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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俗禁忌中的生态文化因素研究
李本书、王海锋的(2005)《现代生存论语境下民族禁忌的生态伦理价值》一文介绍了少数民族山水、树木、动植物、生计方式方面的禁忌,剖析了其中潜藏的哲学蕴意,发现了这些有关自然禁忌所具有的宝贵生态价值。文章认为少数民族种类繁多的风俗禁忌是促进地区生物多样、维系生态平衡的不竭动力。廖春华(2006)《彝族、佤族、德昂族传统文化习俗与森林资源关系的调查研究》一文论述了彝族、佤族和德昂族独特传统文化习俗中的生态保护精神,诠释了其风俗禁忌的生态功能。李本书(2008)《傣族“龙山林”文化禁忌与边疆生态环境的安全》:傣族人们认为“龙山林”是神灵居住的地方,神圣不可侵犯,因此,傣族人规定族人们不得在“龙山林”区域内进行伐木、猎捕活动,这种原始禁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的生态安全。作者指出,傣族的这种“龙山林”文化现象的本质实际上是一种人们对于保护自然的禁忌,对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张唯一(2011)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中的环境保护》以生态角度审视了少数民族的传统风俗习惯,文章结合许多鲜活的事例揭示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中的生态因素。作者认为原始禁忌有力地维护了的原始自然风貌,使当地人与自然之间形成了和谐相处的局面。梅军(2012)《苗族禁忌习俗中的生态功能浅析》认为苗族的许多禁忌习俗中传承了少数民族人们灿烂的生态智慧,这些生态智慧不仅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去适应生存环境,同时还有益于维护生态平衡,加速生态恢复。作者指出,强化苗族禁忌习俗的生态功能、优化、整合其外化形式可有利的推动生态经济的发展及生态文明的建设。
三、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研究
1.神话研究。翟鹏玉(2007)在《壮族稻作神话群与民族生态审美叙事》一文中主要对壮族的“那”文化稻作神话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了。作者认为壮族稻作神话是一种集科技理解与生态选择有机融合的生态审美范式,其中很多稻作神话饱含着珍贵的朴素生态观,这些生态智慧为我们解决当前人类面临的生态困境提供了现实、有效的文化参照。罗义群(2008)《苗族神话思维与生态哲学观》:在苗族的神话中,“气”指的是天地自然神灵的生命表现形式,人相相对于自然神灵只不过是“过客”、“儿子”的角色,人们的生存是依赖于自然神灵的“气”的滋养。因此,苗族神话背后所体现的是人们要彻底摒弃“人类中心主义”,人们应该敬畏自然、爱护自然。刘亚虎(2008)《支配与和谐南方民族与自然关系神话中的深层意识》一文系统、深入地研究了南方少数民族的自然神话并从两方面论述了人同自然的深层关系。一方面,南方少数民族的先民们为了获得在自然界中的主宰地位,他们以创造性的劳动来和自然物进行抗衡;另一方面,他们还通过制定制约人类某些过度的行为的规约以保护自然环境,表现人类与大自然的紧密关系,体现了与大自然共生共荣的观念。杨文辉(2009)的《佤族〈司岗里〉神话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一文对佤族《司岗里》神话进行了深入研究。作者认为《司岗里》神话是佤族人们对于人类起源认识,是佤族人们生命观的集中体现。在《司岗里》神话中,人类与自然和睦共处、患难与共,动植物与人类地位等同,这对于摒弃“人类中心主义”和解决当今生态危机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余敏先(2012)《禁忌与诉求中国南方民族洪水再生神话的生态解读》,作者以生态视角剖析了我国南方少数民族以禁忌为主题的洪水再生神话中的生态诉求。这类洪水再生神话警示着人类应该妥善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要不断地提升我们自身的生态道德意识,以此来使得人类长久、平安地生存下去。2.口传文学研究。杨海涛(2000)的《民间口传文学中的人与自然西南少数民族生态意识研究》一文从生态视角出发,深入、系统地挖掘了少数民族口传文学中潜藏的生态意识。作者在少数民族民间流传的众多原生态口传文学中发现了人与自然同源的亲密关系,也就是说自然是与人类平等的、有灵魂的生命形式。这种同源的观点体现出了少数民族人们的天地万物浑然一体世界观。同时,文章从三个方面对这种血亲同源观进行了详实的论述:一是人与自然兄弟血亲关系的生态意识。纳西族的东巴经神话中,自然界的万物统称为“孰”,人类的祖先与“孰”是同父的,所以,如果人们乱砍乱伐、肆意捕猎就会受到“孰”即大自然的惩罚。二是少数民族树神崇拜中的环保意识。以哈尼族为例,由于哈尼族人们对神树的崇拜,族人们对森林进行了生态意义上的划分和保护,有效地增加了当地森林的覆盖率。三是少数民族丧葬祭仪方面有着浓重的灵魂归宿观,其中蕴含着生态意识。在地区的丧葬祭祀中,人们需由一位祭司专门吟诵的“指路经”“,指路经”的内容主要是对祖先居住地方的高山、森林、河流、动物、庄稼的具体描绘,这客观地告诫人们要珍爱自然。沈茜(2009)《生态文学视野中的苗族古歌艺术》对瑰丽多姿的苗族古歌进行了生态维度的深刻剖析,苗族谷歌的题材十分广泛,很多古歌都充满着浓厚的生态意蕴,充分地体现出苗族人们热爱自然,追求与自然共生共荣的生态观。王军健(2010)《傣族谚语蕴含的生态观念解读》考察了傣族谚语中所体现的传统生态观,作者认为傣族谚语中蕴含着人们敬畏神圣自然的生态精神,从傣族谚语中总结出了人们值判断依赖外在的万物、人们的行为准则和目标是为保护生态、构建和谐家园的核心思想。袁翔珠(2010)的《论南方少数民族口头文学中的生态观》:南方少数民族创造了独具特色的口头文学体系,少数民族口传文学主要包括:俗语、谚语、歇后语、歌谣等。南方地区少数民族人们以各种形式将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与口头文学相融合,借助口头文学俗易懂的特点将其传统生态观念世代相传。作者认为南方少数民族口头文学中的生态智慧深刻的体现了南方少数民族先民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关系的深刻思考以及他们对生态系统内部各要素和谐发展的认识与理解。
四、少数民族民间规约研究
古开弼(2004)《我国历代保护自然生态与资源的民间规约及其形成机制以南方各少数民族的民间规约为例》研究了地区的少数民族在一定血缘、地缘、业缘的关系之上而形成的保护自然资源的民间规约。西双版纳傣族的《布双郎》、《土司对百姓的训条》,苗族的“榔规”、“榔约”“、议榔词”,侗族的“款约”与“款首裁决”,水族的“封山议榔”和“毁林罚戏”,布依族的“榔团盟约”与“文明公约”,壮族的“都老制”与“都老裁定”,瑶族的“石牌”与“料令”以及哈尼族的“分区育林”与“种子孙树”都涉及了生态资源保护的内容。在原始宗教和民俗文化活动中,宝贵的生态道德规范得以传承,在传承中积淀为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信念、功德观等,这为我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文化支撑。刘志伟(2010)《浅析历史时期乡规民约中的环境意识以现存1949年以前的乡规民约石刻为例》一文通过分析84块具有环保条款的乡规民约石刻的深入研究,对乡规民约石刻中包含大量保护生态意识进行梳理。林移刚,刘志伟《从乡规民约石刻看历史时期民间的环境意识》(2012),地区现存的乡规、民约石刻真实的反映了少数民族人们对人与环境关系的认识。作者对大量的生态保护条款进行了整理、解析,从中凝炼出少数民族先民们朴素的生态观。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少数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创造并继承下来的,是整个中华民族整体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植根于各民族特定历史之中的特质文化,其特殊性和丰富性已成为民族地区乃至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信息资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由于受外来文化的冲击,这种资源不断受到弱化,不能发挥其资源优势,经济学家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富饶的贫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特殊性和濒临灭绝性,需要对其进行保护性的开发,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能够有效进行转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有不同的转换模式,对其进行研究,有助于发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成为知识资本,为少数民族成员知识共享、为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理论和决策服务。
1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类型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是指记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并通过组织可资利用的资源。这种信息资源从形式上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物质载体信息资源;一类是非物质载体信息资源。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物质载体信息资源,又可分为少数民族文献信息资源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实物信息资源。前者包括用用汉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记录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而后者主要是民族文化的传承物(如考古遗迹和名胜古迹、民族文物、生产生活用具)。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非物质载体的信息资源,又称之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i>智力型信息资源:这类信息主要表现为储存在一些少数民族特殊人才的头脑里,他们掌握有本民族特有的文化技能。对这类信息,需要借助特殊管理模式,进行开发和利用。例如没有一纸一画的存于侗族匠人头脑的鼓楼设计。(2)口语信息资源:这一类信息是指无文字的民族,甚至是有文字民族的口耳相传,并不被现代技术设备所记录的信息。在少数民族传统的生产、生活和医疗中有大量的口授秘方,这类信息资源有很大的随机性,需要在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俗上采取特殊的方法搜集、记录、整理和存储。这类信息资源的转换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3)体语信息资源:少数民族大量的文化的传承,是靠宗教仪式、舞蹈等这些特殊的体语表现进行的,这些特殊的文化形式,是本民族成员认同的一种价值体现。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中含有大量的知识,其中既有显性知识,又有隐性知识。通过文献和实物载体记录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我们称其为显性知识,而隐性知识是指如少数民族成员中的个人经验、特殊人才的技能或蕴涵在数据库、数据仓库中的知识。
2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现有转换模式
“转换”的含义较为广泛,包括交换、重新整合、功能改变等。厉以宁在《资源转化和西部开发》一文中,指出“资源转换就是资源资本化……要把潜在的优势变成现实的优势,把潜在的资源变成现实的资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是指利用现代技术设备或管理方法,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提升为知识资源,保存和弘扬民族文化传统,充分发挥其信息资源的作用.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成知识资本。
纵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转换,其实质是系统内知识的转换。根据系统内的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的不同转换形式,可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分成下列几种转换模式:
2.1实体展示模式
实体展示模式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的一种常见模式。这种模式是通过现实展示、真实再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显性知识向显显性知识转化。实体展示模式又可分为活动展示模式和文物古迹展示模式。
2.1.1活动展示模式
