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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来,安徽现代饭店业经历了由起步、发展到进入现代化水平的三个阶段,截至2008年9月,全省共拥有星级饭店431家,其旅游饭店业已成为具有相当规模的产业,为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为旅游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近年安徽省酒店已呈供过于求的景象。据有关资料表明,安徽省酒店的客房闲置率在不断上升,饭店业利润总额不高,2007年还有103家饭店利润处于负增长状态。
十几年来,安徽饭店业正在逐步改变计划经济带来的“谁建谁管,各自为政”的局面。但总体而言,安徽的饭店业集团化进程发展较缓慢、较艰难。从数量上看,截至2007年,安徽星级饭店拥有量仅占全国星级饭店总量的2.8%,各类饭店集团公司近20家,管理旅游星级饭店不到40家,集团化程度不足10%。原因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起步的现代饭店业受到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影响,条块分割,各成系统。
(二)旅游社经营规模小成本大
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旅行社709家,其中国际社37家,国内社672家。从综合实力上看,安徽省旅行社平均资产只有123.9万元,平均营收只有408万元,属于弱小企业。2007年,安徽省内旅行社营业额超亿的仅有3家,而邻省浙江、江苏省分别达17家和24家,安徽旅行社的营收总额也仅相当于全国的1.77%。
现代旅游产品呈现出多样性和多元化的趋势,而安徽省旅行社目前仍以提供观光型旅游产品为主,千军万马挤在团体包价旅游这个狭窄的业务范围内。安徽709家旅行社直接从业人员8917人,平均每家旅行社导游4.4名,其中管理人员2827人。而具备专业学校培训并在实践中积累一定经验富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能力的人才十分有限。
从市场结构上看,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主体的进入,以三大旅行社(国旅、中旅、青旅)为代表的安徽旅行社产业集中度在不断下降,并且,这种产业态势的分散化仍然在进行中,全省旅行社业处于微利运行状态。从产品创新能力、品牌建设、网络构建等企业核心竞争力要素方面分析,安徽旅行社距离国际国内同类企业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二、对安徽国有旅游企业改革应有的认识
(一)安徽国有旅游企业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1.安徽省国有旅游企业的体制已经不适应旅游企业的继续发展
中外合资、联合、联营、私营、股份制旅游企业相继诞生,打破了国有旅游企业独家经营的局面。这些机制灵活的旅游企业一出现,就形成了一股强烈的冲击波,冲击着经营多年的老牌国有企业在旅游市场上的“霸主”地位。
2.旧式经营管理机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发生冲突
安徽省一些老的国有旅游企业对外经营乏力,内部管理松弛。一些企业也曾推进过内部的改革和改制,但阻力大,矛盾多,老的习惯势力强大。国有旅游企业在经营上长期存在着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企业内部权利不明,经营约束监督机制尚不完备,经营者短期行为等等都影响着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3.国有旅游企业的分配用工制度,严重制约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国有旅游企业的用人分配制度,不利于干部和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这种状况的长期存在,必将削减旅游国有企业的发展后劲。不改革,旅游国有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前景不容乐观。
(二)安徽旅游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性
1.改革与转变观念相关。加快安徽省旅游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摆脱计划经济观念的束缚,尽快转向市场经济,与国际市场接轨。要形成有效的旅游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旅游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机制,强化旅游企业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不断提供新的旅游产品,使国有旅游企业在国内外旅游市场竞争中充满活力。
2.改革与产业结构调整相关。旅游国有企业的改革,要抓住经济结构调整的机遇,在产业结构调整、所有制结构调整和投资调整中,实施和推进旅游国有企业改革。
3.改革与其他配套改革相关。旅游企业改革的重点是要建立旅游企业优胜劣汰机制,旅游企业职工能进能出机制,旅游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和旅游企业经营者择优录用、竞争上岗机制。
三、深化安徽省国有旅游企业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一)进一步改革安徽省旅游业的管理体制
努力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与国际旅游业通行惯例接轨、宏观统一管理与微观放开搞活的旅游管理新体制。旅游管理部门要逐步实行政企职能分开,主要职能是对行业实施规划、协调、监督、服务,通过法律的、经济的杠杆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管理,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其原有的经济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转由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机构承担,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增强企业活力。
(二)加快产权制度改革,转换国有旅游企业经营机制
