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10: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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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其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
1.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规模也日愈庞大,随之签订的合同文件的签订、修改变的频繁复杂。在合同的履行实施中,双方来往资料甚多,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现代信息化的合同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
1.建立健全高效合同管理组织
在建设工程项目里,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关键,一个健全高效可靠的合同组织是首要任务。在合同的管理上,管理组织成员起到主导作用,需要其本着自身管理行为与项目建设工程目标一致的原则,把项目组织管理妥善进行。一般来说,项目建设单位会选择如下两者工程项目管理者:
①项目建设单位委派其单位人员为人进行管理;
②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机构,再由机构委托其他人进行监督管理。
在实践中,往往上述第二种情况比第一种情况更高效、可靠。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如果由上述第一种情况为例,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派其内部人员直接管理项目合同,在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两者涉及着直接利益冲突的特殊关系,难免引起争执发生;所以实践中往往选择第二种方法。
2.加强专业管理人才的选择
设立专门管理人才负责合同管理机构,在人才的选择也是难题。首先,需要对合同业务的运用精通,具有强烈的法制专业知识素养,包括法律、建筑、招投标等,还要熟悉合同的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等相关专业,从而保障合同管理的专业规范化。在管理中,工程项目合同文本及其它相关文件资料都属于法律文件,对其管理应及时建档及保存。
3.确保双方合同的交底
在双方的合同交底以后,合同管理人员须对组内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详细的解释补充说明,同时将合同内各部门责任逐步分配落实到各处,使其明确分工、明确各自工作责任范围,使大家尽心尽职,团结一心,积极协调各方面相互配合实施合同管理。
4.合同发生的变更与索赔加强分析审查
在项目合同条件发生变更的时候,需及时办理工程洽商记录,收集整理合同所牵涉文件,如,图纸等;对涉及到工程项目任务等需要大变更时,应及时做出此变更对工程预算、进度等造成的影响;并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详细分析审查,双方及时补充修订合同协议,把项目合同完善进行做到滴水不漏。工程项目中建立工程变更与索赔制度必不可少,实践中合同实施过程变更索赔难以避免,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认真关注现场动态找准索赔依据,对资料的分析整理确认,对施工索赔重点拿捏恰当,及时在索赔有效期内提出索赔,严格防止业主反索赔和分包商索赔发生。
三、确保合同效力的法律地位
2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需留意的问题
2.1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商人往往更注重的是利益,路桥施工的盈利也是路桥承包商追求的目标之一。因此许多承包商会为了谋取更多的私利,想尽一切办法,甚至是钻法律条款的空子。任何东西都是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得以完善,法律也是一样。这就为不少承包商留了空子,表面上看并没有违反法律,本质上却扰乱了市场运作规律。久而久之,会制约我国路桥建设的正常发展,甚至是经济的发展。法律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可能,所以还要有道德的辅助。
2.2合同文本存在的一些问题
2.2.1合同内容存在的问题(1)合同内容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合同双方的真实权利与义务,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所以说,合同讲究的是咬文嚼字。(2)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则是指在主合同成立的前提下方可成立的合同,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就是没有依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是不存在的。(3)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的漏洞往往会引发不必要的合同纠纷,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尽全面,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是看不到关于违约处理条款的。
2.2.2合同签订后没有进行合同交底许多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公司总部一直都很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后,就像是万事大吉了,对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够重视,甚至忽视了这项工作,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严重脱节,签订后的合同仅仅是二者合作关系的证明,合同内容已无人问津,项目职责仅靠项目负责人进行传达,项目执行人员只知其相关工作职责,而对合同总体情况的了解少之又少,甚至完全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给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了隐患。
2.2.3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变更管理本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的变更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不少负责合同履行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合同的意识,结果导致了不必要的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地履行和更轻松地实现目标。
2.3缺乏人才以及相关合同管理的培训在发达国家,对工程项目合同的具体管理一般由资深的工程师等专业性人才完成,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他们不仅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还要通晓工程项目的运作规律。现阶段,我国不少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缺乏专业性人才,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他们只会解决一些简单的合同纠纷,对于稍微复杂点的合同纠纷就无从下手。
3解决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问题的对策
3.1制度为先,让管理活起来,严下去规范的管理是提升企业效益的关键,建设单位应以稳健经营、严格管控、抓紧转型的发展思路,狠抓企业基础管理工作,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定入手,结合路桥专业施工特点,制定了施工管理、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树立起制度至上的理念。不断完善制度,并严格遵守制度,是企业经久不衰的法宝。
3.2规范路桥工程项目合同范本合同范本是用来约束合同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但是目前的路桥工程项目合同大部分施工合同条款是针对发包方制定的,重点强调承包方的义务,对发包方的制约性条款少之又少,特别是关于违约赔偿和处罚条款,引起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为了规范路桥建设市场的合同管理,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合同示范文本,以约束建筑市场的合同,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签订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
3.3提高合同管理的人才培训和文化素养文化是一只无形的手,如何让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是个大问题,一个成立多年的老企业,能够在纷繁复杂的各个历史阶段不畏艰辛、跋涉前行,文化积淀的引领不可小觑。总部搬迁、整体改制、机制再造、平台构建等重大举措能够在我国建筑行业平稳顺利地完成,得益于其六十多年来的文化沉淀。从另一个方面讲,也足以说明我国建筑行业十分重视企业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在文化传承上,要设定企业文化的主心骨,团结企业内部人员是关键,让员工享受奋斗的过程,这是一种无形的动力,动力就是爆发力,它就像是一双无形的手推动着企业的发展。在企业文化创新上,要敢于承认落后,善于直视落后并扭转落后局面,时代在变,相应的文化也要随之改变,这样才能让路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更上一层楼。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养的提升是企业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首先,对合同管理人员的选拔要严格,采用优胜劣汰原则,选择足够优秀的人才胜任此工作;其次,对所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选的人员就算再优秀,若是与该企业脱节,那也是白搭,所以,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对选拔的人员进行在职培训,扩充专业知识,尤为重要;最后,对在职人员进行定期测试以及定期定向培训,培训要有针对性,针对员工弱点进行分拨培训,让合同管理人员跟着时代变化,适应时代的要求。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主体及有关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签订合同时使用文字不够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或有缺陷,导致合同一签订就难以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工程纠纷。常见的往往是漏掉或忽视变更工程的造价确定、竣工结算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一旦工程发生变更和违约时,在合同中没有如何处理违约和工程变更的条款,虽然合同示范文本有通用条款,但是没有详细的计算方法,操作起来还是很困难的。法律意识淡薄还反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管理人员不注重双方往来书函的签收。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位于第四标段的临县冯家会村的河堤,初步设计报告和技施设计报告中都未考虑到支沟内的河堤,在具体施工中需要变更,但在与施工队签订合同时未提到关于变更方面的问题,导致在最后结算时无法提供书面证据,给该工程的索赔造成很大的麻烦。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组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
