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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应急决策指挥系统
1.1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是及多部门、多行业与一体的复杂体系,事故处理过程中通常汇集了公安、交通、安监、环保、卫生、气象等多个部门,以及消防抢险、疏散搜救、环境监测、医疗救护、工程抢修等多支救援队伍。总而言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主要指:公共安全部门对城市公众活动和社会运行实施影响、控制、协调,以实现公共安全目标的过程[3]。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以城市公共安全类事件的应急角色为主要研究对象,其中公共安全类事件大多是在人们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发生,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往往使应急救援人员不知所措,很可能導致错误决策或者错过最佳应对时间。因此,如何采取应急决策,对于决策者能够在应对各种灾害和安全事件突发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件的严重程度、减小损失有一定的决定性作用。
文中建立了如图1所示的应急决策过程,该决策表现为一个动态过程,是指在突发事件突然发生时,应急决策主体在有限的时间、资源和人力等约束的压力下,搜集、处理灾难事故现场的信息,通过全局性考量而明确问题与目标,依据决策经验和计算机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等,分析评价各种预案并选择适用的方案,组织实施应急方案,跟踪检验并不断调整方案直至行动更趋于合理化并且事件得到控制为止的一个动态决策过程。
1.2 基于事件复杂特征的应急决策指挥系统
基于事件复杂特征的应急决策和指挥系统,是采用定性研究辅以定量研究的方式,对重大安全突发事件的复杂系统特征进行系统研究,继而综合应用复杂系统、优化理论、系统建模、层次分析、模糊评价、案例分析等理论和方法,借助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数字视频技术、三维技术,提供包括电子地图、多维报表、三维影像、视频图像等不同层面的图形化展现形式,为应急指挥人员提供决策依据。
其中,地理信息系统[2-3](GIS)是一种空间信息系统,其功能是对各种空间的复杂结构进行处理、表示和分析。其具有强大的空间处理能力和分析能力以及数据唯一空间的分析功能和决策[4],GIS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起到重要作用。但是,现阶段GIS主要基于2维平面来处理现实中遇到的问题,在动态性和可见性并没有达到要求。应急技术支撑平台综合应用系统是复杂的应急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将应急信息进行可视化表达,并借助真实的地理三维场景、遥感影像、DEM等数据手段,再现事故现场周边环境情况,对应急决策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基于事件复杂特性采用了可视化救援地理信息系统(V-RGIS)辅助决策者做出更优、更准确的决策。
除了原始的地理信息之外,V-RGIS还包括了多个信息层的结合,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空间信息平台:包括与公共安全事件相关的具有空间信息的矢量数据和专题图件栅格数据,以及遥感动态系统采集的具有空间信息的遥感影像数据、属性数据和多媒体数据等。
(2)公共数据接口层:整个系统各个子系统实现继承的关键和基础。它以灵活的方式与数据库管理系统连接,通过连接管理数据,并能为下一层提供基本的数据组织形式。
(3)专业应用分析层:此层在不考虑应用的基础上,抽象出一些地理信息系统的基本、通用的功能,为下一层提供的功能模块、缓冲区分析、网络分析、DEM分析、涂层叠置分析、行动标绘、方案预演等应用。
2 基于事件特征和V-RGIS的应急决策指挥平台设计
2.1 系统总体设计
应急指挥决策系统涉及领域广,技术层次深,系统的构架也是比较复杂[5],其平台功能结构如图2所示。文中基于上节分析,在决策平台结构基础上主要围绕可视化救援地理信息系统中的空间信息平台、公共数据接口层、专业应用分析层之间的关系,建立基于事件特征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应急指挥平台系统框架,如图3所示。该系统涉及主要技术包括V-RGIS技术、应急决策的推理技术和开放式规则引擎技术[6]。
2.2 可视化应急救援地理信息(V-RGIS)技术
采用多层次的方式建立如图5所示的数字地图,实现基于地理位置的“静态”和“动态”信息结合:(1)以电子地图的方式真实模拟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地貌、设施、道路、桥梁等信息;(2)以数据连接的方式把不直观的报表数据直观地在地图上表现出来;(3)利用GPS定位对重点的人员、车辆、物资的实施运送情况和路线进行了解。
基于GIS建立的可视化物理环境模型,可以实现各种可能的物理破坏情形的模拟,如危机发生时,某条道路被水淹没等可能情况下如何产生有效的冗余计划;还可以分析各相关部门协作的能力评估,如协助分析消防站、救助站如何分布才能实现最佳应急救助的反应能力和效率。在演习或实际灾害发生前后的灾前准备、灾中应对、灾后重建等应急管理过程中能藉由GIS提供充分的地理环境资讯:(1)在危机发生前可藉由此系统,了解与应急管理相关的各种信息,包括政府机构、重要设施、道路建设、管网建设、及周边可利用资源等各种城市信息;(2)危机发生时,可以根据所模拟或实际发生的情况,在第一时间提供即时的资讯,如灾害的位置、飓风路径、道路淹水情况、事件的蔓延范围、需要调用的资源位置等;(3)提供中央、地区、及地方政府正确的应急预案资讯,帮助其做出正确的处理方式。
2.3 应急决策的推理技术与实现方法
在充满变化、极具风险、难以预测的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初始,根据实时事态信息,应急决策者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从案例库中迅速检索并提取相似度最高的案例做决策提示与对策参考;如何根据源案例进行事件推理以获取目标问题解;如何基于地理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以及风险分析预警技术实现应急指挥平台的智能感知。
根据无线传感网络的特点,网络节点对采集的对象收集数据时会存在很多信息的冗余或者错误,如果对这些情况不进行处理再进行传输的话,那么会加快节点能量的消耗,从而缩短网络寿命[6-7]。因此该系统增加如图6所示的基于BP神经网络结构的数据进行数据融合,其中融合算法采用LEACH算法。
2.4 开放式规则引擎技术
可视化应急救援地理信息(V-RGIS)技术为应急决策提供了可靠的辅助信息,而如何将这些数据和资源提取出来并作为辅助决策的参考,并运用到决策演练当中,需要一套完备的业务规则管理系统(BRMS),其中开放式规则引擎[8]是BRMS的核心部分,是代替规则嵌入到程序代码中的部分,是链接应用程序与业务规则的桥梁。主要分为接口层、适配层、核心、数据层、规则管理层,各层之间的关系如图4所示。规则引擎核心得到BOM之后,将该对象(LUA中的Table)传入运行的上下文环境,然后对规则进行逐條运算,最终得到运算结果的输出BOM,中间可能也得经过适配层并访问数据库填充数据成为DTO并返回给应用程序。
该系统使用LUA脚本与C++混合使用的方法实现规则外置。使用这种方法,在执行代码中,嵌入对规则判断及处理的LUA脚本的调用,在LUA脚本中调用执行代码中的部分代码。举例来说,对于行动规则,主要是依赖应急力量的类型、行动点值(与行动时间相关)、以及地图、地形、路况等数据来进行综合判断。那么规则就可以写成如下形式(伪代码):
Function condition_move(Object A)
{
If (A.type = 0) then //地面力量
Mapgrid=GetCurrentMapGrid(A
Barrier=GetCurrentBarrier(Mapgrid)
A.MoveHP=A.MoveHP–Mapgrid.value– Barrier.value
Else if (A.type == 1) then // 空中力量
…
Else if (A.type == 2) then // 水面力量
…
Endif
}
在每個时间片的执行代码中,只需按照一定的筛选方法,筛选出在当前时刻所发生的事件,并调用LUA脚本中对应的事件处理函数即可。
3 结语
通过引入应急救援地理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实现机构联动、资源联动、信息联动,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的综合减灾和早期预警能力。通过采用开放式规则引擎技术和基于BP神经网络结构的LEACH算法的数据融合提高城市管理资源的整合利用效率,加强城市管理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协调力度,实现常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的有机结合,提高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城市管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能够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有序运转,减少灾害的再度发生。
参考文献
[1] 谭庆琏.提高综合减灾能力,保障城市公共安全[J].土木工程学报,2005,38(5):105-106.
