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亮点范文

时间:2023-05-23 08: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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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亮点

篇1

税务会计师(CTAC)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及税务统筹管理、税务检查、纳税筹划等一系列与税务相关的税务工作,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企业税务会计专职岗位和专业会计人才。

2008年,在全国中央企业财务工作会上,国资委主任李融荣明确指出,中央集团企业应对财务实行集中管理,发挥集团资源规模效应、控制企业全面风险,适当分离管理职能和操作职能,实施有效益的财务管理体制变革。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根据自身战略转型规划,制定在三年内完成集团范围省级财务共享的总体部署。2008年完成了广东、四川、青海三个省公司的省级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的试点,2009年8月又在贵州、云南、宁夏、重庆、山东五省区进行第一批扩大试点,2010年中国电信集团财务工作会提出全面加快推进,北方统一模版,南方5-8个省全面实施省级财务集中。由此,财务共享服务中心(F-SSC,简称SSC)正式进入中国电信财务管理的舞台,税务会计师或税务会计人员以其独特的区别于普通核算会计的管理职能在指导企业会计实务操作和提升企业价值管理方面的优势彰显出重要作用与意义,并逐步走向舞台的中央,成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最给力的岗位之一。

一、省SSC中税务会计师重要作用与意义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英文解释为Finance Shared Service Center (F-SSC,简称SSC)是国际上大型集团公司通用的一种财务管理模式,近年来也在被国内一些大型企业集团特别是央企所采用,它是将不同地域实体的会计业务集中到SSC来统一核算和支付,统一报告业务管理方式。据统计,70%以上的财富500强企业正在应用SSC,90%的跨国公司正在实施SSC,共享服务模式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SSC的建立,可以实现会计政策的集中管理与深入研究,并通过核算业务集中处理,实现会计政策执行的一致性。通过系统、完整的管理体系的建立,形成标准化、流程化、系统化的作业过程,达到核算方法、流程、口径的统一,岗位职责规范、业务操作规范的统一和信息透明,从而显著降低企业日常事务的处理成本,提高效率,并支持企业集团战略有效执行。

因此,中国电信集团要求各省的财务共享中心必须设置税务会计岗,通过组织工作经验丰富具有初级职称和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核算会计竞聘上岗。以下根据所从事的电信行业具体谈一谈税务会计岗即税务会计师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与意义:

从组织结构上设置上,确立税务会计师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改变过去兼职岗位编制设置,从岗位上细分将税务会计从岗职上区别于一般核算人员,归属于企业最核心的财务信息披露部室总账报告室,与报表会计、总账会计同一序列,统筹全省的税务管理工作。

税务会计师在履职过程中,对企业价值提升与风险管控发挥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未成立SSC前,税务性工作一般由核算会计兼任,各分支机构人员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对其工作要求,也主要是指执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税务政策做好相关税金的交纳,配合税务部门检查等一些相对简单的工作事项。

成立SSC后,分支机构的核算管理职能集中并上移,税务会计岗承担更多重要的管理性事务与延伸性的工作并通过税务会计师来完成,重要成效有:

负责制定全省的税务会计相关制度和省的税金核算业务的总体管理流程。SSC成立后,全省的税务核算格局已被打破,通过SSC这一渠道集中支付全省分支机构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势必改变以往的业务模式。税务会计师依照相关规定,建立新的集中财务核算管理模式下的税务会计制度与业务流程。

负责全省的税务政策的执行。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后,税务会计岗人员可以根据会计核算资料,随时了解本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可从中对未按规定计算缴纳税款的问题提出异议,并敦促相关分支机构整改,以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并通过聚拢全省的税务核算业务专家成立“税务政策研究小组”,在有效控制、防范企业的纳税风险和监督合法履行税务义务,有效执行税务政策和创新工作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与公司产品定价的相关税务筹划。参与企业产品定价的税务筹划,是税务会计师发挥主观能力性运用专化知识,在增强企涉税处理和应变能力,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维护企业利益方面的又一项亮点核心工作,也是电信企业在战略发展中对税务会计师提出的新要求。税务会计师在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通过充分的准备,合理筹划,使企业税负时间和金额安排实现最优化,能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结论

总而言之,税务会计师在紧紧围绕中国电信的聚焦客户的信息化创新战略和差异化发展策略,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核心,实施积极的税务策略,深化税务管理创新,加强企业风险管理,不断提升税务管理的战略性支撑服务能力,为企业实现全业务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参考文献:

篇2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200*年上半年,xx地税局办公室结合工作职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认真做好200*“管理年”活动组织协调工作。“管理年”活动是今年全局工作的重点,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根据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协调相关科室,就“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先后制定了《xx地方税务局200*“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xx地方税务局2006年基层单位目标管理暨“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办法》、《机关目标管理暨“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办法》、《xx地方税务局机关日常考核及“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项目和标准》、《星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确保了我局“管理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管理年”活动中,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坚持高标准,组织协调相关科室结合我局实际抓亮点,搞突破,并积极主动地做好与市局管理年活动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及时提报我局的亮点工作,我局的星级管理考评制度、重点税源企业纳税申报直通车管理、稽查提醒制度、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均被市局管理年活动办公室列为创新性工作项目,受到xx市局领导的关注和肯定。结合“管理年”活动的开展,牵头对以前的涉税事项、工作流程及制度、办法进行梳理整合和修订完善,完成了《xx市地方税务局岗责工作规范(试行)》初稿撰写工作。《岗责规范》共分六大类,内容涵盖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服务、减免税管理、纳税评估、社会综合治税、重点税源监控等税收工作各个环节,共六十余个岗位,对每个岗位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工作要求都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2、做好星级管理考评工作。根据局党委的要求,创新管理考核体系,牵头制定了《星级(岗位明星)管理暂行办法》、《岗位明星评选办法》,明确星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评选标准及程序。上半年,结合目标管理考核,先后组织了三批星级单位考评,并下发了通报。通过单位推荐、考试选拔、公示等程序,组织评选了二季度岗位明星。

3、强化政务督查工作。为使督查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督查工作制度》。从督查工作任务、督查工作程序、督查方式及权限、督查组织实施等五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明确,建立健全了督查立项登记、督办、反馈和检查制度、督查专报、通报等一系列督查工作制度和办法,有效地保障了政务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围绕全局工作重点、每月份重点工作、局务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局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决策等,加大督查广度和深度,全面做好日常督查、目标督查、专项督查及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督查催办。半年共下发督查通报12期,督查专报1期,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4、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根据局党委要求,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局党委和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使我局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与青岛市局考核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切合市局考核要求。同时,把目标管理考核与“管理年”活动考核相结合、日常管理考核和上级各项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认真做好全局日常管理考核和“管理年”活动考核,努力做到全面细致,规范周到,以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5、加强档案管理和资产管理。在档案管理上,立足高起点,坚持高标准,继续加强了对全局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在资产管理方面,根据市局《财务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我局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购置、大项固定资产处置等审批程序,严把入口、出口关。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动态流程,杜绝管理上的漏洞。同时,加强后勤行政管理,按照高效、节约的原则,积极做好车辆管理、卫生管理、办公用品采购、政务值班等服务工作,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后勤保障。

6、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搞好信息调研工作。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发挥办公室在信息调研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全局信息调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上半年,组织召开了信息调研工作会议,邀请市局信息调研工作人员,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局信息调研员进行了培训。制定了《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调整充实了兼职信息调研员队伍,及时做好全局信息调研文章的筛选、整理和上报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对全局经验性、创新性工作的对上提报力度。上半年,xx市局、省局等信息简报先后对我局星级管理、重点税源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六子工程”、稽查提醒制度等重点、亮点工作进行了介绍。上半年共上报各类税务信息80多条,被省局、市局、xx市政府及xx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采用30多条,采用调研文章8篇,比去年同期增加6篇。

篇3

关云峰:今年,面对收入任务重,税源变化不确定因素多的压力下,全局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以强化依法治税为突破口,不断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经济税源、政策效应、预警预测、征管状况分析,层层分解落实税收计划,靠实组织收入责任。加强对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和出口退税的管理,截至7月底,车购税累计入库5277万元,同比增长27.5%;消费税累计入库8.7亿元,同比增长62.01%。加大税务稽查力度,组织力量在严厉打击和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对重点税源企业长期零负申报、税收收入与去年同比下降幅度较大户,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着重在查深、查透、查细和税款入库上下功夫。截至7月底,全市稽查查补入库税款2449万元,占年计划3460万元的70.8%。1-7月份,全市国税系统完成各项税收收入15.08亿元,占年计划任务22.06亿元的68.37%,同比增长30.23%。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记者:信息管税是强化税源管理,夯实征管基础,促进税收各项工作的良性互动的重要手段。据我们了解,天水市国税局在信息管税方面探索出了许多新思路、新亮点,关局长请您具体谈谈好吗?

