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工程规划范文

时间:2023-05-31 08: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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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工程规划

篇1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管线,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电讯(包括广电、电信、移动、新联通、军用光缆、信息网络)、道路交通信号工程、城市治安监控工程等各种地上或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各项管线工程应根据城市建设和改造的发展需要,在城市基础设施各专业系统规划的指导下,做到超前建设、同步完成。

第四条各项管线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必须根据全面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做到与城市道路的规划和建设紧密结合,按区块及道路沿线进行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必须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科学建设程序,综合组织施工,避免重复开挖。

第五条全市统一由市测绘管理处建立城市管线工程信息资料库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信息共享。

第六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负责城市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线综合规划

第七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管线工程的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更新)必须与道路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拓宽、维修)密切配合,协同施工。

第八条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将管线建设下一年度计划在每年年底前报送规划部门统筹协调,综合平衡;因特殊情况需增加管线建设项目的,必须及时报送规划部门,由规划部门召集其他管线建设单位实施综合规划。各有关管线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管线综合规划配套的要求,集中财力、物力、人力,紧密配合,同步建成;对原有管线加固须同时进行。管线工程建设应做到一次施工,五年稳定。各管线建设单位在五年内,无特殊原因不准开挖道路,并应当积极使用盾构、顶管等地下掘进技术。

第九条在已建有其他管线的区域实施管线建设时,须与市测绘管理处联系,由市测绘管理处提供管线现状资料,供管线建设单位设计参考。在已建有其他管线的区域实施管线建设时,规划部门不再编制管线综合规划。

第十条非管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的同时,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综合配套的衔接设计。

建设项目批准后,应立即向管线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管线建设配套手续。管线建设主管部门应将该项配套工程纳入年度计划。

第三章管线规划技术规定

第十一条凡在城市规划区道路内埋设管线,均应按管线综合规划断面安排。各类管线应在道路规划红线内,平行规划红线敷设,走向顺直,并有各自独立的敷设带。

第十二条管线设置方位按下列规定安排:

(一)在道路中心线以东、以南安排污水管、燃气管、电力排管、电力电缆;

(二)在道路中心线以西、以北安排雨水管、给水管、电讯电缆、电讯导管。

管线具置按下列规定排列:

(一)在快车道或绿化带下敷设雨水管、污水管和综合隧道;

(二)在慢车道或人行道下敷设给水管、燃气管、电力排管、电讯导管等;

(三)在人行道下敷设电力电缆、管线地沟和条件允许的小口径配水、配气管。

第十三条郊区主要公路的规划快车道内一般不埋设地下管线。确需设置的,须与路政管理部门协商,经同意后,才可在规划快车道内、现状快车道外敷设。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其专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不得占用道路规划红线。

第十四条在城市规划区道路内,计划分期或者同期敷设十根以上电力电缆的,应视具体情况建设电力隧道、导管或地沟;有条件的,应根据管线综合规划,组织有关管线单位共同建设管线隧道。

第十五条在城市中心区范围内,不得新建不符合安全、市容观瞻等要求的地上杆线和架空管道。对现有的架空管线应有计划的改建入地。

第十六条地下管线检查井的横向尺寸应尽量缩小,不得建在其他管线之上,宜采用同沟共井方式建设。城市道路交叉口必须采用共井方式建设。

第十七条管线的竖向埋设应根据道路结构、标高、管线的技术要求以及与其他管线交叉的相对位置等因素确定。除在旧城区现状地下管线繁多的地段,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线交叉的相对位置外,地下管线交叉的垂直净距不得小于下列规定:

在新建道路的车行道内,地下管线覆土深度不应小于0.7米。

第十八条埋设地下管线产生交叉矛盾时,应根据下列原则协商解决:临时性管线让永久性管线;非主要管线让主要管线;易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压力管让重力管;小口径管让大口径管;拟建管线让已建管线;技术要求低的管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柔性结构管线让刚性结构管线。

第十九条管线在城市桥梁上通过时,应确保桥梁安全,维修方便,不影响市容观瞻。新建桥梁应根据管线综合规划,设计预留管线通过的位置。

第二十条管线工程穿越城市道路、郊区公路、隧道、绿化地带、人防设施、河道、建筑物,以及涉及消防、净空控制和其他管线的,应与各有关部门协商,并签订协议书。

第四章管线规划审批

第二十一条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各种管线工程的建设单位,须依照规划部门管线综合规划要求进行设计;规划部门不编制管线综合规划时,管线建设单位设计前须与市测绘管理处联系,以确定管线走向、设置方式、平面位置、交叉口处控制标高、跨越道路的方法,以及与其他管线的关系;在管线工程施工前,须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下列管线建设必须经规划部门审批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规划宽度≥12米的城市道路上的各种规格和类别的管线及沿路建筑管线接入;

(二)居住小区的管线综合及接入;

(三)雨水管、污水管管径≥300毫米的;

(四)给水管≥150毫米的;

(五)燃气管、热力管等压力管管径≥100毫米的;

(六)电压≥10千伏的电力线路;

(七)有线电视电缆≥2孔的;

(八)通信电缆≥2孔的;

(九)各类工业管线;

(十)其他各类需要审批发证的管线。

第二十三条下列管线的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规划部门审定后实施:

(一)第二十二条(三)、(四)、(五)、(六)、(七)项小于规定数值的其他管线;

(二)规划宽度﹤12米的道路上的路灯电缆;

(三)其他需要审定后实施的管线工程。

第二十四条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报送下列文件资料:

(一)各项目相关文件;

(二)技术设计文件;

(三)有关部门的协议文件;

(四)管线平面设计图(须采用*市统一的1:500~1:1000地形图)一式四份,图上应表明工程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管线、绿化、构筑物、建筑物、管线穿越的道路交叉口、桥梁、河道、隧道等设施的最新现状资料,以及工程范围内的地形图。

(五)地下管线纵横断面施工设计图及附属设备图;

(六)交叉口施工设计图;

(七)架空线路竖向施工设计图、杆型、基础图及附属设备图。

第二十五条管线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和核准的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变更。确需修改设计的,应报送变更设计图纸,并经规划部门同意。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开工和竣工。在规定时间不能开工和竣工的,应当办理延期审批手续。超过1年不能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二十六条城市破路要从严控制,定期施工;凡需挖掘城市道路(含街、巷路面)的管线工程,施工前须凭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图纸分别向市政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施工所用的管、杆,按照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位置堆放,并按规定的期限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平整、清理施工现场,须按时按原路面质量予以修复。管线建设单位持竣工资料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市规划部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会同市政管理部门共同验收。

第二十七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管线工程建设,必须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开工前定线,在覆土前进行竣工测量。地下管线走向简单且严重影响交通的工程,经规划部门批准,在预留可靠标志后,可先行覆土。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与管线建设同步实施开工定线和竣工测量,并依据国家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和本市统一坐标、高程系统等规划测绘技术规程进行施工跟踪测量,编制地下管线竣工图。

第二十八条根据《*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验收和成果备案制度》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后90日内,到市测绘管理处办理备案手续,并向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和城建档案室报送由监理单位审定的以下竣工档案资料: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计划、规划、用地、测量定线及其它审批材料;

(二)地下管线测量精度分析、测绘成果及竣工测量数据;

(三)地下管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材料和竣工验收文件材料;

(四)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

(五)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篇2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的基础建设也有了很大的发展,比如城市排水系统、网络系统、电力系统、交通以及垃圾的处理都有所改善,已经上了一个新的阶梯,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很大程度的改善了生态环境。而这些总的说来都要归功于城市市政规划的科学合理。城市市政规划主要包括主要规划,局部地区的规划以及分区的规划工作。它们是一个整体,在规划时必须从整体的利益出来,着眼大局设计出最科学最合理的规划。比如市政规划中的排水系统、交通道路就如同城市的血管一样,决定着城市的能否健康发展。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在当前已经收到了高度的重视。一般来说市政规划工程都是十分复杂的工作,我们必须考虑的是每座城市的具体情况,对于不同的城市其环境不同,其中大多数的环境是较为复杂的.我们在施工的时候不仅仅要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还要保证城市道路的畅通,这是十分困难的工作,所以加强城市市政规划的探讨意义重大。

二.我国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的现状

针对目前我国城市的发展状态而言,城市规划的内容十分的丰富全面,包括城市的网络系统,电力系统,交通道路,排水系统等许多方面都已经成为了城市市政规划的一部分。城市市政工程规划是一个整体的工作,而不是相互分离的部分。城市市政工程的规划必须从整体出发,必须从城市的整体功能考虑,可以说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城市市政规划决定着一座城市的规模和功能的布局,其作用重大。所以在具体的规划工作中必须考虑周全,要着眼于全局,作出最科学的规划方案。总的说来城市市政规划近几年我国也取得较快的发展,已经出现了不同专业性质的规划,比如专业的道路规划,专业的排水系统规划等等。与此同时,伴随着我国城市规模的飞速发展,市政规划工作也遇到了不少的难题,比如由于政府经费的不足,阻碍和限制了城市规划的工作。使之许多城市出现了插花式的规划,这就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的整体效果,导致城市规划缺乏系统性和整体合理性。再之由于高级专业人才的缺乏,导致许多城市规划工作缺乏专业的指导。

三.我国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的发展趋势

我们知道在我国许多的城市都是在解放的初期开始起步发展的,可以说城市系统缺乏完善性,总体来说我国城市都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城市的公共设施落后,城市系统没有条理性相对杂乱。之前的城市规划比较缺乏环保意识,许多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被排放,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在设计时也有许多的管道设施设计不合理,出现了供应不足等一系列的问题,严重的影响了城市的正常运行。而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政工程规划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可以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大一部分大城市规划已经十分的完善,城市的供电系统,供水系统等已经趋于完善。城市市政工程规划设施有了很大的进步,在我国已经开始出现大规模的城市化的迹象,已经开始出现了区域化的发展趋势,这也是我国城市以后发展的方向。

四.我国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的方法

1.规划阶段划分

我国市政工程规划在空间上分为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次。宏观是针对一个整体区域的规划,中观则是对一个城市的设计规划,微观是对具体设施布置的规划。其在每个层次上的工作重点有所不同,所以使得我国城市市政规划具有层次性。除此之外,市政规划还分为专业的规划和详细的规划,详细内容规划着重考虑具体设施设备的规划,是对城市整体规划中的一个子系统进行规划。而专业规划对区域性的规划以及对城镇的规划,是一个系统的规划过程。所以我们在进行规划之前必须进行定位,确定我处在哪一个规划阶段,在根据具体的阶段特征合理的作出规划细节。

