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合同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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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合同管理

篇1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5-0093-02

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利益和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等,进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手段。加强合同管理,对承包方和发包方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大规模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表明了在我国实施合同管理的迫切性。从承包商的角度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条件更加苛刻。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合同管理包括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由于建筑市场的竞争激烈,建筑队伍和建设规模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中占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嫁到承包方身上,承包方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而这些行为不同程度的都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如果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在合同里没有加以约束,很容易带来矛盾和纠纷。同时由于建设项目施工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如果合同不能严格履行,就容易使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而要调节这些争执和纠纷,就必须依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价款变更条款、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顺延工期条款,因此严格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施工行业行为的关键。

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现象,比如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者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限监督和控制。当出现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时,就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约合同规定。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以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首先要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建设。如果不重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制度不执行,会对合同工作带来很多弊端。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合同法》是建国以来,特别是开放改革以来,合同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合同理论的实际运用。分则对合同作出了专门的法律规定,更有利于我们企业规范自己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之中。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其次是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合同承办人员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如果将合同管理视为简单的事务性工作,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甚至将合同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比如合同索赔就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要求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掌握合同的相关规定、条款,而且要熟悉工程图纸、施工工艺、建筑技术、建筑材料、还要会工程预结算。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素质建议做好以下几点:⑴ 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⑵ 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⑶ 选送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⑷ 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承办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途径,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语文水平和业务能力

再次是重视合同后评估。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四是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合同管理涉及到政府、企业和一些专业机构,它是一项既复杂又不容忽视的工作,希望建筑行业能够严格合同管理,规范建设行为,使建筑市场的发展能够健康而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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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随着我国七十年代的改革开放和九十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得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人们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家族观念深入人心,任何人从内心里都渴望有一个家。也正是由于这种观念的存在,建筑行业一直是我国的热门行业,要想建筑行业进一步发展,就必须提升整个建筑行业的质量,才能保证整个建筑行业的竞争力。

2合同管理概述

什么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职能之一。为获得项目所需资源(包括人力、厂房、设备和材料),以制造出最终产品而进行的对供应商的监测。在有多个供应商为项目提品和服务时,那么合同管理还须协调各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包括确立战略、建立信息系统、确认所需资源、征集并挑选建议或发出招标邀请并授予合同,而后管理最终合同。与项目管理程序紧密相关。需要监测合同进程,执行计划,跟踪成本,测量输出,批准变更,采取纠正措施,并报告出状况。”这是《管理学大辞典》对合同管理的解释。在建筑工程中的合同管理,需要明确多方面的问题,包括合同金额、合同范围、工程质量及工期,明晰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并为项目控制及解决纠纷提供重要依据和证据。所以,要重视工程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它在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占据核心地位,就像一个军师一样,要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

3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3.1合同双方缺失法律意识

合同双方缺乏法律意识,在制定合同的时候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来执行,缺乏法律的保障,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能很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很多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的条款,并没有明确,许多黑心商家钻法律的漏洞,故意遗漏,另一方在签订合约的时候也没有细看,就稀里糊涂的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一旦出现什么问题的时候,自己的利益会遭受巨大损失,赔了夫人又折兵,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想索赔又无处伸冤,这加重了合同管理的难度,难以保证项目工程的实施。

3.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国在合同管理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太规范,而合同就是两方面或几方面在办理某事时,为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共同遵守的条文,需要严格的制度来约束,我国在这方面制度不健全,很多企业就会钻漏洞,这样很难保证另一方的利益。一旦出现什么问题,在合同没有明确标明责任人的情况下,会互相推卸责任。任何人都可以签订合同或随意修改合同,制度不严谨,权责不够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很难保证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这会是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一大阻碍。

3.3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我国缺乏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员,很多公司这方面的工作都是由行政文员来完成的,这些行政文员大多文科出身,缺乏合同管理必备的合同管理知识、财务知识、法律知识等,尤其是建筑行业还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知识,他们对理工知识匮乏,在完成工作的时候很难保质保量,总会有遗漏的地方。对涉及到法律相关的知识没有具备,很容易出现法律漏洞,让签约的另一方钻了漏洞,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难以保证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

4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应用

4.1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合同网络图,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复杂多样,以及参建的内容也各有不同,那么其中涉及到的合同也就不尽相同,包括招标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总包合同、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及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专项分包合同。要整理清楚各个合同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个合同网络图,一环接一环,环环相扣,明确各个参建单位所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避免出现相互争夺利益和推卸责任的情况出现。

4.2编制严谨完善的合同文件,根除潜在风险

各个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需要合同来互相约束,确保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这就需要合同能够有强大的约束力,这就使得合同必须编制合法、完善、严谨,对责任双方能够明确,权责统一,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同上要明确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义务,对于最后收益划分也要由明确的标注,对于建筑花费更要明确标注,一旦出现什么问题会有责任人进行处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使自己的收益能够得到最大化。

4.3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在企业合同管理方面,要招募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建筑工程知识,合同管理知识,法律知识以及财务知识,这样的管理人才制定的合同才能更加完备,不会出现什么的漏洞,当然这些知识并不是说一个人全都能具备,这是需要一个团队的力量,众人拾柴火焰高,在招募高质量人才的同时,不要忘记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建设一支高质量,专业性强的管理团队。同时企业内部也要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及时建档,建立一支专业的管理团队。

5结束语

随着我国七十年代的改革开放和九十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得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人们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衣食住行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要求,生活中的任何行为都离不开这些方面。住是人们安身立命的根本,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家族观念深入人心,任何人从内心里都渴望有一个家。也正是由于这种观念的存在,建筑行业一直是我国的热门行业,要想建筑行业进一步发展,就必须提升整个建筑行业的质量,重视合同管理,才能保证整个建筑行业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黄黎明.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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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制度与合同管理的应用促进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市场机制的构建与完善,促进了建筑行业向着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受到发展时间的限制,我国建筑招投标实施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定的不足,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入的分析探究。

1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积极意义

(1)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意义。其一,规范市场体系。我国传统的建筑交易方式为任务分配形式,这种方式会导致工程造价出现严重的偏差,并且缺乏灵活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交易方式已经无法适应越来越开放的市场环境。而招投标制度在建筑行业的使用,构建了一套适应市场的交易体系,实现了建筑工程的商品化。不断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使得工程造价更加的科学、合理。此外,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国家可以对建筑工程的实施进行更加高效的监管。其二,促进建筑行业的稳定发展。在建筑行业采用招投标制度可以使得市场竞争机制更加规范,对建筑企业产生一定的激励作用。为了中标,建筑承包企业必须不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升技术以及工程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良性的竞争可以促进建筑行业的技术更新换代以及先进设备的研发,促进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同时,招标单位可以选择更加优秀的中标企业,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2)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对工程合同的管理不仅仅限于工程准备阶段,还要将之贯穿在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之中。此外,加强合同管理可以促进合同的严格落实,对合同中的所有内容进行科学的管理,还要针对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避免出现严重的经济损失。合同体现了当事人双方的意愿,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建筑工程的合同就是针对工程中的各项事物而订制的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在建筑工程的管理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工程的顺利完成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建筑工程来说至关重要。