[2] 刘影,施式亮.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综合体系研究[J].自然灾害学报,2010,19(6):158-162.
[3] 赵秀玲.城市化公共安全管理[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5):44-46.
[4] 吕志慧.地理信息三维可视化系统应用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02.
[5] 翁凯.基于GIS及专家系统的应急指挥平台在旅游行业的研究及应用[J].科技向导,2015(18):304-305.
中图分类号 F2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3)011-0219-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变电工程(DL/T5369-2005)及《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送电线路工程(DL/T5269-2006)的要求,内蒙古电网工程属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因而招标人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并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文件中的计价原则和有关合同价款的约定也必须在施工分包合同中有实质性的响应。
1 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则及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变电工程(DL/T5369-2005)及《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送电线路工程(DL/T5269-2006)有关工程价款调整的规定。
2)施工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施工招标范围、投标报价的原则和方式和物资采购方式等条款。
3)施工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有关合同价款调整的条款。
2 合同价款调整的约定
1)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GB 50500-2008-4.7.1)。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变电工程(DL/T5369-2005)和《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送电线路工程(DL/T5269-2006)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3)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综合单价采用投标报价时的计价原则。
4)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②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单价采用投标报价时的计价原则,参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及相关计价依据组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5)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GB 50500-2008-4.7.4)。
6)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无论该项工程量变化幅度为多少,均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7)措施项目费用、规费、其他项目费用、零星项目费用的结算原则:①措施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项目清单中能够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均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②措施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项目清单中均以项为单位报价时已明确计价基数与系数的,结算时系数不作调整,按照最终计价基数结算。
8)税金应按计价基数乘以税率结算,结算时税率不作调整,按照最终计价基数结算;税金的计价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规费+发包人采购的材料的合同价。
9)承包人采购设备按施工图纸注明的工程量乘以投标报价时的固定单价结算。
10)建筑物装修项目价款调整的约定①建筑物装修项目由于装修地区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具体要求均有所不同,在结算时应区别对待,故在招标文件中把建筑物装修项目列入其他项目清单中作为专业工程暂估价比较合理。②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组织招标的,建筑物装修项目按最终招标确定的价款结算。
11)现场签证费用按施工图预算结算,计价执行现行电力建设预算定额及配套取费标准,列入其他项目费用。
12)其他未经事宜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变电工程(DL/T5369-2005)及《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送电线路工程(DL/T5269-2006)有关工程价款调整的规定。
3 结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招标文件中的计价原则和有关合同价款的约定也必须在施工分包合同中有实质性的响应,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只是原则结算时不具有操作性,所以对此类条款的约定需要细化,在分包合同中有关价款调整的约定可参照上述条款进行约定,从而满足合同法和招投标法的规定。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M].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加强了对发包人要求的约束
1.约束了发包人复核招标工程量清单
在2008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中,承包方需要对因发包方的造成的清单不准确负责,影响了承包方的利益。在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中,这一条款被修订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本条作为强制条款,极易与合同条款冲突。
2.约束了招标文件的效力
基于招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某些招标条款中业主会约定招标文件的效力,部分条款与清单计价规范及合同条款互相冲突。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了合同的效力问题,即“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实质性的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极大的规范了合同的制定过程,限制了招标文件的效力。
3.约束了固定价格合同
在招、投标过程中,发包人往往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且不允许因为物价原因的调价。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中对上述情况进行了约束,明确指出“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之一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如没有约定,则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以上条款都对发包人的不合理利益进行了约束与控制,这些方面在合同管理时应当受到重视。
4.约束了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措施费包干的条款
发包人可能会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措施费总价包干”,“措施费一律不得调整”等条款,针对上述情况,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新增强制性条款:“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关于措施费的约束条款还在第9.3.2条、第9.5.2条、第9.6.2条以及第9.6.3条中指出,这些条款的存在极大的约束了发包方的不合理的要求。
5.约束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条款
2013版清单对招标控制价依据第5.2.1条规定,招标控制价应根据条款下的八条依据进行编制与复核,招标控制价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若招标控制价编制低于成本价则违反了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第6.1.3条强制性条款的规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2013新清单更加详细地规范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相比于2008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增加了“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这一项。
6.约束了赶工补偿不公平的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时会要求赶工补偿,在补偿中,往往费用不合理,损害了承包人的利益。针对这种情况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第9.12.2款有如下规定:“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
二.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在调整合同价款的变革
1.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强化了“合同价款风险分担原则”的强制性效力,并规定了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清楚的注写投标人应考虑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幅度。新清单体现出了对等的风险分担原则,并积极综合各方的意愿与能力,实现风险的分担。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规定了风险的划分。
2.根据风险将调价因素进行了划分,再通过细化,明确了可以调价的类目。法律法规的变化、人工费的调整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的调整是发包人完全承担的风险。而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合要求、工程量清单缺项是发包人有条件承担的风险项目。物价变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工程量的偏差在合同管理中是需要承包双方共同约定承担的风险因素。
3.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还规定了其他调价的事项。
(1)索赔类
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期索赔要求相关联时,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综合作出费用赔偿和工程延期的决定。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应参照承包人索赔的程序进行索赔。
(2)签证类
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进一步明确了签证主体,规定了承包人提出签证的前提、签证的处理程序与支付时间(与进度款同期支付)、现场签证费用的计算规则、承包人承担签证费用的条件(未经发包人签证确认,承包人便擅自施工的)。
(3)计日工
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与2008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相比,不同点为适用范围约定的不同,2008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中约定的是施工图纸以外,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约定的是工程合同范围以外。
三.结语
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充分考虑了未来建筑市场的市场化需要,制定建筑市场秩序,更需要我们做好新清单下的合同管理。
