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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S6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系统的设计
研究证实,供电系统的合理性对消防用电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具有直接性的影响。针对此结论,本如下分析:若民用居住建筑突发电气事故火灾,尽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够第一时间发出报警警示,但消防联动设备需要有可靠的电源方可正常运行,如果此电源没用或可靠性不高,火灾的尽早扑灭或火灾的有效控制根本难以实现。就民用居住建筑而言,消防用电设备种类数量繁多,如消防水泵、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设备、自动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电动防火门窗等。针对上述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问题,国家有关规范明确规定严格参照建筑物分类以一级、二级负荷供电,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必须把消防水泵、消防控制室、防烟排烟设备、消防电梯供电的自动切换装置设置到最后一级配电箱内,以此确保有关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的可靠性。针对除上述消防用电设备以外的其他设备,规范未对供电自动切换装置的安装做强行的规定,而实际工程方面通常要求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设置自动切换点。
针对防烟排烟设备、消防电梯和消防水泵等消防设施,因其具有用电量大、平面位置分布密度大、消防职能较重等特点,必须把供电自动切换装置设置到末端。为了把供电系统的复杂度尽量降到最低,规范未对平面布置密度较小的防火卷帘和防火门等消防设施的末端自动切换做强行的规定。基于此,本文认为可以根据楼层或防火分区合理设置一台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图1-1),同时经防火电缆分别引入各大消防用电设备的控制屏。双电源的回路通常由变电所低压侧的母线引出。
图1-1 基于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备自投配电系统
二、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设计
消防配电线路通常会选择穿管保护方式,同时会把线路埋设到耐燃烧体结构之中,此线路敷设方式既安全又经济,且该敷设方式已被广泛推广至各大民用居住建筑工程领域,即线路穿管保护敷设到耐燃烧体结构之中,其中保护层的厚度皆应≥30mm。研究证实,如果民用居住建筑突发电气事故火灾,配电线路设计的合理性可有效确保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的长时间性和可靠性。针对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设计,2005年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认为:如果配电线路采取暗敷方式布线,应该做到:配电线路必须穿管;线路敷设到不燃烧体结构内部;配电线路的保护层厚度应该≥30mm,实际工程皆要求火灾自动报警总线制系统的支线部分可以为阻燃型导线,即导线穿过保护管再敷设到不烯结构层,其中保护层的厚度不得低于30mm。
如果配电线路采取明敷方式布线,应该做到:配电线路必须穿过具备防火保护功能的金属管或具备防火保护功能的封闭式金属线槽。如果配线线路为具备高耐火性和阻燃性的电缆,其应该被敷设到电缆沟或电缆井内部,同时可不考虑防火保护措施。如果配线线路为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其对敷设的方式和敷设的路线没有明确的界定。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为目前专门用作火灾预报的设置,即对火灾初期和非火灾起进行预报,以规避或减少火灾所造成的损失。所以,火灾自动报警总线制系统具有回路干线线路长、穿越的防火分区可能不同、线路敷设以明敷为主等特征,如果系统的干线存在故障,其必然会置回路内全部监测点于监视失控状态。基于此,必须把耐火电缆敷设到耐火电费桥架之中,如铜皮防火电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特别强调了:“民用居住建筑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分支干线和分支线路皆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基于此,本文认为:配电系统分支干线尽量不要跨越防火分区;防火分区对消防用电设备配电干线没有明确的界定;配电系统分支线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其中就跨越了防火分区的分支干线或主干线而言,必须把相应的保护开关安装到防火分区到配电箱的适当位置。
三、消防用电设备的保护与控制
就过载保护而言,《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认为:“如果电路突然断电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了因过负载所造成的损失,其过负载保护理应作用到信号方面”;《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认为:“短路保护电器应该与其低压侧的过负荷保护电器和控制电器相配合,其中地位较重要的电动机负荷应该采用2类配合方式。实践证实,规范针对过载保护所提出的措施能够确保消防设备供电的可靠性。
四、消防联动控制
消防联动控制通常有两种形式,即总线制和多线制,其中多线制要求信号线与电源驱动线分开,检测、电源、控制皆占用对应的导线;总线制要求以计算机技术的控制总线为理论基础,以计算机编程技术为控制与监测的手段。一般而言,总线制的布线较多线制少,而监测控制设备较多线制多,目前总线制已被广泛推向大中型项目建设方面。民用居住建筑消防联动控制具体设计通常要求由工程具体情况而定,其中重要消防设备应该同时选用总线制和多线制的消防联动控制,以此提高消防联动控制的可靠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民用居住建筑电气防火设计通常应以国家有关规范(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为前提条件,同时坚持“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原则。研究证实,民用居住建筑电气防火设计应高综合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工程施工要求、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系统设计和配电线路设计、消防联动控制等,以此控制我国民用居住建筑电气故障火灾的发生概率。
参考文献:
[1] 任长宁,谢炜.美国电气火灾防控经验之借鉴[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2,31(12):1345-1349.
[2] 傅晓杰.高层建筑中的电气防火设计分析[J].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1,(7):227-228.
