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范文

时间:2023-05-18 15: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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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

篇1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25-0068-02

一、《建设工程法规》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行业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国家立法并强制执行了建设行业的执业资格认证制度。工程建设行业应用广泛的执业资格有: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拥有这些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方能从事相关专业活动。

各种执业资格的具体岗位不同,但资格认定的法定流程是一致的。①建筑从业人员达到一定条件后可以参加国家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取得执业资格证书;②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造价咨询等单位,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通过审批后,取得相应的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③在相应专业领域执业。

各种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中,均列入了《建设工程法规》。可见,国家对建筑从业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普及要求。作为建筑工程专业的院系,也应领会行业的教育理念,开设《建设工程法规》课程并加强其课程建设。

二、《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实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我国建设工程市场趋向规范化、完善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全面降低工程造价,进而使工程造价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有:①形成了市场定价机制,有利于节约投资、提高效益。②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使生产力资源较优配置,优胜劣汰。③工程价格符合价值基础,有利于供求双方相互选择、择优选择,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企业认真编写投标文件,结合运用各种投标技巧,中标后,签订承包合同,实施承包的工程任务,进入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体现在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费用的四大控制目标上,这四大控制目标的标准主要体现在合同中。在合同中规定四大控制目标后,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管理中细化这些内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有:①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②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③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④对合同变更进行管理;⑤及时做好索赔管理和反索赔管理。科学做好合同管理,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能够有效地得到保障,进度和投资的控制目标也能够实现。因此,合同管理能够有效地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项目能不能承包关键在于能否中标,项目赚取利润的多少关键在于合同管理。因此建筑行业企业运营有两步关键,招投标是第一步,合同管理是第二步。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建筑行业企业运营的关键,也必然是建筑专业学生学习的重要内容。

三、教学整合

为了加强学生的顶岗实践,我们建筑工程系进行了多项教学改革。课程整合就是其中一项。我们将《建设工程法规》、《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由两门课程整合成了一门课程。

四、课程整合后的切入点

整合,不是单纯的合并。如何使两门课程自然地融合在一起,是整合成功的关键。目前,各大出版社尚未出版我们适用的教材,因此我们仍然采用《建设工程法规》、《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两本书。《法规》中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中有招标投标的具体内容,如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技巧、评标的方法,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条款,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如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的执行、合同的变更、索赔。虽然是两本教材,但并不是讲完一本教材,再讲另一本教材,而是改变原教材中的章节顺序,使两本教材自然融合。切入点体现在以下两部分:①先讲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再讲解招标投标的具体内容。②先讲解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再讲解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条款,然后讲解合同管理具体内容。

五、教学内容与顺序

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教学内容与顺序: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人制度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担保制度保险制度法律责任。第2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注册师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第3章招标投标,教学内容与顺序:建设工程承发包制度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第4章建设工程合同,教学内容与顺序: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条款合同管理方法索赔计算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5章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施工环境保护制度施工节约能源制度施工文物保护制度。第6章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施工安全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第7章质量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第8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民事诉讼制度仲裁制度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六、授课方法

由于法律条款较为枯燥,且晦涩难懂,又或者简单明了,但不宜掌握其精髓,所以授课过程中应该引入案例加以讲解,并利用习题,加深对条款的全方位理解。采用多媒体教学,便于引入大量案例及习题。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看似简单的一句法律条文,我们该如何理解透彻?授课中,可引入以下案例,帮助学生加深理解。

【案例】某建筑公司首次进入某省施工,为了“干一个工程,竖一块丰碑”,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经理李某决定暗自修改混凝土的配合比,使得修改后的混凝土强度远高于配合比的混凝土强度,项目经理部也愿意承担所增加的费用。你认为这个决定可取吗?分析:不可取。混凝土强度提高了,但其他性能可能变差,比如脆性增大,容易造成构件脆性破坏,或抗裂度不能满足要求,影响构件的正常使用功能。设计单位考虑混凝土标号时,综合了设计规范中的各种因素,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即可,如需变更,须经得设计单位的认可。所以,虽然是提高了混凝土配合比,但也属于“施工单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都属于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首先要对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由于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存在潜在的巨大的社会危害性,法律又将其确定为违法行为。

篇2

按照《水利产业政策》,根据作用和受益范围,中小型水利工程多系地方项目。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近期的新建项目及加固改造项目的施工条件越来越差。工程建设地点多数位于山大沟深的中小河流上,距离干线公路和城镇相对较远,部分现场甚至无公路相通或仅有简陋的乡村道路,使工程建材和设备等的运输难度和成本增加。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地点大多距电网较远,或受输配电容量、电压等级的影响,难以满足施工用电需求,常要增容配电或自发电以满足施工用电。受建设地点自然资源的制约,工程建设地的地方建材,例如:砂砾料、石料等的储量、质量及力学性质,往往难于满足工程需求,有的现场还存在施工场地狭窄、施工导流困难、自然地质灾害等工程问题。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条件的先天不足,不仅会降低工程的投资效益,而且会影响建设各方履行合同的能力。

b.前期工作条件。

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多由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受投入经费的制约,前期工作的深度往往受到限制,精度难于达标。主要反映在:?工程区域测绘方面,平面控制测量范围不足,高程控制测量精度不够;?对工程地质勘察重视不够,勘探工作量不足,勘探质量不高,有的小型水利工程不做地质勘察,或只进行一些地表踏勘。由于对工程建设区域地质构造、岩体与围岩稳定,坝基与坝肩渗漏变形,河床覆盖层的分布与结构,库区水文地质条件等问题不清不明,往往会给工程建设留下隐患;由于测绘和地勘成果精度不够,工程设计也难以达到相应的深度,尤其是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深度难以满足施工要求,造成工程施工中变更增多,工程量计量变化较大;由于有些工程概预算中定额项目划分较粗或不准确,工作内容有遗漏或工序条件考虑不周,使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增加了合同的执行难度。

c.建设各方的条件。

属地方项目的中小型公益性水利项目,均由地方政府或地方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项目法人,除险加固、续建配套、改扩建项目,原则上由原管理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受工程规模和客观条件的制约,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机构,难以配齐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经济、财务、招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员。项目法人除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外,其主要精力是筹集建设资金。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多数由国家补助、地方配套、受益乡村自筹等部分组成,资金按期、足额到位的程度较差,是制约正常履约的主要问题之一。中小型工程规模小,工程量不大,中标的施工单位相对资质较低。常常会发生开工进场的人员和设备与投标文件和合同文本的承诺有一定差距的问题,尤其是主要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重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到位较差,有的会出现“一流单位中标,二流单位进场,农民工队伍施工”的现象。中小工程的现场监理机构人员相对较少,专业单一,缺少能对整个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的监理人员。建设各方综合素质的差距,会造成合同中成本、价格支付和责任的变化,直接影响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义务和损益。

