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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农村水利存在的问题
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高度相关。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重要保障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虽然相比之前有了非常明显的进步,但总体上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与现阶段所要求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很不适应,与当下所开展的美好乡村建设的需求相比差距更大。综合各方面因素分析,目前导致我国农村农田水利建设严重滞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大部分的农村缺乏基本的生活供水设施,农民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主要还是来自砖井、压井、虽然较多街道居民用上了自来水,但这些自来水也是来自地下钻井,只是相比较农户所饮用的地表水水质稍好而已。无论是街道居民的生活用水,还是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水质都严重不达标。 因为饮水不安全所导致的各类疾病频发,饮水不安全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已成为阻碍和谐社会建设的不和谐因素。
1.2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严重制约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
现有的较大型的农田水利工程大多数始建于20世纪60 要70 年代,而且普遍都存在着建设标准较低以及工程不配套等问题。这也致使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水利工程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而至于那些农村较小型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则由于使用年限较长,出现了一些损毁、老化等现象,导致了有些地区的农田灌溉得不到有效保障,工程防旱抗洪的效果并不理想,同时由于一部分地区农田水利设施不完善,导致这些地区的农作物生产只能是靠天收, 农作物生产的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农民的收入缺乏有效保障,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粮食安全。
1.3 工程管理严重滞后袁现有水利基础设施得不到有效利用
自在农村实行,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农民经济意识普遍显著增强。但农民的集体意识却日益淡化,表现在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上就是大家只知道用水,却不愿管水。比如很多农民在塘、埂、圩、堤乱垦乱种,在行洪、河道设置鱼网等,无形中使很多的水利基础设施受到损坏。同时一方面由于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日渐增多,另一方面由于环保意识在农村宣传的不到位,农民环保意识薄弱,导致农村的河道、沟滩、桥头、坝头成为各种垃圾的堆放地, 这也给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造成了不小压力。这种只建不管,重建轻管及带病运行的普遍现象使得众多小型水利设施的功能严重弱化,导致农作物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并进一步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1.4 水利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部分水利项目缺乏有效规划
尽管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较为快速,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但仍然有很多欠发达地区财政吃紧,从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水利的发展。虽然近几年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加大了对水利项目的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但与农村现实需求相比仍显不足,而且由于农村水利项目建设数量大、面积广,平均分摊下来导致单位工程资金投入不足。常出现水利配套资金不到位等现象,进一步影响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与此同时,当前我国现阶段的农村水利项目的通病就是普遍缺乏统一而有效的规划,这也致使部分项目出现了管理不到位等不良后果,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区的农村水利项目由于盲目进行建设,造成了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浪费。
1.5 农村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综合素质不高,阻碍农村水利发展
乡镇水务站的人员岗位设置已逐步得到改善,但总体而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从专业技术角度讲,部分水利技术人员并不是科班出身,这部分人员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时期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况且,自新农村建设以来,农村水利建设项目逐年增多,且规模不断扩大。诸如内设机构不科学,非工程管理岗位多尧,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都不利于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提高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迫在眉睫。
2 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对策
阻碍我国农村水利事业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认识方面的问题,也有资金投入及工程管理方面的原因。尤其是农村“两工”取消后,农民筹资投劳大幅度减少,农田水利设施总体状况趋于滑坡。客观分析,出现此种现象的深层次原因是在农民的民主思想不断增强而农业比较效益又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开展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仅仅单纯依靠以往的行政手段已经无法达到效果。鉴于此,综合各方面因素从多层面采取措施,加快建立农村水利建设新的保障机制是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客观要求,也是当前各级政府加快农村水利发展袁,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2.1 强化农村水利宣传教育
农田水利建设对于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它也等同于全社会的公益事业。因此,对待农村水利事业也可以像对待植树造林一样袁 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动员全社会各阶层出资出力,共同办好农村水利事业。没有过硬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作保障,粮食生产就等同于无源之水,农村也就不可能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农民的安居乐业也不可能得到有效保障。同时袁还要深刻认识到农村水利的现代化也是整个社会现代化的基础,也是整个社会现代化的有效组成部分。为此要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武装农村水利,为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提供基础性的支撑,加快传统农村水利向现代农村水利的转变,争取早日实现农村水利事业发展的新跨越。
2.2 加大农村水利建设资金投入
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小型的农村水利建设,主要依靠的是农民。鉴于农民建设普遍存在着工程不配套,建设标准低等问题,同时又由于缺乏日常必要的维护,导致水利工程难以发挥效益。而自从农村取消“两工”后,除了国家投资的大型水利工程以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已经成为了农村水利事业发展的瓶颈。对此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应该转变思想,广泛开流节源。 除用好国家安排的各项惠农、支农资金以外,还应设立农田水利建设基金,特别是考虑到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需要。要对解决农村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进行重大调整,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民自愿投入为基础,其他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以推动农村水利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2.3 重视农村水利发展规划编制
科学合理的水利发展规划有利于从宏观上把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来。鉴于水资源存在的相互关联性,故而在进行水利建设施工时要统筹考虑投资渠道多元化的实际,想方设法使各部门之间能够形成合力,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的整体效益。在进行农村水利建设时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把制作水利发展规划作为农村水利建设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依据。只有通过摸清情况,统一认识,科学地编制农村水利发展建设规划,才能达到指导和规范工作的目的,最终才能够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推动农村水利建设更上新台阶。
2.4 加强农村水利服务队伍建设
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水利从业者队伍,可以说,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水利从业者队伍是农村水利事业发展的关键和保证。加强农村水利从业者队伍建设的首要原则就是要因地、因时制宜,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只有通过扎实的教育和培训才能够使他们及时进行知识更新,以增强他们在基层面临纷繁复杂情况时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层水利从业者队伍的管理制度,从而使人才和技术能够更好地为农村尧农业和农民服务。
2.5 建立健全水利政策法规
立法可以保证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可以避免因为人员变动,个体认识等客观原因而影响农村水利的长期稳定持续地发展。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水利法规体系,用法律手段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就是要在认真贯彻执行现有水利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加强一些水利配套法规政策的建设,从而形成较为完善的水利政策法规体系遥。在此基础上,要加大水利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水事活动,保障水事秩序,严肃查处和打击水事违法案件。要以水资源管理为重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注意加强质量管理,制定激励政策,开展创优争先活动,通过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等政策,调动广大干群参与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3 结语
农村水利基础实施建设在影响美好乡村建设的同时袁也和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等“三农”问题紧密相关。尽管健全完善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还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还需要付出很多的艰辛努力,但只要提高对农村水利的认识,增加对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入,完善相关的水利政策法规,并注重对现有水利设施的管护,相信美好乡村的美景即将实现。
参考文献
[1] 王梅英.浅谈农村水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新农村袁2011(6):123-124.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9099
1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分析
11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十分迅速,其中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尤为突出。2014年我国铁路营运里程数达到118万公里,相较于2000年增长493万公里;公路总里程数从2000年16739万公里增长到2014年的44627万公里,其中包括高速公路里程数1044万公里;航空航天建设水平也有了显著的提高,在2014年我国民航营运里程数就已达到463万公里。可见,我国航空航天设施建设的发展速度最快,其次是公路设施建设和铁路设施建设;而单方面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自身来看,我国高速公路的发展速度远远高于其他等级公路及其等外公路的发展速度,并且其年均增长率已远远超过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本身的增长率。
在信息基础设施方面,近年来我国通信设施高速发展。截至2014年末,我国电话总用户数为1524亿户。电话普及率从2000年的1910部/百人增长到2014年的11226部/百人。其中,北京省、辽宁省等十个省份移动电话普及率率先突破100部/百人。在网络基础设方面,到2014年底我国宽带接入口总数首次突破4亿个,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79%。
12我国已建成全球先进水平的信息基础设施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程度可以客观反映出一个地区经济和技术发展的水平,我国在2000年以前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并不发达,而在2010年以后,我国推出许多政策法规来积极推进信息基础设施的发展,也取得了很可观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网络规模和用户规模全球第一。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而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当前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助力器”,成为我国近年来财政投资的主要对象。截至2014年底,我国固定宽带用户数22亿户,比上年末净增长18187万户。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宽带用户及网络覆盖率的数量和规模已赶超美国等发达国家,成为全球网络覆盖率占比最大的一个国家。
其次,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发展迅速。我国为助力我国农村信息设施的发展,在2014年底提出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战略。截至2015年底,我国行政村电话普及率及网络通达率均已达100%,我国农村信息设施建设已全面普及。
