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合同管理范文

时间:2023-05-16 10: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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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合同管理

篇1

一、施工合同管理的准备阶段

施工合同策划包括施工合同内容策划、施工合同结构策划和施工合同管理策划。施工合同策划是工程管理前期策划工作的主要工作。通过施工合同策划形成工程项目合同分解体系和管理制度以及合同管理组织结构,确定合同关键条款和主要内容,为实现项目目标和履行工程合同提供基础。

1.1施工合同管理策划

施工合同管理策划是施工合同的开始阶段策划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组织结构,以保证合同顺利进行。

1.2施工合同结构策划

施工合同策划是合同策划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合同的结构策划明确的合同界面关系、构建整个项目的合同分解结构,方便合同发包及合同打包,有利于将来合同履行管理的落实。

1.2.1施工合同分解结构

合同分解结构是按照工作分解结构的方法,将施工合同分解为具有不同内容和不同层次的合同结构。合同结构应该考虑工工程项目管理方法与程项目分解结构结合在一起。

从施工合同关系分析上看,发包人的合同结构只有一个层次结构,就是对所需直接发包合同进行分解;承包人的合同结构也只有具有一个层次结构,就是对所需分包合同进行分解。

1.2.2施工合同分包和打包

施工合同分解后合同包数量非常,合同发包人就是为了减少合同协调工作量、减少合同发包数量、减少合同发包数量,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将合同进行打包,然后采用直接发包方式或招标投标方式发包。

施工合同打包方法可以降低合同发包人的协调工作,有利于提高供应商、分包人、承包人竞争的有序进行,有利于施工绩效考核及合同履行。

二、施工合同管理的执行阶段

在施工合同执行阶段中包括履约管理、争议的解决、索赔管理、变更管理等内容。

2.1履约管理

2.1.1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体系

施工合同管理要求组织专业化管理和实施专门化。所以,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在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结构中应该仔细考虑合同管理职能。

2.1.2施工合同的监督及履约跟踪

在实施工程具体操作中,由于实际情况或计划失误发生变化,可能使预定目标与合同实施偏离,如果没有采取相应措施,会造成合同的无法履行。通过对合同监督与履约跟踪,对合同履行情况分析,找出偏差的地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补救,最终顺利的完成合同需求,从而实现目标工程。对施工合同监督及履约跟踪有如下几个方面:

(1)对合同具体结果及履行活动的监督与跟踪

对合同具体结果及履行活动的监督与跟踪是一项认真细心的工作,包括完成工作的价格、成本、时间、质量及数量等。通过监督和跟踪的相关活动,可以对施工合同内容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针对特殊事件或异常情况做合理分析,找出偏差的责任和原因。

(2)对管理团队进行监督与跟踪

合同当事人通常在施工现场建立相应的关于项目管理团队,根据工程实施中需要设置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和管理部门。现场项目管理团队通常会设置合同造价部、质量安全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项目管理团队必须严格履行签订的合同,公司专业的人员通过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提出如何履行合同建议和意见,提高合同成功率。

(3)对合同条件及书面文件的监督与跟踪

在合同履行管理阶段开始,合同条件的不能有任何变更,如果有,那么合同管理人员都应负责,与合同工程项目参与者和其他当事人之间的书面进行联系,必须审查并记录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都应该参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解决措施和争议协商中,并在合同法律方面监督、分析和审查解决方法。

2.2变更管理

施工合同过程中会遇到不同的情况,合同变更管理会对合同履行效果有直接影响。

2.2.1施工合同变更

施工合同变更就是指对修改和变化原合同内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由于工程施工的周期非常长,受客观因素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大,施工合同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改动和调整合同内容和条款的活动。

施工合同主要由工程技术规范和合同条款两部分,所以,施工合同的变更可分为施工内容变更和施工合同条款变更。变更施工合同条款就是要对合同条款内容的修改、删减和增加的操作,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等;施工内容变更指规范和工程技术,如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范围等进行变更。

2.2.2变更施工合同的程序

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按照实际需要提出合理的合同变更,只有当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同意了,合同变更才正式有效。由于履行合同可能涉及项目参与者非常多,工程实施会经常遇到发生变化,为了合同变更管理更加规范,合同变更程序是合同双方遵守的。

2.2.3合同履行效果受施工变更的影响

从工程变更的结果、过程、内容分析可知,合同履行效果受工程变更影响非常大,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易引起工程返工,从而增加成本

(2)工程内容变更控制和管理不正确,不仅会影响合同的履行,而且易引起工程纠纷,打乱整个施工部署。

(3)要修改和变更工程实施文件和工程目标

(4)各合同当事人义务和权利的变易引起责任冲突

所以,工程项目参与方必须对变更带来的影响高度重视,积极避免合同变更,为合同履行效果创造出良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篇2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在工程理论中,工程项目的建立都有许多个参与单位承当不同的建立任务,根据各参与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利益均不同可分为工程建立项目业主方、设计方、监理方和承包商。作为建立工程项目消费过程的总组织者,业主方在工程项目建立中的作用尤为重要。而业主方作为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学问的总集成者,最主要的任务在于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

2、工程建立过程中的阶段性职责

按照建立工程项目的恳求和目的,别离工程项目的理论情况,可以将业主方对普通建立工程项目的管理分五个阶段来施行:

第一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是在投资机会研究的基础上,对项目方案进行初步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社会,环境评价,对项目是否可行做出初步判断,其目的是判断项目是否有生命力,是否值得投入更多的人力和资金进行可行性研究。

第二阶段,可行性研究是在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详细分析和研究,通过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方案和建设条件的分析,比较和论证,对建设方案的合理性为项目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阶段,项目决策阶段,代表或辅佐业主对项目前期管理也就是开工前的管理(包括立项、规划、设计、开工审批等各项管理),肯定工程项目应到达的质量目的及程度。

第四阶段,工程施工阶段,根据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恳求,经过施工构成工程实体。其中,项目中期管理即工程施工阶段的管理,包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平安控制及承包商、供应商、设计及其他单位的管理等。

第五阶段,工程完工阶段,对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停止试车运转、检查评定、考核质量目的能否契合设计阶段的质量恳求。

3、工程建立过程中对质量的管理

质量管理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这些活动通常包括指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及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一系列的工作。工程质量控制就是为了保证到达工程合同规则的质量标准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手腕和方法。要完成对在项目建立管理中最大的任务和义务所在。工程质量的优劣,对工程能否正常停止关系严重。工程质量的优劣,不只严重影响承包商的信誉,也将影响工程建立项目业主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可以反映出监理工作的好坏。因此,工程质量问题是参与工程建立各方面共同利益之所在。

但是,在理论工作中,由于参与工程建立各方所处的位置不同,各自所关注的重点也有所不同,作为业主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以质量控制为纽带,和谐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三者关系,加强对设计、监理、施工的质量控制,保证工程到达预期的质量目的。例如:为确保工程质量,业主方应严厉、科学从以下几方面对建立项目停止质量控制、管理:预测工程建立期和运用期对质量影响的全部要素,做好建立项目决策阶段的规划;选择资质等级、经历、信誉合格的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签署合同,在合同中必需触及质量条款并明白质量义务;做好对严重技术方案、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做好施行阶段的质量控制,如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施工准备、材料机具供应及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做好质量信息反应,经过组织与和谐手腕,停止合同的实行、强迫性标准的执行及全面的质量管理。