2施工合同条件

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时,均遵照或参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书》,并根据文本规定,全文引用“通用合同条款”,对“专用合同条款”根据工程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受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规模、资金筹措及施工条件等因素制约,其工程建设的管理程序难以规范和完善,在招标投标和合同订立阶段,建设监理单位的介入程度不一,并且,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涉及面广泛而且复杂,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或签约时的不同心态,常常会造成在对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一添二改三增加时发生缺陷和疏漏,加之在工程进入施工阶段,难免会遇到市场环境条件、法律、条例以及工程业主意愿的变化,会涉及到合同条款中未明确的问题。在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合同订立和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中,往往会存在以下几点缺陷和不足。

a.合同条款的不完整性。

在招标投标和合同订立过程中,中小型水利工程受业主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能力和某些客观因素的局限,以及承包商对施工现场条件和环境认识程度的影响,往往会注重合同价格和工程量,而忽视一些隐性的因素。例如:施工中,因地勘不明或地层发生变化,引起基础或岸坡的开挖深度、宽度、坡比、工程量发生变化,导致原定的施工方法或工序发生更改与变动,相应原制定的施工工艺与配置的劳动力计划,施工设备的种类、数量及容量等也随之发生变化,而影响到工程计量、工程单价、工程工期等合同内容。这些问题往往在合同条款中未说明或未列入。

b.合同条件的不合理性。

按照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不允许业主强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工程或垫资施工。中小型水利工程常因建设资金不能按期和足额到位,在订立施工协议时,业主会变相要求施工单位在完成一定投资额后,才开始支付后期完成的工程款,有的业主会把解决施工区域内有关乡、村的通水、通电等问题作为施工单位的中标或合同条件。诸如此类问题,都会增加工程成本,均属不合理或不合法的合同条件。

c.合同内容的不确定性。

在工程招标投标中,为保证工程质量,在当地材料的采购中,业主常常会指定采购地点或厂家,并按现行的市场价格计入标底或与承包商确定价格。但因业主与指定的供货商(材料产地)无供货协议,而在合同内容上又没有确定在材料价格随市场的变动中,工程计价将怎样调整,由谁承担。这类情况,都是不确定的合同内容。

d.合同责任的不明确性。

中小型水利工程受诸多因素的制约,施工图设计阶段,对施工临时设施、施工方法及施工方案等,常常考虑欠缺或不周。承包商进场施工后,在施工区域内因施工需求,需增加一些临时道路、施工排水设施等。还会遇到开采当地建材时,因表层覆盖物的剥离而增加工作量等诸类问题。业主往往认为这些应是承包商的责任,而承包商则认为这些应属新增加的工程项目,而在合同条款中又没有明确双方的责任。施工中在劳务、质量、进度、安全、计量和支付诸方面会遇到施工合同中未涉及与未列入的问题,这些都需要在合同管理中不断补充和完善。

3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

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的要求。鉴于水利工程受水文、气象、地质、建材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及工程本身复杂程度的影响,任何工程的施工合同都不可能完全涵盖施工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故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量大面广,矛盾重重,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解释的异议,对合同责任的争议是客观存在和不可避免的。监理人员对合同管理必须坚持公正、独立、公平的原则,对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必须有合理合法的依据。

a.以施工合同为依据。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是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工程建设、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共同规定和保障。工程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实施工程监理,帮助业主管理好工程项目。但是,监理单位也是独立的法人,监理人员在执业中,应遵照合同约定的责任,公正、独立、自主地管理施工合同。凡在合同约定范围之内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等都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评判。在进行评判中,必须考虑合同全部文件和图纸的相互关系,注重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对于合同条款中未涉及或未列入的问题,要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共同商议,补充或增加新的合同条款,并按其约定分担责任。

b.以水利基本建设管理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依据。

遵守和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基本建设管理法规,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法律义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强制性规定,是从技术上保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在工程建设中,业主和承包商有关工程建设的一切经济活动,施工技术方案、工程质量及工程安全等工程建设活动,都必须在工程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允许的范围之内。凡合同条款中有与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相违背的,都必须进行修改和完善,必须符合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c.以规范、规程、定额为依据。

由国家各部委与地方政府各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规程及定额是进行工程建设活动的技术依据,是控制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准则,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标准。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合同条款内容或施工中涉及的工程材料与设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文明施工、计量与支付、价格调整等一切工程活动都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工程预算与结算、工程变更单价的确定等都必须参照相关定额。有关工程质量的取样、检测、评定都必须符合规范、规程的要求。

d.以法定质检单位检测或率定的成果与结论为依据。

施工合同管理中有关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土性指标、结构强度等方面的测量、检测、试验或度量的判定结论,都应以法定质检单位出具的检测与率定的成果为依据。因为法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经省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业主与承包商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原检测单位或具有仲裁资格的检测单位申请复检,复检检测报告为最终检测结论。

4协调合同异议的思路与途径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在施工合同的执行中发生异议和争议属合同管理的正常范畴。协调异议、解决争议是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合法权益、保障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手段。每一项施工合同条款都直接关系着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义务和损益,除业主和承包商自身的失误外,在业主和承包商经济利益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因客观因素形成的异议,一般能通过调解得到解决。鉴于监理人员受聘于业主,在协调合同异议时,必须注重自身的公正性、独立性和权威性。监理人员要以合同条款为根本,开拓思路,调查研究,公平、客观地协调合同异议,保障工程建设活动的正常进行。

a.强化合同意识,遵循诚实信用。

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良好的合同意识,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是合同能够顺利执行的基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守信合同承诺,自觉承担应负责任,是合同能够按期履约的保证。工程施工与合同执行的全过程中,监理人员都必须注重不断地强化业主和承包商的合同意识,增强其诚实信用的履约理念,促进合同双方相互信任,以利于减少和节制合同异议的产生与形成,协调和解决合同异议,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b.恪守授权范围,及时主动协商。

监理人员依据业主的《监理委托协议书》进行工程合同的解释和管理。在进行工程合同异议调解时,必须恪守业主的授权范围,无权改变合同的内容。对业主与承包商因合同条款产生的不同解释意见和分歧,要深入了解,弄明原因,认真对照合同条款作出合理、正确的判断,及时、主动地与业主和承包商分别商议,进行解释和沟通,以促进彼此理解。在认识统一后,进行面对面的协商,以取得一致意见,合理分担各自责任。

c.坚持合同条款,严守建设标准。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异议都与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但不管分歧有多大,其目的是共同的,业主付出一定代价获得满意的工程,承包商通过完成工程任务得到合理的利润,共同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完成项目建设。因此,异议的统一目标和评判标准就是达到工程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进度期限、符合资金支付规定。故一切异议和分歧均应在有利于完成工程任务的大原则前提下,友好地予以解决。

d.合理分担风险,保障利益均衡。

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社会条件复杂多变,影响因素众多,合同双方当事人都面临着很多在招标、投标时难以或不可能完全确定的问题。这些问题即风险,除施工合同中已明确的责任外,对于合同条款中未涉及到的一般风险,监理人员应协调双方,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在进行风险分配时,应考虑业主在合同各方关系中的固有地位和主导作用,注重承包商在经济上与心理上的承受能力,在不损害承包商基本利益的条件下,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合理分担责任。

篇3

关键词:工程管理;课程体系;课程关联性;课程交叉性

中图分类号:G423.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52909(2013)04000904

中国工程管理专业的开办可追溯到1980年,经过30余年的发展与演变,目前该专业的专业课程不仅包括工程技术基础知识,还包括经济、工程法律、项目管理等学科知识。中国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工程管理人才,因此,应积极推进工程管理专业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科地位,建立完善的学科体系、知识体系和组织体系,对工程管理专业教学活动进行深入研究。

