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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需遵循的先后顺序。一般需经过,提出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设计任务书、选择建设地点、编制设计文件、制定年度建设计划、设备、材料订货和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准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阶段。会计核算要适应各阶段的变化,阶段不同会计核算的内容也不一样。总体而言,应根据项目的进度情况,按照资金进入、使用以及退出基本建设项目为主线,依据货币资金、储备资金、在建资产以及交付使用资产等各种资金表现形式,结合具体会计业务生成各种会计核算信息,完善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
二、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重点环节
(一)建立基本建设项目账户体系
建设单位用于核算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账户比较特殊,应根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立会计科目和账户。一个建设单位如果同时承建多个建设项目时,必须按照每个基本建设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如果建设单位只有一个基本建设项目,无论其资金来源、性质多么复杂,原则上必须在同一套账户体系下进行核算和管理。
(二)设立“基建拨款”账户
目前,基本建设拨款依然是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基本建设拨款按照其来源分为预算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和其他拨款三大类。为核算基本建设拨款的投入和支出情况,应设置“基建拨款”总账账户,并在其下根据资金来源需要设置明细账户。“基建拨款”账户一般在收到拨款、年初转账以及项目交付核消资金来源时使用。当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经过基本建设活动形成交付使用资产以后,就应退出资金形态。此时建设单位应冲销相应的资金来源。
(三)充分利用各种工具辅助基本建设项目成本核算
总的来说,基本建设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新建、扩建、改造和重建。由于基本建设项目分类复杂,涉及的项目繁多,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对基本建设在建资金环节进行管理。充分利用Excel表格工具,对各在建项目下各费用类别明细科目以及各建设合同进行不同角度的细化核算,使数据直观明了,可以相互比对,便于基本建设项目成本核算与控制。
三、基本建设项目会计具体核算流程
(一)“基建拨款”科目核算
“基建拨款”核算内容和明细账户多,而且涉及下年年初建新账时结转。基建拨款总账下设置“以前年度拨款”和“本年度拨款”一级明细科目,分别在以上两个科目下按资金来源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本年度拨款”用于核算当年收到的拨款,本年度收到拨款时按资金来源计入相应明细账的贷方科目。下年年初建立新账时应将上年的“本年度拨款”各明细账的余额结转到“以前年度拨款”账户的对应的二级科目中。
需要特别注意的明细账户有两个,一是“本年交回结余资金”明细账户上年期末余额在借方;二是“本年转账拨款”明细账户期末余额既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如果余额在贷方,则如上述带有“本年”字样的明细账户一样,由期借方转入“以前年度拨款”明细账户的贷方;如果期末余额在借方,则由其贷方转入“以前年度拨款”明细账户的借方。
通过基建拨款总账与明细账户,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不同来源的基建拨款在年度中的使用情况以及结转下年度的余额,便于建设单位加强资金来源的管理,随时掌握资金来源是否充足、合理和正当,及时疏通资金来源渠道,进而监督资金使用效率。
(二)“基建借款”科目核算
如果基本建设项目是用基建投资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则不能直接冲销基建投资借款,基建投资借款应由建设单位或建成投产后的生产或使用单位,用相应的资金偿还。在资金借入时计入“基建借款”贷方,在建设使用资金时计入“建设安装工程投资”借方,完工时从“建设安装工程投资”贷方转入“交付使用资产”,如建设单位为使用单位则转入固定资产,如建设单位不是使用单位则将“交付使用资产”转入“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借方,收到使用单位还款时计入“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贷方,偿还借款时冲销基建投资借款。
一、前言
基本建设项目一般是由政府主导的投资行为,其投资资金保障,一方面是依靠财政,另一方面则通常是依靠市场融资手段解决。2010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联合《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对2010年信贷工作作出部署。根据《意见》,从2010年到2011年将继续落实“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严格控制对“两高”行业、产能过剩行业以及新开工项目的贷款。而以市场融资方式进行基本建设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被划归为“两高”行业,为此,银行信贷方面对投融资平台搞基本建设项目的大门已基本关闭;财政方面,从2008年开始,面对来势迅猛的全球金融危机,世界经济全面衰退局面,中央和地方各级地方政府为实现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充分利用了“三驾马车”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以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为此,各地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过热”、“过大”,过多地挤占了地方财政支出,截至2010年,各地财政已基本无力在基本建设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土地转让收益方面,从1月10日国务院“国十一条”出台开始,宏观政策重拳打压房地产市场,预期的土地收储转让收益已十分苍白,基本丧失了原有的融资空间,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保障面临困境。为此,加强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保证基本建设工程顺利推进,渡过难关,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当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建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
1、不严格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设置账套和会计科目,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不独立建账,不以批复的工程概预算、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为基础建账和进行明细核算,概算外或超概算使用建设资金,外借、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建设成本不实。
2、会计科目设置过于简单,胡乱归集建设项目成本支出。
3、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
(二)基建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项目立项粗糙,审批程序不规范,支付依据不足。
2、没有制定资金拨付程序和工程结算程序,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权责不清,采购及工程建设招标不规范,无法保证建设项目的廉洁性和公证性。
3、没有专职基建财务人员,财务监督职能不能真实发挥,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存在问题,难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和参谋作用。
4、存在长期挂账现象,结算工作难以推进。
5、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项目资料归档不及时。
三、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一)高度重视基建财务管理工作
首先,要正确认识基本建设项目一般都是政府投资的公共财政范畴,虽然项目资金来源渠道不一致,无论投资主体为哪个主体,但最终的投资支付都由财政承担,基本建设项目对社会投资的基础性(公共性)、带动性、引导性、调节性作用至关重要,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推进。其次,要正确认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目的和作用,充分发挥参谋和监督职能,充分认识到财务管控是防范基本建设风险的核心。再次,应明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对基建资金使用实行全范围、全过程监管,确保基建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单位负责人应充分认识基建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基建财务人员应承担起《会计法》赋予的责任。最后,要建立健全以控制工程投资概算为目标,以控制投资成本管理为主要手段,以控制工程质量为着力点的三大控制体系,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规范和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使财政资金真正发挥最大效益。
(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财务管理协调
首先,应建立健全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及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招投标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对涉及项目的所有环节进行规范,把立项、设计、建设、移交等按一定的规则来进行推进,把资金使用的各环节形成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关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开设专户、建立专账、设置规范的会计科目核算。
其次,加强以成本核算为核心,强化资金节约意识,严格按批准的内容和标准开支进行投资控制,严控建设成本;严肃结算纪律,不得以拨代支,统一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的拨付依据,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设计图、设计变更通知、与工程量和预算定额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等进行审核,不得无理由超过订立合同总价,不得超概算支付。
再次,规范基本建设程序,严格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制定项目立项规则、招投标流程、订立经济合同流程、工程款项审批支付流程、工程设计变更流程、工程结算及竣工交付流程;建立预测、订立、实施、监督、反馈的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建设有条件担保,覆盖招投标、工程款支付、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及竣工验收质量保证;采用联签制,形成集体决策制,进一步防范风险。
最后,加强部门工作间沟通,以制度规范要求财务人员积极介入涉及项目的各个阶段工作,如项目设计、招投标、合同的签订、工程变更等方面,达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管理、控制与监督,及时反馈相关财务信息,使得各方及时掌握情况,确保顺利完成项目任务。
(三)加强基建财务组织架构,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