1 引言
当前,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电的需求量急剧增长,同时电气火灾的威胁也与日俱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是一新兴专业,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室内装修工程也越来越多,其电气防火设计是装饰装修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其设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及防火的质量要求。
2 室内装修电气火灾的原因分析
在室内装修工程中,发生火灾的原因,主要是线路短路、用电超负荷、绝缘体破坏、接触电阻太大,这些都会造成线路与设备的过热,当其周围有可燃物时,就会引起火灾,造成事故。
2.1 所选导线的截面不当,由于电气设备的过多接入,容易导致线路过载
发生导线过载的原因一般有:一是大量用电设备被私自接入,用电量骤然变大;二是设计的原因,在当时设计时未考虑日后5~10年内的发展需要,导致后来导线截面不足,导线长期过载,绝缘体受热破损,容易诱发火灾。
2.2 进行电气线路的联结不当,接触电阻太大,留下火灾隐患
电气线路联结不当,使局部的接触电阻变大,这些连接点就会产生打电、冒火花的现象,为火灾埋下隐患。在室内装修中,导线与导线、导线与开关、线路的连接部位,是局部接触电阻过大的部位。
2.3 电气线路布线未满足规范
当在较恶劣的环境中布线但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容易引发短路。短路时会在短路点或者线路联结处出现电火花与电弧,其温度高达3000℃,会引燃绝缘体及附近的可燃物,发生火灾
2.4 灯具的烘烤导致高温
现代装饰装修中常常采用各种装饰灯,如果布置不合理或安装粗糙,在亮丽之后会隐藏着更大火灾威胁。一般灯具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其表面仍会产生高温,在设计不合理,安装粗糙的情况下,同时装修时采用了大量可燃物,由烘烤与电火花很易引燃可燃物,形成火灾。
3 室内装修电气设计时应注意的防火设计
3.1 选择导线
根据用户的用电量大小来进行导线的选择,必须满足供电的能力与质量要求,还需要满足防火的规范,所有用电设备最大的负荷电流不应超出导线的额定安全电流。
一般将用户的用电量按照4~10KW的水平进行设计,进户线优先选用横截面积10mm2的铜芯绝缘线,采用横截面积大于2.5 mm2的铜芯绝缘导线作为分支回路导线。对于特别用户应注意特别配线。采用横截面积大于2.5 mm2的铜芯绝缘线作为接地线,并引入每户住宅,以保证用户所有电器设备的可靠接地。进行房屋装修时,所有线路都应使用穿管暗设的方式。尤其要注意避免的是,很多用户在装修时将室内的导线等更换加大容量,但忽略了进户线的负荷能力。
3.2 室内布线
室内布线应保证安全可靠的输电能力,还必须整齐布置,合理安装,根据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内线工程的开展前提是不影响建筑物的强度及其美观要求。 进行室内配线的技术要求有:①根据导线绝缘皮的颜色区分开火线、中性线及地线。②导线的额定电压须大于线路的工作电压,其绝缘要求应符合线路的安装方式与敷设的环境要求。③尽量减少导线的接头,以避免因工艺操作不良导致的发热过多引起事故。当必须设接头时,应务必接触良好,可采用焊接或压接的方式。④应尽量避免导线交叉时的碰线情况,可将每根导线套上绝缘管或塑料管。⑤当采用钢管穿线时,钢管应接地。同一根管中穿入几个回路的导线根数不能多于8根。导线的绝缘电压不能小于500V,总截面面积应小于管内净面积的40%。
3.3 灯具的设计与安装
灯具高度:室内的灯具悬挂应适中,过高不利于维修,且降低了照明,过低易产生眩光,对人的视力不利,还会与人碰撞。灯具高度的确定应注意:保证电气安全,利于维修,限制眩光,并与建筑尺寸协调配合。
布置灯具前,要对建筑室内的高度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需做吊顶等,考虑到灯具的基本功能为提供照明,设计过程中应注意考虑到照明的效率及灯具材料的老化问题,做到绿色节能的要求。一般是荧光灯照度高于白炽灯,直接照明高于间接照明,吸顶安装高于嵌入安装。
灯具的安装,其高度不应高于2.4m,金属灯具要进行接地保护,开关置于门框里0.15~0.2m,灯头与易燃物的距离大于0.3m,必要的环境条件下还需使用防潮、防爆或防雨灯具和开关,为保证灯具的安全可靠,当其质量大于1kg时,应预埋吊钩或加设吊链,导线接头不能留在灯架与管内。
3.4 开关的设计安装
所选开关的额定电压与供电电压应相符,额定电流应大于灯具的额定电流;开关结构的选取,要适应所处的环境条件。开关的高度与开、闭方向应布置一致,且应与通往灯具的相线串联。
3.5 插座的设计
同样,插座应与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相符,且插座的额定电流应大于用电设备的,根据用电设备的防触电类别选用插座的型号;固定安装插座,严禁吊挂;插座接线时必须左中性线、右相线、上地线,与所有电器的三线插头相符。插座的布置在住宅设计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进行设计时不能只根据建筑专业的图纸进行插座的安排,应尽量多的布置一些插座,给用户带来更大的方便,可使用安全型的两孔三孔插座,必要时加上防潮盖。
3.6 防雷保护、接地设计
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要求,确定住宅的防雷类别,进而实施相应的防雷措施。在住宅易受雷击的部位设避雷并带做接闪器,防雷引下线取建筑柱内主筋,主筋直径小于12mm时,最少采用四根,直径大于16mm时,最少采用两根,并且所采用的钢筋应进行焊接以保证良好的导电性能,在地面上一段距离还应引出测试点以便于检测。
保护接地可与防雷接地共用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装置,其钢筋应连接成距地大于0.8m的闭合环。同时还需在防雷引下线所对应的室内,由被利用的钢筋上焊一条40*4mm的镀锌扁钢,其埋深1.0m左右,伸出外墙皮大于1m的距离,有时自然接地无法满足防雷接地电流要求时,需进行外接人工接地体的利用。
为了防止因接地故障而发生火灾,应在住宅楼进线处设漏电保护器,其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500mA,并带延时的三相漏电保护,但还必须应与室内插座回路的漏电保护器相配合。
我国的高层建筑有七十多年的历史,现代化高层建筑的诞生却仅仅只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城市中任何建筑都是城市设计规划的一部分,但是,建筑设计存在着很多制约因素,致使今天的高层建筑设计仍处于不断探索但仍不成熟的阶段当中。高层建筑电气设计的主要目标是为了能够将建筑物内可能引发的风险隐患降低到最低点,最快、最及时的依靠建筑物内的固定防护设施消除隐患,以保证建筑结构具有较高的抗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也在可行的范围内提高建筑物的实际功能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的依据
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与任何设计一样,都必须要有准确的参数依据和规范,来保证设计与预期目标保持在同一轨道上。
(一)参数依据:高层建筑的电力负荷计算,基本上采用的是负荷密度法与需求系数法。计算的准确度,设备选择的合理度以及运行的安全可靠性与经济性这些都将决定着电气设计的安全系数。
(二)规范依据:高层建筑电气设计时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来设计,应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自动预警系统设计规范和民用建筑设计规范等,控制风险形成和演化,下面给出了这三个规范建筑划分和控制系统形成的分析,如图示1。
图示1 三种规范对建筑划分和控制系统的形成
二、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的电源选择
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最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建筑物内的用电设备与电源问题,具体应包括合理规划变配电所的设置,合理进行线路的计算和设备的选择等,以最终保证供电的可靠性。现代高层建筑一般来说要具有至少两个以上的独立的电源(具体的数量要根据负荷的大小及当地电网条件来决定),这两个独立电源的运行方式其原则上是两路同时供电、护卫备用,另应装应急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在断电时可在15min内恢复供电,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够正常用电。
