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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超级农业大国,而农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的贡献远不及其它小国家的农业对自己国家经济发展的贡献。中国70%的人口在农村,1998年,农村居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只要15.8%,处于一个很低的水平。但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还有很大的扩展空间,它蕴含着巨大的消费潜力和市场扩张潜力,启动农村市场对于提高中国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作用。
一农村市场启动不动的原因及对策
目前,在中国7万亿存款中,农村居民仅拥有1万亿,人均只有1200左右,农民的增收又较缓慢,农民的增收幅度2001年又比2000年回落了0.3%。所以农村市场启动不动主要是没钱,即贫困原因造成的。
贫困是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所能够完全根除的社会“顽症”。它的存在对一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构成了一种巨大的钳制性力量。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构成了一种巨大的钳制性力量,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以及人群生活水平之间的悬殊差异,对任何一个社会来说,均是一颗“定时炸弹”。我国自1994年国务院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来,在反贫困的问题上已经取的了一系列的成就。截止到1998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已由改革开放初期地2.5亿减少到4210万人。
要想把农村市场开发出来,我们首先的任务就是扶贫,以来增加农民的收入。具体来看,扶贫政策在目前和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要通过如下措施来具体化:
1国家的地区发展政策要进行重大调整,以缓和东部、中部、西部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方面的巨大差距。
中国的情况是,贫困人群多集中在特定的区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是实现整个国家脱贫的一个基本点。反贫困战略如果没有地区发展政策的配套,则没有实现的可能,而地区发展政策的调整,主要就是政府所掌握的各种资源向中部和西部的倾斜,在财力方面加大投入,在体制变动上给予更多的灵活性。
2国家的收入分配政策要进行重大调整,尤其是对农业要加大投入
长期以来,国家对农业的投入虽然有所增加,但其速度远低于国家从农业部门取得的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由于国家对农业的投资长期不足,造成了农业的基础设施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恶化,抗灾能力的下降;再加上农业科技进步缓慢,这样直接制约了农业的发展,人民的收入很难提高。
3国家的教育文化政策要进行重大调整
区域劣势加之交通、通讯等条件的落后导致广大农民观念上的保守陈旧。有些地区的农民缺乏锐意进取的精神,在农业生长中不因地、因时而异,总是使用“祖传秘方”,农业生长很难提高。更有的人在思想上安贫乐道、安土重迁、整天盼望救济,更有甚者,鄙视经商,认为经商是为人不齿的活动;他们得过且过;宁可常年在困苦中忍受,也不肯主动吃苦去变革贫困。这些思想的存在归根于文化的落后,所以我们要加大教育事业在农村的发展。二开拓农村市场要以农民为中心
农村市场的主体是农民,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必须以农民增收减负为前提。
(一)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1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产量,降低农业生长成本来增加农民收入。
先进技术运用到农业中能简化生产过程,提高劳动生产率。应加大在选育、引进、繁殖等方面的研究,努力培育和引进一批高产、优质的农产品品种,进一步推广农业增产技术设施,并积极提倡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并在干旱地区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2努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来增加农民收入
在农村,应努力实现生产、加工、储藏、保鲜、销售、运输和信息服务的一体化,改变目前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的单家独户分散经营与庞大的市场相脱节的矛盾,要把农业产业化和因地制宜发展乡镇企业有机结合起来,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并鼓励一些民营企业做好农产品市场的产品流通,加强农村市场的灵活性。
3在农村实施市场化改革