关云峰:今年,全局在继续完善各项征管措施,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管事与管户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税源管理最优化的同时,把信息管税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确保了信息管税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天水国税局加快信息管税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利用,完成了《天水市国税系统数据分析应用系统》、《机动车销售行业监控分析软件》、《增值税其他异常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三个软件的研制开发,真正以信息化推进了征管质量的提质增效。

在第三方信息的获取工作上,从工商部门获取办理营业执照的信息,开展漏征漏管户清理;从社保部门获取报销的医药刷卡消费数据,逆向核实医药零售行业销售收入;从国土局、水利局获取国土资源使用费征缴信息及河道开采费征缴信息,清理出未纳入管理的砖瓦制造行业经营户、采石采沙行业纳税户;从会计核算中心取得各单位发票联报账信息,与存根联开票信息比对数据,并开展了普通发票专项检查活动。效果由为显著。

为了强化税源的专业化分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水泥生产、机动车辆经销和医药零售等行业的增值税管理,1-7月,全市国税系统利用工商户籍信息清理漏征漏管户710户。清理砖瓦制造企业230户,沙场、采石场161户,对汽车修理行业和机动车销售、水泥制造行业、大型超市、建材市场、医疗器械经营等行业进行纳税评估,核查普通发票2.4万份,共补税620万元。全市调整了2021户个体户定额,月增应纳税额30万元。秦州区国税局推行定额发票等有效手段增加个体税收收入191万元。

记者:纳税服务是新时期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与税收征管同为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天水市国税局采取了哪些措施?

关云峰: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在纳税服务工作中,配硬件、抓软件、重细节、提素质,在办税服务厅推行电子绩效考核软件,强化工作监督。在自助办税区接通外网,推出网上申报体验服务。建立了市局、各县区局“纳税人QQ群”、电子邮箱、短信服务平台、纳税服务网站、办税服务厅为主要阵地的纳税人互动交流平台。截止6月底,通过网上、短信、银行网点等方式申报的纳税户9013户,已占到全市纳税人总户数的55%以上。有5566户纳税人采用财税库银联网电子缴税12.22亿元,占同期税收收入的81.17%,多元化申报成效显著。积极推动国地税联合办税。已于今年8月1日,在市政务大厅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开展了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税额核定、税务稽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参与行风评议活动、代开发票委托代征管理、开展纳税服务、专业市场管理和涉税信息协作共享等11个方面业务。

记者:正如您刚刚谈到的,天水市国税局在税收业务工作中不断创新,据了解,贵局在税务文化、行政管理等方面更有独到的一面,关局长,您是如何认为的?

篇4

   1、认真做好XX“管理年”活动组织协调工作。“管理年”活动是今年全局工作的重点,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根据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协调相关科室,就“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先后制定了《XX地方税务局XX“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XX地方税务局XX年基层单位目标管理暨“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办法》、《机关目标管理暨“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办法》、《XX地方税务局机关日常考核及“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项目和标准》、《星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确保了我局“管理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管理年”活动中,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坚持高标准,组织协调相关科室结合我局实际抓亮点,搞突破,并积极主动地做好与市局管理年活动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及时提报我局的亮点工作,我局的星级管理考评制度、重点税源企业纳税申报直通车管理、稽查提醒制度、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均被市局管理年活动办公室列为创新性工作项目,受到XX市局领导的关注和肯定。结合“管理年”活动的开展,牵头对以前的涉税事项、工作流程及制度、办法进行梳理整合和修订完善,完成了《XX市地方税务局岗责工作规范(试行)》初稿撰写工作。《岗责规范》共分六大类,内容涵盖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服务、减免税管理、纳税评估、社会综合治税、重点税源监控等税收工作各个环节,共六十余个岗位,对每个岗位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工作要求都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2、做好星级管理考评工作。根据局党委的要求,创新管理考核体系,牵头制定了《星级(岗位明星)管理暂行办法》、《岗位明星评选办法》,明确星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评选标准及程序。上半年,结合目标管理考核,先后组织了三批星级单位考评,并下发了通报。通过单位推荐、考试选拔、公示等程序,组织评选了二季度岗位明星。

   3、强化政务督查工作。为使督查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督查工作制度》。从督查工作任务、督查工作程序、督查方式及权限、督查组织实施等五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明确,建立健全了督查立项登记、督办、反馈和检查制度、督查专报、通报等一系列督查工作制度和办法,有效地保障了政务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围绕全局工作重点、每月份重点工作、局务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局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决策等,加大督查广度和深度,全面做好日常督查、目标督查、专项督查及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督查催办。半年共下发督查通报12期,督查专报1期,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4、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根据局党委要求,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局党委和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使我局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与青岛市局考核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切合市局考核要求。同时,把目标管理考核与“管理年”活动考核相结合、日常管理考核和上级各项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认真做好全局日常管理考核和“管理年”活动考核,努力做到全面细致,规范周到,以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5、加强档案管理和资产管理。在档案管理上,立足高起点,坚持高标准,继续加强了对全局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在资产管理方面,根据市局《财务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我局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购置、大项固定资产处置等审批程序,严把入口、出口关。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动态流程,杜绝管理上的漏洞。同时,加强后勤行政管理,按照高效、节约的原则,积极做好车辆管理、卫生管理、办公用品采购、政务值班等服务工作,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后勤保障。

   6、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搞好信息调研工作。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发挥办公室在信息调研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全局信息调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上半年,组织召开了信息调研工作会议,邀请市局信息调研工作人员,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局信息调研员进行了培训。制定了《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调整充实了兼职信息调研员队伍,及时做好全局信息调研文章的筛选、整理和上报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对全局经验性、创新性工作的对上提报力度。上半年,XX市局、省局等信息简报先后对我局星级管理、重点税源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六子工程”、稽查提醒制度等重点、亮点工作进行了介绍。上半年共上报各类税务信息80多条,被省局、市局、XX市政府及XX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采用30多条,采用调研文章8篇,比去年同期增加6篇。

   7、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平度地税社会形象。主动加强与有关媒体的联系配合,积极主动的做好全局税收宣传工作,上半年全局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50余 篇。在人民日报、中国税务报等中央级媒体发表税收宣传稿件四篇。五月份,在《人民日报》发表了《XX地税局以“三化”促进税收管理》的稿件,较好地宣传了我局“管理年”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共2页,当前第1页1

篇5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生效,对我们的所得税管理工作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企业所得税法,我们应如何加强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是一个全系统都关注的课题,笔者在此抛砖引玉。

一、新企业所得税变革亮点

1.纳税人认定、纳税义务和纳税地点。新Ⅸ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纳税人的界定,取消了以资本来源作为区分标准的作法,统一了适用对象。按照国际惯例,采用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将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并明确前者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后者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同时改变以独立核算为标准确立纳税地点的方法,确立了以法人为标准的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制度。

2.税率。新《企业所得税法》在充分考虑了财政减收承受力度、国际税收竞争等因素的基础上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统一为25%,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改变了原有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设档次过多、不同类型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的现象。

3.收入确认。新《企业所得税法》在收入确认上增加了收入总额内涵的界定,首次提出了不征税收入的概念,并严格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在实施条例中又进一步明确了应计入应税所得额中的收入形式及确认标准和确认时间,比原有税法更清晰明了。

4.税前扣除范围及标准。新《企业所得税法》不仅统一了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扣除政策,明确了不得扣除的支出范围,而且调整了扣除基数,尽量与新企业会计准则接轨,避免调整计算的复杂性。比如工资薪金支出取消计税工资标准,改为内外企业统一据实扣除.公益救济性捐赠计税基数从原来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年度利润总额,扣除标准统一为12%。

5.税收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较原有所得税法做出了重大调整。一是统一内外资企业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规定了5年过渡优惠政策,使外资企业能平稳过渡。二是基本废除原有“区域优惠”体系,构建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技术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三是增加了对创业投资企业和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体现以“特惠制”取代“普惠制”的改革理念。四是在细节上将原来对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直接减免税政策改为工资加计扣除政策和减计收入政策。

6.反避税。为打击日益严重的避税现象,新Ⅸ企业所得税法》借鉴国际惯例,专门制定了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对转让定价、资本弱化、避税港避税等各种避税行为进行规范。明确了转让定价的核心原则即独立交易原则,将独立交易原则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一切业务往来增列了无形资产和劳务方面的成本分摊协议条款、税务机关和关联企业间的预约定价安排,要求关联企业报送关联业务往来报表和提供相关资料,强化了纳税人及相关方在转让定价调查中的义务。

二、当前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分析

1.企业纳税申报质量不高。一是企业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财务人员编制不成现金流量表,二是企业与税务机关税收政策相关信息不对称,客观上造成企业不能按税收政策的要求去办理涉税事宜。三是企业财务核算科目与企业纳税申报表项目的对应性差,加上税务机关管理人员能正确辅导或审核填报申报表及财务报表的人员相对缺乏,部分企业财务人员在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更是凑都凑不成,只得填个总数交差。

2.纳税评估流于形式。纳税评估粗糙,基本是就(财务报)表到(纳税申报)表,走过场,比日常受理申报的审核好不了多少,收效甚微。究其原因有五:一是纳税评估对财务会计与税收政策水平的要求较高,而县级以下的税收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相对较低,据笔者调查发现能真正承担起这个纳税评估职责的人数不到2%;二是纳税评估体系本身有待完善,其可操作性待提高;三是纳税评估相关的参考指标、宏观数据、评价模型缺乏科学性;四是税务人员的工作不够深入,对企业财务信息掌握不清;五是纳税评估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设立专职的纳税评估岗位。