在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中,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视合同归挡管理 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改选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针对我单位2011年具体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了以后的建设项目中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现代信息化的合同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规范合同文本内容,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在《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承包施工中,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掉入一些合同陷阱,给施工队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去防范合同风险:
1.合同签订风险
a.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应认真分析合同条款,看合同条款中有没有潜在风险,有没有对自己不利的提法和约束性条件,变更、索赔等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凡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应向对方充分阐明自己的理由,力争修改合同草案。
b.要注意对方转嫁的风险,对风险的界定要有超前意识,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提出风险承担的责任。合同风险防范,在于化解、转移自己承担的部分风险,控制对方有意转嫁的风险,回避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
2.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核心,也是订立合同的目的,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必须全面、善始善终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特别是水利水电工程因具有投资大、工期长、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度大、地质情况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往往会由于自然环境、地质情况的改变而引发设计变更,以及由于业主的原因而引起项目或者工程量的增加和减少,还有就是国家逐渐加大了对相关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等,这些都将会给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工期风险、安全风险、成本风险、审计风险等。为此,要求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能管理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向的集思广义,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开展风险管理活动,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的去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重大问题,化解、缓解、转移、规避以上风险。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能力
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精通工程技术,而且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定、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等工作。就我们企业目前的实际而言,培养或引进这样的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是当前的迫切需要。目前,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
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的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
可根据企业和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利用网络,看案例,分析学习等。通过以上方式,使其在岗位上成才。
3.建立岗位责任制
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根据合同管理人员年管理合同量给予一定的奖励等,以有效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最大程度的发挥合同管理的效益。
(三)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1.强化合同管理,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机制
理顺各方关系,形成有机运行体系。凡是涉及购销、联营等经济往来的事项,均应按程序签订合同,建立合同审查制度,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保证合同文本的合法、合规、完备、详尽和准确无误,从而减少因没有合同或合同本身的问题导致的争议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注重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的交底
合同是当事人正确履行义
务、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依据,因此,企业项目部全体成员必须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以避免不了解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由于项目部成员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加之合同条款繁多,合同语言难以理解,因此,很难保证每个成员都能够吃透整个合同内容和合同关系,这样势必影响其在遇到实际问题时进行处理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影响合同的全面顺利实施。因此,在合同签订后,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中的各种合同文件及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主要内容,明确工程中的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
一切管理工作的实施都是以人为本的,施工合同管理没有合同管理人员和全员的参与、主动配合就无从谈起,合同管理人员能动性的发挥和素质的高低极大地制约着合同管理的绩效。只有将两者有效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降低企业成本,才能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四)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
1.抓好合同台账管理工作
合同台账管理,是合同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搞好合同台账管理,既是合同履行的依据,又是合同履行的记录,对合同管理的实施和评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抓好履约检查环节
履约检查,是事前或事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从而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收益做得最大。为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对合同履约和管理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通过检查反映出合同履约中的一般性问题,显示出妨碍合同履行的重大问题,以及产生争议或出现纠纷的现象或隐患等,提出解决的办法或提出解决的请求,通过整改使合同顺利履约得到落实。
3.抓好分包合同的管理
①把好分包合同管理的资质审核关,只有分包单位相关资质有效且符合施工要求,才能进行各种分包合同的签订。
②分包合同必须以工程合同为依据,满足工程合同的要求,有关工期、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必须在分包合同中进行落实。
③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划清合同界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责任不清,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
④狠抓分包合同的履行。对分包的施工单价、购销单价、费用标准及结算方法等,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标准。
⑤严把分包合同的结算关。以分包合同为基础,会同有关施工生产、技术质量、材料设备、经营管理等部门进行会签,尤其对无定额及换算定额项目,要做好发包方对材料单价或项目造价的确认工作,对分包结算的工作量,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层层把关。
4.抓好企业外部工程合作项目管理
企业要切实加强市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市场的风险控制能力。为降低经营风险,企业外部工程合作项目应重点抓好资质管理、投标管理、施工管理、分支机构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工作,以确保合作项目应得利益。
5.抓好施工索赔工作
工程索赔是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一项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这个观念的建立和加强将有效提高承包者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施工索赔是法律和合>:请记住我站域名/环保水保、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管理、公共关系等各个方面。
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技施设计的失误,将位于第四标段候台村的1200米河堤改为1100米,在业主与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过程中,按1100米河堤的工程量签订合同,施工中增加了100米河堤的工程量,最后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向业主提出了索赔。
三、确保合同效力的法律地位
合同代表了行为的规范性,它只对签订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工,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必须承担由违约而引起的法律责任。项目合同签订以后,一旦被认定不具有法律效率,那么合同就不能作为双方约定的根据,达成的协议自然没有意义,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无法以法律来得到公事公平的处理。因此,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在项目合同管理中属主导核心要素。无效的项目合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其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出现频率最多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主体资格的确定,一些施工单位没有承揽工程的能力资格假借他人条件来接揽工程,与这样的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是无效的;一些单位必须通过招标而未招标等违法招标投标法律规定签订项目合同的也属于无效合同等等。因此,当务之急需完善招标制度、改革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是确保有效合同法律地位的根本措施,彻底杜绝出现黑合同的发生。
四、总结
