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10: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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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徐州中小企业发展现状
(一)中小企业数增多,经济总量不断壮大
徐州市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650户,其中大型企业18户,中小型企业2632户,中小企业总数占全市规模上工业的比重为99.3%。目前已形成了板材家具、生物医药、食品饮料、能源、纺织服装、钢铁深加工、铝制品深加工和以工程机械为主体的装备制造业等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聚集了1883家中小企业,是徐州市工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全市规模工业的中小企业实现产值5505.83亿元,同比增长51.2%;实现产值占规模工业的比重为79.6%,比上年提高了2.3个百分点。
(二)中小企业效益总体水平较好,但营利能力低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平均水平
徐州市中小型工业企业是主要以传统制造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企业抗风险能力弱,产业层次低,产品技术含量、附加值不高。2011年,规模工业的中小企业实现利润481.86亿元,同比增长63.2%,从每百元销售收入实现利润看,2011年为8.8元,比规模工业少0.39元。
(三)中小企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是解决就业的重要渠道
2011年,全市规模工业的中小企业从业人员为53.46万人,人数占规模工业的75.7%。从行业看:木材加工业、纺织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这四个行业吸纳人员最多,从业人员为22.1万人,占中小企业的41.3%;从经济类型看,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最多,从业人员为46万人,占中小企业的86%;其次是股份制企业为35万人,占中小企业的65.5%。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针对当前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笔者通过和组织座谈会、电话访问、实地观察等方式,对徐州辖区内部分中小型工业企业进行了调研。据调研结果显示,在当前经济面临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徐州中小型工业企业发展遭遇“盈利空间缩小”、“产能过剩”、“资金紧张”和“招工难”等困境。
(一)成本上升导致盈利空间缩小
在调查中,企业经营者对当前企业面临的最主要困难选择比重最高的三项依次是:“人工成本上升”(80.5%)、“能源、原材料成本上升”(51.2%)和“社保、税费负担过重”(50.3%),其中,选择“社保、税费负担过重”的比2011年的同一调查提高了7个百分点。受到成本大幅上升的影响,企业的盈利空间缩小,目前盈利“低于正常”的企业占61.7%,比2011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
在企业人工成本和物料采购价格的变化方面,调查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2012年一季度人工成本“上升”的企业占89.4%,“持平”的占8.4%,“下降”的占2.3%。同时,企业经营者预计二季度人工成本上升的压力依然较大,预计二季度人工成本比一季度“上升”的企业占54%,预计“下降”的只占2%。关于物料采购价格,一季度物料采购价格“上升”的企业占58%,“下降”的占11.7%。
(二)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较严重
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基础建设投资紧缩,制造业市场疲软,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产能“严重过剩”的企业占14.4%,“有些过剩”的占43.8%,“正常”的占32.9%,“有些不足”或“严重不足”的仅占8.9%。纺织、造纸、化纤、金属制品、板材生产等行业产能过剩问题较为突出,部分企业经营者认为产能“严重过剩”。据徐州宏伟木业反映,受技术研发能力限制和新减排政策实施的影响,工人人数比去年增加,但生产量同比未大幅增长,企业产成品存货增加,开工率仅为30%。在当前市场疲软的情况下,国家重点扶持的大型企业尚且要勒紧腰带,中小型企业就更显得捉襟见肘。
(三)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状况依然突出
本次调查了解到徐州企业的资金来源,近八成(79.6%)的企业经营者选择“自有资金(利润留成)”排在第一位,其他依次是:“银行贷款”(60.3%)、“民间借贷”(20.1%)、“上市融资”(0.9%)和“发债”(0.2%)。其中,中小型企业选择“民间借贷”的比重相对较高。
目前企业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利润留成,但由于一季度企业盈利的下滑,因此目前企业资金紧张状况依然突出。调查发现,目前资金“紧张”的企业占49.7%,资金“宽裕”的仅占6%;资金“紧张”的比“宽裕”的多43.7个百分点,这一数据比2011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其中,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状况相对更加严重。
(四)企业人才流失问题仍然较大
调研的企业反映去年企业职工工资普遍上涨10%以上,并且预计今年仍有较大涨幅。在调查中经营者认为2012年二季度企业招工“有一定困难”或“有较大困难”,与2011年一季度和四季度相比变化不大。
当问及“企业出现人员流失的主要原因”时,企业经营者选择比重最高的两项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择业期望提高”和“物价上升过快,导致求职者生活成本增加,预期收益下降”,分别为66.4%和53.7%,明显高于其他选项,也高于2011年四季度的调查结果。其他选择比重较高的还有:“劳动力供给总量不足”、“招工岗位技术要求高”、“薪酬待遇低,缺乏竞争力”。
当调查问及“贵企业希望国家或政府在企业招工用工方面提供哪些政策支持”时,企业经营者选择比重最高的两项是“降税或帮助企业降低生产运营成本”(69.3%)和“稳定物价,降低生活成本,增加企业所在地生活消费成本吸引力”(57.8%);其他依次是:“政府组织培训,提升劳务工技能”、“多提供求职信息/招聘平台/沟通渠道”、“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加强公共服务建设,提升企业所在地吸引力”和“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升区域内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能力”。
