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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管理包括税收流失的风险管理和税收执法风险管理,本文重点阐述税收流失的风险管理。
一、税收风险管理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源分布领域越来越广泛,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经济决定税源,税源决定税收,这是一个简单的税收经济学原理。但在实际税源管理过程中,由于受诸多客观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税源并不一定完全形成税收,从而导致客观税源决定的纳税能力与实际税收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差异,这种差异表明税源管理过程中事实上存在税收流失的风险。
根据《中国税务稽查年鉴》公布的,全国税务稽查数据显示的全国税收流失率,与同期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总额,可以推算出同期全国税收流失额。从数量上看,我国税收流失的总量逐年增加,近五年每年在3000-4000亿元左右,数额惊人。税收流失影响了我国的财政收入,弱化了税收宏观调控功能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如何有效地减少税收流失,是理论界和各地税务机关多年来一直不断探索的课题。健全法制、完善税制,规范税式支出、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意识等等,其中最直接有效可控的措施,是建立现代税收征管体系。自20__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多次提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构建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征管体系的要求,即“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信息管税”、“税源专业化管理”、“风险管理”的提出,为实施全面的税收风险管理做了技术、业务和理论的准备。可见,税收风险管理是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税收风险管理也是国际税收管理的发展趋势,是学习借鉴国际税收管理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与我国税收管理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各地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和实践,已取得初步成效。但由于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处于起步阶段,在诸多方面尚存在许多瓶颈需要破解,很多难题需要探索和研究解决。
二、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
(一)税收风险概述
1.税收风险及税收风险特征。税收风险是实现税收征管目标的障碍,是指国家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在系列不确定性因素导致纳税人未全面遵从税法的情况下,形成的税收流失的可能性,使实际税收的征收结果与税收预期之间客观上发生偏差。
税收风险从狭义上讲,主要是指管理性税收风险,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纳税遵从风险,二是税收执法风险。本文研究的是纳税遵从风险,即由于纳税人对政策认识不足、工作疏漏等情况造成非故意性不遵从,纳税人利用自身信息优势等不正当方式故意或恶意不遵从,形成的税收流失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
税收风险除了具有一般风险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其独有的特征属性:隐蔽性和潜伏性,税收风险形成机制复杂多变,使得税收风险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察觉并加以管理。纳税人利用技术手段将税收显性风险人为处理为隐形风险,促使风险累积,导致风险压力,形成真正的税收流失;难于化解性,税收风险与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运行、税收制度、税收管理体制、管理能力及纳税遵从度等方面密切相关,使得税收风险的防范、控制、化解的管理难度较大;传导性,税收风险会在上级或下级税收之间传导和扩散,导致整个税收系统风险共担。税收系统又与社会经济紧密相关,相互影响、相互转化。所以,税收风险仍然是最为严重的社会性风险。
2.税收风险的分类及表现形式。税收风险的分类:按照风险来源,可分为税务部门税收风险和企业税收风险;按照风险的可测程度,可分为指标性税收风险和非指标性税收风险;按照风险等级评定,可分为一般税收风险和重大税收风险;按风险承担主体不同,分为纳税人风险,扣缴义务人风险,税务人风险,纳税担保人风险,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风险;按税收征管过程的具体环节,分为税务登记风险,财务核算风险,税源监控风险,纳税申报风险,信息报送风险,税务检查风险。
税收风险的表现形式:在纳税人方面表现为少缴税(可能是无意造成的,也可能是故意逃税),纳税人在技术上履行了纳税义务,但因对税法的理解不同,而可能在遵从上出现问题;在征税人方面,表现为税法缺乏透明度,税收征管方式发生了变化而纳税人并不知情等。
(二)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
1.税收风险管理的概念。税收风险管理: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合理配置管理资源,通过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处理,以及过程监控、绩效评估等措施,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的过程和方法。税收风险管理是现代管理科学和现代税收管理相融合的一个产物。
2.税收风险管理的理论来源。风险管理具有悠久的历史,现代风险管理思想出现在20世纪前半世纪,如法约尔的安全生产思想,马歇尔的“风险分担管理”观点等。1938年以后,美国企业对风险管理开始采用科学的方法,并逐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1950年代风险管理发展成为一门学科,加拉格尔在“风险管理:成本控制的新阶段”的论文中,提出了风险管理的概念。1970年代以后逐渐掀起了全球性的风险管理运动。1970年代以后,随着企业面临的风险复杂多样和风险费用的增加,法国从美国引进了风险管理并在法国国内传播开来。
与法国同时,日本也开始了风险管理研究。近20年来,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先后建立起全国性和地区性的风险管理协会。1983年在美国召开的风险和保险管理协会年会上,世界各国专家学者云集纽约,共同讨论并通过了“101条风险管理准则”,它标志着风险管理的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86年,由欧洲11个国家共同成立的“欧洲风险研究会”将风险研究扩大到国际交流范围。1986年10月,风险管理国际学术讨论会在新加坡召开,风险管理已经由环大西洋地区向亚洲太平洋地区发展。中国对于风险管理的研究开始于1980年代。一些学者将风险管理和安全系统工程理论引入中国,在少数企业试用中感觉比较满意。中国大部分企业缺乏对风险管理的认识,也没有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作为一门学科,风险管理学在中国仍旧处于起步阶段。
3.税收风险管理发展进程。oecd(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组织)作为国际组织把现代管理科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现代税收管理相融合,推进了税收风险管理的发展:1997年7月,oecd通过一个名为风险管理的应用指引,对在税收管理领域中应用风险管理模型进行了扼要描述。20__年初的oecd战略管理论坛一致同意,为促进税收遵从风险管理的实践应用,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税收遵从风险管理,提供更加全面的指导。20__年5月,来自oecd成员国的许多税务官员在伦敦召开会议,组建了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主要是关注影响中小企业国内税收遵从问题。20__年10月,oecd批准了税收管理遵从小组论坛提供的,题为《遵从风险管理:管理和改进税收遵从》的税收风险管理应用指引。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日本、美国等近二十个国家税务专家参与文献的起草工作。20__年,oecd在南非开普敦召开了税收管理论坛第四次会议,讨论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相关问题。
税收风险管理在我国的发展。20__年全国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大力推进信息管税,树立现代税收管理新体系;20__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信息管税就是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依靠立法大力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以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利用为基础,寻找和识别税收管理风险点和风险源,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管理措施。20__年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将税收风险管理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各地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和实践,已取得初步成效。
三、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成因分析
(一)税收风险产生的因素
税收风险的产生是由诸多因素作用引起的:。
从纳税人偏好角度看,纳税人会比较遵从成本和不遵从成本,从而做出遵从税法还是逃税的决定。遵从成本越高,不遵从程度也越高;只有当不遵从成本高于不遵从收益时,才能对不遵从行为起到负激励、负强化作用。
从税收制度的角度看,税制和税率的不合理、收入和税负的不公平、征管程序的不公正,容易导致纳税人的不满或产生对立情绪。
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角度看,纳税人和政府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纳税人通过缴纳税款,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但在现实中,这种关系是不完全等价的,公共支出违背公众意愿,纳税人得不到应有的优质公共服务时,政府公信度下降,也会导致纳税遵从度降低。
从税收法制的角度看,税收在立法环节的法制环境不完善;执法环节的权限和程序内容存在质效低下;司法环节存在大量税收违法和税收侵权行为未走司法程序的情况;法律监督环节流于形式等,没有给纳税人创造一个相对公平的纳税环境。
从税收征管的角度看,征纳双方存在征纳博弈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纳税人会利用信息优势为纳税不遵从作掩护,税务机关如果征管不严,会客观上助长逃税、骗税的风气,产生社会性税收风险。
从人员素质的角度看,税务人员职业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纳税人的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也不容乐观。
综上所述,引发税收风险的原因复杂多样的,税收风险只能控制无法彻底根除。但税收风险和风险因素之间存在联系,我们可以通过采取因素分析和控制的方法,来达到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减轻风险损失强度的目标。
(二)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原因
税务机关的基本管理目标是提高纳税遵从度。作为实施税收管理的主体,其拥有一定的资源条件,但是要保证每一个纳税人全面遵从税法,这些资源又总是不足的,即征管资源是有限的。这就意味着,科学有效的税收管理必须尽量将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充分的利用。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对税收遵从风险容易发生,且风险级别较高的领域,优先配置资源,从而有效地、有针对性地应对风险,获得较高的纳税遵从度。税收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帮助税务机关找到管理资源配置策略和遵从目标最大化之间的最佳结合点。
税收风险管理不仅是为了更好地选择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案源,一方面是为了通过预先的分析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积极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最有效地使用资源,使得管理措施最终对于缩小税收遵从缺口规模起到最有效的作用。
如果税收管理中没有一种工作机制持续地研究分析、寻找识别税收管理中的风险在哪里?哪些纳税人是最需要关注的风险纳税人?那么税收管理只能是管理所有的纳税人,没有重点地管理,没有针对性的管理,这种管理会给征纳双方带来成本的增加,是一种低效地管理活动。
四、税收风险管理的流程与内容
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及内容设计一般包括税收风险战略管理、风险的分析识别、风险的等级评定、风险的应对处理和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
(一)税收风险管理的流程设计
税收风险管理是对管理目标科学规划,税收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程度等级排序、风险应对处理、风险控制降低、排查的管理流程系统。税收风险管理是一个周期循环、不断改进、螺旋提升的管理过程。
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基本上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明确税收风险管理战略目标,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及相关制度和标准,是顶层设计的基础阶段;二是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即运用涉税信息数据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测度与排序、预警监测,是事前、事中对税收风险的预警防范阶段;三是税收风险的应对处理,是税收风险有效控制、排除阶段;四是税收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和改进完善,是事后考核评价阶段。在整个风险管理流程中,第二和第三阶段是核心重要阶段。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按照科学的操作流程依次进行,细化流程节点,有序开展,相互衔接,有效配合,分部门分阶段推进和实施。
(二)税收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
1.税收风险目标规划。明确税收风险管理目标和研究制定战略规划,是税收风险管理的开始阶段。税收风险目标规划是指管理层在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一定时期内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阶段重点、方针策略、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等作出的具有系统性、全局性的谋划。制定一个完整的目标规划,首先要对内外部形势做准确的判断,明确组织目标,确定实现目标的方针策略和实施的重点步骤,以及必要的组织技术保障等。
2.税收风险的分析识别。税收风险识别就是通过运用涉税信息和风险特征库技术和相关工具方法,寻找和发现税收风险可能发生的领域、行业、纳税人及具体的税收风险发生环节,为税务机关实施风险控制和排查给出明确的指向目标的过程,是技术层面的基础环节,也是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基础是采集有关涉税信息数据,运用相关数理 统计和技术方法分析识别,发现导致潜在税收流失损失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表现及风险区域和风险点。
3.税收风险的等级排序。对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损失程度进行分析、判断和评价,确定税收风险等级,进行风险等级的高低排序,并进行风险预警提示和信息,对不同程度的纳税人和风险实施分类预警提示关注的管理过程。
4.税收风险的应对处理。风险应对环节是对税收风险分析预警监控的税收风险信息作出及时有效应对和控制的管理环节,是税收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对税收风险的及时有效控制和降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税务机关根据风险等级,合理配置征管资源,选择分类应对处置的风险应对策略,对无风险和低风险的纳税人采取优化纳税服务和纳税辅导、风险提醒等服务方式;对中等偏高风险等级的纳税人实施案头审核分析和税务约谈等方式;对高风险纳税人采取税务检查或立案稽查等方式,进行风险应对。随着税收风险等级的提高,风险应对控制逐渐由优化服务到辅导,由柔性管理到监控管理,最后到刚性执法。
5.税收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税收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是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的最后管理阶段,是基于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和机制对税收风险管理运行过程和工作结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全面总结评价、考核激励的阶段。科学的绩效评价可以为税收风险管理效能的持续提升和优化完善,提供有效的激励、信息反馈和决策支持。
五、国内外税收风险管理探索与研究综述
(一)税收风险管理的国际成果与经验
1.打破行政属地限制,对组织机构进行扁平化、专业化分类设置。美国国内收入署在1998年的《联邦税务重构与改革法》确定了美国联邦税务局的新组织结构,改变过去“一刀切”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机构设置层级少,扁平化和专业化,管理模式和资源配置趋于集约化。首先是按纳税人的规模类型、性质和特点进行科学分类,在全国设置四个税收征收管理业务部门。其次突出对大企业遵从风险集约化管理,加大管理资源的配置力度,优先配置高级管理人员,为纳税人提供多种专业纳税服务。体现了把有限优质征管资源优先配置在规模大、风险大的区域的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
2.涉税信息管理水平高,信用制度成熟。欧盟委员会和oecd成员国普遍推行纳税人登记编码制度,纳税人的一切涉税事宜均通过税务代码办理,并通过税务代码运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监控管理其所有涉税信息及信用记录。美国国内收入局利用统一的社会安全号码,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对纳税人进行登记和涉税信息数据监控管理,涉税信息的来源渠道广泛、丰富并较真实。此外,oecd国家普遍制定了针对涉税信息报告的法律制度,为税务机关获取第三方信息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美国国内收入法,详细规定了几乎所有主体在内的源头信息报送义务。这些规定有效解决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遵从风险管理提供了丰富的、高质量的基础涉税信息数据资源。
3.计算机信息网络及量化管理技术发达。发达国家通常建立由全国统一规范的先进计算机征管信息技术系统,并由国家层面主导,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系统联网,将税务部门的征管手段延伸到国家的各个领域,与银行、保险、海关等部门实时传输、共享各种涉税信息数据,交叉比对稽核,为税收风险管理全程提供科学规范、优质高效的信息源。
4.风险管理流程设计标准化。oecd成员国税收风险管理基本上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制定规划及相关制度和标准;二是运用涉税信息进行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三是风险应对处理;四是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四个阶段形成一个周期性的闭环。
美国国内收入署建立了相对公平、稳定的全国性长期纳税遵从风险评定预警监测系统,该系统依据美国税制体系建立了量化的风险模型,其中以“判别函数工作量选择模型”为代表。以纳税申报表信息为基础,涵盖大量第三方信息,实现综合采集、加工、比对、测算,识别监测纳税人遵从风险发生的概率及风险程度,对纳税人申报表进行量化测度,评出风险分值,由计算机筛选出10%风险程度高的纳税人作为稽查对象。系统结合当年经济发展、物价及薪资水平等因素不断优化改进、调整完善,具有有效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5.分类设置风险应对形式。oecd成员国风险应对处理的特点是改变对不遵从的纳税人一律从严惩处的传统应对策略,根据风险类型和风险等级,采取差别化、针对性的分类处置和干预措施,建立了多元化的遵从风险分类应对控制管理体系。
澳大利亚建立了“金字塔”式的风险应对处置管理模型,反映了差别化、递进式遵从风险分类应对控制体系。
美国国内收入署把“服务+执法=纳税遵从”确定为税务机关的战略目标,也运用了“金字塔”式的风险应对模式,通过宽严相济的递进式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有效提高了纳税满意度和遵从度。
(二)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的探索与初步成效
1.推广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统一思想认识。20__年7月召开的全国税收征管改革会议提出统一思想,凝聚合力,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会议指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就是要把风险管理贯穿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形成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评价的闭环系统,对不同税收风险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和递进式的风险管理策略。”在各级领导的积极倡导和推动下,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培训和学习,对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战略意义有了较普遍的认识,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共识和组织文化初步形成,并将税收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方案设计实践探索列入税收管理的工作重点并付诸实施。
2.各地税务机关积极探索税收风险管理模式,风险防控体系初步建立。先进税源专业化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安徽国税局搭建全省税源监控分析平台,开发90个行业税收风险模型,设置了198项指标,通过模型工具进行风险识别和等级排序,对每户纳税人自动生成风险识别报告,模型准确率在80%左右。江苏国税局开发并运用了集外部第三方信息数据利用为一体的税源风险监控管理信息化综合平台,全面实施和推进税收风险管理。