目前全国有近300所高等学校开设了工程管理专业,从专业开设基础来看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普通高校在教育部 1997 年撤并部分本科专业过程中,把与工程管理专业方向相关的专业如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技术经济和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等进行重新组合,设立了工程管理专业;二是高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投资经济、建筑经济等原有专业的基础上,改设工程管理专业;三是少数高校在学科建设和师资力量并不完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考虑到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形势看好,市场对工程管理专业人才需求增加,也设置了工程管理专业[1]。由于这些原因,工程管理专业教育存在问题较多,特别是专业课程之间内容重复较多、关联性较差,造成本已紧张的课时资源的浪费。目前,中国关于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研究已有不少。陈建国[2]等从实践能力培养环节、实践教学的方式和实践教学的基本架构等三个方面,提出了针对工程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曾德珩[3]等提出了“技能—能力—创新”三个训练层次,并对实习、实验、设计等多个实践教学环节进行了优化,提出了工程管理专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合理化建议。许娜[4]等提出了工程管理专业计算机类课程的培养目标及其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定位,提出“脉络式”与“自助式”的教学方法,并对案例教学的案例编制与教学方法进行了改革。笔者主要就工程管理专业课程结构体系作了一些探讨。

一、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之间内容重复的知识点

招投标程序的相关介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管理中的采购管理、土木工程建设法规中的招投标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等内容中均有涉及。资金的时间价值在工程经济学、财务管理、建设项目投资与融资、工程造价管理、项目决策与评估等课程都有介绍。资金筹措与资金成本在财务管理、工程经济学、建设项目投资与融资、工程造价管理等课程中都有介绍。项目经济评价在财务管理、工程经济学、建设项目投资与融资、工程造价管理、项目决策与评估中的介绍内容基本一致。工程造价的构成在工程估价、工程造价管理中有介绍。项目投资的构成及投资估算在财务管理、工程估价、建设项目投资与融资、工程经济学、项目决策与评估课程中有重复。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标价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估价、项目管理中的成本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均有介绍。索赔管理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建设法规等课程中均有介绍。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在工程经济学、项目管理、项目决策与评估、工程造价管理等课程中的介绍是重复的。方案的评价比选在工程经济学、项目决策与评估、财务管理等课程中均有涉及。设备更新的相关内容在工程经济学、项目决策与评估中都有介绍。质量管理在项目管理、建设法规中均有涉及。安全与环境管理在项目管理、建设法规中均有涉及。建设项目成本管理在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学、工程估价、项目投资与融资、工程造价管理中均有介绍。风险管理在项目管理、项目投资与融资、工程经济学、建设法规(合同风险策划)、项目决策与评估中均有介绍。进度管理在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施工组织设计等课程中均有介绍。

二、工程管理专业知识体系结构

工程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工程技术和管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其知识体系的构建既要满足学生专业素养的要求,又要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围绕培养目标,形成工程管理专业如下五大课程模块[5]。

(一)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它为学生学习专业基础课程奠定基础。总体上可以分为五大模块:(1)政治类基础课,如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基本原理概论等课程;(2)数学类公共基础课,如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3)英语类基础课程,如大学英语等课程;(4)计算机类基础课程;(5)实践环节类公共基础课,如军事训练及国防教育等。公共基础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以及为进一步学习提供方法论的不可缺少的课程。

(二)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是为专业课学习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是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必修的重要课程。该课程内容覆盖面较广,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知识广度,往往是专业课的理论基础。根据工程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基础课包括以下四大类:土木工程技术类、管理原理类、经济学基础类、法律基础类。

(三)专业课

专业课是根据培养目标所开设的有关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的课程。 专业课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该专业的前沿科学技术和发展趋势,培养分析解决专业范围内一般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业课的设置要坚持总体优化原则,精选课程内容,合并内容相近的课程。工程管理专业是管理学科和工程学科的结合,因此专业课应兼顾管理类课程与工科类课程。根据专业课与基础课相对应的特点,专业课同样应包括四大类:土木工程技术类、管理类、经济学类、法律类。

(四)专业实践类课程

专业实践类课程的设置,旨在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素质教育。与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同,实践类课程培养的是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要求理论知识的学习与专业实践相结合,围绕能力培养目标对实践教学内容进行系统设计。工程管理专业实践类课程主要包括:工程管理专业认知实习、制图实习、测量实习、施工组织设计实习、生产实习、工程概预算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五)选修课

选修课可以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两类。限定选修课主要体现专业特点,加深理论基础,体现本学科与相邻学科的关系,拓宽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自由选修课主要是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满足学生个人兴趣和爱好需求,以发展和完善学生个性为目的。

以上五大课程模块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具体结构图如图1所示。

三、工程管理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之间的联系与结构

工程管理专业培养的是具备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手段,能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从事项目决策和全过程管理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根据工程管理专业的这一培养目标,该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可具体划分为如下四大知识体系[6]。

(一)工程及技术知识体系

建筑识图、AutoCAD制图、工程测量是工程类专业课程的共同基础,房屋建筑学、建筑力学、土木工程材料、建筑结构、施工组织设计是专业理论基础课程,为土木工程施工及施工技术提供理论支持。它们将土木工程类的专业知识整合起来,为工程造价、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概预算做理论与技术准备。

(二)管理学知识体系

管理学原理、统计学、运筹学等课程是对管理学理论知识的普及,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学习做理论准备,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及建设项目招投标与工程合同管理是普遍管理学在工程管理专业领域的深化与拓展,研究如何运用管理知识和手段使工程建设增值。

(三)经济学知识体系

以财务管理为基础,掌握财务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并将其应用于建筑领域,对工程成本会计进行研究,支持可行性研究的财务分析。工程经济学是工程学和经济学的交叉学科,掌握这一知识有利于进行工程投资与融资分析,进而开展可行性研究与建设项目评估的经济评价环节。

(四)法律知识体系

以经济法为基础,在延伸过程中逐一细分,从体现专业性的建设法规到工程合同管理,研究内容层层深入。

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的课程结构如图2。

四、结语

通过整理工程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以及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之间的结构,尽可能地查找各课程之间重复的知识点,以理顺专业内不同课程之间的关系,从而优化课程内容,避免专业知识点的重复,更好地利用教学资源,使本来有限的课时得到合理利用。

参考文献:

[1] 杜小武,胥卫平.石油类高校工程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10(27):280-281.

[2] 陈建国,许凤.工程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研究[J].高等建筑教育,2010,19(1):89-94.

[3] 曾德珩,曹小琳.工程管理本科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与实践[J].高等建筑教育,2011(1):119-123.

[4] XU Na, WANG Li, WANG Wenshun.The 3rd International Annual Conference on Teaching Management and Curriculum Construction [C].Hu Nan: China academic journals electronice press, 2012: 144-147.

[5] 王晓燕.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02 (4): 21-23.

[6] 王立国,高平.关于工程管理专业课程整合的思考[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7(3):92-94.[ZK)]

Research on the curriculum system structure and the correlation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

ZHANG Mingyuan, GAO Ying, YUAN Yongbo

(Faculty of Infrastructure Engineering,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Dalian 116023, P. R. China)

篇4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1999年7月编制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中明确,工程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土木工程技术知识;(2)掌握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3)掌握相关的经济理论;(4)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5)具有综合运用上述四个方面的知识从事工程管理的基本能力;(6)具有阅读工程管理专业外语文献的基本能力;(7)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工程管理问题的能力;(8)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方案,设置了四个专业平台,这些专业平台是工程管理各个专业方向都必须学习的基础课程。其中,法律平台是与技术、管理、经济并列的四大平台之一。

2.土木专业毕业生调查反映的结果

为了分析土木工程类专业毕业生进入建筑施工企业后,需要哪些方面的管理知识,美国曾于1978年、1982年、1984年三次对400家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的中上层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当时建筑管理方向28门课程的重要性排序。数据显示建设项目相关法律一直被认为是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最重要的课程。学习法律知识也是培养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远比法律知识的学习更艰巨,并不是设置一门课程就可以解决的,必须在课程体系中得到落实并长期贯彻。

