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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包括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流通重点设施建设、商品粮棉生产基地、用材林生产基础和防护林建设、农业教育、科研技术推广和气象基础设施等。目前,我国农业依然是靠天吃饭,大多地区不得不主要依靠雨水灌溉,人工灌溉对于那些雨量稀少或者雨量变化无常的地区也是绝对必要的。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业基础设施状况尽管有所改善,但是依然薄弱。因此,2004年以来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一直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就是政府按社会公众的集体意愿提供市场机制无法有效提供的公共品,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或分配活动,它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已任。由于农村区域人口居住密度小,农业基础设施的市场化指数相对较低(见表1),农业基础设施的提供主要由政府来完成。因此,承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公共财政必不可少的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最关键的问题是投融资方式的选择,这不仅关系到农业基础设施投资的效率,还决定着农业基础设施的资金来源及其维护等问题。
根据我们的调查,近年来国家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增加较快,1994-2006年,中央累计安排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总量超过4000亿元,主要投向农业和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六小工程”建设。在国债及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当中用于大农业方面的投资比例也有所提高,目前财政资金正在成为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见表2)。但从整体上来看,我国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总量仍然明显不足,直接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的投资比重偏低。造成农业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的原因或制约农业基础设施增加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向城市倾斜的公共财政体制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给不足的体制性因素。因此,必须构建城乡协调平衡、公平合理的基础设施财政供给新体制。
一、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1.根据受益范围的大小,通过调整和理顺各级财政分配关系,合理划分农业基础设施的界限,建设基础设施费用原则上由各地方相应层级的公共财政予以提供,中央政府根据公平均衡的原则,按贫困程度予以支持。
2.建立和完善省级政府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由于地方政府提供的基础设施大多具有的正外溢性,如果没有相应的补偿,这些产品的供给就会陷入不足的境地。因此,建立和完善省级政府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由上级或邻近地区政府对其进行适当的补助是必然选择。从目前地方公共财政体制来看,不仅要求完善纵向转移支付制度,还应建立健全省级以下政府间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3.推进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的深化与创新。应加快城乡统一税制的步伐,合理确定农村税收,逐步建立起科学、公平、合理、规范、优化的农村新税制。同时,对农村税费体系进行合理重构,尽快形成新的有利于增加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的筹资制度。
二、建立财政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筹措建设资金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多种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
1.增加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县要调整农业和农村的财政投资和支持方向,应逐步提高各级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城镇的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要向农村延伸,特别是城镇的垃圾处理设施、管理职能要突破城乡界限,逐步延伸到广大农村。
2.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在农村道路建设、桥梁建设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可以采取BOT、冠名权等形式,鼓励、引导民营资金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采取以村为单位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办法,筹措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务员之家
三、改革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管理机制
过去对农业基础设施的管理主要是一种实物管理和设备管理,谈不上什么资产经营管理。无偿服务、无偿供给、无偿消费,导致供给越多而需求缺口越大。因此,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就成为有效增加供给的一个重要途径。经营性或竞争性基础设施要逐步改造成公司制,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按一般生产企业运作,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非经营性或非竞争性基础设施实行以价值管理为主、以实物管理为辅的体制,可以是无偿服务或低偿服务,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负担,但是也要讲究经济效益,讲究责、权、利相统一。所有农业基础设施要尽可能实行资本化和价值化管理。农业各类小型基础设施可改建成各种合作经济、股份经济、股份合作经济等形式,明晰产权,按企业化原则经营。
参考文献:
[1]何李花,曾福生,向香云.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问题探讨[J].金融经济,2006(4):6-7.
[2]王科.基础设施与西部新农村建设[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93-96.
[3]刘伦武.农业基础设施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动态关系[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6(10).
在复合税制下,政府赋予整个税收体系的政策目标必须在不同税种之间有所分工,不同税种在实现政府政策目标过程中必须协调平衡和相互衔接。所得税的政策协同包括所得税与整个税收体系中其他税类的协同。即与流转税的协同、与财产税的协同,还包括所得税内部各税种之间的协同。协同的目标是使政府赋予税收的各项政策职能得以全面的贯彻和实现;协同的手段机制是相关税种税制要素的设计,如纳税人的确定、征税范围(税基)的选择、税率的设计与调整、核心问题是相关税种税收负担的平衡与调整。
二、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地区之间所得税的协调
在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和个人所得税法中,对企业和个人在外地获得的收入在收入来源地缴纳的所得税是用抵免法来解决双重征税和地区间收入分配问题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所得税需要进一步完善,其中包括地方所得税的开征。但地方所得税一旦开征,不同征税主体之间的所得税协调将会产生大量新的问题。
1.地方所得税对中央所得税税基的依赖与协调实行中央与地方所得税分税制以后,就得确定地方所得税的税基。但地方所得税是由地方税务管理机构自行单独核定税基,还是依据中央所得税的税基征收,或者是按地方所得税与中央所得税合并立和的税率征收入库,然后再由国库按预算级次划分收入,这在不同国家有不同选择。如果选择地方独立自行核定自己的税基,其优点是可以独立灵活地贯彻自己的一系列社会经济政策(如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发挥自己的地区产业优势政策,鼓励对本地区公益事业捐赠的政策,鼓励技术进步和设备的快速折旧政策等),其缺点是会增加本地区税务管理部门与纳税人的征纳手续和困难,增加税务成本。如果选择地方依赖中央所得税的税基或者与中央所得税合并税率征收的方法,优缺点正好与前者相反。对于我国未来将要分设的地方所得税,我们认为,考虑到我国地域广阔,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和收入水平、财政状况、经济结构、民族构成等差异较大,以及地方所得税新开设征管经验不成熟等多种因素,地方所得税宜选择与中央所得税共享税基,但允许地方为贯彻其社会经济政策作少量调整。
2.所得税税基的选择