3.分类管理没有得到具体落实。在许多地方,对企业纳税人尽管按其经营规模、财务核算水平、经营行业、信誉等级、纳税方式、存续年限等不同标准进行了分类,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纳税人与非重点纳税人、查帐征收与核定征收企业、汇总纳税与就地纳税企业等等,但实际管理却并未按各类别相应的管理要求到位。

4.企业所得税管理手段落后。其表现在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各个环节:一是对纳税人申报表的审核手段落后。多年来,对所得税申报表的审核全部依靠人工进行,二是管理环节中对所得税检查方式落后,没有针对性。检查对象的选择也主要依靠人工,没有科学的方法甄别纳税人当年或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的真实性。

5.汇算清缴主体转移,就县级以下基层税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及纳税人的汇缴水平及观念来说,还有一定的差距。按总局汇缴主体转移的路子,纳税人是汇缴的主体,而纳税人的财务水平不高、税收政策水平较低或纳税意识不强,并且在不少地区尤其是县级以下的地区税务并没被纳税人接纳,这些决定了纳税人的自行汇缴在目前阶段只是一个愿望,尽管它是尊重纳税人权益的一种合理模式,但其不可能有一定的质量保证。同时由于我们的纳税评估还处于低级水平,能及时发现问题的很少,这样要么税务机关放弃一些小户的检查,听之任之;要么最终只会增加稽查的工作量、缩短其检查时间、人为降低了检查的质量。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框架下税收征管的改进建议

1.加强税法宣传,不断降低纳税遵从的成本。企业所得税与其它税种相比,纳税遵从度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有先进的宣传理念:税收优惠政策及办税程序宣传不到位,也是行政不作为的一种表现,要建立税收宣传长效机制,深入持久地宣传。

2.强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遵从度。转变服务理念,在平等服务上下功夫。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服务,促进纳税人自觉主动依法纳税,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以科学的发展观来统领所得税的管理工作,以人为本,把人文关怀体现在纳税服务的各个环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服务手段;充分把握合作信赖的原则,充分相信纳税人,尊重纳税人;利用查前约谈,多给纳税人自我纠错的机会,多涵养一部分税源,唤起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因此,对企业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的企业所得税管辖权要正确对待,只要纳税人的做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都应给予充分的尊重及信任。

3.加强培训工作,建立对县级以下基层税收管理人员的定期业务培训制度,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企业所得税管理队伍。培训要有计划、有目标,每次培训要进行考核,严格培训的组织管理,检验培训的效果。每次学习完都要严格进行测试,对未达标的要补课或停岗学习,待达标后再上岗,如果多次测试,一年内未达标的,要考虑停职学习,三年内还未达标的,则应考虑调离税收管理岗位。

4.强化纳税评估来提高所得税申报质量。设立纳税评估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完善纳税评估集体评析制度,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评估人员对当期评估情况应及时作出科学评定并提出征管建议,对征管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纳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偷税案件应及时移送稽查,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

篇6

2006年下半年xx地税信息化工作总的思路是:进一步科学拓宽工作思路,树立创新创牌意识,全面提升人员素质,狠抓基础工作规范,加强征管数据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技术,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主动展示品牌亮点。

一、充实整合信息技术人员队伍,进一步提升信息管理水平。

为了全面提升信息系统管理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系统管理员处理信息技术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管理水平,要充实整合信息技术人员队伍,要把计算机专业人才安排在信息技术开发、推广、系统及数据维护管理的一线上,这样才有得于他们的成长和提高。鉴于日前信息管理科人员偏少的实际情况,要进一步加以调整和充实。

二、狠抓基础工作规范,全面提高基础数据质量。

(一)、进一步健全市局、基层分局二级数据管理规范和工作机制。

征管信息数据是税务部门据以统计、分析、管理、决策的基础,信息数据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管理的质量和决策的正确性。根据上级要求及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基础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市局各部门和各分局数据管理的岗位、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分工和流程,明确了数据管理(包括业务代码管理、业务数据审计及系统数据调整等)工作的具体要求、方法,特别是要把税收征管信息数据的维护更新、校验审核等保全保真管理作为税收业务部门的基本工作职责,加强数据审计,确保数据信息的可靠、真实和一致,把数据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进行落实。

(二)、加强数据的长效管理,强化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信息、数据的可靠、真实和一致。

加强数据的长效管理,健全相应的考核机制,原创:加强对数据的清理、“整治”,对每次数据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充分重视,认真分析错误信息的成因,并及时进行更正,提高数据信息的正确性。各分局也要高度重视了数据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把企业信息录入、鉴定、开票环节关,认真履行数据审计工作,确保各项数据信息正确无误,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正确、可靠的依据,形成数据整合、提炼、加工、分析、推送的平台。

三、树立创新、创牌意识,积极开发实用、新型软件。

(一)、做好现有品牌项目的升级完善工作。

1、做好“个体双定户定额标准化管理系统”的升级完善。

“个体双定户定额标准化管理系统”是我局前几年开发并在全市推广应用的品牌项目,为了使这一软件更加完善,我们将针对实际应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优化整合和升级完善,在这一软件的推广应用上取得新的进展。

2、做好“代征单位管理软件”的应用推广工作。

“代征单位管理软件”是我局新开发的适用于各行业使用的代征单位管理软件,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税票开具,还从对纳税人的管理、税款的征收与分析统计、税票的管理等方面考虑,能自动计算本身的应纳税额等。该系统使用效果明显,深得用户好评。因此我们要积极做好这一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

3、做好“信息设备跟踪管理系统”的升级开发工作。

“信息设备跟踪管理系统”也是我局开发的为了加强对信息设备的管理,了解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的设备管理软件。为了便于在日常工作中对全局的信息设备进行跟踪管理,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分析、诊断出故障的大体原因,缩短维护排除故障的时间,我们将进一步对其进行升级改造和完善,使该软件真正实现网络化、实时化。

(二)、积极开发实用新型软件,为征管工作服务。

1、研究开发税收征管电子地图。

2、

(三)、加强信息化宣传,主动展示信息化亮点品牌。

强化信息化工作的形象展示,强化亮点品牌的宣传推介,强力提升xx地税信息化的知名度。

四、以点带面,加强培训,全面提升全员信息化应用技能。

继续推进“系统管理员互动跟班制度”,不断完善“以点带面”的信息技术培训平台,全面提升全员信息化应用技能。

1、市局系统管理员(信息科技术人员)要坚持于每月申报期轮流到分局跟班作业,现场解决各类软、硬件问题,帮助分局信息维护员提高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并在实际工作中深入调研,对分局好的操作方法给予推广,将各种典型问题和解决方案整合成书面交流材料,供各分局借鉴。

2、分局要主动安排系统维护员到市局信息科跟班实习,学习各种系统的日常应用和维护,以及部分硬件的保养与简单维修。分局系统管理员接受一定的指导后分配部分系统维护工作,学习数据库、数据处理等操作业务,在实践中得到提高。同时也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信息技术问题与信息科技术人员交流、沟通,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3、组织系统管理员开展调研和交流。

为了培养和鼓励系统管理员对信息技术知识的学习兴趣,不断提高系统管理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每位系统管理员根据市局布置的调研课题,针对性地选择题目进行调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认真搞好调研工作。

4、基层系统管理员要履行好本分局培训职责。

基层系统管理员通过学习提高后,要肩负起对本分局税务干部的培训提高的重担,真正起到以点带面、共同提高的作用。在每项新软件推广应用前我们将安排基层系统管理员集中进行培训学习,回去后再对基层税务干部进行培训、辅导,还要负责好对纳税人的相关操作系统的培训、辅导工作,履行好培训职责。

五、把握好新大楼搬迁契机,优化设备和网络性能。

1、整合计算机硬件配置,优化信息处理支持环境;

2、搞好机房建设,做好服务器、原创:防火墙、路由器、加密机等主机及网络设备的安装调试,确保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

3、做好ups电源的维护,确保信息网络系统的不间断安全运行。

六、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全心全意为征管服务。

我们信息科作为沟通上级机关和基层分局、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的桥梁,是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技术环节,为此我们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一)、配合职能科室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二)、为基层提供技术保障、为纳税人提供技术服务。

1、及时处理基层分局出现的故障和问题,及时为税务干部做好技术指导和帮助;

2、通过技术手段帮助分局解决征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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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下半年xx地税信息化工作总的思路是:进一步科学拓宽工作思路,树立创新创牌意识,全面提升人员素质,狠抓基础工作规范,加强征管数据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技术,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主动展示品牌亮点。

一、充实整合信息技术人员队伍,进一步提升信息管理水平。

为了全面提升信息系统管理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系统管理员处理信息技术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管理水平,要充实整合信息技术人员队伍,要把计算机专业人才安排在信息技术开发、推广、系统及数据维护管理的一线上,这样才有得于他们的成长和提高。鉴于日前信息管理科人员偏少的实际情况,要进一步加以调整和充实。