3.调整优化征管资源,明确税收风险管理职责。各地税务机关根据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和风险等级程度的不同,重新配置征管资源。把税收风险管理职能从属地日常税源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实施专业化管理。尝试推进机构实体化、扁平化,市(地)、县(区)级税务机关从以行政管理职能为主向以直接承担税源税基 风险监控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转变,设置风险分析岗位、风险评估岗位等,优化了岗位设置,将最优的征管资源配置到税收风险高发地区、行业和企业的管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地)、县(区)级税务机关税收风险的控管能力。比如:江苏国税局探索将税源按规模划分为大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类分级监管;青岛国税局将全市信息分析、市级以上重点税源监控、高风险应对、跨区域纳税评估等任务上收到市局,强化税源管理职能。江苏地税局对跨地区经营、行业跨度大、组织结构复杂的纳税人,以省、市机关为主体,建立协同管理机制,实施风险管理。
六、乌鲁木齐市地税系统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情况
20__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要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加强对税收风险的识别、排序,对高风险点集中力量进行处置,以最大运用有限征管资源,不断降低纳税遵从风险、减少税收流失。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根据自治区地税局开展税收风险管理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集全局之智,举全局之力,积极助推税收风险管理技术与业务的融合,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统一思想认识,找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切入点。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紧密联系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围绕影响税收征管工作全局的主要矛盾,充分认识风险管理理念的现实价值和战略意义,通过引入风险管理的思想、方法、手段,来破解当前税收管理中的瓶颈问题。在乌鲁木齐市地税系统20__年半年税务工作会议上,市局正是提出了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的导向,同时提出要将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借鉴国内、区内成功做法,勇于实践,开创税收征管改革的新局面。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使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运行。
通过对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的学习和理解,结合自身税源特点和机构设置情况,制定下发了《税收风险管理实施意见》,制定了《税收风险管理办法》、《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等,为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从而引领各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了工作中因无头绪出现杂乱无章的情况,使这项探索性的新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制定了《乌鲁木齐市税收保障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协税职责和涉税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为税收风险管理及时准确地获取第三方信息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开展多层次培训,提高宣传效果,突出实用性。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区分不同对象,开展风险 管理理论原理和实践应用知识培训。20__年11月,在全市局范围内抽调综合素质强的业务骨干,组成税收风险管理团队,全面深入地学习研究国内外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形成了对税收风险管理的系统的科学认识,进一步调研实践和深入思考;2013年3月,利用市局中心组学习的机会,举办了以市局领导、市局各职能科室领导和各区(县)局领导为对象的专题讲座;2013年6月,针对各区(县)局风险管理分管领导、风险应对业务骨干,举行了86人次的实践应用培训;2013年9月,针对全市税收管理人员的税收风险管理视频培训。在这些培训和讲座中,我们紧扣国内先行省市税收风险管理的通行做法和乌鲁木齐市地税的实际情况,逐一解答了什么是税收风险管理,为什么要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如何来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等问题。
(四)科学规划全面部署,逐步推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深化行业分析,选取试点行业。对乌鲁木齐市房地产业、金融业、餐饮业等重点行业进行深入分析,掌握行业经营特点、税源发展变化情况、涉税难点及主要涉税问题,形成行业专项分析报告。依据行业专项分析情况,确定房地产业为税收风险管理试点行业。
建立行业风险指标,测算确定预警值。针对试点行业特点选取风险指标。选取了综合税负、收入成本弹性、毛利率和连续三年亏损等指标,并根据行业财务核算特点对指标的计算口径做进一步的修正,测算确定预警值;建立同业税负模型,选取样本,对试点行业的税负进行测算,设置预警区间。
运用多种风险识别方法,锁定疑点企业。初步运用决策树比对分析法、财务指标比较分析法和逻辑推理法对试点行业进行风险识别,通过综合应用三种方法,利用税务机关内部数据,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确定重点风险监控企业。
分批推送,工作衔接有序。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将全市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持续开展起来。自2013年5月以来,按月筛选风险疑点户,并逐月分批向各区(县)局推送,实施风险应对。截至九月底,共推送5批185户风险疑点户,其中个体工商户91户,企业94户,未清理发票5524833份。风险点包括综合税负和各税税负偏低、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值、发票异常、个体建账户未进行汇算清缴、未按规定核销发票以及百万元以上大企业涉税政策漏洞等。市局根据各区(县)局的实际情况,本着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的原则,合理安排每批风险户的推送时间与反馈期限,使工作衔接紧密,有序进行,得到了各区(县)局的大力支持,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层基础。
实地评估,减少税收流失。鉴于目前的税收风险管理信息技术尚不完善,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推送的风险应对形式主要是开展纳税评估。要求各区(县)局对风险应对户在税务约谈的基础上,进行实地检查。由于风险点明确,纳税评估的质量逐步提高,税收管理人员对税收风险管理的认识程度不断加深。通过评估,截至9月底,前四批按期反馈评估结果的有141户,其中:个体工商户90户,企业51户(申请延期的19户),共查实未按规定缴纳税款17287万元,清理未验销发票5500910份,成绩显著。纳税评估一定程度上消减了税收风险,并对类似征管风险点起到了防范的作用,同时有别于立案稽查的柔性执法方式,也提高了纳税人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谐了征纳关系。
抽样复审,复审效果显著。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根据各区(县)局的应对反馈结果,有重点地开展了两批风险应对结果的复审工作,对风险应对过程和效果进行了及时有效地控制。组成4个复审小组,对应对程序和应对结果进行复核。截至9月底,共复审了17户纳税评估户,复审率达到24%。通过复审,查实增加评估税款1378万元(不含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16933.42万元),实际入库941万元。复审过程严肃细致,市局第一时间将复审结果真实全面地向各区(县)局通报,一方面提高各区(县)局对风险应对工作的重视程度,避免敷衍塞责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指出应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政策依据,以及提高征管质量的建议等。
测试软件,提高识别质量。2013年9月1日,区局委托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新疆地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平台,正式在3个试点城市运行。先进的信息技术是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乌鲁木齐市地税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区局提供的34个模型一一进行本地化测试。对可用模型,构建扫描方案,实施全面风险扫描,监控扫描结果,结合人工筛选后,作为下一期的风险推送对象;对不适用模型,结合本地税收征管实际情况,进行从指标元到模型算法的重新分析构建。在此基础上,发挥市局人力资源的作用,努力构建新的适用性强的分析模型,并鼓励各区(县)局提供更加切合征管实际的分析模型,充分发挥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强 大的分析识别功能,提高识别质量。
七、乌鲁木齐市税收风险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尽管税收风险管理在乌鲁木齐实践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征管理念、经济环境、法律制度、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及计算机信息技术发展程度,导致在思想认识、理论体系、组织体系保障、资源配置、税收风险的流程化管理、立法保障建设、基础数据质量,风险分析监控及应用技术开发、风险的差别化有效应对等方面尚存在许多瓶颈需要破解,很多难题需要探索和研究解决。
1.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识,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目前,在乌鲁木齐的税收征管实践中很多工作还是遵循传统治税理念,不论是否存在实际税收风险都视为有风险,不论风险等级大小都实施无差别的统一管理,征管力量偏重于事后全面的无差别控管,没有实施差别化的针对性的服务与管理——对无风险的纳税人优化纳税服务,对风险较高的纳税人加强管理,不仅未能有效促进纳税遵从和全面控制税收风险,反而造成了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纳税人满意度不高,征管质量效率偏低。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按照“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一般税源标准化管理,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的原则开展了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逐步将由纳税人发起的税务事项交由办税服务厅处理,由税务机关发起的税收管理事项由税务所承担,实现管事与管户相分离,符合“服务+执法=纳税遵从”的治税理念。但是,在税源专业化管理过程中没有突出风险管理的导向作用,传统的管理方法仍然以“责任+经验”为主,没有实行针对性、差别化的分类管理和服务,管理层次较低。
2.征管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在机构设置、征管模式和人力资源结构上尚未树立起 “管理有风险的纳税人,服务无风险的纳税人” 的理念。一方面,受现有机构设置、征管模式和人力资源结构等瓶颈因素影响,未能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和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明确岗位职责;没有做到人尽其才,把适合的人放在适合的税收风险管理岗位上,把优秀的管理人才优先配置在技术性业务性比较强的风险分析监控和税收风险大的区域行业控管,实行征管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和有效激励,税务人员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不高,风险管理质效偏低。另一方面,资源配置偏重行政和业务审批事项管理,行政管理人员、政策法规人员过多,而一线税收风险管理人员不足,尤其高层次、复合型管理人才更多处于行政管理岗位,不承担税收风险管理的具体职责,导致人才不足,风险分析识别和应对控制的资源配置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3.信息管税对税收风险管理的支撑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大。首先,信息管税的理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识。很多税务管理人员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信息管税的重要性,征管力量偏重于对纳税人下户管理、实施税务检查或税务稽查,缺乏广泛利用涉税信息对纳税人实施针对性和有效性税收风险管理。其次,信息采集的质量不高。受制于交易信息报送义务等税收征管立法的局限,税务机关能采集到的信息数据质量不高,纳税人申报信息数据真实性较差。税务机关采集信息渠道范围狭窄,信息量不足,及时性和有效性不强。对风险分析影响至关重要的物流、资金流等信息数据无法真实取得,政府部门的第三方信息共享度不高,直接影响了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质量。比如乌鲁木齐市地税局虽然制定了《乌鲁木齐市税收保障办法》,但在实践中第三方信息却不能顺利有效取得。再次,风险分析监控信息技术平台的开发和数据集中整合水平不高,缺乏有效的整合和综合利用。虽然目前自治区地税局开发的税收风险管理平台,理论上可以完成涉税信息的全面集中分析,但部分征管数据却无法有效提取,比如第一分局的契税数据,稽查局的稽查数据等;最后,由于现有的典型案例和行业风险管理模型数量不足,指导性差,缺乏科学完善的税收风险指标和预警参数、风险权重体系,现有的相关预警参数缺乏实践的检验和修正调整,应用性较差,分析识别算法单一等,直接影响了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测度排序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而影响税收风险管理的质效。目前,自治区地税局仅提供了34个简单模型,没有形成完整的典型案例,也未建立起专业化的行业模型,预警参数设置不尽科学,应用性差。
(二)对现阶段实施风险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1合理避税“双刃剑”
由于税收筹划经常是在税法规定性的边缘操作,其风险无时不在。所谓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指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由于税收筹划经常在税法规定性的边缘操作,而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在于使纳税人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这必然蕴涵着较大的风险。因此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认真分析各种可能导致风险的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避免落入偷税漏税的陷阱,从而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
风险其一,税收筹划基础不稳。税收筹划基础是指企业的管理决策层和相关人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程度,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企业涉税诚信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如果中小企业管理决策层对税收筹划不了解、不重视,甚至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搞关系、找路子、钻空子少纳税或是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账证不完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造成税收筹划基础极不稳固,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税收筹划,其风险性极强。这是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主要的风险。
其二,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税收政策总是要作出相应的变更,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税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税收筹划是事前筹划,每一项税收筹划从最初的项目选择到最终获得成功都需要一个过程,而在此期间,如果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据原税收政策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由合法方案变成不合法方案,或由合理方案变成不合理方案,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风险。
其三,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税收筹划与避税本质上的区别在于它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图的,但现实中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由于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从而导致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因为无论哪一种税,税法都在纳税范围上,都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只要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和其他因素影响,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其结果是:企业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可能由于税务行政执法偏差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被认为是恶意避税或偷税行为而加以处罚;或将企业本属于明显违反税法的税收筹划行为暂且放任不管,使企业对税收筹划产生错觉,为以后产生更大的税收筹划风险埋下隐患。
其四、税收筹划目的不明确导致的风险。税收筹划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税后利润最大化也只是税收筹划的阶段性目标,而实现纳税人的企业价值最大化才是它的最终目标。因此税收筹划要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为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目标服务。如果企业税收筹划方法不符合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税负抑减效应行之过度而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经营理财秩序,那么将导致企业内在经营机制的紊乱,最终将招致企业更大的潜在损失风险的发生。
2防范
税收筹划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就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而言,防范风险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正确认识税收筹划,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中小企业经营决策层必须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是成功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册、凭证、报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因此,中小企业应依法取得和保全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提高税收筹划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二、树立敏感的风险意识,紧密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和调整。由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型、复杂性,且常常有不确定事件发生,税收筹划的风险无时不在,因此,中小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筹划方案的风险,然后再作出决策。税法常常随经济情况变化或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断修正和完善,其修正次数较其他法律规范更频繁。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和报刊等多种媒体,建立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税收筹划信息系统,收集和整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涉税事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立法宗旨,适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确保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在税收法律的范围内实施。
