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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在我国,财政税收管理是构成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调动此类部门与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加快财政税收管理的水平,有效确保财政收入稳步提高发挥充足作用。如何做好税收管理工作至关重要,不断推陈出新勇于创新的办事方法是其中应重点进行加强的部分。
一、现今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的特有经济体制已得到逐步的健全和完善。现阶段,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能从基本上保障国家财政需求,充分发挥了其在经济增长领域的突出作用,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切都已无进步的空间和进步的可能。我们不难看出,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中仍存在着管理不规范、差距大、上清下乱、前清后乱、上访频繁、举报多等诸如此类的明显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又存在方方面面的复杂关系。
二、现今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
1.民主管理完善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当前形势下,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制度还没有普及到某些地区和单位,从而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与发展。新时期党政工作的核心在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政务公开,但是,目前个别单位即使有设立如民主理财管理组之类的部门,其中成因也大多不是经过正规的民主选举产生,而是由领导直接设立;而某些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成员,也普遍不具有相应的知识技能,职务执行力过低,一样形同虚设,不能充分发挥它本身应具有的作用。
2.财政税收管理难、控制难
现在实行的财政税收管理制度,管理人员一般存在业务行政双向体制的共同影响,产生了许多不可避免的不利影响。例如,其难以控制和管理,不能很好的坚持原则,蔑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时有发生。现行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监督约束机制薄弱,人员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相对匮乏,因此易造成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3.财政税收体制、机制不健全
财政税收工作人员的工作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这是由财政税收管理本身所具有的性质决定的。当前大多数地方财政税收管理人员采用指派兼职的方式,随着领导的更替而进行替换,个人感情因素过强,且不考虑实际工作能力,对管理、监督等工作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4.资金效益有待进一步增加
一项改革措施的实施具有相对显著的过渡性。比如,表面上虽然在实行“收支双线”管理模式,实际上在实施中,仍然按老套路进行实施,其中不乏需要经过层层申报,批复再拨款的现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传统模式下基金使用效益,办事效率低下等常见问题,从而造成浪费现象的频发。
5.监督管理不到位
我国实施机构改革,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团队成员减少,从而造成财政税收团队成员不稳定,消极怠工等现象的出现,有的甚至直接取消这类部门。此类问题不可避免的会影响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进行,造成管理滞后现象。
三、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办法
现今,为了更好的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快速稳定的向前发展、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进行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相当重要。如何做好创新,主要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认准高度、找准着力点进行
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是一次变相的改革过程,为了使其发挥最巨大的作用,就应该认准高度、找准着力点来进行。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对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做出合理创新,兼顾人员素质,保证高效、准确的完成任务,发挥最大经济效用。
2.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法制化
改革的重点在于人才的进步,是整个项目合理有序进行的关键因素。从管理人员的角度来说,增加他们的实际操作水平,丰富其相关知识及技能,使其能够更好的了解和满足这份工作的要求。能够充分的发现工作中的重点进行解决。想要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就要定期对其进行培训、教育、深造等方面的有意识培养。通过这些有意识的投入,提升其工作效率。另外,在提高人员素质的基础上,也要适当加快财政税收管理的法治化进程。推进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提高监管力度,尽量做到财政税收管理的民主、科学,以不断对财政税收水平加以提高。
3.明确范围,权责统一
财政税收政策是经济政策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对其进行改革创新的时候,应按照一定原则进行合理化的规定,对其范围做出明确规定。这样明确的表现方式可以很好的规范各级管理部门与人员的具体工作,做到各司其职,以免推脱责任,做到权责统一,有利于财政税收管理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实际操作时,应认真对其进行研究,建立及完善相应的管理体制,让其尽快步入正轨,在民主、科学、高效的健康状态下有序进行,以提高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效率。
四、结语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大环境蓬勃高速发展,经济环境瞬息万变,财政税收体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这种环境给财政税收体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其工作人员也是一种深层次的挑战。相关部门应采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带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团结协作的团队意识,只有形成向心力,中国经济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在确立创新办法时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找出适用于市场经济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方式方法,切勿盲从。
参考文献:
一、充分认识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房地产税收是一个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规费和土地收入是一级政府筹措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资金的主要渠道,加强房地产税费征管、做大房地产税收是一个地区提升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的现实与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县房地产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全县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与此同时,房地产行业的税费贡献与其发展速度极不相称,整个行业存在大量偷漏税费现象。推行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收管理工作,有利于公平税费负担,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堵塞税费流失漏洞,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全面推行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既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保障政府可用财力增长、提升城市建设水平的迫切需要,更是加速经济发展和实现财政增收的迫切需要,对当前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建设和谐平安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重大意义,要充分认识到偷逃骗税、搞“人情税”、“关系税”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自觉地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配合,创新机制,着力推进房地产税费一体化管理工作。
二、把握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收管理工作重点
我县对房地产税费实行“一体化”征管的主要做法是按照依法征收税费的原则,对承担房地产税收征管职责的财政、国税、地税、城建、土管、房管、经贸、人防等部门的管理体制和权限范围进行整合完善,在保证现行职责权限不变的基础上,以契税征管为把手,以数据比对为依托,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将全部税费在一个大厅进行“一厅管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出件”,为纳税人提供全面、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透明、优质、高效的“一体化”服务,实现各个税种和收费项目之间的有机衔接。具体内容有五个:
一是以“先税后证”为基,做好“配合”二字文章。
征管中心要严格按照:
第一,房地产交易人到业务咨询台了解政策及办事程序,并由业务咨询台移交至税费申报岗。
第二,房地产交易人提供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并填好内部循环表,由税费申报岗审核后移交至税费评审岗。
第三,房地产交易人持资料交由税费评审岗核定应缴税费,再移交至主任办公室(领导岗)审核。
第四,房地产交易人持资料由领导岗审核签字后,移交至银行代办点缴款。
第五,房地产交易人持银行缴款回单,到计税岗开具完税凭证,再到计费岗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第六,房地产交易人持完税凭证和缴费票据到中心办证岗办理“四证”。至此,大厅办事流程全部完毕。
这6道办事流程办理税费业务,各项税费业务均要在大厅内部循环表上进行联审联批,项目资料公开传递,切实做到“阳光操作”。同时,城建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含商品房预集许可证)、契证、税票(含销售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共“四证两票”要全部纳入征管大厅统一编号、统一办理和统一开具,同时逐步建立局域网实行电脑开票和发证,切实做到以票控税、以票控费、以票控证,先税费后办证,坚决杜绝税前发证、费前发证、私自发证的行为。凡涉及到税费减免的,必须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以政府抄告单为依据,按照相关规定减免额度进行减免。任何单位、个人无权自行减免税费。
二是以“一窗服务”为纲,做好“效责”二字文章。
一体化中心内设有以财政局牵头,涵括地税局、国税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人防办、城管局、经济局、收费等十一个部门。房地产职能部门要派出懂政策、熟业务的工作人员担任窗口负责人,各窗口间要按照一体化工作流程,既分工又合作,在提高服务意识的同时,业务操作要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一体化中心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相关职能部门的服务窗口在征收中主动落实收费公示制、办事公开制,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并提供人性化的服务,推行文明用语。如缩短了交易过户、产权登记等业务的办理时限,若企业或群众急需,能做到即受即办,当天办结。对急办产权证入学、入户籍及企业办理房地产他项权融资等实行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同时实行网上审批,做到岗位设置科学化、业务操作程序化、数据资料档案化,保证交易办证既安全又便捷高效。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财政、房产、地税窗口的工作职责,确保政策执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是以“系统平台”为轴,做好“操作”二字文章。
我县的一体化管理系统要依照房产、财政、地税三个部门工作流程来搭建,要严格按照由房管系统服务器、一体化系统服务器,通过交换机连接至各个部门窗口终端来实现业务处理,并通过VPN专线实现网络监控,必须集中体现出“以计算机管理为依托,信息共享,链式管理,数据控管”的先进管理理念,要达到税收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要从根本上避免人情评估、虚假合同、少开税票等违规现象发生。
四是以“最低计价”为根,做好“防控”二字文章。
为保证最低计税价格的科学合理,我们要设置先进的最低限价系统,该系统需由房产基本信息子系统、房屋坐落地址智能匹配系统和房产计税价格数据库系统等三个子功能模块组成。该系统要在实地踏查并建立房地产基本信息库、专业评估公司结合信息库信息确定评估基准价格的基础上,自动通过内置参数对评估基准价格进行调节并最终生成最低计税价格,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房一价”,要努力防止人为因素导致的纳税异常,以达到保证房地产税收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目的。
五是以“数据共享”为控,做好“监管”二字文章。
数据共享方面:一是同步采集初始信息。以税费一体化征收软件为抓手,综合国土、工商、发改、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建立建设项目基础信息数据库,信息资料数据在各部门传递共享,实现一表式采集、一户式存储,确保纳税人或缴费人涉税涉费基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二是同步监控税费动态。在全角度、多渠道汇集缴款人动态信息的同时,注重分析与纳税相关信息,查找漏缴、少缴问题及成因,及时查漏补缺。三是同步制定计征标准。每年由财政、物价等部门组织测定县城各路段的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基准造价,按个人、单位、开发商分类制定各项目的执收标准,报政府审批公布后执行,税费计征标准统一。四是同步征收税费。项目申报人在申请办证缴费时,必须同步申报纳税,税费同时缴清后,才能申领证件。
监管方面:一是要同步检查。不管是日常检查,还是专项检查或专案稽查,都坚持税费统查,查费必查税、查税必查费,分类掌握税费检查信息资料,分别加工整理,保障税费统查质量。二是要同步分析,着重从办证户应缴税费业务关联点入手,在纵横比对中,拓展检查深度的线索和方向。三要是同步结算,对房地产企业以年度税费结算为重点,同步结算税费征纳缴欠情况,着重查处少缴、漏缴等现象,有计划地加大欠缴税费清理力度,以收入实绩彰显检查结算实效。
