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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S21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8-0196-01
前言
在规模养猪场沼气工程设计的许多环节,我们都要注重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在设计的各个环节进行重点突破,才能够在整体上有所进步,提出更好的沼气工程设计方案。
1、规模化养猪场污水处理现状
我国的生猪养殖已经由传统的散养模式向规模养殖模式转变,规模养殖的快速发展,在为社会提供大量优质畜产品的同时,也生产出大量粪污和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自我调节能力提出巨大挑战。
养猪场的污水是高浓度的有机污水,不能按照常规办法进行处理。常规处理的投资额较大,处理工艺复杂,中间管理环节较多,并且运行过程中对动力的要求也较高,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养猪场污水处理成本太高。要实现养猪场粪污的有效处理,必须改进处理工艺,降低处理费用,简化处理流程。笔者通过调研得知,养猪场粪污对农村生活环境与水源质量有很大影响,是空气污染和水源污染的重要因素。并且,养猪场粪污处理不及时,对人畜健康带来威胁,制约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养猪场粪污处理的有效性,已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因素。
我国目前采用的养猪场粪污处理方式是厌氧发酵,但是因为发酵器的保温效果和密闭性较差,运行的有效性和高效性得不到保障。有些养猪场采用干稀分离的方式处理粪污,干粪直接打包售卖,废水、尿液以及雨水结果简单处理后直接向外排放。这种方式的处理效果差,并没有达到环保标准。
2、规模养猪场沼气工程设计要求
规模化养猪场养殖废水中含有大量的CODcr、氨氮和病原体等污染物,对水体、大气环境、农田及作物等易造成严重污染。而发展沼气工程建设是解决生猪养殖污染,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最经济有效途径之一。
2.1 总体要求
2.1.1 模养猪场沼气工程设计前应确定科学的建设目的
总体目标是:促进养猪粪污等有机废弃物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农村清洁能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护农业生产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大中型沼气工程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具体目的是:规模养猪场沼气工程的建设,应以生产沼气、沼肥,兼顾畜禽养殖业和食品加工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为主要目的。
2.1.2 其他要求
1)规模养猪场沼气工程的设计应该符合当地总体规划,与当地客观实际紧密结合,能够正确处理集中与分散、处理与利用、近期与远期的关系。
2)沼气工程的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吸收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提高自动化水平、降低劳动强度、降低投资和运行费用。
3)规模养猪场沼气工程的设计应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目标,应首先考虑养猪场改进生产工艺,实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粪污排放量。
4)规模养猪场污染物的特性及其技术参数,以实际测定数据为准。
5)规模养猪场沼气工程的原料应是养猪场的污水和粪便,应有充足和稳定的来源,严禁混入其它有毒、有害污水或污泥。
2.2 工程选址和总体布置
2.2.1 工程选址
规模养猪场沼气工程的选址应符合养猪场整个生产系统的规划和要求,并应根据以下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1)在畜禽养猪场和附近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2)在畜禽养猪场的标高较低处;
3)有较好的工程地质条件;
4)满足防疫要求;
5)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供水供电条件。
2.2.2 总体布置
1)规模养猪场沼气工程的总体布置应考虑到养猪场远期生产规模扩展的可能性,如必要,应依此作出分期建设方案。
2)总体布置应满足沼气工程工艺的要求,布置紧凑,便于施工、运行和管理。应结合地形、气象和地质条件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分析确定。
3)竖向设计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坡度,并达到排水畅通、降低能耗、土方平衡的要求。
4)构筑物的间距应紧凑、合理,并应满足施工、设备安装与维护、安全的要求。
3、建设标准
3.1 规模养猪场沼气工程应达到设计的建设目的
主要就是要充分发挥大中型沼气工程的能源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既产出能源、又产出无害化的有机肥料;既节省能源、肥料等费用,又创新的增值的经济效益;既能解决畜禽养猪场的环境卫生问题,又有效解决和减少畜禽养猪场粪污造成了对农田、大气、水域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既能为资源综合利用做出贡献,又能为循环经济提供支撑做出贡献。
3.2 规模养猪场沼气工程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
主要是国家有关建设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节约用水、节约能源、节约土地、保护环境、消防安全等政策。
3.3 规模养猪场沼气工程应统筹规划
与城乡建设发展规划、规模畜禽养殖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相协调,做到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兼顾远期发展。需要强调的是:大中型沼气工程的规划、设计应保证周围有足够消纳沼渣、沼液的农田土地容量和能力;并配套建设沼渣、沼液处理、排放、消纳和利用的设施。
3.4 规模养猪场沼气工程应因地制宜、规范可靠
要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发展现状,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管理规范。
3.5 规模养猪场沼气工程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规模养猪场沼气工程应能保证建成后,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正常运行,不直接排放沼气、沼渣、沼液,沼渣沼液处理利用设施应首选将沼渣沼液作为有机肥料农田施用或其他综合利用。少量利用不尽的沼渣沼液,应结合当地实际条件,进行有效处理,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4、结束语
综上所述,规模养猪场沼气工程的设计要求是越来越严格,而且在建设标准方面,也会有越来越高的标准,所以在今后沼气工程的设计过程中,一定要以高标准高要求来进行设计。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 A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对绿色建筑的定义是:“在建筑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该标准分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两个部分,根据一般项、优选项的达标得分情况,细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三个等级。
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目标
为实现绿色建筑二星级的目标,在规划设计阶段,应从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五大方面细化绿色建筑目标。
1.节地与室外环境:地下空间的利用,室外风环境,景观中关于乡土植物和乔灌木的选配,室外透水地面的铺设面积及计算。
2.节能与能源利用:围护结构优化,节能设备选型,室内通风模拟分析。
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雨水收集利用于景观用水的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节水喷灌设计,节水率计算。
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建筑构件功能说明,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场地废弃物处理。
5.室内环境质量:室内光环境模拟分析,室内声环境模拟分析,建筑热工条件计算。
二、二星级绿色建筑技术措施
(一)透水地面
透水地面拥有15%-25%的孔隙,能够使透水速度达到31-52L/m/h,远远高于最有效的降雨在最优秀的排水配置下的排出速率,实现雨天无路面积水,夏天比常规路面更凉爽的步行体验。另外,地面材料的密度本身较低(15-25%的空隙),降低了热储存的能力,独特的孔隙结构使得较低的地下温度传入地面从而降低整个铺装地面的温度,这些特点使透水铺装系统在吸热和储热功能方面接近于自然植被所覆的地面。因此,透水地面可以有效的补充项目地下水系及缓解区域内的热岛效应。
(二)可再生能源利用
1.太阳能热水系统
太阳能热水系统是将太阳辐射能收集起来,通过与物质的相互作用转换成热能,将水从低温度加热到高温度,以满足人们在生活、生产中的热水需求。太阳能热水器按结构形式分为真空管式太阳能热水器和平板式太阳能热水器。
2.地源热泵系统
地源热泵是一种利用地表或地下浅层地热等低温低位热能资源,并采用热泵原理,通过少量的高位电能输入,实现既能供热又能制冷、低位热能向高位热能转移的一种技术。根据冬季热负荷情况设计地埋管系统,保证地埋管满足冬季制热高效运行,夏季制冷时地埋管不能满足供冷需求的部分,采用冷却塔进行散热。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节水、节电、省材、省地,保证系统运行安全、高效、节能、环保。
3.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是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系统,有独立运行和并网运行两种方式。独立运行的光伏发电系统需要有蓄电池作为储能装置,主要用于无电网的边远地区和人口分散地区,整个系统造价很高; 在有公共电网的地区,光伏发电系统与电网连接并网运行,省去蓄电池,不仅可以大幅度降低造价,而且具有更高的发电效率和更好的环保性能。
光伏幕墙是将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与建筑幕墙的结合,体现了完美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具体来说就是将光伏玻璃替代普通的幕墙玻璃来达到发电的目的。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低于建筑用电量的2%。
(三)雨水回收技术
雨水回收是将雨水根据需求进行收集,处理后达到使用标准的技术手段,可用于绿化、景观、洗车、浇洒道路、冲厕等。其中,屋顶 雨水相对干净,杂质、泥沙及其他污染物少,可通过弃流和简单过滤后直接回用,处理工艺简单,维护费用低,但需要增加独立的收集管道;而地面雨水杂质较多,污染物成分复杂,需要经过沉淀精滤等处理后回用,处理工艺复杂,但收集混合雨水可利用原有的雨水排水管道,不增加集水管道投资。
雨水回用专项设计要求:
1.以低质低用,高质高用的用水原则对用水水量和水质进行估算与评价,提出合理用水分配计划、水质和水量保证方案。
2.根据项目实际条件,合理确定雨水积蓄、处理及利用方案。
