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对策建议范文

时间:2023-05-22 10: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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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对策建议

篇1

试论银行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对策

电信诈骗犯罪的成因、特点及防范对策

侦查电信诈骗案须从革新侦查理念与机制入手——以台湾与广州警方的侦查现状的比较为视角

当前电信诈骗犯罪侦办难点和对策

上海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犯罪问题实证研究——以社会保障制度与犯罪率的互动关系为切入点

关于遏制公款行贿的几点思考

重伤害案件刑法条款适用问题研究

完善贪污贿赂犯罪法定刑初探

利用影响力的认定及其侦查难点

破产管理人制度立法完善问题研究

论我国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

论监管机构在银行破产中的权力及其限制

上市公司重整中的法律难题——以华源股份重整为例

反思与重构——新破产法视野下的债权人知情权保护

从台湾破产法的修改看经认可之台湾破产裁定的效力

破产管理人指定之规则构建——以对某市两级法院实践模式的分析为基础

浅谈法官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的角色——由“五谷道场”破产重整案引发的思考

先刑后民原则在电信诈骗案件中的困境与破解——以被害人权益保护为视角

检察建议:防范电信诈骗的“重盾”

审判权运行之实证分析——以一例案的刑事裁判过程为样本

我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监督制约机制探析

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的若干思考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思考——以《人民调解法》为蓝本

主动执行机制论要——以广东省法院司法实践为研究样本

司法权威与裁判效力——以内蒙古基层法院否定高级法院判决案等影响性案件为例

低碳经济时代碳关税合法性问题研究

国际强行法与国际条约关系一解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及其培养——基于对广州地区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调查

由广州亚运安保引发的制度瞬思

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拆违问题的调查思考

当前劳资纠纷申诉案件的特点、成因和检察对策

论农民工权益保障与珠三角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以“富士康跳”现象为切入

我国电信诈骗防控体系完善对策的思考

论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的新模式:信托HttP://

论由国家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正当性探析

论环境公益诉讼中的特殊证据规则

我国消费者公益司法保护制度研究

游离在司法救济边缘的环境公益诉讼——以诉讼主体和诉讼模式为视角

检察机关参与民行公益诉讼之我见

建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刍议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探析和程序设计

篇2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信息在多平台交互使用中,形成了一种不可逆的累积过程。个人信息泄露,导致关联危机发生,而电信诈骗就是最为严重的一类。打击电信诈骗,一直被认为是公安机关的使命,然而,在愈打愈烈的情况下,有必要跳出传统的逻辑分析框架,重新厘清电信诈骗与信息安全之间的逻辑关系,转变单一主体破解难题的狭隘空间,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化治理模式,从而形成“安全为人民,安全靠人民”的良性社会生态。

[关键词]电信诈骗 社会化治理 信息安全 全民参与

据新华社报道,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59万起,同比上升32.5%,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2016年1月至7月,全国共立电信诈骗案件35.5万起,同比上升36.4%,造成损失114.2亿元。电信网诈骗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如何根除电信诈骗这一社会“顽疾”,成为当前一道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

一、电信诈骗的社会化治理:一种有效的治理模式

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开放演进、具有耦合作用和适应性的复杂网络系统,在这个庞杂的系统内,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需要及时予以疏导、缝合。在传统的观念里,社会治理政府主导是主流。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错综复杂的问题不断涌现,单靠线性管理模式很难快速给出有效应对方案。因此,有必要引入新的治理模式。

1.电信诈骗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治理模式的多元。

电信诈骗是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盗用个人信息,骗取钱财。其借助的是电信、互联网等技术,在实名制还未全面普及的情况下,其手段还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它有别于普通的诈骗,普通诈骗的受害方与施害方是可视或者可识别的。电信诈骗既关涉电信企业,又与银行有一定的黏度,受害人一旦报案,又牵涉到公安机关。假若受害人身份特殊,譬如学生,又牵涉了教育部门。因此,电信诈骗是一种关乎全民的社会化结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其参与主体的多元化。

2.多主体合作是治理电信诈骗的最佳选择。

多主体合作共治是当代公共治理理论中较为核心的机制建构与制度设计。具体就电信诈骗而言,其问题的复杂性,使得单一行动或者决策失效。电信诈骗与当前互联网技术紧密相连,需要专门的互联网技术手段、侦查办法、防骗宣传、舆论监督等共同作用。而关联主体的广泛参与,有利于快速补位,使得失序的社会关系逐渐回归本位。

多主体合作需要价值观的引导与重塑,需要构建利益趋同的参与机制,需要共享治理成果。电信诈骗作为全社会识别度较高的问题,亟需整合社会资源,多主体互动,以实现社会秩序良好。

二、电信诈骗社会化治理的体系构建

合作协商治理是现代社会治理最主要的特征之一,是治理主体由政府 “本位”向多元转化。电信诈骗作为社会治理中的特定问题,除国家和政府外,还应吸纳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社会群体等力量共同参与。这种新型的社会联动关系,需要一套完整的体系将其统一。构建这样的内容体系,至少需要符合三大要素。

1.全民参与:培育多元化的治理主体。

《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54%的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严重,84%的网民曾亲身感受到因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根据这份民意调查,不难看出,民众对于信息安全的关注度空前,个人信息保护刻不容缓。而2016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也旨在呼吁全民参与网络安全建设。

除了民众参与,政府相关部门也应积极参与。早在2015年6月,国务院建立由公安部牵头,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23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多部门参与的形式,高效,且能形成惊人威慑力。

此外,媒体也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将电信诈骗作为一项长期的报道工程来建设。遇到重大电信诈骗案件,要做好议程设置,通过多媒体手段,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播。再者,与电信诈骗相关的企业,因业务原因,天然掌握用户信息,更应积极参与到保护个人信息的行列中来。

2.成果共享:治理电信诈骗的终极目标。

任何治理体系的构建,落脚点不仅仅是解决问题,还在于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成果要全民共享,切忌人为制造壁垒。否则,会损害到因共同的目标形成的利益联盟。利益共享的更高层级是服务增效。具体就治理电信诈骗而言,无论是政府部门,电信企业,银行等,在协助解决问题的同时,要提高服务水准,提升技术安全级别。以民生为向度的服务供给,是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的最好路径。

譬如银监会与公安部研究制定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就明确要求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查明的冻结资金及时返还受害群众,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返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这就是典型的成果共享。

三、电信诈骗社会化治理的实践推进

电信诈骗是社会“顽疾”,治理起来必然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社会化治理体系的构建,最终还是要通过实践去推进。除了理论上行之有效的体系构建之外,还需要从技术、管理、立法和舆论监督等多个具体层面着手。

1.技术引领:大数据、实名认证等实时反馈。

电信诈骗寄生于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技术,那么,回归到技术本身,能否通过更为先进的技术来阻断已经出现的问题?实际上,很多监管难题都是依托技术进步才找到了解决之道。治理电信诈骗,离不开以信息化治理为基础的技术支撑。

譬如,据广州日报报道,中国移动内蒙古有限公司研发了“诈骗电话预警系统”,当用户接听或拨打疑似涉骗号码时,用户的手机屏幕就会同步显示该号码已被标记为诈骗电话,提醒用户谨慎接听。这种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从侧面打击电信诈骗,见效快、成本低、效率高。

再者,电信、银行等,要加快推进实名认证。进一步完善身份信息和证件核验技术手段。同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深化实名认证,让多重验证聚力,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实名制只是准入,之后还需要企业引入并匿名技术、数据泄露保护模型技术,此外,还需要不断升级业务系统,防止黑客攻击。

2.法律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无缝衔接。

我国目前还没有《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有必要针对电信诈骗,构建立法、执法、司法三位一体的法律框架体系。建议根据我国国情,尽早推出《个人信息保护条例》,明确个人信息的保护类别,保护措施等。设置专门行政机关来保护个人信息,赋予其行政处罚权。同时,将个人信息侵权案件纳入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受案范围,并制定配套的民事赔偿制度等。立法、执法、司法无缝衔接,才能确保与电信诈骗相关的违法行为,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3.舆论监督:媒体作为与公众参与合力推动。

电信诈骗的社会化治理,还需要引入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主体之一,理应时刻以民生为本。电信诈骗作为危害社会的毒瘤,媒体作为社会的“眼睛”,要敢于对于个别政府部门不作为,电信企业、银行等不作为,予以曝光,督促其积极作为,共同给力,解决民生顽疾。

媒体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就电信诈骗中的热点,做好议程设置。此外,可以设计专门的防骗APP,开辟专门的通道,收集线索。还可以开辟举报平台,政风行风热线,鼓励公众参与。在传播方式上,可以采取分类传播,定向传播,譬如,可以与高校合作,社区合作,制定针对特定人群的防骗报道、防骗常识等。还可以及时引导舆论,避免因个别案例而引起的不必要的恐慌。

治理电信诈骗还需要在实践中摸索,社会问题通过社会化治理模式,必然会得到有效解决。只是在这个寻求解决过程中,需要多方主体参与,达成共识。

注释:

[1]谢宗晓、林润辉、王兴起:《用户参与对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的影响――多重中介方法》,《管理科学》2013年3期