2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措施

建筑行业的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可以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分配,促进建筑行业的稳定发展。虽然我国制定的相关的法律制度对市场进行规范,但是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工作仍旧存在一定的不足。本文将针对这些不足提出几点措施以供参考。(1)构建完善的招投标制度。想要构建完善的招投标制度必须要实现管理与监督的分离,对权力合理的分化,针对不同的分工建立相应的主管部门。例如,招投标管理办负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同时还要设置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等办事机构。各个部门相互独立,隔绝一切利益关系。此外,还要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性,通过区域融合以及行业融合实现统一。特殊情况下,为了提升工作效率,可以将相关部门进行合并或是细化职能部门。(2)建立投标组织机构。在投标机构的基础上,建筑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企业内部的投标机构,掌握一定的投标技巧。在构建投标组织机构时一定要进行精确的分工并明确相关权责,促进各部门之间的良好配合。建立投标组织机构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获得项目,因此其构成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知识水平,从而促进企业的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为了对投标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投标企业要重视标书的编制工作。在编制标书之前,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的了解分析,牢固的掌握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图纸设计以及工程量清单,对相关合同的条款进行细致的阅读,充分了解招投标双方的责任以及义务。此外还要对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实地的勘察,全面的了解现场的各项情况。之后将所有因素综合考量,开展标书的编制工作,确保标书的质量。此外,投标企业不得为了提升中标几率,采用非法的手段进行竞争。在进行工程报价时,投标企业可以结合市场的情况综合考量其中的利弊,进行科学的预测,增加中标机会。(3)构建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主要包括投标报价、工程量风险以及合同风险。这些风险与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合同管理等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只有通过科学的分析以及预测才能实现有效的防范。因此,想要构建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必须认真的研读招标文件,结合市场因素进行合理的工程报价。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应对的措施,避免出现严重得到经济损失。(4)加强过程管理。加强对招投标过程中合同的管理,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工作,保障业务较好的完成。此外,对评标环节进行严格的规范,加强评标过程的监督工作,提升评标专家的综合素质,提高评标工作的质量。

3结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的方面,要积极的进行探索钻研,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有效的提升管理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

作者:刘彦荣 单位:乌兰察布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参考文献

[1]薛.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讨[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1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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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合同是现代经济往来最主要的形式之一,企业能否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成败。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着来着国内和国外的多重竞争压力,更需要努力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从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然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体系不完善、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忽视合同变更权利等问题依然较为常见,需要企业继续开展多方面的工作来加以完善。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1.建筑施工企业合同体系不完善

1999年,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牵头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用于规范合同双方的市场行为,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经济秩序。同年,我国又颁布了统一的《合同法》,对于合同管理提出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然而,从近些年来的情况来看,已有的三种合同文本仅涵盖了施工、勘察设计以及监理三方面的内容,已经无法满足不同工程类型的需求。此外,以总价方式作为工程定价方式同样也不适应于建筑工程的多样性。建筑施工企业合同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也间接导致了一些诸如口头合同在内的情况产生。

2.建筑施工企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总结过去十几年来建筑施工企业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的法人代表以及管理人员不了解,或者不重视涉及建筑行业的《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文件,并且没有将合同管理融入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之中,这直接导致了企业诸多的合同纠纷,从而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合同意识,忽视合同管理,往往不去深究签订合同的条款,直到发生争执和索赔时才引起重视;二是合同管理不规范,没有制定科学的工作程序和严格的规章制度,直接导致合同管理的混乱局面;三是签订合同更多的成了一种形式,补办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了权责不分的纠纷情况。

3.建筑施工企业忽视合同变更等权利

合同变更是建筑施工企业经常遇到的情形,主要有内容变更和主体变更两个方面,用以确保合同的履行。然而,建筑施工企业往往忽视合同变更等权利,没有能够很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还体现在企业间来函和去函的管理上,同样没有作为合同管理的一部分加以保管。此外,如果发包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建筑施工企业往往由于害怕单方面停工造成违约,而未能行使抗辩权停工,从而造成垫资施工等问题。

三、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1.增强法律意识,完善建设合同体系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竞争激烈,为了抑制无序竞争,营造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国家已经逐步加强了对于建筑行业的立法和执法力度,除了进一步规范建筑行业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还加强了对于建筑行业配套法律如《担保法》、《仲裁法》的完善,以及具体实施细则的制定等。然而,很多建筑施工企业还未能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尤其是法人代表和管理层人员,需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的学习,并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逐步建立完善的建设合同体系,保障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2.建立现代管理机构和模式,强化履行监控和结算管理

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强化法律意识,加强对于合同管理的重视,从而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合同应当实行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管理,以及各部门分别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其中,企业法律顾问部门对合同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而各部门、单位还要根据自身情况,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负责本部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为了保障合同的有效及时履行,还应当加强对合同的监控和跟踪管理,对于发现的影响履行的因素要进行及时的反馈,以便有关单位尽快做出回应。此外,合同结算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同样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这样一来,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可以及时的行使企业自身的权利,维护企业正当合法的利益。

3.加强相关人员法律培训,利用网络实现管理科学化

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了合同管理的质量,鉴于此,建筑施工管理企业需要严格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并开展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企业不仅要要求合同管理人员熟悉《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建筑行业相关法律《仲裁法》、《担保法》等也需要加强了解。除此以外,合同管理人员还需要有选择性的了解一些涉及建筑行业的国家经济政策,以及建筑行业的发展情况等,从而更有效的开展合同管理工作。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普及,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实现合同管理的信息网络化,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推动合同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

四、结束语

面对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国家应当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完善建设合同体系,企业应当建立现代管理机构和模式,强化履行监控和结算管理,并加强相关人员法律培训,利用网络实现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参考文献:

[1]李现扬.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探讨[J].建材发展导向,2013(4)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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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统建筑施工中存在着轻视合同的弊端

施工合同对于施工具有一定的预见性、约束性,而传统的建筑施工中往往就存在着忽视合同的弊端,进而导致经常出现经济纠纷。现实中很多承包商认为和业主搞好关系没有必要履行正规的合同文本,只是简简单单的就拟定了合同,没有切实的了解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亦或没有完全明确施工方和业主的应有的权利和应付的责任。此时一旦施工中某一环节出现了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到施工的质量、进程和责任归属等问题,最终给建筑施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会给承包商带来了无法挽回的合同风险。

