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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课堂教学与远程观摩相结合的教育模式。课堂教学在我国两千过年的教学体制和理念中都占据着首要的位置,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知识的讲解和分析,以“传道授业解惑”。但是,对于实用性极强的法学专业和专业型、复合型的法律硕士来说,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养仅仅只有课堂教育是远远不够的。目前我国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在内的少数高校与当地法院进行联系,构建法庭审判的远程观摩网络,让学生不出校门,在教室中就能观摩到各类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并能够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认真学习和研究律师、法官以及检察官等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行为。课堂教学与远程观摩的结合,能够使学生更好的掌握理论知识和运用技巧。
3.实习与研究相结合。教师与律师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一个在研究中研究,一个在实践中研究,大学教师甚至教授,通常都是埋头做学问,理论能力和学术能力很高,但却忽视了实践。我国目前的高校教育,多是以学校教育为主,学生的实习成为毕业和就业前的一道程序。但对于专业型和复合型极强的法律硕士来说,虽然其在就业和择业方面比法学专业的学生有着更多的选择和机会,但是专业理论功底较弱,使其在走上工作岗位后的胜任能力存在一定问题。增加专业型法律硕士的实习教育,已经变得越来越迫切。只有更多的进行实习,深入法律职业的基层和实践中,真正与法律职业工作者联系在一起,才能发现目前我国法律职业道德的现状和问题所在。让学生更多地在实习中发现问题,并进行研究和总结,能够更好地锻炼学生的观察能力,提升实务技巧,培养职业道德。
(一)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相分离从属性上来看,道德和法律都是社会规范中调整、约束人们行为以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从善与恶、好与坏的角度,通过人们内心的价值判断标准、传统习惯以及社会舆论来约束和调整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法律则是利用强制性来规范、确保人们行为的合规合法,保障社会的有序发展。道德和法律互相补充、相辅相成,不可偏颇。道德强调的是自律,将被动的遵守变成主动约束。法律强调的是他律,其通过强制性和威慑性约束人们的行为符合法律规范。道德和法律运用不同的约束形式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标,从本质上看,道德和法律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在我国传统教育中,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通常是被割裂开来,往往偏重于道德修养教育,因此很难使学生持续性地形成稳定的法律信仰,而这又会反过来对道德认识产生负面的作用,最终影响个人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法律学科课程和法律活动课程相分离中国传统的学校教育,特别看重学科课程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而忽视活动课程的作用,认为活动课程会扰乱在正常的教学秩序,而且还与应试教育的教学模式不相符。因此,在我国高校的法律教育中,学科课程的比重大大超过了活动课程,有些甚至都没有开设相应的活动课程。高校法律教育老师,往往只重视对法律理论知识的讲解和传授,而忽略对学生法律素质以及相关能力的有效培养。在法律教学过程中只注重学生对法律知识认知,学生往往都是被动接受和死记硬背法律知识的,对相关法律问题和法律情景的分析涉及过少,师生间缺乏互动。但是归根结底,法律都是要解决现实问题的,教师只阐述某一具体规定,而未能让学生掌握和领会该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的话,一旦学生遇到真实情况的发生,如果缺乏具体的明文规定,往往会束手无策、无法灵活应用,甚至造成学生自身的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
(三)法律教学避重就轻,对法律运用能力的培养力度不足长久以来,因为我国古代法制的特点,程序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人们往往只知道实体而不知道程序,将程序法视作实体法的附属品,可有可无。受此影响,在我国高校法律教学实践中,“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现象普遍存在,在高校法律教学实践中,教师为了迎合学生的兴趣和营造良好的课堂气氛,往往会有意识地增加更多的实体法的内容以及相关案例,占用了本该是学习程序法的时间,另外因为学生没有真正进入社会,也未曾经历过相应的法律执行程序,因此学生对程序法的感知会更加的模糊。这就导致高校法律教育的成效有所影响,使得学生难以形成系统性的法律基础知识,进而影响了学生对法律实际运用的能力的有效培养。
(四)法律教学偏向义务本位,权利意识的培养力度不够从我国法治观的发展演化历程来看,我国的法治观还是侧重于“义务”的规定,强调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社会控制。在我国传统的高校法律教育实践中,仍然还残存着义务本位思想的影子,具体表现在法律教育内容编排上,往往强调学生的守法教育,而忽视对学生用法能力、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的培养。在以义务本位思想为指导的高校法律教育过程中,教学主体即老师是以预先设定学生是“恶”的前提下开展相关教学活动的,其教学的目的就在于通过课堂的法律教育活动,使学生知道不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这种教学活动几乎完全抹杀了学生在法律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忽视了学生对于相关法律知识的深入理解和应用,对增强学生的法律素质产生加大的负面作用,甚至会造成学生对法律的片面理解从而产生不良的情绪。
二、高校法律教育的素质教育发展新取向
现代化已经成为我国乃至全世界的时展节奏,经济建设要有现代化的思想,相应地教育也应当有现代化的理念和策略,在人们思想观念向现代化不断转变的同时,社会的法治建设也要走向现代化。现阶段我国高校法律教育已经出现了在要求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和规范的同时,注重对学生情感价值观目标培养,通过引导和鼓励学生开展法律实践体验,使学生在遵守法律、守护法律、运用法律的前提下,对法律内涵和法治精神有更深刻的认识,从而促进更多的人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去的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发展新趋势。高校法律教育的理念发生了重大的革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逐渐致力于学生法律主体意识的觉醒和法律素质的全面培养法律意识指的是人们对于法律现象的想法、观点、心理反应等的总称。作为将来市场经济的主体,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是当代大学生未来立足社会的必要条件。据有关调查显示,现阶段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大学生在出现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后能够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够诉诸法律。学生已逐渐将法律知识、思维以及信念融入自己的主体范围之内,将被动转化为主动,进而养成良好的法律运用能力和法律信仰,从而使得学生法律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逐渐致力于对法律刚性特征与现实社会纷繁复杂性之间的调和众所周知,法律是具备强制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就像俗语讲的“法律是完全没有感情的”,但是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却与法律的刚性之间往往会出现差异和不适用的地方。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法律的制定、执行、监督等提出了与之相适应的更高的要求。这同时也要求在高校法律教育过程中,要致力于向学生讲解法律的刚性和实际社会情况的多变性之间的协调,注重培养学生对法律运用的灵活处理。
