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民道德建设范文

时间:2023-05-25 10: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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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篇1

从全社会角度来看,公民个人的内在道德素养外化的总和,就构成了一个社会的公共道德素养。公民的个人道德素养是一个社会的公共道德素养的基础。因此,提升公民道德素质、推进社会文明,既包括公民道德素质的内在因素,也包括公民道德素质的外在表象的总和,强调的是“两个素养”的同质、同步发展。

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不仅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还是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一方面,公民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创建中具有灵魂性的工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就是要通过创建活动,促使公民在参与创建中启发道德自觉,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提高的自律方式来完善自己。另一方面,从创建工作的传统意义上来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过程是一个在强调公民内在修养基础上,调动各方凝心聚力的共建、共享美好社会环境的过程。社会公共环境与个人品德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的,它们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道德观的基本内容。由此可见,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内容涵盖了公民道德建设各个方面,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升“两个素养”的重要载体。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坚持公民道德建设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借助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社区等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具体抓手,把公民道德建设作为重要内涵,纳入到各项具体的文明创建活动当中,体现在群众性文明创建的各个方面。引导社会把精神文明创建的着眼点、着力点放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上,真正使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的过程,成为提升“两个素养”的过程,确实推进“两个素养”同质、同步发展。

要正确处理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的关系,坚持教行并举,着力推进公民个人道德习惯养成和公共道德环境培育

提升公民道德素养,一方面要抓教育、抓自省,提升个体的内在素养,打牢人的基本素质;另一方面要抓外在的公共道德素养,通过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示范活动,推动道德要求的行为化、习惯化,努力构建美好的道德环境。

公民道德建设重在对公民个人的道德意识的培育。公民道德建设主要以个人内在自觉性为基础,从而达到对社会规范的认可和个人行为的约束。目前,我们的道德教育除公民个人自主教育外,还有来自社会教育的三个方面:一是各有关部门开展的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近年来,我们组织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宣传教育、每年“公民道德宣传日”开展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等,对推进全社会的公民道德建设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二是通过大众媒体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活动。在现代社会,通过各级各类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大众媒体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活动,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力大,在组织群众、动员群众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三是发挥文学艺术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中的宣传引导作用。任何一种艺术形式总是为人类服务,能够给人类带来真的启示、善的感染、美的享受。在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公民道德建设中,充分发挥文艺的宣传教育功能,关键是要把我们道德内涵融入在文艺作品中,创作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采用多种形式把这样的作品送到群众中去,让公民在欣赏文艺作品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受到道德教化和教育。

道德教育的目的是启发公民道德意识、明确公民道德规范,推动人们去自觉实践道德行为。我们在加强道德教育的同时,注重加强道德实践,在实践中强化公民个人的道德行为习惯,带动其他公民的行为趋向道德化。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不能仅仅停留在教育阶段,必须把教育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要根据建立公共道德素养的需要,有计划地推出一些道德实践活动,并使用这些道德实践活动常年化、经常化,使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道德的召唤。

要正确处理集中推进与日常教化的关系,坚持道德制度化方向,深入持久推进公民道德素质养成

道德素质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是一个长期的培育过程。因此提升两个素养:就必须建立一个长期的推进机制,即道德的制度化。制度伦理是道德建设的方向。在道德建设中,制度伦理有着两方面含义,即制度的道德性和道德的制度化。如何将道德制度化?首先是要将道德的要求纳入到行业守则、村规民约、公民公约等公民日常行为规范中。

规范的遵守,一靠自觉,二靠监督。监督机制至关重要,这是确立社会公共道德秩序的必要条件。完善的监督包括大众监督、组织监督和舆论监督。从当前情况看,大众监督虽然比较薄弱,但在一些社区、乡村,公民的自觉意识较好,老年人协会、道德评议会等民间议事、监督机构较发达。这些机构在公民道德建设等基层思想建设中发挥着良好作用。组织监督机制应该是健全的、有效的,有些地区对公务人员提升政审中纳入了社区访问一项,一些组织对社会公德意识不佳的组织成员实施惩处,等等;这些都充分说明了组织的实质性监督。但组织在对单位、部门、区域的集体违规的监督上还缺乏强有力的制衡性。舆论监督成效越来越明显,但媒体及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张口费”、“封口费”事件成为媒体监督的毒瘤。问题的存在,就是改进的方向。因此,只有加强三类监督的横向联系,实现相互协调、功能互补,才能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有效监督机制,创造良好的公民道德环境。