要从旅游行业实际出发,在安徽省国有旅游企业中分类分批,将现有旅游企业全部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组为公司制,大部分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具备条件的改为股份有限公司,有些经批准可发展为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进一步开放旅游市场,形成市场主体多元化
应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放宽对设立旅游经营组织的限制。只要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国有、集体单位或个人经批准均可设立旅游经营组织。允许国内各类旅游组织在我省设办事机构,允许境外有实力、有影响的大旅行社在安徽设办事处,在一定范围内试办中外合资合作旅行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经批准试办第三类旅行社。
(四)努力打造安徽旅行社“网络化”布局
安徽省的旅行社应该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资产重组,与交通、景区等企业联手,通过新的市场定位和角色划分,形成一定数量人、财、物、品牌为一体的紧密型旅行社,通过联合达到横向扩张,形成规模经济。部分中小型旅行社还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依据自身资源条件,进行特色或专项经营,进行深度产品开发,在细分市场中寻找自己的服务对象和生存空间。众多小型旅行社可通过内部改造,以单体联号等经营方式专门从事集团旅行社和特色化、专业化的中型旅行社的产品销售业务。
(五)安徽饭店业要建立职业化、市场化体系
安徽的饭店业要想进一步超常规发展,必须在强化品牌意识,以品牌为纽带推进集团化的基础上,下大力气培育职业化、市场化的饭店经营人才。在经营者的资质认定、中介机构建立以及对经营者的评价、竞聘、激励、监督等方面都要有所创新,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市场化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同时,还要正确制定和适时调整集团化发展的战略。旅游饭店唯一的出路是重建以协调营销为主要支柱的市场导向型企业组织。
(六)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安徽的金融机构应增加信贷投入,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信贷业务创新,积极支持旅游业合理资金需求。各商业银行要积极调度、筹措资金,对有效益、信誉好的旅游企业要保证其合理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其景区景点上规模、上档次,改善旅游环境,拓宽旅游资源。
2.金融机构应为旅游业提供更优良的金融服务,大力支持旅游发展所需的软、硬件建设,优化服务网点设置,推进银行信用卡联网工程建设。
3.金融机构自身要不断创新金融工具,积极推广假日金融新产品,如旅游贷款、旅游储蓄、旅游支票等。努力提升服务档次,以解决居民出门旅游的资金“瓶颈”,尤其是要发展新型信用工具,为旅游者提供方便、快捷的电子支付手段,减少现金结算比率,扩大旅游消费,确保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
(七)构建“安徽旅游企业集团”的战略发展目标
20世纪90年代,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一些省、市相继建立了公司化的旅游企业集团,包括安徽也组建了省旅游集团,黄山和九华山旅游集团公司等。对于安徽省星罗棋布的旅游企业布局,多行业、多产品、多所有制的状态来说,采用事业部制组织战略确实是一种较佳的科学选择。实际上旅游企业从单一的企业向企业群体发展的集团化过程中,必然导致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变和合理化。所以,旅游企业集团出现多层次、多行业结构是自然的要求,而不同的层次也需要作相应功能的界定。集团公司核心企业事业部逐级趋向于战略管理,附属企业则趋于行业归口或组合成行业集团,或建立核心企业,这样有利于提高企业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旅游业经营特点,旅游企业在集团化发展过程中应在地理分布上形成网络化,这是加快集团化扩张,增强地区目标市场和细分市场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作为地处内陆的安徽旅游企业来说,构建地理网络结构战略,必须根据周边市场的具体情况,扬长避短,制定正确的区域发展战略,在华东片市场内或安徽省内通过资源整合、局部扩张形成一定规模。然后应进一步实现跨地区、跨系统扩张,寻找目标市场和进一步细分市场。最后,积极走出国门,进行跨国经营,寻求海外合作伙伴,参与国际旅游市场的竞争。
参考文献:
[1]李宝明.旅游企业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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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生产力要素的载体,尤其是国有企业与先进的生产力相联系,拥有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信息网络,为国民经济提供大部分的现代化装备,它是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因此,国有企业的创新如何,对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据查有关资料证实:我国现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大约有90%是20世纪70年代和70年代以前兴建起来的,20世纪50年代和50年代以前建成的企业也占一半以上。这些企业由于计划管理体制延续了几十年,传统管理模式很难一下子解决。以来我国进行国企改革,但国企管理还没能按市场经济来组织生产、流通、交换、分配的各个环节,管理跟不上企业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据有关部门1997年对我国2585家亏损企业的抽样调查,由于管理落后造成的亏损企业达到2112家,占总数的87%,问题非常严重。所以中央特别强调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管理创新的重要性。那么管理创新究竟涉及哪些范畴,它们之间又有哪些相互之间的联系呢?
