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尽职调查报告范文

时间:2023-01-27 23: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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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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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的《崛起的曙光:中国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中国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2009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1]。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中国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财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法会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2]。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准确,容易落入并购陷阱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准确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三)财务尽职报告过于高估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

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许多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发展情况盲目乐观。缺乏对企业财务承担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对企业的财务调查与分析只停留在账目表面,没有结合企业的市场份额、人力资源和销售渠道等情况来综合考虑,导致过高估计目标企业的发展潜能,分散并购方的资源,甚至使并购方背上沉重的包袱。

(四)对目标企业的现金获得能力调查分析不足,导致现金流危机

目标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现金流的方向,在不同项目间进行现金流调整。经营性现金流通常被外界信息使用者关注最多,它最容易被调整,人为提高其报告值,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同时目标企业往往是出现财务困境的企业,企业不仅需要大量的现金支持市场收购活动,而且要负担起目标企业的债务、员工下岗补贴等等。这些需要支付的现金对企业的现金获得能力提出了要求,如果处理不当,会带来现金流危机,使目标企业反而成为企业的现金黑洞。

三、审计在财务调查尽职报告中的作用

(一)审计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程序

财务尽职调查的目标是识别并量化对交易及交易定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因此,主要的工作就是对收益质量和资产质量进行分析。在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实施阶段应根据详细的调查计划和企业实际情况,实施规范性的调查程序,促进调查结果的有效性,为企业的并购决策提供合理的判断依据。

首先,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方案进行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有整体操作思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审计尽职调查设立的调查方案中有关目标企业财务状况的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调查程序,从而促进尽职调查方案的全面性[3]。

其次,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方法进行审计。对于财务调查报告的整体框架进行审计,是否采用多种调查方法,以便得出尽可能全部的调查报告,避免做出不正确的决策。

再次,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步骤进行审计。合理的调查步骤是避免“并购陷阱”的必要条件,审计人员应对每一阶段的调查进行审计,根据不同的并购类型、目的、内容来审查并购中财务尽职调查的处理步骤是否符合目标企业财务状况、资产价值调查业务规范、企业盈利能力分析规范等要求,确保企业并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审计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

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并不是审计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而是了解并分析目标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对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销售收入、利润、现金流等财务指标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更好地为企业的并购决策提供依据。

首先,对财务尽职调查的主体和目标进行审计。进行财务尽职调查要全面的理解企业的实施并购的目的和战略,从而把握调查的方向,确定调查的内容。为防止财务尽职调查对于调查目标和主体的不确定,审计过程中应加强对于尽职调查活动中的目标和主体的审核,以避免尽职调查的盲目性。

其次,对财务尽职调查的范围和内容的审计。合理的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做出正确的并购决策,需要全部的财务尽职调查报告作支持。因此,尽职调查如果仅对财务报告及其附注实施调查程序,可能无法全面分析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对于财务尽职调查范围和内容的审计主要包括:

对目标企业资产价值评估调查的审计,对于不同的评估项目是否确定合理的价值评估类型和评估范围,以及反映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评估相关的内容进行有效的审计,促进企业资产价值评估调查的正确性[4]。

对目标企业财务指标的审计,对于尽职调查是否全面了解目标企业的财务组织构建情况,以及目标企业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价值等进行审计。同时,审计尽职调查是否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促进财务指标调查的全面性。

对目标企业关联公司交易的审计,关联交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使投资者对于目标企业的价值无法做出合理的判断,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尽职调查中目标企业关联方的识别以及对目标企业关联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合规性和实质性的测试。从而促进对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能力的正确评价,促进投资决策的合理性。

(三)审计财务尽职调查的结果

有效的财务尽职调查结果,可以帮助企业判断投资是否符合战略目标及投资原则,合理评估和降低财务风险。对于财务尽职调查结果的审计,主要是在财务尽职调查实施程序和财务尽职调查内容审计的基础上对并购活动的调查结构的真实、有效的审计,进一步完善尽职调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隋平.海外并购尽职调查指引[M].中国:法律出版社,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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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尽职调查是指在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双方协商,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与本次收购有关的财务事项进行的一系列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等活动。财务尽职调查目的是为并购企业防范和减轻由于信息不对称或者信息欺诈所带来的风险或不确定性,应遵循独立性、专业性、谨慎性、全面性以及重要性的原则,包括制订财务尽职调查计划、组建财务尽职调查团队、经营以及财务数据的收集和研判和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提交等工作流程。

财务尽职调查是通过对目标企业历史和现状的深入了解而对其未来进行预测,因此在调查过程中,财务专业人员需要运用以下方法:审阅,通过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审阅,发现关键及重大财务因素;分析性程序,如趋势分析、结构分析等,对各种渠道取得资料的分析,发现异常及重大问题;访谈,与企业内部各层级、各职能人员,以及中介机构的充分沟通;小组内部沟通,调查小组成员来自不同背景及专业,相互沟通有利于全面了解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在财务尽职调查时,产业型横向或纵向并购方应当以目标企业的资产运营质量、净资产和增长率为核心重点,关注各项风险的同时兼顾投资后盈利水平和未来获取现金流情况等,以期保证并购方能实施对规模经济、开源节流的目标需求。