但不论我们做得如何规范,公民道德建设一方面有其自身的重点问题需要突破。在不同的时期,公民道德建设侧重点都会有所不同。这就需要我们针对不同时期,公民道德建设的不同需要,及时协调社会各方力量,调动一切社会力量,组织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各项专题性的公民道德建设的集中性活动。

篇2

通过全面开展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工作,让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林业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以国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求为指导,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明确阶段性任务,立足当前,逐步推进,使局机关环境面貌和职工精神生活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开展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工作纲要

(1)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在局内开展学习活动。

(2)以股为单位,开展评比,听取各股室意见和建议。

(二)全面开展林业局职工精神生活建设工作

(1)组织职工观看《焦裕禄》《杨善洲》等精神文明教育电影,在全局展开评议,讨论学习,并写出观后感。

(2)组织职工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开展拓展训练,以宣讲爱国主义来激励职工士气,以丰富多彩的训练来提升职工精神境界。

(3)组织开展“挂包帮”活动,在走访基层过程中,再次淬炼林业职工的先进性,充实精神世界。

(4)完善职工阅览室、职工休息室等硬件设施,组织职工借阅书籍和开展活动,丰富职工精神生活。

(5)组织每月两次“铁军讲坛”,讨论身边的先进模范,开展职工评比活动,鼓励大家争做先进。

三、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方案和步骤

我局公民道德建设工作,由局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小组牵头,负责统筹规划、总体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与全面部署阶段

召开林业系统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搞好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全面部署公民道德建设工作。

(二)集中学习和持续推进阶段

按照制订的工作方案,在全局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建立完善各项硬件设施,并通过局办公室收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报公民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三)完善提高与总结阶段

公民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整治措施,巩固和扩大建设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在全体干部、群众中树立起“以道德立身、以诚信兴业、做文明公民”的观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营造浓厚的氛围。真正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起来。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做好公民道德建设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公民道德建设工作的任务和时限,成立公民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责任到人。

(三)保障投入,健全机制。

全力保证对公民道德建设工作的人力、物理和财力投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宣传督导、考核评比、督查问责等机制,确保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逐步实现公民道德建设工作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加强工作督查,对各部门、下属单位公民道德建设工作进度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开展评比。

五、宣传报道

篇3

二、自制与不能自制

自制和不能自制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是一对相反的中间品质。自制就是人对欲望的自觉有理性的控制,从而使人的实践符合德性的生活,进而使人努力做节制。自制是我们要在习惯中养成并达到幸福生活的过渡性的、不可让渡、不可超越的底线伦理品质。

亚里士多德认为,在生命活动实践的现实中,我们要战胜过度的欲望,以避免不能自制。不能自制是一种应该避免的品质;所以他认为所谓的不能自制者是由于受到感情影响而违背了正确的逻各斯,并且放弃了自己的正确的选择。亚里士多德认为,不能自制说明一个人有正确的判断或者知识但不能运用。

三、自制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自制有助于公民道德责任意识的提升。

“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这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①党的十明确提出要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而公民的道德素质是需要在公民的道德实践中体现的,也就是亚里士多德所强调的人的行为体现人的品质。同样我们也要从一个人的行为中来分析和判断一个人的道德素质,当然我们不能完全从他的行为来判断这个人是不是道德的,因为有时候行为具有偶然性。对于公民道德责任意识我们可以从他的一系列行为中判断,而自制的人虽不具备德性,虽不是道德责任意识很强,但是经过一些列有德性的行为的修养也是可以形成节制的美德进而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因为自制是离德性比较近的一种品质,若加以正确引导就会走向德性这一边而形成节制美德的。当一个人通过一系列有德性道德实践形成了节制的美德之后,他就是一个道德素质高尚的人了,此时他的道德责任意识就会更强。而这一系列过程的实现都离不开自制,所以,自制有助于公民道德责任意识的提升。

2、有利于推进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②党的十明确提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任务,亚里士多德的自制观念强调个体欲求满足与社会需求满意、自由与道义互存关系,这种将个体善与公共善相结合的观念,对公民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公民道德意识的增强,追求善作为每个公民的最高价值目标,因而当整个社会提出将善作为最高价值目标时,也正好与公民所追求的的目标一致,这样也正好实现了个体欲求与社会需求满意,也正好是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自制观念所强调的内容。所以,当党的十提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任务时,也正是每个道德意识增强的公民所需要的,因此,在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的过程中,每个有自制观念的公民都会为自身由自制到节制美德的实现而积极参与其中,为整个社会的道德实践付出自己的努力,进而加快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目标的早日实现。