[2]林元庆:《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信息安全问题研究》,《现代商贸工业》2016年4期

[3]王菲菲:《公民意识和网络舆论监督――兼论网络舆论监督影响力》,《新闻前哨》2010年1期

[4]章海宁:《关于网络通讯中信息安全的保障研究》,《电脑知识与技术》2016年13期

[5]葛磊:《电信诈骗罪立法问题研究》,《河北法学》2012年2期

[6]谢连觯骸兜缧耪┢的防控体系研究》,《法制与社会》2011年14期

【网友热议】

高霞:徐玉玉事件侧面凸显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还存在漏洞。该事件之所以能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一方面在于其准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另一方面则是作为贫困家庭,其生命的陨落,引起广泛的同情。希望悲剧不再重演,所有与之相关的部门能够从这一事件中看到切实的社会管理、公民教育、福利供给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综合措施,不断加以完善。

李欢:电信诈骗、骚扰、推销是信息时代的切肤之痛,相信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类似的经历,只是有的人警惕性强,置之不理,而有的人因为疏忽,上当受骗。徐玉玉事件,让更多的人关注到信息安全,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社交平台痛陈遭遇,要求彻查电信诈骗,肃清通讯环境,这对于信息安全相关措施、政策法规的出台是一个很大的触动。

杨虹磊:电话诈骗案发生后,一些专家总是提醒人们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诚然,个人防范固然重要,但如果本可以从源头上就堵住电信诈骗,问题就能从根源上得到解决。因此,单纯的呼吁人们提高警惕来应付日益多变的各类诈骗,这无疑是社会的一种悲哀,也会进一步稀释社会信任度。所以,面对屡禁不绝,越来越猖獗的电话诈骗案,需要制定法律,来进行更细致的指导和规约。

李克伟:如果说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提高人们警惕心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长效机制,可让电话骚扰、电信诈骗无机可乘,那杜绝提供平台载体,斩断依附于电信平台的各种灰色“利益链条”,避免电话骚扰诈骗恣意横行,更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唯有建章立制,依法确立电信企业兜底责任,对电话骚扰诈骗造成的消费者损害,进行违约赔偿或者连带责任先行赔付,甚至依法进行刑事追责,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促动效应,倒逼电信企业提升自律、服务和质量意识,堵住电信运营管理“漏洞”,进而有效防范电信骚扰诈骗愈演愈烈,有效保障人们的正常通讯权利,维护好健康安全有序的通信消费环境。

篇3

近年来,我国经济、金融总体运行平稳,但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特别是随着科技与互联网络的迅猛发展,针对金融机构的欺诈和犯罪日益增多,并呈现出多样化、科技化的特点,给金融机构及客户造成了非常大的风险和损失。因此,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不断认真总结、分析、研究和改进银行业反欺诈防范措施,以更加有效地应对和防控各类金融诈骗行为的发生,构筑防范金融犯罪的坚强壁垒。

一、银行业新型诈骗的几种类型

主要包括网上银行欺诈、电话银行欺诈、网络欺诈、电信欺诈、盗刷银行卡、POS套现、贷款欺诈、重要空白凭证欺诈(存折、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等)以及其他类型的欺诈风险。

二、欺诈风险的表现形式及特征

(一)不法分子常用的欺诈手段有:

1.利用假网站和手机短信,冒充银行名义向客户发送诈骗短信,声称客户中奖或账户被他人盗用等,要求客户尽快登录到短信中指定的网站进行身份验证,从而获取客户的卡号、密码、身份证件等信息后盗取客户资金。

2.以垃圾邮件的形式大量发送欺诈性邮件,这些邮件多以中奖、顾问、对账等内容,或是以银行账号被冻结、银行系统升级等各种理由,要求收件人点击邮件上的链接地址,登录一个酷似银行网页的界面,而用户一旦在这个指定的登录界面输入了自己的卡(账)号、密码等,这些信息就会被窃取。

3.假冒银行网站诈骗。在网络上设置与真银行网站域名相似或外观相似的站点,诱骗客户输入用户名及口令,盗取信息后进行网银转账。

4.利用银行自助设备诱骗客户。 一是冒用银行、卡组织等金融部门名义粘贴虚假信息,诱骗客户进行转账操作,诈骗客户资金;二是在客户取款时,犯罪团伙通过故意与取款人搭话来分散取款人注意力,并设法盗取客户银行卡账户信息和密码或调换客户银行卡。

5.通过木马程序等网络技术手段或其他手段,远程操纵客户电脑获取客户密码等认证信息,从而盗用客户资金。

6.信用卡诈骗。一是盗用他人身份办卡,并迅速透支套现;二是伪造卡或伪造信息办卡后盗刷;三是冒领、盗窃他人卡,不法分子套取密码盗用。

7.注册虚假商户利用POS机盗刷信用卡套现或以消费名义刷卡套现等。

8.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银行贷款。

9.伪造票据骗取银行资金。

(二)新型诈骗案件的特点

1.地域跨度大,被骗人不止局限于当地,犯罪分子利用新的通讯方式能轻松在全国各地行骗。

2.行骗速度快,犯罪分子谎称是熟人有事、或者自己为公安人员。编造虚假电话、短信,甚至是飞信、微信等等,地毯式的给群众虚假信息,作案时间短,范围广,侵害面大,在受害者想清楚之前就完成了作案。

3.信息诈骗手段翻新速度很快,开始只是单一的虚假短信,发展到现在各种网上显号软件、显号电台等等,成了一种高智慧型的诈骗。

4.受骗人群多为中老年人,信息渠道窄,辨别能力差,容易被骗子以小利诱惑。加之,子女多在外工作,当接到子女发生意外的电话时,多惊慌失措,如果碰巧再联系不上子女,多半会受到不法分子蒙骗。

5.诈骗多为团伙作案,分工明细,所采用的诈骗方式多为远程的非接触式的诈骗,这就使得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侦破困难。

三、典型案例

案例一:肖某,23岁,2013年11月12日来某金融机构办理网银开户业务,柜员通过询问发现,肖某之所以办理网银是因为其QQ上某好友(事后发现此号被盗,被人用来恶意行骗,并非本人)向其谎称有急事急需用钱,并提供账户。肖某急忙办理网银向其汇款,银行工作人员怀疑这是新型网络诈骗,对肖某进行劝阻,让肖某通过手机和朋友和其亲属联系,终于发现自己被骗的现实,成功阻止了一例网络诈骗。

案例二:2014年初,一企业法人代表来某金融机构咨询,称有人向其提议租用其pos机并想用本地企业账户申请pos机进行信用卡套现,并给予好处费。该企业负责人向银行工作人员询问此法是否可行?银行工作人员向其详细说明了pos套现的危害性与违法性,成功阻止了犯罪分子将某银行pos机作为违法工具的计划。

案例三:2013年6月,有客户接到手机短信称其信用卡涉嫌参与洗钱活动,并被冻结。客户打通电话,对方称其为某某市公安局,通过电话号码查询确为当地公安局电话号码。对方称其涉嫌洗钱,需将其财产移至指定账户,证明是无罪后归还,否则将一并作为赃款扣除。银行工作人员详细询问情况后,发现极有可能是一起利用新技术的电信诈骗案件,劝说客户报警,最终客户没有造成损失。

四、反欺诈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银行业竞争呈不断加剧之势。为了应对竞争,各家金融机构不断推出新产品,加快业务发展来争夺客户市场。但同时,银行也必须面对与之相伴的不断增长的各种风险的威胁。风险管理成为中国银行业经营管理中的关键议题。

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最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而欺诈风险作为操作风险中的一种,近年来,虽然各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都相继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各种类型的操作风险中,对银行业影响最为重大、破坏力最为深远的还是欺诈风险,首先是内部欺诈,其次是外部欺诈。

目前,少数金融机构对欺诈风险的认识不足,在管理理念、管理框架、以及管理技术、系统、人才等方面都略显不足,这与当前严峻的欺诈风险形势形成较大反差,在欺诈风险管理的战略管理、业务操作、系统平台以及反欺诈技术等各方面都面临诸多挑战。

五、对策及建议

为了更好的识别欺诈和控制欺诈,维护企业声誉,并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的服务体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树立反欺诈理念,健全反欺诈实施方案。对各业务和管理条线欺诈交易进行监测分析、调查报告,建立银行内部通畅的风险报告制度,建立欺诈事件的监测预警机制,从各类业务产品为切入点,逐步实现从客户整体层面对欺诈事件的预警,注重对安全和欺诈预防情况的整体评估。

2.加强对员工的反欺诈培训。(1)对所有员工进行金融业务基础培训;(2)对管理岗位员工进行制度培训,如银行反欺诈、反洗钱的法律和政策;(3)对业务人员进行针对培训,如根据工作岗位进行信用卡、票据、贷款欺诈的识别和预防等;(4)开展重点培训,如季度、年度反欺诈教育,对不同时期突发的欺诈进行信贷、网银、票据、账户盗用等反欺诈培训。

3.扩大宣传,层层强化防诈骗意识。金融机构可以利用柜面前台、宣传栏、LED屏等宣传电信诈骗风险,也可以定期在集市、要道等位置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全方位提醒客户此类金融诈骗的表现形式与潜在风险,也可以通过发放防诈骗小手册,帮助客户增强识别各种诈骗的能力和意识。