(五)多头管理,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不够
目前对企业行使管理职能的机构有发改委、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工商管理局、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联等,导致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降低了对企业的扶持力度。从面上看,实施工业倍增战略,“大项目推进”、“招大引强”,已经被全市各级领导摆上“头版头条”,全力以赴。“一切为了大项目,为了大项目的一切”,不只是口号也是当前经济工作的真实写照。相比之下,对于成长性好、个体规模较小,但总体上对就业、税收关系甚大的中小企业,重视程度、资源投入明显不够。在对待大项目推进与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存在“抓大放小”、“扶优扶强”的偏颇,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六)信用度差影响企业信誉
信用状况差是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财务帐证不健全,信用等级低。二是企业信誉差,资信状况堪忧。一些小企业甚至出现资不抵债后,企业主一走了之,逃废债务情况。三是企业缺乏自主创新意识,个别企业以模仿他人产品作为谋利的主要手段,假冒伪劣产品时有发现,有的以质量低劣的产品损害消费者。四是偷税、漏税、逃税等行为时有发生。
三、建议措施
(一)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金配置
各银行机构要认真落实并完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明确将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支持专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小企业贷款进行专项考核,提高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的容忍度。支持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通过财政税收政策有效增加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内在激励。督促各类银行切实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明确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比例和增速要求,并加强统计和最终用户监测,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清理银行不合理收费和保证金存款要求。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改进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强化银行特别是大中型银行的社会责任。
(二)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完善管理制度,使规范的民间借贷“阳光化”,积极引导更多的民间借贷资金合规投向实体经济
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要遵循市场原则,减少行政干预,降低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大力整顿金融秩序,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高利贷化倾向,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妥善处理企业之间担保、企业资金链断裂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风险扩散蔓延,防范区域性风险。对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要妥善处置。坚决打击违法犯罪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疏堵并举,趋利避害,在有效防范民间借贷的潜在风险的前提下,发挥好民间借贷在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合理设计税费优惠政策,完善税制结构
目前由于税收都是一刀切,并不是所有的中小企业都能得到税收优惠,很多小企业偷税漏税。减税政策主要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已惠及了大部分的企业,针对徐州丰县小规模的电瓶车制造企业的实际情况,消费税是这些企业比较重的税种,有些企业甚至将盈利的80%用于交税,考虑到摩托车和电瓶车主要销往农村市场,避免税负转移。因此笔者建议在总体减税的基础上再进行结构性减税,结构性减税有的行业要增加,有的行业要降低,有的行业还保持不变。
(四)当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时可适时下调其核定税率或定额
不少中小企业没有建立完备的账册体系,税务部门难以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往往实行核定征收,将实际销售收入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如果连销售收入都搞不清楚,就干脆采用直接核定所得税额的定额征收方式,比如集贸市场往往按柜台的台账数定额收税。针对不同时期经济情况,可以适时调整核定税额,让更多中小企业能顺利过冬。
(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中小企业没有雄厚的实力和丰厚的待遇,难以吸引人才,这是一个客观事实是外因。因此,企业要想留住人才、吸引人才,首先得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要建立正确的人才观,必须确立正确的求才、用才、留才机制及合理的人才流动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到中小企业的发展中来;其次,通过科学评估来合理配置人才和建立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挖掘其才能,发挥其潜力。解决好人才的发展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良好的激励机制是促进人才成长的有效手段。人力资源的能动性强调人是有理想、有抱负、有感情的,人性理论的发展则证明人是经济人、社会人和自我实现人的复杂混合体,因而要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实现人生价值,就必须要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要建立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激励机制。
参考文献:
[1]杨林,彭彦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选择[J].工业技术经济,2010(11).