二、家居电商企业的财务特点

家居产品种类繁多,日新月异,规格不一,对采购和库存管理要求极高,否则容易造成退货和库存积压,从而占用资金和库容。家居电商以线上现金交易为主,客单价低,交易频率高,突出现金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的必要性。家居电商竞争门槛较低,为了获取较多的平台流量,需要不菲的广告宣传费用,也需要线下的体验,必须支付不断上涨的店铺租金。

三、家居电商企业财务尽职调查流程

(一)准备阶段

拟定调查计划,确定调查目标、调查时间和调查范围,对重点调查领域、人员安排和预计调查费用等做出说明。并购双方需要签订保密协议,以确保被调查的企业的商业机密的安全性,同时参与财务尽职调查的人员也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二)实施阶段

收集目标企业的主要业务、财务信息等相关的资料,全面了解目标企业的财务情况。通过取得目标企业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章程、组织架构图,财务调查人员可以了解目标企业全称、成立时间、历史沿革、注册资本、股东、投入资本的形式、性质、主营业务等,同时需要了解控股和参股子公司、关联方、财务管理模式、财务部财务人员结构、会计电算化程度和企业管理系统的应用情况等信息。家居电商企业在资产、负债、收入等方面有其特点,财务尽职调点如下表:

表1  家居电商企业财务尽职调点

在资料和信息收集完毕之后,财务尽职调查人员应该对所获取的资料运用分析性程序等方法进行整理,进行真伪信息的辨别和错误信息的确认。

(三)项目总结阶段

尽职调查人员根据去伪存真后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总结分析,将整个调查过程中遇见的实际情况和主要问题以总结的形式,进行文字整理。对家居电商企业财务尽职调查中,需要特别关注存货管理和税务风险,需要考虑在并购整合时如何提高存货管理效率以及防范税务风险。

(四)报告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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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产问题:资产规模偏小,资产结构不合理,有形资产较小,无形资产较多,流动资产不足。也就是我们通称的“轻资产”。

3. 财务问题:规范与监督,这是我们在实际调查中发现比较棘手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缺乏合格的财务人员;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手段;财务内控不健全。应重点核实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厘定净资产以及利润的真实性。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要完整的揭示,避免风险。

4. 团队建设:创业团队单薄,骨干队伍不稳定,员工激励机制未形成,企业文化建设空白。

5. 市场营销模式:缺乏大量的合格的营销人员,缺乏健全的市场销售网络,宣传和市场推广策略不清晰,营销模式问题,销售和货款回笼不畅。

6. 今后发展目标定位问题:缺乏明确的长远的发展目标,缺乏明确细分的企业定位。

二、 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撰写总结

1. 综合来看,尽职调查是一个要求比较高的工作,运用到财务分析、审计等知识,需要调查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和对于细节的关注。

2. 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和审计报告不同,它侧重在调查企业前3年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充分揭示其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根据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调查企业的历史沿革、改制与设立、重大股权变动和主要股东、生产销售、研发、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高管人员、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调查、财务与会计调查、财务比率分析、盈利预测等情况。

3. 其中对财务与会计的调查,应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发表专业意见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的内容进行审慎性核查。核查时不仅需关注会计信息各构成要素之间是否相匹配,还需关注会计信息与相关非会计信息之间是否匹配。

4. 计算调查单位的各年度毛利率、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分析其各年度盈利能力及变动情况,分析利润结构和来源,判断盈利能力的持续性。

5. 计算各年度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应收帐款周转率等,结合市场发展、行业竞争状况、企业生产模式及物流管理、销售模式及赊销政策等情况,分析各年度营运能力及变动情况,判断经营风险和持续经营能力。

6. 计算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结合现金流量状况、授信额度、表内负债、表外负债及或有负债等情况,分析企业各年度偿债能力及变动情况,判断偿债能力和偿债风险。

通过以上比率分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财务指标比较,综合分析企业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判断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存在持续经营问题。

7. 对财务各个科目的调查,销售收入通过查阅银行存款、应收帐款、销售收入等相关科目等方法,了解实际核算中确认收入的具体标准,判断收入确认标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或虚计收入的情况。核查发行人在会计期末是否存在突击确认销售的情况,分析经营现金净流量的增减变化情况是否与销售收入变化情况相符,关注关联交易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真正流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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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一)财务尽职调查是了解目标企业综合财务状况的重要途径

并购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并购方要组织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是整体尽职调查中的一部分,该部分也是最重要的。通过财务尽职调查,并购方可深入了解目标企业的资产分布情况、投入产出效果、盈利来源、现金流以及经营稳定性等综合财务信息。同时,通过审阅法、实地盘点法、函证法、分析性程序、问卷调查法、审核法、访谈法及沟通法等方法的运用,可以准确地判断被并购企业资产真实性、质量、数量、账外资产情况、负债真实性、形成原因等多方面信息。

(二)财务尽职调查是合理评估被并购企业风险的重要手段

在并购活动中,被并购企业一般会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极力掩饰自身存在的问题,会对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进行粉饰,隐藏其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使得并购方很难准确判断其真正价值和盈利能力,从而增加了并购方风险。通过财务尽职调查的实施,调查人员可以发现目标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隐形陷阱,合理评价被并购企业风险,尽可能减少财务风险和避免并购损失。

