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债权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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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债权论文

篇1

在我国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对于应收账款质押应否在物权法中进行规定存在着一些争议。人民银行、四大商业银行强烈要求将应收账款质押写进物权法草案中。但诚如王利明教授所言,应收账款是会计学概念,不是严谨的法学概念。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因此是建立在债务人的商业信用基础之上的,可看作是一种信用债权。笔者认为应收账款属于法学上的普通债权,解决应收账款能否质押的理论前提是普通债权能否质押。

一、普通债权质押的条件

普通债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权的一种。从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看,可为权利质权标的应当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须为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权利质权是以权利的交换价值来担保债权的履行,因而用来出质的权利必须能以金钱来估价;(2)须为可转让的权利。因为质权是一种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来担保的价值权,故标的物应有变价的可能。(3)须为适合出质的财产权,这集中体现在此种权利应当具有可以外在公示的手段。笔者认为普通债权能否出质取决于该债权能否满足权利质权的三个前提条件。因普通债权质押公示问题较为复杂,对于该问题文章第二部分作进一步的分析,下面分析普通债权质押的前两个条件。

首先,普通债权须为财产性债权。日本闻名民法学家我妻荣先生认为不动产作为担保物时,只需要抽出不动产潜在的货币价值或资本价值,以之作为债权清偿力的确保即可。因此,担保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支配,主要指的是对担保物货币价值的支配,而非对其实体的支配。谢在全先生认为:“担保无权基于价值性的特质,实不重对标的物的占有,而系重在对标的物交换价值之直接支配。”故我们可以认为担保物权的本质属性是价值权,担保物权是以取得担保物的交换价值为实质内容的,权利质权当然也不例外。债权质权并不是用债权本身做担保,而是用债权内涵的财产性利益做担保。在动产质权中,也绝非用物本身而是用物的交换价值对债权进行担保,这种交换价值本身就是一种财产性利益,假如抛弃二者的形式会不难发现,二者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用特定财产性利益对债权实行担保,并没有实质的、内在的差别,仅是在质权的设定方式实行方法上有所不同罢了。而债权以债的效力给付是否具有财产性的内容,可将给付分为财产性给付与非财产性给付。债权有财产性债权与非财产性债权之分。财产性给付是指给付具有财产性内容,其给付的结果可以以财产的价格计算。例如交付某项财产、支付一定款项、移转财产性权利等。这些以财产性给付为标的的债权可以称为财产性债权。那些以非财产性给付为标的的债权则为非财产性债权。所谓非财产性给付是指对于给付不具有财产性内容,且其给付不能以金钱价格计算。例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及赔礼道歉。另外,以不作为为形式的给付种类,多属于非财产性给付。不作为给付债务可以分为单纯的不作为债务与容忍债务,前者如竞业禁止、不为泄漏商业秘密等,后者如承租人容忍出租人修缮房屋、患者应容忍医生为必要的检查和手术等。能够出质的普通债权根据担保物权的本质属性首先应是财产性债权。假如该普通债权属于非财产性债权,则债权不具备交换价值,那么就无法实现其担保功能。

其次,普通债权须为可让与性债权。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方式决定的,质权人作为债权人,当其债权到期得不到清偿时,就可以获得设质债权的请求权,即取代出质人的债权人地位向第三人请求财产性给付,因此设质债权应是可转让性债权。我国学者一致认为,债权转让本质上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增加社会财富的角度出发,应当答应绝大多数债权能够转让。但与此同时,法律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交易秩序、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出发,对债权转让也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合同法》第79条规定三类债权不得转让,分别是:(1)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2)根据当事人非凡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因此普通债权能否设质还需满足可转让这一条件,假如该债权属于上述三种情况中的债权则不能用于出质。

二、普通债权质押的公示方式

为协调在物权变动中物权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兼顾静的财产归属安全与动的交易安全,各国民事立法采用了一种法律调整机制——物权公示制度。因为物权为对世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所以物权的归属及内容应有能从外部加以熟悉的表征,使物权法律关系据此得以透明。普通债权出质同样必须满足物权公示原则,假如普通债权出质无法进行公示,则普通债权的质押无法进行。

(一)普通债权设质应当以通知第三债务人为公示方式

对于普通债权的公示方式,学界存在不同的看法。有学者认为应以债权证书转移为公示方式,也有学者认为以通知第三债务人为公示方式。笔者认为普通债权的出质的公示方式应从普通债权的实际特点出发,而不能局限于传统的物权公示方式。担保物权法的一个发展趋势是公示方法类型越来越丰富,在担保形式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也促进了担保制度在内容上根本的变革,许多规则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在公示方法上,也适应担保类型的改变,公示方法类型越来越丰富。普通债权的债权法律文书的转移占有能否作为普通债权的公示方式必须考虑到普通债权文书的性质和特点。首先,普通债权并不一定都具有债权文书,如口头合同或侵权所生之债权,可见以普通债权文书转移作为普通债权出质的公示方式,可操作性存在重大缺陷。其次,普通债权的法律文书,并不直接代表权利本身,仅证实债权的存在。因为,这种债权证实文件并不具备权利外观形式,也不具有公信力,即使得到该债权文书,也不表明其已得到该债权。所以在以普通债权设质的情形中,就不必以债权文书的交付占有为公示方式。

从债权转让的角度看,各国立法存在不同的规定:第一种为自由主义,人为债权转让只需要原债权人之间达成转让协议即可生效,不必征得第三人同意,也不必通知第三人;第二种为通知主义,即债权人转让其债权虽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必须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必须在接到转让通知后,转让债权才发生效力;第三种为债务人同意主义,即认为债权的转让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才能生效。我国《合同法》采用了通知主义,《合同法》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里转移债权凭证的占有则不在考虑范围。所以,以普通债权出质应当以通知第三债务人为公示方式更为合理。(二)普遍债权设质以通知第三债权人为成立要件或对抗要件

从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民法规定,债权质权设定后,出质人或质权人有义务通知第三债务人。但通知义务究竟是债权质权的成立要件还是对抗要件,各国立法例有所不同。《德国民法典》第1280条规定:“出质有转让合同即可移转的债权的,仅在债权人将质权的设定通知债务人时,始为有效。”显然,这里通知第三人是债权质权设定的成立要件之一。根据《法国民法典》第2075条和《意大利民法典》第2800条的规定,这两国也采用成立要件主义。而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将通知第三人作为债权质权对抗第三债务人的要件。如《瑞士民法典》第900条第二款规定:“质权人及出质人可将质权的设定通知债务人。”此时,通知第三债务人并非质权设定的必要条件,如不通知,第三债务人可因清偿出质人而消灭其责任。在日本民法中,通知第三人为对抗第三债务人及第三人的要件。《日本民法典》第364条第一款规定:“以指名债权为质权标的时,非依第467条的规定将质权的设定通知第三债务人或经第三债务人承诺,不得以之对抗第三债务人及其他第三人。”在上述立法例中,通知第三债务人为债权质权设定的成立要件或对抗要件。之所以要通知第三债务人,乃是为了维护质权设定的效力,防止第三债务人在不知情情况下向出质人清偿而使质权人的权利落空。因此,通知第三债务人是债权质权设定的公示方式,也具有剥夺出质人对该债权的清偿受领权限的机能。同时通知第三债务人还可以限制出质人以转让该债权以保障出质权的安全性。普通债权设质后,债权证书即使仍由出质人占有,并再设质权或转让,也不会因此造成第三人不测的损害。一般来讲,出质人利用债权证书重复设质或再无债权证书的债券上成立数个质权时,质权的先后可由对第三债务人通知的先后决定,设质通知同时到达第三债务人时,则各质权人应当依照其债权额的比例享受该债权质。从交易安全和证据角度考虑,质权人和出质人之间也可以约定已占债权法律文书,但这并非普通债权担保生效的要件,相反即使担保权人失去对债权法律文书的占有,也并不意味着质权的消灭。

三、答应普通债权质押的意义

(一)答应普通债权质押,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我国现行担保物权制度不利于金融资源的充分利用,制约了金融创新和金融宽度的发展,阻碍了金融效率的提高。绝大多数金融产品都需要担保,担保资源是稀缺的金融资源。但是现行物权制度限制了担保资源的充分利用,据有关专家估算,我国有16万亿元的资产由于法律的限制,不能用于担保以生成信贷,其中包括企业应收账款5.5万亿元。在我国目前这种非凡背景下答应普通债权出质可谓意义重大:一是打开企业融资创新空间,可以扩大企业再生产能力,为企业资金加油。在市场经济中,赊销是企业为扩大销售的信用销售方式。应收账款属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应收债权,以此抵押担保贷款,扩大了抵押物的范围,更加有利于企业筹集资金,展开经营。非凡是对一些没有有效抵押物作担保的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业务是中小企业一种理想的融资方式。二是应收账款抵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现金流和为银行提供担保之间的矛盾。例如,企业以应收账款抵押而获得的贷款,可以自由地用以经营,不受抵押的限制;而应收账款的收益,一旦付入应收账款抵押的特定账户,则不能被处置,这又保证了银行作为债权人的担保利益。三是对于银行来说,应收账款抵押便于控制,可以加强担保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假如企业不履行主债务,银行可及时将应收账款的收益用来优先偿还债务。

(二)答应普通债权质押,符合私法自治原则

篇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法制经济,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是建立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经济金融正常运行的根基。社会诚信,是一个地方投资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志。社会诚信混乱,不仅败坏社会风气,扭曲经济关系,增加交易成本,而且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经济的正常运行,严重阻碍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一、当前社会诚信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拖欠货款、合同欺作、虚报注册资本、生产、加工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有毒食品,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搞虚假报表、偷税漏税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失信行为屡禁不止,使得诚信成为社会稀缺的“资源”。诚信环境差,危害大,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和金融秩序。据我省某市建设部门统计,该市施工企业累计被拖欠工程款高达24亿元,造成许多施工企业资不抵债,面临破产。此现状不改变,不仅会影响企业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而且增加交易成本,给人与人之间的正常交往蒙上阴影,造成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感,更严重的是败坏了社会风气,长此发展必然导致社会诚信危机,影响和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在税收方面,有的别有用心的人为了钻国家税收的空子。有的人搞到国外“绿卡”后“打道回府”,连自已的祖宗都忘记了,张口闭口“我们外国人”,用点小利搞所谓的“赞助”、“捐助”,骗取信任和荣誉,偷税漏税;有的中介机构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办法,设圈套钻国家法律的空子,在协议书上有意遗漏重要事项,骗了钱财后旧的公司不办理年检,摇身一变又成了另一家新的中介机构,使善良的百姓投诉无门。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日前抽样调查表明,有六成以上的企业家认为在商务交往中要小心提防,有九成的各类企业发生过合同纠纷,其中有10%以上的企业合同纠纷在10起以上,诚信问题已严重阻碍了商务经济活动的开展。

    (三)企业与个人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和违约施欠贷款履禁不止近儿年来社会诚信的缺失,借款人缺乏还款意愿,诚信道德水平低下,导致银行贷款出现不良,信贷员产生“惧贷”心理,企业资金有效需求不足,一方面导致金融机构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的不良贷款大量出现,严重挫伤了银行业贷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使得那些善良的担保企业和个人蒙受巨大损失,对其它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担保要负连带责任故而望而却步。社会诚信缺失,影响了银行与企业、银行与政府的关系,挤压了银行和企业的发展空间,恶化了经济、金融的运行环境