一、管理理念的创新
一是从追求政绩的“乌纱帽”转变为承担盈亏责任的自我管理理念。未来的企业需要职业化的企业家,不是官员型的企业家,企业家的命运同企业的兴衰成败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二是从单一生产意识转变为追求经济效益的市场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效益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来实现生产体系中的每一个环节,尤其是在开发环节中把市场需求的产业和产品作为企业开发和创新的主攻方向,否则企业的效益就无从谈起。三是从企业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发展到对社会发展、环境和用户责任的经营目标多元化理念创新。从国际企业发展上看,经营目标多元化已成为趋势。据相关资料透露,在美国国际性评选优秀企业时,采取九项指标,其中企业的创新能力、长期投资价值;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等指标在整个指标中占了相当分量,所以在经营目标上我们要进一步拓宽思维,超前发展。四是面对众多的竞争对手,从你死我活的竞争理念转向竞争与合作和统一的竞争理念的创新。其实,这是为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客观要求。目前,国际上原来竞争对手的企业之间,纷纷掀起合作浪潮。例如:电子产品领域中美国的IBN与日本东芝的联盟;汽车行业中美国的福特与日本丰田公司的联盟;电器设备制造业中美国通用电器与欧洲西门子联盟。当今世界出现的这种竞争与合作相统一的现象,不是个别企业的经营战术,而是知识经济时代要求企业所具有的竞争观念创新的表现。我国近年来一个突出现象,是随着买方市场的到来,企业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特别是以价格为主的竞争几乎在所有市场上展开,这种局面很不利于我国企业的成长和创新,特别是不利于要迎接与来自世界跨国公司的竞争。所以建立多样化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对于实行管理创新与企业改革发展关系十分密切。
二、决策管理的创新
决策管理是关系到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过去企业的决策管理多靠经验和主观判断,现在不同了。面对错综复杂,瞬息多变的环境,企业必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系统,掌握方方面面的信息。因为信息是现代企业的神经系统,是企业科学决策和及时应变的依据。所以要建立灵活准确的信息系统是企业决策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抓住这个内容当中的关键,捕捉各个方面的管理信息,使信息为我所用。使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为我所需,是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步。三、战略管理的创新
战备管理从宏观上讲,正确的战略使企业始终体现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总趋势,企业能够保持长久的生命力,从微观上来说,正确战略能够准确地把握未来可能发展的产品及市场范围,使企业赢得持续的竞争力。从战略管理的创新角度上看,在经营领域中,过去我们企业战略是只重视生产管理,而不重视开发和营销管理。这种战略,显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是企业的灵魂,同时生产的产品只要卖出去,才是硬道理。所以技术开发和市场营销是在整个生产体系中最重要的环节。因此,我们在经营战略管理上要实现由过去偏重生产管理到重视技术开发和市场营销的转变。
四、组织结构的创新
精干高效的组织结构是贯彻实施经营战略的组织保证。过去大型企业是庞大而多层次的管理组织结构,弊端很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和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首先,要剥离企业不应承担的各种社会职能和政府职能,使企业轻装上阵。其次,按照专业化社会协作的方向,分离服务部门等非生产主体,使企业精干起来,再次,强化生产过程前的市场研究,经营决策,技术开发和生产过程之后的产品销售,用户服务,广告宣传等经营职能,使企业组织结构具有高度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最后,随着企业业务流程的信息化,企业可以削减中间管理层次,变管理组织结构由原来的高耸型结构向扁平型结构再造,这样才能大大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五、人本管理的创新
过去,我们传统企业管理,主要是以物为中心的管理,而现代企业要将人的因素放在第一位,以人为中心的管理。因为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是最重要的资源,而知识的背后是人才,人才高于一切。
社会责任,无论是在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都受到高度的重视,因为社会责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水平的高低。其包含了不仅仅是社会整体对微观个体的直接要求,同时也是企业个体优化自身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利益与个体利益最大化的有机结合。考虑到我国的国有企业,因其特殊的身份地位,造成人们对国有企业职责认识模糊不清,从而引发了对国有企业义务与期望的指责。他们普遍认为,国有企业应该履行一种特殊的社会责任来回报国家对其政策的支持与投资,而不能以经济目标作为简单的评判标准来衡量国有企业的社会地位和调控职能。所以国有企业应该以区别于普通企业的更加高度的责任感来践行其内在的社会职能。