从文化产生的形式来看,文化的产生离不开人的生产和生活,没有人类活动,就没有人类的文化。少数民族中的游牧文化、节日文化、宗教文化和风俗文化等活动形式,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一种综合体现,属于一种活动文化的形式,这种文化需要在活动中继承和发展,其信息资源的转换形式是一种活动方式转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活动转换方式有民族文化传承自然形成和政府组织2种方式。民族文化传承自然形成的展示模式,如侗族鼓楼修建中,徒弟向师傅学习鼓楼建筑知识的习得过程;苗族13年1次的枯藏节,通过一种悲壮的杀牛祭祖仪式来祭祀祖先的活动;每年农历的正月、二月黔东南南部侗族的萨玛节,通过祭萨活动,来增强村寨的团结、祈求五谷丰登、人畜兴旺等,这些都是属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活动展示方式。政府组织方式主要是以政府组织的各种展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庆典,例如一年一度的“中国雷山苗年文化周”、表现云南民族歌舞和民俗的《云南印象》等等。这种信息的转换方式,是民族群体成员之间获得和建立本民族传统文化隐性知识的过程,成员获得这种知识的关键是通过观察、模仿和亲身实践等形式使隐性知识得以传递。作为活动文化的展示方式其优点就是真实再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对于这种信息转换方式取决于受众群的多少和民族文化的自觉。而在现实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受外来文化的冲击,缺少传承人,它的受众群正在不断消失,这种转换模式的发展面临挑战。要使这种模式得以继续发展,一是需政府通过一定的经费资助,鼓励有特殊文化现象的村寨开展民族传统文化活动,展示保存这种文化现象;二是把活动文化资源扩展成文化旅游、文化产品资源,扩大其受众群,让更多的受众感知和理解这种文化,使这些隐性知识在更广泛的空间传递,为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社会化创造条件;三是保护和培养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人,使传统文化得以继承和发扬。
2.1.2文物古迹展示模式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离开物质载体是不可能产生的,不可能存在的,负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物质载体,称之为传承物,它包括古遗迹和名胜古迹、民族文物、生产生活用具等,对于传承物我们统称为实物信息资源。这种信息资源的转换,一是采用文物古迹实物展示;二是采用博物馆信息软件,把文物、古迹和遗址数字化形成数字产品,通过多媒体形式或基于网络平台向大众传递数字化博物馆知识资源模式。
文物古迹展示是通过在有特殊民族文化现象的地区和具有古遗迹的地方,兴建博物馆、陈列馆、古遗址展区或建立网络平台,让这些文化现象成为历史文化记忆。例如雷山朗德苗寨、黎平地坪风雨桥、台江苗族刺绣馆等。文物古迹展示作为少数民族传统信息资源的转换形式受到推崇,这种信息转换模式是一种通过收集少数民族民俗文物,对其进行解读提供信息资源的一种转换。文物展示模式是把文物及古迹中的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转化,是将隐性知识形象化和具体化的过程,转化的方式主要是实物和模型。这种模式是通过大量文物搜集,解读文物产生的年代、背景和文化现象,用显性化概念和语言将文物隐含的知识明确表达出来。这种转换方式其优点保存和保护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物,但这种转换方式取决于文物收集的多少、鉴别以及对文物的解读提供的信息资源。
2.2数据库模式
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转换,发展迅速的模式是数据库转换模式。这种模式是通过知识的融合,用各种显性化语言或符号将各种相关显性化概念进行组合、整理和系统化的过程。它是把记录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数据、文字、图片、音像资料,通过筛选、归类并数字化而建成可供查询的数字文档。目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等单位已经建设了民族文化和研究数据库50多个,涵盖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同时在因特网上还有大量的介绍一个或多个民族文化和民族研究信息的网站。一些商用数据库中也有大量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研究信息资料。但由于这些数据库、网站是使用不同的硬件系统、平台与软件建设的各自独立的数据源,没有形成一个知识仓储,所以其知识转换形式是一种显性知识向显性知识的转换。
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实体展示模式、数据库模式都是一种外部形态的整合,还不能形成一种内容形式的整合,在知识转化过程中分别属于群化、外化、融合方式。知识转换过程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知识的内化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将显性知识抽象化的过程,通过归纳和提炼使显性知识被民族成员所掌握、吸收和消化,并升华成为民族成员自身的隐性知识。这个过程需建立一个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知识组织,将少数民族特殊技能人才的经验、少数民族研究专家技能或蕴涵数据库、数据仓库中的知识,通过数据挖掘、知识挖掘等技术将之发掘出来,从而提升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数量和质量,并为广大的民族成员所共享。
3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知识组织模式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是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活和发展过程中所自主生产、享用和传递的知识体系,包括以文字形式或非文字形式保持的民俗、习惯、信仰和思维方式。在这个知识体系中有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知识易于表达和传递,而隐性知识通常难以表达和记录。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中的隐性知识变为显性知识需要寻找有效的方式,将难以表达的隐性知识表达出来。记录者必须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持有者的眼光来记录传统文化知识,而不仅是从研究者的视觉来对传统文化现象做出记录和解释。该方式主要是语言和符号的比喻,可以将人的直觉或心灵顿悟表达出来,因此往往通过隐喻、类推、丰富的语言想象、故事等支持转换。传统的方法是民族研究者通过实地考察和田园调查,形成研究性的论文和论著。这种知识转换是一种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显性知识向显显性知识的转换,但这些知识由于受众群少,难于在民族成员间共享,还不能形成大多数民族成员个体的知识。为此需要创建一种新的模式,使民族成员的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通过建立的显性知识向显显性知识转换的机制,使创新的知识被民族成员所共享,从而实现由个人隐性知识推动本民族的传统知识的发展,即创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知识组织模式。
所谓少数民族传统信息资源的知识组织模式,是在组织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民族传统文化知识进行概念关联,形成共享知识库。构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知识组织模式需要一般信息资源转换的基本条件,如组织机构、软件工具和系统平台、标准和关键技术等,还要满足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转换的特殊条件。
3.1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基地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组织模式需要有组织机构组织实施,通过建立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基地,完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知识组织模式的构建。知识基地的主要任务是把具有特殊文化现象的村落作为研究的中心,由此推广到整个民族社区。具体作法是通过民族研究人员长期蹲点记录或本村寨民族成员自己记录这个村落的所有生活现象,由民族研究者分析记录这些生活现象,并整理、存储、加工、研究形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库。文化信息源库建立的目的有三:一是通过信息源的数据加工,形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总库,只有一定量的资源库,才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进行隐含信息的关联和知识挖掘;二是形成系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研究成果,知识基地是效进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组织的机构,它的任务,就是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隐性知识显性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研究成果是隐性知识显性化的直接体现;三是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概念化,人的知识获取过程,首要是对知识概念的了解和理解,然后接受知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要获得更多的受众,成为有效的资源,需要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概念化,比如说,“中国最后一个部落”,人们就会与从江的芭莎联系在一起;鼓楼、风雨桥自然与侗族联系在一起。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是其他民族无法复制的资源,这些传统文化资源蕴含着巨大的开发潜能,有着显性和隐性的经济价值。但由于这些资源长期隐藏于乡间僻野,不为外人所知,需要有意识的对这些资源概念化,让更多的人去了解,成为人们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对这些资源在概念化的基础上开发和利用,加速其知识的显性化,使之带来“取之不尽”的收益。
3.2创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隐性知识资源共享机制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隐性知识,主要是指深藏在少数民族成员中的知识、智慧和技能。这些隐性知识难于共享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具有这些知识、技能的民族成员生活在乡间,外界了解甚少,隐性知识传播空间狭窄;二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受外来文化冲击,本民族的年轻成员不愿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接受和理解本民族成员的传统文化知识和技能;三是受本民族风俗习惯和价值观的影响,他们有很多智慧和技能是不愿意让外人所知晓的,甚至在本族人中都是有限制的传播。为促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隐性知识资源的共享,有效的进行信息资源的转换,必须创造一种机制,使民族成员能积极贡献自己的智慧和技能。一是应该有一个看得见的知识平台,使每一个民族成员和团体都能清楚地看到本民族和团体有哪些资源,哪些民族成员贡献了哪些知识资源,同时知识基地向国家和地方政府申请部分资金用于对这些民族成员提供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奖励;二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基地要帮助持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的民族成员、团体申请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以获得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
3.3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机构知识库
要建立有效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体系,必须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机构知识库。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机构知识库是利用网络及相关技术,依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基地而建立的数字化数据库,它通过数据化知识基地所搜集和整理信息资源,以及保存少数民族特殊人才技能和民族研究人员所产生科研成果,并将这些资源进行规范、分类、标引后,按照开放标准与相应的互操作协议,允许机构及其民族成员通过互联网来免费地获取和使用。
在知识库的建立中,少数民族特殊人才技能库的建立应给与高度关注。在我国少数民族中的一些特殊文化现象和文化技能是掌握在个别少数民族成员中,他们被民族文化研究者称之为这些文化的“活化石”,他们一旦离世,将会出现人亡艺绝的惨况。对这些特殊人才,要实行特殊的管理方式,由政府和相应的科研机构出资,由知识基地采用现代技术设备抢救性的记录这些智力型资源,使这些濒临灭绝的智力型信息转换成可保存的信息资源,通过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组织,动态地调整民族特殊技能人才数据库,依据知识挖掘技术自动处理数据库中大量的原始数据,从中挖掘、抽取出必然、有价值的知识元,即对少数民族特殊人才技能的个性化知识挖掘,然后系统对这些知识元进行关联、对比、评价,形成知识库,使少数民族特殊人才技能中的隐性知识显化,并为广大民族成员所共享。
3.4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领域本体