3.绿化、洗车等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避免误饮误用。
(四)节水绿化
1.合理选择绿化植物选用本土植物
在制定景观绿化方案时,甄选植物种类,不种植耗水量大的树种,尽量减少草坪面积。选用适宜当地本土的、耗水量少的植物品种。
2.选择非传统水源作为绿化用水
绿化及道路浇洒采用处理达标后的雨水,绿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明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如管道标识等防止误饮误用措施。
3.合理布置绿化管网,采用节水浇灌措施
按照植物品种选用浇洒方式,采取喷灌、微喷灌或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并配备土壤湿度监测系统实现节水管理。
(五)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
在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时,CO2 浓度被作为一个重要的评估指标。如果室内空气中 CO2 浓度太高(大于 1000ppm),就会感到空气“不流通和不新鲜”。工作场所空气质量不好可以导致疲劳、注意力不集中和疾病,在许多情况下,这是由通风不良引起。CO 是由碳(燃料)不完全燃烧所形成的,对人体危害较大。高毒性的 CO 可以通过不良维护的或不正确调节的供暧系统进入室内。测量环境空气中的 CO 浓度,可保护人们不会因无色、无味的一氧化碳而中毒。
为了使室内 CO2 的浓度保持在合理水平,应在要求较高的场所(如五星级酒店)或人口密集场合(如超市、百货商店及餐馆)设置CO2 浓度检测器,与空调的新风系统联动,保持良好的室内空气质量。此外,地下室大空间设置 CO 浓度检测器,与通风系统联动,保持通风良好。
(六)自然采光技术――光导管
光导管,也叫导光管,导光筒,比较正式的名称有管道式日光照明装置,日光照明系统等,是一种用光导管将室外的自然光引进到室 内的装置。与之配套的还有采光装置,以及漫射装置。用光导管进行自然采光是现代绿色建筑的一种比较普遍的理念。可以广泛应用于地下空间、走廊、办公室、厂房、车间、场馆等白天需要开灯的地方。
(七)幕墙节能技术措施
在不改变建筑外立面设计方案的前提下,需考虑如何避免光污染。同时,为保证建筑室内环境自然通风效果,应尽可能提高幕墙可开启面积比例。
1.避免幕墙光污染
幕墙建筑的设计与选材合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18091 的要求,玻璃幕墙材料的反射比应低于 0.3。
2.幕墙的气密性
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 规定的 3 级。
3.幕墙可开启
幕墙的设计需要设置可开启部分保证室内的自然通风,玻璃开启比例需达到15%以上。
参考文献:
[1]GB/T 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GB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3]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当前我国地震行业相关建设标准在逐步完善,陆续了台站建设过程中的观测环境技术要求、设计技术要求以及观测方法等标准,但尚未形成完善的建设标准体系,为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设施建设的科学化和有效性,加大力度对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进行分析和研究,在提高地震监测准确性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建立地震监测设施标准体系架构的依据
在国家经历汶川地震后,就加大了对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重视力度,全面提高了地震监测能力,在执行数字化地震观测网络的基础上,加大了地震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地震前兆台、数字固定强震观测台以及强震动专用台阵的建设,为地震监测设施建设额定标准体系的研究提供了大量的实际案例,切实保障研究的准确性。中国地震局在明确地震监测设施观测对象的基础上,围绕测震、电磁以及地下流体等多项技术,促进了技术协调与技术管理相融合的学科化工作模式的形成,为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提供可靠的基础,并促进分级分类地震监测设施标准的树形结构的形成,为项目体系研究提供切实可行的思路。
2 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标准体系架构的基本原则
2.1 标准化原则
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研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尤其是当前我国地震预报仍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的研究仅处于技术上的成熟,在技术标准和规范上仍需要不断完善。对于处于探索时期或试验状态的学科观测手段,应当在遵循标准化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编制即那个学科观测手段纳入到定额标准体系中,促进地震检测设施建设标准体系得以合理架构。
2.2 专业化原则
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可以分为通用建设部分和专业建设部分,在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研究过程中,应当结合相关地区及行业的建设定额标准进行科学化分析,真正实现专业性和有针对性,促进地震监测设施建设额定标准体系的合理化架构。
2.3 同类合并原则
在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研究中,针对具有相同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学科观测手段应当实行同类合并研究,采取科学化的建设定额标准,并细化章节差异,在坚持同类合并原则的基础上,对不同情况进行区别对待,切实提高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架构的总体效果。
2.4 继承性原则
总的来看,当前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研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在集成现有监测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开展科学化的体系架构,通过定额标准语相关学科观测手段的技术要求和规范的有机融合,在纵向上形成学科观测手段标准系列;通过定额标准与不同学科观测手段的协调配合在横向上形成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体系。
3 地震监测学科观测手段
学科观测手段分析遵循本项目研究的基本原则,首先仍然沿用现有学科分类进行讨论,即测震、电磁、形变和地下流体等4个方面,其中重力类按传统惯例列入形变学科;虑及观测原理和观测物理量的趋同,且并置观测已成为现代测震台网建设的趋势,强震观测列入测震学科。其次,在地震监测设施建设过程中地震专业部分主要涉及场址勘选、专业仪器检测、专业仪器安装和专业技术监理等几个环节,在学科观测手段分析中主要考察这几个环节中实际建设过程中的专业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完备性、和不同手段之间的共性。观测手段的分析主要依据国家标准即《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地震台站建设规范》、《地震台站进网技术要求》和中国数字地震观测网络项目技术规程等。
3.1 测震学科
从专业建设内容分析,单台观测场地勘选和专业仪器检测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标准,但台阵建设和专业仪器安装主要依照中国数字地震观测网络项目技术规程,对于专业技术监理方面的要求尚属空白。
从观测设施建设方式分析,在测震方面,地面、山洞、地下等类型的台站专业技术要求基本一致,台阵型由于在一个场地建设若干个子台,在相关工作方面存在复用问题,可在单台的基础上减小重复工作量或加调整系数,在定额标准体系研究中可归并为一类;井下型测震台站在场地勘选、安装技术要求等方面与上述类差异较大,可独立作为一类,但目前尚没有安装技术标准;在强震方面,土层和基岩等类型的台站专业技术要求基本一致,而台阵针对应用目的的不同要求亦不尽相同,在勘选技术要求缺乏统一标准,可归并为一类建立定额标准。
3.2 电磁学科
从专业建设内容分析,地磁、地电阻率和地电场单台观测场地勘选、专业仪器检测和专业仪器安装基本形成由国标、行标和中国数字地震观测网络项目技术规程等构成的技术要求;但电磁扰动、超低频电磁测量、大地电磁测量和网式电磁测量由于处于初步应用阶段,尚未形成系统的技术要求;同测震学科一样,专业技术监理方面的要求尚属空白。
从观测设施建设方式分析,在地磁方面,由于观测以设备群集成方式进行,各观测手段的专业技术要求基本相近,在定额标准体系研究中可作为一类;地电场和地电阻率观测台站在场地勘选、仪器检测和安装技术等方面技术要求相近,可并归为一类;其他手段由于技术要求尚不完善,不具备开展建设定额研究的条件。
4 结论
4.1 现有地震监测设施建设的总体情况显示,以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和建设定额标准为主要依据所制定的前提条件,能够为多元化地震监测设施专业建设任务的定额研究提供可靠的基础,推进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现阶段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框架图见图1。
4.2 当前我国实际运行的地震监测网络中,尚未建立规范化且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标准规范,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观测手段的推广应用,并对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研究的顺利开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相关研究资料显示,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的研究,需要在可操作性和可检验性上加以进一步明确,以促进研究的深化,从而推进地震监测设施建设的顺利有序开展。
4.3 总的来看,就测震学科观测手段的技术性来看,其成熟时间较早,且应用广泛,各项专业技术要求比较明确,在对我国近年来实际案例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能够为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的分析和研究提供可靠的理论基础,推进地震监测设施建设的现代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孙建中,胡宝慧,杨文东,邓阳,吕志勇.测震设施建设定额的工程实例分析[J].世界地震工程,2013(2).
1.1 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项目逐渐加多,覆盖人群也逐渐拓宽,所属的工作任务不断加重,相应建设和其对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管理平台也成为了必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在基层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基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达到科学化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体系要求,对于协调经济发展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1.2 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要要求