通常认为,财政投融资是指政府为实现一定的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目标,通过国家信用方式把各种闲散资金,特别是民间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统一由财政部门掌握管理,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的前提下,采用直接或间接贷款方式,支持企业或事业单位发展生产和事业的一种资金活动。财政投融资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配置资源的重要实现途径,在促进经济有效增长、调整和改善经济结构、强化宏观调控能力等方面都具有独特的功效。我国财政投融资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进入80年代以后得到迅速发展。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渐完善和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确立,原有财政投融资体制的问题日益突出,使得对其进行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大大增强。
一、我国财政投融资的现状和问题
(一)融资渠道单一,融资范围狭窄
我国财政投融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包括各项财政周转金、预算执行中的间歇资金、专户储存的预算沉淀资金以及行政摊发的国家债券或金融债券,既缺乏市场性融资手段,又不能适应市场的进程,适时地吸收邮政储蓄、社会保险基金和借助于一些社会财力,甚至一些应纳入财政投融资范围的资金也没有到位。
(二)财政投融资管理体系不健全
由于缺乏全国统一领导、规划,财政投融资管理比较散乱,不成体系。主要表现在:(1)财政投融资的机构名目众多,既有财政信用机构,又有财政部门内设的诸如农财处、行政处等业务机构,还有政策性银行,形成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缺乏一个统筹资金、协调行动的管理机构。(2)财政投融资管理混乱,缺乏严格的计划与法制管理。
(三)财政投融资与商业银行投融资界限不清,也缺乏法律上的依据
一方面财政投融资范围界定不严,一些本应通过市场融资的项目却通过财政投融资筹措资金,从而扭曲了资金结构,损害了金融业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过分扩张投资性贷款,投资资金过分依赖银行,这不仅加剧重复建设和结构失调,还会导致银行不良债务急剧上升而阻碍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
(四)财政投资不规范
目前,在许多财政投融资项目上,有偿资金往往无偿使用,资金投放前缺乏全面科学的可行性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工程建设中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项目结束后也不进行评估,往往是“说投就投,一投了之”,使财政投融资无法维持自身“融资——投资——还款”的良性循环。
(五)企业在投融资领域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还未确立,其自未能得到很好落实
当前,投资的决策权都在各部门、各地区的行政机构手中,政府行政部门审批投资项目、安排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单位的管理实行以投资项目为中心而不是以企业法人为中心,投资过程中政企不分的状况依然存在,致使一些国有企业缺乏面向市场、适应市场的能力,投资的效益观念和风险意识较差。
二、改革和完善我国财政投融资的建议
(一)拓宽融资渠道,壮大投融资规模
从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财政投融资应从以下渠道筹集资金:一是预算拨款,但作为无偿使用的资金,预算拨款在整个资金来源中不能占太大比重。二是邮政储蓄存款和社会保障基金的剩余金,从发展趋势看,应将其成为重要资金来源。三是政府担保债券和政府担保借款,诸如向各专业银行发行中长期建设债券等。四是各种民间资金,应作为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五是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中间歇资金的一部分,但不包括那些周转快、间歇时间短的预算外资金。六是增加政策性银行筹资量。财政投融资机构除采用借款等融资方式外,还可发行股票、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二)进一步明确财政投资的原则、范围和领域
财政投资的基本原则是:致力于公共福利的增进;不能对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造成扭曲和障碍;不宜干扰和影响民间的投资选择和偏好;不宜损害财政资金的公共性质,进行风险性投资。为此,应进一步明确财政的投资范围和领域,这主要包括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的公共领域。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财政投融资的重点对象应当是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农业、科技进步、区域发展、环境保护等过去忽视的范围和领域三)加强管理,提高财政投融资效益
1.建立财政投融资计划编制制度。通过编制财政投融资信贷资金综合计划、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计划和财政投融资资金运用计划,全面反映其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投资预期收益等情况,从长远看,财政投融资计划应成为政府的“第二预算”,由同级人大或人民政府审批,并列入国家综合信贷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利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2.制定财政投融资资金使用的审批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回收和效益考核制度、预决算制度、财政投融资内部财务核算制度及其配套管理办法,并切实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财政投融资活动,保证财政投融资资金的有效投放和健康运行。
3.建立合理、高效的财政投融资管理机构,并实行现代化管理。中央一级可考虑在财政部内部设置专门管理财政投融资的机构,统管全国的财政投融资工作,制定全国的财政投融资政策,同时负责中央财政投融资资金的筹集与使用。
4.从国际经验来看,凡是市场经济活跃的国家,其法制都很健全。因此,应制定相应的财政投融资法规、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等,使财政投融资活动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四)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
1.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建立和尝试多种财政投资项目运营模式
对非经营性项目,可以采取政府投资、政府经营的模式,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对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国外运用得比较成功且适合我国实际的模式主要有:政府和民间合作投资、民间经营模式;建设经营转让模式(BOT);建设转让经营模式(BTO);购买建设经营模式(BBO);此外,还有租赁开发经营模式、管理合同模式以及政府和民间就项目合资组建公司的共同投资经营模式等。
2.建立财政投融资和市场投融资的协调机制
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财政投融资活动要严格遵照市场经济的信用原则,对财政投融资资金进行流动性、安全性管理。财政投融资不能唯成分论,而要以社会经济效益高低来决定投融资领域。二是虽然财政投融资体制强调自上而下一致的政策导向机制,但必须借助市场投融资体制,实施市场化的投融资活动。同时,财政投融资的政策性导向,要对市场投融资的方向、规模发挥引导效应,使市场投融资逐步纳入到国民经济良性运行的轨道上来,最大限度地减少盲目性和短视行为。三是在投融资项目选择上,市场投融资活动要优先参与竞争,凡是适合从其他来源获得资金的项目,财政投融资活动不应向其提供资金,而且,在必须通过财政投融资扶持和发展的领域,财政投融资要注意更多体现政府的经济长期战略,注重宏观平衡和结构均衡。
3.建立多层次的财政投融资风险责任分担机制
财政投融资最大的风险源自财政投融资的产权责任模糊。财政投融资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投融资主体,是来源于政府的政权行使者和国有经济的代表者双元身份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的双重职能,这双元身份和双重职能在具体实施中,容易被简单地运用行政手段所混淆,致使财政投融资活动与行政权力结合在一起,产生低效率和腐败。因此,为减小财政投融资风险,要通过委托和关系,明确资金托管、资金管理和资金运用三个层次的产权关系,落实各个投资主体的责、权、利。
4.确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投资决策机制
在投融资体制改革中,应全面落实企业的投资自,项目立项、前期研究、筹资方式的选择、新建或是技术改造的选择等各个环节都应由企业自主决策。对于新建的经营性项目都要按照《公司法》要求,先确立企业法人,再进行项目建设。政府应进一步减少对企业投资融资的直接干预,而应在加强政策引导,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和完善经济管理功能方面多下功夫。
参考文献:
[1]汪雷.对我国财政投融资资金运用的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04,(10):12—15.
[2]郭励弘.投融资体制改革前瞻[J].中国投资,2003,(07):52—54.