2、管理人员拟定桌上桌下双面合同的现象

通常来讲,其中桌上合同是指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人签订合同,然后到公正部门来公正,在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由此来证明施工合同的有效性和正规性,但是主要目的是为了应付上面有关部门的检查;桌下合同即是指建设单位和施工人签定的施工合同不够正规,并不具备应有的法律效应,这将严重扰乱建筑行业的经济秩序,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同时给建设单位和施工人正确的履行合同埋下很大的隐患,这也是目前建筑行业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另外不正规的施工合同,大都不合乎法律,进而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结算造成严重的影响,并最终导致经济纠纷、三角债等诸多不良现象的产生,此种现象的产生都与相关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素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3、忽略合同的管理制度建设的弊端

在建筑行业里往往存在着对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不够重视的弊端。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合同的拟定、合同的签订及合同的履行等都起着非同寻常的重要作用,而在传统的合同管理中由于忽略了管理制度的建设,从而影响到工程的效益,甚至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二、传统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通过上述对传统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弊端的分析,我们有必要对传统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通常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产生是由多方面因素共同造成的,其具体内容如下:

1、传统观念导致合同风险意识不足

在现如今的建筑行业里,部分企业对施工合同管理所持有的传统观念,是导致施工合同管理中弊端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许多建筑行业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管理仍带有计划经济时期的色彩,即施工任务是由上级根据地域分工而下达的,在此基础上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时只需按部就班的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即可,不必考虑经营效益、经济风险等问题。由此,计划经济年代实质上是不存在施工合同一说的,所以对于传统观念也就没有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然而现如今的建筑行业已逐步走向市场经济,即施工任务不再由上级下达,而是通过竞争来实现的,在此种情况下无疑会加大各个施工单位的竞争压力,他们必须承担起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风险,从而明确的体现出施工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2、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

建筑施工合同通常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并且其所涉及的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所以建筑工程中施工合同管理人才的缺乏,将直接影响到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性,进而导致施工合同管理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并在无形中增加了风险。随着我国《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对建筑业中的合同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或未经过正规培训的合同管理人员,往往不能有效把好合同拟定或签订的质量关,并且在工程施工中也不能切实的做好合同管理(尤其对合同变更的管理),亦或是不具备熟练掌握并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能力,而导致在进行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上有所欠缺。由此足以说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将导致施工单位经济风险问题的产生。

3、缺乏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目前传统施工合同问题产生的原因涵盖了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因素,即不能有效的实现合同规范化、科学化及法制化的发展要求。合同管理的不完善性其中一部分因素也是由上述两点原因所引起的,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传统合同管理存在的滞后性,一直处于合同管理客观要求之后。合同管理发展至今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完善,从完善到形成制度的3个发展过程,合同与合同管理并非同一概念,而合同管理制度的形成将对合同与合同管理进行细致的总结,所以施工企业或单位在出现合同相关的问题时,应加大对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视。

4、合同法律因素

导致问题产生的合同法律因素包括施工单位的合同法律认识不足和我国合同法律出台滞后两个方面。从我国合同法律法规的出台来讲,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业不断的在发展,而与之相关的合同法却屡屡滞后,从而导致合同管理中问题的产生;另外由于合同法出台的滞后性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施工单位对合同法律的认识不足。

三、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设想

建筑建设工程中,施工合同的管理师整个工程项目的总纲,同时更是和谐调节施工单位和业主间利益关系的最佳方案。为有效的避免工程中施工合同出现问题,提出以下两点设想:

1、有效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据上文所述,有效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已成为加强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可以通过高起点选择的合同管理人才,高起点人才即指同时具有职业素质和专业素质的人才,并且根据市场发展不同时期的不同需求,适时适当的组织合同管理人员的在职和培训,以此来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另外在合同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定期的对其工作及学习内容进行监察,同时鼓励其参加相关的法律考试等活动,对于专业技能水平较高、不断进取的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嘉奖,以此来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实现高质量的合同管理。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并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于防止合同问题的产生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下,竞争压力较大,应积极的根据我国的《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即企业通过建立由上而下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对合同的全面管理。例如,目前部分企业不但总公司有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而且在每个分公司也拥有独立且完善的合同管理部门,以此来实现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能够遍及企业的各个层次和角落。除此之外,企业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将合同管理彻底的深入到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每个环节,从而切实的做到每个合同环节的管理都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将有效的降低合同风险的存在。最后,企业还可以通过不断的参与“诚信合同”等相关活动,以此来加强自身的竞争力。

总而言之,施工合同的管理在整个工程建筑中占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所以企业要避免因合同而产生的问题,就应切实的将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首要任务。不同的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合同法》为依据,建立并健全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并有效的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从而确保企业在充满竞争的市场经济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杨亮亮.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现代商业.2009.10.

[2]吕景祥.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及对策.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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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的发展关系着国计民生,施工合同管理以法律条款形式规范和约束建筑项目施工行为,是保障施工质量、降低施工成本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不断发展,为了更好的满足建筑市场发展需求,应特别重视施工合同管理,明确施工单位的职责和权利,减少项目纠纷,加强施工成本控制,不断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1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具有工期长、工序多、施工复杂等特点,实际施工时还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出现各种问题,若建筑项目合同双方没有按照严格合同内容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不仅会影响建筑项目的正常施工建设,而一旦建筑项目出现施工问题,还会引起合同双方相互推诿,使得合同约束作用不断弱化甚至丧失,难以达到施工合同管理目标。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保障建筑项目施工建设必不可少的一环。施工合同签订时,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规范,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限,结合具体建筑项目的情况设置合理条款,保证发包方和承包方都能够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另外,施工合同管理除了直接关系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而且对于建筑项目施工质量、成本和进度也有着重要影响,例如如果建筑项目合同中没有对于各种施工材料的规定,承包方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往往会使用一些廉价但质量无保障的建筑材料,这样必然会影响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并且如果施工合同没有明确规定项目竣工日期,也会影响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从而降低经济效益。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推动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建筑项目顺利建设的关键,应积极健全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2建筑项目合同管理现状

2.1缺乏管理意识

很多建筑项目施工单位没有真正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不仅缺乏建筑行业法律知识,并且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低不平,合同管理效果较差。在实际项目施工中经常出现合同违约情况,有些不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以假名义或违法签订项目合同。由于一个建筑工程包括若干个工程项目,而某些大型承包商中标以后再将小工程项目分包给小承包商,而这些小承包商对于建筑项目施工合同的意识非常淡薄,并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经常出现恶意竞争现象,无法保障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加之我国建筑领域有些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在没有法律规范的条件下,经常影响建筑项目的正常施工。

