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与债券投资范文

时间:2023-05-17 10: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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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与债券投资

篇1

所谓证券投资基金,其实就是采用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同时基金由业基金管理人托管,通过基金管理者对资金进行运行与管理,并通过资产组合的方式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首先,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信托投资方式,关系到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三者利益。证券基金作为一种金融信托业务的形式,也有着自己的独特点,由同一机构所担任,且基金托管人往往是法人,基金管理人并未对每一个投资者的资金进行应用,而是将其全部集合起来,从而形成一笔较丰富的资金。其次,证券投资基金本身为集合投资体制的一种,通过积少成多投资方式聚集资金,创建专业化公司,并管理该公司;第三,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工具的一种,其凭证发行和股票、债券相同,共同组成证券投资基金。当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证券从而完成投资行为,在享有收益的同时也承担着风险。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股票投资

1.股票投资价值评价体系。

股票评价体系的构建需要坚持以下原则:(1)全面性结合重要性:由于企业创建基本面分析指标比较复杂,同时又涉及到不可量化或者可量化指标。相对而言,定性指标可从多个方面来反应公司基本面情况,但评价极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定量指标比定性指标更为客观,但是有着较差的时效性及片面性。这就需要将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同时还应突出重点,避免以偏概全、信息叠加。(2)科学性结合灵活性:由于公司股票投资指标的选择时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必须符合公司自身特点,并且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指标体系,这就要求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可根据不同评价目标的需要有选择细分投资指标。

1.1宏观环境。

宏观环境主要是从国家产业政策与国家税收政策两大方面来进行分析。国家产业政策则主要就是国家将各种优化给予重点产业,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效支持,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极为有利。相反,若国家要限制某一公司的发展,同样会通过政策来予以限制。而国家税收政策则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础,可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资金等。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者来说,国家依照行业实际情况,实施不同税收政策,可有效提高基金投资利润。如:国家对高新技术公司给予重点税收支持,减按15%的税率征收;对于服务型公司,则按照前三年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对于农产品、农机作业等,减半征收,甚至免税。

1.2行业环境。

股票投资指标体系中包括行业发展速度、获利能力及其竞争能力。其中行业发展速度是行业收入增长的重要体现,对行业发展速度予以关注时,就能够获取更多的获利能力。当确保两者都比较高时,才能够保证该行业有着较好的发展前景。

1.3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是股票投资中最为重要的一环,股票购买是购买一家企业股份,使得该企业财务状况直接影响到投资者利益。综合相关文献研究成果,将财务状况指标分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比率、存货周转率。(1)流动比率:具体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比例,因为短期债务给企业带来巨大压力,流动资产也会影响到短期债券的总额,当所借出的债券越少,公司所面临的偿债压力也就越小。若不考虑企业自身规模,流动比率适宜用于不同公司间及其相同公司不同时期的经营情况。(2)速动比率:若根据流动性大小可将流动资产分为速冻资产及非速动资产,前者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后者包括预付款项、存款等。由于非速动资产的变现时间及金额有着不稳定性,因此,在选择速动比率作为财务状况的指标。

2.股票投资策略。

与国外发达国家较成熟的证券市场做对比分析,因国内证券投资基金市场依旧处于发展阶段,其体制还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充分,并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这就需要充分了解当前市场情况,评估股票市场投资环境,做好各项改革措施,重视上市公司在资产重组、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变化,应充分认识到宏观环境的变化,给企业所带带来的改变,进一步发挥公司潜力,在短时期内提升上市公司的价值。由于证券市场的发展存在周期性,其国内的表现也较为突出,面临的陷阱较多,在这一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不应仅仅追随市场变化而动摇理念、改变原则,在此种情况下,从而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对于成长价值符合型的投资决策应对基金管理风格给予全面分析,适当调整二者的投资比例。其二,应加强主动管理。鉴于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情况,为了能够在证券市场中取得更为有利的地位,应认识到我国这一国情,将基金投资组合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与非系统性风险结合起来,并对其做综合分析;同时,对于迅速扩张的市场,不同企业、行业的发展可能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差异性、阶段性,应在成熟理性的投资基础之上,把握证券市场的周期性运行规律,进而采取主动管理策略。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债券投资

