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合同管理范文

时间:2023-05-17 10: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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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合同管理

篇1

本文所指的铁路建设单位主要是合资铁路公司和铁路局,其通常以下派分支机构或委托代建形式实施对建设项目的直接管理。

1.铁路建设合同管理现状

投资控制要求高。铁路工程建设的突出特点是生产周期长、环节多,生产要素变量多、变化大,发生资金风险的概率大,特别是铁路建设多使用国有资金,国家定期进行追踪审计,因而对建设单位提出了更高的投资控制要求,作为重要投资控制手段的合同管理成为关键。

利益主体多,防控难度大。铁路建设活动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错综复杂,随着各种利益主体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建设单位在与这些利益主体打交道的过程中,特别是随着铁路建设的逐步市场化和规范化,铁路建设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难度越来越大。

自身管理能力不适应建设管理需要。目前,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整体上仍沿用传统的合同管理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合同风险意识差;缺乏对合同履约过程的全程监控,过分依赖合同管理专业部门管理合同,缺乏全员参与,欠缺合同风险防控能力,不适应履约期长、主体众多、目标多元、着重履行过程监控的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要求。

2.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概况

2.1铁路建设合同工作的特点

铁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是由几十份甚至几百份合同实施过程形成,合同之间存在着极为复杂的关系,不仅表现在合同条款多,专业性强,附属文件多,而且还表现在与主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多,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定义异常复杂、合同文件出错和矛盾的可能性极大。结合建设工程实施的诸多特点,使铁路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呈现价值大、种类多、内容繁杂、专业性强、变更频繁、不可控因素、多牵涉面广、法律风险高、管理难度大,需要进行专业化管理。

2.2铁路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铁路建设单位既是建设项目的合同主体,又是实施内外部合同管理的主体,其对外要签订合同、推动合同履行,实现合同目标,对内要强化合同管理控制,实现规范管理。其具体工作是:制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规范、有序的合同签订、审查和监管体系;科学、规范选择合同对象,并签订相关合同,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跟踪合同实施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和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做好、应诉或索赔工作。

3.铁路建设单位合同风险分析

铁路建设单位的合同风险贯穿建设项目全过程,产生原因在于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变化因素、不可控因素及相对方欺诈、各方违法、违约、己方管理行为不当及不可抗力等主要表现形式有:签约阶段的违规签订合同和签订瑕疵合同;履行阶段的承包商“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违约行为、频繁变更签证和技术签证不规范问题;其他因合同而起的争议或纠纷。发生相关合同风险的后果不可避免的要影响建设目标的实现,有的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面临刑事、行政处罚。

4、铁路建设单位强化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的主要举措

铁路建设单位强化合同管理,既要加强内部管理能力提升,还要注意把握合同履行中的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监控。要在坚持内外并举、统筹兼顾的前提下,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转变建设管理理念,严守公平合理的合同准则。

铁路建设单位虽然是处于强势地位的发包方,但要充分认识到这种强势只是相对的,并充满着巨大的风险。在合同权利义务设置中,如果建设单位过于推卸风险,压低价格,用不平等的单方面约束性条款苛求相对方,对方在无法获得合理的利润的情况下,就会想办法弥补损失或减少开支。偷工减料、减少工作量、降低材料设备和施工的质量标准等现象就会发生,最终将影响建设项目的整体利益。因而,在签订和实施合同时必须转变传统建设管理观念,尽量确保双方的利益均衡,公平、合理地分配合同风险,促进相对方积极履约。

4.2 建立全过程性、系统性、动态化合同管理体系。铁路建设单位要强化全员合同风险意识,严格细分建设单位各部门合同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实施全过程、系统性、动态化管理。要强化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工作,要在指挥部设置专门合同管理部门,合资公司或路局法律部门要固定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明确相关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使合同管理覆盖到建设项目管理的各个层次,各个角落,形成从投标预审、合同谈判、审核、履行到监督检查全程性保证合同有效实施的组织保证体系,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等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要根据项目实际建立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管理规范化操作。从而实现建设单位合同工作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使建设单位整个合同管理体现全程性、系统性和动态性。

4.3以价款管理为中心做好合同实施控制。价款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和双方的利益所在,控制价款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目标。建设单位要做好合同交底,特别是对影响价款内容的交底,同步制定合同履约实施计划、风险控制计划等。要严格执行铁道部颁发的标准合同范本,完善、硬化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专用条款或价款调整条款一定要突出特点、明确价款是否调整、调整依据、调整方式、结算方式以及有关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验工计价,杜绝超估冒验或虚假验工等现象。对变更设计、价差调整、概算清理等问题,必须根据合同约定来处理。对合同外内容,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才能签订补充合同。

4.4切实发挥监理及咨询单位的作用。要切实发挥监理公司在合同履行监控、控制工程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此外,由于我国监理公司的法律责任是有限赔偿责任,一不排除部分监理在施工方的不正当行为影响下侵害建设单位利益,因此要按合同约定严格管理监理公司,督促监理公司履行其应尽的职责,要求施工月报须经批复及说明原因,对监理的不尽职行为要严格依约追究,对不合格的监理公司要坚决更换。

4.5对承包单位的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行为实施有效监控。承包单位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不但对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投资、工期带来极大的风险,而且往往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不稳定事件的重要原因。在当前建筑市场状况下,铁路建设单位要要完善合同约定,加强日常检查和监控,做好分包资格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发现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坚决予以清理。

4.6加强索赔管理,合理利用反索赔武器。随着铁路建设市场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会逐步致力于索赔,但铁路建设单位的反索赔意识普遍不高,应对能力欠缺,必然会造成重大的损失。对此,铁路建设单位首先要切实履行与相关单位的合同,其次要将索赔管理贯穿于工程管理全过程,合同谈判中要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反索赔情况,拟订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审查施工文件,注意现场控制和进度管理,把握关键环节,规范出具相关文件,注意收集证据。同时,要合理利用反索赔武器,控制工程造价,推动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7重视合同资料归档管理工作。工程纠纷、争议的解决以来大量详实的资料,铁路建设单位要增强证据意识,系统、规范的做好合同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指定专业部门,专人管理,做到片纸不遗失,建立合同文档系统,科学、系统地整理和保存工程实施中涉及合同的各类资料,同时要保证相关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重点收集施工日志、来往信函、气象资料、会议纪要、工程照片和工程声像资料、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合算资料、工程图纸及招投标阶段有关现场考察和评标资料。

5.结语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是依法合规、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的重要保证,铁路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合同风险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建设合同义务,实施全程性、系统性、动态化合同管理体制,把握关键环节, 切实做好铁路建设合同管理工作,推进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成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南京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8.

