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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公调对接”工作。今年3月底,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下发淮办发[2015]26号《关于在全区公安派出所建立“派驻式”人民调解室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了“派驻式”人民调解员的选派和管理、“派驻式”人民调解室的工作要求、“派驻式”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和蔼“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的组织领导等相关内容。
二、强化实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为创新调解体制,整合调解资源,我局会同公安分局改革原来单一的公安接警调解工作模式,今年5月,在全区统一建立“公调对接”工作室,每个调解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由我局与区公安分局招录,具体负责集中招聘、集中培训、集中管理、集中保障。目前,“派驻式”调解工作室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已公示上墙。
三、加强培训,提高调解员的调解水平
建立“派驻式”调解室,配备强有力的“公调对接”调解员队伍至关重要。我们把48名调解员具有较高法律业务水平、丰富群众工作经验、较强调解工作能力、且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吸收到“公调对接”调解队伍中来;加强队伍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品德修养、业务素质和调处能力,努力使群众在每一个矛盾纠纷化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6月4日,我局与公安局联合举办了驻公安派出所全区派驻式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培训班为期两天,政法委书记张爱民作开班动员讲话。市司法局副局长鲁正淮也作了相关业务指导。培训班还邀请了《劳动法》、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家庭类纠纷、轻微刑事损害类调解案例、《人民调解法》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为学员们授课。韩桥司法所所长裘化荣就“如何做好一名调解员”为调解员做了生动的一课。
四、深化联动,形成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强大合力
我们通过推进公调对接,进一步推动形成各司其职、衔接灵活、对接广泛、功能完善的工作格局,解放基层警力,推动人民调解创新发展,实现部门之间的合作共赢,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一是大力加强公调对接深度。推进联调的深度融合,不断完善区级以下三级“公调”对接机制,确保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和调解工作实现无缝式对接,最大限度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坚持调解优先,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诉累。积极推进能动调处,实现调解由被动受理、静态分析、事后调处向主动调处、动态研断和事前预警转变。构建矛盾纠纷信息情报网,大力推进网格化排查模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上下联动的优势,及时收集纠纷信息;实现对矛盾纠纷动态信息的深度研判,严格执行矛盾纠纷专报、直报、“零报告”制度,增强对潜在矛盾纠纷隐患的预测预警能力,更好地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结合起来,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效能。
二是大力拓展公调对接广度。延伸联调触角,探索建立公安机关与与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专门调解组织的对接,提高对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管理能力,提高综合调处效能。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创新发展。大力打造信息化工作平台,逐步将信息网络向村居(社区)及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延伸,把“脚板走访”与“网络对话”、“即时化解”有机结合起来,拉近与群众距离,方便群众办事;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在现代传媒领域加快打造调解工作阵地,推广电视调解、视频调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做法,推动调解工作全面介入群众生活、传播调解理念、更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大力提升公调对接实效。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做好现场取证、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日常管理等工作,确保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的高效有序运作;健全完善工作流程,明确细化调解责任,依法形成责任明晰、运转协调的矛盾纠纷分流移送、调处联动机制,提高调解工作的有效性。
五、齐抓共管,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有力保障
开创人民调解和公调对接工作新局面,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离不开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努力为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筑牢基础,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得到全面提升,现将亮
点工作汇报如下: (二)律师工作。我局结合“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全县大上项目,快上项目的实际,不断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积极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当好常年法律顾问,主动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同时,以农村司法所为依托,推开“法律服务进乡村”工作,努力为农村各类经济实体服务,认真做好农村土地征用、资源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年内,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406件,其中担任刑事辩护及14件,行政案件诉讼5件,民事及经济案件诉讼387件,解决非诉法律事务26件,为政府提供指导性意见21件,依法履行了律师工作服务经济和社会的职能。
(三)公证工作。公证处在继续扩大对公证条例宣传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为油篓沟乡二0七线两侧旧城改造拆迁出俱证据保全书;为县政府送达解除桦皮岭旅游区经营协议通知书等。一年来,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20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286件,国内经济公证34件,促进了公证工作的健康发展。年终,公证处被市局评为2009年度专项服务先进集体。
(四)人民调解工作。我局着重围绕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调处各种因素引发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重点治理社会难点和热点矛盾纠纷,主动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案件的调解,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日上报工作制度。一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9起,调处成功186起,调解成功率98.4%,把大量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