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对省管和跨市的大中型项目建设单位,要求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财会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对不具备单独成立财务机构条件的县级以下的工程建设单位,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财会人员。财会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按财务隶属关系必须征求财务主管部门的意见。抓好基建财会队伍的建设,选择有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基建财务人员,并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业务培训。基建财务人员需熟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及基本建设的相关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熟悉招投标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经济合同知识,学习工程建设、工程概(预)算知识,了解工程管理等相关知识。逐步推动基建管理信息化进程,更新管理手段,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促进风险防范意识,使他们适应新形势下基建财务管理的需要。
(四)建立并加强基建项目资金监管
首先,对建设项目资金采用一一对应的方式开设专户进行结算;然后,对工程实施单位经常存在拆东墙补西墙,互相拉用建设资金的情况,建立二级监管机制,对工程款使用要求到指定银行开设专户,并委托银行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使工程建设资金得到保障,充分利用第三方专业资源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同时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既保障了项目建设资金的充分使用,也能保障政府与企业间形成良好的融资纽带。其次,对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要落到实处,确保自查和委托审查相结合,克服内部审计的不足,及时纠正问题,确保资金合法使用。再次,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建立严厉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对违反基建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性质恶劣的,不仅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要加大审计监管力度,推行项目全程跟踪审计
首先,申请审计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充分利用政府评审这一重要手段,对项目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估与审查,实行“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的制度。其次,对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应从招标环节开始到合同条款中进行明确,强制约定有关编制要求,加强惩处措施,引起实施方重视。同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随时做好资料收集、严格归档,可考虑按分项、分步工程结算编制;另外,在内部管理制度上规定责成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时限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于一些公益性项目,应积极与政府有关单位和部门接洽,一方面要求以行政手段指定接收单位,另一方面要求财政部门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专门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后续支出。在此基础上,确保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时完成,工程顺利通过移交。
综上所述,如何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制度上要进行规范,更重要的是各基本建设单位负责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充分认识到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支持财务管理在基本建设管理中的核心控制和监督作用,才能保证把有限的资金在基本建设中发挥出最大的使用效益,保证基本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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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流程
国有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流程一般先由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上报国家有关机关,取得立项批复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需取得上级机关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后才可开始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建设内容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在项目建设接近尾声时,建设单位还要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编制调整报告,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预留的不可预见费进行调整,项目竣工验收最终以国家有关机关对调整报告批复的建设内容为依据。在申请项目最终竣工验收前,国有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时先提交竣工决算审计申请,由国家有关机关组织对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同时可提交项目档案验收申请,对项目档案归档情况单独进行验收。在取得国家有关机关对项目的竣工决算审核意见和档案验收意见后,国有建设单位即可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竣工验收申请。由于国有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具有确定性的特点,项目核算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机关对项目各阶段批复的概算及具体实施内容。
(二)国有基本建设项目核算流程
1.根据批准的基本建设投资建账立项核算。一般情况下,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才可开工建设,立项核算。
2.确定资金来源,筹措资金。资金来源一般分国拨资金、自筹资金、借款等。
3.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将项目收支归集计入相应科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科目包括资金占用类和资金来源类两类科目,其中资金占用类科目核算项目支出及项目形成的资产和往来,资金来源类科目核算项目资金投入和负债。各科目使用说明详见《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4.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结合项目进度进行拨付款控制。
5.根据签订的订货合同预付设备、材料采购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材料采购入库后办理开票报销手续。
6.根据审核后的工程决算书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决算,抵扣备料款、工程预付款、项目建设单位代垫的水电费、工程配套费等。
7.项目竣工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提交有关单位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主要包括两部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8.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完成后,根据审计报告审定数字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结转交付使用资产。
9.取得上级单位的竣工验收批复后,按照批复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核销基建账。
二、国有基本建设项目核算关注重点
(一)对每个国有基本建设项目应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有专人管理。
(二)对项目建设资金,尤其是国拨资金,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在国家对国有建设项目进行支付制度改革后,财政部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用款申请按月划转国有建设资金用款额度至单位零余额账户,项目建设单位在用款额度内支出,如用款额度不足,项目建设单位可先行垫付,待国拨用款额度拨付时,办理资金归垫手续。除归垫资金外,零余额账户资金一般不允许直接转入项目建设单位其他账户。自筹资金到位目前以实际支出确认,不需要再先行全额转入基建专户。
(三)项目支出应定期与批复的总概算表和明细表进行对比,以便于及时发现执行差异和问题。应按照批复的概算表及明细表及时登记相关支出台账,以便于项目管理人员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国家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各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在一些地方相继确定并实施了本地区一系列民心工程。对于这些民心工程中基本建设类项目,管理组织模式一般为建设领导小组或建设指挥部。2012年天津市确定了20项民心工程,笔者有幸在其中一个指挥部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在这里结合实际工作谈谈对指挥部模式下的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几点粗浅看法。
一、指挥部模式下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特点。
(一)项目财务核算以整个项目周期为核算周期。基本建设指挥部多为临时机构,是为某一特定基本建设项目而临时成立的组织、协调、管理机构,项目筹划阶段起从各参战单位抽调人员而设立,随着项目的竣工决算完成而最终撤销。相应的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也是从项目的立项而开始,以项目的竣工决算完成而结束,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已完成的投资额累计核算,直至项目全部竣工后,编制项目总决算,完成固定资产交付手续、待摊投资的摊销、结余资金的分配等工作后,该基本建设项目才完成了一个完整的核算周期。
(二)项目参战单位众多,协调管理难度大。指挥部模式下的基本建设项目,涉及的部门众多,就以笔者所在的指挥部为例,有十个区人民政府,以及国土房屋管理部门、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市容建设管理部门、经济信息化管理部门、财政审计部门等等,包括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单位共达十七个之多。不但是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难度较大,项目财务管理的难度也相应加大。
(三)项目投入的资金数额庞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生活设施的提升改造,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项目的规模和投入的资金数额一般都很庞大。
(四)项目的资金来源多财政投入为主。基本建设项目多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大部分是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其他渠道作为补充。财政投入资金又主要分为财政预算拨款和财政预算贷款。