[2]吴江水.完美的合同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

篇2

关键词: 合同内涵管理;规范管理;化解风险

Key words: contract content management;standardized management;to resolve the risk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2-0079-01

0引言

合同管理在项目建设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双方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双方的一切活动都应围绕着合同进行,合同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是规范和平衡双方经济关系的重要支撑点。

1当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合同意识淡薄面对激烈竞争的水利建筑市场,只注意经营承揽任务,缺乏对施工合同内容和条款的认真研究及对策,而是先干后说,边干边说,为后期工程管理和索赔留下隐患。

1.2 忽视合同执行管理施工企业重视合同的签订,忽视合同执行管理,没有对合同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的动态分析和管理。针对业主不规范的市场行为,缺乏有效的规避合同风险的对策和措施。

2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强化合同的内涵管理

所谓合同的内涵管理,就是依据合同对施工企业各生产要素(施工能力、管理能力、技术能力、人员素质能力)的要求,全面提高施工企业的合同会审水平、管理水平、执行水平,增强施工企业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制度意识。[1]

2.1 提高合同会审水平合同会审是合同成立的源头和基础,也是预防合同执行风险的重要屏障,提高合同会审水平应该从三个方面入手:①是明确各自职责,确定责任人,建立起合同的评审、起草、会审、审核、审批制度,严格程序管理;②是参与合同会审的各部门都要针对合同执行时期可能出现的变化做出风险处置预案;③是在合同审核阶段增加法律方面的考量,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合同,要聘请专门的法律人员对合同及合同风险处置预案进行审核、把关,做到合同文字表述准确、明白,合同风险处置预案切实可行。

2.2 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目前施工企业与发包方合同的签订往往由经营开发部门完成,合同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负责,而与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以及材料、设备分供方的合同签订,则由施工企业的工程、劳动、材料、设备等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在实际工作中,职能部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往往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可能导致信息沟通不畅,很难对合同的履约实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2]

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就是将目前合同的静态管理变为动态管理,具体说就是将静态的合同文本内容具体化和实践化,对合同实施进行全程的动态跟踪和监控,及时修正和消除现场施工管理中出现的各种管理隐患。

3为保证合同内涵管理的创新及实施,施工项目还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3.1 建立合同运行信息回流制度由于大多数施工企业都是野外作业,点多、线长、面广,现场施工管理基本上是项目经理说了算,施工企业高层管理鞭长莫及。要想及时发现和消除合同管理的风险源,约束项目经理的权力,使其行为统一到施工企业高层的工作策略上来,就必须对现行的管理制度进行创新变革,当前高速发达的互联网已超越了物理上的时空界限,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合同运行信息回流制度,[4]是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3.2 健全机构,统筹管理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作,涉及到公司的生产经营、预算、施工管理、质量、安全、计量、决算、财务、设备、队伍管理等诸方面,现在一些水利施工企业大多把合同管理放在生产经营部门,没有独立的合同管理机构,组织机构的缺失造成合同管理的不到位,突出的表现是招投标组班子,合同中标散摊子。合同执行不力、基层管理不到位导致施工企业利润流失现象非常普遍。为改变这种现象,就必须突出合同在施工企业的地位,强化合同在施工中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不仅以合同约束对方,同时也以合同约束下属,提高合同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3.3 实行以工程签单为重点的规范化管理合同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都在施工现场,而各种施工变更、图纸变更往往是业主和承包商利益交锋的焦点,大的风险源往往也在这里,施工企业为维护自身权益,防止利益纠纷造成利润流失,就必须实行规范化管理,针对容易引起利益矛盾的环节和工作点,对所有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制度大于人情”“一诺千金”不如“一字千金”[5]的观念,不搞下不为例,不搞先干后说。

4结语

强化合同内涵管理,其实质就是对施工企业中进行素质提升,因为只有自身素质提升,才能更好地消除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风险源,应对来自市场的各种挑战。

参考文献:

[1]林红梅,张浩.关于加强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若干思考[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8,(2).

[2]程含春,杜四勇.筑牢分包合同管理之堤[J].施工企业管理,2006,(12).

篇3

当前,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发展支柱,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贡献不言而喻。建筑业的有序发展,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建筑市场的对外开放,合同、合同管理和索赔在我国工程管理界,特别是在建筑企业受到普遍重视,其原因是,我国建筑业正面临市场经济和与国际接轨的挑战。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经济。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要加强建筑市场法制建设,健全建筑市场法制体系,从而保证建筑市场依法有序地正常运行,要达到此目的,必须加强对工程合同的法律调整和管理,贯彻落实《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和推行建设工程类合同示范文本等。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属于买方市场,竞争激烈,工程合同价格中包含的利润逐步减少,合同风险加大,合同条件苛刻。企业必须通过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来提高企业的素质和竞争能力,而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避免亏损,取得工程盈利。

一、合同管理在建筑企业中的作用

1.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

(1)工期。包括工程的总工期、工程开始、结束的具体日期以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动的持续时间,它们是由合同协议书、总工期计划、双方一致同意的进度计划规定。

(2)工程质量 、规模和范围。详细而具体的质量、技术和功能等方面的要求。例如建筑面积、项目要达到的生产能力、建筑材料、设计、施工等。它们由合同条件、图纸、规范、工程量清单等定义。

(3)价格。包括工程总价格、各分项工程的单价和总价等,它们由中标函、合同协议书等定义。

2.合同是双方责任、利益和权力的纽带

(1)承包方的期望是。尽可能多的取得工程利润,增加收益,降低成本。

(2)业主方的期望是。以尽可能少的费用完成尽可能多、质量尽可能高的工程。

由于双方的期望不一致,将导致工程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并造成工程实施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双方常常都从各自利益出发考虑和分析问题,采用一些策略、手段和措施达到自己的目的。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互为条件的,这一切又必然影响和损害对方利益,妨碍工程顺利实施。合同是调节这种关系的主要手段。双方都可以利用合同来保护自身的利益,限制和制约双方。所以合同应该体现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如果不能保持这种均势,则导致合同一方的失败,甚至整个工程的失败。

3.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都必须按合同办事,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所以,工程管理以合同为核心。在市 场 经 济中,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在合同所定义的经济活动中,合同限定和调节着双方的义务和权利,作为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工程纠纷问题首先都要按合同解决,合同具有法律上的最高优先地位。合同 一 经 签订,只要合同合法,则成为一个法律文件。双方按合同内容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都必须用合同规范自己的行为。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甚至单方撕毁合同,则必须接受经济的、甚至法律的处罚。除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外,合同当事人不能摆脱这种法律约束力。