徐熙认为,此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就是:财权事权下移,区县相应财权事权扩大;收入由原来的分级管理变成分税管理,彻底分税。以上两项工作与统计部门有直接的联系。他说,无论是财权事权下移还是实行彻底分税制,其实质就是要打破所属观念,强化区域整体发展。与此相适应,财政指标已经先行一步,税收统计上也做了相应调整,客观上要求统计部门的核算要配套,即推行区域统计。
关键词:农村农民;财政支出;现状;分析
一、中国农村以及农民收入现状
中国农民的数量大、底子薄。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民的收入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也越来越明显,越来越严重。农民的收入与城镇居民的收入也越来越大。
九亿农民和其余五亿城市居民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这无疑不仅仅是一个严重的经济问题。按照边际效用递减的原则来看,就现在而言,相同数目的财政支出,政府投入到农村所获得的福利,满意度及社会效益很可能比投入到城市多很多。
二、中国的公共财政的支出状况
中国目前处在中低收入的国家的阶段,需求的无限性和财政收入的有限性之间存在矛盾,中国政府对财政这种经济资源的使用的取舍十分艰难。目前的中国,财政支出总是偏好城市,并且一直以来未得到很大的改善。
我国的财政收入的增长却主要用于公务人员的新增工资分配和投资城市建设,包括用于消除城市贫困现象,使城市得到较大的发展。这时财政分配仍然严重的向城市倾斜。显然,上述财政支出状况不仅造成了城乡居民严重的不公平,而且在一方面上促进了城乡二元化结构,加大了居民的收入差距,不利于实现全面小康的宏伟目标。
三、与发达国家的比较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与美国农业自然资源相当,现在我国也是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怎样能像美国一样实现成功的转变呢?以下不妨从从财政支农方面探讨一下美国的发展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1.美国实行对农业农民的各种优惠政策和农业补贴制度。美国对农业实行关税保护以及各种增值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在生产、限产和各种农业设施上给予农民的补贴有的甚至超过了自身种植的收入。这些都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给农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
2.美国极其重视对农业科研的进行。目前美国政府已经建立起来了以农干部为主干的、融教科产三位一体的“农业科学、教育和推广体系”。我国在农业的科技发展和推广上有极大的欠缺。
3.美国的社会福利普遍比较高,在农村也不例外。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显然还没有覆盖到农村来,在这一方面的差距是不言而喻的。
四、一些建议和解决的方案
经过以上的分析和讨论,对于中国财政对农村和农民的支出,笔者提出以下的建议:
1.提高对农村农业的重视,加大对农村农业的支出。
我国面对如此庞大的农业体系很农村人口,农业和农村问题是十分严重的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三农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当前从总体俩说,财政对农村农业的投入有巨大的不足,尤其是财政在农村和城市的分配上存在巨大的不公平。
2.加大对农业教育科研投入,加强科研推广
中国现行的科研教育经费存在明显欠缺的问题。在美国超过一半的科研投资是企业进行的,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仅占了不到47%。而我国中国对农业科研大多是政府独自承担。但是中国政府的财力不足,显然造成了农业科研的巨大资金缺口。所以中国可以结合企业进行有限度的一对一的科研,使得资金收集渠道畅通。
3.建立和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国家实行分税制度改革以后,大部分税收由中央政府掌握,地方政府税收比例相对较低,而且在地方政府的税收中省市一级为了确保自身的财政收入,也往往实现了财政的集中管理,乡镇一级的财政可支配收入锐减,乡镇财权缩水严重。但是,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实施的背景下,乡镇政府的事权却是在处于不断扩展的状态,工作任务也是不断的增加,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的公共卫生、义务教育、拆迁安置、社会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不断上升,这就造成了乡镇财政管理中的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压力不断加大,一些乡镇不得不依靠“土地财政”与“金融财政”维持运转。
(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不够完善
预算管理是乡镇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规划控制、规范约束资金管理的主要手段。目前在乡镇财政的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编制方面还存在着编制内容不完整的问题,财政预算简单笼统,对于乡镇财政管理的规划指导和约束作用不强;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财政支出与年度预算经常出现较大的差异率,一些资金用途往往被临时改变,预算调整的程序不严格,预算执行的约束作用严重弱化;在预算的监督方面,往往主要是停留于事后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方面,事前、事中监督审计严重弱化,缺少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三)乡镇财政管理的职能定位不明晰
对于乡镇财政管理而言,其职能定位主要是开展乡镇财政的收入管理、资金分配以及监督管理职能,同时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乡镇财政往往还承担着拆迁建设、资金筹措甚至是审计职能。但是,相对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范围的不断延伸,乡镇财政管理职能定位上出现了偏差,在一些不属于财政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着越位问题,例如在家电下乡、合作医疗甚至是包村包户上投入过多精力;而在预算管理、财政监管、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却存在着不到位的问题,不利于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建议
(一)将乡镇财权与事权有机结合
解决乡镇财政捉襟见肘的问题,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对乡镇一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进行明确。在乡镇管理的职能定位方面,应该将乡镇政府由管理型逐步朝着服务型政府转变,重点是引导乡镇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带动企业发展壮大,加快乡镇产业化经营,推进乡镇的城镇化以及新农村建设,促进乡镇社会经济发展。其次,乡镇政府应该积极的对自身管理机构进行精简,避免由于机构臃肿与人员冗沉造成财政支出过大,将有效的资金用于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方面。乡镇政府应该积极的与县级主管部门进行协商,对相应的事权范围进行明确的划分,关系到县级区域的事务应该按照责任划分以及受益程度明确比例共同承担,对于乡镇区域内的事务应该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决策,落实好转移支付管理相关内容。
(二)积极推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在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方面,首先,应该进一步的提高乡镇财政预算的编制质量,乡镇财政管理部门应该在县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完成财政预算的编制,将涉及到乡镇的所有财政资金、政府基金、自由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统一纳入,在预算支出的编制方面加强支出的定额管理,人员支出按实编制,公用经费按照县级标准确定,同时对重大项目加强滚动预算管理,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科学合理。其次,应该进一步的强化财政预算的有力执行,经过人大审议通过预算方案以后应该把预算计划作为依据,严禁出现随意调整改动预算的行为,同时采取预算执行定期报告的方式,向人大及县级财政主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为了强化预算的执行力度,财政管理部门应该落实好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管理改革等举措,确保预算的有效落实。