二、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在中国发展现状的分析
实施和开展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是当今世界音乐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其在提升学生专业音乐素养及音乐发展多样性方面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我国一些院校及有识之士在推动世界多元文化教育在中国的开展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这也是我国音乐教育发展的重要需求。一些音乐素养较高的专家或者学者就世界其他的音乐文化展开了介绍,并组织翻译了一些经典的音乐歌曲和类型,这些音乐极大推动了我国当代音乐文化发展的多元性和层次性,对于中国音乐教育发展的非常有用的,对中国音乐文化和教育的发展有重要借鉴作用。然而,我们在传递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同时,也要注意与我国本土音乐发展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56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和音乐,有些少数民族的音乐甚至在世界范围内都具有极强的影响力,在世界音乐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国少数民族音乐在我国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然而,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我国音乐教育中,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尤其是欧洲音乐文化在我国音乐教育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而我国传统音乐和少数民族音乐则仅仅是起辅助作用。换句话说,我们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研究和学习是非常少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被纳入音乐基本课程的内容是少之又少的。毫无疑问,中国少数民族多元文化在我国音乐教育中的缺失,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发展与传承是不利的,也影响着世界多元音乐文化教育在中国音乐教育中的发展。我国音乐教育中少数民族多元文化的缺失,这是需要我们认识到并积极解决的问题。
三、我国少数民族音乐内容及其研究现状的介绍
(一)少数民族音乐内涵的概括
我国55个少数民族都能歌善舞,均拥有本民族创造和传承下来的优秀而独特的音乐,表现出自身存在的价值。早在约五千年前,由黄河和长江等大河流域汇成的华夏音乐文化,便体现出多元起源和混合发展的态势,不断发展成熟。同时,它又不断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互相渗透融合,逐渐形成了丰富多彩的现代华夏音乐。少数民族音乐也受到汉族音乐的影响,各民族音乐艺术不断交融,影响,形成丰富多彩的中国音乐体系。我国每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发展历史和文化背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各民族音乐文化,有着品种纷繁的音乐体裁。和汉族一样,各少数民族的音乐从表演形式可分为民间歌曲、民间器乐、民间歌舞、民间说唱艺术、民间戏曲音乐。
(二)我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现状分析
少数民族音乐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在我国音乐教育及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在我国,中国少数民族学会的成员在研究少数民族文化的同时,也注重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挖掘,并且出现了一系列具有专业性的著作,如《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田联韬主编)、《中国各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概述》(杜亚雄编著)。这些著作中,研究论述了我国少数民族的传统音乐,并且首次论述未确定族属的族群音乐,如对夏尔巴人、控格人、克木人及芒人等未确定族属音乐的论及。当然,除了一些较专业性的著作和论述外,我国高等院校的一些学者和教师也就少数民族音乐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有些比较具有影响力的论文已经被汇编成集,对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的研究及传统文化的弘扬意义重大,这也有利于少数民族音乐在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中发挥其不可代替的作用。总之,我国少数民族音乐的研究是具有一定基础的,但其研究还有诸多不足之处,需要我们完善,并将其运用到我国音乐教学中,这也促使其在促进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中发挥更为积极有效的作用。
四、如何更好发挥少数民族音乐在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中的作用
(一)少数民族音乐在我国音乐教育中基础地位的确立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中国不再是一个传统文化居主导地位的国家,而是一个文化多元发展的国家。也就是说,我们要吸收少数民族文化中的优秀部分,要学会理解与尊重少数民族文化,我们要像对待世界多元文化一样,去对待我国少数民族的文化。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是其民族长久以来劳动人民的艺术结晶,是其民族文化的精华部分,更是世界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学习也是我国音乐走向世界的重要途径。因此,我国音乐教育在基础课程设置上,要注重亲疏沟通及由近及远,不能再仅局限于世界多元文化音乐内容,而也要将我国少数民族音乐专业化,将其编排到基础音乐教育课程中。
(二)少数民族音乐教材的选择和建设
纵观我国少数民族音乐,其不仅包括传统音乐,也包含现代音乐,而少数民族音乐运用到我国基础音乐教育中,最不可忽视的就是教材的选择和建设。在基础音乐教育的编写和选择中,需要选择一些内容积极向上的、曲调优美且极具代表性和民族特色的,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吸引学生的兴趣,受到学生的喜欢。同时,全国统编的音乐教材和地方学校选编的音乐教材要结合起来,要注重二者的比例,如全国性的教材可占80%,而地方性的可为20%,这凸显了地方特色音乐的重要性。内容上要兼具世界性和民族性、全国性和地方性。这样,不仅能学习更为世界性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精品,也在无形中培养了学生热爱自己家乡和亲爱祖国的感情。
(三)组织好少数民族音乐活动
二、青年志愿者在海南少数民族民俗文化保护中的作用
1、弥补政府和市场在海南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中的不足
在海南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的保护工作中,政府与市场的作用不容忽视,然而,它们在实际的保护工作中逐渐呈现出一定的不足之处。对于政府机构,一方面由于其在资金周转和专业性等方面都存在着缺陷,有时候会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另一方面,在其广泛的“功利性”观念的驱使作用下,在文化保护中常常会出现以忽视文化效益的提高为牺牲而去赢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对于市场,其最终的目标就是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这就决定了其在文化保护中的方式和手段。然而,青年志愿者便可以很好地弥补这两者的不足,因为其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同时还与人民大众的生活实际有着紧密的联系。如此一来,青年志愿者不仅可以极大地拉近与少数民族之间的距离,而且还便于深入地体会少数民族文化的真正内涵所在。由于青年志愿者这一群体的特殊性,他们在文化保护的具体工作中更具责任感与耐心等,可以积极取得足够的资金来源,极大地减少了人力等方面的开支消费。此外,青年志愿者在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和聚集分散的社会人力方面具有很好的影响作用。
2、参与海南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及创新性传承
青年志愿者在保留危在旦夕的海南少数民族文化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具体的文化保护工作中,其不仅能够把海南少数民族遗留在民间的零散文化通过有形的书籍或者档案等记录下来,以便于保管于我国的少数民族文化知识库中,而且还可以积极思考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来保护海南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在海南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的保护工作中,青年志愿者正在并且即将采用更加多样化的方式来积极对其进行保护工作,不仅在时刻提醒着人们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而且还把各种文化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在大家面前。
3、通过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化实现其经济价值的转化
现如今,青年志愿者对海南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是一股全新的力量,他们能够充分地使用文化所包含的经济价值来完成文化的保护过程。针对海南少数民族的文化特色,可以精心设置一台突显民族特色的文艺表演,再利用演出赚取的费用,对文化保护工作进行展开。通过这种对海南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中,可以让其文化得到最大程度上的继承与流传,使得更多的人对其文化有更加全面客观的认识,为海南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增添新鲜的力量。
二、保护少数民族档案策略
本文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少数民族档案的保护,首先国家档案相关部门应加强征集流失国外以及民间的档案文献工作,尽量使散落在各地的少数民族历史档案搜集在档案馆中,以便能够进行更好地保管。具体而言,可以定期组织宣传,提高人们对于档案重要性的认识,鼓励民间收藏者捐献出收藏的档案文献。对少数民族宣传我国的《档案法》,使人们认识到档案的重要性,也可以通过各种宣传来鼓励相关人员捐献档案,并给予一些物质以及精神上的奖励。不断加强搜集散落在国外的档案文献工作,在前文提到由于战乱,导致我国的一些文献流失到国外,国外的一些出版社有时候会将档案文献出版,我国的相关部门应抓紧这个机会,搜集档案文献,争取以购买等方式来获取档案,对于具有特殊意义的档案文献,可以考虑以外交的方式来进行获取,利用可以利用的所有机遇来搜集流落在外的档案文献。第二建立健全档案保护法等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从事历史档案文献倒卖人员进行严厉打击。目前我国档案法以及文物法中对相关贩卖档案文献的处罚,公安以及一些执法机关都应严格依照法律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制裁,另外对于历史档案贩卖活动也要进行严格的排查,一旦发现不法行为,就要进行严格的处罚。第三对于一些纸质历史档案以及其他的一些特殊档案,要做好保护工作。由于这类档案文献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而造成损坏,因此档案管理人员一定要加强保护意识,对于这类档案进行一些技术性的保护,如对于保管的地方要能够防火、防尘以及防高温,纸质档案保存在温度在14℃~18℃之间的环境中,相对湿度保持在50%~60%,若是纸质档案出现了破损以及粘连现象可以采取一定的古籍修补技术来进行恢复。建立档案管理管理体系与监督体制,逐渐更新改造档案馆陈旧的设备等,如果遇到技术问题,一定要及时的求助一些技术人员,尽最大程度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对于不易于保存在档案馆的少数民族档案,如一些大型的不宜挪动的碑刻等,可以采取其他的一些手段来保护档案,如可以采用拍摄等手段来记录下档案内容,在石碑上涂一些有机硅材料来进行防腐工作。
三、档案数字化管理策略