比如在早期,魏峰就指出国有企业社会道德责任的承担,需要建立在国有企业自主意识的建立和行为自由选择的基础之上,并且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自觉承担会大大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形象,从而最大化地实现经济利益并使其健康发展。黄速建、余菁则从国有企业责任产生的根源出发,认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是社会对国有企业行为的客观期望,它由国有企业的性质所决定,具体体现为国有企业的非经济目标和经济目标。徐传谌、艾德洲则把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划分为宏观、微观、企业内部组织三个方面:在宏观层面,国有企业需要实现其政治性与全局性,具体体现为实现社会稳定与进步、就业、经济责任中的宏观调控职能;在微观层面,把国有企业定位为一般的公共性企业,其一方面要通过诚实负责、依法经营来实现经济利润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要履行环境保护、顾客至上、质量第一、公益事业、商业道德等多方面的企业基本职责标准。此外,在考虑宏观和微观层面以外,还认为国有企业还要权衡内部组织的有效性,把企业内部的最大责任归结为人的因素,即员工是企业最大的财富,也是最大的责任。彭红利对国有企业职责也持有相近的观点,他从制度的视角审视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分别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约束的二维维度说明了国有企业践行社会责任还缺乏规范性与制度性,与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还有出入。然后基于宏观、微观和企业内部组织三个层面来分析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特殊性,进而试图构建“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联动的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长效机制。刘淑华、孙志梅、李呈等人则试图摒弃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传统的宏观论述,而是设计了一套衡量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客观标准。他们指出国有企业兼有“国有性”和“公司性”,同时实质上又具备了“公益性”与“营利性”的双重性质,所以在界定国有企业社会内涵的基础上,站在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分别从员工、股东、消费者、供应商、社区、政府和环境资源利益等多维角度阐释了一套科学的责任指标评价体系。持类似的观点的还有旭,他从社会公众的视角尝试建立央企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认为无论是央企还是民营企业,其社会责任无外乎“金字塔模型”与“利益相关者模型”这两个维度的内容,然而由于企业规模、企业所有制等因素的差异,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所以在考虑央企特殊性的基础上,分别从“国家利益”、“守法自律”和“公益慈善”三个维度来测评央企的社会责任,得出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是央企的守法自律表现。乔明哲,刘福成把国有企业分为垄断性国有企业与竞争性国有企业,指出两者在性质与功能上要区别对待。竞争性国企的主要社会责任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以及经济利益取向的道德责任行为;垄断国企应尽力承担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竞争性国企应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与国际接轨的社会责任体系,由政府和社会共同担当监督者;垄断国企应以效率为导向,强调政治责任,加强政府管制和社会监督。由此可知,国有企业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相比普通企业而言,更多的是要考虑非经济因素,是要体现公有制经济的优越性。同时,国有企业要从企业的性质与特殊职能出发,采用一套适用自己的评价标准。虽然对社会责任的衡量可以基于完全不同的角度,但是其最后的结果都是要实现社会与国家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要把政治职能与经济职能有机地整合起来。
(二)产权理论
产权改革作为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手段,产权的明晰有助于国企改革更加高效,这主要是因为明晰的产权结构可以带来三方面的益处:其一,确定排他性的产权,从而确保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其二,形成有效率的企业产权结构,克服企业内部各种要素所有者之间在团队生产中的偷懒和搭便车行为;其三,通过完善的契约与法律制度来有效保护产权。我国国有企业现存的问题就包括产权关系的模糊不清,这种模糊的产权关系不仅使政企不分,企业的管理动力弱化,企业行为短期化,扩权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企业资产营运的低效率等,而且使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一系列问题难以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背道而驰,弱化了市场经济中所倡导的竞争与激励机制,限制其他环节改革的深化。因此,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的重新构建是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所在。