下面扼要谈谈对施工的质量控制。在开工前,项目业主应组织公开招标,选定与工程建立任务相顺应的承包商,并签署工程承包合同。业主对施工的详细质量控制主要是拜托监理停止。监理根据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对建立项目停止全面监理,使承包商的工程质量活动完好处在监理的控制之中,有效地展开质量控制。但是,在理论工作中,有些问题不是监理和施工单位就能处理的,还需求业主做大量的工作。业主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肯定工程质量控制流程中主动控制影响质量的要素(包括人员、材料、机具、设备、施工次第和方法等),进一步完善质量监视组织,如业主可设质量管理部门,直接担任监视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并和谐二者关系;抓好质量检验、落实检验方法;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隐蔽工程组织验收;检查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参与质量监理会议。当施工中呈现质量问题(事故),应及时惹起注重,防止诱发严重的质量事故,组织专人调查分析缘由及特性,并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填写的工程问题(事故)报告单及处置方案报审单。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是企业为实施管理而建立饿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质量人证机构的认证,为企业的工程承包经营和质量管理奠定基础。另外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由政府行政主观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行使监督职能,其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工程的使用安全及环境质量。

4、工程建立过程中对合同的管理

合同是商定项目参与各方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能的文件。合同管理的中心是选择合同类型,主要是价钱类型,不同方式价钱的合同表现了风险分配方式。合同管理普通按标准合同文本执行,可恰当加以修正。

在工程建立范畴,由于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合同主体、合同关系的复杂性,假设不注重合同关系的管理,就会招致合同界面紊乱,合同各方的责、权、利不明白,合同关系紊乱不清,合同各方经常陷于扯皮和矛盾中,由此带来进度、质量、本钱管理的失控。所以,在工程项目中,存在着业主方、承包方、监理方、供货方等不同方面的合同管理,其中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又是整个工程合同管理的中心,对整个项目的合同管理以致整个项目的成败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业主必需经过加强合同管理,保证项目进度、质量、本钱目的的完成,最大限度的维护业主的利益,控制风险,完成项目和企业的战略目的,追求合同各方在经济协作中的共赢场面。

篇3

合同既是建筑企业承揽任务的外在表现形式,又是对内经营的主要载体。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极其激烈,建筑企业利润较低,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条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管理,才能有效地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项目承包部作为企业成本控制的管理者,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现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浅谈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规的更加完善,合同已经成为企业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载体。企业经营的根本目的是获取利润最大化,合同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项目利润。特别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合同管理尤其显得极为重要, 因为其履行时间长,协调关系多,涉及各个方方面面。但目前的项目合同管理仍制约着整个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经济效益的提高。

2. 项目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管理仍然意识淡薄;由于项目的主要管理者自身素质和对合同效果不显著而产生的怀疑,从而使合同意识淡薄,往往不习惯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而是习惯性地找关系。有的对合同签订非常重视,签订后束之高阁,忽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容易造成纠纷。对于经济纠纷不能及时处理,同时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及操作流程。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身兼多职,导致合同管理仅是少数人的管理职责行为,很难提高合同的综合管理水平。

2.2签订手续不全,合同条款不严谨签订合同前应了解签约方的资金、信誉和履约能力等情况;审查签约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及经营范围是否有效;审查签约方法人代表身份或委托人的身份,事项、权限和期限,留存这些证件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复印件;合同的签订必须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合同签订后,应当加盖签约双方单位印章,合同文本还需加盖骑缝章。但各项目部合同签订上普遍存在手续不齐的现象。

2.3合同台账没有建立:合同台账没有建立,容易出现应当变更合同的没有及时变更、该签订补充合同的没有签订、合同执行完毕应签订清算协议的没有签订、应当追究的却过了诉讼时效等等情况发生,而引起合同纠纷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 加强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3.1加强合同管理的评审制度 通过评审,集思广益,不但可以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找问题使之更全面,进行风险识别,察觉隐患,提前修订或预防;还可以使各业务部门对合同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重点保证合同中关键工序的施工,把合同对施工过程中的有利影响发挥最大,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并根据企业的风险清单,进而采取一些合理措施,尽量改变苛刻条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发挥最大的优势。加强合同审批制度 项目在合同签订前应建立审查、批准制度,即项目部评审会后,送交公司业务部门、合同专门管理机构及法律顾问审查,再报请法人代表签署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对外正式签订合同,使合同签订的基础更加牢固。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各种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应进行合同交底。合同签订人员向项目部合同参与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及特殊情况处理等。并解答参与执行人员提出问题,形成书面交底记录。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根据问题,由其对合同执行计划、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交相关人员了解掌握指导其活动。

3.2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项目部设置合同管理岗,制定岗位职责,按岗位职责及任务分工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做到信息共享。现在项目上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良莠不齐,这就需要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选拔有责任心、有施工经验、且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参与合同管理工作,企业经常提供法律及合同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机会,使合同管理人员不断学习新知识,拓宽视野,满足工作需要。

3.3建立合同管理控制目标:合同管理控制目标指合同管理活动应当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标,包括进度目标、安全质量目标及投资(或收益)目标。项目部应建立各目标的控制流程,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协调统一,保证控制目标的实现。

4. 掌握各类合同的重点控制内容

4.1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完成业主交给的工程施工任务,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因此,对项目部而言,其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是围绕工程承包合同的开展。

施工承包合同的纠纷多数情况下源于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如工程款如何拨付,设计变更单价如何审定,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材料价格异常变动的处理办法等。故在施工前项目部应仔细研究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对合同约定的关键节点、违约责任和索赔部分应做到心中有数。施工中注意搜集、保存相关证据,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4.2劳务合同项目部劳务合同主要指项目部与劳务输出公司或施工劳务队之间就有关提供和使用劳动力问题而订立的合同。劳务合同管理首先要选择满足资质要求的劳务企业,并从劳务人员配备、资金、施工经历和施工成本等方面对劳务企业进行考察。劳务合同中应明确工程名称、地点、工种、人员数量、工程数量、质量、安全、工期、结算方式、进出场时间和有关奖罚条款等内容。劳务分包工作最好以清单的形式给出,在清单中将具体的工作内容、费用内容、计量单位、单价等进行明确。劳务分包的数量应明确是实际数量还是暂定数量,暂定数量应说明最终明确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的奖罚措施进行明确约定。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是贯穿于队伍引进、合同谈判、签订、过程施工、结算支付的整个过程。

4.3租赁合同项目部租赁合同主要指项目部租赁所需机械、设备和周转料等所签订的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出租房的营业执照、租赁资质、机组人员操作资格,以及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时间、地点、交接清单、租赁期限、租赁费结算方式和租赁设备的维修、、保管、运行、保养等。

4.4供应合同建筑材料和设备是建筑工程必不可少的物资。它涉及面广、品种多、数量大。材料和设备的费用在工程总投资(或工程承包合同价)中占很大比例,一般都在40%以上。建筑材料和设备供应合同是连接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纽带,是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建筑材料供应合同的主要内容有购销物资的名称(注明牌号、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购销物资数量、包装;运输方式;价格;验收内容、方式和标准;货款结算;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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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are connected, the construction units is an important element of the work.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in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importance.