4.强化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对客户讲解如何保护本人资料、银行卡、密码等资料和不要轻易相信中奖短信等欺诈资讯,从源头上减少欺诈行为的发生。

5.加强对各类欺诈风险的防控。

(1)对贷款欺诈行为:①把好客户准入关,完善不良客户征信调查,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拒之门外;②落实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认真执行“三查”,合理确定客户授信;③强化信贷审批,坚持贷、审分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道德风险防范机制;④加强与合作机构的管理,选择实力强、信用好、主营业务合法稳健的担保机构合作,并进行动态监控;⑤放贷后发现欺诈风险的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如停止发放未提取的贷款、宣布提前收回贷款、通过司法手段冻结存款等。

(2)对票据欺诈行为防控要“了解你的客户”、注意核实票据真实性、重点审核可疑交易。

篇4

  今晚,学院组织看了防止欺诈的电影,电影以动画的形式以幽默生动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各种欺诈的案例。读完这部电影后,我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我真的感到欺诈无处不在。在生活中,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就像电影中常说的一句话一样。欺诈形式主要有街头欺诈、网络欺诈等。骗子狡猾聪明,他们的欺诈对象主要是女性、老人等弱势群体,他们无所不在,做假医生,做假医生,做假医生,做假医生,做假医生,做假老师,做假朋友,做假桌子你,做假女儿等各种身份,骗钱他们触碰道德底线,直到达到他们的目的,否则他们不会错过你,他们一开始就用好听的语言劝你,用你家人的生命危机威胁你,利用你的善良,你的担心,你的良知,做最没有良知的事情。

  其实,欺诈在学校也很普遍。特别是每年新生来学校的时候,欺诈者会寻找食物,主要以新生为目标,利用对大学的不熟悉和对大学的美好憧憬,利用他们的善良。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欺骗新生的信任,洗脑,欺诈成功。

  回顾过去,想起那一年,我青涩的少女一张,一个人来武汉上大学。来大学的第一天被姐姐的前辈骗了,对于我这个对大学充满幻想的少女来说是残忍的事情。我记得当时刚为自己买了生活用品回到卧室,一个姐姐主张关心弟弟妹妹敲我们的门,她进来后大谈她的大学生活经验,让我们好好学习,好好训练,不要想家等。我们认为姐姐真的很好,姐姐很亲切。

  但是,她说完之后,开始买英语资料,考四级、六级各种资料,建议买。但是,我们不知道我们学校大一不能考英语四六级。另外,200元,对我们来说数量还很大。我们的耳朵很软,相信她,买了她的资料,最初她给我们发了一些报纸和词典,然后没有声音了。

  学姐欺骗学弟学妹并不重要,但也是欺诈行为。我认为这种行为和我们电影中看到的骗子欺骗祖母、善良的过路人、担心孩子的母亲、怀念旧情的同桌的你一样,是不道德的行为。

  上当受骗,欺诈机构的人很聪明,但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上当受骗的人贪婪的心理,善良的心理弱。因此,在生活中,如果我们不被骗,我们必须练习防止欺诈和欺诈的自我保护心理意识,提高防范意识,学习自我保护。对人做事,擦眼睛,防止人的心是必不可少的,不能伤害人的心。

   2022年最新学生防诈骗心得体会

  1、养成良好的习惯,如果接到陌生电话,首先要看是否是外国人,尽量不要接外国人的号码,特别是固定电话,如果手机是智能的话,请安装360防止欺诈的软件,以免被通报的欺诈电话。

  2、接到任何有公信力的机构电话,声称你的账户和邮件涉及违法事件时,请相信自己,不必担心没有做的事情,不必相信对方为你着想的坏企图,任何机构冻结或扣除你的账户资金都需要合法的手续去银行执行,不必威胁或者表现出你着想的菩萨的心情,现在是法治社会,这些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相信自己是最大的盾甲

  3、接到亲戚朋友和老师朋友的电话,主张需要手术和借款的信息和电话,请联系能够联系的熟人确认相关事项。欺诈师利用遇到急事和灾害容易慌张和担心的心理进行欺诈,有事冷静,不要轻易相信。

  4、假基站的高度发达大大提高了客户发生电信欺诈的概率,同时作为高度发达的欺诈手段,假基站的行为往往无法防止。在这里,如果收到这样的信息,不是联系假基站发送的网站或联系电话,而是联系送的网站和联系电话。

  通过欺诈的专题训练,我们受到了很多启发,学到了很多欺诈对策知识,我们周围总是有很多欺诈,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仔细观察,擦亮自己的眼睛,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不要上当。

   2022年最新学生防诈骗心得体会

  如今电信诈骗的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也日新月异,而且防诈骗往往滞后于诈骗手段的更新换代,因此作为银行一线的工作人员,在此通过一些逻辑小tip提醒广大群众,在接到不知名的电话时,应该这样做:

         1、 养成好习惯,如果接到陌生电话,首先看一下是否是外地的,尽量不要去接外地的号码,尤其是固定电话,如果手机是智能的,请安装类似360防诈骗的软件,能够一定程度上防止已经被举报过的诈骗电话。

         2、接到任何有公信力的机构电话声称您的账户或者邮件涉及非法事件的时候,请相信自己,没有做的事情无须为之担忧,更加不必相信对方为你着想的不良企图,任何机构在冻结或者扣划您的账户资金都需要有合法的手续去银行执行,不需要恐吓或者表现出一副为您着想的菩萨心肠,现在是法治社会,这些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相信自己就是最大的盾甲!

         3、接到亲朋好友或者师友的电话声称手术或者急需借钱的信息或者电话,请务必联系可以联系的熟人确认相关事项,诈骗分子往往利用遇到急事或者灾祸容易慌乱和担心的心理进行诈骗,遇事沉着冷静,不要轻易相信。

        4、伪基站的高度发达使得客户发生电信诈骗的几率大大提高,同时作为高度发达的诈骗手段,伪基站的行为往往防不胜防,在这里,如果收到这样的信息,一定要联系各大机构公示的客服电话,而不是去联系伪基站发过来的网址或者联系电话。

         临柜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谨记:

篇5

作者简介:李会,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一、破窗理论的产生与应用

破窗理论(Broken windows theory)来自于美国犯罪学,举例来说,如果有人打坏了一栋建筑上的一块玻璃,又没有及时修复,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碎更多的玻璃。在这种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蔓延。环境可以对一个人产生强烈的暗示性和诱导性,在优雅洁净的场所,我们都会保持安静,不会大声喧哗;相反的,如果环境脏乱不堪,四处可见的都是打闹、咒骂等等不文明的举止。最早提出此理论的威尔逊和凯林终身致力于破窗理论的探索与实践,他们认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建议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以防患于未然,通过防止社会的失序来减少犯罪行为的产生。如果能够及时将“破窗”修缮,就不再会有新的“破窗”出现。零容忍政策也确实在犯罪预防和治理上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也证明了破窗理论的现实意义。如纽约市交通警察局长布拉顿受“破窗理论”的启发。为整顿地铁站高犯罪率严峻形势,从最基本的逃票严抓,无心插柳柳成荫,竟导致地铁站犯罪率大幅下降,针对这些看似微小、却有象征意义的违章行为大力整顿,却大大减少了刑事犯罪。在国内,杭州、广州、昆明等城市也有类似经历。由于取得了不俗的整治效果,破窗理论也因此声名大噪,“零容忍”原则也开始逐渐推广到社区治理之外,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和图书馆学等诸多学科,都能找到运用破窗理论的实践案例。小到个人层面上的日常工作,如班主任、图书管理员、医护工作者的服务和管理,大到国家层面上的打击假冒伪劣、酒后驾车整治、反腐倡廉(中国香港的廉政建设),破窗理论在不同的应用层次也都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从这个角度来看,解决“破窗效应”下的犯罪滋生问题,关键在于对无序环境的清理和整顿。要想引导一个好的环境,除了要维护外,还必须及时修好“第一扇被打碎玻璃的窗户”。

二、新型财产诈骗犯罪与网络环境无序的相关性

三、对无序的干预与新型财产诈骗犯罪发生的可能性

(一)零容忍――控制犯罪源

零容忍政策(zero tolerance policy),顾名思义就是零度容忍,不能客忍,是在破窗理论基础上衍生的对策,对社会上的某个现象不能容忍,必须制止。而针对愈演愈烈的新型财产诈骗犯罪,我国有必要在《刑法》中补充相关内容,以避免仅靠司法解释来弥补立法不足;通过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加大处罚力度。就像零容忍决策在中国酒驾问题中的突出表现一般,相信通过新型财产诈骗犯罪零容忍举措,能够有效震慑网络不法分子,将犯案之心从犯罪萌芽处掐断。