(一)设备选择:现代建筑要求电气设备要注意防火防爆防漏防污染节能及小型化的选择要素,设备的引进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
1.对电气照明的设计不仅要与建筑装饰相符,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光源的选择、照度计算、灯具的造型和布置,眩光控制和调光控制等。
2.对插座的位置和数量要依据墙体的抗剪性,在设计中为用户考虑,在各个功能空间内合理的设置电源插座的数量及位置,尽量减少使用中的二次接线,还要充分考虑设备使用的便捷度。。
(二)主干线的选择:高层建筑的供电系统中,供电主干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好比如人体的大动脉,一旦出现故障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的产生,高层建筑中的用电负荷相对来说较大,干线相对较集中,而电缆作为供电主干线,它的局限性尤其突出。在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前应当与建设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以避免事后设计的变更。预制分支电缆的技术从理论上解决了插接式密集母线的一系列问题,具有优良的供电可靠性和价格优势,在高层建筑供电主干线系统中被越来越迅速的推广和应用,是高层建筑电气主干线的设计首选。
三、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的防雷和防火
高层建筑的电气常常引发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其中最为明显的即防雷和防火设计:
(一)防雷设计:高层建筑与一般建筑设计中最大的一个设计区别即是对建筑物的防雷设计,避雷针和避雷带的做法,是目前较普遍的设计方法。高层建筑的防雷接地,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和工作接地这三者要相互协调的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混合的接地系统,接地的电阻以最小的要求来定,通常在4Ω以下。众所皆知,雷电在放电过程中将会产生强电流,随着时间缩短,电流陡变值可大到几百千安,而它的热效应和电动力效应有着非常强大的破坏作用。在高层建筑的设计中,为了防止侧雷直击雷,在设计规范要求的高度内的建筑物要将外露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在防雷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包含空调的防雷问题。一般实际操作中,可在空调主机搁板上方合理的位置埋设IP登记较大密封性能较好的金属分线盒,盒内敷设已作为防腐处理的镀锌扁铁,还要做好金属盒的防雨防水措施,保证建筑物整体防雷系统与接地贯通。
(二)防火设计:高层建筑的电气防火设计一方面是被动防火意义上来增强电气安全,以避免因线路长期符合运行,绝缘老化严重而引起电气火灾的可能,还要研究地震等诱发的电气火灾等自燃因素引发的火灾的防范,另一方面是从主动防火意义上来保证消防电源及配电,保障火灾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预险机制系统的启动。高层建筑,特别是12层以上建筑物的消防水泵和电梯等应双回路供电,使用自备发电机组和蓄电池作为消防备用电源。重视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高层建筑的电气防火设计应当根据具体的设计对象来确定,清楚设计对象的建筑形式、规模、分类、建筑个体等多方面的因素,根据这些因素制定风险预险报警机制,确定火灾保险系统的形式,要尽量避免设计的繁杂和高投资成本,低可靠性等情况,应尽量在满足实际要求的前提下,提高系统设计的可靠程度和经济效益。
四、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中的节能
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使得物质和能源的消耗急剧增加,节能要求成了各行各业依循的一个原则。高层建筑耗能较高是一大元素,在电气设计中也尤其讲究节能原则。
(一)电气设计的节能要在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前提下进行,即要满足照明度、色温、显色指数,满足舒适空调的温度及新风量,满足全方位的运输通道能够畅通无阻,满足特殊的工艺要求。
(二)电气设计的节能要在充分考虑实际经济效益的,按照我国的实际国情进行深入分析,而不能因为节能而过高地消耗投资,增加运行费用,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设备设施运行需要消耗的投资和可能挽回的效应收入等。
(三)电气设计中要尽量节省无谓的的消耗,对那些与建筑物功能无关的能量消耗应当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降低变压器的功能损耗,降低量大面广的照明。
一、超高层建筑定义、建筑材料及结构体系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通常称为超高层建筑。目前超高层建筑用于承受荷载的建筑材料主要有三种,分别为: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
二、超高层建筑在防火设计上的特殊要求
在我国《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有关内容中规定超高层建筑除执行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有关规定外,对超高层建筑提出了特殊的防火设计要求,如:
(一)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应在电缆井、管道井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
(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三)建筑高度超过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公共建筑,宜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四)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五)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不设集中空调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通过对规范的研究,可以了解到超高层建筑从内部人员的逃生疏散、火灾范围的控制、排烟、供水、固定灭火设施上均提出了具体和更为严格的要求。
北京、上海等地相继发生高层建筑外墙火灾后,国家对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
超高层建筑在竖向的空间布置上得到了有效的延伸,从而使建筑业主对于建筑的内部空间进行合理的区域划分与功能的布置。正是超高层建筑的功能分区较为复杂,因此,消防监审部门不能够完全根据常规建筑的防火规范进行统一设计,需要针对不同功能分区采取必要的性能化设计。
四、超高层建筑火灾发生危险性
第一,可燃物较多,因此发生的火灾的负荷较大。超高层建筑的内部装修使用的材料主要是大量的可燃物,并且还敷设了很多的电缆电线。如果发生火灾,可燃物会产生毒害气体与大量的浓烟,并且沿着建筑的电梯井与垃圾井等竖向的.
第二,用电量大结构功能复杂。超高层建筑用途很多,其使用功能也相对复杂,提供办公、娱乐、餐饮、会议、商务、购物等功能为一体。并且,根据功能的需要,都会配置大量用电设备,因此其导致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因素很大。
第三,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在超高层建筑的产权较为复杂、人员的流动性较大、使用功能复杂等。因此超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长时间的使用后耗损程度较大,有些建筑内部甚至没有设计自动化的消防设施。
五.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
5.1消防设计的难点和目标
超高层建筑的高度一般超过100米,属于综合高层建筑,因此,消防设计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消防扑救现场与扑救面难以确定。
②大型的地下停车库的疏散通道和疏散口与锅炉房的确定,以及柴油发电机房的位置。
