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10: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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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施工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施工的实际情况,并借鉴了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12月24日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师范文本)》,它是以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的样本。
(1)《施工合同文本》的组成
《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二是《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三是《工程质量保证书》。
(2)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施工协议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二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合同的显著特点是时间长,涉及面广,一份施工合同的履行有效期可能长达数年或数十年,所涉及的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工程技术、艺术设计、人文等多个范畴。施工项目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施工项目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范畴之内。施工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三 施工项目合同的履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各施工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等因素全面思考分析。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另外,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要想从根本上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加强项目经理的个人教育,培养责任心,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了解施工项目合同的核心内涵,抓重点控过程。建立项目经理部,设专职人员管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部门的所有合同报批、保管和归档工作;参与选择分包商工作,在项目经理授权后负责分包合同起草、洽谈,制订分包的工程程序,以及总合同变更合同的洽谈,资料的收集,定期检查合同的履行工作。
(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坚持全面履行的原则。遵守合同对约定不明条款、价格发生变化的履行规则,以及合同履行担保规则和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的规则。
(3)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有些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5)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一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四 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为了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必须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及时做好合同跟踪,并且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谨慎订立合同,有效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五 施工索赔
索赔是在经济活动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或其他过错,或防止的外因而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或补偿的活动。
施工索赔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时,向业主提出费用或时间补偿要求的活动。
(1)施工索赔分类
1.按索赔目的分:工期延长索赔;费用损失索赔。
2.索赔的原因分:延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施工加速索赔;不利现场条件索赔。
3.索赔合同依据分: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额外索赔。
4.索赔处理方式分:单项索赔;总索赔。
(2)施工索赔的程序
意向通知,提出索赔申请,提交索赔报告,索赔处理。
(3)索赔报告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unit for its own particularity in contract management often has some problems, to the existing these problems make a simple treatise, and analyzed the reasons.
Keywords: construction uni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包发包合同来实现的,合同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对建设合同进行全面管理。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建设工程合同及合同管理对承包方、发包双方来说都在变的越来越重要,工程招投标不再只是一个纯粹的报价问题,合同管理也不再是一个签字那么简单。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业主和承包方的正当合法权益,使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顺利实施,最终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的控制目标。
一、 合同管理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中心,在建筑项目管理中处于重要的地位。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施工单位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任务承包模式(合同结构)、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方法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等等。然而,施工单位普遍因为体制不健全、风险意识不强,内部责任不明确等等原因,在合同管理中往往存在一些漏洞。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工作经历,简单的谈谈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中的几个常见问题。
2.1对合同的签订重视程度不够
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落实责任人和明确工作范围,并且进行合同跟踪和控制。另一方面,目前施工项目一般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分包单位的选择和分包单价、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工程机械的租赁等等,都由项目经理负责考察和谈判,达成一致后就开始施工,很少签订正式的合同。即使签订合同的,很多也是为了应付检查,仅仅简单的签订合同,一些条目表述不清楚或摸棱两可。这样,在项目完工的时候分包单位、原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等与承包商往往因为一些利益而发生冲突。合同法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施工单位因对合同的签订予以足够重视,避免因口头协议、争议合同等原因发生纠纷。
2.2 正确认识合同在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三者关系中的地位
业主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通过招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并签订合同,按照合同支付资金、取得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受聘于业主,在业主授权范围内进行合同管理,业主和承包商一般情况下都应当遵守监理工程师做出的决定,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实施工程项目,接受并仅接受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在实施工程项目中取得利润。
2.3 对合同的履行认识程度不够
合同是一种协议,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施工单位做的一切工作都应围绕施工合同,并且当落实到施工合同中去。认真履行合同,是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合作、信任关系的关键。施工单位有的时候因为希望减少投入增加产出,有的时候因为赶进度,或者其他一些原因,不能把履行合同融入平时的工作中来,容易造成有意或无意地违反合同约定。
2.4 平时只注重生产任务,对合同要求的其他条款要求不够
建筑工程业主单位在合同中往往对承包商提出了施工任务之外的一些要求,比如驻地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构成、安全、环保等等,这些一般在招标文件中都有表述。施工单位如果进行了投标,也就是对招标文件的所有要约进行了实质性的响应。一旦中标,招标文件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施工单位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2.5 对合同变更.索赔等意识不够
加强合同管理,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工程索赔是承包人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长期以来,我国受计划经济影响。合同当事人索赔意识淡薄。事实上,索赔是施工单位管理水平进步的表现,施工单位没有很高的水平是不能取得索赔成功的。施工单位必须切实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强合同管理的意识,才能对索赔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有利,有理,有节。
2.6 施工合同文件应作为档案文档整理、存档