2.注重规划的侧重点

我们知道了,市政工程的规划包括三个层次,有着自身的时序和规律。在解决问题时的侧重点也不相同:宏观丰要针对区域体系及方针政策,规划过程中要减少浪费.对资源配置进行优化,以提高系统的效率。方便国家进行宏观的调控;中观是在分析各个城市具体情况的基础上,解决城市的具体矛盾和问题,对市政工程的设施以及线路进行布局,钩建合理指标体系:微观的侧重点在于解决具体的操作性问题,为工程建设提出意见和依据。在实际生活中。市政工程的规划编制与上述并不相同。现实中,多采用微观在前,宏观在后的方式进行.这就会导致工程规划中不同阶段侧重点的差异闭。在详细规划阶段,它的任务是对工程规划内容的整台,以增强系统的可操作性。

3.注重规划内容的深度

市政工程的规划要有完整性和系统性。大多数人认为市政上程的详细规划应处于一个完整的城市范围内,若去掉两端。就不好把握规划的系统性。市政工程的规划重点就是要处理好系统性的问题,使市政工程规划的出图比例和范围相对较大协。在规划过程中,不要涉及在设计中解决的问题,耍突出重点。所以.一般认为专位规划要达到分区规划的深度,而详细规划达到控制性规划深度就可以。同时,针对城市的情况不同。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也不相同,要采取相应的方法解决,增强工程规划的可操作性。这样既可以在深度增加的前提下,不影响规划的工作量,又能解决问题。

五.结束语

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我国城市的发展,我国的城市正处在飞速发发展时段,城市的发展水平可以体现一个国家的经济水平,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而城市规划的科学合理则是城市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所以城市市政工程规划体现的尤为重要,决定着一个城市发展的命脉,城市的各个工程系统都至关重要,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在规划过程中必须进行严格的按照正确合理的规划方法进行。在规划的过程中要遵循科学合理的规划原则,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攻克在工作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各种难题。并且相关的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各项具体的工作,注意各项工作的技术要领,精益求精。这样就可以保证市政工程规划的高质量完成

参考文献:

[1]刘亚丽 彭瑶玲 孟庆 丁湘城 国内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经验借鉴和启示 [期刊论文] 《规划师》 ISTIC PKU -2010年2期

[2]邓竞成 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办法的研究[学位论文], 2003 - 重庆大学:环境工程

[3]郝天文HAO Tianwen 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几点问题的探讨 [期刊论文] 《城市规划》 ISTIC PKU CSSCI -2008年9期

[4]韦红兰 韦超惠 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办法的研究 [期刊论文] 《技术与市场》 -2012年6期

[5]丁跃元 侯立柱 张书函 基于透水砖铺装系统的城市雨水利用[期刊论文] 《北京水务》 -2006年6期

篇3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water engineering and water engineering design specification requirements, combined with engineering design experience, summed up the city water supply project planning to the calculation method for water and water technology planning and design considerations.

Keywords: water supply project planning; urban water demand forecast; integrated water consumption per capita indicator method; urban water sources; water control projec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1. 给水工程规划在城市规划的关系

给水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保证,给水工程的目的是要保证所规划的城市具有良好的供水条件。城市规划、水源条件、地形、用户对水量、水质和水压的要求是给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影响因素。因此给水工程规划设计必须从整体出发,在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地形、城市规划对水压水量的要求及原有的给水工程设施等条件,从全局出发全面考虑筹划整个城市的供水设施,城市的规模多大,就需要有同等规模的供水水源及供水管网系统进行配套。因此,可以说城市的供水能力牵制着城市的发展。

2. 给水工程规划的内容

给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1)预测城市用水量,并进行水资源与城市用水量之间的供需平衡分析;(2)选择合适的城市用水水源并提出相应的给水系统布局框架;(3)确定给水枢纽工程的规模、位置及用地。

2.1 城市用水量预测

城市用水量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规划期内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公共设施用水、消防用水、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未预见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等部分其他用水水量的总和。第二部分为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以外的所有用水水量的总和。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只规划第一部分用水。

2.1.1城市用水量预测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根据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和城市总人口数确定城市总水量的办法,简称“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2)根据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和城市总建设用地面积确定城市总水量的办法,简称“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3)根据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和城市总人口数相乘,外加仓储、浇洒道路、绿地、市政用水和管网漏失水量等其他用水确定城市总水量的办法,简称“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法”;

(4)根据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指标(单位居住用地用水量指标、单位公共设施用地用水量指标、单位工业用地用水量指标、单位其他用地用水量指标)和不同性质用地的占地面积确定城市总水量的办法,简称“用地性质用水量指标法”;

以上四种方法中,“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和“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常用于前期估算城市总用水量,计算结果一般较大,不能准确反映出各用水分项的水量,因此,给水工程规划中常采用后两种预测方法,即“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法”和“用地性质用水量指标法”。 计算城市用水总量及各分项水量宜采用“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法”;而“用地性质用水量指标法”常用于估算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水的给水干管管径或预测分区的用水量,当用于估算城市用水总量时,可能计算得出的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过高不合适!因此这四种算法应根据不同的前提情况选用。

2.1.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中“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法”的具体计算步骤:

(1)收集条件,条件包括:规划区属于哪个省、规划区总人口数,工业类别及对应用地面积,仓储、对外交通、道路广场、市政公用设施、绿地、特殊用地,以上用地的占地面积;

(2)综合生活用水量计算:在缺乏实际用水资料的情况下,选择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由于《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 中的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在该规范条文“2.2.3-(2)综合指标是预测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用水量和确定给水工程规模的依据 ,它的适用年限延伸至2015年。制定本表时 ,已将至2015年城市用水的增长率考虑在指标内,为此近期建设规划采用的指标可酌情减少。若城市规划年限超过2015年 ,用水量指标可酌情增加。”中已经明确该指标仅适用到2015年,即适用于到2015年的规划近期建设,而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都包括远期规划项目,因此建议近远期规划的给水量计算综合指标均采用《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中表4.0.3-2的综合用水量定额,其综合用水定额数据较符合目前用水现状。用规划区总人口数乘以表4.0.3-2中对应省城和分区的综合用水量定额,即得出综合用水量;

(3)工业用水量计算:《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中要求:“工业企业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大工业用水户或经济开发区宜单独进行用水量计算;一般工业企业的用水量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结合现有工业企业用水资料分析确定。”没有明确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没有具体工业企业用水资料的情况下,可采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表2.2.5-3 单位工业用地用水量指标,酌情选用表中指标乘以对应类别的工业用地面积,即得出工业用水量;此水量包括了工业用地中职工生活用水及管网漏失水量。

(4)道路广场和绿地用水量计算:由于《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表2.2.5-4 -单位其他用地用水量指标中道路广场和绿地指标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第4.0.6条的道路、绿地用水指标相同,只是少了广场用水指标,所以建议道路广场和绿地水量计算直接采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表2.2.5的指标乘以对应占地面积,即可得出道路广场和绿地用水量;

(5)其他类用水量计算:包括仓储、对外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特殊用地的用水量,《室外给水设计规范》水量计算中仅有管网漏损水量和未预见水量,没有明确以上用地的指标,所以可按照《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表2.2.5-4中各分项用地用水量指标,计算出其他类用水量。此水量中已经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6)消防用水:城市用水量中不含消防用水量,消防用水量仅在水厂清水池中及管网管径设计时考虑,不计入日常用水量。其计算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等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要

求,简化为公式:“一次灭火(室内外)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消防用水总量”。

合计综合生活用水量、工业用水量、其他类用水量即得出城市最高日用水量,以此水量确定给水厂设计规模,城市污水量。在缺乏实际用水资料的情况下,按照规范选用适宜的日变化系数和时变化系数,可计算出平均日给水量和最高日最高时给水量。

2.2城市用水水源及给水系统布局

城市用水水源应水量充沛,水质较好。与城市的距离要适当,应位于城市上游,既防止远距离供水,也要便于水源保护。选择城市给水水源应以水资源勘察或分析研究报告和区域、流域水资源规划及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为依据,并应满足各规划区城市用水量和水质等方面的要求。选用地表水为城市给水水源时,城市给水水源的枯水流量保证率应根据城市性质和规模确定,可采用90%~97%。选用地表水为城市给水水源时,城市生活饮用水给水水源的卫生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以及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的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地下水宜优先作为城市居民生活饮用水水源。开采地下水应以水文地质勘察报告为依据,其取水量应小于允许开采量。

规划城市给水系统时,应合理利用城市已建给水工程设施,并进行统一规划。城市地形起伏大或规划给水范围广时,可采用分区或分压给水系统;城市用地形可供利用时,宜采用重力输配水系统。根据城市水源状况、总体规划布局和用户对水质的要求,可采用水质给水系统;大、中城市用多个水源可供利用时,宜采用多水源给水系统;城市用地形可供利用时,宜采用重力输配水系统。

给水系统中的工程设施不应设置在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塌陷等不良地质地区及洪水淹没和内涝低洼地区,地表水取水构筑物应设置在河岸及河床稳定的地段,工程设施的防洪及排涝等级不应低于是所在城市设防的相应等级。规划长距离输水管线时,输水管不宜少于两根。当其中一根发生事故时,另一根管线的事故给水量不应小于正常给水量的70%,当城市为多水源给水或具备应急水源、安全水池等条件时,也可采用单管输水,市区的配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给水系统主要工程设施供电等级应为一级负荷。给水系统中的调蓄水量宜为给水规模的10%~20%。给水系统的抗震要求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TJ32)及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工程设施抗震鉴定标准》(GBJ43)执行。

2.3给水枢纽工程规模、位置和用地

给水枢纽工程主要包括:水厂、输配水管(渠)、加压泵站,其工程规模由用水量预测结果确定。

水厂分为地表水厂和地下水水厂。地表水厂的位置应根据给水系统的布局确定,宜选择在交通便捷以及供电安全可靠和水厂废水处置方便的地方;地表水水厂应根据水源水质和用户对水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工艺,同时应对水厂的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地下水水厂的位置根据水源地的地点和不同的取水方式确定,宜选择在取水构筑物附近,地下水中铁、锰、氟等无机盐类超过规定标准时,应设置处理设施。

水厂用地应按规划期给水规模确定,其用地控制指标应按《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表8.0.6采用。水厂厂区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绿化地带。地表水水厂建设用地按常规处理工艺进行,厂内设置预处理或深度处理构筑物以及污泥处理设施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地下水水厂建设用地按消毒工艺进行,厂内设置特殊水质处理工艺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该表中的指标未包括厂区周围绿化地带用地,这些用地有规划专业统一考虑。