(五)法律援助工作。我局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办案力度,全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面,全方位做好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和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切实加大对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让弱势群体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扶贫困、暖民心、保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年内,共办理法律援助56件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全力维护了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人民调解工作是政法工作的基层基础环节,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第一道防线。实践证明,人民调解是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好办法,是解决民间纠纷,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途径,用“三个代表”精神来衡量它更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好的组织形式。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城乡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自我发展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在全市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以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为重点,为我市促进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很好的作用。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年初,根据去年全市撤并乡、村、学校等区域性变化及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社区建设及干部调任,劳务输出,人员相对流动较大的情况,市局基层科采用“三抓、一考”,一杆子抓到底的办法,加大力度开展工作。
一抓基层调委会组织建设。深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单位调查摸底,形成《阜康市基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单位摸底调查登记表》,将332个单位记录在册,要求基层单位层层上报调整后的司法调解指挥中心、村调委会、社区居民调委会等成员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第一手资料。截止目前,我市已建(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34个,其中村民调解委员会121个,居民调解委员会13个,共有人民调解员359人,基本形成了城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体系,形成了一支扎根基层,联系群众,能及时排难解纷的调解队伍。
二抓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市局与7个司法助理员、3个调解专干签订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责任书》、《司法助理员、调解专干岗位目标责任状》,拟定下发了《200年度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量化标准》、《200年普法、宣传、基层工作要点》。为了保证工作质量,基层科统一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9项,《法律服务所制度》10项,印发各基层调委会,形成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有效管理格局,形成有人问事、有人管事、有人办事的良好局面。
三抓基层调解人员综合素质建设。4月开始5月结束,共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0期,培训村调解员、社区调解员、乡镇站所及单位负责人共528人,涉及单位332个。系统讲解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人民调解格式文本的操作使用方法。为了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市局基层科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了《关于举办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实行签到制度,与年终考评挂钩。同时,在培训班上,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都做了重要讲话,对培训的目的、意义做了明确的阐述,对今后的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乡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等主管领导都亲临培训班听课。安排培训时,充分考虑了农村、牧区的生产季节性和相关单位的工作实际,采用“六定”原则,即各乡镇、办事处定培训时间,定培训地点,定培训人员,市司法局定授课人员,定派送车辆,定宣讲内容,并分工负责,包干到底,分批排班轮训,而且每个培训班结束后,由调解员质疑、提问,授课人员在解答问题的同时,展开讨论,当场公布义务咨询电话3226148。
“一考”,一年两次考评。即结合半年和年终检查,组成考评组严格按照考核细则逐项打分排名次,并通报乡镇、办事处。通过“三抓”、“一考”,责任到岗,目标到人,有效促进了基层工作健康发展,如水磨沟乡考评与奖金、工资挂钩。
二、调防结合,重点突破,齐抓共管,维护稳定
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以组织、人员、制度、报酬“四落实”为标准,以强化调解职能为重点,以提高调解队伍素质,提高调解工作质量为目标,从“巩固、发展、完善、提高”着眼,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调处大量纠纷,化解矛盾,努力提高各类纠纷的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今年上半年共调处各类纠纷101件,调处成功89件,综合调处成功率90%,经排查婚姻家庭纠纷27件,邻里纠纷14件,房屋宅基地纠纷9件,抚养纠纷9件,四类纠纷居高不下。
具体工作中,一是发挥村、居委会干部例会作用,通报情况,研究落实对策,共同调处,同时利用“四下乡”、“民主日”、“四五”普法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让千家万户知晓与他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知识,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大量的民间纠纷在第一道防线得以化解,一方面大大减少了群众上法院诉讼,缓解了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另一方面使基层党政领导能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
二是搞好预防工作。各级调解组织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做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了犯罪和促进了社会的安定。上半年,全市各调委会、司法所对近3年中的33名,特别是今年的15名刑释解教人员利用每月或每季度的回访,从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多方面关心体贴他们,使他们不同程度的都有所转变,有的成为自食其力的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是充分发挥司法调解指挥中心的作用。对重大疑难纠纷、群体上访纠纷、涉农合同纠纷,市、乡、镇司法调解指挥中心、村调委会及主管领导都将其作为第一要事,非常重视,制定相应制度、应急方案,在最短的时间里,在最大的范围内,化解矛盾,确保一方平安。如5月份上户沟乡底沟村44户农民与天地棉业公司签订的1462亩棉花种植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因播种新陆旱16号棉种出苗差、烂种导致重大损失近百名农民连扣两车越级上访的涉农合同纠纷,市局基层科协同市相关部门、乡司法调解指挥中心、村调委会联手出动,了解情况,调查取证,化解矛盾,义务提供法律帮助,迅速平息了即将激化的纠纷,保护了农户、商家的共同利益,也规范了农户+订单+公司的农业合同运作程序。由此可见,司法调解指挥中心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代表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保证了调解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同时,司法调解指挥中心有一套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和严格的规章制度,从而保证了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四是在促进基层工作向“五有”、“四落实”、建立“调解庭”,依法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协议文书过程中,受体制、经济、人员素质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工作年年做、次次查,虽然进展不是很快,但已开始运作,部分乡镇、办事处领导都给予了积极支持。