(三)创新完善乡镇财政管理的职能
在乡镇财政管理职能的创新完善方面,首要前提是对乡镇财政的各项基本职能进行强化,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职能,拓展财政资金管理范围,尤其是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并采取考核、检查、激励约束以及追求责任等措施加强监管;强化财政业务管理职能,特别是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做好岗位设计、内部牵制以及不相容岗位分离等管理制度,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强化资产管理职能,加强对乡镇国有资产购买、处置以及登记管理制度,并做好台账登记定期进行盘点清查。其次,应该进一步的优化乡镇财政的支出管理职能,对支出范围以及管理办法进行明确,重点是加强对财政管理的内部审计监督,对于乡镇财政支出的重大项目建设、大额采购以及专项资金等,采取跟踪审计管理的模式,同时进行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以及项目进展的公开,强化内外部监管,确保财政管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1概述
借助于计算机视觉技术的智能化,能快速识别出植物,判断其覆盖率,并确定其位置,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这不仅能能降低投入,而且对我国温室精确种植和设施农业着重要的经济意义和实际价值。随着计算机软硬件性能价格比的提高,特别是近十年来计算机技术在各个领域的渗透,利用计算机视觉技术来取得植物特征并作进一步分析已经变得切实可行[1]。
本文针对温室大棚采集的杂草图像进行研究,实现了一种快速植物特征提取与识别算法,能够满足实时地为后续变量控制提供信号的要求,为进一步的研究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2图像处理
2.1图像分割
利用CCD彩色摄像机获取的图像,通过图像采集卡将获取的图像以真彩色24位位图的格式存储。真彩色24位位图在存储格式上是以3个字节表示图像中的一个像素点。这三个字节分别存储像素点的R、G、B颜色分量值。三个值根据RGB颜色坐标系统(见图1)合成这个像素点的颜色值。目的一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信息量,二是为了减少图像解压缩的过程,加快处理速度。
图像分割是由图像处理到图像分析的关键步骤,也是一种基本的计算机视觉技术。随后的图像处理,诸如特征提取和对象识别,都依赖于图像分割的质量。图像分割就是指把图像分成各具特性的区域并提取感兴趣目标的技术和过程[2]。尽管人们在图像分割方面做了许多研究工作,但由于没有通用的分割理论,现己提出的分割算法大都是针对具体问题的,并没有一种适合所有图像的通用分割算法[3]。这里的图像分割,主要是指去除
植物图像中的土壤背景及作物残茬。为了有效的将叶面与背景区分,要对原始图像数据进行选择和变换,得到
最能反映分类本质的特征。在此所说的图像特征,指的是图像中各个点的特征,而不是整个图像的整体特征。
对于彩色图像分割问题,必须充分利用彩色图像所包含的丰富的色彩信息,选择适当的特征,使目标和背景能依据特征上的差别进行区分,利用这个颜色特征将彩色图像转变成灰度图像,再确定阈值将灰度图像二值化。
2.2RGB和HSI坐标系统
数字图像处理中,常用的颜色坐标系统有RGB和HSI坐标系统(坐标系统图如图1、图2)。RGB颜色坐标系统以红R、绿G、蓝B三种颜色为基色,其它颜色由这三种基色加权混合而成。HSI坐标系统中H表示色调(Hue),S表示饱和度(Saturation),I表示密度,对应图像的亮度(Intensity)。面向硬件设备(如彩色显示器和打印机等)的最常用彩色坐标系统是RGB坐标系统,而面向彩色处理的最常用颜色坐标系统是HSI坐标系统,HSI坐标系统有两个特点:其一,I分量与图像的彩色信息无关;其二,H和S分量与人感受颜色的方式是紧密相连的。这些特点使得HSI坐标系统非常适合于借助人的视觉系统来感知彩色特性的图像处理算法[4]。
图1RGB颜色坐标系统图2HSI颜色坐标系统
从RGB坐标系统到HSI坐标系统的转换公式如下:
在RGB颜色坐标系统中,如果不考虑光照强度,而只对色度感兴趣,则只要知道R、G、B的相对值即可。相对值r、g、b称为色度坐标,其计算公式如下:
(2)
其中,Rn、Gn、Bn分别是规范到0~l之间的RGB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3)
式中的Rm、Gm、Bm分别是RGB颜色坐标系中的最大分量值。不同的彩色显示系统有不同的取值范围,例如,一个24位的真彩色显示系统中,Rm=Gm=Bm,此时r、g、b可按下式计算
(4)
2.3统计实验
物体的颜色是由它的反射光谱特性和光源特性所决定的。由于有生命的杂草的反射光谱特性不同于无生命的土壤背景,因而两者在颜色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在亮度上差别不明显。对不同土壤、土壤残留物以及各种光照条件下的用于识别杂草颜色指数所做的研究表明,在通常情况下,植物图像的背景即土壤有较大的r、b值,而其g值却总小于植物本身的g值,这里r、g、b是归一化的颜色分量,其计算公式如(4)。通过研究利用r-b、g-b、(g-b)/|r-g|和(2g-r-b)等指标来区别植物与非植物背景是非常有效的。本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利用AOI(Areaofinterest,感兴趣区域)测试工具对大量的包含各种类型的杂草图像进行颜色特征的分析,采集了不同土壤、作物残留物以及各种光照条件下温室大棚内的杂草图像。统计研究上述四种归一化颜色特征参数的均值和标准偏差,以及(2G-R-B)颜色特征参数和H、S、I值的均值和标准偏差。统计的结果如下表1、表2、表3、表4。为了便于计算,作了如下规定:为了避免分母为零的情况发生,规定在(-0.01,0.01)之间的(r-g)值为0.01;有些叶子像素的g值远大于r值,从而导致
(g-b)/|r-g|很小,为避免这种情况,当(r-g)小于-0.08时,(r-g)的值设置为0.01。(注:“残茬土壤”为含有作物残茬的土壤)
2.4结果分析
由表l和表2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对于r、g、b三个分量值,干土大于湿土,这是因为干土的反射率高于湿土的反射率,土壤湿度越大,则r、g、b值越低。
(2)在相同的土壤湿度下,由于有麦茬等覆盖物的区域的反射率低于没有覆盖物的区域,因此,其色度坐标r、g、b较小,麦茬覆盖率越高,则该区域的r、g、b分量值就越低。
(3)土壤、麦茬等非植物背景的红色分量占主导地位,而植物部分的绿色分量g占主导地位,从而为植物与非植物背景的识别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4)植物部分的(g-b)的值比非植物部分稍高,而非植物部分的(r-g)的值稍高于植物部分,但差别都不明显,而且偏差相对较大,不太适合于背景分割。
(5)植物部分的(g-b)/|r-g|值高于非植物部分,且差别比较明显,所以(g-b)/|r-g|值也是背景分离的一个非常有用的颜色参数。但是(g-b)/|r-g|的值计算比较麻烦,尤其是当(r-g)的值较小时,(g-b)/|r-g|就会变得很大,从而导致其偏差较大,不利于背景分割。
(6)植物部分的过绿特征(ExcessGreen,2g-r-b)大于土壤等非植物部分,非植物部分的过绿特征值一般小于等于零,而植物部分的过绿特征值一般大于等于0.20,且过绿特征的偏差都相对较小。因此,过绿特征是杂草图像中用于背景分离的很好的阈值参数[5]。
由表3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7)没有归一化的RGB值的偏差较大,主要是因为光照强度的变化所导致的。
(8)对于没有归一化的过绿特征(2G-R-B)而言,植物部分的值远大于零,而非植物部分的值在零附近。虽然植物部分与非植物部分的过绿特征的偏差都相对较大,但是两部分的过绿特征值相距甚远,几乎没有重叠现象,故由没有归一化的RGB值所产生的过绿特征同样可用于杂草图像的背景分割,并且计算简单,处理速度快。但光照强度的变化不宜过大。
由表4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9)植物部分的饱和度稍高于非植物部分,而且饱和度的偏差相对较大,两部分的饱和度值交迭严重,故饱和度在杂草识别中没有可以利用的信息。
(10)植物部分的亮度稍高于非植物部分,但差别甚微,而且相对偏差很大,不能用于杂草识别中的背景分割。
(11)植物部分的色度值远远高于非植物部分,土壤湿度增加时,其色度值略有增加,但幅度不大,而且色度的标准偏差相对很小,非植物部分与植物部分的色度范围几乎不存在重叠现象,故色度也是可以用于杂草背景分割的参数。
3结论
综上所述,(2g-r-b)、(2G-R-B)、色度H三种颜色特征值都为杂草与土壤背景提供了足够的对比度,有利于杂草图像的背景分割。本文在图像处理试验中发现,对于由没有归一化的RGB分量所产生的过绿特征(2G-R-B),在室内光照强度相对比较稳定的条件下,在杂草与土壤背景之间的反差很大,因而可以用于杂草图像的背景分割,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图像由彩色图像转成灰度图像的处理效果比采用(2g-r-b)颜色特征值的处理效果更好,结合计算机系统中采用的真彩色24位bmp图像文件格式考虑,采用(2G-R-B)颜色特征值计算简单,处理速度快,可以很好的将彩色图像转成灰度图,并且为下一步的图像分割作好了准备。
本系统软件通过提取图像中每一个像素的R、G、B三个分量值计算出(2G-R-B)颜色特征值,将彩色图像转变成灰度图像显示,因而可以利用图像的(2G-R-B)颜色特征值进行下一步灰度图像的阈值分割。
参考文献:
[1]应义斌,饶秀勤.机器视觉技术在农产品品质自动识别中的应用[J].农业工程学报,2000,16(1):4~17.
