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风险点范文

时间:2023-05-25 10: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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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风险点

篇1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在向劳动者合法权益倾斜的同时,亦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当前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现状来看,其管理工作的开展伴随着诸多法律风险的存在,这就要求开展合理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来使企业免受劳动纠纷所累,促进其整体能力和竞争优势的最大发挥。因此,对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进行探讨,对于我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1.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的常见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尤其是对劳动者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本规范,结合当前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现状,主要存在以下常见类型的劳动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劳动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履行、变更劳动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劳动合同解除时的法律风险;劳动诉讼和争议中的法律风险等。这些法律风险的存在应受到用人单位的重视,通过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来使劳动合同管理在我国企业用工管理中发挥应有效用。

2.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形成原因分析

第一,人为因素。人为因素是法律风险的成因之一,如基层劳动者自身维权意识、法律意识淡薄,造成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部分企业管理人员知法不守,人员聘用不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加班而不支付工资等;第二,制度因素。劳动管理制度缺陷是法律风险的潜在内因,如企业所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内容不合法、程序不合法、主体不适规。或企业所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存在冲突等;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合同内容及规章制度的不合法,或是以胁迫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则是无效合同,在仲裁或是诉讼上不能作为审理依据的。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前,用人单位必须要告知劳动者的劳动义务,并在入职时进行审查,否则将视为欺诈,此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当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时,劳动者如果没有与前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一旦前单位造成损失,就要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同时以强制方式要劳动者给予担保,或是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合同的话,就会造成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的风险。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以及合同试用期设定不完善、不规范,造成劳动者的损害,用人单位就要承担单独试用合同、赔偿、人才两空的风险。第三,法律法规因素。法律具有动态性、变化性,企业很难做到对法律法规变动的实时了解,不了解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难以避免,但是法律并不会因为这样而免除企业责任。因此,如企业难以对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做到全面的掌握,亦会伴随着一定法律风险的存在;第四,社会经济因素。社会经济对于企业经营管理有着很大的影响,进而引发相应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如经济好时,就业机会增多,人员需求提高,会影响到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而经济差时,失业率增加,劳动者怠工和主动离职的风险则相应增加。

3.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3.1 进行合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有效合法且具有执行力的劳动规章制度不但利于企业日常的员工管理,也可以成为处理劳动纠纷的依据,是劳动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基础。这就要求我国企业应当以自身特点为依据来修改或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且制度的制定、修改过程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要保障程序、内容有效合法,履行公示程序的同时,对相应书面数据加以保留。

3.2 劳动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的制定过程,应通过以下两方面措施来防范法律风险:第一,企业应养成“先签订合同,后用工”的好习惯,并尽量将劳动合同订立期限控制在一个月内;第二,企业应当以自身发展需求为依据,并考虑双方利益,来对合理的劳动合同期限进行确定。

3.3劳动合同履行、变更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应做到合同变更的合法性和履行的全面性,依据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来及时、全面地向履行自身义务;同时,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和情形较多,在具体内容的变更中,均应通过双方的一致协商,并以此为前提,来进行劳动合同的重新签订。

3.4 劳动合同解除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在进行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时,必须严格参照相关程序进行,并尽可能选择多支付一月工资来进行合同解除方式;同时,在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时,应出具相应证明,并在半个月内完成对劳动者的社会转移手续和档案办理,且保证至少两年的资料保存,以作备查之用。

3.5 劳动诉讼与争议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在劳动纠纷处理前,应首先明确其是否超时,是否有管辖异议;企业应可能地争取和解,在保障合法性的前提下,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解除、辞退劳动合同等所造成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故企业应注重对相关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以避免因举证不足而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4. 结语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是当前我国企业亟待认识和解决的问题,借鉴上述内容,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开展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来进一步强化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促进我国企业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篇2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关于确立、变更、终止以及解除劳动义务和权利的协议,不仅是维护两者的合法权益的重要媒介,而且有效地稳定了劳动关系,从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更多稳定的因素。在时代以及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呈现出日益严峻的趋势,严重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平衡。企业只有在审时度势的前提下,不断地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做好防范风险的举措,才能促使劳动合同真正地发挥作用。以下几点将对此作出比较具体性的说明。