除了以上几种保护少数民族档案的策略,我国也要尽快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要想加快少数民族档案数字化管理建设,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工作人员对少数民族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可以说少数民族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一个比较长远的发展历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对少数民族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深入的改革,档案管理部门要认清这一点,转变传统“重藏轻用”的观念,使得服务模式变得更加的主动,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来改变传统的手工操作和查询的方式,做好信息化建设的思想准备,为档案管理信息化创造良好的条件。尽快实现少数民族档案信息化管理,实现常用少数民族档案的数字化,档案的数字化管理能为使用者提供更加明确的档案类型,极大地提高少数民族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的工作效率。从长远考虑,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硬件设施建设包括数据服务器、图文影像扫描设备、数码摄像机等,软件设施包括规范化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等都需要进行完善,少数民族档案管理软件要涵盖档案信息的收集、处理、整理以及检索、利用等的服务功能,同时还必须适应多种平台以及不同操作系统的运行,本身要具备较强的安全控制能力以及连接其他数据库系统并进行交换数据的能力,保证各系统管理网络顺利进行。在建设少数民族档案信息化管理体系方面,首先就是建立一个比较新型的管理机构,使得管理网络能够覆盖到所有档案,档案管理各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双向、开放的交互式档案管理网络。第二建立一套比较科学的少数民族档案管理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来制定比较详细的管理办法,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少数民族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关键问题就是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以及其实用性能。为满足这些问题,就需要制定相对统一的电子文档归档管理制度,整体保管,加快档案信息网络平台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的统一化建设。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少数民族档案资料的质量,多多加强网络技术、服务设施以及网上档案资源开发等工作,制定一系列有实际约束力的规范和标准来建立档案信息网络,使得档案网络更加的具有统一化,实现档案信息的共享。少数民族档案人员素质将会影响到档案利用的效率,现代的高效管理人员一定要具备现代化信息技术,能够熟练的使用计算机来进行信息化的办公,否则无法满足档案信息化管理的要求,电子文件的收集和管理也就无从谈起,档案信息化、网络化的管理和服务也不可能完成,所以少数民族档案管理部门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尽量为档案管理工作配备计算机专业的人士,为档案利用者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减少档案利用者的麻烦,同时还要对现有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在职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2新疆地区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研究的现状
(1)理论研究现状
目前对高校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及其相关问题研究广泛、深入,取得了不少重要的学术成果。但是,针对特定地区、特定群体研究较少,对民族传统体育在高校的开展对推动高校校园体育文化的建设的作用,民族体育元素引入高校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研究较少。而且目前,没有在新疆高职院校领域进行具有新疆少数民族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构建整体性研究的。
(2)实际应用研究现状
目前研究有少部分理论型研究,主要集中在民族传统体育在高校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方面,而动态地研究调研新疆本土具有典型特色的5个世居少数民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锡伯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调研并不多见,对把具有本土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引入到高校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研究较少。
(3)多领域研究现状
目前研究领域比较单一,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研究方面主要在民俗学领域,整体性的研究成果较少,而在与高校体育教育结合的交叉领域研究更少。
3新疆地区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的构建的研究途径
(1)分析研究新疆本土具有典型特色的5个世居少数民族
(维吾尔族、哈萨克族、锡伯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传统体育项目、传统体育文化特点,通过分析整理,形成新疆特色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相关概论性资料。
(2)以校园体育文化、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两者间的结合为研究对象
以期构建具有新疆地域民族特色的高职院校校园体育文化。(3)创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硬环境,创造学生能积极参与的校园体育文化软环境,创建具有区域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力求使各院校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发展具有本身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最终形成自己的传统特色,对体育资源进行挖掘整理,大力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课外体育活动,组织少数民族体育知识的讲座、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体育知识竞赛,加强学校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队的建设。
(4)综合运用社会学、心理学和统计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
采用观察法、测验法、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行动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实验法等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观察了解新疆特殊地区性特点,研究新疆具有典型特征的5个世居少数民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锡伯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文化,收集、分析、整理材料。形成区域、民族特色后,对各个定点院校进行地域性分析,探究把民族体育文化引入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然后,选定新疆地区的多所高职院校进行定点的实际构建研究,做出实际引入民族特色体育文化的具体实施方案。最后,根据实验研究结果,对实践途径的有效性、适用性、理论和推广价值及尚需完善的地方做出进一步探讨,终将研究成果应用到新疆南北疆部分高职院校的实践教,评估实践效果。
(5)通过对新疆地区部分高职院校进行试点研究
(选取具有地域性典型性的南北疆院校),构建具有新疆地域性少数民族体育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构架,探究其实效性,定点实验,在实践中检验具有新疆特色的、民族特色的、地域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效果。
(一)借助当地传统文化名胜,打造传统文化品牌
1.经济效益
在全体华人中,文昌帝君具有极大的影响,世世代代一直受到人们普遍尊崇,借助文昌帝君的广泛影响,打造凉山文化旅游大品牌,便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首先,由于借助了“拜文昌故里、求学业大成”的文化优势,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同,激发了潜力巨大的客源市场。其次,国家出台一系列拉动内需的发展战略,也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受旅游市场利好政策刺激,必将迎来国内旅游业发展的一轮新。第三是成昆铁路复线正在修建,建成后从成都到越西,仅两个小时车程,文昌故里风景区,已经完全融入了大成都旅游圈,完全有可能吸引来巨大的城市客源市场,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与经济发展。四是越西地处小平原,形成了文昌故里风景区环境优美,山清水秀,空气清新,宜游居住的独特优势,非常适合各种人,特别是老年人休闲度假。五是游客越来越喜欢特色旅游,文昌故里风景区不仅地势平缓,风景优美,环境清新,而且具有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不仅对国内旅游市场具有吸引力,对海外旅游市场也具有巨大的潜力。文昌故里项目规划2020年的税后投资利润率为29.4%,投资利税率为39.2%,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包括建设期)为9.27年。
2.社会效益
文昌故里风景区项目建设,将带动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这将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带来飞速发展,项目完成后,人们参与旅游经营相关的行业,增加收入,这对贫困人口减少、贫困发生率降低有很大的帮助。另外,中国自古就有“北孔子,南文昌”之说,文昌与孔子齐名。越西是文昌故里,是文昌文化的发源地,这一较高的文化知名度,使越西受益匪浅。3.生态效益文昌故里风景区项目在减少资源消耗、恢复地表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状况、遏制水土流失、提高森林覆盖率、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减少和降低人居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低自然灾害发生频率等方面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借助越西县建设彝族之乡,打造红色旅游品牌
1936年,红一方面军途经凉山,越西就有700多人参加,其中彝族人就达100多。据红一方面军政治部所编的《二万五千里》一书记载,当时参加的100多彝族人,被编成了一个彝民连。有一个彝族连,在全国的少数民族中是独一无二的,这是争取进入国家第二批红色旅游重点项目重要基础和条件。项目规划建设应尽量展现越西各族人民,尤其是862014年第12期彝族精英对中国革命的重大贡献,突出民族团结这一永恒主题。规划定位(1)核心理念:用创新思维认识红色旅游、开发红色旅游、管理红色旅游、树立符合时代特征、市场潮流的红色旅游资源观和发展观,既要正确处理好开发红色旅游的政治意义,也要注意开发红色旅游的经济效益,实施三大结合:一是政治意义与经济效益的结合;二是革命贡献与民族团结的结合;三是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休闲旅游、特种旅游的结合。(2)主题定位:红色旅游经典教育,彝族红色旅游体验。(3)形象定位:彝族连,中华英雄谱;零关古道悠远,彝汉和睦昌盛。(4)市场定位:融入“金沙水拍,情深意长;大渡桥横,天堑飞渡;雪山草地,艰苦卓绝”红色旅游大环线。将这一片区的红色旅游客源市场作为该项目的首选客源市场。(5)目标定位:全国第一个以“彝族之乡”为主题的红色旅游的国家AAAA级景区。投资概算:本规划总投资为40000万元。
1.经济效益
独具魅力的项目必将吸引大量客源到越西古城观光、休闲度假,项目直接受益稳定可靠;高度发展的旅游业必将促进越西商贸、餐饮、宾馆、娱乐、交通、城市建设等多方面快速发展,同时可以增加就业岗位。古城建筑特色鲜明、定位准确、基础设施配套等众多因素,必将提升古城及周边土地价值,增加财政税收及城市后续发展能力,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2.社会效益
项目带动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这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带来飞速发展,项目完成后,人们参与旅游经营相关的行业(旅游服务收入、商铺租赁收入、康体健身项目收入、古街区房地产收入),增加收入,这对贫困人口减少、贫困发生率降低有很大的帮助。
3.生态效益
彝族之乡项目不但对生态环境没有破坏,相反在减少资源消耗、恢复地表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状况、遏制水土流失、提高森林覆盖率、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减少和降低人居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低自然灾害发生频率等方面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借助地域优势,打造特色文化品牌
凉山域内的阳糯雪山,主峰铧头尖海拔4791m,为凉山北部最高峰,从南到北,山上分布着十多个大小不等的湖泊,总面积约1875亩,是建立登山体验项目的理想区域。
1.阳糯雪山登山体验项目的自然条件和资源状况
