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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的含义
对目前我国的矿产地质勘查合同进行研究可以了解到,由于我国该类工作的起步较晚,所以研究成果还不全面和完善,所以在进行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管理工作中没有科学、先进的标准和参考依据,尽管我国国土资源的相关管理部门制定出了相关的文件,但是在矿产地质在实际的勘查工作签订中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需要积极与实际的情况结合进行有效的分析。为了能够在现代社会中积极有效的规避矿产地质勘查合同带来的风险,则需要以勘查地质勘查工作的相关标准为基础开展相应的工作,严格监督、检查并验收在野外开展的矿产地质勘查工作以及在室内进行的相关工作,并重点注意合同中的价款支付方面内容,将合同的细节具体确定下来,才能将存在的合同分歧有效解决。
1.2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的特点
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的特点包括一般的合同特征和行业特征,其中一般合同特征是整个矿产地质勘查合同中的一种类型,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并受到法律的约束;在整个矿产地质勘查工作中的内容都是为了能够将矿产地质勘查的最终目标实现,所以行业特征就说明矿产地质勘查合同与国家相关的标准等有着直接的联系,而且矿产开采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其行业特征有以下几方面的表现:首先矿产资源属于国有资源,所以国家进行干预的情况相对较多,因此合同的隐形条款也比较多,在实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其次矿产地质勘查合同中涉及面较广,尽管合同表面看起来只有合同的双方,但是实际上还包括了国家、政府等;制定矿产地质勘查合同主要是要对某个地区存在的矿石类型信息进行了解,所以可能会导致业主投资愿望不会实现,因此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1.3判断矿产地质勘查合同履行完毕的依据研究
1.3.1对合同履行质量的判断依据研究
在开展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时,整个工作受到了国家的相关标准的约束,而且还会受到地方性文件的影响,在开展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时制定的相关标准与规范也就自然而然成为了最终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矿产地质勘查的规范与标准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其标准与规范在拥有国家相关的标准与规范的同时还拥有其他的规范,最终这些规范与标准都能成为质量判断的依据。
1.3.2判断合同履行完毕的依据研究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主要是按照合同约定对矿产地质勘查合同履行的情况进行判断,所以履行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的方法就是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开展地质勘查的工作,受托方在将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量完成同时还需要提交经过相关机构审核后的工作成果,从而整个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才算真正完成。但是在矿产地质勘查的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受到时间以及地点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制定的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别,但是不论受到哪种因素的影响,对矿产地质勘查合同履行的判断依据都是合同约定。其中需要重点注意的是,必须要确定最终提交的工作成果是否与预期的目标相符。
2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管理的方式探究
2.1将矿产地质勘查合同中存在的争议有效解决
站在实际的角度上对合同进行分析可以知道,每一种合同都可能不完善,所以只有将合同中存在的争议有效解决,才能让合同管理顺利落实,因此需要矿产地质勘查合同中的双方以相同原则为基础对其中存在的争议有效解决,合同双方应该进行积极的协调与沟通,尽管目前矿产地质勘查合同具有较高的复杂性,而且可能还会在合同中出现双方利益不对等情况,因此就需要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积极考虑其他的解决方式将存在的争议解决,比如可以采用第三方调解或仲裁等形式,从而让整个矿产地质勘查合同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2.2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制度
为了能够顺利开展矿产地质勘查工作,就需要根据实际的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情况制定出更加科学、具有针对性的制度和方法,将矿产地质勘查合同中需要签订的相关流程以及注意的事项进行确定,详细规定整个矿产地质勘查合同中关于经费、工作时间和内容等方面,让整个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的质量控制水平更优。在进行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时,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两者之间的关系对整个矿产地质勘查工作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将合同双方的关系协调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可以构建一个专门的部分,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对整个矿产地质勘查工作中合同双方出现的矛盾进行解决,而且合同双方还要在开展矿产地质勘查工作中进行积极的沟通与交流,在进行矿产地质钻勘查工作之前受托方应该定期与业主方进行信息沟通,让双方之间的信息能保持通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由于沟通不畅产生的工作影响。在进行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结算时,需要合同双方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地层复杂的程度进行确认,如果在整个工作中出现了合同变更的情况,则需要合同双方对相关的细节进行更深入的商议,让工作的开展更加顺利。
2.3对合同的变更进行管理
在实际的矿产地质勘查工作中,由于会受到各种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所以矿产地质勘查合同难免会出现变更的情况,因此必须要针对合同的变更进行相关的工作。如果是因为设计出现了合同变更,则后续可能还会导致项目投资发生变化,所以合同双方需要进行多次的协商,让最终确定的价格更加合理。在实际的工作中,受托方一定要与业主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工作,避免在工作开展后期出现合同认识的分歧情况,而且还需要对合同变更的处理程序不断规范,将变更的操作程序不断明确,最后还要对变更产生的费用正确处理。
2.4管理好相关的信息内容
在整个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管理工作中离不开信息管理,对信息进行管理主要时管理合同文件、图纸等相关信息,当出现比较大的变更情况时,相关的人员必须要及时在档案中记录,为后续的工作开展提供一定的依据,也为往后的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让我国的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管理的工作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从而也让我国的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更加规范,创造出更多的社会经济价值。
3结束语
在现代化社会中对矿产地质勘查合同进行管理,需要相关的部门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跟上时展的步伐将合同管理的观念不断增强,制定出根据针对性和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定,不断规范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管理的工作,让矿产地质勘查工作能有效开展,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当今社会中不断加强矿产地质勘查的抗风险能力。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建筑工程项目化管理更加深入,科学的项目管理方法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更加广泛,建筑业不断地向更高层次发展,建立起完善的专业分包体系,将是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分包商与总包商都以法人的身份签署分包合同,合同具有法律效益。由发包职能部门选择合适的分包商,承揽总包项目的分包工程,签订分包合同,在法律的约束下,对分包商的奖励、处罚、控制将与行政关系下的管理有着很大的区别,难度有所增加,但却强化了项目管理的规范化。企业内部的组织管理关系,也可以视为一种内部的合同,而分包是一种外部合同,违反内部合同只会引起轻微的处罚,而违反外部合同。就可能带来诉讼。所以我们必须非常的重视合同管理。
首先,合同类型按合同支付方式分为总价合同(也称约定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
1、总价固定合同是以固定不变的合同总价发包的方式,适用于工期不长,工程施工内容明确的项目。承包商需要承担大量的风险,可能会为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付出代价。这种合同方式在规模较小的工程中应用较多。业主大多采用此方式进行风险转移,将风险转移到总包商身上,总包商也可以用这种形式将风险转移到分包商身上。
2、单价合同是以暂估的工程量为依据,投标者只需填报综合单价。项目结束后,按实际量结算。
3、成本补偿合同也叫成本加酬金合同,指业主在支付工程实际成本后,再按实现约定的方式支付给承包商管理费用及利润(酬金)。这种合同方式灵活机动,应用的巧妙的话,可以起到非常好的激励作用。第二,分包合同包括的内容。
1、分包计划:是总包商应在对业主的投标期间,就着手拟定项目分包计划,初步确定工作范围、数量、开竣工时间等。若中标,则对分包计划进行修正和细化。制定分包计划可将项目的工作进行细化管理;可便于送业主审核和协调指定分包;能在前期了解项目成本,分包计划应与项目进度计划紧密结合,应与项目工作分析结构内容相一致。