对产权改革的研究主要聚焦于企业产权的规则与制度以及产权主体的选择,人们试图将产权主体与产权规则之间进行有效的衔接,从而找到一个既能实现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同时又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两者有机统一的结合点。王广亮、张屹山等指出国有企业的产权之所以受到不断的质疑,其原因在于改革过程中不断遇到诸如国有股减持,国企经营者私分国有资产等方面问题。所以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目的就是使社会财富重新分配与产权的更细化界定,而践行这一措施需要配套的政府规则和市场规则,但这两个规则又具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因为政府规则的随意性带来了严重的腐败和政府行为的不可预见,而追求帕累托效率的市场规则又忽视了社会公平行为,所以他们认为对产权改革应该实行规则,既兼顾公平又协调了利益冲突。国有企业的绩效是与产权制度的明晰密切相关的,而产权的明晰又是需要良好的企业行为。冯飞、张永生、张定胜等通过对国有企业单个的案例分析,指出国有企业虽然可以通过企业家自我道德激励和模仿私有企业的产权激励来建立起企业家激励机制,但这些机制具有偶然性和不可持续性,而明晰的产权制度则能为这些机制提供具有自我执行功能的制度保证。张卓元认为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远远没有到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还有差距,政府应该更进一步减少国有企业的数量,并且在产权改革方面继续推进股份制改革的步伐,而且对中央的垄断行业改革不宜久拖不决。许多学者认为真正可以解决国有企业内在问题的根本途径是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因为一旦实施产权的多元化就会形成多个投资主体相互制衡的产权结构,进而建立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这样的结果无论是对于私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而言,都是有利于企业的健康成长。当然,倡导产权主体多元化在很早以前就有人提出,比如祝志勇就指出产权主体特性与经营者行为及效率有直接的关系,强有力的经济约束机制和资源配置的优化机制依赖于产权主体多元化、独立化这一根本性产权制度,而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独立化又是对市场经济的理性认识。不可否认,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以及外资经济的涌入,再加上我国法律法规逐渐健全与完善,产权主体化改革的步伐也在加快。产权主体多元化能激发企业家才能与企业效率,但是产权多元化如果不能解决政企分开,不能落实产权责任这些问题,那么产权多元化改革就是没有必要的,因为产权多元化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如果企业一旦缺乏相应的独立运行机制,受到更多外部因素的干扰,那么它的发展就不会那么顺畅,就正如企业受到政府等非经济因素的行政干扰,必将会扰乱企业的正常合理运行。另外,国有企业的管理机构如果不能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承担责任,那么企业产权的多元化改革就会出现责任推卸,权责不明的状况,这样不仅会影响企业的形象,还会让其他的产权主体忽视企业的效益,损失国有资产。因此,刘磊、刘益、黄燕等指出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如果不能有效管理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权益有可能被“高效产权”与内部人共谋侵犯,甚至可能引起更大规模的资产流失。周其仁等学者认为公有制企业的问题在于各种生产要素的产权没有清楚地界定,导致各参与方没有清楚的合约,所以责任的区分就不能明确,进而导致公有制企业的发展滞缓。严汉平、白永秀等则指出实施产权多元化要求政府适度退出并且要消除所有制的歧视以及打破所有制垄断,同时要明确产权多元化的主体是企业而不是政府,产权多元化是市场行为而不是政府行为。所以,综上所述,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一方面需要政府的规制,企业的激励;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改革又要有明晰的产权与主体结构,要通过企业产权的不断置换与改造逐渐使产权关系明晰的主体进入,并且要尽可能地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落实管理机构的问责机制。此外,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的改革决不能消融公有制经济占主体的这一地位,多元化主体的最核心目标是公有制经济。
(三)内部控制
论国有企业虽然在宏观层面存在诸如产权不明、社会责任模糊等方面的问题,但是聚焦到国有企业管理上,也同样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内部控制问题。内部控制相比较国有企业外在的问题而言更具有隐秘性和不可忽视性,内部控制的好坏会直接影响着国有资产的风险与效益。黄江涛运用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对国有企业进行了评估与调查,认为国有企业存在诸如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与管理、信息与沟通、检查与监督等方面的共性问题。朱小芳,周大伟、杨丹也持有相近的观点,他们认为完善并运转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是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屹立不倒的重要基础,但是我国国有企业却存在三个方面的内部控制问题:其一是缺乏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其二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者执行不得力;最后是内外部监督乏力。