(三)财务尽职调查是确定交易价格和条件的重要依据

在并购活动中,交易价格和条件是并购双方谈判的焦点和难点,然而交易价格和条件又基于双方对目标企业未来价值的估算。在财务尽职调查中发现被并购企业资产、负债存在的问题,以及税务风险等都可以作为交易价格和条件谈判的依据,保证了并购方的利益,有利目标企业未来的整合。

(四)财务尽职调查是设计未来整合方案的重要基础

通过财务尽职调查,并购方充分地了解目标企业的资产状况,存在的风险和问题,需要改善的地方等。并购方可以在交易谈判时将未来整合方案融合在一起与目标企业达到一致意见。当收购活动结束后,并购整合就可以按既定方案实施。因此,财务尽职调查是设计未来整合方案的重要基础,是并购活动真正成功的重要环节。因此,财务尽职调查解决了并购方财务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为并购方详尽掌握目标企业财务状况、经营风险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为并购方掌握谈判主动权以及未来整合设计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是整个并购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二、财务尽职调查存在的问题

(一)偏离公司战略和并购目标

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调查人员进驻现场后常罗列所有资料清单,要求被并购企业提供。被并购企业配合人员普遍存在抵触情绪,致使双方在一些问题上纠缠很久,从而偏离了并购战略和目标方向。同时,尽职调查人员职业经验不同,可能会出现专注自己有经验或感兴趣的调查内容,而忽视其他有价值的调查内容,使得尽职调查偏离公司战略和并购目标。

(二)尽职人员配置不合理

国内企业通过“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民间借贷或挪用企业资金的情况非常普遍;许多私营企业都或多或少存在税务问题;一些企业存在多套账的做法。因此,财务尽职调查人员仅配备审计经验的专业人员是不合理的。应该根据了解的情况选派具有深厚经验,懂财务、税务和企业管理的财务管理人员参与尽职调查。

(三)过分看重财务资料,忽视现场情况

财务尽职调查人员获得目标企业资料后,容易把重点放在财务资料、数据的分析和判断方面,而忽视现场实物的核查。或者虽然进行了实物盘点,但未对差异原因深入分析,寻找原因,忽略了隐藏在后面的重大问题。尤其是对异地资产、发出商品的现场实地核查更为重要。同时,若被并购企业内部控制流程不健全,提供的财务资料可信度更差,过分看重财务资料反而使财务尽职调查陷入以数据推数据的境地,不能掌握被并购企业真实情况。

(四)关注利润情况,忽略现金流

为了寻求被并购,目标企业普遍存在盈余管理现象。由于企业净利润指标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编制的,可能存在应费用化的支出资本化的问题,或者提前列支收入、跨期滞后列支费用的情况,或者坏账准备等会计估计政策选用过于乐观,都会影响损益,导致会计利润虚增。可能会存在利润很好,但现金流很少的现象发生。

(五)未发现不良资产和潜在债务

在财务尽职调查过程中,采取方法不当可能造成不良资产和潜在债务未发现。这些不良资产和潜在债务会影响被并购企业的价值。并购方若未发现对于并购后的整合将来极大的风险和陷阱。

(六)税务风险调查不足

许多私营企业都或多或少存在税务问题,但是税务风险有多大,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许多财务尽职调查人员根据税法规定进行测算和分析。不能仅凭税务机关的稽查报告来确定目标企业的税务风险,也不能根据被并购企业办税人员的一面之词来判断风险大。

三、完善财务尽职调查的措施

(一)充分理解并购意图,并运用战略分析工具

在财务尽职调查中,调查人员应深刻理解并购方的目标和战略,并以此为标准准确地把握调查方向、确定调查内容,运用SWOT分析法,去理解此次并购的真正意图。尤其是产业型并购,并购方常常为了收购后与企业原有资源进行整合,谋求更大的资源聚合优势,进一步强化核心能力,推动战略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所以,在财务尽职调查时,应当偏得于了解被并购企业的主营业务优势、行业地位、竞争状况、核心竞争能力等,以及企业自身经营优劣势,收入成本构成,是否能形成1+1>2的效应等。同时,针对目标企业不同部门分批、分类、分部门提出资料清单,有助于目标企业相关人员乐于接受。同时,也掌握了重点和主动权。

(二)合理人员配置及分工

财务尽职调查前,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派业务相近的专业财务人员进入调查小组;同时,可以根据业务繁简程度聘请审计机构人员和评估机构人员组成专业财务尽职调查团队。同时,对团队成员应合理分工,明确工作流程和业务沟通机制。

(三)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实地核查

在财务尽职调查中首先确定重点,对重点事项应采取“组合拳”的方案进行验证、确认。例如,对于运输企业的车辆核实,首先应核查“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然后要现场查验车辆实物及运营情况,最后,要对车辆维修保养情况进行核查。最终,对该项资产的真实情况及价值估计做到心中有数,满足并购方后谈判和未来整合的需要。