2.2合同条款不明确

条款内容是建筑项目合同的核心,由于建筑单位和承包商不重视项目合同,或者合同制定没有经过专业法律人员把关,使得项目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这就导致有些人利用项目合同漏洞谋取利益。建筑项目合同制定是一项非常专业、复杂的工作,其涉及多项内容和多方面知识,而有些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偏低,对于工程造价控制、建筑领域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内容了解不深,因此制定的建筑项目施工合同在内容条款方面模棱两可甚至存在歧义,严重影响了项目合同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2.3合同管理不到位

虽然近年来建筑行业快速发展,但我国建筑市场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合同管理落实 不到位。相关建筑项目施工各单位没有建设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甚至没有专门管理项目合同的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实际的项目合同管理非常混乱。同时,某些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的落实不具有切实可行性,合同管理处于静态状态,不能根据建筑项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调整,实际的合同管理流程不具体,也没有及时评估或者跟踪项目施工,直接影响了合同管理效果。另外,缺少项目合同履行手续,无法有效开发建筑资源,造成项目合同执行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建筑项目的顺利、正常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3.1强化合同意识

为了提高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必须强化建筑单位的合同意识,规范建筑项目的施工建设。在制定项目合同时,应由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负责,结合建筑项目具体情况,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普法教育,相关管理人员应全面掌握建筑领域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和法律意识。同时,加强项目合同评审,全面汇集专业工作人员的智慧、经验和知识,客观、科学地分析项目合同利弊,从源头上降低或杜绝建筑项目合同的法律风险。加强履行项目合同风险控制,认真收集索赔证据,强化证据意识,确保证据资料严谨完整、签章齐全、结论清晰,减少建筑项目纠纷。健全岗位责任制,对于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岗位落实责任制度,对管理人员的奖罚、权限和职责进行明确,强化内部竞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规范合同条款内容

建筑企业领导应根据建筑项目合同管理要求,选择熟悉会计财务和项目造价管理的专业人才。根据建筑市场变化和企业自身情况,做好合同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加强个别研究和集中学习,提升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养,不断提高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建筑项目期限、建设要求、项目种类等,规范合同的书写和制定,提高项目合同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明确合同双方的利益、权利和责任,制定严谨、完善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建筑市场发展要求,创新合同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水平。

3.3加强合同管理

结合建筑项目的实际情况,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建筑项目合同内容,消除合同漏洞,确保建筑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同时相关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设立相关机构,加强项目合同审查、登记、整理等管理,做好检查和统计,建立项目合同台账。结合建筑项目不同阶段的施工要求,采取有效管理控制措施,实现项目合同的动态管理。加强合同执行监督,保障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实现良好经济效益。

4结语

建筑项目合同对于合同双方具有强制约束性和规范性,对于建筑项目施工建设起到指导、规范的重要作用。针对当前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出现的一些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和优势,积极打造精品建筑项目,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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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管理风险及成因

(一)技术支撑问题

建筑合同管理技术条件不足,对合同管理缺乏科学的引导机制,限制了合同管理数字化发展水平,这些都是限制行业改造难度的关键。面对信息化发展趋势,建筑企业尚未构建科学的管理方式,对不同类型合同项目失去了创新管理平台,这必然会影响建筑工程的发展进程。建筑工程作为一种新的建筑工程市场化方式,很受人们的关注,在建筑工程市场化市场的逐渐扩大下,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城市作为著名的建筑工程市场化城市,而且用户很多,有一定的市场潜力。要综合分析项目合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对策,分析其现状存在的问题,并解决问题,达到促进城市建筑工程市场化发展的效果。

(二)产业配套问题

现有建筑行业模式相对落后,产业规划与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导致合同管理体制达不到预期状态,从而影响了整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合同管理机制与产业配套模式不符合,限制了各种类型的项目体系,这些都会影响城市建筑行业改革与发展。例如,相同城市地区的合同方案中,对建筑质量标准及要求不一样,这些都限制了区域性的产业发展,不利于整个企业合同编制与实施。再如,建筑工程发展必须要建立“共享式”的网络平台,促进企业与企业、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信息资源融合,合同项目无法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限制了各类型合同内容编写与调整,无法达到信息资源共享目标。

(三)合同人才问题

人力资源缺乏时代,企业更重视人力资源评估及需求,这些都会影响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面对现有人才结构机制,合同编写与规划需要从多个方面开展工作,才能更好地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为合同管理与改造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但由于合同编制体系与调整需求,现有人才资源无法达到合同管理标准,也限制了合同内部条款实施与应用,这些都降低了项目管理与控制的难度。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城市地区发展建筑工程行业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引进机制不健全、规模化产业结构不协调等,这些都是限制城市地区产业结构发展的主要因素。

三、建筑企业合同分析控制的对策

(一)“建筑企业”目标市场及定位

第一,分级管理,提升合同层次。建筑工程合同要从不同角度开展管理,按照分级管理思想实施工作,从多个角度进行合同改造与分析,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项目工作。但是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合同管理需要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检验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这样才能保证项目管理机制的协调性,维持整个项目运行稳定。基于目标市场定位与控制引导下,项目管理机制要考虑风险系数,以不同类型的建筑体系为中心,采取相对应的控制方案,促进合同条款编制与运行的一体化。对于存在风险隐患的合同项目,要考虑企业未来发展及战略调整要求,共同打造全面性的风险控制流程。第二,专业维护团队,个性化服务。公司客户维护的前提是准确计量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公司风险所带来的潜在损失一般可以分为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和异常损失三种。预期损失是指在一般正常情况下,公司风险损失的统计平均值,是公司在一定时期可预见的平均损失。它是公司的经营成本而不是风险,通过拨备和产品定价进行预防。上市公司市场合同具有多变性、复杂性、风险性等特点,这些都是上市公司市场合同改造需要考虑的问题。此次研究,对建筑合同管理市场合同战略调整提供指导方向,为市场合同调整提供科学的指导方向,重点强化市场合同风险防范及控制,为上市公司经营改造提供了指导,以市场合同为基础完善客户议价体系,与客户实现共同成长。