Keywords: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mportance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工程计量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作为施工单位计量是唯一向业主所要工程进度款的方式,而正确及时的计量也是业主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主要依据 。工程计量是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计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或总包单位)对承包商(或分包商)申报的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是控制工程质量、 进度、 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手段,是控制费用支出、 防止高估、 超计价的关键环节,是施工管理重要内容,也是我们目前项目管理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计量

1、计量范围。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 《范本》) 中明确规定,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 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备的工程量。因此, 工程计量范围应为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

2、主要计量依据。

主要计量依据有: 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合同图纸, 工程变更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合同条件, 技术规范, 等等。

3、工程计量的程序。

(1) 计量通知和申请。工程需要计量,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或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

(2) 审查有关文件资料。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 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 应退还承包人, 暂不进行计量。

(3) 填写中间计量表。必须清楚真实地填写计量结果, 对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异议, 应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

4、计量方式。

(1) 根据实地测量与实地勘测结果计算。如土方工程, 一般需要对横断面宽度、 挖方的边长等进行实地测量和勘查, 又如场地清理也需要按野外实测的数据根据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2) 室内工程量按图纸计算。对于钢筋结构物以及多数永久工程, 一般可按图纸计算工程量。

5、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

计量规则和计算方法主要在技术规范 (如 《范本》) 的有关内容和工程量清单的前言中明确给予规定, 在进行计量时必须遵守其要求。而且在不同的合同中, 这些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会有差别。因此, 计量时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计量细则的规定进行计量, 不能按习惯方法, 因为有些工作细目不直接出现在工程量清单中, 而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程隐含其中。

6、由于项目大, 计量项目繁多, 为了准确无误地完成各项计量, 可以建立工程计量台账, 将各项计量分类、 分项、 分月, 避免重计和错计造成监理部及项目办审核后返工重做, 或错计而给单位造成无谓的损失。同时, 也可为计划与进度控制管理提供准确显明的数据。

7、工程计量的重要作用

(1)客观反映施工现场情况

在工程施工中,工程管理人员除了要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外,还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工程计量。比如我们进行鼓楼步行街改造施工:管道错综复杂、障碍多;排水管道又属于重力流管道;如按图施工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管道碰撞问题。这时我们施工管理人员最应该做的工作就是和设计、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提出一个可行的施工方案,在施工进行时做好中间计量,为以后的竣工结算提供第一手资料。

(2)施工结束后的完美再现

在施工结束后,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人员紧接着投入下一个项目的施工。工程结算的工作就落在了造价工程师的头上而其进入工地一线的时间很有限。施工现场的详实的工程计量能够重现施工现场的情景,无疑就成为了造价师开展工作的文字依据。

(3)起到工程项目之间承前启后的作用

在一个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会组织工程结算人员进行成本核算。工程结束后的工程计量就为客观、全面总结项目的成败奠定基础,更为下一个工程更好的控制工程成本提供了经验和教训。

(4)成功进行工程索赔的有效证据

建设工程索赔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任何索赔事件的确立,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依据。对正当索赔依据的说明必须具有证据,因为索赔的进行主要是靠事实说话。索赔对证据有严格的要求: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具有法律证明效力。施工项目中进行的中间计量工作正是索赔的有效证据。

二、工程施工中的合同管理

1、合同的类型

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根据付款方式的不同一般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

(1) 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难度不大、风险不大的项目,而且设计图纸必须详细全面;

(2) 单价合同一般用于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技术难度大,各类设计变更情况复杂的工程项目。由于单价合同使工程风险得到合理的分摊,并能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工艺等手段来节约成本并从中提高利润,因而在公路工程项目中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

(3) 成本加酬金。合同一般用于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新型的工程项目、风险很大的项目;

2、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单位即承包商与业主和监理的纽带。一般而言,合同支付项目的灵活性要比清单支付项目大,也更难把握和控制,其内容包括:动员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工程变更、索赔、价格调整、延迟付款利息、拖期违约补偿金、保留金和提前竣工奖

金等。

(1)动员预付款。又叫开工预付款,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

(2)材料设备预付款。由业主提供的一笔无息款项,用于支付购进工地的各种成为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和设施。而收回的具体作法是将每期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减去上期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额。

(3)保留金。保留金就是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直至完全履行合同后再返还给承包人。作为承包人应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全部工程,这样就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加快企业资金周转和企业发展。

(4)暂定金额。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之内,并在工程量清单中以“暂定金额”名称表明的一项金额,就是为了实施本工程中尚未以图纸最后确定其具体细节或某一工程部分,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的工程细目,如桥梁荷载试验、钻取混凝土芯样等。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暂定金额应由监理工程师按业主批准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5)工程变更费用。任何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会遇到变更问题,导致变更的原因很广且很复杂,因此对其支付也就很复杂,对不同情况的变更,其支付有不同特点并有相应的办法。各地对工程变更审批都比较严格,相应地也增加了审批的时间和难度,但有些项目不能保证其费用,

造成部分工程还得施工但变更费用得不到业主批复的被动局面,这一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6)价格调整。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合同周期较长,经常受到物价浮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是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等动态影响。这样就有必要在工程价款结算中充分考虑动态因素,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方法有工程造价指数法、实际价格调整法、调价文件计算法、调值公式法等。

(7)索赔费用。根据当前工程市场实际情况,真正发生的索赔事件很少,因为处理索赔费用支付是一项复杂又棘手的工作,而且易影响到施工单位与业主双方的关系,但随着工程市场的不断规范,索赔作为合同管理的重要一环,反映了承包人对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更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它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工作。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和工程计量是相互关联的,是施工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作为承包人应对合同管理高度重视。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合同管理必将走向科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计算机软件和网络的作用。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理念, 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合同管理及工程计量工作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1] 郭冬青. 高速公路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简析[J]. 青春岁月, 2011,(18)

[2] 刘玉美. 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J]. 山西建筑, 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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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合同管理对于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的意义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根据工程合同的履行进程来看,其主要是经历了一个将工程由施工图纸转变为实体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中就包括工程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造价工作的主线,所以说合同的管理是贯穿于工程造价全过程。

工程合同是工程双方出现经济争议时重要的依据。工程施工合同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对双方的约束作用,如果其中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就会对另一方的权益造成影响。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违约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责任的确定就要以合同作为依据,使违约的一方承担其应当承担的代价,因此,只有以施工合同作为依据才能确定各项责任。

合同类型是工程结算方式选择的重要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方式有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款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其中成本加酬金在国内应用极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最常用的就是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两种同方式。施工承包合同决定了工程结算的方式。

二、造价方面的合同管理内容与风险

(一)造价方面的合同管理内容

1、在合同订立时的管理。包括合理确定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和方式,材料供应及价格,计价方式,计价依据,工期质量要求,奖罚条款等。上述内容应围绕保证质量、工期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预防经济纠纷,防止索赔为中心进行。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主要包括签证变更的管理,工程计量的管理,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工程结算的管理,索赔的管理等。

(二)工程合同管理风险

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承包合同带来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中明确规定承包方应承担的风险。如合同中规定,材料涨价在5%(有些为10%)内和其余包干价材料涨价的风险,承包方得不到任何补偿。

2、合同条文不全面,不完整,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不清楚,承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会导致双方发生分歧,最终导致承包方的损失;

3、业主为转移风险单方面提出过于苛刻、责权利不平衡的合同条款。如合同中规定“业主对由于第三方干扰造成的工程拖延不负责任”,这实际上把建设方干扰造成的工程拖延的风险转嫁给了承包方,甚至个别业主把自己的风险和责任转嫁给承包方;

三、如何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工程造价控制

(一)加强合同订立阶段对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

建设工程合同类型主要有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及可调价格合同。我国建设工程行业长期以来都习惯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即按实结算合同。这种合同的实质由于事前未对工程造价进行严格核定和控制,造成太多不确定因素,其结果,是把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完全变成了事后的被动管理。由于合同约定不清楚,价格模糊,工程合同在实施中会发生大量的纠纷。工程合同的司法诉讼纠纷,大部分都是由这种合同引起的。因此,在工程中应当少用或不用可调价格合同这种形式,尽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在贯彻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今天更因如此。其一,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是与国际工程管理接轨的一个形式。国际上通用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订的FIDIC 合同条件,英国的NEC 合同条件以及美国的AIA 系列合同条件等,主要采用的就是固定单价合同,这是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有效形式。其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能够真正体现风险分担的风险管理原则。发包人承担工程量清单的风险,承包人承担综合单价的的风险。如此以来,使整个承发包双方的工程管理能力都得以提高。其三,由于综合单价的固定,有利于发包人合理组织资金,以保证工程建设。因此,选择正确的工程合同类型,是工程造价事前控制的主要环节。