2、确定合同范围:根据分包计划,便可对分包工程进行合同内容确定。这里所说的“合同范围”不仅指内容,而是指“对分包工程合同价格构成影响的所有因素”,包括工作内容、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材料规格、开竣工时间、进度安排、责任与义务、使用设备、技术和管理人员、风险分摊等等因素。确定合同范围正是清理的基础和清理的依据。确定合同范围,必须采用穷举法。即对构成合同价格的所有因素,包括细节,进行罗列,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辑。合同范围的描述要尽可能的清晰和准确,减少模棱两可的,工作内容、技术规范、材料品质和规格、进度安排、双方责任和义务,要细致而精确。
第三,合同执行阶段的合同管理。
合同执行阶段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实质是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努力促使合同乙方按合同要求认真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执行阶段的管理须注意以下几点:1、合同管理的目的是努力确保合同能够按要求履行。合同的要求,就体现在合同范围内;2、不断明确合同范围就是监督分包商履行合同过程因项目有渐进明细的特点,随项目的不断进行,许多前期没有明确的问题,逐渐的清晰起来。总包商必须时刻的解释、清理合同范围,甚至重新定义合同范围,这是合同管理在执行阶段的重要工作。另外,不断的理清合同范围,起了监控分包商按合同履行的作用和主动协调分包商的作用。
第四,对合同范围的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实现。
总包商按合同规定要求分包商执行进度计划;不断检查分包商是否按计划展开工作;监控分包商工程质量和服务是否满足合同规定;因渐进明细的特点,变更在所难免,按合同规定程序处理变更。一般来说,分包商在总包提出变更之前或之后,有义务就变更内容提交一份书面文件,说明变更前当时的状况,实施变更后对进度的影响和价格的调整。
第五,合同支付应在合同签订时确定。
合同支付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和激励手段。合同支付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良好的合同支付方式值得深入研究讨论。对变化较多的工程,为使变更及时执行,可规定将变更的工作量计入进度款内支付;有时,工程后期因工作零星或难度大,分包商积极性不高,可以提高后期完成的工作内容的单价或提高后期的工程支付额度。合同支付是建立信誉的最根本体现,必须尽可能按合同履行支付义务,否则上述作用将失去意义。
第六,风险和保险风险分担应在合同订立时确定。一般总包方在发包时将风险转移到分包商身上,一般采取措施为:1、索赔时总分包双方都可运用的武器。一般索赔在发生索赔事件28天内要发出索赔通知,随即提报索赔资料,42天内报送完整的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包括:概述事项、索赔根据、索赔量计算内容、索赔证据。注意索赔的时间效力,如未能在28天内发出索赔通知,赔偿责任将被解除。无论总包还是分包,当发生可以索赔的事件时,应当有进行跟随记录的习惯,不论责任归属,应先采取同期记录的方式,收集证据。2、争端一般来说,合同双方必然会发生争端,解决争端应在合同订立时就争端的解决程序和规则达成协议。争端发生可寻找第三方予以裁决,第三方的选择应得到双方认可。3、仲裁,当争端在第三方裁决后,不能解决,则提请仲裁机构仲裁,直至法院诉讼。
总之,总分包协调项目与总分包之间是由合同这一法律关系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企业内部的行政关系不同。并且各分包项目工作内部,与分包之间也只是因其工作而发生联系。这就形成一种局面,总包与分包之间,分包与分包之间本质上是平等协商的地位。但项目又必须是一个高度系统的整体,总包商需要建立总包的权威地位,以便使分包商作出与总包或其他分包商之间协调一致的努力。总包商就会采用巧妙的支付手段来激励分包商工作,选择适当的合同方式。
参考文献:
[1] 钟伟标 谈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广义成本控制[J];中国市场;2011年
[2] 盛晓伟 镡铁春 建筑工程概预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价值工程;2011年
当代社会,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会涉及到人力资源、设备或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一系列业务往来,这些环节都是依靠合同为链节,以达到规范双方约定及履责的目的。合同签订以后,便形成法律效应,合同签订双方必须按照合同内条款履行应尽义务和责任,否则,视为违反合同签订,企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由于合同签订涉及众多法律条款和双方约定条款,如果企业未能重视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时不能及时发现其中隐藏的法律风险,往往对企业经济效益造成很大的损失。现代企业管理中,合同签订带来的法律风险是普遍存在的,因此,企业必须重视日常的合同管理,提高自身法律风险识别能力,以科学、合理、高效地控制合同风险,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电力市场改革以后,电力企业步入市场经济,其生产经营活动必然要遵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因此,电力企业业务往来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合同签订,面临不同的法律风险。为了避免因合同签订带来的法律风险,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注意合同法律风险识别,并认真制定相应解决对策,保障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识别
(一)签订合同前的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合同签订双方的职业道德素养、法律意识、企业资质、企业履约能力等,都会影响合同本身的签订风险,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对方企业自身问题上。因此,如果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对彼此都不了解,一方没有履约能力,或者主体资格欠缺,合同即使签订,一方缺乏履约能力,合同将会被迫终止,无法继续履行。甚至有的企业缺乏职业道德,为从中牟利,利用法律漏洞制定合同陷阱,也会产生合同纠纷,导致合同终止。
(二)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
合同签订中产生的法律风险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签订形式是否正确,二是合同内条款是否合法合理。首先,需要认清双方签订的合同形式是否正确,如果一些合同形式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立即终止签订,避免给企业造成损失;其次,要特别注意合同条款内容,认真阅读、研究合同内每一条款细则,检查条款内容有无纰漏,有无漏洞,有无存在歧义,是否合法合理等,如若发现问题,立刻停止签订,要求对方改正。
(三)合同履行时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履行期间,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以为事件,导致对方企业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责,如对方企业故意违反合同规定、对方企业经营不善破产倒闭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对方企业突然失去履约能力,这些都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企业应加强合同履行时的日常管理力度,随时关注对方企业的经营变化,包括对方企业的财务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经营管理能力、企业发展状况等,时刻关注企业履约情况及发展走向,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应急反应。
二、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合同管理重视程度,提高合同法律风险意
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是每个企业必须重视的内容,特别是对于步入市场经济体制较晚的电力企业,提高自身规避法律风险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为此,企业要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改进合同管理方式,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同时,企业应对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其法律风险意识,并不断提高其法律专业能力,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学会辩识合同中隐藏的法律风险,保障企业自身的法律权益。
(二)合理构建合同管理体系,完善合同日常管理制度
构建合理的合同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强化合同管理能力、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根基。合同签订对于企业良性经营发展至关重要,甚至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企业有必要健全完善合同管理体系,设立核心管理机构,与各部门紧密联系、相互配合,保证合同管理全面、统一、高效。同时,企业还要不断完善合同管理相关制度,以科学合理的管理条例为基础,细化合同日常管理工作的每一项职责。
(三)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全面跟踪合同签订相关问题
合同管理涉及到法律法规,合同法律风险辩识和规避工作,在企业合同管理中,普通非法律专业职员是无法胜任的,因此,为避免企业合同管理中带来的法律风险,企业需要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全权负责合同签订相关法律问题,从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问题,到合同签订形式及签订时的条款拟定,再到最后的合同履行,全面跟踪合同管理相关工作,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规避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结束语
现代社会一切以法律为基础,现代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遵守法律规则的同时,必须重视随处隐藏的法律风险。合同签订产生的法律风险普遍存在,也最容易被企业忽视,现代企业必须认清当前企业管理形势,重视合同管理,注意法律风险识别,并制定科学有效的解决对策,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玉翔.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J].职业时空,2007(15).