2.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和5万元。对通过省级鉴定且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或先进的新产品、新技术,每项补助企业2万元。对列入市、县(区)政府重点考核的企业技改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完成2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3.推动企业加快品牌创建。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奖励资金在企业取得证书后一个月内兑现。对列入当年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申报计划的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每个(件)给予企业一定申报经费补助。
4.扶持企业扩大出口。对企业出国或出境参加列入我市年度计划境外展会的每个标准摊位,给予50%摊位费补助。对年自营出口500万(含500万)美元以下的,每出口1万美元奖励150元人民币;超出500万美元部分,每增加1万美元,奖励200元人民币。上年度有出口实绩的自营出口企业超基数部分所形成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返还企业。
5.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在我市对工业项目有实际投入的风险基金,一般按其实际投资额的1-3%给予奖励;经有权部门确认为投资高新技术工业项目的,按其实际投资额的3-5%给予奖励。
以上补助和奖励资金,市区属企业从市区专项资金中支出;县属企业从各县专项资金中支出。
二、鼓励银行加大支持力度
6.积极筹措和管好用好金融发展基金。市区要充分发挥已经筹措的金融发展基金(1000万元)作用,扶持工业企业发展。各县设立的金融发展基金不低于500万元。
7.各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照年初工业贷款规模再提高15-20%。各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工业企业贷款增长率达到15%的,奖励5万元;以此为基数每提高1个百分点再追加奖励1万元。另外,各商业银行对全市工业企业信贷投入单笔5000万元的奖励2万元,以此为基数,信贷投入每增加2000万元再追加奖励5000元;单笔信贷投入3亿元以上,一次性奖励10万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全市工业企业信贷投入单笔1000万元的奖励1万元,以此为基数,信贷投入每增加500万元奖励5000元。
8.对工业企业贷款,各商业银行在授权范围内,在现行上浮利率基础上下调10-15个百分点;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在现行上浮利率基础上下调10-20个百分点。其中,由政府补贴5个百分点。
9.鼓励引进金融信贷机构,增设金融网点。每引进一个金融信贷机构奖励10万元;市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开发区每增设1个金融网点奖励2万元。
以上奖励资金由金融机构或网点所在地政府从金融发展专项基金中解决。
三、扶持担保机构做大做强
10.鼓励兴办担保机构。鼓励和支持国有、集体闲置资金及各类社会资金独资或参股成立担保机构。20*年底前,市区和各县都要分别建成1个以上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的担保机构。
11.鼓励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用。各担保机构对工业企业担保收费标准,在现有基础上下调0.5-1个百分点,由各地从金融发展基金中补贴所降费用的50%。
12.鼓励担保机构放宽担保条件。企业信用等级为AA级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参照总部信用等级)免收保证金;其它企业保证金降低50%收取。放宽非固定资产抵押和担保贷款条件,采取设备、股权、应收账款以及个人信誉、公务员信用等多种抵押担保形式贷款,并适当延长抵押和担保期限。对为工业企业提供担保业务量达到70%以上的担保机构贷款(按规定标准收费),各地从金融发展基金中对其实际发生的呆坏账给予5%的补偿。
四、进一步落实税费减免返还政策
13.及时办理各项税费减免手续。对现已出台的各项税收激励政策,坚持当月征缴、次月返还;凡政府和部门规定的减免费用,一律在事项办理时减免。
14.对上级政府组织的产品展销、项目推介等活动,企业摊位费等由同级财政承担50%。对投资1亿元以上且符合“两高两低”(高技术、高效益、低污染、低能耗)要求的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其环评费、安评费待项目投产达效后由同级财政补助50%。对涉及工业企业的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收费,在现有基础上再降低30%。
五、进一步加大企业用地支持力度
15.优先保障工业企业用地。全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不低于60%用于工业项目;各级各类工业集中区盘活的存量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工业项目。
16.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其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六、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功能配套
17.加快开发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内服务体系,实现基础设施建成区内全覆盖。供电、金融、邮政、通信、广电网络等都要把网络体系延伸到建成区,并在建成区内设有相关服务网点。供电部门要对每个新建企业的电力设施建设安排专人帮办,直至验收合格,同时加强各类企业供电保障,减少停电次数,如需停电应提前两天告知企业(突发事件除外)。交通部门要将公交线路延伸到区内所有路网。开发区(工业园区)要在规划建设上予以支持,提供合适的办公用房,对网点、工程建设等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七、进一步搞好企业人才引进与用工服务
18.对新引进企业急需适用的和高层次人才,免费为其办理人事。对引进硕士、博士学位或副高、正高职称人才且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一次性补助给企业6-8万元/人。奖励补助资金按引进人才的企业所在地分别从各地人才引进专项基金列支。
19.鼓励社会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企业免费提供招工服务。对为企业免费提供招工、求职者免费提供就业服务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可享受职业介绍补贴。凡企业招录员工在市内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由企业所在地同级财政给予50%的培训费补助。
以上有关补助奖励资金,省补不足部分由各地财政补足。
八、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政策