陈容、朱锦余指出我国国有企业由于存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不清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国有企业目标多重性、国有企业“官本位”思想较为浓厚、国有企业管理层级多,业务板块多这五个方面的特殊性,从而加大了内部控制的难度,并且指出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决不能仅仅参照西方国家的标准,而是需要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出现实性的控制目标。对比学者们的研究,可以看到国有企业虽然在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具有特殊性,但是国有企业在本质上而言,还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微观个体。尽管指责国有企业通过国家政策垄断了大量的公共资源从而获取了巨额利润,但是国有企业的利润最终是通过国家财政拨付的手段重新转移到人民的手上,所以从国有企业实现的最终目的上看,国有企业赚取大量的经济利润是允许的,只要国有企业将利润合理进行分配与应用,诸如一方面用于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国家经济整体发展上;另一方面将利润投资于改善公司治理与技术研发上,这样国有企业既实现了宏观调控的功能,同时又发挥个体微观企业作为经济实体的作用。但是,要想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上述的两个功能,就必须做好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只有通过现代化的公司治理以及良好的制度约束,比如规范企业职工的工资报酬,明确主体责任,实施严格的风险管理、内部审计以及竞争性的淘汰机制,这样才能在源头上减少国有资产流失,严控国有企业财产风险。此外,尽管国有企业有其自身的运行特点,有着自己的控制环境,但是这不能单纯地就在内部控制上实施完全的区别对待,一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还是需要借鉴,只是需要在控制程度上进行加深与拓展。
二、关于国有企业治理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治理的制度设计
国有企业治理的实质就是要通过一套科学的制度设计来约束企业的管理行为与运行机制,从而从根本上弱化国有企业政治角色的功能,也从源头上制约管理者权利的滥用与企业本身效率的损失。当然,国有企业出生的土壤让其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政府行政的干预,但是可以从设计制度出发,逐渐消除政企不分的现象,让国有企业能有私营及民营企业那样成长的经济环境,真正让国有企业做到经济反哺政治这样定位的转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怎样的制度设计,在重要的国有企业部门,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决不可削弱。现行的国有企业治理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黄速建认为国有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和实现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增强起到了重要作用。武常岐、张林等也认为国有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改善了企业的经济绩效,但是企业控制权的变化对于绩效提升的效果更为明显。因此,即使是混合所有制的改革也要保持公有制经济绝对控制权。王炳文从委托理论视角出发,在深刻认识国有企业运营规律和委托关系的基础上,结合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率、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国有企业的外部监督等方面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刘赣州主张对国有企业治理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建立基于人力资本产权的国有企业治理制度,其基本特征有公司治理主体多元化、经营者在公司治理中具有双重身份、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由形式走向实质与公司剩余索取权共同分享,这种创新的制度有利于突破原有的“股东至上”逻辑。丁小强认为国有产权的实现形式需要创新,要在原来产权主体与结构多元化的基础上进行深化,构建产权实现的理想模式,即一方面要明确国有产权主体———国有产权的监督、管理与经营分离和国有产权客体———国有资产的资本化经营;另一方面要体现国有产权功能的主导性,也就是以股权经营的方式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二)国有企业管理者
重塑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其管理企业能力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企业的未来发展与公司绩效。由于我国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上存在一些政企职能不分等方面的现象,这直接造成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理性经济人的假设,从而没有切实地履行好管理者的职能。另外,由于国有企业受到国资委等政府部门的直接管理,所以这就导致国有企业在很长的时间内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再加上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上的缺陷,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在企业内部渐渐被打上了行政化、等级化与官员化的烙印,并逐渐偏离了为企业效率的提高以及企业的进步而努力奋斗的经济目标。