农村市场化改革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源泉。我国农村发展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市场要素流通,大力发展各种市场中介组织以便农民进入市场,以市场需求来调整农业结构。同时,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计划落后的农业管理体制,为农村市场化创造条件,为农民增收服务。
(1)、培育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推进要素市场化。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也逐步融入市场经济的洪流。但是我国农村市场体系不完善,生产要素流通不畅,直接影响了农产品价值的实现,农民收入的提高。因此,培育完善的市场体系,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是新阶段提高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
(2)、扩展农业生产模式,大力发展各种市场中介组织。我国农业生产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小规模生产,小生产与大市场必然存在难以对接的矛盾。同时,农户组织化程度低,其市场主体地位尚未完全确立,这都是农户进入市场的屏障。而且,现阶段农业经济结构和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特点及自然属性决定农产品的流通,有与工业流通完全不同的特性,加大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难度。要解决小农生产的微观农业经济组织与大市场的宏观经济之间的矛盾,必须培育发展各种市场经济组织,建立符合大市场要求的有效的组织形式。
(3)、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以质量、效益为目标调整优化结构优化结构,提高品质,是农村市场化的必然结果,是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的战略选择。在农产品供求关系已经出现了相对性,地区性和结构性过剩的情况,产品数量的增减和比例的变动已意义不大,应随着市场需求,提高品质和质量。
(二)减轻农民负担
1端正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
各级地方政府及农村基层组织要把切实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尊重农民合法权益当作农村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正确估计农民的富裕程度并正视农民负担过重的现实。对目前的农村经济形势不能盲目乐观,而应当依法管理农民负担,严肃处理各种集资摊派行为,保护农民从事农村经济活动的积极性。
2在农村实施税费改革。
农村“费改税”被誉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革命,它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农村税费关系不清、分配关系不顺、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是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
3健全政府部门约束机制
政府部门要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约束机制,以解决各级政府之间、各个部门之间权责不明、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
(三)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
在开拓农村消费市场中,提高农民收入是拉的作用,而开发生产适合农村市场的产品则是推的作用。我国农村市场消费品远远满足不了农村居民的需要,供给农村市场的商品不适销、质量低下、无法满足农村居民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而且,农村市场的产品售后服务质量普遍低下,根本没有送货上门、使用指导、定期回访等服务,甚至有的销售单位只顾眼前利益,实行“货物出门后不管”。售后服务的缺陷限制了有支付能力的农村居民的需求。
生产企业应该以满足农村市场需求为出发点进行生产和经营,树立质量意识,向农村提供适销对路的高质量产品。特别是要提高销售服务质量。销售服务做的好,会使消费者增加安全感,同时也会帮助消费者降低使用成本,提高满意程度,而这些既有利于企业良好声誉的形成,又会因农村消费者的仿效性和趋同性而产生有效的消费示范作用。
(四)要打破农民传统的消费观念
传统的观念使人们崇尚“收支相抵,略有节余”,忌讳“寅吃卯粮”,主张“节约在前,聚财在后”,偏重远期消费,轻视近期消费。这充分反映了中国几千年来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念和传统的攒钱消费模式,即使手中有钱,农民对花钱依然很慎重,长期以来“过苦日子”的消费习惯更使人们今天不敢花明天的钱。这种消费观念对人们的消费行为产生消极作用,降低了消费信贷等政策措施的灵敏度,并在相当程度上弱化了消费对生产的刺激作用和导向作用。这都充分要求我们在以后的行为活动中,注重农民的消费观念,打破他们长期以来的保守思想,让他们充分了解银行信贷与消费方面的理论知识。
总之,农村市场存在着巨大的潜力,开拓农村市场对与我国来说不仅有重大的经济意义,而且还有巨大的政治意义。它不仅可以缓解我国内部的阶级矛盾和贫富差距,对于我国在世界上的政治地位同样有巨大的作用。开拓农村市场任重而道远,势在必行。转