1 引言
风险是任何工程项目中都存在的,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是规模大、技术新颖、持续时间长、参加单位多、与环境接口复杂,这就决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高风险性。在我国当前的建筑环境中,施工单位面临着要比业主承担更多的风险问题,这就需要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要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仔细的分析和识别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措施,来应对风险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单位的全部生产活动都是通过承包合同来保证进行的,如果没有施工合同,那么后面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无法进行。施工单位实行的一切承发包经营活动都是按照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来实施的,只要合同一经签订,生产计划和各项施工技术标准都将纳入合同的规范当中。合同管理从内容和形式上不属于任何企业,而是一种完整系统的管理方式。
企业各类经营活动的载体就是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合同,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涉及到的面非常广泛,并且内容条款比较多,事关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要想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分析合同管理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加以实施,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 施工合同风险种类
合同风险按其表现形式或产生原因分为技术风险、环境风险、合同签订履行风险以及业主的信用风险4类。
3.1 技术风险
(1)承包商的技术力量、装备水平、管理水平不足,投标报价失误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不善。
(2)现代工程规模大、结构复杂、功能要求高,需要采用大量新技术、新工艺以及特殊的施工设备。
3.2 环境风险
(1)现场条件复杂,施工干扰因素多,水电供应、建材供应不及时等都可能带来风险。
(2)工程项目所在地公众的习俗和对工程项目的态度、当地的运输和生活供应条件等,都可能带来风险。
(3)政治、经济、自然环境风险。例如:发生战争,通货膨胀、汇率调整、工资和物价上涨,新的法律颁布,洪水、地震、非典等。这种风险是不可避免又难以弥补损失的风险。
3.3 合同签订与履行风险
(1)合同类型本身存在的风险。合同类型不同,承担风险的主体不同:在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风险;在可调总价的合同中,业主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而承包商承担了其他的风险;在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的合同中,业主承担工程项目成本上升的风险。
(2)合同条款的风险。第一,对技术文件、工程说明和规范理解不准确或出错而导致的风险;第二,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第三,合同文件不严谨甚至矛盾以及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用词含糊、规定不具体、不严密等都会带来风险;第四,为了转嫁风险提出单方面约束性的合同条款。
(3)履约风险。合同实施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各种各样的情况交织,增加了合同风险。此类风险是承包商难以预见的,只有在发生时采取及时、有力的措施,才能使风险损失降低。
3.4 业主的信用风险
(1)业主信誉差。不诚信,有意拖欠工程款,或对承包商的合理的索赔要求不作答复,或拒不支付工程款。
(2)业主的经济情况变化,工程款支付不及时。
(3)业主在工程中苛刻刁难承包商,动辄提出罚款或扣款。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
4.1 强化风险意识
工程项目承包人需要具备强烈的风险意识,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风险,施工企业要进行归纳、总结、整理,研究分析风险会给企业产生的影响及范围。在投标和合同签订、履行中,针对合同中每一条款都要从风险分析与管理的角度进行研究,熟悉和掌握风险因素,巩固和强化合同风险管理意识。
4.2建立风险预警的制度
建立风险预警的制度是有效降低合同风险的途径之一,因此,在合同进行审阅和签订的时候,就应该对合同内的风险进行评估。如果发现有风险隐患,应该果断采取措施来防止与控制。风险预警就是在风险发生之前,让人采取一定的方法来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防患于未然。不但要预防,还要及时进行反馈,以防止错误的再次发生。4.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的知识、技能、素质等都对合同的风险管理有一定的影响。如果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对局势的观察,就不能及时的发现合同中的隐患和问题;或者发现了问题没有上报领导,更没有提出合理的建议,导致合同中的风险最后酿成了大问题。因此要普及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让他们熟悉合同的签订、变更和索赔程序。同时,管理人员还要具备工程管理、造价管理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4.4 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对于任何工程项目,承包人要不断完善合同管理机构,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设置相应的合同管理部门,明确职责范围、工作流程,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投标预审、合同谈判、审核,直至监督检查的监管体系,最大限度地确保合同顺利实施,确保合同管理体系的健康运行。
4.5 签订施工合同,规范合同文本
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规范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职责的依据。合同双方通过洽商,对合同条款进行查漏补缺,避免合同条款中出现不必要的风险。所以,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说,减少或规避风险是合同双方进行洽商的重点所在,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合同双方的责任与利益关系的基本平衡和公平。合同双方洽商合同时,承包人为了避免自身承担过多的风险或者降低、规避风险,需要从风险的角度研究分析每一项合同条款,提前做好应当对措施。
将合同的文本统一,全部使用国家推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的规范和整齐。另外,要严格管理印章,合同专用章要有专人来管理,合同中的免责条例要仔细的查看,避免合同签订后出现问题。5风险控制的措施
5.1 将风险进行转移
对于可预测的风险,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情况下会采取合同双方共同分担的办法降低自身的风险损失,利用谈判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让合同双方共同承担风险。但是,有些情况下,即使是承包商的经验非常丰富,对于一些风险也难以预料。因此,合同风险管理中存在缺陷是在所难免的,在合同双方之间责、权、利不可能达到绝对的平衡。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进而导致项目承包人承担更多的风险。根据上述分析,执行合同时,为了降低风险造成的损失,对于不可预测的风险,通过采用索赔制度对风险进行转移也是一种不错的方法。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并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的要求。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以由不可抗力引起,可以合同当事人一方引起,也可以是任何第三方引起。
5.2 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处理
在实施合同的工程中,对风险造成的损失进行积极处理也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进行防范的主要手段。合同管理应贯穿在整个建筑工程施工中,因此,对工程进行承包建设的过程中都存在着合同风险,但是针对这一点很多企业都没有意识到。当风险发生时,我们应该及时采取有效的方法对风险进行研究和分析,找出其中的差异,对产生风险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补救,避免风险造成的损失进一步继续扩大。
5.3 推行担保制度,引入工程保险
担保制度属于保证、补偿性的条款,在合同条款中,通过担保制度可以有效地对风险进行转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包人有权力要求发包人开具工程款支付保函,借助该方式可以有效降低回收工程款的风险。
工程保险是工程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也对工程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险和施工机械设备险等设置了相应条款。业主可以将会造成伤害和危险的部分转移至建筑承包商,而建筑承包商可以通过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又将这一责任和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工程项目承包人要充分了解保险标的物和保险范围,以及计算方式等,进而做出正确的保险决策,对于危险系数较高的工种,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保险,给予一定的保障。
6 结束语
总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建筑施工企业与合同管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自始至终都贯穿着风险。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合同风险管理,识别、分析、评价风险,并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风险的辨识、分析、预防和处置,进而最大程度地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收益,确保承包人在竞争中更具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孙虹,汪刚毅.承包商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探析[J].山西建筑,2004(11).