    二、当前社会诚信缺失的主要成因

    社会诚信缺失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利益驱动,法制环境不健全,失信成本太低、执法不严、惩处力度不足,失信者得不到有效的制裁,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影响所致。从深层次分析,许多问题是由讨一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如我省金融系统对诱发企业逃废银行债务问题进行专题调研音!J析相当有代表性。调研认为,当前社会诚信缺失的成因主要有三:一是经济转轨原因。在计划经济时期,经济主体的往来主要由政府诚信这只“有形之手”调节。改革开放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市场经济逐步成为调节社会经济运行的主要手段,而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改革的进程〔。由此出现诚信约束的真空。二是受美国次贷危机、国际市场需求萎缩、和人民币升值等不确定困素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上升,国家加大了宏观调控力度。尤其是Zoos年下半年以来,央行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银行受资金与贷款规模的限制,贷款增幅回落,企业资金短缺周转不畅,一些企业受原材料提价、劳动力成本上升影响出现亏损,有的甚至丧失了清偿能力,诚信问题凸显,一些企业拖欠和赖帐问题越演越烈,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气是法制不健全因素。现阶段,我国没有控制债权人诚信风险的专门立法,有关债权人诚信控制的法律规范主要体现在(洽同法》、K担保法》、《破产法》、《民法通则》等法规中。但在实践中,现行的诚信控制法律制度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控制作用,致使逃废债务行为泛滥,以致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现行法律对债务人的违约、逃废行为的惩处力度远远小于企业违约所获得的收益。现行有关债务风险控制制度,大都是民事法律制度,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等价有偿,对债务人违约所提供的救济手段基本是补偿性的,惩罚性的措施运用的很少,难以抑制逃废债行为。虽然从理论上说,采取民法的司法救济手段也可以有效地控制债务人的诚信风险,但这需要一个公正、透明的执法环境。现实中还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和司法不公的问题。

    三、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要在诚信建设中起带头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建立社会诚信体系首先要建立政府诚信,要旗帜鲜明地与失信违法行为作斗争,在建立社会诚信制度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具体地说:一要转变政府职能,重视诚信建设,规范政府行为,建立政府诚信;二要带头讲诚信,全力维护社会诚信,模范遵守诚信规则,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的品德。基层政府在安排大项目投资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拖欠建设企业工程款的,应积极筹措资金归还承建者;对招商引资做出的承诺,应及时兑现;;三要加大科技投人,尽快组织各有关部门对诚信资源进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联手打击破坏社会诚信的行为。

    (二)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让每个企业和个人都有一张“诚信身份证”,使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和个人充分享有守信的益处和便利,使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付出代价、声誉扫地。首先,启动企业和个人诚信的联合征信评估体系。假如不诚信,企业和个人的诚信记录就会有污点,从而使自己一生的诚信受到影响。通过建立、健全企业与个人征信体系,一方面降低了金融机构放贷的风险,另一方面促进了消费,支持了经济的发展。在具体操作上,可先以央行掌握的金融系统信息资源为基础。目前各个商业银行储户个人的资料,已基本实现联网,央行可以此已经掌握的企业和6顾亿户个人诚信资料作为该诚信征信体系的基础。其次,由政府牵头制定统一标准,运用统一的技术平台,组织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把金融系统的基础数据(含外管、证券、保险等)与工商、税务、质检、政法、海关、社保等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联网,将整个体系的模型设计、评估方案以及详实的数据资料汇总,开展社会诚信管理体系的基础建设。第三,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并对系统掌握信息进行整理、加工、研究、分析和评估,为社会提供诚信咨询服务,通过内部通报方式进行风险提示。实行诚信信息资源共享,避免各部门都设立系统,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提高该系统的科技含量和利用率,为诚信制度的建立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资料。当整个资信系统运作成熟之后,将移交给一个独立的征信公司进行企业化运作管理,促进全国诚信体系的建设。

篇3

在我国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中国农村经济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农村发展对资金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需求越来越大,而融资渠道不畅通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压抑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原因。农村贫困问题很大程度上是资金缺乏,而资金缺乏归根结底是金融制度安排不合理。因此,如何构建合理的农村金融制度,对于改变农村整体面貌,构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至关重要,也是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下走出困境的有效途径之一。

一、我国现行农村金融制度的缺陷

历经几十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国农村逐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多层次、多渠道提供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但农村金融问题突出,商业性金融远离农村,政策性金融支农济,合作社金融名存实亡,非正规金融活动频繁,但管理缺乏规范,资金供给渠道不畅,与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极不相称。

㈠涉农金融制度安排不合理

第一,商业银行的趋利性动机使其支农功能严重弱化。近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和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转变,信贷业务重点逐步向大城市倾斜,县域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大量撤并,对农村的信贷业务逐步减少。同时,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资金管理体制改革,普遍上移贷款权限,县域营业网点逐渐演变成“多功能的储蓄所”,只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随着国家行政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政府机构精简,实行乡镇撤并,原来设立的乡镇商业银行网点也将不复存在,银行信贷资金也将退出这些农村市场。

第二,农村信用合作社支农功能发散,势单力薄,而且存在结构性的矛盾。许多地方农信社功效失灵,形成大量不良贷款和亏损挂账。以短期融通为主的资金供应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周期长的资金需求,经营的商业化倾向越来越明显,大量资金流向收益率相对较高的城市和非农业部门。另外支农乏力,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筹,对大规模的农、项 目资金投入能力不足,并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业务创新能力和市场化程度不高。

第三,政策性金融支农严重不足。政策性金融机构仅农业发展银行一家,而且基层的机构设置到县域,远离农村,无法为农村建设提供,泛的支持。目前农发行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资金来源渠道和资金应用方式不规范。

第四,非正规的金融供给操作与管理混乱。其形式有自由信贷、典当业信用、民间贴现等,在正规金融支农不足的情况下,非上E规金融为满足农村资金需求发挥重要作用。但现行的金融制度不承认其合法性,非正规金融的法律地位及身份缺失,只能在广大农村开展“地下活动”,其支农效能受到严重限制。

㈢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协调能力不足 目前我国农村存在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但这些金融组织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农业银行作为国家商业银行,市场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业务范围已与其它国有商业银行无异,而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属于非正规的金融部门,不受政府政策上的鼓励与保护,且具有较高的金融交易成本,如今在农村农信社“一家独大”,其它涉’农的金融组织难与其竞争,农村金融组织基本上是各自为政,各为其事,造成较高的信息成本和资源浪费。

㈢农村金融信用建设滞后,道德风险高 由于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对欠账、赖账的个人惩处力度不大。许多农户受教育程度不高,信用意识淡薄,法制意识薄弱,严重影响了信贷资金的安全。一方面,居住于农村的借贷人通常居住分散,生产手段简单、生产规模小、信贷需求不大的特点,使得金融机构的规模效益难以发挥;另一方面,农村的信贷往往难以严格用于生产性用途,非生产性需求仍是主要的金融需求,为仅实现低小康水平的农户借贷人具有较强的刚性生活融资需求,足出现婚丧嫁娶、疾病、子女上学等问题。

金融品种单一,不适应新农村建设多样化资金需求 收入较低的农户阶层在出现资金缺口时,向亲朋好友寻求无息和贴息贷款的居多,互助信贷为其首选。对于收入较高的农户来说,需要的是大额农资信贷,但是又苦 j:寻找到担保对象和抵押品,因而获得正规贷款的机率较低,而散户人际信贷所能提供的信贷规模又极其有限。目前农村金融业务仍然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信息化水平低,缺乏信贷服务品种创新,农村金融结算以手工为主,银行汇票、本票等结算工具使用很少,支付结算票化程度低。

二、我国金融制度安排的战略取向与对策

㈠对涉农金融机构支农功能重新定位

建立多层次金融安排,以金融和止规金融优势补的农村金融体系。 第进步加强和完蒋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支农功能。首先,将原属农 银行务范的如于人贫息贷款、农业综合开发划归农业发展银行为这些业务由农行承办将向商业化靠拢,难以得到支农的效;其次,调整信贷结构,逐步将支持晕点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础设施建设领域,以提高农资贷款的利 川效 率,实现 资金优化配 置;冉次,完善政策性金融机构体系,将其机构设置下放到乡镇,可以设一级机构,走进群众,倾听使其成为躬剐其实的支农助农开发银行。

第一,发抨比较优势 ,深化衣信社改革。要奇:足 于农村 ,服务农厂应该牢牢抓住农村这片沃土,,发挥其在乡村 点多、与农户联系紧密的优势:构建独特的企业文化,加强自己业务效率建设,促使内部产,L集聚效应,对外产生辐射效应;创新金融产品,以效益为导向,实施有效的业务创新,在农户中培养一批黄金客户,注意拓展信贷领域,扩人支农范围,加大农村运输业、农产品加工业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电算化建没步伐,发展 兑结算、租赁、咨询、投资理财等中介业务。

第三,积极 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非规金融 已经成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日益活跃。应尽快 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 ,承认其 市场 主体地位 ,给予其合法 的身份 ,同时允许非 公有制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并对其给 积极疏导,规范其操作降低法律成本,搞活民问金融市场。

(二)宏观调控农村金融市场 促使农村金融主体在竞争中谋求合作,在合作中谋求发展,优化资金配置,实现功能互补。

第一,重新整合现有金融体系,明确各自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职责和分工,并尽可能强化合作,信息共享。积极开拓市场,在保证基本重组的情况下,加强监管,规范风险,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尝试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的金融主体,配置新的竞争力量,如建立农业互助组织、互助保险机构和农村基金等,设立乡镇农行、社区信用合作社。

第二,加强协调机制的系统化建设,催生协同效应,减少组织运转的交易费用。通过对各成员、各环节、各要素的功能磨合和能力整合,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生的整体功能远远超出各成员、各环节、各要素的功能之和的效应。由于新农村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深化的进程,所以应以动态发展的眼光不断深化改革,不断推动农村金融机构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将农村金融机构置于新农村建设的大环境中,通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协调机制的建设,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新农村建设的贡献度。

㈢加强农村金融信用制度建设

第一,通过创建信用户、信用村镇活动,引导广大农户增强信用意识,推动农村地区信用建设,逐步在农信社和农户间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和诚信桥梁,对高信用用户在同等条件下简化手续,服务优先,刺激更多的农户遵守信用。

第一,加强对 内授权、对外授信的管理,合理界定信贷授权授信限度,以效益性和风险性原则为标准,根据经营规模、经营实力和经济效益实施不同程度的授予权。同时,授权、授信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定期调整和期间调整。把好贷款审批关、正确选择贷款投向是新增贷款风险管理的关键,农村信用社应该不断加强信用社班子的民主建设,充分发挥贷审会职能,对贷款决策进行集体审批,减少决策失误,严禁搞“一言堂”[4]。

第三,扣‘击金融欺诈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违法行为,保护金融债权。对在清理整顿农资金融机构的 良资产过程中,地方政府要予以帮助和清收,盘活和变现,减少农信社的资产损失。建立科学的网络体系,使信用社和银行同业之间联合起来,利用人民银行的信贷琶记查询系统相互配合,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停止对其发放贷款并清理结算户,维护良好的信用环境。呼吁尽快出台《金融债权管理条例》和《金融债务行为处罚办法》,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

㈣完善农村金融配套设施建设

第一,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由于农业固有的高风险,必须主要依靠政府的力量直接或问接支持农业保险。根据农业保险面厂‘量大、风险高与赔付率高等特点,政府应给与财政税收、贷款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建立由农户、农村经济单位自愿出资形成非赢利性的合作保险组织,承担理赔范围主要是农户的养老、家养牲畜死亡及乡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等。

第二,开发多样化的贷款担保形式。除传统的担保方式、保证和不动产担保外,应探索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在担保机构上既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和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拓农村市场,还要积极探索吸收民问资本进入农村担保信贷,推进其市场化。

第三,提供优惠的金融财税。人民银行给一些低息长期再贷款,中央财政分期拨款给信用社补充由于保值储蓄的贴补支出:降低农信社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对西部地区试点的农信社律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政府承担部分农信社的坏账,再由农村信用社利用自身积累冲销部分坏账;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实行灵活的利率政策。

参考文献

[1]黄成莲,温智良.从农户融资看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取向[J].武汉金融,2 006,(12).