③标准层的平面上的大空间的消防疏散设计。
④设计建筑避难层。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原则,并且完善超高层建筑消防自救能力,通过安全可靠消防防火措施,使建筑消防功能满足实用、安全、经济、技术先进要求。
5.2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
①确定扑救现场与扑救面。根据超高层建筑的地理位置与周边环境,设计出合理的地形改造,最大限度的满足超高层建筑和城市道路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项目建设合理性、经济型与可执行性。
②设计避难层。避难层提供给人员避难的安全场所,因此消防设计较为严格。根据《高规》:建筑高度如果超过了100米,其应该设置避难层。设置避难层,从超高层建筑的第一层到第一个避难层或者是在两个避难层间,但是不超过15层。其原因是火灾发生阶段聚集在建筑15层的避难人员是不允许经过楼梯进行疏散的,可以借助于室外登高云梯实现人员的疏散。所以,超高层建筑设计避难层,首先要考虑的是人员的安全疏散时间的控制,并且使室外消防登高车有效的施救高度,特别是第一个避难层需要充分的考虑消防装备水平,在设置消防登高车最大限度的伸展高度范围内。如果避难层每平米可以容纳5个人,并且适当的设计空余空间,因此好需要设计机械防排烟系统。
③标准层的平面空间上的消防疏散设计。根据超高层建筑的使用功能,进行规范设计,包括疏散宽度、疏散楼梯等。例如:如果属于综合办公区域,根据其使用功能,其内部的餐饮功能的消防难点是在第五层,如果按照消防疏散人员208个计算,疏散宽度应该设计为2.08米。如果会议层的消防难点是在第十一层,其疏散人员按照220计算,其疏散的宽度应该设计为2.2米。如果办公功能的消防难点层是标准层,面积按照929平方米计算,疏散人员按照156计算,其疏散宽度需要设计为1.56米。并且在疏散楼梯的设计上一般要求至少两部,每层都需要满足消防疏散要求。
④借用大型的停车库疏散口、锅炉房和柴油发电机房的位置的确定。如果超高层建筑的用地面积受到外界因素的限制,需要在一定面积内设计停车库,需要采用的是普通停车库和机械停车库相结合的设计方法。大型停车库的车辆出入口由于条件限制不能设计三个时,根据高度差关系,需要在建筑负2层或者是负3层分别设计通往到响铃的地下停车库的车行通道,并且借助于相邻的地下停车可地面出入口,从而实现了车库对外的出入口数量要求。但是,为了避免对主体超高层建筑的影响,需要在其周围场地设计景观造型和地面楼梯等外部造型。
结束语: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不但涉及以上几点,还包括建筑装饰材料的设计等。超高层建筑的设计基点都应该遵循我国的设计规范,根据超高层建筑特点,立足于防火自救,并且主动性的预防火灾发生,在装饰与保温材料上避免使用可燃性的建筑材料,严格把关施工。提高人民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入手,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火灾发生的初期是人员逃生的关键时刻。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烟气扩散的速度非常快,容易对逃生人员造成窒息,严重情况下会危及逃生人员的生命安全。高层建筑设计中,消防防火设计非常关键,要充分发挥排烟系统的关键作用,避免对逃生人员造成窒息伤害。
一、高层建筑消防防排烟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自然排烟设施无法达到排烟要求。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指出,建筑高度低于50米的一类公共建筑和高度低于100米的民用住宅,需要设置自然排烟系统。自然排烟系统建造具有经济性,设置较为简单,维护比较方便。但是在高层建筑自然排烟系统设计过程中依然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1)自然排烟窗位置设置不合理。从自然排烟窗的排烟效果进行考虑,一般要尽量设置在靠近屋墙上部的位置,部分建筑设计中为了保证外墙的美观性,将自然排烟窗口设置在墙的下部或中部位置,由于位置设置不合理,不利于自然排烟效果的发挥。(2)排烟窗的面积不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中,明确规定了排烟窗的开窗面积,在消防设计中设计人员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实施,计算方法不合理。部分工程将固定窗的面积计入排烟窗面积之内,以至于自然排烟窗的面积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导致排烟效果不佳。(3)排烟窗安装不合理,高度位置影响开启的便利性。开启时较为困难,不利于火灾情况下逃生人员展开自救。
2、机械防烟设施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高层建筑消防防火设计中,部分正压送风系统的余压值和送风口的尺寸无法达到规范的要求,导致送风口的实际送风量无法满足设计的需要,门洞位置的风速几乎为零。导致此类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包括:(1)选择的风机机型不合理。(2)送风管道的阻力较大,导致风压损失较为严重。(3)送风机风口的位置设置不合理,送风口的设置不符合要求。(4)机械排烟设施的排烟量无法达到规范的要求。(5)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排烟口和排烟风机未实现联动。(6)机械排烟设施相关部位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置。(7)机械加压送风风量设计不合理。部分单位为减少资金投入,对空间的计算不够严格,导致风量无法满足空间的需要、排烟功能无法达到应有效果。
3、高层建筑消防防排烟设计问题产生的原因。高层建筑消防防排烟设计出现的各类问题,主要是由于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相关规定不熟悉或未严格实施所导致的。在部分设计中,往往将消防排烟系统纳入暖通设计,划为空调系统类。即便在设计中设计了排烟送风系统,通常都和空调系统及通风系统混杂在一起,而未单独绘制施工图。由于对排烟设计的重视度不够,导致高层建筑消防防排烟设计无法满足高层建筑防火的需要。
二、高层建筑消防防排烟设计
1、建立独立的防排烟系统。高层建筑消防防排烟系统属于直接接受消防中心控制的独立系统,其自身有独特的功能。系统构造主要包括风井、风管、送风风机、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门、联动系统和风口等设施。将防排烟系统和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独立开来,和气体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平等对待。高层建筑消防防火设计过程中要重视排烟系统,依据建筑设计相关规范和要求,从暖通图中将消防排烟系统独立出来,形成单独的消防防排烟图。重点做好防排烟系统的设计,以确保高层建筑防排烟的实际效果。
2.排烟系统参数的设计。(1)合理划分防烟分区。高层建筑相关管路一般都是有序且紧密的分布着,为了建筑美观性采用吊顶的形式将消防系统隔离开来。在设计过程中一般都会在吊顶下挡烟垂壁来划分防烟分区。在房间的整体高度中,挡烟垂壁高度约为0.5米左右,所占空间较大。为了建筑装饰的美观,要设置活动型的挡烟垂壁,平常保持收起状态,在火灾时联动自动下垂。设计过程中划分防烟分区时,不得跨越划分的防火分区。(2)合理选择排烟的方式。为了满足高层建筑消防防火的需要,确保排烟系统具有较好的排烟效果,要选择合理的排烟方式。结合高层建筑防火需要,可选择机械排烟方式进行排烟,在进风和排烟过程中,能够形成对流循环系统,排烟效果较好。(3)合理布置排烟口。高层建筑消防防排烟设计采用机械排烟系统,其排烟效果主要受到排烟口的位置布置和尺寸影响。由于造成建筑发生火灾时,烟气一般都位于房间的上部,因此要在顶棚平面或者距离顶棚较近设置排烟口,设置的排烟口最小面积应超过0.04O。为了避免排烟口过多吸入下部空气,确保排烟量不减少,不宜将排烟口设置在较低位置上。为避免排烟口卷入大量的空气,导致排烟效果的降低,因此要注意排烟口的风速,一般情况下要将排烟口的风速控制在5~9m/s。排烟口布置过程中,为避免排烟口和房间最远点的水平距离过大,导致无法吸入远处的烟气,因此要将排烟口和房间最远点的水平距离控制在30米以下。同时在疏散出口的附近不能设计排烟口。设置排烟口时要确保排烟方向和火灾时人员疏散的方向相反,避免造成火灾发生后人员疏散时吸入大量烟雾。(4)机械排烟系统设计要点。机械排烟方式主要包括负压机械排烟方式和全面通风排烟方式两种。高层建筑采用机械排烟系统时,在系统设计过程中,位于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应该按照防火分区进行合理设置,位于走廊位置的机械排烟系统要进行竖向布置,要将机械排烟系统和通风系统、空调系统分开设置。排烟口平时保持关闭状态,应设置自动或手动开启装置。排烟口设置在顶棚上时,同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要保持1米以上。位于防烟分区的排烟口和最远点的水平距离要控制在30米以内。排烟支管上应当设置在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够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设置的排烟风机应保持在280℃内能够连续工作三十分钟。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确保任一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都能够自行启动,以确保排烟效果。