一、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学习

企业要想方设法通过各种形式,强化企业员工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和领悟,促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潜移默化的受到影响,从而不断地规范自己的工作细节。详细一点来讲,企业要充分运用各种有效地途径,诸如专题会议、专家讲座、员工手册以及合同问题处理小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地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引导企业所有员工特别是管理层能够更加深入性的了解和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和含义,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的发生。还有,要尽可能多地给员工锻炼自己处理合同问题的机会,企业有关合同方面的重要决策,要积极地鼓励员工大胆地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促使合同法真正地为企业的发展而服务,同时在潜移默化中使得员工的日常工作得到了更大程度上的规范和细化。与此同时,企业要加强同相关的政府部门或者行政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多多了解最新的市场发展走向和政府的要求,不断地根据企业发展的现实情况补充和完善合同的规定和内容,进一步保证合同的真实有效性。还有,要多向其他企业借鉴与学习,认真地总结其他企业有关合同管理的优秀经验,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基础上为合同管理提供更为扎实的基础。总而言之,《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学习,可以有效地督促企业的合同管理走向更加正规化的道路,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不必要的合同风险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科学合理的风险规范体系的确立和完善,能够促使企业在未雨绸缪的情况下进一步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也为企业其他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典范说明。具体来说,首先,要依据企业合同管理的流程,仔细对有可能引起法律风险的源头进行分析、统计和归纳,将所涉及的出体罗列出来,并且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时候补救”的原则的践行过程中,将风险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和不同的级别,对不同的风险采取不同的适宜解决方案,将相应的法制文号、法律后果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都详细的以文字的形式体现出来,做到防患于未然。其次,在建立了具备相应效益的法律风险应急预案制度之后,要不断地补充和完善风险防范体系的内容,尽可能多地充实预防和解决的方式和途径,以便在突发状况中能够应对自如。再者,可以尝试借鉴其他大型企业在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成功经验,将企业内部的各个法律风险点都标注出来,将责任制度分摊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并且形成一个合理、有序的防范体系,使得整个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能够在企业各个部门的有力配合下,沿着既定的轨道顺利进展。还有,众所周知,随着时代的发展,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中的运用逐渐成为炙手可热的事实,因此在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过程中,要派遣专业性的人员构建信息化的防御体系,运用网络的强大力量分析企业所面临的潜在风险,并且通过资源共享、信息库存的形式,保证企业各部门及时掌握合同管理发展的最新动态,不断地改进各项工作。

三、强化和完善合同文本管理

从目前的发展情况分析来看,大多数企业所使用的劳动合同文本都是根据当地劳动部门依据《劳动法》多制定的标准文本,但是由于用人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标准文本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合同解除和劳动报酬不可能符合所有单位的实际情况,这就要求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特点,完善和强化合同文本管理。比如标准文本上的“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这一类型的话,都没有具体性的量化标准,因此单位可以根据单位实际进行具体的说明,诸如对“违反劳动纪律多少次、旷工多少天”等内容进行量化说明,在标准文本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细化工作。还有,合同条款以及相应的补充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的重要凭证,因此,企业单位要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最新的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遵循《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不断地补充和修改相应的合同条款,使得合同双方当事人能够顺利地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享受应有的权利,避免甚至剔除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四、结束语

《劳动法》颁布以来,大多数的企业都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而且相继获得了比较卓越的合同成效,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不断提升。但毕竟合同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宏伟工程,企业要不断地总结实践经验和借鉴精华,探索更多的良好途径,促进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增强,为企业的长足发展提供更多的活力。

篇3

当前,全国大多数供电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日趋规范,但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给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一场全新的革命,《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直至解除、终止都采用书面化管理,否则将面临巨大用工风险。新形势下,企业如何在劳动合同管理环节重新构造一个全新的精细化管理模式,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要求,降低用工风险,这已经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1、企业用工风险

1.1用工机制风险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的,便可与该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企业将面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比例的逐年上升,固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从过去的短期化调整为中长期,劳动合同长期化趋势不可逆转的局面。由此,用人单位长期习惯于用劳动合同终止来调整劳动关系的方式已不适用。稳定就业的确对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益,但会减弱企业用工机制的活力,使企业竞争力减弱。

1.2用工成本风险

这里指的用工成本风险是企业因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和新增的企业违规成本风险。

1)劳动合同终止成本风险

由于新法规定,企业终止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补偿金基数由原来的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实得收入(扣除个人税与费)调整为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含税与费),而这个经济补偿金总是隐性存在,企业始终存在风险。

可能会有人认为,既然合同终止会产生经济补偿,那么企业不终止合同不是就可免除补偿了。这是一个误解,企业不终止合同,经济补偿只是暂缓发生而已。另外,大量的劳务派遣员工通过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也不能忽视,因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是同样适用法律规定的。

2)新增的企业违规成本风险

以下五项内容,都是新增的企业违规的成本风险。

(1)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补偿金。

(4)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或经济补偿金,要按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

(5)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1.3用工管理风险

用工管理风险是指用人单位用工管理不到位或用工管理不严造成的风险。

1)用工管理不到位产生风险

(1)不签劳动合同就用工;(2)本企业工龄未连续计算;(3)非全日制用工不签劳动合同;(4)合同到期不续签。

2)用工管理制度不严产生风险

(1)规章制度不健全;(2)内容不合法;(3)缺少民主程序;(4)制度未使劳动者知晓;(5)制度缺乏操作性。

2、化解企业用工风险措施

2.1化解用工机制风险

用人单位必须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企业第一资源的理念,以人为本,处理好灵活的用工机制与控制好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增长的关系。