最后,我国信息化水平城乡差距逐渐缩小。由于我国城乡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农村地区在高水平技术方面的发展极为缓慢。为了解决农村信息技术发展落后的局面,我国加大对农村地区信息技术服务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的投资,使得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水平与城市信息技术发展水平相持平。
2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21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结构不合理
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结构方面来说,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解决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局面,我国逐渐对沿海等经济较发达的城市进行大规模投资,沿海等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得到快速发展。但是我国在投资地区上的限制,导致我国现阶段存在基础设施投资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在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其投资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预算的投入,所以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导致一些大额民间资本和外资无法进入投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现状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从而制约了本地经济发展。
从基A设施建设投资资金审批制度而言,我国实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资金行政审批制度,地方政府在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时,需要向中央政府提出申报,由中央政府进行审批后对地方政府发放建设资金。在这种制度下,各地区政府往往倾向于申请不符合本地区自身发展的基础设施的大工程项目,从而获取更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造成许多基础设施资金大量被滥用。
22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发展不平衡
由于各地区科技发展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造成我国各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现阶段,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呈现出从沿海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递减的趋势。截至2014年底,我国东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占全国比重的54%,中部地区占全国基础设施建设的30%,而西部地区仅占16%的比重,明显呈现从东部向西部递减的模式。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东部地区较为缓慢,造成基础设施建设存量不足,而基础设施建设对地区经济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所以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后制约了经济发展,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
在当今大力发展乡村振兴的社会经济发展大背景下,国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的发展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并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极大推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在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扶持之下,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向前推进。但面临城乡地区不断向前发展的大背景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依然处于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各项基础设施在建设和投入使用过程中所暴露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是一个时间长远、系统性较长的工程,需要继续加大投资,加强管理。通过有效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能够进一步带动先进生产技术的有效投入,进一步增加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农业经济产生的影响
1.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包括了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等多方面内容。农村经济要想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就是要注重加强对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重视程度,因为基础设施是开展各项经济活动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其对助推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指针对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以及对推动农村全方位发展有利的各项设施和措施,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能够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的基础水平,助推经济健康发展,将高科技的先进技术应用到农业农村生产当中,真正实现农业操作的自动化、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还包括了改善农村面貌,进行有效的规划,建造加强垃圾分类处理,维持良好生态环境。简单说来,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带动一个地区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改善生产生活水平。未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应该从“三农”问题角度入手,对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进一步的完善,开展针对性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更好地梳理农村经济发展的全部脉络,保障农村地区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1]。
1.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农业经济产生的影响
加大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农村地区服务职能、服务效率,促进农村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反映,也有利于增加广大基层群众的经济收入,助推乡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近年来,诸城市下大力气划拨出专项资金,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不断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更好地改善了农村的人居环境,生态条件进一步改善,为实施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强化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80%的村庄达到潍坊市一类村庄标准。完成农村改厕12万余户、建设农村公厕171座、生活污水治理村庄477个。30%以上农村居民实现清洁取暖。社区公共服务不断优化,改造提升农村社区服务中心92处、卫生室150处。统筹基础设施建管,推进水、路、气、暖、物流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管护。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极大的提高了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大幅提升,为农民的幸福生活提供了基础保障,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互促进、融合发展,让美丽宜居乡村创造美丽经济。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2.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现象,这种问题如果得不到高度重视,势必会对未来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滞后是制约农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因,主要在于农村基础设施配置不合理,存在总量不足,农村生活设施建设任务有待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结构不平衡,项目基本是直接服务于农村生产生活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在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各种服务设施投入存在不足,在整体布局上缺乏统一的科学规划和设计,致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难以和当地的实际农业发展相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存在老化现象,配套设施不健全,缺乏科学的后期管理,导致有的工程成了面子工程、豆腐渣工程[2],有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入使用之后,短时间内出现了运行障碍、缺陷,根本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制约作用,同时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铺张浪费,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2.2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几年,中央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各地抓住利好政策,加强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如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道路、农村饮水安全等涉及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但在具体工程建造过程中,经常存在资金供给不足或者各项资源利用不到位的现象。广大农村地区所建造的各种基础设施普遍表现为运行效率相对较为低下,尤其是在经济比较落后的边远地区,由于受到建设资金不足和当地农业发展等多方面条件的制约,缺乏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滞后性、效率低等特点,有的工程还存在建设完成能不能有效运行的情况。另一方面在基础工程建设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监督,造成了设施建设效率低下,建设质量相对较差,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影响到农业经济的整体发展进程,既浪费了国家资金,又影响到农业经济的持续增长。
2.3地方政府部门的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程,一旦脱离了政府部门的资金扶持和政策支持步履维艰。但从当前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来看,由于受到地方年度财政收入限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不足。由于扶持力度不足,直接影响到政策的执行和实施,政策落实不到位,难以落地,豆腐渣工程屡见不鲜,影响到基础设施的建设进程,同时也对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一定制约。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经济健康发展的措施
3.1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各个工作部门的具体职责,发挥各个部门的优势作用,加强对资金资源项目的有效整合,形成合力,不断向前推进,切实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级政府部门应该对本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负总责,并将建设工作进行进一步的细分,明确建设工作,重点落实各项责任,强化保障措施,在人员部署、人力资源组织、财政安排方面进行有效协调。另外,应该因地制宜地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技术扶持和技术引导,积极扶持新科技新技术的有效应用[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断加强技术革新,积极开展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领带动作用,为技术革新创造更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提高基础设施的运行水平。
3.2完善投入机制
为了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应该加快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广大农民群众普遍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投入机制,实现对各项资金的针对性整合,要按照专项资金专用,用途不变,统筹合理安排,集中投入,集中使用,形成合力的原则,针对性地利用好各项资金资源,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坚实基础。此外还应该加快构建完善的激励机制和引导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当中,按照谁投入、谁运行、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基础设施的针对性管理,保证其发挥应有的作用,提高运行效率。
3.3建立长效机制
应该坚持政府为主导,农民参与为主体,落实各项责任,注重建设成效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城乡一体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形成全新的公共服务机制,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运转机制,加快培养市场化的运转,维护队伍,提高设备的运行水平。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评价机制,加强对农村建造的指导和有效监督,对于工作不积极,工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在建造和发展过程中,其中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需要我们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技术和政策方面的改进,切实提高整个设施建造质量和建造效率,保证各项基础设施的配置更加合理,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以此来带动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增加农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林毅夫.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农村市场[J].农业经济问题,2000(7):2-3.