二、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必须强化合同法律意识的培养

篇5

中图分类号: X734 文献标识码: A

一、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

(一)合同化管理的内容

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是以制度的法律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基础,以业主建立的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以及事后反馈体系为重点的合同化管理制度体系,目的是保障各项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合同公平与高效。合同化管理包含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全部内容,与项目管理紧密结合,贯穿于项目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合同化管理的工作重点面向对公路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安全、进度、公益目标等影响十分重大的主要环节进行,内容丰富。

(二)合同化管理的意义

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是一种新兴理论,通过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而产生。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的指导思想,即将公路建设的先进管理思想和内容采用合同的形式体现于项目建设中。合同化管理的原则包括系统性、融合性、可行性、针对性、公平性和防范性等,保障公路建设能够顺利进行。业主是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的主体,业主能够统筹公路工程项目全局,使项目参建单位能够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自觉遵守合同化管理,执行各项合同规定的制度与方法。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的目标是督促参建的各方要自觉遵守合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管理办法,积极控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行为,使各项指标向着全方位达到合同要求前进。

(三)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公路建设项目中的合同在其施工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这是因为合同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权力以及责任的基础,是业主和承建企业在实施合同中一切活动的根本依据,而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可以保证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是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建设投资以及建设工期的重要手段。公路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是以有关法律与政策作为主要依据,通过采用多种手段来要求参与公路建设的各方签订合同,并且要求各方在合同签订后要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并对公路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合同争议和纠纷进行及时妥善地处理,有效开展合理索赔、预防一切违法的行为,对帮助建设各方避免经济损失、实现合同目标有着重要作用。合同管理已成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核心内容,因为合同中明确指出公路工程的质量、工期以及价格等目标,而合同管理工作的范围包括公路建设过程中所有的施工和管理工作,这对整个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证作用。合同管理可以更好的规范公路工程参建各方的行为,这是因为由于公路工程参建各方缺乏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导致公路工程建设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而加强合同管理对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公路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二、公路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条文缺乏规范性和严谨性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种类繁多,条款复杂,制定合同时用词要严谨、规范,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在拟定合同时,承包商一般都是按照示范文本草拟合同条款,再由业主方签署。在几次反复确认过程中,会受到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导致最末的合同条款和招投标文件中的条款不相符合,就因为合同的这种缺乏严谨性和规范性,给合同的履行产生了影响。

(二)合同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

有的施工单位对合同管理体制的建设不够重视,一大部分项目管理机构没有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整个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缺少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及具体的操作流程,无法对实时工程进度进行跟踪及管理,不了解合同管理程序,执行不到位,没有进行必要的审查和评估,也就没有对合同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控制。再加上近年来市场体制的改革,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有的承包商为了获取利益而和业主方签下了不合理合同,给合同带来了风险。或者有的施工单位不按合同行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出现纠纷,也不按合同条款找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而是想尽一切办法托关系。

(三)只注重施工阶段合同管理,而忽视设计阶段的合成管理

很多建设单位往往对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不够重视,而把主要精力花在施工阶段上。其实,真正来讲,设计阶段才是控制成本的一个主要环节。若设计人员对整个工程的成本、工期等不给予重视,而只关心工程项目是否安全、实用,造成工程项目提高成本。而且,由于设计时不注重质量,导致不能如期完工,浪费成本。因此,注重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是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的前提。

(四)合同索赔困难

索赔指的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单方由于出现各种意外情况,例如对方违约、受到意外损失等,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给予赔偿的经济活动。出现索赔的原因有很多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受到建筑行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承包商经常采取“争低标、靠索赔”的手段,但因为建筑成本的提高,发包人经常处于预算紧张情况;

2、 施工过程中,工程难度增加。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市场上出现了许多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发包人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功能要求越来越齐全;

3、发包人没有根据合同办事;

4、 我国新出台了政策和法规,这些新的建设法规及经济法规对工程造成直接的影响;

6、发生一些无法预见的意外情况;

7、项目和管理模式发生变化。由于某一方出现管理失误,不但自身会受到损失,也会累及相关的单位;

8、 变更合同或者存在合同缺陷。在施工时若变更合同会给工程建设带来很大的影响,而对于存在缺陷的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也和索赔有相关联系;

9、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受到政治因素或者其他无法预见的相关因素影响,有时不得已终止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公路建设属于一个索赔多发的项目工程,索赔是法律赋予损失方的合法权利,是对缺陷合同的一种补充,也是承包方和发包方对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索赔是承包方保护自身的一种正当权益,也是对工程损失进行补偿的一种手段。但因为受到多方面不利因素影响,索赔难度很大。

三、公路建设中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识别和分析公路建设合同风险

公路建设合同条款拟定后需要对其可能出现的项目风险进行识别,可以将这些风险识别后制定出风险结构示意图,通过风险结构示意图可以将对我方不利的因素找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使用逆向思维方法对其进行思考和论证,这样才能对公路建设合同中的各类项目风险有效识别出来。公路建设合同中的项目风险识别之后,需要结合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可以明确出各类项目风险一旦出现后对我方产生的影响。

(二)承建企业需要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合同管理

大部分公路建设合同都是由业主自行起草,但是部分业主在实际上严重缺乏委托经验,所以业主会委托给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与到合同文本的编制中,因此,业主所提供的合同都是高质量且文字缜密的合同,但是在合同中会有很多不利于承建企业的隐性合同条款,这便导致承建企业因忽略条款中的隐性风险而需要承担很多风险责任。所以承建企业需要配备科学、专业的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其中参与到承建企业和业主的合同签订使其重要的工作内容,这对防范承建企业承担隐性项目风险有着重要意义。

(四)承建企业要树立良好的风险意识

承建企业在进行公路建设策略安排过程中要树立风险意识,这样才能保证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与对方达成合同的一致,这便要求承建企业具有在合同中转移风险、规避风险以及限制风险的能力,对于合同中关于业主在什么情况下会免除责任的条款要重点研究,力求承建企业和业主可以共同承担公路建设项目风险,这对保证承建企业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经济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五)严格审查公路建设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公路建设合同尚未签订前,承建企业要和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查与评价,确保合同中有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条款的合法性,并要确认业主手续的真实性和法律效用,确保双方对公路建设合同的理解是一致的,双方在协商好对于合同风险责任以及权益的平衡方式后,并要对合同风险防范及制约措施进行协商确定,确保公路建设合同中没有任何遗漏和缺陷,同时也要对合同采取的标准格式进行审查。

(五) 摒弃一切口头承诺

双方在合同签订前的所有承诺和保证都要落实到合同上,不能轻易相信双方在合同签订前的口头承诺,这是因为将口头承诺落实到合同上可以控制和防范合同风险,同时也是确保业主和承建企业双方利益的重要手段。口头承诺在实际上是不具有法律效用的,所以业主和承建企业双方要认识到这一点,只有将这些口头承诺经过调整后落实到合同上,这对减少公路建设合同风险有着重要意义。

(六) 办理好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在公路工程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办理好竣工验收手续,因为如果在竣工验收前试运行或竣工验收后没有办理好手续,这便使承建企业没有履行合同中约定好在竣工后要及时办理竣工手续的承诺,这会为承建企业带来很多麻烦和问题,主要包括项目保修责任的承担、工程竣工日期的界定、公路运费管理责任以及其他费用等,所以承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后要尽快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八)及时上交公路工程结算报告

承建企业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及时上交结算报告,在上交过程中必须要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时间期限,结算报告在上交给业主后需要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结束后才会对承建企业的工程款进行结算和支付,如果承建企业没有及时上交工程结算报告,会导致其与业主发生合同纠纷而引起合同风险,这对承建企业是十分不利的。

结束语:

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控制,是提高承建企业经济效益、降低风险有效途径之一,这是因为公路工程建设具有规模大、风险高、工期长、工作内容复杂以及影响范围大等特点,其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受到自然因素、地理因素以及人为因素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公路工程建设合同执行时间加长,同时也会导致公路建设合同内容开始出现复杂多样性,所以建筑企业只有对合同的纤细分析和管理来规范其内容,这样才能真正降低公路工程建设中的项目风险,这对保证公路工程建设合同执行时间、建设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敏峰. 高速公路建设中合同管理的作用探讨[J]. 交通标准化,2014,06:94-96.