(二)把好合同签订关

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真实意愿,应特别注意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的约定是否严密,避免留下隐患。如对合同结算方式、方法、付款方式、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等级评定等重要内容要做到文字表达严谨;把有关规定和执行中容易引发争议的地方写进协议条款等,如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定价原则、差价的调整方法、取费方式等。另外。施工合同在法律上有效的证据应是原件、符合事实、加盖公章和签名,并有明确的内容且未超过时效,否则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由于某些建设单位未对合同形成系统化的管理,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中一些细微条款及规定没有一个系统的认知,使合同内容不够严谨、全面,极易导致合同纠纷,造成竣工结算无法顺利进行。

(三)加强合同的索赔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施工索赔。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索赔管理应作为造价管理的重要构成贯穿工程实施全过程。即前期管理中,提高对发生索赔事项的预见性,并以合同条款形式明确约定,为索赔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中期管理时,依时办理核定、变更等事项的相关资料,确保其完整性及法律有效性,以便为索赔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据。后期管理则应认真做好索赔准备。严格按法定索赔程序进行索赔工作,使索赔行为具有合法性。但及时办理应为索赔管理工作的重要基本原则。

在实际的索赔管理进行中做到以下几点:(1)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及索赔的性质。产生工程变更的原因很多,设计、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都可提出变更,因此应根据合同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规定,正确区分是增加费用的变更还是不增加费用的变更,根据合同索赔条款,结合索赔事件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去处理。(2)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程序。合理管理的各项工作需按程序进行管理。价款支付、各类文件的报批、项目经理的变更需按程序进行,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更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执行,不能有随意性。应规范工程变更的提出、变更的批准、变更的实施、变更价款的支付和索赔事件的发生、索赔提出、索赔报告的报送、索赔费用的批准及支付的程序。总之,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在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性质的前提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处理。(3)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人员应随时了解施工进度和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经常到施工所在地深入掌握施工的相关动态,帮助业主审核突发事件带来的费用问题,如变更设计、现场签证等,对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方面的依据,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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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and related contracts are gradually changing. To ensure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n the quality, safety, progress can be made ​​on the coordination of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becomes very important. The use of binding contracts, so that construction can be explicitly responsibility of the parties to the people, thereby ensuring the quality and quantity of projects can be completed.

Keywords: hydraulic;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s; problems; Policy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中,主要涉及的是项目在施工过程所遇到的问题,比如:对施工单位取得的酬劳的规定,对施工单位义务的明确,对当合同发生变更或需要解除合同时产生争议的解决等。水利工程合同的签订主要是为了明确签约双方的义务及权力,对水利合同进行管理是为了对合同中的双方关系进行指导、约束和规范,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外,对水利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可以实现对工程的质量、投资以及进度的有效控制,减少腐败的发生,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1水利工程在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1招标过程的不规范化导致的合同管理问题。虽然我国的水利建设已经有了一定的规范,但对于合同双方来讲,由于利益的冲突不断,使得施工合同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种情况是在工程的招标过程中,部分招标人会利用竞标人的迫切心理,迫使他们通过降低标价来接受一些招标人提出的较为苛刻的条件。而竞标人为了获利,就会采取一些偷工减料的方法,进而导致施工质量的降低,让水利部的相关部门蒙受损失。另一种情况是有些竞标者出于自身发展和其他的一些原因向招标者妥协,签订一些不公平的合同条款。甚至有些人为了得到工程,会串通招标部门的内部人员进行恶意的竞标,造成不公平的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这同样也是不利于对施工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的。

1.2没有有效的机制来约束水利工程合同,具体而言,就是水利工程合同条款没有很强的约束力,且存在招投标制作简单的问题,使得合约在履行过程中有诸多问题。如果合同双方由于缺乏经验,对工程的研究没到位,对合同以外的情况预见性差,就需要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再一次的协商,造成工程建设的延误。此外,由于工程建设的需求,在有些项目上会存在不合法的分包及转包的行为,而这些行为使得合同管理困难重重,对工程的质量及进度管理都有很大的影响。

1.3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中信用制度的建立不健全,导致工程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在水利工程的施工环节中,如果一方不能及时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必要的信息,就会影响合同,进而影响水利工程的施工。如果在水利工程施工前期,没有有力的法律支持,就会影响工程的进度。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中,如果缺乏完善的信用制度,就会出现下面一些情况: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部分承包商管辖下的施工人员及设备资质与合同规定不一致,实际与约定不符,这些都会造成工程的延期。尤其对于一些比较紧急的水利工程,工程延期会给今后的抗洪抢险造成影响,使得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失。

除了上面提到的问题,在施工合同管理工程中,还会遇到合同变更多及合同欺诈的问题。对于水利工程来讲,其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是很大的,尤其对地下水的地质条件更是不好掌握。当施工过程中出现地下水位上升或地基出现断裂带等情况时,会造成实际与合同出现差异,这时就需要对合同中的项目进行补充,标明相关费用。合同欺诈主要表现是:当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后,一方骗取了另一方的材料及预付款;在施工中,一方人为的制造一些不存在的款项;一方弄虚作假欺骗另一方与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设陷阱,造成另一方违约,进而追偿违约金。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严防这些行为发生。

2针对问题所提出的对策

2.1加强法律意识,依法管理合同。随着我国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合同管理也不断规范化。为了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及合法化,就要求合同的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在签约过程中,要求签订合同的双方都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具体内容,并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的注释,加强他们法律意识的同时,也对合同中的工程质量的要求及标准,工程的竣工期,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等有更深一层的理解,增强了合同的理解性和操作性。为了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就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由于合同管理涉及法律的很多方面,只有对员工进行法制上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才会加深对合同管理的理解,提高合同管理的意识。

2.2推行对合同实行示范文本的制度。对合同管理实施示范文本制度,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作用:首先,示范文本对当事人掌握和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很大帮助,而且可以将具体的实施项目清晰化,在满足法律要求的同时,可以避免缺款和少项,避免有失公平条款的出现,帮助当事人对合同如何运行加以熟悉;另外,合同实行示范文本,对相关的行政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很有利,也有助于相关法院机构可以及时对纠纷作出,进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标准化合同范本的推广,对于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制度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2.3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力度。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审查项目合同签订条件的完备性,审查项目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合同条款的规范性,审查合同签订程序的规范性等。积极推广审查制度,有利于合同的管理和实施,有利于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有利于避免漏项、缺项及不平等条件的出现,有利于规范建设行为,进而保证水利工程顺利实施。另外,在水利工程项目进行招标的过程中,对各投标的单位的信誉、隶属关系、资质(包括设备及技术条件、规模等)、经济状况等进行审查和核实,对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有很大的益处。

2.4加强对合同的履行情况的检查。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且要建立一个合理科学的检查制度。对于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出现的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行为,相关部门要进行分析、纠正,使合同管理更加正规化和规范化,在根源上杜绝因违规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要选定那些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且有高度责任感及敬业精神的人员来负责,也可以选择一个比较高水平的监理单位来进行管理。在对合同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要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熟悉合同的内容,促进其有理、有据的进行合同的管理。

2.5恰当处理合同中存在的争议。若合同的双方没有事先约定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而施工中对合同中出现的某些条款的理解出现了不一致而又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一般尽量选择由项目的主管单位或者双方均能信服的权威机构来调解和裁定,避免产生合同双方的互相对立,这对后期的合同履行情况和工程建设情况都是有很大影响的。当对合同的理解出现争议时,双方都要冷静处事,,妥善解决合同中的争议。

2.6在合同变更下的一些管理对策。在水利的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是很普遍的。引起合同发生变更的原因有很多,如设计发生变更、施工进度计划发生变更、施工顺序发生变更、施工现场条件发生变化引起的变更等。在这时,合同的双方要积极解决工程变更带来的问题,进而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3结语

总而言之,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及部门要增强合同管理的意识。一般而言,业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之间的利益与矛盾也只有通过合同才能进行明确的界定划分。尽管合同管理是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但因为它贯穿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它的优劣会直接影响工到工程的顺利程度,因此我们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严格遵守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制定合同文本要遵循规范性和严谨性,注重合同的变更问题处理,注重管理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刘静,赵树海.对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策略分析[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1(5).