因为施工单位多是施工技术人员,对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具体做法不是太清楚,不能按照规范进行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向工地派驻具有相应资质,熟悉合同的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办法,建立严格制度。包括承包商与业主单位,分包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等等在工程施工中签订的一切施工合同以及为施工顺利进行而签订的合同均应作为项目档案管理的一部分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三、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合同履约这一管理意识,已成为约束建设市场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熟练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经济规律,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参考资料:
一、 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
(一) 法律意识淡薄。
具体表现在:
1、 合同文本不规范。近年来,北京市建筑市场先后出台了《施工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设备供货合同》等示范文本,以体现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但仍然有很多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未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过去的、不规范的文本。通过含糊的文本条件,转嫁相关风险,导致在合同执行时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
2、 部分合同存在不公平的现象。一方面表现在建设单位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处于强势地位,利用“发包人”的地位将由于自身违约的责任和风险从合同文本中删除,并对工程款支付等一些条款提出一些不平等的条件,从而转嫁风险,而承包人为了能够长期合作,也只好接受。有的承包人为了让自己不吃亏,采取偷工减料的方式弥补自身的损失。另一方面,部分处于垄断行内地位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也存在上述现象,不但条款不让修改,甚至连合同价款都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建设单位为了尽快推进工程,逼不得已而签订对自身不利的合同。
3、 违法转包、分包时有发生。个别承包人以低价中标,而在中标后又将工程以更低价格转包给其他没有任何资质的施工队伍,由于这些小的施工队伍一无管理能力,二无施工技术,其施工进度和质量必然存在问题。
4、 相关条款不严谨或操作性不强。合同当事人在签约时并没有认真修订合同,一些可能发生的条款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的条款太苛刻而无法执行时,双方当事人都将受到损害,一方面承包人拿不到工程款,另一方面发包人工程无法推进。
5、 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违约如何处理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描述,比如对不按时交货、拖延工期如何来进行惩罚,对质量出现问题如何来进行补救等。因为没有相关的描述,导致问题出现双方扯皮或直接违约,对工程造成影响。
(二) 疏于合同管理。
一个工程项目从开始直至结束,往往签订的合同有上百份之多,如何去管理好这些合同是每一个建设单位都需要考虑的问题。我们经常看到,有些单位疏于合同的签订,不经过审批,谁都可以签订合同的现象。有些单位不重视合同管理,未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有些单位安排相应的人员了,但合同签完之后就束之高阁了,合同执行仅仅靠自觉,至于进度执行到哪一些了,工程款付到哪个节点了,完全不知道,导致在合同执行的关键环节出现重大失误。
二、 做好合同管理的对策
针对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
(一) 提高合同管理的意识。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所在,疏于合同管理将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以及造价有效控制,只有紧抓合同管理,才能充分调动和协调各参建方,高效实现建设目标。因此,首先要提高工作人员对合同管理的意识。
(二) 明确审核责任,完善审批程序。
要建立一整套机制和程序,强化在合同管理,特别是合同签约前的审核管理。以高校为例,合同审核人员由基建部分的商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造价人员,基建负责人、审计部门的负责同志和律师组成。
其中,商务人员负责审核合同主体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是法人及授权代表人签署合同。审核合同形式、标的、数量,各种违约处罚,售后服务及保修,保证担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是否约定清楚。
技术人员负责审核现场工作面(包含现场现有条件的描述,与其他工程的交叉等),成品保护约定及赔偿方式,竣工后要求对方提交的工程资料,材料及设备检验(包括学校抽检),进度计划的要求。工期及质量标准,付款节点及比例是否约定清楚。
造价人员审核以下内容是否约定清楚:合同结算方式、支付比例是否存在风险,变更计价的原则,材料及人工费的约定风险范围,工程竣工结算及结算条件、周期是否约定清楚。
律师负责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的规定,对合同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审计部门根据工程全过程审计办法,提出综合性审核意见。
最后,合同起草部门再根据大家的修改意见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合同还需合同审核各方再次审核,并在审核意见书上签署意见,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
(三) 以动态管理的思想强化合同执行力度。
建设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督促合同签约方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详细分解合同任务,实施合同动态跟踪管理。定期了解和收集当前合同任务分解执行情况,着重了解合同执行进度、付款情况、存在哪些问题等,汇总后作为项目报表的一项内容,定期通报相关人员及部门。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还要学习和研究合同,找漏洞。不管合同制订的多么完善,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漏洞。一旦发现合同有漏洞或存在对单位不利的条款,应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研究补救措施,通过变更等方式规避或降低风险。
(四) 采取奖惩措施,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失职、渎职或,致使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每次处予一定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合同执行效率高、效果好的人员及部门,应给予相适当奖励。
总之,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较为繁琐和复杂的工作,认真做好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防控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将对保障工程建设进度、质量以及造价产生重要的影响。
1工程概术
801#项目,单体建筑面积6万m2,地上12层,地下两层,滑板基础,框架剪力墙结构,檐口高度60m,总投资2.7亿元人民币,2012年10月开工,2014年底竣工,已投入使用2年。是单位有史以来,单体建筑面积最大、投资最多、结构最为复杂、功能最齐全的建筑物。对801#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从中得到一点启发,给今后管理,提供一点借鉴和指导。主要问题是我们没有严格执行合同,没有管好合同,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办。(1)《801#建筑物建安工程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20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雪)。我们认为连续下雨10几天甚至20几天,工地基本处于停工状态;下雪了,气温很低,无法施工,或严重影响施工,现场就认定是异常恶劣的气候。施工单位申请顺延工期,我们认为合理,就给施工单位顺延了工期。结算审计通不过去,对现场认可的工期认证给予否认。理由是‘它不是二十年来最大的雨雪,因为没有记录可查’;我们没有严格按合同要求把关。(2)《801#建筑物建安工程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逾期竣工在10d以内(含),每天罚款5000元;逾期竣工超过10d,每天罚款10000元。施工单位没有按合同规定日期交工,801#项目整体工期推迟交工109d,我们没有按照此条款对施工单位处罚,没有履行相关手续。审计过程中质问现场人员为什么不罚款,是否存在什么问题;现场管理时一直在口头上要求过。重质量,保工期,保安全,但从未叫过真,没认真地按合同去做过。等审计人员查出来,才想起去补这块资料,问题就来了,存在造假嫌疑。所以我们要认真总结,引以为戒,今后不要再犯类似错误。(3)《801#建筑物建安工程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施工期内,发包人仅对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钢材(土建钢材)、水泥(商混、现拌混凝土和砂浆水泥)两项主材和人工费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变动进行调整结算。不超过±5%的,不予调整;钢材、水泥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超过±5%的,仅计算超出±5%以上的部分,按照投标基准日期当期与材料采购时当期的《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的材料信息价计算差价,材料数量以承包人投标书《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的用量为准(消耗量超出定额规定消耗量的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不予调整。材料费调差仅计取税金。2012年5月,801#项目施工单位中标时,当期市场钢材价格4300元/t,2012年年底至2013年全年,钢材价格持续下跌至2900元/t,钢材价格下跌了30%,现场没有执行调整。审计人员向我们要依据,我们没有。工作被动。现场管理人员,应该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做好材料数量进出场登统计,掌握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出具调整报告。(4)《801#建筑物建安工程合同》专用合同条款4.5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应按中标通知书的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职。若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将扣留项目经理保证金伍拾万元;项目经理每月在位时间不少于22d,在位时间达不到要求时,按人民币1500元/d处罚;项目经理连续30d(含)以上不在现场,除项目经理本人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到位经发包人批准外,发包人将扣留全部保证金伍拾万元,并有权解除合同,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一直没有到位。指挥部还为此买了指纹机,要求施工单位的管理人,每天按指纹,也没有多大效果。但也没有执行处罚。它实为社会通病,挂靠企业,挂靠项目经理已经成为全国性施工弊病。在制定合同时,能否变通一下,有待商榷。另外有部分合同条款中权利义务不对等。《801#建筑物建安工程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11.6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奖励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1%。合同条款不对等,就是不平等合同。综上所述,合同签订和执行,都需慎重,制定合同条款时,不要照抄照搬,死搬硬套,一定要在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符合实际、实事求是,制定出切实能指导建筑活动的合同。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按合同条款,不折不扣,严格执行。这样管理项目才不至于丢三落四、漏洞百出,经得起检验和审计。