[2]何东健,杨青等.实用图像处理技术[M].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
(一)金融机构直接承担部分财政支农职能。计划经济时期,我国财政、金融职能相互交织,财政支配金融,金融充当“第二财政”,扮演着财政的出纳角色。近年来,随着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基本构建起了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农村合作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部分商业银行承担的财政性职能相应移交给了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演变成沟通财政与金融支农合作的主要桥梁。以广饶县为例,该县1994年设立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除保留小额农户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等政策性业务,原承担的粮棉油贷款购销等政策性贷款业务均划转至农发行。支农再贷款?
(二)财政部门透过对相关“三农”经济主体的贷款贴息。为促进“三农”经济发展,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幅射带动能力,财政部门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小额扶贫贷款等提供了部分利息补贴,以减轻农业企业财务负担,促进了金融部门对农业贷款投放的刺激性。据调查,2000年以来,东营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2003年,广饶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县财政每年拿出3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用于支持重点龙头企业。
(三)财政部门出台鼓励金融支农有关优惠政策。为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财政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直接给予财政资助,出台了减免三年营业税、所得税减半征收、承诺分红补贴等优惠政策。据调查,东营市政府为促进县区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利津、垦利两县农村信用社的股东承诺,如信用社2年内达不到分红比例,市财政将予股东补贴;并在政府权限范围内,尽量减免农村信用社在抵债资产接收和处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税费。全市涉农资金和业务全部交由农村信用社办理,所有农口部门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基本账户,各级预算外资金按一定比例存放农村信用社,乡镇的国库、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和各种行政收费由农村信用社,县、乡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由农村信用社,县级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设在农村信用社。研究制定了做好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工作的具体意见。对过去行政干预的贷款和协调农村信用社购买的企业债券、各级各部门在农村信用社的行政性贷款,由县、乡政府负责限期收回;对公职人员的贷款,采取纪律和行政的手段收回;采取以优质资产置换、整体“打包”等多种方式,帮助清收不良贷款。
(四)人民银行助推,政府部门主导,积极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2005年初,周小川行长多次在重要场合论述金融生态环境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和关注。面对金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各级人民银行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取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据调查,2005年,广饶县委、县政府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县任组长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的考核,加大了督查力度。开展了“金融生态示范县”创建活动,出台了《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设计了“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县”的具体指标体系,制定了《“金融生态示范县”评价标准》,形成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规范化机制。截至2005年底,全县已命名“文明信用乡镇”21个,“文明信用村”684个,“文明信用企业”61个,“文明信用户”9.9户,“文明信用工商户”2333个,2006年力争全市60%以上的村镇、农户达到文明信用标准。
二、当前合作方式中的不足
2003年以来,广饶县向“三农”累计投入财政资金69亿元,投入信贷资金85亿元。财政投入和信贷投入的不断扩大,有力的促进了该县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增强了农民收入。目前广饶县已形成以凯银集团、驰中集团、华誉集团为首的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收入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据统计,2005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820元,同比增长14.7%。2001年-2005年,广饶县农民收入年均增长10.1%。收入结构中,纯粹来自农林牧渔的增幅仅为5.93%,非农产业纯收入增幅高达92.45%。(一)财政金融支持重点“不到位”与“越位”并存。近年来,为发展农村经济,地方财政不断扩大了支农资金投入,市本级财政支农支出以20%的速度递增。据调查,近四年来,我市投向“三农”的资金达50.7亿元,2003年市级财政用于扶持“三农”的资金3.8亿元,2004年达到了4.6亿元,分别占这两个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的28.4%和29.6%。但是,地方财政支出在制度安排上一直向城市倾斜的格局没有改变,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应由财政供给经费的公共产品,财政投入的力度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农村的基础设施、供水设施及环境治理等社会公益性的投入相对较少。调查中,我们设计的“当前财政和金融对当地经济的支持哪个更大一些”中,有7/8回答金融支持力度更大。
(二)支农项目治理部门庞杂,投资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由于各部门职责定位不清,没能有效地建立起责、权、利相匹配的财政支农激励和约束机制。既有争项目、争资金形成的投资越位现象,也存在互相推诿导致的投资额缺位现象。因此,项目和资金多头治理,留下不少弊端:一方面,由于支农项目涉及的部门众多,部分项目交叉,有些地方出现同一类型支农项目存在多个部门重复立项、实施的情况。
(三)财权与事权分离的财政体制改革,使得乡镇、村委成为财务空壳,不能成为有效承贷载体。城乡财税体制改革形成财权和事权不对称,造成越是基层政府财权越小、事权越大。但另一方面,资金链条长,治理困难。目前财政支农资金治理采取的是分级配套、层层下达、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的做法,有些专项资金从上级财政下拨到实际使用,经过多个环节。资金在途时间长,影响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又增加了资金治理成本。一个项目,分级配套,每个级次都要考察论证,都要进行检查验收,需要大量的治理费用。县级财政配套能力弱。停收乡村公益事业金,使农民人均每年减少税赋100多元。2004年降低农业税率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减负58元,今年全部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由此所减少的乡镇及村级收入全部由市财政转移支付。
(四)财政补贴在流通领域消耗太多,轻生产领域。农发行贷款目前还仅局限在粮棉流通领域,虽然对解决农民“卖粮难”、“卖棉难”问题,稳定粮棉价格,保护农民利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国家的补贴基本在流通领域消耗,因此农民直接受益有限。
(五)政策性与商业性关系模糊。政策性与商业性并存是当前信用社经营中的基本格局,也是改革的基本矛盾。信用社肩负金融支持“三农”的职责,这具有强烈的政策性。另一方面,信用社又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商业企业。并且,随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进展,商业性业务的比重日益上升。由于当前信用社存在强烈的政策性,以至于它还不可能摆脱行政桎梏而真正成为产权清楚、政企分开、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金融企业。
(六)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合理,供给范围“越位”与“缺位”并存。财政支农治理的领域和事务不能随农村城市化的加快而及时调整,造成很多部门和单位仍在占用财政支农资金,而应由财政资金供给的领域和事务却得不到应有的资金保障。主要表现在:第一,随着广饶县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三产”的比重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县级农业服务机构仍然过多,职能没有进行较大调整,是财政资金供给范围过宽的主要原因。如:农口设有畜牧、农业、水产、农机等几个服务中心,各中心仍然是全套配置,各中心资源分散,不能整合,存在浪费现象。如:2002年财政安排几个中心事业发展经费各100万元,从财政检查的情况看,各中心事业发展的效果不明显。
三、政策建议
一方面,贫困地区公共财政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无法建立;另一方面,将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支农的工具,进一步扭曲了农村的金融体制。分析表明,只有让公共财政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进一步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形成商业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制。(谢平,公共财政、金融支农与农村金融改革)
第一,健全农村公共财政体系。一是通过农村公共财政直接投资以改善农村的投资环境、提高农村的技术水平和对一些经济行为给予补助。二是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变目前我国长期存在的只有城市干部职工才能享受社会保障的状况。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仅包括居民生活补助和救助、基础的生产生活设施和文化教育支出,还包括对农户个体生产及合作组织的补助。
一、企业集团有效财务控制的基础条件