(二)整顿无序――肃清网络环境

虚拟生活和真实生活的日益接轨融合,致使网络环境的无序与国家社会家庭息息相关,网络的不安全就是人们正常工作生活的隐患。针对这些隐患,世界各国都采取了积极有效的立法探索:美国――世界上互联网最发达的国家,从1996年就开始了互联网法律体系的构建,颁布包括《正当通信法案》、《互联网网络儿童保护法》、《有线通信欺诈法》等来规范网络环境;欧共体委员会也与?1996?年通过了《因特网有害和违法信息通讯》和《在新的电子信息服务环境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尊严》绿皮书,要求网络主机服务商和检索服务商对传递的信息要承担法律责任,之后又颁布了《网络犯罪公约》(国际上第一部关于互联网犯罪的法律文件)等,同时积极开发信息过滤和跟踪软件,对网络安全做到实时跟踪过滤,给网民一个相对稳定安全的第二生存空间。

借鉴国外的经验,中国也应关注制定网络安全国家战略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在立法上多层次规范相互配合,突出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和网络安全信息共享。

(三)从根本着手――受害人启示

表一:福建省网络诈骗立案较上年增加率

四、结语

破窗理论的核心价值在于启示执法机关通过肃清诱发性犯罪环境,来有效地防控某些在特定环境中容易发生的犯罪或利用特定的环境进行的犯罪。当然,犯罪是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而依托了复杂的载体诱致的新型财产诈骗犯罪更为复杂,无论是从主体还是客体角度都难以治理和规范。所以必须在熟练掌握外部环境和内部技术的同时,也必须深谙对犯罪规律、不同类型的犯罪者的心理、动机等进行综合研究的探索。针对信息化背景下的新型财产诈骗,仅通过采取零容忍的管制对策或者单一的警务活动是不够的,笔者认为,就像传染病防治一样,关键在于从犯罪源、犯罪环境和受害人三方着手,通过规则实现网络空间的稳定。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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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微信支付的使用现状

微信支付自2013年8月份推出之后,依靠嘀嘀打车、微信红包迅速崛起,尤其是羊年春节,借助央视春晚大平台,通过摇一摇发红包赢得一大批用户,进一步抢占了移动支付市场。根据腾讯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第一季度,微信月活跃用户已达5.49亿,用户覆盖200多个国家、超过20种语言,微信支付用户已经达到4亿左右。微信支付迅猛的发展态势由此可见一斑。

(二)微信支付的支付方式

目前,微信支付主要有四种支付方式,分别是公众账号支付、扫二维码支付、App支付、刷卡支付,第五种支付方式指纹支付于近日新增,普及率还不高。

公众账号支付:用户在微信中关注商家的公众账号,在商家的公众号中选择自己喜爱的商品,提交订单,在商家的公众账号内完成支付。

二维码支付:一种基于账户体系搭起来的新一代无线支付方案。在该支付方案下,商家可把账号、商品价格等交易信息汇编成一个二维码,用户通过手机客户端扫拍二维码,便可实现与商家账户的支付结算。最后,商家根据支付交易信息中的用户收货、联系资料,就可以进行商品配送,完成交易。由于无须烦琐的生成订单过程以及各种找零的麻烦,因此二维码支付方式较受欢迎。

App支付:App支付即第三方应用商城支付,电商平台只需接入微信支付,用户在其平台进行网络交易可以调用微信支付来完成交易,用户在第三方应用中选择商品和服务,选择微信支付完成支付的过程。

刷卡支付:用户可在支持刷卡的商家购物付款时,商家使用带有扫码功能的POS机只需扫描微信用户的(刷卡页面)二维码或条形码,便可完成支付的功能,为了资金安全,微信刷卡条形码页面会每分钟自行变换一次,这也大大的提高了安全支付保障。

二、微信支付存在的风险

(一)设备安全风险

微信支付是消费者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完成快速的支付流程,其中前者更为便捷。智能手机属于消费者个人拥有、专机专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在使用过程中被不法分子加装非法装置的风险,但如果消费者不能正确选购和维护手机,微信支付交易的安全性则会大打折扣。一是购机风险,消费者如未在合规渠道购买手机,手机被预装了不安全应用或操作系统不稳定,则无法为移动支付交易提供安全的系统环境。二是维护风险,消费者未对手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未在手机中安装防病毒软件,未及时更新杀毒数据库或随意下载来源不明的应用程序等,导致手机中毒。

(二)信息安全风险。微信支付需绑定用户身份证、银行卡账号及手机号码等信息,几乎将与支付相关的个人信息全覆盖,消费时则无需依靠银行卡卡片等有形介质,仅输入密码即可完成支付交易,且小额支付时可以免输密码。在支付脱媒介化趋势下,支付交易信息泄露风险成为影响交易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

于消费者而言,微信是个社交平台,如果出现用户手机遗失或者账号被盗等情况,个人信息将会完全泄露,在当今诈骗频发的状况下,后果不堪设想,如根据手机号和银行卡号,复制出手机卡、银行卡进行套现;施行电信诈骗;跟其他方式获取到的用户信息进行数据整合,施行其他的非法获利行为。而银行机构、支付机构和商户方面,如果未能采取行之有效的信息保护措施,也会导致因技术、人为原因泄漏交易信息,影响客户资金的安全。

(三)系统安全风险。微信支付发展迅猛,而与之配套的技术保障手段尚不完善,导致其支付业务模式可能面临风险。系统安全风险主要涉及银行系统、通信运营商、第三方支付等机构处理系统。金融机构要能够持续提供安全、准确及时的移动金融服务,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软硬件设备要有效及时地处理业务,通信运营商服务质量也要有保障。如果用户在支付过程中遇到严重的网络故障,甚至系统出现高危漏洞,将会带来无可估量的后果,严重影响用户的信心。

三、政策建议

微信支付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时间和成本、增强了用户体验,但是随之产生的黑客攻击、信息窃取、病毒传染这些潜在风险因素都可能引导致用户信息泄露、资金损失。因此为使微信支付取得长足健康的发展,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公司应共同发力,用户自身需提高安全意识,降低支付风险。

一是加强业务监管效能。手机制造商、通信运营商、银行机构、支付机构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各管理部门应在协同推进法规制度、行业标准建设的同时,在监管实务层面加强协作,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对发现的典型风险进行讨论分析,研究商讨管理对策;对因实名制未落实导致的欺诈风险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规范和治理。

二是加大技术投入,提升安全建设。各参与主体都应该加强各自系统的安全建设,紧跟技术发展步伐,研究木马病毒专杀技术以及完善相应的业务系统,提高系统软硬件安全性能,建立完备的异常、突况处理机制等,真正保障微信支付在传输、校验、核对等各环节的安全。

三是提升安全意识,降低支付风险。移动终端的网络环境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用户使用微信支付前,应熟悉相关知识、常见诈骗手段及案例。安装手机软件时,应尽量选择官方版,不轻易安装不熟悉的应用或恶意软件;不随意打开网站链接;定期修改微信支付密码,不把与支付密码相关的信息储存在手机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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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移动金融服务优势凸显,移动支付业务保持快速增长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日益普及,4G网络全面覆盖,NFC通信技术逐步成熟,移动金融降低服务成本、随时随地提供便捷金融服务、不断提高客户黏性等优势凸显,触角已延伸至社会生产的每一个角落。据央行的《2016年第二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中数据显示,2016年第二季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323.22亿笔,金额570.95万亿元。其中,移动支付业务61.37亿笔,金额29.3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8.46%和10.20%。移动支付占电子支付比例由2015年的13.15%提升至18.99%,继续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

(二)移动智能终端用户快速增长,移动金融服务需求巨大

移动智能终端,尤其是智能手机终端,作为移动金融服务的必要载体,它的普及率是促进移动金融服务发展的直接因素。据TalkingData《2015年移动互联网数据报告》中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我国移动智能终端用户规模达12.8亿,较2014年增长20.75%。据CNNIC第三十八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占网民总数的92.4%,较2015年底提升2.3个百分点。网民手机上网使用率为92.5%,较2015年底提高2.4个百分点。仅通过手机上网的网民达1.73亿人,占比24.5%。手机在上网设备中占据主导地位。除传统游戏类、即时通信类应用外,用户对医疗、教育、民生缴费、金融理财等新兴领域的应用需求更为明显,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应用正在移动端迅速普及。

(三)移动金融规模不断扩张,移动支付尤为显著

移动金融凭借不受地域时空限制、兼容性好、操作便捷等突出优势,多方位满足了用户需求。其中,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增长尤为显著。2016年天猫“双11”交易额1207亿元,其中,移动支付交易额990亿元,是2015年的1.6倍,占总交易额82%,比2015年提高约14个百分点。据艾瑞咨询研究数据显示,2015年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11.87万亿元,同比增长46.91%;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9.31万亿元,同比增长55.43%。无论是从交易规模还是增长速度上,移动金融业务已呈现出高增长态势,基于移动终端、以客户为中心的移动金融将成为未来金融服务模式的新趋势。

二、我国移动金融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移动金融服务发展萃非烤,在为银行机构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及满足客户便捷性需求的同时,也在监管制度、风险管控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移动金融相关监管制度有待完善

移动金融巨大的发展潜力使得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电信运营商等市场主体积极行动,利用自身运营优势和技术优势,加大创新力度,以抢占先机,但参差不齐的技术水平、信用体系等都给监管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中国人民银行于2012年12月正式《中国金融移动支付技术标准》,但至今尚未形成明确的监管框架和体系,易出现监管盲区;目前,我国出台的适用于移动金融领域的监管制度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10月的《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2010年6月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2013年7月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但上述规定对办理移动金融业务的准入条件、业务标准等未作出具体规定,相关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用户对于移动金融服务安全性接受度有待提高