因此,国有企业的管理者需要重塑,需要消除管理者异化并最终回归到理性经济人的原点。当然,国有企业管理者的重塑也并不意味着完全地抛弃现行的管理模式而重新开始,只是要改革那些不适合国有企业市场化的规则与激励机制。王玲玲认为要想真正解决管理者异化这个难题,一定要考虑我国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决不能照搬由西方治理理论所指导下的公司模式,而要从顶层设计、制度安排、文化治理等方面重塑国有企业管理者,从而达到提高国有企业治理效率的目的。吕长江、赵宇恒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研究管理者权力在企业激励契约中的作用,得出由于权力大小的不同,国有企业管理者会做出不同的行为选择与反应,所以在管理者重塑时需要考虑管理者权力的大小并且对不同主体实行有区别的绩效激励政策。当然,管理者重塑也包括管理者内部组织的重塑,王元芳,马连福研究发现,党委会与董事会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会增加公司的成本,而与监事会、高管层的“双向进入”可以显著降低成本,且党委副书记兼任董事长、监事长或总经理有助于抑制成本的产生;党委会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可以通过影响成本进而提升公司价值。所以这为我国优化国有企业政企关系、党企关系提供了参考。
(三)国有企业治理效率不同
股权结构的国有企业会有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这就给国有企业的改革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思路。以往总是局限于国有企业的整体效益,总是注重公有制经济在国有企业中发挥的作用,但忽略了不同结构的股权会带来不同的公司效率。有的国有企业可能更适合于全部国有控股,他们执行的效率可能比混合所有制的效率更高效,但是有的国有企业可能更加偏好于多样的股权结构,这样可能更容易激起各种股权结构之间的公平竞争与合作,所以当现在有很多的学者在极力推崇混合所有制改革时,他们实际上是忽视了一个效率比较的问题,仅仅从整体上考虑部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所带来的政策红利。当然,从长久来看,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大势所趋,但是无论是怎样彻底的改革,都有必要考虑国有企业的不同类型。郝书辰、陶虎、田金方等通过构建国有企业治理效率评价指标体系,进而通过因子综合评价模型对不同股权结构的国有企业治理效率比较研究,得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为代表的公有制企业的效率是较高的,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体效率相比较而言是较低的,所以要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进行改革,消减国有经济的成分。张一鸣、田金方将国有企业治理模式分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国有参股三种模式,通过构建主成分综合评价模型,对三种模式治理的效率进行比较,得出不同类型国有企业之间随着国有股比例的不同,所承担功能的比重也不同,因此应该积极推行股权分置改革。陶虎,齐新家则通过对山东省国有独资企业治理效率的研究得出在1999—2005年期间山东省国有独资企业运行效率是呈现上升趋势的。这说明尽管国有企业需要改革,但是看到单一的所有制企业也不是完全没有效率的。总而言之,判断一个企业运行效率的高低,要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比较。治理一个公司也不能仅仅用单一的指标来衡量,国有企业虽然在运行效率上有所损失,但可能在功能效率上能弥补运行效率的不足。所以对国有企业的改革要从一个客观的角度来看待,可能有些国有企业仅仅需要在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就可以解决存在的诸多问题,有些国有企业的确需要引入多种资本来解决效率低下的难题。因此,要对国有企业进行具体分析,不同行业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
发展低碳经济,创造其所需要的生产要素是首要条件,低碳经济需要适应低碳经济发展的专业的生产要素,比如低碳技术型人才、专业化的基础设施和设备、良好的碳金融融资渠道等。同时,低碳经济发展的基础是低碳技术创新,高效的低碳技术创新是低碳经济发展的基础。而专业生产要素的获得和创新体系的构建需要长期投资和建设。以2008年清华大学率先成立的“低碳经济研究院”为标志,企业通过与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合作,我国在低碳技术性人才培养、先进的低碳知识生产和技术研发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进步。
(二)区域性的低碳产业集群正在形成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
近年来,中国低碳环保产业年均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在15%~20%,未来将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十二五”期间,国家环保部等部门将通过多种措施推动低碳环保产业发展,预计我国低碳环保产业投资将超过3万亿圆,这将进一步促进相关低碳产业在一定区域内聚集,形成低碳产业集群。在集群内部,低碳产业、相关产业及支持性产业共用某些技术、共享营销渠道或服务,具有较强的互补性,这些产业通过空间集聚而形成经济增长极,这个经济增长极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增长能力,并能通过扩散效应以自身的发展带动其他产业和周围腹地的发展。
(三)经济活动主体通过市场或非市场的行为获得合理的低碳发展成本收益
