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08: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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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北京市崇文区率先试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截至2009年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已成为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手段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0年北京市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在全市8个区县发放“第三方民意调查”搜集的3200个样本中,79.2%的受访群众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成效认可。豍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积极参与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截至2012年1月北京市16个基层院实现了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覆盖。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在实践中缺乏对参与基础、时间、方式等内容的规定,参与活动尚属实践阶段。笔者针对参与实务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思索,以求教于方家。
一、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概念与特点
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指检察机关基于法律监督职权,以较少和限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为目的,以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效能为任务而采取的各种预防性措施和行为。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立足检察职能即法律监督职能的职权活动,是新时期下拓展法律监督范围、创新监督途径、增强监督实效的有益探索和有效实践。
相对于社会其他部门、单位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而言,检察机关的协助、参与工作,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1)职权性。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其一项法定职责,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方式,不能推诿、放弃,更不能转让。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检察机关立足自身优势,协助提升职权单位风险查找准确性、防控措施实效性而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行为,是行使预防职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具体体现。(2)建议性。检察机关对职权单位提出的关于改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措施、意见及建议仅是一种指导性的建议,职权单位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予以采纳、实施。因此,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具有建议性、咨询性和指导性,不具有对职权单位在行政管理、业务监督自主经营等实体内容的干预权和处分权。(3)综合性与多样性。职务犯罪预防是一项长期而浩大的系统性工程,不可能通过单一的或简单的几种方法就达到理想效果,因此必须遵循预防职务犯罪普适规律,针对不同情况,运用检察建议、预防讲座、预防咨询等多种工作形式,通过筑牢思想防线、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管理监督等途径方法,全面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水平。(4)互动性。启动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前提是职权单位的邀请,参与工作的开展与推动需要职权单位有关部门、人员的配合,如实反映业务内容、流程、监督措施,及时交流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惑,使检察机关的协助工作质量更高、效果更好;检察机关利用查办案件的优势,时时掌握最新案件动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示新发廉政风险、最新防控对策等内容,通过畅通的联系制度最终实现双赢。
二、当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干部未能充分认识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深远意义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与推进,得到了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的认可和支持,工作成效逐渐显现,但仍有极少数领导干部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行动迟缓,为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进度不一
当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虽已在各区推进,但由于职能分工不同,各单位在职权内容、组织机构及人员数量方面存在较大差别,造成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推动难度不尽相同,进而影响工作的推进速率。从整体上看,一方面国有企业风险防控工作推进速率高于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单位,呈现出防控制度建设成熟度较高的特点;另一方面,同类型单位的推进速率不尽相同,如同为行政执法单位,有单位已完成制度试点、全面推进、风险防控制度“回头看”及“深度回头看”四个阶段的工作,而极少数单位的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只完成风险点的第一轮查找,且现有防控措施简单、效果不理想。
(三)风险点查找方式不科学,未能覆盖各层次公职人员
部分单位在风险点查找方式上存在误区,具体表现在:第一,以职务为标准查找风险,如以“科长”、“处长”等领导职位为基本查找单元,忽视、遗漏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职务权力,未能对风险点进行全面清查与识别;第二,部分单位存在“重视专职岗位职权,遗漏管理工作领导职权”的情况。如笔者在对近三年石景山区采购环节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中发现,享有领导职务的非专业采购人员占采购环节职务犯罪总涉案人数的76.5%,而实际上,案发单位对专业采购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较为细致,对领导在采购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的规定较少,为职务犯罪的发生埋下隐患。
(四)风险等级评定待完善,欠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
实践中,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第一,部分职权单位尚未深刻认识到“划定风险等级”工作意义,出现了廉政风险等级标识不完整的现象,导致无法有效识别等级,丧失了风险等级评定工作的功能。第二,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不科学,综合评定体系不健全,如有单位单纯地以职务级别高低为依据,统一地将党组成员廉政风险划分为一级;基层职员廉政风险全部归为三级。
(五)风险防控措施过于笼统,未能达到风险防范的预期效果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的核心价值在于采用有效策略防控风险的发生,从而有效遏制、杜绝腐败现象,因此,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是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能否真正发挥作用的关键。实践中,部分单位对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较为成熟,但在对应的防控措施方面则规定的较为笼统,欠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技术性强的防控对策,工作整体水平有待提升。