一、工程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能力。熟悉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工程计价规范、工程材料价格,精通工程识图、工程定额、工艺规范,熟练电子信息化运用、建筑工程软件、计算机算量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实践运用的能力。与过去传统的老式定额计价模式下工程结算相比较,现在的工程结算审计知识更加专业化和集成化,要求审计人员运用上述专业知识进行工程价款审核。具体讲工程审计人员应当精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与费用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江西省工程计价办法》、《建设工程招投标法》、《招投标实施条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钢筋计算规范》等建设工程类专业性知识。
二、工程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计量的能力。工程计量包括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定额规定下的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如清单挖土方和定额挖土>文秘站:
三、工程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计价的能力。工程预算定额是按社会平均水平测算的,工作内容相同的直接按照定额套取,项目特征不相同的参照相似的定额套取,没有类似定额套取的审计人员应当具备根据市场人材机等行情自行测定的能力,总之工程的单价要合理。反之,定额套取错误、定额套取不合理、单价测定不准等,都会对工程的结算价款产生影响。如装饰工程中一般抹灰和零星抹灰单价相差较大,项目计价时若是混淆,结果就相差很大;再如清单计价为综合单价,包括项目特征描述内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结算时若还计取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和计算项目特征描述内的项目费用都是错误计价。同时在遇政策性人工调整、材料上涨、物价波动较大等因素时,应当按规定调整工程单价。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review installation project under the mode of valuation fixed to some of the problems met in the process, how to correctly implement the state standard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rules "(GB50500-2008), using the guangdong provincial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valuation basis" regulation, reasonable and control installation project cos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personal view, the author expectations, and everybody said.
Keywords: reasonable, control, engineering cost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为适应工程招投标市场深入发展、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计价行为和合同意识,建立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业主控制投资、建筑业加强治理,有利于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2008年7月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3号公告批准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号为GB50500-2008,以下称《规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以粤建市 [2010]15号颁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粤建市 [2011]550号关于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若干意见;规定凡在2011年9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广东省实施(GB50500-2008)若干意见》。因此,我市在今后较长时间内,如何合理确定和控制安装工程的工程造价,是财政投资审核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面的造价专业人员所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本人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浅谈在财政投资审核机构审核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套用定额过程中碰到的一些问题看法,期望抛砖引玉,与大家共勉。
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作用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深化改革的产物;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为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融入世界大市场的需要。
二、明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适用范围
强制规定“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首次提出“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了合同类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强调全过程管理,全过程管理分为前期: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中期: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后期: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对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规定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等不充许竞价,在物价波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上,较为公平的提出发、承包双方共担风险的规定。强调专业性:规定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三、学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运用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
(一)、面对新《规范》的实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要主动适应新《规范》的这种变化,采取切实步骤,结合工作实际,运用专业技术优势,积极探索通过对建设项目实施从招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进行评估和审查的有效方式,以适应实施政府财政投资的监督、治理和控制的需要,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策的科学化提供基础,实现评审工作向纵深发展的转换。
(二)、严格执行新《规范》的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是指国有资金占工程总投资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事实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据此,凡是实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论招标主体是什么性质,只要资金来源符合上述国有资金的界定,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前期: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中期: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后期: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对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都应按照新规范的要求进行严格评审。
全过程管理前期是重点,必须加强工程前期投资控制,财政评审尤其要严格慎重审定送审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控制价,评审人员应严格依照新《规范》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遵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各地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财政管理有关规定,对送审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
(三)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方法:
(1)对未具备审核条件的建设项目不予以审核:未按规范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或编制质量差明显漏掉某些较大的建设内容而存潜在的超投资总额的;送审勘察、设计施工图资料不全,图纸的结构形式、装饰标准、材料设备选型名称、型号、质量等深度未能满足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进行准确详细和全面的描述,影响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的确定;项目未经过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
一、我省贯彻国家计价规范实行两步走方案。
我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价规范,省建设厅于2003年5月发出《关于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通知》(建定[2003]141号),通知要求:“自2003年7月1日起,凡属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一律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严格按该规范的要求进行招投标”,其“消耗量定额,可参照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中的定额含量执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省工程造价总站提出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试行意见”,并举办了多期研讨班进行学习和宣传。同时,总站还提出贯彻国家计价规范的实施方案,即:“两步走方案”:第一步利用我省98年至2000年“基础定额”或“估价表”,作为企业消耗量定额的参考依据,与国家计价规范对接,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做好新老计价依据的平稳过渡;第二步在总结第一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和兄弟省市的做法,编制出与国家计价规范接轨的《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2005年4月,省建设厅的《关于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定[2005]102号)(以下简称省计价规范)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建定[2005]101号)(以下简称省消耗量定额)标志着《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依据)的出台,从而展开了我省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新局面。