三、确保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对一体化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好房地产税费一体化管理工作,既是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局明确的近年来的重点工作,也是发挥税收职能加强宏观调控、堵塞税收漏洞提高征管水平的内在要求。同时,房地产业税收作为地方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好与坏将会直接影响到整个税收任务的完成。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树立起长远观念,坚持长抓不懈,切实把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作为近时期税收管理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积极履行协税、护税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协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清查清缴工作顺利进行。财政、地税、国土、房产、规划等部门要加强配合与协作,共同推进“先税后证”制度的落实,努力构建协税护税的控管网络。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税侦等部门,要协助征收机关加大对欠税单位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偷逃骗税、抗税等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和各房地产开发商要消除思想顾虑,积极配合做好清查清缴工作,如实申报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确保房地产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各征收机关要规范征管员的工作行为,严禁收人情税和随意减免税,严禁收受或索取纳税人财物。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深入开展对本地区房地产税费一体化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查找和剖析房地产税费一体化管理工作的薄弱点、征管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实践,不断完善“四房”管理措施。
从广义上来说,企业是指能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以生产产品和服务社会为目的,能自主经营和独立核算的一种盈利性的组织。作为一个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企业要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其存在目的就是为了追求利润和自身的经济发展。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要正确运用税收筹划,使企业得到税后利益最大化。
1.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及税收筹划
1.1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模式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是在传统的财务管理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企业财务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主要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管理原则,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处理企业财务关系的经济管理工作,目前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中心。其中筹资、投资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且财务的成本管理能反映出某个企业的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
1.2 企业税收筹划的内涵
企业的税收筹划利于企业在投资、生产和经营方面做出正确的决策,同时可以增加企业的可支配收入。通常来说,税收筹划也可称为纳税筹划,它是泛指在遵循税收相关法律的基础上,企业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安排和策划,利用税法中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建立多种纳税方案,从而选择最利于企业发展的财务管理活动。
1.3 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特点
企业税收项目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点管理对象。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就必须要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来获得最大的利用,而其中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就是有效的办法之一,这种可以降低企业税负的条件措施就可以称为企业税收筹划。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同时应该注意税收筹划的特点,以保证正确设计实施方案。
企业税收筹划的特点之一是合法性。税收筹划绝不允许违反任何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因为其定义的内涵之一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筹划,如果触犯了法律则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预见性是企业税收筹划的第二个特点。纳税企业要提前预知国家的立法意图,以便设计出各种不同的纳税方案,才投资筹划和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事先的安排与协调,从而选择税负低而收益高的方案来实施。
此外整体性是企业税收筹划的第三个特点。国家的经济政策会随时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现状来制定或变更,因此企业的税收筹划策略应时刻与国家的税收政策相适应,整体而全面的考虑自身面临的各种外在和内在的因素,而且不要局限于某一个时期,要有长远的规划,从而使企业的总价值最大化。
2.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方面存在的问题
2.1 企业人员对于税收筹划的认识性不足
企业的税收筹划是的一项基本权利,然而很多的企业工作人员并没有完全的意识到,或者干脆任务税收的筹划工作就是企业领导和财务部门的职责。而实际上税收筹划只是减少企业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应该将其渗透到实际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中,税收筹划的好,则会涉及到每个员工的个人经济利益,因此要提高认识,并加强对于员工有其是财务人员的知识及技能培训。
2.2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盲目建立税收的筹划方案
企业的税收筹划可以使其减轻一定的纳税负担,但是也不可为了追求税负的最小化,而忽视税收筹划的合法性,盲目的建立税收筹划方案。同时要注意考虑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经济目标来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尽量做到周全考虑,避免因筹划活动失败而付出沉重的代价,把风险降到最低。
2.3 混淆了税收筹划与偷税、逃税、漏税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它与企业的财务是密不可分。然后很多企业和个人经常混淆税收筹划与偷税、逃税和漏税的概念。两者的区别在于对我国经济法律法规的认识上,税收筹划是合法的,经过统筹安排的,而偷税、逃税和漏税则是非法的减轻赋税责任的做法。
3.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应用