结束语
大量的火灾事故证明,在火灾事故中,大多数人员伤亡都是由于吸入烟气造成窒息或中毒死亡,对于高层建筑来讲,由于建筑层数较高,人员逃生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住户的生命安全。为了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必须要做好消防防火设计,尤其要做好排烟设计。
参考文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其它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l、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____天,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甲方工作
2.l、开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了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WWW.kt250.com第 一范文 网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问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l、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现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l、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种:
(1) 固定价格。
(2) 固定价格加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___内容。
(3) 以可调价格:按照深圳市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____次进行,拨款____%金额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天内,
结清尾款。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的约定
7.l、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相关的合同范本·英文建筑合同·房屋建筑装修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国际土木建筑工程合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村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l、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其它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l、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____天,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甲方工作
2.l、开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了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问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l、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现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l、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种:
(1) 固定价格。
(2) 固定价格加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___内容。
(3) 以可调价格:按照深圳市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____次进行,拨款____%金额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天内,
结清尾款。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的约定
7.l、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相关的合同范本
·英文建筑合同·房屋建筑装修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国际土木建筑工程合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村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l、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l、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大,按付款额的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工程, 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经双方充分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内容、涂料品牌、色号:
1、工程内容:
2、涂料品牌:
3、使用颜色号:
第四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平涂面积约为 M2 ,单价为: 元/ M2
(此单价不含税金、配合费)
2、工程总造价约为: ,以现金结算,乙方包工包料,完工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展开计算并结合签证按实结算。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由乙方负责将工程造价结算书送交甲方审核办理结算手续。
第五条 合同工期
甲方发出进场通知后, 天内乙方必须安排工人进场施工,有效工期为 日历天。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工期顺延:
1、遇到不可抗拒的灾害或事故(包括雨季停工)。
2、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图纸、工程内容或增加项目。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1、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在保质期内不脱皮,基本不褪色。
2、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合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评定,达到本款要求。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提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乙方进场施工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30%工程款备材料,乙方完成腻子施工甲方支付乙方75%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99%,预留1%保修金,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满十五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