(五)项目的投资范围明确,内容具体。为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有详细的项目概算和具体的投资计划,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规模、范围、内容都做了具体的规定,这也是今后工程造价审核和结算的依据,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
(六)项目财务管理的范畴更加宽泛。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范畴涉及工程概预算编制、投资计划编制、工程招标组织实施、资金筹集与拨付、工程造价审核与结算、工程审计监督等等,较一般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范围要更加宽泛一些。
二、指挥部模式下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主要做法。
针对上述特点,结合基本建设项目实施中的具体情况,笔者对自己在所在指挥部中开展的财务管理工作做了梳理各分析,概括起来主要是:抓好三个宏观面,把握六个关键点。
(一)抓好三个宏观面。即主要从组织机构建设、管理制度建设、审批流程设计三个方面搭建内部控制体系框架。
1、抓好组织机构建设工作。鉴于基本建设项目参战单位多,协调难度大的特点,为了方便指挥协调,提高办事效率,政府部门会成立相应的建设指挥部,并根据不同的专业职能从各参战单位抽调骨干力量,在指挥部中代表各单位行使职责,接受指挥部统一调度。财务管理部门是指挥部的重要部门之一,鉴于资金来源多以财政投入为主,所以指挥部财务管理部门应由政府财政部门牵头,然后根据财务管理涉及的不同专业抽调工程造价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及招投标管理人员,并做好内部分工,专人专岗,明确责任。
2、抓好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建设指挥部除了制定日常工作制度外,在财务管理方面也要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笔者所在的指挥部从项目开工伊始就特别注重这项工作,先后出台了《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细则》、《招投标管理办法》、《内部审计规定》等多项财务管理制度,分别从工程资金筹集的渠道及比例、拨付流程、账户管理,工程项目的招标组织、工程造价结算,管理费用的支出管理,内部审计监督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为指挥部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3、抓好审批流程设计工作。指挥部应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设计工程造价审核、合同签订和资金拨付等事经济事项的审批流程。审批流程的设计应充分考虑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和授权审批控制,既要达到内部控制的要求,又不能使手续过于繁琐。
(二)把握六个关键点。即从以下六个环节入手,对指挥部财务管理工作进行重点管控,与上述三个宏观方面相互结合形成内部控制体系。
1、资金筹集环节。本环节首先要求建设项目筹集的资金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但因指挥部是临时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无法在银行开立账户,我们的做法是在牵头单位开立专门账户,刻制专门编号的银行印鉴,单独核算。指挥部通过下达投资计划明确资金筹集的渠道、比例和具体金额。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投资计划会同出资主体制订详细的资金到位计划,要求各出资主体及时筹措资金,及时到位资金,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2、政府采购招标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当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做为采购人,笔者所在的指挥部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机构对工程施工、成品设施、监理服务等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实现了对工程内容的全覆盖。所有项目在招标时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预算,财务管理部门会同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确定拦标线,锁定中标金额上限,避免风险敞口。实行政府采购招标效果良好,中标的采购资金较投资计划下降幅度达到25%,有效地降低了工程成本,节约了建设资金。
3、资金拨付环节。资金拨付是资金管理中的重要控制环节,财务管理部门要综合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核算、后期接管等方面的意见后,才能确定拨付金额。笔者所在指挥部建立了资金拨付的四级(监理公司、分指挥部、总指挥部专业组、总指挥部领导)联合审批制度,层层把关,有效节约建设资金,提高了投资效益。
待摊投资主要是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最终交付的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待摊投资是基本建设项目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建设费用支出,贯穿于建设工程项目始终。能否采用合理的分摊方法来核算、摊销待摊费用,对正确核算交付资产成本有重大影响。目前我国基本建设项目的相关制度对于如何合理地选择待摊投资的分摊方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分摊待摊投资时,更多依靠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来确定分摊方法。由于不同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职业判断的主观因素比重较大,很难保持分摊比例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另外,由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较长,很多在建设初期就采购并安装完成的设备,项目竣工之前就达到了预定可使用年限,待项目竣工后再进行交付与折旧,与多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相悖。根据目前分摊待摊投资现状所存在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引发问题的原因以及相应对策,希望借此能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归集、分摊待摊投资的方法,准确确定基本建设项目新增的资产成本。
一、待摊投资的概念与核算内容
(一)待摊投资的概念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
(二)待摊投资的核算内容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各项间接费用和税费支出应先在待摊费用中进行归集,建设工程办妥竣工验收手续交付使用时,按照合理的分配方法,摊入相关工程成本、在安装设备成本等。待摊投资科目具体的核算内容包括以下9个大类。(1)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2)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租用权而发生的费用。(3)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照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4)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投标费、社会中介审查(审计)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5)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专门借款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6)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7)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毁损净损失及其他损失。(8)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9)其他待摊性质支出。上述九个大类,可以简单概括为“前、地、税、管、服、利、检、损、信”,即:前期费用、土地相关费用、税费、管理类费用、第三方服务费、利息费用、检测类费用、报废毁损、信息费用等。在实务操作中,为了更好地核算项目建设管理费,可以按照更为明细的科目进一步核算项目建设管理费。
二、常见的待摊投资分摊方法
(一)按照实际支出比例一次性分摊
对于投资金额小、建设工期较短的基本建设项目,常常采用一次性扁平化分摊方法:即以全部应被摊销资产的实际支出金额为基数进行摊销,实际支出的金额越高,摊销的待摊投资就越高,反之则越少。实际分摊率=待摊投资明细科目余额÷(建筑工程明细科目余额+安装工程明细科目余额+设备投资明细科目余额)×100%某项固定资产应分配的待摊投资=(该项固定资产的建筑工程成本+该项固定资产的安装成本+该项固定资产的设备投资成本)×实际分摊率
(二)按照单项工程实际支出
分层次分摊对于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工期较长、单项工程分期分批建成投入使用的基本建设项目,应采用分层次摊销的方法,按专属于某项单项工程——专属于某几项单项工程——属于所有应摊销对象的顺序逐级计算摊销,从而计算得出配比合理的摊销金额。
(三)按照概算比例分摊
按照概算比例一次性分摊的方法,和按照实际支出比例一次性分摊原理基本一致;按照概算比例分层次分摊的方法,和按照单项工程实际支出分层次分摊原理基本一致。但由于概算金额和实际支出金额相比可能有出入。尤其是由于近几年疫情影响,企业为了增加订单量或成功中标不惜压缩利润、降价投标,导致基建项目的实际支出金额远低于概算金额。如果按照概算比例分摊,会导致最终分摊金额不合理。因此,在实务中不推荐使用按照概算比例分摊的方法。
三、目前待摊投资分摊存在的问题
(一)为分摊待摊投资导致账
面资产移交晚于实物资产移交基本建设项目通常建设期较长,建设初期采购的设备,在整体项目竣工后部分已经达到设备使用年限,可以进入报废流程。但由于基本建设项目要求在项目竣工后进行待摊投资的统一分摊,这部分设备不能转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费用,进而在项目最后交付时,转固的同时直接计提完全部折旧费用。这样会导致本应在设备使用期间内均匀计提的折旧费用,在基建项目竣工交付转为固定资产时集中计提,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不符;本应按期进行的折旧费用计提,积攒到竣工交付时统一计提,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及时性与合理性要求不符;由于折旧费用没有按期计提,导致当期费用总额计算不准确,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要求不符。
(二)虚列待摊投资
由于待摊投资存在部分不专属于某些单项工程或需安装设备的明细,建设单位在缺少外部监督的情况下,存在动机将自身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并不属于该基本建设项目的费用列支在基本建设项目的待摊投资中。另一方面,由于基建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项目概算批复再到项目的实施,与日常预算执行相比,时间较长。在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今社会,编制项目概算时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对应的价格,在实际支出时可能会因技术进步而发生替代性的降价。再加上近年来疫情影响,乙方为争取订单不惜压缩利润投标,均会造成实际执行金额低于项目概算金额。部分建设单位为了不交回已经下拨的资金,会为了完成概算执行而花钱,造成资金浪费,同时造成基本建设项目资产入账价值虚增。如果等待项目竣工后将所有待摊投资分摊后再进行交付入账,不仅违背了上述多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也不合理地增加了资产的入账价值,同时也容易导致为了强行完成项目预算而增加不必要支出计入资产入账价值。
(三)与土地使用权相关的费用计入待摊投资核算