1)严格把好招聘关

把好招聘关是劳动合同管理的开始,企业一定要树立“招聘合适的人到合适的岗位”的理念,特别是在招聘录用前书面告知员工录用条件和做好考核录用工作,绝对不能只看履历,或让应聘者经受心理测试等,忽视了招聘管理,放松了用工第一关,使企业丧失了试用期内单方解除权。

2)采用形式多样的灵活用工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保持用工机制的灵活性。进行岗位分析,有的岗位可以订立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有的岗位可以采用非全日制形式、外包形式、劳务派遣形式等形式多样的灵活用工。

3)根据岗位性质和企业不同实际需求签订劳动合同

在企业发展不同阶段,劳动合同管理有不同的侧重点。企业可根据岗位性质和企业实际需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再者,企业的性质也有不同,有劳动密集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其岗位不同,对人员的需求也是不同的。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可能都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建议可对专业性较强的骨干岗位签订3至5年甚至更长期劳动合同,对替代性较强的熟练岗位也要按企业实际需求签订,期限也可3至5年或较长一点,合同期满后,除少数人员留用外可终止合同。

4)控制好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企业为了灵活用工,形成员工“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必须控制增长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上述某上市公司测算,管理、技术岗位、班组长和技术工种岗位的可替代性较弱,无固定期合同可适当控制在70%以内;可替代性较强熟练岗位,无固定期限合同可控制在30%以内。企业总计无固定期合同比例一般控制在50%左右为好,以保持用人机制的相对灵活性。

2.2化解用工成本风险

1)计提“终止准备金”,消化“终止”成本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发生,是潜在的用工成本。因此,企业可以通过设置劳动合同“终止准备金”来合理消化“终止”成本。企业可根据当年的平均工资计提1个月工资作终止准备金。如2008年1月1日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企业终止补偿2008年1月1日之后的年限。2008年1月1日之后订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企业终止补偿该员工在本企业全部工作年限。计提“终止准备金”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发生的一次性补偿成本合理地分摊至每年用工成本,客观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

2)杜绝违规成本发生

企业应依法规范用工,建立先订劳动合同后用工和续签合同领导审核制度,防止用工超过1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和违反规定不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合同情况发生;按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企业依法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杜绝违规成本发生。

2.3化解用工管理风险

1)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企业应结合实际,建立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健全劳动合同管理、考勤管理、招聘、年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定额、岗位标准与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不仅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同时也保障企业依法行使管理权。企业在建立或修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依法经过民主程序和告知义务,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

2)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企业必须建立劳动管理台帐,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台帐;员工培训记录台帐;员工考勤统计台帐;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员工年休假台帐;人事管理台帐等,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杜绝用工管理不到位和用工管理制度不严等弊病,化解用工风险。

3)加大劳动用工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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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劳动合同管理风险,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确立、存续合法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中相关权利和义务过程中所表现的具有不确定性而又有可能发生的结果。2008年1月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现行劳动合同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对我国经济生活影响深远,尤其是对用人单位冲击颇大。当前施工技术条件下,建筑施工企业仍属于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具有用工量大,点多线长,流动性明显,管理跨度和难度都非一般企业可以比拟的显著特点。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特别注意抓好三个环节的管理:在进行招聘时,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向劳动者告知劳动纪律,明确合同的权利义务,保证合同约定事项的合法性;在履行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向劳动者公示有关的制度,积极为劳动者缴纳各项保险费用,并明确约定合同的期限;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应当严格遵循处理员工的实体法以及程序法要件,尽快解决薪酬纠纷,谨慎处理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事件

二、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概述

劳动合同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企业和职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应从以下方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1.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监督

企业劳动合同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劳动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对策措施。企业必须配备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2.实行规范化管理

企业用工制度应规范化,严禁单位下属各部门私自聘用未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以避免形成无书面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对企业造成损失。首先,要把好劳动合同审核关,对拟定的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地审核。其次,抓好三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在拟定劳动合同环节,劳动合同文本和其补充条款,既要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又要符合劳动者所在岗位的情况,合同要明确、具体、完善,且便于操作;在合同期管理环节,根据劳动者具体情况、企业职工队伍结构、对职工需求的不同等,有区别地签订期限不同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结和续签环节,劳动合同到期后,不能简单地办理续签合同手续,必须对劳动者进行必要考核再做决定。

3.加强培训和交流

企业应与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加强交流与信息沟通,及时总结和借鉴成功的劳动合同管理经验,取长补短。在培训方面,企业应加强对职工的培训,使其能适应当前劳动合同管理的需要。

三、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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