第八条 竣工验收
双方对工程施工质量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73-91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 甲方、乙方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用水、用电和工人住宿的位置,甲方承担由此费用。
2、按第七条款支付乙方进度款。
3、负责提供与施工相关的资料。
4、甲方派 为工地现场代表,帮助乙方解决应由甲方负责的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办理乙方送达的关于工程进度、现场签证工作。
5、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确定的施工图及说明进行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
2、乙方委派 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行使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负责提供外墙涂料验收资料,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4、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中甲方不对乙方材料失窃负责,施工中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乙方应负责。
5、乙方进场人员由专人管理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6、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工作。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合同生效后如有色号更改应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因为更改造成乙方定货损失的,则要求更改方应按更改色彩油漆内墙工程量造价的50%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如属乙方责任所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 壹 式 叁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贰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3、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委托代表: 法人委托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外墙施工合同范本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外墙保温施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内容:外墙外保温施工、挤塑板( )厘米厚,粘贴、薄抹面层施工。厚度按照规范要求。
其它施工内容:
4、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至 日竣工。
5、外墙外保温面积(暂按): 。
6、外墙外保温面积每平方米造价( )元/米2
7、合同价款总额(约人民币大写):
8、实际结算:依据外墙外保温相关计算规定按实际完成面积计算。其中,窗、门、洞口按展开面积,累计计算。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已确认的施工标准和要求说明,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现场交接。
2、委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审核乙方工作量,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工地代表就履行本合同工作所发生的行为视为甲方实际确认行为。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的脚手架或吊篮、水、电由甲方负责提供,费用由甲方承担,现场与其他施工单位的相关配合甲方现场协调,乙方不承担费用。
4、甲方清除地面、墙面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包括眼预留洞、钢筋头、施工洞等),并会同乙方对基墙的平整度、垂直度实际情况共同确认,基本达到建筑标准规范要求,方便乙方开展施工。
5、甲方委托乙方修整基墙,发生合同外工程量和材料时应书面协议或通知乙方,注明承担费用,以备工程完毕后乙方向甲方结算。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要求的技术交底和现场交接,向甲方提供《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和本工程《施工方案》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实施管理及乙方责任的诸项事宜。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章、操作规程、安全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保规定。遵守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诸项的规定。乙方保证施工人数 人。
4、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积极与现场甲方代表、监理,接洽、配合工作,做好各项交接工作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如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本合同生效日起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竣工后尾款一次结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给甲方。甲方接到上述资料须在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 天内结清工程尾款。
3、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安装工程安装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的责任,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生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影响施工,乙方有权停工,工期顺延。
2、因设计变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以及天气因素如降雨,大风等影响施工的,工期合理相应顺延。
3、因单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工程款,按违约处理,违约金按总价款的1%/天支付。甲方承诺主动放弃对违约金比例的一切争议。乙方不按工期完成的,按总价的1%/天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调解。
2、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 条款执行。
(1)淮安市仲裁委员会;
(2)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本合同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七年七月制定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GF-96-0206)条款制定。
九、其它约定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外墙保温施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内容:外墙外保温施工、挤塑板( )厘米厚,粘贴、薄抹面层施工。厚度按照规范要求。