(二)“建筑企业”产品策略

第一,主动合同理念。客户合同是基于客观事实的概述性理论,应在客观条件下建立有效的建筑企业合同模式。企业走市场化转型之路,并不是某个阶段对经营管理提出的要求,而是整个行业未来革新建设的必然趋势。城市地区作为国家经济建设的重点对象,必须要紧随时代潮流,挖掘建筑工程市场化转型潜在的价值意义,为市场化建设与发展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才能实现经营模式转型与改进。信息科技是建筑工程市场化发展的根基,这样才能维持企业经营模式的优化发展,带动经营效益稳步增长。设定主动合同管理模式,也是对产业经济改造的新要求,有助于实现企业规划与发展目标。第二,合同考评理念。不同项目在市场中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如何定位项目属性,能够指导合同管理的科学开展,为建筑工程公司创造丰厚的收益。属性定位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如交通、环境、需求等,才能编制出一套完整的市场合同方案。建筑工程开发全过程中,市场调研是不可缺少的工作,也是直接向开发商反馈市场需求的主要途径。比如,价格同等条件下,需要调查客户对项目环境、格局、空间等方面的需求,抓住项目推广优势,才能获得更多客户的关注。形象推广是项目定位、市场调研之后的环节,也是合同管理的终端,直接与客户面对面地展开合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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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综合了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项目内容进行了分析,并以此作为工程建设的标准,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展和进步。建筑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就双方的权责进行了规定,并以此作为约束,保证双方能够尽到责任和义务,以保证建筑工程顺利完工。建筑工程发展过程中,招投标工作确立了合作方,并结合招标理论,就合同管理相关内容进行界定,从而为建筑行业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1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订立是根据缔约人意思表达合意的状态。在进行合同订立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承诺理论。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就是要约和承诺,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达成,合同具备的法律效力才能够实现。1.1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见表达。从这一点来看,要约是当事人的需要,并且对当事人的意思进行表达。要约的者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为受要约人。要约的提出,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并希望签订合同者能够对要约内容予以遵守。针对于这一情况,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要约人签订合同后,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遵守[1]。同时,要约人需要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且针对于实际情况,对要约的内容予以具体化规定。1.2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对要约人意思的遵守。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进行合同制定过程中,需要对要约人提出的条件进行遵守,并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能够完成要约人的相关要求[2]。合同订立,必须具备承诺和要约两个条件,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够使合同具备法律效力:①承诺必须对要约人提出的条件予以确认,并自觉遵守相关要求;②承诺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对要约人提出的要求予以满足,若是未在期限内达到要求,视为承诺迟到,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③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保持一致性,要约人对承诺人未表示反对,则表示承诺有效[3]。

2基于合同管理的招标理论实际实践问题分析

合同管理是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的基础,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仍旧存在诸多问题。合同制定从招标理论出发,注重分析市场,把握博弈论、排序理论和可靠性分析理论,从而保证招投标工作更好地满足实际建设需要。但是招投标理论在实际实践过程中,受到相关因素影响,导致其很难满足合同管理的具体需要,从而给工程建筑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问题[4]。关于招标理论实际实践问题,我们可以从下面分析中看出:2.1缺乏合同意识,市场经济理论难以体现招标理论中,市场经济理论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下建筑行业发展必须把握的一个重点内容。建筑施工企业从原有的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这一过程中,合同意识有所增加。但是仍旧受到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这就导致一些建筑单位缺乏合同意识[5]。承包商在发展过程中,更加关注于经营承揽,拿到项目,是承包商考虑的首要问题。缺乏合同意识,导致对合同内容的关注度较低,这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可能无法考虑到经济性,从而使建筑成本增加,这一点与招标理论中的市场经济理论所违背。2.2缺乏对博弈论的考虑,导致合同风险较大承包商在与业主合作过程中,人情观念较强,对合同的关注度较低,认为所有问题都可以进行协商。在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缺乏对双方责任和义务进行有效规定,这就导致合作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双方受到经济利益影响,关系可能出现破裂,这给承包商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合同管理过程中,对招标理论中的博弈理论关注度较低,没有对双方的权责和义务予以明确,导致工程建筑风险加剧,造成工程建筑质量可能受到较大影响[6]。除此之外,人情问题的存在,也导致合同管理意识缺失,违背当下工程建筑行业发展规律。2.3可靠性分析理论关注度较低,桌上桌下两份合同现象较为普遍承包商在进行工程建筑合作过程中,一些承包商并未构建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或是这一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度较低,导致部门对合同缺乏分析,给工程建筑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同时,在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桌上合同具有正规的形式,并且符合合同签订的相关法律规定。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双方并未对合同内容进行真正履行,导致招投标的可靠性降低。这种情况下,由于缺乏合同管理,为双方履约埋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在工程建筑竣工后,可能存在质量、结算纠纷等一系列问题。

3基于合同管理的招标理论实际实践问题解决对策分析

3.1注重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强化合同管理项目法人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要注重把握招标理论,体现出市场经济的特征。项目法人单位要注重对合同管理知识予以掌握,并且能够灵活的运用招标理论,对可能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问题予以分析,加强对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工作。在合同内容中,就双方的权责予以明确,保证工程实际建设严格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切实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建设周期,更好地实现工程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3.2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降低合同风险招标文件在编制过程中,要注重对合同内容予以把握,保证合同内容更加明晰,能够与实际建设情况保持一致性。只有这样,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才能够针对于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招标文件编制,必须保证人员的专业性,考虑到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博弈关系,就双方权责予以明确,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根据合同内容,对双方的权责进行划分。同时,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使合同内容在具体的施工建设中得以有效应用。合同是建筑施工管理的依据,必须保证合同的完善性,对招投标双方的利益予以保护。3.3保证合同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加强招标理论的实际应用招标主要是指招标人为购买物资,发包工程进行其他活动,通过对标准和条件进行公布,邀请投标人进行投标,并择优录取。投标则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的投标人,提出自己的报价和相应条件对招标人进行回复的行为。招标投标在合同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是建筑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招投标行为,为工程建筑提供优质开放商,能够在成本和质量上,更好地满足实际建筑需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保证合同的可靠性,能够对合同进行有力执行。

4结束语

针对于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来看,在对问题解决时,要注重对招标理论进行应用,对实际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把握,保证问题解决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同时,要切实地把握招标理论内容,使其更好地指导实践,保证合同管理的效果和质量。

作者:郑重 单位: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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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工程项目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出现很多的法律纠纷。这种情况的发生可能会对企业经营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企业需要尽量避免纠纷的产生,同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一旦发生问题也可以根据合同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处理。本文就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法律纠纷对策进行阐述。

一、合同管理的意义

(一)经济发展的要求

我国各行各业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建筑领域同样如此。如今,建筑工程合同双方会根据合同履行各自职责,同时这种方式可以规范建筑行业的各种行为,保持建筑市场的经济稳定性。让市场经济对建筑行业市场管理进行宏观调控,能够让建筑行业更加健康的发展。

(二)行为规范的要求

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对其责任与权利进行界定。合同管理可以规范合同双方的各项行为,同时,一旦在建筑工程中出现问题,相关人员可以根据合同进行纠纷的处理。我国建筑行业各项制度虽然已经逐渐完善,但是仍然无法避免一些非法竞争等不好现象的发生,一些人会因追求利益而铤而走险,这时,需要通过合同对这些行为进行规范,避免纠纷的发生,将合同双方的矛盾进行调解,最终保证建筑工程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