1.债券市场分析。

我国债券市场可分为债券流通市场与债券发行市场,都属于金融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作用。成熟的债券市场可反映投资者、筹资者的低风险的投融资工具,应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载体。债券可由政策、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向投资者发行。近几年来,我国的债券市场已得到长足的发展,并取得不菲成效。尤其是国债,规模不断扩大,在经济增长方面起着促进作用。从当前债券发行总量上来看,我国债券发行规模日益扩大,在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国家财政政策方面起着较大作用;若从运行机制方面来讲,市场机制则居于主导地位,市场化的程度不断提高,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正逐步走向成熟。

2.债券投资策略。

2.1建立完整的市场退出机制。

由于我国债券市场的环境较特殊,使得我国债券市场的退出机制也具有一定特殊性,即需要行政政府的干预。鉴于此种环境,行政政府之间应加强行政主体间的配合,保证债券市场健康运行。其次,应尊重当地经济环境,从实际出发,配合行政政府的工作,进而确保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有效减少投资者的损失,在此过程中更为重要的是加强行政手段的干预。

2.2加快征信立法进程。

从当前来看,我国债券的信用等级存在较多问题,为了确保我国债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应加快征信立法进程。可从以下两大方面着手进行:其一,建立统一的信用监管体系。尤其是加强中介结构的监督,明确各自职责,对资产评估机构及会计律师事务所等各个中介机构加以监管,最终确保该文件的客观性及其真实性。其二,完善信用评级的立法体系。通过建立完善的立法体系,才能保障债券各项合法利益,并使评级系统有法可依,同时各自的法律地位得到保障,降低信用风险的发生率。其三,还应借鉴外国先进经验,增强独立性,制定相关规定,扩大信息披露范围,进而约束评级机构。

篇2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定义与会计核算做出了解释,但是涉及会计处理问题中摊余成本的计算仍然需要进一步明确,本文正是基于债券估价这个角度展开分析的。

一、债券估价

(一)债券估价的基本理论

债券是发行者为筹集资金而向债权人发行的,在约定时间内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并在到期时偿还本金的一种有价证券。债券估价估计的是债券的内在价值,它是债券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和到期收回的本金现值之和。典型的债券是固定利率、每年计算并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其基本模型是:

其中:V为债券价值,r为票面利率,i为贴现率(一般采用当时的市场利率或投资人要求的必要报酬率),M为面值,I为票面利息,n为债券到期前的年数。

在这个公式当中,有两个问题需要清楚,对于理解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非常重要,首先是r和i的差异问题。r是票面利率,它是指债券发行者预计一年内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占票面金额的比率,一般在债券契约中规定,与票面利率相对应的是市场利率i,即债券发行时,金融市场通行的利率。在多数情况下,债券的票面利率和市场利率是不一致的,正是由于这种不一致,才使得债券的内在价值和票面价值不一致,即债券的现值和债券的面值不一致。那么为什么债券的票面利率和市场利率会不一致呢?因为在现实中,债券的发行申请和实际发行之间存在一个时间差,当申请发行时往往票面利率和市场利率是相等的,这时债券的估价(或者说现值)和面值是相等的,但是,当实际发行时,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市场利率不断变化,而票面利率是契约中规定的,这个时候就很难保证市场利率和票面利率的一致。其次是发行价值(即债券内在价值)和面值的差异问题。当然两者不同是由于市场利率和票面利率引起的,不过我们还要明白如何引起,如果发行价值小于面值,表明市场利率大于票面利率。市场利率在公式(1)的分母上,当和分子上的票面利率相等时,发行价值和面值相等;而分母大,分子不变,一除就会变小,所以发行价值小于面值,债权人在买债券时,需要最低获得市场利率的报酬,而债券发行人(债务人)只能按照票面利率给予回报,在市场利率大于票面利率的情况下,显然给债权人回报低,债券发行人为了弥补这个差额,吸引投资人(债权人),只好折价发行,即为了将来少给投资人(债权人)利息,而事先少收钱即事先付出代价。反之,如果溢价发行,则表明债券发行人为了将来多给投资人(债权人)利息,而事先获得的补偿。

(二)债券估价的计算及举例

债券购买价格(估价)=每年的利息×年金现值系数+债券面值×复利现值系数;V=I×(P/A, i, n)+M×(P/F, i, n)

例1:甲公司2009年1月1日购入乙公司同日发行的2年期债券,面值100万元,票面利率为4%,假设甲公司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即市场利率)为5%,则该债券的价值为多少?