二、狠抓基础工作规范,全面提高基础数据质量。

(一)、进一步健全市局、基层分局二级数据管理规范和工作机制。

征管信息数据是税务部门据以统计、分析、管理、决策的基础,信息数据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管理的质量和决策的正确性。根据上级要求及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基础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市局各部门和各分局数据管理的岗位、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分工和流程,明确了数据管理(包括业务代码管理、业务数据审计及系统数据调整等)工作的具体要求、方法,特别是要把税收征管信息数据的维护更新、校验审核等保全保真管理作为税收业务部门的基本工作职责,加强数据审计,确保数据信息的可靠、真实和一致,把数据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进行落实。

(二)、加强数据的长效管理,强化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信息、数据的可靠、真实和一致。

加强数据的长效管理,健全相应的考核机制,加强对数据的清理、“整治”,对每次数据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充分重视,认真分析错误信息的成因,并及时进行更正,提高数据信息的正确性。各分局也要高度重视了数据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把企业信息录入、鉴定、开票环节关,认真履行数据审计工作,确保各项数据信息正确无误,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正确、可靠的依据,形成数据整合、提炼、加工、分析、推送的平台。

三、树立创新、创牌意识,积极开发实用、新型软件。

(一)、做好现有品牌项目的升级完善工作。

1、做好“个体双定户定额标准化管理系统”的升级完善。

“个体双定户定额标准化管理系统”是我局前几年开发并在全市推广应用的品牌项目,为了使这一软件更加完善,我们将针对实际应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优化整合和升级完善,在这一软件的推广应用上取得新的进展。

2、做好“代征单位管理软件”的应用推广工作。

“代征单位管理软件”是我局新开发的适用于各行业使用的代征单位管理软件,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税票开具,还从对纳税人的管理、税款的征收与分析统计、税票的管理等方面考虑,能自动计算本身的应纳税额等。该系统使用效果明显,深得用户好评。因此我们要积极做好这一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

3、做好“信息设备跟踪管理系统”的升级开发工作。

“信息设备跟踪管理系统”也是我局开发的为了加强对信息设备的管理,了解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的设备管理软件。为了便于在日常工作中对全局的信息设备进行跟踪管理,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分析、诊断出故障的大体原因,缩短维护排除故障的时间,我们将进一步对其进行升级改造和完善,使该软件真正实现网络化、实时化。

(二)、积极开发实用新型软件,为征管工作服务。

1、研究开发税收征管电子地图。

2、

(三)、加强信息化宣传,主动展示信息化亮点品牌。

强化信息化工作的形象展示,强化亮点品牌的宣传推介,强力提升xx地税信息化的知名度。

四、以点带面,加强培训,全面提升全员信息化应用技能。

继续推进“系统管理员互动跟班制度”,不断完善“以点带面”的信息技术培训平台,全面提升全员信息化应用技能。

1、市局系统管理员(信息科技术人员)要坚持于每月申报期轮流到分局跟班作业,现场解决各类软、硬件问题,帮助分局信息维护员提高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并在实际工作中深入调研,对分局好的操作方法给予推广,将各种典型问题和解决方案整合成书面交流材料,供各分局借鉴。

2、分局要主动安排系统维护员到市局信息科跟班实习,学习各种系统的日常应用和维护,以及部分硬件的保养与简单维修。分局系统管理员接受一定的指导后分配部分系统维护工作,学习数据库、数据处理等操作业务,在实践中得到提高。同时也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信息技术问题与信息科技术人员交流、沟通,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3、组织系统管理员开展调研和交流。

为了培养和鼓励系统管理员对信息技术知识的学习兴趣,不断提高系统管理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每位系统管理员根据市局布置的调研课题,针对性地选择题目进行调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认真搞好调研工作。

4、基层系统管理员要履行好本分局培训职责。

基层系统管理员通过学习提高后,要肩负起对本分局税务干部的培训提高的重担,真正起到以点带面、共同提高的作用。在每项新软件推广应用前我们将安排基层系统管理员集中进行培训学习,回去后再对基层税务干部进行培训、辅导,还要负责好对纳税人的相关操作系统的培训、辅导工作,履行好培训职责。

五、把握好新大楼搬迁契机,优化设备和网络性能。

1、整合计算机硬件配置,优化信息处理支持环境;

2、搞好机房建设,做好服务器、防火墙、路由器、加密机等主机及网络设备的安装调试,确保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

3、做好ups电源的维护,确保信息网络系统的不间断安全运行。

六、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全心全意为征管服务。

我们信息科作为沟通上级机关和基层分局、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的桥梁,是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技术环节,为此我们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一)、配合职能科室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二)、为基层提供技术保障、为纳税人提供技术服务。

1、及时处理基层分局出现的故障和问题,及时为税务干部做好技术指导和帮助;

2、通过技术手段帮助分局解决征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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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描述

(一)管理理念

随着公司财务管理精益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往来款项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亟待在现有基础上实现新的突破,必须建立规范、高效的财务往来款项管理体系,进一步摸清家底、加强往来管理、夯实财务基础工作,将往来清理工作深入化、细致化。

(二)管理范围和目标

贯彻、执行国网、省市公司有关债权债务的制度、办法,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不定期采用电话核对或函证形式与挂账方核实往来款项余额。对往来款项的账龄进行分析,重点分析余额大,挂账时间长的款项。建立长期挂账往来款项备案备查制度,建立“三年以上长期挂账往来款项备查簿”,逐笔列示长期挂账款项详细情况。同时,以此为基础对各经办部室进行业绩考核,确保不再产生新的三年以上长期挂账款项,将往来款项管理工作常态化。

二、主要管理做法

(一)主要流程说明

往来款项清理―应收款项流程:

1.由往来款项管理岗对公司的往来款项进行自查,逐条核定应收款项明细,追查形成依据,并寄发询证函与债务人落实经济性质、债务金额等。

2.在SAP系统中通过查询客户明细,查询债务人应还款项,并与债务人函证核对。

3.通过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查看债务人申请授信时或授信检查时提交的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查看债务人的对外投资、存货、应收款项等确认债务人的偿还能力。若确实对方单位没有债务偿还能力则财务资产部往来专工整理坏账准备方案。

4.在SGMDM系统中新增一条坏账准备的申请,手工导入一条申请单,上传相关佐证附件,递交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5.坏账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后,向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并填写《企业坏账准备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等资料,用于对坏账进行税前扣除。

6.县级供电公司遵循上级公司的要求,大力推进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往来款项管理工作报告。报告中详尽的介绍往来款项明细,往来款项管理情况、压降情况,往来款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和相关措施建议。

往来款项清理―应付款项流程:

1.由前端部室提交财务资产部资金支付审批表,资金支付申请表必须标明部门、项目名称、报销内容、采购订单号、合同金额、累计已付款、质保金、实付金额、收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付款方式等,经经办人和审批人手工签字后递交财务部现金预算审核人员。

2.财务资产部现金预算管理人员审核该资金支付是否在上月上报的预算支出之内,如果上月已上报现金预算则传递给往来款项管理人员,若上月没有上报预算则退回前端业务部门。

3.财务资产部往来款项管理岗验证该债权人是否存在,经查明存在则在SAP系统查询供应商明细核对金额并采用发函、询证等形式与供应商核对无误后交予出纳付款,若此债权人已不存在,该款项实在无法支付,则由往来款项管理岗向公司领导提交应付款项结转营业外收入的申请。

4.若已支付款项,出纳将已支付的凭证交予会计进行付款账务处理。若款项不能支付,则由领导审批后交予会计结转营业外收入,进行转账会计处理。

5.将相关佐证材料交由税务局备案,将该笔无法支付而转入营业外收入的款项计入企业收益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

6.县级供电公司遵循上级公司的要求,大力推进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往来款项管理工作报告。报告中详尽的介绍往来款项明细,往来款项管理情况、压降情况,往来款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和相关措施建议。

(二)确保流程正常运行的人力资源保证

公司财务资产部岗位职责:负责核对应收款及应付款项等债权债务的核算、分析、考核;对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进行分析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于费用性挂账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对于事实已形成不良债权的其他应收款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其他应付款的账龄进行分析及时处理。对于费用性挂账形成的其他应付款,应及时查明经济性质,及时处理。

各经办部室岗位职责:上报各自经办的费用支出的现金预算,提供资金支付申请单并由公司领导审批,递交财务及时付款。

三、特色亮点

(一)配合物资部门完成“合同结算率”指标,对涉及到该指标的应付款项,财务部门在规定的75天内支付。此项做法一是能够降低应付暂估余额;二是可以有效降低应付账款余额,避免应付款项长期挂账。

合同结算率指标=当年度发票校验率×30%+历年结算率×30%+当年度结算率×支付规范性系数×40%

(二)建立备查账制度。县级供电公司对所有往来款项建立备查账,一是避免重复支付;二是保证“专款专用”;三是快速有效区分账龄;四是简洁易懂。

(三)建立周通报、月考核制度

财务部门每周对前端业务部门经办的往来款项余额构成及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长期挂账款项进行跟踪并要求前端业务部门形成专项说明。每月由财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纳入绩效工资。