服务型政府,就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传统管制型政府的另一个观念的转变,以发展目标为公共利益,测量尺度为公共客观要求,达到实现高质公共服务建设政府的要求。在政府职能与建设要求上,将服务公众看成是政府的存在、运行及发展的本质要求,在政府管理理念上,遵循人本主义原则,积极推动社会公民的建设需求,在管理方式与管理措施上,达到民主管理的建设要求,实现政务公开,在服务内容的建设标准上满足公民的一般要求,为公民需求提供及时、便捷、快速与人性化的服务内容,在沟通层面上建立效应突出的公众反馈机制,以实现真正为民做主的建设要求。
2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共服务标准化推进模式
2.1 单项推进
单项推进模式的代表就是四川省推行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标准化,其制定的标准主要适合使用在政府人事部门从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此项标准以不同等级层次对不同的人才市场等级与类型进行要求,级别越高的判定标准越好,而级别设定的主要参照物为市场的基础建设条件、基本物质设备、管理模式、服务项目以及服务水平确定等,所表现的是人才服务单位的社会经济效益、社会发展满意程度、知名度及美誉等。级别等级的认定方式与认定程序是先由条件达标的单位提出自愿申请,之后再交给省政单位评估审核。
2.2 系统推进
陕西省是系统推进模式的典型代表,其开展的一体化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体系的建设要求,是依照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标准,参照劳动保障工作透明度建设与公众满意度建设的标准而建设的劳动保障标准服务体系,通过不断的开创新的政策制度,实现体制机制的完善,实现城乡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统筹建设的要求,实现社会保障工作从经验型转变为标准型的要求。而在实施建设范围上,提倡围绕城乡均等就业机会、推动社会保险待遇均等与推动劳动保障维权均等的要求,有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设要求。
2.3 整体推进
整体推进模式在地方政府公平服务标准化推进模式中,包含了整个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建设范围内的一般内容。杭州市从2007年开始推行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建设,主要职能在于梳理与细化城区政府职能,订立标准化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条例,实现管理要求从粗放化转变为精细化的建设要求。
3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与实施要点
3.1 建设指标体系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数字出版总量增长明显。据相关统计表明,我国数字出版建设投入的资金已经超过了1000亿元,增长速度越来越快,在经济市场中的竞争力也越来越强。数字出版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标准建设,但目前,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还处在初期阶段,尚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数字出版事业,因此,有必要对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进行深入研究。
1 当前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的现状
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数字出版工作的重视度越来越高,也颁布了很多关于数字出版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数字出版标准建设也被愈加重视。在多次项目发展规划当中,加快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的话题也被专门提出,因此,促进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变得越来越重要。
目前,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化建设发展工作已经得以初步落实,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相关部门也开始加强对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体系的深入研究,使得我国数字出版活动得以持续稳定开展。
另外,我国政府人员与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相关人员的标准建设意识都有了明显提高,数字技术创新部门的工作热情也大大提高,不仅开始开展专门研讨会,还投入到了自行标准体系创建当中。另外,很多出版单位也都主动投入到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当中。
然而,现阶段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仍然面临着相对滞后、发展不全面、体系化欠缺的问题。
2 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的原则
2.1 标准先行原则
在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中,首先应当遵守标准先行原则。要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数字出版建设,努力实现多元化的数字出版标准建设目标,实现最大化的经济利益。正是由于我国的数字化出版标准体系还不完善,因此更需要遵循先行原则,研制基础建设标准,大大提高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的水平,并积极参与到标准的国际化中来,多借鉴外国的先进技术和有效经验,实现国际战略发展模式的有效转化,保障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投入到国际竞争中去[1]。
2.2 预见性体系制定原则
在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中,还需要严格遵循预见性体系制定原则。要利用先进的数字出版标准,完善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体系,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利益平衡化。从技术创新到技术使用,这中间的时间比较短暂,因此,要想避免人力等资源白白浪费,必须严格遵循国际化标准要求,满足国际化经济需求,利用国际技术来提高数字出版标准建设水平,完善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体系。
2.3 合格评定原则
在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中,还需要严格遵循合格评定原则。要正确评估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效果,通过正确的评定程序,提高评定准确性。在数字出版标准建设效果评定当中,使得建设效果达到标准要求、符合法规要求是最终的目标。另外,在完善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体系过程中,还要加强市场培育和项目合理设置[2]。
3 促进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的有效策略
3.1 标准在前,法规在后
在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过程中,采取标准在前、法规在后的建设发展方法相对较好,既可以实现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的有序发展,也可以实现相关计划的合理制定和实施。与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还不多,法律制定的时间比较长,而标准制定的时间则相对比较短。先标准、后法规的数字出版标准化建设,可以更有效地解决相关问题,为实现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的协调统一,起到良好的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引导作用。
3.2 实现事实标准建设和正式标准建设的有效结合
在当前的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过程中,单纯依靠正式建设标准,是无法实现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的,而事实建设标准的周期是比较短的,因此,实现事实标准建设和正式标准建设的有效结合,则可以作为当前出版行业建设和发展的主要标准,有利于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和发展。另外,相关部门也应当改变传统的数字出版标准建设模式,不断创新新的数字出版标准建设模式和发展方法,提供更多的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渠道,不仅可以实现数字出版标准资源的合理利用,还符合当今社会的发展需求。
3.3 完善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体系
要想促进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和发展,必须完善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体系。要合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提高相关法规的权威性和相关标准的适应性,不断创新数字出版标准,体现出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和发展的全过程,结合外部环境变化规律,健全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和发展机制,最终创新出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的循环模式[3]。
有学者整理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循环模式示意图,如图1所示,其中A字母代表数字出版法律法规,B字母代表数字出版标准,C字母代表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和监督,D字母代表后期数字标准化处理[4]。该示意图对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具有良好的参考价值。
4 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系列尚待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应结合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的现状,采取有效的标准化措施,完善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建设发展体系,最终促进我国数字出版标准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宫丽颖.我国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建设分析[J].中国出版,2013,
20:36-38.
