔者的一些教学经验谈几点体会。
一、合理设置课程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离不开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而目前中职学校所开设的法律基础这一公共基础课,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而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却一般在二年级开设,时间上产生间隔,这无形中破坏了这两门课程的继续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照应不上。
法律基础的开设对日后学生学习和理解经济法课程有很大的帮助,但这两门课程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衔接。经济法课程应开在法律基础课后,但间隔时间不宜太长。要同统计原理、会计原理等课程同步开设,以经济类专业的必修专业课为后续。此外对不同专业和不同的教学对象应开设不同学时数的经济法课程。
二、因材施教
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的教材相同,也应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而在教学实际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相同的教案轮流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这样教师就没有做到将学生最需要的知识传授给他们,收不到好的教学效果。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征,有选择、有重点的加以介绍。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应重点介绍各类市场主体、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对于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应重点介绍合同法等市场运行方面的法律、法规。论文参考网。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教学方法,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精心的设计和布置,以提高教学质量。
三、恰当的教学方法
由于中职学校会计、营销等专业的学生没有接受过法学的系统教育,对于高度概括、原则和抽象的法律规范往往不易理解和把握,假如单靠教师一味的说教来讲解,学生会感觉十分枯燥,无法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但结合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案例教学是将案例讨论运用到课堂教学过程中,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学生感性熟悉,加深对所学法律条文的理解把握,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案例多是为了适应教学目标的需要,围绕一个或几个新问题,从四周的实际生活或者书刊报道中选取,在讲授完理论部分后,结合所讲内容,可以采用留思索题或课堂讨论的方式进行案例分析,最后由老师进行总结讲评,由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案例教学将教学方式由单向转变为双向,活跃了课堂气氛,充分调动了学生思索新问题的积极性和学习的主动性,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跨世纪的合格人才具有深远意义。论文参考网。
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教学方法,比如组织模拟法庭,通过控辩双方的辩论,锻炼学生对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教学水平。
五、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电子课件教学,可以实现现代教育技术和现代化教育设施有机结合,在教师的主导功能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经济法教材中几乎每一章都有几个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较多,在黑板上书写浪费大量时间,而采用电子课件教学可节省黑板上写板书的时间,有利于开展案例教学。此外,法律知识日新月异,发展较快,电子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增长学生的知识,开拓学生的视野。
六、评价考核采用多种方式
经济法课程在许多中职学校属于考查课,一些教师认为考查课就可以马马虎虎,写篇论文或留些作业题就可以结课。其实不然,考核也是一种培养学生个人能力的途径。闭卷考试可以加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写论文可以多查资料,扩大知识面。论文参考网。
为了督促学生学好经济法课程,教师应该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式,以促进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应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思索题或作业题,组织学生针对一些热点新问题开展讨论,并围绕讨论题让学生写出专题论文,依据学生的作业和论文评定平时成绩。这样做可以调动学生查阅资料和思索新问题的积极性,增强对经济法的把握和应用,给学生更多自由发挥的思索空间。学期末的考核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以选择题、判定题、案例分析为主,用于检测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把握情况,促使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把握和记忆,为日后的专业课学习奠定基础。
经济法是门专业基础课,其课程安排应该在专业课程讲授之前进行。但是,学生在学习经济法的同时还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目前高校中已经开设有《思想品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但是在法律基础、经济法、专业知识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在衔接上存在一些问题。课程设置方面,按照知识学习逻辑,学生应该首先掌握法律的基础知识,例如:法律规范、法律关系等概念的学习,法律基础的学习应该在经济法学习之前进行。但是,在实际的高校教学中,《思想品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和经济法的开设时间是在同一个学期,一般是大一下学期。
(二)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
不同专业的学生所学内容的侧重点原本应该是不同的,但是,实际教学中,不同的专业仍然使用同一本教材—《经济法概论》,使用同样的教案,完全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差异性,导致教学目标无法实现。另一方面,由于各个课程在制定教学计划并没有综合考虑相互的关联性,因此法律基础、经济学和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的协调性存在问题。法律基础教授的法律知识很有限,导致讲授法律基本知识的重担压在了经济法教学上,结果经济法教学内容所需讲的内容偏多,严重影响教学质量,无法实现素质教育。
(三)教学评价不全面。