输配水管(渠)工程则指的是通常城市采用管道或暗渠输送原水,若采用明渠时,应采取保护水质和防止水量流失的措施。输水管(渠)的根数及管径(尺寸)应满足规划给水规模和近期建设的要求,宜沿现有或规划道路铺设,并应缩短线路长度,减少跨越障碍次数。城市配水干管的设置及管径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规划期给水规模并结合近期建设确定。其走向应沿现有或规划道路布置,并宜避开城市交通主干道。管线在城市道路中的埋设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规定。输水管和配水干管穿越铁路、高速公路、河流、山体时,应选择经济合理线路。

加压泵站设置时,其位置宜在用水集中地区。泵站用地应按规划期给水规模确定,其用地控制指标应按《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表9.0.5采用。泵站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绿化地带,并宜与城市绿化用地相结合。

3结束语

通过以上对给水工程规划设计的描述及分析来说明给水工程规划设计中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规范要求合理的选择供水量计算方法,经济合理的给水系统构架,本着降低运行费用,节约基建投资.因地制宜设计思路,确定给水枢纽工程规模,形式位置及占地。总之,在具体的工程设计中,每个城市各自具有不同的建设特点,也存在许多相似的可以相互借鉴的相同点。如何利用城市各自不同的特点,来进行规划设计,使城市的各种功能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是城市基础工程规划设计者不断努力不断完善的一个共同目标。

参考文献

[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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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能够确保城市中设备设施的布局与配置,且利用指导的手段来发展城市。所以规划人员应当要结合我国目前的相关规定与要求,真正将基础设施建设的意义与作用发挥到最大,同时也要注重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来美化城市。且进行城市基础社会上工程规划是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还能促进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的要求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对城市基础设施的要求也更加严格,重点集中在了道路交通、资源与能源、环卫与自然灾害的防治上等。

(一)建设完善的交通系统

在城市中,只有拥有了完善的交通系统,才能满足市民的正常出行,同时能保证出行的便捷与安全,所以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完善交通系统。在对外交通运输上,大城市对于水、陆、空的交通需求格外重要,且急需效率高的航空站、公路交通枢纽以及水上中转站。

另外进行城市基础实施规划建设还要求要保证城市中的交通系统的通畅。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在不断的提高,交通工具也开始呈现出大幅度的增长,人均车量数值也在不断攀升,相应的人们对于加油站以及停车场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多,所以完善城市中的交通系统是十分重要的[1]。

(二)建设完善的城市水系统

城市中的供给水与排水工程共同构成了城市中的水系统。这一过程也可以说是供给水是向大自然“借水”的过程,排水工程则是向大自然“还水”的过程。现如今,人们对于城市中的供给水的需求则在不断增多,对水质的要求也越高,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水的需求量比较大,这样人们也就要求饮用水的质量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同时还要具备足够的水压,以此来满足生活与生产上的需求。在城市排水上,则要求要规划出一套切实有效的排水系统,能及时收集到城市中的降水,这样才能确保城市的安全。另外,在处理污水与收集污水上,也要具备一套完善的处理体系,只有提高污水的处理效果,才能真正提高经济效益。

由于城市中的供水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如排水工程、周边环境与地势地形等因素的限制,使一些城市中很难用最为直接的方法来达到人们对水的需求,所以就采用了分质供水的办法来实现城市供水,在水质不高的前提下要优先保护饮用水的质量。在城市中采用分质供水其实就是设计出专门的饮用水管道以及净水站等。在水资源不充足的前提下,可以采用中水系统来满足人们对于水质的需求,如将生活用水进行循环处理后,来保证城市中的用水需求。而在于一些地形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就可以采用分区分水的方式来进行供水,以此来满足人们对于水质量的需求。如在沿海地区,可以将咸淡混水进行综合处理以后在作为水源等。

(三)建设完善的能源系统

现如今人们对于电与供热燃气等能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地增多。随着人们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在城市中的需电量也在不断增多,这样也就造成了相关设备设施的负荷也在不断增多,同时也需要维护电源的稳定性。对于燃气类的能源来说,就需要来源稳定与热值较好的燃气气源,还需要性能高的气化站与储备设施等[2]。

(四)建设完善的环卫与自然灾害的防治系统

随着社会各界对于安全的重视在不断增高,这样也就要求在抗震与防汛、防火等工作上要不断提升专业的防灾能力,要确保防灾生命线的安全。注重平战结合,处理好相关的防灾设施,并在需要的范围内,协调好相关的设施建设,同时还要确保人们居住区的安全。

另外由于城市化的进程在不断加快,城市的垃圾与废弃物也开始在逐渐的增多,所以处理好城市垃圾就成为了目前的热点问题之一。因此就需要建设能处理能量大、无害化与利用率高于垃圾处理厂。此外还应当要建设出满足城市规模与需求的设施[3]。

二、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的未来发展

(一)我国未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着整体化的方向发展

由于道路交通与电力能源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区域紧密相关,所以应当要及时做好相关的规划建设。首先针对城市中的水系统进行规划建设时,要注意做好协调工作,由于城市供水会受到河流等水系的影响,所以在进行供水、排水与防洪抗旱等工程的规划设计上,就应全面进行考察,明确城市中的水资源分布情况,建立完善的水源工程与管网系统,并做好后续的污水处理工作与相关的排放工程。另外要协调好这一流域中的各个城市中的相关工作,同时针对自己流域内的水系统工程做好规划与建设工作,建设好引水工程与污水处理厂等。另外对于由几个城市共同建设的引水工程或是污水处理厂,就要求这一设施要保证为各个城市进行服务的功能。

另外对于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来说,需要这些运输枢纽需要具有区域性的功能。对于航空港来说,都应当在布局上与区域范围的统筹上等进行考虑。对于交通运输上也要综合考虑到是否能做好与其他交通设施的衔接等工作。

在电力资源系统上,则要充分考虑到电力系统的区域性。不论是从城市中的用电上,还是在电厂上都与区域电网分不开。所以,在对城市电力资源的规划与分布上都要考虑到区域电网与城市中的地势地形等条件的影响。所以,在城市中的发电厂与变电所要结合好区域电网[4]。

而在电信工程上,则应当要规划好电信干线的接力与衔接工作,同时还要确保电信枢纽的部位。另外为了增强城市中的燃气的质量,所以在一些沿海部位应当要规划好气源。此外在对城市气源工程进行布局的过程中,应当要结合好区域送气的网络布局,处理好气站工程设施。

(二)我国未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着同步综合的方向发展

想要更好地完善城市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就应要考虑到城市中的人口数量以及用地规模等工作。并以统一阶段与层析来规划好基础设施建设,最终达到协同规划的,联合开发的目的。

另外,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工作还应协调好上下层次之间的规划,并及时进行指导与优化。并且还要协调好各个系统之间的专业工程规划建设。在城市中的供水与排水上,要协调好净水工程与污水处理工程,做好雨水与污水的排放工作。

在能源系统上,这要做好供电与供热系统的规划,协调好能源中各个专业的配比,明确城市中的电源与热源工程的容量与布局,尽量避免产生干扰等问题[5]。

在交通系统上,还要明确水、陆、空中各专业工程的规模,并做到好布局管理工作,协调好道路工程与其他的交通设施之间的联系。

结语:对于城市的规划来说,要坚持城市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采取正确的措施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与建设,才能真正提高我国的经济水平,促进我国城市的发展与建设。

参考文献:

[1]付林.郑忠海.江亿.狄洪发.李永红.戴威.基于动态和空间分布的城市能源规划方法[J].城市发展研究,2008(01):67-68

[2]王岱霞.孙奇.城市内部人户分离现象对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的影响[J].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02):23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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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R126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城市规划中,给水管网工程规划是其中的一个重点工作,因此,必须要有针对性的对给水管网工程规划工作制定一个合理的施工方案,同时,要使用更加有效的规划方法。

二、给水工程规划的重要性

水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支持要素。城市给水工程是城市最基本的市政工程,它直接关系着城市建设和发展以及城市的文明、安全、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关系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就是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地供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和生产用水,及用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消防用水,并满足它们对水量、水质和水压的要求。

三、给水管网定线原则

1.城市管网

城市给水管网定线是指在带有地形城市现状和规划道路的平面图上确定管线的走向和位置。定线时一般只限于管网的下管以及干管之间的连接管,不包 括从干管到用户的分配管和接到用户的进水管。图1中,实线表示干管,管径较大,用以输水到各地区。虚线表示分配管,它的作用是从干管取水供给用户和消火 栓,管径较小。干管及支管的使用功能应明确分工,避免小直径的管道长距离敷设。

定线时,干管延伸方向应和二级泵站输水到水他、水塔、大用户的水流方向一致。顺水流方向,以最短的距离布置一条或数条干 管,干管位置应从用水量较大、道路较宽、地下管线障碍较少的街区通过;干管和干管之间的连接管位管网形成了环状网,连接管的作用在于局部管线损坏时,可以 通过它重新分配流量,从而缩小断水范围,较可靠地保证供水。

干管一般按城市规划道路定线,但尽量避免在高级路面或重要道路下通过,以减小今后检修时的困难。管线在道路下的平面位置和标高,应符合城市或 厂区地下管线综合设计的要求,结水管线和建筑物、铁路以及其他管道的水平净距,均应参照有关规定。管网布置应尽量少穿河流铁路等地面障碍物。近期规划尽量 减少动迁房屋等,尽量保证管道双侧配水,以提高管道的利用率。

2 .工业企业管网

工业企业内的管网布置有它的特点。根据企业内的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对水质和水压的要求,两者可以合用―个管网,或者可按水质或水压的不同要求 分建两个管网。即使是生产用水,由于各车间对水质和水压要求不完全―样,因此在同一工业企业内,往往根据水质和水压要求,分别布置管网,形成分质、分区的 管网系统;消防用水管网通常不单独设置,而是由生活或生产给水管网供给消防用水。

四、给水工程规划的内容

给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预测城市用水量,并进行水资源与城市用水量之间的供需平衡分析;选择合适的城市用水水源并提出相应的给水系统布局框架;确定给水枢纽工程的规模、位置及用地。

1、城市用水量预测

城市用水量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规划期内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公共设施用水、消防用水、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未预见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等部分其他用水水量的总和。第二部分为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以外的所有用水水量的总和。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只规划第一部分用水。

(一)城市用水量预测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根据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和城市总人口数确定城市总水量的办法,简称“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2)根据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和城市总建设用地面积确定城市总水量的办法,简称“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3)根据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和城市总人口数相乘,外加仓储、浇洒道路、绿地、市政用水和管网漏失水量等其他用水确定城市总水量的办法,简称“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法”;