总之,我单位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起着关键性的地位和作用,其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中;因此,必须加强对该项目工程实施过程的落实和各个环节中所有工程活动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顺利实现该工程项目的目标,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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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总承包模式因能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商品化的服务,比传统模式具有更多优势,既合理利用了社会资源又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又保证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因此,这一模式在得到了广泛采用。而总承包项目合同是建设工程活动中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凭证,所以合同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总承包施工企业的利益。然而,目前我国建设市场还有待完善,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着不少问题,因此,加强和提高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
2、总承包合同与合同管理体系
2.1 总承包施工合同的主要构成
总承包合同主要由承包范围、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工程经济及争议及诉讼等几大要素组成,各大要素又由若干小要素构成,具体见图1。
2.2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体系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需要整个项目团体的无缝隙协作,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形成以合同履约为中心的管理体系,各部门职能人员应对涉及合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进行学习,深入了解与熟悉合同内容。各职能部门紧密合作,相互之间及时沟通反馈,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合同管理体系,如图2所示。
3、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承包范围约定的问题
通常,对总承包商承包范围的描述为:“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与工程规范所示,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红线范围内房屋、室外总体等的建筑安装及各类附属工程,界面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本文认为,上述描述比较空泛,因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外力作用,如业主指定专业承包商的参与,致使总承包商施工范围与专业承包商施工范围产生部分重叠,那么这部分工作由哪一方实施就难以界定,因为在实际施工中,业主在协调时往往较强势的偏向于专业承包商。
3.2 工期及分包管理等问题
(1)关于工期期限约定的问题
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工期指从业主批准开工日期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日期止。我国目前实行的是项目竣工备案验收制,总承包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至项目完成备案验收之间的时间少则一个月,多则三个月,这个时间差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纳入总承包商工期内。
项目竣工备案验收工作的实施主体是业主,总承包商仅仅是配合业主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验收(如及时提供应由总承包商完成并提交的相应资料等),若这个时间差在合同中不能够明确责任归属,最终被业主纳入总承包商工期延期而进行处罚,或以此来平衡总承包商提出的他项索赔,那么对总承包商来讲将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总承包商需要在合同签约过程中与业主进行沟通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工期期限。
(2)工程中使用新技术、新工艺产生的问题
在目前的项目施工中,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总承包商项目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工期往往可以提前。但现实情况却是业主并不一定需要总承包商提前竣工(业主在后续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除外),而且采用新工艺往往带来成本增加,可能引发索赔甚至产生纠纷。
(3)专业分包商的约束问题
我国的施工总承包制度规定,除了设备供应之外的所有图纸所示内容均应由总承包商承担施工。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业主或多或少会参与一些专业分包商的选择或指定某些专业分包商,造成总承包商整体施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一些偏差。如业主决定对某专业工程进行指定分包,但在具体实施时,由于招标工作的延误而使专业分包商的实际进场施工时间超出总承包商整体施工计划拟定的进场施工时间,使计划衔接不畅。而专业承包商与总承包商的体制不尽不同,往往也会给总承包商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增加一些不可预见的风险。
而且,虽然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的主体关系是总承包商和专业分包商,专业分包商的工程款支付流程是:业主总承包商专业分包商,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某些专业分包商的工程款支付并不能由总承包商来实行,而是由业主直接支付,使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强制性不足。
3.3 工程经济
(1)工程造价与结算
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仅作为项目成本控制及支付工程款的一个指标,最终的工程造价应由具备审价资格的专业咨询公司,根据总承包商提交的经业主确认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的综合性审计结果为准。
通常,施工合同中并不会明确规定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具体完成时间,但合同中常会体现以下条款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一般项目在工程竣工后的付款比例不会高于合同总价的80%,且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及材料单价调整等产生的费用亦不会计入),工程审价后完成工程结算造价的95%。如若没有一个完成竣工结算的时间限制,那么这25%~15%的费用就需要总承包商长期垫付,这对总承包商来讲是不利的。
(2)变更与签证
通常,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对于变更、签证、暂定项目的费用计算均会体现以下约定: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有相同报价的按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有相似报价的参照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没有相同或相似报价的另行计价。
由于工程施工生产是一个动态的并持续较长时期的过程,在生产活动中各类要素均在不断变化,如:人工费用的增长、材料价格的变化等。如果单一的执行合同约定,则对总承包商来讲并不是完全公正公平的,此类情况若集中在生产活动末期则更为突出。
(3)工程款
工程款一般采取预付款支付、中期进度款支付和竣工结算支付的模式实施,其支付依据均为工程量清单计价约定的合同总价。
常规情况下,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及材料单价调整等产生的费用比例约为合同造价的5%~10%左右,甚至达到15%左右。
4、解决措施
4.1 对承包范围约定的建议
为避免施工时对承包范围界定不清,总承包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自我保护:
(1)在招标阶段,指出招标文件中描述不清、概念模糊的部分,并要求招标单位书面回复确认;
(2)在合同签约过程中,对可能出现争议的部分与业主协商并予以明确,具体可体现在各分部工程中;
(3)在实施过程中,当发生实际情况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出现争议但合同未有明确约定时,应寻求合同中对总承包商有利的论据,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权益。
4.2 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问题的建议
(1)对工期延迟的处理
当发生工期滞后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明确责任归属,若非总承包商原因而产生的工期延误,总承包商应及时将该等事件书面报告递交业主,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的工期顺延手续。
(2)工程中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建议
在合同签约或实施期间,总承包商提出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与业主商榷确认后在合同中约定发生该等事件的奖惩措施。
(3)对专业分包商的合同约束
总承包商在与业主进行合同签约时或业主进行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时,应请业主在合同中或专业分包招标文件中明确以下对专业分包商的约束条款,使总承包商的利益得到保障。
1)分包商将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并在各方面满足总承包商和业主代表的合理要求,且遵守总承包商所有合理的指示和要求;
2)分包商服从、履行和遵守总承包商在总承包合同内所必须服从、履行和遵守的一切合同条款,只要此等条款是与分包工程或其他部分有关和适用的;
3)对于总承包商在总承包合同中为保障业主免于承担而应负的责任,分包商亦同样负责保障总承包商免于承担该等责任;
4)分包商保障总承包商免于承担分包商及其雇员或人的任何疏忽、遗漏或失职而引起的索赔要求,并赔偿总承包商因分包商或上述人士误用任何脚手架、设备或其他施工机械所造成的损失。分包商为上述索赔要求购买保险,并在业主代表或总承包商要求时出示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
5)分包商在指定期限内或分段期限内完成合同工作;分包商如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或经业主代表书面同意而由总承包商给予的延长期限内完成分包工程(如果分包合同是分段竣工时)或其中的分段工程,而业主代表书面向总承包商证明上述工程理应如期竣工,则分包商支付给总承包商一笔赔偿金额。该等金额按总承包商因分包商未能如前述完成工作对总承包商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金额;
6)在总承包合同下总承包商的雇佣终止时,分包商分包合同下的指定分包商的雇佣亦随即终止。
7)若专业分包商的工程款由业主直接支付,则总承包商在专业分包商提起工程款支付申请时,对专业分包商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签署工程款支付意见,业主应根据总承包商的签署意见来支付,以加强总承包商对专业分包商的管理控制力度。
4.3 工程经济问题的解决措施
(1)工程造价与结算
在合同签约过程中,总承包商应提出规避此类风险的对应措施,以避免工程造价与结算中出现问题。可在合同中约定竣工结算工作完成的一个区域时间,譬如:在总承包商提交给业主完整有效的工程结算资料起6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工作,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的区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此外,竣工结算资料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送达给业主,同时结算资料必须保证其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避免业主藉此拖延结算时间,总承包商对此要引起重视。
(2)工程变更
在合同签约时,总承包商应提出合情合理的建议或措施与业主进行商榷,譬如当变更或签证发生的时间与工程投标时间有较长时间差距,且市场变化幅度较大时,应允许发生的变更或签证按照该等事件发生所在时间内的市场价格来计算。