二、充分发挥维稳职能
(一)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根据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依据,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举办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班。组织镇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综治专干、片区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参加培训,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准绳,就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管理及档案材料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努力为镇锻造高效精干的社区矫正队伍;二是工作开展扎实,操作规范。今年3月1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局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的报到机制、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机制、创新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机制。镇作为我局规范化建设的重点乡镇之一,社区矫正人员移交工作首先从镇开始,同时对全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我县社区矫正监管定位系统率先在开通使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做到社区矫正台帐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
(二)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定因素,扎实抓好矛盾纠纷的调处,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由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集体上访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筑起了基层平安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二是组织全镇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班,镇司法所所长、司法所助理员、法律服务所主任,村综治专干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从八个方面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了讲解,就人民调解工作技巧,调解程序、调解协议书规范制作都进行了详细的培训。
目前,全镇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42个,有人民调解员797人。结合基层规范化管理,着力落实人民调解基层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使人民调解员具备会排查、会调解、会总结、会统计的能力。截至11月30日,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9起,调解率为100%,成功调解232起,调解成功率为97%以上。
(三)加强安置帮教工作。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了与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扎实做好籍服刑在教(监)人员核查工作,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机制,制定衔接方案。
三、协助镇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今年是“六五”普法工作重点的重要一年,同时也是我县创建省级法治县的验收年。我局依托法制宣传的职能优势协助镇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六五”普法全面铺开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镇与部门之间的联系,推进普法工作发展创新。
一是开展2013年省科技大场活动。年初省司法厅及其它省级机关到镇开展科技大场活动,将法律常识、农业科技知识带给全镇以及全县老百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创新普法形式,全镇各村、社区相继开办了农民普法培训班,更新了法制宣传栏,在主要路段都拉出了宣传横幅。三是大力开展了专题法律服务咨询活动。为了更方便人民群众的对法律服务的需要,我局开辟了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全镇群众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四、深入推进镇法律服务工作
(一)规范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在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悬挂标牌以及安装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把法律援助送到基层群众身边。二是加强工作站队伍建设,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村(社区)联系点的法律工作人员、联络员、志愿者的培训,从规范台帐资料,规范卷宗等6个方面全面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三是规范管理,认真落实,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项经费用实用好。在今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交叉检查中,受到了检查组的好评。
二、强化进修,教育扎实推进。区司法局把《为民效劳“五个一”运动任务手册》作为教育运动的首要内容,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深化进修读本,学透、吃透相关政策精力,为扎实有用展开运动奠基根底。
将“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同步推进,在内容上将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紧密结合,在方式上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紧密结合,在形式上将专题讲座、走访座谈、实地观摩、演讲比赛紧密结合,确保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政治理论水平。目前,已开展专题讲座4场、警示教育3次、走访座谈6次、实地观摩2次、演讲比赛1次,形成自学笔记50余本,撰写心得体会150余份。
二是“三张清单”抓自查自纠,整顿沉疴痼疾。
按照九大整治方向,细化问题22项,结合全局干警岗位职责分工,分类制定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般干警三个层面的问题清单,组织干警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并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督促整改落实、清零销号。目前,已收回清单51份、汇总干警自查问题60余个,2名同志因纪律作风问题被谈话提醒、大会检讨、扣减年度目标分。
组织各个司法所积极参与辖区村社两委换届选举,并协助考察候选人预备人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顺、有序的进行。通过及时核查候选人预备人员是否有犯罪记录、到村社区走访等方式,了解选举期间村风民情及选民思想动态,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消除潜在隐患。
二是瞄准靶向,狠抓纠纷调处,创建基层治理安全环境。
(一)、司法行政机关既是重要的执法机关,又是普法主管机关,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同时坚持“谁服务谁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县委依法治县办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重要考核项写入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县普治股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增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识。