[2]徐燕.浅论水利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J].中国水运,2010,01.

[3]王铁娜,张庆东,贾晓奇.浅谈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J].科技资讯,2011(07).

篇7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现代的建筑工程规模相对加大,工艺日益复杂,施工周期更长,专业化要求更高的特点存在,所以在建筑工程的合同上所包含条件也就日益复杂,对于施工中的条条框框都有明确的规定,所以针对这样的一种情况,进行专业化的建筑施工工程的合同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也是十分迫切的。这是对于整个建筑工程是否能够达到质量标准、按规定日期完成施工项目等等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旨在针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和整理,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便于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能够更加的规范化,更加有利于整个建筑工程的正常施工。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权益不对等

从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的合同文本来看,合同中所阐述的权益不对等的现象十分普遍。在合同中很明显的权益是倾向于发包方的,更多的是对于承包方的义务的强调,对于业主的制约相对来说较少,特别是在有关于对业主出现问题是的赔偿规定不具体,也缺乏明确的处罚方式。这样的现象,主要是优势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制约之下,建筑行业之内的过度竞争引发的。在合同中不平等的条件和问题,给承包方的索赔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题,再加上承包商本身的自我保护意识相对来说薄弱,索赔的意识相对淡薄,所以就导致了索赔工作进行的尤为艰难,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受到损害的往往是承包商。在合同订立的过程当中缺乏预见性、承包商很少或者是没有对于合同文本进行细致的分析,就导致了在建筑的过程当中,由于施工单位的理解和发包商之间的想法出现分歧,从而导致争执的现象时有发生。

合同的实施不规范

在现实的情况当中,合同实施不规范的现象频繁发生,这也是导致当今豆腐渣工程大行其道的根本原因所在。在见过工程的施工过程当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对于合同的履行都不够认真,他们有些是随意修改合同的规定内容,有的则是直接背弃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对于其中的内容进行随意的修改,所以合同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约束作用名存实亡。从发包方的角度上来讲,很多发包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给承包方足额的工程款项。发包方长期的拖欠工程款、随意调整整个建筑的单价或是提高建筑的验收标准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导致了承包方采取偷工减料的办法,来进行整栋建筑的建设。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很多承包方并没有进行相应的索赔措施,还要保证工程的按期交工,也不敢擅自将工程停工。这样就使得所谓的合同成为一纸空言,完全没有约束效力。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专业的、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是整个建筑施工工程能够按照合同进行施工的重要保障。但是,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的建筑工程当中,不论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都缺少相应的专业合同管理人才。我国大多数的合同管理人才是出身于土木工程技术,其对于合同的管理缺乏实际的操作经验,欠缺很多经济、法律、商务等综合合作的知识,以至于他们对于合同的管理很难达得心应手的境界。例如,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一定问题时,很多的合同管理人员,并没有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原则办事,而是先去找领导进行协调。即使是在法律所规定的正常索赔的条件下,也不能据理力争的提出自己的索赔要求。还有就是很多的大型项目的管理机构,都不具有一个相应的合同管理部门,所以在进行项目施工的过程当中如果出现问题,就很难保证合同双方按照合同办事。

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1、做好工程合同的谈判签约工作

合同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出现问题的话,就会导致另一方面无法正常进行。所以想要加强合同管理,首先就必须做好工程合同的谈判和签约工作。工程的谈判和签约要求合同双方人员都要掌握相应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同时需要双方都仔细的阅读合同中对于双方的规范,如果有不合适的地方进行互相之间的磋商、解决。在合同的签订之前,双方当事人要根据自身情况,深入考虑、分析,自己可能在以后的过程当中出现一个怎样的问题,事先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合同中的条款要相对明确、专业化,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要表达清楚,要杜绝合同中双方权益不对等的现象发生。同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要严格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便于更好的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

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高素质人才

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和其他的合同管理之间差别很大,不仅包括了经营、造价等问题,还包括施工管理的各个方面。所以要想提高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质量,就必须要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的工作。要从上到下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使合同管理曾够覆盖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在合同的管理机构当中应该有专职的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工程时以及基本的合同管理员,在机构中将其进行明确的分工定位。使他们协调合作,从而达到更好的工作效果。在合同管理机构的建立过程当中,要采取外来引进和自主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将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相结合。优化企业的薪资环境和福利待遇,吸引这方面的专业人才来本公司工作,同时还要从优秀的底层员工中提拔一部分人,进行专业的合同管理知识的培养,以此来缓解合同管理员园中不足的现状,使其能够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完善合同管理,加强合同审核

合同的管理制度完善主要包括以下的几个方面,即合同交底制度、合同会审制度和合同审批制度这三个方面。合同的交底制度,主要是针对于新签合同,在合同签订之前企业合同的预算人员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所采取的措施,使合同部门能够充分的了解工程的总体花费和清单中的单价构成,以便于作出决定选择何种施工方式和施工方案。合同的会审制度主要是具体掌握合同是由哪些内容构成的,其中的主要内容都包括什么,对整个合同从大局上有一个全面的清醒的认识,重点的保证在施工过程当中对于施工难度较大的工程进行合理的施工,把合同中所规定的在施工过程当中有利于自己一方的方案进行充分的发挥。合同的审批制度主要是在合同的签订之后,进行相应合同合法性、完备性和公正性的法律审查,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使合同具备更加牢固的基础。

总结:

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工程是否能够正常的进行,所以在针对上文中所提到的在合同中出现的问题,只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够将其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使承包方和发包方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参考文献:

[1]杨波.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14).

[2]陈佩培.浅谈新形势下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途径[J].价值工程;2011(33).

篇8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3-260-02

建筑行业的体制改革打破了企业的生存方式.原有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市场支持已经不复存在,企业必须面临市场竞争的挑战。而当施工企业面临市场竞争的时候,企业自身的管理缺陷也在逐步的暴露。而像我公司这样―个国有企业单位,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缺陷尤为突出,特别是在公司外闯市场的几年内,我们也深切感受到这一点。主要是表现在:由于国有企业从计划经济一路走来,不少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不同程度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还受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不习惯按照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而是习惯找领导协商.或者请客送礼。有的单位只注重市场开发,却不注重合同签订或是草率签订,结果在遇上纠纷时没有协商与调解的依据,或者依据不足。有的单位对合同的签订虽然非常重视,但合同签订后就束之高阁,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的过程。目前我公司大部分外部项目均不设单独的合同管理部门,且合同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叉参差不齐,项目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管。本人结合工作实际,谈谈施工企业涉及到的关于合同管理工作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与业主签定的总包合同的管理

1.合同签定。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而业主常常会凭着买方市场这一优势地位提出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例如: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背离招标文件、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中标价格让利且该让利条件同样适用于后续增加的工作量等等限制条款,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脱较大的背离,直接使经营效益遭受损失。这就要求参加合同谈判的人员必须熟悉招投标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把各种不利于后期管理的合同条款在合同签定前解决,避免对工程施工过程及完工后的工程结算造成潜在的风险。