(4)根据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指标(单位居住用地用水量指标、单位公共设施用地用水量指标、单位工业用地用水量指标、单位其他用地用水量指标)和不同性质用地的占地面积确定城市总水量的办法,简称“用地性质用水量指标法”;

以上四种方法中,“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和“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常用于前期估算城市总用水量,计算结果一般较大,不能准确反映出各用水分项的水量,因此,给水工程规划中常采用后两种预测方法,即“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法”和“用地性质用水量指标法”。 计算城市用水总量及各分项水量宜采用“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法”;而“用地性质用水量指标法”常用于估算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水的给水干管管径或预测分区的用水量,当用于估算城市用水总量时,可能计算得出的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过高不合适!因此这四种算法应根据不同的前提情况选用。

(二)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中“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法”的具体计算步骤:

(1)收集条件,条件包括:规划区属于哪个省、规划区总人口数,工业类别及对应用地面积,仓储、对外交通、道路广场、市政公用设施、绿地、特殊用地,以上用地的占地面积;

(2)综合生活用水量计算:在缺乏实际用水资料的情况下,选择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由于《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 中的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在该规范条文“2.2.3-(2)综合指标是预测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用水量和确定给水工程规模的依据 ,它的适用年限延伸至2015年。制定本表时 ,已将至2015年城市用水的增长率考虑在指标内,为此近期建设规划采用的指标可酌情减少。若城市规划年限超过2015年 ,用水量指标可酌情增加。”中已经明确该指标仅适用到2015年,即适用于到2015年的规划近期建设,而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都包括远期规划项目,因此建议近远期规划的给水量计算综合指标均采用《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中表4.0.3-2的综合用水量定额,其综合用水定额数据较符合目前用水现状。用规划区总人口数乘以表4.0.3-2中对应省城和分区的综合用水量定额,即得出综合用水量;

(3)工业用水量计算:《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中要求:“工业企业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大工业用水户或经济开发区宜单独进行用水量计算;一般工业企业的用水量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结合现有工业企业用水资料分析确定。”没有明确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没有具体工业企业用水资料的情况下,可采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表2.2.5-3 单位工业用地用水量指标,酌情选用表中指标乘以对应类别的工业用地面积,即得出工业用水量;此水量包括了工业用地中职工生活用水及管网漏失水量。

(4)道路广场和绿地用水量计算:由于《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表2.2.5-4 -单位其他用地用水量指标中道路广场和绿地指标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第4.0.6条的道路、绿地用水指标相同,只是少了广场用水指标,所以建议道路广场和绿地水量计算直接采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表2.2.5的指标乘以对应占地面积,即可得出道路广场和绿地用水量;

(5)其他类用水量计算:包括仓储、对外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特殊用地的用水量,《室外给水设计规范》水量计算中仅有管网漏损水量和未预见水量,没有明确以上用地的指标,所以可按照《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表2.2.5-4中各分项用地用水量指标,计算出其他类用水量。此水量中已经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2.城市用水水源及给水系统布局

城市用水水源应水量充沛,水质较好。与城市的距离要适当,应位于城市上游,既防止远距离供水,也要便于水源保护。选择城市给水水源应以水资源 勘察或分析研究报告和区域、流域水资源规划及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为依据,并应满足各规划区城市用水量和水质等方面的要求。选用地表水为城市给水水源 时,城市给水水源的枯水流量保证率应根据城市性质和规模确定,可采用90%~97%。选用地表水为城市给水水源时,城市生活饮用水给水水源的卫生标准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以及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的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 水卫生标准》(GB5749)的地下水宜优先作为城市居民生活饮用水水源。开采地下水应以水文地质勘察报告为依据,其取水量应小于允许开采量。

规划城市给水系统时,应合理利用城市已建给水工程设施,并进行统一规划。城市地形起伏大或规划给水范围广时,可采用分区或分压给水系统;城市 用地形可供利用时,宜采用重力输配水系统。根据城市水源状况、总体规划布局和用户对水质的要求,可采用水质给水系统;大、中城市用多个水源可供利用时,宜 采用多水源给水系统;城市用地形可供利用时,宜采用重力输配水系统。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城市规划过程中,一定要将给水管网工程放在关键位置,提高给水管网工程规划设计的水平,从而确保城市规划中给水管网工程的施工顺利进行,为城市的运行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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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大力发展,城市建设也要适应时代的发展趋势,对城市设施的基础建设进行提高,城市道路管线的施工设计也逐渐复杂化。为了能够使道路空间被合理利用,防止城市道路管线在空间建设上发生冲突,在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发展的前提下,对城市道路管线工程进行整体布置设计,对管线的具置进行确定,结合有关施工人员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对城市道路的管线布设规划工程提出一些建议,希望可以是城市道路建设平稳、快速的发展。

1 城市道路工程规划中市政管线整体设计

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大踏步发展,为城市的崛起带来巨大空间,城市中基础设施的快速建设使各种管线需求量加大,其要求也更加严格,这对城市道路管线的整体设计规划产生困难。在城市道路管线布设的规划过程中,经常出现二次挖掘现象,为城市道路交通以及人们的出行带来很多麻烦,怎样对城市道路的管线进行有效规划布设,成为有关政府和广大民众重点关注的话题。在城市道路管线布置规划设计中,有关政府部门对其规划设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政府有关部门对城市道路管线布设规划时要遵守的原则。政府有关部门对城市道路管线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点内容之一,在布置设计时要有原则性,确保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可以平稳快速的进行。①对城市道路的路上管线进行布置设计,然后在对道路下的管线进行布置设计;⑦在对道路管线进行布置设计时要由深处向上逐步建设;③在管线设计中,压力管线要避让自流管线;④小口径管线要避让大口径管线;⑤可以弯曲的管线要避让不可以弯曲的管线;⑥临时搭建的管线要避让永久安置的管线;⑦还没有竣工的管线要避让已经完工的管线。

(2)政府有关部门对城市道路管线进行整体规划布设中的重点内容。城市管线的中了多种多样,其中最主要的包含:燃气管线、供热管线、污水管线、电力管道、有线通信管道、给水管线以及其它多种特殊管线。政府部门对城市道路管线的重点规划布设内容主要涵盖:①对城市道路工程施工管线的位置进行确定,对道路管线工程在城市道路下的具体空间分布以及管线与管线之间的水平最小距离以及垂直时的最小距离进行确定;②对城市道路中管线规划工程的具体深度进行确定,确保管道施工现场的安全;③对城市道路管线建设时架空铺设的管线以及管线平面问的位置、管线周围的道路、建筑物、相邻管线问的水平最小距离以及垂直时的最小距离进行确定;④对城市道路管线工程的布设以及它与路面环境之间的联系进行明确,对城市道路管线工程进行建设时要确保城市环境在受到其影响的基础上开展;⑤对城市道路管线工程进行建设时要确保城市道路和环境绿化的协调性。

(3)政府有关部门对城市道路管线布设规划的终极目标。政府部门对城市道路管线进行整体规划指的是对城市规划中道路下的有限空间中的各种类型管线进行整体设计安排,防止各类管线工程(给水工程、城市整体环境、电力工程、电信工程、人防工程、防洪工程、排水工程、城市交通、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等)在垂直与平行的空间位置上产生干扰以及冲突,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正常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对城市道路管线进行整体布设规划是现今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点内容。经过对城市道路管线进行合理安排、规划,确保各种管线在城市道路地下空间中占据的位置合理,以便对下个阶段的管线工程施工设计进行指导,使城市道路管线在规划、布设中更加合理、科学,为城市道路管线工程的规划、布设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 城市道路工程规划设计中政府有关部门对管线整体布设规划时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政府有关部门对城市道路管线进行整体规划、布设是一项政府城市规划工作中的整体工程,在整体划分和分区划分的前提下,对各个区域中的联系规划进详细密切的控制,对城市整体环境、电力工程、给水工程、电信工程、人防工程、防洪工程、燃气工程、排水工程、城市交通、供热工程等项目间的管道工程进行相互协调,更深层的研究与细致的对城市道路管线由政府部门进行整体规划,只有将城市道路管线的整体规划和管线工程的施工现状相互协调。才能在规划布设时编制出具有可行性的施工方案。

有关政府部门对城市道路管线进行整体规划与布设时需要对以下几点问题进行注意:

(1)首先要注意加强与有关管线规划设计人员间的交流,确保城市道理管线工程的交底工作顺利开展。对上一阶段管线的规划内容进行剖析是政府对管线整体规划安排的基础。对管线问的衔接工作进行加强,政府部门在对城市道路的管线进行编制规划时,注意对各个施工环节进行细致的规划并整理,对产生的问题及时解决;应加强与管线管理单位的沟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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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的需求带动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影响人们对于城市建设的需求。城市建设想跟上时展的潮流,就必须提高城市设施的基础建设。为了跟上人们的需求使道路管线能够顺利进行,就要根据道路的状况对于空间合理运用。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的过程中,要对管线位置的布局找到准确的位置,并结合多年的施工经验以及施工的人员的技术,对道路的管线布局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解决的方法,使城市建设的在修建过程中能够顺利快速的完成。

一、市政管线的整体设计

市政管线的工程包括:供水管道、排水管道、气体管道、信息管道、电力管道等等。在每个城市中城市的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中重要组成成分,就像动物以及人体内的血管和神经系统,承载着生命中所必需的能量和相分,是城市中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市政管线就像城市的“生命线”,在传递信息和必须品时,完善城市的设施,加快城市的运作,使城市的发展更快更好。(一)政府有关部门对于管线布设的原则性要求政府部门对于城市道路管线布局进行整体的规划,要遵循其原则性,保证城市道路的建设能够顺利进行。在进行城市管线布设时不仅要对考虑道路上的管线,还要对考虑到道路下的管线布局;在施工过程中要遵循由深到浅、由底到上的步骤;当压力的管线和自流管线相冲突时,要对自流管线进行避让;直径小的管线要及时避让直径大的管线;弯曲的管线避让直行管线;长久的管线和临时管线相遇时,要着重安放长久管线的位置;未竣工和已完工的管线一起是要避让已完工的。(二)政府有关部门对于管线整体布设的重点内容在城市道路建设施工过程中要对管线所在的位置进行准确分析,使道路管线之间的空间布局以及最小的水平具体和最小的垂直距离进行准确测量,使之符合政府部门的要求;对于道路管线布局的整体方案不能仅仅只实施于书面,要将其在现场比对,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在城市道路管线布设时需架设管线,要对管线和管线、管线和建筑物、管线和周围路面之间的距离要确保安全;在管线布设过程中要保证和周围路面的联系,要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确保不干扰到周围居住的人群;在管线布设的过程中要注重城市道路和周围绿化环境的协调一致性。(三)政府有关部门对于管线布设的终极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对于城市道路管线整体规划的过程指的是在有限的空间和位置中对各种类型的管线的进行设计和布置,以防止各种管线工程在平行和垂直的空间中对其他的物体造成阻碍,确保城市建设在施工过程中顺利进行。