参考文献:
1.杨素群《中国农业现代化重大关系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1
2.余红《中国农民社会负担与农村发展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7
二、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半市场化配置
农业的主要生产要素有劳动、资本和土地等。我国农村劳动资源的配置已经市场化,劳动报酬率(工资)调节劳动供给与需求,农村劳动在全国范围自由配置的结果,表现为大量农村青壮年进城打工和求学。农村资本要素的配置也已经市场化,资本报酬率调节资本供给与需求,资本在全国范围内自由配置的结果,表现为农村资本通过各种渠道流入报酬率更高的城市。土地虽然因其自然性质无法在空间上流动,但由于非农业用地更高的报酬率以及政府城镇化发展策略,大量农村土地由农业用地正变为非农业用地,所以,土地资源在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的配置上也存在市场的力量。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是半市场化的。首先,农村土地在不同用途之间的配置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对农民来说,农业用地总量已经给定并掌握在政府手中,即农业用地总量上的配置是由政府计划或规划而非市场配置的。其次,在农业用地内部,农民可根据不同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农产品特性、自身偏好等因素,决定对每种农产品供给多少农业用地量,即农业用地内部在不同农业产品之间的配置是市场化的。
再次,对农民来说,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总量也是已经给定的,非农业用地供给掌握在政府手中,农民不具有将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的权利,即非农业用地总量上的供给是由政府计划或规划而非市场配置的。又次,在政府已经允许农民在农村土地经营工业和商业的前提下,可根据不同工业产品收益状况、自身实际情况以及个人偏好等自由选择对何种产品提供多少用地量,即在工业内部的土地资源配置基本上也是市场化的。又再次,对公用土地来讲,土地资源在宅基地、桥梁、道路等公共用途之间的配置,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配置基本上完全由政府行政规划配置,市场只起辅作用。最后,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重要表现是价格机制的形成,虽然大部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已经完全市场化,但是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之间的转化价格基本上完全由政府决定,农产品的价格受政府严格限制。
可见,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是半市场化的。尽管对我国农村资源配置体制改革而言,农民劳动资源的配置已经基本市场化,农民资本的配置、农业用地和非农业用地内部土地资源配置、农业生产资料供求、农产品的供求等已经基本市场化,但农业用地的总量调节、土地在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之间的配置等仍由政府调节,国家对农产品价格仍有最低价与最高价的限制,这些都是我国农村资源非市场化配置的表现,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下一步要努力解决的问题。
三、农村土地非市场化配置对“三农”的影响
(一)对农业的影响
1.对农业利润率的影响
首先,从供给角度考虑,政府限制农民将农业用地转换为非农业用地,直接限制了农业用地的供给面积,从而限制了农产品的供给弹性。农产品供给弹性极小意味着,当农产品供不应求价格上升时,农民无法增加农产品供给获得更多利润,当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降时,农民无法减少农产品供给以减少亏损。其次,从需求角度考虑,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农产品需求在人们总需求中占的比例会趋于下降,即农产品需求的收入弹性小。由于农产品是生活必需品,当农产品价格变化时不会引起需求大幅波动,即农产品需求的价格弹性小,因此,农产品价格走低时,农业利润率必然降低。再次,从成本角度考虑,已经市场化的农业生产资料的需求价格弹性很小。无论农产品价格上升还是下跌,农民都必须种粮和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受到供给方面的冲击价格上升时,农民必然无以应对。最后,任何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为目的的措施都可能导致谷贱伤农。在政府保证农业用地面积的情况下,对农业投资的增加、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创新、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必然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供给,必然导致谷贱伤农,农业利润率下降无可避免。
2.对农业生产要素的影响