阳糯雪山气候寒冷,终年积雪,道路险峻,人迹罕至,在不少景区都人满为患的今天,阳糯雪山仍鲜为人知,少人涉足,是探险观光的理想圣地。阳糯雪山有三海、黑海、红海、歪海、九海等冰川湖泊,湖中水色各异,五彩斑谰,可以建成典型的古冰川公园,特色十分鲜明。湖泊周围有万亩原始森林,有奇山、异石、飞瀑、跌水和溶洞群;日出、晚霞、云海、烟雾尽收眼底。草木葱茏,蜂舞蝉鸣,泉水叮咚,构成一幅有动有静的优美画卷,几乎齐聚了所有类型山地的景观,为旅游开发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2.登山体验项目的规划范围和内容
阳糯雪山登山体验项目规划范围为整个阳糯雪山区域,规划内容为建设安全服务设施,打造集登山体验、探险、观光为一体的特色文化景区。阳糯雪山登山体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为30000万元,主要投向旅游项目规划、交通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旅游商品、市场营销、资源保护等项目。
3.经济效益
阳糯雪山登山体验项目必将发挥巨大的经济效益。越西县未来交通条件的大幅度改善,同时伴随着凉山州交通网络的进一步完善,越西县的可进入性大大增强,借助成昆复线铁路,越西县进入成都市远郊旅游目的地辐射市场圈。阳糯雪山聚万千宠爱于一身,天然旅游资源组合良好,具有开发高品质文化类旅游产品、民族风情类旅游产品、度假类旅游产品这三类特色旅游产品的基础。阳糯雪山登山体验项目完成后,预计旅游年收入可达5000万元以上。
4.社会效益
阳糯雪山登山体验项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社会效益。(1)阳糯雪山登山体验项目的建成,为登山探险爱好者活动提供了良好场所,对提高人民体质和陶冶情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阳糯雪山登山体验项目还会带动周边区域经济的发展,牵动相关的第三产业发展,解决当地居民的直接就业问题,增加收入,带富一方。(3)阳糯雪山登山体验项目的建设,可以促进越西县与外地的经济、技术、文化协作与交流,提高越西的知名度。(4)阳糯雪山登山体验项目的建设,还将全面带动当地的建筑、交通、商业、食品加工等多种行业的发展,有利于当地农副土特产品的就地销售,促进当地社会、经济、文化从封闭型转向开放型,提高当地的社会、经济、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
5.生态效益
本项目在减少资源消耗、恢复地表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状况、遏制水土流失、提高森林覆盖率、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减少和降低人居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低自然灾害发生频率等方面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四)借助独特的民族文化,打造民族奇葩品牌
越西县民的族文化资源,主要以彝族鬼谷达布络魔为代表,而达布络魔以原始性、神秘性著称,具备开发优秀旅游资源品牌的优异条件,开发潜力巨大。在彝族鬼谷达布络魔区域,保持着完美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原始森林比比皆是。绵延十多里的绿色翠屏里,风光幽美静谧,鸟语花香;无数奇花异草,布满青山、秀水、飞瀑、深涧,更让神秘的达布络魔充满了原始森林的神秘风光。达布络魔以神奇恐怖的鬼怪文化著称,聚集着丰富的人文宗教资源、奇秀的自然风光、原始的生态环境、神秘的传奇故事等等,开发为彝族鬼谷达布络魔民族文化体验探险项目,集登山、民族文化体验、探险、观光为一体,堪称民族奇葩品牌。彝族鬼谷达布络魔民族文化体验探险项目,规划范围为彝族鬼谷达布络魔区域,总投资为24000万元。
1.经济效益
彝族鬼谷达布络魔民族文化体验探险项目必将发挥巨大的经济效益。越西县未来交通条件的大幅度改善,同时伴随着凉山州交通网络的进一步完善,越西县的可进入性大大增强,借助成昆复线铁路,越西县进入成都市远郊旅游目的地辐射市场圈。随着国内大部分地区城镇化水平的迅速发展,对高品质民族风情类旅游产品需求的进一步增强,彝族鬼谷达布络魔民族文化体验探险项目由于天然旅游资源组合好,堪称民族旅游品牌奇葩,前景十分广阔。彝族鬼谷达布络魔民族文化体验探险项目完成后,预计旅游年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
2.社会效益
彝族鬼谷达布络魔民族文化体验探险项目,起码具有以下社会效益。(1)本规划的建成为登山爱好者活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场所,对提高人民体质和陶冶情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带动周边区域经济的发展,牵动相关的第三产业发展,解决当地居民的直接就业问题,增加收入。(3)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以促进越西县与外地的经济、技术、文化协作与交流,弘扬民族文化,提高越西的知名度。(4)彝族鬼谷达布络魔民族文化体验探险项目建设,还将全面带动当地的建筑、交通、商业、食品加工等多种行业的发展,有利于本地农副土特产品的就地销售,促进当地社会、经济、文化从封闭型转向开放型,提高当地的社会、经济、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
3.生态效益
彝族鬼谷达布络魔民族文化体验探险项目在减少资源消耗、恢复地表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状况、遏制水土流失、提高森林覆盖率、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减少和降低人居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低自然灾害发生频率等方面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抓机遇创条件发展文化市场
(一)大力扶持助推文化品牌战略
越西县品牌建设将推动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推动越西县品牌战略深入发展。只有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扶持力度,扩大品种范围,严把品牌申报、使用审核关,规范包装,才能促进越西的品牌战略不断发展。目前,企业及专业合作社使用“大凉山”品牌标识涉及26个品牌的30个包装,主要涉及农副产品。对已使用包装的企业,应加强跟踪服务,促进品牌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监管助推文化市场健康
少数民族地区由于情况特殊,加上历史的影响,在国家方针政策的前提下有相对的地方性法律、行为规范,因此其条件是十分优越的。在这样的前提下,具备全面地落实国家对文化事业发展已出台的各项政策,尤其是各项经济政策的优越条件,包括文化事业经费在本地区财政支出比重占1%,并逐年增长;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基础经费随财政增长;修建文化设施实行税费优惠和计划、贷款照顾;特别要剔除文化市场建设只是文化部门的事情的狭隘观念,积极扶持正当的经营,重点扶持一批确有发展前景的文化项目和文化商品,让他们有足够的自信心和雄厚的实力去参与市场竞争;同时严厉打击文化市场的“三非”,保护合法经营等。通过专项检查整治,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为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市场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创造条件助推文化市场发展
改善外部条件是破除文化市场只是文化部门的事的狭隘观念,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联姻”,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发挥国家、集体、个人以及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展企业文化、商业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等。大力实施“文化富县”战略,完善和创新服务举措。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资金扶持、税费减免、金融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加强发展投资软硬环境建设,强化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完善信息、融资、技术咨询等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解决制约发展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落实企业减负各项政策规定,下大力排除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种干扰,通过深化服务,督导落实国家扶持中小民营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创新和优化发展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针对部分行业市场萎缩、订单不足的状况,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帮助企业开展域外产品推介、博览会、项目合作、招商会议等各种宣传推介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争取订单;充分发挥好财政性支持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历史条件形成了独特风俗习惯,保存许多不仅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以及科研价值的东西,如充分利用,不但成为精神财富,同时还能带来经济效益,促进文化市场的发展。要整合资源,积极兴办文化产业,增加自己的造血功能,把雪球越滚越大。同时,还要积极采用外资办文化等方法,海纳百川,开拓文化投入的新局面,建设繁荣兴旺的文化市场。
(四)措施有力助推文化市场发展
1.摸清家底,制定相应的措施
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地广、人口不集中,而且交通比较困难。但是,民风敦厚、直朴,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和传统的民族文化,潜力巨大。为此,发展文化市场就必须深入实际,摸清情况,才能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方法。采取“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以独特的民族文化为先导,如利用民风、民俗的节日,整理、挖掘反映民族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大造声势,通过宣传鼓动,同时,吸引外来的“靠山吃山”,利用本地区的资源(主要指自然资源),制定出一系列优惠政策,让外部了解,增加投入,形成两只脚走路,促进经济和文化市场的发展。越西县命名县级生态家园300户,其中:越城镇100户、中所镇100户、南箐乡100户。经审查该300户家庭庭院整洁、环保意识强、无违反村规民约和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符合创建标准,被命名为2013年度县级生态家园。在成都世纪城国际会议中心五楼水晶2、3厅举行的“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投资说明暨产业推介会”上,越西县分别与湖北武汉市鑫龙恒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可宣(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湖北新六集团签订项目合同,签约资金5.08亿元。在成都香格里拉大酒店2楼巴蜀郡厅举行第七届中国西部投资说明会暨经济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上,越西县与北京恩波明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功签订《北京恩波(越西)水电集成及硅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同》,签约资金9.7亿元。该项目计划三年内分两期投入,项目投产后年产值可达20亿元,贡献税收2亿元。签订的企业项目为开展企业文化奠定基础,同时为文化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带来了新的机遇。
2.抓住机遇,组建集团
近些年,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建设,国家大力推行的是“文化扶贫”,并逐年加大投入。以四川省凉山州的一个县为例:2010—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入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资金888万元;建120个农家书屋,每个农家书屋2万元的图书、书架等设备。因此,用国家的扶持和本地区的自然环境优势,集中投入,开辟集文化包括文博、旅游、服务、加工、出口为一体的集团实体,使人们在文化消费中,不仅陶冶情操,净化心灵,而且重视和了解本地区,促进物质和精神的双丰收。四川省凉山州举办的“彝族国际火把节”、内蒙古的蒙古族“那达慕节”等都是这方面的成功案例。因此,抓机遇,广泛联合,形成自己的特色,才是成功之路。
3.树立用人的新观念,引进各种类型的人才
文化不仅是一种事业,而且从大范围来讲也是一种产业。发展文化市场必须集一切可以作用的力量来兴办。因此,要使文化市场真正发展,就必须大胆选用具有经济头脑,能搞经济的人到文化上担任领导职务。贴紧市场经济选用干部,坚决打破地域界限,要坚决摒弃原来人才使用上的种种不合理限制,如民族、性别、年龄、身份等等限制,真正做到人尽其能,人尽其才。只有这样的融合,才能发展文化市场,促进经济的繁荣。
4.走出去,请进来