[2]卢文帅. 公路建设中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J]. 门窗,2014,05:330.

篇6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活动日益增多,建设活动的法制要求也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建筑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如建筑业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相关的部门规章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等。

然而建筑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因此,在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过程中更要注入更多的法律理念,依法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已成为建筑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我认为应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严格市场准入资格,搞好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是自建设工程项目策划开始至项目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完成,通过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等各目标得以实现的专业化活动。要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就必须及时关注我国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变化,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实际工作中用相关法律、法规来指导我们的实践。

工程建设活动不同于一般的经济活动,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责任极为重大。由于建设工程技术要求比较复杂,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专业性、技术性极强,其从业单位所具备条件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因此必须对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而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建筑领域里的质量、安全等都存在着严重问题,工程款拖欠现象也十分普遍。无序的挂靠,转包及分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1、关于总包:总承包通常分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两大类,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主要是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在其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建筑法》明确规定了三项禁止:1 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2 禁止越级承揽工程、3禁止租借资质承揽工程。在我们的实际中这三种情况都时有发生,尤其是后两种。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使得正常的施工生产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等合同要素无法得到保证,增大了发包方的合同风险。因此要依法对总包方进行管理,杜绝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发生。

2、关于分包:为了适应发展变化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总包方通常会采用分包的方式来转移风险,更多的依赖外部资源,因此,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就显得越来越重要。法律规定分包的五个合法条件为:1 总承包合同必须有效 2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3 分包必须基于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许可 4 主体结构必须由总包完成5 分包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层层分包。目前分包市场还不十分完善,专业分包过细过多将会导致众多交叉施工,会带来许多的管理问题,甚至引起纠纷,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些问题给项目管理带来的影响。如果在分包管理上任总包方违法分包,那么最终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及农民工的工资等都无法得到保障,所以要依法管理总包方的分包行为,禁止不合法的分包行为发生。

3、关于人员资格:《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目前不论是项目经理(建造师)还是技术人员,不论安全管理人员、还是特种作业人员,都存在着严重的挂证、假证等现象。如有一次去施工现场检查,监理人员居然不知道工程中混凝土的配合比是多少。这些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在管理和施工中就可能不懂得如何去正确的去工作,就必然会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出现了返工等可以弥补的问题只是影响造价和进度目标的实现,如果出现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则是极大的犯罪。所以,依法严格把好从业人员的资格关,是顺利达到预期目标最基本的要求。

二、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搞好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的管理过程中的一条主线其实就是合同的管理。项目的论证、设计、施工、保修、运行等阶段,都依靠合同把各参与方有序的连结起来。要管理好合同,就需要我们正确的解读我国现行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合同管理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管理、总承包合同管理、建设监理合同管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造价咨询合同管理、招标合同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等内容,而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施工合同管理。

为进一步贯彻《建筑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施工合同订立和履行行为,保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在总结我省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情况的基础上,我省组织制定了《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于2008年4月1日起实施,该合同能够最大限度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当合同中出现相互矛盾时,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承包人的中标通知书4、专用条款5、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招标文件。按照这种解释顺序,不论是施工总承包合同、还是分包合同,除了明确其中的“通用条款”外,更应当重视“专用条款”中的某些自主填写的内容,这往往是合同的关键内容,如果不引起足够的重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实际工作中,常有因合同签订不严密而导致的纠纷。如合同中易引起争议的承包范围不清的问题、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问题等。合同中承包范围一般填写:图纸、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或土建、水暖、电或包工包料。这样填写其实都不够准确,应当尽量的写详细。比如:电梯、门窗、幕墙等专业工程是否包含在承包范围内,其价款是否含在总价中;还有目前我市的电力部门统一标准(90元/m 2)的表前的投资和施工,是否包含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等。如果出现承包范围填写不清、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不明确等情况,就容易引起争议,并且争议的数额往往巨大,难以协商达成一致,最终导致走上仲裁或诉讼解决的道路。其他的如采购、订货等合同也尽量避免合同签订不细致而带来的干扰,尽量把双方的责权利表达清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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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任何一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项目都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来签订施工合同来进行商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施工合同的签订更具有必要性,其不仅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同时也可以有效的规范建筑市场。而且通过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可以有效的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的目的。

一、工程造价与合同管理关系概述

工程造价是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长,生产要素价格变化频繁,使得工程造价复杂可变。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包括立项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工程招标及承发包工程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价段和财务决算价段,其中后五个价段均与施工合同有关,要做好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就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门精细的科学,需要造价人员掌握有关设计、施工、定额、材料、法律等大量相关知识,同时需要足够的精力、责任心和耐心。才能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如果合同对其中一方不公,必然会影响合同的执行,利益受损的一方会千方百计索赔,或拖延结算,造成甲乙双方很多纠纷。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二、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由于我国施工行业市场相对来讲还存在着很多不规范和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施工合同管理上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许多项目签订时所使用的合同过于简单,不符合标准的合同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不遵照合同来进行施工,更多的是利用口头委托或是政府命令的方式。或是采用不规范的合同文本来回避义务,从而对工程的风险进行转嫁。由于缺少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所以随意修改合同,不认真履行合同的情况十分突出。而且在合同发生纠纷时,并不及时考虑用法律手段进行解决,更多的是采用行政手段,所以导致纠纷久拖不决,给双方都造成较大的损失。

合同管理方法落后。目前施工企业中对于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不重视,不归档,管理手段落后,采用人工进行管理,缺乏信息化技术的利用,从而导致合同处于分散管理的状态下,由于缺乏归档程序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控制措施,所以导致使合同管理处于粗放式的状态下。

从以上这些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可以看出来,施工合同管理还处于十分落后的状态下,对我国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了极大的制约作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更是没有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三、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工程造价控制的措施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做到全员参与合同管理

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对于大型公司应当设立合同管理的机构,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小型公司也应该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某些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都是其他岗位人员来兼任,这是不合理的。合同管理的关键在于管理人员的素质。首先应选好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熟悉电脑办公操作、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同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其次实行岗位责任制。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三是继续教育。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不进行继续教育很有可能会与时代步伐脱离,因此应该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此外,应该加强全员的合同管理学习,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达到全员管理合同。

2、加强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基础工作主要是要了解、理解国家的政策和行业规定,收集同类工程的工程量、机械设备、周围市场材料价格等资料,深入市场调研,对有关的技术指标了解清楚,方便进行工程造价的确定以及对日后的工程索赔和反索赔提供一定的参考,同时业主、承包方、监理方及设计方之间的沟通等都应该用书面的形式将内容保存下来,让工程活动有据可依。这些工作是琐碎的、长期的,最好建立档案进行管理。这项工作做的越细致,漏洞就越少,双方的纠纷就会减少。