(六)风险防控工作常态管理机制尚待完善
少数领导对廉政风险防控这项创新工作的研究不够深入,尚未厘清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未能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出现了各自发展的“两张皮”现象。此外,部分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内化于单位常态管理机制的切入点较少、程度不深、效果不理想。
三、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模式设想
(一)协助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共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1.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部门的宣传教育优势,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专题作为宣传教育常态内容,加深各单位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认知度,引发对机制效用的认同感,自觉增强领导及广大干部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通过协助建立“防控工作台账”制度,强化风险防控后续跟踪工作的效能。定期到职权单位对防控工作进行整合分析,协助职权单位及时总结工作成效,使从业人员在自身使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后切身感受到该制度的优越性,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由“被动实施”到“主动推进”的转变。
3.在检察机关自办刊物《预防专刊》中增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专栏,及时报道辖区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最新进展,介绍外省市工作的成熟经验、辖区单位典型做法及创新工作,最大限度宣传工作成果,提升工作整体影响。
(二)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协助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1.协助职权单位树立正确理念,正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现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的双赢发展。检察机关在参与过程中,要注重运用与职权单位业务相似、相通的成功实例进行讲解和启发,使职权单位能够从更深的层次上认识到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及业务权力相生相伴的关系,启发企业充分发挥制度在规范专业管理及防控廉政风险方面的双重作用,推动两者的有机融合,实现两项工作同步发展。
2.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典型个案的功能作用,制发《风险防控检察建议》。针对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制度不健全、管理存漏洞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提示高危风险点及合理可行的防控措施,协助发案单位实现动态管理。此外,发挥个案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以典型个案带动行业治理,利用检察机关的办案优势和专业特长,积极提供预防咨询服务,逐步提升行业防控工作水平和效能。
3.注重收集舆情信息,制发《廉政高危风险预警通知书》,提升风险点排查的综合效能。检察机关通过汇总控告申诉部门收到的高频举报线索、社会舆论及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廉政高危风险预警通知书》,提示风险并提出防控对策建议,此外,该预警风险通知书还可作为职权单位及时更新风险点,实现风险动态管理及防控措施同步完善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并落实廉政风险定期自查制度。各科室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照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并将落实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粮食局;市粮食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要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一并报市纪委派驻一组。
三、建立职责调整廉政风险机制跟进制度。局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发生变化后,在正式任命后1个月内,适时启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岗位调整人员要重新对照岗位职责,查找、确立新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重新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责任人,填写《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附件一)和《驻在部门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划分申报表》(附件二),报市纪委派驻一组审核、备案。科级干部《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四、建立临时性工作任务防控机制跟进制度。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接受上级或市粮食局临时交办的重要任务或重大项目时,根据工作任务内容,及时启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查找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明确监管责任人,并填写《临时重大任务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附件三)报送市纪委派驻一组。
五、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岗位廉政风险预警,是针对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出现问题或苗头,及时发出不同级别的警报,督促有关科室(单位)或个人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改进问题,警示自律,有效控制和化解廉政风险,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一)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科学评估、分级预警,务求实效,坚持预警监督与鼓励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二)岗位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岗位廉政风险信息采集要以科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不廉洁问题和乱作为、不作为作为重点内容。岗位廉政风险信息的来源:一是通过优化发展环境投诉、行风热线反映、举报、媒体网络披露中收集;二是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廉政谈话等监督活动中发现问题;三是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有关部门移送反映等渠道挖掘等方式,收集、分析廉政风险信息,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三)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划分。对采集到的岗位廉政风险信息进行去伪存真,认真分析,重点分析工作人员潜在风险转为现实风险的可能性,可能会带来哪些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根据分析结果,按照存在问题的风险大小、影响程度、轻重缓急,对廉政风险划分为“红、黄、蓝”三级,其预警等级依次降低。具体划分标准是:
1、信息反映单位或工作人员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或廉洁勤政方面存在问题苗头,如不提醒制止有可能发生严重违纪问题或构成立案条件的,为“红色”一级预警;
2、信息反映单位或工作人员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或廉洁勤政方面存在问题苗头,如不提醒制止有可能发生严重问题的,为“黄色”二级预警;