2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地质勘查报告、施工图纸设计、答疑纪要及招投标的相关要求,与发包人签订的约束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文本。科学、合理、规范的建设工程合同,即有利于甲、乙双方分摊责任、规避风险,又有利于市场有序、平等竞争。建设工程合同是实现工程项目目标,合理解决甲乙双方变更、索赔和争议的依据。同时,它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3建设工程合同签订
(1)合同谈判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单位负责。(2)签约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以及对方近年的财务状况及工作业绩。签订合同须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廉政”的原则。合同一般采用书面格式,统一合同文本。并在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801#建筑物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中:发包范围(具体以发包人工程量清单为准);建筑装饰工程:基坑-6.0m以下土方开挖、基坑降水、基坑边坡支护(含基坑-6.0m以上已开挖边坡支护);给排水.....而中标通知书中,承包范围是:建筑装饰工程:基坑-6.0m以下土方开挖、基坑降水、基坑边坡支护;给排水.....两者前后不一致,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把-6.0m以上护坡做了,才发现清单里不含此项内容,向甲方索赔,引起合同内容纠纷,虽经多次协调,也未能妥善解决。(3)合同内容应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签约地点;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最后,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合同不是是放在保险箱里,出现问题时,才把合同拿出来查一查;合同管理应该是把条款记在心里,天天对着条款找问题。把合同条款内涵吃透。避免出现实际工程管理过程中出现漏洞,审计通不过。“图纸和合同”是我们施工现场管理者的两把尺子,它就是标准,看懂施工图纸,熟记施工合同,对照图纸,利用合同的相关条款去管。同时,它也是两把利剑,违背它,不按照图纸和合同做,我们将会碰的头破血流。甲乙双方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是根据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形式,因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形式,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和甲乙双方的利益。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完备,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合同规定内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分歧如何解决。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客观实际等。对不符合实际条款应实事求是地加以修正。《801#建筑物建安工程合同》合同中出现的问题,既有合同制定时局限性,也有执行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或执行的不坚决和彻底,引以为鉴,从中吸取教训,提高工作标准,便于更好的管好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筑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为完成一定的建设工程任务而签订的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一种。签订好建设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1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目标与特点
1.1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目标
合同管理直接为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服务,保证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的实现。合同管理目标包括:
1.1.1 保证项目三大目标的实现,使整个工程在预定的成本(投资)、预定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目标。
1.1.2 一个成功的合同管理,还要在工程结束时使双方都感到满意,合同争执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协调。业主对工程、对承包商、对双方的合作感到满意:而承包商不仅取得了利润,而且赢得了信誉,建立双方友好合作的关系。工程问题的解决公平合理,符合惯例。这是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对合同管理的要求。
1.2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
1.2.1 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
多元性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而承包单位则涉及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和设备加工、以及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因而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都要通过经济合同来体现。
1.2.2 内容庞杂、条款多
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建设项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包括特殊条款,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1.2.3 合同生命期长
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的。工程合同不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所以一般至少两年,长的可达5年或更长的时间。合同管理必须在这么长时间内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从领取标书直到合同完成并失效。
1.2.4 合同的多变性
由于工程过程中内外的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有些大型工程合同实施中的变更能有几百项,合同实施必须按变化了的情况不断地调整,所以这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
2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建筑业市场机制有待完善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
2.2 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进行工程承发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进行工程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法律依据。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根本利益。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确立了当事人双方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责任和双方的经济法律关系,也是双方实施工程管理,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合法、有效的合同,有利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同时还可以有效地预防纠纷的发生。
2.3 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4 专业人才缺乏
在我国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 加强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3.1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施工企业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还必须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①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②要建立文档系统;③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
3.2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建设项目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专门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为之服务。这种组织必须有与项目管理相配套的功能、机构、程序、方法和技术;有相应的资质、人才、经验,才能够为业主提供最优秀的项目管理服务。所以如何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从下述四方面着手:①选好人员;②组织好在职学习;③选送人员到有关院校深造;④建立岗位责任制。
3.3 应用现代技术管理合同