(三)致力于法律理论教育和学生实践的有效结合单纯的法律理论知识的灌输对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律素质的养成是不足的,尤其是对学生正确运用法律能力的培养是远远不够的。现代高校法律教育新理念要求教师重视学生对法律理论知识的实践运用,在实践运用的过程中对法律理论知识加深体会和掌握,进而有效地提高学生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维的活跃度,对高校法律教学课堂学习进行巩固和补充,进而达到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的目标。
三、高校法律素质教育的具体实施策略
法律素质教育导向下的高校法律教育,最终是要依靠高校法律素质教育的具体方法和策略得以实现,要以科学有效的方式和方法,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增强,形成正确的法律体会、法律情感以及法律信仰,进而提升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从而达到高效法律素质教育的最终育人的目标。
(一)将法律情感教育逐步融入高校法律教育中法律情感是指人们对法律现象、法律法规所持有的情绪反馈以及形成的有关体验。大学生的法律情感,只有通过特定的法律知识的学习、逐渐的内化,才能真正培养起来。一个学生是否具有正确、坚定的法律信仰,能够在充分理解法律知识的额基础上信任法律,进而在主体性作用下对法律加以灵活运用,是衡量一个学生具备法律素质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要在高校法律教学的具体过程中,明确法律情感教育的培养思路,尽量将法律情感教育有机地融入到整个法律教学过程中去,才能真正地提高高校法律素质教育的实效性,才能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的科学、健康的发展模式。
(二)国外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现状国外法学教育最显著的目标就是,在校期间学校要时刻对学生的法律职业修养进行培养,教会学生如何拥有一个法律职业人应该有的思维方式,强化学生法律至上思想。相比较而言,美、英、德等国家非常看重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培养。英国法律职业在各国中形成最早,它具有成熟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并具有一定特色。爱德华一世在1275年颁布了《威斯敏斯特一号法规》,首次提出了对职业律师的行为规范进行了明确要求。在规定中指出,“执业于国王法庭的辩护律师若犯欺诈或共谋罪,将受到监禁1年零1天、永久剥夺从业资格的惩罚”。这项规定算是全世界最早的法律伦理规范。英国律师会馆是培养法律人的摇篮,律师会馆推行学徒制与导师制相结合,这种法律教育培养模式主要是通过“言传身教”的教育方式对法律人职业伦理进行教育培养,学徒们可以与作为资深律师的导师在这里共同学习和生活。通过导师与学生之间的直接教育,学生可以在知识上受到导师的启发,学生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英国这样形式的教育培养方式在世界是具有一定的影响性,如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地现在仍然存在这种传统培养方式。美国属于世界上法律职业非常发达和具有影响了的国家,在美国关于法律教育主要是通过他们大学的法学院进行的,他们的法学院被当地人认为是塑造整个国家、社会的重要力量之一。美国法学院早在19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设了关于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课程,这些课程主要有著名的法官或律师担任主讲。在1974年美国律师协会强制性要求所有的法学院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律职责和责任的模拟形式教育,各州在律师协会的准入考试中也增加了关于道德考试的这项科目,使没过各法学院设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为必修的主要课程之一。美国还有专门设立了律师职业道德考试科目,美国大部分州在法学院毕业后获得律师资格之前,需要通过律师职业道德专业考试才允许其从事法律工作。
二、法律职业道德品格养成在法学教育中的主要途径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属于态度方面或情感方面的教育模式。传统的教育授课方法主要是对知识方面进行教学,而在法律职业道德的教学课程之中,由于道德教育偏于伦理方面的教学如果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很难进行道德方面传授,情感教学现在很难为学生提供“情感体验场”,因此职业道德教育运用传统的教学方式达不到预想的效果。然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不是死记硬背就能记住的,这些内容需要学生认真深刻的进行理解,从而了解法律职业的真正精神和理念,这样对于培养法律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提供帮助。学生可以在今后工作实践中不断充实自己,在工作中出现情况的时候做到以善意理解、准确判断、理性处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本身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教师需要在教学中寻求不同角色让学生扮演的实践教学方法来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考核,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将道德认知内化成为道德判断和处事能力,并养成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格。
(一)建立法科学生品德不良行为记录淘汰制法律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忠诚、公正、廉洁、保守秘密、遵守司法礼仪等。司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充分反应出一个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人必然要求是一个品行良好的人。一个人的品德是在学习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且具有固态化。我们对在校学习的法科学生实行品德不良行为记录淘汰制,有利于对存在不良法律职业道德倾向的人进行初步淘汰,以免道德不良的人进入法律职业队伍。品德不良行为记录可以采用双模块制,即专业学习记录模块和生活纪律记录模块。专业学习记录模块指在专业课的学习过程中,通过任课教师考核学生的品德行为,并对不良行为做出的记录。如:撒谎,欺瞒老师、长期旷课、对错误行为不思悔改,对学习弄虚作假等等不良行为。生活纪律记录模块指由校方记录的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过程中对校纪校规的违反记录。如:打架、考试作弊、小偷小摸、生活作风不良等。品德表现可以分为A、B、C、D四个等级,A是优秀,B是良好,C是合格,D是不合格。学生的最终综合评价成绩由品德表现分和学习成绩两部分构成,并且品德不良行为记录达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将其从法学专业中淘汰,不让其进入法律职业系统。正如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哈罗德•H•柯在一次开学典礼上送给法学院新生的那句谚语——“永远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因此,我们的法学教育不但要培养法律精英,而且要淘汰品德狂徒,为法律职业队伍的建设培养德、智双优的法律人才。