篇4

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浪潮持续高涨,制度创新、产品创新、交易方式创新、服务创新等前推后涌层出不穷,极大提高了金融效率,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但是,金融业又是一个与国民经济运行息息相关的敏感性行业,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越来越多样化的风险因素,这就使金融监管成为必然。次贷危机以后,加强金融监管已成为金融业界的主旋律;因此,如何在做好金融监管以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的同时又能做好金融创新促进金融深化发展,已成为一个金融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一、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金融创新使金融监管的有效性被削弱。金融创新模糊了各金融机构间的传统业务界限,各机构涉足领域广泛,进行大量业务与工具创新,增加表外业务,一旦创新活动突破金融机构原来的规定的行为边界,但监管当局也没有明文限制,这就使原有的监管法规效力下降、监管手段、监管方法过时,监管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监管有效性被大大削弱。如果新推出的金融产品超出法律规定的界限,但却被市场普遍接受,那么原来的金融法规就完全丧失效率。金融创新可能产生一些模糊的产权关系,导致风险监管失效。比如:某些以境外货币为基础的金融创新工具涉及货币所在国、交易发生国、交易者所在国等不同对象,各国对风险责任的认定不同,有可能导致这些金融创新没有任何约束。某些跨国金融机构的子公司的风险监管不确定是属于子公司所在国还是属于母公司所在国家。一些混合金融产品的创新涉及交叉性业务,比如储蓄保险既涉及储蓄业又涉及保险业,这样很容易导致监管重复,也可能出现监管“真空”。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使得当前金融监管制度往往已滞后金融创新的步伐,使监管的时效性大打折扣,这就迫切的需要金融监管进行改革,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 

 

二、创新监管理念 

 

金融监管应以市场法则为依据,以市场激励的方式来确立市场秩序。一个有效的金融体系确立是一个自然扩展的过程,它是随着一个国家要素禀赋结构、法律环境、企业规模、资金需求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如何强化市场运作机制的功能是最好的金融监管。目前金融监管的关键是如何在观念上从以往的“命令与控制”转变到“市场激励”上,即金融监管,政府仅是市场裁判或规则执行者,而不是市场的参与者,更不是市场的主事人。 

适应金融发展与金融创新的需求,积极调整金融监管目标。金融监管应该提高金融体系效率,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监管首先要真正保障投资人、存款人的利益,不再把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稳健运行作为单一的目标。 

树立监管效率观念,努力降低监管成本。要改变监管不计成本的观念,实施监管时必须进行成本一效益分析,在监管制度的设计与监管执行中都坚持贯彻成本最小的原则,尽可能地降低监管成本,降低监管的资源占用。 

增强监管风险意识。在监管过程中强调监管的依法性和有效性,坚持监管行为的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实施监管行为,确保监管行为自身的合法、合规性,防止金融监管违法、失当行为的发生。 

三、创新监管方式 

 

金融监管的工作不是以传统的方法来衡量而是以成本收益的方法来分析。如任何规章,生效前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只有收益超过成本的规章才能被通过;生效后每一年进行成本收益评估,掌握规章对金融活动行为所产生的实际影响,分析规章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经济绩效或金融监管目标。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不是先设计标准,而是采取选择性的方法:如绩效标准,市场激励和信息战略。这种监管方法的改革要求废除那些限制市场效率、增加个人与企业负担、有失公平的和过时的规章制度。 

强调金融机构内控制度的基础作用。要在努力调整金融机构产权安排的同时,积极建立金融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要把促进金融机构,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弱点,和纠正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作为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内容,尤其是要加大对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创新业务的操作制度,防止金融创新的衍生风险。同时金融监管当局要积极加强与金融机构内部稽核审计部门的联系,共同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 

积极建立市场约束机制。要进一步建立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金融机构有关经营情况公开性,同时要通过积极推行银行信用、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强化市场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发挥市场制约作用,共同推进金融监管。 

建立中央银行监管与委托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定期对金融机构实施外部审计,弥补中央银行监管在人力和技术上的不足,确保金融机构经营信息的真实性,发现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共同确保金融机构稳健经营。 

 

四、创新监管手段 

 

积极利用计算机技术,推进金融监管电子化进程,实现监管机关与被监管机构的电子联网,实时监测金融机构运营,确保及时、准确地获得有关监管信息,提高监管应变能力;建立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完善非现场监管运作体系,运用特制软件,对金融机构非现场指标体系进行分析对比,归纳管理,并最终形成对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程度判断,为进一步的金融监管提供依据。积极稳妥地建立金融机构资信评级体系,对金融企业定期进行资信评级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布,发挥市场约束功能,实行区别监管,促进金融机构不断改进经营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总之,金融风险会产生新的金融风险,必须加强金融创新的监管,否则也不可能保证金融业的稳健发展。但金融监管不是金融抑制,而是不断地推出新的监管理念、监管法规,通过金融改革不断的完善监管。 

 

篇5

1引言

上世纪70年代建立的农场信贷体系为美国农业提供了资本支持,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和改进,使得美国农业金融在风险控制方面取得世界领先水平。我国现代农业起步晚,农民贷款难和金融机构放贷难、风险大更是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本文将从如何加强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防范风险能力,提高资本运作效率角度进行分析。

2美国农村金融市场及其风险控制概况

美国农村金融市场的贷款大致由五部分构成:商业银行占40%,农村信用合作占31%,个人和其它占20%,人寿保险占6%,政府农业和农场服务机构直接贷款占3%。美国农业金融的最大特色就是在上世纪70年代成立了农场信贷体系,旨在支持和促进资金向农村流动。农场信贷体系是由政府支持、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专门的农场信贷监管机构监管,可以向农民、农地投资者等提供贷款。由于政府背景债券期限较长,利率较低,从而形成了农场信贷体系的核心竞争优势,保证了给农场提供长期、较低利率的资金。

其另一竞争优势是机构贴近农场,与农场建立了长期深厚的合作关系。农业虽然是个风险较大的行业,只要建设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农业信贷仍是一个稳定获利的行业。美国农民也具有较高的学历和知识水平,对各类个性化的银行和投资理财产品具有较强的需求,事实上也成为各商业银行积极争取的重要客户。因此,商业银行选择性地涉足农业信贷市场还是大有可为的。

在管理市场风险方面,美国所有银行都运用了先进的利率风险管理手段,可以帮助银行管理层和股东获得更好的风险回报,也有助于提高整个银行系统承受利率风险的能力。无论银行大小,风险价值和压力测试等重要概念已成为风险管理的标准做法。对于银行资产和负债的期限配置上必须与长期利率的趋势和短期利率的变化相适应。由于汇率和利率等市场风险因素更为复杂,最新的资产负债管理理论和深入的定量分析方法已经成为各家银行的重点关注对象。

在管理信用风险方面,美国绝大多数银行的现代信用风险管理已同时涵盖了贷款评估和资产组合分析。随着风险交易技术的发展,它们更多地采取积极的风险管理策略,寻求最佳的资产组合。银行机构在对信用风险状况进行分析时,运用大量的历史数据分析信用评级与违约概率(PD)和预期违约损失(LGD)的关系。新的分析工具和技术也有效提高了对公司客户贷款的量化程度。估算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RAROC)的模型可以帮助银行在做出授信承诺前就能够对相关风险进行定价。可见,信用风险管理的新变化与新资本协议的要求相一致,银行机构明显强化了基于量化分析技术的专家判断。在控制操作风险方面,美国银行认真精细的管理文化和对制度权威的高度认知发挥了较好的效果,但是各类操作风险仍然存在。

根据对美国银行业操作风险的统计分析,在众多的业务种类中零售银行业务占了61.1%,从操作风险的类型看,外部欺诈占了42.39%,流程管理占了35.07%。操作风险仍是银行日常管理和制度设计的主要考虑内容之一。风险管理技术和管理手段要随着外部监管环境的变化、自身业务的发展和财务管理的要求同步发展,将此作为一个重要的战略进行研究。

3我国农村金融脆弱性的成因

3.1农村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内生性缺陷。

一般来说,农村金融机构正常运作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首先是挤兑风险低,其次是农村金融机构对资金的使用是有效的。但在我国农村,这两个条件极易遭到破坏。一般来说,只要存款基础稳定,农村金融机构便可在保持足够的流动性以应付日常提款的前提下,将其一定比例的资金投资于流动性不高但收益率较高的资产上。但如果一旦发生重大意外事件,使储户对农村金融机构失去信心时,就会出现挤兑现象,这时,农村金融机构便表现出相当的脆弱性。挤兑规模越大,所积聚的金融风险越大,金融脆弱性就越明显。

近年来,由于信息不完全性和不对称性,农村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筛选和监督并不能保证高效率,从而使金融机构保持稳定的第二个条件难以成立。由于农村金融机构要充分了解借款人的情况很困难,而且成本也相当高。同时,我国农村金融债权人与债务人间是一种软约束关系,权责关系不对称,这就必然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农村金融机构难以有效地配置资源,无法保证贷款者有效地使用资金。

3.2农村金融机构制度安排不合理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及其他民间金融机构。政府主导的农村金融处于绝对主导地位,但却没有很好发挥作用。据统计,目前农业新增贷款85%以上都来自农村信用社。但由于各种原因,使势单力薄的农村信用社难以单独支撑整个农村金融市场,无法满足"三农"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此外,从 1999年开始,全国上千家农村基金会全部关闭,形成巨大的坏帐,成为农村金融的一大隐患。目前,民间金融仍处于初级发育阶段,无法进一步扩展规模和经营网络,只能为"三农"提供简单的金融服务。

3.3农村金融机构信用环境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

我国农村征信系统建设严重滞后,社会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淡漠,信用文化薄弱。同时,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相当普遍,对逃废债务人无强有力的威慑手段,导致金融债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必然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大了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

3.4农村金融机构没有完善的风险预警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

一方面,没有建立与农村金融自身特点相适应的科学的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难以及时发现、预警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缺乏存款的风险分散和转移机制,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存款保险保障制度,一旦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恶化,出现严重的信用危机和支付危机,由于缺乏风险转移机制,将会加大金融风险,加剧农村金融的脆弱性。

4防范农村金融风险脆弱性的建议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风险不断积聚,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将会产生不良后果。因此,必须采取办法来克服农村金融的脆弱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4.1提高识别农村金融脆弱性的能力

提高对农村金融脆弱性的识别能力,是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脆弱性的前提。可借鉴美国对银行系统脆弱性的识别和防范措施,如,"及时纠正措施"。它是以计算银行自有资本比率来识别银行脆弱性程度的方法(见下表)。应结合我国农村金融的实际情况,把农村金融机构的自有资本比率作为识别金融脆弱性的一种方法。当农村金融机构的自有资本低于4%时,就可认为金融脆弱性开始显现,应引起重视,提出改进措施;当自有资本小于0时,就表明金融脆弱性已非常严重,应停业整顿,甚至关闭。

"及时纠正措施"

4.2转换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机制

要防范金融脆弱性,转换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至关重要。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的不良贷款化解机制,真正降低信贷风险,推行严格的问责制,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和岗位监督。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动态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农村金融机构逐步走上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提高经营效益,增强储户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信心,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4.3对农村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监管