农业基础设施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中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是在农业生产完成的各个环节所使用的劳动材料、劳动对象等生产力要素的总和,按其内容可分为物质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两大类型。前者包括供应生产资料的产前环节的基础设施、生产农业初级产品的农业产中环节的基础设施、加速农产品流通的农业产后环节的基础设施;后者包括农业综合教育方面的基础设施、农业科研方面的基础设施、农业推广方面的基础设施、农业政策及法规方面的基础设施、农业信息方面的基础设施。不论是物质基础设施还是社会基础设施,其作用都是为了扩大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二者互为条件,互相补充,只有各方面基础建设综合发展,协调配套,相互促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才可能有所发展、有所提高。 1.资金投入不足
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每年投资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不少,但相对于农业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的要求来说是远远不够的。以重庆市万州区为例,2002年,重庆市万州区政府捆绑项目资金150万元,重点支持解决了响水镇、小周镇、太安镇等15个乡镇、30个村人畜饮水困难的问题,让农民喝上了清洁卫生的自来水。但要完全解决万州区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的任务还相当繁重,仅万州区就还有近14万人没有解决饮水困难的问题,何况其条件更差,解决起来难度更大。
2.缺乏资产经营管理
对农业基础设施的管理主要是实物管理和设备管理,目前还谈不上资产经营管理:其现状为:无偿服务,无偿供给,无偿消费;供给越多,需求缺口越大,实现扩大再生产就愈是步履维艰。
3.保障能力下降 4.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
在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中,由于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性质和作用认识不清,没有明确的目标要求,缺乏统一科学的规划以及强有力的措施保证,没有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步发展,致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农业基础设施不仅在存量上与新时期农业的发展不相适应,而且在增量上也不能满足新时期农业发展的要求。如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工程规模小,骨干工程少,大型水利工程还是空白,中型水库也仅有2座,小型水库181座,蓄水能力弱,灌溉能力十分有限,致使万州区农田保灌面积较低。
5.布局不合理
缺乏统筹规则,设计也不尽科学,因而合理布局不够。如没有存放农用车辆的地方,导致农村乱搭乱建、挤占街道和公共用地现象比较普遍。
6.效益不高
政府免费供给,需求无度,不讲节约,造成了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效益低下甚至无效益。如重庆市万州区有三分之二的“病塘”、“险库”需要整治,大部分渠道渗漏严重,输水效率较低,稻田保灌面积仅为46.8%,绝大多数早地和占四分之一的稻田没有灌溉设施,中低产田地所占比重较大,占耕地总面积的70%以上,水土流失面积高达55.3%。虽然万州区耕地的有效灌溉面积还不到总耕地的一半,但是许多水利基础设施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对策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能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不能满足提高农民收入的需要,已是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的一个“瓶颈”。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水平,笔者认为:
1.提高认识,树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先行的意识
要改变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切实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就必须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农业基础设施是农业和农村经济赖以发展的“先行资本”;认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因此,应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工程”来抓;作为改变生产条件、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效工程”来抓;作为为农民办实事、为农民办好事的“民心工程”来抓;并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
2.探索农业基础设施经营管理的新体制
国家和集体投资的基础设施,在确保安全、有效运行、发挥效能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可以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由当地企业或农民承包经营,改造成公司制,实行企业化管理和商业化运作,企业还可以收取服务费,并努力引入竞争机制,以克服垄断经营带来的低效率问题,其服务收费不宜过高,亏损由财政补贴;对一些投资主体是企业和个人的农村各类小型基础设施可改建成各种合作经济、股份经济、股份合作经济等形式。不论是全国性的农业基础设施,还是地方性、区域性的农业基础设施,也不论是经营性农业基础设施,还是非经:营性农业基础设施,都要朝着与市场经营运行机制;相一致、相适应的方向发展,最终成为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3.探索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路子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是要解决投入问题。在投资方式上,要改变过去由政府、村集体大包大揽的做法;要创新机制,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两只手”的作用,以优惠的政策吸引个人、集体、外资等各类经济主体投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如重庆市万州区段家村“联村建自来水工程”、朝元村四组“联户建自来水工程”,实行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同受益,是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发展和深化;又如重庆市万州区天星水厂实行政府搭台、业主开发、农民参与、滚动发展,探索出了城郊地区及农业园区自来水供应走城市化的新路子。国家、集体和农民应各尽所能,同时按照谁受益、谁出钱(或出工)的原则和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个体大户或富裕的农民以独资或股份制的形式投资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项目业主化、筹资方式社会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局面,使其成为具有一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的基础产业。
4.促进部门协调及相互配合,推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向纵深发展
农业基础设施基本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力量是不行的,必须聚集各个方面的力量,促进部门有效配合,齐心协力,才能收到成效。实践证明,在目前任务艰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部门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是推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向纵深前进的重要因素。
5.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
目前,我国农村正在进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这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绝好机会。因此,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应抓住这一契机,努力与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开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思路。
6.应从群众要求最迫切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入手
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时,应坚持和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各部门、各地区应结合实际,抓住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关键问题,发动群众进行集中治理,并从群众要求最迫切的建设项目入手,做到乡乡有重点、村村有特色,杜绝面面俱到,泛泛而抓。要突出主攻方向,采取缺啥补啥的方法,如在旱片死角缺水严重的地方,以兴修水利为主,加快人饮工程建设和现有塘库的整治配套和清淤;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的地方,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加强生态环境的治理,在有水有林、交通不畅的地方,则以解决交通为重点,新修乡村公路,确保交通便利。
7.择优扶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009年中国农村互联网发展状况调查报告[EB].,2010-05-14.