2.合同变更管理。由于目前国内市场工程招标基本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模式进行,各投标单位按照统一的清单工作时自主报价,一旦中标,招投标双方就可以按照投标时各种条件签定工程合同。而另一方面,由于受招标阶段施工图纸不确定,招标公司编标人员技术水平等现实情况的制约,招标工程量(也就是合同签定条件)与项目实际施工工作量存在偏差可能性加大。而设计变更联络单、工程技术变更洽商单、工程签证均是以实际施工图纸为依据所做的后期变更,对于施工图纸与合同工作量清单的对比调整却往往容易忽视。这应该是合同变更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目前有些投资方出于尽早投产尽早收益的心理。很多项目属于“三边”工程.即边设计边修改边施工。因此由于施工阶段图纸的不断升版,合同工程量与图纸存在较大差异,而这些差异可能连业主自己本身也并不清楚。不清楚的结果就会造成业主对工程投资的把握不准确。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就应该主动出击.采取相应的“三边”措施,即边施工,边调整合同价款,边签定补充合同。这样不仅将结算部分问题提前暴露,提前解决,同时也可加大工程付款额,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运行。

综上分析,经营人员或是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建立专门的合同索赔备忘录,使得各个合同变更事项均在受控状态,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3.重视合同交底,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实质上是项目相关的各个合同的执行过程。要保证项目正常、按计划、高效率地实施.必须正确地执行各合同。然而多年来在我国传统的施工项目管理系统中,人们十分注意“按图施工”,施工企业非常重视“图纸交底”工作,但却投有“合同交底”工作,以致于项目部、施工队伍对项目的合同体系、合同基本内容不甚了解。而目前工程项目绝大多数都是合同工程,工程项目的目标和承包商的责任都是通过合同来定义的。因此我们就应该从“按图施工”转变到更广泛意义上的“按合同施工”上来。

第一步,首先应进行合同分析。经营管理人员通过对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合同文件、合同的技术文件和其他附件、询标文件、合同谈判过程中的会谈纪要、备忘录、附加协议和其他文件等构成的合同整体进行分析,研究出本工程的“合同状态”,即合同价格、合同条件(合同责任、工程范围和详细工程量)、工程环境、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工期、技术组织措施)等几个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几个方面。

第二步,进行合同交底。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各个业务口学习合同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和工作范围。使大家树立全局观念.避免在执行中的违约行为,工作协调一致。

二、材料采购合同的管理

1.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材料费往往占到工程施工费用的60%-70%周此材料合同的签定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盈亏。对于材料采购管理我公司是按照以下方式运作的,在确保材料质量的前提下,控制材料费用,确保项目的利益。

2.做到材料采购与技术紧密结合。在材料采购过程中,对于批量小、采购难度大、市场需求量小、半成品等材料构件的采购,采用技术变更、自行制作等方式进行处理,降低了材料采购的难度,缩短了材料采购的周期,节约了材料采购费用。

3.材料价格的确认。对于当地信息价格上没有、金额较大的材料,在采购前应将所有询价资料、比价资料,报业主审批,同时由业主代表签字确认生产厂家及材料价格。这样可以将材料价格不确定性给工程结算带来的潜在风险进行较好的归避处理。

三、工程分包合同的管理

订立分包合同时,必须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划清合同界面,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还应该建立分包合同档案,对分包范围和部位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一)分包合同的几种模式

针对不同的分包队伍、工程项目不同的特点而采用的不同的分包合同签定模式,将分包结算矛盾消除在合同阶段.使合同双方建立一个良好的合作基础。

1.对于桩基工程、防腐工程、大罐制安、石方爆破、管线拍片等工程项目,由于工程量受现场因素变化较大,工程量无法确定,且这类工程市场资源已相对成熟,可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使合同双方均做到了心中有数.现场管理难度大大降低。

2.对于工艺管线安装、土建结构建筑物的施工等工程项目,由于工艺复杂,无法制定固定单价,则在合同内约定结算计价原则,可以很好地解决进度与费用矛盾的问题。

3.对于受施工现场因素影响较大,需采取较多措施完成的工程项目.由于受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方式及施工管理水平、施工队伍素质的影响,为便于后期现场的协调管理及工程费用的控制,可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

(二)分包合同施工过程的管理

篇9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政府由过去的主导地位变为现在的宏观调控,职能逐步发生了转变。合理、规范的工程合同,有利于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序、平等竞争。然而,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相关的建设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就施工合同的管理来说,行政管理层对合同履约的干预减少,对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强化等问题屡屡出现。因此,文章通过对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更好地促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

一、合同管理的原则

(一)合同交底原则

合同签订部门应对建安施工合同进行交底,特别是对合同签订背景、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接口关系等部分进行交底,以便于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

(二)以合同为依据原则

该原则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合同是承发包双方意思一致的表示。因此,合同是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唯一依据。项目各职能部门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合同不仅仅是指合同文本本身,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书、工程量清单、合同附件中发包方的管理规定,特别是包含图纸、技术规范、验收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技术性文件。

(三)工程项目顺利交工原则

合同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完工,不能孤立的、单纯的为了合同管理而管理。

二、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存问题

(一)合同文本不规范

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文字清晰准确,反映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但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存在不采用标准的合同示范文本而采用自制的、笼统的文本进行签约的情况,导致常出现合同条款措辞含糊不清、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描述量不对等以及细则说明缺乏等合同文本不严谨的现象。

(二)合同签订不平等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管理不规范,致使发包方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例如施工合同条款多由发包方制定,合同文件规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发包方常要求承包商接受“霸王条款”。主要体现在:发包方将带资垫资承包工程作为合同的重要条约;发包方将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以及因发包方的原因造成的窝工损失等转嫁给承包方;发包方常盲目压缩工期,又受资金不足、设计图纸不到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因素的影响,工期甚是紧张。

(三)管理制度不完善

合同的签订并非一蹴而就的,其需要经历诸多的审核步骤,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来进行审核,才能确保合同的顺利的执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合同审核的过程中,很多企业却并没有按照规定的步骤来进行,这无疑就导致了合同签订和执行中,存在诸多的合同风险。此外,成本核算机制健全与否,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合同管理,如果企业的预算成本评估能力较差、支付结算制度不完善等出现的话,企业面临的合同风险与经济损失将是巨大的。

(四)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的需要,而签订一些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的合同。比如,一些承包商在进行承包的过程中,不考虑自身的承受条件,为了能够顺利的承包工程,而通过非法的手段,比如贿赂或者假借其他的报告资质的企业的名义进行虚假投标。此外,有些发包方在进行合同签订时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地位,在合同的规定中,将自己的主要义务排除或者对合同内容随意修改,扩大自己的权利范围。比如:发包方在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进行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约来支付工程的进度款;在工程完工之后,不及时进行竣工结算等。

三、全面的完善施工合同管理

(一)做好事前合同的规范化工作,严格施工合同订立行为

1.审查合同中的条款。主要包括合同中的建设时间、竣工时间、工程量大小的范围、工程的质量、工程的造价、技术资料交付的期限、材料和设备供应的一些情况、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

2.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前施工合同纠纷的问题,充分研究法律、行政法规的各项规定,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过程中注重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以及弱势地位当事人合法权益。各项合同管理的要求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予以固化,以规范合同表述形式,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善、有缺陷、有漏洞、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意思表达不准确等各种不好情况而产生的施工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

(二)从招标出发来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是以招标作为基础的,发包方在制定招标文件时便要明确相关的合同条款及细节,加强对合同的事前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应是其关注的重点。而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中最为主要的合同,是工程造价#质量#工期目标控制的重要依据。科学的施工合同能够有效的体现上述三者信息,在对合同内容以及合同性文件的制定和解释上,要明确其执行的顺序#工程的范围以及工程的总造价等相关因素,并且明确工程造价调整的办法以及工程进度#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要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变更因素,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并且实现风险的合理划分,使合同对于工程的积极作用得到全面实现。要杜绝一些合同延迟签订或者没有合同先行施工的情况,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三)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实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索赔问题是难以避免的。所以,只有建立相应的工程索赔制度,才能更好的规范合同索赔工作。在合同的签署过程以及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承包方应该始终以合同内容为依据,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充分考虑各种不合理的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从而以便在进行索赔时能够采取最科学、最有效的的合同管理策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还需要与相关的法律条款相结合,对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做好调查,寻找索赔证据。