四、实践效果

县级供电公司自2010年SAP上线后,积极探索并研究出一套适合县级供电公司的往来管理流程。2011年度将3年及以上应收款项全部清理完毕,2012年及以后已不存在1年以上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因近年来农网升级等工程量较大,物资及服务类采购增长较快,应付款项余额逐年增加,但是县级供电公司仍然能够将应付款项账龄保持在一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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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企业所得税变革亮点

1、纳税人认定、纳税义务和纳税地点。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纳税人的界定,取消了以资本来源作为区分标准的作法,统一了适用对象。按照国际惯例,采用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将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并明确前者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后者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同时改变以独立核算为标准确立纳税地点的方法,确立了以法人为标准的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制度。

2、税率。新《企业所得税法》在充分考虑了财政减收承受力度、国际税收竞争等因素的基础上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统一为25%,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改变了原有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设档次过多、不同类型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的现象。

3、收入确认。新《企业所得税法》在收入确认上增加了收入总额内涵的界定,首次提出了不征税收入的概念,并严格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在实施条例中又进一步明确了应计入应税所得额中的收入形式及确认标准和确认时间,比原有税法更清晰明了。

4、税前扣除范围及标准。新《企业所得税法》不仅统一了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扣除政策,明确了不得扣除的支出范围,而且调整了扣除基数,尽量与新企业会计准则接轨,避免调整计算的复杂性。比如工资薪金支出取消计税工资标准,改为内外企业统一据实扣除;公益救济性捐赠计税基数从原来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年度利润总额,扣除标准统一为12%。

5、税收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较原有所得税法做出了重大调整。一是统一内外资企业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规定了5年过渡优惠政策,使外资企业能平稳过渡。二是基本废除原有“区域优惠”体系,构建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技术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三是增加了对创业投资企业和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体现以“特惠制”取代“普惠制”的改革理念。四是在细节上将原来对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直接减免税政策改为工资加计扣除政策和减计收入政策。

6、反避税。为打击日益严重的避税现象,新《企业所得税法》借鉴国际惯例,专门制定了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对转让定价、资本弱化、避税港避税等各种避税行为进行规范。明确了转让定价的核心原则即独立交易原则,将独立交易原则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一切业务往来;增列了无形资产和劳务方面的成本分摊协议条款、税务机关和关联企业间的预约定价安排,要求关联企业报送关联业务往来报表和提供相关资料,强化了纳税人及相关方在转让定价调查中的义务。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化引发的税收征管问题

1、税收管辖权问题。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适用范围,按法人标准确定纳税人,排除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并规定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但在税收征管上仍适用过去“一税两管”体系,即按企业开业登记时间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范围,2002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企业由地税征管,之后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由国税负责征管。而在实践中发现,原来由地税部门征管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投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通过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吸收新成员组建为公司制企业,这类企业是仍由地税征收,还是由国税征收?总机构在2002年之前成立由地税征管,分支机构在2002年以后成立由国税征管,汇总纳税时管辖权归国税还是地税?这些在新税法中都未明确,这就可能导致国、地税征收机关争相介入管理,也可能相互推委,无法做到有效控制,给管理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2、税源管理。

(1)企业纳税地点变更导致的税源管理问题。原内资企业以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为纳税人,实行就地纳税,而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分公司应税所得要汇总到总公司进行纳税。随着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纳税地点的变更,对于各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来说,其纳税户户籍管理和税源管理将随之发生变化。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由于没有所得税征收权不便监管,法人所在地对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情况又不了解。在此情形下,各地税务机关如何防止漏征漏管、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如何掌控分支机构的涉税信息、如何交换和共享已经拥有的征管信息,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现实问题。

(2)“老企业”和“新企业”的身份认定与过渡期优惠政策的享受问题。新《企业所得税法》给予老企业5年过渡期优惠政策,新企业则不能享受。原则上说,新老企业的认定以工商登记时间在2007年3月16日之后还是之前为界限。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和改制重组的增多,企业新办、合并与分立之间的界限日趋模糊复杂,难以有明确的标准。

3、税基管理问题。

(1)纳税人身份认定变革带来的税基管理问题。原所得税法按资本来源划分纳税人和纳税义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此判定标准,取而代之的是法人地位、实际管理机构和控制地双重标准确定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若为居民纳税人则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作为税基缴纳所得税。税务机关如何清楚界定什么是“实际管理机构和控制地”,什么是“仅在我国设立的机构、场所”,成为确定企业所得税税基的关键性问题。

(2)收入确认、税前扣除范围及标准的变革引发的税基管理问题。基于纳税人经济理性的考虑,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会利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化,采取各种手段来缩小税基,达到少缴税的目的。比如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确认日期均为“合同约定的应付日期”,企业可以通过调整合同约定方式改变税基。税前扣除中的工资薪金只要是“合理”的都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企业就可能采取虚增雇佣人数,虚假提高工资水平等方式增加税前扣除基数。再比如,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当年扣除上限时,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是否可以作为计提基数,各项扣除的审批手续是沿用原有审批规定还是一切推倒重来呢?如沿用现行规定,哪些有效哪些无效呢?如推倒重来,基层征收机关的工作量又将如何?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又将如何?另外,因国税、地税部门对政策的理解不同带来的税务差异是否会干扰企业的经济活动呢?

4、反避税引发的税收监管问题。过去外商在优惠政策多、实际税负低的情况下,规避所得税的动机较弱,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大部分外资企业不仅税率有所提高,享受的优惠政策也将逐渐减少,这就使得外商会采用转让定价、资本弱化、成本分摊等方式在各环节规避所得税,这无疑需要我们增强税收监管。但目前税收监管本身存在以下问题。

(1)监管方法、手段落后,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基层税务机关在监管方面,一般以企业所填数据为准,对企业申报的境外情况基本上是依据企业申报什么,就予以承认并予以抵免,易导致反避税行为的发生。

(2)企业所得税税源动态监控体系不完善、税源信息不完整、所得税信息化程度不高。与地税、工商、统计、房管等部门信息沟通不够,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没有建立。

(3)“一税两管”各自为政,同一类型企业税负差异较大。在实际监管工作中,两个税务部门为了强化所得税管理,各自制定了一些具体监管办法,对同一类型的企业,由于不同税务机关运用的管理方式不同、监管力度不同、规范管理的程度不同,势必会出现税负“避重就轻”的问题。

(4)税收监管缺乏专业人才,管理队伍有待加强。新企业所得税是一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纳税调整项目多、计算复杂的税种,要想全面提高征管效能,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专业素质和先进征管理念与方法的管理人员。而现实中所得税征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与新税法的要求差异较大。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框架下税收征管的改进建议

1、合理界定企业所得税税收管辖权,优化机构设置,明晰职责分工。从理论上说,企业所得税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应由国税部门统一征收、上缴国库,再按分享比例返还给地方。这样“一税一管”,执法主体明确、执法力度一致。但我国当前国税、地税机关的征管力量、征管水平短期内达不到“一税一管”的要求。因此,本文有如下建议。

(1)建议5年内延用“一税两管”,采取随流转税税种确定的原则划分税收管辖权,即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缴纳增值税的,其企业所得税归国家税务机关征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缴纳营业税的,其企业所得税归地方税务机关征管。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的,一律在总机构税收管辖机关纳税。一方面,两个税务机关既可以有效利用自身的征管资源进行管理,降低征管成本,又可以减少纳税人的负担;另一方面,这样划分征管范围,各级地方政府必然会加大扶持第三产业的发展力度,这对国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意义重大。

(2)中长期应对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进行职能整合,重新设置机构,并明晰职责分工。考虑我国现行的不彻底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在国家税务总局职能不变的情况下,按照现有国税部门负责稽查、现有地税部门主管征收和管理,对国税、地税两局的资源进行整合,取消国税局的涉外税收管理部门。在国税局设置税务稽查机构,原地税局负责稽查的人员调到该机构,国税只负责对纳税人进行稽查并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在地税局设置税收征管机构,原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等的人员调至地税,负责为纳税人提供登记、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地税局将企业所得税统一缴入地方金库,再由地方金库按规定比例上缴中央,实现共享。

2、加强税源管理、核实税基、完善汇算清缴制度。

(1)进行户籍信息源头管控。通过进驻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立从工商登记到国税、地税税务登记的“无缝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漏征漏管户。

(2)进行户籍信息全面监管。认真做好纳税人设立、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等工作,并切实加强对外出经营业户、非正常户、停业户、扣缴义务人的监督管理,堵塞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管理上的漏洞。

(3)进一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把税源管理纳入税管员的职责范围,从日常检查、信息采集、资料核实、税源调查等方面明确税管员岗位职责,并制定统一标准的业务流程,促使税管员规范管理税源。

(4)建立经济分析制度。加强与工商、统计、物价等部门的联系,从各方面采集经济信息,运用对比分析、指数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摸准经济税源的变化规律,核实税基。