作为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评价不仅能够检验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的程度,也是评价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然而,受传统教学方法的影响,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评价和考试方法过于简单,仅仅依赖考试来评价学生和教师显然是不全面的。另外,在考核内容的选择上重理论轻技能,这种忽视学生综合技能培养的考核对于学生的实际能力的培养是极不利的。
(四)理论与教学实践严重脱节。
在目前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教学内容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主体法、市场运行法、市场调控法及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法等五大部分,课时方面设置大部分在50到30多个学时之间。传统的经济法教学往往以讲授式为主,受应试教育影响,教学偏重说理。其优点是可是帮助学生快速的建立完整的经济法学知识体系框架。但是这种教学模式也有其弊端,即忽视了教学的实践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与现实脱节,很难法律本身的价值及法律的合理性。在实践过程中,学生具体的司法纠纷时很难应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导致理论与实践产生严重脱节。很多人都知道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但是在最后在做到的时候却不是那么容易的。因此,在日后经济法的教学中,教师应该对教学进行创新,增强理论的实践性应用,真正实现理论联系实际。
二、对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认识与思考
(一)创新教学计划,使经济法与基础课衔接。
法律基础课程的开设可以为日后经济法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两者具有前后的继承性。因此可以将经济法课程的开设放在法律基础课程之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中间时间不能间隔太久。经济法与统计原理、会计原理等课程同步开课,后续开设经济类的专业课程,这样学生在学习时不会感到吃力或者是无所适从。
(二)教学内容因专业不同而异。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中涉及众多的法律条文和法规,教师在有限的课时内不可能面面俱到,一一介绍清楚每一个条文,这就要求在讲授的过程中,教师要针对不同专业有选择、有侧重的进行教学。例如:工商管理类的专业教学中要重点介绍市场主体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财会专业应将重点放在介绍财会、税收等法律上;农林经济管理类的专业应重点介绍自然资源管理法规。教师只有充分把握好学生的专业特点,在教学实践中探索,精心设计每一章节的内容,才能有的放矢的教好每一节课。
(三)改革教学和考核方法。
以往传统的以考试为主的考核方法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对学生能力的要求标准。因此,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应该注意改革教学和考核方法。教师可以在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针对目前社会中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并且撰写专题论文,章节内容学习之后布置思考问题或者是作业题,通过对论文和作业的完成情况来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通过过程性的评价不仅可以实时的让学生反馈学习结果,还有助于督促学生积极参与学习。另外,最后的考试教师可以采用多种考核方式,闭卷的方式以加强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记忆;论文可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口试考察学生的应变能力和思维敏捷性。
关键词:
经济法;教学;优化;改革
经济法是我国调整经济关系法律的总称。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必须有与之适应的法律体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护。通过高等院校的经济法教学,使学生对我国经济法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教会学生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确处理经济交往中所产生的纠纷。效率与公平是经济法的两个核心价值,贯穿市场经济发展的始终。经济法站在发展的视角和法律的高度,引导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向。经济法在制定时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又具有一定的超前性。我国受传统封建思想影响很深,导致部分群体法制观念不强。经济法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营造现代社会法治氛围。建设和谐社会需要以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为准绳,遏制经济发展的不正之风。全面落实经济法的法律内容,掌握当前经济的发展趋势,才能推动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对于经济法教师来讲,在教学中采用科学的教学模式,对新常态下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部分学者认为传统的法律部门可以解决经济问题,不需要经济法的现代制约。尽管经济法课程在高等院校都有开设,真正意义上推行实践教学模式的学校却很少。在课堂教学实践中,大多数存在着复制母体教学模式的做法。教学以教师为主的“填鸭式”模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锻炼显得不足。只完成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内容,对实际应用关注不多,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关怀。学生过分继承前人的学习经验,被动接受着书本上的知识。学生学习的独立性被严重削弱,阻碍了高校教学质量的提升。经济法的法律条文和法学理论,都是从具体实践中抽象出来去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经济法的学习不能只停留在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层面上,还应该学会运用知识去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难题。随着新常态经济时代的到来,面对复杂多样的社会形势,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凸显。
1.学生法律基础薄弱,自我约束能力不强部分学生的知识基础很差,学习效率不高,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经济法课程要求学生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学理论作为基础,学生在学习中缺少法律知识,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理解有一定的障碍。教师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对法学概念进行阐述,使学生认为经济法课程机械、教条、呆板,对其产生了抵触的情绪。在经济法学习过程中学生感到不容易理解,无法运用理论解决经济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从主观上看学生学习目的不够明确,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从客观上讲学生自我控制能力差,旷课、课后不自习、迟到的现象很普遍。