(四)分析盈利模式和核心竞争能力

盈利模式就是企业赚钱的渠道,通过怎样的模式和渠道来赚钱。核心竞争能力就是企业生存的能力,是盈利能力的最有效支撑。在财务尽职调查过程,调查人员应对目标企业进行盈利能力分析,通过分析,了解目标企业的盈利模式,然后去发现支撑目标企业盈利的核心竞争能力。最后,通过实地查看、盘点、访谈等方法结合财务资料去分析目标企业利润质量和现金流量的可持续性。

(五)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对于目标企业非标设备、专有技术,在不能确定其运行能力和价值时,应当聘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可以有效地发现不良资产。尤其对于一项刚研发出来的专有技术,在只有少量产品阶段,聘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就非常必要,能有效避免认识不足带来的投资风险。

(六)与税务机关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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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近几年来,房地产业内的并购活动日益增多,同时并购方所面临的陷阱也越来越多。为尽量避免并购风险,在并购前进行尽职调查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

一、尽职调查概述、作用及流程

尽职调查又称谨慎性调查,其在《布莱克法律词典》中的定义是“通常一个人在其调查过程中寻找合适的法律要求或解除义务时应保持的合理谨慎”。并购尽职调查是指,在并购活动中,并购一方对另一方一切与本次并购交易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尽职调查可以是并购双方的互相调查,一般是并购方对被并购方(目标企业)的调查。完整的房地产项目并购尽职调查包括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市场尽职调查等。

(一)实施尽职调查的作用

1、有利于评估和规避并购风险。对于并购方而言,最大的风险来源于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并购方将可能面临着目标企业的道德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通过尽职调查,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合理评估和有效规避上述风险。

2、为确定并购价格和并购方案提供依据。在并购谈判过程中,双方的焦点一般集中在并购价格的确定上,尽职调查有助于估算目标企业的预期价值和确定并购价格。如在尽职调查中发现目标企业存在或有负债和不良资产,并购方在对各项或有负债和不良资产进行评估后,可作为跟目标企业就并购价格进行谈判的依据,并可在并购协议中加入有关限制性条款等。

3、有利于并购后的整合。并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收购工作的完成,仅仅是完成了并购的第一步,收购后的整合是并购成败的关键。通过尽职调查,可以了解到双方在战略、管理理念、经营思路、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差异,然后据此制订整合方案,以促使双方在上述方面尽快融为一体,并留住核心人才。

(二)房地产项目并购尽职调查流程

在房地产项目并购活动中,一个较为规范、完备的尽职调查通常应遵循以下工作流程:

1、组建尽职调查团队。并购方组建一个尽职调查小组,既可抽调内部的财务、法律、营销、工程技术、成本、人力资源等专业人才,也可聘请外部的会计师、律师、税务师、评估师等事务所。

2、签订并购意向书和保密协议。签订并购意向书和保密协议是开展尽职调查前的必要程序。并购意向书主要约定交易的基本条件、原则、基本内容、后续并购活动安排、排他性安排及保密条款(或另行单独签订保密协议)等。双方可约定,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通常会约定排他性条款、保密条款等具有法律约束力。在保密协议中双方需要承诺,为促成交易将相互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约定保密信息的范围和种类、保密责任的具体内容和免责情形、泄密或不正当使用保密信息的违约责任等。

3、制订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在尽职调查前,并购方首先要制定尽职调查的目标,并根据并购目的、交易内容等设计制作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然后由目标企业提供有关书面资料。并购方在收到资料后,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对,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同时要求目标企业及其管理层出具说明书,确认其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内容属实且无重大遗漏。

4、对目标企业进行内外部调查。调查渠道包括对目标企业及其开发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审阅书面资料,约谈其管理层和员工;同时从目标企业所在地的工商、税务、国土、规划、房产、劳动、司法等政府部门,目标企业的开户或贷款银行、债权人、债务人、供应商、客户等,及各类数据库获取信息,调查目标企业及其开发项目的基本情况、合法性等,调查目标企业信用状况和重大债权债务状况等。

5、形成尽职调查报告。调查小组在完成对有关资料和信息的调查分析后,应撰写一份完整、详实的尽职调查报告,并提交给公司决策层。调查报告应将调查所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说明问题的性质、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特别是对目标企业存在的可能构成收购重大影响的问题提出初步建议和风险提示。

二、房地产项目并购尽职调查主要内容

(一)目标企业的主体资格调查

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调查:一是其资格,即目标企业是否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包括是否按照当时的设立程序设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注册资本是否已到位,是否在验资后抽逃资金。主要审阅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而且要到工商登记机构查阅其工商登记档案。二是资质,即其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且是否在有效期内。主要审阅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及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二)开发项目的合法性调查

对于大多数房地产企业而言,其并购目的在于获得目标企业的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权利,因此开发项目的合法性是必不可少的调查内容。主要调查开发项目是否已取得法律规定的批准和许可文件,如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准文件、环评报告、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及未开发的土地的闲置时间及被收回的可能性。

(三)目标企业的资产权利调查

主要是调查目标企业的各项财产的权利是否有瑕疵,是否设定了各种担保,权利的行使、转让是否有所限制等,以确保收购方取得的目标企业的财产关系清晰,权利无瑕疵,行使时无法律上的障碍。由于土地是房地产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土地使用权是尽职调查的重中之重。