(5)加强日常管理,完善汇算清缴制度。即按月或按季对纳税人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做调账;对于税法和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要求企业设立相应的辅助账簿,在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正常账务处理的同时,按照税法规定对需要调整的项目在该辅助账簿中逐笔登记,在年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将累计数填在纳税申报表有关项目中。这样既方便税务机关的监督管理、减轻年终汇算清缴的压力,又可以提高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质量和效率。

3、建立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互动机制。鉴于目前所得税征管中信息不对称,税务稽查部门得到企业纳税真实信息少、难于发现问题等情况,建议先按照“降低频率,加大深度,提高质量,注重效益”的纳税评估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所得税、流转税联评互动,对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评估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逐步建立完善具有指导性、系统性、时效性、针对性的行业评估指标体系或评估模型。再从纳税评估中选定税收稽查的对象,避免税收稽查的盲目性;同时根据税务稽查反馈的结果,及时调整纳税评估的内容,保证企业纳税评估有效实施。这种互动机制有利于及时发现征管中的问题,找出薄弱环节,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4、加快企业所得税信息化建设。一是做好综合征管软件更新工作,满足企业按照新税法预缴申报和按照老税法进行年度申报的需求。二是要加快电子申报、网上申报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实现企业所得税多元化申报。三是要优先建立汇总纳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再逐步建立各企业、各行业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为纳税评估工作深入推进打下扎实基础。四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拓宽信息获取渠道。要建立健全与各金融监管机构的沟通渠道,特别是与国土、科技、贸发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外部信息做好项目登记、信息采集、税款征收、纳税评估和项目清算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5、强化所得税管理队伍建设,加强政策宣传和服务,确保所得税政策全面、准确贯彻执行。对内加强税务机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坚持专门培训与自学相结合,提高税务人员所得税征税、办税综合素质和技能,建成一支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的所得税管理队伍。对外利用网络、上门服务、免费咨询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对新税法的宣传和辅导,使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的各项具体规定,特别是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涉及纳税调整的税收政策、税法与会计制度存在差异时纳税申报的办理等,提高纳税遵从度。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Z].

[2]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新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释义[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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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办法探索。按照《XXX市地方税务局运输行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我们采取“一车一证、按座征收、以票管税、重点检查”的办法。一是进行税源清查,摸清税源底册。对公交公司、汽车客运站、长途汽车站三家客运企业所有承包及挂靠的车辆进行税源清查。核清了每辆车的车主姓名、车牌号、乘座人数或货运吨位等详实资料,其中公交公司有车58辆,汽车客运站195辆,长途汽车站96辆。根据我市车辆运输情况,每车均在10-40座之间,属城镇运输,每座每月征收营业税10.56元。三家运输企业年应纳税额共计903893.76元。二是办理一车一证,委托企业代征税款。按市局要求,目前我们已向三家运输企业下发三百多份个体户税务登记证申请表,对每一辆车办理税务登记证;与三家运输企业签定了委托代征协议书,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催缴入库工作,为规范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实行以票管税,加强管理。目前,汽车客运站、公交公司客运发票从我分局领取,长途汽车站隶属于三门峡运输总公司管理,所用发票从总公司直接领取,它是独立核算企业,在我分局交纳各种税款,接受管理。对此,我们已向市局写出申请要求将长途汽车站的发票从分局领取。对于客运发票的管理,我们按企业每月用量发售,并有重点的进行发票检查,核实其每月具体收入,依法查补。对于道路货运发票的管理,目前由我分局统一代开并征收税款,下一步将按照省局规定对申请自开票单位进行认定。

3、税源管理责任制探索。我们一是澄清税源底子,明确管理责任。3月份集中人力对三个管理科室所管业户的税源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登记造册,经稽查后,确认了12户非正常户;对已办证但未纳入正常管理的业户,经稽查确定了其申报方式,通过调查摸清了税源底子。我们把所有纳税人按规模、行业分为重点税源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小企业三类,管理范围明确到管理科室,管户责任到人。二是建立企业分户台帐,对企业各税申报入库情况、欠缴税款情况,接受检查处罚情况进行按月登记;建立税源管理明细卡,一户一卡,将管户的基本情况填入明细卡中,做到税源管理“一口清”,即“管理户数清、税源底子清、税收政策清、业生产经营情况清和纳税申报情况清”等五清,由专管员随身携带,随时记录,并通过日常对企业调查掌握情况,结合企业纳税申报及企业利润增长和下降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组织收入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企业档案。7月底,我们又深入各个企业对税务登记中的法人变更、银行账号变更情况,发票取得、填开、保管,“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小税种纳税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对档案资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今年7月,我分局还组织开展了一次“税源管理一口清”竞赛活动,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实行税源管理责任制为提高征管质量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了良好基础。

4、重点税源管理办法探索。今年我们对重点税源企业:XX公司、电业局、电信局等进行试点探索。一是加强税基管理,严格抓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档案管理等各环节的管理。登记好税收台帐;健全所得税汇税清交档案,做到年度中间的连续性;健全检查、稽查、减免税、弥补亏损、财产损失申报批准等档案;提醒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期间通过税收减少偷税、漏税发生等。二是做好财务分析,对黄金生产企业,我们采取建立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逐户进行纳税评估的办法,并通过“企业所得税税源统计表、其它税种统计表、主要产品产量明细表和主要产品指标分析表”等四表,对企业可能存在的核算不实、虚报利润等原因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这些措施保证了重点税源按期、如实申报,重点税源企业比上年增收2600余万元。

5、建筑安装业税收管理办法探索。我分局专门成立了建筑科,今年以来我们一是加强了税源管理和监控。对辖区内的建筑企业进行登记造册,掌握工程进展情况。登记每个工程的承建单位、委建单位、应纳税款、已纳税款、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工程造价、工程进度等事项,并按月旬巡查,跟踪管理。同时,建立了纳税人税源档案,严格外来施工单位报验登记的各项资料的收集。二是实行“双向申报”的纳税制度。建筑安装业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实行按月缴纳税款。规定建筑业纳税人在次月七日前进行申报纳税;与此同时,我们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督促扣缴工作。工程决算结束后,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建筑安装业专用发票,清缴应纳的税款。三是严格建筑安装业专用发票的代开制度,对建筑安装业的发票采用专人领取,专用开具,专人保管。实行以票管税,纳税人在开具发票的同时缴纳税款。针对建筑业纳税人难管理的情况,我们还做好了几项工作:一是对纳税人作好税收法规政策的宣传,辅导其建帐;二是为解决以前纳税人只交营业税,少交不交应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对没有交纳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予开具建筑业发票,严格把关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明确了建筑业纳税人和委托代征单位的法律责任,如对工程的委建方我们下了便函,内容为:1、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财务人员应当拒收;未拒收造成税款流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2、对委托代征代缴税款的,应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办理相关涉税事宜;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导致承建单位或个人未缴、少缴或骗取税款的,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截止11月底,建筑营业税入库224万,比去年170万有了较大幅度增长。

6、代征代缴税款管理办法探索。我们认真落实省局委托代征管理办法,一是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确定代征的行业、税种和代征单位。目前,我们实行委托代征的税种主要为营业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其它需要代征的税种。代征单位有8户。并建立了代征代缴税款档案。二是做好委托代征协议的签定和证书的发放。明确了代征单位的责任,包括:代征代缴的范围、代征代缴的税种、代征代缴税款的期限、代征代缴税款结报及有关手续、双方的权利、责任和其他有关事项。三是加强对代征企业的监管,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明确法律责任。监督其按规定建立代征税款帐簿,按时解缴税款,杜绝占压、挪用税款的情况发生。其中仅XX高中、卫生局、XXXXX厂三家,今年就代征建筑营业税37.6万。

7、稽核评税管理办法探索。过去在检查中,我们发现大多数企业在主观上并没有偷税的意识,但由于对税收政策把握不全面或者对税收政策理解有偏差容易出现少缴或漏缴的情况。对此我们积极推行稽核评税的办法,在申报征收环节,对纳税人执行税收政策进行防范性审核监控,压缩零申报率,提高征管“七率”,防止税款流失。特别是对异常申报户,通过对纳税人当期的申报表、财务报表及其附送资料当期申报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分析,及时评定处理。今年我们所做的工作是:建立诚信税收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深度。在稽核评税中,对当期审核出的问题,以约谈的方式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掌握税法,减少并纠正纳税人因对税法理解偏差产生的涉税税问题,让纳税人自动自,限期纠错,减少或消除检查中可能发现的问题,减少了企业的损失,这种做法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欢迎。我们达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提高税收征管和税务检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实施稽核评税前,查一个企业,从调帐、找人、取证和执行,快则十天半月,慢则一个月,费时费力,最后效果还不一定好。稽核评税为稽查案源提供了一种新的手段,对发现问题的直接进行处理。涉及以前年度的立案查处,无问题的直接放过,避免了“撒大网捕小鱼”的局面,增强了稽查立案的针对性,提高了稽查效果和效率。二是推进法制建设,优化征收环境。通过实践我们看到,推行稽核评税让征纳双方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交流对话,创造一个让纳税人没有理由不缴税、少缴税甚至偷税的环境,让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今年我们稽核评税38户,为分局领导提供稽核情况反馈表30份,稽核出税款约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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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一总体思路,围绕“创新发展年”工作主题,努力实现省局提出的“领导坚强、队伍整齐、素质过硬、服务优良、绩效明显、形象良好”的总体目标要求。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采取措施,抓好全年收入任务完成