(二)设立大学生法庭大学生法庭是大学生自治组织,其职能定位只限于调节学生之间的人际冲突及纠纷,辅助学校处理学生违纪违规问题。通过这种方式提倡学生自治、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培养和践行法律职业道德素养,并可辅助学校规章制度的贯彻与执行。至于纠纷的解决途径,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即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是否选择在大学生法庭处理相关纠纷。首先,大学生法庭能够给法律专业的学生们提供锻炼的舞台,教师通过模拟法庭培养“法庭组成人员”的分析与判断能力、协调与沟通能力,帮助学生在课程中提高综合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养成。其次,在校园中的大学生法庭相当于一个普法阵地,我们可以通过学生违纪违规的一些事件进行审理、判决,在学生中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向每一位学生宣传法治精神,增强学生在校期间对于法律的忠诚、以及无私奉献精神的传递。再次,大学生法庭有利于把纸面上的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实践中的外化行为,把对法律的信仰与遵从,时时刻刻体现在学生的一言一行,体现在学生从事法庭相关工作的方方面面。最后,大学生法庭的“准法律人”在校园的“小社会”中体会了立场的中立性、调解或“裁决”的公平性对纠纷或事件解决的重大影响,从而加强对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化性理解与认同。
一、引言
法制电视新闻指的是以刑事案件、社会治安以及民事诉讼作为主要内容的新闻报道,新闻内容决定了法制新闻与其他类型的新闻相比,更加容易引起人们的共鸣与思考。因此,在对法制新闻进行制作和播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准确把握该类新闻的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发挥法制新闻的正面作用。
二、充分发挥电视新闻所具有舆论导向作用的意义
(一)降低不良社会行为的出现概率
随着信息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在当今社会,人们接收信息的速度与之前相比有了非常明显的提升,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消极思想对人们社会行为的影响也更加明显。作为政府引导社会舆论的主要手段,电视新闻在播报的过程中,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澄清不正确的言论,这样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不良社会行为的出现概率。
(二)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电视新闻的主要作用在于向人民群众传达政府所制定的方针、决策与措施,因此想要促使公众树立科学和系统的价值观,新闻工作人员就需要合理应用电视新闻,充分发挥电视新闻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具有的作用。
三、发挥法制电视新闻所具有的舆论导向作用的策略
(一)保证社会稳定是根本
作为我国各项建设工作能够高效落实的基础,社会稳定对法制新闻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意义。无论是在制作法制新闻或是播报法制新闻的过程中,新闻工作人员都应当以保证社会稳定为前提。在播报某些突破人们认知的案件或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案件时,新闻工作人员应适当忽略部分内容,将关注的重点转向案件的攻克过程,保证法制新闻在播出后能够产生正面效应。正是因为法制新闻与其他新闻相比,具有更加突出的社会影响力,因此新闻工作人员应把握新闻播报过程中涉及的重点内容,保证法制新闻所具有的舆论导向作用能够被最大化地发挥出来。其一,在开展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新闻工作人员应当将政府所制定的方针内容与法制新闻的制作与播报相结合,保证新闻所传递价值观的科学性;其二,在播报前,新闻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可能造成不良的社会反响对法制新闻的内容进行适当删减,保证新闻产生的影响都是积极的、正面的;其三,工作人员需要保证所播报法制新闻的真实性,杜绝过于看重收视率而对新闻内容进行随意更改的情况,将法制新闻所具有的舆论导向作用最大化地发挥出来。
(二)保证播报新闻的真实性
作为新闻事件最基本的属性,真实性对法制新闻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对法制新闻进行播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杜绝任何与事实不符的新闻出现,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制新闻所具有的舆论导向作用。[2]另外,新闻的特点决定了其必须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因此在对法制新闻进行播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根据社会热点事件对具有积极作用的案例进行及时播报,为人们了解和还原事实提供科学的渠道。对于记者而言,在对法制新闻进行播报的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表露自己的想法或观点,从而影响受众的判断,应当从客观的角度出发,对采访的内容进行实事求是的播出。但是需要注意一点,无论是法制新闻还是其他新闻,在组成播报材料时,工作人员都需要对所掌握资料进行有针对性的组合或删减,避免对社会和谐以及人们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在对某些心理有悖于常人的涉案人员进行采访时,采访内容可以涉及各个方面,但不应当毫不加工地将采访内容呈现在人们眼前。[3]
(三)突出法制新闻的教育意义
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中主要依托的舆论工具——电视新闻,肩负着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作用。因此,想要推进法制社会建设进程,法制新闻需要承担起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重任,保证提高人民群众的整体法律素养。以近几年在社会中关注度较高的涉毒案为例,在对涉毒案件进行播报的过程中,新闻工作人员应当对“大麻在美国被视为迷幻剂的一种而非,因此,美国人民不会因为吸食大麻而被捕”等内容进行适当的删减,这主要是因为对于法制新闻而言,播报涉毒案件的主要目的在于让人们了解吸毒的危害,从而对相关行为进行抵制,如果新闻工作人员没有对由涉毒案延伸出的内容加以筛选,对一些不合理的新闻内容进行了播报,就是与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因此,这一法制新闻就无法取得应有的效果。想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新闻工作人员在对法制新闻进行制作和播报的过程中,应当明确法制新闻自身所肩负的职责,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对新闻所涉及的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这样做不仅可以保证充分发挥法制节目具有的舆论导向作用,还可以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强化人们的法律意识。
四、结语
新闻工作人员在制作以及播报法制新闻时,首先要明确该类新闻所具有的舆论导向作用,了解所在岗位需要肩负的职责,以强化法制新闻具有的真实性为主要目标,强化自身的职业观念和道德,杜绝对人民团结具有不利影响的过激言论的出现,将建设法制社会作为法制新闻播报的根本目标,以将社会舆论引向正确的方向。
参考文献:
[1]焦阳.当今电视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导向作用的几点思考[J].传播与版权,2014(01):60-61.
[2]谢国会.论充分发挥电视新闻的舆论导向作用[J].新闻传播,2016(10):71-73.
[3]丁香.论法制电视新闻的舆论导向作用[J].中国报业,2016(12):77-78.