1、土地使用权、房产调查。(1)调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土地费用的付款凭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是否齐全,是否按时付清土地出让金等;(2)调查土地的面积、性质、用途、使用期限、规划要点等;(3)调查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房产是否存在出租、设定抵押、被查封等情况;(4)自建的在售房产是否已取得“四证”和预售证等;(5)调查是否存在房产无法取得产权证明的情况。

2、其他资产调查。要求目标企业提供资产清单,逐一核查,审阅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购置合同、发票等

3、财产保险情况调查。如投保的财产清单、保险合同(保单)、保险费支付发票是否齐全。

4、拟收购股权的可转让性调查。包括调查拟收购的股权是否存在查封、冻结、设置质押等他项权利限制情形,也要调查股权出售方与第三方签订的限制股权转让的情形。

(四)目标企业的债权债务调查

目标企业的负债和不良债权均会给并购方带来风险,还有或有负债具有义务性、隐蔽性、不确定性和危害性等。因此,对目标企业债权债务情况的调查,不能仅仅停留在财务报表上,还要调查其财务承诺、或有资产损失、或有负债、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账外资产负债等。

1、通过人行贷款卡查询系统查询目标企业的信用报告,调查其银行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检查其公章使用记录及合同文本,调查其非银行借款和对外担保情况。

2、核查目标企业金额较大的应收款、应付款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有法律或合同依据。同时要审查债权的诉讼时效及实现的可能性,是否会变成不良债权。

3、调查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情况,调查开发项目是否已通过环保评估,并评估已经造成或将发生的损失。

4、要求目标企业就并购日前存在的或有事项和未披露事项出具承诺和保证,承诺内容包括:或有资产损失、或有负债、未向并购方提供的商业合同引致的损失等,并在并购协议中对这些事项的责任归属和保障措施进行约定。

(五)开发项目的市场前景调查

1、调查拟并购的项目是否与公司的战略吻合。不仅要考虑自己是否擅长开发拟并购的物业类型,而且要考虑拟进入的区域是否为自己的目标市场。

2、调查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供需、地方购买力、消费者喜好、价格变动趋势等情况,项目的位置、周边自然和人文环境、交通状况、配套设施等,分析主要竞争对手及项目竞争力,分析项目市场定位及目标客户群体。对于已开始预售的项目,必须到其销售现场考察,了解其人气、销售计划和进度、资金回笼等情况。

(六)目标企业的重要合同调查

对公司的存续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交易合同,是尽职调查的重要对象。

1、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建筑施工、营销等成本费用类合同在签订前是否经过立项、招标和会审等必要程序,合同内容是否全面、详尽,价格、成本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是否有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的情况等。并根据已签订的合同及其付款情况预测开发项目的成本。

2、对于已经在售的项目,需审查销售合同中的收款方式,了解到目前的资金回笼情况,并预测今后的现金流入情况;审查销售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法履行的承诺以及其违约责任、可能造成的损失等,特别要关注是否能按合同约定交楼及其违约责任。

3、审阅目标企业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和监管协议,一是了解目标企业的负债和对外担保情况,二是了解银行对注销土地、在建工程等抵押登记的要求,对贷款资金和销售回笼资金监管使用的要求,及还款计划等。

(七)目标企业的关联交易调查

1、调查关联交易清单及关联交易合同是否齐全,关联交易合同的履行情况;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背离市场公允价格;关联交易是否存在现实或潜在的纠纷,是否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重点调查目标企业是否存在关联方借款,是否已签订借款协议,借款利率是否高于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已发生的利息是否已取得发票,按有关规定能否在税前扣除。同时要重点调查目标企业是否与其母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品牌输出等合同,其收费标准和合同期限,并决定是否与其协商终止此类合同。

(八)目标企业的税务状况调查

1、调查公司执行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使用税等的税率(含预缴税率),因为这些与对目标企业的盈利、现金流预测息息相关。

2、调查目标企业是否享受的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并关注所享受的优惠政策是否合法、合规。

3、调查目标企业是否持续依法纳税,纳税申报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偷漏税、拖欠税款、被税务机关处罚等问题。

(九)目标企业的并购审批调查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宪法”,是尽职调查的必备项目。

1、调查公司章程“反并购条款”。在审阅目标企业的公司章程时,特别要关注章程中的“反并购条款”,如超级多数条款,即对于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绝对多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以确保对本次并购交易不存在程序上的障碍,或可通过一定的方式消除该障碍。《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因此在收购前最好能取得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2、调查目标企业的并购的审批机构和程序。如公司制企业并购应当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通过。国有股权的转让需得到国资部门的审批。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涉及产业政策和企业改组的,由国家经贸委负责审核;涉及国有股权管理的,由财政部负责审核。并购涉及的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及企业性质变更还要取得外经贸部的批准。

(十)目标企业的人力资源调查

1、调查员工总数、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签订、薪酬福利、劳动纠纷情况,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保和公积金情况。