2高黎贡山区域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高黎贡山区域少数民族众多,对于该区域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的发展来说,无论是体育用品、体育休闲,抑或是体育旅游、竞技观赏、体育培训等都有着无限的潜力可挖,这对于丰富该区域的传统文化,传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宝藏,充实群众的日常生活,促进该地域经济的发展都有重大的意义P47-49。
2.1传统体育文化旅游产业
高黎贡山区域由于其特殊的地理环境及生物环境,旅游资源丰富。由于地方对旅游产业的发展,该区域旅游产业在目前已具有一定的发展规模,且具备一定的品牌效应。相对其他地域,该区域的旅游产业仍是新兴产业,表现出投入时间不够长、民族特色不够突出、旅游服务质量不高、旅游内容单调、旅游形式简单等弊端P101-104。要向充分利用旅游资源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就要做到充分利用当地的民族传统文化。高黎贡山区域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具有其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并有很大的参与性与观赏性,如其中的泼水、东巴跳、霸王鞭、目瑙纵歌、龙舟竞渡、刀梯绝技、攀岩、漂流、打陀螺、斗鸡赛、打手键、跳皮筋、爬杆、跳竹竿等,且它们多与民族风俗和节日风情紧紧相连,是旅游产业中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源。目前,如云南德宏州景颇族的“剽牛祭天”、万人“目瑙纵歌”传统体育文化节每年都吸引了大批的国内外游客前来观赏,极大的促进了地方旅游业的发展。云南临沧佤族的“木鼓节”期间要举行盛大的祭祀活动,并伴随有许多佤族舞蹈和佤族传统体育项目进行表演,同样吸引了大量的游客,令其流连忘返。而徒步翻越高黎贡山,使游客在旅游健身的过程中也充分的领略到了高黎贡山奇美俊秀的自然景观。
2.2传统体育文化用品制造业
体育文化用品制造业的发展,是对该区域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一种物质传承与传播,虽然目前表现出产业规模不大、产品相对单一、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弱点,但其表现出了强大的发展潜力。如高黎贡山区域所在的保山,其“永子”文化历史悠久,影响广泛,“永子”围棋深受国内外游客的喜爱。高黎贡山区域所在的德宏,民族传统武术文化深厚,该区域少数民族民众所使用的“护撒刀”深受游客的青睐。该区域所在的怒江洲,众多少数民族自古以狩猎为生,狩猎过程中使用的“弓弩”制作工艺精良,也成为游客竞相购买及收藏的物品。
2.3传统体育文化观赏业
高黎贡山区域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极具观赏价值,如云南怒江州傈僳族的一年一度的“刀杆节”上的表演,吸引了广大游客的同时,也让游客感受到了傈僳族传统体育中的原始与粗犷。高黎贡山区域德宏洲梁河县的德昂族,历史上,曾在滇西一带以武力称雄,特别是在12世纪至15世纪时,德昂族的先民建立了金齿国,更是称雄一方,从而造就了德昂族人民对武术的崇尚与热爱。每逢喜庆节日或祭祀活动,都要举行大型武术表演,吸引了大批周杨庆辞,徐艳华:高黎贡山区域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研究边地区和外地游客前来欣赏。而每年一度的云南大理“三月街”,白族民众表演的“霸王鞭”也吸引众多的游客观赏及参与。极大的带动地方经济的增长。
2.4传统体育文化休闲产业
随着地方的经济的发展,政府部门在高黎贡山少数民族集聚区域建立了不少颇具不同民族特色的少数民族村落,如保山旧寨的白族村落、腾冲的傈僳族村落、施甸县的布朗族村落、怒江洲贡山县的独龙族村落、丽江玉龙县的纳西族村落、临沧沧源县的佤族村落等,在这些少数民族村落均建立起了颇具民族特色的文化保护站和休闲娱乐场所,极富民族特色的文化、体育表演,吸引了大批的外来游客到此驻足,享受休闲时光,充分感受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带来的精神愉悦感。推动了少数民族区域的对外交流及经济发展[4]P19-21。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6)24-0069-02
自秦朝建立以来,中国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境内的各民族间一直保持着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联系与交流,互相之间进行着学习、借鉴和融合。同时,少数民族保留了自己的传统文化特质,从而使我国的法律文化体现出多元性的特征。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主要通过习惯法的方式存在并发挥其作用,是国家法之外的客观存在,是国家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正如千叶正士所言:“不认真对待法律的社会文化基础,就不可能成功地实现法律的现代化。”对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特质的研究和探索,是认识和理解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的核心部分。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的特质进行论证和总结。
一、少数民族法律文化以习惯法为核心内容
习惯法是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为本民族所信守的部分观念形态和约定俗成的群众生活模式的规范,它一般靠盟约等方式来调整个人之间和部落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以达到维护本地区社会秩序的目的。习惯法是少数民族社会的基本行为范式,特别是在纠纷解决、维护社会秩序等领域具有主导性、持续性。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制定法不是至高无上和无所不包的,而仅仅为治理的手段之一,甚至处于次要的地位。少数民族地区这种立足于社会和谐并强调人的习惯道德力量的特殊的传统法律文化,形成了以少数民族习惯法为主的“民风有序” “路不拾遗” “憎恨偷窃” 的法律文化观念。首先,习惯法的形成是由习惯演变升华而来。瑶族的民谣有:“石牌(习惯法)大过天。”彝族民谣说:“山林有清泉,彝家有尔比(习惯法)。说话一条线,尔比是银针。”其次,习惯法与当地当时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习惯、意识形态有密切的关系。再次,同样的道理,居住在林区的群众,有保护利用树林确定林权的习惯法。缺水地区,特别注重用水灌溉的习惯法。习惯法有的源远流长,世代相传,有的公众认可,视为神圣。这种传统的力量和意志,个人的权威是很难使它改变的。
二、少数民族法律文化以禁忌、习俗为具体体现
民俗、禁忌是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主要组成部分,已经内化为少数民族生活的一部分。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少数民族习俗禁忌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为了保护少数民族聚居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实现民族的长远发展,许多少数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很多保护环境的日常生活禁忌,这些禁忌规范制约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交往。生活在云南的布朗族、阿昌族、怒族、独龙族等,他们都有相关的狩猎规则和禁忌,他们一般忌春天狩猎,忌捕猎怀崽、产崽和哺乳期的动物;藏族和蒙古族实行的轮牧制度,有效地防止了过度放牧的出现,藏族还禁止打死猴、鱼、蛇、青蛙等;纳西族通过村民大会推举德高望重的老人组成“老民会”,制定全村的村规民约,他们指定专人组成管山员或看苗员,对有乱砍滥伐、破坏庄稼等行为的人,由“老民会”依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罚,还禁止在水源旁大小便,禁止在河里洗尿布,禁止向河里扔垃圾废物,禁止堵塞水源,夏季他们会进行封山,禁止毁林开荒等。
第二,少数民族习俗、禁忌调整人们之间的交往。少数民族习俗、禁忌在人们的交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宗教活动、婚丧嫁娶、节日庆典、农耕习俗到饮食习惯等,都有各类礼俗活动。例如内容丰富的饮食禁忌:藏族忌食乌鸦、秃鹰等动物,认为它们吃动物和人的尸体,具有神性;另外,藏族还忌食鸟、骡、马、驴等,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动物的生理机能与人相近,食用了这些动物的肉会影响人的特性;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忌食大肉;苗族忌吃狗肉等。总体上,饮食禁忌是人类社会最早的生存防范意识和行为准则,破坏食物禁忌就会影响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正如卡西尔所言:“禁忌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唯一的社会约束和义务体系,它是整个社会秩序的基石,社会体系中没有哪个方面不是靠特殊的禁忌来调节和管理的。”少数民族还有风格各异的丧葬习俗。例如藏族的天葬、火葬、水葬、树葬和土葬等,这些丧葬习俗反映了藏传佛教对他们的影响;回族则禁止火葬,采用土葬,回族的土葬不用棺椁,不起坟头等。这些禁忌、习俗和人们的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个以社会、家庭、宗族关系为主的强有力的多维度调整少数民族交往的法律文化传统。
三、少数民族法律文化具有极强的乡土性和鲜明的民族性
习惯法是熟人社会中形成的“地方性知识”,少数民族习惯法形成于乡土的熟人社会,具有典型的农业社会的乡土气息和地方色彩。少数民族习惯法围绕少数民族乡土社会中的婚丧嫁娶、生产生活等日常事务,以符合当地传统的简便而又易于操作的行为模式和规范方式,引导人们行使自己的行为,由此来维护本地区或本民族社会关系的稳定,确保人们生命、财产和家庭的稳定,同时保护当地环境和公共财产不受外界侵犯。
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是伴随着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而来,为少数民族民众反复使用后所逐渐选择、认同和积累的,其根植于民族的精神观念和社会生活中,反映了少数民族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变迁,同时体现了少数民族的思想感情、心理发展等。绝大多数少数民族成员受本民族法律文化的影响,在处理问题是会选择他们本民族的习惯法进行解决,离开少数民族,习惯法就不具有存在的土壤和使用的前提。
四、少数民族法律文化具有厚重的宗教性
我国的少数民族几乎全民信教,尽管各民族信仰的教别和教派不同,是少数民族行使自己行为的主导和核心,任何民族成员都不得对其侵犯和亵渎。而且,少数民族习惯法是宗教教义在世俗社会的体现,甚至习惯法仅仅是为了强调和明确宗教教义而存在。例如,藏族习惯法中藏传佛教教义教规占绝大多数,而且习惯法不得与藏传佛教进行相悖;信仰伊斯兰教的伊斯兰民族,他们的习惯法内容更是严格遵照《古兰经》的规定,甚至是《古兰经》的重复和照搬。这种以宗教为主导的习惯法文化的特殊作用在于,引导民族成员尊崇宗教的神圣与权威,通过宗教来治理社会,试图建立“无诉”和“息争”的行为模式和价值取向。在社会生活中,他们排斥一切与宗教精神不相符合的思想和行为。在这种文化下,法律似乎有些多余,作用显然是有限的。因而形成了薄法厚教的少数民族法律文化特质。
五、正确对待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习惯法在民族地区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地位,但国家法也是非常重要的存在,合理协调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和国家法法律文化之间的关系,要求我们要正_对待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
中国历代统治者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政策基本采取“和而不同”的策略,避免“一刀切”,让少数民族按自己的“民情土俗”进行管理和自治,基本形成了少数民族习惯法和国家法并举分治的基本原则,并且形成了国家法和民族习惯法相互转化的良性互动。
当前,在法学界还有一股质疑法律多元的声音,认为少数民族习惯法是落后的,不利于我国的法制统一,应当在民族地区强行推行国家法律,甚至有学者站在国家法律统一的立场上,认为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存在是对国家法制统一的破坏。实际上,这种否定论并不了解法律多元理论的背景和发展趋势,仅仅是一种望文生义的批评而已。苏力教授认为,法律多元现象不但存在于古代、近代,而且还存在于现代。在当代,既然法律多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我们就不能想当然地人为消除它,要让习惯法与国家法优势互补,共同服务于法治社会。国家法应当给习惯法留下一定的空间来调整社会关系,习惯法也应当表现出对国家法应有的尊重,不能太偏离国家法的原则和精神,否则会被国家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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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0
随着全球化、现代化的发展,越来越多不同民族或不同种族的人聚集在一起,世界民族文化也交融在一起,形成了复杂和多元的文化格局。面对这一格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发展,成果相当显著。然而,还是存在着部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人口分布不均、多民族聚居等现状,这些都成为了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瓶颈。长期以来,为了消除民族地区和汉族地区之间的不平等,相互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的缩小成为了重要的手段和途径之一,由此也导致了少数民族地区在教育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照搬照套汉族地区发展模式,有的民族甚至开始讲汉话,写汉字,将自己的文化抛之脑后。