一、酒店业不同合作经营方式的特点
1、委托管理的合作经营方式
委托管理的合作经营方式主要是通过酒店业主与管理集团签署管理合同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管理集团能以自己的管理风格、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和运营方式向被管理酒店输出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和管理模式,并向被管理酒店收取约占营业额2%~5%的基本管理费和约占毛利3%~6%的奖励管理费的管理方式。该合作方式能以较强的酒店管理经验和能力,对下属酒店进行紧密的控制与管理,并减少投资风险。
2、合同管理的合作经营方式
合同管理是酒店业主通过与酒店集团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将酒店委托给该集团经营管理。合同期间,该酒店可以使用集团商号及标志,加入集团营销系统,并全面接受酒店集团管理。酒店集团按该成员酒店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这种方式有利于把酒店集团的利益同其托管酒店的经营业绩相挂勾。
3、租赁经营的合作经营方式
租赁经营的合作经营方式包括土地租赁和酒店租赁两种形式,前者是指土地所有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由承租人投资兴建酒店,后者指酒店业主将酒店租赁给承租人。按照国际惯例,租赁经营的期限一般为25年,承租人作为法人直接经营管理酒店。租赁费用包括双方协议商定的固定租金和一定比例的年销售收入,经营利润归承租人。
4、特许经营的合作经营方式
特许经营是以特许经营权的转让为核心的一种经营方式,利用管理集团自己的专有技术、品牌与酒店业主的资本相结合来扩张经营规模的一种商业发展模式。通过认购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将管理集团所拥有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品牌名称、注册商标、定型技术、经营方式、操作程序、预订系统及采购网络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让给受许酒店,并一次性收取特许经营权转让费或初始费,以及每月根据营业收入而浮动的特许经营服务费(包括公关广告费、网络预订费、员工培训费、顾问咨询费等)的管理方式。该合作方式的特点是有较强品牌实力及经营、管理、服务运作的能力,有效地低成本扩张和品牌输出。
5、资本经营的合作经营方式
随着产权交易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资本经营的方式开始在旅店业悄然兴起。与租赁经营、特许经营、合同管理等模式不同,资本经营的核心和实质是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达到资本扩张和集约经营的目的。而酒店集团则以投资者身份赚取利润,通过独资、控股或参股等直接或间接投资方式来获取酒店经营管理权,并对其下属系列酒店实行相同品牌标识、相同服务程序、相同预订网络、相同采购系统、相同组织结构、相同财务制度、相同政策标准、相同企业文化以及相同经营理念的管理方式。
二、酒店业不同合作经营方式的财务风险及管理措施
1、委托管理与合同管理合作经营方式下的财务风险控制
委托管理与合同管理方式下的主要风险是酒店管理方的管理风险,因为酒店业经济效益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酒店业的经营管理能力。酒店业投资方通常通过如下方式降低或控制风险。
(1)合作伙伴的选择。随着酒店管理行业及酒店管理公司行业的逐步规范和行业管理信息的透明化,酒店业主在进行项目委托管理决策时,应尽可能地早期接触不同品牌的酒店管理公司,理论上业主可以接触任何有意向的酒店管理企业,进行早期了解或同品牌项目考察,而实际上几乎所有的酒店管理公司都会有意与业主合作。在实际工作进程中,对酒店管理公司的筛选也受酒店项目工程进程的时间限制,业主必然会从多家候选公司中仅针对其中两家或一家进行深入洽谈,并达成最终合作。
对合作方的了解途径包括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沟通交流,项目考察、项目盈利能力的了解、开放网络渠道的了解、同行的了解等多种形式。对合作方了解的目的是评估合作方的专业资源能力、管理水平、品牌影响力等综合因素。具备较多专业成功案例项目管理的酒店管理公司,对业主的资产管理的专业风险就越小。
(2)项目管理业主代表的参与。根据对国内同行业的了解,与管理公司合作期间,酒店业主一般将派遣相对专业且负责任的业主代表全面参与酒店经营。
委托管理项目中业主委派的人员多为酒店副总经理或财务副总监,他们参与酒店经营,使业主时刻了解酒店人、财、物的营运状态;且按照常规,酒店在各类支出审批程序上,酒店副总经理具有决策参与权与审批权,业主的资产权益和财务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3)有关合约条款的约定性。在酒店管理的实践中,对管理公司水平的评估及业益的保障会在具体合约中给予说明,以加强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评定,强化酒店投资者、业主在财务及资产收益方面的保障。委托管理合同中一般应在以下方面给予约定: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酒店项目执行的是董事会授权下总经理负责制,在具体的总经理管理权限中会对如资金审批额度、合同权限、资产处理权限、定期协调委员会机制等方面给予约定,以保障业主财务权益。
2、租赁经营合作经营方式的财务风险控制
租赁经营合作方式所面临的财务风险主要是信用风险,业主一般采取以下方式加强财务风险的控制。
(1)风险保证金/押金机制。酒店租赁经营的特点是,无论酒店资产出租前状况如何,业主必须收取一定数额的资产押金或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的多少,根据项目规模大小、租赁方预期投资装修的金额、单月租金数额等因素约定,一般有以下三种形式。
首先,相当于一个全年(12个月)租金的合同保证金:相当于一个全年租金作为合同风险金的项目,一般有两种情况下可以实施,一是项目本身规模较小,一般为经济型酒店;二是业主已经对酒店进行了完全装修,租赁方不需要对酒店再进行任何的投入即可展开营业。其次,相当于半年(6个月)租金的合同保证金:相当于半年租金作为合同风险金的项目,一般中型酒店均采用此种形式,租赁方需对酒店进行一定程度的整改或装修。收取半年租金作为合同风险金一方面是保障资产权益,另一方面是不致于对租赁方造成较大的现金流资金压力。最后,相当于一个季度(3个月)租金的合同保证金:相当于一个季度租金作为合同风险金的项目,一般情况是基于除酒店建筑结构外,内部装修全部由租赁方来完成,且装修资金较大。其中对固定装修和不可移动设备投入较多的,基于互惠互利原则,可对该类型的租赁经营者给予一定的押金优惠,同时业主的资产和财务保障在投资方的固定装修和不可移动设备中得到体现。
(2)合同条款的保障部分。业主和管理公司缔结的项目租赁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法律依据。为保障业益,综合有关同类项目文件等,行业内对业主的保障条款一般分为以下几项内容。租金付款方式:先付后用,租金按季度、半年或每年支付;经营保险:酒店经营保险等均由租赁方投保,并将业主作为被保险人之一;经营期间及结束之后的法律事宜:经营期间所有应付款与应收款等经营权益归租赁方,同时所有义务亦由经营方承担。
(3)新添置经营资产归属权事项。对业主比较有保障的经营期间的新添置资产,主要体现为合同结束或终止时,业主应要求,凡可移动物品由租赁方撤走,不可移动或与建筑连接的固定装修或设备归业主所有,则对业主的总体财产可获得有效保障。
3、特许经营合作经营方式的财务风险控制
特许经营合作经营方式对业主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于持续经营合作风险和品牌危机风险,业主一般采取以下方式控制财务风险。
(1)特许经营持续合作的风险控制。因为特许经营合作经营方式的特殊性,品牌方仅提供品牌标准,不参与管理,业主自行聘请和组建管理团队,对特许经营的诸多风险仍是源自于品牌选择和品牌选择前业主对特许经营业务的充分认知。
酒店业的品牌经营不同于餐饮业和咖啡业等连锁服务业的特许加盟,餐饮业及咖啡业的特许加盟有原材料供应等合作环节的存在。酒店品牌的特许加盟主要体现在服务标准、培训标准手册、销售预订支持等几个方面。业主必须在选择品牌与选择能够胜任的管理团队两个环节上进行控制,才是保障业益的根本。
(2)品牌危机的风险控制。酒店品牌危机的风险更多的基于合作方本身品牌选择决策权的风险控制,业主规避品牌危机主要是选择有知名度的酒店服务品牌。酒店业主根据项目所处的地域环境、项目定位、加盟品牌预算等情况,可以选择区域性、全国性和国际性品牌。
4、资本经营合作经营方式的财务风险控制
(1)杠杆风险。酒店业资本运营,特别是大规模的收购与兼并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一般来讲,酒店企业不可能通过自有资本来完成一项巨大的收购兼并工程,这样做也是不经济的。许多酒店业希望通过债务杠杆来完成兼并收购,但这样做需要承担巨大的财务风险,特别是在信息不对称、市场发生巨变以及经营决策可能出现重大失误的情况下,以高负债进行的资本运营所面临的财务风险就更大。所以对于杠杆比例的大小要控制,同时,要对于后续偿债资金来源做出妥善安排。
(2)反收购风险。酒店业在制定收购兼并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收购兼并方所采取的反收购行动,这种财务风险在实行股份制企业或上市公司别突出。一般来说,一个酒店是不愿意轻意被人兼并的,总要采取相应的防卫措施。例如诉诸法律寻求法律保护、寻找其他借口获得政府保护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收购方案不周全,就有可能导致收购失败,从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因此,酒店企业在进行资本运行兼并时,要制定详细的收购方案,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充分的估计。
总之,业主和酒店经营管理方选择怎样的合作方式是一个重要战略决策,必须根据各自的条件来抉择。而不同合作方式所面临的财务风险有较大差异。权衡不同合作经营方式的财务风险,采取相应的避险措施,是业主或酒店经营管理方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
1.施工企业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
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工程项目的这一特性就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难度。相对于国外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我国仍存在着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合同管理模式确定的风险。
无论是传统的合同管理模式还是BOT和EPC合同管理模式,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的法律意识缺失是导致合同不平等条款的主要原因。业主方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制定者,迫于竞争压力,很多施工单位对合同中的很多不平等条款采取隐忍态度。同时很多合同为了回避业务或者是嫁接风险未能采用国家标准的合同文本增大了合同风险。
1.2 承包商的风险。
转发包是施工合同的常见现象,由于承发包商管理水平或信誉缺失,都会加大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风险。
1.3 索赔的风险。
建设工程项目的长期性与复杂性是工程索赔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索赔对于工程项目的业主方或是承包方是一种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方式。在建筑市场混乱的管理环境中,施工企业必须重视索赔这一维护权益的重要手段。
1.5 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方面的缺陷。
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其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专业性的人才来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现今,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专业的、有经验的高素质人才,人才事物缺失严重制约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信息化程度不高也是制约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原因。
2.造成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原因
2.1 施工企业对合同风险管理重视不够,合同管理人员风险意识薄弱。
在具体的过程当中,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不能给予足够的重视,习惯于经验管理。执行意识薄弱,不能对合同从签订之前到履行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