4.合同体系是决定项目管理机制的重要因素

业主通过合同分解和委托项目任务,实施对项目的控制。所以一个项目的合同体系反映了同时也决定了项目的管理机制。合同将工程所涉及到的生产、材料和设备供应、运输、各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分工协作关系联系起来,协调并统一工程各参加者的行为。

5.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解决争端的依据

由于合同双方利益的不一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争端是难免的,争端是经济利益冲突的表现,常常起因于双方对合同理解的不一致、合同实施环境的变化、一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等。

二、我国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我国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合同实施的法律环境恶劣

人们不习惯用法律手段和合同措施解决问题。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成效不显著,水平也很难提高。

2.我国目前建设市场竞争激烈,合同双方地位不平等,合同约束力不强

由于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业主在合同中经常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而承包商迫于生计,只能接受这样的合同条件。在工程中,承包商处于被动地位,常常为了搞好关系,而不能严格认真地执行合同,不敢向业主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在合同的签 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恶化着工程承包市场环境。

3.我国目前工程管理整体水平低,合同管理效果不显著

无论业主、承包商、甚至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水平都很低,合同意识薄弱,缺乏合同管理人才,很难严格履行合同,通常合同双方都 有违约行为。因此在我国推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十分困难。

4.建筑市场对外开放,市场竞争愈加激烈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建筑业将面临一次重大的挑战,更多的外国工程设计和承包商将进入中国市场,他们凭借强大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将对国内企业造成很大的压力,使国内竞争更加激烈,这也使我们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

由此可见,合同意识的淡薄、合同管理水平低仍是我国建设工程中的普遍现象。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国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工程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产生严重的损害。由此看来,就需要我国建筑企业强化合同管理,使得建筑市场法律化、规范化,从而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使得我国建筑市场走向高效、科学、规范之路。

三、强化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1.加强合同管理意识,普及合同管理知识,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要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强调按合同要求施工,而不仅仅是按图施工。合同管理不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合同涉及面广,整个管理层,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都应有合同管理的观念和意识,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强化全员合同管理意识,通过强化理论学习,总结合同管理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2.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网络

目前不少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比较随意,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也没有专人管理。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因此,企业必须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

3.培养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引进先进管理模式

(1)要重视选人,要选调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合同管理队伍。

(2)要加强理论学习。经常组织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等。鼓励合同管理人员参加法律和经济管理方面的考试及相关的执业资格考试,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

(3)要创造同业交流的渠道,引导同业交流。真知灼见往往在交流中产生,可以适当组织业余活动,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

(4)要以机制激励人。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激励人。

(5)在实践中培养、锻炼、造就人。实践培养是关键,应该把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结合起来,把合同管理人员放到施工项目部去从事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在工作中实践合同管理的理论、方法,以完善能力结构。

4.建立、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在合同管理中起着至关 重要的作用。企业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严格的规章 制度和可操作的作业制度,用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四、结论

由于我国刚从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我国的建筑企业与发达国家的国际公司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国建筑企业要提高承包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加快与国际接轨,必须提高合同管理与索赔水平。

目前主要应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必须建立和健全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二,深化建设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第三,增强合同与索赔意识。

第四,要逐步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合同管理和索赔专家。

第五,全面学习研究国际先进的合同管理与索赔的组织结构、方法、措施、手段和经验,重构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更为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与索赔职能的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参考文献:

[1]王兆俊: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知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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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合同双方开展工作的依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管理是指水利建设主管机关、相应的金融机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 保证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合同管理是我国水利建设相关主管部门及单位按照相关制度与法规,对合同关系实施组织与协调,防止并制裁违法行为,处理施工合同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的一系列活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逐步确立,由于工程合同具有公平、科学的特性,同时它还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实行合同管理,使我国的工程建设有据可依,在发生纠纷时能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可以规范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此外,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还具有以下作用。

1、由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间接口复杂、涉及金额较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材料供应商及承包商间难免会发生各种纠纷,当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发生纠纷时,合同管理是其解决的重要法律依据。

2、水利水电企业的信誉在一定程度上也需要合同管理来保障,当前招标投标中,大多评标都会涉及企业的社会信誉和合同履约率,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提高合同履约率,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

3、合同对各合作主体之间具有约束规范作用,对合同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与说明,它是明确合同主体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协议文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可以保证参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各单位的权利实现,同时也督促其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正常发展。

4、合同管理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重要科学依据,同时它也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材料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计划管理等共同构成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管理,其中,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管理过程,它是进行其它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

二、导致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合同风险的原因

1、招投标不规范

在建设市场发展的今天,招标投标已成为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主要交易方式。它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之处,这是由发包和承包二者之间的利益矛盾造成的,会给合同管理带来很多风险。例如发包商为了使自身能够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在合同中制定了一些不合理甚至是违法的条款,或者是承包商为了使自己中标的机会加大,进行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的违法竞争行为,在危害水利工程市场秩序的同时,也给自身带来更大的风险危机。

2、合同条文不完善

合同条文不完善是引发水利工程合同风险的另一大要素。在水利工程的合同制作过程中,一些发包和承包双方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范文来拟定条款,而是自行制作,往往会遗漏一些细节事项,很容易引起双方以后的纠纷。例如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工程承包人不得进行转包和分包的行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种现象仍在存在,一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双方的利益都受到损害,出现的债务纠纷和法律纠纷也难以解决。或者没有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在合同条款中夸大自身的条件和实力,而在施工过程中却无法兑现,从而引起双方纠纷。

三、强化水利水电工程合同风险的管理措施

1、事前的风险防范

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对风险采用一些相应的报价策略。首先,提高报价中的不可预见风险费用。风险大的合同,施工企业可提高报价中的风险附加费,以弥补风险发生所带来的部分损失。其次,采取一些报价策略平衡技巧,降低、避免或转移风险。例如修改设计方案、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等。第三,在招标文件允许的条件下,在投标中使用保留条款、附加或补充说明,这样可以给谈判和施工索赔留下伏笔。第四,某些存在致命风险的工程拒绝投标。

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并实施监督、管理,深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经营作风和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了解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等级部门设计的施工图纸,是否有计划部门的立项文件及土地、规划、建设部门的许可手续,拆迁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完成等。并从侧面调查了解发包人资信情况,特别是该工程的资金到位率。

2、强化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是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的手段