今年我市经济增长速度可能会有很大回落,税收收入形势十分严峻。省局下达我市2009年税收收入确保任务数为1,334,730万元,比上年增5.68%;奋斗目标为1,377,630万元,比上年增9.08%。去年底,在向省局上报计划建议前,市局曾要求各县(市、区)局预测上报2009年税源情况,统计起来全市只有117.76亿元,比2007年实际完成数下降7%,比省局下达的任务数少了20个亿。各地要切实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严禁转引税款,促使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保持协调平稳较快增长。

(一)要根据经济税源变化和重大经济税收政策对税收收入影响情况,及时分析、研究、分解下达各地的2009年税收收入计划。认真安排、分解、落实2009年税收收入任务。确保税收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要进一步完善税收收入预测方法,提高预测科学性。认真总结税收收入常规预测工作经验,规范月度、季度、年度等定期预测工作,提高税收预测准确性;今年要建立和完善实用的月度、年度税收收入预测模型,提高税收预测科学性。

(三)要进一步深化税收分析。一是要认真落实《税收分析工作制度》。注重税收经济分析,推进健全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预期、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横向互动机制,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二是不断丰富和创新税收分析的内容和方法。继续做好月度、季度等定期税收收入常规分析,着力巩固分析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分税种税收分析,探索相关税收与对应经济指标关系、建立分析模型。三是深入开展多层面专题税收分析。着力围绕税负低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的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深层次专题分析;着力围绕重大税收政策调整进行宏观效应统计分析,特别是围绕今年国家出台的“结构性税收政策调整”进行分析研究。四是加强重点税源和税收调查数据分析,逐步建立税源评价体系,充分运用同业税负分析结果,为把握国民经济运行态势、指导基层税收分析和提供数据运用水平服务。五是逐步研究建立税收收入评估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互动协调的税收收入评估工作机制,为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丰富税收决策信息探索科学基础。

(四)要强化税收分析基础建设。2009年要着力构建全市税收计统数据库,研究税务系统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对各类数据进行系统地整理、整合、存储,建立方便实用、逻辑合理、结构严密的计统数据库。

(五)要继续做好报告期税收收入运行情况定期报告工作。定期编制《收入运行情况通报》,及时通报全系统及报送局领导,并辅之于幻灯片分析等方法和手段,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推动基层税收分析工作。

(六)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缴陈欠。要按照税收征管法要求,认真落实欠税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计算征收欠税滞纳金。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清缴陈欠,最大限度地控制新欠税款的发生。

二、创新机制,努力提升管理水平

要发展必须创新,创新是为了更好的发展。2009年,市局根据“创新发展年”工作主题,要求各县(市、区)局和市局机关各科室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确定1至2个创新项目,按照项目管理的方式提出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年底检查、评估、考核。

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曲靖国税工作需要与可能,市局研究决定,2009年着重抓好以下4个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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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问题是税制改革的核心而非辅助的问题”( Richard M. Byrd,1989) ,[1]( P213)精细化管理是在税收常规管理基础上对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税收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的税收管理部门,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不断引入新的管理方法和理念,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如何有效评估过去一段时期我国税收征管水平,以及未来如何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工作,建立全新的精细化管理目标与模式,己成为当前税务研究中的热点问题。在国外,税收精细化管理问题很早就引起了学者的重视,如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瓦格纳等人,在他们提出的课税原则中,从税制行政成本最小化角度讨论税收管理优化问题。而将税收征管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美国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 Musgrave,1973)[2]( P85 -97)提出税收管理的有效性与一国经济结构、收入水平及分配结构、纳税遵从度、税收管理部门与法院对税法执行程度等有关。美国学者詹姆斯•沃麦克和丹尼尔•鲁斯( James P. Womack,Daniel Roos,1999)[3]( P247 -289)主要探讨了精细化管理的起源、原则及应用范围,认为精细化管理主要来源于企业管理,是为了防止工业化大生产出现浪费而应运而生的。卡洛斯•西尔法尼和凯瑟琳•巴尔( Carlos Sizvani,Katherine Baer,1997)[4]根据税收差距大小,将税收管理水平按税收差距分为四个区间,分别是小于 10%、10% ~ 20%、20% ~ 40% 和 40% 以上,对应的税收管理效率分别为很高、相对有效、相对无效和非常无效,并指出了对应的征管目标和方法。国外已经对税收管理进行了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累了大量经验和方法,为我国税收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理论是实践的先导”,但在国内,相对于理论研究,税收精细化管理实践探索起步更早,发展更快。从 20世纪 80 年代开始,税务部门从征管实践中摸索出许多改革经验,如税收征管模式、税务机构设置、信息化征管、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在理论分析中,首次从精细化视角分析税收管理的是叶峥、藏显文( 1994)[5],但他们主要是对我国涉外税收政策进行探讨,所提精细化管理是对“宜粗不宜细”立法模式的检讨和扬弃,并未对税收精细化管理方法进行深入分析。之后,随着市场经济与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理论与实务界对税收精细化管理研究逐步深入。在对精细化内涵的理解方面,汪中求( 2008)[6]指出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是通过对规则的系统化和细化,运用标准化、程序化和信息化的手段,使各组织单元精确、协同和持续运行;在税收征管现状方面,张咏苹( 2004)[7]( P89 -138)认为当前税收管理瓶颈在于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一线机构偏少且过于集中、税收管理员制度不够科学、征管流程不够合理、纳税服务不够改善; 在税收管理改革取向方面,许月刚( 2002)[8]提出应实现组织机构“扁平化”、征管程序“简易化”、管理手段“多样化”、管理方式“人本化”和人员素质“专业化”。黄泽勇( 2006)[9]提出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中,由于缺乏个人纳税代码,使个人所得税征收困难,存在个人收入与纳税不对称的情况。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健全个人纳税代码制度,制定《个人纳税代码法》,以更好地堵塞偷、漏税现象。曾国祥( 2002)[10]( P67 -98)提出税收征管改革中机构设置要遵循精简、高效和便利原则,不能增加机构,增加成本。2004 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谢旭人指出,要加强精细化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11]虽然目前对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研究如火如荼,但其在税收管理领域仍是一个较新概念,众多学者并未对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内容、方法和改革路径形成共识。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精细化管理,仅仅是针对“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现实提出的治税理念,尚未形成一套系统的促进税收精细化管理贯彻落实的制度体系,甚至对“税收精细化管理”亦未曾进行准确定义。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税收精细化管理进行进一步探讨,追溯其理论渊源,定量分析税收征管因素在我国税收增长中的作用,并针对我国征管现状提出改进建议。

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理论基础

税收精细化管理就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纳税人实际状况,将企业管理与公共管理相融合,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税收精细化管理目标包括管理对象精细化、管理手段精细化、管理内容精细化和考核评价精细化等。从理论渊源上讲,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在汲取现代西方管理中的流程再造理论、精益生产理论、纳税遵从理论和公共管理理论等理论成果而逐渐演化发展起来的,并与税务部门工作实际相结合产生的一种管理办法,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对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

( 一) 流程再造理论

流程再造理论是美国首创的关于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一种新的理论和方法。简而言之就是以生产流程为中心,重新设计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及运作方式。为了能够适应新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必须摒弃已成惯例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方式,以生产流程为中心,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方式进行重新设计。通过对企业原来生产经营诸环节进行全面调查和细致分析,将其不合理、不必要的环节进行彻底之变革。根据流程再造理论在税收精细化管理中的运用,需要对税务部门的外部征管流程和内部控制流程,按精细化的要求,彻底改造、剔除不必要的税收管理环节,以税收工作流程为中心,重新整合设计外部征管及内部控制方式。

( 二) 精益生产理论

税收精细化管理发轫于精益生产理论。精益生产源于丰田生产方式( TPS) ,丰田公司认为,在等待、搬运、工艺流程、安排库存等环节及由于生产过量、产品缺陷等原因,如果管理不当均会造成浪费,这些浪费对企业生存发展足以致命。要有效减少浪费,需要在生产、库存、作业再分配等各环节精益求精,实行精细化管理。实行精细化管理给丰田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回报,其生产与管理方式也引起了理论界的高度关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组织了 14 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历时 5 年,对丰田制造方式进行探索、总结及提炼,并将该生产方式称之为精益生产。精益生产的理论和方法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迁、广为传播,并跨出了制造业领域,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在交通运输业、服务业、软件开发等行业得以应用与发展。税收精细化管理将精细化管理理念应用到税收工作中,吸收精益生产理论的精髓,避免粗放式管理,提高征管效率,降低税收成本。