提高监管效率才能保证农村金融的安全运行,克服农村金融的脆弱性。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实行国家和地方分级监管。目前来看,在省级政府通过省联社依法管理农村信用社的实践中,需进一步探索如何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并杜绝干预农村信用社经营活动的行为和倾向。二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作用,不断提高监管效率,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三是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真正使监管有权威、有成效,成为防范农村金融风险的一道防线。四是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对资产质量较差的农村金融机构及时提出限期改正措施,对限期不能改正的金融机构实施关闭、破产,以防止金融风险的扩散。

4.4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必须重构现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实行多元化的金融组织结构,真正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和农村合作金融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一是明确政策性金融的职能定位。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重新整合政策性金融业务,调整其业务载体。二是有限度地进行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农业银行的改革不能像其他国有商业银行那样完全商业化,应该是有限度的商业化:即在明确农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就是为"三农"服务的条件下,给予农业银行政策支持,然后,在此限度下,实行商业化运作。三是加快推进县域中小金融机构设立。适度放松市场准入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鼓励各种经济主体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或者商业取向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四是逐步放开对民间金融的管制,鼓励民间金融在一定秩序框架内运作。

4.5建立和完善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

一是建立农村信贷保险制度。积极开发农贷损失补偿保险品种,对商业性保险公司按照农业保险的业务比重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免交涉农保险营业税等优惠政策,以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二是充分发挥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作用。对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支农贷款确因自然灾害和政策性因素受到损失,人民银行可按比例运用再贷款给予救助支持。三是建立信用担保补偿机制。政府应建立信用担保补偿基金,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补充当年基金并牵头组建符合农村需求的 评估担保机构,设立由财政、企业、农产出资的信用担保基金,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建立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以分散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四是建立有效的存款保险机制。消除政府承担隐性担保的责任,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为稳定金融体系提供事后补救措施,也有助于农村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

[1] 陈雪飞:农村信用社制度:理论与实践[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2] 姚耀军: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分析[J].财经研究,2006(4).

篇6

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与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我国国际收支连年顺差,大量外资流入我国,使我国外汇储备呈现出了快速增长的趋势,也使我国成为了外汇储备世界第一大国。截止2012年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近3.3万亿美元。巨额的外汇储备,一方面有利于维护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增强我国的国际信用度,保证金融系统安全;另一方面,过度的储备又会导致资源的低效与削弱宏观调控效果的负面影响。根据不同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发现我国外汇储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超额外汇储备的现象。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R.特里芬(R.Triffin)教授的储备进口比例法,即一国的外汇储备与它的进口贸易额之比应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40%为标准,20%为最低),根据这一理论我国大约存在着超过2万亿美元的超额外汇储备。综合国内外学者的有关研究,我国外汇储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额外汇储备现象,同时结合我国当前的汇率制度改革状况与经济转型情况来看,出口仍是我国经济增长与保证就业的一大支柱,若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调整,将对我国的经济增长与就业产生巨大的打击。因此,我国的外汇储备存在超额储备将是一个长期的现象。

(二)外汇储备结构分析

我国外汇储备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金融债权,截至2012年11月,中国共持有1.16万亿美元美国国债.居各国持有美国国债总额首位。笔者对1999-2012年美国三年期国债的人民币化月均收益率测算结果为0.29%,而同期国内投资月均收益率为1.01%,其它世界主要资本市场与大宗商品人民币化月均收益率(表1)也明显高于同期美国国债人民币化月均收益率。可见中国对美国债权投资过于偏重安全性而忽视了投资的收益性,外汇储备经营收益明显偏低。

二、文献综述

目前关于我国外汇储备运营管理方面的论文很多,但不同论文关于外汇储备的运营的建议侧重方向各不相同。

吴念鲁(2007)明确将外汇储备分为流动性部分与投资性部分,对投资部分提出了更高的增值与盈利性要求,并且就将我国外汇储备中的一部分转化为投资部分(专业投资公司),以减少外汇储备存量提出了几点具体建设性的建议。

郑海青(2008)以俱乐部理论为出发点,提出了将我国外汇储备投资于拟设立的东亚外汇储备库的收益与成本的实证分析,得出了外汇储备库能为参与的经济体带来节省外汇储备的作用,但这节省作用是不平衡的,对外汇储备较少的经济体较为明显,而对我国的作用并不明显的结论。

杨胜刚,龙张红,陈珂(2008)利用Markowits基本均指方差的思想,基于双投资基准和多风险制度的投资组合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得出了在不同情况下我国外汇储备的币种配置建议,但该建议并未考虑币种的投资市场情况,只是考虑了币种的安排,因此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李洁,蒋昭乙(2009)通过对新加坡的两家投资基金淡马锡(Temasek)与政府投资公司(GIC)的具体运作方式的研究,比较发现我国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中存在着多头管理、投资专业性不足等问题,并以此提出了对我国财富基金发展的建议。

薛静(2010)在对我国外汇储备与战略石油储备现状分析的基础上,从战略与技术的角度上对我国加大石油储备提出了有关建议。

基于以上研究,本文运用Markowits均值方差模型,采用世界主要股市与大宗商品的历史收益和风险的大样本跨国数据,构造现资组合理论意义上的国际分散化的有效组合和有效边界,并在满足国内投资风险程度的前提下,寻找超额外汇储备的最佳投资收益组合,对我国超额外汇储备的投资提出了定量化的建议。

三、实证研究设计

(一)实证模型

研究国际分散化投资最常见的方法,就是在马科维茨均值-方差模型框架下运用历史数据构建含有各种国际化投资标的的有效组合和有效边界,在既定的风险条件下寻找收益最高的投资组合或在收益既定的条件下寻找风险最低的投资组合。

对于月均收益率的计算,本文根据超额外汇储备投资资产标价货币的不同,分别采用3种不同的计算公式,将不同资产的月均收益均转化为人民币所指示的收益率,即人民币化月均收益率,这样将不同标价货币的投资标的放在同一坐标维度内进行比较,具体公式如下:

美元标价资产;

欧元标价资产;

其它货币资产。

国际分散化的有效组合是指在给定的收益水平下投资者在各种超额外汇储备投资标的间分散投资而得到的最小化风险的投资组合。在不同收益水平下,我们通过Excel软件的规划求解功能,就可以找到各既定收益水平下最小标准差的国际分散化有效组合以及由此构成的投资有效边界,并计算出有效组合中不同超额外汇储备投资标的的权重。

(二)实证数据说明

本文选取1999.1-2012.11主要发达国家G7(美国、日本、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主要发展中国家“金砖四国”(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的主要股票指数的月度指数,美国3年期国债的月度收益率,以及大宗商品市场中的COMEX黄金与NYMEX原油的月度收盘价。在这一阶段既有股市与大宗商品的持续高涨,又有由于美国金融危机所引发的全球商品与资本市场的大幅下挫,因此选择这一样本进行实证研究具有较强的代表意义。

本文中股票指数数据主要来源于Wind数据库与Bloomberg终端,汇率数据来源于美联储官方网站。

四、实证研究结果

(一)投资标的的收益与风险统计特征

通过表1,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投资标的中的绝大多数收益率均远高于三年期美国国债的收益率,这也显示出了我国以美国国债为投资标的的外汇储备的潜在损失。同时在这些投资标的中,俄罗斯、巴西、印度、石油、黄金的收益率也高于同期我国国内投资的收益率。

表1 主要投资标的月均收益率的描述性统计1999. 1-2012.11

通过表2,我们可以观察到不同股票市场并不存在完全正相关,同时石油、黄金与不同股票市场存在较低的相关性,因此根据Markowits均值方差模型,国际分散化可以为我国超额外汇储备投资在既定的风险条件下寻找到收益更高的投资组合。

表2 投资标的月均收益率间的相关系数矩阵1999. 1-2012.11

(二)超额外汇储备投资有效边界与既定风险下的最优投资组合

根据Markowits均值方差模型,我们将1999年1月~2012年11月期间不同投资标的的月均收益率、标准差和相关系数作为参数,运用Excel软件的规划求解功能,构建了基于中国投资者角度的国际分散化的有效组合并由此绘制了国际分散化超额外汇储备投资的有效边界(见图1 AB线段)。这一国际分散化投资的有效边界显示了我国超额外汇储备所有最优组合集合,在这个集合中的每一点都满足了在既定风险条件下的收益最大化。

图1 国际分散化投资的有效边界

对于超额外汇储备投资的风险条件,我们以国内投资的风险条件为基准。通过计算,我们可以得到在国内投资风险条件下的我国超额外汇储备投资的有效组合,如表3所示。

表3 国内投资风险条件下的超额外汇储备投资的有效组合

(三)实证结果分析

通过观察表3,我们可以发现以国内投资的风险条件为基准的国际分散化投资的月均收益率为1.7646%,远高于同期美国三年期国债月均收益率0.2897%与国内投资月均收益率1.0075%。因此满足了我国超额外汇储备的盈利性要求,同时风险条件为国内投资的风险水平,各种超额外汇储备投资标的在有效组合中的币种表3的最右列,各投资标的在有效组合中的币种普遍在3~5%之间,俄罗斯资本市场的投资权重占有效组合的54.18%。

五、国际分散化投资对我国超额外汇储备投资的启示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我国超额外汇储备的估计大约在2万亿美元左右,如我们将其中的1.2万亿美元进行上述资本与大宗商品的国际分散化投资,减少我国外汇储备存量,大概可以得到如下表4所示的组合资产配置表,因此我们发现我国超额外汇储备可以:

表4 超额外汇储备国际分散化投资资产配置表

对于超额外汇储备对国际资本市场的国际分散化投资可以按照表4所示的各国家资本市场的份额进行投资,这些证券市场绝大多数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管协议,因此也具备我国超额外汇储备投资主体进行投资的条件。

必须指出的是,上述资产配置方案是基于Markowits均值方差模型计算出的理论化资产配置方案,而并未考虑各资本市场的容量问题,如对俄罗斯资本市场进行6502亿美元的投资是显然不具有操作性的,这就需要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各外汇超额储备投资标的的权重根据市场条件进行权重的约束,即对 加入更加详细的取值约束,这在理论与技术上是完全可行的,但由于文章的篇幅约束,本文将不对此进行详细阐述,这将成为未来研究与工作实践中不断的对模型应用进行完善的一个重要方向。正如任何有效组合的实证研究一样,本实证研究也是基于“事后(ex post)”数据,因而存在局限性。但投资主体要在“事前(ex ante)”预测所需Markowits均值方差模型的收益率、风险和相关系数等变量、从而构建精确的国际分散化有效组合也是相当困难的,而且投资主体的成长也是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可以通过这样的“事后(ex post)”数据为我们提供一个基本的投资框架,并通过一定的“事前(ex ante)”预测对其进行修正,这也是我们未来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的一个重要方向,以使金融从业者与研究者为我国与投资者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

参考文献:

[1]滋维・博迪,亚历克斯・凯恩,艾伦[J].马库斯.投资学.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2]宋军,张宗新.金融计量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3]姜波克.国际金融新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4]吴念鲁.重新认识我国外汇储备的管理与经营.金融研究,2007

[5]王群琳.中国外汇储备适度规模实证分析.国际金融研究,2008

[6]史祥鸿.基于现行汇率制度的外汇储备规模研究.国际金融研究,2008

[7]杨胜刚,龙张红,陈珂.基于双基准与多风险制度下的中国外汇储备币种结构配置研究.国际金融研究,2008

[8]郑海青.东亚外汇储备库的收益:理论和实证分析.国际金融研究,2008

[9]孔立平.次贷危机后中国外汇储备资产的风险及优化配置.国际金融研究,2009

[10]吴立广.国际分散化证券投资的潜在利益及对QDII投资的启示.国际金融研究,2010

[11]曾之明.后危机时代我国外汇储备优化配置策略抉择.现代经济探讨,2010

篇7

[论文摘要]中国是一个具有典型的“二元经济”特征的发展中农业大国,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农村经济作为整个经济体系的组成部分,其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有效支持。本文分析了农村金融风险的特征及成因,并简要的从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对规避风险的对策进行了探讨。