中图分类号: P633.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 引言
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安全标准化操作是预防事故发生,保证电力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也是实施全生产建设,做好源头管理的有效措施。电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安全标准化需要企业上下统一,分级负责管理,规范现场作业环境,从基础环节就打造出最为良好的生产施工环境搞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于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劳动工具、劳动对象不受损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是实现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 电力系统建设开工前期准备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技术工作,要建立一个比较完整的、科学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需要结合电力建设工程特点,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以往的施工中,主要采用以下施工方法: 在同一配电装置区域内,将一种相同规格的控制电缆先展放,接着展放另一规格的控制电缆,就这样依次将本区域内的所有控缆展放完,最后展放电力电缆和通讯电缆。此方法使用非常普遍,但敷设过程中,施工人员仅使用设计院提供的并经修改后的电缆清册进行展放,电缆的汇总在边施工边统计中完成,往往没有正式的敷设清册,给施工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也未能为以后的扩建留下资料。
三、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内容
1安全管理标准化
通过制定科学的安全管理标准来规范人的思想行为,确定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要求电力建设工程的所有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运行,从而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安全管理标准化的内容主要包括:
(1)安全目标:电力建设工程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安全生产目标,并逐层分解,同时要考虑安全目标的层次性、受众面以及奖惩办法。
(2)项目组织机构和职责:结合电力建设工程实际情况,要明确安全管理的组织框架以及各单位的基本职责。
(3)教育培训:提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培训教育的全面要求,包括管理要求、培训内容与范围要求、安全文化建设要求,重点强调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要求,明确多媒体安全培训的要求。
(4)隐患排查和治理:提出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相关要求,包括隐患的分级、排查范围、方法、治理措施基本要求等,与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实施细则,细化相关要求。
(5)重大危险源监控: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提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登记建档与备案、监控与管理等相关要求,明确登记建档的格式要求。
2安全技术标准化
随着安全生产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被广泛应用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继而对安全生产技术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电力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标准化主要是指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企业特点,对常见的安全技术提出规范性要求,实现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标准化,有效的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砂石料生产工程、混凝土工程、堤防工程、模板安装与拆除工程、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脚手架施工、钢筋加工等。
3安全设施设备标准化
电力建设工程工序复杂,现场危险源众多,如孔洞、临边、边坡、机动车辆等,而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如果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安全提示不合理,将导致事故发生。为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施工正常进行,实现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备标准化非常重要。
四、电力系统工程建设重的安全措施
1、前期策划及电缆敷设
整个工程的电缆施工控制,前期策划很关键。变电所内的电缆数量多,沟道规格多变且纵横交错,要使电缆敷设得整齐美观,首先要熟悉图纸,了解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对整个工程的电缆埋管、敷设及二次接线工作做到心中有数。而且还要查对土建图纸,认清电缆管预埋位置,以便在土建施工时及时、密切配合进行预埋,以免电缆管漏埋或错埋,造成补埋或临时改动位置,开凿混凝土或开挖土方。
电缆到达施工现场后,根据敷设需要进行放置,并在盘上进行挂牌标识,标识要正确、清晰,且须注明电缆的规格、型号及数量,除了桂牌标识外还用阿拉伯数字在各电缆盘上进行编号标识,并结合实际施工需要,事先作好统筹安排及记录。
2、电缆防火封堵
电缆防火封堵在考虑其防火的实效性和安全性的同时,还需考虑其观感质量。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将防火泥用火烘烤使其变软,将洞口密实封堵,如果孔洞过大,需用防火材料板做衬板,再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耐火衬板须安装牢固,防火包填实、无缝隙,防火堵料密实,不透光。用于封堵孔、洞的防火泥,根据实际制作成瓷砖状,厚度约20mm,表面用灰刀蘸少许水抹平整、光滑,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观感质量。电缆上的防火涂料涂刷均匀一致,电缆涂刷长度一致。
北京数字档案馆标准体系是指在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北京数字档案馆的过程中,所涉及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首先,北京数字档案馆标准体系是一个整体,体系内各项标准之间具有内在的有机联系。其次,北京数字档案馆标准体系的组成单元是“标准”,标准体系通过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体系表的形式反映该标准体系的概况、总体结构以及体系内各标准之间的内在联系。其中,标准体系框架可简单地看做是标准体系表的结构性框架,主要是对现有相关各级各类标准进行系统梳理与概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分类依据,形成条理明确、层次清晰的标准组成架构,以方便全面、系统了解标准体系。
二、北京数字档案馆标准体系的作用
北京数字档案馆标准体系是北京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北京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主要作用如下:
一是促进北京市档案局(馆)与各区档案局(馆)以及各移交单位档案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利用标准化手段,增强文件归档及整理、编目、管理、移交接收等业务的统一化,促进不同单位之间的业务协同;增强档案信息资源的规范化,促进信息共享。
二是确保北京数字档案馆各个子系统之间、北京数字档案馆与其他应用系统之间、北京数字档案馆与其他数字档案馆之间的互联互通。按照统一标准开发建设数字档案馆及其子系统,整合现有应用系统,开发开放性的对外接口,实现全方位的互联互通,避免系统孤岛、信息孤岛。
三是确保北京数字档案馆建设安全可靠。数字档案馆建设,无论在管理制度还是在技术手段和措施方面,都要求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通过标准化,可以规范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设,规范所需基础设施的建设,规范数据、业务活动的安全等级要求,统一安全技术措施,保障系统正常运转以及系统之间信息交换的安全。
四是规范北京数字档案馆建设和运营。北京数字档案馆建设是一项大型信息系统工程,通过统一技术要求、业务要求、管理要求,可使整个工程及相关环节的建设有章可循,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从而实现北京数字档案馆有序、高效地建设和运营。
五是服务档案信息化标准化工作。通过构建北京数字档案馆标准体系,能够全面梳理当前现行相关标准,分析确定数字档案馆所需标准的类目和主要内容,研究制定标准制修订计划,为档案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三、北京数字档案馆标准体系的建设目标
根据北京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在充分遵循现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档案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构建一套涵盖数字档案馆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的标准体系,并通过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促进相关标准规范的贯彻和实施,进而确保数字档案馆规划科学、设计合理、运行规范、管理有序并具有与其他数字档案馆或其他应用系统互联互通的能力。
四、北京数字档案馆标准体系的建设思路
数字档案馆的本质是借助信息技术对档案数字资源进行全程管理、高效管理和便捷利用。按照这一本质特征,可以提炼出数字档案馆涉及的三个主要研究对象,即:信息技术、档案数字资源本身和档案数字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因此,北京数字档案馆标准体系内的标准就应涵盖此范围内涉及的信息技术、档案数字资源本身和档案数字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所需要的所有标准。在建设北京数字档案馆标准体系的过程中,主要遵照以下建设思路:
(一)注重现有相关标准的借鉴和引用