2.2 施工企业的施工合同风险识别、评审以及应对方法不健全。
首先是风险识别系统不完善,尽管采取了一些风险识别措施,但是还没有形成制度化,因此造成风险识别时容易忽略一些引起合同风险的关键风险因素。其次是风险评审制度不健全。
2.3 施工合同的签订不规范、不严谨。
施工合同一般是由业主起草说明的,往往其中隐含大量的风险。如果在签订的过程当中不认真研读合同条款,就可能使得施工企业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
2.5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养不足会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混乱,不合理的合同文件不断流出,形成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管控机制会使得各种腐败现象较为严重。
3.施工企业防范合同管理风险的措施
3.1 谈判权、审查权、决定权的“三权分立”。
三权的独立与制约来减少可能存在的合同漏洞和暗含的霸王条款。笔者认为在拟定合同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使用建设部所出台的建筑工程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这样有利于合同使用过程中的动态管理,也有利于纠纷产生后的法律保护。
3.2 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严密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项较为复杂、严密的体系,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管理过程中应明确合同的范围、合同的内容,从而建立起一个较为合理的合同框架体系,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应当对工程造价调整的依据、方法以及调整幅度和范围等进行明确的定义,避免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出现笼统的、模糊性的字词或条款。进度、时间与费用是项目管理的三大主要目标,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中应明确做出三大目标的界定,避免当发生纠纷时两者进行扯皮。
3.3 建立预警机制实施动态风险评估。
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在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后,要配套建立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在通过对责任承担单位进行信用等级分析后,对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实施动态风险评估,对存在的风险隐含及时预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在实际生产中,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利益方面的条款进行严格审查,尤其是对合同中报价较低的项目,要认真询问造成低报价的原因,并形成详细的书面报告。
3.4 强化人才培养力度。
对于合同管理而言,要建立严格的人才选拔制度,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随着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要优先选拔具备合同管理和信息技术双面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合同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4.施工企业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4.1 有利于施工企业的稳定经营和良好发展。
有效的风险管理可以使得施工企业充分的意识到面临的潜在风险以及损失的严重程度,从而进一步帮助施工企业采取应对的措施,进而控制和避免损失,能够使得施工企业在千变万化的市场经竞争中获得一方土地,从而实现企业的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4.2 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
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坚持的是“利益原则”。就是说服修改某些比较苛刻的款项,尽量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件,进而通过对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在知识时代下,高校教学发展中对于科研工作推进的重要性认知不断提升,使得当前时期下高校运行的科研综合实力进一步增长,且不仅对本校的教育实力提升起到帮助,同时在社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也凸显出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部分高校在科研管理工作的模式构建以及管理方法创新工作开展中,仍旧存在一些有待改进之处。鉴于此,针对普通高校科研管理存在的几个问题及科研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创新这一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普通高校科研管理创新意义
对于高校的整体管理而言,科研管理创新是一项主观需求。当高校在进行整体的科研管理过程中,为了能够取得更好的成果,就必须要对相关的科研成果进行充分的利用,其中就包含了对知识的有效分解等。从根本上来讲,高校的科研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了对相关知识的有效收集与获取,并在此基础上来对其进行传递与分享等,以此来全面促进科研成果价值的充分提高[1]。除此以外,就针对管理内涵而言,高校的科研管理创新,其实就是对知识管理的一种有效创新,其不仅仅会对内部管理产生一定影响,同时还会对知识管理系统造成不小的影响作用[2]。并且,由于知识管理创新的内容相对来说比较复杂,其工程量也相对来说比较庞大。因此,各大高校的科研管理人员,必须要依据具体的知识需求,并结合对综合管理技术的有效运用,来对科研成果进行有效的管理,才能实现知识与个人之间的综合结合,并进一步获得知识的全面创新。
二、普通高校科研管理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高校科研管理信息化程度低
居于内容视角进行分析能够发现,现阶段高校管理部门所经手的工作信息量十分庞大,且其信息技术的运用也存在极大的管理成效提升空间。与此同时,目前多数高校并未实现科研管理内部的组织调控的科学化目标,且在管理工作推进期间,对于信息化的普及程度也比较低,甚至部分高校在科研项目流程执行中,还存在仅是利用计算机简单记录实验数据的情况。此种信息化管理工作现状,对于高校未来的科研建设的长远发展而言,仍旧存在极大的缺失之处,从而影响高校综合科研能力的提升。
(二)科研管理机制不够科学
通过对当前普通高校的科研管理工作开展状况进行调查分析能够发现,多数高校在内部进行科研机构的设置时,经常会出现各类不合理问题。同时,在管理工作执行的权力、责任划分方面也存在盲区,从而造成高校整体科研管理能力严重不足[3]。此外,部分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开展,仍旧沿用传统的管理制度和机制,并未充分与时代的发展现状相结合起来,造成科研管理质量与时展之间出现脱节问题。
(三)科研激励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多数高校在进行科研管理时,管理质量不高的问题仍旧十分突出,而导致此类问题产生的核心因素,主要是部分科研从业者自身的工作积极性不高。随着国家政府部门对于高校科研项目投入资金以及相关资源的力度加大,高校可以通过申请的方式面向国家进行项目研究相关经费的申请,可以满足大部分科研工作经费需求[4]。但是,当国家将科研经费以及相关资源下发之后,多数资金会交由科研管理者进行管控,并非直接面向具有突出性科研贡献的科研人眼直接发放,且国家规定,科研经费不允许应用于科研人员成本支出。此种科研管理机制执行下,很容易造成基层科研者的科研热情丧失,最终导致普通高校科研管理水平随之下降。
(四)科研管理数据库资料缺失
现阶段,部分高校在科研管理工作推进中,对于数据库的建设工作重视度严重不足,导致校内科研人员工作中缺乏一定的技术及信息资源支持,为了确保本科研项目组数据资源需求得以满足,部分科研人员唯有“自行补贴”研发经费,用于研发数据等资源的购买。此外,部分高端科研人才受本校信息资源差的限制,严重影响了研发速度及质量,为了寻求更加优渥的科研信息资源,开始面向外校“跳槽”,导致本校科研人才流失。对于上述一系列科研管理数据库内容缺失引发的问题,高校于内部积极构建完善、丰富的科研数据库迫在眉睫。
三、普通高校科研管理模式探讨
(一)项目生命周期管理中新模式的应用
在以往的高校科研管理工作中,往往会注重项目的申请环节,而对于项目的结题环节重视度却并不高,此种“忽略过程重结果”的管理模式应用下,对于项目质量的提升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5]。对此,新模式应用后会重点关注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期间针对各个环节进行重点跟踪管理,找漏洞的同时弥补项目不足之处。与此同时,还会对项目的经费以及预算结果按照实际科研推进现状进行适当的调整。
(二)强化科研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管控
在未来的科研管理中,信息化服务将会成为主流趋势,其会在螺旋式开放上升循环过程中实现管理质量的提升,从决策、计划、组织协调以及再决策、再计划、再组织协调的流程不断推进中完成管理的进化[6]。此外,应用新模式开展科研管理时,还可建立一个科研信息系统平台,凭借该平台的运行,能够全面针对所有科研项目的数据进行分类、分段、分关键词的信息调取,提升资源利用率的同时,对于管理过程也能够实现全程追踪。此外,项目经费的分配方面,也可进一步实现联合监督管控目标,最终降低科研成本的同时,提升管理质量。
(三)科研考核机制的优化
进行考核机制优化时,应该着重对现行的激励机制进行完善和补充,在进行评价时限的设定时,应该将科研成果在社会中实际应用下的经济价值作为重点评判标准。此外,全面支持科研工作进行科研合作,通过学科交叉式科研方法,进一步拓展科研成果应用范畴,提升科研水平。四、普通高校科研管理方法创新
(一)创新高校科研管理团队
居于本质角度而言,普通高校想要构建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科研管理团队,就必须做好如下工作内容:在校内构建一支学习小组,借助该形式,实现科研管理知识体系有效完善的目标。在小组基础之上,针对小组各个成员的科研管理任务进行全面的调配,借此提升科研管理成效,调配期间,需重点分析不同管理人员各自的管理能力优势所在,做到任人唯贤,提升人才应用价值[7]。在高校之内,还需创设一支更具智慧型的管理团队,该团队的搭建,主要是为了将普通高校科研管理期间既有的管理团队中间层次加以减低处理,促使基层管理人员也能够在参与管理过程中适当掌控权力,借此提升管理团队的自由度以及灵活性。在现有的科研管理团队管控模式制定时,需充分将市场化管理模式应用其中,借此提升科研管理人才的工作能力。
(二)创新高校科研管理内容
普通高校教育发展中,想要进一步提升现有的科研管理水平,应该全面做好下述工作内容:围绕本校当前的科研管理现状,进行管理工作理念的创新和分析,同时将知识创新理念融于其中。创新期间需注意,应该将创新的成果转化于实际的管理环节中,促使科研员能够在辛苦付出后掌握属于自身的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在各类社会组织中,高校是知识传播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未来社会发展人才的核心聚集地。此背景环境下,高校在进行科研管理时,必须设置专项的管理机构,引导科研人员在科研期间充分认知传统知识共享理念的创新点,同时强化其对于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知,借此引导科研人员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合法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8]。还需在科研管理工作开展期间,做好工作氛围创建工作,并同步做好优秀管理机制的设置工作,也可借此助推高校教师创新能力提升。普通高校在进行科研管理工作理念的构建识别,还需进一步针对自身的市场以及陈旧的技术观念进行创新,借此助推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得以提升。
(三)创新高校科研管理理念