3.1 完善管理机制,培养合格的财务管理人才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都是面向市场的,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从市场上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还应对包括财务管理部门在内的企业关键管理部门的经理人员都实行激励机制,这样才能真正留住人才、充分利用人才,使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从而最终使企业经营效益提高,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3.2 通过销售方法延迟纳税时间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可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的销售方法等来推迟销售收入实现,从而能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这些销售方法即是对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税收进行筹划,而且非故意行为的延迟收入可以获得一定的税收利益。
3.3 通过税负转嫁的方法来减少纳税金额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还可以采用税负转嫁的方法来减少赋税。企业通过购入或销出商品价格的改变,可以实现将部分税收转移给他人进行负担,使税收负担在不同的纳税个人或企业之间进行分配,税负转嫁也是财务管理部门税收政策制定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伴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税收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税收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
一、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
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创新税收管理理论是变革税收管理的前提。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税收管理理论研究不够重视。税收管理理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税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会科学领域。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摸着石头过河走了0多年。税收征管改革从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理论准备和理论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凭经验和直觉进行。在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徘徊。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进行的“征、管、查”三分离或二分离的摸索,还是新税制实施后,对传统专管员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进人2世纪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进专业化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未能从理论上对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体系进行深人系统地研究,在科学把握税收管理的本质、规律、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税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论框架,给予税收管理改革坚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因此,在改革的目标方向上,缺乏准确清晰的定位。目标设计缺乏系统论证,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对征管改革的方向经历了反复探索和较长时间的认识过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终循着相互制约的指导思想,沿着职能划分的思路。把分权制约过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职能的分解上。追求税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围上,侧重于税收征管的改革,忽视税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对以纳税人涉税事项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税机关、征税人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行政管理作为改革的整体进行系统设计,忽视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和开发利用;在改革的进程上,对不同地区制约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够,缺乏整体规划。常常处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进度不一。带来征管业务的不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统一。由此导致税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弯路,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当然,税务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也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对改革方案的修修补补。疲于寻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上,缺乏在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解决税收管理改革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快建立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论。
推进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首先要转换传统税收管理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实践中进行税收管理的理论探讨,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把成功的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鉴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和工商管理领域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原则、方法和技术,结合我国税收管理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吸收和运用,形成适合中国税收管理特点的新思想、新方法、新体系,并在指导税收管理改革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还要注意不断研究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原理和发展趋势,善于抓住揭示税收管理内在客观性的发现性认识,创造税收管理科学的前沿理论。通过寻求税收管理理论突破与创新,推动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彻底改变我国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动局面,彻底改变税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单一的落后局面,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的根本转变。
二、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