(三)项目管理的要求

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具有很重要的规范作用。建筑方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对施工中所要使用的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如若在建筑工程中不能明确各种责任义务的归属,可能会导致建筑方无法对工程中的各项资源进行合理的使用和管理,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各种现象的发生。因此,合同管理对项目的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法律纠纷

(一)质量纠纷

承包方和发包方需要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各项标准,从而保证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但是,一旦建筑工程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则需要承包方与发包方负起相关的责任,否则可能会出现双方推卸责任的现象。第一,发包方如果在设计过程中出现失误,或是在施工环境、设备及材料管理方面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第二,承包方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合理的运用各项施工技术,施工的组织管理工作存在缺失,或是施工规划中存在失误等也都可能导致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

(二)工期纠纷

工期纠纷同样可能与合同双方相关。这种纠纷在实际的建筑工程中时有发生,工期的延误会造成一定的损失,而由哪方来承担责任或是双方责任承担比重如何界定则是人们需要考虑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发包方未能按期提供工程所需的各项物资、设备等,或是事先未能就场地拆迁等问题达成一致,最终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而产生的损失需要由发包方负责。而工程具体的施工组织管理出现失误以及技术方面的问题导致无法按时交工则需要承包方负起责任。除此之外,建筑工程的工期可能受到各种无法预测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些情况承包方和发包方并不能进行控制。

三、防范对策

(一)严格评审

工程出现问题时,需要按照合同进行相关的责任界定。如果制定的合同内容不合理可能导致其无法发挥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责任的功能。因此,在相关人员对合同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查时,需要对其中每一项条款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同时通过专业人士对合同中的漏洞以及责任归属不明确等问题进行修改,从而保证当建筑工程发生问题时,双方可以根据合同内容明确各自的责任以及保证责任界定的公平合理。

(二)严格调查合同方的资信问题

在工程的所有工作开始之前,评估人员需要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实力进行调查。评估人员需要保证发包方的运营状况良好,同时,也要明确其相关的责任负责人,并对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了解,最终确保发包方符合建筑工程的各项要求。另外,评估人员对合同双方的审查工作中,需要对企业的实力和资质进行了解,最终选择可靠的发包方和承包方进行合作,从而减少工期延误以及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发生,从根源上避免纠纷的出现。

(三)加强监督管理

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导致发生质量以及工期延误等问题时责任的界定工作比较困难。因此,监督管理人员需要对建筑工程的整个建设过程做好记录工作,以文字或是各种现代手段对合同双方的行为进行记录,这种做法保证当问题发生时,能够依据这些记录对承包方和发包方的责任进行界定,避免纠纷现象的产生。同时,监督管理人员需要对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对合同细节的完成状况进行了解和掌握,同时协调好各个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为建筑工程提供一个良好的建设条件。在建筑工程出现变动时,需要监督管理人员对变动的内容进行记录,避免之后产生法律纠纷。另外,还有一种因特殊情况而引起的纠纷,即“黑白合同”。这种情况是当事人为避税等原因签订内容不同的合同而导致的纠纷,监督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对这种情况的控制,当问题发生时按照最新的规定以中标合同为准。

结束语

当建筑工程出现问题时,需要通过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发包方与承包方出现法律纠纷时,可以按照事先制定好的合同内容进行相关问题的处理。因此,在合同制定时需要保证其合理性以及对承包方和发包方的约束效果,才能为项目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最终保证建筑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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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5(c)-0000-00

建筑工程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及与建筑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合同内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约束,并且有效的减少了社会上常常出现的劳资纠纷、责任纠纷等。

1 为什么要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管理

(1)推动建筑行业市场经济的发展

要使建筑市场规范化、合理化,就必须依靠建筑合同,因为建筑合同对建筑公司的行为有约束和管理的作用。在建筑管理中,如果没有具体的内容条款就无法行使其职能,但合同恰好弥补了这一缺点。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之中,一旦出现问题,工作人员就会互相推卸责任,产生纠纷,这会给建筑行业的市场经济带来一定的损失。

(2)适应激烈的行业竞争

工程建设本身是个竞争很激烈的行业,进行合同管理是为了适应竞争的需要。只有加强了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才能避免问题和纠纷的产生,促使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及时处理争执和纠纷,从而确保每一项工作的落实。提高建筑企业的竞争力,使之在市场上利于不败之地。

(3)为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

所有的建筑工程在施工进行之前都要约定合同,这份合同能够督促和制约双方履行应该尽的责任,只有让双方认真的履行了职责,才能够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工序、效率、技术等符合规范和要求。如果不重视合同管理,一切问题就会接踵而至,造成各种不良影响,所以建筑公司必须切实重视起合同管理。

(4)为建筑工程项目抓住核心

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合同管理是建筑企业管理的核心,只有抓住了这个核心,才能够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统筹和调控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并且达到一定的目标。

2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2.1完善合同管理的制度:一旦出现有关于合同的问题和纠纷,工作人员就会相互推卸责任。所以管理者必须首先强化合同文本的拟定,做好合同的制定、审核、复查、签订、总结等工作。一旦发现有问题或者容易出现纠纷的条款,应该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合同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合理处理或解决,防止合同中的文字和文本出现错误,引起纠纷和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将工作落实,并且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2 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合理的合同管理离不开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自身的职业素质是否良好直接影响工作的基础因素。所以必须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并且做好在职人员的后期培训工作,让他们具备专业的能力和素质。另外,公司还要根据市场的不断变化,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

2.3 如需变更合同,要及时的采取措施:建筑工程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多,如果合同的双方达成了一定的协议,需要更改合同,这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将经济风险降到最小。管理者要将相关的设计图纸、文字说明等进行收集,用来作为日后的依据和备案,对一些材料和使用材料的具体情况也要进行记录,做到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有据可依,有案可查。

2.4 进行总结工作:管理者要认真的开展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合同终止之后,管理人员还要做好相应的资料收集、保存的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同时还应该做出客观的评价,找出不足和差异,并分析其原因,以方便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

3 如何进行合同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的合同风险又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两种类型,它隐藏在整个合同的制定、履行、变更、转移的全过程中。建筑工程企业如果不做好合同风险防范的工作,合同中的风险将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一)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

合同的整个流程一般由调研、策划、拟定、审核、签署、执行等构成,管理者要明确这些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合理、科学的进行。另外,管理者还要对合同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监管,结束后还要对合同进行综合评价,正规、标准的手段及管理方法有利于防范合同风险。

(二)建立信用评价制度

信用评价体系是指促进合同的双方互相信任、及时沟通,确保合同的顺利签订与执行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能反映出合同双方的信用情况。因此,应该建立一个信用等级制度,对合同当事人的财务状况、合同执行情况、经营现状等进行合理、公平的评价,并且将这些评价输入到商业档案袋中,以方便建设工程单位,以后能够方便查看跟自己合作的公司的信息。