普通高校科研管理质量提升时,做好管理理念的创新工作十分有必要。详细分析而言,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展开:紧抓知识在科研管理理念构建中的价值,并充分将科研成果转换为管理工作目标设定的关键影响因素加以考量。居于宏观视角进行分析,高校属于知识传播的社会重地,其内人才数量十分庞大,所以在进行管理理念的创新时,就必须做好理念传达和普及工作,尤其是在科研著作权以及专利权的申请方面,绝不能忽视。勇于去打破既有的科研管理理念,并积极将保护观念与管理理念相结合,借此为科研人员争取更多的权力及权益,与我国所推行的以人为本管理理念保持契合状态。重点针对科研人员技术应用成效与市场化之间的转换能力,从而为普通高校未来科研管理工作质量增长奠定基础。
(四)创新高校管理数据仓库
高校想要进一步提升当前科研管理成效,搭建健全的数据仓库十分有必要。下面重点针对几项数据仓库搭建的创新方案加以探讨:数据仓库搭建之时,需要围绕三个层次展开,分别是外部数据层、内部数据层、内外部整合数据层,以此为高校科研团队执行科研活动时的数据查阅、整理、储存提供极大便利。针对库内科研数据进行分类处理。首先将数据按照不同院系、专业进行分类,随后将数据统一整理输送至数据仓库内,免费提供给本校科研人员查阅。过程中,可借助ETL数据仓库核心技术完成数据信息的清洗和转换工作,目的在于提升数据本身的质量,筛除“杂质信息”,提升有效科研数据的利用率。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开展,在当前的知识为先时代下,树知识得以传播并在原有基础上创新的主力。在此认知下,管理工作质量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时代的发展进程,所以在工作展开过程中,绝不能仅是停留于单纯的事务管控工作中,而是应该将精力更多地投入到科研技术含量以及水平的提升方面,借此助推科研工作质量从本质上得到提升。此外,高校针对当前的管理模式加以创新时,也应该充分掌握模式创新的优势以及特性之处,方能真正实现科研目标,最终为社会发展创造更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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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XX〕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
二、委托时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
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
3.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违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登记备案违规操作的调查、查处工作。
3.负责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组织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办理辖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月将受理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甲方。要求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办事程序进行统一操作,统一收费。
2.负责对辖区内租赁房屋进行巡查,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发现涉及甲方职权范围的违法租赁行为,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查处。
3.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工作。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履衅湎嘤φ闹霸穑?曳娇梢砸?蠹追铰男校?缂追饺圆宦男校?曳接腥ㄏ蛏弦患吨鞴懿棵呕蛳喙匦?鞑棵牛ò欤从常?酱偌追铰男小r蚣追讲宦男兄霸鸲?斐晒芾砉?у模?追接τ械o嘤π姓?鹑巍?br> 2.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职责或有违规操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向协调部门(办)反映。因乙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管理过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一份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施工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国家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从我国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施工合同管理在建筑业普遍得到了加强,对于规范业主和承包商的市场行为,推动建筑市场的政党运转,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施工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之间的关系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门精细的科学,需要造价人员掌握有关设计、施工、定额、材料、法律等大量相关知识,同时需要足够的精力、责任心和耐心。才能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如果合同对其中一方不公,必然会影响合同的执行,利益受损的一方会千方百计索赔,或拖延结算,造成甲乙双方很多纠纷。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二、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
1、合同管理与投标工作的联系
施工企业的投标工作其核心是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有投标书、报价清单或概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这就确定了合同的三大目标:(1)工期;(2)价格;(3)工程质量、规模和范围。合同管理就是要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因为在制定这三大目标时,要考虑企业的承受力,考虑合同签订后其履行能力的可行性。因此,投标工作是合同管理目标的确定工作,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它的水平高低与施工企业盈亏有直接的关系,谈判合同、评审合同,都是减少合同目标风险系数的行为。
2、 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关系%A
施工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对一个建筑安装产品的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1)、项目经理部是依据施工合同而成立的。工程项目经过投标中标了,才有可能成立项目经理部。成立项目经理部是合同管理的继续。项目经理部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是合同目标的具体化。
(2)、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价格三个目标值,这三大目标正是项目经理部控制质量、进度、投资的三个方面依据,是将施工合同的目标作为项目实施的目的的。
(3)、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配合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
3、合同管理与索赔管理的关系
工程索赔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或没有全面地履行合同所设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成补偿要求。在实际中,承包人也就是施工企业有三方面事项可以索赔:第一方面是业主违约;第二方面是合同文件的缺陷;第三方面是合同的变更。
4、合同管理与工程结算的关系
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失败,在工程结算时将必然得到验证。合同管理得好,施工企业就能选到预期的效益目标,否则,将造成巨大的损失。施工中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缺乏记录和必要的资料保管,尤其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的原因停工几年,但无任何索赔证据,结算时很困难,前后算了三、四次帐,持续了两年,结果亏损了上千万。这验证了合同管理不善带来的弊端。
三、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与方法
1、建立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系统。
合同管理系统,就是施工企业从上向下建立起一支专业管理队伍,实行系统管理。作为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建立合同专门管理机构,这个机构等同于企业三总师室或工程部,是内部管理机构。各项目经理部也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隶属于企业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施工企业应制定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将合同管理系统的职责、权利、分工,用内部管理规定的形式确立下来。将合同管理系统分为两极,公司级和项目级。
2、制定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除了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体系外,施工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
(1)合同的审查批准制度
(2)印章管理制度
(3)合同统计考查制度
(4)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3、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济师、项目经理必须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识。
(1)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济师是企业主要经营决策者,掌握合同管理的有关知识是领导现代企业必备的素质。前面已经论述过合同管理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要生存,要在竞争中取胜,企业高层领导应适应客观要求。
(2)项目经理也应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现代企业管理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机构,而且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在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识前提下进行工程索赔。
4、做好合同签订时的管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
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结构复杂、受场内场外环境影响大,不可预见性因素多的特点。施工合同应尽量做到内容完整,条款说尽,表联明确、严密。为此,合同谈判人员要在合法、依法、平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对工程信息的调研与反馈,制定出严密、周详、可行的谈判方案,不打无准备之仗。
5、认真履行合同,加强履约管理
(1)履约管理的依据--合同分析。
合同分析是从执行的角度分析、补充、解释合同,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和具体事件上。a、分析合同漏洞,解释争议内容。b、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c、分解合同并落实合同责任。
(2)履约管理的方式--合同控制。
合同的控制方法有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主动控制是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拟订和采取预防性措施,以保证目标得以实现。被动控制是从计划的实际中发现偏差,对偏差采取措施及时纠正的控制方式。