(3)工程款
在合同签约时,总承包商应提出建议或措施与业主进行商榷:
1)中期进度款支付应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及材料单价调整产生的费用计入付款总价,即中期付款=(中期合同工程量清单完成价+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材料单价调整)*支付比例;
2)在竣工结算审计未完成的情况下,其竣工付款参照中期进度款支付方式执行;
3)在竣工结算审计周期较长的情况下,应约定在一段时间内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
5、结束语
总而言之,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融入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必须对整个项目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不足,总承包施工企业应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所在,进而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这样才能取得更大的效益。
工程项目合同是基于工程项目建设,对项目发包方,承包方及其他参与主体就各方的责任及义务加以明确规范的协议等文件。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环节,业主方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在工程项目的组织及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应注重强化工程项目业主方全面合同管理,以保障工程项目效益。
一、工程项目业主方全面合同管理基本概述
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是在工程项目的建设方及投资方之间,本着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与工程项目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及其他参与方共同签订的合同,以及该合同执行、评价及管理的总流程[1]。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涵盖如下方面:第一,工程项目前期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如工程项目投招标管理、项目设计方资质审查及设计方案的论证等。第二,工程项目中期施工环节的合同管理。如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及施工监理管理等。第三,工程项目后期环节的合同管理。这一环节主要涉及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对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承包单位的质量责任范围进行划分。
二、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及难点
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的问题及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涉及到施工变更及合同变更,施工变更中,主要是新增工程量及由此带来的工程项目单价提升。合同变更主要是由施工变更而导致工程合同出现了新增工程细目,而新增工程细目又会增加工程项目的单价,由于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承包方的直接利益,因此,在对新增工程细目补充单价进行审定时,存在一定的难度。这里所说的难度一方面包括在新增工程细目补充单价的确定上,工程承包商出于自身利益,往往将补充单价设定的过高,另一方面也包括补充单价在内容构成上较为多样,而各部位补充单价的编制及审定如无明确依据,极易导致工程项目业主方在应对合同变更时陷入被动。
第二,工程项目索赔。工程项目索赔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延伸,工程项目索赔的主体既可以是工程业主方,也可以是工程项目承包方。作为工程业主方来说,其主要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承包方的不履约行为及带来的质量及风险损失进行索赔,如因工程项目承包商及分包商违约而出现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施工进度拖延等情况,进而增加工程项目成本及周期;工程施工中由于设计环节出现误差而导致变更等。作为工程项目承包方而言,由于工程项目及工程环境出现变化,如因法律、政治、技术等要素的制约影响而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施工费用及施工周期的变化等,工程项目承包商可进行索赔。在合同索赔处理上,如出现合同条款不明确,语焉不详等状况,极易加大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难度。
三、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及管理的侧重点
(一)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工程项目管理涉及到工程项目业主方、工程项目施工方及工程项目监理方,各方所处的位置及其利益聚焦点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工程项目业主方应注重将合同管理作为调节工程项目施工方、监理方的手段,以保障工程项目能够实现质量、成本、进度、效益的协调统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涵盖了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终止等诸多内容,作为工程项目业主方而言,其在合同管理中应坚持公平公正、系统全面、动态管理的原则,将合同审查、合同监督及合同控制作为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途径。
(二)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的侧重点
在工程项目合同中,业主方和工程承包方是合同的两个主体,工程承包方要根据合同管理内容,对施工组织实施环节的质量及责任加以控制及履行,而工程业主方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借助工程价款结算对施工质量及责任加以考核及管理。
在工程项目业主方工程结算管理中,主要有工程项目前期结算、工程项目中期结算及工程项目的最终结算三个阶段。其中,工程项目中期结算及最终结算较为重要,工程项目中期结算主要是指当工程承包方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在工程项目的部分工程量完成后,工程业主方对其工程量的实际完成部分进行核实后,在将预付款扣除其他需扣除费用后,向工程承包方支付的费用[2]。在工程项目中期结算中,要注重以下要点:第一,工程中期结算中的工程量要以实际完成为准,如超出合同工程量,要以现场签证单、变更材料及相应审批资料。第二,如已完成工程量中存在质量问题及缺陷,要将其排除在结算范围外。第三,在工程量计量、统计及结算支付等环节要遵守合同规定,不能进行程序简化。第四,对应扣除款项及不符合结算要求的款项不予结算。而工程项目最终结算是工程项目业主方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在已完成竣工决算的基础上支付的款项。在这一环节中,工程项目承包方在对工程量进行测算后,形成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交给工程项目业主方,工程项目业主方应对工程承包方的质量缺陷部分、应扣款项加以清查并扣除后,再向其支付款项,对各结算科目要确保数据准确。
四、提高工程项目业主方全面合同管理质量水平的措施
(一)深化工程项目业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能力
首先,作为工程项目业主来说,工程项目建设进入了一个市场化及风险化时代,应深化全面合同管理理念,提高法律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观念,要注重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次,在提高对工程项目业主方全面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的同时,应通过培训强化本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应组织相应的合同签订、执行及管理等专项培训,提高其合同管理水平,从而防范合同管理风险。
(二)建立健全工程项目业主方全面合同管理的制度机制
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应贯穿到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工程项目业主方应围绕工程项目建设目标,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组织、竣工验收等环节建立操作性及可行性较强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涵盖合同洽谈、合同拟定、合同评审、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终止等流程。与此同时,工程项目业主方要建立合同签订、履行及终止的动态化管理机制,以使工程项目实现投资、质量、安全、效益的协调统一。
(三)细化合同管理各个环节,提高合同管理质量
1.工程项目合同订立环节。在工程项目合同订立前,工程项目业主方应按照《投标招标法》及相关的工程合同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的发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范围及条件、合同文本的形式等加以明确,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在招标文件中列出主要合同条款。此外,在工程项目合同订立前,还要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详细审查,以为后期合同管理做好铺垫。
2.工程项目合同实施环节。在工程项目合同实施中,工程项目业主方应行使在施工质量检查、项目工程量计量及确认、施工进度控制管理等方面的职责[3]。如工程项目业主方将合同实施交由工程甲方负责,则工程项目甲方要全面履行其合同管理职责,尤其要注重对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对重点及关键工序强化质量监管,最大化地减少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及工程索赔发生的几率。
3.工程项目合同评估环节。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评估环节,主要是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必要的总结,分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经验加以整理,以便于后期更有效地实施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实践。
(四)对工程项目业主方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难点加以防控
首先,针对工程变更,工程项目业主方要对变更部分进行审核,然后依据合同内容,确定工程变更是否成立。如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量变化不予计量的,发生工程变更时,则变更无效,这就需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熟悉掌握合同内容[4]。其次,针对补充单价的确定,工程项目业主方应对补充单价的确定范围及原则在招标文件中加以先期说明,以便为后期可能出现的变更处理提供参考,补充单价水平编制应符合投标水平。第三,在工程项目费用索赔上,工程项目业主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约,对各类施工风险要素加以评估,将工程索赔概率降至最低。
五、结语
工程项目业主方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坚持全面、整体、动态管理的原则,在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执行、评估等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着重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难点加以预防及化解,以此保障工程项目能够在合同的指导下有序开展,实现工程项目质量、效益、管理的优化提升。
参考文献
[1]章立人,顾伯兴.浅谈建设工程中业主方对施工合同的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10,(15):214.