其它施工内容:
4、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至 日竣工。
5、外墙外保温面积(暂按): 。
6、外墙外保温面积每平方米造价( )元/米2
7、合同价款总额(约人民币大写):
8、实际结算:依据外墙外保温相关计算规定按实际完成面积计算。其中,窗、门、洞口按展开面积,累计计算。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已确认的施工标准和要求说明,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现场交接。
2、委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审核乙方工作量,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工地代表就履行本合同工作所发生的行为视为甲方实际确认行为。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的脚手架或吊篮、水、电由甲方负责提供,费用由甲方承担,现场与其他施工单位的相关配合甲方现场协调,乙方不承担费用。
4、甲方清除地面、墙面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包括眼预留洞、钢筋头、施工洞等),并会同乙方对基墙的平整度、垂直度实际情况共同确认,基本达到建筑标准规范要求,方便乙方开展施工。
5、甲方委托乙方修整基墙,发生合同外工程量和材料时应书面协议或通知乙方,注明承担费用,以备工程完毕后乙方向甲方结算。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要求的技术交底和现场交接,向甲方提供《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和本工程《施工方案》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实施管理及乙方责任的诸项事宜。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章、操作规程、安全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保规定。遵守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诸项的规定。乙方保证施工人数 人。
4、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积极与现场甲方代表、监理,接洽、配合工作,做好各项交接工作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如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本合同生效日起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竣工后尾款一次结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给甲方。甲方接到上述资料须在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 天内结清工程尾款。
3、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安装工程安装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的责任,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生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影响施工,乙方有权停工,工期顺延。
2、因设计变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以及天气因素如降雨,大风等影响施工的,工期合理相应顺延。
3、因单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工程款,按违约处理,违约金按总价款的1%/天支付。甲方承诺主动放弃对违约金比例的一切争议。乙方不按工期完成的,按总价的1%/天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调解。
2、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 条款执行。
(1)淮安市仲裁委员会;
(2)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本合同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七年七月制定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GF-96-0206)条款制定。
九、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承包范围:
居室面积:_m2、居室间数:_
1.4 工程内容:(附设计图、施工图及报价单)
1.5 承包方式:
1.6 工期:_天,自_年_月_日开工,于_年_月_日竣工.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其中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1.8 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60%(即 元)工程款,油漆工进场施工后,再付35%(即 元)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5%(即 元)工程款.
1.9 工程保修期一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全部腾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定协议.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3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4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2.5 如确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作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签字认可.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作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作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
4.1 甲方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 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武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暂行规定》为质量评定标准.
5.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 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在鉴定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2天内,结清尾款.
第九天 安全生产和防火
9.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 乙方在施工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作规范》.
9.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作规程,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4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作规矩、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拖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2‰支付滞纳金.
10.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的2‰违约金.