(四)加强管理人员素质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人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就要保证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降低合同的风险。首先,企业要从人员的招聘着手,在选拔人才的时候不仅要对选拔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纠错能力、敏感度能力进行考量,还需要对其计算机水平、工程建设等知识进行测试,保证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其次,在人员的培训方面,应该多举办一些培训会或者讲座,将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核放在重点的位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将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充分培养起来,使得其自身的风险意识和职业素养的水平得以提升。

结束语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是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需要围绕着这个重要方面来开展,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对合同管理高度重视,对其含义能够深刻理解,明确其责任的主体,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对工程的合同管理采用不同的技巧,善于寻找新的方法,对新问题积极的解决,保证合同的各方能够自觉的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从而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建筑行业的秩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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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近几年来,为了适应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国内正在大力探索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理论,在此过程中工程界已经开始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其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管理水平与国际惯例要求也是相差甚远。因此,加强对项目经理部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使大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积极地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进行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一)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目标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及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其目标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尽可能的保证整个工程在预定的工期及成本范围内完成,使工程项目能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目标。二是使项目的双方都感到满意,实现双赢,合同的各方面都能够互相协调,争执较少。

(二)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首先,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它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南,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具有整体的控制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若没有合同意识,那么将导致项目整体目标不明;若无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则很难系统性、高效率的实现项目目标。

其次,项目合同是维持项目各方关系的纽带。在现代经济环境下,由于企业法人与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参与单位不存在领导关系。因此,如果项目法人以合同管理的方式将项目管理目标与责任细分,这将形成颇为有效的层层负责的工程项目管理机制。

三、我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及问题

(一)合同意识薄弱、合同管理水平低

合同条款中潜伏的风险往往是责任不清、权利不明所致。目前在我国,很多情况是由于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将导致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文字不严谨、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进而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

同时,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经常随意修改合同,有时甚至违背合同的相关规定,这种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其索赔工作也很难做好。更为严重的是,违法承包人假借他人名义签订越权合同,以及违法签订分包、转包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

(二)缺乏合同管理体系建设,专业人才匮乏

目前我国还不是很重视合同管理,合同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等机制尚不健全。因此,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的程序模糊,制度执行及相关手续履行不到位,缺少必要的审查、评估过程,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其次,合同管理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决定其需要有能把握全局的专业人才。而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人们的法制意识与合同意识是极为淡漠的,在我国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

(三)建筑业市场机制不完善,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竞争激烈,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仔细比对已经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可以看出承包方制定了施工合同中的大多数条款,其合同内容多是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缺乏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尤其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法方面的约定不明确。

同时,我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处于分散状态,并没有规定合同的归档程序和要求,合同管理粗放。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的监督措施、控制、评估方法和总结。此外,我国合同管理的信息采集、加工和维护水平不高,在合同管理软件的应用开发上更是滞后,这使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仍偏低。

四、新形势下我国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一)明确合同管理机构

在合同管理机构方面,我国大、中型企业可以将法律事务机构明确为统一的合同管理机构,实施合同管理的最佳选择是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而小型企业则可指定诸如经营科、业务科等某个综合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并视实际情况配备相关专职或兼职人员。

(二)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合同管理制度

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上,法律事务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分类专项管理、授权委托、审查制度等。并将一些特殊的合同由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直接管理,根据有关法规及规章明确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另外,要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对合同法及有关合同法规、规章在企业中贯彻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签订、履行合同的情况,以及合同纠纷的解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制度

一方面,要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的过度竞争及供求不平衡问题。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有效地监督管理承包商参与市场的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就要严肃处理,以确保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建立起正常的建筑市场环境。

另一方面,可以积极推行合同管理持证上岗的制度,以切实保证施工合同的全面履约。这就要求提高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注重合同管理人才的发掘与培养,推行持证上岗制度,亦是快速有效提高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措施。

(四)提高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如今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是切实提高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这对当下来说也是迫切需要的。企业领导可参照具有的素质条件,灵活选择本企业优秀合适的人才负责合同管理,也可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人员,保证把优秀合适的人才放在合同管理这个岗位上。

同时,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选送人员到有关院校再深造,以培养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并建立竞争机制。

(五)应用现代技术进行合同管理

很多实践证明,计算机合同管理对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效率有很大的成效,企业使用计算机合同管理软件后,工作效率成百倍提高,可以让合同管理者腾出更多时间考虑更重要的问题。

因此,建筑企业要充分利用现代0A(办公自动化)办公系统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合同0A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BSS系统、工程管理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合同0A管理系统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动态监控。

五、结论

通过本文可以得知,要提高我国建筑企业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必须结合我国的国情以及建筑公司自身的特点。在充分认识我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现状、问题以及原因的基础上,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健全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现,以及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等措施,学习运用现代技术改进合同管理工作。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建筑行业必会通过合同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

六、参考文献

[1]吴若冰.铁路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铁道经济研究,2011,(04):38-41

[2]张雪莲.建立施工企业内部定额探讨[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7: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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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科学管理;施工质量

Key words: construction;scientific management;construction quality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4-0072-01

1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在建筑工程初期,由于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没有沟通,造成施工难度大,施工进度慢的工程屡见不鲜,这主要是由于设计单位没有对施工环境进行充分的调研,造成设计中一些施工项目无法实现。在分包给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的施工单位,其施工质量很难有保障。原材料的质量问题也是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因素。在建筑工程中建筑材料和构配件在进场过程中检验不到位,或者出现人为因素的影响,造成施工材料质量低下或不合格的情况发生,这会严重的影响到工程整体的施工质量。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质量是企业经济效益的根本保障,如果没有质量保障企业很难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壮大。有的企业由于科学管理不到位,只追求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不注重企业产品的质量,造成建筑产生质量问题。天气对建筑施工质量也十分明显,建筑工程项目往往会遇到冬季施工,由其是在我国的北方,冬季温度较低,这就对建筑施工十分不利,施工企业如果没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就会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企业施工工艺的不完备,施工技术不健全也会影响到施工质量,例如:砌筑砂浆不严格按照配合比来设计,拌制时不严格执行重量计量,塌落度不按构件的具体使用条件及环境确定,空心板不堵孔或堵孔不按规定进行,或用混合砂浆强度达不到要求,板缝设置太小嵌缝砼灌不密实;钢筋成形绑扎不正确,柱与楼层、梁与柱交接处或横梁交接处区域箍筋不加密;圆梁转角处和构造柱钢筋搭接处箍筋不加密,箍筋不均匀排列,箍筋弯钩形式达不到抗展要求等。

2工程质量管理的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以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为现场负责人,以总工程师、技术员和工长为质量管理的执行人,对整体工程实行分部分项的质量管理,并形成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在质量管理中要发挥以人为本的特点,把施工人员的控制作为整个施工过程的重点,并充分的利用职权分清具体的施工任务和责任,使得每一个施工人员都能作好本职工作和团结合作。在对分包单位施工队伍的审核上,要严格把关,实行考核上岗,施工中要有计划的考虑人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和施工任务的平衡,避免因人为因素导致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中制定好施工效率和施工进度的计划,根据现场的施工情况、施工难度、施工环境、施工人员、施工技术合理的安排施工,如遇到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矛盾的情况,要以施工质量为主,通过科学的施工调配来完成施工进度。现场施工中要加强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在原材料的采购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着采购程序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采购,并建立材料批次的质量档案,严把质量、数量、品种、规格验收关,必要时请有关技术、质检人员参加。施工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成品检查制度,对于有隐蔽的工程,要联系质检站、承建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细致的验收以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对于未合格的隐蔽工程必须进行返工,所有工序都要有监理单位进行从新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施工过程也要坚持以样板工程为标准的制度进行施工,工序及各分项分部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须做样板,相关的人员进行监控指导。样板完成后要由项目专业质检员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验收,满足要求后才能全面施工。对样板间和主要项目的样板,还必须经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后才能施工。