二、参与式教学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中的应用
自广西从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以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率都远未达到理想,2012年下半年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过率为10.81%,2013年上半年通过率为16.46%,《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的通过率比平均通过率稍低一点。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科目特点以及传统的教学方法严重阻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并最终影响了学生的考试通过率,因而针对目前的教学状况,可以采用参与式教学法进行教学。
(一)转变教师角色,教师成为参与者
传统的教学方法以教师为中心,教师是课堂的主人,上课就像作报告,学生就像听报告,这一做法造成的结果就是培养了学生的惰性,学生只是被动的听课,缺少学习的主动性,因而课堂效率低下。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之一就是要转变师生观念,教师要更多的做好引导者、组织者、参与者的角色,把课堂还给学生,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而教师要作为与学生平等的一员,参与其中,这样一来,学生就获得了受尊重的感觉,有了学习的内在需求,敢于、乐于在课堂上展现自我。
(二)鼓励参与,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
传统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课堂气氛沉闷,究其原因,是缘于学生参与的缺失。因而,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鼓励学生的全程参与,对于课堂效果的提升将大有帮助。这一参与可以从备课开始,让学生参与备课过程,充分了解学生的真正需要。在课堂上,则鼓励学生质疑,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课后,也还要鼓励学生参与各种活动,以刺激学生的思维,强化学习能力。
(三)采用激励机制,激发学生兴趣
激励机制是人们产生动力的原因之一,对于学生更是如此。激励机制的实施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在课堂上,可以通过分组竞赛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激励,而在课外,还可以通过举办财经法规知识抢答赛等方式进行。学生在活动中受到激励,有了自我实现的感觉,满足了他们的精神需要,必将激发他们学习兴趣,从而积极主动的投身到学习中去。
(四)提倡合作型学习,促进互相帮助
由于学生个体拥有不同的家庭背景、学习背景以及不同的智力因素,导致了学生学习情况上的差异。因而,在学习过程中,可以提倡合作型学习,让学生组成学习团体,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抓差补缺,共同参与学习,以促进学生的共同进步。
(五)学生参与评价,激发学习动力
传统的学业评价在评价主体上往往采用教师一元评价,评价主体单一,不能客观的看到学生的短期进步,不利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高。解决的方法之一是可以让学生参与学业评价,由于学生来自于同一团体,他们更能了解彼此的情况,因而更能关注到学生的点滴进步,将能使学生获得更大的激励,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在当代大学生中,人人几乎都拥有一部手机,并且大学生每天接触和使用手机较为频繁。绝大多数学生每天都会用手机上网,并且上网时间较长,手机网络在大学生学习、生活中占据了重要位置,这就为我们在大学生中利用手机开展法制和道德教育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同时,每个人都拥有一个固定的手机号码,这就为信息的准确传递提供了保障。
2.手机媒体的利用,扩展了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时空的广泛性。
一方面,传统的法制和道德教育载体,比如报纸、广播、电视等,在传播过程中不可能实现充分的共享,更不可能实现随时随地地传播和使用。手机媒体克服了这些局限,通过与网络连接,可以随时随地获取信息。同时,手机用户在看到有价值的信息时,会通过网络分享给其他用户,有效地扩大了宣传面,提高了大学生法制与道德教育信息的影响力。另一方面,手机媒体便于携带,技术的发展使得手机的功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手机作为一种媒体,在移动性方面可以说是超越了任何的传统媒体。
3.手机媒体具有多元化的传播模式。
与传统媒体不同,手机媒体的自身特点使得它不再过多地依赖线性传播,而是实现了交互传播,媒体的功能不仅仅停留在传达信息,更加注重的是反馈与交流。手机媒体具有多元化的传播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传播方式多样化。手机媒体的出现正在改变受众的媒体使用习惯,它拥有自身独特的传播方式。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手机媒体弥补了网络媒体的一些缺陷,让人们在离开电脑之后仍然可以享受网络带来的便捷。第二,信息符号的多元化。随着移动网络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手机媒体越来越多地担负起了电脑的职能。现在的智能手机,除了可以安装网络浏览器、视频播放系统、音乐播放系统以及拍照录像等等功能之外,还可以安装各种手机软件开发商提供的应用,手机完全成为一个多种多样的信息载体。第三,交互传播得以实现。手机媒体在互动方面有着传统媒体不可超越的优势。这主要是因为手机媒体拥有广大的受众群体,并且能够实现信息的点对点传播。手机媒体信息传播是呈“星状”网络的,每一个手机终端都是其中的组成部分。我们很容易就可以通过手机媒体向目标受众发送信息,用户在面对信息时可以及时进行回复和反馈,同时会把信息扩散给身边的人。
二、手机媒体在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中的作用
1.丰富了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的手段
利用手机媒体进行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在丰富了教育手段的同时,也为教育手段的创新提供了条件。在以往的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中,教育工作者缺乏多样的教育手段,使得这类教育变得枯燥乏味,同学们只能被动地接受,效果并不理想,传统的教育手段已经不能适应当下的形势。手机媒体在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中的运用,创造了一些不同于以往的教育手段。通过手机媒体,我们可以设计制作以道德和法治为主题的手机报、手机视频等,推送给每一位学生。同时,我们还可以依托校园网络建设校园手机教育平台,将各种各样的法制和道德教育信息发送给每一位学生。
2.有助于更新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工作者的观念