( 三) 纳税遵从理论

纳税遵从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使自身行为符合税收政策意图和税收立法精神,准确计算应纳税额,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纳税遵从理论源自美国,主要包括对税收遵从度的研究和对遵从成本的研究。按纳税遵从度理论,纳税遵从主要分为三类[12],包括由于担心因逃税而受到处罚的防卫性遵从、由于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十分严密而无机可逃的制度性遵从、由于对履行纳税义务的正确认知及获得高质量纳税服务而产生的忠诚性遵从。纳税遵从度可用四个指标来衡量( 理查德•伯德、米卡尔•卡萨内格拉•韩舍尔,1994)[13]( P136 -204): 包括潜在纳税人和登记纳税人之间的差额、登记注册的纳税人与实际申报的纳税人之间的差额、纳税人申报税额与根据法律应缴纳税额之间的差额、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之间的差额。西方学者研究认为,影响纳税人遵从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税收征管水平。税收征管水平越高,就越会对纳税人形成威慑力。纳税遵从理论对税收精细化管理具有以下启示意义: 税务部门要通过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对纳税人进行有力的监控,增加纳税不遵从的风险成本,促进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收法规,提高纳税遵从度,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 四) 公共管理理论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手段,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工作绩效和公共服务质量,以实现社会福祉与公共利益。公共管理作为公共行政和公共事务重要组成部分,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强调政府、公民、企业多方主体的互动以及在公共问题上的收益共享、责任共担。公共管理理论既重视制度、法律的前提作用,更关注管理战略、管理方法的合理运用。税收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部分,公共管理的理论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基石,为税收精细化管理指明了原则和方向。

三、我国税收精细化管理现状的实证分析———以税收征管对税收收入增长贡献率为例

影响一国税收增减变动的因素有很多,如 GDP 规模、价格水平、产业结构、税制结构与税收政策、税收征管能力等。其中,税收征管是影响税收增减变动的重要一环,其对税收变动的影响分析在税制设计、税负分析、税收征管水平测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此处通过分析和分解影响税收收入的各种因素,测算税收征管因素对我国税收增长的贡献率。

( 一) 实证分析思路及方法

在税收征管对税收增长贡献率的实证分析中,首先描述税收变化量计算公式,并在此基础上对引起税收变动的因素进行分解,结合相关数据测算出各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从宏观经济的角度看,税收直接取决于经济规模、价格变动和税收占名义 GDP 的比例。据此,可设定如下关系式:Ti= Gi* Pi* Ri( 1)其中: Ti表示第 i 期的税收收入; Gi表示第 i 期实际 GDP( 按上年价格计算) ; Pi表示第 i 期的 GDP 价格平减指数; Ri表示第期税收收入占名义 GDP 的比重; i =1,0 分别表示本期与上期。对( 1) 进行因素分解,有:T1T0=G1* P1* R1G0* P0* R0=G1G0P0* P1*R1R0=G1R0G0P0R0*G1P1R0G1R0*G1P1R1G1P1R0=G1R0N0R0*N1R0G1R0*N1R1N1R0( 2)其中 Ni表示第 i 期的名义 GDP( Ni= Gi* Pi) 。公式( 2) 表明,税收增长率等于本期实际 GDP 增长速度、GDP 价格平减指数与税收收入占名义 GDP 比重变化的连乘积。对( 2) 式两边取对数可得:lnT1- lnT0=[ln( G1* R0) - ln( N0* R0) ]+[ln( N1* R0) - ln( G1* R0) ]+[ln( N1* R1) - ln( N1* R0) ] ( 3)公式( 3) 表示为税收增长率的影响因素,若考虑影响税收绝对额变动的影响因素,则可作以下转化:T1- T0= ( G1* R0- N0* R0) + ( N1* R0- G0* R0) + ( N1* R1- N1* R0) ( 4)即: 税收收入变化量 = 由于经济增长增加的税收收入 + 由于价格上涨增加的税收收入 + 由于税收占 GDP比重变化增加的税收。根据上述影响税收的各因素可知,经济增长主要指 GDP 的增长,表现为上期名义 GDP 到本期实际 GDP 的变动( N0G1) ; 价格变动主要指 GDP 平价指数变动,表现为本期实际 GDP 到名义 GDP 的变动( G1N1) ; 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主要是指产业结构变动、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因素变化等,表现为上期到本期税收占名义GDP 的变动( R0R1) 。特别指出的是,虽然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因素包括因素较多,但通过具体考察某一产业的税收增长情况可剔除产业结构变动影响,而且税收制度变化一般较为缓慢,在实际分析中予以忽略,此时可将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因素简述为征管因素对税收变化的影响。如果我们分别计算税收增长额、经济增长对税收增长的贡献和价格变化对税收增长的贡献,就可以匡算出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对税收增长的贡献。这样就为分析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的影响程度提供了一种计算思路。

( 二) 数据检验。按照 2001 -2010 年《中国统计年鉴》及《中国财政年鉴》相关数据,根据前述税收增量因素分解方法计算得到结果如表 1、表 2 所示。表 1、表 2 显示了影响我国税收收入变动的因素变化趋势。从经济增长、价格变动和征管能力三个因素比较来看,近十年来价格变动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最大,2008 年前价格变动因素所引致的税收增长呈逐年上升趋势,并在最近两年维持高位震荡格局。2010 年由于价格因素导致的税收增加占税收总增量的一半以上( 58. 15%) ,即有过半的税收增长是由于价格上升导致的“名义性增长”; 除价格因素外,经济增长因素和征管能力因素在促进税收增长的贡献率的重要性上处于交替变化趋势。从税收征管能力提高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来看,近十年来呈现出先升后降再升的“M”型变动趋势,随着税收管理手段和信息化水平的逐步提高,税收征管对促进税收增长的影响日益凸显,在 2007 年最高峰时贡献了 3364 亿元的税收增长,但由于税收增长的长期性因素在于经济增长带来的税源增加,税收征管效应在征管能力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前难免“后劲不足”,在2007 年后呈现缓慢递减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应高度重视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长的影响,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提高征管水平,以保证税收的健康、可持续增长。

四、税收精细化管理目标

强化税收征管是促进税收增长的重要因素。从上述分析可知,虽然我国税收征管水平较之以往有了较大幅度提升,但总体仍处于粗放式管理状态,具体表现之一是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收的贡献率不高。2002 -2010 年间税收征管对税收增长贡献率最低年份不到 5% ,最高年份也仅为三分之一左右,平均贡献率为21. 34% ( 表 2) ,明显低于价格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大部分年份也低于经济增长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 其二是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收的贡献率在年度间波动较大,且呈现震荡下降趋势。从表 2 可知,税收征管对税收增长贡献率在年度间呈现剧烈震荡格局,年度标准差为 9. 80,分别高于 7. 12 和 8. 80 的经济增长因素和价格因素对税收增长贡献的年度标准差值,在税收增长的三种因素中是最不稳定的,表明税收征管力度不稳定、不连续,无法形成对税收增长贡献的合理预期。此外,税收征管贡献率在近年来呈缓慢下降趋势,从 2002年的 36. 19%下降到 2010 年的 16. 71%,表明税收征管水平提高乏力,对税收增长的影响式微。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收的贡献不大,表明税收征管某些环节可能存在缺陷,需要借助更先进的税收管理理念和方法来提升。此时学界提出的“精细化管理”概念应运而生,精细化管理是实现税收管理集约化、信息化的内在要求,是克服粗放式管理的必然选择。根据我国具体国情,税收精细化管理目标主要包括管理对象、管理手段、管理内容和考核评价的精细化等方面:

( 一) 实行科学分类,实现管理对象的精细化

管理对象精细化就是针对不同情况的纳税人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即对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为此,需制定切实可行的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根据纳税对象规模大小、行业类型、税种、经营方式、组织方式、信用记录等情况,在纳税信用分级管理基础上,制定和实施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集中力量解决矛盾主要方面,特别是对税收流失相对严重的行业、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及信用等级较差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管理,以实现精细化管理。[14]以企业规模分类为例,对大型企业,应根据大企业信息化程度较高优势,充分利用电子报税、税控装置等现代化管理工具,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以及物流、资金流信息,综合评价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纳税能力; 对中小企业,税务机关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行业分类管理。从不同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及涉税信息的分析入手,分行业确定监控指标体系,并运用合理的分析方法和模型对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 对个体工商户,要深入推行电脑定税和定税公示制度,并进一步推行重点监控,特别是重点行业( 如移动通讯、建材、家具等) 和个体工商大户的税收管理,严格限制没达到起征点的情况,以保证税收收入,公平税负。

( 二) 提高科技含量,实现管理手段的精细化

以信息化为导向的手段精细化是管理精细化的前提。要提高税收管理精细化水平,应将信息技术引入税收监管,充分发挥税收征纳系统、税收征管数据库和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作用。有几项工作需要深入研究: 一要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注重通过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使用等环节收集纳税人的基本信息,保证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同时应广泛推行纳税人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等电子申报方式,扩大信息采集的渠道和范围。二是做好与其他职能部门的信息情报交流交换工作,建立统一入口的纳税人信息系统平台,加快建立同银行、财政、工商、海关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三要适时对涉税信息进行检查更新,确保涉税信息质量。定期对税收征管数据库进行清理,将“失真数据”、“垃圾数据”及时从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清除,保证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 三) 强化基础管理,实现管理内容的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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