(二)、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推动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每月一周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坚持全员普法,让每一名执法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成为普法者;坚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切实把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活动,增强执法和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部门联动普法,营造法治氛围
二是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抓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建立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每个学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认认真真地抓好学校法制教育,依托学校“第一课堂”的基础作用,借力“第二课堂”的辅助作用,丰富青少年学生的学法活动。同时,县司法局会同综治、公安及团委等部门积极深入到各学校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巡回法制讲座、法制图片展活动,并通过编印宣传材料、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律服务一条街等方式加强“两法”的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浓厚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氛围.为浓厚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氛围,我们通过巡回宣传、送法下乡发放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资料,在县城茗馨广场建设包含未成年人保护内容的法制宣传长廊和法治文化阵地,开通热线电话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形式,有效地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认识,浓厚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氛围。
二、法律援助,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县司法局把法律援助真正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予以权利实施,将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低保对象、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为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地得到法律援助,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去年,我们高标准建设了“县法律援助中心”,中心面积达260㎡,设置了开放式咨询接待受理大厅、会议室、培训室、律师室、私密室、档案室等功能区,配备了LED电子显示屏及投影设备。中心安排了工作人员5名,其中具法律本科学历4名、大专学历1名,具有律师职业资格的2名。
同时,为方便群众就近进行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我们依托14个司法所及相关单位建立了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针对未成年人的维权工作,我们专门在县团委、教育局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由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法律援助网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为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了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如:2013年2月28日发生在我县安和某学校的一起意外伤害致眼残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罗某与阳某均为一年级学生,在学校午休期间,因相互抓挤软管饮料,导致罗某右眼受伤。受伤后罗某在省内外多家医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17987.74元、交通、住宿等费用3863元。罗某父母多次要求阳某父母作出赔偿,均遭到拒绝。在校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引导下,罗某父母来到安和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了法律援助。我们法援中心经审核后及时指派了承办人,通过法律援助,受援人罗某获赔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45449.24元,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开通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未成年法律援助的实际工作中,我们放低了门槛和标准,如经济困难标准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2倍执行,而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全部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凡是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中心简化申请程序,优先受理,指派优秀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办理,并且做到全程跟踪监督,100%回访,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受援人及家属的称赞和好评。
如:2012年10月2日下午,在县城阳光花园小区内玩耍的小孩蓝某,被李某驾驶无牌电动助力车压伤。经县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事发后,蓝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小孩父母多次与李某协商医疗费用和赔偿事宜,均遭拒绝。无奈之下,小孩父母向县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通过诉讼解决。针对这一情况,县法援中心核实情况后,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立即指派律师予以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讼。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小孩医疗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8856.83元。
近期,我们还受理了两起非婚生未成年子女要求生父支付扶养费的案件,一个是亲生母亲婚前恋爱先孕,后与他人结婚后生育;另一个为亲生父母婚外情所生育。这两案件均较为复杂,县法援中心专门指派优秀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办,在承办人的几经努力下,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均得到了有效保护。
(三)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提前介入工作。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民事法律援助的同时,我们也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过去的刑事法律援助,仅局限于审判阶段,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自去年起,我们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将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从案件审判阶段前移至公安侦查阶段,使法律援助贯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全过程。