第三、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财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控职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人按自己的意图行事,已经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制定不同类型的且具有相当大弹性空间的税收政策、而且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不同,税务执法机关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中小企业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处理得到税务机关和征税人的认可。[next]第四、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中小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任何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获取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实施该方案付出税收筹划成本,只有在充分考虑筹划方案中的隐含成本的条件下,且当税收筹划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时,该项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不能仅盯住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方案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的结果,优化选择的标准不是税收负担最小而是在税收负担相对较小的情况下,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另外,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把眼光仅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考虑服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选择能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方案。第五、借助“外脑”,提高税收筹划的成功率。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和系统工程,要求筹划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法和会计,而且还要通晓投资、金融、贸易、物流等专业知识,专业性较强,需要专门的筹划人员来操作。中小企业由于专业和经验的限制,不一定能独立完成。因此,对于那些自身不能胜任的项目,应该聘请税收筹划专家(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以提高税收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从而进一步减少税收筹划的风险。税收筹划“量体裁衣”
税收筹划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在一定的税负条件下,追求税后利润最大化,实现既定的财务目标和最大的经济利益。中小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其出发点和归宿就是赢利。
3目标的确立
既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是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那么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呢?中小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在税后利益最大化前提下的具体目标多种多样,概括起来有以下方面:
1、选择低税负方案。一般来说,税基越宽,税率越高,税负就越重。低税负方案的选择又可分为税基最小化、适用税率最小化、减税最大化等具体内容。在既定纳税义务的前提下,除非有零税负点可供选择外,选择低税负点可以减少税款支付,直接增加税后利润,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2、选择投资地区。国家税收法规在不同区域内的优惠政策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对外投资时,要考虑适用于投资区域的税收政策是否有地区性的税收优惠,从而相应选择税负低的地区进行投资。
3、选择递延纳税。税款的滞延相当于提供给企业一笔同税款数额相等的无息贷款,从而改善企业的资金周转,而且在通货膨胀的环境中,延期缴纳的税款币值下降,相应减少了实际的纳税支出。递延纳税包括递延税基和申请延缓纳税两个方面。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递延纳税取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增加税后利益,对企业财务管理分析来说,可以获得机会成本的选择收益。
4、在会计准则许可的范围内,选择实现“低税负最优方案”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准则允许对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选择,比如企业可以选择材料的计价方法,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选择费用的分摊方法等。拿材料的计价来说,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企业选择不同的材料计价方法,对企业的成本、利润及纳税影响很大。5、避免因税收违法而受到损失。根据税收筹划最终目标的要求,在税收筹划时不仅不能选择偷税,而且要随时注意避免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税收风险”损失,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最终目标。
4筹划方案需量身打造
企业在税收筹划活动中企业应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并且结合实际测算不能把其他行业的做法照搬到本行业,导致比番筹划最终以失败告终。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不能一概照搬照套。否则,只照葫芦画瓢,由于筹划方案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相符,与现行税收政策不兼容、不匹配,仅凭单纯的学习和模仿,或简单地复制其他现成的操作方案,结果画虎不成反成犬,注定其结果是失败的。
一般来说纳税风险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具有客观性,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纳税风险是不以意志为转移的,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只有在空间和时间上来对风险发生的条件进行改变,降低纳税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具有普遍性,无论企业的经营规模大小,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纳税风险是普遍存在的;三是具有不确定性,纳税风险的不确定性主要体现在产生的结果、发生的时间、是否方式等方面。
2.纳税风险的主要来源
企业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是纳税风险的主要来源,一方面企业内部纳税风险主要来源于内外部沟通不善、企业组织机构设置不健全、办税人员税收筹划失败等;另一方面企业主要外部纳税风险的来源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
二、商业企业防控税收管理风险的措施
一般来说商业企业可以主要针对外部税收风险和内部税收风险两个方面加强对税收管理风险的防控:
1.对外部税收风险管理的防控
(1)积极的参加相关税务政策宣讲会和例会。从实际情况来看各个地方税务分局在一定期间内都会召开税务例会,及时的针对税务的工作重点、最新的税收政策召开相关的政策宣讲会,对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的解读。因此可以说通过税务政策宣讲会可以对商业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税收问题进行归纳和总结,有利于商业企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应用,商业企业要积极的参加税务机关组织召开的税务政策宣讲会和例会,并在会后与其他企业加强交流,主动的向税务机关提出涉税方面遇到的问题,并向税务机关询问加强税收管理的方法。
(2)做好与税务管理人员的沟通工作
商业企业虽然通过税务政策宣讲会和例会可以对新的税收政策进行了解,但是由于商业企业之间的经营方向不同,面对的税收管理风险也会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商业企业要加强与税务管理人员的沟通,做好与税务管人员的沟通工作,一方面可以使税务管理人员对商业企业税收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另一方面商业企业也可以通过税务管理人员及时的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降低税务管理的风险。
商业企业在于税务管理人员沟通的过程中,要抛弃原来加强与税务管理人员的联系会给企业税收工作带来负担的思想意识,既要定期的派遣税务管理人员到税务分局咨询相关的税收问题,也要及时的向税务机告知办税人员的变更、经营内容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内容,逐渐形成良好的联系机制。
(3)拓宽了解税收法律法规的途径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商业企业可以通过网络来对税收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这样既可以打破商业企业与税务机关的空间限制,更可以为商业企业降低办税成本。
首先,商业企业可以对国税网站和微博进行关注。从实际情况来很多国家税务局都通过网站和微博对一些税收政策进行了公布,例如商业企业可以通过国税局网站中的“12366在线客服”对遇到的问题进行询问,商业企业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获得税务机关的远程协助,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
其次,商业企业可以对税务管理分局的博客进行关注。近几年来针对各个管理分局的工作特点,在税务管理分局内部都设置了博客,因此商业企业可以通过关注税务管理分局的博客,及时的享受到到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
2.对内部税收风险管理的防控
(1)提高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首先,商业企业要树立依法纳税的观念。商业企业要对合法和违法纳税的界限予以明确,抛弃钻税收政策的空子的思想意识,在开展税收筹划过程中要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
其次,商业企业要提高财务人员的水平。由于税法与一般的会计准则是有差异性的,因此商业企业要通过对财务培训使财务人员能够在熟练进行纳税申报的同时,也可以正确理解和处理税法和会计准则的不同之处。
最后,商业企业要对纳税风险管理机构进行合理的设置。商业企业为了加强税收管理风险,要设置合理的纳税风险管理机构,明确相关的岗位责任,不断完善纳税风险管理制度,使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提高税收筹划的灵活性
由于商业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在不断的变化,国家的税收政策也在不断的更新,因此商业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就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提高税收筹划方案的灵活性,同时也要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对筹划方案进行不断的调整和更新。
(3)提高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的联系
二、我国国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意识薄弱在我国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密切的关联。而在当今社会发展形势下,我国国有企业片面的追求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在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当中,对风险的认识不足,从而导致了企业的税收工作脱离实际,不能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缺乏专业的人才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对全面型、复合型、专业性的人才需求越来越迫切,专业的、优秀的人才在我国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我国当前国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中,缺乏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专职机构、专业人员,税务管理人员素质低下,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基本依靠基层税务机关的现有人员根据以往的经验,摸索着实施风险管理措施,这种风险管理措施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社会的需求了。
(三)税务风险管理信息化水平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国有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国有企业的规模的扩大,其经营范围也在不断增加,在我国当前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规模性的发展趋势,国有企业分布广泛,给税务部门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当前,我国税务机关在征收税务的时候,由于信息化水平低,导致税收信息共享率低,从而出现重收、漏收的现象。同时在我国税务管理工作中,电子档案及风险评估系统的开发水平及整合水平不高,有效的信息资源未能得以充分利用,信息缺乏指导性或针对性,从而导致我国国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水平低下。
(四)税收风险管理体制不完善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而影响到我国财政收入。在我国国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首先是没有建立标准的风险体系,不能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指标进行确认,许多国有企业的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主要是以指标为主,对税收风险管理模式的研究不够深入。其次就是国有企业的税收风险评估机制不够完善,企业税收风险评估的标准、程序缺乏实际操作,风险管理结果应用水平较低,互动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提高我国国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强化税收风险管理意识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一部分,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国有企业的税收工作与其自身的经济效益密切相连。国有企业要想取得经济效益,就必须认识到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首先强化领导税收风险管理意识。在企业管理层中,加强管理层人员的税收风险管理意识,从而保障企业内部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要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提高他们工作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只有在企业内部树立其税收风险管理意识,才能进一步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竞争已经演变为科技与人才之间的较量,专业的技术人才在这个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我国国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企业要想促进其自身的健康发展,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价钱税收风险管理方面的人才的培养。首先,加强企业内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培养,不仅要注重专业知识的培养,同时还要加强他们专业素质的培养,可以安排他们出国深造,从而为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其次,国有企业要扩宽企业人才招收渠道,让外面优秀的人才走进来,同时加强与企业国有企业的联系,建立互联平台,通过互助学习的方式来极强彼此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
(三)建立信息化的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在这个科技不断发展社会当中,以计算机为核心的应用技术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我国国有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利用信息采集系统,可以对企业的风险进行测试,也便于企业进行自查。在风险评估系统中,将收集到的关于企业的财务和税务数据,录入系统进行评估。在审计稽查系统中,也可以采集审计数据、处理企业的无纸化账务信息、录入审计底稿等,从而提高税收风险管理效率,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四)完善税收风险管理体制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国有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直接影响到其自身的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有竞争,必然会有风险,我国国有企业要想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稳步发展,就必须强化风险管理,完善税收风险管理体制。首先,建立风险识别体系,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态,从而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其次,建立科学的风险指标评估体系,制定风险等级评定,完善风险预警机制,确认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风险,加强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完善。一方面,以企业风险管理的整合框架为准绳,制定完善的企业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另一方面,需要对现行管理制度的清理、修改、补充和废止,及时发现并弥补制度设计和执行上的缺陷,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最后,建立责任制、奖惩制,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保障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中D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03-000-01
一、税收风险管理的定义
税收风险管理,在百度上的解释是一系列用最小的税收成本来降低税收流失的程序。风险是不可避免的,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只能积极进行风险管理,将其程度降低到最小,保障人民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税收风险管理是一项需要长期推进的工作,是税务部门新兴的业务,是运用风险管理理论,采取不同策略应对不同纳税人的纳税风险度,使纳税工作得以高效进行。但不可一蹴而就,需要互相配合,分部协调,立足于实际税收状况。
因为我国每个地区对税收风险管理的理解不同、执行力不同,导致风险评估不准确、管理质量参差不齐、措施成效不显著等问题。为此,我们要从不同的角度寻找税收风险,将其分门别类,建立高效及时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存在于税收征管、税源管理、税务执法等不同体系中,也存在于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行业的纳税人中。
二、发挥风险管理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
在现代化社会,税收风险管理已经成为税收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其最突出的变化。
首先,要建立税收征管风险管理体系。成立具有一定能力的税收风险管理小组,对日常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指挥统筹,制定税收风险管理计划和发展战略,对管理工作进行实时监控与评估,建立相应的运行保障机制,特别是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等高风险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划入日常工作安排中,而不是只是为了应对年中和年终的评估检查。并且定期对风险管理进行质量评估和反馈,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指标。
建立税收征管风险管理运作机制。在税收管理实现过程中,风险管理与业务流程逐渐融合,形成模式化的管理流程。主要有战略规划、风险评估、风险分析与传递、解决措施与反馈、风险应对复审、效果评估与反思等六个步骤。
建立信息管税,促进信息化发展。信息管税是现代化税务系统中必不可少的管理方式。将人力与科技结合,实现税务信息的高效收集和全面共享,也能使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积极高效进行。将涉税信息在电子平台上公布,使民众能及时知晓涉税重大新闻、事项,提醒市民要诚信依法纳税,对周边纳税人进行监督。同时也可监督税务人员的工作作风,提高税务部门的公信力,降低税收风险,使税收管理实现透明化和社会化,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征税纳税环境。
三、发挥风险管理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
要根据税源管理的业务特点和流程,将风险管理理论运用到里面去,发挥其功能从税源管理上降低风险。税源管理应贯穿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作为连接各有关部门、有关业务的信息沟通渠道,奠定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
首先,应完善专业的税源管理体系,将税源分级分类,在考核时将纳税评估税款入库和纳税评估户数占比列为重要内容。按纳税人的不同行业和规模分门别类,实行专业化管理模式,设立相对应的部门和岗位,使税务管理专门化、高效化。
确定相关部门有关涉税信息的相关权利,强化有关部门的涉税信息处理能力,努力创造信息管税的氛围。在国税、地税、银行、政府等有关部门组织间实现方便快捷的涉税信息共享与交换,使各个部门能及时掌握相关有效信息,加强税源管控,全力协助公安进行税收执法工作、坚决严厉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双向”税源管理控制体系。将原本单一地由税务部门管理变为税务部门管理与纳税人自控的税源控制方式,以内部为重点,内外结合。可以由税务管理部门制定有关标准,纳税人参照标准主动修改自身问题,税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和纠正。这样不仅能从根源上防范风险,还能使纳税人更主动地接受管控,优化纳税服务,构建良好的征纳关系。
四、结语
税收征管和税源管理是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风险管理是一项自下而上的管理工作,需要弥补上级部门与纳税人实地接触少的问题。所以要从基层入手,从具体业务方面进行管理,自下而上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以科技和数据作支撑。并且对风险进行评估,建立激励制度,调动员工积极性,使风险管理工作得以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1] 魏正武.风险管理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突出特征和核心内容[J].税收经济研究,2013,4(80):40-44.