2.教学模式固于传统,授课内容过于单一学生在学习法理学时,要直接面对抽象的法学理论,不能充分理解相对抽象的法理学理论[1]。从教学模式来看,没有将职业技能与理论充分结合,课程单纯是以传授知识为目的。教师没有考虑到如何提高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传统教学模式下无法获得真实的教学信息反馈。从授课内容来看,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是经济法的内容理论体系,引导学生掌握整体知识结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法课堂的教学效果,不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对实践性教学改革产生了不利影响。
3.教师授课水平不高,师资力量有待提升当前高校教师肩负教学和科研两项任务,尤其是年轻教师在压力下“顾此失彼”,抓教学手软,抓科研手硬。青年教师以科研压力太重为借口,不愿意担任本科班主任,部分教授也因科研任务重而不愿意给本科生上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法的教学进程,不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和能力的提高。过去学校对教师“为人师表”的要求很高,现在则逐渐流于口头和形式。高校绩效管理中,更多关注教师的论文、课题、教学效果,实行与个人利益相衔接的“量化”考核,造成部分青年教师更注重科研工作,而轻视对学生的教学研究。
4.课程考核趋于形式,考试制度不够完善传统的经济法课程考核形式是以笔试分数为基准。课程考核趋于形式,没有将课堂实践分数和理论成绩充分结合。用考试成绩考核学生的学业成绩存在一定的弊端,无法获得学生真实的学习反馈。经济法课程在大部分学校中属于考查课,部分教师对考查课不够重视,认为写篇论文就可以结课。导致大部分学生态度不端正,学习不认真。高校对考查课没有具体的要求,导致一些学生敷衍了事。长此以往,对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形成了不利的影响,考试制度值得教育工作者深思。
二、经济法教学优化的策略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规、法律复杂多样,教师必须针对不同学生的特征,有的放矢加以讲解。对于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应重点介绍市场运行方面的法规。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应重点介绍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断地改革教学方法,对课程进行精心的布置,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以教学改革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保证,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动力。突出新课改理念,注重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形成。教学中实施丰富多样的教学法,真正实现“以学定教”。通过对经济法理论和应用的学习,使学生充分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培养学生解决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1.改革课堂教学模式,合理设置课程内容对于经济法教学进行改革和完善,必须依据经济法的教学特点来进行[2]。不断改革教学模式,提高教学的针对性。深入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正确引导组织好每一次教学活动。加大实践环节教学比重,鼓励学生参与到课堂当中。交流教学经验,改正教学不足。总结教学成果,加强对课程教学方法的研究。要求任课教师每个学期都制订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严格遵照课程内容执行。教师应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相配套的教案,做到教学重点难点突出。经济法课程内容丰富,知识点应不断向更深刻的问题推进,保证各个案例的过渡和承接,达到融汇贯通的教学效果。
2.合理运用多媒体教学,不断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多媒体在教学中的作用,通过播放案例、图片、录像、情景剧等多种形式,丰富经济法教学内容。增加课堂内容的容量,突出教学时空的开放性。引导学生合作、探究、质疑、释疑,达到突破教学难点、突出教学重点的目的。通过学生亲自准备课堂教学的内容,调动其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创设有效促进学生学习的情境,使乏味的教学内容变得生动起来。激发学生的学习需求,培养自主探究的能力。多媒体将教学单向转变为双向,活跃了课堂气氛,调动了学生思考新问题的积极性。
3.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专业素养让教师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师队伍要从业务素质、师德建设、管理机制三个方面全方位建设,大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结合当前热点问题和课改方向,定期开展主题教研活动。建立多元性的有效评价机制,学校扩大包括学历进修、对外交流、网络培训交叉实施的教师培训途径。充分发挥名师的辐射作用,引导教师走专业发展之路。提升教师队伍的层次,带出一批优秀的骨干教师。重视教学成果激励,强化教育过程管理。建立教师听课制度,积极接受教学管理部门的反馈。
4.引进课程考核办法,逐渐完善考试制度教师运用综合多样的考核方式,促进学生能力的提高。根据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特点,将期终总评成绩分为期末考试和平时成绩两部分。规范平时成绩的评定,规定具体量化的标准和评定依据,如由平时考勤、平时作业和平时提问组成。期末的考核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以判断题、选择题、案例分析为主,来检测学生的学习情况,为日后的法律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作业,围绕热点新问题让学生写出专题论文,根据学生的表现和论文来衡量成绩。增强对经济法的掌握,调动学生思索社会现实问题的积极性。新常态作为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指出了我国社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我们要增强信心,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发展需要经济法的保驾护航,给经济法教学带来了新挑战。随着高等教育的蓬勃发展,经济法教学改革在不断推进。使学生学会如何将法律条文与社会现实结合起来,从而达到培养解决实际案件能力的目的[3]。教师应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结合实际,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尝试教育改革创新。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作为基本出发点,进行教学方法的新探索。教师不仅要提高理论知识水平,也要增强教学实践水平,在丰富案例资料和教学内容的同时,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孙文帧.高校法学教学中四个问题及对策[J].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3(3):860—891.