(三)建立风险预报制度

风险预报制度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措施,所以,建筑工程单位应该建立一个风险预报制度,对合同内容、合同对象进行分析和评估,一旦发现风险隐患,预报制度会自动的发出警报,使建筑工程单位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将风险和损失降到最小。相关人员要运用知识和经验,对各单位合同中的潜在风险、以及合同中的条条款款进行认真、复杂的审定,并且对如何化解风险进行详细的解说。只有实时的跟踪、反馈和预警,才能将损失降到最小。

4 总结与体会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工作,但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不能一味的效仿别人的案例,管理者必须根据实际来操作,监督和确保合同双方自觉履行条约。只有降低了合同风险,才能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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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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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建设工程管理中,施工合同管理非常关键,其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因此加强项目施工合同管理,能够促进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与维护,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协调社会发展,现实意义非常大。

二、建筑企业加强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建筑行业,项目施工合同巩固有效规范行业市场经济秩序,为社会信用制度的完善与履行奠定了基础。在建筑工程管理中,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能否签订并履行好施工合同非常重要。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发展非常快,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因此一些建筑企业为了生存发展,行业恶性竞争与不良运作现象屡见不鲜,由此引起的项目合同纠纷诉讼与仲裁案件不断出现,在民商事务纠纷案件中比例呈上升趋势,各地建设项目纷纷出现了停建、烂尾及豆腐渣等工程,为企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不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究其原因在于,从客观上来讲,资金不充足,缺乏完善的市场机制及不可预知的外在环境因素;主观上主要是缺乏法律意识、决策不正确、现场管理不严格等。但在整个项目管理中,由于施工合同缺乏有效管理则是引起上述现象的根本原因。所以目前,建筑企业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节省项目投资,提高经济与社会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1.合同订立违背原则

根据相关合同纠纷案件,很多合同订立违背原则,一些当事人为了从中获利,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即不平等地位、不对称信息及专业水平差异等,签订不平等合同,打法律球,为自己谋取更多利益,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因此纠纷与问题在所难免。

2.施工合同管理理念不足,缺乏严肃性

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很多人片面的认为合同管理属于个别部门或少数人的事情,技术人员只负责技术,造价员只负责工程预结算或工程清量单,材料管理员只负责检查品牌或出厂合格证,签订的施工合同流于形式,缺乏合同管理意识与协作管理理念,甚至在工程即将竣工之际,有些管理人员还不了解合同内容。比如一般合同中约定,签证变更认证手续要在14日内完成,在实际操作中,大都是在工程结算审计阶段办理补签手续,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更内容发生了变化,一定程度上为项目结算审核埋下了风险隐患。

3.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依照《合同法》规定,项目施工合同监管工作由工商与建设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由于目前工商管理部门已取消了合同强制备案;针对合同备案管理,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虽然已制定了相关办法,各类建设项目都要领取施工许可证办理合同备案,但没有明确规定备案合同跟踪监管、变更、结算等具体管理手段,难以发挥其监管作用。此外,相关职能部门间协调与沟通不到位,政府行政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多门多头管理现象普遍存在,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也就难以形成。

4.专业人才不足

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对技术与专业要求比较高,管理人员必须是高素质、统领全局的人。具体而言就是熟知法律知识、项目运作规律及工程造价编审。但目前,我国建筑行业这种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在许多投资项目合同签订中,缺乏专业人才参与,合同文字条款不严谨,尤其是合同核心内容没有明确定工程造价调整、修改及补充依据与条件,没有充分考虑潜在风险与违约责任;合同款预付、进度款拨付及工程款结算的规定也存在明显漏洞,使得合同执行中歧义与误解在所难免。

四、建设单位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

1.规范合同管理模式

在建筑单位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其专业性强,内容复杂,涉及利益主体多。而纠纷与争议以工程造价为主,同时质量与工期问题大都以经济补偿为主,工程造价成尤为重要。因此,应该明确规定,项目造价管理机构来承担相应监管工作,在政府项目投资中承担合同监管、备案、履行及变更等事项的监督工作,对合同纠纷予以调节处理。

2.增强施工合同管理意识

在建筑工程中,各参建方必须要正确认识项目合同的作用,没有签订亦或是签订不完整的施工合同,都会为双方带来风险隐患。所以,建设、施工及监理等部门必须要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经理及项目总监等都要将合同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以此增强各参建方合同管理意识。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在施工合同签订与履行中,施工企业要针对每一环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其中主要包含出具授权委托书、合同草拟、洽谈、盖章、交底、责任划分、履约、变更、索赔、违约、解除及终止等事项,确保合同管理有依有据,规范执行。

4.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基于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特点,以此在合同管理中,人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工程、经济专业知识。对合同而言,其充分体现了受法律保护与约束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法律知识必不可少。在合同调解中,面对巨额经济利益诱惑,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个人素质。所以,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合同管理实践等途径,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同时加强法律法规、项目索赔、纠纷仲裁及诉讼等相关知识培训,塑造优秀的合同管理队伍,增强合同管理理念,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管理属于一项系统工程,其管理内容、地点。内外影响因素、条件及不同承发包方式,都会影响合同管理。管理人员只有熟知行业法律法规、依照经济规律改善管理办法,才能确保施工合同管理的法制与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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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索赔的背景及历史

我国自建国以来,对于建筑行业一直采用行政手段,并且在计划经济的年代,并没有“合同管理”,更没有“工程索赔”的概念,长期处在与国际脱轨的状态。但是自我国以后,鲁布革电站工程成为了我国第一个大型土木工程国际竞争性招标与管理改革的试点。1984 年,日本大成建设公司与我国鲁布革工程管理局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但是在承包合同实施后,日本大成建筑公司在工程中对我国提出了“业主违约赔偿”,使得国内当时引起了一场很大的舆论风波。究其原因就是在于我国对于土木工程建设方面并没有合同法律意识,更没有索赔意识。但在鲁布革以后的工程实践中,我国逐渐重视了对索赔的研究,在实践的过程中学习、研究,制定了合同管理的指导方针,使得索赔程序更加的明确、合理、科学。由此,我国建筑业逐渐进入了合同管理的时代,国内目前也逐渐形成了合同索赔的观念,以此来促进我国建筑行业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与科学化。

二、研究索赔的目的及意义

现如今,我国建筑行业对于索赔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已然形成了“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并且许多单位已经把索赔划分为工程二次经营的范畴,所以对于索赔的研究也就越来越深入。而研究索赔的目的则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合同权益,减少非自身过错而带来的经济损失,但研究索赔不仅仅是为了自身,它更具有促进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对于规范建筑市场,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也有很大的帮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索赔管理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明确双方当事人各项权利、义务以及利益的行为准则及依据。工程中的索赔必须要依据合同提供合法的证据,才可以索赔成功,避免受到非自身原因的意外经济损失。所以,合同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具体、索赔过程中是否能在合同中找到明确的依据等,都是合同管理水平的体现,只有合同管理到位,索赔才可以更好的进行。