[3]CNNIC第30次互联网报告:网民规模与结构特征[EB].,2012-07-19.
[4]王睿,李琳,丁华平.我国农村化信息发展现状及策略分析[J].农业经济与科技,2011,(11):153-154.
农村基础设施是为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设施,包括农田水利、电力、通讯、医疗卫生服务等,是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础设施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和自然垄断属性,这意味着农村基础建设面临比较复杂的经济关系。经济法是国家经济管理过程调整各类主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各方参与主体关系的重要指导。因此,有必要在经济法视野下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问题和路径等进行探讨,这既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同时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农村地区发展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对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对此,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地区发展,并出台各类措施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但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落后,人口长期流出,历史欠账导致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因此,当前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呈现发展迅速但结构不合理的局面。“十三五”期间,在中央实施的多项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带动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截至2019年,全国耕地等级相比2014年提升7.94%,农业抗灾能力明显增强。在农村道路交通方面,“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新改建农村供给超过140万公里。在农村电力建设方面,2020年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和服务显著提升,农村电网可靠率超过99%。在农村信息化建设方面,乡村光纤网络覆盖率达到97%以上,电话普及率接近100%。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超过90%的乡村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接近70%。虽然当前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总量上显著提升,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农村道路建设质量相对较差。一方面农村公路建等级不高,抗灾能力弱,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农村地区地形复杂,道路建设难度大,道路养护成本高,后期管理任务较大。其次,部分农村电力设备老化严重,能耗高且性能差,抗灾能力弱,这也是导致农村电网不稳定的重要的原因。再者,在生活用水方面,农村地区自来水覆盖率较低,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的水质仍然存在隐患。此外,截至2020年底,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不足60%,相较于城镇接近80%的水平仍然存在不小差距,尤其是老年人占比较高的农村地区非网民比例超过六成。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经济法问题
1.市场有效供给不足,政府职能缺位。基础设施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仅依赖市场难以自发形成有效供给,因此政府通常承担保障公共物品供给的责任。然而,实践中政府在承担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时常面临各种问题。一方面,农村地区地理环境、产业发展等客观因素是导致农村基础设施供给难的重要原因。相较于城市区域较为集中且集聚了工业、服务业等高附加值产业,在中央支持和经济内生动力下城市基础设施发展迅速,而农村地区广阔分散,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源相对有限,同时农村农业产业附加值相对较低,难以通过产业发展来吸引人口流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发展。另一方面,实践中各级政府的责权规定并不明晰。在中央-省-市-县-乡镇-村的多层级治理体制下,缺少法律法规对各级政府组织所应承担的农村基础设施供给职责作出具体明确规定,这意味着某一环节责权不清就会造成建设项目难以进行。尤其是跨区域的大型农村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需要各地方政府联合规划推进,如何协调各地方利益更需要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统筹协调。2.城乡发展不均衡,市场扭曲难以规制。我国的城乡关系呈现出明显的二元结构,主要表现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在户籍、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壁垒和差异,农村往往附属于城市。这种城乡二元结构带来体制、政策等方面的区别,并造成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市场扭曲。一方面,在城乡分割的市场体制下,以农业产业为主的农村地区市场收益普遍偏低,这导致资本等要素进入农村地区十分有限,难以带动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与此同时,由于产权等问题,农村土地要素流转受到政府严格管制,农村土地用途转变必须经由国家征用后才能实施,使得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发展严重受限。另一方面,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国家以城市经济发展为重心,通过政策倾斜大力扶持城市的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引导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此过程中形成丰富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法律问题实践,并出台了一系列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指导。相比之下,农村地区享受的政策力度有限,这使得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相对较少,并未形成比较丰富的相关法律实践,这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难以及时有效得到解决。3.农村纠纷复杂多变,法律政策不足。面对农村地区复杂的利益关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予以指导,但目前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一方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不可避免面临诸如农地或宅基地占用等一系列问题,不同于城市动迁中的货币化补偿,农民的耕地和宅地往往是其生产生活重要来源,对此如何在法律层面设置合理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偿等标准来切实保障农民利益还有待解决。目前这方面的立法尚未完善,各地区的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实践中往往出现各种纠纷。另一方面,市场化运作是推进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但由于投资大、建设和回报周期长、收益率低等问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普遍存在困难。虽然国务院在2017年出台了《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但目前还缺乏相关具体实施细则。在市场化运作过程中,如何管理社会资本和保障社会资本合理投资回报仍然缺乏法律法规指导。
三、经济法视角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路径选择
1.强化政府调控,合理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基础设施供给滞后不仅有公共物品属性下政府职能缺位的原因,也有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市场失灵原因,这些原因归结起来则需要政府依法强化宏观调控职责,合理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首先,政府在宏观调控中应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通过完善市场功能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其次,要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对于全国性的大型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当由中央部门主导,同时规定各地区所应承担的职责;对于跨省市的水利、电力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当有中央部门牵头,各省市协调共同负责;对于县乡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应当与县级主导部门负责,考虑县乡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状况由省级部门适度进行补贴扶持。再者,建立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度。合理的规制是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成效的关键。政府应当科学评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服务的人口数量、空间布局、土地占用、环境影响等,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同时明确项目建设中主体责任范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应当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实施。2.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法律制度,缓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由于投资大且回报率不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往往会面临融资难问题,这是阻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法律制度,缓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具体而言,一方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能脱离政府扶持,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政府预算和支出制度,通过完善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预算编制,使得各项资金收支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企业是市场中最具效率的主体,各级政府应当将民间资本纳入政府规划,制定和完善民间投资政策,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完善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为企业投资农村基础设施提供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政府部门可以为民间投资者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和农村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同时也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管理,在合理确定其投资回报的同时,正确处理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农民补偿问题。此外,农村集体也是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参与方和受益者。对于农村集体筹资建设基础设施的,应当合理引导和帮扶,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保障群众利益,并依法监督资金合理利用。3.完善农村经济法治建设,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改革有序稳定。要素市场化程度较低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重要原因,而造成农村地区要素市场化程度不低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农村经济法治建设落后,难以促进要素配置效率提升。因此,有必要完善农村经济法治建设,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改革。具体而言,一方面,当前农村地区的法律大多于20世纪末制定,其间虽然经过一些修订,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地区的要素供给和需求发生重要变化,因此应当根据当前农村地区形势变化适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促使农村法律、农业法规、地方行政规定等相统一。另一方面,法律普遍是原则性的条款,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导致实践中往往出现纠纷。这不仅浪费国家公共资源,同时极大地抬高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对此应当出台法律实施细则和法律解释,提高法律条款的实践可操作性。此外,政府部门应当加快推进对农村集体资产、农户承包经营土地以及农村宅基地的法律确权,界定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在法律层面切实保障农民的权利。