1、各成员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各自的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系统、严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是现代企业必须遵循的基本管理法则,更是企业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
2、建立与公司法拟合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与公司法相关规定基本一致的管理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体系,并保证各机构自身的规范化动作和各治理机构相互间的衔接协调和相互制约,是企业行为理性化的基础。
3、建立必要的集团内部审计体系。集团总部必须建立起必要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对各成员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各成员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全面但有重点的审计。
二、企业集团建立财务控制体系应考虑的因素
1、集团层次结构的影响。从集团总部拥有下属子公司的股权比率来看,集团下面有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三大类型。将集权与分权合理结合,把对整个集团有重大影响的理财权集中到集团公司,一些日常财务决策权则应由企业自己做主。对于参股子公司,一般可考虑通过委派到子公司的董事来实现其决策和控制意图。而对于与集团公司保持一般协作关系及财务上的资金借贷关系的关联公司,则应采用完全分权的方式。
2、成员企业重要性程度的影响。对集团具有重要影响的成员企业,集团总部必须保持高度的控制权和管理权;对于那些与集团发展战略、核心竞争能力影响不大的成员企业,即使是控股的子公司,从提高管理效率角度着想,则采用分权型的管理体制较适合。
3、企业集团不同发展阶段的影响。从一些企业集团管理体制的演变过程可以发现,初创阶段的企业集团倾向于集权管理,而成熟的企业集团大多倾向于分权管理。
4、东、西方管理文化差异的影响。西方文化的价值观及社会意识,使西方企业集团更易于采用分权制,在东方文化结构趋于集中统一的社会意识背景下,东方企业集团在管理上更易于采用集权管理。
三、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体系类型
1、强有力的集权体系。这种体系常见于一些以核心产品生产企业为母公司而向外扩张所形成的企业集团,其子公司大多是为母公司提供辅助产品或零部件的生产单位。实行这种体系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1)对子公司财务部门的集中控制。(2)统一财务会计制度。
2、有效监管、控制的分权体系。这种体系控制的主要特点是:(1)投资控制。集团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集团公司的发展,因此,集团投资管理倾向于采用集中管理。(2)利润分配控制。母子公司以控股方式形成,对应的是按股份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集团公司要对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制企业等形成针对其不同特点的适宜的分配政策。
3、参与监管、及时传递重要信息的监督体系。集团委派人员进入成员企业董事、监事层或委派非总监类财务人员入驻成员企业,实现参与和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同时及时向集团公司传递成员企业的重要财务信息的一种控制模式。
四、实现财务控制的常见措施。
在企业集团现财务控制的过程中,不同的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目标的差异导致了组建控制体系和实际控制措施的差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类别的一些控制措施。
1、实现总会计师委派制。集团公司制定成员企业总会计师委派管理办法,并赋予总会计师组织实施各成员企业内部控制的权力和责任,代表企业行使监控职能,保持控制力度,确保成员企业内部控制行之有效。集团各成员企业总会计师接受集团财务总监的指导和监督,以保持派驻各成员企业的总会计师的履行财务控制职能过程的客观性、公正性。
2、推进财务信息化,实现远程跟踪和实时监控。随着企业集团规模的扩大,地域性和时间性的影响将会使企业集团会计信息质量随之下降。通过网络系统推进财务信息化,各成员企业实行相对一致的财务、会计政策,建立涵盖各员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实现成员企业与集团的财务信息即时共享。
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形式进行财务的管理,支付中心的建立是由政府部门负责完成的,将基础实施在国库单一的账户体系上,以集中支付的形式对资金进行管理。因此,所有涉及到财政性的资金都要由单一账户体系进行资金的拨款与结算。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实施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是财政管理的进步与发展,打破了传统的财政管理局面,完善了管理体系,提高了财政管理效率。本文将对财政集中支付进行分析,提出实施财政集中支付的意义,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
一、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
1.利于政府进行宏观的调控,使得预算执行工作得到强化。通过对各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进行统筹与预算,将单位中所有关系到财政方面的资金进行统一的管理,实施国库的单一账户体系,使得财政资金得到统一的管理与使用,避免财政资金的分散使用对单位以造成的影响,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调控能力增强,财政管理工作也有很大的提高。
2.使得预算阶段得到监控,提高其透明程度。行政事业单位中采用财政集中支付形式,使得传统的财政分散、银行账户的多重设置、资金被占用、垫付情况不明等情况得以改变,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资金先由银行进行代付,由财政部门核实后,人民银行进行还款工作。此种形式,使得财政部门能够通过银行反馈的支付信息了解每笔资金的使用状况,对资金的流向进行监控,不断地完善预算制度,提高预算能力与财务管理能力。
3.利于资金收支的规范,减少贪污事件发生。采用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对财务进行管理,使得财务部门、银行、预算单位之间相互制约,共同进行监督,使得资金调动、使用等得到统一的管理,私自挪用公款的现象减少,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资金安全,使得财政工作更加规范化。
4.支出环节被简化,使得资金的运行与使用效率得以提高。采用财政集中支出制度使得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财政管理制度得到统一与完善,与财务相关的部门之间关系得以理顺,单位开支更具规范性,使得财政资金的支付、拨款成本降低,提高了资金的运行与使用效率。
二、财政集中支付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责任存在问题。为了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将会计核算工作、会计人员进行分离处理。行政事业单位中没有会计机构的设置,也没有相应的会计人员,只对保障工作进行人员的设置。相关的会计凭证、报表的编制以及相关的账目登记工作都由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负责。我国的新《会计法》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中的相关负责人要对会计工作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进行负责;还要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此规定说明,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负责人要对行政事业单位中的会计工作以及会计相关人员进行负责。但是,会计机构的取消,使得负责人的权责失去平衡。采用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是否就不需要确保会计工作以及会计人员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的问题出现,集中支付中心的会计人员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也变得不明确。
2.费用核销的灵活性与原则性难以掌握。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各个支出性质是有很大差别的,由于资金的来源较为复杂,使得超出标准的支出常常发生,使得支付中心的工作难以完成,无法对其进行处理。若对其进行严格地执行,单位中的工作积极性将会打消,同时与支付中心会产生不必要的矛盾。若对其进行灵活的处理,会计监督工作将会受到阻碍,无法正常进行。
3.会计的内部管理职能受到弱化。采用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后,使得会计的监督与核算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但是会计内部的管理职能得到减弱。如今的会计工作职能包含的面较为广泛,监督职能、核算职能、预算、决策、控制等职能。单位采用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后,支付中心的人员与支付单位无关,对会计信息的时效性不关心,使得提供的会计信息失去时效性。而这些信息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基础,提供信息的时效性缺失,使得会计工作质量降低,严重影响到单位中的财务管理工作。与此同时,实施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后,财产以及物资的变动资料置于核算中心,单位并没有相关的资料,使得物资的管理工作效率降低,账款的收回工作以及财产的清查工作等受到限制与影响。
4.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对于不同的行政事业单位来讲应负的职责不同,因此在采取财政集中支出时,经费的支出情况不同。针对不同的单位经费支出情况不同,制定与之相对应的规定制度,这就需要支付中心的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水平。在初始阶段,支付中心的会计人员的能力水平,无法满足财政集中支付中的核算风险需求。
5.对资金进行违规转移或者是挪用的现象存在。目前,我国的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情况存在很多问题,如下:进行单位运营的经费不足,很多单位的经费只够单位中的水电、工资等费用,根本就无法满足单位的正常运营;对于单位合理且正常的开支,国家对应指出的标准过低,根本无法满足单位实际的支出;单位中的有些开支虽然合理,但是违背了财经法规的规定开支;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违法开支的现象仍然存在。单位采用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后,对经费开支存在的问题不加以重视,没有进行处理,使得单位为了正常的运行,而采用一些非法手段对其进行解决。
三、完善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的对策