我国《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二条对土地使用权有明确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是政府会计制度要求政府会计主体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取得土地使用权或租用权的费用计入待摊投资核算。这两种核算标准相互矛盾。从分摊待摊投资的合理性角度讲,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租用权的相关费用不宜计入待摊投资中,原因有两点:首先,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费用仅用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租用权,与其他待摊投资明细费用相比较为独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或租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其次,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租用权的年限与相应的建筑物、设备等对应资产的使用年限通常不一致,分摊后会出现建筑物或设备已达到使用年限,但是土地使用权或租用权还未到期的情况,因此不宜作为待摊费用分摊进其他资产中。
(四)不能准确归集、分摊待摊费用
在实务工作中,核算基建项目的财务人员由于对项目了解不足,不能准确把握待摊投资的界定、归集和分摊。如:无法界定某项费用是否属于待摊投资、无法确定某项待摊投资的分摊对象是特定单项工程或设备,还是全部待移交的资产等。导致待摊投资总额不准确,或者是分摊方法、分摊层次选择不准确导致交付资产入账价值不合理。基建项目的财务人员能力水平参差不齐,无法保证待摊费用归集、分摊工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四、待摊投资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单
项工程或设备可提前转为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筑物(或需安装设备),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即办理资产预交付手续,开始计提折旧费用。已发生的专属于某项单项工程的或者专属于某些需安装设备的安装费用等待摊费用,可以在预交付时分摊进该单项工程或设备中,计入该单项工程或设备成本。预交付后的待摊费用不再分摊进该项资产中。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在验收后,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以在设备验收后直接预交付为固定资产,不再进行待摊投资的分配。按照常用的待摊投资分摊方法,应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将不专属于某些单项工程(或需安装设备)的待摊投资明细分摊给所有资产,也就是待摊投资属于所有应摊销对象。因此应在项目全部完工后,将待摊投资加入分摊核算内容,以此保证资产入账价值的合理性。但是此种方法更合理的前提是,会计主体仅作为建设者,而不是使用者。如果会计主体仅作为建设者,在移交资产时将全部基建项目有关的费用加入核算,可以使项目的资金流向具有明确的指向性。但是如果会计主体既作为建设者又作为使用者,那么后期的使用功能才是主要功能。因此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越接近实际价值,日后管理中的折旧费用计提才会越真实合理。
(二)不能归集于专属某单项
工程或设备的待摊费用直接转为日常经营活动费用在概算有剩余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存在动机将与基建项目无关的费用列支项目待摊投资。仅用项目管理费占全部项目概算金额的比例来限制,也无法有效解决此类问题。建议将不能归集进专属某单项工程(或设备)的待摊费用,直接作为非基建项目的费用列支单位管理费或者业务活动费,不再分摊入基本建设项目资产交付的入账价值中,不仅可以避免建设单位虚列待摊费用,也使基建项目最后交付的各项资产更贴近其真实价值。
(三)加强待摊投资监督监控
在缺少监督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极易出现滥报项目管理费的情况。为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基建项目建设期间,应加强内部、外部监督功能。单位内部的纪检部门应全流程跟踪审计基建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大额资金支出、项目管理费支出尤其是招待费等支出。外部监督应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定期对基建项目的资金支出、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检查,及时识别并控制项目财务风险。
(四)与土地使用权相关的费用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租用权而支付的费用,在取得使用权或租用权的时点,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即为土地使用权或者租用权的年限。无形资产按照规定进行直线法摊销。此种做法可以解决政府会计制度中对于无形资产和与取得资产土地使用权或租用权相关待摊投资会计处理矛盾之处,也可以避免土地使用权或租用权摊销后,与相应资产使用年限不一致的情况。
(五)增强财务人员对基建项目的参与程度
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不同于行政事业项目的会计核算,基建项目相关的财务人员无论是会计核算还是项目预算、项目管理、项目采购、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各个岗位,应提高自身站位,全流程了解基建项目的管理情况,加强对基建项目进程的了解。基建项目的财务工作不仅要求做好经济活动发生后的核算工作,也要关注基建项目的项目规划、建设周期、建设过程与进度、项目的实施计划与完成情况、预期取得何种绩效等方面。目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基建项目都面临着业务人员不懂财务,财务人员不懂业务的问题。基于对基建项目的深入了解,各财务岗位才能相互配合、更高效地完成本岗位工作,进而提供增值服务。
五、意见建议
(一)提高项目管理部门对财务工作的重视
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对项目管理者和财务工作者均提出了双重要求,即项目业务和财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财务人员熟悉业务,才能做好基建项目的资源分配、提高基建项目的执行效率。项目管理者熟悉财务管理工作,才能有效控制基建项目财务风险。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与财务人员的沟通交流,而不是一味地将工作重心放在项目实施中。
(二)完善相关会计制度
如上述问题中所提到的,待摊投资中与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费用的核算,在政府会计制度内部有相矛盾之处。有关部门应联系实际,统一核算方法,避免实务操作中出现不一致情况。
(三)建设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信息平台
目前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飞速发展,但是作为资金量大、建设期长的基本建设项目,却由于涉及建设单位范围面较窄,使用者数量较少,所以适用于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特点的功能开发较少。依托目前财政部正在部署的全国财政一体化平台,应进一步搭建适合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需要的智能化信息平台,从预算、采购、合同、支付、核算、资产全流程智能化、协同化工作,减少繁琐的人力重复性工作,提升基建项目财务管理效率。
(四)持续加强基建项目财务队伍业务能力
建设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后备队伍,通过培训、工作交流、轮岗等方法,让基建项目相关财务人员对基建项目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实务操作等均有所接触。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开展讲座或者去有先进经验的兄弟单位学习,提高财务人员基建项目核算的技能水平,从而构建一支基建相关财务管理技能高、管理意识强的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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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建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项目立项粗糙,审批程序不规范,支付依据不足。
2、没有制定资金拨付程序和工程结算程序,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权责不清,采购及工程建设招标不规范,无法保证建设项目的廉洁性和公证性。
3、没有专职基建财务人员,财务监督职能不能真实发挥,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存在问题,难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和参谋作用。
4、存在长期挂账现象,结算工作难以推进。
5、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项目资料归档不及时。
二、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一)高度重视基建财务管理工作
首先,要正确认识基本建设项目一般都是政府投资的公共财政范畴,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推进。其次,要正确认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目的和作用,充分发挥参谋和监督职能,充分认识到财务管控是防范基本建设风险的核心。最后,应明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对基建资金使用实行全范围、全过程监管,确保基建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财务管理协调
首先,应建立健全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及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招投标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其次,加强以成本核算为核心,强化资金节约意识,严格按批准的内容和标准开支进行投资控制,严控建设成本。最后,加强部门工作间沟通,以制度规范要求财务人员积极介入涉及项目的各个阶段工作。
(三)建立并加强基建项目资金监管
首先,对建设项目资金采用一一对应的方式开设专户进行结算,建立二级监管机制,对工程款使用要求到指定银行开设专户。2011年9月10#凭证,支付城南电力改造工程款80万元,未支付到施工单位。如采用上述方法,则可避免该公司偷漏企业所得税。其次,对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要落到实处,确保自查和委托审查相结合,克服内部审计的不足,及时纠正问题,确保资金合法使用。最后,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
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在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线等基本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使用、维护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等形式与载体的历史记录。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不仅记录了建设项目发展的历史轨迹,而且为筹划未来发展规划提供了重要依据。本文在梳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特点的同时,就其收集归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要求和特点
(一)坚持“谁形成谁负责”的收集归档原则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指出:“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构件及设备供应单位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或合同规定的竣工文件编制和项目文件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来说,就是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形成的材料由建设单位归档,设计单位形成的材料由设计单位归档,施工单位形成的材料由施工单位归档,监理单位形成的资料由监理单位归档。由于基建档案是在项目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各承建单位和建设单位是项目文件的形成者,由形成单位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能够确保建设项目文件内在有机联系的本质特性。因此,明确划分基建档案收集归档责任,坚持“l形成谁负责”的归档原则,是保证基建档案齐全、完整、成套归档的基础。