在农村经济运行中,科学、合理的农村金融安排,一方面能减少农业生产者的借贷成本,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能够为其分散存在于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以增进其农村经济活动的可预见性,从而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然而,近几年来,农村金融基于制度的、历史的以及自身的诸多因素的影响,金融风险加速积聚。本文就农村金融风险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农村金融风险及其特征

农村金融风险是指在某一特定的农村地区因某个或某些农村金融机构或农村金融活动主体由于经营失败或违法经营等原因而导致其资金、财产、信誉等力一面损失所引起的支付危机和信用危机,进而影响当地农村其他金融机构的支付安全,以致发生农村金融挤兑事件,造成农村金融支付秩序混乱的可能性。

总体来看,农村金融风险具有以下特征:首先,从地域上来看,农村金融有以上三个层面的风险形式,且存在依次递进的关系。其次,从金融风险主体来看,农村金融领域可能存在金融风险的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机构等国有金融机构在农村中的分支机构,农村信用社以及其他民间金融组织等。第三,农村金融风险的高发部位是农村信用社和农村民间非法金融活动。

二、农村金融风险的成因

我们认为,农村金融风险的成因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农村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内生性缺陷。一般来说,农村金融机构正常运作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资金提供者不挤兑,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对资金的使用是有效的。但在我国农村,这两个条件极易遭到破坏。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的脆弱性源于其特有的业务活动,作为金融中介机构,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功能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一般来说,只要存款基础稳定,农村金融机构便可在保持足够的流动性以应付日常提款的前提下,将其一定比例的资金投资于流动性不高但收益率较高的资产上。但如果一旦发生重大意外事件,使储户对农村金融机构失去信心时,就会出现挤兑现象,这时,农村金融机构便表现出相当的脆弱性。挤兑规模越大,所积聚的金融风险越大,金融脆弱性就越明显。

(二)农村金融机构制度安排不合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及其他民间金融机构。政府主导的农村金融处于绝对主导地位,但却没有很好发挥作用。民间金融处于被管制的从属地位,运作极不规范,问题较多。农业银行从1996年开始走商业化道路后,不愿在经济条件薄弱的农村开展业务,不断收缩基层营业网点,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目前,农业贷款仅占农业银行贷款余额的10%。同时,农业银行贷款权也收缩,使大量农村储蓄流出农村。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作用正在虚置。据统计,目前农业新增贷款85%以上都来自农村信用社。但由于各种原因,使势单力薄的农村信用社难以单独支撑整个农村金融市场,无法满足“三农”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目前,民间金融仍处于初级发育阶段,无法进一步扩展规模和经营网络。

(三)农村金融机构信用环境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我国农村征信系统建设严重滞后,社会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淡漠,信用文化薄弱,社会信用服务的市场化程度较低,中介服务极不规范,提供虚假资信证明甚至协同贷款欺诈、恶意逃废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更有甚者,与保证人串通骗取金融机构贷款,严重破坏了农村金融的信用环境。同时,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相当普遍,对逃废债务人无强有力的威慑手段,导致金融债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必然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大了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

(四)农村金融机构没有完善的风险预警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一方面,没有建立与农村金融自身特点相适应的科学的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难以及时发现、预警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缺乏存款的风险分散和转移机制,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存款保险保障制度,一旦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恶化,出现严重的信用危机和支付危机,由于缺乏风险转移机制,将会加大金融风险,加剧农村金融的脆弱性。三、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

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整个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其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地会遭受到一定的风险损失,这也是其在追逐利润的过程中所必须付出的成本。但是,风险损失不能无限累积,否则农村金融机构必然会走向破产倒闭。因此,加强农村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特别是要加强县级人民银行的监管显得十分必要。我们认为,应该从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入手:

首先是加强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由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大部分来源于中央银行提供的再贷款,然后以信用贷款的力一式向粮棉油收购企业发放贷款,而各级粮食部门再以财政补贴资金偿还贷款利息,在这种特殊的银企关系下,必然导致一力一面粮棉油收购企业片面强调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资金需求全部由农业发展银行承担,信用意识淡薄;另一力一面,农业发展银行即使存在大量的高风险资产,但因为收息率能保持较高水平,容易淡化其风险意识。因此,农业发展银行应该按照国际惯例和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创建一套新的适应农业经济和政策性银行发展的规章制度,建立新的信贷管理制度。农业发展银行必须要办成“真正的银行”。为此,要制定强有力的措施督促借贷单位专款专用,按时还本付息;对所有使用农业政策性贷款的借款主体,都要进行评估,确定其信用等级;在增加政策性信贷投入的同时,必须讲究信贷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加强信贷资金的风险管理,严格审查贷款项目,确保各项政策和宏观目标的实现。

其次,在外部环境上,需要尽快出台相应的农村金融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保障监督作用,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建立,如:《农村合作金融法》、《农业保险法》等,确保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民间金融等共同为农村经济提供服务,为农村金融机构免于不合理的行政干预提供法律保护,尽量减少对发展农村金融业务的限制,健全对农村金融企业的处罚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同时也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法律约束,避免农村金融机构出现偏离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问题,为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1]何春联,农村金融风险及其防范探讨[J],乡镇经济,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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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课题组,课题负责人:范满志,成员:范满志,成晓玲,刘雅琴,执笔:刘雅琴

一、信用环境亟待改善

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破窗理论”即人为的打破了一个建筑物的玻璃窗户,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最后造成一种无序的局面。近年来,“破窗理论”在我国作用的效果越来越明显。由于信用破坏者没有得到及时适度的惩罚,搭失信便车的事屡见不鲜:经济纠纷和债权纠纷案件逐年增多;不断翻新的假货迫使百姓选择超前储蓄放弃即期消费,由逃废债务、合同欺诈、劣质假冒等失信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增长率。

从整个社会看,计划经济时代的信用仅为资源配置中的辅助手段,造成信用制度基础薄弱;经济转轨初期的信用微观主体在法律上没有实现真正的人格化;在信用体系建设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市场经济新的道德规范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全性直接诱导失信行为频繁发生。例如市场经济中揭出的大案、股市中现出的黑幕、安然公司的破产等无疑都与信用问题直接有关。

从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看,构筑信用经济关乎市场经济的成败。随着改革的深入,粗放增长方式带来的边际效应进入加速递减阶段,集约式增长方式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政府已经能够承担起解决信用问题可能付出的高成本。因此,政府不能再忽视社会生活中日益严重且影响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信用缺失问题,应该采取理性的决策,同时诱导其他相关因素改变博奕结果。

二、市场经济中的信用问题

第一,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在欧美国家,信用已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第二身份证,发达国家中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为银行的大量富余资金提供了最佳投向,同时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长期对个人信用的漠视,我国虽然从1999年起在上海开展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业务,但很多地区公民的信用记录仍为零,滞后的个人信用制度成为制约消费贷款的“瓶颈”。

第二,企业信用状况不佳。一是向社会提供劣质假冒商品,拒不履行合同承诺,侵犯他人商标权。二是利用变更法人代表、资不抵债、兼并、解散、破产、多头开户等手段套取银行贷款、逃废银行债务。三是在破产时采取“大船搁浅,舰板逃生”先分后破;否认抵押贷款中“抵押”的法律效力;借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前的“真空时空”,隐蔽、私分或转移财产;资产评估不实,职工安置费用高,破产费用开支大;拍卖不规范,低于评估价出售破产财产的方法,肆意逃废银行债务。

第三,银行信用监控及评价体系不完善。一方面,由于银行业不断的进行金融创新,使传统的货币概念和测量口径趋于失效,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削弱了金融监管当局的监控能力;另一方面,我国银行业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存在评价工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不足、指标数据来源有缺陷及评价指标的设置不够健全的问题,直接影响银行贷款质量下降。

第四,体制改革中信用问题突现。随着乡镇机构的撤并、人员精简等体制改革的逐步落实,旗县区银行在金融债权管理方面存在清收难、转化难、保全难的问题。其一,基层机构撤并后承贷主体发生变化,原借款凭证失去原有法律效力,致使金融部门讨债无门。

第五,信用缺失阻碍电子商务发展。

电子商务是企业、消费者和政府相关利益主体不可回避的一个商业命题,由于缺乏与信息产业相适应的信用环境致使网上金融发展缓慢。就信用卡而言,其业务在制度法规、核算手续、监督管理等方面不健全,而且信用卡作案的频频发生使人们怀疑其“信用”程度。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安全性决定了消费者选择传统结算方式。与实体经济一样,离开信用这一基础,会使电子商务的交易额缩减、交易成本增加、发展难以为继。电子商务系统的特性表现出虚拟经济对信用的需求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三、构建信用管理体系的思路

(一)发挥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引导社会信用。首先,要加强自身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的政策法规要有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因领导变更而推卸政府承诺,要切实有效的维护产权。其次,要明确与信用管理有关的政府部门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及相应的管理目标和内容;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管制范围和程度,引导市场主体进行制度选择与创新。第三,以市场经济为中心建立相应的道德价值秩序。加大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教育。第四,应协调并整合企业信息资源,建立相对完整的资信数据库和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推动和保障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网络交易的安全与信用,并通过立法的方式为网络经济提供刚性的信用规则,推动互联网行业的稳步发展。第五,增强在信用制度建设中的监督与服务功能,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将其与失信档案共同纳入法律管理办法。第六,要以诚信为基础建立高效率的城市市场,创造诚信的投资环境以提升城市竞争力。

(二)健全信用法制,确保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共赢发展。我国应在信用立法方面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改变现有的维护信用的法律条款在多部法律中被涉及的现状,制定信用方面的专门立法,建立有效的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加快信用立法步伐,同时借鉴国际银行业成熟、有效的评级方法,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使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在开放宽松的社会经济环境中公平的享有和使用信息资源,从而达到多方共赢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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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是农业发展的趋势。西部地区有着丰富的农业资源,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是引导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途径。现代农业发展中资金投入的重要作用表现在:现代农业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要求有大量的资金做保障;现代农业由传统农业的单一初级生产发展为种、养、加、储运、销以及包括一系列 社会 化服务在内的一体化经营,需要相当数量的资金来支撑;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的先进设备的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善都需要资金的投入;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 人力 资源 开发及减少自然风险和 市场 风险对现代农业的制约等,都需注入大量资金,因此,有必要探讨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融资状况,以期为西部地区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1 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融资现状

1.1 资金来源 西部农业融资渠道主要由 财政 和信贷投入构成。财政支农资金从 1978~2006年增长了21倍多,而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支出比重由 1978年的 13.4%降至2oo年的7.85%。从 1999~2o07年,农业信贷占国家信贷总额的比重一直在3.5%左右浮动,各 金融 机构 农业贷款总量虽然有所增长,但是农业贷款在金融机构信贷总额中的比重过小,且呈逐年缩小之势。以四川省为例,近年来尽管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增长幅度较大,但投入总量与农业发展的需求相差甚远,主要表现为:①财政支农投入稳定性差。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增加,但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却逐年下降,根据2000—2006年 统计 资料计算,四川省地方财政支农支出的年平均增量仅占地方财政支出增量的5.16%。②支农信贷比重呈下降趋势。③ 农村 资金外流日益严重。