要充分利用现代0A办公系统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合同0A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BSS系统、工程管理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合同0A管理系统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加强合同签订后的监督和管理,促使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对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强化合同履行的有效控制。
3.4 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及制度
3.4.1 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3.4.2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依据我国已经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管理条例》,对那些违法乱纪的行为严格处理。加大贯彻《招标投标法》的力度,一切事情按照法律办事。对于那些违法的单位采取降低资质等级、多长时间不准从事工程承包等措施来处罚。
3.4.3 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已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4 结语
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的施工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压力越来越大,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竞争激烈的社会,才能站稳脚跟,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1.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或业主)根据拟建工程向社会通告,就建设项目通过用法定方式吸引承包单位参与竞争,利用法定程序从竞争单位中选择合适的承建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建设工程投标是指通过审查程序进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1.2 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指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自觉地、认真严格地遵守所签订的合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各自的权力、履行各自的义务、维护各自的权利,发扬协作精神,处理好“伙伴关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使项目目标得到完整的体现。
1.3 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1.3.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工程项目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进行协商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就是施工合同进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
1.3.2 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双方当事人在没有建立法律交易关系的前提下,进行交易的过程,这种交易关系受到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制约。只有定标后,双方当事人签订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的方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2 合同管理对招标投标工作的影响合同文本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时合同文本也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的重要依据。但往往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过程理解不深入,认为招标过程和合同签订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过程,招投标只是为了确定投标单位,而确定了投标单位之后才正式进入最终合同的签订阶段。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加强对招标阶段合同文本的重视,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对工程项目认识不全面不准确,缺乏可靠的测算依据而导致报价不合理,投标质量低下。这些招投标过程和合同签订过程脱节的现象,使招标失去真正的意义,远远达不到招标工作应有的效果。
3 招标投标工作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3.1 最终签订的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出现较大偏离。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合同条款不加细致研究,一味地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在最终签订和履行的合同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存在一定的差距,甚至违背合同条款。原因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在投标单位看来只是一种表面形式,认为只要在招投标阶段能够中标,就达到投标的目的了,试图在定标后在合同签订阶段再与发包方另行沟通;另一方面在合同签署时投标单位不计成本,有意迁就发包方,违心操作,虚假地提高质量等级、缩短工期,或者以较低的成本,甚至低于建设成本的方式承包工程,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合同执行时出现问题在所难免,使得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效率低,问题频出。3.2 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时,招标机构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承担合同管理,出现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分离与脱节。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由于招标人员缺乏丰富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他们只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而不参与招标合同的管理,导致编制招标文件的水平低下,业务能力难以提高。在合同编制过程中出现不专业、不准确、不全面,后期的合同管理、合同执行就会面临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标准和依据,管理依据合同而进行,如果合同内容不完善,在执行时随意性就比较大,给变更工程合同以及出现问题进行索赔带来很多问题。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都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出现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中合同已大相径庭的现象,导致招标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4 对策
4.1 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地参与到招投标过程中
4.1.1 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投入到对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查过程中,将招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有效地结合起来,对招标文件中有可能影响合同管理和执行的因素提出建议,完善招标文件的内容,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视为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认真严肃地对待。
4.1.2 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合同管理人员配合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全过程,例如在开标会上,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及时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对各个投标商的实际情况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合同管理人员参加现场的勘察,熟悉真实的现场环境,能够比较准确、深入地有针对性地就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进行专业解答。施工合同中的诸多条款都涉及现场施工条件。
4.2 招标人员需加强对合同管理等工程专业知识的理解,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招标过程与合同管理过程相辅相成,招标工作是一项对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不但需要招标人员熟悉招投标过程,还需要加强对合同法、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及工程造价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这样才能将招标工作做深做好,与合同管理有机地统一起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4.3 合同签订阶段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的实质性条款不得随意改变,使招标过程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并逐步建立中标单位信誉等级机制。合同签订阶段严格按照招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合同实质性条款签订最终合同,各方不得随意改动,在招投标阶段就建立起各方对其权利和义务的清晰界定,使招投标工作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综合评估选出真正有实力的供应商,并为后期合同顺利执行打下重要的基础。通过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信誉及履约能力分成等级,制定和完善招标投标中评标参考体系,并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强投标企业的管理,使投标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强化以履约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意识,便于推动和开展招投标工作,不断提升招投标工作的水平,以及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效率。