中国不仅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也是一个具有多文化长期并存的立体文化生态区,同时还是一个文化交融和冲突比较集中的地区。中华民族文化在整个国家的56个民族中的传承效果是直接关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立足于世界的千秋万代的大业。正因为如此,少数民族的教育绝对不能仅仅依靠学校来完成,更多的教育模式是要建立在少数民族自己的文化基础之上。
民族文化的核心基础是民族的,属于精神文化的范畴,信仰本是文化心理的深层结构,明确了各民族宗教文化传承的社会心理基础,就找到了作为国家共享文化传承的基点,学校教育在此基点的示意下就能找准自己的着力点,使每个民族文化心理的深层内涵成为国家意识和中华民族认同的基础,对化解并消除与中华民族共同文化心理建设相抵触的各民族文化糟粕都在积极的意义。
对于少数民族来说,其宗教文化的传承是民族文化延续之重要线索,尤其是民族传统宗教活动,里面所蕴含的文化真谛是中国最古老的文明。少数民族的宗教文化不仅对少数民族的世俗生活起着重要影响,还通过持续规范少数民族民众的观念和行为,进而影响着少数民族民众的价值观等,并最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的稳定和发展,乃至民族、国家的凝聚力等产生重要地整合与促进作用。人是社会的人,是文化的人,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价值形态给予人以安全、自尊、认同、延续,其发展和演化又形成民族共同的价值认定,这对民族的形成、民族特征的形成,包括民族心理、思维模式、社会习俗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构成民族认同的重要基础。作为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少数民族宗教文化是特定民族的价值观、信仰和社会认同体系的典型代表,是这些民族的精神皈依,它因此成为特定民族的民族认同基础。它是少数民族成员之间相互帮助,紧密联系的内在动力,也是少数民族宗教文化形成和存在的内在基础。
长期以来,人们始终认为,人类描绘的世界和自身的最初表现体系起源于宗教。如果说哲学和科学产生于宗教,那是因为宗教起初代替了哲学和科学,特别是原始宗教,它不仅促进了人类智识本身的形成,同时形成了让这些知识得以阐发的形式。“和谐”是宗教与社会有机构成中的主题,和谐一词所体现的无疑是事物协调的生存与发展的状态,它被视为是天底下最珍贵、最美好的状态,是人类的永恒价值追求。我们之所以将其作为研究的重点,是我们可以在组织得最简单的社会中找到它,而且似乎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宗教更适合我们理解人的本性,或者说,它似乎更便于我们展示出人生的本质的、永恒的方面。实际上,任何宗教都不是虚假的,就其自身存在的方式而言,任何宗教都是真实的,是活生生存在于人类的生活中的,它和人类的生活更加贴进,安排得更加合理,似乎已经溶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如今,更多的研究者开始从少数民族传统生活出发,探寻人类文明发展的最基本模式,从研究宗教仪式活动过程,进而研究教育如何通过仪式进入人的心灵,理解教育对人的生命意义,有利于让人们重新认识民族文化,并保护这些以特殊形式出现的民族教育资源。民族宗教活动研究的指导思想建立于和谐社会构建和中华民族共享文化建设的背景之上,分析宗教文化存在和延续的社会心理要素及其作用形式,思考其延续的内在和外在机制,为构建多元共融、和谐共生的西南民族文化提供参考。随着外在社会的现代变迁,包括少数民族宗教文化在内的少数民族文化面临着“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强烈的互动矛盾,有些少数民族宗教文化也面临着消退的危机。事实上,少数民族宗教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问题,是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命题,也是关系到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由于文化的传承既包括显性的、物质和行为的传递,还包括了内在隐性的、为少数民族群体成员所内化的观念、态度和价值观的传承。所以,从少数民族宗教活动的视角来思考少数民族教育的实施,有利于剖析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内在机制,这在全球化背景下将不仅可以促进文化多样性的保护,还可以促进少数民族宗教文化价值的现代实现。从理论价值来看,将为解释民族宗教传承的文化心理基础的构成要素及其结构方式做出新的探索。
中图分类号:J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3)09-0147-02
文化是一个多样性的整体,其中包含了知识、信仰、风俗、道德等人的社会能力和习惯。语言可以表达任何文化,它本身也是文化。然而,语言因其自身的差异和使用其民族的文化特性的不同而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尤其在不同文化的语言交际中不可避免会因文化差异而产生障碍。解决这种因文化差异而产生的语言障碍,就要将语言学习与文化学习结合起来。因此,在少数民族汉语教学中,汉文化的教学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语言表达习惯的差异
语言的表达习惯差异是最为形象和直观的,是我们在开展语言教学时比较关注的。作为分属于两种截然不同的语系的语言,汉语与维语在表达习惯上有着很大的差异。这里主要探讨与文化有关的差异现象。
首先,从语法角度上看,汉语和其他少数民族语言有着较大的不同。以维语为例,汉语是“主--谓--宾”形式,而维语是“主--宾--谓”形式。从小习惯母语表达方式的维族学生,在学习汉语时,必然存在一定的困难。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汉语里的一个很常用的日常用语:“你去哪里?”很多少数民族学生却依照本民族语言的语法习惯表达成:“哪个地方去你?”其次,汉语中一词多义现象较为普遍,而维语中很难找到一一对应的解释,这就必然会给学生的深入理解造成一定困惑,特别是一些词语的引申义的变化。例如,“吃醋”指产生嫉妒情绪,“王牌”比喻最强有力的人物、手段等,“死棋”比喻一定失败的局面。这些词的引申义在维语中很难找到相对应的解释,因此学生在理解及翻译时显得较为困难。最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较为迅速,汉语中不断有大量的新词汇和表达方式补充进来,如“下海”、“冲浪”、“炒股”、“走穴”等等,这些新词,对于汉族中知识闭塞的一部分人来说理解起来尚有一定困难,少数民族学生的理解和掌握就更是存在着相当大的障碍。
二、语言的文化背景差异
(一)历史文化背景差异
由于各民族发展的历史状况不同,积累下来的文化也各不相同。其中体现了各民族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熟语”。汉语的“熟语”一般包括:成语、谚语、歇后语、格言警句等;而维语的“熟语”则主要是谚语和成语。少数民族学生在接触汉语中这类文化色彩很浓的熟语时,理解上往往存在着较大的困难。例如,“塞翁失马”、“亡羊补牢”、“望梅止渴”这类成语,都源于中国古代文学作品,本身就是民族文化气息浓厚且含义隽永的寓言故事,学生若是不了解其中的典故,就很难正确把握其所表达的含义了。当然,学生也可以借助工具书进行学习、帮助理解,但是,还有很多表达方式是很难在工具书中查到的,如“清水衙门”中的“清水”、“三顾茅庐”中的“茅庐”,就很难在字典词典上查到它们的比喻,这给学生的自学造成了很大的困难,需要老师给予详尽的解释和介绍。
(二)宗教文化背景的差异
宗教文化是人类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宗教文化中的哲学观念、宗教典故等等,更是融入到了民族文化的生活中,成为日常语言的一部分。佛教、道教对汉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反映出蕴涵其中的宗教文化色彩。例如,“无常”、“随缘”、“因缘”等词汇,就体现着强烈的佛教文化的哲学观念;“天人合一”、“乐天知命”等又体现着道教文化的影响;“借花献佛”、“临时抱佛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等俗语,更是体现了佛教文化和道教文化在汉族文化生活中的深入人心。汉族和维族的传统不同,因此,汉语和维语中所蕴涵的宗教文化信息也不尽相同。学生在学习汉语时,老师应对此类文化差异做一一的讲解,必要时应该给学生补充和扩展相关的宗教文化知识,使学生能够更深刻地理解所学知识。
三、语言的风俗习惯差异
风俗习惯是一个民族延续至今的风尚和习俗。它是伴随着人类物质文化生活的实践活动而产生、发展和变化的,也是人类文化宝库中的珍贵财富。风俗习惯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在这里,我们主要谈谈饮食习俗及传统节日习俗两个内容。
(一)饮食习俗。饮食习俗是一个民族文化中最具有稳定性和民族性的内容之一。汉民族是一个在饮食上极为讲究的民族,不仅烹饪手法十分讲究、样式繁多、形制复杂,而且对菜肴的命名也大有学问。例如,“狗不理包子”,这名称乃是一个人名,来自该小吃的创造者的小名。而“年糕”、“汤圆”等都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年糕”表示年年高升、“汤圆”象征合家团圆。还有汉族婚礼时放在婚床上的红枣、花生、桂圆等象征“早生贵子”,除夕夜的年夜饭必有鱼象征着年年有余等等。这些充满了民族特色、文化特征和象征意义的语言文化现象,就不是非母语的学生所易于理解的了,在文化接受上必然会存在着一定的障碍。
(二)节日习俗。传统节日是体现着一个民族共同感情和风俗习惯的重要内容,在民族文化中具有其独特的意义。在一次口语测试中有这样一道题:“请你谈谈中秋节”,结果有近一半的民族考生回答“不知道这个节日”。中秋节是汉民族的传统佳节,体现了月圆时节家人团圆的美好心愿,像这样的节日就是汉民族的传统节日,是汉民族风俗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体现着汉民族独特的民族情感和民族思维。不了解这些习俗及背后的文化含义,就难以真正理解与之相关的很多语言内容和文化内容。例如,与中秋节有关的汉语作品数量极大、且佳作颇多,是汉语教学时难以回避的。可见,了解民族的风俗文化对我们学习该民族的语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对语言文化教学的建议
为少数民族地区语言教学打下良好的基础、扫除文化障碍,笔者认为应该大力开展语言文化教学,将学习语言和传播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文化的学习为语言的学习扫清障碍。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教材中相关知识的丰富和扩充
教材是语言教学的最直接的途径和承载手段。目前,在少数民族所使用的学习汉语的教材中存在着重语言轻文化、重语法轻应用的现象,涉及汉民族文化、民俗风情的内容相对较少,造成了学生接触和了解汉族文化背景知识的机会相对缺乏。笔者认为,我们应将汉民族的历史文化、宗教文化和风俗习惯等的背景知识和语言教科书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教材和教学活动来扩大学生的相关知识储备,以真正体现语言文化教学的崭新语言教学观念。
(二)教学过程中注意语言教学与文化介绍的合理结合
语言教学毕竟不是文化教学,它的侧重点在于语言本身。但是,我们不能忽略了在语言教学中有机地结合文化知识的介绍和补充,以增添语言教学的趣味性、针对性、知识性,提升语言教学的文化品位。这不仅能使语言教学扫清文化障碍,最终还能使语言植根于相应的文化当中,成为鲜活的语言,而不是脱离了母体文化的干瘪的词语和语法。
(三)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导师。语言学习上真正成功的例子,必然是对该语言背后的文化产生了浓厚兴趣的缘故。因此要使学生学好汉语,就必须下大力气培养学生对于汉民族文化的浓厚兴趣。要注重平时教学过程中的点滴培养,熏陶感染;要耐心细致地向学生讲解和传授相关的文化背景知识,使学生培养出对于汉民族文化的浓厚兴趣,将语言学习自觉扩展为文化学习,这将为语言教学提供良好的文化支撑。
五、结语
总之,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如果在少数民族汉语学习的过程中忽视民族之间的语言表达习惯、文化背景、风俗习惯等差异,必然会导致沟通交际出现障碍。因此,我们要重视语言文化教学在少数民族第二语言教学中的意义,正确理解各种差异,努力缩小各种差距,同时还要善于利用不同文化传统中的有利因素,充分发挥文化的作用,以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汉语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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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民族这片幅员辽阔的土地上生活着55个少数民族,每一个少数民族都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了自己辉煌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但是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少数民族文化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和前所未有的挑战,人们越来越来越意识到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重要性。本文试图从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界定出发,进一步探讨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价值和意义,并提出如何全方位保护我国少数民族文化权利。