在传统的高校法制和道德教育中,工作者一直起着主导作用,往往忽视了大学生的主动性。手机媒体在高校法制和道德教育中的运用,使得教育工作者的观念发生了转化。同时,手机媒体提升了每个大学生的话语权,削弱了传统教育模式中教育工作者的主导地位,改变了原有的一对多的教育模式。此外,手机媒体在法制和道德建设中的广泛应用,提高了大学生的主动性。大学生利用手机媒体,对于自己感兴趣的法制事件或者道德事件,甚至是身边的道德榜样进行主动的传播,成为信息的者。同时与同学进行交流,发表自己的见解,对这些事件或者现象进行评论。这种参与和交互改变了传统的灌输教育模式,真真正正地起到了教育作用。
三、发挥手机媒体在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中的功效
基于手机媒体在信息传播方面的独特优势,我们应当充分对其加以利用,让手机媒体在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中发挥作用。那么,如何利用手机媒体进行信息的有效传播,这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1.要开发多种多样的传播形式
目前的智能手机已经具有电脑的大部分功能,传播形式多种多样。在利用手机媒体进行大学生法制和道德教育时,要创造多样化的传播形式。比如我们可以做一个大学生法制与道德教育专题的手机报,然后定期推送到每一位同学的手机上。我们还可以通过微信,建立大学生法制与道德教育的公众账号,吸引同学们的注意力。
2.内容上要具有贴近性
针对大学生的法制和道德教育,在教育素材的选择上要具有贴近性,我们应当考虑到大学生这一群体的特征,他们往往社会责任感较强,喜欢关注社会事务。在素材的选择上要迎合这一群体的特征,才能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这样的素材应当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法制事件和道德事件。比如在《感动中国》节目播出之后,我们可以利用手机媒体,对获奖人物的事迹通过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的形式推送给每一位同学,让他们在感受这些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的过程中受到感染,进而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念。第二类是大学生身边的法制事件和道德事件。这类事件发生在学生身边,对他们产生的影响比较大,更具有教育意义。比如我们可以通过手机媒体及时向大学生推送发生在校园的好人好事,同时也要曝光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不道德行为。
1、发生因素
1.1品种。一般来说,矮秆品种比高秆品种发病重,粳稻比籼稻发病重,早熟品种比中、晚熟品种发病重。
1.2地势低洼排水不良地块。此类田由于长期积水,不能很好的晒田,田间湿度大,容易形成高温高湿条件,有利于纹枯病的发生蔓延。
1.3施肥不合理,发病严重。施足基肥、合理追肥、增施磷钾肥,稻株生长健壮、通风透光好的稻田发病轻。氮肥施用过多过迟,或集中施用,禾苗猛发徒长,提早封行,田间郁闭,通风透光不良,株间湿度增高,则纹枯病发生重。
1.4气候条件。稻纹枯病是一种高温高湿病害。当田间气温达23℃以上,相对湿度90%以上,纹枯病开始发生,当株棵间气温高达25~31℃,相对湿度达97%时,病害发展最为迅速,当温度在10℃以下或40℃以上时,病害停止发展,在12~15℃时开始形成菌核,但以30~32℃之间形成最多,水稻抽穗到乳熟阶段是菌核形成的高峰期。
2、防治措施
防治水稻纹枯病,应以农业防治为基础,做好肥水管理,改善水稻的生长环境条件,对历年发病严重的田块及早用药进行保护。
2.1农业措施
(1)清除菌核。在灌水整田时打捞浮在水面上的浪渣,集中处理,消灭菌核。为彻底打捞,田面要整平,灌水可深一些。(2)浅水灌溉,适时晒田。一般分蘖盛期前灌浅水,分蘖末期开始晒田,孕穗以后干干湿湿,干湿交替,浅水勤灌,以降低田间湿度,控制无效分蘖,防止过早封行,减轻病害发生。(3)合理施肥。应多施有机肥,增施磷、钾肥,增强植株的抗病、抗倒能力。施肥应做到前期不徒长,不过早封行,后期不贪青,不倒伏,既能高产,又能控制病害。
2.2化学防治
当丛发病率达20%时,可作为药剂防治指标,施药时期以抽穗前后为宜,高肥田块应在封行前开始用药,以后视病情发展情况每隔10~15d再防治1~2次。主要剂有5%井冈霉素水剂1 500mL/hm2,或70%甲基托布津可湿性粉剂1 125 g/hm2或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1 125g/hm2,对水1 125kg/hm2喷雾。施药时一定要保证用药量,药液要喷在植株中、下部,并在早晨有露水时施药,以提高防治效果。
二、水稻稻曲病的发生与综合防治
稻曲病是水稻后期发生的一种真菌性病害。稻曲病多称为“乌米”,又称青粉病、绿黑穗病、谷花病,多发生在收成好的年份,故又名丰收果。近年来,在各地稻区均有发生,因本病原菌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发生危害不断扩大,并有逐年加重的趋势,危害程度越来越重。此病虽然对产量影响不大,一般减产5%~10%。但是该病的病原菌含有色毒素,不仅降低稻米品质,而且对人体健康非常有害。
1、影响因素
1.1品种。一般晚熟品种比早熟品种发病重;秆矮、穗大、叶片较宽而角度小,耐肥抗倒伏和适宜密植的品种,易发生稻曲病。此外,颖壳表面粗糙无茸毛的品种发病重。
1.2栽培管理。栽培管理粗放,密度过大,灌水过深,排水不良,尤其在水稻颖花分泌期至始穗期,稻株生长茂盛,若氮肥施用过多,造成水稻贪青晚熟,剑叶含氮量偏多,会加重病情的发展,病穗病粒也相应增多。
1.3气候条件。气候条件是影响稻曲病菌发育和侵染的重要因素。稻曲病菌在温度为24~32℃均能发育,以26~28℃最为适宜,34℃以上不能生长。同时,稻曲病菌的子囊孢子和分生孢子均借风雨侵入花器,因此影响稻曲病菌发育和侵染的气候因素以降雨为主。在水稻抽穗扬花期雨日、雨量偏多,田间湿度大,日照少,一般发病较重。
2、综合防治措施
2.1农业防治
一是选用抗病品种。水稻不同品种间抗性差异明显,选用抗病良种并选用无病区域的稻种栽培,是防治稻曲病的有效技术措施。因此,要淘汰感病品种,因地制宜地选用抗病品种和比较抗病品种。二是消灭初侵染源。清除田间杂草,深翻土地;翻耕整地时,结合防治纹枯病,捞除浮渣,消灭越冬菌核;发现田间有病株应及早拔除并深埋,发病的稻田在水稻收割后应进行深翻,以便将菌核埋入土中。避免在病田留种,及早将发病的秕谷烧掉,以免病菌传播;种子进行消毒处理是消灭种子带菌,防止初侵染源的有效措施。种子消毒可选用2%~3%石灰水、50%多菌灵500倍液、70% 402抗菌剂1 000倍液、50%甲基托布津500倍液、强氯精500倍液浸种12h。三是合理施肥,科学管水。施肥上应科学合理施肥,氮、磷、钾肥应配合使用,施足基肥,早施追肥,增强稻株抗病能力,切忌迟施、偏施氮肥。水分管理上要合理灌溉,稻田宜干干湿湿,适时适度晒田,增强稻株根系活力,降低田间湿度,提高水稻的抗病性,以减轻发病。
【中图分类号】R541.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7526(2012)04-0366-01
据全球移植中心名录统计,目前全球已有70余万身患绝症者通过器官移植获得了第二次生命。在我国,目前器官移植已超过2.5万例。其中肾移植46002例次,我国肾移植数量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国。但我国器官移植规模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我国目前每年进行肾移植约3000余例,而需求者达30余万人。在全国500万盲人中,有近3万人可通过角膜移植重见光明,但因供体缺乏每年只有不到1200个病人能接受角膜移植。我国约有1亿肝病患者,30%的肝病患者最后会发展成肝硬化,而肝的供给比肾还紧俏。到底是什么制约了器官移植的广泛开展呢?下面将从供体的人格保障,供体的来源,器官的分配,供方和受方的知情同意权以及特殊器官移植五个方面简要阐述现今器官移植中所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供体的人格保障
自然人享有人格权,是自然人生存、发展的客观需要任何人均是其身体及各部分的所有者,应能自由地以自己意思处分,从现代思想出发,人的自己决定权是意思自治理念在人格权领域的具体体现,所以对于人在生存中,做出承诺从自己身体上分离一部分(如器官)的行为,自然应被视为该人行使其人身自决权的一种体现。活人是具有法律人格的权利主体,故具有处置其人格利益的自己决定权。