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两者互为依托,相互影响。两者密切配合,对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指建设单位或个人通过招标的方式,将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监理等业务,一次性或分步发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通过投标竞争的方式承接。其最突出的优点,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将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方统一纳入市场,实行交易公开,给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赋予了极大的透明度;鼓励竞争,防止和反对垄断,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效益的最优化;通过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的运作程序和监管机制,有力地保证了竞争过程的公正和交易安全。
(二)合同管理工作
承包合同是指工程建设的承发包双方以完成该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既是明确双方关系的法律文书,又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具体地讲,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审查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招标文件中有关的合同条款以及承包合同文本,监督双方签订、履行承包合同,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及时调解合同纠纷,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作为招投标活动的管理机构,之所以既要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要约和承诺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定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了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二、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重要性
(一)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脱离给工作带来的弊端
过去,由于我们对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招投标只管招标文件、投标、开标,合同只管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互不联系,结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二)合同审查的必要性
由于前几年没有建立合同正式签订前的审查制度,在进行合同检查时发现没经审查的合同存在着许多严重问题,对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十分不利;由于签约行为的不规范,引发的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方面的违约现象比比皆是,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三)正确处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地处理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地向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的宣传工作。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工程建设的“四项制度”真正推行开来,各地在这方面的探索实践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同时也发现了很多问题。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但实际操作中,却往往是分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施工合同背离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是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强势心理,往往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去掉范本条款,自行附加一些霸王条款,或者通过条款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将工期提前,不计赶工措施费;提高工程质量等级,不计工程质量奖,不计材料差价;工程价款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甚至设置复杂的计量程序等,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国家正式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合同中语句有歧义
由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其中的矛盾、错误、歧义等问题常常难免。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建设单位应主动起草合同文件,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施工企业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施工合同不加细致研究,最终与招标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距甚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单位对其不够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或因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不够,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错误和有歧义的语句大量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建设单位,不计成本,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低于建设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低。
(三)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脱节
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机构的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会给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依据,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将会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的合同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四、对策与建议
(一)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
合同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招标人的施工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的拟签合同主要条款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全面性、公平性等进行必要的先期审查。
(二)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合同管理部门配合参加较大工程的开标和现场勘察。在开标会议上,各投标人要唱标,发包方要宣布标价等,这些内容中有许多都是招投标当事人对将来签订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表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检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参加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是因为在合同中有诸多条款是涉及到施工现场条件的,合同管理部门掌握一些现场情况,有助于调解合同当事人的不同意见,从而起到协调关系、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作用。
(三)参与招投标项目的后期管理
合同管理部门配合好招投标项目的回访工作,可以征求承发包双方对其履行政府监督职能的意见,还可以督促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巩固招标投标成果。在回访过程中,要依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书等资料,对工程进行合同履约检查并建立考核制度,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处理,强化承发包双方的合同意识,督促其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提高合同履约率。建立合同履约检查,考核制度,提高合同履约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跟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水平、巩固招标投标成果的需要。合同履约的顺利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招投标工作的成功与否。定期的合同履约检查,既是对该项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的一种评估,也为下次招投标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借鉴。通过对施工合同履行的检查、监督,建立工程招投标跟踪管理档案,将每次检查情况填表,最后整理成评价报告,分成等级,作为今后招投标活动中评标的参考资料,以此引导投标企业充分适应竞争机制,使其树立“以履约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意识,使信誉高的施工企业多中标、中好标,逐步提高招投标的工作水平。