1.对委托、劳务关系进行正确的处理。在行政事业单位中选择优秀的工作人员组成行政事业单位中的专门财务集中支付中心,此部门将对行政事业单位中的所有资金进行收付与结算工作,进行统一的办理,一切责任与义务都由此部门来承担;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财政部门对银行进行选择时,应该使用招标的形式来选择最为优秀的银行,然后通过银行的结算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中的支付业务进行集中的办理,这样便可以将委托与的关系理顺,从而使得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各个部门了解自身的责任,为财政集中支付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2.建立并完善财政集中支付的内控制度。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实施后,行政事业单位中要将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落实,贯彻到整个管理工作中,并将此管理制度建立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建设中,对财政集中支付的相关业务的授权、执行、批准、检查等工作进行控制程度的制定,制定出相应的奖惩制度,重视责任的连带关系,并在日常的工作中逐渐完善财政集中支付的内控制度。
3.对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进行深化。行政事业单位中要对预算的改革进行深化,根据项目的需要对项目的成本进行预算,并提出可行性强的方案,方案的制定要从行政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考虑;对预算编制的内容进行细化处理,使得部门预算更加全面、细致,将项目的所有资金都编入到内,使得财政的支出方向、使用用途得以明确;对预算进行执行时,要对预算的刚性约束进行强化,对预算编制、下达以及拨款等环节得到全面的管理与控制,从而使得行政事业单位中的预算水平得以提高,提高预算管理能力,为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的正常运行提供可靠的依据。
4.对行政事业单位内外部的联系进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财政部门相关人员要与银行常沟通与联系,互相合作来配合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财政管理工作,使得财政集中支付的业务流程得到完善与优化,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财政管理能力。
5.建立监督制度。财政部门采用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时,还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进行制定与完善,对财政部门、银行、预算单位之间进行制度的制衡。对监管方式进行多方面的选择,对财政集中支付进行全面的控制与管理,并对财务集中支付中的各个业务进行定期的检查,在实践中找到监控制度的不足,不断完善监督制度。
6.提高财政集中支付中的相关人员素质。行政事业单位中应该加强对财政集中支付的重视,不断地对财政集中支付中的制度与方法进行创新,对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进行培养,提高其业务水平与能力,熟悉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掌握国家的相关规定与政策,并不断地掌握现代化信息技术,完善财政工作。
四、结束语
行政事业单位中实施财政集中支付方式对财政进行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上的进步。实施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财政管理效果,避免了贪污事件的发生。虽然目前财政集中支付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只要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对此加以重视,利用可靠有效的途径加以实施,将会完善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加大公共财政对民生支出的对策
公共财政是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必由之路。针对南宁市良庆区的民生问题,提出几个方面的建议。
2.1对现行公共财政支出结构进行优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公共支出结构,才能使民生问题得到更全面的解决。合理界定财政支出的范围,科学的界定财政的支出范围是指科学性的把财政收入有效的分配给各个财政支出项目,即将最有用的支出用在最需要的地方。①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是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支出效率的基础和前提保障。科学界定财政支出范围,明确政府应当承担职责的领域。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应该限定在公共安全、公共社会事业、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通过转变经济发展的方式,集中财力,明确财政供给范围,努力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
2.2健全转移支付力度政府的转移支付,就实质而言,很大程度上具有福利支出的性质,如社会保险福利津贴、养老金、农产品价格补贴、抚恤金、失业补助、救济金及各种补助费用等;广西是欠发达地区,由于受经济因素、社会环境、财力物力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情况下较为有效的方式就是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健全转移支付力度。具体而言:第一,深化地方政府支出体制,转变地方政府职能,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财政体制。由于财政供养范围过大,超出政府职能范围和财力承受力度,财政供给存在着“越位”和“缺位”的问题,具体表现在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较小、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用于行政管理支出费用较高等,因此,科学的、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前提条件;第二,在转移支付的资金结构安排上,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依据民族政策、社会经济政策,对于符合目标的政府行为给予财力上有力的支持,解决专项转移管理上存在挤占和挪用的现象,进行有效约束和效益评估,使专项转移支付更能有效地配置资源,保障经济的高效运行;第三,强化法制管理,是完善转移支付的重要保证。转移支付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只有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政策才能更好地发挥其调控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3住房保障的优化调整
“十二五”规划开始,国家将大规模的、集中的保障性工程投入建设,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公共租赁房、租金补贴等多种住房保障体系已经形成,这反映了国家对住房保障的不断认识和不断深入,加快建设住房保障体系,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政府应该调整安排一定比率的财政资金支持住房保障,运用多渠道给予人均收入较低人群的不同支持力度,使得低收入者获得基本的住房保障。根据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的实际情况,加大住房保障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①进行多方位融资,建立稳定的财政融资渠道,地方政府在保证提供基本的资金情况下,可以利用银行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支持,通过信贷解决资金不足难题。②加大规模发展经济适用住房,满足各种不同层次的人群需求,城镇中低收入的家庭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申请经济适用房,保证在有效的时间内基本解决经济适用住房供需不平衡的问题。③普及廉租房建设,加大覆盖范围。廉租房制度是解决我国目前生存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住房保障体系的载体。低收入人群或者困难的家庭,政府可以给予廉租房补贴。为此我们要完善财政、税收政策,扩大城乡建设新房的范围,强化地方政府的监管力度和责任范围,只有确保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才能促进廉租房制度的有效构建。
2.4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2.4.1保障基本医疗水平保持稳定、合理的财政支出比例,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保障的覆盖面,一方面应当加大对基层农村医疗的投入,建立多元化的医疗制度;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应当将农村基层医疗这一项纳入到重点规划范畴,进而有效保障农村的基本医疗水平,完善医疗卫生格局。2.4.2将基层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进行规范化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同时要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的素质培训,要定期进行考核,其中包括专业技术水平,又要包括个人医德方面的考核,还要注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加大对农村基层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机制,要将监督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强化监管力度。2.4.3建立新型医疗卫生体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支持力度,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机结合。通过各种方式予以补助,比如降低农村药物价格水平,加强药品监管力度,使农民的医疗问题得到切实的保障,还能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提升人员的素质。
Abstract:Financialsupportforagriculturepolicyhasbecometheimportantmeasureofalleviatingruralissuesconcerning“agriculture,countrysideandfarmers”.However,urban-ruralincomegap,consumptiongap,thegapbetweenpropertyandthegapbetweenpublicserviceareveryprominent.Thereasonsincludemarketandsystemtwoaspects.