2、调查公司高管的职业道德、履历等,审阅其劳动合同是否存在难以解除其劳动合同、职务或者因此需支付高额违约金的条款,调查管理层是否会以各种借口或使用各种手段阻碍并购或并购后的整合。

参考文献:

1.刘勋,刘保玉.企业并购尽职调查的前期工作.中外企业家.2008,10:35-37

篇6

从湘鄂情并购的公告中,我们能看出它在“赶潮流”。2011年和2012年湘鄂情并购的对象主要集中在餐馆行业。2013年这家公司开始涉足时下热门的影视和环保行业。

不过,从湘鄂情的财务状况来看,目前依靠自有资金完成当前的并购计划并不现实。此外,记者发现,其并购对象之一中视精彩仅靠六部电视剧支撑全部营收,未来盈利能力令人怀疑。

餐饮主营巨亏5.6亿元

湘鄂情2月27日晚间的2013年年报显示,公司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8亿元,同比下降41%;实现净利润-5.64亿元,同比下降789%。

对于2013年公司的业绩表现,年报是这样描述的,“2013年是公司历史上亏损最为严重、经营最为困难的一年。”

公司称,报告期内,面对公司酒楼业务严重亏损的局面,公司及时对酒楼经营政策进行调整,对于亏损严重扭亏无望的部分门店进行了关停,团餐快餐业务保持了平稳增长。

湘鄂情此前一直定位于中高端酒楼业务。而自从2012年底中央“八项规定”政策出台,实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后,公司高端餐饮受到重创,2013年陷入历史上最为严重的亏损中。

从主营业务收入的分布地区来看,北京、上海和湖北是2013年公司营业收入最高的三个地区,分别为4.24亿元,1.73亿元、0.94亿元,同比降幅均超过40%。

银河证券分析师周颖认为,“2013年~2014年间公司餐饮主业仍在进行持续调整:一方面大幅降低酒楼消费水平;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快餐团餐业务。目前公司已经获得高铁、民航配餐服务资格,未来将逐步开展配餐业务。”

今年三宗并购超6亿元

湘鄂情2013年开始并购中昱环保、晟宜环保两家公司,进军环保业。2014年开年后,公司又收购了天焱生物、中视精彩和笛女影视等公司股权,染指生物环保和影视业。

受并购消息影响,二级市场上,湘鄂情今年以来股价震荡上行,其年初至今涨幅近30%。

由于收购资产的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其中风险不言而喻。

此外,公司并购资金也是捉襟见肘。年报显示,公司2013年末货币资金仅为0.82亿元,应收账款也仅0.44亿元,两者合计仅为1.25亿元。

仅2014年上半年收购天焱生物和笛女影视的价格就超过6亿元,这几乎是公司账面可流动资金的5倍。

显然,以目前湘鄂情的财务状况来看,以公司自有资金很难支撑2014年的并购项目。

中视精彩靠六部电视剧支撑营收

目前并购的项目中,唯有中视精彩没有给出最后的并购价格。在中视精彩《未来三年发展战略规划(草案)》中提到,一家上市公司出资不少于3.6亿元,收购中视精彩51%的股权。

据悉,中视精彩主要以拍电视剧为主。电视剧业务收入来源有播映权的转让和版权销售。

2013年,中视精彩营业收入6807万元,同比增长196%;净利润达到1348万元,扭亏盈利,同比增长271%。而这些收入全部来自于六部电视剧,分别是《莞香》、《楚汉争霸》、《麻姑献寿》、《猎天狼》、《天仙配后传》和《先锋1931》。其中,《天仙配后传》贡献的最高,达到2912万元。

我们将其与光线传媒的电视剧业务进行了对比。2013年度光线传媒投资发行并产生收入的电视剧有《天狼星行动》、《四十九日》、《乱世书香》、《抓紧时间爱》、《红酒俏佳人》、《精忠岳飞》,获得收入7037万元。

对比可知,中视精彩的电视剧经营能力和光线传媒旗鼓相当。和光线传媒投资出品的电视剧相比,在主创团队和播出平全不占优势的情况下,中视精彩如何能在电视剧的营业收入上和光线传媒旗鼓相当?

对于中视精彩营业收入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中视精彩的监事王华莹,她表示董秘现正在韩国出差,要等董秘回国后才能答复记者。

篇7

Abstract: The merger of enterprises tend to focus on the financial and operational risk of the target enterprise instead of tax risks in the M & A of hydropower enterprises. The hidden hazards of M & A was in the merger enterprise. Therefore, the merger enterprise must complete tax identification and examine the procedures to avoid the tax risk in the process of M & A. Meanwhile, the merger enterprise need to add tax problems into the framework for negotiation and include the circumvent clauses for contract risk into the results of the negotiations, so that they can reduce the potential tax losses in the merger of target enterprise.