1.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一个十分复杂耗时又比较长的工程,同时它也直接决定了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所面临的巨大挑战和困难。总而言之,我国的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其经济行为还不够规范,使得工程项目的合同在实施和履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有很多问题,具体包括有一下几个方面:
1.1工程项目合同制定的双方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对于工程项目中部分合同的制定是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的,但是有小部分的项目合同却缺乏了一定的公平公正性,对合同中某一方的利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还有些不法分子为了从中谋取私利,在项目合同上会做些细微的手脚,对我国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秩序造成了严重的扰乱;还有些承包方为了能够将整个工程都揽下,会与甲方签到什么不平等条约,在项目合同中绝大多数的条款都是针对承包方所制定的,绝大多数都是承包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但是对于甲方的要求却比较少,特别是对业主方面出现违约情况的处罚和相关的措施都不具体,一旦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出现甲方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时,承包方若想索赔也将很难进行。部分承包商或是业主甚至会不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反而通过一些不正当的行为对合同上的条款进行随意的更改,使得工程项目合同仅仅停留于形式。
1.2部分企业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和体系的建设不够重视
比如说部分公司里面哪个人都可以去签订合同、对于公司中哪些部门可以拥有项目工程的合同原件或者是复印件都没做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合同的整个管理程序也不是很明确以及造成合同的缺失等现象。
1.3企业缺乏相关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专业型人才
工程项目的合同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因此,专业性也比较强,所以就会需要合同的管理人员要具备有一定的专业和财务方面的基础知识以及合同方面的法律知识等等。但是,现如今我们很多的企业和公司仍然没有设置专门的人员或者是部门来对工程项目的合同进行管理,而仅仅只是将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工程视为一种简单的事务性的工作,有的还甚至会将其归到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中去。众所周知,通常行政人员均是文科出身,他们对于工程项目方面的专业知识比较匮乏,在对合同进行管理时,通常只能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无非就是将合同进行简单的分类和归档,但是对于合同中的一些基本条款他们却不关心。
2.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相应措施
伴随着我国与合同相关的法律和制度体系日益健全,企业也应当按照合同管理的相关条例作为准则和依据对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同行为进行约束,那么这就要求在工程项目的管理过程当中,对合同的管理要实施较为先进化的管理,我们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2.1努力加强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意识
工程项目合同制定的双方都应当认真的对我国的合同管理条例和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认真的了解和学习,只有这样,双方就都会按照合同上面的约定来行使不同的权利和义务,也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在合同的管理过程中纠纷的产生,即使在合同的纠纷出现时,也可以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比较好的维护。在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的时候,要对合同的严密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认真的检查,从而避免一些不法分子在合同上做手脚。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必须要按照上面的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2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体制
各个工程项目企业都应当加强对招标和投标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对招投标工作进行组织,对一切不具备有承包资质的项目企业通过非法的手段所得到的项目工程进行严格的杜绝。业主要严格的对承包资质进行核查,建立并健全同项目工程清单相配套的合同和工程管理制度,从而从根本上杜绝压价压级等行为的产生。对于一个项目工程企业而言要想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体制,包括有合同的签订、借阅、委托人授权等,这些都要纳入到公司的合同管理细则中。
2.3对于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人员来说一定要做到持证上岗
企业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相关工作,就要努力的加强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性人才的培养,企业应当专门的聘请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人员,这些合同的管理人员一定要具备有较强的合同管理专业技术知识,比如说是进行合同中资料的归档和分类、相关的法律知识和造价方面的基础知识等等,这些人员最好要持有建筑的造价远证。除此之外,项目工程公司的内部应当单独的安排出一个或多个人员专门的从事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合同的分类和存档一定要做到精细化同时还应当对于工程项目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都要熟悉。
3.结论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建筑市场也日益的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规范,但是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作为整个建筑工程的重要依据和内容,它主要是承包方和业主履行建筑工程项目中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最为重要的依据和手段,工程项目的合同为双方都提供了一个公平有效又合理规范化的平台。因此,我国的建筑企业一定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从而逐步的构建出科学而又合理化的合同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TU997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0-248-1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公路交通建设市场也在蓬勃发展,这就对公路交通建设企业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标准。为了保证公路交通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必须关注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同管理措施。
1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管理人才过于缺乏
从我国目前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来看,这方面的人才还比较缺乏。这就使得双方拟订的合同不会太专业化,一些重要的赔偿性问题可能会不太注重。
1.2合作双方认识不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目前部分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在公路建设的过程中没有很好的将合同文件贯彻下去,对于合同文件的内容也没有进行认真的学习,这就使得合同管理存在问题,人们对合同的不重视将不利于保证合同的质量。
2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合同管理是一项综合的长期性的工作,应该涵盖到合同设立的全过程,即合同设立前、设立中和设立后三个时期。需要做到以下三点:
(1)设立前的严格把关。设立前的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质量的前提保证,在合同条款设立之前不是盲目的开展工作,这样才能首先保证合同的签订双方有着足够的资质和良好的信誉,从根本上保证施工作业组有能力在工期内完成高质量高标准的公路建设项目。
(2)设立中的全面权衡。设立中的合同管理对于以后实际施工中的工程质量和后期合同纠纷的避免显得尤为重要,要考虑到工程的进度、质量、工地条件、奖惩措施、责任追究等等方面,公平、公正、合法、全面权衡利弊后设立合同,确保合同的项目是完整的、缜密的,符合建设项目合同的设立标准,明确公路建设项目工程中的合同双方对于保证工程质量的责任与义务。
(3)设立后的依法执行。设立后的合同管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关键部分,也是合同管理工作最具挑战性的部分。在这个部分,只有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合同中的条款,才可以真正落实好合同管理。具体要注意的有:①依照合同控制工程质量,严格要求承包方必须遵循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开展工程,任何一个阶段未通过审核或者验收,都不可以继续下面的施工,这样将有效地防患于未然,未雨绸缪,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②依照合同控制工程周期,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确认工期后签订合同,承包方要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最好可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上缩短工程周期,确保每个阶段都是符合合同要求的。
3提高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方法策略
3.1提前预测合同管理当中的问题
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诸如没有合法资历的承包方为骗取经济利益而签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蓄意欺骗对工程偷工减料、发包方为骗取违约金而故意设立不合规定的难以履行的合同等,进行合同管理时,企业需要明确这些问题,提前预测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处理措施,避免为合同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如,假设某公路建设工程的中标价格为31140138 元,扣除上缴公司管理费的承包价26624818 元,成本预测价是27970277 元,那么则亏损1345459 元,针对这一情况,项目部领导班子提前进行了认真分析,找到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竞争激烈,合同工期短,投入大,由此造成工程费用相应增大。原因找到后,项目部采取了以下的应对措施:加大项目招标工作的力度,对所有单项工程的劳务进行了招标,使人工费成本下降300000 元;对主要施工材料进行招标,通过招标使材料成本降低了702924元;土方工程项目经过议标和精心调配,可降低工程成本238187 元;在工程实施阶段如合同履约过程良好,结算时可增加环保费247224 元。通过对工程成本的预测分析,项目的成本不但不亏,还可降低成本142876 元,使项目部人员对工程的成本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同时也为下一步确定目标成本和工程成本的分解、落实创造了条件。
3.2严格控制公路建设工程投入的费用
合同纠纷主要来源于工程投入的费用和其收获的经济效益。因此,承包方要严格管理合同条款中的投入费用,确保每一笔款项都用在了实际的工程中而不是被一些部门或个人非法地占用、挪用;而发包方要遵守合同中的约定,按时地筹备工程建设款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的方式及时地支付给承包方,拖欠工程款项等行为将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企业的市场信誉。
3.3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需要企业全体人员的共同意识。只有每个员工都关注工程质量,按照合同要求严格谨慎地完成自己的每一项工作,才能做好整体的合同管理。这样才能使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人,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保证工程质量,增加企业在市场的信誉。
3.4潜在风险的预防和处理也是合同管理工作重要考虑的因素
最佳情况是有资历的企业承担了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风险和责任分散化而不是全由一方承担所有来自然环境和市场经济环境等多方面的风险。
3.5加强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要本着“重视合同”“诚实守信”的原则
加强对承包方和发包方两者的诚信监督机制,对于违约行为,要做客观、公正的记录,有信誉问题的企业在以后的合同签订中会受到相应的监督。这样的诚信监督机制既可以让公路建设市场更加透明化,还可以对合同纠纷事件进行有效的警示。