参考文献
[1]孙玉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经济法思考[J].农家参谋,2020(3):44.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3-0084-02
农村基础设施对发展农村生产和保证农民生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们是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村经济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中国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资金规模偏低,绩效不高,且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需要探讨并加以改进的问题。
一、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现状
中国西部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中东部地区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比有明显的差距。从“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部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但普遍还是存在着底子薄、规划滞后、村社发展同质化、管理维护差等方面的问题。西部农村人均收入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整体不高,财政投入成为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的资金渠道,且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财政投入有所增长,但是增长相对缓慢。就全国而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财政收支规模稳步增加,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分别从 1978年的 1 132.26亿元和 1 126.09亿元,增加到 2011年的103 874.43亿元和109 247.79亿元,均增长了90倍多。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从1978年的150.7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0 497.7亿元,增加近70倍。就西部而言,2011年西部十省一般财政预算总收入8 514.64亿元,占全国总量的16.2%,总支出21 862.19亿元,占全国总支出23.6%。与全国的情况相似,国家财政对西部农村的投入总量有所增长,但是增长速度缓慢,占比几乎不变,常年维持在30%以内。
第二,与中、东部地区仍存在差距。从存量上来看,中、东部地区农村发展起步较早,基础较好,地方财政收入远远多于西部地区。以2011年为例,西部财政收入最多的省市四川省2011年财政收入为2 044.79亿元,最少的仅有54.76亿元,十省平均只有851.5亿元。而中、东部地区财政收入最多的广东省2011年财政收入就达到了5 514.84亿元,最少的海南省也有340.12亿元,平均收入高达1 914.5亿元,是西部的2倍多。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多来源于地方财政,财政收入多的省市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显然要高于财政收入少的省市,这就造成了西部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投入的存量少于中、东部地区。从流量上来看,由于西部农村财政投入的资金长期都需要国家转移支付,其本身财政收入覆盖不了自身的支出,2007—2011年国家财政在西部农村的投入分别占全国支农资金的26.8%、27.5%、26.7%、26.8%、27.8%,可见国家财政在西部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投入的流量也少于中、东部地区。
第三,西部各省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财政投入也存在差距。以2011年为例,西部十省市财政支出中的支农资金分别为:重庆198.91亿元、四川545.7亿元、贵州278.47亿元、云南409.8亿元、126.53亿元、陕西333.79亿元、甘肃237.66亿元、青海104.74亿元、宁夏112.19亿元、新疆297.59亿元,最多的省市与最低的省市相差400多亿元。财政支农资金绝对量虽然只有126.53亿元,在西部十省市中只排第八位,但占该地区全部财政支出的16.7%,相对值最高,而四川省的此相对值只有11.7%。由此可见,就西部十省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财政投入来说,也存在差距,、宁夏、甘肃的农村建设中财政投入总量偏低,占比偏高,可见这三个省市农村建设财政投入情况比其他七个省市更加恶劣。
二、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财政投入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基础设施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性物质条件,西部大部分地区属于农村,这使得西部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尤为重要。中国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长期滞后造成了农业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农业生产过分依赖于自然条件,从而影响了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农业分工的细化,降低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农业收益率,进而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农民的生活水平,妨碍农村市场体系的完善。财政投入是改善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的渠道,但目前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关系不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财政投入的关系没有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权利定位不够准确,事权及收支难以明确划分,特别是有交叉、跨地区、具有外溢性的支出,更是混淆不清。在处理财政问题时,相互争执利益,推诿责任,滥用财权,浪费财力,造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资金投入的紊乱与结构不合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中一大部分用于人员供养及行政开支,另一大部分用于大中型水利建设,直接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较小,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稳定资金来源。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财政投入的这种关系给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第二,制度不全。这个制度主要是指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财政投入内控制度。首先,西部农村财政的管理层级太多,财政资金的拨付层级越多,截留挪用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其次,随意改变资金投向。内控制约机制不完善,相关法规滞后,这既为一些违法违规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也导致责任难以落实,实践中对其处罚存在避重就轻现象,难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成为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中最主要的问题。
第三,监管不力。财政监督体系应包括财政机关的监督、审计机关的监督、代议机关的监督和社会民众、新闻媒体监督的多元化全方位体系,在这个体系里,财政机关侧重于日常业务监督、审计机关侧重于事后监督、代议机关侧重于宏观监督。但实践中财政和审计在监督对象、范围和时间上多有交叉,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审查也不够严谨,特别是西部农村财政监督更加受制于较低的财政透明度。而且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财政投入监督多重突击、专项性和事后监督,轻日常过程监督,出现问题无法及时纠正;部分被监督单位则采取相应对策规避监督,致使检查监督流于形式。
三、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财政投入的建议
放眼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积累了大量的有益经验,但这些做法并不适用于当前中国的财政经济状况,因为中国政府承受着比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大得多的财政压力和农业人口压力。对中国西部而言,更应该也必须本着“针对性”原则来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
1.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划分。公共财政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它的非营利性,应首先对农村基础设施的“盈利程度”(或“公共程度”)进行准确的划分,以准确界定政府与市场各自的作用范围。只有在准确的界定政府与市场各自的作用范围的基础上,坚持市场调节与财政调节相结合的原则,才能有效地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理顺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合作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西部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中具有密切的分工合作关系。中央政府作为全国性和跨区域性公共品的主要供给者,承担着全国性和跨区域性公共投资布局规划与决策责任,同时还要为地方公共品供给提供良好的宏观经济条件和外部环境,调控和规范地方政府的公共投资行为,引导公共投资中同级或不同层级地方政府之间的分工合作。