一、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界定
少数民族享有自己文化的权利,是少数民族权利的内容之一,简称少数民族文化权。它指多民族国家或国际社会通过国内立法或国际约法形式确认和保障少数民族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民族文化方式生活、学习、工作的权利。该定义有其特定的内涵和丰富的外延,从内涵上讲,有三点:(1)权利的主体是拥有、认同该文化的少数民族全体,即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是一项集体权利:(2)权利的对象是少数民族文化;(3)该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法律权利是由法律所承认的意志或法律所授予的权利”没有法律的承认和强制力做后盾,权利就不成为权利,政府和个人可以肆意破坏,使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受到极大的侵害,造成民族强制同化。为了更好地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进行保护,便于执法操作,需要了解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外延,主要有以下几点:(1)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权;(2)少数民族教育权;(3)少数民族古籍文化整理、抢救、传承权;(4)少数民族文学艺术权利;(5)少数民族权;(6)少数民族饮食和服饰权利;(7)少数民族节日权利;(8)少数民族文化交流、协作权;(9)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权;(10)其他权利。
二、现阶段我国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现状分析
1.市场经济地发展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形成强烈冲击
由于工业化、信息化的推进,物质和文化产品的丰富和物流的发达,交通的改善和人口流动的增加,外来文化的影响剧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受到猛烈冲击,正在发生急剧的变化。一些民族的语言、服装、民居文化面临严重危机。如赫哲语,目前能用本族语交际的只有十几个60岁以上的老人;云南基诺族传统竹楼有可能在10年内被内地汉族的砖木结构平房和钢筋水泥结构楼房所取代。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许多年轻人外出打工或忙于耕作、生意,对传统民族节日渐显冷漠,导致传统民族节庆活动逐渐冷清。一些民族文化瑰宝因民族文化老人的即将绝迹,如云南纳西族的东巴文化正在失传。优秀的民族艺术形式都由于人文生态环境的变化而面临严重的生存和发展的考验。许多民族工艺后继乏人,面临失传的危险。
2.少数民族文化遭受人为破坏
由于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保护措施不得力,一些地方和一些人为了牟利而滥用和破坏民族文化。如随意改变、歪曲甚至捏造所谓“民族文化”,将少数民族的建筑、服饰、音乐、舞蹈等改变得面目全非;由于管理维护不善,民族文物自然毁损严重,被盗掘、盗卖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少散在民间的民族文化文本、字画、法器、雕刻、珍贵服饰、乐器等流失海外。
3.少数民族在现代文化教育方面处于落后状态
我国少数民族绝大多数居于自然环境恶劣,经济文化落后的西部地区。在市场经济和人才竞争的环境下,民族地区人才流失严重。至2002年底,西部有372个县未实现“两基”(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在这372个县市中,少数民族聚居县占83%。实现“双语”教学,是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入学率和综合素质,使之更好地接受现代教育的需要。但民族地区的“双语教学”问题很多。据《新疆部分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质量调查报告》称,民族中小学毕业生各种技能达到要求者只占5%左右。的小学已基本实现了用藏语授课,但初中以上藏语教学基本上是空白。这种不连贯、不配套的藏语教学体系的后果是,藏语授课的小学生毕业后只能升入汉语授课的初中,造成学生的学习困难。
三、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价值和意义
1.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当前,在我国社会深刻变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要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至关重要。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离不开文化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
2.有利于少数民族自身发展,增强少数民族的自豪感和凝聚力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特有的民族文化,民族本身就是民族文化传承的结果,丧失共同文化的民族就不成其为民族。在开放不断深入的情况下,“‘地球村’的语言正在逐渐成为现实,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各个地区的人们,再也不能互相回避,或者奉行闭关自守的孤立主义政策,整个世界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联系在一起了”。作为民族特征的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都会发生巨大的改变,可以与民族发生分离,只有在共同文化特点基础上的共同心理素质才是持久稳定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根源于共同文化的稳定,民族与文化是始终不可分离的。每个民族成员很容易在其民族文化的旗帜下交流和凝聚,完全跨越时空。从民族心理上讲,每个民族对自己的文化都有一种自觉的自豪感,特别是长期积淀下来的文化精华。英国的拉德克利夫?布朗曾以安达曼人德信仰仪式为例,说明文化的功能之一就是促进社会的团结与凝聚力。少数民族由于是弱势群体,少数民族文化属于亚文化,弱势文化,面对主流文化和其他文化的包围,少数民族对于自己的文化更是怀有特殊的情感。只有给予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以特别的保护,才有利于保有共同的少数民族文化,有助于少数民族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增强少数民族的凝聚力和自豪感。
3.有助于少数民族文化和中华民族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中华民族文化不等同于主体民族(汉族)文化,也不等同于统治民族(如历史上的蒙古族、满族)文化。中华民族文化是中华各民族文化融合的最终产物,其繁荣和发展需要各个民族输入新鲜的血液。汉族文化是主流文化,在同等的条件下,其繁荣和发展不会受到制度、历史、环境等因素的制约,或者说阻碍因素较少,其权利无须特别的保护。相反,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极易受到多种客观和人为因素的阻碍。少数民族文化的权利也因此极易受到侵害。只有给予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以特别的保护,才能使少数民族文化在实质上与汉族文化平等地繁荣和发展,从而有助于整个中华民族文化繁荣和发展。
四、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几点意见
1.正确认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嬗变与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关系
一方面我们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嬗变,应理解和宽容。另一方面我们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进行必要的保护也体现了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记录民族发展的历史进程,实现民族认同和社会认同,丰富世界文化宝库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我们的宽容和理解不是强迫少数民族继续居住在用竹木搭建的房子里,也不能要求少数民族青年拒绝外出打工,不去接触现代都市文明。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只能在顺应现代化要求的前提下才有现实意义,违背历史与社会的发展规律,去阻止文化的变迁,只会导致自由的丧失和文化的僵化。在社会的进步过程中,一部分与时展要求不相宜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变异是正常的,但由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不可再生性,我们对其保护可以保留其价值减少其损失。
2.完善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法律制度
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应建立起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协调一致的法律制度,立法、执法要尽量明确、具体。国家的立法要有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特别规定,甚至制定详细的司法解释或行政法规。地方立法在国家立法的大原则下,结合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富有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便于执法,克服目前一些无法可依的局面。以下几个方面是立法中应明确规定的:(1)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外延,采取列举加概括的立法例;(2)执法主体要明确,避免在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保护中互相推诿责任;(3)要明确规定法律责任,一旦发生侵权,可更有效地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在立法中,还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1)要结合国家的民族政策、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立法,特别是针对具体少数民族文化的详细规定;(2)要让少数民族尽量有效参与立法。少数民族更了解当地的民族文化,其参与立法,可以减少立法和执法成本,更利于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
3.加强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意识的宣传
要在全国范围内宣传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尤其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和群众,在全国各族人民中树立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观念。使人人认识到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性,了解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内容,做到自己不侵犯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同时对侵犯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行为作斗争。
4.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执法者的素质不高是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的重要原因之一。作为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执法者,既要有少数民族文化知识,有少数民族文化重要性的意识,又要熟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等与少数民族文化相关的知识。执法者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是否能得到有效保护,如云南阳宗海水体出现富营养化问题,当地政府不重视占有相当一部分原因。
五、结束语
在多元文化格局的情况下,文化的影响和冲突是必然的。少数民族文化只有在和其他文化相互影响中,汲取其他文化中的合理部分,才能发展自己。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正在得到不断改善和加强。但是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仅有党和政府以及学者的努力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从制度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加强与国际社会在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使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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