二、市政管线在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城市上空中有许多管线交错形成一个巨大的网,形成了城市中的特殊的景观。城市这种景观形成的原因要追溯到城市文明建设之前,当时的国家经济实力相对较弱,对于管线的布置大多数采用色高空架设,这样相对于居住在地面上的人们以及地面上的代步品、建筑物的影响是相对较少的。另一方面主要由于管线的部门的节约和便利维修,对管道的规划设计是十分模糊的,因此在当时的环境下架设的管线对城市的样貌造成极大的影响。相对于城市建设中的地面建设,管线工程是隐密性工程,直观性相对较差,潜在性因素较多。一直以来,管线的各个单位不办理规划直接采取施工的是比较常见的现象,管线情况相对复杂;另一方面,如果置办手续,就会在过程中加入多个部门,并由政府部门整体安排,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再加之资金的迟迟不到位未能开展,结合上面两种情况,使资料欠缺。我们国家在市政管线在专业编制这里的资金是极少的,城市的基础性规划和空间地下管辖发发展还在私下讨论中,对于城市管线的重视程度较低,因袭管线工程的审批工作由来的依据都缺乏可操作性。在这种状况下,许多的管线手续是在非专业的状况下审核并批复的,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会造成各种各样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一旦出现,在短期时间内都无法进行挽回的。不同的管线归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管线部门各自为政,导致道路破坏严重。在城市道路管线布设的规划过程中,经常出现二次挖掘现象,为城市道路交通以及人们的出行带来很多麻烦,怎样对城市道路的管线进行有效规划布设,成为有关政府和广大民众重点关注的话题[1]。在城市的道路上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管线凌驾在半空中、土地上,有的较高,有的较低,参差不齐。原本应该是干净平整的路面现在以遍体鳞伤,现在这种状况已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各种麻烦。追究其根源,由于管线部门在于不同管线中的管理处于条状分割。这样的结果不仅是对管线部门的人力、物力和资金造成浪费,而且对于地下的空间资源也遭受损伤。由于修整时需要将地面挖开,长期以往严重影响到了路面的质量,给过路的人群和车辆造成极大的不便。如果有所注意,就会发现在城市规划中,执法者在违法检查过程中更偏向于地面上的建筑物违规建设,对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但是对于地下的管线而言,执法者是基本忽视的。往往人们只注意到城市地面的城市整洁,而忽视了内在的东西。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以处罚代替管理和重罚款轻管理的做法是非常常见的,这使得管线部门当被发现问题时用钱来打通人际关系,从而更加降低了规划的积极性。还有一方面是法律的欠缺,有一部分城市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进行制约和处罚这种违规的现象,缺乏约束力。三、市政管线在规划在管理方面的建议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我国信息网络逐渐蓬来。正对于城市道路市政管线在规划管理中可以从四个方面实行管理。一要尽快完成现状基础资料调查工作,办公自动化的核心是数据库,而数据库的建立是从现状基础资料的建立开始的[2]。根据现在的情况,我们极度缺少的是现有的资料,只有有相对量的资料,才能使后期的过程顺利进行。对于资料的总结可以通过政府组织投资并安排,专门成立一个领导管理的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计划,并在此之后进行调查、测量和绘图的工作。二是实现统一的管理。想要使城市道路干净整洁就需要在城市建设的管理方面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特别是对于地下管线要加强的管理啊,改善城市道路随处挖地的局面。在管理方面实行一次性的改造,在实方面尽量避免去进行挖地的行动,虽然这种做法或许会在实行过程中会投入较多的资金,但是相对于前期节约的做法,不仅节省了人力还节省了资金,并且能够和城市统一协调。三是要处罚和管理同步进行。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明确处罚条例,使之为了避免犯错在在施工过程中更加细致。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在规范管理这一块需要的法律依据需要特别的充分,在管理方面的力度需要加大,对现在的状况起到震慑的作用,并推动城市管理建设的发展。增加专业的人员,对于规划市政管线的部分进行细分,管理人员增加使管理力度加强,使城市健康发展。四借鉴优秀的经验。在现今有许多的城市在道路工程规划市政管线这一块是相对缺乏的,可以到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学习它们的经验,提高自己所在城市的管线规划管理。借鉴和学习优秀的禁言,能够避免自己在摸索过程中所走的弯路,并且在短期时间内能够取得相对性的工作成效。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道路工程规划市政管线的布设园林不仅要顺应时展的潮流,还要保持自身的安全性,在施工人员的建设过程中要遵守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建筑结构的持久力、承载力等各种因素的考虑,保证城市建设的基础性建筑能够安全、实用、经济。遵守我国建筑规则,并为我国建筑规范的建设做贡献,为城市的发展付出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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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R123.5 文献标识码: A

一、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原则

(一)严格依照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统一性原则规划城市给水工程

(1)充分发挥水资源多种功能,优先保证城市生活安全用水;(2)水资源开发前应做好实地调查研究及综合科学考察工作,适当限制城市用水规模,以防生活用水过度浪费、流失;(3)围绕开源节流思想规划城市给水工作,切实做好节约用水、计划用水;(4)落实好水资源保护措施,防止污水污染周边环境。

(二)保证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协调性

(1)要求相关部门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如人口规模、地区面积、经济发展程度等合理规划城市给水工程;(2)相关部门确定水源数目与取水规模时,必须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等多方面因素;(3)根据水利、污水排放等方面规划状况合理规划城市给水工程,确保所规划的城市给水工程能够与上述方面保持相对一致性。

二、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内容

从宏观方面讲,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包括城市取水工程规划与城市净水工程规划两方面;从微观方面讲,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主要包括下述多个方面:

(一)城市取水工程规划

1、地下水取水工程设施规划

首先,合理选择地下水取水构筑物位置。为控制输水管投资,需确保水质水量的状况下,尽可能邻近集中用水区;尽可能选择地势平坦、交通方便的位置;切勿选择易受洪水威胁的地带。其次,地下水取水构筑物的种类,包括管井、大口井等。

2、地面水取水工程设施规划

一方面,地面水取水构筑物位置选择。水量充沛、水质较好的上游清洁河段;尽可能选择直河段;尽可能选择含砂量少的河段;选择江河汇流入海洋的河口地段;选择地质条件较好、承载力较大的地基为取水构筑物。另一方面,地面水取水构筑物类型及设计要求。固定式取水构筑物、移动式取水构筑物、湖泊水库取水构筑物等均是地面水取水构筑物的类型之一,其中在设计固定取水构筑物时尽可能选择江、河主流近岸、洞流平坦,水位相对较深的地段;而湖泊水库取水构筑物设计时尽可能选取水流出口附近、水质较好的地段。

(二)城市净水工程规划

1、确定城市自来水厂厂址

一方面,以地下水位低,工程地质条件好及不易遭受洪水威胁的地段为城市自来水厂址;另一方面,以交通方便、输配电线路相对较短的地段为城市自来水厂址。

2、城市净水工程设施布局

(1)城市净水工程设施设计要求。依据流量及水厂规模确定净水构筑物;保证各净水构筑物操作的独立性,以便于对某一构筑物检修维护时不影响其他构筑物正常供水。(2)城市净水工程设施平面布置。生产构筑物、生产建筑物、辅助生产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共同构成城市净水工程设施,其中在进行城市净水工程设置平面布置时尽可能依托于水厂地形达到节地节资的目的。

三、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切入点与着重点

(一)城市水资源与城市用水量分析

城市水资源和城市用水量之间应保持平衡,以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在几个城市共享同一水源或水源在城市规划区以外时,应进行市域或区域、流域范围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根据水资源的供需平衡分析,应提出保持平衡的对策,包括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产业结构,并应提出水资源保护的措施。水资源匮乏的城市应限制发展用水量大的企业,并应发展节水农业。针对水资源不足的原因,应提出开源节流和水污染防治等相应措施。

实际上,相关部门若想要落实好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工作,必须明确其规划切入点与着重点,包括测量城市用水量、选择水厂、布置供水管网及确定供水方案等,具体内容如下:

(二)测量城市用水量

城市用水量的测量在整个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环节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方面,相关部门确定取水构筑物、设计管网规模时必须考虑到城市用水量;另一方面,城市用水量与城市给水工程的运行费用及基建投资呈正比例关系,即城市给水工程的运行费用及基建投资随着城市用水量的增加而增加。

(三)选择水厂厂址

水厂厂址选择是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重要环节,笔者认为,应严格按照下述要求选择水厂厂址:(1)尽可能选择工程地质条件好、交通便利的地段;(2)尽可能选择邻近取水构筑物的地段;(3)尽可能选择邻近用水区的地段。

(四)布置供水管网

通常情况下,供水管网布置具有两种形式:(1)统一给水管网系统。即整个给水系统中仅具备一个管网系统,依托于其实现生产、生活等类用水的供应;(2)分区给水管网系统。即对水管网进行分解为多个区域,之后在各区域中设置供水泵站、高位调节水池等。

归纳而言,供水单位通常按照下述步骤实现供水管网布置:第一,通过调查分析以确定各给水主干管、干管的走向;第二,计算供水管网水力,了解各水源节点供水量、管段流量等;第三,结合城市实际状况合理分解供水管网,之后将划分后的各供水区域连接起来。如此既能够保证各供水区域的独立性,又能够保证其相连性。

(五)确定供水方案

实际上,在确定供水方案时应坚持下述原则:(1)符合城市实际状况;(2)经济可行性;(3)施工维护便捷性;(4)在保证供水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控制占地面积。

四、结语

(1)在进行给水工程规划时,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现状进行充分分析,尽可能发挥现有供水系统的供水能力,避免重复建设所造成的资源浪费。

(2) 在城市给水系统建设的初期,可考虑采用单水源供水方式来供水,随着城市的发展,再考虑将其他片区管网与现有供水管网连通,以形成多水源联合供水的格局,以提高供水的安全可靠性。

(3)城市给水系统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要求,设计规模应按远期确定,然后分期实施,从而满足城市用水量的发展需求。

(4)当同一个供水方式有多种不同的实现方案时,应对规划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从而得出更加合理可行的优选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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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unicipal Engineering;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planning and design; water source; water supply pipeline facilities;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给水工程规划的重要性