1.2 融资组织 为现代农业服务的金融组织主要包括中国农业发展 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 3大金融机构。政府对现代农业的信贷支持主要是通过这 3个金融机构来实施。贷款方向包括需扶持的行业、农户、龙头企业等相当部分的农户资金由民间借贷提供。但民间借贷形式单一,且不具备相关 法律 效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多以血缘、亲缘作为借贷依据,由于出于自发、规模小等天然的制约因素民间借贷者至今没有建立专门的民间借贷组织。因此,目前西部地区农业的发展资金来源还是相当有限。

1.3 融资 环境 农业投入高风险、低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制约了资金向现代农业项目的流动。西部地区农业生产总体条件比较恶劣,自然灾害多,2006年西部地区 l2省市受灾面积 17 212.2千 hm ,占全国的比重为 41.9%;成灾面积10 661.5千 hm ,占全国的比重为43.3%  。同时,农产品的供需价格缺乏弹性,致使农业产出的不确定性和农业 投资 的市场风险加剧。另外,现代农业中龙头企业具有经营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抗风险能力弱、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企业产权不清晰的特点,并且现代农业龙头企业一般从事农副产品的加工和销售,所需的流动资金量比较大,而可用于贷款抵押的资产却严重不足。同时伴随着商业银行改革的深化,各金融机构都在努力降低不良贷款率、提高资产质量、撤销乡镇网点、集中贷款权限。据统计,西部地区很多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有空白,目前我国2 868个乡镇没有一家金融机构,西部共有2 645个‘‘零金融机构乡镇”,占我国总数的8o%。

2 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融资困境

2.1 制度安排存在缺陷 西部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的融资困境主要是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安排、农村金融制度的不完整以及制度变迁的强制性和不彻底性。金融是现代 经济 的核心,农村金融制度是支持服务“三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目前的金融供给还不能有效地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其主要原因受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特点影响,具体表现在:一是强制性的特点,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每一步都源于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性供给行为,难以反映和满足微观主体的制度需求;二是不彻底性,对在现有农村金融制度面i临深层次问题时,政府采取了一种回避和拖延的态度,把改革的矛盾和困难后移,如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产权结构问题、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资产质量等。这些问题的累积无疑会加大改革深化的难度,堆积整个农村的金融风险。

2.2 投入总量少 。结构不合理 农业 投入不足主要是指 财政 支农资金与国家财政总支出之比、农业信贷与国家信贷总额之比、农户农业支出与家庭总支出之比均呈明显下降趋势。国家财政和信贷对农业的投入少,具体表现在: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不足。从近些年财政支农支出数据来看,增长幅度较大,但与全国农业生产状况和发展要求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欧美国家的财政预算用于农业的开支,一般占财政总支出的2o% 一50%,但是我国只是在 10%左右浮动。从财政支农资金占整个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可以看出,财政支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②投入结构上,财政对 农村 公共 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仍需加大。在财政支农支出的投入结构中,用于 行政 费用、人员支出多,真正用于农业建设性支出的少;用于大中型带有 社会 性的 水利 、 交通 、供电等方面建设支出比重较大,而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的比重较小;用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支出过高,而一些关系到农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实用性项目,如农业品种改良、科技投入、重大病害控制、食品安全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支出比重偏小;传统农业产业领域投入多,与现代农业相关的科研、信息、第三产业等领域投入少。目前我国每年对农业的科研投入为 60多亿元,约占家2.37%与发展中国家 0.7%一1.o%的平均水平 。直接 投资 多,引导性投资少。这些措施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所需的资金投入。

2.3 信贷组织不完善 农村信贷组织体系不尽完善,信贷支持现代农业的措施没有落到实处。农业发展 银行 政策性 金融 业务单一,服务范围仅限于种植业中的粮棉油收购环节,服务农业产业化功能残缺。农业银行作为商业银行,收缩农村地区的网点和收回县级网点的放贷权等行为导致其失去了大部分存款和中小客户。2007年 2月的股份制改革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治理结构更加突出了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性质,短期内其资源会远离投资回报率较低的以小农 经济 为主的西部农村地区。 市场 定位于服务三农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以小额农户贷款、农村个体 工商 户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为主,从期限、额度和方式上很难满足现代农业中龙头企业的信贷需求。其结算体制不健全的问题难以满足龙头企业全国性、畅通性、快捷性的结算要求。新成立的村镇银行虽然是独立法人,但从 调查 情况看,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都是商业银行,且持股比例均达到51%,从高管人员的委派到银行业务的经营,商业银行对村镇银行都有绝对话语权。村镇银行的贷存比仅为30% ~4o%,大部分资金上划给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这一发展模式很有可能使其成为新的农村资金“抽水机”  。

2.4 环境 不优化 具体表现在:一是西部很多地区都没有建立农户贷款信用担保机构和农业 保险 机构,缺乏对农业贷款的信用保障和风险补偿机制;二是农业自身的弱质性决定了农民大多经济实力弱,缺乏可供抵押的有效资产,增加了贷款风险;三是农村金融客户分散,流动性大,贷款金额小农村 金融机构 依法维护金融债权的难度大, 成本 高;四是农业企业的逃债行为时有发生,在一些地方存在政府干预和执法不利的情况,使得金融债权的维护缺乏外部保障。正是因为西部地区的 融资 环境较差,不良贷款率高,银行才会较少在区域内提供贷款,而是通过各种渠道将资金转移到其他地区或资产上,从而形成西部农业越是需要资金却越得不到资金的悖论。

3 西部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的融资制度规划

3.1 进行制度创新 西部地区现代农业的融资状况面临的体制障碍,必须要通过制度创新(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才能有效解决。按照西方 经济学 的一般解释,制度创新就是使创新者获得追加利益的现存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变革,从而产生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的变迁过程。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创新农村金融正式制度包括明确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的发展领域,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构建农业担保公司和全面的个人征信体系,培育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农村金融的非正式制度主要是指民间金融组织应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组织,从 法律 、制度、政策完善人手,积极引导民间金融组织的发展,将其纳入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加以监管,使其规范运营,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中多层次的融资需要。

3.2 规范 管理 体制 建立隶属国有独资形式的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农司”)和隶属现代农业担保公司,改变传统政府投资农业的方式,农司应实行“改拨为投”的投入方式,以市场配置资源取代行政审批分配,撬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投资现代农业,引导和集聚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入现代农业建设中。农司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取得财政资金的放大效果,且区县一级的农业投资公司在取得市农司投资后,又可以实现二次放大,形成一种几何级增长效应。第一次放大是在市级农司,根据相关金融政策,银行对于担保贷款能发放相当于担保资金5~8倍的贷款金额。第二次放大是在区县级农业投资公司,市农发公司将给予每个区县农业投资公司2亿元左右的资金支持,区县农业投资公司可以发放给企业和项目,也可以放在银行作为担保资金取得更多资金投入农业。具体可以采取 4种方式为投资者、企业提供扶持:一是担保贷款。即按照 担保法 ,因抵押物或质押物不能够满足银行贷款要求的企业,现代农业担保公司对其按贷款担保程序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提供贷款。二是信用担保。如果项目投资大、发展前景好,但实施业主实力一时较弱,市农司可为其融资提供信用担保。三是直接投资。即农司视项目具体情况,按照项目投资总额 l%~100%的比例进行直接资金投入,并在项目的经营活动中回收投资和资金成本后,视情况继续经营或退出经营的投资方式。四是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建设期间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的银行贷款利息补助。

3.3 创新投、融资体制 在资金投入的数量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行积极的 财政政策 ,创造条件,吸引东中部资金和外资参与西部地区的现代农业发展。建立健全农业项目的信息制度,以正确引导社会投、融资活动。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进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加大资本运作力度,采取多种政策促使成长性高的中小型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通过进入 上市公司 获得更大发展;按照境内外 证券 市场上市条件,积极培育农业产业龙头企业,使其进入资本市场,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强化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健全出资人约束机制  。在资金的投入结构上,资金投入重点着眼于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的优质粮产业工程;重点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及农村流通领域中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同时加大对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的投入,包括农村义务 教育 、劳动力培训、 文化 建设等方面。

3.4 重构 农村 金融 体系 根据现代 农业 经营主体的需要,

重塑新型的现代农业金融体系,力求建立起以政策性金融为主导、合作性金融为主体、商业性金融为补充的金融体系,实行有差别的金融制度安排。首先,政策性 金融机构 的转型。借鉴国外的经验,拓展农业发展 银行 的业务领域,除继续做好粮棉油的政策性业务工作,同时提供建设生产资料 市场 产品及加工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社会 化服务市场,以及 交通 仓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所需的资金,扩大服务功能,为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建立长效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凡属农业政策性支农资金都应通过农业发展银行并由其支付,将来自农村的邮政储蓄存款存入农业发展银行,各类养老基金、医疗 保险 基金和农业发展基金等应有农业发展银行拨付。第二,大力发展合作性金融,恢复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金融性质,积极培育小额信贷的贷款形式,立足于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第三,商业性金融机构应服务于农业市场化、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支持小城镇建设、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的建立,支持县域内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以此带动农民的兢业,支持农撞大交通网络的建设。

3.5 培育 融资 环境   良好的融资环境是引导资金进入现代农业的关键。在市场准人上,应实行有差别的市场准入政策,在我国目前银行业整体上资金流动过剩,农村地区有资金需求,但金融运行渠道单一,金融产品供给不足的情况下,降低新设金融机构的门槛。在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上,应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构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广泛开展信用评级活动。在保险制度方面,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由国家投入资金组织实施,将国家对自然灾害的救济、补贴方式转化为农业保费补贴方式。对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的农业保险给予政策优惠。借鉴国外经验,引导建立互助保险组织,建立农村金融存款保险制度。在微观组织的培育上,应着力培育掌握现代农业知识的新型农民、拥有现代企业制度的龙头企业和以技术支持为主的专业合作组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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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来,国家针对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反弹,货币信贷投放偏多,流动性过剩的矛盾尚未缓解,通货膨胀的压力加大等诸多因素,不断加强金融调控力度,央行连续10次提高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6次提高了存贷款利率,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随后,在200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更是明确提出了要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抑制经济由过快转为过热和通货膨胀预期。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对我市经济金融必将产生一定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为此,市政府金融办与市人民银行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我市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交行、邮政储蓄、农信社、商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从紧货币政策的具体内容及表现

从紧的货币政策就是要控制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过快增长,其手段和产生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从2007年初开始,央行连续10次提高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累计提高了5.5个百分点,加上之后面向各类金融机构推出的特种存款,仅2007年以来就冻结我市银行资金22.5亿元,使各家银行资金供应更为紧张。我市多数银行都是靠上级银行借款过日子,由于增加上缴存款准备金,可用资金减少,不得不增加向上级行的借款,资金成本高,利息负担加重。农行在2007年末向上级行借款增加了7.3亿元,借款总额达到25亿元,借款利息支出同比增加了2949万元。二是提高存贷款利率。央行一年内连续6次提高了存贷款利率,使得银行利率几乎翻了一番。银行存款利率的提高,使利息支出随之增加,经营成本也不断提高。但由于贷款规模的减少,加之不良贷款比重上升,并没有带来贷款利息收入的增加,对银行自身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随着贷款利率的不断上调,企业向银行进行融资的成本也在进一步提高,加重了企业成本费用负担,影响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导致我市近年来公司贷款总体规模呈现总体下滑的趋势。三是进一步严格控制信贷总量和投放节奏。为了合理利用有限的信贷资源,几乎所有的全国性银行机构都实行了“着眼于区域经济走势、施行区域差别化”的经营策略,信贷资金进一步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倾斜。我市集经济欠发达和重化装备工业基地于一身,同时金融生态环境差,不良贷款比率一直就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金融机构全国信贷投放规模受限的条件下,我市首当其冲地成为本轮宏观调控中信贷投放规模压缩的重点区域。在贷款投放上,也由原来的存贷比例管理转为贷款增率管理,各家银行按月、季度随时向上级行报告贷款进度,贷款投放速度被适度控制。四是上收银行贷款的审批权限。据调查,目前我市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机构的上级行都在审批权限上实行了进一步收紧的信贷政策,贷款审查条件和程序进一步严格,受所在行业和区域的限制,我市上报的企业和项目贷款申请,很难得到上级行信贷审批部门的关注、认可和倾斜,工业信贷投放规模几乎压缩为零增长状态。五是限制“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政策。2007年5月,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出台后,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制定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等三个环保信贷政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企业和项目进行严格的信贷控制。我市作为老工业基地,钢铁、热电、化工、造纸等重化行业均属于“两高一资”产业,这些行业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影响较大。如,斯达造纸企业受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影响全面停产,2.64亿元贷款全部形成不良;齐化公司2007年5月被国家环保总局作为松花江流域第一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导致该企业不良贷款直线上升,4.29亿元贷款全部形成不良。北疆集团、克山金鼎亚麻等企业也被要求贷款逐年退出,对企业的流动资金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正确认识从紧货币政策对我市经济金融的影响