(二)形成来源具有广泛性
基建项目从提出项目建议书至工程全面竣工验收,需经历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立项、办理征地手续、测量勘察、设计招投标、编制设计文件、建设规划申报、施工图报审、监理招投标、施工招投标、办理开工手续、施工、工程报竣、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预验、工程档案预验收、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工程竣工17个环节,归档的材料有红头文件、图纸、会议纪要、招投标文件、合同、证书及照片等;项目工程由审批、城建、勘察、设计、消防、施工、监理、安装等部门共同参与完成,整个建设过程周期长,参与部门多,专业性强,材料来源广泛。
(三)收集归档工作具有阶段性
基建档案的形成分为五个阶段,一是前期准备阶段,这个阶段需要收集归档的文件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设计任务书、选址、投资计划、上级下达的基建计划、追加投资请示、批复、征地、报建、工程合同、协议。二是设计阶段,收集归档的文件有工程勘察、设计的图样、说明书、计算书、工程概算书等。三是施工阶段,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工艺规程和标准、原材料及预制件的合格证、检验记录、各种施工记录、施工技术总结等文件的收集归档。四是竣工验收阶段,收集归档的文件有竣工报告、各种竣工图、竣工验收记录、说明书、工程决算、总结等。五是使用维护阶段,收集归档的文件有改造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文件等。建设项目在各个阶段形成的基建档案材料不同,其收集归档的侧重点也不同,呈现出阶段性的特点:前期准备和设计阶段,要注重文件和图纸终稿的收集和保存;施工阶段要注重随时收集和补充多部门参与的文件和资料;竣工验收阶段要注重整改验收资料的收集;使用维护阶段要注重改造施工图纸的收集和归档。
二、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归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参与部门多,导致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归档工作难度加大
完整的基本建设项目文件不仅要涵盖工程项目工作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计划、施工图设计、招投标、施工及管理、竣工验收等一系列固有的基建程序,而且还应详细、真实地反映、记录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参与归档的单位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参与部门多,参与归档的部门也多,好多文件需几个单位很多部门协同完成,并且参与施工的单位均为驻场机构,完成自己的工作后就撤离了,人员流动性较大,如果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收集、补充不及时,有可能会给后期的归档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在所有参与部门中有任何一个单位出现项目文件收集的缺失,都会造成归档文件的不齐全。
(二)建设周期长,影响基本建设项目文件归档的完整性
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直至竣工,建设周期一般是3至5年,项目文件的收集也需要3至5年,与项目建设同步开展文件收集工作十分重要,但是很多建设单位的基建档案管理员并没有参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对文件形成过程也不是很了解,更做不到同步收集,因此,更做不到同步收集,因此,对收集不完整、缺失的文件不能及时发现进行收集补充,等到工程竣工验收审核时,才发现材料不全,这个时候再去协调相关部门补充,其难度就可想而知了。同时,很多形成的文件资料是在不断变化的,在收集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少归、漏归的现象。如建筑图纸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经常会有变化,如档案管理员不及时跟进,最终版图纸就很有可能漏归,造成档案材料的不准确,影响档案利用的价值;在成套的招投标文件中,评标报告与中标通知不同时形成,因时间间隔较长,经常会出现《中标通知书》没有被装订到《评标报告》中的情况。
(三)基建项目的专业性较强,收集归档工作的规范性有待提升
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涉及地质、气象、环保、建筑、结构、给排水、供变电、采暖、空调、电信、自动控制、消防等多个专业领域,这些专业的有机融合形成了基建档案专业内容的复杂性。如果收集人员不熟悉基建工程专业知识和项目运作程序,就不知道哪些材料应该收集,哪个阶段要收集,进而导致漏归现象的发生。同时,大多基建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对建筑学专业知识缺乏、对基建文件的归档特性不熟悉,最终导致基建档案管理人员对基建档案的来龙去脉不清楚,只能简单地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开展收集工作。但是,《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所列出的归档文件条款也比较笼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档案人员对基建工程专业知识掌握得不充分,就极有可能造成项目文件的错归、漏归。例如,在上述规程中列出的《支付款请示件》一般包括建设单位请示件、施工单位进度申请、项目管理单位工程费用审批单、监理单位工程支付证书,由于没有完全罗列出全部文件,加上部分档案人员判断不准确,在文件收集工作中经常出现错归、漏归的现象。
三、完善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归档工作的措施
(一)提升参建单位领导基建档案意识,建立健全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针对基建档案收集参与部门多,文件收集难的问题,一要提高参建单位领导对基建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参建单位领导的档案意识,是提高参建全体人员档案意识的前提,只有参建单位领导重视基建档案工作,认识基建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基建档案的各项管理工作才能落到实处。二要建立健全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在单位《基建档案管理办法》中细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归档范围和档案管理员的职责,在制度里明确规定各参建单位必须配备基建档案管理专职人员并参与基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建立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档案收集的监督和惩罚奖励机制,同时建立监理挝缓褪┕ぷ艹邪单位对建设单位档案收集的监督和惩罚奖励机制、建立基建档案收集管理工作与档案管理员年度考核挂钩制度,通过切实可行的制度提高全体人员的档案意识,缓解参与部门多导致的收集难的问题。
(二)建立分阶段收集归档流程,提高基建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针对建设周期长,影响基本建设项目文件归档的完整性的问题,一是分阶段收集归档基建项目形成的材料。针对基建项目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对在建设过程中每个阶段形成的材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发现不规范的材料立即退回整改、缺失的材料及时补充,解决几年后项目竣工时才发现缺失,却因时间过久而找不到相关人员和部门弥补的问题。二是提升档案管理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基建档案管理人员干好基建档案管理事业的思想基础和必备素质。只有基建档案管理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遵守各项档案管理规定,严格认真地收集每一阶段形成的基本建设项目文件,耐心细致地审核整理每一份档案,才能保证《评标报告》中不缺少《中标通知书》,基建档案的完整性才有保证。
(三)提升基建档案管理人员的整体素养,加强收集归档工作的规范性
基建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档案法律法规、基建档案专业知识、建筑学专业知识、现代信息化技术的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道德素养,才能满足基建档案现代化管理的需求。基建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业务素质,掌握现代信息化技术,才能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基建档案管理员还要熟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熟练操作和应用Word、Excel、PDF、ACDsee、Adobe Acrobat软件。只有这样,基建档案管理人员才能科学规范地收集整理好基建档案,做好基建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基建档案的利用价值。
参考文献:
第一条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是校舍安全工程的协调机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助纳入校舍安全工程的区属项目学校办理贷款申报工作;管理和监督项目学校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项目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条区教育局为区校舍安全工程的建设主体,负责所有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资金使用。项目学校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体,负责基建帐务处理、基建财务档案的整理、保管。项目代建企业受教育局的委托,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项目学校作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体,应遵守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四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市、区财政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渠道筹资(自筹、社会捐赠等)。
第五条校舍安全工程严格按照现行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使用建设资金。区财政局、教育局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下达投资计划。
第二章财务日常管理
第六条学校应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单独建账,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项目代建企业应根据要求及时整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中标通知书、投资计划、合同文件、工程结算书、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意见表、资金使用计划批复等相关资料,保证基建财务档案资料真实、完整。
第八条学校的财务人员应认真编制基本建设财务报表,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在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内,学校应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的财务报表报区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办公室;每季初5日前应另外报送上季度财务报表;年终报送建设资金年度报表。