从培养既要懂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角度看,目前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高校在教学内容、教学计划的安排、教学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有待改进。
1•1经济法课程中的内容重复高
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师在授课教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相同的教材,也应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而在教学实际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相同的教案轮流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层次性。
1•2教学计划与实际脱节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离不开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而目前高校都已经把法律基础课程作为公共基础课,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它对日后学生学习和理解经济法课程有很大的帮助,这两门课程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衔接。而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一般在三年级开设,时间至少间隔一年,这无形中破坏了这两门课程的承继性、关联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照应不上。
1•3教学方法比较陈旧
经济法作为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法律课程,以往主要单靠教师一味地说教来讲解,即灌输式、保姆式的教学方法,容易养成学生学习上依赖教师的心理和思想懒惰的习惯,必须进行改革。所以在讲授经济法课程中,教师方面需要用大量的案例作为辅助来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条文,调动其学习兴趣。另外,我们还应该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教学方法,比如组织模拟法庭,通过控辩双方的辩论,锻炼学生对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
1•4考核方法有待合理化
经济法课程在许多高校属于考查课,一些教师认为考查课可以降低标准,写篇论文或留些作业题就可以结课。其实不然,考核也是一种培养学生个人能力的有效途径。在这个环节应给予足够重视,这也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例如:闭卷考试可以加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写论文可以多查资料,扩大知识面。为了督促学生学好经济法课程,教师应该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式,以促进学生知识的掌握及能力的培养。
2对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认识与思考
2•1教学内容因专业而异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的加以介绍。对于工商管理类学生应重点介绍各类市场主体、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对于经济管理类学生应重点介绍《公司法》、《会计法》等方面的法律。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断地探索、不断地改革教学方法,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精心的设计与安排,以提高教学质量。
2•2教学计划的安排要合理
法律基础课程的开设为学生学习经济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所以经济法课程应开在法律基础课后,但不能间隔时间太长。此外对不同专业和不同的教学对象应开设不同学时数的经济法课程,如对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应开设54学时左右课时;对非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可开设36学时左右课时。
2•3教材选取要倾向学生能否使用优秀教材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先进性”和“适用性”是教材选择的基本原则。“先进性”是指教材内容要具有时代特色,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知识,反映其相互联系及发展规律,既要有突出的学术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适用性”指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分量恰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2•4课堂教学要注重案例教学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单纯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但结合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因此,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从周围的实际生活、书刊报道中或“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典型案例中选取,在讲授完经济法理论部分后,结合所讲内容,可以采用留思考题或课堂讨论的方式进行案例分析,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讲评,由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案例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所学法律条文的理解掌握,激发学习热情。
2•5完善和提高教学质量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CAI课件教学,可以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现代化教育设施有机结合,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经济法教材中几乎每一章都有几个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较多,在黑板上书写浪费大量时间,而采用CAI课件教学可节省黑板上写板书的时间,有利于开展案例教学。CAI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增长学生的知识,开拓学生的视野。
2•6采取考核多种方式
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应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思考题或作业题,组织学生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开展讨论,并围绕讨论题让学生写出专题论文。这样做可以调动学生查阅资料和思考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潜在的学习能力,增强对经济法的掌握和应用。学期期末的考核或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以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为主;或抽签口试、抽签笔试,可使学生将学习的知识全面掌握,融会贯通;或出综合性论文题目,督促学生多查资料,深刻领会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3对经济法教材建设的几点建议