2供体的来源问题
(1)无偿捐献问题——捐献的范围。首先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器官捐赠这种纯粹使提供者负担肉体的不利益场合,无论如何也不得由法定人行使行为能力欠缺者的器官处分权。其次是遗体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是物权法的客体,归属于生前的本人和继承法理下的其他人,在法律限制流通的范围内可由权利人进行处分。
(2)允许死刑犯捐献器官,扩大供体来源,以缓解现在供受严重不平衡的局面。允许死刑犯自愿捐献器官,可满足患者对人体器官的迫切需求,同时也满足了死刑犯悔罪的愿望,有利于实现一般预防的刑罚目的。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死刑犯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具有按照法律规定和自己的意志立遗嘱的能力和权利。按照《刑法》的规定,死刑犯也并没有被剥夺捐献人体器官的权利。
(3)严禁买卖器官。与“无偿捐赠”相比,市场操作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人体组织提供者的利益分享,能有效的解决人体组织和器官的供需矛盾问题,但是将会带来人的商品化,医疗关系和研究关系的扭曲,影响供给源的纯净,甚至会危及当事人“知情”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与我国的利他主义观念也严重不协调。综上,我们有绝对的理由禁止器官的买卖。
3器官的分配问题
因为来源有限,供给紧张,怎样分配供体也是个棘手问题。美国的分配标准包含了社会标准和医学标准。美国议员伦理委员会曾制定合理分配器官资源的若干原则,大致是:回顾性原则,即照顾病人过去的社会贡献;前瞻性原则,即考虑病人未来对社会的作用;家庭角色原则,即家庭中的地位;余年寿命原则,即考虑病人的年龄状况;科研价值原则,即有科研价值者优先于一般病人。此外,还有一个广为采用的原则,即排队原则。韩国器官分配网是集中分配器官的组织,对受体选择的优先机制有:①病人是否捐献过器官;②年轻人先得;③先来先得。我国《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通过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推动工作,确定人体器官移植预约者名单,组织协调人体器官的使用,同时规定人体器官移植预约者名单制度以及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确定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排序制度。相比之下《条例》的规定很模糊,没有具体如何操作的原则,这也就是《条例》的不足之处。笔者认为应在此增加相关具体的操作标准。
4建立知情同意制度
器官移植术是具有高技术性和高风险性的医疗技术,三方当事人掌握的信息并不对称,医方具有相关的丰富专业知识,而捐赠人或接受人甚至对医学术语一窍不通,因此他们实质上并没有处于平等地位。故而,器官移植立法应贯彻利益权衡的民法理念,对信息弱势者予以特别保护,寻求实质上的公平和平等。知情同意制度就是要求在器官摘取或器官植入前,必须由专业医生对捐赠人或接受人进行器官移植术相关信息的充分说明,使之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真实意志做出拒绝或同意接受器官移植术的意思表示。
5特殊器官的移植——生殖器官及脑移植中涉及的问题
1978年美国silbe首先进行了人体移植,对一例先天性无睾症患者采用孪生兄弟同质移植。术后第8日受体中出现活动,2个月后数与活率达到正常人水平。2年后该受者的妻子分娩一健康男婴。在我国,湖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于1984年首先进行了一例双侧外伤性无睾症患者采用父亲供睾进行同种移植术,获得成功。同时卵巢、子宫移植也在一些大医院展开并获成功。生殖器官的移植中身份权的认定成了争论焦点,现在大多数倾向于依传统的血缘、婚姻为基础确定身份关系,而不是以受者子女的基因信息来确定亲子关系,即无论供者与受者是什么关系,受者都是其生育的子女的父亲或母亲。
脑组织移植是择取供体脑组织一定的神经元或特定区域的细胞群植入宿主脑内,使其存活、生长分化,并与宿主脑组织整合,以替代受到损害或变性的神经元进而重建其神经环路,并产生神经递质等物质,达到调控神经功能、改善症状的目的,并不会使受者丧失原来的意识继而被供者的意识取代,即生物学上的受者成为社会学上的供者,因而也不会带来继承、债务等一系列社会关系的变更。
在医学领域中不断寻求更新、更好的挽救患者生命方法的同时,医学法律与伦理的研究也要跟上医学的发展步伐,只有这样,才可为拯救人类之伟大事业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李善国.移植的伦理难题[J].政治与法律,2002,(5)
[2]汤晖.器官移植的立法思考[J].政治与法律,2002,(5)
教材的选取应具有专业针对性高职会计专业经济法的教学目标要求学生能够正确理解并掌握与会计专业有关的经济、民商法律的基础知识,能够运用所学经济法知识正确解决实际案例,注重培养的是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因此,在教材的选用上,不能盲目追求理论性,而是应该根据高职会计专业建设的特点,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及教学要求为依据,并结合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慎重选择教材。
一、充分备课,准备指导
要培养学生的朗读能力,教师首先要与文本进行深入对话,吃透教材,把握文章的情感基调,确定训练的朗读目标。因此,教师要先备读,在字里行间阅读,在空白处阅读,读出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把握得透彻了,教师在课堂上的朗读指导就更加自如了。
(一)把好文本的“脉”
每篇文章都有一定的情感基调,如果我们教师能把握好课文的情感基调,这样也就基本把握了感情朗读的“金钥匙”。语文课文中所要表达的情感都是不同的,如人教版六年级上册课文《怀念母亲》一文通过日记和散文的形式,表达对祖国母亲的爱意和生身母亲无限愧疚的情感,朗读的时候应饱含深情的,语速缓慢、语调低沉的。文章是作者情感意志的表达,语文教师要善于“披文入情”,把暗藏在字里行间的情感披露出来,只有做到文本细读,才能更好地把握情感,在进行朗读指导的时候,才能做到运筹帷幄。
(二)选好训练的“点”
“读”是一项被引领的创造,教师要细读文本,寻求朗读的最佳路径,因文而异,因情而异,因人而异。我们在朗读指导过程中应讲求一个“精”字,抓住课文的重难点词句和段落进行精心指导,起到举一反三,画龙点睛的效果。如教学人教版四年级下册课文《七月的天山》,我在备课时,重点设计了这个问题来进行优美词句的品读训练:文章写七月的天山,描写了哪些景物?请你把觉得作者写得最美的句子划下来,好好读读,想想你从哪些字词中体会到七月天山的美。学生通过理解、感悟之后,如果能读好这些描写雪山、雪水、溪流、原始森林、野花等景物的语句,课文的朗读也基本没问题了。
二、润物无声,细心指导
(一)静思默想酝酿情感
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学生读书若是像小和尚念经那样——口到心不到,即使读上千遍,“其义”也不能“自见”。因此,“朗读”要与“静思默想”结合,才能显现其独特的美丽。在阅读中,给学生充足的时间读,慢慢地读,静静地读,边读边思考,遇到重难点可以反复读、细细品,还可以停下来思考一番,待明白后,再读下去。学生只有静下心来,沉浸于文本之中,才能调动起个人的生活经验、知识积累,从不同角度对文本进行不同解读,产生独特的体验。
学生在读中把一颗颗稚气、晶莹、澄明的心灵放飞于语言的天空里,从而产生或喜或悲,或怒或乐,或爱或恨,或敬或憎的情感体验,为进一步感情朗读奠定情感的基础。因此,学生只有思考得充分了,感受得深了,朗读才会散发出灵动的气息。