Key words: M & A; hydropower enterprises; tax risk; M & A risk; risk identification; risk management

近年来,水电资源在整个发电行业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各大发电企业通过竞购水电资源来扩大市场份额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并购企业为了获取水电资源,往往不惜代价,忽略必要的税务审查程序,导致并购后涉税问题遗留较多。其主要原因,一是缺少必要的审查程序,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产权交易的规定,在企业并购中只有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必要的程序,缺乏税务审查程序。二是并购企业在并购中只关注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等,对税务风险重视不够,没有引入税务专业机构和人员参与拟并购企业税务问题,所以给以后的经营埋下隐患。水电企业是较为复杂的一类企业,不但有已运营电站、在建电站项目,而且还可能有工程前期项目以及水电资源开发权;不但涉及运营资产税务问题,还涉及在建项目以及前期项目税务问题。传统的财务审计不论是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都难以满足并购企业税务审查的要求,需要采取专门的税务审查程序来揭示目标企业税务风险,从而避免并购中的税务风险。

一、并购中的税务风险及税务风险的识别

并购是企业通过现金或股权方式收购其他企业产权的行为,实质上是控制权的让渡〔1〕。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的权利义务将转移给并购者,目标企业蕴含的风险也同时转移到并购方。因而,在并购中对风险的研究一直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常建坤、李时椿,王迪、赵冰认为,在并购中风险主要分为投资分险、经营风险、文化整合风险、市场缺陷、信息不对称风险、产业政策风险,提出在我国规避风险的手段在于政企分开、谨慎选择目标企业和风险预估〔2~3〕。陈玲提出了并购中财务风险的概念,从融资、支付方式和企业目标价值评估等方面,对财务风险进行了分析,提出建立合理的估计体系〔4〕。在风险的识别和测评上,初叶萍、胡艳针对企业并购中的风险问题提出了识别和决策初步框架设计〔5〕。梅世强、朱锐采用层次分析法,建立了并购分析的模糊评价体系〔6〕。王晓梅、唐飞通过对并购企业文化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识别和分析,为决策提供了建议〔7〕。然而,不管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中人们多关注并购项目的整体风险判断,而对项目操作过程中的税务风险很少涉及,也正因为对税务风险的忽视,可能给并购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税务风险是指由于税收制度和企业纳税义务的存在,而导致企业未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8〕。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企业的涉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责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二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用活有关税收政策,多缴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9〕。而在企业并购中主要是避免第一方面的风险,这方面的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有两种情形:一是主观故意,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故意违反税法而产生的税务风险,二是企业缺乏税务知识和技能而导致的税务风险。但不管哪一种情形都会随着并购的完成,产权的转移,目标企业风险将转移到新并购企业中,新的经营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从根本上说,并购过程中的税务风险主要来源于信息的不对称〔10〕,因而在企业购并中消除信息不对称,识别和规避税务风险带来的隐患,是企业购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按照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和影响因素,可以从内外两方面进行识别。

1.税务风险内部识别

税务风险产生的内部因素主要包括企业经营理念、风险管理业务流程、税务管理职能部门设置、管理人员素质、职业道德等。一般地,对于具有良好的企业经营理念和战略发展规划的企业,有着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机制的企业,不容易产生税务风险;具备良好的企业伦理道德和经营业绩的企业也可能不会出现不良的税务行为〔11〕,企业风险较小。反之,则风险较大。在实践中,我们可以采用企业诊断方式对风险进行评估〔12〕,识别方法有:流程测试、对比分析法等。

2.税务风险外部识别

税务风险产生的外部因素主要是环境因素,如国家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市场环境、股东的实力以及持有企业股权的动因等。一般地,外部因素的变化可能会导致经营者对继续经营信心的变化,或者是企业经营者因其他某种目的而转让股权,从而可能会导致税务风险。从风险识别上,我们可以从目标企业转让股权的动因、企业股权的变动情况、股东经济状况、目前纳税状态、有无受到处罚等进行外部识别。重点在于:目标企业持有水电资源的目的、交易的原因,从而判断目标企业对待涉税事项的主观态度,即是否会通过交易实现税务风险的转移。识别方法主要有:尽职调查法、预警控制〔13〕等。

二、水电并购中税务风险的识别与控制

税务风险管控就是要通过一定的手段和程序将目标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行识别、计量和处置,以求将未来的损失降到最小程度。按照税务风险识别理论,我们可以采用尽职调查方式,判断目标企业转让企业的目的和影响因素,通过流程测试来审查目标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程序,通过模糊评价体系来判别目标企业出现税务风险的概率和风险点〔14〕,为我们在交易中管控税务风险打下了基础。在交易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施风险控制。

1.通过税务尽职调查,识别税务风险

主要从目标企业的性质、投资方背景、持有目标企业的目的、产权交易状况、纳税状态以及企业是否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等,判断税务风险的概率和可能性。

2.对目标企业进行税务清算

通过聘请中介机构或其他专业人员对目标企业并购日的税务状况进行清算。目的是全面了解目标企业税务状况和风险大小,对存在争议部分进行风险列示。

3.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

税务问题不但政策性强且违法代价巨大。随着交易的完成税务风险将随即转入新企业,在交易中与当地税务管理部门沟通是必不可少的步骤。主要目的是掌握当地税务管理部门对目标企业纳税管理的认可程度,并购后对于目标企业的税务问题的补救措施和可能性进行判断。

4.将税务问题纳入谈判框架

在全面掌握目标企业的税务状况且清算完毕后,可以将目标企业涉税事项以及由此而导致的风险纳入并购谈判,并将谈判结果纳入合同风险规避条款,从而减少并购方因接受目标企业而可能承担的税务损失。