农业生产要素主要有资本、劳动、土地、技术和制度。当这五种生产要素的农业利润率不低于其他用途利润率时,它们才会被用在农业上。如农业生产资料投入的增加、从事农业农民数量和质量的提高、农业用地规模和质量的提高农业生产技术的改进、农业生产的组织和制度的创新等。在给定农业用地的非市场化配置的条件下,基于农业的自然特征,如果农业利润率持续低于非农业利润率,就必然导致农业要素回报率持续抵于非农要素回报率。农民拥有农业资本、劳动、技术和制度的所有权,当它们与土地结合且在农业无法获得正常回报率时,农民可将它们从农业用地上剥离,并投入到回报率更高的非农产业中去,其表现就是农民农业投资的持续降低、农村青壮年和高素质人才每年大量流人城镇、农业生产技术和组织制度创新乏力。另外,“农民劳动的农业回报的持续降低使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缓慢,使农民对农业的资本投入的流动性约束也持续增长,农业积累持续降低”【]]。如此,农业生产要素离开农业无法避免。
3.其他方面的影响
首先,由于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之间存在利润差,将农业用地转换为非农业用地可获得极大的增值空间,所以很多地方政府、农村基层及其他有关系的个体和组织,会积极通过地方政府和其他权力部门,以公共和国家利益为借口将大量农村耕地转换为非农用地,使耕地面积不可恢复性地迅速减少。其次,虽然政府严格限制农业用地转换为非农用地,保护耕地面积和粮食供给,但农业利润率的持续降低使农业生产要素流失严重,农业投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不足,这将对我国粮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再次,农业现代化意味着农业种植的规模化、机械化和自动化,而这个过程需要大量资本参与。但农业资本回报率持续低于非农业资本回报率,农业现代化的资本供给受到严重威胁。
(二)对农民的影响
1.对农民就业的影响
农民以农业生产为主要职业,即农民将劳动大多配置在农业上。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各种物质资源特别是粮食短缺,解决广大农民温饱问题非常急迫。实行以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目标的农民大部分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后,随着农民温饱问题的解决,农民希望通过从事农业获得更多的收入,以向更高的生活目标迈进。但由于农业用地的半市场化配置体制的存在,劳动要素的农业回报率持续降低,农民将其劳动要素从农业中分离出来,通过进城打工、专注子女教育、从事非农创业等手段以获得更高收益。农民的就业结构和自身性质发生了改变。
2.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资料表明,从1978年至2006年……农民收入整体绝对水平低,增长速度远低于GDP增速,与过去相比下降较快,9O年代以来,更是远低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_2]。分析农民收入结构变化发现,“1984年以来,农民收入增长下降主要的原因是农业收入下降引起的,支撑农民收入增加主要来自非农产业和外出打工”[3]。农民主要收入来源有农业、打工、经商及其他来源等,农民主要职业是农业,农业收入应该是农民主要收入来源,农业利润率的下降使农民的农业收人持续降低,这是近年农民收入增加缓慢的根本原因。最后,农民只有农村土地的残缺产权,只有特定期限的使用权和受到限制的农业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权,所以农民欲将农业用地改为非农用地以增加收人会非常困难。因此,农业用地的半市场化配置导致农业利润率长期持续降低,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根本原因。
3.农民农业收入降低的本质
政府强制性规定农业用地数量,暗含着无论农业用地报酬率高低,农民都必须提供给定的农地供给量。农业用地报酬率高,农民提供给定的农业用地量,不会亏损反而会有盈利。农业用地报酬率过低,农民无法通过减少农业用地供给量而提高利润率,必然亏损。作为一个经营农业的“企业家”,农民在“企业亏损”时仍然不能退出,其收入降低难以避免。政府限制农业用地向非农业用地的转换,限制了农业用地利润率向非农业用地利润率看齐,人为创造了经济租金,并被其他非农主体无偿占有,是农民农业收入持续降低的本质。
(三)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任何社会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必须有足够生产要素的投入,这些必需的生产要素有劳动、资本、土地、技术、制度等,其中的劳动包括一般劳动和人力资本。这些生产要素又可称为经济资源或资源。资源的流动或配置有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在市场体制下,资源的配置受到资源价格的调节,资源总是流向回报率更高的用途。农业是农村的主业,农业不发展农村经济实难发展。农业资源回报率的持续降低,必然造成农村资源回报率持续降低。我国市场体制改革和农村市场体制改革的不均衡性,以及政府对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制度限制,使我国农业从而农村土地资源回报率远低于城镇。任何生产要素都无法单独在某领域内获得收益,必须与其他要素保持一定的投人比例和相互配合才能获得回报。土地要素在农村无法获得正常回报率,其他要素配置在农村也必然无法得到正常利润率,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就必然会不断流向回报率更高的城镇,而农业用地则在政府控制下也不断变为非农业用地并流向城镇。农村劳动、资本、土地、技术、制度等要素不断从农村流向城市,直接导致农村生产要素的积累越来越少,没有生产要素投入的积累,农村经济的发展必然困难重重。