(二)读书如见感同身受
别林斯基说过,“阅读时,你到处感觉到他的存在,但却看不见他本人,你读到他的语言,却听不到他的声音,你得用自己的幻想去补足这个缺点。”在作者的语言引导下,想象画面可以随之进入或久远或当下、或现实或虚幻的世界里,触摸人物的情感脉搏,聆听到作者藏匿于文字之下的心灵声音。教师引导学生由文字想象画面,可以让学生透过语言文字的描述,更加亲近人物,体会个性,更有助于有感情地朗读。
正所谓“我口读我心”,当学生脑海里有了鲜活、生动的画面时,朗读在不经意间也变得“栩栩如生”了。在阅读过程中,引导学生“读书如见”,去想象和感受文本背后的画面,学生感同身受,唤醒了沉睡的情感,自然能入情入境地朗读,在读的过程中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一个母亲对儿子平凡而又令人回味的深情,体验到亲情的美好。
(三)技巧指导,锦上添花
所谓朗读技巧是指对各类文章的不同读法,主要是对重音、停顿、语速等的掌握、控制和运用。朗读中所体现出来的情感来自于学生对课文的理解、感悟。在学生未真切感悟文本情感之前,教师纯技巧的指导是徒劳。教师只有让学生感悟文本的精义妙理,在与作者感情共鸣的基础上,对特别能表达文章中心或人物情感的重点词句再进行朗读技巧指导,学生才能更好地通过声音将作品中的“情”读出来。
三、精彩展示,提升能力
中图分类号:G6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7-0171-01
在小学阶段,语文是一门非常基础的课程,同时也是学习其他学科的必要工具。在新课标背景下,素质教育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教学改革,为教学内容的全面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儿童思维发展新论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理论指导,为小学语文教学改革的深入提供了可靠依据,极大促进了教学效果的提高。
一、儿童思维发展新论
在《儿童思维发展新论》中,何克抗教授对“儿童认知发展阶段论”提出了质疑,指出其在划分儿童认知发展阶段的时候,忽视了思维加工材料的作用。并且因为只是依据“运演”水平判断认知发展情况,导致“形式运演阶段”只是涉及逻辑思维发展,没有涉及直觉思维、形象思维的发展。借助儿童思维发展新论,充分认识到传统教学中识字、阅读、作文这三个环节是孤立的,对学生成长非常不利,为此,在信息技术形势下,充分结合这三个环节,从而提高学生的思考与读写能力。
二、儿童思维发展新论指导下小学语文教学策略
(一)加强多媒体的利用,创设优良的教学情境
对小学生而言,其自制力与注意力都比较差,非常容易对枯燥的拼音、文字丧失兴趣,而对声音、动画、图片等容易比较关注。多媒体能够将文字、声音、动画等集于一体,将抽象、无趣的知识变得具体、生动,以此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欲望,进而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比如,在学习《乌鸦喝水》这一内容的时候,因为小学生逻辑思维能力较差,缺少生活经验,甚至想象不出乌鸦是什么样,在学习中遇到乌鸦长什么样,石子怎样放进瓶子,水是怎样上升的等相关问题,教师需帮助学生进行解决,这样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学习课本知识,还可以拓展学生视野。因为教师专职化,语文教师不能只是利用粉笔画出这一过程,但在信息化环境中,教师可利用网络资源获取相关资料,通过多媒体设备播放乌鸦喝水的过程,以此让学有个直观了解,进而掌握相关知识内容。
(二)加强竞赛与游戏的结合
在儿童思维发展新论中:“儿童应在语言运用过程中学习语言,尽管刚学会几个单词、词组,也要进行人际沟通。在学习过程中,也要进行不断的理解与记忆,这样才可以有效提高儿童的语言知识。”同时,教育家陶行知指出:“要充分解放儿童的头脑、双手、双脚,让其可以得到自由的生活,以此在生活中得到真正的教育。”在年龄、认知等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小学生缺乏对文字学习的积极性,导致教学效果不佳,为此,应注意游戏活动的应用,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与积极性。一定要重视竞赛与游戏的结合,挖掘学生学习的潜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将学生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以此提高教学效果。
(三)加强人机互动,强化学生记忆
在儿童语言学习过程中,坚持“以语言应用为中心”的原则,可以帮助儿童快速掌握语言。所以,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应该让学生边学边用,这样才可以让学生真正掌握语言知识。现阶段,在小学教学过程中,多媒体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怎样高效利用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从教师角度分析,多媒体能够呈现各种文字、动画等信息,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教学工具;而从学生角度分析,多媒体不仅是资源库,也是学生自学的重要工具。此项自学工具的应用,主要体现为:一是,针对高年级学生而言,能够在机房利用计算机输入法进行汉字拼写与写作练习,进而提高语文成绩。比如,要想输入汉字“小”,就要输入拼音“xiao”,倘若学生拼错,汉字也就无法显示出来,这样就可以形成即时反馈,提醒学生拼错,一直到拼对为止。并且在实际教学中,因为教师与学生是一对多的关系,因此,无法及时给予学生指导,反馈效果远远不如计算机。二是,在拼写汉字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展开写作,这样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拼写能力,还可以增强学生的文字表达能力,教学效果非常好,最大限度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小学语文教学没有固定、统一的方法,需要教师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与素质,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以此全面展开教学内容,使学生语文素质得到提升。同时,在开展教学活动的时候,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突出学生的主体性,以此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兴趣,挖掘学生的学习潜能,进而提高教学效果。
青年教师是高校教师队伍中一支活跃的生力军,是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重要力量,是高校最核心的资源和竞争力的源泉。他们有着青年人独特的心理状态和需求。正确认识青年教师这一重要群体在新形势下的思想动态,把握青年教师的需求特征,并据此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更好地促进青年教师健康发展,是各个高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急需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目前高校青年教师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师生比失衡,教师的工作量与收入不成正比