选择科学的合同管理模式、全面地研究合同中的风险、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全员的诚信意识都是减少合同纠纷的有效措施。从现在起,全面加强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合同双方都应该加强各自的合同管理水平,平等、公正地履行合同,让我国公路建设事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施工过程中的最高的行为标准和行为准则,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的核心部分。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加强合同管理,首先要牢固树立企业形象,本着依法治理企业的要求,对于合同管理要牢固树立其法制观念、对于合同管理义务要自觉进行履行和熟知、对于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要提出一系列避免措施,并制定相关方案,从而应对企业在市场中所面对的一系列竞争,有力保证企业的应变能力,保护施工企业建设工程的合法权益。其次,从施工企业的管理角度层面上讲,定期组织一系列有效的检查指导工作、监督管理措施等经济活动,以保证合同管理游走于企业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一个环节,且在施工和结算正常运行的过程中不出现任何差错和漏点,合同管理也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为有效的措施,它保证了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一、强化全员的管理意识
作为一项重要经济管理工作的合同管理,它的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作为如此重要的管理工作,它的设计面比较广,因此要将合同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即人人都重视、人人都有着强化管理的意识。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经济管理部门要将管理意识进行规范化,确保合同管理的高度重视性,并且在全员范围内形成合同管理的强化意识和人人参与意识。各级相关管理部门要实行管理落实到位的措施,紧密衔接好合同管理全过程,做到落实到位、控制有效、检查到位、反馈及时,将合同管理工作全过程进行规范和管理好。
二、抓好合同管理的签约和履约
合同管理过程必须保证是规范化管理的,并且管理措施贯穿于全过程中,规范管理主要应该做好:
1.订立合同前的管理。施工企业建设工程在进行合同签订前的合同管理针对方主要是工程建设方,即对发包人的工程项目信息进行相关评审,且与经济效益相挂钩。施工企业要定期组织好对于项目经理、合同管理人员等的相关培训工作,开展合同管理法的法律和法规教育,可以邀请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做此方面的培训工作。同时,施工企业要进行合同法律法规内部宣传工作,将重合同守信用工作进行到底。
2.合同谈判签订的管理。发包人所对应的程序是施工企业建设合同谈判和签订,由于发包人是企业谈判的对象,所以发包人也是合同签订的对象。施工企业建设工程合同谈判本着平等一致、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发包人进行实质性的合同谈判,并且在谈判之前,对于发包人是做过调查和了解的,即认定其的项目工程承担能力方进行谈判。施工企业逐条研究发包人的招标文件要求,确定承诺性。鉴于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繁多的内容,大多情况下对于发包人的合同条款都是经过谈判的。在与发包人谈判时,在依据通用条款的条件下,结合协议书和专用条款进行,对于承包人所承担的义务条款项,应该引起充分重视。谈判后,如果双方对于合同管理的各项条款没有见解,并且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文件便可立即签订。
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企业施工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所以在进行施工合同的履约方面,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必须包含在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要明确各自的权力和责任,对于合同管理必须依法实施,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为确保合同管理的圆满完成而依法实施。(1)执行合同交底制度。施工企业建设部门应该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各项目标、任务、权力和义务等,对于合同的执行情况,施工方应该定期对项目部进行反馈内容:招标文件、图纸、招标资料和合同文本等。对于变化的合同文本,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工程洽商记录的办理工作,收集有关双方的变更资料。对于项目部所反馈的信息,经营处和法规处要及时分析其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如果出现大的误差,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收付工程款情况、合同重要内容等也要及时进行汇报,对于出现的合同违约情况是由于非施工方造成的,必须及时报送建设规划部门,研究原因,找出责任人,具体内容将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2)合同履约过程管理。一是项目部要做好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和资金方面的控制工作,切实履行好施工方的义务。要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工期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方案、组织好有关进度的工作,如果中间出现延误,必须采取切实有效可行的赶工措施,以确保合同工期的顺利进行。要严格依据合同管理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制度的执行,以应对发包人、建立的质量检验工作,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工作要保质保量进行供应,确保工程质量。对于施工项目的预付款和进度款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并办理工程的竣工结算,工程款进行结清。同时,还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关竣工资料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此外,对于质量保修期必须履行到位。二是对于履约期间产生的一系列动态管理,必须严格加强和管理,以防违约事件的发生。项目部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必须对合同的实施和进行状态进行跟踪对比,及时纠正错误,本着效益为先的原则,提高经济效益。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够向施工单位提出承包价格,做到有理可依。三是加强合同履约期索赔与反索赔管理。承包商为了减少项目损失,依据合同条件的变化提出索赔要求;客户根据合同管理规定将工期的拖延、质量问题无法弥补的和责任人事故进行反索赔。对于项目管理工作施工方必须在签约后及时进行,对于一些技术资料等及时进行归档管理,重要性的资料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和客户代表进行签证,变更性的重要内容必须经双方签订,为索赔和反索赔提供重要的保证依据。
三、建立健全网络管理
将合同管理机构、制度和人员落实到位,以层层建立合同领导小组的方式进行,确立相关管理部门,如归口管理部门(公司经营处)、配合部门(法律处)。研究的可行性内容是:首先,做好调查工作,即施工方主题资格性的合法调查。主要调查内容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依法注册和登记。其次,做好施工方资信和履约调查工作,即施工方应该具备一定的社会信誉度和资金保障。再次,做好施工活动的合法性调查工作,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前,必须具备施工许可证,方可施工进行。
合同的签订过程漏洞是避免不了的,所以要减少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的漏洞,确保严密性、合法性和可行性的合同管理,采取施工合同的三权相对对立(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企业经营处人员在办理合同谈判和形式洽谈权前要依据所授权的范围,进行办理合同权限办理以内的合同谈判;对于洽谈所形成的的合同文本,施工处法规人员和顾问要进行审查,然后交由企业领导进行审批,最后由企业经济处人员进行对外签订合同手续的办理工作。
总之,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就是施工企业从上向下建立起的一支专业管理队伍。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势必要求更加规范化和合理化。作为建设方和发包方而言,要严格按照合同管理进行实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合同管理方法得当,措施切实有效可行,严格化、标准化进行运作合同管理法,确保建设施工期间不必要事件的发生,使得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下去。
参 考 文 献
中图分类号:U415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24-0098-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24.048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的总目标是:质量把关、成本控制、进度安全范围内控制、场地环境控制、现场合同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在这些全部目标中,现场合同管理是一个工程管理工作的重点,施工企业和使用者两者之间的利益全部在这份合同中体现,因此,面对日益竞争的社会,施工企业为了效率要不断地完善自身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签订的合同的管理,只有在施工中加强合同管理的工作,保持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意识,才能在发生冲突时利用法律武器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存在的隐患
目前,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人员普遍是由一些非建筑专业的人员担任,即使有相关专业的人员也是一些工程管理施工部门的技术性人才和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都是一些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这些人员的专业素质、合同管理水平也杂乱无章,有的人缺乏相应的合同管理和法律法规方面的基本知识和经验,有的人具备合同管理和法律法规的经验,却在施工方面缺乏基本的施工技术,更有一些人既没有施工技术,也没有合同管理和法律法规的经验。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一种对专业要求严、知识范围广、法律法规意识强、施工技术经验丰富的一项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面。有些施工现场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签完后,对合同提到的细节不组织人员学习和研究,在利益发生冲突时,无法通过有效的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切实利益,使得经济受到重大的损失。
施工现场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中的条款时对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意识不到位。一些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签完后没有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进度来分析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对一些问题不进行提前预防、控制,在风险出现时不进行积极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转移,减少财产损失。公路工程项目耗巨资,波及许多方面,导致许多方面存在差异和履行时间长,面对这些问题,在合同签订的条款中必须严格仔细,尽量做到顾及大全。在一些施工现场中,甲乙双方在现场施工合同的管理上缺乏一定的经验,在合同签订时对约束的内容不明确、责任划分不清楚等这些现象频频发生,例如在施工现场的合同条款中用词给人模糊的概念,合同签订中的材料控制成本没有明确的规定,承包商之间的职责不明确,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处理程序,对理赔的事后处理、合同产生的经济纠纷协调等许多问题缺少严格的规章制度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公路工程产生利益纠纷的发生。有些工程项目部的管理人员自认为只要将施工双方的关系搞好,就能解决好在施工项目现场合同管理中两方之间遇到的各种问题,这种只重视双方关系,不关心合同的做法只会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综上所述,提高施工现场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控制风险意识是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目标,也是工程单位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
2 施工现场的合同出现风险的研究和处置办法
承包工程本身就是一种高风险的工作,该风险存在于工程项目中。无论一个建筑项目工程有多大的规模,都受到地质结构、施工手段、工程设备和周围环境等许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都或多或少地在经济方面给项目施工单位带来各种未知的风险。作为一个工程项目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保持清醒的认识,从而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使得风险在出现时将经济损失降到最小。在建筑施工中,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应该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使单位中每一个员工都能熟练运用这些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企业在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中积极提高和改善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可以对这些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或者聘请一些专业从事合同管理的资深人员来单位进行长期指导实践工作,从而为企业内部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施工现场的合同在履行职责时出现的风险,一般可以通过事发前的内部控制和事发后的控制这两种处置办法解决。事发前的内部控制是指在风险发生前,施工管理人员预见并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控制措施,这些预防控制措施的实施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的能力、心理和丰富的对风险因素处理的经验。事发后的控制是指在风险因素已经发生后,项目施工人员根据风险的具体情况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水平而采取一种对风险进行转移的措施。然而由于这种风险转移措施在我国尚未推行开,因此这就要求项目部管理人员通过不断学习风险理赔,转移风险带来的重要作用,结合施工周围环境,学会灵活运用理赔方法,让项目部所有人员得到相应的报酬。