四、政策建议
(一)深化农村农业用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改革
土地资源在农业用地和非农用地之间的配置上,应当以市场为主而以计划配置为辅,这样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使农民能够根据要素回报率自由选择将农业用地用于不同用途之间的配置,从而将这项农业用地与非农用地转换权主体由模糊的集体界定给清晰的农户家庭,让农民拥有更多的土地权利。
(二)在耕地上种植不破坏土地的非农性产品
储备粮食不如储备耕地。通过退耕还林或其他手段将农业用地强制减少,这样粮食产量虽然下降,但是粮食安全并没有受到威胁,若粮食不足,可迅速地将这部分土地用作耕种粮食,这个过程具有很强的可逆性。“通过强制性的退耕还林,储备农业用地,既保护了粮食安全,同时减少了农产品的市场供给,若农产品的价格能赶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升程度,农业基本利润率就会提高,即使提高到农民经营亏损与盈利的临界点,耕地将会有保障”[4]。
(三)取消农产品最高价格的人为控制
二、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
以我市被商务部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市和市扬子广场有限公司、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被上级主管部门核准为试点企业为契机,加快建立或改造标准化的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农家店,以市区配送中心或镇中心店为基础,加快向行政村延伸经营网点。试点企业要根据商务部颁布的建设和改造农家店的标准,在经营面积、购物环境、经营品种、配送比例、商品质量等方面进行规范。要加快试点步伐,同时,试点企业要加快配送中心和中心店建设步伐,形成上下贯通、较为完备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向面上推开。
三、整合农村商业资源,加快发展镇村连锁网点
鼓励有一定实力的连锁企业通过新建、租赁、控股、参股等形式,到农村建立直营店、加盟店、便利店,构建以市区为中心、镇为骨干、行政村为基础的农村流通网络。整合农村现有的中小型门店,实现网络化、规模化经营。整合农村商业资源,按照“多元化投资、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要求,选择区位条件较好、有经营能力的农村代销店、下伸店、食品站、农机站或个体中小型门店,加盟有实力的连锁企业,通过标准化改造和整合,实行统一标识、统一价格、配送供货等集中管理,实现网络化规模经营,使其成为有实力连锁企业的农村经营网点。发挥供销社系统的传统优势,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通过标准化改造和统一标识、集中配供等方式建立网点,推进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下镇进村。市供销总社可在农家店的基础上,积极建设为农服务社,扩大为农服务范围,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平台。
四、加快农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
加强对全市农村批发市场建设的统一规划,由市经贸局、发改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规划的总体思路,制订详实的实施规划。加快发展依托本地重点和特色产业,向市外辐射的规范化销售市场,通过市场集聚带动产业集聚。加快规模化批发市场的技术改造,不断改善交通、运输、物流、信息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层次、提升水平、提速发展。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处理、检验检测、仓储运输等设施建设和改造,发展和创新农产品拍卖、经纪人、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分拣、加工、包装业务,扩大向超市、社区菜场、便利店等配送产品,推进市场加基地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相关镇要依托当地的农产品生产优势,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扩大与城市农产品市场的对接,进一步拓宽农产品进城通道。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严格执行税收扶持政策。连锁企业在市内开设非独立核算的连锁店,由总部统一纳税。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连锁企业在省内跨市、县经营,凡由总部完成控股开设的,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与总部实行微机联网,由总部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并且不设银行结算帐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帐簿的直营门店,报经省国税局、地税局会同省财政厅审批同意后,可由总店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二)设立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配套资金。