篇4

一、公民、公民道德与现代文明

概念的清晰是研究的前提基础,大会主题内在要求了公民、公民道德的概念需要放在“现代文明”之中加以把握,学者们在坚持这一立场之下,分别从历史溯源、中西对比、哲学辨析等角度对何谓公民、何谓公民道德展开研究。

美国夏威夷大学成中英教授首先点出了现代文明的特征,现代文明即是全面的现代化,现代化又体现为全球化、专业化和公民化,因而公民对人来说是不得不面对的现代化身份。江苏省委党校杨明教授从中国本土语境出发,回溯了中国公民身份变迁的历史并认为相对于削足适履地使用西方公民概念,这才是中国公民道德研究与建设的现实起点。中国的公民概念确立经历了一个从臣民一国民一人民一公民的演变过程,直到1982年宪法“公民”内涵才得以确立为“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这一身份标识成为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每一个个体的“元身份”,是人们身份的最大公约数。而公民道德的生成是中国不断追求现代化的自然结果,2001年颁布的《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第一次提出了“公民道德建设”的概念,详细论述了其意义、方法、原则等问题,并从操作层面提出了20字的具体规范。公民道德的提出凸显了对“公民”这一道德主体的关注,使得道德建设与发展有了最广泛的基础,也体现了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思路。

与杨明教授不同,中国人民大学龚群教授认为公民是一个西方社会思想史的概念,最初发祥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民是能够参与城邦政治活动的人,这从源头上规定了公民概念的政治性,人与人之间在政治参与权上的平等性,同时在西方政治传统中公民概念与臣民相对。公民身份是一种政治身份和法律身份,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群教授进一步指出法律承认的公民仅仅是一种公民资格,要成为现实的公民则需要相应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通过接受教育和个人的行为实践达到好公民的境界,但是我们也应当区分公民的政治教育和公民的道德敦育之不同,前者的目标是培养好公民,后者是培养一个善者,道德教育的目标应当是实现政治教育目标的前提,好人是好公民的前提,最好的境界是好人与好公民的同一。

尔南大学樊和平(樊浩)教授提供了系列研究文章,以道德哲学之思辨把握公民道德的内涵。他认为从语词结构上公民道德不能一般地诠释为“公民之道德”,而应该诠释为“成为公民的道德”或“作为公民条件的道德”,“公民道德”既是“公民”与“道德”的同一,更是“公”与“民”的同一,其同一体不是道德,而是伦理。公民道德的尖端性难题是伦理之“公”如何存在,道德之“民”如何生成。伦理之“公”既存在于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哲学辩证,又在中国社会具体呈现为“计划经济――单位制”――“市场经济――后单位制”的现实形态,伦理之“公”既存在于客观上、制度上的公正、正义、伦理善、社会善,又要求个体将伦理之“公”变为道德上的“公”之造诣。道德之“民”是一个诞生的过程,诞生于伦理,并由“伦理人”向“道德人”进发,最后在“成人”中最终完成。公民道德既是公民与道德的同一,更是伦理世界与道德世界的同一,同一于精神。由此,中国社会期待着伦理的涅磐,精神的日出。

二、公民道德研究的道德哲学立场

从不同的立场出发可能演绎出不同的哲学体系,对于公民道德来说亦是如此,不同的道德哲学立场对公民道德的认知与演绎也不相同,进而会导致不一样的实践态度。

台湾辅仁大学哲学系潘小慧教授认为在现代文明日渐开放与民主的全球化趋势下,在当代做/成为一个好公民比传统德性伦理学做/成为一个好人更加紧要,而做/成为一个好公民就要关注公共善,从“我们”而不是“我”出发。“我们”的范同是“我”加上“他者”,而且是“多元他者”,“多元他者”包括他人、世界和超越界。从西方哲学史被遮蔽的他者中重新阐发他者的伦理意义,潘小慧教授回顾了列维纳斯、德里达、德勒兹等对他者的研究,并认为当今我们需要的公民道德是一种“心中有他者”或“为他者”的伦理学。

与潘小慧教授的“我们”包含着“他者/多元他者”不同,德国Kassei大学的Philippe Brunozzi教授认为“他者”很难定义,也很难真正作为道德哲学的出发点,“我们”的立场是一个公共的、每个人关注他跟每个人相联系的立场,每个人都考虑到别人,这一立场不是为了证明道德规范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而是为了辨识分享的经验,并试图创造我们分享的道德世界。这一从“我们”出发的共享理由在中国哲学的传统中非常重要。