3、信息反映单位或工作人员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或廉洁勤政方面存在问题苗头,如不提醒制止有可能发生问题的,为“蓝色”三级预警。
(四)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处置。根据预警分级,采取质询、告诫、约谈等方式预警处置。
1、被确定为“红色”一级预警的,报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审批表》(附件四),发送红色《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附件五),采取质询和责令限期整改形式进行;被确定为“黄色”二级预警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审批表》,发送黄色《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采取告诫的形式进行;被确定为“蓝色”三级预警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审批表》,发送蓝色《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采取约谈的形式进行。
2、按照领导批示,针对不同的预警级别,分别填写不同颜色的《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由局办公室送达被预警科室(单位)或工作人员,由批准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一、充分认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深化学习实践活动所需。当前,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接近尾声,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明确要求就是要突出实践特色。从纪检监察工作的角度来讲,就是要认真查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并加以解决。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就是我们在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主要是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动预防,超前预防,推动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是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求,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工作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推进此项工作为重点,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发展,从而真正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的。
(二)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反腐倡廉客观形势所急。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坚持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具有特色惩防体系的有效途径。把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作为“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具体实践,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为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三)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关心爱护党员干部所在。保证干部成长安全重于泰山。我们财政干部手中大多数都有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财务开支、物资采购等一定的权力和资源。但同时这些权力和资源也不同程度地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和考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针对不同单位、不同岗位的不同风险点的个性和特殊性采取预防措施,增强了教育、制度、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可以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促进决策民主、程序公开、运行规范,使预防腐败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职责清楚,目标明确,便于检查和考核,防止权力滥用。在党员干部出现腐败苗头,未构成违纪时,及时予以提醒、预警和处置,促使党员干部正确、健康、有效地履行职责,以免铸成大错,这也是体现以人为本,关心、挽救有腐败倾向党员干部的有力措施之一。
二、深刻理解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具体内涵
廉政风险:是实施公共权力的主体,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发生滥用公共权力或的可能性。
预警防控:是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或已经出现的错误苗头进行主动防范和监控的一种措施。
风险具有客观性、损失性以及不确定性的特性。风险的客观性揭示了任何有业务处置权、有职责的岗位都有风险。风险的损失性揭示了一旦风险发生,就会对本人有效履行职责,对事业、对社会各个方面都会产生不良影响。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有责任、有必要主动防范,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到最低。风险的不确定性揭示了风险只是有可能发生的,并不是必然会发生的,是可以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预防措施,增强自身的自律意识,去防止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通过努力把它降到最低程度。
廉政风险预警和防控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关注和遏制“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针对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和岗位职责三个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在综合运用现有工作手段的基础上,通过前期预防措施、中期监控机制、后期处置办法构建了预防腐败的“三道防线”。其中,前期预防措施解决了预防工作覆盖面的问题,规范了预防工作的措施体系;中期监控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后期处置办法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超前预警。
三、全面掌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的工作程序和重点
(一)工作程序
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按照制订方案、贯彻执行、检查考核、修正完善四个环节进行。
1、制订方案。成立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目标,制订实施方案。
2、贯彻执行。通过查找廉政风险点,分析风险发生的原因和结果,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建立风险库,制订执行防范措施。一是查找廉政风险点。结合自身实际,在从上到下或自下而上清权明责的基础上,查准找全廉政风险点。二是分析廉政风险发生的原因和结果。认真分析廉政风险存在的原因、根源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提高防范措施的针对性。三是评估廉政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评估廉政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和影响程度的高低,提高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四是制订并执行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点、线、面相结合,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五是建立廉政风险库和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廉政风险库,对风险进行综合分析,把握重点,提炼共性,及时修正防范措施。同时,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