水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支持要素。城市给水工程是城市最基本的市政工程,它直接关系着城市建设和发展以及城市的文明、安全、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关系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就是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地供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和生产用水,及用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消防用水,并满足它们对水量、水质和水压的要求。

城市给水工程分为取水工程、净水工程和输配水工程,并用水泵和管道相连,组成一个供水系统。一般的城市给水工程如下图所示:

2用水量计算

2.1重要性

给水工程规划首先应确定在规划年限内达到的用水量,因为给水系统中的取水、水处理、泵站和管网等设施的规模都参照设计用水量确定,用水量会直接影响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

2.2用水量计算方法

城市用水量分为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公共设施用水及其它用水水量的综合,和除此之外的所有用水水量的总和。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用水量应根据城市的地理位置、水资源状况、城市性质和规模、产业结构、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工业回用水率因素确定。

用水量预测方法主要有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单位GDP用水量指标法、年递增率法。

(1)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在人口预测的基础上,考虑规划区的发展情况,对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采用不同的综合用水量指标。此方法目前应用较多,且行之有效的方法,故以此种方法作为水量预测的主要方法。

(2)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在各类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预测出城市用水总量。这种方法对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都有较好的适应性。此种方法可作为用水量预测的校核方法之一。

(3)单位GDP用水量指标法

根据规划区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预测出城市用水总量。此种方法可作为用水量预测的校核方法之二。

(4)年递增率法

根据规划区各组团产业发展设想与布局,考虑实际发展情况,并参考最近几年的用水量年增长情况,确定用水年增长率及其用水量。此种方法可作为用水量预测的校核方法之三。

3水源的选择

3.1各类水源对比

给水水源可分为两类:地下水源和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包括潜水(无压地下水)、自流水(承压地下水)和泉水;地表水包括江河、湖泊、水库和海水。

一般说来,地下水由于经地层过滤且受地面气候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较小,因此具有无杂质、无色、水温变化幅度小,不易收到污染等优点。但是由于受到埋藏与补给条件,地表蒸发及流经地层的岩性等因素的影响,具有径流量较小、水的矿化度和硬度较高等特点。地表水受各种地面因素的影响较大,通常表现出与地下水相反的特点:浑浊度与水温变化幅度都较大,水易受到污染,但矿化度、硬度较低、含铁量及其它物质较少,径流量一般较大,季节变化性较强。

3.2水源的确定及用量

本着“优质优用、低质低用”的原则,在给水工程规划中,必须对水源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搜集水文、气象、地形、地质以及水文地质资料,并进行勘测和水质分析。一般来讲,如果地下水储量足够的情况下,优先选用地下水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以降低处理成本。同时在新区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地表水供水系统尚未建立时,可将地下水作为过渡水源。

当采用地下水源时,应进行地下水储量计算。地下水储量分为天然储量和调节储量(Qt)。天然储量包括静储量(Wj)和动储量(QD)。给水工程开采储量(Qp)包括动储量、调节储量和部分静储量,但静储量一般不动用,只在能很快补给的条件下,才可以动用部分静储量。即:Qp≤Qt。

当采用地表水源时,河流的最枯流量按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为90%~97%考虑。给水工程可取水量(Qk)和设计枯水流量(Qs)的关系为Qk≤(0.3~0.5)Qs。

3.3对水质水量要求

给水处理常规方式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经过处理后供给城市的市政自来水应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如果个别企业对水质有更高要求时,可对其进行更进一步处理后满足自身使用需求。若实现直饮水供水,则水质需要满足《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城市污水回用利用时,应按照用途对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规范标准中不同的要求执行。

4给水系统设施、构筑物规划

4.1类型

水厂、给水加压泵站、水塔等作为城市给水工程的配套设施,对供水的水质水量水压方面的保证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变频泵的推广,而且水塔体积过大施工难度大,且不易扩建,过小则调节作用有限,目前水塔已经在给水工程规划中较少使用,但是在供水区域高差较大时,在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后使用。

4.2选址

水厂的选址影响整个供水工程系统的合理性,并对工程投资、建设周期和运行维护等方面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水厂的选址应考虑给水系统布局合理,不受洪水威胁,有较好的废水排除条件,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有便于远期发展控制用地的条件,有良好的卫生环境,并便于设立防护地带,少拆迁,不占或少占农田,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

5管线布置

供水管网的的投资占到整个给水工程总投资的60%~70%,供水管线的规划设计是否合理经济,对工程投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在城市规划中更多时候主要涉及到的是供水管线的布置,因此供水管线规划设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1管线布置方式

管网应布置在整个给水区域内,在技术上要使用户有足够的水量和水压;正常工作或在局部管网发生故障时,应保证不中断供水;定线时应选用短截的线路,并便于施工与管理。

给水管网的布置形式分为树状管网和环状管网。树状管网优点:管材省、投资少、构造简单。缺点:供水可靠性差,同时易形成“死水”,导致水质恶化。环状网的优缺点与树状网相反,特别是能减轻管内水锤的威胁。为了发挥两种形式各自的优点,可采用树状与环状相结合的管网。也可在建设初期先用树状管网,再按发展规划形成环状管网。

5.2考虑分期建设

在规划区用地施工建设时,主要道路应先敷设配水管道,必要的时候再考虑敷设给水干管。这样,既可减少工程资金的前期投入,又为以后中水回用系统的上马留有余地,反之,给水干管已经施工,再考虑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在开发建设初期,可先敷设一条供水干管,后期随着建设量的增大,用水量的提高,可再敷设一条供水干管,满足不断增加的需求。

5.3树立全寿命成本观念

全寿命周期成本是指工程全寿命周期的成本综合,包括工程建设成本、运营管理成本和养护维修成本。

以往较多关注的是工程管线建设的初期成本,对运营、养护等后期成本关注不够。当建设资金不足时,一般会减少环保及防护排水等工程措施费用,由于投入不足,造成给水管线使用寿命缩短、大修提前,甚至诱发地质灾害,引发环境问题,这不仅增大了建设投资,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由于初期投入少,强度低,不少项目出现早期破损,造成运营没几年就以高额的费用大修的现象。相反,初期加大投入,不仅总投入降低,还减少了施工交通干扰,提高了社会及公众的满意度。

5.4管材的选用

市政管道常用管材球墨铸铁管、钢管、(钢筋)混凝土管和玻璃钢管。小区及建筑常选用的管材有薄壁不锈钢管、铜管、铝塑复合管、钢塑复合管、及优质塑料管材(包括UPVC、PP-C、PPR、ABS)。

给水管材的选用应做到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能降低和控制水中二次污染发生的几率,耐腐蚀、防结垢、技术性能优良的管材才适于供水系统选用。管材使用建议市政大口径管道可选择内衬的钢管、球墨铸铁管。小区及建筑的小口径管道采用薄壁不锈钢管、钢塑复合管。

6结语

给水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发展的保证,但目前给水工程规划设计成果内容和深度存在一些差异。在进行给水工程规划设计中,应着重对于水源的合理选择和确定、用水量的科学计算、给水构筑物和管网的统筹安排和布置,才能保证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先进性、合理性、可行性及经济性,体现其作为后阶段设计工作指导性文件的严肃性。

篇10

前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的建设也在日新月异。乌鲁木齐市位于亚欧大陆腹地,地处天山北坡,准噶尔盆地南缘,乌鲁木齐地势起伏悬殊,山地面积广大,市区三面环山,北部平原开阔。辖区地势由东南向西北降低,大致分为山地、山间盆地与丘陵和平原三个梯级,市区平均海拔800米。

乌鲁木齐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市区全年以西北风向为主。水资源总量不包括调水约为1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0亿立方米。乌鲁木齐市海拔680米--920米,自然坡度12‰--15‰。

“乌鲁木齐”为古准噶尔语,意为“优美的牧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乌鲁木齐正式置市,1953年11月20日政务院废止迪化名称,更名为乌鲁木齐。1959年升格为设区的地级市。

1、历版总体规划简述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乌鲁木齐编制过1941、1951、1959、1985、2000年共五版城市总体规划。

1.1、1941年版城市总体规划

1941年的城市总体规划可以被视为乌鲁木齐市历史上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受当时技术手段的限制, 内容不是很完善。只对城市用地做了安排。

1.2、1950年版城市总体规划

解放后,l950年请来上海联合顾问建筑师、工程师事务所的技术人员绘制了《迪化市城市计划―市区道路系统及区划总图》,规划范围和《迪化市区分区计划图》相同,图纸的主要内容如同标题所表明,主要包括道路网和功能分区两大部分。

1.3、1959年版城市总体规划

1958年开始了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l959年完成了第一张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图与规划说明书。

1959年版规划确定乌鲁木齐城市性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行政、文化、经济的中心。城市人口规模为80万人和87平方公里。

1.4、1985年版城市总体规划

“”结束后,再度提出修改《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l985年5月,《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1985年10月16日国务院批准了这版规划。

1985年版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为: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首府,是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城市规模:城市人口近期控制在108万,远期控制在130万。规划区面积1600平方公里。按集团式多中心的手法,把建设用地划分为10个集团。

1.5、2000年版城市总体规划

1999年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经济体制转轨的背景下,为适应市域内大型能源交通设施和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建设,乌鲁木齐启动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本版规划确定城市性质为“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首府,是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2010年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分别为200万人和176平方公里,2020年人口和用地规模为235万人和200平方公里。

1.6、2009年版城市总体规划

虽然历版总规对城市规模的预测均不保守,但城市人口和用地的实际增长速度均快于预期,显示了乌鲁木齐在新疆的巨大吸引力。到2009年,乌鲁木齐中心城区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已经分别达到了257万人和339.平方公里,已经超过了上版总规中2020年的规划人口和用地规模。本次总体规划确定乌鲁木齐城市性质为:乌鲁木齐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首府,我国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我国面向中亚、西亚地区的国际商贸中心。2020年乌鲁木齐人口为400万人,建设用地面积为500万平方公里。

2、给水工程规模逐渐变大,反映出城市的快速发展。

乌鲁木齐市给水工程始建于1958年,在此之前乌鲁木齐市没有供水设施,居民饮水均为泉水、河水、土井水、沟渠水等。1966年扩建第一水厂,扩建后供水能力为7.2万m3/日。还不能满足1959年生活用水量9.6万m3/日的要求。1985年给水管道177公里,平均日供水量为8.4万m3/日,水厂两座。系统外供水及企业自备水源合计为45.4万m3/d。乌鲁木齐市现状城市供水规模共计约121.32万m3/d。给水管网总长度约1270km,用水普及率为90%。下表为1959年―2009年给水设施建设情况一览表,为节约篇幅,本表仅列出增速变化较明显的、间隔分别为7年、6年、4年的10组数据,根据表中数据每个时间段分别计算平均增速(%)并绘制成图。