[2] 朱广俊,张林海.风险管理理论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研究[J].税收经济研究,2014,1(83):26-32.
现阶段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及其相关体系建设,已经成为了税务部门的重点研究方向。将现代风险管理理念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有助于规避税收执法风险,降低征管成本,创造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是提升税收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有益探索。
一、税收风险管理理论的研究现状
一般意义上的税收风险是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管理、申报、协助义务的主体
在履行法定义务时受主客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潜在损失,是税法遵从的潜在危险。(一)国外关于税收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现代意义上的税收风险管理理论最早源于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1983年,美国联邦税务局(简称IRS)对全国“灰色经济”导致的税收流失问题开展调研。据统计,因纳税人对联邦所得税法的不遵从行为,导致1981年全美有900多亿美元的税款流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将现代管理科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引入到税收管理领域,逐步形成了成型的理论体系。1997年7月,OECD下属的财政事务委员会(简称CFA)了名为“风险管理”的应用指引,提出了在税收管理领域中应用风险管理模型的理念;2002年5月,CFA税收管理遵从小组论坛在伦敦召开,深入探讨了中小企业国内税收遵从问题;2004年10月,CFA批准通过了题为《遵从风险管理:管理和改进税收遵从》的税收风险管理应用指引,将税收风险管理划分为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及确定优先次序、处理和评价等步骤;2008年3月,OECD税收管理论坛第四次会议在南非开普敦召开,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相关问题纳入研讨范围。
(二)税收风险管理在国内的发展现状
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专家指导下,制定《2002—2006中国税收征管战略规划纲要》,在税收征管中引入“风险管理”理念,首次正式提出“防范税收风险”的战略目标[1]。2004年,江苏省淮安市国税局首次将风险管理理念引入到税源管理中,逐渐建立健全了成型的税收风险管理框架。这一创新举措先后得到了江苏省局、总局的认可。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在青岛组织召开税收风险管理国际研讨会,研究探讨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如何引进和应用风险管理知识,与会单位就如何有效规避税收风险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2011年《“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将风险管理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风险管理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三)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基层税收征管力量弱化与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激增的矛盾日渐凸显,税收风险压力空前加大。随着现代税务管理的不断深入,对执法精细化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风险也会加大。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是主动适应税收发展新常态,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二、菏泽市税收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一)菏泽市税收风险管理开展情况
菏泽市国家税务局自2016年设置风险防控机构以来,始终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挖掘应用为重点,努力构建税收管理大风控格局。市局机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全市国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实施管理办法,明确下一步的战略目标为:大力构建涵盖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及风险处理四个阶段的闭环式管理机制。1.组织专业评估团队。一定程度上打破地域管辖的格局,面向菏泽市石油加工业、采矿业、货币银行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纺织业等重点税源和高税收风险行业,针对征管工作中所发现的税收风险点,从全系统内抽调精干人员构建专业化风险管理团队,推广运用行业风险管理模板,实现专业化风险应对。2.落实信息化治税。重点加强第三方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利用。针对涉税信息大量游离于税收管辖外的突出问题,菏泽市国税系统与全市50个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2016年采集整理并向基层税源管理部门推送涉税信息逾11万条,极大地缓解了基层税源监管力度不足的困境。3.实现差异化管理。改变传统的以人海战术、均衡管理为主要特征的粗放型管理方式,按风险大小对纳税人实行区别管理,将风险较大的纳税人作为税源管理的重点,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实现有限税收管理资源的最优配置。2016年,全市共完成纳税评估1405户次,通过风险提醒、纳税评估共组织入库税收2.42亿元,占全市国税收入的1.42%。
(二)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尽管近年来,菏泽市国税系统在风险防控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今后工作中还将面对更大的困难与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新办纳税人税收风险大。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在刺激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市场主体增长的同时,由于配套管理措施不到位,新办纳税人大量存在登记信息失真的问题,给征管工作带了诸多困难。在税务登记管理中发现,大量按照改革之前的标准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资质较差的民事主体也获得了市场主体的资格,这部分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普遍存在较多问题。例如,经营范围信息模糊,税务人员仅通过登记的经营范围难以准确判断其经营主业,给纳税人税收管辖权的界定带来难题,直接增加了后续税务管理工作难度。2.开展纳税评估缺乏法律依据。作为实施风险应对的重要方法,纳税评估是在“征、管、查”三分离的税收征管模式下提出的,其初衷是为了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往往面临着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尽管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各级税务机关对纳税评估工作给予充分重视,将其作为加强税源管理有效方法予以强调,并制定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纳税评估操作流程》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但税收征管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均未涉及有关纳税评估的内容,总局制定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从其法律地位来看仅仅是一个规范性文件,对税务执法人员和纳税人的法律约束力较低,致使纳税评估工作始终处于法律边缘,实践中缺少法律依据,评估工作无章可循。3.信息应用水平不高。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收征管,逐步破解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是全面提高风险管理工作水平的必由之路。然而,虽然目前税收风险管理系统中的预警分析指标已相对完善,但税务部门在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应对能力上还存在不足,信息资源闲置浪费的现象比较突出,涉税信息的利用效率亟待提高。一是对现有系统数据信息利用不到位,不能主动整合金税三期管理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及出口退税系统等平台的有关信息;二是对第三方涉税信息利用不充分,仅仅将其作为校对纳税人自主申报信息真实性的工具,而不能有计划性地进行整合分析;三是数据信息分析深度不够,对“指标元-指标-风险管理模板-防控方案”的风险管理系统运行机制掌握不到位,工作中仅局限于单项数据的校对与鉴别,缺少关联分析和综合运用。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公民纳税遵从意识有待提高。纳税遵从意识是实现纳税遵从的必要前提,是指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条件下,纳税人基于对自身主体地位、自身存在价值和自身权利义务的正确认识而产生的一种对税法的理性认知、认同和自觉奉行精神。根据陈金保2016年的调查结果,我国公民大多数理性上认同依法纳税的理念,但自觉自愿遵从的态度并不积极,往往是迫于严厉的税收征管措施和偷漏税的惩戒才照章纳税[2]。在许多人看来,偷逃税款似乎算不上违背道德的事,甚至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能力体现。由于缺乏有效的社会舆论监督与道德约束,部分纳税人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容易出于侥幸心理偷逃税款。即便被税务机关发现并严厉查处,纳税人依然有可能会认为是自己运气不好,被“抓了典型”。如果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强化公民的纳税遵从意识,不能实现对偷逃税款行为的零容忍,单靠税务机关日常检查,难以完全防范纳税人恶意逃避缴纳税款的风险。2.税收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完善规范的税法体系是税收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更是实现纳税遵从的根本性保障。然而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新型的经济及法律关系不断涌现,现行税法体系暴露出一系列问题。一方面,税收立法进程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税收领域长期存在部门规章代替法律的现象,造成税收执法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往往缺乏有效法律依据支持。例如,2011年新疆瑞成房地产公司诉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地税局一案中,地税局依照《征管法》第35条规定,认定纳税人销售价格偏低,应补缴增值税。然而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地税局作出的处理决定缺乏上位法依据,最终判决税务机关败诉。另一方面,正因为税收法律体系结构不完善,税法执法也存在刚性不足的问题。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后续管理措施较少,因责任界定不清,一线执法人员倍感税收执法风险高,时常有如履薄冰之感,致使在执法过程中缩手缩脚、畏首畏尾。3.税务机关自身存在的不足。去除种种外部因素,菏泽市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自身管理经验不足、风控理念和工作机制都还不够完善,也是今后工作中亟待改进的方面。一方面,风控思维尚未建立,部分税务机关负责人,对税收风险管理缺乏科学理性的认识,片面地将评估入库税款作为衡量风险防控工作水平的唯一重要性指标,未充分发挥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职能效应;有的单位未能将税收风险管理与其他征管工作有序衔接,实际工作中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切实开展整体效应分析,不利于工作的深入开展;还有人认为税收风险管理只是针对纳税人,未将纳税遵从风险、税收执法风险与岗位廉政风险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另一方面,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有的单位机构设置不到位,受行政编制制约,风险防控机构只是挂靠在其他部门,严重制约了风险管理工作质效;各级税务机关之间、科室之间还没有形成整体效应,自主查找、集合风险点时仍然是各自为战,不能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分析。
三、国外税收风险管理实践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我国税务风险管理起步较晚,西方发达国家相对成熟的税务风险管理经验对于解决我国税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因此本章将以英国、美国的税务风险管理为例,通过研究发达国家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现状,总结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税务风险管理经验。
(一)英国:完善的大企业税收风险信息系统
英国皇家税务与海关总署(HMRevenue&Cus-toms,HMRC)自2005年重组后,一直把大企业管理作为工作重点,成立了大企业服务司(LBS),并成立13个特别调查组防范税务欺诈行为。英国的税务风险评估系统在有效数据基础上,真正实现了税收风险管理的一体化规范管理。1.配备专门人员,实行对口管理。HMRC针对每一户大型企业,委任一名高级税务官员担任客户经理(CustomerRelationshipManager,CRM),实行对口管理。CRM负责掌握大企业的营运信息,化解双方的认知差异和误解,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同时为强化企业风险责任意识,英国税法同时也规定,大企业必须指定一名高级人员,全权负责企业的税务会计安排。如有失职,将对该人员处以5000英镑的罚款。2.整合纳税人信息,建立风险评估系统。HRMC在逐步采集纳税人相关信息的基础上,于20世纪末建立起由风险情报识别系统(IRIS)、数据分析处理系统(DAPA)和身份认证系统(IDA)等三个子系统组成的风险评估系统。通过身份认证系统可以收集到居民企业甚至部分个人的收支信息,然后再通过数据分析处理系统进行加工、整理,发现其中数据不匹配的项目则交由风险情报系统进行识别。得益于完善的评估系统,HMRC一旦发现存在税收风险,就可以启动针对性的调查。3.评定风险等级,开展分类管理。HMRC通过开发数理统计模型,对对纳税人收入、资产、负债等信息归类整理,推算出纳税人的风险等级。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分别交由地方办事机构、一般调查组和特别调查组核查处理。地方办事机构对于纳税遵从度高、风险低的企业,一般不采取干预措施,对于涉及个人的疑点信息,尽量采取电话沟通、邮件提醒等“温和”方式处理;对于中高风险的企业,则由调查组深入开展实地核查,采取纳税评估、风险干预等措施,规避税款流失的风险。
(二)美国:具有强大威慑力的税务审计
美国有句名言,“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与交税是永恒的”。偷逃税款一旦被审计人员发现,严重的要身败名裂、倾家荡产,“唯有纳税和死亡无法避免”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在美国,联邦税务局的审计工作具有极强的震慑力:全美50%以上的税务人员从事审计(稽查)工作,配备了经济师、金融产品专家、电脑稽核人员、数据分析师、信息技术员等专业人才;每年自然人约0.65%被审计(其中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自然人约0.98%被审计),C类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约0.87%、S类型企业(类似于国内的个体工商户)约0.3%被确定为审计对象;查补的偷逃税数额每年约有570亿美元,每年提请税收犯罪调查约1300件,平均90.2%证明有罪,人均判刑22.7个月。美国税务系统能够进行卓有成效的税务审计,得益于高质量的涉税信息管理和信用管理[3]。1.审计人员专业化。美国对税务审计人员实行等级制,查帐人员分为普通查帐人员和国际查帐人员。对大企业和跨国集团开展审计时,由法务、国际税收、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审计工作小组,如有必要,还将引入计算机、石化、经管等领域的第三方专家。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报告和回避制度,审计人员如有违反将严惩或被开除公职。审计案卷由法务部进行复审,法务部有权调整审计人员作出的结论或者退回重查。2.审计选案针对性强。美国税务机关拥有庞大的税收信息资料库和完善的计算机评估系统,每年都运用网络数据库系统和“应收税款预测”等模型,对要对纳税人的整体纳税情况进行分析,以确定开展重点审计的范围。然后,通过对大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大额现金交易、自雇业主、扣除额超过合理范围和修正申报等方面开展综合排查,鉴别纳税人有税收欺诈或逃税的嫌疑。由于美国的税收来源以直接税为主,所以发现申报所得数额与其收入来源不相符、收入数额庞大且无预扣所得税等情况,相关纳税人就将被列为税务部门审计的对象。3.审计工作效率高。计算机联网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美国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借助与支付终端联网的检查系统,每当有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交易时,税务人员就可以获得消费者、经营者的流动信息,并核实该笔支付是否实现了税款扣除。同时,银行和营业机构在进行巨额现金交易时,必须核对客户的社会保险号和信用卡,纳税人想要利用假名逃避税款将十分困难。州税务署每年至少会对1300-2000万人次的交易信息开展核查。税务人员在审计中,高度重视对现代统计方法和第三方信息的运用,定期对销售发票的相关信息开展抽样检查,从而对交易、收入和支出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