3、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控制变更

合同管理目标是指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合同管理应当设立管理目标并将管理目标落实到位,其关键在于控制合同变更。目前一些施工单位将施工人员的奖金待遇与索赔挂钩,导致部分施工人员致力于寻找合同漏洞、想方设法要求变更。控制变更在于规范程序,由承包商提出来的设计变化,应由提出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表明变更原因、地点、内容及变更后对工程的影响分析等内容,由监理方审查必要性并同意后,再由发包方审查批准后执行。

4、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可以帮助当事人了解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具体的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的利益和维持建设市场次序。在我国和国外承包方签订的很多合同中都出现了“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怪现象,甚至有些工程索赔远高于中标价格,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规范、存在很多我方不知道的漏洞。目前,我国相关管理部门根据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并结合我国建筑业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编写出的示范文本,是一份非常严谨、便于执行操作的合同示范文本。

5、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统筹

在一些大型工程中,会有很多承包商参加建设,如某歌剧院的施工有十几家单位同时进行施工,这种情况下各个工程之间的衔接、发包方与各个承包方、工程所在地各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都需要进行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统筹管理时要检查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某些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严格履行变更签证手续,并要求各方保存书面证据,检查各方是否存在违约情况,然后根据检查的结构进行综合平衡,要求各方自己进行严格检查,一旦发现偏差要及时纠正。

结束语

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在实施项目中是不可或缺的。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必须认真加以研究,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采取措施,在施工合同的全过程中,除需要技术人员具体操作外,同时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

参考文献

篇8

中图分类号:TV 文章标识码:A文章编号:

长期以来,水利工程在防洪、排涝、防灾、减灾等方面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同时在工业生产、农业灌溉、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人类社会跨入新世纪的今天,我国的社会经济形势和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革,国际经济一体化正在深入到国民经济体系的每一个环节中,传统水利正在变革为现代水利。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不仅关系到水利工程建设目的的及时、准确、持续实现,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尽管我国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在实际的水利工程管理过程中,很多问题仍然存在。本文主要研究我国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探讨水利工程管理策略,为我国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

水利工程管理存在问题

质量管理问题

质量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保证,也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目标,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主要体现在美观、经济、实用、安全等方面,但是在实际的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很多企业远远达不到美观、经济、实用、安全的要求,或许在某一方面做的较好,但是在水利工程建设的总体过程中,质量管理漏洞问题仍然是百出。尽管国家出台了很多的水利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的法律法规落实过程中,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违法违规现象仍然是存在,严重影响着水利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施工合同管理问题

施工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环节,施工合同主要指的是水利工程建设部门、监理单位以及承包企业所共同签署的有效法律证件,做好施工合同管理也是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部分。然而,相当多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只是注重对于水利工程施工速度与质量的控制,忽略了对于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一方面,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不规范,合同管理不能形成体系,导致施工合同管理漏洞百出。另一方面,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水平低,导致施工合同管理不科学不合理,严重影响着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正常进行。

经营管理问题

水利工程经营管理是把水利工程建立成产权明晰, 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能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现代企业作为管理目标。但是,现在工程经营管理面临着下列一系列问题。首先是水利工程经营管理思想意识淡薄,很多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对于经营管理存在着意识上的不重视,甚至在国家政策法规落实上也存在着问题。其次,缺乏相应的水利工程经营管理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做好水利工程经营管理的重要补充,只有在监督机制以及监督队伍监督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工作才可以做的更好。

水利工程管理策略探析

1、提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是水利工程的管理层,他们管理素质的高低与水平深刻影响着水利工程的管理质量。因此,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为此,施工企业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人才选拔机制,对于那些高素质、高水平、高能力的三高人员进行科学合理分配,保证他们岗位与水平能力相匹配,充分发挥他们在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其次,强化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对于那些水平低、素质低的人员,企业应该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包括基本知识以及技术能力的培训,甚至包括对水利工程基本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在水利工程施工中的管理素质与水平。

完善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

完善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是做好水利工程管理的第一步,也是极为重要的一步。为此,施工企业首先要建立安全管理监督机构,在安全管理监督机构监督管理下进行水利工程施工建设。其次,实行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对于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建设责任分派到管理人员身上,保证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再次,建立安全管理小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建设实行安全管理小组制,这样可以防止管理人员、贪污受贿等问题的出现。最后,建立健全相应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预警机制。对于在实际的水利工程施工中进行相应的预警管理,提高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性,保证水利工程施工顺利开展。

3、实现水利工程管理专业化、信息化、系统化

实现水利工程管理专业化,关键在于建立一支高效科学合理的优秀水利工程管理人才,这支优秀水利工程管理人才必须既要精通基本的水利工程管理知识,只有这样才可以提高水利工程管理专业化。另外,随着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计算机互联网技术早已渗透到水利工程管理当中,在实际的水利工程管理当中,企业同样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对水利工程进行科学有效管理,努力实现水利工程管理信息化。另一方面,企业在水利工程管理中应该努力加强管理人员系统化教育,充分发挥不同等级的管理人员在水利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总结:

水利工程是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优劣决定了市政建设的发展,施工管理水平的高低对整个工程起着决定的作用。虽然我国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水平较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具体施工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必须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改进手段,提高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企业项目质量管理是一门科学,质量是永恒的主题,搞好项目施工质量,不断地探索质量管理的新途径,是每个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共同追求的目标。我国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在实际的水利工程管理过程中,很多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水利工程管理的正常发展。水利工程管理部门以及人员应该深入研究我国在水利工程管理现状,创新水利工程管理策略,为我国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参考文献:

[1] 陈彩妮. 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中国水运(理论版), 2009(04)

[2] 丁清伟. 南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问题和对策[J]. 水电与新能源, 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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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in the market economy environment, the engineering contract can be regarded as security contracting the interests of both sides powerful weapon, it not only can clear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still can guarante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engineering. But because of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conditions of the limit, the our country present stage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work still has certain problem, the author, based on his years of experience,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the hope can help to solve the problems.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existing problems,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目的是为了承发包双方能够如期实现建设工程目标,而对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明确的协议。它对双方来说都极为重要:它不仅能约束承包人如期保质地进行工程建设,还可以保证发包人按期支付价款,进而确保工程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合同管理可以有效地促进工程建设的各参与方全面履行约定好的义务,从而对建设目标的质量、投资和工期等方面的如期实现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工程建设愈加复杂,使得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显得更加艰巨,加之我国目前建设市场不完善性,导致许多建设交易行为并不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薄弱

这首先表现在不公正合同的签订上。在签订合同时双方权利和义务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现象。从目前制定的建设工程合同来看,绝大多数施工合同中的条款都是以发包方的立场制定的,片面地对承发包方的义务进行了强调。而制约业主的条款却偏少,尤其是对业主的违约与赔偿等义务方面缺乏具体的约定,也没有制定可靠的处罚方式。这样做的后果是使施工合同的缺乏公平性,使之成为了施工合同在执行过程里发生较多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其次表现在工程合同的不规范性。一些建筑工程项目所签订的合同,并没有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建设部为了规范建筑市场合同管理行为而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而是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意采用自制的文本,导致了所签署的合同在文本方面极为不规范;第三表现为“阴阳合同”的大行其道。“阴阳合同”的制定严重地干扰了建设市场的正常运行,这种违法的合同是“业主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制定出一份按照招标文件鉴定的“阳合同”以应付建设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时在暗地里同承包商签订一份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其内容与“阳合同”可以说的上是截然不同”[何佰洲,周显峰:.建设工程合同[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从而形成了“双面合同”;第四表现为合同的履行情况低,违背约定的现象屡见不鲜,有些工程合同的双方都不认真地按照合同办事,对于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任意的违背甚至修改,而且对于合同规定的索赔工作更加不认真执行。我国当前建筑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这也为不公正合同的签订提供了前提,同时也为索赔工作带来了许多的不便,加之多数承包商的自我保护意识缺失,这些都导致了一旦违约发生时,索赔工作难以顺利展开,而其中损失最大的往往都是承包商一方;第五表现为承包商采取“借壳生蛋”的方式借用其他承包商的名义来签订超越自己企业资质能力的工程合同,借此来用不法手段获得工程的承包资格,签订无效的工程合同,一些承包商甚至为了获得承包的资质,从专门进行资质证件租用的单位或个人手中租取证书,,以此来非法牟利,这种行为严重地干扰了建筑市场的正常发展,同时,承包商在工程合同签订后,非法将其转包和分包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承包商先以低价获得建筑工程的承包资格,然后将工程进行分解以更低的价格转包给小的施工队伍。这些小承包商由于缺乏对该工程的整体监控,从而给工程的进度和施工质量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2不重视合同的签订制度和专业人才的培养