1959年―2009年给水设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年份 全市总人口

(万人) 管道长度

(公里) 生产能力

(万m3) 供水总量

(万m3/年) 用水人口

(万人)

1959 42.9 6.7 0.2 4 2

1966 50.9 38 2.28 451.4 30

1973 73.1 74.7 4.12 1268 50

1980 90.3 104 9 2578 63

1986 120.3 221 14 4312 87

1992 136.6 305 38 11337 106

1996 147.9 495 40.6 14336 111.2

2000 164.4 603 59.3 15306 164.1

2005 194.2 800 111 17098 194.1

2009 241.2 1270 120.4 29771 279

由以上两幅曲线图可以看出,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其给水生产能力的增速与管道建设的增速是交替增长的,反映出一普遍存在的规律,即在生产能力增长后,管道建设出现不匹配现象,管道输送能力不能满足水厂的生产能力,然后进行管道建设。在编制年度计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时,可根据一些现状数据及设施运行情况,分析其规律,预测未来的需求,根据需求编制计划和规划。

给水生产能力增速与给水总量增速曲线,在1996年以前步调基本一致,1996年以后,出现了城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城市给水的规模迅速增大,而实际给水总量并没有出现较大的需求,建成的水厂规模太超前,造成建成后多年闲置浪费,经过多年才达到生产能力。针对这些现象,2009版给水规划中,对水源、水厂及管道编制了分期建设内容,对近期建设的工程进行列表。避免了盲目建设,造成浪费。

3、水量的预测方法及用水指标因城市的发展而不同

1959年规划中对水量和水压有一简单预测,生活用水量预测按照80万人口,用水定额80升/人・日,时变化系数为1.5计算,生活用水量为9.6万m3/日。工业用水量预测为3.5万m3/日。水压要求为能供三层――五层楼房即可(原规划为13.5m――20.5m,实际按照规范要求计算应为16-21米)。

1985年规划对水量进行了预测,生活用水量预测按照近期用水定额120升/人・日,远期用水定额180升/人・日计算,计算城市用水量近期为20万m3/日,远期为33.5万m3/日。

2000年规划供水人口及综合生活用水量标准为:

近期 规划人口141万综合生活用水量标准230L/人・d

暂住人口 22万综合生活用水量标准160 L/人・d

远期 规划人口194万综合生活用水量标准320 L/人・d

暂住人口 30万综合生活用水量标准220 L/人・d

日变化系数为1.2。

城市用水量近期为93万m3/日,远期为148万m3/日。

2009年规划采用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对水量预测:

历年用水量及用水指标

年份 人口(万人)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 ) 城市总用水量(万方) 平均日用水量(万方/日) 最高日用水量(万方/日) 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万方/万人・日) 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万方/ 平方公里・日)

2003 182 169 41501 114 137 0.62 0.67

2004 186 173 29516 81 97 0.43 0.47

2005 194 176 17098 47 56 0.24 0.27

2006 184 236 21160 58 70 0.32 0.25

2007 221 262 29074 80 96 0.34 0.31

2008 236 303 29771 82 98 0.35 0.27

2009 241 339 29771 82 98 0.34 0.24

根据表1的数据,对照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乌鲁木齐属于用水三类地区,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在0.24―0.62万方/(万人・日)之间,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在0.24―0.67万方/(平方公里・日)之间,而乌鲁木齐市历年除2003年外用水指标均低于最低标准。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乌鲁木齐市现状用水标准很低,反映了干旱缺水地区大城市的用水特征,并且以用地综合用水量测算,实际用水指标大大低于国家标准。因此在规划期内宜采用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来预测城市用水量,并采用国家标准的低限。

规划用水量预测及用水指标

2020年乌鲁木齐人口为400万人,建设用地面积为500万平方公里。

1)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首先,进行不同规划年份的人口数量预测,而后采用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两者相乘,得出城市用水总量。此种方法作为用水量预测的主要方法。

2)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规划期内工业用水量增长幅度较大,增加的工业基本集中在甘泉堡地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面积,采用合适的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预测出城市用水总量。此种方法作为用水量预测的校核方法。

本次规划确定,乌鲁木齐市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为0.45万m3/万人・d;乌鲁木齐市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为0.35万m3/万人・d;预测乌鲁木齐市最高日用水量2020年为180万m3/d。

1959年及1985年规划中均采用生活用水量+工业用水量+其他用水量的分类用水量计算方法进行预测城市用水量,2000年及2009年规划则采用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法。而在规划编制阶段,很多具体的建设项目都不确定,所以现在的大城市采用分类用水量计算方法进行预测城市用水量工作量很大,也很难预测准确。而采用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法则是利用对近几年的综合用水指标分析,由分析推测出符合城市的综合用水量指标,预测的城市用水量会比较符合城市的发展。

4、水源选择因城市的建设发生变化

1959年规划提出条件较成熟的四个水源地分别为:三屯碑水源地、仓房沟南戈壁水源地、二宫水源地和乌拉泊水源地。1966年在二宫水源地建成第二水厂,运行了27年后于1993年因水质恶化而改做绿化用水,目前已彻底关闭,证实了当年的规划预见。规划中对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结论为:乌鲁木齐市城市用水水源是丰富的。

1985年规划中明确提出市区范围内地下水已经超采,不宜再扩大开采量。二宫水源地已不适合饮用,可改作绿化用水。建议开发乌拉泊(石墩子山口)地表水和柴窝堡水源地。近期20万m3/日的用水总量,其中17万m3/日由城市自来水系统供给,3.6万m3/日由自备水源井供给。

2000年规划提出1)、开发柴窝堡湖西南水源地:以地下水为水源,规模5万m3/d,预计2000年6月建成投产。2)、石墩子山水厂扩建:取乌拉泊水库水,建地表水处理厂,规模20万m3/d,预计2001年建成投产。3)、柴窝堡湖西北水源地扩建:以地下水为水源,规模5万m3/d。4)、西山水源地开发:取用地下水,规模3万m3/d。5)、一道沟水源地开发:泉水汇集引用,规模2.5万m3/d。6)、芨芨槽子水源地开发:取用地下水,规模2.7万m3/d。

根据用水量预测,远期将以上水源开发后仍缺水31.8万m3/d。必须进行农业节水及跨流域引水。柴窝堡水源地开发后由于相应的补湖工程未及时建设,而导致湖区水位下降,生态恶化。为保证柴窝堡水源地的开发建设,现已建设三个山补湖工程,并在规划中提出将乌鲁木齐河水在洪水季节分流入柴窝堡湖,以补充湖水。

2009年规划根据规划人口和用地规模提出米东区水资源开采严重超载,规划采取措施①关闭现状米东区部分水源地,取“500水库”12万m³水扬到市区640等高线处,规划一新水厂,供水能力为12万m³/d,为米东区及城北新区用地供水;②在娄庄子村地区修建一水库,以此水库为水源在其下游处规划一新水厂,供水能力20万m³/d,为城市西南及西北部新区用地供水;③在西山水源地规划一新水厂,供水能力10万m³/d,为城市西部及南部物流园用地供水。

由于水资源的缺乏已日益严重,在规划中对节约用水规划及污水再生利用规划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论述。

由1959年规划提到的“乌鲁木齐市城市用水水源是丰富的”;到1985年规划提出地下水超采,考虑开始使用地表水;再到2000年规划提出乌鲁木齐市自身水资源量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必须进行农业节水及跨流域引水;2009年规划则明确提出调水工程方案,“500”水库及娄庄子水库均为跨流域调水的水库。在水资源方面,既要厉行节约,还要进行污水再生利用,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国家于2008年8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其中明确提出在缺水地区,应当调整种植结构,优先发展节水型农业,推进雨水积蓄利用,建设和管护节水和灌溉设施,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水的蒸发和损失。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再生水。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地区,限制或者禁止将自来水做为城市道路清扫、城市绿化和景观用水使用。还鼓励各类产业园区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

5、水处理方式难度逐渐加大

1958年建设的第一水厂,取用乌鲁木齐河床(乌拉泊~三屯碑段)地下潜流水,水质良好,水量稳定,经1966年、1978年和1997年三次挖潜改造,现有生产能力21 万m3/d。开发时水源丰富,含水层厚30-35m,均为砂砾石层,渗透性较强。1966年在燕尔窝河滩处埋设地下渗渠,降水汇集到集水井中,再通过管道送入一水厂,采用重力流方式供应城市。

1984年建设的第五水厂,取用乌拉泊水库地表水,设计供水量8万m3/d。水水处理工艺采用预沉―预加氯―机械搅拌加斜管澄清―反向过滤气水反冲洗滤池―液氯消毒―清水池―用户。

1991年及1998年建设的第六、七水厂,取用柴窝堡湖湖西北、西南水源地地下水,水质较好,设计供水量8万m3/d和7万m3/d,自水源地至水厂铺设一输水干管,工艺采用:深井泵―长距离输水管―沉砂池―清水池―液氯消毒后水自流入城市给水管网。

1998年建设的第八水厂,取用乌拉泊水库地表水,设计供水量为20万m3/d,水处理主要工艺采用预沉―预氯化―高密度沉淀―V型滤池―液氯消毒后水自流入城市给水管网。

第一水厂和第六、第七水厂均取用地下水,而处理工艺却有差别,1997年以前第一水厂的水是不需处理,直接供给用户。1998年经改造与第六、第七水厂的处理工艺一样,否则出水水质会不达标。

五水厂与八水厂均取用乌拉泊水库地表水,而处理工艺也是有差别,八水厂处理方式难度明显加大。在人口较少时,打井取水既可,需水量增大后,开始取用地表水,处理工艺也复杂了。

随着城市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渐渐提高,现代化水平也在日新月异,可是这一切都要依赖于城市的水资源和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我们在享受生活的同时还应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和我们赖以生存的水资源。

6、结语

城市快速发展时期的给水工程规划应结合城市的实际情况,规划的城市职能,居民的生活习惯及生活水平,合理确定给水工程规模及用水量指标。在给水工程规划时,不能单一的只进行工程建设,还应对城市的水资源环境及水资源保护提出要求,当水资源量的量和质无法得到保证时,应采用补救措施或管理措施。只有合理而科学的给水工程规划才能正确的指导城市建设。

【参考文献】

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282-98)