二、省清单计价依据编制的组织领导。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是我省建设工程五大专业清单计价的总称:它包括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计价依据”。省计价依据是贯彻国家计价规范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它的编制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具有严谨的科学性,很强的实践性以及可行的操作性。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今年初省建设厅成立了《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委员会》,厅长谢志平任顾问、副厅长吴晓勤任主任、厅标准定额处和造价总站的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编制工作。编委会下设8个专业技术组,即:建筑专业编制组、装饰专业编制组、安装专业编制组、市政专业编制组、园林绿化专业编制组、材料价格组、计算机组和综合组。共聘请全省建设、施工、设计、造价咨询及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100多位专家参与编制工作,而且还邀请了兄弟省市的老专家给予帮助指导,可以说编制工作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我省造价行业的群英会粹。
建设厅领导十分重视编制工作,2004年5月专家们集中时,编委会主任吴晓勤厅长亲临动员大会进行动员,2005年4月编委会顾问谢志平厅长亲自参加审定汇报会,作了重要讲话,他说:“省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实施,标志着我省由定额计价模式向清单计价模式转变……这是我省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推行清单计价,需要建管、招投标、设计、合同管理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更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
五个专业的计价依据同步进行编制,在我省尚属首次,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就是统一和协调了各专业之间过去长期口径不统一造成的麻烦,真正形成了新计价依据的完整体系。
三、省清单计价依据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省清单计价依据的编制是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部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以及省政府145号令《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坚持以下五个原则①国家四统一的原则: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算规则和统一计量单位”。②量价分离的原则:一是将定额的量和价相分离、二是将工程实体消耗和工程措施性消耗相分离;③贴近市场的原则:充分利用价值规律进行市场调节,坚持先从市场中来,再去适应市场、服务市场、引导市场。④编审分离原则:编者专编、审者专审,大大地提高了编制质量。⑤可操作的原则:清单计价依据,要简便、易行,具有可操作性,不能搞专业化的复杂。
在上述原则下,我们以国家计价规范为基本,还参照了诸如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以及国家“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及本省现行建筑、安装、装饰、市政、仿古园林等“估价表”。
四、省清单计价依据的意义和作用。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出台是我省工程造价管理和计价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是工程造价工作面向市场、适应新形势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它标志着我省工程计价改革由计划经济完全转变到市场经济,由国内转变到国际的深刻的变化。
其意义在于:①它是国家计价规范的实施细则,其基本条款在全国具有通用性,也是我省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其管理的依据。②它是建设工程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表现形式,大家知道国际上的建设工程都是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形式进行竞标,我国加入WTO在建设工程上也应与国际同步,否则我们是不能适应国际市场需要的。③它是参与招标投标各方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遵循的规范性文件,清单招标对于业主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施工企业如何投标报价,合同双方如何进行结算提供可控制性的具体办法。④它是市场经济在建设工程中的产物,市场经济相对于计划经济,突出的不同点是企业的个别成本,而计划经济强调的是社会平均成本,过去社会平均成本抑制了企业个别成本的核算,不能形成企业间的竞争,因而不利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工程量清单计价适应了企业个别成本的形成,刺激了企业的管理改革和技术更新,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企业间竞争。
它的作用在于:①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实现了规范的统一性和报价的自主性,有利于形成规范、有序、开放的市场。②有利于竞争,市场经济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竞争性,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经济,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有利于企业间的竞争,一个工程若干个企业通过竞争形成的价格,应该趋于合理的价格,较之于过去定额计价的“一言堂”是一个飞跃式的进步。③有利于合理低价中标,清单计价方式,业主只提供工程量清单不提供价格,在入围企业各自报价的基础上采用合理低价中标,这样既能降低工程造价,又能防止和遏制工程中的不正之风。④有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清单计价方式是国际上通用的计划方式,采用清单计价既有利于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建设市场,也有利于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建设市场的竞争。⑤避免了政府定价之嫌。清单计价由企业自主报价,政府只作宏观引导和监管,不参与定价。
五、省清单计价依据的使用范围及特点。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工程,它的作用如下:
①是政府投资工程控制造价及采用清单计价的依据。
②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价或控制价的依据。
③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④是审核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⑤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及拔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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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特点:
1、与国家计价规范相对应编制《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J/T—206—2005),省计价规范作为国家计价规范的实施细则,较具体地补充完善了清单计价体系。
2、省计价规范对招标工程“成本价”控制,首次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对于界定工程成本价起到了积极的参考作用。
3、省计价规范中的“清单指引”要求做到工程内容完整,指引到位、准确清楚,较好地解决了“计价规范”与“消耗量定额”之间的有机结合。
4、国家计价规范存在个别计量单位与实际使用不符,项目设置不齐全等,我省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增补清单项目500多项,主要在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部分,这种做法在国内也是为数不多的。
5、省计价规范在表达形式上,突出以表格为主,结构层次清楚,简明实用。
6、国家计价规范没有“消耗量定额”与之配套,省计价规范与省消耗量定额相配套并辅之于“综合单价”,形成了完整的计价体系。
7、省计价依据最大的特点,就是给企业留足了竞争的空间,通过竞争形成合理的工程造价,有效地控制了过去“三超”的弊端。
8、省计价依据体现国情,符合省情,反映行情,是一部既能适应与国际接轨,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崭新的计价体系,是参与招标投标各方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遵循的规范性文件。
六、省清单计价依据的主要内容。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内容涉及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五个专业,共有30册,约2000万字,其中消耗量定额就收编了30000多个子目,覆盖之广。省清单计价依据主要有三大部分组成:
㈠计价规范部分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为五个分册:
即建筑工程计价规范分册、装饰工程计价规范分册、安装工程计价规范分册、市政工程计价规范分册、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规范分册。各分册的主要内容有清单计价依据总说明,清单计价规则、清单计价、施工措施计价、清单计价格式(表式)、清单计价指引以及有关要求等。
㈡消耗量定额部分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主要有5个专业组成:
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上、下册共16章计2500多个子目;
⑵《安徽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共9章计1900多个子目;
⑶《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11分册计5000多个子目;
⑷《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上、中、下三册计5000多个子目;
⑸《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上、下册共9章计3000多个子目。
㈢费用定额及综合单价部分:
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共5章计600多个子目;
⑵《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共13章计800多个子目;
⑶《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分为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综合单价各册。
总之,《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编制,是一项深化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计价方式改革的大创新和实践,可以说新的计价依据项目齐全,内容新颖、结构合理、规范准确、表达形式简明,定额水平控制适中,列入竞争的内容符合省情。
新计价依据的出台,是我省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政府建设投资决策,加强招投标管理,引导施工企业制定企业定额;对于完善建设市场、合理确定和控制造价,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它标志着我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迈向了一个新时期,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编制,在省建设厅的直接领导下,得到了国家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指导和天津、江苏、山东等兄弟省市的帮助,我省十七个市定额(造价)站的参与以及许多专家、学者的加盟与鼎立相助。在此,我们谨表衷心的感谢。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于2003年7月1日起实施后,建设工程的招标与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已经成为我国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进行工程承发包的主要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招标与投标,与传统的招标与投标方式相比,能够有效地引入竞争机制,弱化标底的作用,承包商得以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根据本企业自身的优势进行竞争,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能够按《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条例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中标。