低碳经济是作为市场经济的经济形态之一而出现的,它从属于市场经济,但在市场经济之外又有所突破。它在运行和发展过程当中,受市场机制的调节,市场机制仍然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建立一个同时获得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低碳经济市场体系。同时,它又允许或者说是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等非市场行为,以此来推动可持续性的低碳经济市场体系的构建和低碳经济发展道路的拓展。任何一种理论分析都要以一定的主要的经济活动主体的经济行为作为前提和基础,在大力倡导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国有企业作为低碳经济发展的主要践行主体,研究其经济行为目标演变,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制度的选择与安排方能明确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
二、低碳经济发展新趋势关联并加速
国有企业经济行为目标的演变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保证经济循环正常进行的动力应该是经济利益。由于我国在经济体制发展过程当中曾经出现过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两种体制,所以我国国有企业的经济行为目标的演变呈现出了多元化的特点。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历程中,国有企业经济行为目标先后出现过产值最大化、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四种倾向。但这种“最大化”的目标是一种极端化的要求,带有浓厚的单边治理色彩。在47低碳经济框架下,微观经济主体往往处于多边治理的情境中,若仍以“最大化”作为行为目标,将与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及其微观主体的目标确定存在较大冲突。因此,在低碳经济发展趋势和重要性日益显著时,国有企业经济行为目标发生演变则高度关联了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如前所述,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非常特殊的经济主体,它不仅在主要领域和关键行业中拥有控制力,发挥主导作用,而且是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和产业政策调整的重要工具。在国际低碳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显性化环境成本和环境激励机制等新措施也不断出现,我国国有企业应该很好地利用自身在政策、资金、人才和技术上的优势,和国际接轨,率先践行绿色技术创新,引导全社会企业关注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这是在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应当肩负的特殊社会责任。同时,我们可以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法看到,企业由传统耗能向低碳经济转型过程中,成本收益比是会发生变化的,由于我国碳金融市场长期发展滞后,碳金融活动没有很好地开展,加上我国在国际大宗商品上缺乏定价权和政府在节能减排补偿方面量化政策模糊,导致在经济发展中,以国有企业为主的经济主体成本收益比一直居高,企业很难自发产生走低碳经济转型之路的动力。这种市场失灵情况的出现,使得政府干预成为了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在此情形下,低碳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之一就是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低碳产业集群正在形成。在一定区域内低碳产业已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经济行为目标沿着市场化和公益性路径的演变步伐势必加快。
三、低碳经济发展新趋势支撑国有企业改革路径
不管是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定位为公益性还是竞争性,都是为了优化国有企业发展模式、整合各种资源、打破国有企业改革瓶颈,增强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公益性国有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是为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需要提供保障,是国有企业当中能够率先践行低碳经济转型的重要力量。在体现公益性企业性质的同时,它也面临着政策性亏损的状态。我们可以采用市场化的手段,吸引和鼓励非公资本共同参与公开、公平的竞争。也要从政策层面及时纠正和弥补出现的问题,优化公益性国企的内外部环境。竞争性国企在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同时,要意识到自身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针对竞争性国有企业,在践行低碳经济发展道路方面,既要按照市场化规则来考察其企业价值增值能力,又要考虑到竞争性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注重对其承担社会责任的考核。公益性和竞争性两种国有企业改革路径,是从服务经济和发展经济两个方面来设计的,排除非经济等因素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阻碍,如果两种类型的国有企业能够运用各种市场化和非市场化的经济手段获得自身发展的动力来源从而走向改革成功的话,那么未来我国经济成功实现低碳转型发展之路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