Abstract: with the 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the promulg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 more and more people have realized the importance of the contract. But in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some people are still not aware that contract management important function and meaning, in contract management exist many problems, this problem exists not only affects the contract both sid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direct influence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and the quality and schedule. Based on the explan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mportance, and on the basis of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on the basis of the existing material and his understanding of the problem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which is expected to raise the level of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施工等方面的事项的约定,其目的就是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使工程能够顺利竣工,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现在建设工程的各方仍然没有意识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在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不仅制约了建设工程合用管理水平的提高,给承包方、发包方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此,我们要有更加清醒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期能够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调节承包方与发包方权利义务的必然结果,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能够使合同双方走上市场化的发展轨道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在建设工程方面要求政府要更多利用法律、法规和经济调节等手段调节建筑业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通过建筑工程合同约束建设工程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明确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一个重要的措施。通过合同的约束作用,迫使合同双方在建筑生产管理活动当中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自觉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积极行使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在遵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使发包方、承包方走上市场化的发展轨道,自觉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为各种建筑工程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规范当事人的行为
现在,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中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法制观念、诚信意识比较单薄,建筑市场竞争当中不正当的竞争旅游发生,违约事件更是层出不穷,导致党建的建筑市场秩序非常混乱,直接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而通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的参与各方一旦遭遇违约行为,并造成损失的,可以以合同为依据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这样不仅能够迫使对方履行自己的合同责任,还能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因此可以说过强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可以有效的规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行为。
3.是处理各方之间纠纷的法律依据
“在合同覆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问、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 , 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1 武刚. 加 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中华民居.2010年,11期。]1这样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违约行为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二、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合同制度建设落后、缺乏相应管理人才、合同归档问题等几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不重视合同管理制度建设
现在很多建设单位在并不重视合同管理制度建设,没有明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部门、岗位和责任,没有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明确在建设工程实施当中谁具有签约权,谁能代表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审批程序不明确。一些建设单位虽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但是有制度不执行,在合同签订中没有履行相应的程序和手续,缺乏审查和评估程序,导致无法对合同内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2.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与索赔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时间短等原因,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根据我国建设工程的现状,积极引进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内涵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参与项目各方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自觉的、认真严格的遵守所签订的合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维护各方的权利,发扬协作精神,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避免出现严重的合同问题,使项目目标得到完整的体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就是用明文规定将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各个部分的职责以及权利等进行规划,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加强对于建设工程的管理。[1]
2、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基础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是以法律为基础的,目前我国在建设工程相关方面的法律主要有:《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这些法律法规用法律的强制性约束了合同签订双方的责任义务的履行,对于合同的正常运行有着重要的作用。[2]
3、合同产生效力的程序
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订立合同的过程,一般现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约,再有另一方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签字盖章后,合同即成立。合同的签订双方必须是在自主自愿的原则上进行,并且双方所要承担的义务以及权利等要表明,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了法律效力。
合同的履行,合同一旦签订,双方责任人在法律的基础上应该按照实际履行的原则以及全面履行的原则承担合同的义务。实际履行原则是指除法律以及合同另有规定的义务之外,当事人应该根据合同的规定实际来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如果一方没有履行这个责任或者没有按照合同切实的履行责任,那么就可以通过法律等手段进行索赔。全面履行原则是指除了法律或者合同另有的规定,合同双方还应该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质量、数量、期限、地点等要求合同双方全面承担义务。[3]
合同的终止是指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的要求,双方完满的完成任务,定期解除合同。合同的终止,不能够违背国家法律、法令、政策、规章制度等。当然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合同变更、合同转让、合同解除等情况,当然这些情况的解决必须在法律的基础上进行,不损害国家、社会等的利益。
二、建设工程索赔
1、建设工程索赔内涵
建设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索赔就是根据合同的要求进行相关责任的追究的一种说法,通过索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业主与承包商的合法权利,促进合同的正常运行。[4]
2、建设工程索赔的特征
建设工程的索赔是合同签订双方根据合同的要求以及法律规范进行的合法赔偿的一种要求。建设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合同签订是在双方自愿的规则下进行的,双方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都有责任与义务,因此如果任何一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责任的履行或者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的履行责任分的话,给合同签订任意一方造成损失的话,那么不仅仅是合同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商进行索赔。