由传统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方式向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招标与投标的转变,不仅仅只是招标与投标方式的改变,在清单招标与投标的运行过程中,由于推行清单计价招投标还处于试行的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值得关注,值得探讨,需要解决。
只有这样才能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这种方式为参与工程招投标各方更好的适应,才能有力地推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的深入发展,为全面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铺平道路。
一、统一规范和完善工程量清单格式
目前,我省工程量清单一般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招标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并且一般规定承包商对工程量清单不能做出修改,只作为承包商计算报价的依据,尤其在是以单价合同为计价方式时,严格规定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分项工程量和工程特征计算总价。但是由于招标文件的编制单位不同,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熟练和理解程度也不同,对工程量清单特征的描述更是参差不齐,工程量清单的格式也各不相同,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中这些不够明确或不够清晰的地方,容易给投标人造成理解上的误差,使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难以把握并给今后的工程结算、价格调整留下了发生纠纷的活口。
二、正确界定合理最低报价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招标与投标,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招标投标法》和其它相关法规的规定,简单易行,给招标投标双方留出了较大的操作空间,并缩短了投标人制作标书的时间和降低投标人的投标成本,有利于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克服了系统误差带来的负面影响,准确、合理、公正,便于实际操作,具有其他方法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但值得关注的是,关于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竞标,这里指的成本是投标人的个别成本。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投标人成本的不确定性,个别成本差异大,加之评定是否低于成本由评标委员会针对每个分项进行认真分析看单价及总价的组成是否合理,是否漏项,费用计算是否正确,是否能保证工程质量,是否采用不平衡报价,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等再下结论。这一操作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掌握,争议大,能否由各地建设工程招投标主管机构会同造价管理部门制定出当地的最低成本控制线,作为各类工程控制性指标,有待于有关部门研究探讨。
三、科学地确定评标基数和合理的基准价
正常情况下业主一般比较关注工程总造价,在评标工作中对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比较敏感,在评标中占的分值比较高,除技术标外,总价在经济标中所占分值一般在30%以上,确定比较公正、合理的评标价或评审基准、尺度,对于业主和投标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在评标工作中,拿经济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来说,评标价或评价基数的确定方法,通常采用以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最低投标报价者得分最高甚至报价得分超出其他投标人较多,即使技术标得分低,甚至工期、质量都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中标。
因此,采用什么样的评价基数才有实际意义,比较公正、合理的评标价或评价基数也有待研究探讨。
四、研究适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以后,企业不再把全国统一定额和本省的综合定额作为工程计价的唯一依据,而是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和所撑握的信息自行组合单价计算总价,工程合同价格调整以中标价为准的内涵将发生变化。
首先,报价表中的单价或总价没有统一的及相对应的价格标准,如果没有一个各方面均认同的计价基础,索赔的价格如何确定,是否可以把全国统一基础定额和本省的综合定额作为参照标准?
其次,如果各种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波动超过企业可以承受的能力,合同价格如何调整,这些问题如得不到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工期和质量,能否确定一个合理的波动限度,这个限度如何设定,需要认真研究。要有一个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合同价格调整的原则条件。
目前,我省通用的合同文本是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前由国家建设部会同国家工商局编制的,在以定额计价的模式下较为适用,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显得有许多不足,需要重新完善。在合同执行中,业主的工程量清单和承包商的报价作为计量和支付的依据,双方在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过程中,能够友好协商并合理处理好变更和索赔,这是使得合同得到较好的履行的保证。要做到既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又使招标的成果得到落实。
但是,下面三个方面的问题应该引起主管部门的高度重示。
首先,有一个好的施工合同标准文本是建设双方以及有关方面管好工程,明确界定有关各方责任、义务、权益的重要保证。
其次,要改进工程付款办法,取消工程预付款制度,并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同时,规范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必然会出现低价竞争的局面,而低于成本价格竞争的问题也难以避免,它将直接导致“恶意低标”。
再次,要尽快建立工程保险制度,并结合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大力推行。工程保险包括业主的工程保险,以规避项目投资的市场风险;也包括承包商的工程保险,以规避项目施工的风险。另外,必须建立一套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机制,研究制定适合我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五、总结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招标与投标,无论对业主、承包商、中介组织、或者对管理部门来说,毕竟是一个新东西,需要有一个学习、探讨和适应的过程。也只有不停的学习、探讨和适应,才能完全发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招标与投标的积极作用。
1 引 言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是以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计算规范”)等九个专业的“计算规范”的要求编制和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平台,投标人根据自身的技术、财务、管理能力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人根据具体的评标细则进行优选投标人。本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等资料为依据,对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作进行研究,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2 工程量清单与招投标的关系
2.1 工程量清单体现了招投标公平竞争的原则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第七条规定:“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国家制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等编制。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工程量清单是由招标人负责统一提供,从而有效保证了投标人竞争基础的一致性,为投标人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平台,体现了招投标公平竞争的原则。
2.2 工程量清单招标体现了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
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的特性,工程的不确定性和变更因素多,工程建设的风险较大。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人只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单价、成本等负责,而对工程量变更或计量不准等原因引起的错误不负责任,这部分的风险应当由业主承担。也就是遵照谁引起的风险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因而工程量清单招标符合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
2.3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科学、公正评标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是公开的,且统一了报价要求,这样有利于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分析比较,真正做到择优选择中标人。
3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3.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特征与特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的是市场计价模式,其最基本的特征一是在计价依据上实行“量价分离”;二是在管理方式上实行“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加强市场监管” ;三是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上实行“四个统一”的原则。其特点是由政府间接调控市场形成价格,在政府职能上由政府管理变为政府依法监督与服务。
3.2 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一种主要由市场定价的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是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根据具体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再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计算得到工程造价。编制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①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②利用招标工程量清单来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或投标价。
4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招投标
4.1 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和施工招标投标。
建设工程投标是指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条件,经过初步研究和估算,在指定期限内填写标书,提出报价,并等候开标,决定能否中标的经济活动。
4.2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意义
4.2.1有利于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招投标双方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基础上进行招标和投标,承发包工作更易于操作,有利于防止建筑领域的腐败行为。