在承办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我们既依法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求承办律师重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使其树立信心,不自暴自弃。这种延伸教育,常常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如:2013年3月21日我们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县检察院发来的通知,要求为一起涉嫌聚众斗殴案的两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黄某和赖某提供刑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派两名有经验的律师分别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两位律师通过会见受援人,认真查阅相关案件资料后,向县检察院提交了法律意见书,提请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决定。县检察院鉴于受援人的悔罪表现,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采纳了两位律师的意见,分别对黄某和赖某作出附条件不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在六个月的考验期间,两位律师继续关心黄某与赖某的心理动态,与他们保持电话联系,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教育引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上和生活上的一些困扰,让他们从内心信任律师,对律师产生亲切感,这样一来,律师的话也特别听得进去,甚至比他们父母的话还灵验,教育的效果是不言而喻了。六个月考验期满,县检察院已对黄某和赖某作出不决定。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全面实施,尤其是法律援助中心新建设之后的短短一年时间内,经过高标准的建设和运作,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受到了省市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被省司法厅法援处魏淑燕处长称为是“全省一流水平”,并被省司法厅评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授予“全省法律援助为民服务示范窗口”称号,被省妇联评为“全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单位”,被县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郑先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玉福等领导亦先后来我局法援中心调研和视察。
三、真情帮扶,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未成年人中有一部分特殊人群,他们就是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由于父亲或母亲的违法犯罪,这些正处于花季的孩子过早地承受了他们本不该承受也难以承受的东西,影响着他们的健康成长。因此,给他们更为特殊的关爱,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们真情帮扶,尽着自己的努力。
一是调查摸底,建立帮扶档案。去年11月,我们对全县所有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经统计,我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共有36人,我们对这些未成年人建立了帮扶档案,同时通过定期走访调查,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更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数据库,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二是真情相助,及时排忧解难.我们定期与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家庭联系,了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动态和他们的家庭状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如我们协调民政部门,对4户符合条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落实了低保;协调教育部门,帮助2名辍学的服刑人员的学龄子女重返校园,并减免学杂费;协调相关乡镇政府对14名家庭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了临时性救助。此外,我们局里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也设法挤出资金帮助解决他们的就学、就医、生活等困难。
如:镇刑释人员刘某因盗窃罪在监狱服刑9年。2013年7月,刘某的女儿以高分考取了财经大学,但是刘某家庭困难,正为8000多元的入学费用一筹莫展时,局长黄振华带领县、镇两级帮教工作人员前往刘某家中进行走访慰问,送上1000元慰问金,并积极协调市、县团委,帮助筹集了五千元的助学金,及时为刘某女儿解决了入学问题。又如:乡横坑畲族村服刑人员邹某的女儿在乡中心小学寄读,每个学期需要2450元的寄宿费,500元的学杂费,1000元的伙食费,而家里只有年过六旬的爷爷奶奶,无力负担这些费用,面临辍学。我们了解情况后,及时与民政局、教育局及乡政府协调沟通,为其解决了部分费用。同时,我们决定从这个学期开始,每学年支持其1000元费用。前几天,党组成员方勇建同志带领司法所人员看望了邹某的父亲及其女儿,并送上了助学金。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8月中旬正式启动。近2个月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纠风办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积极参与和协同配合,圆满完成了民主评议学习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政风如何群众评、行风如何大家议”正逐步成为全系统上下的共识。概括起来,主要是做到了“三个及时”、“三个狠抓”和“三个注重”。“三个及时”:一是及时研究,层层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2009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印发了《2009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各司法所依据县局的《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层层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使全系统上下目标任务明确,思想认识统一。二是及时动员,层层进行了思想发动。省、州、县动员会议召开后,我局于8月中旬组织司法所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动员大会,迅速传达学习省、州、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动员部署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顺利启动民主评议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三是及时安排,层层加强了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一名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治处,并从局机关抽调了3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同志为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为民主评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个狠抓”:第一,狠抓自查自纠,切实找准问题。