3、检查考核。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制度,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进行。
4、修正完善。按照年度运转,周期循环的推进方式,根据检查考核结果,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措施,修正完善防控制度等,推动工作进入新一轮循环。
(二)工作重点
查找风险点,是预警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次试点工作风险点查找的对象包括全局干部职工。
1、把握查找廉政风险的方法
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相互帮、集中评、组织审”五步法,从梳理行政管理事项、审批程序、公共服务程序等业务流程方面入手,查找廉政风险点。
2、把握查找廉政风险的类别和程序
(1)廉政风险三大类别: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
(2)廉政风险查找程序:第一步,针对个人岗位查。查找对象对照岗位职责、执行制度的实际,通过查找风险“五步法”,认真查找并分析评估自身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由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办公室备案。第二步,针对各单位职责查。各股室、单位对照“三定”方案和业务流程,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重点查找并分析评估人、财、物管理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要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办公室备案。3、把握查找风险的重点部位重点围绕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民生等领域的重要环节的风险点查找;突出围绕拥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人、财、物管理等业务处置权的关键岗位的风险点查找。
4、把握查找风险的四个关键步骤
(1)清权明责。对行政管理权力或业务处置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和确认,是找准风险点的基础。通过梳理行政管理事项和业务工作,明确各个单位和岗位职责,并依照运行程序绘制业务流程图。
(2)找准风险。围绕岗位权力、权力运行核心找准可能出现廉政问题的点和环节,而不是找工作差距。查找风险点一定要在“自己找”的基础上,通过领导提、相互帮、集中评、组织审等形式查准找全。
(3)分析评估。按照风险发生几率、危害程度和违法、违纪、违德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并确定风险等级。
(4)制订措施。针对已经查找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确定采取工作措施的力度,有计划地研究制订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的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并统一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5、把握制订防范措施的“五强”原则
一是岗位措施对应性要强。对应风险点的岗位措施要体现一岗双责的要求,确保“双安全”,即确保在勤政方面有效履职,廉政方面不出问题。
二是防控措施衔接性要强。要避免单位与单位、岗位与岗位、正职与副职之间的防控措施互不衔接,防止出现空白点和断档。
三是公示公开监控性要强。要加强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建设,强化外部对单位、岗位执行职能的监督,做到岗位责任人的自控。要加强网络建设,把风险点和风险防范管理措施在局域网进行公开,提高网络的监控性,规范工作程序。
四是制度建设可操作性要强。制度建设既要注重制订,又要注重执行;既要注重实体要求,又要注重程序要求;既要注重廉政建设的制度,又要注重勤政,以廉促勤,使廉政勤政相得益彰;既要注重正面要求,又要注重责任追究。
五是廉政教育针对性要强。查找风险点和制订防控措施的过程,也是一个教育的过程。要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单位措施、网络建设以及制度建设的全过程,让每一个人都自觉分析危害,启发主观防范意识。
四、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在我县尚属试点,我局作为试点单位之一,各股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订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本单位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确保防控腐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充分认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深化学习实践活动所需。当前,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接近尾声,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明确要求就是要突出实践特色。从纪检监察工作的角度来讲,就是要认真查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并加以解决。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就是我们在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主要是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动预防,超前预防,推动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是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求,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工作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推进此项工作为重点,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发展,从而真正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的。
(二)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反腐倡廉客观形势所急。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坚持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具有特色惩防体系的有效途径。把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作为“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具体实践,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为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三)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关心爱护党员干部所在。保证干部成长安全重于泰山。我们财政干部手中大多数都有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财务开支、物资采购等一定的权力和资源。但同时这些权力和资源也不同程度地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和考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针对不同单位、不同岗位的不同风险点的个性和特殊性采取预防措施,增强了教育、制度、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可以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促进决策民主、程序公开、运行规范,使预防腐败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职责清楚,目标明确,便于检查和考核,防止权力滥用。在党员干部出现腐败苗头,未构成违纪时,及时予以提醒、预警和处置,促使党员干部正确、健康、有效地履行职责,以免铸成大错,这也是体现以人为本,关心、挽救有腐败倾向党员干部的有力措施之一。
二、深刻理解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具体内涵