在建设数字档案馆标准体系时,要注重借鉴和引用档案信息化领域现有有关国际、国家、行业及其他标准,要充分研究现有标准在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中的可用性,并将现有标准融入到数字档案馆建设中。因此在建设数字n案馆时,要有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观念,为今后档案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和广泛深入应用打好基础,避免走回头路和不必要的重复投入。
(二)注重一体化的管理模式
数字档案馆标准体系,是由数字档案馆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相关标准规范构成的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动态性、指导性的文件整体。数字档案馆建设既要遵循电子政务相关标准要求,又要遵循档案信息化相关标准要求;既要考虑档案的需求,又要兼顾文件的需求;既要考虑电子档案的需求,又要考虑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副本的需求,同时还要考虑传统载体档案辅助管理的需求。因此,数字档案馆标准体系要整体考虑,统筹兼顾,形成一体化的管理模式。
(三)注重信息化建设与标准化建设的相互作用
信息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两者密不可分,互相促进。标准制定给信息化建设起指导作用,同时信息化建设又反过来验证标准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两者相辅相成。
(四)注重不同标准间纵向和横向的逻辑关系
在标准体系建设过程中,不能孤立地看待每个标准,需要顶层设计,既要考虑横向分类,又要考虑纵向兼容,还要综合分析每个标准所要管理的方向和侧重点,将各个标准纵横相连,形成一个完整的标准体系,这样才能完整地覆盖整个数字档案馆标准规范建设需求,使之成为一个联系紧密的有机整体。
(五)注重档案数字资源的特点和生命周期研究
数字档案馆管理的对象主要为档案数字资源。相对于传统载体档案,档案数字资源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检索方便,易复制,能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二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具有易共享性;三是易被修改,真实性存在考验;四是技术依赖性强,随着软硬件环境的改变及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档案数字资源的可用性需重点关注。从生命周期的角度看,电子文件在形式上模糊了各阶段文件的界限,实质上其实是更密切了各阶段文件的管理。档案数字资源是整个标准体系的核心,标准体系内各项标准的最终服务对象都是档案数字资源,因此,应注重研究档案数字资源的特点和生命周期,为建立数字档案馆标准体系创造有利条件。
五、北京数字档案馆的业务逻辑架构
数字档案馆的标准规范,归根结底都是为业务服务的,数字档案馆标准体系建设要紧密结合数字档案馆的具体业务,因此,就很有必要分析提炼出数字档案馆的业务逻辑架构。
结合北京数字档案馆的建设任务,根据档案数字资源的特点,我们可以从综合管理、业务需求、信息技术等几个方面,按照“抓住主线、多维度分析”的思路构建北京数字档案馆的业务逻辑架构。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综合管理。综合管理包括对数字档案馆建设的行政指导意见、管理过程和相关技术的评价和评测等,这些都是数字档案馆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是档案数字资源业务。按照档案数字资源生命周期划分,主要包括档案数字资源的收集归档、移交接收、保管维护、利用销毁等管理过程。
三是档案数字资源实体。作为被管理对象,是指电子档案和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副本,主要包括文书、图像、音频、视频等不同形式的信息记录,是整个数字档案馆管理的核心。
四是信息技术。即档案数字资源管理所用到的装备和系统,装备(硬件)主要包括:输入输出设备、存储设备、传输设备、销毁设备等,系统(软件)主要包括:生产软件、管理软件、备份系统等。
五是安全。由于涉及国家安全,因此信息安全和人员安全也是档案数字资源管理领域中必须考虑的要素。
据此,我们可以建立北京数字档案馆业务逻辑架构图。如下图:
六、北京数字档案馆标准体系框架
根据北京数字档案馆业务逻辑架构,结合标准体系建设的特点和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北京数字档案馆标准体系框架具体设计见下图。
(一)数据标准
数据标准是整个档案数字资源的基础,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总体设计和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数字档案馆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类或简化。本部分应包括元数据标准、编码标准、封装标准、数据格式标准、目录标准等。
(二)业务标准
业务标准从档案数字资源管理角度应分为电子档案管理和档案数字化两类。电子档案管理标准包括收集归档、移交接收、保管维护、存储备份和利用销毁等。档案数字化标准与电子档案管理标准差异在于其需要有数字化加工的过程及相关标准。
(三)系统标准
系统标准从软件和硬件两个角度划分。软件标准主要包括规划、设计、开发、测试、实施等标准。硬件标准主要包括规划、设计、安装部署、测试、实施标准以及系统评估测评等。
(四)安全标准
安全标准是保障档案数字资源本身和数字档案馆系统安全而采取的技术和管理要求,用于规范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建设。安全标准分为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标准。其中,安全技术标准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等标准;安全管理标准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等标准。
(五)管理标准
管理标准可分为政策法规、通用管理标准和评估评测标准等,具体如下:
1.政策法规。北京数字档案馆的系统运行、业务开展和数据管理等各个方面都离不开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政策法规(特别是档案和信息化有P政策法规)的宏观指导,都需要在这些政策法规规定的框架之内运转。
2.通用管理标准。数字档案馆管理的事项很多,涉及的标准也很多,但各个事项对应管理要求中的一些基础性要求却是相同的。为此,有必要从全局出发,根据这些共同要求,专门制定通用管理标准,服务于数字档案馆各个事项管理,服务于数字档案馆整体管理。
3.评估评测标准。若要实现对数字档案馆的有效管理,需明确标准体系内各项标准是否齐全,相关管理措施是否得到落实,设备设施和机构人员是否到位。为能够全面了解以上事项并进行有效考核,应规定详细的管理指标项和考核办法,用来对数字档案馆进行评估评测。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41(2012)03-0000-00
收稿日期:2012-05-25
修回日期:2012-06-14
2010年,一个新名词――“绿道”开始在广东地区出现并广为流传,而其实,绿道建设在北美、欧洲、日本等国早已兴盛发展。关于“绿道应该是什么样子”“怎样才是合格的绿道”等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思考,相应的绿道研究与建设标准也陆续出台,旨在为绿道建设提供明确的规范指引。笔者作为《广东省省立绿道建设指引》项目组成员,对绿道建设五大系统中慢行系统的建设标准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谨以此文分享标准的研究思路与制定过程。
1 绿道分类体系
根据行政等级的不同,绿道可分为三级,分别是:“连接城市与城市,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支撑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绿道(省立绿道)、“连接城市重要功能组团,对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城市绿道和“连接社区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主要为附近社区居民服务”的社区绿道。绿道分级一方面有利于事权的划分,把各级绿道建设责任落实到省级、市级、区县(社区)各级部门;另一方面可以使省立绿道产生示范效应,推动地方政府建设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最终形成“省-城市-社区”的绿道网络体系(图1)。
而根据所处区位条件的不同,绿道又可分为“主要位于乡村地区,以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欣赏自然景致为主要目的”的生态型绿道、“主要位于城郊地区,以加强城乡生态联系、满足城市居民郊野休闲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郊野型绿道和“主要分布在城区,以改善人居环境、方便城市居民进行户外活动为主要目的”的都市型绿道三种类型(图2)。
2 绿道建设基准要素体系
一般来说,绿道系统主要由绿廊系统、慢行系统、交通衔接系统、服务设施系统、标识系统五大系统构成。其中每个系统又可细分为若干基本要素,总共包含绿化保护带、绿化隔离带、衔接设施、管理设施、游憩设施等十六个基本要素,如表1所示[1]。本文将重点针对其中的慢行系统及其下一层级中的步行道、自行车道和综合慢行道的建设标准与要求进行分析研究。
3 绿道慢行系统的内涵
慢行交通系统由步行系统与非机动车系统两大部分构成,既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主要构成,也是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慢行交通隐含了公平和谐、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慢行系统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可根据现状择一进行建设,一般绿道应建设自行车道,生态型、郊野型绿道可建设综合慢行道。
4 对国内外相关研究与标准规范的借鉴
4.1 国外研究成果、经验
“慢行系统”是国内提出的概念,国外与此相对应的词汇是游径(Trail)。国外对游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游径类型、游径选线和游径建设标准三个方面。
4.1.1游径类型研究 游径分为四种类型:基于水面的、基于地面的、单人游憩为主的和多人游憩为主的。
4.1.2游径的选线要求 绿道选址标准:①必须与目的地地形相适应;②必须有足够的承载容量以容纳数量庞大的游客;③必须设立安全通道;④提供游览功能的同时起到宣传保护环境的作用;⑤建设和保养必须有成本效益,且要有实效性。
4.1.3游径的建设标准(图3) 包括对自行车道宽度、各类游径道路宽度、游径坡度的建设标准进行了研究[2]。
4.2 国内规划建设标准规范
与慢行系统建设有关的标准主要有《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4.2.1 步行道建设标准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根据道路级别和所处区位条件的差异,对步行道的最小宽度提出了不同要求,如表5所示。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对步行道铺装也提出了要求:①步行道铺装结构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和合理利用当地材料、工业废渣的原则,并要保证施工最小厚度;②步行道铺装面层应平整、抗滑、耐磨、美观;基层材料应有适当强度;处于潮湿地带的铺装应采用水稳定性好的材料;③步行道面层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并注意美观。