=100万元×4%×(P/A, 5%, 2)+100万元×(P/F, 5%, 2)

=4万元×1.8594+100万元×0.9070=98.1376万元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第一,债券的市场利率高于票面利率,是折价发行,发行价格明显低于面值;第二,为了使投资人(债权人)获得5%的回报,虽然每年年末给予4%利息,但是事先给予了投资人(债权人)1.8624万元的折让,即债券发行人事先发行时付出了100万元-98.1376万元=1.8624万元的代价。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的基本理论

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一定的收益,同时承担一定的风险。对债券持有者来说,购买债券后,可以定期获得固定的利息。如果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违约,由债券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该是每年的利息和债券到期时收回的本金。对于债券持有者来说,获得的债券,会计上称之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属于金融资产的范畴。它有三个特点:一是到期日固定、回收额固定或可确定;二是有明确的意图:持有至到期;三是公司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着重于该金融资产的持有者打算“持有至到期”。未到期通常不会出售或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资产,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主要应解决该金融资产实际利率的计算(到期收益率)、摊余成本的确定、持有期间的收益确认以及将其处置时损益的处理。为了核算的需要,通常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等科目。其中“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主要应用在面值和实际发行价格差额的处理上,最终把票面利息调整为实际利息,使两者在持有期结束时计算之和相等。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及举例

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两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例2:接例1,甲公司2009年1月1日购入乙公司同日发行的两年期债券,准备持有至到期,该债券面值100万元,票面利率4%,实际市场利率5%(可用插值法求得),实际支付价款981 376元,每年付息一次。计算利息时采用实际利率法。

购入时: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 000 000

贷:银行存款981 376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8 624

2009年12月31日按实际利率确认投资收益:

实际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市场利率

=981 376×5%

=49 068.8(元)

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1 000 000×4%

=40 000(元)

债券折价摊销=49 068-40 000=9 068.8(元)

借:应收利息 4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9 068.8

贷:投资收益 49 068.8

分析:购入面值100万元的债券时,实际只支付了981 376元,少付18 624元,属折价购入,因此在后续的计量中,实际获得利息会比应得到的利息少18 624元,少付多少,必然少得多少。通俗地讲,摊余成本是摊销余下的成本,理论上是指资产或负债初始计量成本加上后续计量过程中前期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之积,扣除前期本金收回的金额。2009年末应收利息49 068.8元,因为确实付出的是981 376元,希望获得5%的回报,但是只能获得40 000元,因为债券按照面值和票面利率支付利息,表面上少收到9 068.8元,其实际原因是在初始计量时少付了9 068.8元。

2010年12月31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投资收益。

实际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市场利率

=(981 376+49 068.8-40 000)×5%

=49 522.24(元)

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1000 000×4%

=40 000(元)

债券折价摊销=49 522.24-40 000

=9 522.24(元)

由于存在误差,最后一年应将剩余折价摊销完毕,故应摊销18 624-9 068.8=9 555.2(元),误差为9 555.2-9 522.24

=32.96(元)。

借:应收利息4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9 555.2

贷:投资收益 49 555.2

分析:本年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就是上期摊余成本981 376元,加上应该得到的利息49 068.8元,减去实际收回的利息40 000元,也就是到2010年末还剩下实际付出的金额(通俗讲就是付出的代价还剩下多少没有收回),这部分应按照实际市场利率获得收益(981 376+49 068.8-40 000)×5%=49 522.24元,但按照面值只能获得40 000元,应摊销9 522.24元,即少收到9 522.24元,当然原因是在购入时已经提前少付出了9 522.24元,因为该债券一共两年时间,因此对于剩余的折价应全部摊销完毕 ,由于存在误差,应摊销18 624-9 068.8=9 555.2元。通过分析发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借贷方余额为零,投资方之前少付出的代价,正好在获得利息的时候得到了证实,(贷方)18 624元=(借方)9 068.8元+9 555.2元。之所以出现利息摊销这样的问题,和会计上权责发生制的确认原则是分不开的,这样做使会计处理上更科学合理。

(三)结论与启示

1.债券估价间接地告诉我们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中问题的出现是由于资金时间价值观念引起的,在学习会计知识的同时,首先要搞明白问题出现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会存在利息调整,为什么在利息调整过程中采用实际利率法正好在到期时调整完毕。其实会计处理很简单,前提是要把这些问题都搞清楚,而不是就会计处理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学习起来就会比较吃力,进而变得似懂非懂。2.持有至到期投资在会计处理同时,还会涉及到初始计量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佣金和手续费等问题,在后续计量中还会涉及到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未持有至到期发生的重分类调整,最后也可能提前处置等问题,这些问题在本文中都没有充分的涉及,不过只要清楚了摊余成本的形成,其他问题就迎刃而解了。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是财务会计学习中的一个难点,特别是会计处理中应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债券利息的调整一直是难以理解的突出问题,而在财务学习中,这样的问题很多,作为初学者,首先接触到的就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因此它的学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其他知识的学习。4.学习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困难的主要理由应该是财务管理的学习滞后,其次是会计中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应用。如果明白了这两条,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的学习将变得容易许多,当然在会计学习过程中还会碰到很多这样的问题,因此,跨课程知识的融会贯通就显得比较重要了。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篇3