( l) 研究合同预测风险。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对施工合同进行完整、全面、详细的研究分析,切实了解自己和对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进行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 以便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

( 2) 明确项目管理目标。在开工准备阶段,要根据合同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生产计划,制定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建立配套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确保目标实现。

(3) 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现场施工管理是防范风险的重要环节,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班子,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严格控制,避免因工期延误、质量问题、人员、材料、设备浪费带来的风险。

(4 )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全员、 全过程管理,教育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每天对现场进行检查考核,建立严格的奖惩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由于生产过程当中的安全因素造成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等重大法律风险。

(5 ) 注意和重视索赔资料的收集和准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些不可预测风险的发生, 发包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而使承包方遭受合同价款以外的损失和影响了工期的,承包方就可依法索赔。索赔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包对索赔作出的解释和强有力的证据。索赔证据有会议纪要、施工日志、工程照片、设计变更、指令或通知、气象资料、造价指数等,注意和重视索赔资料的收集,及时合理地提出索赔,是使工程法律风险合理合法转移的有效措施。

(6 ) 注意索赔方法和策略。索赔方法以单项索赔为主,单项索赔事件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得到补偿。如遇突发性索赔事件,要强调即使一个有经验的工程师也难以预见,并且要指出在事件发生后承包方为减少损失已采取有力措施,用证据和事实促进索赔成功。

3、事后的风险防范

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企业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经生效,企业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这就需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整个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每一项工作,施工企业都要严格管理,妥善安排,记录清楚,手续齐全,否则会出现差错引起合同纠纷,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需引起重视的是,施工承包方在每一个项目工地上,都应自行做好工地日记,记录好每天的工作内容、气候及班组人工、机械设备等运作情况,养成积累证据的良好习惯。

四 小结

综上所述,水利水电工程合同风险存在于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只有在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管理中,始终坚持“利益原则”且力争依法签订完善的合同,不断强化合同履约管理,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才能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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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的内涵解读

所谓劳动合同,就是职工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企业和职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劳动合同这一概念。

1.企业和职工之间如果形成了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就成为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认真履行,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劳动合同的主体是职工和企业双方。作为劳动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劳动年龄,同时还必须具备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规定的资格条件,才有可能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作为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3.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其主要内容是职工与企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职工为企业承担一定的工作,按企业的要求完成劳动任务,并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企业为职工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和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安全卫生环境,付给职工相应的报酬,保障职工享有法定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政治、经济待遇。

二、当前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主体存在着缺位或离位。施工企业作为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要约方和劳动力使用者,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体。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只是将劳动合同管理当作一项事务性工作,而没有当作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方面,有些施工企业没有落实专人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使得劳动合同管理主体处于缺位状态;另一方面,有些企业虽然安排了专人负责,但在实施过程中并未认真管理,使得劳动合同管理处于离位状态。

2.劳动合同管理的严肃性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一是有的单位不能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及时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线三是有些用人单位应该变更的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符合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办理相关手线四是部分施工企业和职工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有的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甚至有意无意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少数职工无视劳动合同的约定,我行我素,擅自离职,损害企业利益等。

3.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尚未形成。劳动合同管理不仅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也应该是一个严密而规范的系统,应该形成一套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业务流程体系等在内的完整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但就目前情况而言,建立这样一个完备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还需一个较长的过程。

三、完善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切实策略

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施工企业一定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支撑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配套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应该包括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企业的劳动纪律、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制度以及员工的奖惩办法,还包括劳动合同实施的方案等。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制定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重点清查、处理在册不在岗、挂名、挂靠、擅自离岗、变相停薪留职等人员。为避免在劳动合同关系处理中出现劳动纠纷,还应制定适合本公司实际并便于操作的终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必须遵循的原则。

2.不断完善和规范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的体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并尽量细化、具体化,同时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比如在工种约定上,如果公司招收的是技术水暖工人,在岗位设置上注明水暖工的同时,应增加“用人单位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同档次岗位”的约定。对于双方可协商约定的条款,在签订时也应注意不能违反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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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年交通主要工作回顾

20*年,是全市交通努力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全系统上下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构建现代化大交通新平台和省交通厅大力推进交通“三大建设”的战略决策,紧紧围绕大民生交通建设目标,扎实工作,奋发向上,全力推动*交通加快科学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共完成投资29.86亿元,超年度计划的49.3%;完成公路客运量9254万人次、周转量35.3亿人次,公路货运量6792万吨、周转量31.2亿吨公里,水路货运量9784万吨、周转量146亿吨公里。交通行业管理和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稳中有进,实现了全面发展。

1.攻坚克难,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主动适应日益变化的外部形势,努力克服项目报批、土地落实、资金筹措和征地拆迁等众多难题,扎实推进高速公路、区域干线公路、内河航道建设,不断提升公路、航道等级,加快构建高层次的对外交通平台。全年共实施3项高速公路工程,完成投资11亿元;22项区域干线公路工程,完成投资8.02亿元;3项内河航道工程,完成投资4.53亿元。杭长高速公路二期、318国道李家巷至浙皖界牌段改建、长湖申航道扩建等7项工程顺利开工,104国道长兴段东移一期、10省道长牛线三期煤山至广德段改建、环渚龙溪互通立交、钟新航道改造等12项工程顺利建成,*接轨沪杭、融入长三角、贯通沿海和内陆的交通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区位优势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同时,着眼交通重大项目储备,主动加强对上汇报和横向联系,规范项目申报,严格报批程序,杭长高速公路北延、申嘉湖高速公路西延、杭宁高速公路拓宽、京杭运河*段扩建、*综合交通枢纽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为下一步顺利启动建设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2.稳步实施,港口资源整合起步良好。以推动*由内河水运大市向港航强市迈进、充分发挥*水运优势、促进水运经济发展为落脚点,以建设优势互补、功能完善、资源共享、品牌统一的全国内河大港为目标,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港口码头综合服务水平为重点,按照《*港总体规划》和《*港总体规划实施意见》,周密计划、精心准备,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严密组织、稳步推进,正式启动全市内河港口资源整合工作。细化分解了20*—2012年全市港口整治和建设任务,完成了6条主干航道沿线码头的调查摸底和分类工作;制订了《*港港口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明确了港口码头整治范围,关闭和改建了18座设施条件落后、服务能力偏低、不符合港口规划要求及发展趋势的码头;加快了港口建设步伐,新建、改建码头泊位36个,建成28个,完成投资1.25亿元,迈开了整合全市港口资源、打造全国内河一流大港的实质性一步。