移动金融继承了互联网“分享、开放、互动”的特点,同时,也相继产生了新型的风险隐患。中国银联的《2015移动互联网支付安全调查报告》中指出,近90%的受访者认为手机支付必须具备一定的支付验证环节,表明安全性在绝大多数持卡人看来是手机支付的第一关注要素。而1/8的受访者在过去一年中遭遇过网络诈骗,比2014年上升6个百分点。其中,近50%的受访者通过社交账号被骗,其他诈骗手段还包括木马病毒、钓鱼网站、伪基站诈骗短信(仿冒10086等名义),风险形势更加严峻。因此,用户对移动金融服务安全性接受度是影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想要发展移动金融服务,就必须对从技术风险、软硬件环境、发展策略等方面进行安全有效地管控。

(三)移动金融服务区域发展不均衡

农村地区居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移动金融意识淡薄,受传统消费模式影响,对新兴的移动金融服务认同和接受度有限,同时,由于农村地区经济相对落后、交通不便,金融机构网点较少,移动通信等配套设施不完善,居民对移动金融的了解也较少。据CNNIC第三十八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26.9%,规模为1.91亿;城镇网民占比73.1%,规模为5.19亿。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保持稳定,截至2016年6月为31.7%。但是,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超过农村地区35.6个百分点,城乡差距仍然较大,“不会上网”和“不愿上网”仍是农村人口上网的主要障碍。这就导致了移动金融服务在农村地区的普及率低,推广明显不足。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立法监管,完善移动金融管理相关制度

首先,建议国家从移动金融整体产业链的角度,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各监管主体的监管职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细化准入标准、监管政策和业务规范,出台行业相关配套政策及技术标准等,建立一整套完善、合理的监管体系;其次,商业银行等参与主体应不断完善移动金融业务流程,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范体制建设,规避业务风险;再次,针对移动金融产品的开发和创新,要在技术选用、行业标准、开发流程、人员管控、验收测试等方面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实现全方位业务监管和风险管控。

(二)依靠新型技术手段,提高移动金融服务安全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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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支付,也称手机支付,就是允许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单位或个人通过移动设备、互联网或者近距离传感直接或间接向银行金融机构发送支付指令产生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行为,从而实现移动支付功能。移动支付将终端设备、互联网、应用提供商以及金融机构相融合,为用户提供货币支付、缴费等金融业务。

一、发展现状

我国的移动支付开始于1999年,由中国移动与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部门合作,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开始进行移动支付业务试点。短短十几年,我国的移动支付已由最初的手机银行服务发展成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大致可分为4种:

以移动运营商为主的商业模式。这种商业模式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在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直接从用户花费中扣除交易费用或者在专门的移动支付账户中扣费,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参与交易,例如手机支付和手机钱包等。

以银行为主的商业模式。这些年,各大银行借助移动运营商的网络传输,充分挖掘手机银行客户,将手机与银行账户进行绑定,在手机银行上面附加移动支付功能,比如话费充值、购物、小额取现等等业务。

以银联为主的商业模式。银联是我国银行卡信息交换网络的金融运营机构,借助原银行的网络体系实现各银行的相互联通,对整个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不仅如此,银联也开发自己的手机支付产品,诸如“闪付”。

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主的商业模式。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产业链中是独立于移动运营商和金融机构的,利用移动运营商的网络和银行的结算资源,在移动支付中进行身份验证和支付确认,为整个交易进行担保,如公众熟知的有支付宝、财付通等。

二、存在问题

移动支付作为一种新兴的支付方式,目前为止还不完善,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如下:

(一)安全问题

在移动支付的整个过程中,涉及主体多,环节多,安全问题自然成了服务提供方和用户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是影响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的关键因素。

对于移动支付的提供方而言,主要存在两个问题:第一,目前关于移动支付的技术标准尚未统一,存在多种移动支付的解决方案,不同的技术标准平台构建的移动支付业务流程之间又存在内生性冲突,加之各主体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想放弃自有方案,使得支付安全得不到相应的保障;第二,移动支付中的无线通信安全技术仍然不成熟。虽然无线安全技术发展迅速,但是电子商务的支付环境也日益复杂,且移动支付终端设备的无线通信安全技术本身存在诸多漏洞,移动支付业务的安全系统易受黑客的恶意攻击。

对于用户而言,安全问题就显得更加重要了。移动支付是比较新的事物,用户对于移动支付过程中的风险认知还不完全,不少用户都收到过垃圾短信、诈骗短信,甚至遇到过诈骗行为,而在支付过程中又涉及到资金和个人隐私,加之用户的防范手段相对有限,进一步加深用户对于移动支付安全性的担忧。

(二)运营商和金融机构缺乏合作

通信运营商、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是移动支付产业链中的三个重要主体。其中,通信运营商拥有庞大的手机客户资源和开展支付活动的技术基础,但通信运营商的用户信用管理却较弱;金融机构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和支付渠道,有广大用户的信任,但移动支付业务却不是金融机构的主营业务且金融机构无移动通信技术;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金融机构和通信运营商之间的中间平台,拥有移动终端资源,但市场管理经验、资金运作能力、客户管理能力又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缺陷。各主体各有优势劣势,都想成为产业链的主导者,但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各主体之间的竞争大于合作,协作关系松散,利益分配失衡,各类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造成了极大浪费。

(三)政策法规问题

近些年来,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受到我国现有法规政策的限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远远比不上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速度,导致第三方支付、小额支付等在实际操作中暴露诸多问题;第二,移动支付执法力度不足,由于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移动支付双方权责不够明晰,使得移动支付提供方可通过复杂的格式化合同巧避责任;第三,监管体系尚未完善,目前出台的监管措施更多的是针对电子支付或支付服务整体的,专门针对移动支付的有效的行政监管措施依然处于缺失状态。

(四)用户接受度低

目前我国手机用户对移动支付的普遍接受程度还较低。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我国在经济建设中重物质轻信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短信诈骗事件时有发生,使得用户对于移动支付的信心不足;第二,很多用户对于移动支付本身的认知有所欠缺,对移动支付的操作流程还不太熟悉,仍然习惯使用传统的现金支付方式。因此,若要养成广大用户的移动支付习惯还尚需时日。

三、对策建议

(一)安全方面

要解决移动支付的安全问题,提高交易安全性,一方面要从移动支付的提供方入手,产业链上各主体共同协作,在全国范围内制定统一的移动支付业务标准体系,消除目前多元化的标准,从而也可以降低各主体的研发成本和交易成本。除此以外,要加速无线网络通信安全技术的研发,通过不断创新移动客户端的安全认证方式和网络传输过程中进行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识别系统,强化业务安全性,以适应电子商务复杂多变的环境,以此保障用户的资金以及个人信息安全。

另一方面,积极防范和打击犯罪,充分研究可能存在的移动支付犯罪形式,做好预防工作,让用户放心使用移动设备进行支付购买。同时可向用户宣传常见的犯罪手段和防范措施,提高安全意识,例如在移动设备中安装安全软件、使用较为复杂的密码、浏览安全的网页等。

(二)加强合作

针对移动运营商、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各自为政,浪费资源的现象,应加强三方的合作,构建金融机构与移动运营商合作、第三方支付机构协助支持的有效模式,建立独立的移动支付平台,三方共同合作开发移动支付产品,明确三方定位,各司其职的同时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积极推进产业链的升级,通过创新增值服务的方式来调整三方利益分配的关系,提高产业链的运营效率,实现产业链上合作共赢的局面。

(三)政策法规方面

我国相关部门应加快移动支付法规政策的完善工作,明确通信业务产业和支付服务产业的发展政策,对移动支付涉及的各个主体的职责进行确定,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和行业标准,包括准入政策、监管政策、服务政策等等。可借鉴日本、韩国等国的先进经验,通过移动支付消费退税等政策积极引导移动支付的发展。要尽快出台具体的移动支付监管办法,强化客户身份识别和大额的、可疑的支付交易的监测。

(四)培养用户使用习惯

为了提高用户对移动支付的接受度,改变用户的消费支付习惯,可从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点业务切入推广。首先是重点人群,年轻人追求时尚新鲜,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强速度快,可从年轻人群体开始逐步向全社会推广;其次是重点行业,可在与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例如水电费缴纳、超市购物等场合推广移动支付产品;最后是重点业务,可立足于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先推广小额支付以建立信任,在此基础上再推广高端消费和大额消费,逐渐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来引导消费者的支付习惯。

参考文献:

[1]刘海二.移动支付:原理、模式、典型案例与金融监管[J].互联网金融,2014(05): 61-64.

[2]涂明辉.互联网金融――移动支付[J].法治与社会,2014(07):99-102.

[3]张华强,吴道义,漆慧,刘春梅.我国移动支付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J].海南金融,2013(03):86-88.

[4]郝惠泽.移动支付的发展与探究[J].中国信用卡,2013(03):50-53.