关键词 :对外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确认;分类;核算

对外投资是指企业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以换取另外一项资产并在未来期间获取相应收益的行为。2006 年之前的准则将对外投资形成的资产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下分别划分为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2006年的会计准则,将对外投资形成的资产划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2014 年的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内容有了新的规定。以下就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核算进行分析、比较。

一、对外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的分类

企业对外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具体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企业可以通过持有股票、股权形成,也可以通过持有公司债券或国库券形成;持有至到期投资只能是企业通过持有公司债券或国库券形成的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通过持有股票或股权形成的资产。即企业通过持有股票或股权形成的资产,企业根据自身管理需要,可以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可以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也可以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企业通过持有债券形成的资产,可以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管理;可以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管理;也可以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管理。作为不同的资产管理,核算方法各不相同,为企业带来的收益及报表的列示方法也不相同。

二、对外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的确认

(一)企业持有的股票或股权形成的资产确认

1.交易性金融资产:如企业取得该项股权时目的明确,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并不准备长期持有,也无需视企业经营情况或证券市场情况而定,就应当将取得的股票股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企业取得该项股权时,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近期内出售,但也不确定长期持有,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及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就应当将取得的股票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长期股权投资:如企业持有该项股权的目的是为了长期持有,且符合以下情形,就应当将持有的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1)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实质上具有控制能力,即被投资单位是投资企业的子公司,则投资企业应将该项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管理。(2)如投资企业具有与其他合营方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的能力,即被投资单位是投资企业的合营企业,则投资企业应将该项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管理。(3)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能力,即被投资单位是投资企业的联营企业,则投资企业应将该项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管理。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不再将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既不能共同控制,也没有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公开的报价、同时公允价值也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管理。投资企业需根据自身的管理目的将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管理。

(二)企业取得债券形成资产的确认

1.交易性金融资产:如企业取得的公司债券或国库券目的明确,准备在近期内出售,就应当将该债券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管理。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企业取得的债券不准备在近期内出售,但也不确定一定会长期持有,需要视市场情况及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就应当将持有的公司债券或国库券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管理。

3.持有至到期投资:如企业取得的公司债券或国库券时意图明确:持有该债券至到期,并且企业预计有能力持有该债券至到期,就应当将持有的公司债券或国库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管理。

三、对外投资形成资产的核算

(一)企业取得股权形成资产的核算

企业取得的股权确认为不同的资产,其核算方式也不同,下面从各方面比较不同的金融资产的核算。

1.初始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

2.取得投资时支付的交易税费:交易性金融资产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3.持有股权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入“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计入“投资收益”,权益法核算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5.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公允价值下跌幅度较大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6.计提减值: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

(二)企业取得公司债券或国库券形成资产的核算

企业取得的公司债券或国库券确认为不同的资产,其核算方式也不同,下面也从各方面比较不同的金融资产的核算。

1.初始计量: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2.取得投资时支付的交易税费:交易性金融资产计入“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3.持有债券期间计提的利息:全部计入“投资收益”。

4.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按摊余成本计量。

5.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与持有股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一样。

6.计提减值: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要求计提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求计提减值准备。

以上从不同方面对企业对外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进行了比较,在实际应用中,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股票债券划分确认为不同的资产,并按照各自的要求进行核算和报告。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 财政部,2006.2.15.

篇4

二、统一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

在长期债券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债券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债券摊销的实际利率法是指各期的利息费用以实际利率乘以期初应付债券账面价值而得。由于债券的账面价值逐期不同,因而计算出来的利息费用也就逐期不同。在溢价发行的情况下,债券账面价值逐期减少,利息费用也就随之逐期减少;反之,在折价发行的情况下,债券账面价值逐期增加,利息费用因而也逐期增加。当期入账的利息费用与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的差额,即为该期应摊销的债券溢价或折价。而直线法是指将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平均分摊于各期的一种摊销方法。这种方法简单方便,又便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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