20.企业因特殊困难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依申请暂缓缴纳,待企业生产经营好转后再分期补缴,缓缴期不收滞纳金。对无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可暂时参加住院医疗费用统筹,职工享受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待遇,待生产正常后,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1.企业暂不具备条件全部参加“五险”的,可先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新投产的企业可优先为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熟练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打造特色、扩张总量、优化布局、提质增效”的经济发展战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我局开展的“建设有规、服务无距”群众满意服务品牌活动,按照“提速增效、一站服务”的要求,积极推行微笑服务、廉洁服务、阳光服务,提升工作质量、办事效率,在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房产办证等方面为我县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三位一体”的原则。推行“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建设管理模式,把管理纳入执法,把执法纳入管理,将服务贯穿于管理全过程。
(二)“首接服务”的原则。对到住建各部门和各下属单位办理各种行政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房屋产权登记、他项权证办理等各类事项实行首接服务原则。
(三)“菜单式”的服务指导原则。对到住建各部门和各下属单位各种行政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房屋产权登记、他项权证办理等各类事项实行“菜单式”服务指导原则。
三、具体措施
(一)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撤地建市以来,我市中小企业发展较快,推动了工业经济发展、扩大了就业、增加了财政税收、维护了社会稳定。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仍然存在总量少、企业规模小、品种不多、产业层次低等问题。当前正值北部湾经济开发的大好时机,抓住广西北部湾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的机遇,加快来宾中小企业的发展,刻不容缓。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认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达成共识,充分认识到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是实现“工业强市”战略目标,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途经,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来宾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场为导向,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为核心,以增加经济总量和优化产业结构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中小企业的若干意见》,加大改革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的力度,加快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努力开创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三)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12年,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及企业竞争力、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产品结构加快升级,行业发展更趋合理;力争在制糖业、冶炼业、电力业、茧丝绸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优势行业中取得更大发展;形成一批特色鲜明、成长性好、实力强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1.到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超过300家,其中新增中小工业企业200家,力争每年新增规模以上中小企业40家。
2.到2012年,全市新增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至1亿元的工业企业80家;新增年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的工业企业30家;新增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25家。
3.到2012年,全市中小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500亿元,年均增长25%;其中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370亿元,年均增长28%;
4.到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6.1%。
三、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四)加快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全力搭建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扶持性等综合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一方面,政府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条件和基础,按照“构筑服务平台,整合社会资源”的方式,全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另一方面,引导各类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企业经济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技术支持、信用评价、人才引进、人才培训、市场开拓、创业辅导、信息网络、管理咨询、依法维权等多方面的服务体系。
(五)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初步建立形成覆盖全市、县(市、区)二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市级财政出资控股或参股成立信用担保公司,各级(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扩充政策性担保机构资本金,提高担保机构担保能力,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信用担保机构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组建:第一种形式,由政府独资成立信用担保公司;第二种形式,政府出资并控股,民间资本参股,市场运作;第三种形式,鼓励民间资本独资成立信用担保公司。形成多形式、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六)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设立我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在市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本级中小企业发展(技术改贷贴息和补助)、与大企业协着配套及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各级县(市、区)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同时在科技三项经费等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扶持重点中小企业。