3.扎实推进,农村交通条件持续改善。着眼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既定的目标任务,有计划推进农村交通各项事业发展,逐步打破城乡交通二元格局,为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采取上级补一点、自己挤一点、县区配一点的办法,努力筹措建设资金,新建、改建了68公里的县乡公路和373公里的通村联网公路,实施了176公里的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改造了60座农村公路低承载力桥梁,完成投资4.86亿元,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同时,继续深化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拟订了《*市区城乡公交管理办法》,完善了城乡公交服务标准,优化了城乡公交线路、站点和班次班时;广泛调研,多方听取意见,全面启动*与三县开通城际公交前期工作,起草了运行方案,并着手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以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

4.突出重点,现代交通物流加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快服务业发展和省交通厅建设大物流的战略要求,大力推动交通物流业发展,促进传统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按照全市“一园四中心”的物流业发展战略,着手编制全市现代物流发展布局规划,研究制订了交通大物流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引导物流基地加快建设,万顺达物流枢纽、浙江捷通物流等5个物流基地项目有序推进。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了全市重点建设和培育的4个物流基地和12家龙头物流企业,其中,1家被省交通厅确定为省级重点物流企业;举办了物流专业知识培训班,基本完成了标准化软件试点和省道路物流信息平台数据输入工作,全市有10家企业开通使用了物流网站;启动了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共开通配送网点109个,展开了快运小件运输布网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这一体系建成后,将极大地方便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5.多措并举,依法治交水平得到提升。把交通法制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着力打造“法治交通”,不断提高交通依法行政水平,促进部门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五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法制宣传力度持续加大;全面清理市级交通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和标准,编定《*市交通行政执法手册》,进一步界定行政事权与职责,理顺了工作流程;实行上下联动、横向联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继续完善交通行政执法机制,层层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内外结合、创新举措、强化监督的原则,严格规范交通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路政、航政、港政、运政管理,积极推行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智能量化等新的技术手段,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提升。全年全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4515起,处罚正确率达到100%。

6.积极引导,节能减排工作富有实效。从政策、管理和技术等多方面入手,大力推进交通节能降耗减排工作,不断降低交通发展的资源消耗以及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努力促进全市交通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认真制定年度节能降耗减排工作计划,积极引导、鼓励工程建设单位按照“安全、经济、实用、美观”的原则,更新设计和施工理念,减少土地占用、资金投入,保护生态环境,湖嘉申航道*段建设生态环保工程的经验被交通部在全国推广;积极引导、鼓励运输企业壮大规模,整合资源,走集约化经营之路,提高车船营运效率;积极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调整优化运力结构,发展大吨位货车和标准化船型,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运力工具,使用醇醚类、燃料电池和电动教练车、模拟驾驶器等节能环保型工具。与20*年相比,全市共新增大吨位货车500辆、各类专业型货车和箱式货车325辆,完成出租车“双燃料”初装、改造487辆,重型、厢式、专用货车占营运货车比例上升了2.5个百分点,交通生产实现节约和替代石油制品1.2万吨。

7.抓住关键,农村公路管养机制健全。围绕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让广大农村群众永久享受安全、便捷、通畅的出行条件,广泛调研、反复论证,出台了《*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工作职责、资金来源及保障标准等,从政策上解决了长久以来影响全市农村公路发展的突出难题;以市政府令印发了《*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从工作制度、技术标准和检查考核等方面作出规定、提出要求,健全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促进农村公路健康发展;健全农村公路档案资料,全面掌握农村公路动态状况,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计划性和及时性。

8.严格监管,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牢固树立“抓安全、保中心、促发展”的观念,全面加强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夯实“和谐交通”的安全基础。继续坚持定期分析交通安全生产形势,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质量年”活动及桥梁隐患排查治理、道路水路危险品运输和乡镇非运输船舶整治等专项行动。突出农村公路和主干航道,大力实施交通安保工程,不断完善安全标志标牌等设施,改造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进一步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适时组织“实战”模拟应急演练。着力强化学生接送监管工作,研究制订了《*市区中小学生接送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和《*市区中小学生接送工作考核细则》,完成了接送车辆gps及ic卡安装工作,建立了中小学生接送动态监管平台。认真按照上级部署,切实把奥运安保维稳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力保行业安全稳定。全年,辖区水上交通及本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事故均未突破控制指标。奥运期间,全系统安保维稳形势始终保持平稳,市交通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奥运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9.服务大局,重大应急工作完成出色。始终保持强烈的大局意识,自觉把重大应急工作作为检验交通部门执政能力的考验,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赋予的各项应急任务。面对春节前夕五十年不遇的大雪冰冻恶劣天气,全系统上下团结一心、艰苦拼搏,夜以继日、连续作战,竭尽一切力量,克服种种困难,努力把冰雪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取得了这场重大战役的全面胜利,展现了“团结拼搏、务实创新、无私奉献、服务大局”的*交通精神。冰雪灾害期间,全市2条高速公路、6条国省道重点保障线和主干航道一直处于基本通畅状态,公路旅客运输量平均每天达到9.2万人次,水路电煤运输完成31.47万吨,油品运输完成5500吨,且没有发生一起严重治安问题和其它。市交通局被交通部和省委、省政府评为全国、全省抗灾保通先进集体。另外,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的部署、要求,还圆满完成了援川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板房运输、组织车队赴京服务奥运等临时性重大任务。

10.紧贴中心,思想作风建设取得进步。高度重视固本强基工作,大力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过硬队伍。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机关学习日,以及邀请专家进交通作形势报告和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理论,并结合学习,深入推进十七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筑牢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基础。通过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服务一线创新业”活动、“千名领导调研破难”专项行动和“创业创新好班子”创建活动,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破难,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带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奋发图强、创业创新。通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制定《*市交通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实施方案》,健全集体领导、政务公开和工程招投标等制度,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屏障。通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公路等创建活动,着力培育交通从业人员崇高的理想追求和价值理念,进一步促进了交通文化建设。

此外,20*年,全系统在科技强交、湖航改革等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所有这些,得益于上级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此,谨表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全市交通主要工作,虽然很多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和进步,但也有不少矛盾和困难。主要有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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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风险是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环境与技术、经济方面、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等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的损失。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加强实施合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风险的发生。

1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分析

1.1 施工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当事人意识表述是否真实;合同和形式是否全面、或未能针对性地拟订解决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的保险和索赔、工程款的拨付、合同解除等具体情况的条款。这些问题通常都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条款不平等,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权利不平衡,使承包方在极其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着质量、工期、资金等多方面的风险。比如索赔条款本应是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在许多合同中却闭口不谈;又如误期罚款条款,几乎所有合同中都有详细规定,而且罚则极严,但提前工期奖励从不细说。