科学技术是税收管理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创新税收管理离不开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税收管理正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为创新税收管理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创新税收管理技术,以信息技术和通迅技术为基础,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人脑到电脑、从单机运作到网络运行的历史性跨越,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税收管理技术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视的是,我们不惜重金投入,购置相当数量和一定档次的计算机技术装备,与应达到的应用程度和应用效果仍有相当差距。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税收信息化建设缺乏总体规划,软件开发应用杂乱无序,信息系统平台不统一,数据处理缺乏层次性和综合性,形成许多“信息孤岛”;信息资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监控能力不强,导致高技术与低效率并存,高成本与低产出共生,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对此,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和吸取过去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留下的深刻教训,从战略高度推进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程组织学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加强对税收管理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彻底改变机器运作模拟手工操作的状况,挖掘信息网络技术的潜在效能。
创新税收管理技术,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与管理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推动税收管理发展,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过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与机器管理组成的整个管理体系效能最高。实现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应突出四个重点:
其一、坚持按照一体化原则,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障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优化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具体规划,逐步实现业务规程、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网络建设的一体化,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上求得新突破。
其二、从管理思想、管理战略上突破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缚,适应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要求,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互动,在现代技术和科学管理有机结合上求得新突破。通过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组职能机构,变革管理方法,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权力运行,把整个税收管理工作有机地联系和带动起来,形成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互动响应机制,构建起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平台。
其三、利用先进的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技术体系。一方面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磁盘申报、银行卡申报等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大力推进税、银、库联网,实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信息的网上流转,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及时快捷申报纳税,为实现集中征收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税法咨询、税收法规、涉税事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提供电话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电子化的自动催报催缴系统;利用电子邮件向纳税人定期提供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向特定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利用互联网提供税收法规查询,与纳税人沟通交流,实行网上行政,网上办理涉税事项,接收对偷税违法行为和税务人员廉政问题的举报、投诉等等,使信息技术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其四、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把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完整、统一、共享的信息系统,实施全方位的实时监控。一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数据处理系统。在统一数据结构和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征收信息向地市局和省局集中,进而再向省局和总局两级集中,克服信息传递中封锁、变异和沉淀,提高征收入库操作的规范度,实现数据管理效率和质量的全面提升。二是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为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管理薄弱是与信息获取能力不足相伴而生的,只有信息完备才能实施有效管理。因此,在加强纳税申报信息采集管理的同时,要加快与工商、银行、技术监督、海关、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增强税务机关获取外部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统。在将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控制业务处理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的环节和幅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参与税收管理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实现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使税收管理全过程每个环节责职、每个权能行使、每项工作绩效,都能通过网络透明地呈现在管理决策平台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
税收管理机构是根据履行国家税收职能需要,围绕税收行政权力设置、划分和运行而形成的组织体系。设计科学的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有效实施税收管理的组织保证。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能否履行好国家税收职能,能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影响到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高低。