2.索赔是合同责任的全面体现

索赔关系到合同双方的责任、利益、经济、权利,是合同双方面对风险的再一次合理分配。并且,索赔的顺利进行也是合同能够顺利实施的保证,这也促使了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使得工程建设管理更加的规范、科学。

3.索赔是挽回经济损失的重要手段

索赔在整个施工过程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而施工合同的中对工程未来情况的预测和规划难免有考虑不到的地方。所以当施工中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有矛盾冲突的时候,难免要改变实际工程的施工量以及各项施工相关的费用等,这时就需要通过索赔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从而挽回自身损失的经济利益。

4.索赔有益于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接轨

在许多的国际工程建设中,索赔事件的发生时十分普遍的,许多的大型建筑工程通过索赔得到的经济利益甚至达到了总利益的10%左右,由此可见索赔在国际工程中的地位是非常高的。所以我们只有不断的学习国际工程建设的通用做法,才能尽快与国际接轨,提高国内的建筑管理水平,同时也为承接国际建设工程做好坚实的基础。

三、我国目前建设工程索赔的现状及体现方式

笔者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通过翻阅施工合同文本,工程结算书等,发现许多工程存在以下的问题:

1.工程竣工结算书及审计资料中无索赔的体现

工程竣工结算书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而审计资料则是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结算做最后的审查。在这些资料中应该包含合同内以及合同以外所有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一切费用及明细,这要求关于工程的每一笔资金都应该详尽、有据可查。但是在这些资料中未出现因索赔而提出的相关费用,甚至关于索赔的相关任何资料都没有。那么我们假设,如果没有出现索赔资料,则说明此工程从开始建设到竣工结束都没有发生索赔事件。显然,假设是错误的,因为在施工工程中随时都会有索赔事件的发生,导致索赔的因素十分的多,如设计变更、施工合同变更、不确定因素、自然灾害的影响等等。这些因素不仅使得施工增加了困难和成本,而且就国内的建筑行业来看,发生这些因素的现象也是十分普遍的。所以就这些因素发生后显然会有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受损,但是这些经济损失由谁来负责呢?这些在工程的相关资料都未有所体现,可见索赔产生利润的说法在我国并没有确切的依据。这些问题都说明了我国的合同管理水平以及索赔的管理工作并不到位。

2.索赔的费用往往以签证与变更单的形式出现

就前面所提到的,建筑工程中相关索赔的文件以及相关的资料几乎是空白,但是索赔事件发生后所损失的利益该怎么办?笔者在查阅、调研工程资料时发现,这些损失往往以签证和变更单的形式体现,但是变更和签证都是导致索赔的因素,而不是索赔。如果发生了变更和意外情况,那么规范、科学的做法是提出索赔意向书,之后进行索赔的处理。可为什么国内的变更与签证作为了结算资料,而并未提到索赔呢。原因有三点:首先,我国建筑行业缺乏索赔的意识,甚至许多单位并不懂索赔的程序,这是我国合同管理中的一大空白与落后;其次,我国并没有专门的索赔管理人才,当发生索赔事件后,业主与施工单位更多采用商议的办法,并未走合法、规范的法律程序,由此可见我国与国际工程管理还有一定的差距;最后,我国对于索赔的认识不够正确,认为只有我错了才会赔偿,并且国内的建筑市场已然形成了“买方市场”,施工企业向业主索赔较困难,而业主向施工企业索赔较容易,再加上对于索赔的错误认识,施工单位宁可通过签证与变更单去得到自己损失的利益,而不愿向业主进行索赔的程序,认为有伤和气。

3.工期的索赔不受重视

索赔的种类划分为费用的索赔与工期的索赔,但是我国目前对于工期的索赔几乎不存在,这种现象不仅存在,而且十分普遍,更存在严重的弊病。因为工期一旦延长,相关的工程费用等必然增加,导致的相关建设问题也会越来越多。但是工程资料中只提出了补偿因工期延长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未提出补偿工期,似乎业主和建设方只关心补偿工期延长的费用,对于工期是否延长并不重视,只要工程可以顺利竣工即可,显然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体现。因为工期按时完成,工程提前交付使用就可以及早的产生经济利益,但是对于目前国内工期延长并无过多重视似乎已成共识,这种错误的意识会导致许多工程的工期滞后,出现的问题也就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工程的额外费用也会大量增加,最终损失的是建设方的利益,甚至可能两败俱伤。

四、对于我国索赔问题的研究

对于上述关于索赔的问题,笔者通过查阅资料文献,认为对于我国现状索赔的问题应有以下几点的改正:

1.正确认识索赔的观念,加强对索赔的管理及加大索赔管理的力度

索赔作为合同管理中重要的一部分,首先我们应正确的认识其意义,索赔并非是惩罚,它只是风险的合理再分配及责任的明确化。对于我国现在在工程中转移索赔的体现方式、隐晦索赔资金、甚至不提索赔的现象应该杜绝。因为索赔的管理水平也直接的体现出了合同管理的水平,我们都知道索赔事件的发生只能控制其尽量减少,但是无法完全避免,所以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应当按照合同合理有据的进行处理,并不应该只在工程资料中提出导致索赔的原因,如变更、签证等,而对于其引起的索赔事件不进行处理。如果这样的话,索赔将在工程中变得毫无意义,合同管理也无从提起,甚至导致索赔资金的不明确、合同双方责任的不明确、工程结算时各项资金定位的不明确等等。这样,合同要求的公平、公正、透明等原则就得不到体现,更谈不上合同管理。所以对于索赔,必须树立起正确的意识,做好索赔的管理,才能使工程建设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2.对于工期的索赔应重视

工期是工程建设的三大目标之一,由此可见其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正如前面所说,工程的按时或者提前完工交付使用就可以及早的产生经济利益,这与建设方和承包商都是有利的,而工期的滞后不仅会带来经济上的增加,还会出现更多的问题,甚至更多的索赔事件,这些不仅对于建设方不利,甚至会损害合同双方的利益。所以对于工期的索赔要重视,确保工期的正常进行,而不是在索赔事件发生时只考虑眼前的经济利益。

五、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论述,可见我国建筑行业的管理水平从根本上讲还是不够规范、不够科学,无论从意识还是形态上都与国际工程管理水平有很大的差距,只有先重视问题才会改进从而做的更好。对于建筑工程中合同中的索赔管理还需要更深入的学习、研究、探讨,才可以早日更加规范我国的工程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何柏洲.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王平.招投标,合同管理,索赔[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6

[3]高显义.工程合同管理[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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