合同文字不严谨,语言叙述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有效合同的订立,应当有准确、明晰的文字来体现。但有些合同签订时由于人为的或客观的原因,对合同条款拿捏不准或措辞含混不清,或对承包人的义务规定得非常具体,而对其应享有的权利则一笔带过,甚至对有些关键事项含糊其词。比如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在有关追加款额的条款中写道:“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增加款额”这类字句。那么,何为重大设计变更则并无细则明说。一旦出现类似情况,发包人往往便会视情随意曲解。

1.2 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履约能力差,存在着拖欠工程款的风险。由于发包人经济情况发生变化,无力支付工程款;或发包人的信誉差,不诚实,建设资金缺乏或违规工程的存在,使后续资金不能按时到位。

1.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付款,或者发出错误的指令。

1.4 合同选择的分包商不当,会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量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影响了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

1.5 经济方面的风险。市场价格不稳定,存在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和设备市场价格变化大,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承包价。建设工程的合同标的,存在着先定价后成交的价格风险。合同的标的需要一定的过程才能完成,受市场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人工、材料的价格时常发生剧烈波动,故定价合同、包干价合同的签订均给承包人带来较大的风险。

1.6 管理和技术方面、环境风险和工程量的变更、经济签证的风险。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设计施工图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条件和作业条件的意外变化等,使工程量增加。而发包人不按时签证或回复联系单,给承包人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

上述列举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主要风险,从风险表现来看,这些现象属于合同风险管理的范畴。因此,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防范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律风险

2.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专业化、正规化,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到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合同管理人员的组成应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组成,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2.2 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和程序,建设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的评审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统计及归档制度。同时,还要将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与建设工程合同投标报价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始终。

2.3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是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和掌握有关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及合同签订和变更、索赔程序;同时还要具备工程管理、造价管理知识和实际运用的能力。二是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和培训。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需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要进型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使其在岗位上成才。三是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2.4 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在工程投标阶段,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详细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研究投标策略,报价准确合理,是减少风险的潜在因素。

2.5 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分析工程风险。积极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其目的是通过在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促使建筑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合同目标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实施有效管理的活动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订立中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以及合同纠纷管理。

2.6 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采用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是施工合同趋于完善的有效途径。由于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作了全面、准确的规定和约定,可操作性强,风险较小,有利于防止当事人主观上的疏漏,有利于合同正常履行,也能有效地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虽然,合同风险因素的存在、发生及发生的后果都具备不确定性,难以预测、评估。但是也有一定的规律,发包人和承包人都应重视历史经验数据,最大限度地占有信息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力强施工合同管理,寻求有效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风险引起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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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2004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满3周年了,这意味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3年保护过渡期结束,2004年12月11日起建筑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中资、外资企业都将享受“国民待遇”。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逐步对我国国民经济主要支柱的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给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另外,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它的法律强制性,因此在建筑领域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是联系各合同主体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2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我国加入WTO后,施工企业与国际交往逐渐频繁,到国外承包的工程及在国内承包的国际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严格的合同管理是这些国际工程的惯例,一般都严格使用FIDIC合同条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建筑和合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另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业主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单位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

(3)施工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4)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对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我国的合同管理起步较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另外,由于外部环境不规范的因素太多,企业内部还没有形成重合同的意识和重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环境。

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的一个合同就有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3.2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促进人,

3.3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3.4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4总结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金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策略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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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合同主要包括村权属的荒山、荒地、房屋、厂房、果园、水塘等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对外投资合同及土地流转合同,村民委员会依法投资开发的建设项目合同以及合作开发的建设项目合同等其他村级经济事项涉及的合同。

二、农村经济合同的签订程序

农村经济合同的签订应依相关法律规定,按范本签定。因农村经济合同标的特殊性,签订前,还须按“三资”管理要求经几道程序,对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及集体投资或合作开发的建设项目,应按民主理财的“六步”程序法进行。

所谓“六步”程序法即为如下六步。

第一步:由党支部提议。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项目议案由村党支部统一受理,并拟出初步意见。

第二步: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村党支部拟出初步意见后,村支部书记应及时组织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第三步:党员大会审议。对于“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意见,党支部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审议,党员会议参加的人数应超过全体党员的2/3,审议的事项,必须实到会半数以上的党员同意后,方可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提交。

第四步:议案公告。党员大会通过的议案在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前,要采取书面文字形式向村民进行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天。

第五步: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是农村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一般情况下,农村的重大事项可由村民代表大讨论决定。议案经公告后,党支部和村委会应及时组织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议案进行讨论表决。乡党委政府应派人参加会议。表决的结果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备案。

第六步:结果公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要通过公开栏及时进行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决议事项应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游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经以上这六步程序通过后,依法签订经济合同,并上报乡经营管理站审核,无异议后,由分管领导审批,并由乡经营管理站备案。对5000元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在履行以上民主议事“六步”程序后,应由村两委班子组织,依法实施公开招投标,招投标项目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招、投标10日前公示。新建项目要编制预算,报乡镇经营管理站审核。

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的,必须由村两委研究提出意见,报乡经营管理站审核,再经乡分管领导审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再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并报乡镇经营管理站备案。由乡镇经营管理站按村建立经济合同台账,并同经济合同款项票据一并输入“三资”管理软件,实现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四化”管理,即现代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

三、农村经济合同的监督和管理

各村签订经济合同时,合同内容应由乡镇委派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把关、完善和修改。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到乡镇经营管理站审核、鉴证,留一份原件在乡镇经营管理站备案。凡是程序不合法、内容不合法的经济合同,坚决退回,对合同内容不健全、不完善的进一步的规范。

对因工作不深不细,特别是违反规定,擅自、私自、随意签订经济合同的村负责人,将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的村负责人进行经济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不采取招标、投标等方式或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集体资源的,以及私自决定应由民主讨论决定事项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照成经济损失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以集体名义签订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由乡人民政府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有责任人承担。对拒不改正的,是村党支部成员的,按党纪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依法给予罢免;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各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本村经济合同的监督工作。乡镇经营管理站要认真履行职责,配合乡镇纪委,结合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经济合同履行中双方当事人应遵守的主要条款及内容提前予以告知,并在事后及时跟踪检查落实情况。凡涉及合同约定资金的,乡镇经营管理站每月根据合同约定时间、金额,进行催收,对多次告知仍不交纳的,乡镇经营管理站将冻结其备用金。