第九条学校应于每季初5日前对基建项目资金申报额、审批额和拨付额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编制《对帐表》,送区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学校的财务人员每年1月10日前应按不同的资金来源渠道对上年的基建资金进行对比分析,分析主要指标有: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开行贷款的使用情况,配套资本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等。通过财务决算及分析,为下一年制订投资计划,合理安排资金,提供依据。
第三章竣工决算
第十一条项目代建企业和学校项目管理员、财务人员在基本建设项目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应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帐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要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或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不准任意侵占、挪用。
第十二条项目代建企业和学校项目管理员、财务人员应参与竣工工程的验收检查工作,项目管理员、财务人员到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强管理,杜绝漏洞。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预算总金额的10%做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于区财政局。工程结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可支付质保金。
第十四条项目代建企业和学校负责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学校建设项目为多栋建筑物的,以各单体建筑物为单位,单独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待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再汇总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内容主要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两部分。学校应在项目竣工后1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撤离。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应按照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固定资产报废、新增等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学校在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时,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报废程序执行,及时报区教育局及区财政局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固定资产报废产生的残值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纳入预算管理,不得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应根据财政部门审批文件及有关的正规发票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十七条项目竣工验收后,学校应根据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决算金额增加固定资产,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并调整相关账目。
第五章资金使用审核支付程序
为了适应新形势,各地政府不断加大投资规模,且大部分政府投资项目为一次性业主,财务人员一般由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兼职,造成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专业知识较缺乏,而基建财务涉及面广、时间长、专业性强、其会计处理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处理存在较大差别。财务人员对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处理直接影响到了基本建设项目总造价的准确性。现就近几年来我们在工程财务竣工决算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一、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建设项目财务核算未单独建账
根据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每个基本建设项目财务核算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一建设项目,不论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但我们审核过程中发现,很多项目单位没有按规定单独设账,收入支出与单位基本账户一起结算,不利于整个项目的资金管理以及成本核算。如: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只通过“拨款收入”和“暂付款”科目来反映,项目的资金来源状况很难分清;另外资金存放在同一账户,项目支出和基本经费支出在同一账户开支,容易混淆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和单位正常经费支出,造成资金相互占用,不利于资金专款专用,不利于项目成本归集。如果一个建设单位同时承建多个项目,就更难对每个建设项目的成本进行管理和核算。
(二)财务建账不规范,会计科目设置不准确
有些建设单位虽然财务单独建账,但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等建设成本核算,没有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明晰核算,这也是我们在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中发现的最普遍问题。如:1.设置的会计科目五花八门,有的使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收支项目进行核算,有的又使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收支项目进行核算。2.对会计科目的理解不够,造成科目之间窜户,不能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和造价分析。如建设单位为该项目购置的电脑、办公桌及空调等,在“其他投资”科目核算,未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3.部分建设项目成本未按规定实行明细核算,对部分施工单位支付进度款未及时索取发票,直接列建安投资或挂预付工程款,与基本建设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不相符合。部分应进行往来款挂账的项目未挂账,造成后续的往来款不能及时清理甚至忘记清理。在审核过程中碰到最多的是对预收散装水水泥款、墙改费等一些预收性质的款项,在支付时直接记入“待摊投资”等支出科目,项目结束后仍未进行结算收回。4.部分建设单位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及年度结转,造成不能正确反映跨年度的建设项目总体投资情况,不能正确归集建设成本,最终造成不能及时准确提供基本建设财务报告,反映项目投资情况。
(三)项目支出审核不严格
因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若干因素的影响,财务人员实际只起到出纳的职能,失去了监督控制的作用。财务人员对项目支出审核主要停留在表面上,只审核经办人及领导的签字是否齐全,对于手续的完备性审核不到位。如工程款的结算是否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计程序,设备的采购是否履行了相应的采购程序,收款单位和合同主体是否相符,发票是否规范,是否在建设项目范围内支出,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支出是否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等。
(四)财务人员与项目管理人员之间缺乏沟通联系
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和工程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如果二者之间沟通脱节,会计的监督职能就无法正常发挥。在我们竣工财务审核过程中,对很多费用内容、费用归属等,会计常常是一问三不知,殊不知缺乏沟通联系不仅会造成成本核算不准确,还可能会造成重复支付。如建设单位代垫支付的费用应是施工方承担,在财务审核过程中没有与项目管理员沟通,直接记入“待摊投资”的科目,虚增建设成本,流失国家资金。
(五)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支出不规范,控制不严格
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丽财建[2009]295号《关于加强市直基本建设预算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核算,对建设单位管理费应实行“总额控制,据实列支”。有些建设单位建设管理费存在费用开支不合理,超概算较多,造成建设成本被挤占;有些建设单位不按规定使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结算票据不规范及支付依据不充分;有些建设单位(非国资营运机构)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在项目竣工后按结余部分的20%内计提节约奖,虚增了建设成本。
(六)项目建设中资产管理及竣工后资产交付使用手续不健全
有些政府投资项目采用代建方式,建设单位在代建过程中,没有对购入的资产进行核实登记,造成资产实际购入和财务入账不相符。在项目完工移交时使用单位直接使用,双方没有做好固定资产盘点和办理交接手续,造成资产不能如实反映,若有短缺责任不明确。有些已办理竣工验收的项目,由于账务核算不规范或未完整核算项目总投资,导致建设单位不能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的相关交接手续办理,形成账上资产不完整,时间久了就无账可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七)项目竣工后财务决算办理不及时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大部分建设单位注重项目的建设过程,但项目建成后往往不能对建设项目各类档案及时进行归集整理,不能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还有一些建设项目在投入使用几年后仍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移交手续,造成国有资产反映不真实,不便于资产管理。
二、完善建设单位基建财务处理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重视财务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在重视争项目、争建设、争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对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进行“两手抓”,使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规范款项的支出。只有领导充分重视,相关的项目管理人员才会更加配合,协作才会更密切,手续才会更完备,会计人员的工作才会更顺心。
(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内部控制是现代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障资产的安全性、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经营效率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在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中,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独立建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重点对组织结构、职责分工、授权批准、会计记录和资产保全等方面进行设置,实现单位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做到岗位职责明确,不相容岗位相分离;明确业务流程,做到按章办事,减少经办人之间的相互推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能够加强各方面的内部牵制制度。