4.2.2清单条目简洁明了,有利于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计量,造价工程师进行工程结算,可以加快结算进度。
4.2.3工程量清单对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承担的工程风险进行了明确划分。业主承担了工程量变动的风险,承包商承担了价格波动的风险,体现了风险分担的原则。
4.3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特点
4.3.1 程序规范
程序规范: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从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到签订合同,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则。这些程序和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能随便改变。
4.3.2 编制招标投标文件
编制招标投标文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文件,投标人据此编制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招标文件择优选出中标人。
4.4 强制招标范围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符合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
5.1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有关规定,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关报建备案。工程项目报建备案的目的是便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掌握工程建设的规模,规范工程实施阶段程序的管理,加强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
5.1.1审查招标人招标资质
资质审查主要是审查招标人是否具备招标条件。 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并向其行政监督机关备案。
5.1.2 招标申请
向其行政监督机关提出招标申请。当招标申请批准后即可以进行招标工作。
5.1.3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须经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可公开资格预审通告和招标通告。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5.1.4 编制招标控制价
2013“计价规范”中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
5.1.5 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经当地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后,招标人即可招标通告。
5.1.6投标人资格审查
对已获得招标信息愿意参加投标的报名者都要进行资格预审。
5.1.7 发售招标文件
5.1.8 组织踏勘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的目的是使投标人了解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的有关情况,获取对投标有帮助的信息,并据此做出关于投标策略和投标报价的决定。
投标预备会是将投标人用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或在现场勘察中有疑问或不清楚的问题予以澄清和解答; 还有对施工设计图纸进行交底、答疑等。
5.1.9 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标书
6 结 语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在我国实行时间较短,在实际运用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分担风险、促进竞争的作用适用于市场需求。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改革的必然结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有利于工程成本及总价的控制,有利于建筑企业自身管理的加强及市场竞争,有利于适应世界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前言
我国的工程造价,是“按照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等将工程项目全部建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于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全程中,正确的项目决策、完整的工程设计将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精确计价。在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及项目施工阶段,由于受地质条件、施工条件、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等多因素的影响,实际工程造价与招投标合同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与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及风险以外的合理分摊存在矛盾。其突出的矛盾体现在工程费用签证和竣工结算,合同双方对合同约定计价条款理解意见不一,争执不下,使一些迟而不决的矛盾演变成了纠纷。此类若不加防范,不能合情处理,则不仅可能影响工程的合理计价,还将给社会留下不安定隐患。
一、正确的项目投资决策、整体深度的工程设计,是精确项目投资估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根本:
每一项工程项目建设的成败,源于正确的项目投资决策。项目决策正确,意味着对项目建设做出科学的决断,对项目建设标准、建设地点选择、工艺评选、设备选型等直接与工程造价有重大影响的投资行动优选出最佳方案,为建设项目前期预测和合理估算工程造价及在实施最优投资方案过程中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奠定基础。与此同时,为后续的工程设计质量提升、保证设计的整体性、整体深度要求创造条件。可以肯定,一项能够满足施工图预算编制、建筑工程施工和安装要求的具有整体深度的工程施工图设计,一定有利合理、精确工程计价及在关键的施工阶段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有效预防项目施工期及竣工结算矛盾或合同纠纷的产生。
二、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与合同总价,严格执行风险共存,合理分摊原则,加强工程造价实时风险监控,防患纠纷未然:
1.施工图预算作为建设工程建设程序中一个重要的技术经济文件,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既是投资方控制造价、确定工程招标控制价、拨付工程款及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时报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预算包干的依据和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由此可见,合理的招标控制价与施工合同总价源于客观正确的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则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基本依据。编制施工图预算既要严格遵守国家计价法规、政策,还须系统熟悉施工图,熟悉标准图及设计变更等与工程计价有关的文件;还应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因素,全面收集基础资料,撑握当时、当地的人、材、机市场行情,严格按图计量,按实际价格水平同时考虑一定范围的风险计价,才能真实、完整地确定工程造价,为审定招标控制价提供可靠保障,也为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和最终形成合理的合同总价创造条件,从根源上消除合同纠纷隐患。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之一,是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建设项目完成招投标活动后,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的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实质性内容是合同约定的包括工期、质量、计价方式选择,合同风险范围、风险分摊原则及价款调整办法等条款。这些正是在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中涉及投资控制、合同双方利益等最容易发生纠纷的核心。对此,招标人在审定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报价及在合同签约中,均应严格遵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规范招投标及工程计价行为。要坚决遏制那些以低价中标、高价索赔手段承揽工程以及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签约后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等最容易制造合同纠纷的不法行为。对合同类型选择,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客观地选择约定。除一些规模较小、工程量不大、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较小的项目可采用总价合同外,对工期较长、项目的复杂程度较高、单项工程项目设计或地质条件不太明确、或单项工程的分类己详细明确,但实际工程量与预计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出入时,则应优先选择单价合同,以利于风险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分摊及规避合同纠纷风险。
三、严谨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政策,严格依据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条款办理竣工结算,恰当处置各类不同性质的合同纠纷:
1.对于在工程计价与价款结算中产生的与计价政策有关的合同纠纷,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框架内,以现行的国家或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出台的各项计价政策为准则,耐心做好各阶段、各项计价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区分各类不同性质的纠纷,按章、按规范予以处理。对于明文规定的、有明确执行起始期限的材料价格、预算工资单价等调整,必须严谨执行标准予以增/减调整。对于需分段调整、或应予加权平均、或须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的调整项目,更应不厌其详,组织落实计价政策,逐一落实调整。
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中,各机构的造价从业人员应高度重视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性,按照规范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术。对于涉及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实质内容的项目特征,应予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为准确的确定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提供保障。防止任何因项目特征描述不具体、特征不清、界限不明而导致在评标时难以合理的评定中标价;在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产生更改,引起分歧,导致索赔;在竣工结算时,引起争议、纠纷等情况的发生。
3.对不可预见、不能确定的工程合同价款调价因素,这就需要造价咨询企业或各造价从业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实施全程造价管理中,实施跟踪服务,及时收集和积累不可预见、不确定调价因素的笫一手资料,为预防和处理工程价款调整时可能产生的纠纷提供证据。发现问题不回避,应及时汇同参建各方商讨问题,分析确定价款调整办法并形成文件,争取主动,合理调整和控制工程价款,有效化解矛盾。及时反馈信息,不断总结,为处理今后类似案例积累经验。