(七)加快组建来宾市中小企业网。2008年建立来宾市中小企业网,2009年六个县(市、区)建立中小企业网。建成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的区域性信息化网络服务和支撑系统,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和产品推介等服务,成为向全社会开放的信息体系。
四、提升中小企业发展水平
(八)加快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进一步加强与“泛珠江三角洲、泛长江三角洲”的区域合作,坚持以对外招商引资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选好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就业人员多的产业转移项目到来宾落户。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中,按产业集群的发展搞好规划和布局,特别是在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内做好产业集群规划和布局,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向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聚,在土地、税收、标准厂房租金等方面给予优惠。着力打造农产品加工业、有色和黑色金属产业、加工制造业、化工产业、新型建材产业、机电电子产业等重点产业集群,为加快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和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发展构建基础平台和创业基地。
(九)实施中小企业扶优扶强工程,培育扶持“小巨人”。按照同类产业发展趋势,引导相关企业联合重组。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的发展原则,加快发展优势产业,做强做大我市的农产品加工业,拉长制糖、冶炼、电力、制造业、桑茧丝加工业的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发展一批“小巨人”企业。
(十)鼓励、支持和培育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到2012年力争有2家以上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十一)提升中小企业产品质量档次。引导中小企业实施名牌产品战略,鼓励中小企业按照ISO9000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和全面质量管理要求,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增强竞争能力。培育一批名牌产品龙头企业,鼓励中小企业争创国家和自治区名牌产品及驰名注册商标,对获得国家和自治区名牌产品及驰名注册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实施名牌产品战略。
(十二)引导和加快发展生产业。生产业主要面向生产者提供服务,是一项新兴产业,也是一项劳动密集型产业。2008年至2012年是来宾市工业进入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加快发展生产业,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引导和招商引资加快发展生产业,严格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规范化运作。
五、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三)降低中小企业准入门槛。各县(市、区)、华侨投资区、各部门、各工业区(工业集中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和来宾市委、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开中小企业的投资经营领域。
(十四)依法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加强管理,坚决打击各种侵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监察、公安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及时办理中小企业投诉案件,加大对损害投资环境、干扰中小企业正常经营、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十五)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坚决制止“三乱”行为。加强对各项涉及企业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巧立名目、违规增加中小企业负担的收费,坚决按章查处、追究责任。严格控制对中小企业进行的各种检查。坚决杜绝对中小企业进行吃、拿、卡、要。
(十六)依法规范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通过引导、鼓励、惩戒等多种措施促使企业诚信守法、合法经营、安全生产、依法纳税、履行合同、注重信誉,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企业经营者爱国敬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塑造和谐向上、积极进取的企业精神。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推动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华侨投资区、各有关部门、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工作,把发展中小企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要针对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措施。市政府成立中小企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对列入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企业,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都要派出帮扶小组,帮扶小组要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促进中小企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