四、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4、监理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严格按合同管理,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合同中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减少索赔。
五、工程索赔的管理
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
1、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最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受理而不能拒绝。
2、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掌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代替传统习惯做法。
3、认真阅读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与合同约定的差异,迅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
4、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监理工程师从一进入现场开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专人从事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对证据齐全、符合合同、计算准确的索赔要予以驳回。
5、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地展开工作,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机会。
六、工程变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项
工程项目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者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等,或合同双方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都会引起工程的变更。因此,在变更管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引起工程费用的变更。
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变更单项虽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费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费用失控,总投资突破工程概算。如变更结构物台背回填料,虽然单项费用变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构造物数量很多;又如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改用机制砂和沥青改用改性沥青等,这些单项材料虽然差价不多,但工程量很大,单项累计费用总额就会很大。
2、工程变更虽然计划方案先进、可行,但工程变更决策时间、设计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预定工期完工。
3、防止非指令性变更发生。如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指令的情况下,而业主某些人员提出变更工程标准、技术规范、修正设计差错,以及某些监理人员提出超合同规定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标准等,造成实质上的工程变更,从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加,此种变更带有随意性,缺乏根据,应予避免。
总之,随着改革开放,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建筑业不断发展,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施工企业的全民管理,它的研究将略我们带来更多的启示。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与工程质量、进度、材料和人力的合理利用密切相关,施工合同的管理需要业主、承包商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展,实现即定的各项目标,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参考文献:
[1]成虎,徐崇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4
[2]丛建存。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手册[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0
下面先介绍2个月~5岁组的接诊内容。1周~2个月小婴儿组将后续介绍。
第二步:询问母亲患儿有什么问题
记录母亲告知的有关患儿的问题询问这一问题很重要的原因是为了与母亲开始进行良好的交流。良好的交流有助于使母亲确信她的孩子会得到很好的诊治。随后对患儿疾病治疗时,您也需要教会和指导母亲如何在家中护理患儿。因此,从一开始就与母亲进行良好的交流是很重要的。
应用良好的交流技巧仔细倾听母亲所说的话,这样会使母亲感觉到您会认真地对待她所关心的事情;使用母亲可以理解的语言,若母亲不能理解医生所提的问题,她将无法提供答案;需要用来正确评估和分类患儿母亲所述的信息;给母亲回答问题的时间。例如,她可能需要时间考虑患儿是否有医生问的体征;若母亲对答案不太肯定时,再问一些问题。当您问一个主要症状或相关体征时,母亲不能肯定,您可以再问一些问题,以帮助母亲给予明确的回答。
确定此次患病是初诊还是复诊 若就这一疾病或症状是首次来看病,那么此次就诊为初诊。若就同一疾病或症状几天前看过一次,那么此次就诊为复诊。复诊与初诊的目的不同,复诊时医生可以确定初诊时所给予的治疗是否见效。患儿几天后病情未好转或加重,医生应将患儿转院或改变患儿的治疗方案。
询问患儿母亲有关的4个主要的症状 咳嗽或呼吸困难、腹泻、发热和耳部疾病。若患儿有一个或几个主要症状,那么可能患有严重的疾病;若患儿有一个主要症状,那么可以进一步询问其他的问题。
第三步:检查患儿
首先检查一般危险体征,对所有的患儿都要检查一般危险体征。有一般危险体征的患儿,患有严重的疾病。大多数有一般危险体征的患儿需要紧急转诊到医院。
若有以下情况,说明患儿有危险体征。
患儿不能喝水或吃母乳
患儿将吃入的东西都吐出来
患儿有惊厥表现
患儿有嗜睡或昏迷症状
危险体征评估
患儿能喝水或吃母乳吗?当患儿太虚弱不能吸吮或吞咽时,患儿有“不能喝水或吃母乳”的体征。当医生问母亲小儿能否喝水时,一定要使母亲明白您所提的问题。若她告诉您小儿不能喝水或吃母乳时,请她告诉医生当她给小儿一些喝的东西时,出现了什么情况。例如,小儿能否喝进液体和吞咽?若医生对母亲的答案不太确定,请母亲当时给小儿喂水或吃母乳。当小儿的鼻腔堵塞时,小儿吸吮母乳时会有困难。若小儿的鼻腔堵塞,则清理一下。若小儿的鼻腔清理后,可以吃母乳,则说明小儿没有“不能喝水或吃母乳”的危险体征上。
患儿是否将吃进的东西都吐出来? 吃什么吐什么。一个将吃入的东西都吐出来的患儿,不能保留吃进去的食物、液体或口服药物。一个反复呕吐但仍能在胃内保留一些液体的小儿无“将吃入的东西都吐出来”的危险体征。
当您询问母亲时,使用她可以理解的语言,给她回答问题的时间。若母亲也不能肯定患儿是否将吃进的东西全部吐出来,应帮助母亲弄明白这一问题的答案。例如,询问母亲患儿呕吐的次数;也可以问患儿每次吞咽食物或液体后,是否也吐出来?若您对母亲的回答不能肯定,请母亲给患儿喂水,看患儿是否呕吐。
患儿有无惊厥 惊厥时,由于肌肉收缩,患儿的胳膊和腿发生强直。患儿可能有意识丧失或不能对指令作出反应。
询问母亲患儿在此次发病期间是否发生过惊厥,使用母亲可以理解的语言,如母亲可以将惊厥称之为“抽风”等。
患儿有无嗜睡或昏迷? 一个嗜睡或昏迷的患儿是当他应该处于清醒状态时,仍是昏昏沉沉,对周围发生的一切失去兴趣。一般情况下,当您谈话时,嗜睡的患儿不会看他的母亲或看您的脸。一个昏迷的患儿是无法唤醒的,当触摸、摇他或向他说话时,他都无反应。询问母亲患儿是否看起来睡眠不正常或她无法唤醒患儿,观察一下当母亲说话或摇动患儿或您拍掌时,患儿是否会醒来。
注意若患儿正在睡觉并有咳嗽或呼吸困难,那么在唤醒患儿之前,先数一下患儿的呼吸次数。若患儿有一般危险体征,立刻完成其余的评估。如果患儿有非常严重的问题,必须转诊治疗。
信息链接
儿童疾病综合管理(IMCI)是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为有效防治发展中国家
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包括家庭和社区,以及卫生机构实施的预防性和医疗性措施等内容。在卫生机构中,儿童疾病综合管理战略促进了在门诊就对儿童期疾病作出准确的确认,保证了对所有重大疾病的结合治疗,加强对照护者的咨询,并提重患儿的转诊速度。在家庭里,该战略促进了寻求适宜保健的行为,提高了营养和预防保健,并正确执行遵医嘱进行的保健活动。
为实现预期的建设工程目标,承、发包双方通过签订施工合同来明确彼此的权力与义务关系。对施工企业来说,其所有的工程建设活动都是围绕施工合同而展开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过程也就是施工方履行合同的过程。施工方的施工合同管理是一个内容庞杂的系统工程,只有踏实地做好工程建设工作,真正地执行合同上规定的各种事项,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才能实现工程的建设目标,才能确保工程的质量,才能促进施工企业的全面发展,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一、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少施工企业的法制意识淡薄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大多数的大中型施工企业已经认识到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逐渐强化了合同意识,但是仍有不少中小施工企业的法制意识比较单薄,风险合同的现象很严重。目前,施工队伍和工程建设规模存在失衡的现象,由于目前工程建设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同时一些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不到位,工程发包方利用自身的优势条件,在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会提出一些比较苛刻或是不公平的条款,施工方为了承揽到建设任务,往往会签订一些风险性较大的合同,而承包方往往迫于生计, 急于承揽到任务, 无条件的接受,从而签订了风险比较大的合同, 可能会在以后产生不必要的争端。
(二)签订合同时不严谨, 使用的字、词不准确
在发、承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往往不是很严谨,使用的字、词不准确,为日后的项目工程施工管理造成隐患。项目工程施工的合同条款与相关文件的众多, 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往往是施工企业根据发包人的意思, 依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来草拟合同协议中的条款, 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后才签署,造成不少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条款存在较大的差距。施工企业由于法制与自我保护意识比较淡薄,认为合同只是表面形式,忽略了施工合同的严谨性,导致合同文字的表达错误与大量矛盾用词的出现,给日后的施工项目管理造成重大隐患。
(三)合同文本的使用不规范、不统一
国家工商局与相关的建设部门为了规范与加强建设市场中的合同管理, 制定了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对示范文本的大力推行,不但可以帮助发承包双方全面地了解现有的法律法规,防止合同出现风险隐患,还可以有助于建设管理的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有效地监督。但是有些承、发包方擅自采用自制的不规范的合同文本,而不按照相关规范的文本进行合同签订,这样导致发包方通过含糊与笼统的文本条件转嫁工程的风险,使得施工方在日后的施工管理造成不良的影响。
(四)按规定履约的情况较差
目前,项目工程建设市场的运行还不规范,仍有待加强,因而导致合同履约过程中常会出现违约的现象。发包人不按期交付场地与支付工程款,施工方不按合约依法组织施工与项目工程的质量不达标,双方扯皮的现象严重存在。欠款与延期工程使得施工方的经济负担较为沉重,造成施工合同的约束力下降,加强合同管理的工作也就无从谈起。
(五)合同索赔很难进行