3 对施工现场的合同进行深度研究,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和合同理赔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施工现场的合同是理赔的出发点,理赔就是针对那些不认真履行合同规则或者违反合同条约而进行赔偿的一种行为。是否应该理赔应该由施工现场的合同来最终决定,因此要取得理赔成功,对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加强。施工部门在履行合同的规章制度时,必须对合同中的各种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及时研究施工合同是否全面、完整、详细,是履行双方合同中的职责和义务的基础点,从而对合同中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一定的预测,以便进行积极有效的理赔。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职责时,必须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对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分析,科学合理地履行合同中双方的职责,同时也不能遗忘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积极合理地进行理赔。施工现场的合同既是法律对甲乙双方的一种法律约束,也是保证双方获得经济利益的一种重要方法。
在理赔过程中,除了要增强对市场背景、法律法规意识、合同管理意识等,作为施工项目履行合同条款的一方,必须还要学会运用正确的理赔方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理赔过程中应该注意这些问题:保证理赔事项真实,证据材料充足、有时效性、双方责任划分的清楚无误、风险因素的不确定性、不能出现侮辱对方的文字、理赔数额贴近实际、理赔方式要科学合理,禁止无理取闹。
4 结语
我国当前公路项目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伴随着建筑行业与国外的经常流和学习,导致市场经济竞争异常激烈,面对这些施工单位应该十分重视和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方法,从而利用自身资源和资源分类企业未来发展目标等对建筑施工提出更加具体化的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未来战略目标进行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从而为企业在建筑行业取得更大的利益空间。
参考文献
[1] 陈望军.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难点及应对措施
[J].科学时代,2014,(12).
关键词:
建筑工程;工程合同;合同管理
1前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建筑行业迎来了其繁荣发展的阶段,不仅规模和数量上有所发展,而且在建筑企业内部的管理以及施工技术方面也有了质的飞跃。并且随着建筑工程领域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项目所具备的特点决定了合同管理对于项目的任何一个参与方而言都至关重要,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而且由于建筑工程受自然气候等条件的影响较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较多,项目发承包双方之间的纠纷屡见不鲜,而作为解决纠纷和矛盾的最根本的依据,建筑工程合同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既能够有效的解决发承包双方之间的矛盾,维护各自的合法利益,同时又能够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更好的保障。
2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对于合同双方而言具有约束作用,合同之中明确的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给予了解决的方案和措施。建筑工程项目较比于其他项目而言,其具有的复杂性和风险性更多,未知因素也较多,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合同对于项目各参与单位的保障性作用。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往往具备周期长、施工过程种类多以及技术复杂性高等特点,建筑工程合同所包含的条款更为繁杂,涉及到的范围也更为广泛。完善的施工合同能够有效的划分发承包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能够让双方在更为平等的基础之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确保工程项目能够顺利的实施。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往往涉及到的风险因素较多,可能出现的影响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因素也较多,因此完善的合同能够将利益和风险进行更好的划分,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工程参与积极性,并且以具有法律效益的手段来解决发承包双方之间的利益纠纷,维护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
3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分析
3.1合同签订内容容易出现歧义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具有严谨性,因为其具备约束合同双方的法律效力。合同之中应当明确的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等,要以明确的方式将双方所应当付出和得到的东西进行规定。但是建筑工程实施周期较长,其间可能发生的引起合同双方利益变动的因素又较多,在合同签订之时难以有效的预料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因此往往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了突发的状况,合同双方经常会因为责任归属的问题而产生歧义。
3.2合同管理的范围较广
建筑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领域很广,其中所涉及到的部门、单位也很多。其中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作为工程项目最为主要的参与单位,其合同管理内容更为复杂,所涉及到的协调关系也非常多。因此建筑工程合同在管理的过程中需要确保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并且相互协调配合,以合同管理的方式来规范项目各参与单位的合同行为,维护工程项目的共同利益。
3.3建筑工程实施周期较长
建筑工程合同实施周期长的特点完全是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特点所决定的。一项工程从决策到最终的运营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这期间所涉及到的工程合同不仅种类繁多,而且许多合同的周期都非常长。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与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同步,而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还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每一个工程项目实施周期阶段,都会有不同的工程合同签订,这其中的协调性和配合性都很重要,稍有疏忽就会造成工程项目的经济损失。
3.4工程合同容易出现变更
如前文所述,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其间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因此工程合同经常会随着工程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变更。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秉承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而调整合同管理的策略,对于补充合同和变更合同的条款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和管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更有利于合同双方的工程合同,确保建筑工程项目能够顺利的实施。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1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最为基本的原则就是公平、公正,而由于建筑工程领域竞争的激烈,许多建设单位有意违背建筑工程合同的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刻意的在合同条款之中回避或者是转移风险。这样的行为很容易造成施工单位的项目参与积极性降低,甚至是危害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甚至也有的发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这样的行为不仅严重的影响了建筑工程市场的秩序,而且很容易造成合同双方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另外还有违法转包、违法发包等行为的存在,这类法律意识淡薄的合同管理行为严重的扰乱了建筑工程市场竞争的有序化。
4.2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
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殊性,管理人员既要具备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同时也要具备建筑工程方面的知识。这样的合同管理人员才能够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合同管理为手段来调动项目各参与单位的积极性。但是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许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并不高,专业技能水平也较低,而且许多建筑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数量明显不足,不足以完成有效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
4.3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现阶段的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是许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问题的根源。许多建筑企业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却并没有制定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而且行业内部的合同管理工作也缺乏必要的理论性依据,这就使得许多建筑企业凭经验实行合同管理工作,甚至有的企业完全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无法做到合同管理过程中有效的监督和考核等等,这就难免会使得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度大打折扣,也为建筑工程项目有序的进行蒙上了一层阴影。
5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建议
5.1提高法律意识
建筑工程合同只有在符合合同相关规定的基础之上才能够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于这一点许多建筑企业应当给予高度的重视。在签订工程合同的时候要本着合法的基本原则。对于“阴阳合同”、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工程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也不能作为维护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凭证。因此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应当积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对于工程合同的内容从法律的角度来加以审查,形成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提高合同管理的认识。
5.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工作执行力度的关键在于是否拥有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制度,作为建筑企业而言应当积极的完善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以此为依据来规范自身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行为。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体系,实行责任制度,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外也要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执行机构,配备专业性的合同管理执行人才,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针对于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合同变更要及时处理,并监督变更合同的执行情况,做到及时有效的应对。
5.3培养专业性的合同管理人员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需要专业性的人才作为保障,作为建筑企业而言除了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以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之外,还应当注重培养专业性的合同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培训体系,加强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培养,并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建筑知识进行重点培养,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能够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合同的实施,从合同管理