教材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变革。教材编写要能反映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变革。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在编写经济法教材时,笔者提出了以下建议,期望与众多同行学者交流。
3•1树精品意识,创名牌教材
目前经济法教材存在的问题之一是数量很多,但精品很少。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参与编写教材的学者态度要严谨。教材毕竟是教学工具,是学生吸收知识的最主要的途径。在学生眼里,教材往往都是神圣的,他们认为只有正确的、精华的东西才会编写到教材中,尤其对于本科生,他们接触法学知识不久,还未能对相关的法学知识有一个系统的甄别,更是对教材有着一种特别的迷信。因此学者必须持有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严肃对待出版教材这件事。另外,教材的主编、出版社也要起到统筹审核的作用,尤其要注意前后内容的衔接,避免内容上出现矛盾。
(2)提高出版门槛。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闻出版总署印发了《2010年新闻出版总署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改进出版工作。要求努力提高教材教辅质量,推动出版单位精心选题、精心策划,努力提高教材教辅出版质量。对于此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对参与编写教材的学者应当设定一个基本的标准,如职称要求、学术研究要求等;其次,出版社不能单纯地考虑经济利益,要充分考虑本出版社的社会声誉,努力建设精品出版社、名牌出版社,严格把好出版关。
(3)树立创新意识。21世纪是创新的世纪,如果教材编写没有特色、没有创新,那么它就不会得到学生的认可和社会的承认。笔者认为,要想在这方面有所突破,起到引领我国经济法教材建设和教材改革的潮流和方向的作用,在编写经济法教材时,必须实现教材内容和体系的创新。要注意使教材的内容和编写方式尽可能地和经济法学理论以及社会的司法实践状况相适应,要有明显的时代气息。
当今社会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更高,既有经济头脑又有法律素养的复合型人才是当前社会需要的。因此,各高职院校的改革都在顺应这一时代要求。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必修课, 经济法课程已成为涉及面宽、实用性强、受益面广课程。改革法学院校及普通本科院校的教法,探求实用的教学方法,提升高职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成为此门课程需要解决的第一问题。
一、高职经济法教学现状
现阶段高职院校经济法教材普遍粗糙,教学内容的编排跟不上当代经济的发展。由于教材是教学的基础,是学生学好这门课程的重要前提,科学的教材才有助于提高高职经济法教学质量。当前,高职院校所用经济法教材版本很多,但都普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教材内容过于繁杂深奥;有的教材内容跟不上时展。并且有部分教师全部照本宣科;忽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使用相同的教案,教学内容没有针对性,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二、高职经济法教学方法的最新研究
(一)抓好课件的制作,发挥多媒体教学优势
笔者认为,课件的制作不能只求精彩漂亮,必须实用。《经济法》课程源于社会生活和相关法律,而社会在不断发展,法律也逐渐的顺时而修改,但经济法教材往往滞后于这种改变,这给教师教学带来了不便。如果采用多媒体制作课件,就能够做到电子教案与现行法律的同步。由于多媒集多种媒体于一身,如集文本、静态、动态的视频和音频等多种媒体,在课堂教学的有限时间内,可以通过图片、文字的演示,通过超级链接各种相关资料和互联网上的最新信息,传递给学生大量的信息,扩大了学生的知识储备。这就大大的增加了教学内容的实用性,这种教学也非常节省时间,使老师便于集中精力给学生讲解重难知识点,并且它可以随现行法律的改变而及时更新。
(二)增设专门的仿真案例讨论课
仿真案例讨论课是在课堂上给学生建立一个仿真环境,并由学生扮演独立的当事人。这种教学方法首先是给学生讲解相关的理论知识,案例讨论过程是教师引导并启发学生思考,而不是直接就告诉学生结论或答案,讨论结束时老师还要及时作总结和点评。这种方法要求教师在课前有针对性地选取案例,这些能更好的找到有代表性、说服力要强的教学内容。案例是载体,教师通过案例可以实现教学目的,学生通过案例可以深化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把握。
(三)组织学生到法院进行旁听以及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
和法律服务
所有这些目的都是希望将学生真正纳入到学习的过程中,落实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独立观察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核心是引导学生在参与教学过程中学会学习。让学生体验独立解决问题的感受,从中得到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训练。
(四)汉语、英语同步教学在课堂上的使用
这主要针对经济贸易类专业,尤其是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之所以运用双语教学,主要是要拓宽学生在经济法学方面的国际视野,同时培养这种能力。教育部认可双语教学意在通过外语的形式更好地研习英美法的相关法律制度,掌握准确的知识背景。经济法很多法律制度内容与英美法有相关性,通过双语教学使让学生更好地去理解和体会。同时,双语教学也可以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教学效果。
总之,以往的应试教育模式,已经不再适应现代高职院校培养目标的需求,高职教学要从传统的“学科本位”的课程培养目标和内容体系,转变为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出发点,瞄准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要,以职业能力训练为基础,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既有较强针对性,又有较强适应性的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通过使用上述教学方法,学生能较为轻松迅捷的掌握社会经济活动中有关经济法律的常识,掌握处理相关问题的方法技能,较好的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实现目标和利益最大化。
从培养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角度看,目前中职学校在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计划的安排、教学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在此特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
一、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因专业不同而有差异