据我国公布的《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问题报告》显示:近几年,与普通高校学生规模近一倍的增长速度相比,教师总量只增长3l%。这样全国高校生师比达到18.2:1,个别高校甚至高达35:1。由于生师比过高,导致班级规模越来越大,这样势必给任课教师造成一定的心理负荷和工作压力,而收入的增长与教师的实际工作量不成正比,过分的强调教师的职业道德,而忽略了教师的物质需求,尤其是青年教师,由于各方面的因素,这个阶段经济实力还是相对薄弱的,在物质方面的需求量也还比较高,但却不能得到相应的满足,长此以往,就容易造成青年教师重教学过程而轻教学目的,重教学工作量而轻教学质量的结果。
(二)重使用、轻培养,教师自身发展空间不大
近几年由于扩招,许多高校的教师教学任务繁重。“放电多、充电少”,外出学习进修、开阔眼界的机会很少。只要教师上了岗,就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工作下去,很少有机会接受再教育。由于繁重的教学科研任务和工作压力,教师本人很少有精力进行知识更新。等到原有的积累挖掘的差不多,又没有新的内容充实的时候,青年教师本身会有一种危机感。有了危机感,又没有时间去更新、提高自己,就容易产生厌倦和烦躁情绪,会有孤独感,青年教师的安全需要就得不到满足,工作积极性也就会下降,导致整个团队士气下降。
(三)学术风气不够纯正,教师自我价值的实现受阻
如今高校的浮躁之风盛行,急功近利的行为越来越突出。在职称评定或聘任过程中,往往把教学看成软指标,而把申报多少项目和发表多少论文当作硬指标,于是教师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跑项目”、“发论文”。此种情况,不仅社会成果转化性差,而且助长了教师的浮躁心理和急功近利的思想。学术氛围不纯正,青年教师必然会受影响,最直接的就是不能全身心的投入教学和科研。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跑项目”、“发论文”方面花下大的精力,那么花在教学与科研方面的精力必然就不多,更有甚者,由于评审制度的不完善,真正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突出的教师,却因为交流沟通不过,而影响了自身的发展,那么对于纯正的学者来说,自我价值的实现就受到了阻碍,自我实现的需要就得不到满足,如此往返,进入一个恶性循环,最后导致整体学术水平下降,华而不实。
二、道德意识的发展对高校青年教师激励机制探索的启示
以道德的善恶观念为主要内涵的道德意识,不是一个单向的、静止的东西,而是处于错综复杂的变化发展之中。这个发展遵循意识发展的一般规律,表现为感性形式向理性形式的过渡。在道德主体自身的自我意识中表现出一个“自发一自觉一自由”的发展过程。
(一)道德意识发展的三个阶段
1.自发阶段
这是道德自我意识的萌芽阶段。人作为主体,一开始就是一个充满各种欲望的存在。当他和社会及他人发生联系时,总带着实现自我欲望的冲动。可经验又使他能自觉地意识到在他实现欲望时有一个他人和社会的“可以”和“不可以”的回答,以及随之而来的相应的对行为结果的善恶评价。这样一个“可以”和“不可以”的经验积累,再加之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就必然导致主体意识认知内省的出现。这个基于经验和直观基础上的认知内省便是一种自发的道德自我意识。
2.自觉阶段
这是道德自我意识的“知情冲突”阶段。在自觉阶段,由于道德主体通过不断知觉内省,从而对道德规范及其客观必然性有了较多的和较全面的认识,道德自我意识开始摆脱了自发和无知的状态。和自发阶段主要表现为情感的作用不同,道德自我意识在自觉阶段主要表现为意志的作用。
3.自由阶段
这是道德自我意识的“自律”阶段。这样一个自由阶段无疑是道德自我意识发展的最高阶段。在这里道德主体不仅对道德规范的必然性有了正确的认识,而且无须或很少借助意志就能自愿地接受道德必然性的约束。道德规范作为一种“必然之则”已转化为主体自身的“当然之则”了。显然,由于道德主体不再把道德规范消极地视为异己的、外在的东西而强制自己遵循,而是自觉自愿地把道德规范转化为内心的一种信念。因而,道德主体凭借这种内心信念就能很自然地使自己一言一行都合乎一定社会的道德规范。我们理解,道德自我意识只有达到了这样的境界,才可以认为获得了真正完整意义上的自由。在这个境界里,不仅外在的道德规范变成了内在的道德要求,而且单纯被动地遵循道德规范变成了根据自己的意愿主动地带有创造性地去实践道德规范的过程。
(二)成熟的道德意识
道德自我意识的成熟无疑是指道德意识中的自由和自律境界。因而如何拥有成熟的道德意识的问题,实质上便可归结为如何早就自己道德意识的自由境界。
从道德意识发展过程的考察中可以发现,达到道德的自由意识境界是通过如下两个途径实现的:1.使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稳定化和系统化;2.使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走向高度的统一。 道德自我意识的发展过程使得我们明白,只有当主体的意识达到自由的境界,主体才能够“从心所欲,不逾矩。”同样,在我们构建激励机制的过程中,如果想要其充分发挥作用,达到预期的效果,那么我们必须是从主体内部着手,全面分析主体的多样性,以主体的需求为出发点,构建合理的激励机制,使主体能够自然而然地全力以赴为整体谋发展。
三、构建高校青年教师激励机制
(一)建立合理的津贴分配制度,提高青年教师的满意度
通过工作所带来的物质回馈,如薪资的提高、职位和职称的晋升等能在很大程度上满足青年教师的生理和心理的需要。要有效引导青年教师的行为,使之朝着有利于学校实现整体目标的方向发展,就要针对他们的付出和需求给予合理的报酬。要想使报酬产生必要的激励作用,就要打破平均主义,建立公平合理的津贴分配制度。要以绩效考核为依据确定薪酬,提高教师的公平感;要破除论资排辈的陋习,鼓励青年教师的工作热情;要破除只看数量不看质量的观点和做法,重视奖励在教学一线成绩突出、积极创新的青年教师。
(二)重视激励因素,激发青年教师的工作热情
20世纪50年代,美国行为科学家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提出了著名的“双因素理论”。他把工作满意度的因素分为:“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赫茨伯格认为,保健因素,如工资刺激、舒适的工作环境等即使达到最佳程度,也不会产生积极的激励作用。只有配合激励因素,如成就、认可、工作本身等因素,才能对人的行为产生更大的激励作用。通过“双因素理论”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能够激发教师工作热情的不仅是工资、奖金、福利等“保健因素”,而且还有工作的成就感、事业发展等“激励因素”。教师作为学识修养较高的一个群体,其事业心和成就感都比较强烈,对精神需要的满足和受尊重的渴望也比其他社会群体要高。高校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者应抓住这个特点,从下面几个方面对青年教师进行情感激励:首先,关心青年教师的生活、工作环境,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具体生活困难,尽快地融入学校这个大家庭;其次,对青年教师的工作热情,要多赞扬、多肯定、多鼓励,积极引导;最后,关心青年教师的自身成长,为青年教师提供必要的成才帮助,提供进修和提升的机会,在一些人才培养、课题申报方面给予一定的鼓励和帮助。
(三)引导青年教师进行职业生涯设计,对青年教师进行目标激励
在人的整个行动过程中,一个期望的目标具有不断的驱动作用,是激励的重要环节。青年教师具有强烈的实现自我意识,他们初涉社会,渴望取得一定的成绩以期得到社会的认同。因此,在管理中应结合青年教师的实际,确立符合其自身发展规律、具有凝聚性又具竞争性的目标。同时,要让他们充分意识到目标的实现将与事业的追求和个人的前途息息相关,使之成为引导其行为的航标。要满足青年教师职业发展的需要,可从以下几方面人手:第一,根据青年教师所处的不同职业阶段,帮助青年教师确定明确的阶段目标;第二,根据青年教师的专业、爱好、特长配备导师,帮助青年教师确定中长期发展方向;第三,针对青年教师学识、能力、素质方面的欠缺,有针对性地加以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