6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也越来越多,有效的合同管理显然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而且随着我国建筑市场逐渐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更是得以凸显,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针对于现阶段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筑企业应当积极的结合于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结语有针对性的解决,提高合同管理工作在其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分量,以合同管理的方式来更好的确保自身的合法利益。并且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认真总结和吸收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合理的运用合同管理来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最大化的实现自身的合法利益。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对建设工程的需求量也是越来越来大,自然,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可以说,涉及到工程的方方面面都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建设工程是一个耗时长、复杂程度大、牵连单位广泛的项目,其中的变化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每一项因素都能影响到建设工程的人生安全、施工进展和企业收益,一旦出现风险,建设工程合同便是降低风险和控制危险性的有效凭证,它是建设工程开发商和施工方之间的纽带,同时制约着双方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所以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完整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体系势在必行,它能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竞争力和安全性,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之前提到建设工程由于其自身特点,所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可变因素也相对较多,所以我们需要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设。合同管理风险贯穿于双方签订合同直至终止的整个过程之中,这其中,有些风险是能够得到控制的,有些则不然。
(一)合同拟订内容本身的不合理性。
合同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拟订的。然而一些合同的拟订,从一开始签订就不是建立在合法、公平公正的角度上进行的,制订的条例缺乏规范性、合法性和准确性,与国家法律打球,这就由于制定者主观意识,造成了合同管理风险的存在。
(二)管理人员素质等。
建设工程项目公司的负责人和合同管理的有关部门,对合同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合同管理的专业知识不熟知、不重视,没有专门安排职员对合同进行整理管理,没有相应的管理机制,所以导致合同风险性增加。
(三)不可控制的客观风险因素。
来自国际经济动荡造成的风险、国家政策变化的风险和自然灾害的风险等客观现实,存在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就属于不可控制的风险问题。这就只能在开发商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之前,对国际形势和社会环境做出准确的分析与评估,尽可能的把开发风险降到最低,但是,通过合同管理却不能对这类问题做出有效的控制举措。
合同制定不到位,建设工程合作双方对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就不够明确,出现事故后的责任划分就不清晰;合同管理工作不到位,合同管理风险系数就会大大增加。伴随而来的就是违约、偷工减料、拖欠建设工程款等风险问题,严重的将直接导致工程项目搁置,损害企业获益。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了解了合同管理风险的发生原因,才能“对症下药”,做出相应的防范与控制措施。
(一)合同风险评估机制。
合同风险评估是要在合同签订之前,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整体风险评估,之后再决定能不能签署合同。在合同签订时,更要仔细查看合同条例,倘若发现超出企业承受和控制范围的风险隐患,应该第一时间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遇到实在力所不及并且对建设工程影响巨大的问题,应该及时采取措施或者直接中断,这样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二)注重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
合同的拟订和管理都是靠人完成的,所以对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是十分有必要的。建立起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他们熟知国家政策法规、了解国际经济变化趋势并且掌握信息化数字化的科学技术水平。这样他们才能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游刃有余,能对建设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风险进一步准确评估和研究。并且对他们进行人生观、价值观的再塑造和诚信评价监督考核,确保合同管理人才的高素质。这样他们才能拟订出最合理合法的合同条例并且将合同管理风险性和危险性降低。重视人才的培养,在任何时候都是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三)购买商业保险转移合同管理风险。
购买商业保险是为日后风险问题爆发时,尽可能把企业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维持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建设工程有序进行。例如在出现违约或建设施工中技术问题的风险情况下,很有可能导致施工项目发生事故或中断搁置,此时,通过早期购买的商业保险,能将受到一部分损失和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缓解可能遇到的企业资金危机和合同管理风险危机。
(四)合理合法的制订合同条例。
在合同签署之前,签署双方应该仔细查看制订的合同条款,秉持公平、合理和公正的原则,从预算、报价、时间到各阶段责任划分,甚至是公章印盖处都要细心通读,对合同每一条条款在日后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做好预测,一旦发现合同中概念模糊,出现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应该及时修正或者立即宣布此份合同无效,重新拟订规范、合法且合理的工程合同。与此同时,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规范建筑工程合同,提供参照。只有合法且规范的合同才能尽可能的将风险系数降低。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建筑工程来说,合同管理风险的评估和预防,不仅仅有助于合同双方提高合同风险意识,对大力培养合同管理优秀的专业人才,将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应用在合同管理中,能大大降低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风险,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企业效益,同时,对于建筑单位再次接纳新的项目具有很好的参考指导作用,对于行业的发展也是非常有利的。
参考文献: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importance of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exist in the common problems, and how to strengthe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work puts forward som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各个行业的发展都是日新月异的,其中建设工程方面的发展尤为显著。与此同时,建设工程方面的存在的各种问题也日益显著。由于我国的法律机制尚不十分健全,因此在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表现的尤为突出。笔者通过这几年在建筑单位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经验,浅谈一下目前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和措施的一点浅薄看法。
2、 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已成为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投资)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区别于其他类型项目管理的显著标志之一。
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任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地说,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它作为其他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
在现代工程项目中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部门,而且要求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其他各种人员(或部门)都必须熟悉合同和合同管理工作。所以合同管理在整个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3、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履约时间长、合同内容庞杂。大型项目要涉及几十种专业,上百个工种,几万人作业,合同内容自然庞大复杂。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但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甚至在有些小型项目中会出现先施工后签订合同的现象,或者根本没有合同,仅仅是口头约定。而在工程施工程中,一旦出现一方违约,则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3.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之分。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订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3.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4 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抓好合同管理的对策
4.1 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是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混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合同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生歧义及时沟通。
4.2 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要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
4.3 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的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
5、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5.1 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管理精细化
合同示范文本是针对当事人缺乏订立合同的经验和必要的法律常识,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导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陈列,以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参考,它的作用是提醒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更好地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防止事后发生纠纷。由于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调控齐全,双方责权明确、平衡,从而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也比较公正合理。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2 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各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总结以往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5.3 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任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都要加强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风险,如果不能及时透彻地分析出风险,就不可能对风险有充分的准备,则在合同履行中很难进行有效的控制,特别是对风险大的工程更要强化合同分析工作。在合同履行中,推行索赔制度是相互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
6、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