3.增强地方政府资金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目前地方政府没有一个好的政绩考核体制,大多数地方政府,尤其是中国西部这种资金稀缺的区域,政府财力将会是嫌贫爱富地向比较利益较高的领域倾斜,如投向工商业。地方政府要争取在政绩考核中加入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指标,特别考核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状况,这有利于激励基层政府有效使用和管理财政支农资金,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为农民增收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4.建立健全农村财政内控和监管制度。乡镇财政是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财政工作体系的基础。要发挥西部乡镇财政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对本级和上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以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下达的财政性资金,实行全面监管。一是建立健全信息通达机制,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和部门安排用于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办法、拨款文件等,县乡财政指定专人为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收集整理和传递资金监管信息,并定期核对资金监管信息。二是建立健全公开公示机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定,对各级各部门预算安排用于乡镇等基层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方式进行进行公开公示。三是监督抽查机制,对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的补助类资金的补助对象、发放标准、发放程序、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查。四是考核激励机制,每年组织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进行考核,主要看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内控措施是否到位,提供的基础数据是否真实可靠齐全,岗位责任是否落实,监管是否有效等,考核结果作为乡镇财政干部选拔任用、调动、评先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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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基本保证。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的格局,使得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严重不足。加之农村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性,以及对私人投资激励不足,因此要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单独依靠农民或单独依靠政府的力量,显得力不从心,故农村基础设施的管理模式和投资制度变迁势在必行。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表述,涵盖了新农村建设中生产力、物质生活及精神文明的建设目标。不管是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文明的建设均离不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增长。
根据樊胜根等人的定量分析测算,以1997年为例,我国政府每增加1度电投入,全国平均可增加农业产值0.36元,在非农业部门可增加产值2.1元;每增加1公里道路可增加农业产值40665元,在非农业部门可增加产值139600元;农业劳动力每多接受1年的教育,农业产值平均增加168元,乡镇企业劳动力每多接受1年教育,非农业部门可增加产值1390元(樊胜根、张林秀,2003)。由此可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农村特别是农业经济的发展。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民增收的基础。
农民增收是“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很大部分是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广大农民都能自己干,因此政府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所投入的货币资金,至少有40%会通过农民劳动转化为农民收入,这样既可实现农民货币收入的增加,又可建立持续增收的基石。此外,我国人均耕地较少,土地给农民带来的收益有限,这是影响我国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原因。要改变农民收入增加缓慢的现实,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增收的能力、扩展农民增收渠道。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实现农村现代化。
任何一个经济要实现其可持续增长离不开城乡的协调发展,城市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向农村扩展,而良好的农村基础设施恰好是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的桥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推进农村现代化,有助于缩小城乡和地区间的发展差距,为广大农村居民参与经济发展过程,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创造必要条件。
2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着资金不足、效率低下等问题
(1)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严重不足,政府、农民力不从心。
有这样一组数据足以说明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严重不足。目前全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约占总耕地面积的46%,机电排灌面积不足30%,农业灌溉用水平均利用系数只有0.45;以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饮水安全的指标衡量,全国还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用水未达到安全标准,其中中西部地区占80%。
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目前基本规划思路,实现目标任务,也就是建设基本到位,至少需要10-15年时间,投入5-8万亿元的建设资金。面对如此巨大的投资,无论是政府还是农民,都无法单独供给以满足农村经济高速发展、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巨大需求。为此,我们要充分发挥中央财政政策投资的引导作用,形成国家、地方、社会、农民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2)重建设轻管理。
由于责权不明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经营管理效率低下成为一个普遍现象,从而致使大量的设施损坏严重。中国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着年久失修、功能老化、更新改造缓慢等问题;并且由于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功能普遍薄弱,常出现有人建设、有人使用,却没有人管理的情况。例如建设出来的乡村道路,往往只有使用没有维护、时间不长便被破坏了。
(3)建设管理效率低。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效率低,成为不争的事实,其日常管理、使用监督等方面已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许多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未能实施基建预算和决算,也不进行基建项目决算审计,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效益性有待商榷;报批手续繁杂。基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农村基建资金的管理方式,农村基建资金的分配方式不合理、规范不到位,不但导致了国家税金的大量流失,还埋下了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隐患;一些乡镇的主要负责人或是分管负责人对基建财务工作不了解,没有按照项目的类别进行账项登记和管理,无法对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3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有必要引进新的管理模式
传统的农村基础设施管理模式存在供给责任不清,管理问题突出的现象,尤其在政府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中央和地方事权不清,职责分工不明确。哪些应由中央负责,哪些应由地方负责,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范围界限,该由地方安排的项目,中央也参与投入,而该由中央投入的却因财力紧张而无力负担。此外,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者与受益者联系不紧,易造成使用中无人管理;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功能普遍薄弱,造成基础设施管理效率低下。
传统融资模式存在的困境:(1)国家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长期不足,导致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2)地方政府投入有限;(3)农户投资资金缺乏来源,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后劲不足,由此导致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供给严重不足。因此,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有必要引进新的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基金项目: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绩效评价与路径优化研究”(批号:AHSKY2015D37)
中图分类号:F323.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5月25日
中国一直以来就有以农治国的传统,在建设新型城镇化的目标下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打破制约农村发展瓶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着重大意义。但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很长一段时间集中于城镇领域,对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依然存在着大量悬而未决的问题,部分农村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村基础设施管理机制出现严重漏洞,这些问题依旧制约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所以对于我国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投融资之路尤为重要。
一、农村基础设施分类
关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分类,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成以下几类:
(一)根据农村基础设施经济社会性质分类。按性质的不同来进行划分可以分为:(1)经济性农村基础设施,这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物资供应设施、能源供给、交通运输、邮电通信设施、水利、农田治理改造等;(2)社会性农村基础设施,这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政策法规、农业信息、农业科研、农村居民教育设施、技术推广、农村医疗等方面的基础设施。
(二)根据农村基础设施资金密集程度分类。按资金密集的不同进行划分可以分为:(1)资金密集式的基础设施,包括交通运输设施、灌溉和农田水利设施等;(2)非资金密集式的基础设施,包括教育培训机构、金融信贷机构、农业实验研究等;(3)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如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和文化咨询的机构等。