四、完善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的策略
面对日趋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要深刻认识征管体制改革以来的税收工作形势,做好规划统筹,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
(一)创新综合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在当前机构人员编制和总体征管力量受限的形势下,必须转变征管方式,最大限度盘活用好现有征管资源。今后应改变当前税收风险管理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状态,建立各级税务机关联动的风险管理流程。一是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以地域管辖为特征的税收管理员制度,转而根据规模、行业、存续时间、经营特点、信用等级等对辖区内的纳税人进行分类,设立专门的税源管理机构,借助税收风险分析工具,建立完善税收风险特征库和风险分析应对模板,形成分行业、分类型的纵向、横向分析指标体系和预警体系;二是实行差异化监管。改变传统的以人海战术、均衡管理为主要特征的粗放型管理方式,按风险大小对纳税人实行区别管理,将风险较大的纳税人作为税源管理的重点,实现有限税收管理资源的最优配置。三是推进征管机构扁平化。推进机关实体化,精简机关行政管理职能,从行政、税政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向直接履行税源监控等实体职能体制为主转变。
(二)加强数据分析利用,实现信息管税
税收风险管理的起点在风险的识别,而风险的识别基础就在于及时获取准确的涉税信息,如果情报信息缺乏利用价值,税收风险管理将成为空谈。今后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收征管,切实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提高信息利用水平[4]。一是加强系统信息比对。充分利用金税三期系统、数据综合分析平台等税务软件,整合系统信息,加强数据比对,及时发现潜在风险;二是加强第三方信息的利用。加大与关联单位的信息合作力度,理顺信息传输渠道,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实现各类涉税信息即时集中、共享,解决地方财税建设要求和税务机关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三是完善内部信息传递机制,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平台、数据管理体系和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办税服务厅、基层分局和业务科室之间的信息实时共享,使各部门及时掌握纳税人的信息,共同防范税收风险。
(三)构建专业组织机构,打造专业团队
为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精准制导能力,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税源规模、行业分布特点等因素,着力打造风险防控、纳税评估和监督评价三个跨部门的专业化管理团队,共同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一是成立风险防控团队,配备专职人员,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开展税收分析、风险识别、风险应对、结果评价,落实完善闭环式税收风险管理机制等。二是成立纳税评估团队,按照“集中管理+团队作业”的形式,根据评估对象所属行业规模、风险等级和预警指标,统一调配团队成员,组成个案评估组,实施统一管理,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税服务和更直接有效监控纳税遵从风险。三是成立风险监督评价团队,主要负责对风险管理全过程和成效实施复审复核、执法督察、内控监督和绩效评价,切实做到把有限优质的征管资源优先配置在对重点税源的税收管理中,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作者:吴亚辉 单位: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参考文献:
[1]方振华.山东省国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研究[D].济南:山东财经大学,2016.
根据大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和所属的内部环境可以将税收风险分成外部税收风险和内部税收风险。外部税收风险是指大企业本身经营之外的环境因素所造成的税收风险。大企业的经营都是在一定外部环境条件下来进行的,概括地说,这些环境因素主要包括法律因素、税收行政与执法因素、政策因素等。相应地,外部税收风险可以分成税收法律风险、税收行政与执法风险以及政策风险。内部税收风险是指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各要素引起的税收风险。主要有战略规划的税收风险,企业在制定战略规划时只是从技术可行性、盈利状况因素考虑这个问题,没有对税收形成一个全方位、综合的概念,大企业的企业性质、发展阶段、业务发展类型都影响其对税收主动遵从的态度。企业内部制度(生产供应环节、销售环节、投资环节、筹资环节、分配环节、财务管理环节等)是否健全、规范,从根本上制约着税收风险是否可以及时发现并加以解决。另外,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近年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欧盟成员国等发达经济体,运用风险管理理论指导税收管理实践,以提高稀缺资源的实用效率,最大程度地减少税收流失和提高税法遵从度。通过对美国、澳大利亚风险管理模式的研究,我们发现OECD和欧盟的大企业风险管理过程大致相同,即对整个税收风险管理实行“过程控制”。把风险管理分为四个阶段:风险采集识别———风险排序分析———风险应对评估———风险反馈评价。
税务机关角度对现实条件下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路径的思考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在《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将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数据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从国际经验看,税收风险管理技术层面上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模型,值得借鉴。笔者认为,现实条件下,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路径实现应该分四步:风险采集识别———风险排序分析———风险应对处理———风险反馈评价。
1.采集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税收风险管理的初始信息包括外部环境信息和内部信息。其中,外部环境信息是大企业经营的重要前提,应该收集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金融、财政、投资等)和相关产业政策,大企业涉及的重要税种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内部信息包括公司市场经营、融资、投资、成本控制的各个方面。这是实施大企业税收风险全面管理的基础和前提。
2.分析归纳风险指标情形税收风险管理部门应该针对大企业内外部的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大企业风险典型识别调研,对销售环节、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的常见税收风险点进行归纳和总结,积极探索企业风险特征、风险表现及识别方法等,并按集团、区域特点等分类归纳整理税收风险点,建立多维度的大企业风险模型,形成税收风险特征库和案源库。
3.实施税收风险应对处理税收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是由税务机关风险应对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大企业税收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对各环节存在的税收风险进行评价,对税收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作出评判,估计税收风险点转化为风险的可能性,对税收风险点实际运行的评价以及出具评价意见和结果。风险应对人员重点检查大企业税收风险内部控制的岗位设置、内部控制所生成的文件和记录,观察各税收风险管理岗位的业务开展活动。必要时,风险应对人员可以选择某些岗位具有代表性的交易事项进行跟踪,以验证这些岗位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状况,从而全面研判税收风险实质所在。
4.对税收风险的评估反馈根据以上应对评估过程,税收风险管理部门对大企业税收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对税收风险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估,并得出评估结果。帮助大企业从税收角度了解自身条件和所处的环境,确定风险规避和风险控制的总体策略。检验前三步骤运行是否适当、正确,并且指导以后的风险应对处理,实现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良性发展。
大企业发展角度对现实条件下企业税收风险控制策略的思考
大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组织结构特点,引入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防范体系,通过税收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有针对性地制定重大事项涉税风险解决策略。
根据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和税收征管的现状,我们认为,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联动管理机制运行的过程,实际上也是税收风险的识别、控制和化解的过程。从税收政策法规的要求,企业产、供、销的过程,企业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对地方经济及财政影响等层面入手,建立分行业税收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开发风险评估软件,为基层管理分局和管理员提供一个面上扫描,线上分析,点上解剖的管理方法。
(一)统一设置税收风险评估的分析指标。把税收风险评估指标分成静态和动态两个部分的指标。静态指标包括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投资、纳税信用等级、经营规模、职工人数、发展趋势、经营管理水平等;动态指标包括纳税人的主要原材料耗用率、辅助材料耗用率、产品完工率、产成品耗电率、产成品燃料率、产成品工资率、产品销售率、产品销售费用率、产品销售利润率、产品外销(自营出口)率、非防伪税控发票进项税率、其他业务收入率、税收负担率等。
(二)搭建税收风险评估平台,加强对税收风险的分析预测。开发一套风险评估软件,以此作为全局数据整合的统一平台。该软件应能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效益状况、税款缴纳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这些指标应是针对辖区各行业的经营特点设置的,以此提升评估预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精确性。利用这个平台,综合运用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进行分析,寻找和识别对税收流失构成风险的各类因素。
(三)细化各层级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的工作重点。县局内设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整合信息,定期测算并全局面上和线上的税收风险预警值,定期召开税源管理点评会,对管理分局税源管理进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定期向全局通报税源监控、督导和考核情况;管理分局主要根据上级局的相关信息做好本级的税收风险比较分析,有计划地组织管理员具体抓好税源的监控分析工作,对管理员所属责任区的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总结征管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县局报告税源监控、督导和考核情况;税收管理员主要针对县局、管理分局的本责任区的税收管理的风险点,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分析,及时排除、化解税收风险,对存在风险较高的企业或行业但管理员无权处理的,应及时向管理分局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层级之间的纵向联动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上一级国税机关主要对下一级国税机关整合下达工作事项和相关信息,针对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点实行税收流失三级风险预警提醒,下一级国税机关和管理员对上一级国税机关反馈税收风险排除、化解的情况和信息。
二、以风险流程管理为重点 解决税源管理中“怎么干”的问题
(一)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基础信息的采集不仅是首要环节,而且是关键环节,数据是否真实、可靠,直接影响到指标的可比性、真实性。设计《税源管理基础信息采集表》,统一必须采集的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在每个申报征收期内,由管理员逐户一次性采集纳税人上个月的基础信息,并按照“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由征纳双方的责任人共同签字,从而保证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将信息录入到税收风险评估软件。
(二)风险预警指标计算。在管理员采集录入基础信息后,定期运用税收风险评估软件计算并全局税收风险管理的“面”上预警指标和“线”上预警指标,作为管理分局和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流失风险识别的警戒值。县局、管理分局、管理员通过该软件查询全局不同行业、不同管理分局、不同责任区、不同纳税人、不同所属期的各项指标,从而达到税源管理良性互动的效果。
(三)税收流失风险的分析。利用税收风险评估软件计算并的分行业、分管理分局、分责任区、分纳税人的预警指标,并参照总局和省、市国税局的相关预警信息,各层级按照三级监控的原则进行税收流失风险分析。县局级按行业、按不同指标横向分析到不同的管理分局,甚至到具体的重点税源企业,纵向分析到不同的所属期;管理分局级按行业、按不同指标横向分析到不同的责任区和具体的纳税人,纵向分析到不同的所属期;管理员按行业、按不同指标横向分析到不同的纳税人,纵向分析到不同的所属期。这样,通过同一个数据信息平台,在各管理分局之间,各管理分局不同责任区之间,各责任区不同纳税人之间以及不同所属期之间进行同行业指标分析比较,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高低就会一目了然,工作质量的好坏由图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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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收流失风险的确定。采用“人机结合”的方式计算确定税收管理的风险度,各层级一要充分利用ctias2.0系统汇集的信息,二要参考日常巡查采集的信息,三要依据税收风险评估软件生成的数据,来确定纳税人税收流失风险的级别。规定从一级到三级,风险程度越来越高,将税收流失风险度一至三级分别与绿色、黄色、红色对应。那* 穿越小说网 言情小说网 免费小说网按月或按季运用各项监控指标进行分析比较,县局预先分行业测算的理论平均值为正常值,指标偏差度在5%以下的为一级,偏差度在5%以上、10%以下的为二级,偏差度在10%以上的为三级。其中一级为常规级别,二、三级为警戒级别。常规级别是正常状态的纳税人应当所处的风险级别,也是国税机关期望纳税人所处的风险级别;警戒级别是非正常状态纳税人所处的风险级别,是要求国税机关重点关注、着力控制和化解的风险级别。
(五)税收流失风险的解决。为充分调动每个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给他们留下发挥
主观能动性的空间,应采取“自下而上”的工作方式来解决税收流失风险。根据评定的风险级别,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关的管理措施:一是常规管理,对于风险度低的纳税人,根据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和管理员日常采集的信息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对存在的税收风险倾向性问题进行必要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提示提醒;二是调查了解,对于风险度较高的纳税人,税收管理员以面谈或深入企业调查的方式给纳税人一个解释的机会,让纳税人就风险分析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做出合理的说明解释;三是纳税评估,对风险度特高或者对存在的风险问题解释不清的纳税人,税收管理员应提请管理分局运用专业纳税评估的程序和方法,对风险分析发现的疑点问题进行实地核实,核对纳税人的账簿、凭证和报表,督促纳税人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税收风险;四是税务稽查,对在风险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长期税负异常、久亏不倒、恶意走逃等有明显偷骗税嫌疑的纳税人,管理员应向管理分局汇报,按照规定程序移交稽查局专案查处。稽查局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相关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等情况进行稽查,并将稽查结果及时向相关管理分局反馈;五是完善稽查建议制度,稽查局应高度重视对查办案件的分析工作,对案件的成因、特点、作案手法以及发展态势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发现税收制度和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供稽查建议书,把分析研究的成果及时反馈到税收分析、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环节。
三、以督导考核为关健 解决税源管理中“干得怎么样”的问题