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的教材相同,也应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而在教学实际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相同的教案轮流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这样教师就没有做到将学生最需要的知识传授给他们,收不到好的教学效果。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的加以介绍。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应重点介绍各类市场主体、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对于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应重点介绍合同法等市场运行方面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教学方法,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精心的设计与安排,以提高教学质量。
二、相关课程的安排要合理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离不开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而目前中职学校所开设的《法律基础》这一公共基础课,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而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却一般在三年级开设,时间间隔一年以上,这无形中破坏了这两门课程的继承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照应不上。
《法律基础》的开设对日后学生学习和理解经济法课程有很大的帮助,但这两门课程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衔接。经济法课程应开在《法律基础》课后,但间隔时间不宜太长。要同统计原理、会计原理等课程同步开设,以经济类专业的必修专业课为后续。此外对不同专业和不同的教学对象应开设不同学时数的经济法课程。
三、教材的选取要考虑到“先进性”和“适用性”
能否使用优秀教材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先进性”和“适用性”是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先进性”是指教材内容要具有时代特色,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知识,反映其相互联系及发展规律,既要有突出的学术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适用性”指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份量恰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目前市场上经济法的版本众多,有为法学专业适用的经济法,有适用财经类专业的经济法等,各种版本良莠不齐。因此,在选取教材时要考虑到专业学生的特点,谨慎选择。
四、采用案例教学等灵活的教学方法
由于中职学校会计、营销等专业的学生没有接受过法学的系统教育,对于高度概括、原则和抽象的法律规范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如果单靠教师一味的说教来讲解,学生会感觉十分枯燥,无法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但结合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案例教学是将案例讨论运用到课堂教学过程中,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学生感性认识,加深对所学法律条文的理解掌握,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案例多是为了适应教学目标的需要,围绕一个或几个问题,从周围的实际生活或者书刊报道中选取,在讲授完理论部分后,结合所讲内容,可以采用留思考题或课堂讨论的方式进行案例分析,最后由老师进行总结讲评,由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案例教学将教学方式由单向转变为双向,活跃了课堂气氛,充分调动了学生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和学习的主动性,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跨世纪的合格人才具有深远意义。
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教学方法,比如组织模拟法庭,通过控辩双辩论,锻炼学生对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教学水平。
五、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电子课件教学,可以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现代化教育设施有机结合,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借助多媒体导入新课,激发学生学习新知识的兴趣。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借助多媒体讲授新课,还能培养学生自主探索的能力。心里学家皮亚杰指出,活的是认识的基础,智慧从动作开始。教学要让学生“动”起来,实现眼、耳、口、手、脑的“全频道”接受,“多功能”协调,“立体式”渗透。借助多媒体拓展教学,开阔学生社会生活的视野多媒体能不受时空的限制,随着课堂的需求和学生对知识的渴求,随时都可以以各种形态展示给学生,开拓学生的视野,拓展教学。经济法教材中几乎每一章都有几个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较多,在黑板上书写浪费大量时间,而采用电子课件教学可节省黑板上写板书的时间,有利于开展案例教学。此外,法律知识日新月异,发展较快,电子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增长学生的知识,开拓学生的视野。有效培养更多的创造性人才。
六、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应采用多种方式
经济法课程在许多中职学校属于考查课,一些教师认为考查课就可以马马虎虎,写篇论文或留些作业题就可以结课。其实不然,考核也是一种培养学生个人能力的途径。例如:闭卷考试可以加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写论文可以多查资料,扩大知识面。
为了督促学生学好经济法课程,目前的考核方法有待合理化。教师应该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式,以促进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应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思考题或作业题,组织学生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开展讨论,并围绕讨论题让学生写出专题论文,依据学生的作业和论文评定平时成绩。这样做可以调动学生查阅资料和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增强对经济法的掌握和应用,给学生更多自由发挥的思考空间。学期末的考核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以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为主,用于检测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促使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记忆,为日后的专业课学习奠定基础。也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我们的祖国培育出一批德才兼备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