回顾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历程,有关方面一直在寻求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组织体系。每次征管改革几乎都离不开对征管组织机构的撤并调整,特别是新税制实施后,征管组织机构处在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有的撤销税务所,按区域设置全职能分局;有的在分局下还设有中心税务所;有的很快又取消全职能分局,按征、管、查职能外设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等专业局;有的仍留存着一直游离于机构改革之外的外税局、直属局。总的说来,这些改革措施始终没有打破原有征管机构的层级,没有跳出按征、管、查设置机构的框框,没有冲破地区行政管辖范围的界限,没有发挥运用网络技术构造组织结构的优势。税收管理组织机构庞大臃肿,管理层级环节过多,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能部门交叉重叠,权力结构过于集中,管理组织过于分散,资源配置不讲成本效益,组织结构效率低下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些更为突出。
要从根本上解决征管组织结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组织合理化程度,必须大力推进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创新。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税收管理机构改革创新的着力点应放在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打破部门约束和层级限制,根据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使传统封闭的机械式组织向现代开放的网络化组织方向发展。
一要减少管理层次,收缩征管机构,确立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现代管理组织理论和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要提高组织结构效率,必须减少行政管理层次,精简管理机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我国目前税收管理组织结构,从总局、省局、市(地)局、县局到基层分局有5个层级,除基层分局外,有4级行政管理层。世界上很少有这种5级架构的征管组织体系。要创新税收管理组织结构,必须打破这种僵化的5层“宝塔”结构,冲破行政区划的约束,根据经济区域、税源分布、规模大小,设置税收管理机构。从改革的渐进性考虑,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近期目标可以定为实行总局、省局、市局、县局4层组织结构。今后条件成熟时,对省级局还可以进一步考虑打破行政区划,根据经济区域进行撤并,设置跨省大区局,如像人民银行跨省设置分行机构。
二要统一征管机构设置,实现基层征管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根据企业组织理论学的研究,企业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通常有四种模式,即以产品为基础的模式、以职能为基础的模式、以客户为主的模式和融合前三种的矩阵模式。按照前述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目标和国外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的做法,适宜采用按税种类型和职能分工相结合的模式设置内部机构。在基层局(县、区局和将来实现征管实体化的地市级局)适宜按职能分工和纳税人类型相结合的模式设置机构,除稽查局可作为外设机构外,其它专业局都应全部转为内设机构,同时还应撤销过去外设的直属局、外税局,实现对内外税、不同行业、不同预算级次企业的统一管理。基层局的主要职能是对辖区内税源税基的控管。分类管理是专业化管理的基础,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是国际上许多国家的成功做法。
三要构建与信息化相适应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改变税收管理的流程和组织结构,建立一种层级更少基层管理人员权责更大的管理体制。在县(区)局内部,根据税收征管和信息化的内在规律,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和征管流程,将咨询受理等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集中到前台办税大厅实行全方位服务,解决纳税人多头多次跑的问题;将纳税评估、调查执行、稽查审计等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所有管理事项,集中到后台实施分类管理,解决税源税基控管薄弱的问题。
四、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
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既需要消除不适应现代税收管理发展要求的制度,更需要针对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优化税收管理制度设计是税收管理改革与发展重要内容,也是从制度层面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存在问题的必然要求。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应当紧紧围绕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务机关管理效能,降低税收风险即法定税收与实际税收之间差额这一税收管理目标,在税收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设计上求得新突破。
当前税收管理制度创新应当突出两个重点。
(1)要着眼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使其如实申报纳税,解决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税收服务是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重要条件,必须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尽快将税收服务从过去的道德范畴上升到行政职责,构建起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体系,为纳税人提供享受各种税收服务的制度保障,包括设立多渠道政策的制度,确保所有公民享受和获得税收知识的权力,使纳税人有能力自觉、及时、准确申报纳税,减少无知性不遵从;设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程序制度,确保办税公平公开,程序简便规范“一站式”服务到位,使纳税人减少“懒惰性”不遵从;设立完善的权益制度,确保客观公正开展行政复议,主动实施行政救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减少情感性不遵从。
二要建立以纳税评估为基础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纳税信用度的高低直接体现着税法遵从和税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实施纳税信用等级制度,根据纳税人纳税诚信度实行差别管理,对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严加管理。制定鼓励诚信守信,制约惩处失约失信的政策措施,促使纳税信用成为与纳税人生存发展紧密相联的无形资产。让依法纳税者受到社会广泛尊重,使诚信纳税者得到实惠,增强忠诚性遵从的荣誉感;让失信违法者付出利益代价和荣誉代价,促使纳税人诚信纳税。同时要把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与建立纳税评估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起科学的纳税评估机制。
三要建立“轻税重罚”的违法处罚制度。增大违法成本是强化税收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外要健全偷逃税处罚管理制度,增大偷税成本;严惩知法违法者,对不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该罚的要罚,该判刑的要判刑,减少纳税人自私性不遵从,增加预防性遵从。
(2)要着眼提高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效能,约束税务人员寻租,对工作业绩进行有效激励,解决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