坚持以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目标,强化评议重点,突出“五查五看”:一查依法行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看是否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执行省政府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标准,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公平公正;二查法律服务依法执业、规范管理情况,看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是否真正做到诚信执业,是否存在违规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及重收费轻服务等现象;三查推行政务、事务公开情况,看是否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四查服务承诺措施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等现象,是否存在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等问题;五查群众的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看是否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回复、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通过“五查五看”,着力解决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和干警中存在的“四大问题”:一是面对科学发展观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在把握发展定位、谋划发展思路、推出发展举措上思想观念不够解放的问题;二是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给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新机遇,着力解决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正义上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的问题;三是面对我县跨越式发展为司法行政工作确立的新任务,着力解决在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基础、提高服务效能上发展变化不够明显的问题;四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向司法行政队伍发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在提高队伍素质、转变机关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上自我要求不够严格的问题,并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查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着重从思想认识上深挖根源,结合工作实际找准解决对策,真正使民主评议的过程,成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正确认识自己、自我教育提高的过程。第二,狠抓开门评议,广泛征求意见。以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为载体,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共征求意见、建议11条,涉及机关作风、依法管理和业务工作三大方面。第三,狠抓整改落实,务求评议实效。坚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均给予了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都认真做好记录和说明,取得群众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待事后研究作出解释,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对确实不属于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耐心向群众说明,为群众指明反映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截止目前,仅我局机关就对今年自查的6个问题、征求的11条意见都认真研究,逐一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了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明确了整改原则和期限,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学习教育领先,提高了带头参与、认真评议的自觉性。为深化对民主评议工作的认识,我局坚持把学习、教育和讨论贯穿于民主评议学习动员阶段始终,采取领导带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评议文件与明确岗位职责要求相结合等方式,着力抓好强化认识、带头参与、认真评议等三个重点环节,有效提高了全系统上下积极参与、主动投入评议活动的自觉性,较好地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把思想统一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廉洁、效能型政府部门的目标上来,把合力统一到县委、县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注重立足本职,提高了服务大局、发挥作用的积极性。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坚持把积极参与民主评议工作作为落实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具体行动,转化为立足岗位、强化职能、服务崛起、促进和谐的强大动力,推动今年上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三是注重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了转变作风、树立形象的主动性。在民主评议工作中,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自我加压,自我提高,使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过程,成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能力素质、创新工作发展的过程,焕发出新的精神风貌。
二、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局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实践上,在优化政务环境的工作中较好地做到了“四个强化”:
1、强化职能发挥,着力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突破。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自觉端正业务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较好地营造了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服务承诺,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讲究工作效率,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整合职能、加快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协调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强化职能转变,着力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改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顾全大局、围绕中心、面向基层、心系群众,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努力转变工作职能,切实创新服务方式,着力提高工作效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3、强化形象树立,着力在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上有新作为。坚持执法为民,热情服务,不断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政务环境,有效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
4、强化规范运行,着力在形成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上有新成效。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坚定不移;从严治党,惩治腐败坚定不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落实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许多不足之处,主要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学以致用谋思路的力度不够。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虽有思考、有研究、有目标,但落实工作举措的力度不够,致使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够快。
二是改革创新求发展的力度不够。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的改革,成效都不够明显,工作还未到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三是拓展业务强职能的力度不够。如何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大局中全面思考、全面部署研究不够。