(三)加强相关人员培训,特别是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提高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特别是账务处理,其根本还是业务水平和责任心问题。建设单位应尽量选择有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会计人员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工作,并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会计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只有会计人员熟练掌握《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才能正确处理各种财务事项,真正做好账,理好财。
(四)建设单位应加强代建项目资产管理,对购入的资产进行核实登记,确保账实相符
对交付使用资产时发生的盘盈盘亏,建设单位应当进一步查明原因,明确相关责任并作相应账务处理。
二、当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建设项目单位对财务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存在着重工程建设,轻财务管理的现象,没有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基本建设项目中应有的监督和管理职能。
(二)项目建设资金在使用上不够规范。有的项目没有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计量支付结算手续不严格,不规范,合同变更没有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存在着随意调整投资计划,变更设计内容的现象。
(三)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超概算较多,从而挤占了工程项目建设成本。
(四)成本费用科目使用不规范,建?O成本核算不够完整,成本核算对象不明确。
三、如何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首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要亲自分管财务工作。财务工作贯穿于基本建设项目工作的始终,是基本建设项目的重点工作。其次,建设单位的财会人员应积极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工程验收等工作,为领导层的决策提供依据。
(二)建章立制,重视财经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依法依规的理财观念。严格按照财政部第81号令《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财建[2016]503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财建[2016]504号《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执行,提高依法理财的自觉性,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要加强和完善单位的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强化内部管控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会计行为。确保建设项目资金做到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建设资金、侵占和挪用工程款。
(三)遵照合同约定,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按照计量支付制度和要求,严格财务结算手续,由单位财务部门会同工程建设部门、合同管理部门相互配合,对各类工程款支付进行严格把关,经各个部门审核后拨付工程建设资金。
在工程实施阶段,加强概预算的控制,避免超概算,超预算。财务管理的重点是,积极参与招投标,对项目的性质、工期、质量要求、施工范围等进行全面的了解,便于签订合同时降低建设成本,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争取主动,减少纠纷。在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条款要反复推敲,便于以后控制造价和参与审核合同的签订工作,对工程完工价款的结算方式,违约的处理,违约争议等都有明确的约定,对索赔要有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索赔。同时要制定一套完善的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突出事前预算,强化事中监督,完善事后控制。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程序复杂,工作量非常大,客观上需要更多既懂财务,又熟悉工程造价管理控制的复合型人才。
在工程结算方面,重点是工程预付款的结算,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和工程竣工财务结算,包括用款计划的确定,付款依据的规定。要加大管理的力度,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做好财务管理的关键。工程竣工决算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一关,为加强财务管理、降低工程建设成本,财务部门可以选有工程审计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强化审计机构的工作责任性,配合我们建立完善财务管理机制、完善结算审计程序,以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工程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所谓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就是以货币表现的基本建设完成的工作量。它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基本建设规模和建设进度的综合性指标,是一项非常繁杂且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加强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就是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在基本建设投资过程中的资金浪费。
一、基本建设投资中的财务管理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预算中存在的问题
在编制预算时由于预算编制的深度不够,在实践中预算目标或预算标准不合理,不能合理、及时调整预算目标或标准;项目投资预算与预算执行的不一致,不能满足特定建设项目的需要。
2、财务管理职能弱化
基建项目投资成功的关键在于基建部门的管理,在实践中,个别单位领导不熟悉新的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重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的职能仅限于会计核算,根据规定进行付款。既不参与单位项目的前期财务分析、研究以及预测;更不参与项目的实施过程、项目的决策、招标、施工、竣工验收和决策控制、监督检查等。无法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主动参与监督,造成被动应付,弱化了项目财务管理的职能。此外,对于那些不符合项目决策程序,随意挪用基建资金以及不合理变更合同等一系列违规现象也不能有效地实施监督。
3、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在一些基建财务管理工作中,对工程款的审批及复核环节相对薄弱,而财务人员也难以主动地对工程的工作量与进度进行核实,所以引发了虚列或虚报工程款的现象。进而造成超付款。在建设项目竣工之后,财务人员也没有进行严格审计,更没有进行及时财务决算。此外,财务人员对基建的相关知识没有全面的了解,在核算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遗漏和错误,总体来说,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根本原因在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
4、没有严格执行轮岗制度
目前,财务人员轮岗任然不够,存在各岗位的责任、工作压力、待遇等要素组合不均衡的现象。有的员工不愿意轮岗,有的员工不适合轮岗。
二、基建财务人员做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措施建议
1、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财务工作,做细做严预算工作
基建财务人员在对基建项目进行管理和核算的过程中,要严格地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来对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内容进行管理和核算。首先,应该重视基建项目的预算编制,这是基建项目投资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环节。对由于决策阶段时间仓促,没有充分分析论证,方案设计粗糙,投资概算只是静态的估算和粗略估计,缺乏充分科学依据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基建项目的审批程序通常为:审批―立项―规划―设计―报建―施工等。从项目的审批直到项目的竣工验收,财务管理人员都应该积极的参与其中,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在项目的前期,财务管理人员应该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及价格体系对现行的财务收益和费用等进行分析和计算,同时编制财务报表。通过建立起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进行考核,充分地反应出项目的整体财务状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概算要力求细化,把握投资概算与概算执行的一致性。(1)科学、准确、真实、细化投资概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的具体建设内容和实际情况的差别对项目建设投资的成功与否是否影响重大,概算是否科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特定建设项目的需要,直接影响到项目能否有效执行,因此,在编制项目投资概算时,还应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再进行科学、准确的分析,保证项目的各项实际支出都能体现在概算中,为项目的执行奠定坚实的基础。(2)严格执行项目概算。预算目标或预算标准不合理,需要调整预算目标或标准。对于非重大变更项目的一般项目变更,应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对于变更项目地点、核心内容等项目的重大变更,必须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3)认真落实项目管理的合同制度,贯彻执行合同审核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变更以及结算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建文书签订的管理。(4)要充分实行基建项目的预算执行,发挥财务管理的控制作用。
2、加大财务部门在基本建设中的参与程度,提升基建财务人员的综和素质