英国约克大学哲学系Christian Piller教授提供了一个修正功利主义的方案,他认为善恶是什么以及如何趋利避害是功利主义的基本考虑,伦理学成了思考善最大化的练习。但是在进行功利考量的时候被认为是社会最大的善往往对一部分人来说是善的,对另一部分的人来说可能是恶的,因而在考虑goodness的时候还要考虑goodness for,即对谁来说是善的,要将对社会最大善的考量转向关注人及人与人的关系。对公共政策的评价与制定也应从对谁有益(goodness for)出发,而不是善本身的最大化。

华东师范大学杨国荣教授认为我们反思公民道德问题应该从一个更广泛的道德哲学层面人手,即伦理生活与道德实践。伦理生活涉及了认知层面的人是什么,这是对道德知识的理解,尤其是对道德主体的理解;评价层面的人为什么活着,即人生目的问题;规范层面的如何活着,这关联着人的实践层面;最后就是活得怎么样的问题,与“生存感”相联系,生存感的核心是意义感。道德实践也涉及认知层面的是什么,评价层面的应当做什么,规范层面的盘如何做,道德实践要求人要有道德感,使得个人的道德意识“实有诸己”。当下的伦理生活与道德实践要特别关注生存感和道德感。

三、公民道德建设的资源

公民道德不仅是一个理论话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古今中外的公民道德建设资源都能为我所用,对“他山之石”可以加以批判性改造,对传统可以加以创造性转化。

成中英教授是海外知名新儒家代表人物,他认为中国的现代化一定是中国的,当人们没有历史身份认同的时候,现代化将变得空洞。因而在公民化要求我们实现“公”的权利,促进民主、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我们不能忘记传统儒家的资源,要对儒家主动进行现代化转化。儒家的“五伦”与公民道德有点关联的是“君臣之义”,但这显然小够,因而要在“五伦”之外倡导第六伦,成教授称之为“公伦”。儒家能提供给公民道德建设最大的启示是从人的内在性看公民道德,注重内在的价值与意义,将内在性的道德转化为外在性的规范。这样使得公民道德既发挥了德性,又履行了责任,再主张了权利。

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姚新中教授从“全球幸福指数报告”谈起,他认为尽管“全球幸福指数”统计指标存在地区差异性以及民族适应性的问题,但从报告中可以看出德行导致幸福,行为良好的人更幸福,而幸福与否对公民道德有直接的影响,即幸福的人更容易成为一个好公民。“全球幸福指数”的五项指标有三项涉及到了伦理道德,即政府廉洁、个人德性以及生活选择的自由度,从中启示我们从公民的幸福促进公民道德的角度要完善制度层面,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培养个体的善恶心;提升公民的选择自由和选择能力。

韩国交通大学洪容教授提供了韩国公民道德教育的经验与教训的总结,在韩国,公民道德教育一直是教育目标设定中最重要的部分,人才教育的本质是使学生实现自我价值的公民道德教育,具体方法是增加学生的道德性涵养,培养健全人格及民主市民意识,开放多方面的能力。台湾中央研究院民俗学研究所叶光辉教授从台湾对待老龄社会的经验出发,提出了一个孝道双元模型,模型反映了孝道具有公德与私德的双重特征,在个人、家庭到社会的不同层次上具有多元的功能,在现代社会,孝道不仅仅是家庭的私德问题,已经是社会的公德问题,因而从双元模型来看。养老的责任要由国家、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

从整体来看,与会专家学者关注最多的还是中国文化传统对公民道德建设的资源意义。中山大学李萍教授通过对200名法律系大三、大四学生的调查发现,文化传统的预制性不容忽视,它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植根于生活在某一文化体中人们的意识,因而公民教育要考虑文化传统预制性因素并以文化的本源性为基础;中国人民大学肖群忠教授认为整合社会秩序、培养公民离不开社会教化和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当代中国有必要重建礼义之邦,以再显“礼义之邦”的风采;北京大学陈少峰教授另辟蹊径,从诚信的角度思考公民道德建设,“诚”来自于儒家,是发自内心的道德要求,“信”来自法家,是外在的立信,儒法结合才能解决诚信缺失问题;湖南师范大学王泽应教授提出“道德殿堂”概念,中华民族从古至今的道德典范构成了“道德殿堂”的真实性内容,当下所提倡的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道德殿堂”的时代特色,能够为我们的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价值导向和道德教化。