管理分局和税收管理员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到底干得怎么样?这就要求县局跟踪检查工作要到位,要在全局实行“自上而下”分析、监控、考核和督导的工作制度。县局运用税收风险评估软件进行层级分析,在不同管理分局之间、不同责任区之间、不同纳税人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在不同所属期之间进行纵向比较。通过同行业同一指标分析比较,各管理分局及其管理员的管理绩效一目了然。县局可以通过监控指标柱状图或曲线图了解各管理分局、各责任区对某一行业的管理情况;各管理分局及其管理员也可以通过监控指标柱状图或曲线图了解本管理分局、本责任区对某一行业或某一纳税人的管理情况及在全局的位置。通过在同一个信息平台上比较分析,全局从局长到管理员都能清楚看到各管理分局和每一位管理员工作干得怎么样。县局对偏离正常指标程度最大和排名靠后的管理分局进行监控、督导和考核,对相关管理分局及其税收管理员进行问责,对存在风险度较大而又解释不清的纳税人,由县局税收风险管理督导组进行重新核查、落实,确保最终把问题解决。同时,按月对各管理分局、各税收管理员税源风险管理质量的高低进行排名,在内部办公网上通报表扬或批评,从而使各管理分局及其税收管理员税源管理工作实绩完全透明化、公开化,管理质量的高低由众人去评说。
四、以过错追究为保障 解决税源管理“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
合理确定风险管理系数,将执法风险责任与奖金挂钩,实施绩效考核。对管理质量排名靠后的管理员按名次和工作量的大小严格扣发奖金,以示惩戒;对管理质量好的管理员及时兑现奖金,以资鼓励。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考核分县局和管理分局两级进行。管理分局考核未发现的问题被县局复核发现的,对相关税收管理员加倍扣发劳动竞赛奖,分局长同时承担连带责任。全年管理质量在全局排名靠后的管理分局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全年管理质量在管理分局排名靠后的税收管理员不能参评先进个人,而且在公务员年度考核时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对有执法过错的管理员及其所属的管理分局,还要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管理员和分局长的执法责任,从根本上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的问题。通过这些奖惩措施,提高责任区管理员的风险管理水平,逐步构建起税收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税收风险联动管理。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3-0324-02
税收风险管理是最近各地都在研究的税收管理新理念,其目的是将现代风险管理理论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税款流失并降低征税成本。作为税收风险的一部分,税收执法风险已成为各级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潜在风险。通过实施积极主动管理,创造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才能有效防范和规避税收执法风险的发生。
1 税收执法风险与风险管理简析
1.1 税收执法风险
税收执法风险是指税收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法,损害了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而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1.2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指对税收执法风险进行识别、适应和处置,其目的是避免风险或使损失减至最小。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OECD中已有超过2/3的国家实行了税收风险管理,我国税务执法机构也应有针对性地引入世界风险管理理念和管理经验。
2 当前税收工作面临的执法风险
2.1 实体不规范引发的征收管理风险
征收管理风险是指执法主体在执行或解释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职能中应作为而未作为、未完全作为或作为了为赋予的职责职能范围内的事物而形成的影响和后果。主要表现为: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税务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理解不到位,征管工作流程执行不严,税务登记内容不准确;纳税人性质认定错误以及发票领用、审核程序不健全、不规范;政务公开不及时,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税率执行错误,提前和延缓征收税款,日常纳税辅导不细致,未依法保障或侵犯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等。
2.2 程序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风险
行政诉讼风险是指税务执法主体因实施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在税收执法过程中产生税务行政争议而引起的税务行政复议撤销、税务行政诉讼败诉、税务行政赔偿等后果和影响,使税务执法主体处于不利地位,在诉讼中面临败诉等风险。主要表现为程序不合法或不规范、实体应用错误两个方面:
(1)不按程序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引发的风险。税务行政处罚按罚款额的多少,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本文是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简易程序之外的其他处罚适用一般程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务、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而税务机关在执法中经常忽视了这一必要程序,为求方便而采取简易程序当场处罚。
(2)不按程序作出限缴税款通知书引发的执法风险。当税务局对企业未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进行整改而作出《关于限期缴纳税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据证明两个事实:第一,税务机关在企业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之后,对该企业是否进行整改以及整改情况进行过验收;第二,税务机关经过验收之后,发现该公司整改结果不符合《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然后很多时候,税务机关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企业在《税务处理决定书》作出之前存在问题,而无法证明在其作出之后的情况。所以由于事实认识不清,税务机关经常在复议中遭受撤销原决定的结果。
2.3 司法渎职风险
司法渎职风险是指税务执法行为过程中因主观过失、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职责,造成侵犯国家税款及财产重大损失而可能触犯法律的危险或后果,从而被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甚至面临被检查机关以涉嫌职务犯罪提出指控。主要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隐瞒情况、弄需作假,勾结唆使偷逃税行为,违反法律和行政法的规定,造成国家税收严重流失并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4 由于机构分设引发的风险
1994年税务组织机构分设为国税、地税,税务机关之间“三交叉”矛盾暴露,即管户交叉、征税交叉、检查交叉,进而导致两套机构不协调。当认定意见出现分歧时,更使纳税企业无所适从,大幅度提高了税务机关之间的协调成本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两套机关各自为政、缺乏信息沟通,执法效率和征管能力下降,导致大量税款流失,加大了税收执法风险。
3 从风险管理视角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对策
3.1 进行风险识别与预警
3.1.1 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指在损失风险刚出现或出现之前,就予以识别,以准确把握各种风险信号及其产生原因。税务机关应正确、全面地认识在执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所有潜在风险,及时发现和预防,选择最佳处理方法。风险识别的具体方法主要有:
(1) 现场观察法。通过直接观察具体涉税业务活动,了解和掌握其在执法中面临的各种风险。
(2) 询问法。对执法人员或执法对象提出一系列风险咨询问题,以加强其对执法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风险的系统认识,促使其去收集和分析专门信息,并制定系统的风险管理对策和计划。
(3) 业务流程法。即以业务流程图的方式,将从税收政策解读、税款追缴、税款征收、到税款入库等过程划分为若干环节,每一环节再配以更为详尽的作业流程图。据此确定每一环节进行进行重点预防和处置。
(4) 内部交流法。即通过与各部门有关人员的广泛接触和信息交流,全面了解各部门的风险发生情况,以发现被遗漏或忽视的风险,提高各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协同能力。
(5) 案例分析法。即在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的基础上,从过去的风险管理实践中寻找相似的案例和经验,吸取有关教训,并以此作为制定对策的主要依据。
3.1.2 风险预警
风险预警是指要在风险实际发生之前,捕捉和监视各种细微的迹象变动,以利预防或为采取适当对策争取时间。风险预警对于预防或识别重大风险事件显得尤为重要。建议税务机关建立税收风险预警机制。该机制是一个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依托,能够对各种信息进行科学分析、评估和判断的完整体系,包括税收收入、税收执法、纳税人违法、系统外风险的预警指标,以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管理。
3.2 制定预防体系和预防策略
3.2.1 预防体系
为避免造成财政收入的重大损失和对税务机关的不利影响,税务机构应花大力气进行风险预防,但这并不意味着需要进行全方位设防,因为这既不可能也不经济。所以,应选择那些发生概率大、后果严重的事件,进行重点预防。
构筑预防体系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选择重点预防对象;二是构筑完善的预防体系。一个完善的预防体系需要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1)经济和技术措施。如监督、检查、立法、环境监视等。
(2)与外部保持良好的沟通。如建立早期预警体系,协调与纳税人的关系等。协调与纳税人的关系,首先是要保持与纳税人的良好沟通,以尽早获知纳税人的计划和动作;其次要在准确把握信息的基础上,对纳税人开展游说和说服工作。协调与纳税人的关系应严格防止陷入行贿事件,否则,很可能给税务机构带来更大的风险。
(3)改进内部工作。如税收执法机构设置、岗责体系和业务流程设计中潜在的高风险区域,有针对性地调整职责设置和权力运行体系,避免税收执法权的过度集中以及监控盲点的出现。
(4)组织内部防范机制培育。如建立“学习型税务组织”,提升税务文化与税务管理水平。我国现行税务组织管理模式需要引入“学习型组织”思维和管理模式,并将其转变为与时俱进、不断学习的创新精神。这样,有利于激发税务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使现代税务组织的发展立志高远,瞄准21世纪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公共需求,心中牢记国家赋予税务组织的使命和责任,提升税务组织文化。
3.2.2 预防策略
俗语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因此,税务部门应该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制定一系列相应的处置程序和规范,并编制成小册子,以利在风险事件发生时争取时间,应对得当,弱化风险。
制定预防策略要求建立严密的税收法律体系和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与合作遵从理念:
(1)建立严密的税收法律体系,规范执法操作,完善执法保障。一是完善税收法律体系,形成相对平衡和相互制约的法律机制;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督和制约,保证在税收立法、执法等方面的公正、公开、规范和准确;三是提高税法层次,加强法规建设,完善执法保障;四是维护税收政策的统一性,规范税收文件避免与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而引起风险。
(2) 坚持依法治税,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与合作遵从理念。税务机关在尽力为纳税人服务的同时,要始终坚持基于国家权力而依法治税的精神,即依法治税是第一位的,在此基础上倡导服务税收与“合作遵从”。坚持“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指导思想,才能体现服务税收的基本要求。只有搞好纳税服务,才能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而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建立可以提升“纳税遵从”度。从“纳税遵从”再到“合作遵从”理念的转换,意味着遵从始终是这一理念的本质与核心,只是“合作遵从”在以“纳税遵从”为本的基础上,强调了纳税人与征税人之间在征纳关系上的“合作”,“合作遵从”力争避免和减少税企、税民之间的对立,是“遵从”的最佳形式,也是“双赢”的形式,体现着以德治税与依法治税的统一。建立良好的税收环境是避免税收执法风险的基础。
3.3 构建风险管理组织
建立税收风险管理中心机构,实行税收风险评估制,并通过实施金税工程、信息管税,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风险管理的核心就是要税务机关密切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找出降低风险的办法,是对执法机构和纳税人实行慎重、认真的评估以及对他们执法或履行法律义务的信誉、诚信的提升。风险管理组织要塑造“公正、进取、公开”的理念和管理模式,实现扁平化管理。将风险管理权力延展到各个管理层面,从旧时的控制管理转向以参与式管理为标志的新型管理,最大限度地利用人力资源和信息现代化资源,让组织成员广泛地参与组织管理,增强组织成员使命感、责任感,让组织的内部效率正真地转化为外部效率,在风险管理中发挥应有的效率和作用,从而减少税收执法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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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810.4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0)01-0075-05
[收稿日期]2009-11-02
[作者简介]董晓岩(1980-),男,河南安阳人,东北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2009级博士研究生,就职于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研究方向:财政学专业。
当前,西方发达国家的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已逐步将税收信息化的重点从数据处理转移到了数据应用方面,即通过数据分析提高纳税遵从度、改进纳税服务并提高税收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在2009年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要在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中大力推进信息管税的工作思路,正是适应世界税收管理发展趋势、符合我国税收征管实际而做出的重大决策。信息管税,就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健全税源管理体系,进而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①。从长远来看,信息管税是税收征管工作思路的重大变革,必将对税收征管的思想观念、制度机制、业务流程、组织机构等产生重大影响。推行信息管税战略,必然要求对现行的税收管理框架进行适应性调整,推进税收管理的创新。
一、创新税收管理理念
当前我国税收管理工作呈现出两个基本特点:一是税收管理可支配资源与税收管理的高标准要求之间的矛盾异常尖锐。简单地说,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着“一多一少”、“一高一低”两大矛盾,即纳税户多而税收管理员少、税收管理要求高而管理员平均素质偏低,造成税收管理疲于应付、浮于表面,管理广度和深度的拓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管理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二是粗放化的税收管理方式阻碍了管理效能的提高和管理成本的降低。传统的税收管理方式基本上采用人海战术,依靠税收管理员“人盯人”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全面撒网、不分轻重的“牧羊式”管理方式对税源的控管缺乏针对性,致使管理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由此可见,当前一方面是税收管理资源的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则是既有的管理资源没有得到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造成了税收管理的高成本和低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是税收管理的重要原则,从古典学派的威廉・配第、亚当・斯密、约翰・穆勒、官房学派的尤斯蒂、社会政策学派的瓦格纳一直到现代财政学集大成者马斯格雷夫,尽管其表述方式各不相同,但其税收原则体系均无一例外地包含了降低税收成本的思想[1]。在这种情况下,推行信息管税战略,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念,突破传统税收管理思维的藩篱,积极探索和推行以税收风险管理为代表的科学有效的税收管理方式。
风险管理于20世纪30年代起源于美国,它是指各经济、社会单位在对其生产、生活中的风险进行识别、估测、评价的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妥善处理风险所致的结果,以期以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安全保障的过程②。税收风险管理是风险管理理论在税收领域的应用,通常是指纳税遵从风险管理,即税务机关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为目标,通过对税收风险的预测、识别和排序,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不同的管理战略,并通过合理的服务和管理措施规避、防范或处置税收风险的过程。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强调优化配置有限的征管资源,充分发挥信息数据的作用,通过风险分析识别,定位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与风险类别等级相适应的应对策略,实施有针对性的风险控管。推行税收风险管理,应当针对不同纳税人制定不同的风险管理战略和对策,把有限的征管资源用于税收风险较大、管理最需要和最能增值的纳税人和领域。实施税收风险管理,要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建立包括战略规划、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处置、风险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等环节的税收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平台[2]。其基本流程如图1所示:
其中战略规划包括确立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使命、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风险识别即寻找风险点和风险源,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的指标体系,通过多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掌握、分析税源信息,从纳税人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识别其税收风险;风险排序即通过对不同纳税人风险严重程度的评估,对纳税人按风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风险处置即根据风险排序情况,对不同风险程度的纳税人分别采取宣传教育、纳税辅导、税务审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措施;同时,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实施情况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并据以对税收风险管理的战略规划进行调整和优化,不断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创新税收管理制度
当前我国税收管理的制度框架以《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为主体,包括税收管理员制度、税务登记、纳税评估、发票管理等一系列具体管理制度。其中税收征管法自2001年修订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税收征管实践也出现了诸多现行税收征管法没有解决的热点、难点甚至盲点问题,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与税收征管工作实际需要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推行信息管税战略,要对税收管理制度进行创新,而创新税收管理制度的立足点在于对税收征管法适时进行修订,重点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体现税收征管手段的规范化
重点是对纳税评估的法律地位予以明确界定。近年来纳税评估在我国税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但是纳税评估缺乏完整明确的法律依据,纳税评估本身方法不科学、程序不规范、结果处理随意性大,同时纳税评估与日常检查、税务稽查的职责没有清晰定位,三者的关系没有科学理顺,导致实践中出现了“以评代查”、“以补代罚”等问题,不仅纳税人无法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而且加大了税务人员的执法风险。因此,在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中,一是要确立纳税评估的法律地位,健全纳税评估制度,统一规范纳税评估的方法、程序和结果处理,明确纳税评估是对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即申报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审核,将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监控的一项重要内容,既是管理也是服务。二是要科学定位纳税评估与日常检查、税务稽查的职责,有两种处理方法:(1)将纳税评估限定于案头审核和税务约谈两个环节,强化税务约谈的刚性,摒弃实地评估,凡是经案头审核和税务约谈认为有疑点需要下户进行调查核实的,一律移交税务检查环节处理;(2)取消日常检查,将日常检查的职能并入纳税评估,强化纳税评估的职能。根据我国税收征管实践,笔者倾向于赞同第一种方法,即保留日常检查这个传统征管手段,同时取消纳税评估的实地核查环节,从而形成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源监控格局。
(二)适应税收征管工作的信息化
重点是解决电子申报资料的法律效力问题。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迅猛发展,网上申报纳税方式因其方便快捷的特点被纳税人普遍接受使用,但现行税收征管法没有明确电子申报资料的法律效力,规定“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这实际上否认了电子申报资料的法律效力,给征纳双方都增加了成本。一方面,税务机关必须投入大量的资源用于储存纳税人各种纸质申报资料,另一方面,纳税人在电子申报成功后再另行报送纸质资料,额外增加了人力和物力支出。因此,在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中,应对电子申报资料的法律效力问题进行明确,在从技术方面保证电子申报纳税的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的前提下,规定根据电子签名法或征纳双方认可的方式,使用电子化签名报送的各类电子申报资料具有与纸质资料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提高税收征管措施的操作性
重点是解决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的可操作性,建立完善的税务行政协助制度。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是信息管税的重点。在我国当前以纳税人自行申报为主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和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来源于税务机关内部的纳税人涉税信息,而对于与纳税人应税行为有关的第三方信息,尽管在现行征管法中也规定了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但此规定原则性较强,缺乏实际操作性,而且相应的责任追究条款缺失,导致税务机关缺少第三方实质配合,实践中获取第三方信息难度极大,直接影响到税源监控能力的提高。因此,在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中,应提高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的可操作性,明确第三方的税务行政协助义务,对应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的主体、内容、时间、方式、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建立较为完善的税务行政协助制度。
(四)彰显税收征管执法的人性化
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相适应,在税收征管执法中应突出以人为本,彰显人性化。重点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引入申报修正制度,即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后,在规定期限内发现申报有误的,应允许纳税人进行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二是降低税收滞纳金负担,可以考虑对滞纳金设定一个上限,即滞纳金达到一定数额或者达到所欠税款一定的倍数时,不再加收滞纳金,解决现行征管法纳税人因滞纳金负担过重而采取软抗税、税务机关清缴滞纳金难度大的问题。三是要明确区分逃税、漏税,降低处罚标准[3]。对于客观存在的纳税人非主观故意造成的未缴少缴税款的行为,界定为漏税,明确划分其与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界限,并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同时,对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应适当降低处罚标准,一方面有利于减轻纳税人负担、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另一方面可以适当限制税务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同时还可以解决现行征管法中“五倍处罚上限”的规定形同虚设的问题。
三、创新税收管理方式
我国现行“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形成于2003年,较原来的30字征管模式增加了“强化管理”的要求,强调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凸显税源管理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4]。作为强化税源管理的载体,2005年我国开始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通过对以往税收征管模式的扬弃,批判地吸收了传统的“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上门收税”的专管员管户制度的优点,着力解决30字征管模式下全面以管事替代管户带来的税源管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从实施效果来看,总体上说,税收管理员制度并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目标:一是“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经济迅速发展带来纳税户数量急剧增加,同时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经营方式创新、以金融创新为代表的经营业务创新和以母子公司、总分机构、连锁经营、总部经济为代表的企业组织形式创新等新兴经济活动层出不穷,给税收管理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仅靠税收管理员传统的单一管户制度已不堪重负。二是税收管理员制度在继承专管员管户制度优点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其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的弊端,不利于从制度上预防腐败和保护干部。尽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设定了双人上岗、定期轮换等条款,同时明确规定“税收管理员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等工作”,但实践中在税务系统简并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的过程中,很多涉税事项的审批实际上完全依赖税收管理员的初审意见,后续的审批环节基本上流于形式,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税源管理中存在较大的利用职权进行寻租、谋取个人私利的操作空间。因此,推行信息管税战略,必须对税收征管模式进行完善,创新税收管理方式,提高税收管理的效能。
(一)针对“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应创新税收管理员管户方式,积极推行以专业化管理为主的分类管理
从经济学上讲,专业化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也是提高生产效率的必然要求。亚当.斯密对专业化分工的研究是与效率紧密联系的,他认为分工的效果有三:一是增进了劳动者的熟练程度;二是节省了变更工作所需的时间;三是促进了机械的发明③。运用到税收上,专业化管理就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管理特点和管理要求进行分类,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探索实施以分行业、分规模和分职责管理为重点的税源分类管理,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和拓展管理深度的目的。在专业化管理的条件下,每个管理员都能专注于某一类纳税人的管理,从而能够更细致、更深入的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掌握更加全面的信息,提高管理的效率。在专业化管理的方式上,可以分行业或分规模管理,即在一定范围内打破地区界限,按照行业系统或经营规模,设置税收专业管理岗位,明确税收管理员进行税收管理;也可以是分职责管理,即按照税收管理的不同事项,划分税收专业管理职责进行税收管理。在管理机构设置上,可以适当参考美国税务机构的设置方式(见图2),其执法与服务部门由小企业局、大中型企业局、工资和投资收益局、政府和免税组织局以及犯罪调查局组成,其中前四个业务局按照服务对象(纳税人类型或规模)负责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犯罪调查局专门负责调查涉税违法案件,并与四个业务局保持密切合作。具体来说,应由以划片属地管理为基础设置机构改为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设置税源管理机构,如按规模设置重点税源管理局和一般税源管理局,在内部按职责设置户籍管理、纳税评估、催报催缴等专业化管理岗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对不同机构和岗位根据其管理难易程度、要求高低等特点配备适合的税收管理员进行管理,同时对不同类别的纳税人制定相应的分类管理办法。
(二)针对税收管理员权限过于集中的问题,应着力完善税收管理员的监督制约机制
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制度办法。规范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规程,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审批责任制,上一环节对下一环节负责,处于流程某环节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由后续部门和人员监督考核,打造“无缝式”业务运营机制,合理界定申请、审批、检查各环节的责权,建立责任追究考核制度。二是事前风险预警。围绕税收执法权中的廉政风险,按照不同的涉税审批类别查找全局的执法风险点,根据自由裁量权大小、易造成危害程度等风险因素,把查找出的执法风险点划分成若干个风险等级,按照“高风险岗位,高等级防范,高标准要求”的原则,对各岗位的执法风险采取动态跟踪预警管理,对风险系数高的岗位进行重点监控,实行执法风险管理和岗位预警,提高内控机制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三是事后监督检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对各种执法不规范行为,根据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创新税收管理手段
信息管税的主线是强化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应用。推行信息管税战略,应当依托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手段进行创新:
(一)应用信息技术加强税务登记管理
税务登记是税收征管的初始环节,加强税务登记管理是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当前税务登记管理环节的瓶颈就是信息共享问题,要以推进信息共享和应用为重点加强税务登记管理。一是开展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通过国、地税部门间信息传递,实现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一地一次一证两章”,即纳税人在国税或地税一方可以一次性办结包含国税、地税两个部门印章的一张税务登记证。二是推进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充分采集和应用工商、质监、经济普查等部门的户籍信息,通过开展数据比对,及时发现漏征漏管户。三是加强税务登记环节的制约。如通过税务系统内部共享非正常户信息,可以防止欠税走逃的非正常户法定代表人在异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通过利用公安部门的公民身份信息查询系统,可以核对税务登记法人身份信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证件从事涉税违法活动。
(二)应用信息技术加强普通发票管理
近年来,税务系统通过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建立比对认证机制,基本上堵塞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漏洞,相对而言,在普通发票管理方面形成了税收管理上的真空,少数不法分子有票不开、虚开代开、大头小尾、不按规定开票、制售假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严重扰乱了税收管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可以部分归结为消费者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索取和使用发票的观念不强、企业逐笔开具发票的制度要求难以落到实处,但更为重要的原因是,现实中仍然存在大量手工发票,税务机关及时准确地获取开票信息难度很大,致使发票验旧售新流于形式,发票查询和票表比对工作无法开展,没有形成普通发票管理的“闭环”,从而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实践证明,“以票控税”这种传统的税收管理方式存在严重弊端,但是在我国信用制度和支付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又不可能完全摒弃发票这种管理手段,那么唯一的出路就是将“以票控税”的重心逐渐转移到“信息管税”上来,以推行包括网络发票和税控收款机在内的机器开票方式为突破,及时存储和收集开票信息,深入开展票表比对和发票查询,形成普通发票管理的“闭环”,从而有效遏制制售假发票、大头小尾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行为的蔓延,同时税务部门也可从中获取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工作所需的基础数据。
(三)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纳税评估质量