合同到期,乡镇经营管理站下发通知,提示村委及时进行安排。

四、农村经济合同的归档管理

农村经济合同档案是否齐全完整规范、真实可靠,是保障新农村政治稳定、村务公开的基础,因此,农村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应认真、规范,达到“有档可查、有档可依、档在事明”的档案管理效果。做好农村经济合同的归档管理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借助三资清查工作,加大对前期已签订农村经济合同的清查力度。通过“三资”清查,将村档案室的经济合同档案及合同附件以及散存在个人手中的合同档案,统一按照档案法的规定,采取村级农村经济合同档案乡镇管理的方法,全部由村移交到乡镇档案室代为保管,乡镇为村提供合同复印件,以便日常利用。对一些口头合同或协议要统一采用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依据合同法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六步”程序形成正规的档案,并于其他合同一并交由乡镇档案室代为保管。最后由乡镇合同管理部门将村交来的经济合同统一按村分类做文字归档,同时将合同的基本信息和签订流程输入“三资”管理软件,并将文字档案扫描入电脑,做成电子文档保管,实现合同的现代化管理。确保合同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二)所有合同必须建立台账,登记造册。原有集体经济合同复印件报乡镇档案室保管。对于现在已发包或租赁的集体资产、资源,原则上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维持现状,重在今后管理。但存在严重问题或明显违规违法的,要重新规范或予以纠正。

乡镇有关部门在指导村签订经济合同时,至少要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乡镇档案室保管,由乡镇委派专人管理,对各村的经济合同分村管理,分类别按档案管理要求归档,并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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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议问题度身定做的条款

本次制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提示,开发企业建设商品房必须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房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开发企业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有其他问题的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开发企业应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此外,由于北京冬天的供暖问题是购房者一大关心的问题,由此引发的能源节约条款也成了这个合同的亮点。开发商另外应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关的上水、下水、电、供暖、燃气等按约定的日期达到使用条件;公共绿地、道路、停车场,幼儿园、学校、会所、购物中心、体育设施等其他设施也应按约定的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买房人对开发企业入住时必须先交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物业服务费用、供暖费等税费,存在较大争执,甚至引起集体上访。本次制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提示双方在签约时可就有关税费的缴纳是否委托进行约定。购房人不同意委托开发企业代交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物业服务费用、供暖费等税费的,购房人必须按有关规定自行依法缴纳。当事人双方就交费的具体事宜应进行约定。

示范文本还约定开发企业应明确所售商品房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名称,该物业企业必须已取得物业管理资质,同时还需约定地上停车费、地下停车费的收费标准。

综合上面讲的几大特点,我们可以看出北京新版合同的一个主要特点:它具备鲜明的地方特色,注重保护消费者,而且根据当地比较多发的房产纠纷,如虚假广告、配套设施不到位、税费交纳争议、供暖问题、停车费以及前期物业管理等,制定了密切相关的条款。

开发商大叫三难

新版合同出台后,给开发商带来更多约束,而很多条款对于开发商来讲实行起来异常艰难,而北京的开发商的“难惹”也是出了名的。对其中三个修改较大的地方,开发商提出了强烈质疑。

首先,新版合同中增加了出卖人对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承诺条款,要求出卖人承诺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空气质量,防水功能,装修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等方面必须达到国家和本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定以及和买受人约定的条件,否则需要承担赔偿甚至退房的责任。与以前的版本比较起来,不仅把质量约定的范围的规定扩大到了空气质量,而且对防水、装修、装饰的质量问题都进行了更明确的约定,提出了赔偿的方式。

而这一点对于开发商来讲扩大了责任范围。一些开发商认为对于工程材料的质量很难达到完善的控制,主要由于上游材料厂商的产品质量控制不是很严格,在如此大的工程中能够有完全质量保障的材料并不多,因此对如此多的细节进行约定增大了开发商的风险,而且建材厂商的产品质量也不会因为新版合同就有所提高,因此这样的条款对开发商来讲是不公平的。

而北京隆安律师事物所的陈旭律师对此认为,这样的规定的确增加了开发商的责任,但是其目的就是要求开发商更严格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和建材商,由此形成的风险需要开发商与建材商之间以更严格的法律合同加以约束,从而形成消费者约束开发商,开发商约束施工建材商的良性机制,形成整个产业链的良性循环。

其次,新版合同中新增加的条款还包括商品房实行节能措施的规定。此条款要求商品房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的“居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按照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同时买房人可以向出卖人要求赔偿违约金。

对此条款一些开发商认为现在为市场竞争压力使得建筑设计越来越重视外观美化,大面积采用落地玻璃、包括大面积的挑高等措施都一定程度上对能源消费有所增加,完全按照“居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行有难度。而且开发商担心很多买房人在购买的时候要求新奇美观的设计,而使用的时候又要求节能指标,这样会造成明知道这样的房子对能源有所浪费还是购买,而住房的时候有任何的不满都可以以没有达到节能措施对开发上要求索赔,这也是不公正的。

作为本次新版合同律师委员会委员的陈旭律师对此也有解释,他认为开发商在设计上有义务遵守国家相关的规定,或者与买房人事先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对房屋耗能情况进行明确约定,也可以免除开发商在这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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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企业的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和国际先进企业的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所以强化对基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尤其是甲方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的风险管理和绩效管理,能够解决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合同管理组作为整个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内容,其对整个项目的正常运行与建设目标的实现起着直接的影响。

1.合同管理体系

按照甲方实际情况,建设和规范以合同管理为中心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是解决基建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的基础,也是全面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首要选择。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其一,设立合同管理机构。把合同管理工作与法律审计部门挂钩,对于管理阶层较多的单位,各阶层需要独立设置合同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造价审定、工程技术以及施工管理等专业人才,以此为全面审核合同和监督合同执行过程提供基础[1]。

其二,进一步完善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制定合同调查、起草、审核、协商、审批以及评审等制度;制定规定事项报告与定期检查制度;制定合同的内部审核制度;明确合同的管理程序;完善合同的风险管理制度、奖惩制度与合同责任制度等。此外,甲方还需要按照具体管理情况对合同管理权限进行调整[2]。