第一表现在一些建设项目对合同的管理体系建设并不重视,不仅合同的归口管理缺乏、分级管理机制也不健全,导致什么人都可以签署合同,不对合同的管理程序做出明确规定,或者有规定却不执行,也不按手续办事,不经过审查和评估就草率的签订合同,签订后也缺乏对合同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第二表现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这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建设工程合同内容复杂,专业性较强,因此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较高的要求,而这也正是我国目前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员所缺乏的;第三表现在粗放式的合同管理模式。对合同的归档管理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管理的信息水平低下,管理手段滞后。这些情况导致了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处于一种分散的状态之中,对于合同的归档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对于合同的执行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督,工作结束后也没有进行全面的评估与总结。

二、应对措施

1.强化双方的法律意识

要积极借鉴国际的先进经验来完善我们的合同管理,加速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求的合同示范文本并逐步加以完善。新的工程施工文本,要参考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定的合同格式,这样才能有力地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第二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建立同工程清单相吻合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招投标法,并对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加以大力的推行。在建设工程招标中应该遵守原则。同时,严格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进行合同的管理,确保招投标确定的中标价格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能够得到严格的执行;第三要强化承包商的资质管理。严把建筑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关,借以缓解建筑市场供求失衡和过度竞争的局面。第四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参建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严肃处理承包商的违法行为,以保证建筑市场能够规范和健康发展。第五要加大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力度,以保证工程合同能够得到全面的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将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做为整顿市场行为工作的重点。

2.严守合同签订制度,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

第一要加强合同管理的制度建设。工程的各方建设主体应对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做好合同的签订、审查、授权和公证及履行等方面的工作。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的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第二要实行合同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管理队伍的人员素质,各级主管部门应大力对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这是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办法之一;第三要加强施工合同的索赔管理工作,提高索赔的意识。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而索赔则是对合同管理的延续。同时要改变合同的管理模式,加强对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归档管理。资料归档,并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而是应该由专人负责。

结语:

总之,随着国内和国际市场的接轨,建筑市场的竞争一定会越来越激烈,建筑企业应该重视合同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的审视与分析,充分利用自己的竞争优势,深入分析工程类型项目对企业的具体要求,从而制定出富于针对性的合同管理方式,才能确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继续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何佰洲,周显峰,编著.建设工程合同[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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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管理;全过程造价;控制;影响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whole process cost;control;effect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7—0064—02

0 引言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关于建设项目事宜依法订立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是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全过程造价的重要法律文件。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提高工程效率,项目的目标也难以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管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工程项目能否顺利按时完成,同时也对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有着重要的影响。

1 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在建筑工程领域中,工程造价是一个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同时也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自始至终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的原因,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还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自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虽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合同管理中存在大量问题;法律意识淡薄,忽视合同的严肃性;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工期延误,成本增加。有些工程造价的估算、概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结算各行其是,造价成本“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情况在现实中屡见不鲜。加强工程造价改革与合同管理势在必行。

2 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概念及当前存在的问题

2.1 概念 全过程造价控制,是由一家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地、系统地、有效地进行管理,在不同阶段进行造价控制,即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决算阶段,将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全过程造价控制,应从谨慎编制的投资估算开始,并随着设计的深入而细化。在建筑师进行设计时,开始概预算工作,同时让建筑师、顾问工程师和业主了解工程预算中所包括的项目。一项正确的初步预算需要经常评价、修订、并被建筑师接受为设计目标,这样才可以使建设成果达到预期目标,同时使造价得到控制。

2.2 存在的问题

2.2.1 不重视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投资决策是实现工程造价的源头,在项目的建设中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控制具有先决性和指导作用。在该阶段,计算和核定出该项目的工程投资,其重要性直接影响到建设前期的投资决策,关系到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正确编制以及项目建设期造价的有效管理与控制。发达国家对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十分重视,不惜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研究,做出较准确的工程造价,而我国却经常出现工程造价的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其主要因为我国缺乏建设前期确定工程造价的有效依据,只能凭借以往的经验和参考以往的工程项目造价进行估算,有些单位为了项目能被批准,有意低估投资金额,严重影响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2.2.2 设计与造价控制脱节 设计是工程建设和投资控制的关键,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点。目前我国大部分设计人员在设计中重技术轻经济,对于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并不关心,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缺少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他们认为那是造价是工程预算员的工作,因此往往造成设计与造价控制相脱节,最终没有做到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来控制总造价。

2.2.3 恶意低价中标,对工程合理造价不力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不严或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构等原因,使一些承包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为了中标往往恶意报低于成本的价格,不仅使工程的质量难以保证,也无法真正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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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 A

当前,由于建设工程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多数承包商都在合理范围内采取低价竞标,在此情况下,工程变更索赔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建设项目在中标后,工程变更索赔已成为承包商提高项目利润率,降低施工成本的主要手段。

一、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变更问题现状

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变更包含多项内容,例如工作内容的数量、工作质量或性质、工程的位置、标准、附加工作或者删减工作以及工作时间的改变等,总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方式落后

我国工程合同的管理目前还是采用的传统的手工作业,管理中缺乏现代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在工程各方之间的合同沟通和协调上,还是单纯的采用纸质合同进行处理,不但效率上难以提高,在信息的准确性上也难免会出错或遗漏。目前国内还没有适用统一的现代工程管理软件,工程合同的变更信息在处理和反馈上也存在很多阻碍。

2、工程合同事先控制不到位

对于工程合同的管理变更问题,更多的人认为需要重新进行签证的认定和进行变更事项的谈判,但是这些工作只是合同变更的事后处理措施,并不是全部合同变更的内容。工程合同管理的事先控制也是变更的重要环节,事先的有效控制,不但能够使合同条款更加完善可行,减少变更问题,对于发生的变更也能进行正确的指引,起到有效的保障作用。事先控制的不到位,产生变更问题就必然会引起多次的谈判,增加成本、浪费时间。

3、工程合同事中管理的不到位

工程合同的管理是贯穿整个项目的全过程的,对于工程合同的变更管理也是一个过程,但是目前大多数的工程单位都只在工程实施阶段进行合同变更的控制与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却缺乏对合同变更的管理和重视。整个项目的实施都是以决策阶段的决策和设计作为依据的,也就是说决策的内容和设计的内容直接决定着施工中的变更事宜,因此提高决策和设计阶段的工程合同管理才是控制变更的最重要内容,才能真正的降低因合同变更造成的各种不良影响。此外,工程合同变更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和程序规定、执行的不到位,责任不清晰等也都影响着工程合同的变更管理,针对我国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变更问题的严重性,控制变更产生的风险,降低对工程的影响就成为了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4、合同主体不符合相应的法定要求