市财政在预算中逐年安排资金,对有规模的日用品批发市场、农产品交易市场、省际边界市场、商贸连锁试点企业,改善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经营环境等设施的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贷款贴息和补贴。被纳入连锁试点企业,在镇、村设立连锁店,市政府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连续3年每年安排30万元资金,对不同类型的店进行补贴扶持。各类补贴经费经市经贸、供销、财政等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按实支付到位。各镇、有条件的村也应视情对所在地开设农家店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同时,市金融部门要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给予信贷支持。
(三)对连锁企业用电实行价格优惠并提供交通便利。大型冷藏、冷冻和各类加工设备的生产用电,以及列入省规划和重点扶持的大型批发交易市场、物流基地、大型配送中心的照明用电,按普通工业用电标准收取电费。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优先发放货车通行证,为物流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
农村市场不是区域概念,也难以用县城上下来划分。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市场已呈现出结构多元化发展的倾向,不以小村小寨传统的村落来划分标准,彻底摧毁城乡分工的观念,农村生产产业化,城乡界限的边缘化,人口流向的多元化。因此,应以新的视角研究农村市场的新特点。
农村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不会改变
基于我国现实的经济特点和农村生产的特殊性,我国农村市场的基础作用不会改变。农业生产为十三多亿人提供的粮食、油脂、棉麻等产品,以及肉食、水果、蔬菜等,它不是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可以承担,也不是工业的产品可以取代的。许多出口产品也是建立在农业提供的原材料基础上。所以,农业生产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人民生活的保证,是稳定发展的基本因素。以农产品交易为主体、以满足七亿农民日常生产的工业品为主导,以及满足农民对生产资料的基本需要,构成农村市场的永恒主题。
农业生产的方式可以改变,农村人口比重可能降低,但农业生产的地位不可动摇,农村市场的基础性作用是无法取代的。随着农业的产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深入发展,更显示其基础性和不可替代性的作用。
我国在打破传统城乡市场分割管理体制后,但城乡市场相对分割局面没有改变,包办式的统购统销已成历史,替代式的供销社网点也奄奄一息,运动式的工业品下乡仍断断续续,注入式的农家店也面临着新的考验。传统的观念,总是用城市的思维来改造和塑造农村市场。
农村市场应该以农民为主体
同志在十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不仅适合农业生产,也适合农村市场的经营模式。我国农村市场是市场体系的基础,农民是农村市场的主体,这是任何一种经济形式所无法取代的,也是国情所决定的。
第一,以农民为主体的市场,是城市化内在的要求。城市化释放出来的农业人口,都涌向大城市、特大城市,“摊大饼”式的发展,加重了城市负担。而且几亿人口都涌向城市,带来的不仅仅是生活问题、就业问题和社会问题,城市的过分膨胀,也会造成城市人口生活质量的下降。只有实施就近消化、就地消化、就业消化,才能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
第二,以农民为主体的市场,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一产、深化二产、扩大三产比重,促进和引导农民摆脱农业、走向市场,让更多农民从事商品流通活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农业生产专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的进程,促进城乡人口分布及产业结构更为合理,也就为农村产业结构、三产的发展创造前提条件。
第三,以农民为主体的市场,实现农民自主经营、自由发展和自我服务,充分利用当地可利用的资源,发展夫妻店、村头店、连家店,参与各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多种形式的农市对接、农超对接,农厂对接,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成本,同时方便农民自己的生活。
第四,把商业原始资本留给农村,留给农民,不仅可以增加农业生产的投入,促进农业生产集约化、机械化和规模化,也可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生活的不断提高。
多元化的农村市场符合中国国情