2、乌鲁木齐市水资源公报 乌鲁木齐市水资源公报编委会 2002-2009年

3、乌鲁木齐市统计年鉴乌鲁木齐市统计局 2002-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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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人类的生命之源, 是城市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的支持要素, 在某种程度上限定和决定了城市的性质、规模、产业结构、布局形态、发展方向等, 因此,城市发展对水有很高的依存度。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水环境保护的良好态势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一旦水资源供需失衡和水环境遭受严重破坏, 将导致社会和经济的重大波动。然而,多年的监测和统计数据表明, 我国城市普遍存在着水污染严重; 水资源短缺的问题, 水已成为制约我国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 而且影响日益明显。

一、给水排水工程设施存在的问题

1.给水排水管道材料和管件的问题

排水管道质量问题主要是指器件和材料的好坏,为使市民喝到优质的水,建筑给水排水在小断的积极完善市民用水质量,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已淘汰大部分传统的冷镀锌钢管,逐渐用新型的、科学的管道材料取代,常用供水管的材料有塑料给水管、球墨铸铁管、钢筋混凝土复合管、铜管、镀锌钢管和塑料管如:YVC-U管(硬聚抓乙烯管)、小锈钢管等新型管材,供水管道材料种类较多,设计时要进行质量比较、经济合算,科学合理选用供水管材性能,比如:球墨铸铁管质坚而韧,具有铁的本质,钢的性能抗冲击和抗腐蚀性强,接口比较严紧,小易滴漏水,但造价较高;钢管,与铸铁管和水泥管相比较轻,具有强度高、能耐高压、震动的优点,但造价高,杭腐蚀性差;钢筋混凝土复合管,杭腐蚀性较强,小易结垢,造价低,但管材较重,施上上作强度大,管质易碰碎,塑料管,管壁光滑,水阻小小结垢,重量轻施上强度小,安装方便,使用寿命长 ,韧性好,但管的刚性差,热胀冷缩大,在日光照射下容易老化,在选用各类阀门,应采用个铜小锈钢的或个塑料及铁壳铜芯的材质和管件,这样就避免了管材存在污染的问题了,为居民带来了健康、舒适、便利的条件。

1.2管道噪声污染

现阶段排水管道噪声污染主要是卫生器具排水到横管引起的水体与管壁冲击的声音,在排水横管中水跃和横管中空气波动引起水封冒气泡的噪声,加上排水横支管的水流进入立管时冲击连接配件所产生的噪声污染,可见,在今后的建筑设施工作中,我们要有针对性的对排水管道的噪声采取有效措施,达到理想的降噪效果。

振动噪声是建筑给排水管道噪声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建筑给排水管道震动噪声分为两种:一种是壁管振动传递;另外一种是激励振动,在一般情况下是激励振动产生的噪音,例如:水锤的来源,是激励振动控制的结果,目前的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小断的涌现,为了合理有效的给用户提供水源,建筑给排水上作人员为高层建筑的居民设置了加压泵房,使最高层的居民也能够及时的用水,但是供水系统的加压水泵是制造噪音的主要来源。

二、我国城市给水排水规划的完善

1.以问题为导向,步步攻克规划难题

由于城市的发展是不断进行的,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给水排水总会遇到一些变化,因此,城市给水排水规划不可能做到完美的预测性,其规划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发展。所以,在城市给水排水规划过程中,对于遇见的问题如环境影响预测问题和管网安全预测问题等,应该进行针对的处理,以这些问题为导向,步步为营,采取技术攻关,从而促进城市给水排水规划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最终促进规划方法的成熟和稳定。

2.及时应对变化,调整规划方法

前面已经述说了下我国城市给水排水规划过程中遇到没有系统考虑和长远考虑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各规划人员和管理人员应该树立一种系统的长远的发展理念。要结合系统整体的发展方向,针对城市发展的实际进行有效的规划。目前,我国城市规模逐渐增大,城市网络化以日益明显,城市再也不是一个单独的系统,其是整个城市网络中的一个单元,因此,城市给水排水规划应该根据这个网络系统的发展趋向,结合其宏观发展背景,一旦发觉这个整体系统有所变化,其应该进行及时的调整。所以,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管理人员好规划人员应对规划理念和方法进行及时调整,从而有效地实现规划方案的辅助建设功能。

3.加强与城市其他规划的协调发展

城市给水排水规划不是孤立地只针对城市供水和排水,其也涉及到许多方面,除了前面提到的水文、气象、地质、管道工程、土木工程、水资源等方面,其还涉及到城市道路管道设计、房屋布局、电力设施设置等等。并且给水排水规划对其他方面的规划和实施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城市给水排水规划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其他方面的规划,对这些规划进行统一协调。以确保城市规划的整体性。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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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缘起

承德作为一个山地城市,城市所依托的地形表现出典型的城市特色,城市中地形高低起伏变化大,地质情况较为复杂,开阔平坦的场地少,狭长的山沟较多。生态环境方面山体植被较好,城市中有河流穿过,且多为季节性河流,具有枯水期水量小,丰水期水量大和坡降大、流速快的特点。城市路网多属自由式结构,随山就势,弯弯曲曲, 呈现不规则的道路网,道路普遍偏窄,且坡度大。

笔者有幸承担了“承德北部新城路网及管网综合工程规划”项目,项目位于承德市北部,紧邻避暑山庄和外八庙,是承德市的北门户。规划范围北起小东沟村,南至上二道河子,东西至近山山脚,规划总面积22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16.79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2万人。本次规划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工程规划、竖向工程规划、管线综合规划。

(一)本次项目的背景

1、政策背景

国际旅游城市目标的提出:承德市于2010年1月26日召开新闻会,正式对外宣布要把承德市建设成为一个国际旅游城市。市政府相关会议要求:2010年5月21日,市长办公会议提出:双桥区要进一步优化核心旅游文化区周边环境,加快北区新城建设,实现南北两翼齐飞、加快三年大变样和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步伐。提出空港城建设根据立项需要和长远城市布局考虑,名称和定位要站在建设北部新区的高度,将三道河子村和老西营村纳入规划范围内,实现新区建设发展在更大范围内的统筹。

(二)现状条件分析

现状用地以耕地、林地、村镇建设用地为主。 除部队、驾校、医学院和部分已批待建和已选址用地,其余大部分为可开发建设用地。大部分用地较为平坦,开发工程难度小。张双铁路以北的自然山体冲沟较多,坡度较大。用地需适度平整,老西营地段北部缓坡地绿化植被较好。

二、规划中问题与对策的研究

在规划中,我们针对规划区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解决,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分析。

1、如何提升片区的区域交通地位?

规划对策:完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承朝高速强化南北联系,承赤高速强化东西联系,张双铁路,承隆铁路解决铁路客货运交通,建设机场中心,完善旅游支线,辐射周边地区。

2、如何完善道路网络系统?

规划对策:增加次干路,分流主干路功能,增加支路,改善微循环,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增加进出沟岔道路,与城市道路或其它沟岔相通,增加东西向规划道路来解决承朝高速穿越城市建设区的问题,通过规划路网实现与老城区、南区的快速连接通道,远期考虑将承围公路使用功能改造为城市道路,对外交通功能向东移至规划四经路。

3、如何提倡低碳交通?

规划对策:规划加密小格网的支路,保证支路网连通性,减少交通拥堵状况,提倡低碳交通,部分道路设置自行车、步行道,提倡非机动化出行,体现道路功能的生活性,滨河道路的断面设计充分考虑慢行需求,满足居民亲水需求,营造活力水岸。

4、如何保证城市道路的畅通性?

规划对策:远期改变承围公路过境交通的功能,将其功能转变为城市道路,通过对城市道路横断面的合理设计保证各等级道路的不同功能性,交叉口设计中,通过对交叉口展宽提高机动车的通行能力,考虑社会公共停车场和旅游停车场的部分共用性,满足社会停车和旅游停车需求。

5、如何解决竖向问题?

规划对策:道路和水体之间的竖向高差的确定影响到区域的景观和排水设计,保证承朝高速与规划道路之间满足最低4.5米净空要求,合理确定铁路与规划道路的竖向关系,合理确定道路竖向高程,减小场地土方回填量,节约工程投资。

6、如何梳理市政管网体系?

规划对策:校核上位规划中的基础设施落位,对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工程管线的容量进行核算,通过与相关部门及单位的沟通,保证各类市政工程管线的衔接,考虑规划区范围内与老城区近远期的结合,在管径核算阶段预留容量,保证区域衔接的合理性。

三、规划实践研究

(一)道路工程规划

1、路网布局呈网格形式

主干路系统是区域内部交通出行及城市生活的主要载体,次干路、支路是各地块进出的集散型道路,兼有生活性和交通,武烈河两岸的沿河景观道路,突出其景观性,为周边居民提供休憩需求。规划道路系统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结构。

主干路:城市组团间的交通联系通道,承担组团间联系干道的交通向各用地片区的疏散功能的道路系统。

次干路:直接间接服务于城市各地块,承担组团主要干道和部分城市主干路的交通汇集和疏散的道路系统。

支路:直接深入用地内部的道路,服务于各个地块。

2、道路横断面设计原则和设计理念

注重道路功能设计,提高城市道路的宜人氛围,合理确定车行道数量。合理确定机动车道宽度,节约道路用地资源,降低工程造价。合理确定非机动车道及车行道宽度,提倡机非分行,达到管理有序、系统分明、路权分明目的。保持相同类型道路断面连续一致,增强道路景观性,保护山地城市特色。

(二)竖向工程规划

1、竖向规划遵循原则

满足区域排水及管线覆土深度要求;满足跨武烈河城市桥梁防洪要求;结合武烈河防洪堤高程,使道路景观与河道景观相协调;尽可能降低道路标高,减少用地填方量,充分考虑工程实施的经济性和合理性。

2、跨武烈河桥梁高程确定

目前本段武烈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远期通过上游规划水库调节,达到100年一遇标准。规划中纬路上跨武烈河桥梁按20年一遇水位控制,远期通过上游规划水库调节,达到100年一遇标准。

3、规划中GIS应用

(1)GIS用地高度分析

(2)GIS用地坡度分析

(3)GIS用地坡向分析

(三)管线综合工程规划

1、技术方法与规划原则的创新研究

一体化原则,注重管线布局的均衡性,同行业管线共用通道,协调竖向规划与排水专业规划,从综合角度评估专业管线路径。

2、规划研究

规划老101国道、承围路双侧布置雨水、电力管道。规划各类管线管位原则上布置在绿化带,保证车行道下无管线。

3、管线最小覆土和垂直净距的研究

电力同热力管道及燃气管道交叉时净距控制在0.5米,其他管线最小垂直净距按0.1―0.15米考虑,个别交叉口不小于0.05米。

4、管线综合交叉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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