4.2.2 自行车道建设标准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提出自行车道路面宽度应按车道数的倍数计算,车道数应按自行车高峰小时交通量确定。自行车道每条车道宽度宜为1 m,靠路边的和靠分隔带的一条车道侧向净空宽度应加0.25 m。双向行驶的自行车道路最小宽度宜为3.5 m,混有其它非机动车、单向行驶的车道最小宽度应为4.5 m。
自行车道纵坡度宜小于2.5%。大于或等于2.5%时,应按表6规定限制坡长。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对自行车道路面也提出了要求:①应根据筑路材料、施工最小厚度、路基土种类、水文情况以及当地经验,确定结构组合与厚度;②路面结构应有足够强度,面层应平整、抗滑、耐磨;③基层材料应具有适当强度和水稳定性,处于潮湿或冰冻地区的道路应设垫层[3]。
与慢行系统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还包括了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等章节内容,这里不再展开。
5 广东省区域绿道建设标准与要求
参考国外研究成果、国内相关的规划建设标准规范,再结合广东省实际建设条件,下文将对区域绿道慢行系统建设标准与要求进行分析。
5.1 一般要求
1)慢行系统应根据珠三角省立绿道总体规划纲要内容进行选线,并与基本生态控制线、绿地系统规划相协调。
2)慢行系统应连接城市与城市之间、城乡之间重要的自然生态斑块、公园、人文景观,并尽可能做到两侧均有景可观,步移景异,避免景观单调平淡。生态型绿道慢行道选线应遵循生态影响最小化的原则,不应在生态敏感区开辟慢行道,避免过度干扰野生动植物的生境。
3)慢行系统应与区域通网络、轨道交通站点保持便捷的联系,增强可达性。
4)慢行系统建设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河堤、机耕路、道路防护绿带,避免大填大挖,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5)慢行系统应保证线路连通,当绿道跨越河流、山体、铁路、高快速路、城市道路等障碍物时,可采用轮渡、架设人行天桥、道路路面画线、借用城市桥梁和隧道等方式保证连通。
6)慢行系统一般不得直接借道公路和城市道路。如果为连通各段而借道的,借道长度不得超过2 km,而且与机动车道之间必须要有安全隔离设施,借道路段前方机动车道必须设置减速带和警示标志。
7)慢行道不应经过有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危险地段。
8)慢行道路面铺装在满足使用强度的基础上,应采用环保生态、渗水性强的本土材料。
5.2 步行道建设标准与要求
1)步行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7的规定。
2)步行道横坡度不得超过4%,纵坡度不得超过12%,当纵坡坡度大于12%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
3)步行道铺装面层应平整、抗滑、耐磨、美观。基层材料应有适当强度。处于潮湿地带的铺装应采用水稳定性好的材料。
4)都市型绿道的步行道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满足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并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的规定。
5.3 自行车道建设标准与要求
1)就自行车道路面宽度而言,单车道不应小于1.5 m,双车道不应小于2.5 m。
2)自行车道横坡度不得超过4%;纵坡度宜小于2.5%,最大不应超过8%。大于或等于2.5%时,应符合表6的规定。
3)自行车道纵坡变更处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采用圆曲线,竖曲线的最小半径为500 m。
5.4 综合慢行道建设标准与要求
综合慢行道宽度应满足人与自行车混行的要求(图4~5),最小控制宽度应符合表8的规定。
6 城市绿道、社区绿道慢行系统建设标准的延伸思考
《广东省省立绿道建设指引》对广东省区域绿道(省立绿道)中慢行系统的建设标准进行深入的研究,并提出城市绿道与社区绿道可参照本指引标准因地制宜地开展建设。
城市绿道与社区绿道的慢行系统同样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三种,可根据现状择一进行建设,一般慢行系统应建设自行车道。其中,自行车道的建设标准考虑到安全性的要求,应与区域绿道相一致。
城市绿道对步行道与综合慢行道的要求相对区域绿道可略为降低。建议都市型城市绿道中单独设置的步行道宽度应不小于2 m,与市政道路结合设置的步行道宽度应不宜小于3 m,综合慢行道宽度不宜小于3.5 m;郊野型和生态型城市绿道建议设置综合慢行道,郊野型城市绿道的慢行道宽度不宜小于3 m,生态型城市绿道的慢行道宽度不宜小于2 m。
社区绿道主要是为周边社区居民服务的、连接社区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的绿道类型,因此,基本上都是都市型。建议社区绿道中单独设置的步行道宽度不宜小于1.5 m,与市政道路结合设置的步行道宽度不宜小于2.5 m;综合慢行道宽度不宜小于3 m。
7 结语
本文阐述了《广东省省立绿道建设指引》中慢行系统的建设标准的研究思路与制定过程。首先,借鉴国外与慢行系统相类似的“游径”方面的相关研究成果,主要包括游径类型、游径选线、自行车道宽度、各类游径道路宽度、游径坡度、游径铺装类型等,同时参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中对步行道和自行车道的相关要求。其次,结合广东省实际建设条件,对广东省区域绿道(省立绿道)的慢行系统的建设标准展开深入的研究。对慢行系统的选线、与其它城市道路的衔接、路面材料等方面提出了一般要求,也对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等基本要素提出了宽度、坡度、铺装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生态型、郊野型、都市型不同绿道类型提出差异化的措施与要求。最后,参照区域绿道的建设标准,提出了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的建设标准。
注:图3来自参考文献[2]。
参考文献:
第307号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4月12日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龚正
2017年5月21日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交通、水利、工业等专业工程的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通信、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第六条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为了细化提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需要在全省范围内对相关工程建设技术、管理要求作出统一规定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规定的事项包括:
(一)建设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改造、拆除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二)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要求;
(三)工程建设中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新产品应用的要求;
(四)工程建设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
(五)工程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和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
(六)需要全省统一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管理要求。
第七条 制定地方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经济政策;
(二)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体现本地气候、地理、环境等特点;
(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采用专利技术的,应当取得专利权人许可。
制定地方标准,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鼓励参照先进的国际工程建设标准和境外工程建设标准制定地方标准。
第八条 地方标准项目分为政府委托项目和社会申报项目。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地方标准政府委托项目,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要求,委托具备条件的标准主编单位编制地方标准。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根据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需要,可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地方标准项目,由申报单位委托具备条件的标准主编单位编制地方标准。
第九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标准建议项目,拟订地方标准编制年度计划,确定政府委托项目和社会申报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列入地方标准编制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经济政策;
(二)具有成熟的工程建设或者产品生产实践经验;
(三)拟纳入标准中的科技成果已通过验收或者鉴定,且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四)与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协调配套。
第十一条 地方标准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由标准主编单位负责。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具备法人资格,承担过与所主编标准内容相关的工程建设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或者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等工作,并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
第十二条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程序及实体要求开展编制工作。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征求与标准内容相关的、有代表性的单位和专家意见。对有争议的重大技术问题,由标准主编单位聘请专家专题研究解决。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送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 地方标准直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其他公共利益的条文,可以作为强制性条文。