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索赔是单方面的行为,是合同签订双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由于事先没有料到的意外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这种索赔由于没有在合同规定中进行列项,法律也没有进行相关的规定,因此这种索赔能否成功,还必须经过双方的协商或者通过法律的确认等之后才有可能实现。当然在进行索赔的时候,索赔方必须要有切实有效的证据,通过证据说话是最有说服力。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的索赔一般来说是不能够成功的。总之,在进行索赔的时候必须要有足够的有效的证据,必须造成实际的损失等,才有可能成功。
三、结束语
建设工程作为我国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工程,对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建设工程由于所涉及的项目以及部门比较多,权利、义务等比较复杂,因此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与索赔成为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方面,本文的写作,希望可以引起相关部门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的重视,促进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魏文涛.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研究[D].青岛理工大学,2011.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problems;countermeasures;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5-0072-01
1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契约和法律。施工合同作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不言而喻。
1.2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1.3 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自从我国加入WTO 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避免不遵循市场规则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2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1 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执行力度不够一方面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习惯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由此,对于承包商来讲,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另一方面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2 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因合同界定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土建和水电、设备安装之间的交叉施工,扯皮现象时有发生。
2.3 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订立时缺乏预见性,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导致缺陷和漏洞较多,双方就会因为对条款的理解有差异以及对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2.4 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合同管理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同时也是涉及全局、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但由于建筑行业对合同管理人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建议
3.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网络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配备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组成的合同管理人员,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建筑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本企业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宣传贯彻有关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审查合同,防止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参与解决合同纠纷;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经验,等等。
3.2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①合同交底制度。②责任分解制度。③每日工作报送制度。④进度款审批制度。
因此,建议建立工程进度款的审批制度,由合同管理人员从合同的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查。
3.3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一是选好合同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样的人员才能胜任合同管理的工作;二是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合同管理人员,只有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三是抓好合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取得从业资格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一、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加强合同管理,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转变职能,更多地运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也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而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
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项目工期和功能等主要质量控制点往往会反映在合同上。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建设工程合同以《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文件为主要管理依据,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及相关附件文件组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定,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
合同管理目标制是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最终目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是项目法人通过自身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促使项目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也是为了保证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从而达到高质量、高效益,满足社会需要,更好地为发展和繁荣建筑业市场经济。
合同目标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是指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施行管理活动的过程。
1、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一旦签订就意味着合同生效和全面履行,所以要采取谨慎、严肃、认真的态度,作好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市场预测、资信调查和决策,以及订立合同前行为的管理。
2、合同订立时的管理。合同订立阶段,意味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充分酝酿、协商一致,从而建立起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关系。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严肃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有效。
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合同依法订立后,当事人应认真做好履行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4、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理。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之间有可能发生纠纷,当争议纠纷出现时,有关双方首先应从整体、全局利益出发,做好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以利于纠纷的解决,合同资料是重要的、有效的法定证据。
三、制定合同管理绩效目标的原则
建设工程项目存在着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以及不可逆等特点,所以在进行合同管理绩效评价前要拟定合同管理绩效目标,并应遵循如下原则。
1、目标的具体化。绩效目标应该在对工作内容进行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具体的描述。
2、目标的可衡量性。定绩效目标必须采用可衡量的方式描述,以便将组织实际的绩效与绩效目标进行比较。
3、目标的导向性。绩效目标的设立是为了引导组织的行为。这要求绩效目标不仅是可衡量的结果,还应该包含对组织实现该绩效结果的过程中应有行为的约束。
4、目标的可行性。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并激发组织更好地实现目标。
5、目标的限制性。绩效目标有时限要求和资源限制,在确定的目标下,应根据组织的外部环境和实际能力确定实现目标所需的合同时间及所需的资源。选择绩效目标时,应针对提高组织管理水平、达到组织目标起关键作用的工作和影响因素制定,应当符合组织目标及发展战略。绩效目标应当便于通过收集相关信息进行评价。
四、合同管理的绩效评估
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建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有效性的评估制度。
合同管理绩效评价既不同于个体绩效评价,又有别于一般的组织绩效评价,应从结果绩效与行为绩两方面进行评价。合同管理绩效评价过程复杂,指标体系是动态的,结果绩效可进行定量评价,而行为绩效的评价需要用定性指标定量化的方法(如AHP方法)进行评价。