Keywords:ruralissuesconcerning“agriculture,countrysideandfarmers”;thegapbetweenurbanandruralareas;financialsupportforagriculturepolicy
国家实施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以来,我国“三农”问题加重、升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明显减缓,但“三农”问题的运行趋势还没有根本扭转,“三农”问题仍很突出。本文拟从国家实施的财政支农政策入手,对“三农”问题现状与特征的原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城乡居民收入、消费与财产比较
十六大以来,我国农民的人均收入增长较快,每年均超过6%,但城乡收入差距并没有缩小,且绝对差距数越来越大,处于高位徘徊状态。收入决定消费,城乡收入差距大且高位运行导致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大的现状也没有根本转变。依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统计年鉴上的数据,我国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落后城镇居民生活几乎一个等级,而且这种差距仍看不出有缩小的趋势。目前,对城乡居民家庭财产情况尚无准确统计,但从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来看,城乡之间的差距相当大,财产差距扩大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城市收入的差距问题。近年来,在中央一系列强有力政策措施的促进下,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由于以往的欠账太多,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低、农民缺医少药等问题仍比较突出。目前,约2.8亿农民的饮水不安全,1亿多农户急需解决烧饭、取暖的燃料问题。2005年,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仅7.7年,5.04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3.68%,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4.1%,不识字及识字很少的还占6.87%。2006年,我国平均每千人有病床2.34张,但主要集中在城市。城市每千人有病床3.67张,农村只有0.76张;城市每张病床平均拥有8.8万元的医疗设备,农村仅有1.1万元。城乡文化事业方面的差距则更为明显。
上述几个方面的差距状态集中到一点,便是城乡差距、城乡居民生存权、甚至发展权的差距仍然很大,处在高位徘徊状态。
二、原因分析:财政支农角度的透视
毫无疑问题,十六大以来的财政支农政策是缓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政策保障。但是,当前的财政支农政策与“三农”解决问题的实际需求相差甚远,政策的实施所产生的积极效应还不能完会消化二元体制(制度)及其市场等因素对“三农”的侵蚀。
1.财政支农规模偏小。国际经验表明,财政支农政策对促进农业增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构成农业投入的主要来源,而且对一些公共农业基础建设来说,甚至是唯一的来源。十六大以来,财政支农力度与以前相比,力度明显加大,但是财政支农规模偏小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我国这样一个农民收入不高、私人农业投资有限的发展中国家,目前的财政支农规模是不足以担当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重任。
2.财政支农结构偏差降低了支农资金效率。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的发展、特别对未来农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尽管十六大以来,我国加大了对农业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平均每年增长16.45%,但是农业固定资产的年增长率波动较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较低,这与我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很不相称。另外,“直补”是财政支农政策的最重要工具之一,我国当前“直补”所占财政支农资金的比重很低,“直补”对农民增收的作用并不显著。不仅如此,由于当前财政支农政策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大量支农资金、特别是间接补贴资金容易漏损,使支农资金难以起到支持农业、农民的作用。
3.财政支农的监管制度不健全。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纪检监察制度,有关部门也围绕工作需要制定出台相关监管措施,如财政部制定实施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农业部实施了《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为规范支农惠农政策监管有章可依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在具体政策层面上,对政策实施全程监管的制度不配套,尤其是对支农资金的监管,表现在立项拨付环节上,难以有效地监督计划或负责资金安排分配的权利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投资方向、重点和内容进行立项和分配拨付资金。在支农资金使用环节,难以及时发现擅自改变项目计划和未按上级批准的要求执行,甚至挤占挪用、串用、虚列支农资金、套取骗取财政支农资金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在支农资金管理环节,由于支农资金因立项不准、可行性研究不充分、设计不合理、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甚至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和进行有效责任追究。缺乏健全监督制度的政策执行,难以保证政策的全面高效落实。据报道,国家审计署在对8省(区)2004年至200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审计中,查出虚报冒领挪用滞留等违规问题资金1.3亿元等事例,可以说政策执行不够公开、透明是重要的诱因。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1.加大支农惠农力度。目前,我国支农资金从绝对数上讲提高很快,但支农资金的比重仅占国家财政收入的8%左右,占农业GDP的10%左右。因此,在加大中央财政支农力度的同时,应建立地方各级财政增加支农投入的机制。随着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地方“吃饭”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以后,地方财政应有空间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所以,要在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支农责任,共同增加农业投入,逐步形成以中央为主体、地方为重要补充的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2.优化支农惠农结构。当前,有限的支农惠农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其原因,与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安排存在一些问题有关,使资金的投向结构不尽合理。首先,“直补”资金比例偏低,这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不大。其次,支农资金分配上应突出支持粮食生产。如进一步加大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测土配方施肥的投入规模。应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不盲目照搬,不大拆大建。根据现有的经济实力,集中力量重点支持农村道路、农村能源(沼气)和农村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3.进一步规范支农资金监督机制,加强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在健全现有财政支农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理财。二是要加强支农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自查、重点检查等活动,及时发现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三是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纪检等部门的审计、监督,对核实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强化外部监督,积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农民监督意识,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作用,实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定期向群众公布收支情况。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随着政府支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强化,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改变目前大多数县从事财政支农管理的力量比较薄弱局面,加强基层农财队伍建设,适当充实力量。同时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政策能力和工作水平,使财政支农管理工作能够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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