廉政风险:是实施公共权力的主体,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发生滥用公共权力或的可能性。
预警防控:是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或已经出现的错误苗头进行主动防范和监控的一种措施。
风险具有客观性、损失性以及不确定性的特性。风险的客观性揭示了任何有业务处置权、有职责的岗位都有风险。风险的损失性揭示了一旦风险发生,就会对本人有效履行职责,对事业、对社会各个方面都会产生不良影响。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有责任、有必要主动防范,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到最低。风险的不确定性揭示了风险只是有可能发生的,并不是必然会发生的,是可以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预防措施,增强自身的自律意识,去防止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通过努力把它降到最低程度。
廉政风险预警和防控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关注和遏制“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针对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和岗位职责三个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在综合运用现有工作手段的基础上,通过前期预防措施、中期监控机制、后期处置办法构建了预防腐败的“三道防线”。其中,前期预防措施解决了预防工作覆盖面的问题,规范了预防工作的措施体系;中期监控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后期处置办法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超前预警。
三、全面掌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的工作程序和重点
(一)工作程序
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按照制订方案、贯彻执行、检查考核、修正完善四个环节进行。
1、制订方案。成立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目标,制订实施方案。
2、贯彻执行。通过查找廉政风险点,分析风险发生的原因和结果,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建立风险库,制订执行防范措施。一是查找廉政风险点。结合自身实际,在从上到下或自下而上清权明责的基础上,查准找全廉政风险点。二是分析廉政风险发生的原因和结果。认真分析廉政风险存在的原因、根源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提高防范措施的针对性。三是评估廉政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评估廉政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和影响程度的高低,提高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四是制订并执行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点、线、面相结合,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五是建立廉政风险库和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廉政风险库,对风险进行综合分析,把握重点,提炼共性,及时修正防范措施。同时,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
3、检查考核。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制度,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进行。
4、修正完善。按照年度运转,周期循环的推进方式,根据检查考核结果,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措施,修正完善防控制度等,推动工作进入新一轮循环。
(二)工作重点
查找风险点,是预警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次试点工作风险点查找的对象包括全局干部职工。
1、把握查找廉政风险的方法
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相互帮、集中评、组织审”五步法,从梳理行政管理事项、审批程序、公共服务程序等业务流程方面入手,查找廉政风险点。
2、把握查找廉政风险的类别和程序
(1)廉政风险三大类别: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
(2)廉政风险查找程序:第一步,针对个人岗位查。查找对象对照岗位职责、执行制度的实际,通过查找风险“五步法”,认真查找并分析评估自身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由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办公室备案。第二步,针对各单位职责查。各股室、单位对照“三定”方案和业务流程,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重点查找并分析评估人、财、物管理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要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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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把握查找风险的重点部位
重点围绕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民生等领域的重要环节的风险点查找;突出围绕拥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人、财、物管理等业务处置权的关键岗位的风险点查找。
4、把握查找风险的四个关键步骤
(1)清权明责。对行政管理权力或业务处置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和确认,是找准风险点的基础。通过梳理行政管理事项和业务工作,明确各个单位和岗位职责,并依照运行程序绘制业务流程图。
(2)找准风险。围绕岗位权力、权力运行核心找准可能出现廉政问题的点和环节,而不是找工作差距。查找风险点一定要在“自己找”的基础上,通过领导提、相互帮、集中评、组织审等形式查准找全。
(3)分析评估。按照风险发生几率、危害程度和违法、违纪、违德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并确定风险等级。
(4)制订措施。针对已经查找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确定采取工作措施的力度,有计划地研究制订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的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并统一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5、把握制订防范措施的“五强”原则
一是岗位措施对应性要强。对应风险点的岗位措施要体现一岗双责的要求,确保“双安全”,即确保在勤政方面有效履职,廉政方面不出问题。
二是防控措施衔接性要强。要避免单位与单位、岗位与岗位、正职与副职之间的防控措施互不衔接,防止出现空白点和断档。
三是公示公开监控性要强。要加强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建设,强化外部对单位、岗位执行职能的监督,做到岗位责任人的自控。要加强网络建设,把风险点和风险防范管理措施在局域网进行公开,提高网络的监控性,规范工作程序。
四是制度建设可操作性要强。制度建设既要注重制订,又要注重执行;既要注重实体要求,又要注重程序要求;既要注重廉政建设的制度,又要注重勤政,以廉促勤,使廉政勤政相得益彰;既要注重正面要求,又要注重责任追究。
五是廉政教育针对性要强。查找风险点和制订防控措施的过程,也是一个教育的过程。要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单位措施、网络建设以及制度建设的全过程,让每一个人都自觉分析危害,启发主观防范意识。
四、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在我县尚属试点,我局作为试点单位之一,各股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订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本单位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确保防控腐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