其三,完善工作程序。合同的签订需要通过合同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评审、签字确定,才能够办理用印手续,避免管理工作发生失控情况。如某单位的审批流程:①采购办草拟采购合同单位法制处出具法律意见书(单位内律师或顾问出具)采购办主任(基建办主任)审核财务处、监审室会签采购办主任审核/分(协)管基建工作的领导审核。②主要领导授权签订合同、合同标的总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重大项目经党组集体会议研究或圈阅决定签订合同。通常情况下,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盖基建办印章,由基建办主任盖章或签字。但是,特殊情况(有规定或异议的),合同可以由单位名义签订,使用公章与法定代表人章,盖章程序为:凭合同事项内部签报批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这样层层把关,严格控制,保证合同签订合法合规,不出或少出纰漏。此外,在合同实行结束后,需要做好总结工作,以此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其四,编写工程项目合同的评审指南。为确保合同评审的客观性、规范性与科学性,要求对有关规定与要求进行整理,为编写评审指南提供资料。

其五,严格进行阶段性合同监督审核工作。在合同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包括工程管理、预算、招投标以及物资采购等部门在内,对投招标、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等所有环节进行定期监督和审核,及早发现与更正其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合同可能潜在的风险进行控制[3]。

2.基建甲方加强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

对于风险管理要从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入手,制定规章制度以此明确分工与职责,并规范与协调相关工作;建完善合同风险的控制组织体系,建立风险管理机构,以此全面覆盖基建管理的所有部门(例如某单位建立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事前事后的监督审批机制,实现了法律、财务、监察、基建各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建立档案管理体系;设置专门的负责人,对合同资料与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保存,以此完善工程资料的文档系统,从而加强风险管理。此外,对合同主体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并选择工程条款;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实时的跟踪监控,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加以解决,避免由于出现风险事故而造成经济损失。

3.基建甲方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绩效管理

我国基建工程项目的合同绩效管理,是按照不同基建工程项目的不同环节与特征,在遵循一致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动态协调性原则以及重要性原则的基础上,将绩效管理目标分解成若干个小目标,并建立一套合理、科学、完整的合同绩效评价体系。而评价指标主要分成绩效指标与结果绩效指标这两类。其中项目行为的绩效评价指标指的是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行为与态度,能够分解成合同的管理部门、工程的管理部的二级指标。而结果绩效指标指的是对项目建设的经济效果和技术效果进行客观的评价。此外,合同管理人员还需要对每个项目中影响合同绩效管理的因素进行分析,建立适应每个项目的合同绩效评价体系。招投标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社会性强的系统工程,在基建项目合同绩效管理过程中,遵循公正原则、公开原则与公平原则。

4.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作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整个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需要对基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引起高度的重视,并深刻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实践中归纳和总结合同管理的新方法,甲方需要加强合同的风险管理和绩效管理,全面提供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唯有这样才能够保障整个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也才能提高本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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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labor contract law" of the enterprise labor contract standardization put forward higher request, workflow to more careful and tight, increase the enterprise's illegal cost. How to solve the "labor contract law"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labor contract of published between them, to standardize enterprise of labor contract, dissolve the enterprise and employees about the labor contract between the conflict and contradiction problems, and promote the whole enterprise in the labor contracts standard, reasonable and legitimate, will all the accepting unit is necessary in the face of reality.

Key words: the labor contract law; Real estate enterprise;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施行是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所产生劳动关系的调整,是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新分配。这为房地产企业的劳动合同用工管理规范化提供了极强的法律依据,给房地产的劳动用工管理模式带来了深远影响。

1.目前房地产企业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事实劳动关系。在房地产企业容易引发事实劳动关系包含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应签而未签订劳动合同,招用劳动者后未及时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其二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劳动关系。在用工过程中,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将增加房地产企业违法用工的成本,还为将来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埋下隐患。

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缺乏了解。部分房地产企业用工管理人员没有认真研究思考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不能随意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否则,房地产企业就属于违约,还要承担违约责任。考虑到房地产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如果房地产企业进行内部机构调整和精简时,劳动者不服从调配,将会使房地产企业的用工管理工作陷入被动。

对劳动合同的管理不完善。部分管理人员不清楚用工管理流程和规范化操作,致使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搁在一边,没有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和终止手续;有的甚至造成了劳动合同的遗失。

对劳动者的考核不到位。有些房地产企业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对劳动合同工缺乏严格考核,部分劳动者产生消极怠慢情绪。因碍于情面,对部分劳动者的考核大打折扣,不能对劳动者法定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该终止的终止不了,该解除的解除不了,给房地产企业的劳动合同用工管理带来了被动和掣肘。

社会保障不完善,引发劳动争议凸显。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房地产企业应依法为劳动合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有些地方由于参保制度的不完善,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一方面强调全员参保,另一方面又对农民工参保设置了许多障碍,如参保无法续保、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的人员不让参保等,既影响了个人参保的积极性,也使得部分房地产企业未足额为劳动合同工参加社会保险,从而引发劳动争议。

2.推进房地产企业劳动合同用工管理规范化的对策

深入学习《劳动合同法》、领会精神实质。房地产企业用工管理人员,需深入学习《劳动合同法》,领会其精神实质,规范的实施劳动合同用工管理。通过学习,明确不签订劳动合同房地产企业将承担的不利后果,在招用劳动者后要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鉴证、终止、解除等相关手续,避免产生事实劳动关系。同时房地产企业深入探讨建立完整规范的劳动用工管理程序,依法建立劳动关系,避免由于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带来的风险。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房地产企业建立的规章制度是规范劳动合同工的行为准则,也是单位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的依据。规章制度一定要程序民主、内容合法、条款清晰,表述准确,有较强的操作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所谓“严重违反”,“严重失职”,“重大损失”都是模糊概念,要求用人单位立足于用工管理实际,对类似模糊概念加以明确和界定。只有建立健全对劳动合同工的考评制度、考核指标及岗位责任,才能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据可依、论据充分。

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证据意识。《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课以更多的举证义务。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如果用人单位无法举证证明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将承担败诉的风险。房地产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人员在平时工作中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留,以免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使房地产企业陷入不利地位。对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本人主动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房地产企业用工管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征询劳动者,并保留劳动者同意的书面证据,避免因劳动者事后反悔而出现的劳动纠纷。

建立有效的纠纷应对机制。《劳动合同法》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逐渐加强。由于劳动仲裁案件的诉讼成本降低,劳动者将更加频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引发越来越多的关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合同解除等一系列纠纷。房地产企业应建立劳动关系预警和协调机制,争对日常管理中容易引发劳动争议的问题、环节和分歧采取必要的措施,提出相应的对策,消除劳动争议隐患,化解用工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增强企业预防控制劳动争议的能力。

3.结语

总之,企业的劳动合同用工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企业应当吃透法律精神,增强法律意识,用足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用工管理过程中充分维护企业的权益并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按规定履行劳动合同的全部义务。并利用贯彻劳动合同法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水平,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科学长效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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