[5]师群昌,帅青红.移动支付及其在中国发展探析[J].电子商务,2009(02):5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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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37(2018)02-0027-03

所谓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指高校的管理者和教育者以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目标,通过入学教育、课堂教育以及日常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对在校大学生所进行的以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法制观念、安全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教育。[1]

一、发现问题

近年来,随着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安全教育的内容也不断完善,2011年,我校还曾为安全教育分配了0.5个学分。目前公开发行的安全教育教材内容一般都涵盖了法制安全、实验(实习)安全、运动安全、饮食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健康、求职就业安全、社交活动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安全救护常识、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等等。然而,这些安全内容却并不是高校安全教育急需解决的。笔者曾对往年校园报警案件进行了整理(这些案件来源于公安机关警情通报),发现每年校园盗窃、网络诈骗给师生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较大。以2013年为例,全年涉校案件73起,造成经济损失合计301444.99元,折算下来平均每5天就有4129.4元的损失(盗窃33起,案值161590元,占53.6%;诈骗38起,案值139854.99元,占46.4%),如表1所示。安全教育内容的面面俱到同高校多发的侵财类案件“一枝独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大学生安全教育缺乏实效性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二、分析问题

(一)安全教育的实效性是什么

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大学生安全教育实际效果是高校教育工作者必须面对的课题。但是怎样才算有效教学,是以达到设定目标为标准,还是以技能取向为标准或者以最终成绩为标准,学界尚未形成统一看法。对安全教育实效性的研究主要有:关于高校安全教育缺乏实效性的原因,有学者认为主要是安全教育手段落后和内容陈旧两个方面的原因[2];对于如何增强高校安全教育的实效性,有学者从把握创新教育理念、优化教育内容、拓展教育平台、拓宽教育阵地四个关键点上提出了建议[3];对于改进安全教育实效性的范式,有学者引入了物理学“效能”的概念,提出了內外结合的改进范式。[4]

笔者认为安全教育不同于其他教学形式,安全教育是否有效并不是以学生考试分数的高低或技能操作水平来衡量的,而是由大学生在校期间是否受到了人身侵犯或经济损失来衡量的,这一现象可以用公式加以说明,即100-1=0,意思是说日常安全工作再规范,在1起严重事件面前,所有的工作都是0。例如2004年的马加爵事件,2014年8月多起女大学生被害事件,人们在强烈谴责这些严重犯罪的同时,总会质疑大学生安全教育出了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应该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实事求是,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要真实反映学生案件防范需求,量力而行,不贪大求全。二是效果明显,要让校园发案率有所降低。

(二)什么样的安全教育内容能引起学生重视

安全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而学生安全意识的得来不是凭空产生的。哲学上认为“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套用这个定义我们可以说,学生的安全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安全事件在头脑中的反映,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安全案例更有存在感,因此更能引起学生的注意。有研究在对高校学生安全意识现状进行调查后得出结论:对大部分普通大学生来说,未发生在身边的事件不能给予他们直接的冲击和安全意识提高的正面刺激。对学生更多的刺激来自因财产安全意识薄弱、轻信他人、财务保护观念差等引起的身边发生的盗窃和伤害的事件。[5]

以往由于考虑到受害人心理影响,或者由于讲授安全教育的老师本身缺乏接警经验,以及对校园案件梳理不充分的原因,本校发生的真实案件没有在安全教育中得到详细的讲解,这也导致了某些诈骗案例在校园中“长盛不衰”。笔者认为,安全教育一定是“校本”的,本校反复出现的案例更能引起学生的注意。保卫干部要通过认真分析,将手法相近或案发地点相同的案件进行归类,把握防范要点形成安全教育材料,通过学工辅导员将警情及时通报给学生。以学生身边的案例为内容的安全教育或许效果更好,为验证这一假设,我们对如何提升高校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展开了行动研究。

三、实施行动

本次行动研究的目标是在教育实践中使保卫工作者能够更深入的了解现实教育情境中的教育现象、教育问题,并由此做出具体的解释与指导。“改进”是行动研究的主要功能,它既能解决教育实践中产生的问题,也能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研究水平。[6]

(一)行动的实施与改进

本次行动研究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始于2015年7月,主要对73起案件进行分类,从中筛选、组织案例教学内容,并于9月份开始在学校安全教育中增加了对校园案件的讲解,相关内容还由学工处筹集经费印刷成册发放至每一个宿舍。截至2016年4月,从公安机关反馈信息得知,2016年第一季度发案30起(盗窃9起、诈骗20起、其他1起),比2015年第四季度37起(盗窃8起、诈骗28起、其他1起)的发案量有所降低,我校保卫处也因此获得了驻地派出所的奖励。通过对本阶段工作的反思,对安全教育提出两个方面的改善建议:一是案例需要更新。第一阶段主要案例来源于2013年校园案件,是否能反映出最近2年内案件情况有待验证。二是校园案例防范材料需要印发到每位同学手中。第一阶段由于经费有限,仅能保证每个宿舍一本,不能保证每个学生都能拿到材料。

解决了第一阶段发现的问题,我们着手开展第二阶段行动。第二阶段持续时间为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第二次入选安全教育的案例是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间发生的315起校园案件,安全教育内容时效性更强,更能反映出案件变化。第二阶段开展安全教育的形式仍然主要是借助新生入学开办安全教育讲座,辅助发放印刷材料供学生自学。学工处增加经费预算,将辅助学习材料《安全警示录》由原来的每个宿舍发放一本改为每位学生一本。

(二)行动结果与实效性的检验

2017年1月,针对我校2016年全年发案情况,我们对安全教育的实效性进行检验。2016年校园第一季度发案30起(盗窃9起、诈骗20起、其他1起),第二季度17起(盗窃2起、诈骗12起、其他3起),第三季度15起(盗窃8起、诈骗7起),第四季度18起(盗窃14起、诈骗4起)。这些数据经过Excel处理得到2015年第四季度至2016年第四季度校园案件趋势图,如图1所示。从中我们得出结论:2016年诈骗案件连续4个季度下降,R2=0.9924说明诈骗下降趋势线非常可信。盗窃案件下降不明显,这种结果由盗窃与诈骗案件无区别导致。2016年校园发生的盗窃案件主要是办公室入室盗窃,主要问题并不是学生缺乏安全意识,而在于楼宇防范缺位造成的。诈骗案件主要是嫌疑人通过网络媒体、手机电话等媒介,通过一定“话术”,使受害学生陷入其预先编制的剧情比如冒充老师要求转账、冒充亲友汇款、购物需要重复交易等来完成犯罪,学生如果能事先了解剧情,就能有效识别诈骗。因此,以校园真实案例为安全教育的内容对诈骗案件防范的针对性更强。

经统计,2015年我校全年发案134起,涉案直接经济损失1421541元。2016全年发案79起,涉案直接经济损失442014元。总的说来,本次以提升大学生安全教育实效性的行动研究遏制住了校园案件高发的势头,如图1所示。

四、对策与建议

行动研究的目的是为了理解现实教育情境,改进教育实践,促进教育变革,最终实现研究成果的小范围推广。通过行动的实施与改进,降低了诈骗案件的发案,提升了大学生安全教育实效性。笔者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了提升安全教育实效性的对策。

(一)拒绝泛化,构建安全教育的校本课程体系

近年来,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有同“公共危机”应对的内容相重合的趋势,安全教育仿佛就是一个框,什么问题都可以往里面装,笔者将这种现象称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泛化”,甚至一些专业性强的实验操作、食品安全、运动安全等领域出现的问题,也都归于安全教育。这种泛化的结果带给安全教育一些结构性问题,如“内容不完善、队伍不规范”。不仅如此,安全教育内容泛化还使安全教育脱离了具体教育情境,因此实效性很难提升。要提升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必须要使其回归具体教育情境,例如,运动安全要回归体育课程,实验室安全要回归教学科研管理。

(二)注重实效,重塑促进学校安全教育内容的供给链

安全教育内容不是一场讲座、一次考试就能完成的,作为一个教育传播过程,安全教育内容的生产、传播、反馈应该形成一个环形链。学校保卫处要主动担当,发挥熟悉校园发案情况的优势,占据安全教育内容“供给侧”,遴选与编制安全教育内容,提供有代表性的案例,并能从中凝练出典型案例的防范要诀。目前安全教育内容良莠不齐,例如遇到火灾是“逃”,还是留在“火场求生”,网络上就有不同说法,这些都需要具体分析。我们期待高校保卫工作者在供给侧拨乱反正,优化安全教育内容。

(三)立足实际,探索孵化安全教育团队的新模式

應当认识到大学生安全教育是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而参与大学生安全教育,高校保卫处责无旁贷。但从规范大学生安全教育角度考虑,学校应该组建一支安全教育团队,除了负责制作优质安全教育案例,团队还要掌握教育“渠道”,能够将大学生安全教育安全内容以公众微信号等“线上”方式或讲座、班会等“线下”方式传播到大学生群体中去。同时,团队要有“反馈”,既能通过安全教育竞赛、安全讲座认证、安全志愿者认证等形式给予学生激励反馈,又能接收学生的信息反馈。

五、结语

高校安全无小事。近年来,多起大学生受害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其中较为典型的有2014年多起女大学生失联被害案件,2016年多起大学生遭电信诈骗导致受害人猝死以及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如何提升大学生安全教育实效性”已成为高校面临的难题。本文结合安全教育工作开展了行动研究,进行了一些探索,截至2016年12月,笔者所在高校诈骗案件连续4季度呈下降趋势,可以说通过行动研究,达到了改进工作的目的。笔者认为行动研究这种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的研究方法是推进大学生安全防范科学化的重要抓手,值得深入探索。

[ 参 考 文 献 ] 

[1] 蒋津辉,钟之华,胡俊杰.高校安全教育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3(30):41-43. 