(三)根据农村基础设施运营方式分类。按运营方式的不同来进行划分可以分为:(1)收益性农村基础设施,这类基础设施类似于“私人物品”或者可以说是私人物品的“准公共物品”。这类基础设施具有部分消费上的竞争性,但是也还是具有公益的性质,包括收费道路桥梁、现代粮食物流、燃气供应、供水、冷链物流、粮油粮食现代仓储处、经营性医院和学校、旅游景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等;(2)准收益性农村基础设施,这类基础设施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又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俱乐部”产品类基础设施,如农村电网、农村供水系统、固体废物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小型水电站等;另一个是优效性基础设施,如农村电网、农村供水系统、粮油粮食、医疗卫生机构等;(3)非收益性农村基础设施,这类基础设施属于“纯公共物品”,具有强烈的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特点,又分为全国性纯公共产品和区域性纯公共产品两种。全国性纯公共产品包括义务教育、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大型性的全国水利设施建设、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区域性纯公共产品包括一般农村公路、村内街道、村庄排水设施、病虫妨害治理、动植物检验检疫等。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
近些年来,发展中国家从国外先进的投融资模式中吸取经验,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新形势,从目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来看,仅仅依靠政府来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现状是远远不足的,这时候需要政府引导多种融资方式、多种供给主体的供给体制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建设,这才是最好的选择,尤其是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水平的出色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缓解农村基础建设中政府的经济压力,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在这一方面,发达国家给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示范。
(一)PPP投融资模式。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首字母缩写,从字面上来说就是政府相关部门和私人部门共同合作的融资模式,进一步说,政府与私人部门以规范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共同来提供公共设施、服务或者某些项目,因此形成一种相对规范的合作伙伴关系。PPP融资模式在我国公共项目建设中基本上运用于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最主要的特点是将政府部门政策权力与私人部门的资金供给、管理技能相结合,充分利用私人资金,形成一种全新的合作经营关系,政府并不是把全部的风险加诸于私人部门,而是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与风险。但是,运用PPP融资模式需要有一定的条件,首先需要保证私人部门在项目上有盈利的可能性,这点上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作为补偿,比如税收、贷款、土地等来提高私人投资的积极性;其次,注重政策的灵活性与吸引力,在运营农村基础设施期间,给予私人部门相应的运作空间,充分尊重私人部门的运作能力,即简政放权;最后,充分利用现有的科学成果,引进私人资金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仅仅是需要资本,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引进人才和先进的技术,这样才可以缩短项目的建设周期、节约成本,提高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率。PPP融资模式,在充分运用私人资本,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效率的同时也减轻了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农民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发展。
(二)BOT投融资模式。BOT是英文BuildCOperate-Transfer的首字母缩写,翻译过来就是建设-经营-转让这样的一个过程,具体来说是指政府与私人部门签订期限项目合同,由私人部门承担具体的基础设施建设并按照合同规范收取相应费用获取利益,当届满后,政府或相关机构收回该设施所有权。实质是国家为了获取最终的所有权而出让经营权。其特点是让渡经营权来引入私人资本,弥补了财政资金不足而无法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最终获得所有权,同时也吸收了外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但是BOT模式也存在着很多问题。首先,BOT模式参与部门庞大,目前来说实施的难度较大,需要各方的协调配合程度较高;其次,使用BOT模式进行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般来说资金规模较大,风险也较大,需要政府部门有足够的能力与经验进行管理;最后,由于BOT模式下,项目的经营权在私人部门手中,属于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政府无法获得收益,因而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公益性下降。在这种风险下,要考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特殊性,在项目进行之前做出完善的融资结构与项目计划,来保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稳定进行。同时,可以在国内外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案例中吸取经验教训,确保项目的成功进行。
(三)PFI投融资模式。PFI是英文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的首字母缩写,意思是“私人主动融资”,是由英国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来的,是通过政府招投标进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由获得项目的私人部门进行建设与运营,届满后交还给政府,由政府部门或者项目使用方支付一定费用。PFI模式的特点是私人部门的投资,也就是主要依靠私人资金的参与,参与的项目基本以基础设施为主体,甚至注册相关公司专门为项目服务。但是,在这种融资模式下需要政府部门以强大的公信力为其进行担保,以确保有能力购买或者租用农村基础设施。另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普遍特点是投入大、见效慢,政府需要对私人部门的贷款或者发行企业债券等融资手段进行完善,拓宽其融资渠道和手段。PFI模式更加强调私人部门主动对基础设施进行建设,最主要的目的是利用私营部门的资金获得有效服务,而不是为了拥有基础设施项目的所有权。因此,PFI模式具有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的弊端,如高投入、低效率和资源的高消耗等缺陷。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适用范围
(一)PPP投融资模式与收益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运营方式的不同进行划分,可以将农村基础设施分为收益性农村基础设施、准收益性农村基础设施和非收益性农村基础设施,而PPP模式更多的适用于经营性农村基础设施和准经营性农村基础设施,这也是目前适用程度最广泛的一种模式。(1)PPP模式有利于实现政府职能转型,吸收民间资本,更是可以减轻财政负担,使政府更好地实现监管职能;(2)有利于吸收民间部门的先进管理经验,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传统技术的改革;(3)有利于降低资金和完工风险,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降低工程造价。
(二)BOT投融资模式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由于BOT模式进行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的资金规模较大,风险也相对较大,需要政府有足够的管理能力与资金规模,因此一般采用BOT投融资模式进行的项目都是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农村地区,在这样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发挥BOT模式项目的作用。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农村地区采用BOT模式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可以:(1)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民间部门,转嫁政府财政负担;(2)建设更加庞大的基础设施,更好地服务农村生产生活;(3)拓展民间资本投融资方式,改善投资结构,打破资金制约。
(三)PFI投融资模式与民间企业主导型。英国首先提出来的PFI投融资模式旨在吸引民间资本共担风险,与其他两种模式不同的是PFI投融资模式的主体公司可以不具备开发能力,而将相关项目给其他具备能力的公司进行开发。(1)由于风险巨大,公司会尽可能使各项资源得到最大优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机关单位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的现象;(2)PFI投融资模式在项目特许期满后,可以通过续租等方式继续运营,保证了民间资本的收益;(3)对于PFI投融资模式,政府需要对最低收益做出担保,以保证项目的可行性。
四、结论
由上述分析可见,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采用多种融资模式进行建设,是打破资金制约的一个有效方式。针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复杂性,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的财政资金、建设需要以及投资回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改革传统投资模式,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样才能使多种融资模式发挥出更大的、应有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0 引言
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各种投入政策与建设措施的出台和使用,使农业基础设施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在社会转型和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仍明显滞后于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远不能满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地方政府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能还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和错位。
1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农业基础设施是指那些为农民生产与生活服务的以及使用期限较长的设施,大致可分为 3类:一是生产服务设施,如水利设施、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等;二是生活服务设施,如医疗和文化设施等;三是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如教育、道路和通信设施等。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当前状况来看,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农民不能饮用到干净的自来水,且道路条件十分恶劣,教育设施落后,农 田基础设施、农村能源电力建设及农村通信设施等严重不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投资主体缺失导致的投资不足;决策机制不合理导致的供给结构失衡;管理体制落后导致的供给效率低下等。
2 职能的规范分析
2.1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地方政府的投资主体职能
农业基础设施是一种公共物品,决定了政府应该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主体。充足的资金保证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首要条件,我国国情及农村的特殊情况决定了单靠社会力量和农民自身难以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问题,政府必须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政府 的财政支持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物质基础与根本保证,政府必须履行其投资主体职能。