我国农村市场是庞大复杂的体系,任何一种经济形式都无法作为唯一独自存在,它必须是以农民经商为主体、多种业态、多种渠道和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市场结构。由于地区的差别性、收入的层次性和民俗风情的特殊性,决定了农村市场的差别性和经营主体的多样性。
第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普遍增加,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农民之间的差别在拉大、消费也出现多层次的变化,相当一部分富裕农民不再满足当地小商、小贩、小集镇市场的供应,面向城市、面向中高档商品,寻求新风尚、新品牌和新品种,而多数农民仍然过着小康型生活,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停留在温饱型消费阶段,这就决定了农村市场多层次、多元化、以及多业态的消费模式。
第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商品性支出在不断增加,甚至摆脱自给自足原始的生活状态,不仅产品出路要依赖市场,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更需要通过市场购买,市场依附度日益提高。农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的67.7%,到2011年降为40.4%,降低37.4%个百分点,不仅食品自给比重不断减少,商品性消费不断增加,而对日用工业品的需求更加旺盛,更加多样,对市场的依赖性更强。
第三,民俗风情不同,消费结构也不同,需要多业态、多形式满足其不断增长的需要。我国是个多民族国家,每一个民族都由自己的风俗习惯、消费特点,不同地方的自然条件、生活习惯不同,这样就需要多方位、多结构地满足其多样性的需要。
第四,以农民自我服务为主体,以农家店为主导、充分发挥新农合的作用,发展扶持农村单位,农科机构专业店的发展,以各种形式夫妻店、连家铺和小商贩为补充,构成多形式、多结构、多业态的农村市场。
重视促进农村社区商业的发展
同志在十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城乡发展一体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城市化指明了方向。市民化是城市化的主要标志,但市民化不等于全部集中在大城市,它只是户籍的转变,而人口的去向呈现多元化、多种出路、多种形式就业的要求。一是就地安排,通过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一部分农民进入流通领域,从事商业活动,改变自己的身份,也改变户籍关系;二是直接进城打工,逐步转为城市人口,在城市定居下来;三是构建农村社区集聚点,完善社区商业,转移一产人口,扩大二产加工队伍,充分安排三产就业,完善农村商业功能,构建介于城乡之间新型的农村社区经济,集聚由农村转移来的农业人口,按从事的职业,享受城市人口的户籍和应有的社会福利(上学、医保等)待遇。
第一,充分利用现有的集镇所在地,完善现有基础设施,扩大规模、兴办工业,特别是农产品粗加工或深加工企业,完善社会各种服务功能,接纳农业人口的转移。第二,充分利用已存在的各种商品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发展直接为流通服务的加工、储存、物流等企业,完善各种服务职能,构建以组织商品流通为中心的新型农村社区商业,构建既服务城市又面向农村的双向社区经济集群。第三,在城乡结合部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区商业,它既是进城打工群体的生活基地,又是周围农村人口迁移中心。充分利用其依托城市的便利条件,利用城市的资源,列入城市商业的整体规划,完善社会福利、教育体系和服务功能,促进与城市同步发展。第四,利用交通要道、交通便利的特点,打造农村邻里社区,集聚周围零散农户居住,结合新农村建设,把社会建设、教育发展和商业服务功能有机结合,促进新集镇的形成。
提升农家店质量并构建农村商业示范工程
“万村千乡农家店工程”对促进农村网点建设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不少连锁企业在下设网点、促进农村市场的完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但必须看到它不是网点工程,不以迅速占领市场为目标,而且财政力度的支持条件,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存在一定的阻力。因此,不能将其办成网点工程,办得越多越好,与其它经济形式争市场。它应该在此基础上,办成示范工程,构建双向流通的交易平台。农村食品信息传布的平台,农村商业业态的示范平台,以此为主导促进农村商业网点的健康发展,以此为节点促进城乡商品流通的健康发展。
第一,它是双向流通的交易平台,促进纵向流通和横向流通、工业品流通和农产品流通的双向流通的发展,成为组织和促进双向流通的节点和枢纽。可以直接参与交易,也可以发挥交易的中介作用,通过凑合、组合、中介,充分发挥平台的双向效应,支持和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第二,它是商品信息的平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在国家指导下以市场为主体,依靠信息引导,实现供求与价格互动的客观规律,通过价格而形成的利益调节,达到引导生产、促进消费,实现供求均衡发展的目的。尤其是农产品市场和流通,主要是通过信息指导其要不要生产?生产什么?生产多少?而农家店的基本职责要发挥其双向驱动、多面集聚商品信息,引导农业生产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