[2] 朱卫国,潘彬.大学生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探索,2015(5):65-67. 

[3] 安春元.新时期增强高校安全教育实效性的几个关键点[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6(2):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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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置出钞故障,同步张贴虚假告示诱骗客户。不法分子使用强力胶、胶板片等堵住ATM 机吐钞口或自制装置在ATM 机出钞口设障对 ATM 机进行破坏,同时冒充银行机构或银行卡中心等金融部门名义,在ATM 机上张贴内含银行服务热线及网址的系统故障、系统升级紧急通知等虚假“告示”,利用客户遇取款故障病急乱投医的心理,诱骗客户拨打虚假热线电话并按其指示进行ATM 机有关操作,盗取客户资金。因诈骗投入成本低和诈骗技术手段要求不高,因此这种诈骗方式成为目前最常见的诈骗手法。

2.偷窥客户密码,用废卡换真卡实施调包诈骗。 作案手法多为团伙作案,分工合作。当发现有人在自动取款机前取款时,几名不法分子在后面排队,一人负责偷看持卡客户的密码,在持卡客户办完业务即将退卡时,另一人丢一张钱到地下后,立即拍持卡客户的肩膀,告诉其掉了钱。等到失主弯腰拣钱时,第三名不法分子趁机将机内退出的银行卡用一张废卡掉包,然后几人迅速离开实施盗取卡内资金。或者第三名不法分子在银行卡退出前向机内塞上一张废卡,等持卡客户站起来再看ATM 机时,以为是自己的银行卡被退了出来,一般拿了卡就向外走。等持卡客户走后不法分子马上就地实施ATM 机操作,等到粗心的持卡客户事后发现不是自己的卡时为时已晚。即使碰到细心的持卡客户当场发现卡不是自己的卡时,犯罪团伙也已开始易地作案,等到持卡客户到银行查询和挂失时,自己卡里的钱也已被窃走。

3.加装门禁刷卡器,窃取磁条信息克隆假卡诈骗。不法分子通过在自助银行门禁上安装一个自制的刷卡器,用双面胶粘在自助银行门口的刷卡器上,引诱受害人刷卡,并通过语音提示要求持卡人输入密码,利用刷卡器内安装的无线发射装置,接收银行卡的卡号和密码,然后利用高科技手段复制出银行卡,盗取受害人卡内存款。

4.安装微型摄像机,偷窥客户卡号和密码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在ATM 机自动取款机上或附近的广告夹内安装微型摄像装置,或者是利用高倍望远镜在距取款机不远处窥视客户取款过程,通过摄像机将键盘和荧屏上的信息拍下来,通过这些方式窃取客户的银行卡密码,然后利用掉包或者盗得持卡人的资料再克隆银行卡,盗取客户银行卡资金。

6.安装自制读卡装置,制造吞卡假象实施诈骗。 不法分子用自制装置安装在ATM机插卡口前读取客户银行卡磁条信息,或者利用ATM机的吞卡功能将自制装置安装于ATM 机读卡器内。当取款人将银行卡插入机关时,出现吞卡假象。此时,不法分子会诱骗客户按提示操作,或利用其他不法手段获得客户密码,待客户走后,马上将插卡口内的磁卡拿出,达到盗取客户银行卡资金的目的。

7.安装伪造密码键盘,设置操作障碍窃密诈骗。不法分子用仿造的内有电路装置和记录存储功能的假ATM 机键盘附在银行ATM 机键盘上,客户按下的密码会被自动记录下。当客户按步骤输入密码,屏幕却在显示“此卡已被银行保管”之后操作无法继续进行,假键盘背后

的电路板可以将取款人输入的密码直接发射出去,从而达到盗取客户资金的目的。

二、利用银行ATM 机诈骗作案的特点

1.作案时间多为深夜或凌晨时段。不法分子作案的时间大都选择在深夜或凌晨人流量少、光线较弱环境下进行,便于粘贴虚假告示、安装盗卡装置,以侵犯夜间急需用钱的客户为目标,这个时段,客户遇到麻烦没找处;在封堵 ATM 机出钞口是目前各地发现案情的共性,其目的是犯罪分子要造成机器故障假象,运用陷阱电话“等鱼上钩”

2.作案地点多为闹市交通便利地段。一是选择人流量较集中的闹市区,人流量大,网点 ATM 机使用频率较高。二是选择交通较便利城乡结合部,并且附近有两台距离相近的 ATM 机的地段,便于连锁作案。

3.作案对象选择薄弱的女性和学生。作案对象一般选择防范意识相对薄弱的女性和学生为主,犯罪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或热心人,利用客户的软弱心理实施犯罪。

4.作案方式多为有组织的团伙作案。犯罪成员多数是2人以上团伙作案,并具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有协作,准备充分、组织严密,多为流窜作案,掌握了一定的反侦察知识,了解客户的心理状况,诈骗成功后即转移到另一城市故伎重演,致使打击难度大,防不胜防。

三、防范银行ATM 机诈骗案件难点及问题

1.银行卡用户防范意识薄弱,易轻信上当受骗。由于不少市民对银行卡知识的了解程度不高,安全使用知识不清,特别是没遇到过类似情况、没吃过亏的一部分人对银行机构有关银行卡防诈骗方面的宣传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面对办理银行卡业务时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形容易失去判断力,常出现“病急乱投医”的现象,从而予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2.银行ATM 机防范技术落后,短期内难以改善。 面对不断升级的ATM 机诈骗犯罪,现有安装的ATM 机具设计本身暴露出一定的缺陷,增加了犯罪分子的作案方式和成功机会,助长了一些不法分子冒险犯罪的可能性。因此,有待对银行ATM 机设施实施大面积更新升级,以提高机具本身技术防范能力。但由于实施成本较高,短期内实施难度较大。

3.不法分子的骗技日益提高,常令人防不胜防。不法分子成份复杂,对银行的工作规律和客户心里有过精心研究,诈骗犯罪手段层出不穷,侵犯对象大都是夜间急需用钱的客户。不法分子的骗术、技法日益高超,令人防不胜防,甚至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骗子的诈骗手段真是只有我们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4.银行ATM 机诈骗案破获率低,未能形成有效打击。目前国内有关打击ATM 机诈骗犯罪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不完善,有关部门在治理 ATM 机诈骗犯罪的人、财、物投入方面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对不法分子的犯罪定性和处置难度较大,导致屡抓屡放,打击不力,从客观上助长了犯罪行为的漫延。

5.社会防控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综合防治能力差。当前,利用 ATM 机进行犯罪的案件越来越多,这种犯罪行为具有高智能犯罪的特点,罪犯通常具有一定的金融知识,熟悉银行ATM 机的运作模式,作案方法简单,时间短、花样多,作案容易得逞且案件不易侦破,这种犯罪活动已成为当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一大顽疾,需要全社会各个部门、各个体系的共同努力和综合治理。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发展不快,相对滞后,综合防范能力不强,很难适应防治工作的要求。

四、银行ATM 机诈骗案防对策建议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人防意识。银行机构要切实强化社会公众防诈骗意识和防诈骗知识的宣传普及,努力提高持卡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整体预防水平。一方面要加强储蓄网点人员对自助设备的安全维护知识学习,加大955**唯一客户服务电话的宣传,增强客户反假冒、反窃听、非授权访问等防范意识。另一方面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将犯罪分子利用ATM机作案的手段和特点进行曝光,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有效保护自己切身利益不受侵犯。

2.加强安防设施建设,大大增强物防能力。各银行机构要通过切实加大防治工作的物力投入,尤其要严格按照公安部颁布的《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加强ATM机安防硬件设施建设,配合公安机关对所有ATM机设备和其他服务设备进行系统的全面检查,分析查找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与此同时,还要加强日常监控、分区巡查和重点出击,及时消除 ATM 机自助区发案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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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经济 信息化建设 对策

近年来,在农村经济的转型发展过程中,作为农村经济参与主要媒介的农产品,一直存在由于市场饱和、产销脱节、产品科技含量低而引发程度不同的滞销。导致农村经济在发展的进程中起伏波动较大,制约了其健康发展。究其原因,主要的还是农村的生产经营活动市场化、信息化程度不高,无序的农产品生产市场与千变万化的消费市场严重失衡所致。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化离不开信息化的助力。在发展农村经济,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的信息化建设与推广。

一、推进农村信息化重在搞好规划设计

我国农村的信息化建设,经过多年的积累,特别是以“家电下乡”、“村村通”等为标志的惠农工程的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城乡信息化程度的不对等还非常明显,已经影响了产、供、销一体化流通体系和市场形成,以农村的信息化推进农村的市场化势在必行。