4.工程建设所需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大幅异常波动将明显影响工程造价,同时也是工程价款与合同纠纷的主要因素之一。对这类合同纠纷的处理,工程施工发、承包双方首先应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明确各方承担风险影响的原则。合同条款中对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应予重点明确约定;对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办法应予明确。合同中未约定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应由合同双方依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根据建材市场实际的价格行情,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并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调整工程造价。主要建材差价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的材料指导价或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基准,以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期价格的差额为调整差价。避免合同纠纷的生成和有效处理合同纠纷。
5.由于工程建设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因发包人对工程有新的要求、修改项目计划、削减预算或因环境变化、或设计错误等原因对原设计图纸作修改而形成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变动,在合同价款结算调整时,因变更签证不完整、不明确或合同各方利益目的不同而为此产生矛盾或纠纷。这类合同价款结算纠纷,具体体现为该不该增/减调整、执行哪一标准调整等多个方面。对这类问题,除了建设方、设计方加强深化施工图设计、完善合同管理以外,发、承包双方均应高度重视变更签证管理,凡涉及价款调整的签证,必须按规范要求的程序办理变更签证。调价依据应完备,变更内容及工程量计算要完整正确,应明确变更工程价款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等约定,各方签证手续齐全,以防产生价款结算纠纷。
结束语
0 引言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新版08清单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新版规范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并与国际惯例接轨,工程量清单招标顺应了时代要求, 符合国际通用的竞争性招投标方式, 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显著的优点,因此,建设工程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也是当前推进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必由之路,作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新版08清单出台后如何做好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作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1 新版工程量清单规范明确了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主体
新版《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则的1.0.5条,对从事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主体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就是“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这就是说凡不具备工程造价资格的人员,是不得进行应该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的。
新清单规范的术语中第一次增加了2.0.17造价工程师和2.0.18造价员这两项专用术语,并明确指出,只有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造价工程师和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并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就是工程造价活动的,才是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为了维护国标规范的严肃性,今后应该明确,没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就不得参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的业务活动,使我们的工程造价能够更加规范、更加合法、更加严肃、更加有序。
2 熟悉掌握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作程序
工程造价人员平时应熟练掌握以下清单招标的程序:
(1)招标准备阶段,招标人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发给各个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接到招标文件后,、可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简单的复核,如果没有较大的出入,即可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但投标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工程量。
(3)报价编制完成后,投标单位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定标。
3 重视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项目特征的描述
08新规范在术语中新增了“2.0.3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的重要条款,强调了项目特征描述在工程量清单报价、组价过程中的重要性。08新规范的3.2.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被作为了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列出,是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的,从而把项目特征的描述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项目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全面准确地描述,其描述原则是根据规范附录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这是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重要一环。
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意义在于:其一,它是用来表述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实质内容的,没有项目特征的准确描述,就无从区分相同或相近的清单项目。其二,它的描述决定了工程实体的实质内容,就必然直接决定了工程实体的自身价值,所以其描述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关系到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准确程度。其三,它还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如果由于项目特征描述的不准确不到位,甚至出现漏项和错误,就必然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从而有可能引起工程结算时的分歧或纷争,使合同义务不能得到顺利履行。
同时新规范还明确指出,项目特征与工作内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不能以工作内容来取代项目特征。在过去几年里,有许多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往往以工作内容来对清单项目进行特征描述,这是不对也不合理的,项目特征讲的是工程项目的实质内容,即采用什么材料、工艺,而工作内容讲的是操作程序,即施工的过程。我们都清楚地知道,相同的工程项目因为采用材料的不同,进行施工的工艺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价值,但工作内容是你施工的一个过程,对工程价值是没有影响的,即便相同的项目会有不同的施工过程,那也是由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不同而决定的。
4 应重视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08新规范的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的阐述与03规范3.1.2“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的阐述,明确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责任应该由谁来负责,同时更加严肃了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的关系,还有就是该条款在08新规范中,也由一般条款升格为强制性条款。
工程量清单是众多投标人进行工程造价投标的共同平台,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必须得到保证,所谓准确性就是指工程量不能出错,所谓完整性就是指特征描述不能有错项与漏项,而这些问题规范明确规定了必须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只是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组价报价,不负责核实义务,更不能调整与修改。因此,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则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实质,准确计算工程量,同时清单项特征的描述必须准确全面,避免由于描述不清而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企业报价时不必要的失误,影响招投标的工作质量。
5 应着重把握好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投标策略,提出更具有竞争力的报价。
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熟悉掌握计价规范的各项规定,明确各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各项费用的组成等,认真阅读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定、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熟悉施工现场。投标时仔细研究清单项目的描述,根据图纸核对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
(2)经过充分调查研究, 准确掌握市场价格,注意合理使用企业内部定额,将施工企业自身的管理优势、技术优势、资源优势等落实到细微的清单项目报价中,提高自主报价能力。
(3)投标报价时应仔细填写每一单项的单价和合价,做到报价时不漏项、不缺项,应尽量避免丢项、漏项或高估冒算。
(4)掌握一定的投标报价策略和技巧,根据各种影响因素、工程具体情况、竞争对手的实力与优势及投标环境的优劣情况等, 综合考虑调整方法,确定最科学合理的投标报价,增加中标机会。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8年7月9日联合,并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新规范的实施,将更加有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中国的全面推行。
1 08新规范与03原规范对比的特点
2003版原规范主要侧重于工程招标投标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工程价款调整、工程索赔和工程结算等方面缺乏相应内容,不适应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①缺少对合同价款的说明;②缺少条文说明;③项目特征描述不详细;④未对价格风险作具体描述;⑤部分清单设置不合理。
2008版新规范充分总结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并针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原规范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其正文部分的特点有以下几点:①内容更加全面,涵盖了从招投标开始到竣工结算的全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使工程施工中每个计价阶段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②体现了工程造价计价各阶段的要求,使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形成有机整体。③充分考虑了中国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规范了招投标行为,实现了风险共担。④充分注意了工程建设计价的难点,条文规定更具操作性。从工程造价计价的实际出发,增加和修订了相关的具体操作条款,并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使"08规范”更贴近实际计价需要。