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地方标准,应当在文本中注明强制性条文。
第十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标准送审稿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成立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地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专家审查委员会应当由不少于9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应当是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监、安监、科研等方面具有权威性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五条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根据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送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地方标准涉及有关行业领域的,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地方标准在批准前,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经批准的地方标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按照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统一编号。
第十六条 地方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联合。
第十七条 地方标准应当自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地方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涉及地方标准技术内容的,由标准主编单位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地方标准实施后,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组织专家对地方标准进行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确认其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
地方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第二十条 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根据市场和创新需要,制定并团体标准。
企业根据需要可以自主制定企业标准并实施。
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工程建设标准是工程建设活动的技术依据和准则。建设、规划编制、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依据工程建设标准从事相关工程建设活动。
第二十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建设工程通用标准设计和相关产品应用标准设计,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进行设计时,应当优先采用标准设计。
标准设计项目的确定、编制和实施,参照地方标准的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标准的宣传普及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并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程序、标准组织编制地方标准的;
(二)未依法履行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职责的;
(三)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进行查处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进入新世纪后,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十五”期间的省级示范专业建设,全省共认定了300余个中职示范专业;二是“十一五”期间新一轮省级示范专业建设,全省共认定了450余个中职示范专业。经过这两个阶段后,目前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呈现出如下状态:
1.专业建设的发展水平得到很大提升。全省建成了一批专业建设水平高、服务社会和经济发展能力强、具有较高社会声誉、代表江苏职业教育水平的示范专业。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得到整体提升,例如师资队伍的数量结构和能力素质、实训基地的建设、每100名学生拥有的计算机台套数等,都较之以前有了进一步完善和大幅提高。
2.专业建设的整体情况还存在一些不足。对照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为:①专业设置还不能有效对接区域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②专业结构布局还不能紧跟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型升级;③教学模式、教学管理体制还不能很好凸显职业教育特征;④专业文化建设和课程建设还需要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加强;⑤前两轮示范专业在进行视导认定时,由于在技术层面上缺乏对学校全面数据的核查,很多学校将教学资源比较集中地向创建专业倾斜,导致其他专业在资源配置上达不到基本的办学要求,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还亟待进一步提高。
由此可见,中等职业教育面向“十二五”的又一轮专业建设势在必行。
二、《建设标准》的内容框架
《建设标准》设合格、特色、品牌三个建设标准。
合格专业建设标准采用二级指标体系,设6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其中核心指标7个、非核心指标8个;特色、品牌专业建设标准采用三级评价指标体系,设6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32个三级指标,其中核心指标14个(品牌专业建设标准设核心指标15个)、非核心指标18个(品牌专业建设标准设非核心指标17个)。
三、《建设标准》的主要特点
1.完善了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评价体系
合格专业标准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标准,是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基本条件,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特色专业、品牌专业是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明显优势的、得到社会认可并具有广泛社会需求的、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活力的专业,对同类学校或专业起着引领、示范作用。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没有层次上的区别,区别仅在于所面向的产业有所不同,即品牌专业通用性强,是与区域内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特别是现代农业、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适应的专业;特色专业指与区域内特色产业、新兴产业或特种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建设标准》按合格、特色和品牌专业分别制定,使得《建设标准》完善了专业建设评价层级,覆盖了所有专业,完善了专业建设评价体系。
2.把握了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核心问题
①专业建设要科学进行专业设置。中等职业学校要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特别是现代农业、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来设置专业,或对接区域特色产业、特种行业来设置专业。为此就要充分开展市场调研和相关论证,进行岗位能力分析,制订好实施性教学计划和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②专业建设要注重规划设计。中等职业学校要在领会“十二五”期间专业建设重点和方向的基础上,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和学校实际,对学校专业发展制定总体规划,各专业要有具体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和总结,注重专业的拓展,形成专业方向及专业群(链)。
③专业建设要推进两种改革,即教学模式改革和教学管理创新。中等职业学校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改革教学模式,推行教学做合一,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和多元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主动发展;要依照现代管理思想和理念,改革教学管理体制,形成能凸显职业教育办学特征的教学管理工作机制和教师合作发展机制。
④专业建设要加强三项管理,即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和加强教材管理。对于课堂教学管理,要求组织和制度健全、过程管理规范、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课堂教学规范高效;对于顶岗实习,要求在制度和机制层面加强建设,在具体措施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落实,尤其强调顶岗实习要专业对口,要全面落实学生顶岗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学生能获得合理的实习报酬等等;对于教材管理,要制定教材选用和开发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教材选用的规定,积极、稳妥开发校本教材,对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使用国规和省荐教材的比率提出了明确要求。