在当前的施工中,通常情况下都是“包工头”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在领取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时,根据相关的要求,施工企业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是必须要提供的资料。但是,在这方面劳务公司在国家制度面前只是一个摆设,是一个被挂靠的皮包公司。在实际的现场施工过程中,班组的日常工作依然通过“包工头”进行组织和管理,在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不存在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一般情况下,“包工头”往往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相应的合同,甚至直接与项目部签订相应的合同,以及“包工头”签订合同后通过分包的方式转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在当前的施工企业中普遍存在。

二、工程变更索赔的方法

1、多角度探寻索赔方向,制定灵活的索赔策略

工程在建期间,合同双方通过工程索赔实现利益最大化已成为建筑行业中的一项惯例。施工过程常常会受到自然因素和非自然因素的影响而造成进度拖延,有的会因为设计图纸、合同条款、规范、一系列标准文件等的变更受到影响,难免发生索赔事件。而如果有明确的索赔方向,并制定针对性的索赔策略,将有利于变更索赔顺利实施。成本管理中出现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的成本项才想到变更索赔,但为时已晚,在索赔方面已处于被动地位。在变更索赔阶段,提前依照合同内容确定索赔方向,进一步明确索赔流程和具体实施办法,用以指导实践工作。在深刻理解业主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合同落实过程中有利的因素,同时针对其中潜在的问题提前采取预控措施来规避变更索赔风险,彻底扭转变更索赔中的被动地位;另一方面,要强化公关力度,就合同中不合理的部分及时与对方磋商,以进一步修缮合同内容,为施工单位赢得更多的获利空间,同时为后续的索赔争取主动权。工程索赔要从设计环节开始就注重索赔资料的搜集,需要在施工前明确索赔方向,确定索赔策略,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重点关注可能发生变更的环节或施工内容,而不是在发现现场情况与合同内容不符时才临时发力自乱阵脚。应该广泛搜寻一切可以作为变更索赔的证据或条件,尽量在合乎法理的范围内最大限度扩充利润空间。如果现实条件不利于变更索赔,也应该创造条件,实现索赔目标。

2、合同签订及审查工作要做好

在签订合同时,以该工程的相关文件及国家规定的合同标准来起草合同文本,对待建工程的特点必须要考察,选取合适的价格调整及发包条件等,各条文条款应明确,合同内容应清晰,拟定草稿后,对合同草稿,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审查。

3、控制变更审批

变更可分为政策影响或业主要求的如设计功能改变或工程内容的增减和建设材料、非强制性的工期变更等两种。在变更发生前应弄清变更的根源,随后确定其是否必须发生变更还是可采取其他方案代替,对是否出现变更应听取设计及专家的意见,必须变更的一定要坚持变更,对有必要变更的则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取集体决策并征求专家意见的方式,可不变的则应从成本控制出发而坚持不变。

4、树立合同法律意识,规范合同管理

了解合同的相关知识,应组织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明确企业内合同管理条例,并依据合同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制定出适合于企业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组织相应的管理机构,对整个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调度及指挥,以合同管理为核心,设立各级合同管理部门,建立检查,统计以及报告制度,配置相关的合同管理技术人员,使合同管理工作趋于规范化,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5、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严把合同审查关,将合同管理工作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大合同履约的管理力度,做好合同的实施管理工作,坚决避免垫资,欠资施工现象,一方面以合同为依据及时解决项目造价等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为避免反索赔的发生,要积极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

6、建立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根据合同法和有关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建立和完善。对于合同法来说,就是实际运用合同理论。建国以来,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通过不断总结合同管理经验教训,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中已经纳入了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条文。

7、重视监理工程师的作用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必须先报监理工程师,判定索赔条件是否成立以索赔成立后其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准,计算是否正确或准确,待做出结论后报业主批准,并通知承包商。合同文本确定了索赔程序由监理工程师主导,是基于以下考虑: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管理中的责任、地位,对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和影响较为清楚;某些事件对承包商造成额外的费用支出或工程延期,可能是由于监理工程师为协调合同问题顺利履行而的变更指令导致的,由监理工程师处理更为有利。重视与监理工程师的良好、融洽的合作关系,可以创造良好的签证索赔环境。

8、索赔所需各类资料收集整理齐全,形成有效地索赔证据

索赔成功的主要依据是合同文件和法律及与此有关的证据。根据合同法,没有签证而需要索赔的,承包人应当设法固定其他证据(如会议纪要、往来函件、人证、书证、视频、录音、录像、照片等)为索赔基础。因此索赔资料具有全面性,涵盖施工全过程特点。因此在施工开始就应关注与索赔相关的资料的收集。索赔证据必须具备及时性,通常后补的证据很难被对方认可。索赔报告中所涉及到的问题都应有相应的证据,因业主退回报告,要求补充证据而延迟索赔的解决,将损害承包商在索赔中的有利地位;索赔证据必须有法律证明能力,相关索赔证据必须是索赔事件发生时的书面文件,禁止口头承诺、口头协议等无效行为。相关文件必须经对方签署认可,且为决定性决议。

结束语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从施工合同的签订到工程竣工,始终存在着索赔的发生,做好合同管理,正确认识索赔理论,提高索赔意识是做好索赔的前提条件。施工企业要减轻自己的风险,必要充分利用索赔手段,赢得效益。施工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做好变更索赔工作,它对提高管理素质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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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利工程各参建主体的质量管理的内容

2.1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质量管理内容

2.1.1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2.1.2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在开工前应向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主动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和对其工程质量体系进行监督检查。2.1.3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签证。2.1.4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注明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2.2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内容

2.2.1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其工程质量负责。2.2.2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接的主体工程进行转包。对工程的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全部质量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2.2.3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质量“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2.2.4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并应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2.3水利工程设计单位质量管理内容

2.3.1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2.3.2设计为文件应当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要求。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有关规定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2.3.3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对大中型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2.3.4设计单位应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在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中,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2.4水利工程建筑材料与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2.4.1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厂址。2.4.2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质量检测试验报告。实施生产许可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2.4.3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2.4.5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接线图。

2.5水利工程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内容

2.5.1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2.5.2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派驻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项目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岗,一般监理人员上岗要经过岗前培训。2.5.3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参与招标工作,从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理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2.5.4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

2.6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

2.6.1对监理、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单位的资质及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进行复核。2.6.2对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等实施监督检查。2.6.3对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划分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定。2.6.4检查施工单位、建设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情况,并检查工程实物质量。监督检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2.6.5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编制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并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建议。

3水利工程各参建主体之间的关系

水利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控制、设计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

3.1项目法人负责的质量检查体系

项目法人是工程建设的主体,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负责综合管理工作,在整个工程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3.2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

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对施工全过程各工序、各环节进行严格、科学、规范化的检查认可,按照批准的程序和工艺施工。对施工单位的“三检”进行检查,并经监理工程师认证。在监理过程中,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监理工程师的质量否决权是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各工序质量严格控制的体现。

3.3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勘察工作质量、设计工作质量是工程质量的重要阶段,是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和施工现场服务工作。施工阶段是建设工程质量形成的阶段,在做好勘察设计工作的基础上,整个工程的质量取决于施工质量。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完善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

3.4政府监督单位的质量监督体系

政府与各参建市场主体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项目法人与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是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是委托关系,通过委托合同所赋予的管理职能进行承包合同管理与控制,主要控制承包单位的质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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