三、案例分析

目标企业为一家民营水电企业,至并购日已从事流域水电开发8年时间,拥有水电开发容量40万千瓦,其中在建电站2个,前期项目一个,未开发资源点3个。该项目的并购方为一国有企业,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并购方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程序履行了项目立项、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程序并在上级批复后最终完成了收购工作。本项目最大的亮点是实施了目前大多数企业都没有采用的税务清查程序,将涉税事项引入谈判,最终从交易价款中成功扣除涉税款项1000万元,大大降低了税务风险。

1.对目标企业涉税风险的评估

为综合评估项目公司税务风险,并购中并购方实施了税务尽职调查程序。通过调查发现,该民营企业持有目标电站的目的是拟通过股权转让来获得增值收益,存在税务风险的主观诱因。目标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没有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财务部门配置不完善,没有专门的税务管理人员,客观上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按照风险管控程序,经专家评议结果,该企业存在较大税务风险,需要对其进行专项税务清算。因而在并购过程中,并购方启动税务清查程序,引入了税务中介机构对目标企业进行税务清查。

2.税务风险清查状况

税务师事务所介入后,主要做了几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列示目标公司应纳税税种,并按照税法要求进行了清算;二是列示全部争议税务事项;三是列示所有税务风险并对风险影响数进行了计算。经过税务风险清算,目标企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税种不全、纳税不足额和不及时、票据不规范、税务支撑文件缺失等四个方面。

(1)税种不全的风险。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均应该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纳税。目标企业属于民营企业,且财务机构不健全,人员素质和水平不高,对于经济业务中涉税项目基本上没有进行核算,再加上目标企业本身的避税心理,导致纳税税种不全的情况。比如:用于抵付设计费的车辆没有按照视同销售的原则进行增值税及有关附加税的计提和缴纳;目标企业投资理财获得的收益没有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务核算;印花税、契税未计提和缴纳等。纳税税种不全或者财务上没有对涉税业务进行核算,一方面影响目标企业应承担的债务金额,另一方可能因没有及时缴纳税款造成滞纳金或者处罚。

(2)纳税不足额和不及时的税务风险。从税务调查报告看,涉及目标企业纳税不足额的主要有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等。根据《税收征管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之规定,目标企业存在补交纳税金、罚款等风险。

(3)票据不规范的税务风险。票据不规范是目前水电收购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假发票、鸳鸯票、白条、发票内容与经济业务不一致等常见。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原业主单位对发票管理不重视,导致发票的取得不规范。另一方面水电企业一般处于山区,当地经济落实,很多单位无法出具规范发票。特别是在移民安置、村民农作物补偿等方面票据更是五花八门,金额巨大。从税法的角度,这些票据都不能作为入账和抵税的依据,将直接引发未来的税务风险。

(4)税务文件缺失的风险。水电基建企业由于没有利润形成,不会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从而忽视了基建期间交易行为和交易支撑文件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一是可抵扣材料、设备费用没有按要求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认证,从而在经营期失去抵扣收益。二是无合同交易,直接采用现金结算,不但违背现金结算管理规定,同时也带来税务风险。三是目标企业为了达成转让交易,在处置非电力业务时,随意签订合同,在会计处理上虚增成本直接冲抵利润,并据此计算交易所得税,缺乏足够的文件证明交易价格的公平性。从税务角度看,交易价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应纳所得税额的多少,没有备案或不被认可的交易可能加大了税收付出的风险。

3.涉税问题的解决方案

(1)理清目标企业税务情况。要规避税务风险必先理清目标企业涉税业务,做好税务清查是整个并购工作的重要一环。税务清理应根据水电企业的特点和企业实际经济业务发生情况来确定清查方案。一是要弄清企业有哪些税种,各种税负的比例;二是找纳税的合法依据,为涉税业务谈判做准备;三是要找出各种税费的实际缴纳情况和应该缴纳的金额;四是要找出影响税费的原因及其影响;五是对清理的结果进行分类整理,并根据影响程度进行判断,为下一步处理税务问题提供依据。该项工作可以由并购方自行完成,也可以通过聘请中介机构完成。从并购的公平、公正,专业、权威性的角度,一般由并购双方共同聘请中介机构完成,以避免在下一步处理中引发异议。

(2)将税务问题纳入谈判。谈判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通过谈判解决现实税负问题,通过前面的清查、分类整理后形成了现实缴付金额,在交易价款中予以扣除,或者由转让方补偿给目标企业。二是通过谈判分担税务风险,如因为涉税文件和证据不齐备,没有及时进行税务申报或缴纳而可能导致的滞纳金、罚款等要通过谈判进行分担,并尽量减少并购风险。本案例提出了两种思路,一是通过税务机关直接对目标公司进行税务清算,然后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算报告进行税务清缴,从而一次性解决税务问题。二是利用中介机构报告,双方对涉税问题进行友好谈判,从而化解并购方风险。案例企业采用了第二种方式,虽然谈判异常艰苦,但最终达成了从交易款中扣减1000万元的良好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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