⑤专业建设要提升五方面水平,即提升课程建设水平、提升团队建设水平、提升基地建设水平、提升信息资源建设水平和提升专业文化建设水平。对于课程建设,要依据指导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制订好实施性教学计划和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构建”三以一化“的专业课程体系,要依据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规范课程管理。根据上级教学部门要求广泛开展示范课、研究课和信息化教学活动,并要求获得一定的奖次,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效能;对于团队建设,主要从数量、结构、能力、专业负责人素质等方面提出要求和量化的指标,要普遍开展“五课”教研和校本培训及教科研工作;对于基地建设,根据近年来职教发展的状况,在生均设备值的量化指标上有提高。《建设标准》第一次对校内实训基地各实训室的平均利用率作出了量化要求,这将进一步促进校内实训基地的高效运行和充分利用。对于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提出了具体的量化指标和管理运行的要求;对于信息资源建设,要在专业图书尤其要在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上提高认识、增加投入、加快推进;对于专业文化建设,要在环境布置和办学理念、教风学风方面更加充分体现职教特征和专业特色,注重物质性文化和非物质性文化的建设。
⑥专业建设要凸显质量效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在规模效益、质量效益、社会声誉和技术服务等方面要达到相应的要求,特别对学历教育人数、双证率、就业与创业等方面规定了具体的量化指标。鉴于目前专业设置比较细化、单个专业招生数量不宜过多,以及实施课程改革的需要和小班化的趋势,《建设标准》对于学历教育人数的指标要求为:特色专业90人以上,品牌专业180人以上;对于双证率的要求,特别提出要有20%以上毕业生获得本专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2个以上中级证书,或70%以上毕业生获得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对于就业与创业的要求,特别提出毕业生当年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70%以上。另外,对非学历教育人数、竞赛成绩、社会服务等方面也提出具体要求。
3.体现了与前两轮专业建设的不同之处
铁路建设标准创新设计原则、目标和基本框架
设计原则为实现构建世界一流建设标准体系的总体目标,必须坚持以铁路建设新理念为指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铁路主要技术政策》和《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积极借鉴国外先进建设标准,紧密结合我国客运专线建设实际和铁路技术创新工作的进展,全力加速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创新研究,其设计主要原则:(1)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坚持以铁路建设新理念为指导,切实把科学发展的理念贯穿始终。(2)认真落实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技术方针。按照中长期铁路网规划,适应客运高速化、货运重载化、管理信息化、检测现代化发展趋势,积极引进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重视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建立客运高速、货运重载、行车高密度协调发展的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3)适应铁路生产力布局改革形势的需要,牢固坚持服务运输的思想,不断调整和完善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充分体现建设标准的先导作用、指导作用和促进作用。(4)牢固坚持系统论的思想,努力构建有我国特色的,科学、开放、完整的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真正体现出结构优化、分类明确、层次清楚、数量合理、协调配套的特点。同时,考虑不同区域在不同自然条件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要求。标准体系的总体目标(1)构建健全的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基本构成包含客货共线、客运专线、货运专线铁路工程,覆盖综合、专业两大类别和不同层次的、比较完整的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2)创新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机制。建立开放、科学、动态的管理机制,坚持系统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吸纳最新科技成果,努力提高技术水平,不断修订和完善标准。(3)建立有利于市场竞争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初步形成“编制办法相对稳定、工程定额动态管理、价格信息及时、前期后期有机衔接”的工程造价标准体系,不断改进工程造价管理机制,促进价格竞争,降低工程造价。(4)实现施工规范向施工技术指南过渡转轨。按照“政府抓两头(指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标准)、中间促企业(指企业标准)”的改革方向,完成施工规范向施工技术指南的过渡,指导设计、施工企业建立比行业标准更细更严、体现自身特点和管理水平的企业标准。(5)研究确定建设标准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合理体现企业价值的有效途径。铁路建设标准体系创新基本框架从基本结构上看,新的铁路工程建设标准是一个科学、开放、完整的有机整体。新的铁路建设标准体系分近期标准体系和远期标准体系两个阶段实施,近期标准体系中客货共线铁路和客运专线铁路相对独立,远期将客货共线铁路、货运专线铁路及客运专线统一为一整体。(1)综合标准是涉及质量、安全、卫生、环保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目标要求或为达到这些目标而必须满足的技术要求及管理要求,是完全强制性的标准。(2)专业标准是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主要内容,由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三个层次构成,各层次之间存在内在的逻辑主从关系,上层标准内容是下层标准内容的共性提升,上层标准对下层标准具有制约作用。
做好创新标准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一、解决标准自身的存在矛盾,保证标准的有效执行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从总体来讲,给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提供了规范化管理的依据。但是由于在制订标准中不可能事天巨细,面面俱到,需要在实际中进行细化。
工程竣工图是建设项目的实际反映,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是国家重要的技术档案。由于项目竣工图从形成、编制到出版,涉及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而各单位在竣工图编制工作中所负的职责不同,所承担工作内容不同,因此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为了提高竣工图质量,规范竣工图编制与出版,电力行业1996年颁布的《火电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在行业内规定竣工图的编制出版工作由设计单位承担,施工(调试)单位做好变更记录,提供完整的变更资料给设计单位进行竣工图的编制出版。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标准在制订时,兼顾到电力行业规定,在档案该标准的6.2.1条中规定: “如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应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核和签字认可责任。”对由设计单位编制出版竣工图的,提出必须经施工和监理单位审核内容的,这对加强竣工图管理,确保竣工图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的6.4.1条款提供的竣工图章的式样中,该标准里所提供的竣工图章是按照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的情况制订的,而电力行业规定竣工图是由设计单位编制。因此,竣工图章签署的编制单位不是施工单位,变成设计单位。为此,经与档案专家进行沟通与探讨,我们制订了相应的企业规范,明确规定:设计单位的责任在竣工图标上体现,施工与监理审核的责任在竣工图章上体现。从而确定了各单位在竣工图编制的各自责任,解决执行中的实际问题,保证档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标准的有效执行。
二、明确国外设备图纸与来往文件、厂商提供的设备文件签署、建材出厂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等问题的管理规定,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
1、关于档案纸张的质量问题。在建设项目文件形成和整理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几种情况:归档的国外进口设备图纸是那些用复印纸打印的白图,纸张质量差,不利于长期保存;且来往的技术文件签署大多数不是亲笔手签的,不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标准归档要求。例如电力企业的脱硫项目设备、燃机项目主机等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经了解,国外设备图纸的管理基本上采用无纸化管理,所有的设备安装图纸是在厂家规定的网站下载的,来往技术文件多数是通过电子邮件传输,签署是用采用电子笔签署的,因此归档文件是以电子文件为主。由于国内外图纸管理的方式不同,不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标准归档要求。
2、关于厂商提供归档的设备文件。按惯例厂家提供的设备文件,是按厂家所在行业规定要求出具的,其中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文件材料其责任人有用代号章或印章在文件上确认责任的。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归档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归档文件不允许用印章,更不允许用代号章。
3、关于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建材出厂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问题。在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由于材料生产厂家只给材料供应商提供一份原始证明,因此供应商只能提供给各材料购买单位复印件了。由此建筑材料质量保证文件出现了大量的复印件存档的现象,这同样是不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文件归档要求的。
对于以上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三、对于档案现代化、信息化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充实与完善标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