四是深入基层办实事的力度不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环境和条件虽有很大改善,但仍有很多困难,基础差、条件艰苦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县局在争取县里支持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争取到了许多政策,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大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方面,争取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方面,许多工作还做得不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教育,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留死角,不留旁观者,使人人都成为受教育者和积极参与者,从根本上解决极少数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认识模糊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教育氛围,不断增强大家参与政风行风建设的自觉性。
(二)强化整改,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搞好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查摆整改工作,既严肃认真,不走过场;又要实事求是,把问题找准。并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归类梳理,分析原因,逐一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后,司法局于3月24日庚即召开局党委会传达了学习会议精神。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主持传达了《全依法行政工作现状及建议》、《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对策建设》以及益西达瓦长、舒文副长在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会议重点按照达瓦长八项工作任务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专题研究。
3月25日我局再次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会上同志把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一位职工,让干部职工明确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对接工作思路。同志强调:依法行政是贯彻“四个全面”、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法治的关键环节,是法治进程加快的现实需要,是衡量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全局上下要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之中,扎扎实实完成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同志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安排部安排部署:
一是保障措施,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依法行政常设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明确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对全年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进行总体规划部署,把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和落实部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局机关学法用法方案》和《集中学法安排表》,将局机关学法用法与各科室业务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全年共安排24个课时,通过集中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法治机关规范化建设,实行并联审批,确保进驻窗口规范、按时办结。对本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明确审批项目,将所有的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并进驻行政务中心。督促审批科室在综合窗口登记,以优化流程、缩减环节为重点,公开办理要件和流程。
为全面提高本局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不断提高他们的依法行政水平,我局按照“四五”普法要求制定的学法教育计划,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工作。
⒈建立完善业务例会和业务学习制度。各科室在每周五下午定期组织业务碰头会,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进行业务工作交流;每月初定期召开中层干部工作例会,认真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业务政策知识;每季度末定期组织召开全局业务工作学习交流会。
⒉认真做好“四五”普法工作。按照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要求,征订了套《劳动和社会保障“四五”普法读本》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政策问答》等普法教材,做到人手一套。
⒊认真学习《宪法修正案》。按照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着重学习《宪法》的指导思想、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精神,树立依法治国的观念,确立依法治国首先依宪治国的理念,并把学习宪法与实践“三个代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与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认真开展“四五”普法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了宪法在劳动保障系统的有效实施。
⒋扎实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使他们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明确《行政许可法》所确立的行政许可原则和有关行政许可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的实施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转变。同时,还配合区法制办在元和镇开展了《行政许可法》的上街宣传活动,发放有关宣传材料,使广大职工群众、用人单位熟悉《行政许可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了解其享有的各项权利,增强维权意识。今年以来,我们在重点学习《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的同时,还认真组织学习了新出台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专业性法规,学习其主要内容,掌握其精神实质,确保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有效实施,推动了劳动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广泛开展《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活动。
《劳动法》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当家法,涵盖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全部内容。年以来,我局针对相城区建区之初劳动保障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关心,争取各级各部门的协作和配合,采取区镇上下联动、部门左右互动的方式,每年都开展了《劳动法》宣传活动,从源头着手,从基础抓起,通过我们深入广泛长期的社会宣传,全区各类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大为增强,营造了良好的劳动保障管理氛围和法治环境,为全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夯实了坚实基础。