在紧缩性宏观调控背景下,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全面趋紧,同时受资本市场活跃的影响和经济基础的制约,各项存款增速放缓,2007年较上年少增16亿元。与此同时,全市不良贷款出现了“双反弹”,截至2007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137.4亿元,比年初增加12.5亿元;不良贷款率为40.99%,比年初上升1.97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分别比全省、全国平均水平高14.62和34.29个百分点。大量的不良贷款被无效占用,短期内不能活化和循环利用,从而加剧了银行资金的紧张局面。目前,各家银行机构只能将有限的信贷资金放在优质企业和项目上,促使银行在信贷对象选择上更加“嫌贫爱富”和“挑肥拣瘦”,尽管有市场、有信用、有效益、环保型的企业和项目贷款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但是一些“两高一资”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将不可避免。2007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34.5亿元,仅比年初增加15.1亿元,增长48%,比上年下降4.3个百分点。比全省和全国信贷平均增幅分别低2.7个和11.6个百分点。

总体来看,央行实施的以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和发行央行票据为主的紧缩性货币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控制银行体系流动性过剩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金的紧张局面,但并不会对经济增长和金融环境产生严重的冲击。自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以来,全市经济增长水平非但没有下降,反而表现出强劲的快速增长势头。全市经济效益状况非但没有受到影响,反而表现出盈利持续增加的趋势。2007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69.2亿元,同比增长14.6%,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平均增速3.2个和2.5个百分点,增速位于全省第二位;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138.2亿元、利润总额2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7%、100%。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紧缩性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我市一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成本增加、利润下降、资金周转困难、规模扩张受阻、设备陈旧难以更新、技术开发投入不足等情况,阻碍了企业的持续发展。据全市企业景气调查数据显示,当前我市工业企业面临三大困境:一是主要原材料及能源购进价格持续上涨。2007年全市工业原材料及能源购进价格景气指数持续在低位不景气区间运行,除二季度比去年同期回升7.37点外,其余三个季度同比分别下降19.05点、4.46点和17.27点。二是生产成本增加。受石油、煤炭价格大幅度上涨和钢材、有色金属价格明显回升影响,工业品原材料购进和工业品出厂价格出现反差,加上运输、劳动力和融资成本增加等因素,导致企业生产成本增加,而碍于市场竞争,产品销售价格无法随之提高或提高幅度达不到成本上涨幅度,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利润被挤占,工业品价格呈“高进低出”的格局。2007年,全市工业企业生产成本景气指数持续在低位不景气区间运行。三是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在宏观调控背景下,企业融资难度有所加大,产品库存和欠款挤占资金现象比较突出。2007年全市工业企业融资景气指数持续运行在较为不景气区间,有51.1%的企业资金处于紧张状态。因此,我们绝不能盲目乐观和掉以轻心,要始终密切关注从紧货币政策滞后性对我市经济金融的影响,未雨绸缪,积极应对,不断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进程。

三、应对从紧货币政策的措施建议

国家实施紧缩性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遏制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但对像我市这样发展较慢的地区,应该说经济发展不是过热,在一定程度上说还是偏冷。因此,在当前物价上涨压力有所增大,投资和信贷扩张的动力较强,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和经济结构不平衡的矛盾突出的大环境下,全市经济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金融保持长期稳定仍面临多重挑战。全市各金融机构应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做好货币信贷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对金融宏观调控的认同度

科学判断经济金融形势,准确理解和把握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正确处理经济金融运行中面临的问题,对于货币政策有效传导和各项金融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金融部门要抓住社会高度关注并对经济金融健康运行有重要影响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针对不同对象,适时、适度、有效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面对目前我市信贷工作的实际状况,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在建的重大项目和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等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要不断给予信贷支持,同时,积极向上级反映,全力做好政策争取工作,能享受的政策要全力争取,下大气力,思想再解放一点,视野再拓宽一点,工作再主动一点,争取上级行及时给予政策倾斜,最大限度地化解从紧货币政策给我们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企业本身也要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提高竞争力和信用等级,健全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逐步满足银行贷款所需的各项条件,而不要一味地对银行进行指责和抱怨,力争使自己发展成为银行贷款营销的优质客户,从而有效解决所需资金问题。

(二)以征信体系建设为重点,继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吸引资金、防范风险、加快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我市是全国最早创建金融安全区的城市之一。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与自身纵向比,金融生态环境日益好转。去年,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受黑龙江省政府委托对13个地市金融生态环境进行评价,结果显示,全省综合得分排名前五名依次是,哈尔滨(068)、大庆(053)、牡丹江(042)、齐齐哈尔(022)、伊春(014),省内其他地市均为零点零几或负值,齐齐哈尔金融生态环境与省内第二大城市的地位不相称,表明我市金融生态环境不容乐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涉及到信用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制度环境等各个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考评机制。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共同研究,制定详细的金融生态环境考核细则,争取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区域金融生态评估与通报机制,丰富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措施和载体。二是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步伐。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决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解决的,特别是在信用环境建设上仅靠行政手段推动也不是长久之计,真正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信用建设手段还在于建立有效的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市场选择和约束手段,从根本上实现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不久前,市人民银行开展的征信系统建设就是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把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录入微机,建立失信者记录,定期搞好每个企业的金融资信评估,使征信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各行联手,信息共享,让失信者无立足之地。抬高市场准入门槛,把不道德的人、不道德的企业排除在外。有关部门要支持人民银行采集非银行信用信息,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央行两大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覆盖范围和服务功能,切实为金融机构多放贷款、放好贷款提供有效的信用信息平台。三是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当前,我市的金融案件是胜诉率高,而执行率低。很多不良贷款无法清收,导致银行不良资产比率上升,大量资金无法盘活。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为金融业的发展排忧解难,撑腰打气。要把信用建设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在全社会形成诚信意识,正确处理好银企、银政关系,既要执行国家政策,解决当前问题,又要让银行轻装上阵。各级政府要坚决支持银行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金融债权中存在的问题,各级都不要护短,不要设置障碍。

(三)建立新型银企关系,为争取贷款注入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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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支持的现状

县域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城市经济的发展速度、运行质量和发展后劲。以河北省保定市为例,保定市县域经济2009年GDP为1 177.30亿元,占整个保定市GDP的68%(《河北经济年鉴2010版》)。可见,县域经济在保定市经济中居于重要地位。但因所属的25个县(市、区)因地理环境、资源分布不同,经济发展不平衡,保定市各县的人均财力仅相当于全国各县(市、区)平均水平的82%,达不到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区域的县(市、区)人均财力水平的30%;西部地区特别是山区8个县人均生产总值比全市水平低42%,人均财政收入比全市水平低49.3%。强市必先强县,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做强全市发展支撑,是当前艰巨的任务。

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县域经济与金融支持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保定银行业给予了保定市县域经济发展有效地支撑。以三家银行为例:工商银行保定分行在2011年不断加大对县级中小企业服务力度,累计办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248笔,金额41亿元,办理“网贷通”贷款业务品种165笔,年末余额15亿元,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农业银行保定分行发挥其在农村金融体系的骨干和支柱作用,围绕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增收,2010年累计发放县域贷款38.6亿元,贷款余额增加13.4亿元,贷款增幅达42%,有效支撑了全市“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发展;保定农村信用社作为立足农村,服务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具有县域网点分布广、管理体制灵活、支农力度强等优势,截至2012年5月末,保定农信社涉农贷款余额408.1亿元,较年初增加24.7亿元,增速6.4%,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1.2亿元,较年初增加21.3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41.8%,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信贷支持。

二、金融支持与县域经济之间的现实矛盾

尽管金融业对于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服务与支持仍然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县域经济资金需求与金融供给不平衡

一方面,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推进,县域经济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迅速发展,农业结构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现代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工业化进程以及个体农户贷款需求都对金融业提出了多方面、多样性的需求;另一方面,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数量锐减,到2009年一季度末,保定市金融网点由4 175家收缩至1 568家,村级覆盖率由67.02%降至25.17%,在一些偏远的农村甚至出现了正规金融供给的真空,形成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盲区。此外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权限上收,县级商业银行没有贷款审批权限,无法及时满足企业有效的贷款需求,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减弱。

(二)金融服务产品单一,功能亟待健全

目前,县域金融所能提供的服务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存贷款和汇兑业务上,那些在城市非常普遍的服务项目譬如网上银行、消费信贷、电话银行、ATM、信用卡、代收代缴费等在县域范围很少见,在广大农村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因条件所限,企业金融业务依靠股票、租赁、保险以及票据融资等方式在县域经济融资需求上也难以发挥作用。这就形成了县域经济主体依赖单一的融资渠道,千军万马挤过“独木桥”的瓶颈现象。

(三)县域资金外流严重,县域经济发展缺乏资本动力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县域实体经济主体存入金融机构的资金大幅增加,然而这些资金并没有回流到县域范围,而是大量外流,存贷差扩大,外流的主要渠道有:

1.国有商业银行将吸收的存款主要投放到大中城市和大中型企业,涉农贷款微乎其微。截至2009年底,我国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9.14万亿元,仅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1.48%,人均信贷额不足万元。

2.国有商业银行运用权限将资金层层上收,县级以下的机构只能发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和部分组织资产抵押贷款,造成存贷比下降,资金无法回流。

3.邮政储蓄,网点遍布城乡,服务快捷及时,使得它“吸储”能力不断跃升。由于起步早期无发放贷款业务,使得资金直接流出县域。2008年挂牌成立邮政储蓄银行之后,开展小规模信贷业务,但信贷规模仍有待提高。

4.人民银行的支农再贷款规模有限,难以满足日益扩大的农村信贷需求。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发展县域经济的缺口越来越大,资本动力严重不足,阻碍着县域经济的发展步伐。

(四)县域信用环境差,金融信贷缺乏安全感

由于农村诚信体系不完善,信用观念淡薄,部分贷款人恶意拖欠银行债务,或者以贷还贷、虚假担保、无效抵押、非法融资等的行为,扰乱了信贷市场正常秩序,弱化了银行业对县域经济投放贷款的信心。其次,我国现阶段金融执法效率不高,金融案件往往是受审快,审理慢、执结率低,金融部门经常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债权不能有效维护。

(五)县域贷款担保体系不健全,融资障碍大

一是县域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缓慢,担保能力弱。二是由于一些农户和中小企业缺乏可供担保的抵质押物,农民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缺乏相应的政策,使得农民的不动产变现困难,无法进入担保抵质押范围,抵押担保贷款困难。三是县域中小企业办理抵押贷款收费高、环节多、手续繁琐,加大了中小企业贷款成本。