1、合同管理的结果绩效。合同管理的结果绩效表现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与计划目标的偏离程度。合同总目标在项目决策阶段确定,根据其内容可分解为投资、工期和质量三大目标,三个目标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是在满足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投资。
针对合同形成阶段的绩效目标,要编制全面完整的招标文件;优化评标方法,选择恰当的承包商;对外部环境风险进行准确的估计,提出合理的防范风险措施;保证各类合同的协调。而在合同履行阶段的绩效目标,则应该做到以下方面:审查计划实施的可行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保证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及时审批、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时组织工程验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沟通信息,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至于合同变更和索赔管理的绩效目标,则应该做到:尽早预测可能发生合同变更的事件并做好防范工作;及时了解产生变更的原因及变更可能造成的后果;对变更事件尽早提出有效且经济的解决方案;认真审查索赔报告,及时有效地解决合同争议。
2、合同管理的行为绩效。合同管理的行为绩效受多因素的影响,要合理评价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行为绩效,必须研究影响行为绩效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对实现组织绩效产生明显促进作用的因素,分析其对绩效作用的程度和结果。
(1)组织结构。组织结构对组织的绩效产生重要的影响。构建组织结构就是要划分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权限,使员工的岗位与其工作能力相适应,以便开展分工协作,使组织目标能够顺利完成。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和程序,组织各项投资计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等,根据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按进度和实际完成工作量向承包商支付工程价款;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控制工作和合同履行的落实。只要符合分工协作的原则,责、权、利分明,不论何种组织结构形式都能正常地实施合同管理活动。
(2)组织制度。组织制度是指组织的基本规范,它明确了人员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规定了各部门及其成员的职权和职责,形成良好的沟通和激励机制,为组织成员进行工作创造良好的组织环境,使各类人员能够协调一致地实现组织目标。合同管理责任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其建立原则为责任明确、逐级负责、落实到人,以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合同圆满完成。
(3)组织文化。组织文化是一定经济社会文化背景下的组织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日趋稳定的独特的价值观,以及以此为核心而形成的行为规范、道德准则、群体意识、风险习惯等。作为建设项目管理组织,应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按合同纠纷处理程序解决纠纷。
(4)信息管理。做好信息管理工作能使合同顺利地履行。信息收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可以使合同管理人员卓有成效地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并对合同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可以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
【参考文献】
[1] 胡季英、关柯、李忠富:建设合同管理的国际化比较分析[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4(3).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 引言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翘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本质在于规范市场交易、节约交易费用。在工程项目全寿命周辫过程中,众多的项目参与方之间.如业主、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等,形成了大量的合同法律关系。如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等。工程合同确定了成本、工期、质量、安全和环境等项目总体目标,规定和明确了当事入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1.1工程合同管理周期长。
工程持续时间长。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循序渐进地进行.决定了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导致工程承包合同生命周期长。合同管理中会出现订立合同时未能预料的情况。所以需跟踪实际情况。随时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地管理.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1.2工程合同管理效益显著
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整个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也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在工程建设中.没有合同意识,则工程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并使效益丧失殆尽。有效的工程合同管理不仅可以避免纠纷的产生,节约不必要的诉讼费用.而且可以通过有效的索赔.合法获取应得利益。有效的合同管理使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
1.3工程合同管理变更频繁
由于工程合同周期长.内外的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合同实施必须按变化了的情况不断地调整.这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的。由于变更,企业面临大量的签证、索赔和反索赔工作,对合同变更的处理要迅速、全面、系统。
1.4工程合同管理系统性强
现代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技术复杂、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不确定因素多、项目参与方多、合同种类和数量多,对于每一份具体的工程合同。都存在从合同成立、生效、履行到终止的合同寿命周期。工程合同管理系统性强,只有从系统角度管理好众多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合同.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最终成功。
1.5工程合同管理法律要求高
做好工程合同管理既要求熟悉一般的法律知识。又要求精通建设领域法律知识。由于建设领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文本众多,并不断更新,要做到糖通要求较高。
1.6工程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高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复杂、繁琐.但要求准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相关文件、各种工程资料汗牛充栋.仅仅依靠人工管理既耗时费力,而且信息传递缓慢.无法达郅及时搜集、整理、处理和利用信息的目的,必须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才能促进开展有效合同管理。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履约时间长、合同内容庞杂。大型项目要涉及几十种专业,上百个工种,几万人作业,合同内容自然庞大复杂。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但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作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2.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之分。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订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抓好合同管理的对策
3.1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是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混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合同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生歧义及时沟通。
3.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要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
3.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的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
4、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4.1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管理精细化
合同示范文本是针对当事人缺乏订立合同的经验和必要的法律常识,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导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陈列,以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参考,它的作用是提醒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更好地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防止事后发生纠纷。由于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调控齐全,双方责权明确、平衡,从而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也比较公正合理。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4.2管理人员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