建设行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合同索赔对施工方而言,是一种降低损失、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保护自己、增加利润的必要方式与手段,但由于不少施工企业的法制观念、自我保护意识以及索赔观念较为淡薄,再加上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经济资料比较缺乏,因而在合同中往往会出现不平等的、苛刻的条款,从而导致一旦出现问题,施工方很难进行合同索赔。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途径
(一)增强施工企业的法律意识,建立与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因此施工方要增强法制观念与意识,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在施工企业内部建立各级合同管理的相关机构,同时配备综合素质较高的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另外,施工企业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定期举办多层次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加大合同管理的宣传工作,使得企业员工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与合同管理意识。
(二)对施工合同的签订与评审要严格把关
进入合同的签约谈判阶段,施工方要组织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企业的法律顾问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严格地评审,对发包方所提出的要求逐条地进行详细而认真地研究。施工方应认识到合同签订之前评审工作的重要性,避免在合同条款中出现疏漏与差错事,坚决杜绝签订一些无履约能力与违法的施工合同。通过对施工合同的签订于评审的严格把关,才可以使合同双方平等地履行权力与义务,避免合同中苛刻条款的出现,尽可能地运用法律法规来规避风险。
(三)实行合同交底制度
施工企业要实行合同交底制度,使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充分地了解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为确保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工程开工之前, 施工方的合同管理部门要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文件与合同条款对各部门的经理进行交底工作,时其明确合同中所规定的承包范围、合同的经济指标以及合同双方的权力与义务。与此同时各部门经理要对施工合同的目标进行分解,明确每个员工的岗位职责,提高工作人员的合同意识,为日后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四)加强合同履约的管理工作,提高索赔意识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房建工程合同管理事业的发展,房建工程建设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同时,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也越来越得到重视。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理和治理力度,投资大幅度增加,大规模的房建工程建设逐步展开。为了规范房建工程合同管理市场,确保房建工程质量,最大规模地发挥投资效益,在房建工程建设中开始全面推广改革,即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参建各方依靠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施工过程中依靠合同规范参建各方的行为,依据合同办理工程价款支付,合同管理与工程建设密不可分。
一、当前房建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房建工程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 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的信用性不强
在当今的社会,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对于任一企业、任一个人、乃至一个国家来讲,信用都将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它是彰显自身名誉的主要评价依据,在反应到房建工程合同管理上,信用建设更加是一种举足轻重的手段。但是,在当今社会信用的缺失是一种严重的社会现象,它的存在严重威胁这合同双方的合作诚意,在的威胁不仅在于对合作诚意上的巨大破坏,而且在它的背后隐藏的是对合同信用机制建设的影响。
( 二) 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的招标管理不够规范
随着房建工程合同管理改革的深入开展,房建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合同的招标管理不够规范。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的招标管理部门的职能分配不明确,房建工程管理的招标管理部门在工作管理中存在义务不明确,执法职责不清,配合不力的不良现象。在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的中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法律条文,不能规范各级的管理机制,房建工程合同管理部门就目前的权利而言只有招商权,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缺乏详细的实施措施。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既无财政的自主制权,又无物质保障权,同时,有的承包人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 三) 房建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工程不能顺利实施
在房建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合同信用制度不完善,房建工程不能顺利实施。房建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
合同的信用制度没有形成体系,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至差异很大。房建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一些应急的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可能造成房建工程的被动。
二、加强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建议
目前,我国房建工程合同管理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房建工程合同管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质量要求、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增强施工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 一) 坚持房建工程合同管理审查制度,执行资格审查
随着房建工程合同管理建设的发展,房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只要在工作中求突破,在矛盾中求发展,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为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作出新贡献。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改革后,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制度,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订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合同审查制度,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财务经济状况、履约能力、信用名誉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坚持合同管理审查制度,执行资格审查。选择好的监理队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证,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的考核,对合同争议和纠纷进行解决和处理,以保证合同依法订立和全面履行。
( 二) 加强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房建工程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并负责处理合同范围内的质量监督、报量审核、进度控制、工程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应采取行政手段或通过协商作出决定,以保证总进度的顺利实施。在合同管理的制度和手段上,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施工单位协调会,解决有关工期、质量和合同执行情况等事宜,同时在必要时发出合同执行通报、备忘录等,督促承包商认真履行合同。所以,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有真的意义,也是施工管理的义务和责任,在合同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能够公平、诚信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工程项目实施有较好的预见性,给工程建设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可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通过经济手段或借助行政手段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在维护合同严肃性的同时,还要实事求是地处理合同变更。
( 三) 改革合同管理法体制,完善工程合同管理机制
针对房建工程合同管理体制不畅,权责不清,要进一步改革房建工程合同管理体制,完善房建工程合同管理机制。解决好合同管理部门之间权责不清的问题,具体落实合同管理责任追究制。要理顺房建工程合同管理机构,明确工程合同管理主体,理顺执法关系。要加大房建工程合同管理违约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合同管理行政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执法的权利义务分解细化,层层落实到具体的房建工程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监督是最基础最直接的监督,实行合同管理监督可以使得有效执行的保障。房建工程合同管理面临众多问题,对房建工程合同管理部门是一个挑战,房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要做到房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应建立和完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展绩效的探索和实践,在不断的摸索和尝试中创立符合实际需要的管理。
结语
房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根据法律和实施计划的要求,房建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承、发包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束依据,对搞好施工合同管理主要起到促进实现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协作关系的作用,避免和减少出现一些不完善的合同,预防合同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相互监督,确保合同顺利实施,提高房建工程合同管理的信誉和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 王广建.试论房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合同管理[J]. 科技资讯. 2008(15)
[2] 梁耀堂.房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中国城市经济. 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