2 08新清单计价规范与03原规范的主要变化
(1)在总则中的1.0.3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取消了原规范中“大中型”的限制词,这将意味着只要是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不分规模大小,都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增加了1.0.4条,对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没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了在现阶段,中国建设工程计价模式仍为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另外,在总则中还强调了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2)在术语中,新增了15条专业术语如下:项目特征、暂估价、索赔、现场签证、规费、税金、发包人、承包人、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工程造价咨询人、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删去“消耗量定额”的条目,并将“预留金”更名为“暂列金额”、将“零星工作项目费”更名为“计日工”。
(3)08版新清单规范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主体应为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新规范将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由三部分增加为五部分,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清单和税金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变化:原规范提出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4个统一,即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新规范则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5个组成要件,即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这5个要件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并缺一不可。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与原规范相比有3个变化:①删去了“由其编制人”设置的规定;②增加了“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的规定;③删去了“并应从001起顺序编制”的规定。例如:在同一标段中含有不同的单位工程,而不同的单位工程中又有项目名称和特征完全相同的清单项时(加气砼砌块墙),这时的项目编码在不同的单位工程中应依次为010304001001、010304001002等。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如出现《计价规范》附录和《补充项目》中未列的项目,可以作相应补充,并报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大写字母B和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X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例如AB001为建筑工程、BB001为装饰工程等。
新规范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原则作了具体的规定,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它描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决定了投标方的报价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承包方的经济利益。所以招标人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对项目特征的描述要严格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的规定并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来描述。
下面就建筑及装饰专业新旧规范的具体不同作出说明:①在砖(石)基础和各类砼及钢筋砼基础中取消了垫层铺设(垫层材料种类、厚度)的描述,而在现浇砼基础中单独设置清单项。②为了在实际工作中能以最方便、最适宜的计算工程量,新规范对各类门窗工程的计量单位作了修订,将“樘”改为“樘^112”两个计量单位,以便灵活运用。又如金属结构工程中的钢屋架及钢网架的计量单位,将“樘”变为“榀”,这样更符合实际。③在墙、柱面装饰工程中的块料面层镶贴项目中,对工程量计算规则作了详细地说明。原规范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新规范更明确了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④将原规范在门窗工程中的项目编码为020408003,项目名称为铝合金属窗帘盒清单,取消了材质为“铝合金”的限制。
1.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展过程
20世纪5O~70年代,我国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政府的计划经济下的模式,建设产品价格是经过进行计划分配建设工程任务形成的计划价格,概预算定额基价是量价合一的计价。直到90年代初期,虽然国家建设部门提出了“政府宏观指导、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加强动态管理”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思想,但是改革速度非常慢,没有收到任何成效。90年代中后期,《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规章制度的颁布,使得定额体系逐渐产生了改变,一些材料的价格也开始放开,进行工程结算的时候可进行材料价格的相关调整,但这依然不能够达到市场经济发展的准求。直至2001年初期,伴随着我国颁布的国有建筑企业面向市场,国内大部分的省市定额管理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量价分离、单位报价开始逐渐提上日程,这便促使材料价格逐渐朝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2.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2.1工程造价脱离市场,具有显著的‘计划’特征 譬如:国家制定的概预算定额太长、更新较慢、变化程度低,通常在经过三四年后才更新一次。导致各个省市也会以此为依据制定省市的定额,这样通常不能够很好的展现出一个地区真正的市场价格,但,建筑市场供求及价格随时发生着改变,特别是最近几年产生非常显著的变化,很难做出综合单价的估算,为此,定额具有显著的盲目性、滞后性,这样将会造成工程造价不能够灵敏的展现目前市场的现实情况。
2.2工程造价未反应竞争机制的具体要求 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前提是自由竞争体系,建筑业相互间的竞争展现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竞争的核心是价格的竞争即工程招标报价。
2.3现行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目前,我国各个地区先后创建了有形的建筑市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把政府投资和关乎国际民生的工程招投标活动都包括在内,开展统一化的管理及招投标活动,确定招投标形式,对工程评标、定标进行审定。然而每个地区的评定表方法不同,唯一的共同之处就是招标确定标底,报价需受到国家定额标准的约束,在进行各方面综合评价的前提下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然而,具有显著优势、可操作性较强的低价中标方法一直处于不断探索的过程当中,并没有获得大范围的有效运用,所以在进行招投标的时候,施工企业投资成本较高,操作中人为因素多,暗箱操作是不可避免的。
2.4工程造价专业队伍素质良莠不齐 我国从事工程造价的人有上百万的数目,而大多数的工作是套定额,在当下的高等教育中,工程造价也主要是对定额的使用及怎样套单价进行学习,所以,大多数的工程造价人员对价格及实务方面的知识了解的非常少,为此,工程造价队伍总体素质急需进一步提高。
3.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措施
3.1制定与之对应的法律规章制度 国家及相关建设单位依据目前建筑市场的现实情况,对工程造价计价行为进行有关规定,确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目标,开展行之有效的工程造价掌控,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利益,提升企业投资效益,不断的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规章制度。譬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这促使我国市场经济工程造价管理计价体制产生了一定的进步,逐渐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3.2明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职能 一项良好的改革管理需要有相关的人员去加以实施和进行监督,法律规章制度必须要有人去贯彻。作为工程造价管理执行主体,针对工程造价管理范围及管理职能要进行明确的确认。其要全方位深入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当中,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开展全方面的造价管理,同时和相关部门共同合作,针对合同当中的造价条款、市场价格信息及造价机构队伍等进行严格的监督及掌控。造价管理部门需要对政府有关部门所颁布的价格政策进行完善的解释,帮助政府部门来制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各个项目的名称、进行统一计量,创建完善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格条款及招标控制价的登记备案,同时对工程造价开展全过程的动态化管理,有效的降低工程施工成本,逐渐实现建设工程目标。
3.3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要与实际相符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通常是依据工程估算标准、概算定额、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施工设备费用定额和补充定额、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共同组成的。工程量计价的主要方法将变成工程量清单计价,目前,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一定要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定额计价的主要内容在于动态化管理,建设施工企业需要从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出发进行企业定额的编制,根据当前市场材料的价格进行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
3.4强化对造价咨询机构及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 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形成的产物,在建筑市场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就当前建设工程造价潜存的问题,提出以下管理措施:①强化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是造价咨询中介的归口管理部门,发挥着非常重要的监督管理作用。② 完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加强整顿治理。遵循我国建筑市场管理具体条例,开创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氛围。③ 不断培养造价咨询队伍,提升业务水准。有效结合我国《资格证书》相关体制,强化从业人员的业务考核、遵守职业道德,争取促使从人人员综合素质得以提升,从以往单一的预算编审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转变。
4.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