10.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0.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过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衣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建筑装饰协会申请调解.
11.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通过仲裁委员会会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所购材料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不得使用.
12.2 如果因工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提出更换工人.
12.3 如该工程的水电不需要全部改动应据实结算,扣出其中费用.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13.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 附件
14.1 施工图纸
14.2 工程预算表
14.3 设计施工变更单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方式: 包工包辅料
1.4工期:总工期为: 日历天,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5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标准,质量合格及以上。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2 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附物品详细清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 份。工程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及装修,做好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向甲方提供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施工图纸以及具体的施工方法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同意,并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3.2指派田海继(联系电话:)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工程相关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6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若损坏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以施工报价单上写明的项目为准;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单载明的内容为准;工程量按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
4.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为保证工程统一管理和保护甲方利益,乙方严禁施工工人与任何人(包括甲方)私下商定变更或进行其他私下交易。与工程相关所有事宜,甲方应与乙方的工程代表联系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3 已施工完成的项目如需变更,则完成部分将按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第五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以乙方列出的单据为凭证。
5.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等,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每一笔款项,超过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效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5.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6.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施工方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xx)、《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需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方面的要求。
6.2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在设计方案不变、材料品牌不变的情况下,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不另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6.3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对阶段工程、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完成对该段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并完成相关手续。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阶段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必须应予承认。
6.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5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两次验收时间差不得超过5天,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工程价款费用、工程结算和保修
7.1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5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分两次结清。
7.2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工程款支付至下列制定账户: 姓名:
账号:
开户银行:
每次支付工程款后,由乙方出具收据,并捺印。
7.3 经甲乙双方协商,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格的5%。工程总体保质期为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保修期满一年后,保修期止2日内向乙方结清所预留质保金,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0.1%滞纳金。
7.4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5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5天内结清尾款,如超过5 天,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0.1%的滞纳金。
7.5 乙方应认真核对施工图纸,仔细报价,工程结算总价不能超过合同价格的5%,若超出合同价格的5%视为甲方无支付能力,不予结算。
7.6 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向甲方交回钥匙并开具工程保修单。(未出现在报价单上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均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
7.7如果本工程结束,验收及交接手续未办清之前,甲方就开始使用该场地,本工程则视为合格工程。
第八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8.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前需经甲方或监理确认,方可使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乙方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2 本工程按照报价图纸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在分项工程开工前3天内由甲方采购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对材料的质量、数量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 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约定应签订文字协议,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9.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9.4由于乙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在施工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果属于不可抗力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5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10.1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 乙方支付甲方 500 元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逾期付款,宽限期过后(宽限期为5日),每逾期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500 元违约金,以此类推。
10.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0.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10.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运用,视为已验收合格。
10.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此合同(除合同条款规定的以外)。
11.2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1.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管辖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按现场情况或者甲方意愿需要增加工程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2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12.3本合同履行做法说明,项目施工前,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工艺以及施工成本,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施工预算。
12.4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人:身份证号: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人: 身份证号: 年 月日
建筑装饰装修合同范文二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议人____为装修____房屋(四小区10-2-12),经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由____起草。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二六年八月二十日至二六年十月十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装修合同范文三装修人: (以下简称甲方)
装饰装修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工程地点:瑞立中央花城1幢1单元303室.
2、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60天,开工日期20xx年2月19日,竣工日期:20xx年4月19日。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80000元,设计费3000元。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计 320xx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1)木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40%,计 320xx元;
(2)油漆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17%,计13600元;
(3)余款3%,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相符,并应向业主提交检测报告,其中包括环保检测资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是经甲方指定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实际竣工时间为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因延期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如甲方擅自使用由此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工程保修
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一、其它约定
十二、违约责任
甲、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0.5‰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按工程预算总造价4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甲、 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
1.5工期: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_________.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汛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_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以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得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__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_____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1.6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
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
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
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
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
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
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
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
发包方(甲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怀化市中心支公司
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
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
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
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
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
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
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
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
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
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
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
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
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5.4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
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
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
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
予顺延。
5.5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
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6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
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
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1) 种:
(1) 固定价格
(2) 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主要材料价
格超过一定幅度及不可予见等因素 内容。
(3) 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
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大写: 元(人民币)
6.3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6.4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6.5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
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
内,结清尾款。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
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
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
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
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
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
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
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
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
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
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
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
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
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
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
同5.2、5.3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
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
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
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
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
第10条 保修
10.1 保修内容、范围: 乙方施工范围
10.2 保修期限: 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0.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0.4 保修金利息:执行国家及省现行有关规定
第11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2条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为准
第13条 保险 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负责(其它险种自
愿)
第14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4.1 合同生效日期: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
14.2 合同终止日期: 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结清,本合同条款即告终止。
第15条 合同份数
15.1 合同副本份数: 份(根据实际份数填写,正副本不应少于八份) 15.2 合同制订费用: 乙方负责
第16条 附件
(1)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 工程项目一览表
(3) 工程预算书
(4) 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 会议纪要
(6) 设计变更
(7) 其他
第17条 合同备案、鉴证
17.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第18条 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人: 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码: 邮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