3通过科学管理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

3.1 人员的意识培养的管理建筑工程的质量保障一定要以人员思想的转变为指导思想,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通过科学管理来达到提高施工质量的目地。建筑施工中人员质量意识的提高有利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并有利于加强加快建筑施工的质量管理。要使施工人员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质量是工程的必要保障,就需要对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控制,通过科学的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意识,强调其自身的质量责任感,使工程质量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阶段。

3.2 规章制度和监理制度的管理现今,我国的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还比较健全,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力度相对不足,这样就造成法律法规失去了其原有的权威性,所以在施工中一定要严格的按着规章制度办事才能确保工程质量,才能更好的通过科学管理达到工程预期的经济效益。在工程施工中违规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对于违反规定的工程,一定要进行整改,并追究其责任,平稳的进行处理,及时的对工程进行补救。工程中也要加强监理人员的权威性,从工程设计阶段就需要监理人员进行设计技术监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而现今的很多工程,监理人员素质相关较低,技术薄弱,有的甚至在工程监督工作中才学习相关知识,这样对工程的质量监督影响十分恶劣,十分有必要建立全新的质量监督体系,对建筑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理,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3.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管理的核心是人与人、人与物的组合,所以必须优化现场全员的素质。现场专业及工种和岗位复杂众多,造成现场管理复杂,而施工现场的一切施工活动和管理工作都是由现场人员去实现,所以要依靠现场的所有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共同参与管理,激发全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其加强现场管理的主体作用,重视现场员工的思想素质和技术素质的提高。

3.4 工程施工队伍素质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的优劣,不仅需要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更主要的是需要有能力之人,带领施工人员顺利完成工程质量标准,所以说,这个有能力之人非项目经理莫属。通常情况下,项目经理的决策领导会决定整个工程的优劣水平,一项错误的决定会毁掉整个工程,因此,项目经理素质的提高,势在必行。在建筑工程施工期间,可针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以及相关业务的培训,实践证明,凡是培训过的人员建造的工程,其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发生率远远低于不培训的工程。加强施工队伍的素质建设,不仅能加快施工进程,而且还能在安全的情况下,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有力提高施工单位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邵建国.对建筑施工项目创新管理的思考[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8,27.

[2]林振荣,王瑞,吕波,等.浅析施工项目的管理[J].广东建材,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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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14日,被告昌浩公司通过招投标与被告劳联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劳联公司承建昌浩公司开发的六安世纪景园小区一期1号楼工程,合同价款482万元。该份合同报六安市工商局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日,两被告又签订一份《补充施工合同》,对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的合同价款进行了重新约定,调整为“382万元,一次包死,不做任何调整”。双方还约定了付款方式,其中保修金为19.1万元。该份《补充施工合同》未予备案。2005年10月13日,原告张显成在没有对该工程作任何的概预算的情况下,与被告劳联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一份,约定:“由张显成承包六安世纪景园小区一号楼工程,合同工期按发包方(劳联公司)与昌浩公司签定该工程的总承包合同为准。合同价款为382万元,承包方(张显成)应付发包方税金及管理费40万元……保证以该工程总承包合同保修期为准”。随后,原告依约组织人员、材料,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2006年10月,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原告在随后的核算中却发现其已为该工程实际支付了510余万元工程款。

综上成本管理论文,原告请求:1.判决被告劳联公司据实付清下欠原告的工程承包款1287652.19元(不含维修保证金19.1万元);2.被告劳联公司承担自工程交付之日至今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损失;3.被告劳联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4.被告昌浩公司作为发包方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劳联公司答辩称,原告是自愿与劳联公司签订了工程款为382万元的工程合同。另外,其与昌浩公司就世纪景园1号楼的工程承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又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为382万元,其与昌浩公司的关系,与原告无关,因此,原告的诉请无事实依据,请求驳回论文格式模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劳联公司在承建六安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后,将其转包于没有资质的个人张显成,所签订的《合同》,显然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同,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解释》第二十二条又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可见,由张显成承建并经竣工验收的六安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价款,当应确定为382万元,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本案中,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形下,承包人如何请求支付工程价款,是参照合同约定的382万元,还是实际决算的510万元?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只能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382万元支付工程价款。2、被告劳联公司与昌浩公司签订的两份合同是否属于阴阳合同,以及原告张显成是否有权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482万元价款进行给付。

法理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依照该规定,实际上排除了承包人依照实际决算的510万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该规定是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已经履行的内容不能使用返还的方式使合同回复到签约前的状态,而采取了折价补偿的方式,确定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补偿原则成本管理论文,其目的在于避免无效合同价款高于有效合同而超出当事人签订合同的预期。

昌浩公司通过招投标与劳联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在同一天签订的《补充施工合同》相比照,对方对合同价款进行了重新约定,且差距甚大,显然是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别在六安市工商局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予以了备案登记,而《补充施工合同》却未予备案。可见,昌浩公司与劳联公司先后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补充施工合同》应为阴阳合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的规定,有权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价款进行工程结算的主体只能是签订阴阳合同的当事人,即劳联公司。张显成并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张显成无权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482万元的价款进行给付。

本案启示

本案原告张显成之所以在诉讼中败诉,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的482万元支付和参照实际决算的510万元支付工程价款都未得到支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即是其应该在与劳联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前,未对该工程进行概预算,对即将发生的工程价款没有一个大概的认识,从而造成了本可避免的损失。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个人即使与发包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因其不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的资质,因此,其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终会导致无效。在此情况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就异常重要,因此,进行工程概预算,对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个人来说,意义重大。

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指标,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设备的预算单价,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等资料预先计算工程从筹建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建设费用经济文件。简言之,即计算建设项目总费用。施工预算是施工单位内部为控制施工成本而编制的一种预算。它是在施工图预算的控制下,由施工企业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定额并结合施工组织设计,通过工料分析,计算和确定拟建工程所需的工、料、机械台班消耗及其相应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施工预算实质上是施工企业的成本计划文件论文格式模板。施工概预算主要作用有:(1)是考核工程成本、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2)是编制标底、投标文件、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依据;(3)是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5)是企业加强施工计划管理、编制作业计划的依据。

在进行具体工程概预算时,以下几个方面尤为注意:

首先,要坚持科学求实的原则。概预算专业人员在编制概预算时,应该坚持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进行概预算。深入调查研究成本管理论文,充分收集调查第一手材料,了解工程实际和施工过程,对相关图纸做详细了解,正确运用定额,做到量实,价值,费用准确。坚决制止巧立名目地过高估算,也不能少算漏算。

其次,努力提升概预算人员素质。概预算人员要熟悉本专业的概算、预算和费用定额,熟悉建筑材料预算价格,树立强烈的工程造价控制意识,精心设计,大胆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一旦突破相应的概算,则必须返工,返工费由设计单位自负,严重的,还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最后,借助相关技术设备,进行辅助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是个异常枯燥、复杂、抄录计算量非常大的工作。传统的手工编制工作中,概预算编制人员不得不在大量的定额条目及各种计算表之间进行反复抄录和校对,如此一来,就会因为大量重复性的抄录和计算,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效率低,速度慢,而且还不准确。所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利用计算机,设置科学高效的概预算程序来辅助完成相关编制很有必要,这是现今提高概预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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