目前纳税评估主要还是采用以税负率为主的指标分析方法,对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效益不同、技术先进程度不同的纳税人采用笼统的一个税负率指标显然是不科学的,容易变成以征收率征税。从纳税评估的资料来源来看,纳税评估工作所必须的庞大数据源不够完整,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也无法得到保证。在税务系统内部,由于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门之间协调不够,信息系统分块割据,数据不能统一共享,造成评估资源浪费。在税务系统外部,信息传递渠道不畅,许多必要的资料特别是有用的第三方信息不能及时获取。因此,推行信息管税战略,应当以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为突破口,应用信息技术创新纳税评估方法。浙江省国税局在这一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2007年以来,该局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通过典型调查,掌握行业税收与经济规律,利用相同产品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投入产出关系,根据企业的基本能源消耗、原材料成本、人力成本、费用等数据,搭建了186个产品(行业)的税源监控评估模型,据以计算企业的销售、存货以及其它涉税信息;同时开发应用了“行业税源动态分析监控系统”,使税源控管更具针对性,较好地解决了不同企业间的税收公平问题,在强化税源管理、降低涉税风险、实现税收公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5]。
五、创新税收管理机制
当前的税收管理机制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从横向来看,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相互脱节,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业务衔接不顺畅,没有实现有机的联动,严重阻碍了税收征管整体效能的发挥;二是从纵向来看,多头管理体制下“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级税务机关各项管理任务下达体现出无序性、分散性和随意性,导致基层税务机关疲于应付、无所适从,降低了工作效率,加重了税收管理员和纳税人的负担。实际上,当某个方面的管理要求得到强化而又没有顾及到基层管理资源的配置情况时,就会冲击其他管理事项的有序和有效,很多工作在基层就出现了明知做不到却不能不做、即无法为而不得不为之的局面,基层工作反映出缺乏计划性和协调性。因此,推行信息管税战略,应当创新税收管理机制,大力推行税源一体化管理。
税源一体化管理,就是通过明确界定税收征管各层级、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部门之间横向的综合协调机制和各层级之间纵向的任务分配机制,加强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的联动,逐步构建职责明确、信息共享、协调互动、统一高效的税源一体化管理工作联动机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整体效能,切实解决多头管理体制带来的基层国税机关和纳税人负担过重的问题。推行税源一体化管理,重点是建立两个机制:
一是要建立横向的税收征管各环节、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包括:(1)各环节之间的联动机制。通过税收分析为纳税评估确定疑点、指明方向;通过纳税评估引导纳税人税法遵从,为税务稽查提供稽查案源;通过税务稽查查处案件,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并向管理环节反馈查处结果;税源监控通过对分析、评估、稽查反映问题的汇总归纳,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日常管理,从而形成各环节之间相互联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税源管理工作机制。(2)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应加强综合征管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发挥综合征管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协同开展税源管理工作。
二是要建立纵向的各层级税务机关之间的任务分配机制。上级税务机关对各部门拟下达的分税种税源管理工作任务,应区分轻重缓急,合并重复项目,进行综合平衡,逐步实现管理员工作任务下达和结果反馈渠道的统一。基层国税机关应对需要管理员下户进行调查、核查、检查的事项进行清理和整合,对上级部署和自行确定的税源管理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归并,综合考虑各个税种的管理要求,力求一次下户解决多个问题,避免涉税信息重复采集和税收管理员重复下户,提高税收管理的效能。
[注 释]
①宋兰《大力推进“信息管税”,全面提高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水平》,在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会议上的讲话,2009年6月24日。
②阎春宁《风险管理学》,上海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③亚当・斯密《国富论》,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9-11页。
④资料来源:2007年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参阅材料。
[参考文献]
[1]马国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管理[A].财政若干问题研究[C].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钱宝荣.税收管理创新研究[J].财经论丛,2008,(6):22-29.
[3]尹淑平.借鉴COSO风险管理理论提高我国税收遵从风险管理水平[J].税务研究,2008,(12):69-71.
[4]樊勇,赖先云.现行税收征管法中需要修订的若干问题[J].税务研究,2008,(10):65-66.
[5]黄琼.对税收管理创新的理性思考[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8,(2):35-37.
On Innovation of Tax Administration Based on the Strategy of Managing Tax wit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Dong Xiaoyan
第一,风险管理作为一种管理职能还基本上没有被融于保险企业管理中,保险经营基本上还是财务型控制被动经营。第二,保险业发展总体决策和保险公司决策在相当程度上缺乏风险管理理念,保险的粗放型经营、以保费收入作为经营业绩的硬招标的决策思路对目前的保险发展仍起着决定性作用。第三,保险风险管理技术水平低,风险评估、保险信用等级评定缺乏有效的评定标准,风险控制和风险融资的方式相当有限。许多保险公司根本就没有防灾防损部门,在有防灾防损部门的企业中,其人力与财力的配备不足。第四,在保险风险控制过程中,事后控制为主要控制方法,对风险的事前控制重视不够。第五,在保险监管方面,主要还处于事后监管阶段,监管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前瞻性,监管重点仍在费率等问题上,对关系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资本比率、再保险安排、资产配置等内容监管力度不够。
2.较为注重显性风险管理,对隐性风险管理重视不够。
第一,在业务发展导向上,注重规模和速度,强调业务增长量,忽视保险发展的质。由于我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主要是根据保费收入增加额为依据的,保险法规和保俭监管部门对保险费地位的过份强调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商业保险公司把保费的追逐作为主要经营目标。保险公司在实际展业中,重保费,轻理赔;在保险市场竞争中,以保险价格进行恶性竞争,盲目承保、劣质承保并存;在保险险种开发上,以占取市场份额作为主要手段,对保险产品风险的管理控制重视不足。
第二,在保险发展导向上,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保险决策和保险经营中的短期行为,对保险业发展及保险公司发展战略长远性研究不够;在公众对保险的信任度方面,保险业未能充分重视恶性竞争、保险中介制度混乱、保险欺骗对社会公众产生不度影响;在制度法律建设方面,对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法律基础建设重视不够,一方面表现在保险法在某些方面存在着缺陷与不足,另一方面保险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开放条件下保险业的发展,一个有效的保险法律体系还未基本形成;在保险文化建设方面,保险公司文化建设滞后,保险文化传播缺乏创新,保险公司的形象度和美誉度构建急需加强。
3.较为注重内生风险管理,忽视外生风险管理。
第一,部分保险公司不重视对公众信任风险的管理。
第二,对保险开放、民族保险安全的风险重视不够。在加入WTO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对中国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中的各种风险进行管理研究不足,忽视中国保险业发展过程中的内在的根本制约。
第三,部分保险公司较为重视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而对保险同业的规范竞争、有序竞业的风险管理重视不够,保险同业组织的作用还相当有限。
第四,对保险中介组织的风险管理力度不够。部分保险公司无视保险中介的有关法律规定,不顾中介机构经营资格、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状况等条件进行中介展业,表明保险公司对中介组织风险管理与保险公司自身的规范经营都应加强。
第五,缺乏对保险欺骗进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保险欺骗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日趋加大,在中国保险理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的国度里对保险欺骗的风险管理需在制度完善和技术创新上加大力度。
4.未能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决策缺乏依据。
保险经营是在大量可保风险前提下运用大数法则对可保风险进行分散,各类风险数据、损失数据是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在相当程度上也可以说,风险数据、损失数据是保险经营的保险资源。保险经营依据这些保险资源从事保险展业,通过展业扩充丰富这类资源提高保险经营水平和展业范围。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中都要求保险公司(包括社会)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对这类保险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我国相当部分保险公司有效的风险信息系统都未能建立,这将可能导致保险经营决策缺乏合理依据,使保险经营缺乏合理的数理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这将可能导致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增加。
5.风险管理理论滞后,风险管理人才不足。
在我国,风险管理理论发展滞后,风险管理人才不足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保险风险管理既包括风险投资、保险购买和管理、安全、赔偿金管理、索赔管理,又包括公共关系、市场服务、培训员工、提供法律咨询等内容;既包括对保险公司的硬件失误风险和软件失误风险的管理,又包括组织性失误风险和人的失误风险的管理;既包括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又包括保险业风险管理;既包括保险经营显性风险的管理,又包括保险经营隐性风险的管理。只有建立起全面的风险管理观,才能推动和实现保险业有效的风险管理。
二、目前风险管理状况对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影响
1.保险业风险管理及保险经营风险管理弱化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基础;
近年来40%的保费增长率是在粗放型经营模式下,在风险管理未能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实现的,在这种经营模式下,重视保费增长速度与资产负债管理重视不够并存,保险公司总资产增加与净资产减少同在,保险市场规模扩大与保险业务的利润水平逐步降低并举,增加保费的快速增长与较多风险的累积相随,这不仅有悖于保险业风险承担、风险分散的宗旨,而且大大影响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保险经营风险管理功能弱化将不利于深化社会公众对保险的信任,保险信任和保险信心是各国保险业发展的生命力所在。
近现代保险发展的共同基础是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和信任,这是决定保险需求的根本因素,因为信心和信任是保险理念培育的良性土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真正地为社会公众分散风险、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风险管理服务的经营理念,真正地实现保险经营与保险风险管理的融合,以增强和巩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特别是在目前风险分散途径多样化的情形下,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和信心对现代保险业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3.保险经营风险管理的弱化将使中国保险业在国际保险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导致中国保险业在对外开放和加入WTO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局面。
从中国民族保险发展历史可以看到,中国民族保险业是在中国本身缺乏商业保险理念和商业保险技术机制、在国外保险公司对中国保险市场进行掠夺和控制的不利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这种特定的历史路径制约了中国现代保险业的发展。因此,在中国民族保险实力不足、现代民族保险发展缺乏一定制度环境和制度基础的条件下,民族保险业更应注重自身的稳健发展,大力加强保险发展的制度建设,培植保险理念。惟有如此,才有可能实现民族保险发展从量的增加到质的升华,增强民族保险业自身在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力,逐步有序地实现保险的国际化。
三、对策
1.实现保险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制定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为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构建良好的宏观环境。
保险业发展要实现根本性突破首先必须实现从粗放型经营方式到集约型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走出重速度、轻质量的恶性循环,把保险发展引上稳健、健康的轨道,进而逐步增强民族保险业的综合实力。也只有在经营方式根本转变的前提下,才可能制定出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
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是中国民族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战略前提。首先保险产业政策必须建立在中国特定的政治经济和人文背景上,只有在这种根基上培植公众的保险意识,构造保险制度环境,完善保险法律制度,开发保险资源潜力,满足公众的保险需求,才能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保险业发展道路。其次,保险产业政策必须体现可持续发展性,坚持可持续发展性,才能有效地开发中国潜在的保险资源,才能实现重速度、轻质量的粗放型经营方式到集约型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只有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才能真正实现保险业本身的宗旨;只有坚持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逐步树立和增强公众对保险的信任感。再次,中国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必须把战略管理、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融于一体,政府应以较高的战略眼光来发展保险业,保险业在社会政治经济中的特殊地位要求政府对保险业实行低税政策,改变目前中国保险业税负较重的局面,对一些投资型产品的开发可考虑税收优惠或递延税收政策,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税收政策应考虑到有利于民族保险业的发展和中外保险企业的公平竞争;保险业应坚持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相结合,实现保险真正地为社会经济、社会公众服务宗旨;保险产业政策还必须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可考虑建立区域性的保险产业政策与统一的保险产业政策相结合的保险产业政策体系。
2.培植健全的保险意识,完善保险法律制度基础,为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提供制度支持。
保险风险管理不仅仅是一种风险识别、衡量、控制、融资的技术方法,还在于风险管理制度是一种保险制度安排,提供对风险管理的制度支持是十分必要的。培植健全的保险意识是构建中国保险制度基础的一个永恒主题,保险意识的培植一方面需要保险公司规范的经营作风、良好的社会形象的凝聚力和辐射力来实现,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对保险意识的传播也有利于保险意识的培植和增强。
法律是风险管理的制度基础,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程度决定风险管理水平高低及其绩效大小。目前应着手解决保险发展与保险立法滞后的矛盾,弥补《保险法》中的缺陷和不足,同时抓紧时间构建完整有效的中国保险法体系(包括《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外资保险公司市场进入与监管条例》等)。
3.实施全方位风险管理制度,强化社会风险管理理念,是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的重点。
保险经营方式的转变、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中国的特殊体制背景下,保险经营方式转变、保险法律制度构建应与保险业全主位风险管理实施同步进行。中国保险业全方位风险管理包括对物的风险、行为风险与心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与人的风险的管理、显性风险与隐性风险的管理、内生风险与外生风险的管理、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与风险预警系统的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