2.2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地方政府的规划决策职能
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供给部门、资金渠道和支持政策比较多,但从总体上缺乏系统性和整体协调性。资金投入分散现象严重,政策之间相互制约现象也时有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性。因此,需要政府系统设计农村公共财政政策,整合和优化农村公共财政资源配置,统一领导、统一规划、配套推进和协调发展。农业基础设施涉及农业生产和生活多个方面,在财政力量有限的情况下,政府应结合农民的实际需求和建设社 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来制定规划,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和顺序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2.3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地方政府的产权保护职能
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农业基础设施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势必形成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为了保护不同投资主体的利益,提高农业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政府应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的产权界定与保护。对于私人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政府更要对其进行明晰的产权界定。明确划分产权归属,使供给主体可以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收取相应的使用费,用来补偿生产过程的成本,获取占有该财产时的效益。这样能够激励私人投资主体根据农民的需要,投资建设更多的基础设施,为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有利的硬件条件。
2.4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地方政府的政策引导职能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靠政府单方财政不足以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市场和社会力量进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借助社会非营利性组织吸纳社会资金,进行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提高农业基础设施的供给效率。政府通过恰当的政策引导和鼓励,不仅会使广大社会成员为当前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补充资金,而且也为农村公共事业的长久发展找到 了辅助的动力源泉。政府还应当协调好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合作者各方及其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避免各种利益纠纷,以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
2.5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地方政府的管理监督职能
多元化的供给主体与供给模式会使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存在更 多的复杂情况。在不断加快的市场化进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对农业基础设施的供给主体和使用过程缺乏应有的监督,会降低农业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激化供需矛盾。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不仅要发挥投资主体职能,而且要切实履行管理监督职能。政府应借助国家权力,利用不同的方式和手段,通过不同的途径,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供给过程和使用过程的有效监督,以提高农业基础设施的供给效率和使用效率。
3 地方政府职能的现实特征
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地方政府作为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和管理主体的地位更加突出,尤其是对一些地方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更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以满足本地农村居 民生产生活需要。地方政府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职能发挥现实特征表明,地方政府职能的缺失或不到位已成为制约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重要原因。
3.1 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政府投资主体职能缺位和错位并存
当前,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政府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长期处于低水平。尽管国家财政用于农村基本建设的资金呈逐渐增加的趋势,但财政支农资金和农村基本建设资金在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一直很低。以山东临沂市为例,2006年临沂市全年财政支出为991 680万元,用于农业支出为5 8 367万元,仅占财政支出总额的5.89%,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对“三农”的各种补贴,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比例较低。全年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30.2亿元,其中农村固定资产投资 1 12.4亿元,仅占投资总额的 21.2%。由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之间,对农业基础设施供给的权责划分不明晰、交叉重叠严重,造成农村各级财政财权和事权倒挂,基础设施供给主体的缺位或错位。乡镇政府事实上承担了许多应该由上级政府承担投资建设责任,从而不仅加剧了基层政府财政的紧张状况,也加重了农民负担。
3.2 “自上而下”的行政性决策机制,导致政府规划决策职能发挥不当
自从实行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大大减轻,国家对引起农民负担的公共资源筹集机制也做出了一定改进,但是传统的公共物品“自上而下”的行政性供给决策机制没有改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机制多采用“自上而下”的决策和供给路径,上级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决策者根据考核指标、政绩和任期等安排供给建设,一些期限长、见效慢的长期项目或社会福利型项目则经常被剔除出决策者的选择范围。这种“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决策机制,从体制上导致农业基础设施供给与需求的脱节,不但使农业基础设施的供给总量和结构不可能真正满足农民的实际生产与生活需要,而且往往超越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导致绝对供给不足和相对供给过剩并存的矛盾,造成农村公共资源配置低效,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与需求偏离。
3.3 单一的资金筹集渠道,表明政府组织引导职能的不到位
政府地方政府对投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政府因财力紧张无法生产更多的农业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农民对基础设施多样性、高质量的要求和实际需要。为解决供给困境,迫切需要新的供给主体的产生,但政府往往忽略市场中的投资主体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对于社会资金力量投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相应的鼓励政策和引导措施,尚未形成多元化的资金供给渠道,阻碍了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私人投资由于受政府政策和产权界定的影响,难以大规模进入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领域,政府仍是较为单一的供给主体,导致投资和融资机制不活,造成农业基础设施的供给困难。
3.4 资金和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低下,体现了政府管理监督职能不规范
由于预算不完整和行政体制改革滞后等问题的影响,难以对农业基础设施资金的筹措、管理及使用进行规范的监督。无论是国家的支农资金,还是地方政府制度内与制度外的公共支出资金,都没有实行专门统一的管理,并且经常挪作他用,造成公共资源的管理混乱。政府提供农业基础设施的中间环节太多,公共资源被一层层 “过滤吸收”,基础设施被层层加价。
监督管理机制的缺乏往往导致农业基础设施供给的低效率和无序增长,增加了基础设施的供给成本,浪费社会资源。通常情况下,对于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缺少全盘的计划管理,没有科学的可行性研究,没有基础设施建成投人使用后的经营管理及评估等情况下,造成资金及设施本身使用的低效率。投资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投资的责权利不对称,财政和信贷职能不分,乱立项,乱投资,投资效益低下;营运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种责任制有名无实,价格关系不顺,还存在一定的乱定价、乱收费和乱摊派等问题。
4 结束语
现阶段,地方政府仍然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要推动力量,各级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履行各项职能。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影响,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拉动内需的政策,其中重要一项就是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各级地方政府要以此为契机,采取配套的政策和措施,合理支配使用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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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县加快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缩影。
不久前,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作会议指出,加强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基本的文化设施、场所和服务,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必要手段;是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县委、县政府把统筹镇村文化设施建设,20*年底建成4处国家级乡镇综合文化站,两年内全部实现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大院、社区有文化中心作为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各镇及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拓了有针对性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思路,进一步加快了建设速度,奏响了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三部曲”。
从精心选址到挂牌成立,演绎优美的“华尔兹”
2009年是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年,我县将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视为全年文化工作的头等大事,在20*年已建成索镇、**、新城等四处综合文化站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