三、构建与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完善金融服务

鉴于县域金融在服务县域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金融业应立足于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服务,逐步建立与县域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多层次、多元化、多形式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

(一)完善金融政策,配合县域金融体系发挥作用

1.依靠法律保障县域金融服务。法律保障是解决目前县域经济金融支持不足的根本,制定一些县域金融法规,对县域金融体系、县域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和扶持,保证支农贷款及时、合理、有效的发挥作用,促进农村实体业主与金融部门和谐发展。

2.强化县域经济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县域经济金融政策支持体系。调整县域经济结构,区别对待,适当倾斜,指引金融资源优化配置,鼓励国有银行通过设立县域级分支机构,牵头组建村镇银行,引导资金向县域及欠发达地区回流。建立一套县域金融机构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绩效考核制度,从而激励金融业更好地为县域经济服务。给县级金融机构适当放权,对县域经济实施灵活的信贷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放贷力度与宽度。同时政府还可以运用税收优惠、利率补贴等措施引导银行资金流向县域。

3.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县域金融健康运行需要有效的金融监管,构建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银监会统一协调的监管体系,完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建立风险监测系统和预警系统,确保金融安全。地方银行应定期向上级行汇报信贷投放情况,各商业银行及时报送人民银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确保县域信贷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二)积极发展多形式县域金融机构,培育“草根”金融

县域经济的主体是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主体金融机构也应该是中小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秉承“立足三农、面向县城、服务中小企业”市场定位,承担起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通过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发针对中小企业的业务品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着眼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小额贷款等服务项目为县域经济发展助力。县域金融仅仅发展农村信用社还不够,可以将县域股份制银行作为发展方向。股份制银行是完全按照现代金融企业构造的独立法人,一方面发展规范,突破了县域的地域限制,与资本市场结缘,实现资金来源市场化;另一方面以“资金使用本地化”为宗旨,扎根县域内,解决当地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为企业“输血”。此外,积极培育民间信贷组织,发挥其服务县域经济的补充作用。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三类,这些机构是地方金融创新的结果,贷款利率比当地的民间信贷要低,使农民的贷款成本降低,给农民带来实惠,能有效缓解县域内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但是,由于这些民间金融机构缺乏规范的指导和统一监管,存在局限性,所以需要金融管理部门对其加以正确引导,规范其经营行为,使其合理合法地为县域经济服务。

(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与县域经济发展有效融合

县域金融创新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及服务。随着农村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农业生产规模化和产业化的推进,一些特色金融产品如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信贷+保险”产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也应随之大力推进。同时改进信贷管理,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扩大授信额度,积极探索担保、抵押、质押新方式,最大效能地支持中小企业及“三农”解决融资难题。简化贷款操作流程,研制适合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标准。大力推进新型的结算工具,加快电子化进程,推广信用卡,支票卡等银行卡服务,突破资金流动的时间与空间限制,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一是加强全社会金融知识普及和诚信意识教育,大力推进农村、企业、社区信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以增强县域经济整体诚信意识。二是加大金融执法力度,综合利用舆论、行政、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和逃废债行为,依法保护金融债权。三是建立多元化的县域信用担保体系,除了建立地方政府出资的财政担保公司之外,还可以建立依靠财政预算拨款和社会筹资方式组建的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以及由中小企业或者农户联合组建的会员制担保机构,共同出资,自担风险,自我服务,发挥联保、互保的作用。通过发展与健全多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机制,更加有效地增强县域企业融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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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钱水土,程建伟.县域经济发展与县域金融体系重构研究[J].浙江社会科学,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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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风险是商业银行在经营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而导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说是银行的资产和收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作为一类以追逐利润为目的.以负债经营为特点的综合型特殊企业.比其他类型的企业面临着更广泛、更突出的风险。

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以及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的金融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新的金融工具正在逐步增加。而较为完备的银行风险防范体系还有待建立和完善,使得商业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加大。许多导致金融风险的潜在因素突出。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经营环境不断变化。银行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尤其是世界金融自由化与一体化趋势加快。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呈上升趋势。因此,银行风险控制正逐步上升为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并且完善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系统势在必行。

一、商业银行风险形成原因

由于商业银行业务涉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银行经营既受到微观企业、家庭活动的影响.又受到宏观经济、政治环境的制约,还受到同行业的激烈竞争。据有关资料表明。中国商业银行的市场结构呈现典型的垄断特征。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占据了国内市场的90%左右,风险高度集中和容易爆发。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迅速,经营的潜在风险逐步加大。一是不良贷款数量呈上升趋势;二是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问题逐步暴露;三是在一些行的不良贷款比重多达70%左右,经营困难,严重资不抵债,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支付危机。银行业风险的形成除了转轨成本、信用废驰、企业逃债、政府行为等因素外,主要原因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制度弹性。由于我国法律制度不健全.法律与法律、法律与政策之间存在着界限不够明确、标准不够统一、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使法律制度存在弹性,导致商业银行在依法维护金融债权的过程中,依法维权的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尽管《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已经颁布实施,但是银行仍面临着企业不愿或不能偿还银行贷款,使银行承担较大的贷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2.人民银行监管缺乏刚性。多年来.人民银行在监管上偏重于机构的审批,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等问题上缺乏刚性.监管手段也多为检查、通报、批评、处罚等行政手段。致使商业银行受利益的驱动,在缺乏外部约束和内控机制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资产已经或将要成为呆账、坏账而丧失收益甚至本金。

3.商业银行之间协作不够。面对外资银行的大举涌入,国内外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这种竞争.一方面带来了银行业的繁荣;另一方面,单一的恶性竞争.也加剧了银行业的风险。

4.汇率及利率风险加大。随着各商业银行外汇业务和外汇交易的不断扩大.其面临的;汇率波动也日益增大。同时。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涉入使其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大。金融通的不断市场化和中央银行对利率调控手段的运用。利率变化的频率和幅度会进一步加快和扩大,从而银行所面临的利率风险也将增大。

5.金融犯罪案件屡发不断,影响极大。犯罪种类和手段日益多样。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影响也不断扩大.尤其是由于银行内部原因造成的金融欺诈和盗窃案件,使银行资金遭受损失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商业银行面临诸多难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由于缺乏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所致。有的是由外部客观因素造成的;有的是内生可控的,有的是外生不可控的。因此。商业银行应着眼于内部风险管理,综合考虑外部监控因素来设计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系统。

二、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现状

建立并完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和艺术性,搞好风险控制。是商业银行健康发展、提高效益以迎接国际竞争的关键。随着商业银行风险的增多,我国商业银行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组织结构上,实行了岗位责任制和审贷分离;在贷款方式上,采取了抵押贷款为主的形式;在贷款对象的审查上,进行了有效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在风险分析技术上。吸收国外科学的风险测度方法;在财务准备上,提取了坏账隹备金;同时,从公司治理结构上.强化商业银行企业法人地位,成立了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建立了资本金制度、存款准备金和支付准备金制度。加强了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但是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同国外商业银行相比,仍旧存在明显的不足,这表现在:

1.我国商业银行对银行风险的认识不充分。第一是银行过分看重规模,而对资产质量认识不充分。其次,是对现代银行的长短期的经营目标认识不足,缺乏银行发展的长远规划。再次,是我国商业银行对资本覆盖的风险不充分。

2.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体制上存在制约。首先表现为,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普遍没有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不能对金融风险实现有效的控制。其次.我国银行都是以分行为核算主体的横向管理体制.这种横向的管理体制不利于董事会的控制。

3.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手段上比较落后。首先是风险管理专业化程度不同.对于市场风险由于缺少科学的定价信用.难以实现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分离.难以实行独立的专险管理。其次,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量化的技术比较落后。我国银行对于客户的信用评级还比较初级,没有真正建立起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

三、商业银行风险控制体系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1997年9月)认为。风险管理应涵盖银行及银行集团面临的所有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国家及转移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以及信誉风险。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系统正是用于对付银行全面风险而设计的综合管理和控制系统。它有风险控制意识和文化、网络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风险预警子系统、风险度量子系统、风险管理操作等部件构成。以下围绕其组成部件就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系统做一阐述,以便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起到启示和借鉴作用。

1.要改变以往对风险控制的偏见,树立先进的银行风险控制意识和文化。在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系统之前,首先应该明确风险控制和业务发展是并行不悖的,风险控制的过程同样是创造价值的过程任何业务都是有风险的,风险控制的任务就是寻找业务过程的风险点,衡量业务的风险度,积极寻找、发现防范风险的办法,在克服风险的同时从风险控制中创造收益。要处理好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的辩证关系,核心是采取差别化管理的原则,包括不同业务、品种和地区的差别化管理。 要把风险控制作为一种文化、一种灵魂注入金融工作中。我们所说的企业文化,它是一种能支配企业行为的思想性、灵魂性的东西,而风险文化是一个成熟商业银行文化的重要内涵,这个内涵就是风险威胁生存在从事银行各项业务中,每个人、每个岗位、每个部门面对的部是风险与处理风险,要把风险意识从上到下贯穿在每位员工的思想中,形成理念、自觉行动和准则,使之成为工作的支撑点。因此,要更好地生存,就要真正面对威胁,解除威胁。

2建立网络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西方发达商业银行的发展经验说明,大凡风险控制得比较好的商业银行,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不仅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而且建立了垂直的风险控制机构,形成网络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银行风险控制的组织结构要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首先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其次,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具体来说我们应在总行一级设一个风险控制委员会,全行的首席风险控制官担任这个委员会的主席。与此同时,各业务部门和每一个分行都设有风险控制官,但他们都是对上一级风险控制官负责,而不是对同一级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3.风险预警子系统。风险预警系统是用采及时发现风险并进行预警以最小化风险的子系统。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风险预警主要是通过科学的风险指标体系采实现的,包括银行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等一系列指标,根据这些风险指标提供的预警信号及时发现风险。

4.风险衡量子系统。风险衡量子系统包括风险度量的两种重要技术:内部评级和资产组合管理。国际先进银行的经验表明.内部评级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风险定价、盈利性分析、资产组合分析与提取准备金、决定经济资本和监管资本等方面工作;利用资产组合模型度量整个银行资产的未预期损失,利用地区、行业、产品等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风险分散,通过证券法、衍生工具等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降低银行的风险敞口。授权管理是风险控制过程中的重要手段,根据不同的业务特点,应采取差别授权的方式。

5.风险管理操作。商业银行应当逐步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管理操作机制,其中包括建立健全以整体风险控制为目标的资产负债管理制度,以局部风险控制为内涵的授权授信、审贷分离及岗位操作与责任约束制度,以风险控制和评估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制度和以风险转化为内容的保障制度。

在贷款增量和存量考核方面,首先要坚持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即谁放谁收,存量方面除密切注意监测贷款的流动性比率外,还要对那些即将形成的风险或已经形成的风险贷款划分责任,把贷款增量和存量在流动过程中形成的风险额与责任人的工资奖金挂钩,建立贷款风险抵押承包制和责任人比例赔偿制度,定期考评,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兑现奖罚。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使各业务部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既要给予业务部门应有权力,又要防止将权力过于集中在某个部门。

6保持风险控制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不仅表现在风险控制要独立于市场开拓,还要表现在程序控制、内部审计和法律管理三个方面。从程序控制上看,包括:采用合适的会计政策,确定合适的呆账准备金比例,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从内部审计上看,包括:控制和管理政策的确立,控制程序完备性的测试,确认银行内部的操作办法符合外部监管的要求;从法律管理上看,包括:银行活动符合法律要求,与监管部保持联系,为业务活动提供合同文本、警告违约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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