四、公民道德建设的路径

如何进行公民道德建设或在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中何者优先的问题至关重要,这不仅仅是如何操作的问题,更是公民道德建设的方向问题。与会专家学者关于公民道德建设路径的观点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主张从底层设计开始,由基础而建设;二是主张先进行顶层设计,制度或体制优先;另一种与前两种的整体设计不同,而是从具体的现象、具体的群体入手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底层设计观点的代表者是中国社科院伦理学研究所甘绍平研究员、清华大学吴潜涛教授。甘教授论述了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前提:把公民当公民看待而非臣民,这又取决于能否把公民当人来看待,是否把人当人看,意味着是否把人作为自由、自主的,具有个体之地位和价值的自我目的者来看待。回到中国社会,关键是要完成三大转换:由义务伦理向权利伦理转换;由血亲出发的特殊的、天然的伦理向普世伦理的转变;从臣民意识到公民意识的转变。这是全球化不可阻挡的趋势,中国必须加入这一全球的进程之中。吴潜涛教授认为公共性、公共精神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公共生活成为人之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社会公民道德建设是要成就国家、民族的公民道德,具体做到三大结合:最底线的道德要求与公民道德的其他规范相结合;公民道德的基本规范与我国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相结合;最后是二者与中国社会的基本价值相结合。

顶层设计观点的代表者是中国社科院伦理学研究所杨通进研究员、孙春晨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王小锡教授。杨通进研究员认为制度层面的完善比个人美德的养成对公民道德建设来说更重要,因为制度的伦理功能大于个人美德,制度保障了人对道德行为的选择,制度是维护道德的中坚力量,同时制度伦理是判断社会道德进步与否的客观标准。中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建设的抓手应是制度创新,具体来说要培育公民社会,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以吏德建设为突破口。孙春晨研究员认为一个和谐、有序、安定和公平的社会环境必然有助于公民道德品性的培育和整个社会优良道德风尚的形成,当前我国社会环境复杂多变,社会怨气较重,信任危机存在,部分社会群体道德败坏,导致了道德状况令人堪忧,亟待以伦理为导向的社会管理创新,为公民道德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王小锡教授认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加强公民道德的自觉,“四位一体”(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个人美德)整体推进,创制道德实践体系,完善社会诚信建设机制,治理突出道德问题,关注“特殊群体道德”,切实规避道德风险等措施同时进行,不可偏废。

第三种路径的研究有很多,中国人民大学葛晨虹教授认为当下社会心态问题重重,这是转型期的特有心态,表明了公民意识的觉醒,道德要求多样化、多元化,但是如果不积极疏导也会带来社会恶果,因而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社会心态建设与疏导非常重要。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周晓虹教授与葛晨虹教授观点相似,他认为对当代中国来说,除了中国经验,我们更应该关注中国人精神层面的中国体验,中国体验呈现积极与消极同时存在、人格的边际化、社会心态的两极化特点,并分析产生这些特点的原因。来自于美国波士顿大学人类学系的Robert Weller教授从人类学田野调查出发观察到大型的宗教组织虽然人际关系主要由弱关系构成,但是能够发挥比小型宗教组织强关系更大的社会作用,强关系主导下的组织救助的多是熟人或者具有血缘、亲缘的人,而弱关系更容易救助陌生人,有助于推进更广泛的慈善,这恰恰是公民道德的特征,弱关系的宗教组织有助于推进公民道德的养成。华东师范大学余玉花教授从政务诚信的角度探讨公民道德发展的政治伦理条件,她认为政府的公共信任奠定了公民认同国家的道德基础,因而政府要进行政治制度改革创新,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方面坚持诚信的价值取向,方能增强公民国家认同信念。苏州大学哲学系李兰芬教授探讨了企业家的财富德性,生产财富是企业家的身份认定,财富的内涵要从创造财富的主体来规定,因而人赋予财富以终极目的,企业家对待财富应“取之有道”、“回馈社会”。南京大学林闵钢教授主张以中产阶级为道德的中间力量建设公民道德,公民道德基础性、主体性、合法性的地位应归属中产阶级。

五、公民道德建设的目标

公民道德建设的目标即是公民道德建设未来要达成的结果,与会学者们认为公民道德同样承载了“中国梦”的内容,因而这也是实现“中国梦”的组成部分。中国伦理学会名誉会长陈瑛教授强调公民道德建设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公民道德建设比任何经济建设更复杂,也更缓慢,我们要有耐心。湖南城市学院副校长、中南大学李建华教授认为公民的自我认同、群体认同和国家认同是核心价值的基础,公民的政治认同是政治合法性的来源,因而在公民认同推进下的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能够为建设公民社会提供精神资源,为人们进入公共生活搭建平台,因此推进公民认同最终要建构核心价值,论证政治伦理基础的合法性,维护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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