(一)推进农村的信息化建设必须要有发展的眼光。信息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正在加快,国家相关部门也加速编制信息化发展纲要,在事关农村持续发展的信息化建设上,要有前瞻性,开放性。如:农业部启动并展开了“三电合一”试点[1],形成了呼叫中心,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由此可见,农村的信息化发展规划要适合国家的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步骤,着眼最新信息技术水平,在综合集成,应用开发上下功夫,防止城镇淘汰的过时设备转移到农村导致农村信息化建设水平满后。

(二)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农村的信息化建设,农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和评价权。建设的规划设计认真听取各级群众的意见,使规划真正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此外,不同地区的农村情况千差万别,规划建设必须照顾到现实的差距,讲统一的更要讲差别,要针对不同情况对症下药而不是“一刀切”。要注重和依靠有线电视网、有线电话网、无线通信网等一些现有设施,把升级挖潜与新建有效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节约农村资源。

二、推进农村信息化要切实搞好服务保障

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地区吸纳就业能力严重不足,致使农村人口的知识结构和教育水平相对偏低、偏老。推进农村的信息化建设,要与吸收农村的打工人口回乡创业结合起来的同时,也必须在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上下功夫。

(一)要注重培养人才。《农村信息化发展报告》(2008)指出:“农村的信息化,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农民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农民素质达到一定程度,建立信息化标准和环境成熟后,加速迈步向信息化的过程”[2]。在以网络、电脑、无线通信等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建设与推广过程中,必须面对的是农民文化程度与科技水平与信息技术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在推进信息建设过程中,必须注重培养人才。

(二)搞好软硬件的开发。推进农村的信息化助力经济发展,说到底是提高农民在生活经营活动中,利用信息化,使用信息化的水平。农村的信息化建设,绝对不是开通网络、配上电脑、手机那样简单。市场上淘来的信息化不应该是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最高水平。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必须是在充分调研论证,问计、问需于农民基础上,联合中标企业,面向农村市场、面向广大农民进行软硬件的开发,建设一大批广大农民便于参与、信息直白、操作简便、成本低廉、便于维护的信息平台,使农村的信息化终端设备直接服务于“三农”。

(三)要送服务下乡,实现服务的面对面。各级基层组织,处在基层第一线,直接面对农村人民群众,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对群众的引导作用最为深刻与明显。因此,在推进农村信息化过程中,各级组织要带头用信息化,带头宣传信息化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成功经验,切实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同时,无论是建、管、用,相关机构都要深入基层,深入乡村,深入到群众中间,面对面服务,面对面保障,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推进农村信息化要注重加强全程监管

农村的信息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成部分,不但可以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而且,事关占领舆论阵地,传播党的声音,推进精神建设的大问题。因此,农村信息化的建设与使用,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管。

(一)监管其建设质量。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农村的信息化建设不但是一个长期工程、系统工程,而且,由于大多农村地处偏远,环境条件恶劣,老百姓对相关设备的维护概念淡薄,这就对对信息化建设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因此,相关部门必须本着建设放心工程,良心工程的目标,从计划制订、经费使用、设备厂家认定、施工方监理等方面严格把关,吸收群众参加,允许群众知情,适时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把农村的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打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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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产物,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开始出现并不断创新发展,其中以网络银行、网络证券和网络保险业务的兴起为标志,我国互联网金融经历了第一轮发展阶段。此后,随着以社交网络、移动支付、云计算和搜索引擎等互联网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以及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务在广度和深度上进一步融合发展,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和整合销售金融产品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开始实现快速发展。以第三方支付为例,2012年市场规模超过10万亿元,其中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达6.9万亿元,移动支付业务1811.9亿元,处理收单业务3.8万亿元,预付卡业务575.6亿元。目前,互联网金融已从单纯的支付业务,向转账汇款、跨境结算、小额信贷、现金管理、资产管理、供应链金融、基金和保险代销、信用卡还款等传统银行业务领域迅速渗透。2013年,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业,通过深入支付、信贷融资和理财等金融领域,开始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拓展,2013年6月,阿里巴巴推出“余额宝”产品,仅10多天就吸收资金60亿元。互联网金融正冲击着银行业务、客户和传统的金融观念。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也逐步对传统的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这种以移动支付替代传统支付业务、P2P替代传统存贷款业务和众筹融资替代传统证券业务等金融模式,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构成了“互联网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由三个核心部分组成: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一是在支付方式方面,以移动支付为基础。个人和机构都可在中央银行的支付中心(超级网银)开账户(存款和证券登记),即不再完全是二级商业银行账户体系;证券、现金等金融资产的支付和转移通过移动互联网络进行;支付清算电子化,替代现钞流通。二是在信息处理方面,社交网络生成和传播信息,特别是对个人和机构没有义务披露的信息;搜索引擎对信息进行组织、排序和检索,能缓解信息超载问题,有针对性地满足信息需求;云计算保障海量信息高速处理能力。三是在资源配置方面,资金供需信息直接在网上并匹配,供需双方可以直接联系和交易。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个体之间直接金融交易这一人类最早金融模式会突破传统的安全边界和商业可行性边界,焕发出新的活力。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在的《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对互联网金融的存在给予了高度评价,“互联网金融业在资金需求方与资金供给方之间提供了有别于传统银行业和证券市场的新渠道,提高了资金融通的效率,是现有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互联网金融业依赖大数据分析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信用问题,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特色服务和更多样化的产品,交易成本的大幅下降和风险分散提高了金融服务覆盖面,尤其是使小微企业、个体创业者和居民等群体受益。”不过,随着互联网金融市场的高速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虚拟化、跨国界经营、高技术装备水平、法律缺位等问题也开始出现,也使其比传统金融的风险。管理具有更大的复杂性,监管难度加大对我国的金融安全防范体系乃至经济安全都构成了重大的挑战。对此,本文探讨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面临的主要风险,并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法规缺位

目前,我国的法律没有针对互联网金融业专门立法,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法律规章制度都是基于传统金融而制定,没有通过规范一般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法规对该领域的业务进行规制,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广度和跨界特征也使其开展的业务不适用所涉及行业的法律法规,这不仅会造成交易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不明确,也会最终导致金融风险的出现。例如,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否应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设立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资质和技术标准、资金监管、信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平台开立第三方账户是否属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业务范围等领域并没有法规做出具体的规定,一旦出现互联网金融平台破产倒闭和网络借贷诈骗等案件,互联网金融平台和参与者的权利都难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二)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显现

互联网金融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制度、法规、监管和内控体系不健全,其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不少风险,例如资金链断裂引发的信用风险、挪用第三方账户资金形成的操作风险、资金诈骗导致的声誉风险和非法集资风险等问题。2013年,深圳的网赢天下、武汉的中财在线和浙江的非诚勿贷等知名P2P互联网金融平台相继出现挤兑事件,引发了流动性风险事件。而交易过程中有意或者无意的操作失误,无论是对于客户还是互联网金融机构而言,都会构成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风险累积。此外,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互联网授权机制、身份认证机制、反洗钱以及计算能力等问题也会使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中面临各类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

目前,由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发展模式,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尚无法完全覆盖,无论是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都缺乏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依据,其他的电信部门和工商部门等一般只是负责备案或工商登记等行政管理事项,并不直接掌控和监管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具体业务。随着大数据的应用和不断更新的互联网技术与商业创新模式,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改变传统金融格局的同时,也给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带来一定的挑战。而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不时出现的信贷诈骗、非法集资和平台挤兑等风险事件,说明有必要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以控制互联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从而促进其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促进互联网金融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制定互联网金融领域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

首先,应尽快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立法工作,制定适用的法律法规,出台有关业务管理办法,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性质、地位和经营范围做出规定,明确资金流动与退出方面的规则。其次,要建立互联网金融业务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并对现有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标准、风险较高的平台要坚决予以关闭。第三,要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政府部门不仅要出台有关管理办法,还应推动建立相关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则,规范和引导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健康发展,由此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和盈利能力。第四,借鉴国外互联网金融立法的经验,完善对消费者隐私保护、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以及交易证据确认等方面的规定,最终营造权责分明、法理明确的互联网金融市场。

(二)提升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

第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使个人资信状况日益透明化,提高客户资信审核的准确性,建立互联网金融平台信用体系,发展信用评级服务市场,解决参与各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第二,开展互联网金融消费教育和保护工作,针对目标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提高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严肃查处互联网金融信息的不实宣传,严密防范互联网金融平台从事违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等活动。第三,完善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强化风险控制,例如建立资金监管和反洗钱制度等,防范互联网金融平台发生资金挪用和洗钱等风险事件的发生。第四,加大信息披露的程度,构建更加人性化的计算机网络安全体系,增强互联网金融操作的规范和流程,形成相互信任的互联网金融交易市场。

(三)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一是可以成立互联网金融监管委员会,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公安部、商务部和工信部等单位组成,形成监管合力,联合监管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二是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信息交流平台,促进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透明度和监管效率;三是构建互联网金融业务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报送数据信息,实现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风险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四是要成立专门的互联网金融风险处理机构,及时处理违法、违规和发生风险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从而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蔓延。

参考文献

[1]货币政策司.《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8月.

[2]冯娟娟.迎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竞争策略研究[J].现代金融,2013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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