××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认真抓好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了《劳动法》宣传月活动,声势之大、规模之广,前所未有。宣传活动从四月份开始动员布置,五月份全面展开,九月份基本结束。四月下旬,区政府召开了动员大会,区政府王勤林副区长就《劳动法》宣传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局秦康林局长就《劳动法》宣传活动方案作了具体安排和说明。会后,全区各镇相继成立了劳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区上下迅速掀起宣传贯彻落实《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热潮,形成了区镇联动、部门互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宣传活动分为组织动员、分层培训、巡回宣传、执法检查、总结整改五个阶段。活动采取分层培训、设点摆摊、现场咨询、上街宣传、上门宣传等形式。在各镇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条,配备辆宣传专用车,利用高音喇叭播放宣传录音带,在全区范围内巡回宣传。共接待现场咨询多人次,编印和发放劳动保障政策汇编册。在大造声势、大力宣传的同时,组织有关人员人,举办了期培训班,聘请苏州市劳动保障局领导授教讲课。上门宣传和执法检查是宣传活动的又一项主要内容。在“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的逐户上门宣传的基础上,对区内各类企业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大检查。检查内容涉及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禁止使用童工等个方面。具体工作步骤和方法,在各类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会同区总工会、各镇劳动保障办公室、工会,抽调部分工作人员组成三个检查小组。对有职工投诉举报行为的企业优先确定为被检查单位。据统计,被检企业达多家,涉及职工多人,在检查中,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的企业有家,对家企业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对家严重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通过检查,共补签劳动合同多份,补鉴证多份,共补缴社会保险费万元,新增参保人员人。
××年,在去年大张旗鼓开展《劳动法》宣传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联合区总工会开展了《劳动法》、《工会法》、《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宣传月活动。以“两法一办法”及相关法规政策为主要内容,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为抓手,重点宣传职工工资支付原则、标准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以及违反“两法一办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活动采取区镇联动、上街宣传、设点摆摊、现场咨询等方式,在各镇主要街道或路口共悬挂横幅标语条,发放《劳动保障实务手册》和《工会法》单行本各多本。二是针对全区规模型、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组织开展了“访外企、联百企、走私企”的上门宣传活动。继续以“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为活动内容,更好地服务企业、方便企业。为了使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了由局领导和中层干部组成的五个工作小组,分片包干,明确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逐户上门走访了家企业,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讲解《劳动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并发放了《劳动保障实务手册》、《职工维权手册》、《医疗保险政策汇编》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社会保险业务操作指南》各多册。三是配合农保试行,大力开展农保政策宣传。试行农村养老保险是区委、区政府实践“三个代表”、落实“两个率先”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为确保全区农保试行工作如期展开,我们在组织领导和制度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在区政府召开动员大会的基础上,及时制订了培训计划,组织举办了农保政策知识的分层培训,编印了多册农保政策知识实用手册,印发致全区农民的一封公开信,分发到每一个农民手中,把政策交给农民,为农民答疑解难。通过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农民对农保的认识程度,提高他们参保的自觉性。
部门良好的窗口形象。
××年,我局开展了“走镇、进村、访企”的以农保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走访了全区多个行政村和家重点企业,与村领导、农户代表、企业负责人直接见面座谈,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百姓的民情,沟通基层的关系。走访过程中,共发放有关宣传材料达份(册),解答解决了有关农保、城保等方面的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如:有的群众反映老年农民享受养老金待遇审批手续办理速度慢,我们通过调研,发现问题出在区镇衔接的环节上,我们立即进行了整改,由此解决了办理速度慢的问题。为巩固活动取得的成效,又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方案,组织举办了期农保专题培训班和期工伤保险业务培训班,参加人员累计达多人次。通过走镇、进村、访企,既达到了宣传法律法规政策的目的,又缩小了劳动保障部门与老百姓之间的距离,融洽了感情、加深了了解、减少了误会,为稳步推进“五险”联动,大力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全面推行劳动合同管理,努力构筑社会保障体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打下了坚实的管理基础。
今年,我局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劳动保障意识,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管理氛围,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巩固提高“城保”、“农保”扩面成果,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社会各界对做好劳动保障的呼声越来越强,并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普遍认为我区的劳动保障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力度。为此,我局党组决定将四月份确定为全区“劳动保障进万家”宣传月。从月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活动形式采用区镇联动、村企互动,活动的组织以我局为主、各镇(街道、区)配合,各劳动保障事务所与我局有关同志共同参与。整个宣传活动分为设摊宣传与培训、重点辅导与典型引导两个阶段。月日为第一阶段,每天上午在镇(街道)主要路口悬挂横幅标语、上街设摊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解释解答疑难问题;下午在镇举办劳动保障业务政策和具体操作知识培训班,组织镇(街道、区)分管领导、劳动保障事务所相关同志和企业劳资干部参加。月日为第二阶段,我局抽调部分骨干人员到各镇(街道、区)选定的家重点企业进行上门辅导,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整改方案和措施,同时进行专题宣传,提高企业业主的劳动保障管理意识。典型引导主要由区农保中心结合长效管理示范村达标工作,帮助和指导相关村开展达标活动。为使“劳动保障进万家”宣传月活动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由胡建国局长任组长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依法行政、注重实效,全面推进劳动保障各项工作。
⒈农村养老保险得到巩固。截止月底,全区个行政村(居委会)中,已有个村(居)实施农保,覆盖率达到;全区农保覆盖总人数人,占全区农村人口比例;缴费人数达人,参保缴费率达;已有人按月享受了农保待遇,享受覆盖率达。
⒉劳动就业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我们每逢星期六免费举办了期劳动力招聘市场,联系组织了家单位进场招聘,提供各类就业岗位个,进场应聘的有人,达成录用意向的有人。到目前为止,免费为名下岗失业人员举办了计算机、财务等个专业的再就业技能培训,免收培训费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