财务管理部门应该参与到招标文件和工程建设合同的审计工作当中。对于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财务管理主要是对参与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订立合同等进行分析研究。检查招标机构和项目发包人的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是否定科学、严谨,这样才能确认竞标企业是否能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完成其履行项目的能力。这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其一,对合同的主体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施工主题具有施工资质;其二,对项目经理进行考察,确认项目领导组织具有相关的项目开展条件;其三,督促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开展基建项目。强化招标文件的制定和相应的监管力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人员问责及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投标筛选,投标及招标机构的评标质量。一是利用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进行要求,防止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有意隐瞒不良业绩,串标、陪标,搞不正当竞争,扰乱招投标市场。二是注重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分析、比较,将方案与投标预算的相关性,方案与工程现场条件的复合性纳入评标范围。在既有的工程概、预算体制下,结合基建项目的具体实际情况,通过管理部门的进一步优化、细化之后,得到基建工程项目的主体预算,进而编制出执行概算。对于建筑、安装工程以及需要购置设备的项目等,以实际招标的采购金额作为概算执行的计入金额。之后对其它的费用项目进行细分和处理,尤其是对项目法人的管理费、前期工程费用等,要结合基建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统筹规划,对支出标准进行严格管理。在财务环节应该将预算内容进行合理的分解,并将之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中,确保预算总额与各个明细项目相吻合,为充分发挥出财务资金的监控创造条件。
随着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的日益加重,财务人员要主动地提高自身素质,不仅应该熟练地掌握概算、预算及决算知识,还应该对基建定额管理、取费标准以及工程造价等业务知识进行必要了解。单位领导层要为基建财务人员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大力支持财务部门进行建设的全过程管控。
3、提高对可行性研究的重视
在项目论证决策阶段,就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对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经济的再论证,项目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的成败,关系工程造价的高低和投资效果的好坏以及建设空间的合理利用。要培养财务风险意识,不能太乐观地估计立项的成功率,也不可盲目地进行前期工作。虽然不能彻底排除前期费用无法落实的风险,然而,建设单位可以进行立项源头管理,从而降低投资风险。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基建项目,在投资之前,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只有可行性项目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预算执行一段时间后,需要及时地分析预算执行的情况并根据性质和差异大小采取相应的控制策略和控制措施。差异超出范围,需要采取纠偏措施。
重视风险的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明确的、可操作的内控制度,做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如: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人员相分离;预算编制人员与审核人员相分离;项目实施人员与价款支付人员相分离。只有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才能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如在工程变更签证上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控制:一要及时做好签证,督促施工单位对变更事项做到日清月结,并对价款合理性进行确认;二要引入监理机制,由监理单位对变更的工程量、价款进行确认,防止偷工减料,保证工程质量;三要建立变更签证审批制度,按投资额确定项目变更审批额度,对超过额度部分,要经建设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会集体讨论审查确认,以防止工程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通过变更签证来增加投资情况的发生。完善项目执行的内部监督制度,是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效益的最后一环。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建立和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岗位分工与授权审批控制,决策控制、概算执行控制、价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项目财务管理的相关环节,保证项目完成的综合质量。预算执行一段时间后,需要及时地分析预算执行的情况并根据性质和差异大小采取相应的控制策略和控制措施。
4、加快培养管理会计人才队伍,推行轮岗管理
(1)财务人员轮岗是内部控制的有效手段,是加强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的有效形式。通过实行轮岗制度,有利于部门工作人员间的业务交流以及财务人员对公司财务工作流程的了解和熟悉。通过轮岗制度的安排,有利于该岗位的新员工发现问题和内控漏洞,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通过轮岗交流可以培养和打造全能型员工,有利于企业培养复合型人才,提升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2)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会计人才,对优秀的财务人员实行多岗位培养锻炼,不局限于财务审计相关岗位,可以适当选取施工、监理等非会计岗位上短期任职;(3)管理会计体系的建设和运行也能锻炼人才,企业可分批选派管理人员去先进企业接受短期培训,或直接从管理会计具体岗位工作,通过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实践来发掘培养人才。
三、结语
现在很多单位对财务管理在基本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没有重视起来,忽视了财务方面的管理,造成财务管理的理念、监督过程的力度都没有能够真正的起到很好的作用。企业应重视抓好基建财会队伍的基本建设,使财务管理工作与工程项目管理各阶段紧密结合,全过程参与到基本建设管理当中去,做到“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真正履行财务管理监督职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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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主张不能错过发展机遇,但如此巨额的贷款不仅要还本,每年还要支付2亿元的贷款利息,已经给有些高校财务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部分高校存在较大的财务风险。必须对高校最大的负债能力有一个科学的判断。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省财力的增加,学校筹资能力的增加,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的完善,学校的收入也会增加。我们认为只要收入的增中在支付了办学成本的增加之后能够偿还贷款利息,就不会对高校的正常运转产生影响。否则,必然产生财务风险。
高校长期巨额负债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必须寻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老校区的置换已经提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面前,已有12所省属高校要求置换2055.8亩靠近市中心的老校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积极的态度,出台优惠的政策,尽快开通高校老校区置换的通道。这样做不仅能大大缓解高校的负债风险,还可以为高校新校区建设筹措到巨额的资金,也有利于解决高校多校区办学带来的办学成本加大的问题。
虽然省高校具有依法自主办学的权力,但由于高校是实质上无法进入清算和关闭程序的事业单位,不应该授予其向银行贷款的完整自,它们的贷款应当得到财政部门的审查和批准。政府部门还应当对高校目前巨额贷款的偿还有一个长远的思考。
2理顺基建财务管理体制,强化综合财务预算管理
在高校投资渠道多元化的情况下,高校财务应当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的体制,基本建设作为高校财务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纳入学校综合财务预算管理。基建的投资计划,经费预算,应在编制学校综合财务预算时一并论证审核,基本建设的资金筹措、管理和审核支付,应由校财务部门的统一组织和实施。目前一些学校仍沿用基建财务与学校事业财务并行的体制必须尽快改变。
理顺基建财务管理公体制的核心是对基本建设项目由学校财务实行预算管理和制度管理。基本建设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基本建设的每一个分项工作和每一个管理层级都有其与权利对应的责任,在预算和财会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基本建设管理部门和其主管领导决定的支付,财务部门应认真办理。基建项目资金和学校的其它专项一样,在财会制度规定的范围内,项目责任人审定项目的支出,对项目的完成负责。一些高校只所以坚持设独立的基建财务,就是担心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影响了建设项目按期完成。
3规范基建项目决算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科学性
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应依据学校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五年计划及校园建设规划提出,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的立项程序开展工作,加强可行性研究,不能搞违背基本建设规律的“8·31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投资概算随初步设计方案提出,工程预算由按施工图设计编制的建安工程预算及其它相关支出形成。工程的估算、概算、预算均应随工程项目的立项,方案审定、工程正式开工建设的不同阶段报批,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确定。西北大学作了一个基本建设项目的决策程序,主要内容可以用《基本建设项目决策程序流程图示》。这是他们多年经验教训的总结,值得各高校借鉴。各校决策开工时一定要落实投资,不搞“钓鱼工程”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或“胡子工程”。
4完善基本建设预算编制,加强建设项目造价控制
4.1.基本建设预算由项目前期费用: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费、工程设计、招投标及城市建设费等,建筑工程费用,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还有其它各种费用如建设单位管理费、临理费、审计费等,许多项目的取费政府或行业有明确的标准,因之,预算的编制要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建安工程依据拖工图和定额标准编制,不能粗估冒算,也不能把建安工程预算作为基建项目的总预算。有了科学的预算,还需要对预算的实现进行有效的控制。
4.2.基本建设造价具有固有的不确定性:它是一个组合,由论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设备材料、审计、政府收费等多项因素组成。它的形成是一个过程,从论证到设计,到施工有一个较长的周期,即使通过招标确定为固定价,它的实际造价也会因市场材料价格的波动,地基基础情况的不同,施工季节和工期的不同而发生变化。造价的控制力来自许多方面,政府配套政策,学校决定的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学校招议标领导小组确定的招标价格,因建设工期要求而产生的赶工费用等,因此控制工程造价一定要采取综合措施,要加强方案论证;减少工程变更,要完善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的招投标办法,追求合理低价;要注意加强分项控制,对单项超预算较大的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补救措施;要注意从实际出发,选择节约投资的工艺、设备和建材;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竣工之后,聘请造价公司审核决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